医药行业商业贿赂专治方案

医药行业商业贿赂专治方案

医药行业商业贿赂专治方案

为有效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行为,保证公平竞争,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卫办要求和省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以中央省市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中违纪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卫生行业商业贿赂案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使医疗卫生行业的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深刻的法纪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坚决遏制卫生行业不正之风,切实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净化医疗服务市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公平、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

二、治理重点

1、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2、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或提成的行为。

3、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4、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医院转制、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研究

医药行业商业贿赂研究 一、商业贿赂的定义 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中 第二条规定: 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 二、商业贿赂的构成要件 (核心)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暂行规定》,明示折扣是允许的。“商业贿赂”的要点有 1. 行为目的是为“争取获得交易成功机会” 2. 符合“暗中”。投标时明示折扣是合法的,所谓明示也即折扣要在投 标书中写明,此时合法。 3. 行为标的物“回扣”包含任何形式的利益。 4. 医疗机构接受了明示折扣以后,必须准确及时如实的在会计账簿中如 实记载。不如实记载的,也认定是暗中。 三、医疗领域商业贿赂的主要形式 前卫生部部长高强曾经在全国卫生系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上提到医疗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问题,主要包括: 第一,医疗机构领导及有关工作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采 购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 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第二,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 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 或提成的行为; 第三,医疗机构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 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

明确如实记载、私设小金库、用于少数人私分的行为; 第四,医疗卫生机构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 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给予的各种名义的财物的行为; 第五,卫生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 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的行为。 第六,其它行为。 四、相关法律规定及所示法律责任 1. 《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规定: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账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 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在账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经营者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可以以明示方式给对方折扣,可以给中间人佣金。 第二十二条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二十七条投标者串通投标,抬高标价或者压低标价;投标者和招标者相互勾结,以排挤竞争对手的公平竞争的,其中标无效。监督检查部门可以根据情节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依据《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回扣,是指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退给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本规定所称帐外暗中,是指未在依法设立的反映其生产经营活动或者行政事业经费收支的财务帐上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明确如实记载,包括不记入财务帐、转入其他财务帐或者做假帐等。 2.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的《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 第二条规定: 本规定所称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其中所称财物,是指现金和实物,包括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所称其他手段,是指提供国内外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等给付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的手段。

上海分行开展反商业贿赂治理工作

XX银行分行2011年度治理 商业贿赂工作情况总结 按照市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2011年工作统一部署,分行紧密结合银行工作实际,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开展了一些实际工作,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此项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班子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摆上重要日程。自市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作出部署后,分行首先着手领导班子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工作。班子成员认真学习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文件,深刻理解文件精神,提高对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提高对通过开展此项工作使行内党员干部切实受教育,使我行管理行为进一步规范,权力得到有效制约的认识。二是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把这项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明确要求全辖系统要将自查自纠、排查案件与长效机制建设相结合,实事求是,讲求实效,使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真正抓出实效,为银行规范、稳健、长效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建立健全组织机构,确定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分行成立商业贿赂治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行党委书记、行长任组长,党委委员、副行长任副组长,下设领导

小组办公室,分行各部门总经理任成员。领导小组要求全行全面结合《2011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要点》,在全行开展反商业贿赂治理工作。组织机构成立后,明确了工作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工作范围、工作重点和工作内容等,将任务进行了分解,细化了责任分工,明确了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形成了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分工负责、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 三、做好宣传动员、思想教育工作,营造商业贿赂治理工作氛围。为增强抓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开展自查自纠的自觉性,分行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宣传动员,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一是读书促廉。分行统一为每名党员干部提供了学习教材,请各支部每半年召开一次读书交流会,并在每次会后上报三篇学习心得。二是坚持警示教育制度。分行组织了廉政教育党课和教育基地参观活动,并下发腐败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光盘,组织学习讨论。三是加强学习交流。分行要求每名党员干部每人至少撰写两条格言警句,分行通过内部网站组织宣传交流。四是组织廉洁自律承诺书签订工作,要求每名党员干部进行签署。通过以上措施在分行内部营造了“坚决反对商业贿赂、廉洁自律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切实增强了全行员工反商业贿赂的责任意识。 四、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打好防范商业贿赂坚实基础。 (一)做好分、支行内控合规检查、自查工作。

