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十大药害事件

中国十大药害事件

最近十年来,各大药害(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屡见于报端。笔者以一名药学工作者的视角,从其中遴选出危害性大、影响面广的十起事件,尽量以简练的文字构画出每起事件的脉络,系统、客观地展现整个事件的面目,以供关心药政事业的同仁们共同思考。

1、“梅花K”事件

(一)事件简介:

2001年8月24日,湖南省株洲市药监局接到群众举报:该市多人服用“梅花K”黄柏胶囊中毒住院。株洲市局感到事态严重,迅速派人赶到市一医进行调查,发现患者服用的问题“梅花K”,均标示“广西半宙制药集团第三制药厂”(后更名为“广西金健制药厂”,以下简称“广西半宙”)生产。据患者反映,该产品在当地媒体大作宣传,声称能通淋排毒、解毒疗疮,治疗多种女性炎症(夸大宣传)。许多女性经不住广告诱惑,纷纷到市内药店购买,但服用几天后出现了胃痛、呕吐、浑身乏力等不良症状。经株洲市药检所抽样检验,检出非法添加的四环素成分,初步认定该“梅花K”系假药。几日后湖南省在全省范围内封杀“梅花K”黄柏胶囊。

8月31日,国家药监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立即暂停销售、使用“梅花K”黄柏胶囊。通知强调,对凡标为“广西半宙”生产的“梅花K”黄柏胶囊一律暂控,批批抽验,除按标准检验外,加做四环素成分的检验。发现问题药品,立即追查来源和流向。“梅花K”事件也引起了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就此事作了重要批示。

经过药监、公安等部门的调查,事件的内幕水落石出。2000年9月,陕西省咸阳市杰事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程书群和“广西半宙”副厂长方党礼洽谈生产、销售药品黄柏胶囊,为加大药效,双方商定在黄柏胶囊中掺加已经变质过期的盐酸四环素。2001年1月和4月,由“广西半宙”生产了掺有盐酸四环素的“梅花K”牌黄柏胶囊两箱共18.8万余板,经程书群在这批胶囊说明书上扩大药品功效和适应症、组织外包装后,向湖南等省市销售,致使发生群体性的中毒事件。湖南省药检所检测表明:由于厂家添加了过期的四环素,其含有的降解产物远远超过国家允许的安全范围,特别是差向脱水四环素,服用后引起肾小管性酸中毒,临床上表现为多发性肾小管功能障碍综合症。

(二)处理结果:

据报道,株洲市“梅花K”中毒人数共达128人,至 2001年9月17日,还有50多人仍未出院。2003年6月16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广西金健制药厂(前身“广西半宙”)赔偿原告陈桂兰、沈智芳等58人共282万元,其中仍呈植物人状态的沈智芳获赔160万元。58名受害人在签收调解书的同时就拿到了被告支付的赔偿金。9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广西金健制药厂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罚金14万元。7名被告人均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程书群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

罚金人民币10万元;原“广西半宙”厂长卢智、副厂长方党礼等6人也分别被判刑并各处罚金。

(三)评论与思考:

这起曾被称作“中国假药第一案”的“梅花K”事件,实际上仅暴露出制药企业制假售假的冰山一角。在当时,违规投料生产、虚假广告促销的行为是司空见惯。只是药监部门尚未经历以后“齐二药”等事件的“磨难”和“洗礼”,对违法企业下手显得心慈手软。而公众和媒体对药品安全尚未完全“觉醒”,对药监这个国家“衙门”尚存三分敬畏,因此,2001年,药监本应遭遇的暴风骤雨被推迟了若干年。

事件危害指数:★★★★;处理结果满意度指数:★★★★;

社会影响力指数:★★★★;教育指数:★★★★

二、关木通事件

(一)事件简介:

关木通事件,或称龙胆泻肝丸事件,也称马兜铃酸肾病事件,在世纪交替的前后几年,曾因其广泛的药物不良反应而震惊国人。多少人为之重病缠身,多少人为之倾家荡产,甚至,在绝望中等待毙命------。

马兜铃酸肾病群体性事件首次被公开披露是在1993年的比利时。当地一些妇女因服含广防己的减肥丸后导致严重肾病。后经政府调查,发现大约 10 0 0 0名服该药的妇女中至少有 110人罹患了晚期肾衰竭,其中 6 6人进行了肾移植,部分病人还发现了尿道癌症;1999年英国又报道了2名妇女因服含关木通的草药茶治疗湿疹导致晚期肾衰竭的事件。这两起事件在国际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美国FDA、英国MCA和比利时政府等采取了严厉措施,对中草药和中成药进行强烈抵制。欧美媒体曾将这种情况渲染为“中草药肾病”;因广防己、关木通等中药含有共同的致病成分马兜铃酸,后来国际上将此类情况改称为“马兜铃酸肾病”。

国内的马兜铃酸肾病与中药关木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关木通是一味常用中药,具有清热利湿功用,曾是临床广泛使用的中成药龙胆泻肝丸的主要药味。但关木通含有马兜铃酸,对肾脏有较强的毒性,可以损害肾小管功能,导致肾功能衰竭。因为三者紧密的关联,所以尽管事件名称叫法不一,所指几乎相同。

龙胆泻肝丸是个历史悠久的古方,原配方的药味中有“木通”,主要指木通科的白木通或毛茛科的川木通,这两类木通均不含马兜铃酸。但在20世纪30年代,东北盛产的关木通首次进入关内,并逐渐占领了市场。到了80年代已被全国广泛应用,于是白木通退出市场,难以寻觅。1990年的《中国药典》,卫生部干脆把龙胆泻肝丸组方中的其他类木通全部枪毙,关木通成了“木通族”惟一合法的身份。悲剧进一步深化!

由于龙胆泻肝丸的广泛使用,马兜铃酸肾病在中国悄悄地、快速地蔓延。国人并非

没有注意到关木通的肾毒害作用,只是诸多研究、报道、文献和报告都没有引起当局的重视。可以肯定,2003年前,国内马兜铃酸肾病的患者已经大面积存在,但因为个案的分散性,人们没有把事件系统的联系在一起思考。2003年2月,新华社记者朱玉《龙胆泻肝丸是清火良药还是“致病”根源?》等系列报道,顿时震惊了国家药监局和众多的“龙胆丸”受害者!许多人发现,自己缠绵不愈的肾病(肾损害甚至肾衰竭、尿毒症),竟然是因为平时“上火”、耳鸣或者便秘所服的龙胆泻肝丸所致。部分患者与疾病抗争、在身体和家产俱败的境况下,走上艰难的诉讼之路。据报道,仅北京市2003年受理的马兜铃酸肾病索赔案不下7起。2004年2月,长期服用龙胆泻肝丸致病的吴淑敏等28人,集体起诉拥有335年历史的老字号——北京同仁堂。但大部分的索赔诉求,最后均以碰壁或者败诉告终。

2003年4月1日,国家药监局印发《关于取消关木通药用标准的通知》,决定取消关木通的药用标准,龙胆泻肝丸等“关木通制剂”必须凭医师处方购买;责令该类制剂的生产限期用木通科木通替换关木通。后来的2005年版《中国药典》已不再收载关木通、广防己、青木香三个品种(均含马兜铃酸)。

(二)危害后果:

马兜铃酸肾病患者准确的数字已难以统计,我原来估算应在数以万计。最近看到新华社原来的报道:全国有200多家药厂都曾生产龙胆泻肝丸,致病人数约10万人。

(三)评论与思考:

1、1990版《中国药典》将古方龙胆泻肝丸中的木通以关木通替换,虽然存在历史沿袭的因素,当时卫生部领导下的药典委员会也难辞其咎。药品质量人命关天,怎奈如此轻率!更叹息后来的药监在药品注册中过之而无不及。