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措施

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措施 1、加强供应商资质审核,签定廉政购销合同并签署禁止临床促销经营承诺书。双方合同约定,引进和销售药品及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过程中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定,对违反医院有关规定的企业,医院立即取消供应商的供货资格。建立行贿企业的“黑名单”制度,并及时上报上级单位。凡列入“黑名单”的企业,不再采购其产品。 2、各诊室病区张贴“禁止医药、耗材营销人员进入”标识,禁止医药代表到门诊、病房向医生推销产品,发放宣传资料及各种宣传品、纪念品,不得以任何方式给予药品、医疗设备、耗材采购管理人员好处,不得以任何方式让医院有关人员为其统方,不得随意进入医生办公室和药房;未经医院允许不得随意到临床科室进行所售药品的宣传。药品、医疗设备、卫生材料等销售人员不得进入临床进行任何临床促销活动。如发现有“统方”、“回扣”等行为,将停止采购、使用该产品。 3、各科室发现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销企业及经销人员,向医院工作人员有行贿行为的,要及时报告医院纪检部门,并积极协助纪检等部门认真查处。一经查实,取消该供应商的一切购销合同。 4、医院有关人员在药品、卫生材料、医疗设备等采购、新药引进工作中不得向供货商索要或收受钱物、礼品、提成回扣。任何部门、任何人不得为供货商统计处方、代发处方费,不得参与或协助供货商的非法经营活动。如有以上行为发生,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纪检、司法部门处理。 5、以安全合理用药为主题,以相关专业诊疗常规(规范)、《处方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为依据,建立临床用药监测与控制制度、处方和用药医嘱点评和超常预警制度,继续做好临床合理用药的监测、检查、监督工作,做好抗菌药物使用的动态监测。根据病情需要用药,坚决反对滥用抗菌素,开大处方,做到合理用药。科主任为临床科室合理用药的第一责任者,对本科室的合理用药负全责。

医院治理商业贿赂措施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措施 一、健全制度,创新机制 1、在省内较早的开展了药品招标采购工作,招标制度较健全,程序较规,招标范围较广,评标制度健全。2010年进行了一次性材料、检验试剂、门诊病历、医用胶片、医用耗材、介入材料等16项招标采购,累计节约资金850多万元。其中检验试剂招标1066万元,节约资金132万元;软袋大输液招标1600万元,节约资金320万元;介入材料、医用耗材招标6000多万元,节约资金350万元,医用胶片招标500万元,节约资金120万元;一次性卫生材料招标312万元,节约资金57.5万元;门诊病历招标35万元,节约资金10万元等招标项目。 开展了双评标方式的(技术标和商务标)招标采购。2005年医院开展了骨科植入材料的招标采购,为了加强对招标采购的管理,采取了双评标的方式(技术标和商务标)进行招标采购,先由临床使用科室主任和使用医生等组成的专家组对技术标进行评定,在技术标入围3家的基础上,进行商务标评标工作,原则上以最低价中标。通过双评标工作,既满足了临床医疗使用的技术需求,本次骨科一次性植入材料招标降低了年采购成本300多万元。 2、治理商业贿赂工作落实扎实全面,重点突出,实行领导负责、分工明确,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有效,工作记录详实,做到了层层发动,

层层落实。自查自纠中主动上交礼金、礼券、办公用品及医疗器械等共价值160,349元。 2010年医院与药品、器械、卫生材料等供应商签定了《廉洁商务承诺书》。 3、2004年重申了严禁收受红包的规定。如违反规定,一经差实,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停发奖金6——12个月、行政处分,取消当年评优资格及评职称或延聘、解聘待职,直至解聘等处理。2006年1——11月,医务人员主动上交红包16人次,9900元。 4、严格规范开方用药行为,控制医药费用,医院以文件的形式印发了《临床用药实时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实施办法》,每月对临床用药按类别进行实时监测,对异常用药情况进行通报,医生不当处方公示点评和院内公示,对不正当行为及时告诫,规范医务人员临床诊疗服务行为。严格执行医药代表不得擅自进入医疗区的规定,严格执行《医生外出会诊管理规定》,完善了监督制度和管理措施。 5、以文件形式规范了工程联系单制度。一是项目实施变更而引起的工程量和工期增建,必须做到及时签证,签证应与事实相符,并按照协议或者合同严格把资金关、质量关、工期关。二是根据责任权限办理签证,联系单上经手人、审核人、批准人签证齐全。涉及重大变更或者变更增加金额在2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由基建科长签字后,由分管院长签字;10万元以上30万以下的,按以上程序办理后,须由院长签证;超过30万元的,须经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通过。三是基建人员必须到廉洁自律,公正、公平、依法,按规定办理签证工

医药行业反商业贿赂倡议书

姓名:XXX 部门: XX部YOUR LOGO Your company name 2 0 X X 医药行业反商业贿赂倡议书

医药行业反商业贿赂倡议书 一、遵守法律法规。全体公司员工严格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依法组织药品的生产经营活动并自觉接受国家的监督和管理。 二、进一步规范企业制度。完善采购管理、销售管理、财务管理等内部管理控制制度;在原材料的采购与药品的招投标、进医保目录等重点环节中坚决不以各种名义给相关的医疗机构与医务人员以回扣或礼品。并与各销售人员签定反商业贿赂承诺书,不采取不正当的手段获得商业机会和利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法则。 三、加强产品质量的控制。药品的质量是事关企业的生存与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危。各生产管理部门时刻把药品的质量放在第一位,追求产品质量零事故,产品的零退货。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各岗位的操作规程,把好原料关、生产关与销售关,坚决不让一支不合格的产品流入市场,保证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 四、以诚信为本,加强企业的诚信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开展法律、法规、纪律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规范从业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规范。在企业中树立诚实、守信,优质高效的生产经营理念。 五、企业员工自查自纠,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行为,杜绝行业不正之风流行。全力配合政府查处商业贿赂,逐步消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形成公开、公平、透明、有序的市场竞 第 2 页共 4 页

争秩序。 第 3 页共 4 页

THANKS 谢谢您的阅览 仅供参考 第 4 页共 4 页

医疗器械公司反商业贿赂承诺书_承诺书.doc

医疗器械企业反商业贿赂承诺书_承诺书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和国务院第四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保证人民群众用药用械安全有效。本企业承诺如下: 1.严格依照《药品管理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保证经营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有效; 2.坚决抵制制售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绝不销售假劣及过期失效、霉变的药品、医疗器械,发现假冒伪劣药品、医疗器械后,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 3.销售药品医疗器械的过程中,不以各种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回扣、提成等财物; 4.原料采购、广告宣传和参与药品、医疗器械投标竞标过程中,不采取非正常手段获取商业机会或商业利益; 5.药品、医疗器械审评、认证发证、检验检测等环节中,不采取非正常手段获得准入资质; 6.积极参与药品、医疗器械市场信用体系的建设,建立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档案,如实申报企业及主要负责人的资格资质信息、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和经营活动中的相关信用信息,接受食品药品监督部门的信用评级考核和分类管理,同意向社会公示本企业的所有优良或不良经营行为、奖惩

记录,自觉遵守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用档案管理规章制度,共同树立信用自律的道德观念和行业风尚; 7.接受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督过程中,不以各种名义给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医疗器械企业自查报告_自查报告导语:树立“安全第一”的意识,增加医院药品器械安全项目检查,及时排查药品医疗器械隐患,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的医疗器械企业自查报告,供大家参考借鉴。 医疗器械企业自查报告(一) 我院遵照X区X食药监发【20**】27号、29号文件精神,组织相关人员重点就全院药品、医疗器械进行了全面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安全监管体系、强化管理责任 医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各科室主任为成员的安全管理组织,把药品、医疗器械安全管理纳入医院工作重中之重。建立完

反商业贿赂自查报告(多篇范文)

反商业贿赂自查报告 20xx年举国上下掀起了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活动。中国银监会下发了《关于银行业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市办、联社成立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为我县农村信用社系统开展商业贿赂指明了方向,提出了具体的要求与措施。为了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联社领导班子审时度势,迅速在全县掀起了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通过全面传达会议精神,达共识,找差距,增信心,抓落实,现就活动开展以来情况自查如下:一、积极贯彻,充分领悟文件精神内涵治理商业贿赂是党中央、国务院做出的重大决策和部署,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农村信用社深化改革、确保发展的保障。我社收到文件精神后,立即召开全体员工会议,要求广大员工认真学习,统筹兼顾,合理安排,按照方案内容、抓检查、抓整改,扎实有效地推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效开展。通过学习,大家一致认为:只有扎实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活动,并与开展案件专项治理活动等结合起来,才能有效遏制违法违规案件的发生,全面提升内控和风险管理水平,为农村信用社改革和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加强领导,积极落实案件治理组织体系 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一项严肃的管理工作,也是农村信用社持续健康发展的内在需求。为使文件精神落到实处,我社及时建立了以社