2、关木通事件至少凸现2003年国家局几大制度的缺陷。一是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北京中日友好医院肾内科自1998年10月起收治的马兜铃酸肾病病人达100多例,北京东直门医院从2001年起接诊的怀疑服用龙胆泻肝丸致肾衰的患者达40多名,北京协和医院、北京朝阳医院等亦多次有此类病例报告。但事发后国家局回应说国家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只收到15例因此药导致的不良反应报告。耐人寻味的是,2000年至2002年期间,北京市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就收到了龙胆泻肝丸及含关木通在内的药物不良反应80多例。2004年3月,卫生部、国家局修订出台了《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不良反应工作近年似乎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但是,近观报告的案例,相当部分是为了充大指标、完成任务,只要数量不讲质量。粗制滥造甚至编造的报告案例,甚至比没有更恶劣。当前的药品不良反应在制度设计上还存在较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这严重阻碍了药品再评价工作的高质进展。二是应急反应能力。对国际上的严重不良事件已经无动于衷,国门内的事件也能麻木不仁吗?关木通事件被公开曝光后,国家局并没有立即控制、召回含关木通的中药制剂,只是在《关于取消关木通药用标准的通知》中要求该类制剂“必须凭医师处方购买,并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明确肾脏病患者、孕妇、新生儿禁用;儿童及老人一般不宜使用;不宜长期使用,并定期复

查肾功能。”是国家局对事态的严重性估料不足吗?还是担心怕召回行动挑起更大的事端,局面失控或是担心伤及某些企业的利益?对重大药害事件的严重不敏感,应急反应能力令人担忧。三是药品的召回制度。当时《药品召回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29号令)尚未出台,国家局也没有采取召回行动。我只希望,在最近的几年内,国内会出现几次较大规模的药品召回行动,有召回才是正常的现象。不过不希望这些召回都是在发生重大药害事件之后实施,如果这样,真枉出台了29号令。

3、业内经常说,中国正处于矛盾凸现期和风险高发期,所以药害事件这么频繁。药害事件肯定还要发生,苦的是无辜的老百姓。中国什么时候能够象某些先进的国家一样,建立药物损害赔偿制度呢?

事件危害指数:★★★★★;处理结果满意度指数:★★★;

社会影响力指数:★★★★;教育指数:★★★★★

(注:2003年初正处于“沸点”状态的“非典”很大程度上转移了民众的眼球,所以关木通事件的社会影响力被大大削弱了。)

三、奥美定事件

(一)事件简介:

1997年12月,经原国家医药管理局批准,中国富华公司将乌克兰生产的聚丙烯酰胺水凝胶引进中国销售,商品名称“英捷尔法勒”,被作为植入人体的软组织填充材料,广泛用于注射隆胸、丰颞、隆颊、隆臀等美容术。

1998年9月,乌克兰方面与中国富华终止合同,将“英捷尔法勒”进口总经销权交给吉林敖东公司。早在此之前,中国富华的投资方——香港富华国际集团成立吉林富华医用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富华”)。1999年5月17日,“吉林富华”自主研发的新产品“奥美定”(其主要成分也是聚丙烯酰胺水凝胶),获国家药监局批准,进入临床试用。2000年12月,奥美定正式取得国家局《医疗器械注册证》。此后几年,“吉林敖东”代理的“英捷尔法勒”和“吉林富华”生产的“奥美定”两大产品,坐享国内聚丙烯酰胺注射整形市场。2003年11月,“英捷尔法勒”批文到期,国家局停止进口“英捷尔法勒”。从此,“吉林富华”的“奥美定”作为惟一合法的注射整形用聚丙烯酰胺水凝胶产品,在中国市场独步天下。