主任xxx同志任组长,副主任xxx同志为副组长,其他同志为成员的“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领导小组。 三、结合实际,按方案认真开展自查 我们围绕“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的指导原则,按照上级会议精神和自身工作实际,重点自查自纠授权(授信)管理、客户经理及担保出具担保方式的贷款手续、业余揽储、不良贷款清收的手续费支出、大额财务费用的开支、基建工程、房屋租赁、大宗物品采购、资金拆借、出具信用证(保函、资信证明)、抵债资产的入帐与处置及其它大宗资产的拍卖、出售等不正当交易行为;重点排查授权(授信)管理、基建工程、营业网点(办公用房)装修、大宗物品采购、大宗资产处置等商业贿赂案件。 四、扎实推进商业贿赂治理工作采取多种形式,防止走过场,严格实行“双线”问责制,即对我社业务操作岗在业务经营过程中发生的违规、违纪问题进行问责;对监督不力、失职渎职行为进行责任追究。按照“法人负责,分级自查、双线问责”的原则,严格自查自纠和案件排查工作责任制,一级检查一级。对自查自纠和案件排查中发现的问题,隐瞒不报、整改不力、纠正不及时、处理不严肃的,要对有关部门、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严肃追究党纪、政纪责任。加大案件排查力度,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设立和完善了信访举报制度,拓宽案源渠道。利用各种途径掌握案件线索,依*社会力量扩大案源,

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自查自纠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确保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实效,我院根据*卫发[2012]74号《关于印发*县卫生系统深入开展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于今年*月正式启动,完成了学习教育阶段的工作后,又紧接着开展了为期*个月的自查自纠工作,到*月底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总结如下: 一、积极响应医院号召,学习文件精神,加强自身教育。 为加强我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的领导,我院成立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确保我院开展治理医药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能够很好的落实。我院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多次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落实省市有关商业贿赂文件和报刊等资料,并大力宣传商业贿赂及纠风专项治理的目的意义,同时积极开展法制教育和警示教育,以案示法,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廉洁行医意识,形成加强行风建设,树立行业新风的良好氛围。促进反对商业贿赂教育工作,结合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形成以廉洁守法为荣,以贿赂违法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自专项工作开展以来,我院深入开展医德医风教育、医学伦理教育、人文素养教育,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切实履行救死扶伤、服务人民的神圣职责,使全体职工做到人人参加学习,人人受到教育,人人提高认识,使我院人员进一步明确专项治理工作的意义、能自觉抵制在医药购销中收受“回扣”的贿赂行为、使老百姓在“看病难,看病贵”上真正能得到实惠。 二、签订责任状,加强内外监督,树立我院廉洁行医的正气。 我院科主任与医院签订行风建设目标责任书,再由科室每位成员对科主任进行承诺,从而达到阶梯式的监督机制。医院在治理商业贿赂活动中,积极推进医院内外监督制度,建立完善医护人员的执业行为的日常监管、民主评议行风、信用档案建立、群众投拆举报、激励和惩戒等项制度,上墙公布监督电话,使每位病员对医院的各项行为有了明确的监督。我院还通过“公告”、“住院须知”等形式向患者和社会宣传行风纪律规定,自觉接受病人及家属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我院不定期召病员工休座谈会,耐心与病员进行座谈,及时听取意见,及时予以纠正。科室还制定和完善科学合理的诊疗规范,进一步规范科室的收费行为,杜绝乱收费、多收费等行为,建立和完善保持科室良好道德风尚的长效机制。

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可编辑版】

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 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六次全会、省纪委六次全会、市纪委三次全会和区政府廉政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区纪委《xxx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全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治理商业贿赂的指导思想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照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 二、治理商业贿赂的基本原则治理商业贿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措施,是惩治腐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发展的重要保证。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必须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一)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 (二)统筹谋划部署,稳步有序推进。 (三)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 (四)严格把握政策,维护发展大局。

三、治理商业贿赂的实施步骤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级各部门既要坚决又要审慎。全镇201X年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分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4月26日至5月15日)。召开全镇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动员大会,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板报、会议等媒介,加强宣传教育,树立和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结合廉政文化建设,积极营造规范经营、有序竞争、诚信守法的良好环境。要广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宣传治理商业贿赂的方针政策和有关决议、决定,提高全社会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纠正错误观念,积极营造反对商业贿赂和守法、公平、诚信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要加强对镇机关干部、村组干部进行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运用典型案例开展法制宣传和警示教育,增强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和法纪防线。 (二)自查自纠(5x月16日至10月31日)。各村各部门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集中时间开展对不正当交易行为的自查自纠。突出抓好五个环节: 一是要全面进行调查摸底,弄清本单位中的一些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搞不正当交易的手段和表现形式。二是要认真查找突出问题,对本单位在经营活动中存在的不正当交易问题进行排查,尤其要查找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破坏市场秩序的问题。三是要对查找出的问题,根据事实、情节、后果以及认识态度等,依法依纪、实事求是地做出处理。对自查自纠不力的单位和拒不自查自纠、掩盖问题或我行我素的,一经发现,要从严处理。四是要切实抓好整改,各村各部门要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浅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近年来,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商业贿赂的存在及其蔓延,不仅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妨碍了公平竞争,增加了交易成本,而且毒化了社会风气,滋生了腐败行为和经济犯罪,已成为影响经济社会正常运行的一大“公害”。医药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随着经济的发展,医药购销中存在的问题相当严重,已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医药商业贿赂表现形式多种多样,败坏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已经成为社会发展的一个突出问题和滋生腐败的重要因素。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问题在一些地区和医疗卫生机构依然存在,且表现形式多样、手段隐蔽、危害严重,主要表现在:一是生产、经营企业和个人以回扣等商业贿赂为手段,向医疗机构推销高价药品和医疗器械;二是一些医务人员为获得回扣,滥用高价药品和耗材;三是一些医务人员利用职权,成为不法企业的代言人,滋生了腐败和经济犯罪。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产生,既有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原因,也有医疗机构和部分医务人员追求经济利益的原因。但其恶果是通过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把负担转嫁到了患者身上。如果医疗机构和工作人员都能够抵制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行贿就失去了生存的条件。对此,全省卫生系统必须从政治和全局性高度,从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和维护医学圣洁

出发,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决策和部署上来,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各项部署,增强做好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把推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为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坚决打击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树立卫生行业的良好形象,夯实医疗卫生行业生存与发展的基础,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卫生系统的实际,统一部署,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一是要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中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法则的商业贿赂行为,使医疗卫生行业的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二是要依法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三是要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 我们充分认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要明确目标要求,严格把握政策,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广泛深入开展;要紧密结合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

“买医用耗材-赠医疗设备”商业模式构成商业贿赂

“买医用耗材-赠医疗设备”商业模式构成商业贿赂

“买医用耗材,赠医疗设备”商业模式构成商业贿赂 当前,中国乃至全球的医疗市场上普遍存在着“买医用耗材,赠医疗设备”的商业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医药企业通过向医院[1]赠送医疗设备,换取医院采购、使用该企业的医用耗材(包括医疗试剂),最终从耗材的销售中收回医疗设备的成本。 当前,中国乃至全球的医疗市场上普遍存在着“买医用耗材,赠医疗设备”的商业模式。这种模式的特点是:医药企业通过向医院[1]赠送医疗设备,换取医院采购、使用该企业的医用耗材(包括医疗试剂),最终从耗材的销售中收回医疗设备的成本。但如果医院没用医药企业生产的耗材,或者采购量达不到约定的标准,该企业就会收回医疗设备,或者要求医院支付设备使用费。关于这种商业模式是否构成《反不正当竞争法》所禁止的商业贿赂行为,目前存在较大争议。本文将结合我们处理同类法律事务的经验,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逐步展开法律评析。望我们的个人观点能够抛砖引玉,供读者参考。商业贿赂的定义和构成要件商业贿赂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所禁止的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

单位或者个人在帐外暗中收受回扣的,以受贿论处。”依据《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下称“《暂行规定》”)的第二条,商业贿赂是指“经营者为销售或者购买商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对方单位或者个人的行为。”关于商业贿赂的本质特征,中央治理商业贿赂领导小组在其印发的《关于在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中正确把握政策界限的意见》中指出,商业贿赂是“在商业活动中违反公平竞争原则,采用给予、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等手段,以提供或者获取交易机会或者其他经济利益”的行为。结合上述规定,商业贿赂行为有以下四个构成要件: 1.商业贿赂的主体是销售或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经营者。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是否属于规范主体问题的 答复》,营利性或非营利性的机构都有可能成为商业贿赂的主体。 2.商业贿赂的客观要件是给付或收受财物或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依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以收买瓶盖方式推销啤酒的行为定性处理问题的答复》,财物或其他利益的给付对象并不限于交易对方或个人。向“对商品销售有直接影响的”第三方给付财物或其他利益的,也属于商业贿赂。 3.商业贿赂的主观目的是销售或者购买商品,也即获取或者提供现有的或潜在的交易机会。 4.商业贿赂侵害的客体是公平竞争秩序。在本质上,商业贿赂是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一种。侵害公平竞争秩序是商业贿赂的本质属性。