数年间“吉林富华”注射隆胸的广告在中国遍地开花。由于见效快、创伤小、材料可塑性强的特点,奥美定产品很快被广大“求美者”接受。尽管当时每例的注射费用高达数万元(大部分手术在美容机构实施),但还是有许多女士趋之若鹜。根据材料厂商提供的数字,保守估计国内超过30万的人接受了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但这种无色透明类似果冻状的胶态物质,具有侵入性、渗透性和流动性,注入后部分胶体物质会渗入胸肌内及腋窝,并且会不断地侵入乳房腺体组织,从而导致各种病变,甚至在重力作用下游走全身。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数据显示,2002年到2005年11月,他们共收到与注射用聚丙烯酰胺

水凝胶有关的不良事件报告183份,其中隆乳161例。不良事件的表现包括:炎症、感染、硬结、团块、质硬、变形、移位、残留等。但不良事件的实际数字远远不止这些。2006年4月国家局下属评价中心的《凝胶安全评价报告》显示,在2002年至2006年2月底,国内学术期刊上公开发表的48篇研究文献表明,接受注射聚丙烯酰胺水凝胶隆胸的11360人中,有880例引起了并发症,发生率为7.75%。按此比例,30万注射者中仅并发症患者至少有两万多人。众多受害者感觉生不如死,几年来对奥美定产品的投诉和维权此起彼伏。部分患者通过再次手术取出填充材料,但是,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入人体后,好比是“掉到沙里的豆腐”,极其困难将“沙粒”完全从“豆腐”里取干净。而更令人担心的问题是,聚丙烯酰胺水凝胶在体内存在降解的可能,一旦降解成单体丙烯酰胺,具有神经毒性、生殖毒性、致癌性等毒害,世界卫生组织已将这种物质列为可疑致癌物之一。

(二)处理结果:

2006年4月30日,国家局决定,撤销“吉林富华”聚丙烯酰胺水凝胶(注射用)医疗器械注册证,并从即日起全面停止其生产、销售和使用。“吉林富华”一纸诉状将国家局告至法庭,要求其撤销“不合法”的处理决定。9月26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10月30日,宣判“吉林富华”败诉。

(三)评价与思考:

奥美定事件的发生与当时国家局一位实权派人物有着密切关系,那就是前医疗器械司司长郝和平。郝当时在医疗器械的审批上有一手遮天之势。2000年1月16日,中国政法大学教师、中国卫生法学会理事卓小勤把一封题为《关于国家药监局医疗器械司个别领导违法行政及包庇、支持和怂恿吉林富华公司违法活动的举报》信件上交到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揭露“吉林富华”和郝和平在“奥美定”里头的内幕。在郝的垂顾和庇护下,奥美定产品一路绿灯,逢凶化吉。可惜该举报信未引起中纪委的重视(至少没有实质动作)。直至2004年,由于成都血袋事件才将郝的“龌龊”告白于阳光下。2006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和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郝和平有期徒刑15年。

值得一提的是,至2004年12月28日,奥美定所获批文已到期。二次批准一事本有些波折,在历经几次专家论证之后,于2005年5月左右再次获批。又一年,国家局“反悔”,于是“吉林富华”反目成仇,两者的“蜜月”生活终于彻底告结。

事件危害指数:★★★★★;处理结果满意度指数:★★★;

社会影响力指数:★★★★;教育指数:★★★

四、亮菌甲素注射液事件

(一)事件简介:

2006年4月22日、23日,广州中山三院传染科二例重症肝炎病人先后突然出现急性肾功能衰竭症状。29日和30日,又有病人连续出现该症状。院方通过排查,将目光锁定齐齐哈尔第二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上,这是病人们当天