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汇编

领导层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1、领导层:领导班子全体成员; 2、领导班子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反商业贿赂及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用以指导各项工作; 3、领导班子应根据本镇实际制定和完善反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从制度上确保各项工作合法、公道、正派; 4、镇机构设定、职位设定、人员设定等,职责划分要明确、合理,符合镇实际需要,更要有助于反商业贿赂的管理,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层层落实; 5、镇领导自己要模范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自我发现问题,勇于主动纠正,被有关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积极配合查处; 6、领导负有本镇反商业贿赂责任,一旦出现商业贿赂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责任,党委书记、镇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7、镇领导加强各部门的动态监管,对职工违反商业贿赂有关规定,自查、检查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制度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依法处理; 8、领导层在决策、制度及各项工作运行中要在自觉抵制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并及时反映和举报来自社会各方面进行商业贿赂的人和事。 9、镇领导层应每年对制定实施反商业贿赂的情况,在检查考评基础上发现不足,并找出漏洞,进一步完善。

购进、销售资金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一、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购进、销售资金的管理。 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设立单独的银行帐户,并做好相应的帐目管理。 三、每年年终要对购进、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查。 四、应定期追踪购进、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的资金使用情况,严格把关,保证资金的合法使用,不得用于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用途。 五、不得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占用购进、销售资金行贿或转变成其它利益的形式向采购方进行贿赂。 六、不得利用药品、医疗器械购进、销售资金违法私设小金库,偷税漏税或用于贿赂。 七、药品、医疗器械购进、销售资金的收支必须经财务人员审核,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同意方可进行使用。 八、公司在购进药品、医疗器械环节中一般应采用银行结算,尽量避免现金结算,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

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矿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就国有企业而言,治理商业贿赂既是不断规范市场运行机制的需要,也是国有企业建立诚信机制的需要。为认真贯彻中央关于治理商业贿赂的决策和部署,深入推进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积极维护市场经营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维护群众利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 [200*]9号)精神和河南省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现就全矿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指导原则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依据中央《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以下简称《实施纲要》)和《新矿集团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要点》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统一部署、分类指导、突出重点、稳步推进。按照“坚持标本兼治,实行综合治理;统筹部署安排,稳步有序推进;明确工作重点,解决突出问题;注意政策界限,建立规范机制;严格依法治理,维护发展大局”的要求,坚决纠正在经营活动中违反商业道德和市场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违反法律法规,收受和给予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通过开展专项治理,使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对商业贿赂危害性的认识明显提高,重点领域商业贿赂案件明显减少,建立健全防治商

业贿赂长效机制取得明显进展,为企业的和谐、快速、健康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二、治理重点和具体要求根据企业实际,重点要抓好四个领域的治理。滤布厂 一是工程建设领域。围绕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立项和市场准入、项目招标投标、工程发包分包、工程材料设备采购、项目预决算与验收、工程质量监督等环节,深入进行专项治理。 二是医疗卫生领域。围绕药品、器械招(投)标、医务人员的医疗临床活动以及医疗单位的基建工程等开展专项治理。 三是物资采购领域。针对集团公司的集中招(议)标采购、大宗物资采购等活动中招标文件的制订、供应商资质审查、投标开标等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环节,重点治理和纠正有意规避集中招标采购的行为、采购机构和人员、评审人员和监管部门在招标中泄露标的、“跑风漏气”的问题,以及擅自更改招标计划、设置非规定条件限制供应商入围等问题。 四是产品销售领域。重点查处在销售产品过程中对客户刁难、“吃拿卡要”的现象,以及违反规定向对方行贿的问题。上述四大领域之外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对照以上要求,确定是否有需要治理的商业贿赂问题。通过治理,有效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专项治理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方法步骤和时间安排按照上级的部署,结合集团公司实际,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按下列方法步骤进行(其中医疗卫生系统按《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和已经作出的部署执行)。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调研报告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调研报告 在中纪委六次全会上,党中央和国务院首次将商业贿赂作为反腐败的重要内容,并被确定为XX年的工作重点。胡锦涛总书记在会上指出:“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依法查处商业贿赂案件”。这是向商业贿赂开战的号角。在卫生行业,同样存在着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现象,并且它对医药经济发展危害日益严重,甚至成为阻碍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如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整顿规范医药购销秩序,优化医疗服务,降低虚高药价,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强力推进卫生行业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各地各部门都在进行积极的实践和有益的探索,笔者现就当前形势并结合**市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谈如下粗浅认识。 一、**市卫生系统医药购销工作现状 **市年用药总额3000余万元。通过集中招标采购的药品1000万元,其余药品均来自各个医药经销企业和代理经销个人。从当地2家医药经销公司订购药品的比例逐年减少,而外地医药企业送货上门或者通过电话采购从托运公司托运或者医疗机构医药主管人员直接上门提取者居多,还有一部分则是根据用药情况由医药经销商定期拆零供货。从总体

情况来看,绝大多数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制度健全,渠道正规,各项程序公开;药品和医疗器械经销企业和经销商具备资质,手续合法;医务人员能够遵守医院规章制度,遵守医疗法规,自觉维护职业道德,合理检查,合理用药,精心治疗,全心全意为各族患者服务。人民群众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服务基本满意,未发生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案件。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不断深入和医药购销体制和渠道的转变,商业贿赂问题也逐渐渗透到医药购销领域。由于隐蔽性较强,虽未发现和受到查处,但从实际情况看,一些不法药品、器械经销人员采用非正当手段,向医院推销高价药品和医用器材,甚至通过亲戚朋友和熟人的关系,进入医院开展临床促销活动,记录医师所开处方数量,或者请吃医务人员,或者赠送一些价值不高疏通感情的节日礼物,或者给医务人员提取一定的辛苦费用等等;个别药品采购和医务人员还存在接受经销企业和经销商提供的高消费活动。导致一些医师开大处方、开进口药和高价药品,给患者实施滥检查、过度医疗等行为。这些在个别医务人员看来十分正常的情况,殊不知,它直接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加重了群众看病经济负担。同时也腐蚀了部分意志不坚定的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致使人民群众对此意见较大,也成为近年来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二、成因分析

公司领导层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附件1: 公司领导层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1、公司领导层包括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党务负责人及其它公司领导班子成员; 2、公司领导层必须认真学习和掌握国家有关反商业贿赂及廉政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精神,用以指导药品经营活动; 3、公司领导层应根据本公司实际制定和完善反商业贿赂的长效工作机制,从制度上确保公司经营合法、公道、正派; 4、公司机构设定、职位设定、人员设定等,职责划分要明确、合理,符合企业经营需要实际,更要有助于反商业贿赂的管理,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层层落实; 5、公司领导层自己要模范遵守和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监督,自我发现问题,勇于主动纠正,被有关部门检查发现问题,积极配合查处; 6、公司领导层负有本公司反商业贿赂责任,一旦出现商业贿赂问题,根据职责分工,分别承担责任,董事长、总经理(法人代表)承担由公司承担的相应的法律责任、经济责任; 7、公司领导层加强企业的动态监管,对公司员工违反商业贿赂有关规定,自查、检查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按公司制度予以追究,情节严重的报请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8、公司领导层在决策、制度及公司运行中要在自觉抵制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商业贿赂行为,并及时反映和举报来自社会各方面进行商业贿赂的人和事。 9、药品批发公司与连锁公司为两块牌子一套人马的,公司领导层应加强对连锁经营的管理,从管人管事等方面防止商业贿赂的发生。 10、公司领导层应每年对制定实施反商业贿赂的情况,在检查考评基础上发现不足,并找出漏洞,进一步完善。

附件2: 采购、销售人员反商业贿赂管理制度 一、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的采购、销售人员在药品和医疗器械采购和销售过程中,不得有行贿、索贿和受贿的行为。 二、药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应每年定期组织采购、销售人员开展反商业贿赂专题警示教育,学习国家有关反商业贿赂政策法规,结合反商业贿赂典型案例讨论,增强抵御不良思想、不良行为的能力。 三、采购、销售人员的各种采购和销售行为必须依法开展。不得与供应商或被销售对象相互串通,损害单位的合法权益; 四、在采购活动中不得以任何手段排斥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参与正当竞争。 五、在销售活动中必须遵守依法开展公平竞争,不得采用向销售对象行贿或提供其它不正当利益等商业贿赂手段开展恶意竞争。 六、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按程序出入库和销售,杜绝药品、医疗器械采购和销售的体外循环,逃避药监部门的监督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点内容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的重点内容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今年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的一项全国性的重要工作。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结合医院实际,突出重点,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决纠正医药购销领域中违反职业道德和市场法则的商业贿赂行为,使医院的从业人员普遍受到深刻的法制、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增强抵制商业贿赂的自觉性和廉洁从业的意识;依法严肃查处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案件,坚决遏制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蔓延的势头;针对存在的问题,通过健全制度,完善管理,建立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不断铲除商业贿赂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同时,在工作中注意维护医院的稳定,保持正常的医疗服务秩序。 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点在于着力解决公益性强、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严重破坏正常医药购销秩序的问题,主要是: (一)医院有关人员,在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及其他经营活动中,收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回扣的行为;

(二)医院的医务人员,在临床活动中,收受药品、设备、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回扣或提成的行为; (三)有关人员在接受药品、设备、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不按照行政事业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入帐,私设小金库、用于私分的行为; (四)医院有关人员在基建工程、物资采购、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五)医院行政机关人员利用权力,在医药购销领域和工程招标等活动中,收受有关企业和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财物的行为。