唯一都使用过的一种药品。

5月2日,院方基本认定这起事件确实是亮菌甲素注射液引起的。报告、查封、调查、检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黑龙江省局、广东省局、广东省药检所等单位迅速投入战斗。5月4日,广东省药检所的检验结果显示:按国家药品标准检验,该疑问产品符合规定。但在与云南大理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作对比的实验中,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的紫外光谱在235nm处多出一个吸收峰;在急性毒性预实验中,齐二药生产的亮菌甲素注射液毒性明显高于大理药业生产的产品。经液质联用、气相和红外等仪器检测和反复验证,确证齐二药的亮菌甲素注射液含有高达30%的二甘醇。二甘醇在体内会被氧化成草酸而引起肾损害,导致病人肾功能急性衰竭。正常药品不应含有该成分,高浓度的二甘醇为何出现在齐二药的亮菌甲素注射液里呢?

经调查,生产亮菌甲素注射液所需要的溶剂丙二醇,是齐二药采购员钮忠仁向江苏泰兴市的不法商人王桂平购入的。王桂平伪造产品注册证等证件,以中国地质矿业总公司泰兴化工总厂的名义,于2005年10月将工业原料二甘醇冒充药用辅料丙二醇出售给齐二药。假冒原料进厂后,化验室主任陈桂芬等人严重违反操作规程,未将检测图谱与标准图谱进行对比鉴别,并在发现检验样品相对密度与标准严重不符的情况下,将其改为正常值,签发合格证。致使假冒辅料投入生产,制造出毒药“亮菌甲素注射液”并投入市场,最终导致13人死亡,部分人肾毒害的惨剧。

(二)处理结果: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生产销售假药行为,依据《药品管理法》第74条规定吊销齐二药《药品生产许可证》;齐二药法定代表人向东、不法商人王桂平等10人移交司法机关处理;齐齐哈尔市副市长任仕杰、黑龙江省药监局副局长陈淑兰等11人受党纪政纪处分。6月3日,江苏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以危害公共安全、销售伪劣产品、虚报注册资本等三重罪,判处王桂平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8年6月26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对“齐二药”民事索赔系列案作出一审宣判,11原告共获赔3508247.46万元。

(三)评论与思考:

我的大学老师曾跟我们说起这句名言:“死者是生者的老师”。1937年举世瞩目的美国“磺胺酏”事件,以死亡107人的代价,推进了美国的立法进程。“磺胺酏”事件的罪魁祸首正是溶剂二甘醇。谁也不曾想到,70年后的中国,又度发生用药的二甘醇中毒事件。如果广东省药检所没有极其敏感地关注到两个事件病症表现的极度吻合性,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检验合格的亮菌甲素注射液,从茫茫的物质海洋中捕捉到“二甘醇”这个致命元凶,那是何其难焉!广东省药检所仅用了5天时间,成功地“揪出”事件的症结所在,功劳不谓不大!“磺胺酏”事件在齐二药事件调查中发挥了积极的借鉴作用。

齐二药同时使用假冒丙二醇生产的还有葛根素注射液等其他4种药品。如果广州中山三院没有及时、准确地反应,这后果可能更加不堪设想。齐二药事件让药监系统倍受指责:为

什么2003年通过国家GMP认证的企业,在管理上还存在弥天漏洞?GMP认证是科学的国际通行的做法,为什么在中国就如此经不起检验?我们的问题到底出在哪里?

药监局在该事件中应承担责任,这是不可推卸的;但如果让社会发展阶段矛盾的缩影全让药监局背负,它是不堪承受的。齐齐哈尔市副市长、黑龙江省药监局副局长等11人,可能根本没有预料这“飞来横祸”。也许,药政管理长期沉积下来的逅病,让某几个人去背负有失公平,但与死去的十几条生命相比,这点皮外伤又算什么?守土有责,要怪只怪一方菩萨不保佑!