学校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教育行为,促进学校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深入开展反腐倡廉工作,根据教育局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有关要求及工作部署,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我校领导统一部署,突出重点分类指导,首先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商业贿赂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增强治理商业贿赂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联系学校实际情况,进一步明确我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的组织领导、主要任务和步骤、措施,扎实有效地组织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将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预防腐败体系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范围,铲除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学校的改革和发展服务。 二、领导小组 为加强对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组织领导,指导、协调我校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序开展,成立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办公室设在学校教导处,由王绍坤老师具体负责。

三、主要任务及工作步骤 我校根据县教育局布置结合实际情况,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采取坚持边治理、边整改、边查处、边提高,做到专项治理与反腐倡廉工作相结合、与建立教育诚信体系相结合、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具体工作中分四个环节进行。 1、宣传发动 遵照县教育局要求,认真组织学习和领会县局相关文件精神。通过学习,把思想统一到治理商业贿赂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上来,充分认识到治理商业贿赂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把治理商业贿赂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预防教育系统职务犯罪的重要任务来抓,扎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2、自查自纠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要认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自查自纠,重点解决商业贿赂易于侵袭和腐蚀的重点部位,关键岗位和主要环节中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突出重点、综合治理,强化监督,并将以下问题列入自查自纠重点:教材、教辅、图书采购,教学仪器设备采购,各类大宗物资采购,基建维修以及其他活动中以各种名义给予、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问题。对自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要立即予以纠正,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要及时报告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区分处理。 3、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 要对自查和专项检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要进行认真清查,积极配

医疗反商业贿赂心得体会

医疗反商业贿赂心得体会 中央决定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后,各地各部门迅速行 动起来,纪检监察部门、检察机关办案重点开始指向商业贿赂, 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商业贿赂多发领域 的行政主管部门开始组织专项治理的动员部署和自查自纠工作。 可以说,一场反商业贿赂风暴正在全国掀起。但一些人对此 持一种观望甚至怀疑的态度:专项治理工作真能达到预期的目标?真能彻底刹住让人深恶痛绝的送回扣、吃回扣歪风?真能给人民 群众带来实惠?不会是作秀吧? 且不说这种怀疑有没有道理,仅就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刚 刚开始而言,谈取得了多大的成效,的确还为时尚早。但这不等 于说反商业贿赂就没有成效。我们从四川省开江县人民医院(俗称 开江县医院)的变化就可窥一斑。 开江县人民医院两任院长刘登友、罗俊生因收受药商回扣去 年被检察机关查处;该医院原外科医生肖启伟,举报当地医疗腐 败现象后的遭遇,前不久经媒体报道后,引起卫生部的高度重视 和社会的强烈反响;4月20日,据新华社的报道《一份令人震惊 的药品回扣清单》,披露了该医院医生吃回扣,开高价药的内幕,更是令人震惊。 如此一个处于风口浪尖上的县医院,经过反商业贿赂风暴洗礼,现在怎么样了呢?

据新华社5月12日的报道《舆论高压下的开江县医院》告诉了我们这样两个事实:一是药品大降价。以前报道过的8种回扣药品,有5种药品已经停止使用,目前仍继续销售的3种药品价格降幅分别为19.9、20、32.3。二是医风大变化。多次参加山村巡回义诊活动的陈远珍医生说:“坐在诊室里,很难体会到老乡们缺医少药的痛苦,到了山里看到很多村民人均年收入还不到XXX 元,连买几角钱的止痛片都是奢侈的消费。现在我脑海里常常浮现出他们的眼睛,不忍心再开贵药。” 开江县医院这两大变化说明了什么?说明反商业贿赂是能够取得人民群众期望的成效的。对普通人来说,反商业贿赂的期望无非是,通过打破商业活动中的“潜规则”,消除腐败现象,使他们看病不再难、用药不再贵,上学不再难、读书不再贵,出行不再难、买房不再贵,等等。众所周知,正是送收回扣、提成等行贿、受贿的“潜规则”,增加了商业机构的经营成本,商业机构又把这多出来的成本强加到人民群众身上,从而加重了他们看病、上学、购房等负担。如果“潜规则”不再好使,腐败行为不再滋生,人民群众那些额外的负担也将不复存在,关系他们切身利益的一些困难也就好解决得多。总之一句话,反商业贿赂要让老百姓得到真正的实惠。 开江县医院的变化还说明,一些人对开展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持观望、怀疑态度,是不必要的。因为按照目前的趋势发展下去,反商业贿赂还能取得更多更大的成果。不过,对查办商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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