事件危害指数:★★★★★;调查结论满意度(关联度)指数:★★★★★;社会影响力指数:★★★★★;教训指数:★★★★★

五、鱼腥草注射剂事件

(一)事件简介:

早在上世纪60年代,我国科技人员即开始鱼腥草注射剂的研制,70年代开发成功并上市使用。该药是临床常用抗菌药物,在抗病毒、退热等方面疗效可靠、速度快,具有不产生抗药性、价格低廉等优点,被称作“中药抗生素”。这被视为传统中药发展为现代中药制剂的成功典范之一。2003年“非典”期间,鱼腥草注射液是卫生部从上万种中药中推荐的8种抗SARS中药之一。之后又被推荐用于抗击禽流感。由于是为数不多疗效确切的药物之一,功勋卓著,曾被誉称为“非典功臣”。

“非典”之后,生产鱼腥草类注射剂(包括部分复方制剂)的企业如雨后春笋。2000年之前,全国只有10多家单位生产,至2006年已扩增为195家。但同时以鱼腥草注射液为代表的此类产品的不良反应事件日渐突出。2003年8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在第四期《药品不良反应信息通报》中通报了鱼腥草注射液的严重不良反应;此后,各地大量的关于鱼腥草注射液的不良反应被发现和报告,其中,有为数不少过敏性休克引起的死亡案例。如,2005年12月,安徽省第三季度289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中,由鱼腥草注射液引起的位于前列;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从1988年到2006年4月共收到鱼腥草注射液不良反应报告222例;2006年北京市药监局发布的数据显示,2005年两例患者因鱼腥草注射液不良反应死亡。其他多个省市也有死亡案例报道。从诸多披露的信息可以判断,鱼腥草注射液不良反应事件的数字远不止这些。2006年1至5月,全国鱼腥草注射液不良反应报告大幅增多,引起社会广泛关注。2006年6月1日,国家局印发《关于暂停使用和审批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的通告》,决定暂停使用和审批鱼腥草类的7个注射剂。这好比是一发重磅炸弹,在业内引起巨大震动。一时间鱼腥草类注射剂从全国各大医院药房清空出柜,甚至波及鱼腥草片剂、鱼腥草胶囊等口服剂型及其它的中药注射剂。城门失火殃及池鱼,又一轮废除中药注射剂的声讨呈现“白热化”。鱼腥草产业链受到严重破坏。当时有关资料显示,全国195家鱼腥草注射液生产厂家产业工人约4万人,年制剂产量6亿支,年制剂产值约85

亿元;鱼腥草种植农户约10万人,年收入约1.2亿元;全国每年使用鱼腥草注射液产品的患者达到了2.8亿人次,从鱼腥草的种植、加工、提取、成药等整个产业链,价值近百亿元。估计紧急叫停令将让全国鱼腥草注射剂生产企业06年损失20亿元。

国家局叫停文件下发后,2006年6月5日随即启动了对7个鱼腥草类注射剂安全性的鉴定评价工作,并于9月1日形成综合鉴定意见。9月5日,国家局印发《关于鱼腥草注射液等7个注射剂有关处理决定的通知》,有条件地恢复肌内注射用鱼腥草类注射剂的使用。此后几年,通过审查的生产企业陆续恢复该类产品的使用。

(二)评论与思考:

鱼腥草注射剂的不良反应数字和致死人数,至今难以准确统计。该事件产生的深远影响是深度引发对中药注射剂取舍的争论。累同该事件前后发生的葛根素、刺五加、茵栀黄、双黄连、清开灵等中药注射剂事件,使中药现代化理论受到重创,中药注射剂的公信力受到广泛质疑,部分中药注射剂被封杀或者限制使用。“废中”和“挺中”的争议至今仍未盖棺定论,但鱼腥草注射剂从“国宝”“功臣”到被质疑、被唾弃飞流直下,上演《红楼梦》贾氏家族的兴衰史吗?有一点我们不得不反思,中国制药企业的低水平重复,导致了行业间的恶性竞争。以规格10ml的鱼腥草注射剂为例,出厂价由原来的每盒8元多,“非典”后由于大量企业一哄而上,至2006年已跌至每盒2元以下,最低降至每盒1.1元。有理由怀疑,利润的大幅“缩水”让企业粗制滥造、恶意降低成本。近年,鱼腥草注射剂的严重不良反应仍时见报端。如此,即使曾经是怎样的“功臣”,终究会有一天就义“风波亭”。

事件危害指数:★★★★;处理结果满意度指数:★★★;

社会影响力指数:★★★★★;教育指数:★★★

六、欣弗事件

(一)事件简介:

2006年7月24日,青海省西宁市部分患者使用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华源”)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即“欣弗”注射液)后,出现胸闷、心悸、心慌、寒战、肾区疼痛、腹痛、腹泻、恶心、呕吐、过敏性休克、肝肾功能损害等临床症状。随后,黑龙江、广西、浙江、山东等省区也分别报告发现类似病例。

7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组织专家赶赴青海,开展药品检验、病例报告分析和关联性评价等工作;同时,派员赶赴安徽对“安徽华源”的生产过程进行现场核查。8月3日,国家局通报了这一严重药品不良事件,并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同日,卫生部连夜叫停“欣弗”注射液的使用。8月4日,国家局公布全国“欣弗”病例数已达38例,涉及药品9个批号。也在这一天,首次公开因使用“欣弗”注射液导致死亡的病例(哈尔滨一名6岁女孩)。各级药监局一面加紧事件调查,一面组织“召回”问题药品。

8月15日,国家局通报了“欣弗”事件的调查结果。导致这起不良事件的主要原因是,"安徽华源"2006年6月至7月生产的“欣弗”注射液未按批准的工艺参数灭菌,降低灭菌温度、缩短灭菌时间、增加灭菌柜装载量(该药品按规定应经过105摄氏度、30分钟的灭菌过程。但“安徽华源”却擅自将灭菌温度降低到100摄氏度至104摄氏度不等,将灭菌时间缩短到1到4分钟不等),影响了灭菌效果。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对相关样品进行检验,结果表明无菌检查和热原检查不符合规定。

事件发生后,药监部门在全国范围尽力查控和收回“安徽华源”自2006年6月份以来生产的“欣弗”注射液3701120瓶(已售出3186192瓶,流向全国26个省份)。截至8月14日13点,企业已收回1247574瓶,收回途中173007瓶,异地查封403170瓶。剩余1362441瓶已用掉或去向不明。8月17日,国家局责令“安徽华源”于31日前收回剩余的涉案“欣弗”。

(二)危害后果:

全国16个省区共报告“欣弗”病例93例,死亡11人。

(三)处理结果:

安徽省局以制售劣药行为没收“安徽华源”违法所得,并处2倍罚款,责令停产整顿;国家局责成安徽省局收回企业大容量注射剂《药品GMP证书》,撤销“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的批准文号;对企业召回的“欣弗”药品,由安徽省药监部门依法监督销毁。10月16日,“安徽华源”总经理裘祖贻被撤职,阜阳药监局长张国栋等13人受处分。10月31日夜间,“安徽华源”总经理裘祖贻迫于各方巨大的压力,自缢身亡。

(四)评论与思考:

在“欣弗”事件调查过程中,人们发现,许多“欣弗”事件的受害者,“克林霉素”并非其临床病症的首选用药,或者根本没必要进行静注,但医生的过度医疗助推了悲剧的发生。2003年12月,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曾发布“克林霉素注射液的不良反应”信息通报,提示克林霉素注射液可引起严重不良反应,提醒医生严格掌握适应症,避免不合理使用。事件发生后,国家局再次强调克林霉素注射液的用药注意。“欣弗”事件进一步表明产品本身存在着一定的“先天缺陷”。对于国家局的调查结论,曾经有一些质疑的声音,如,报道的药害反应症状并非完全吻合热原反应所表现出来的临床症状(根据国家局的调查结论,是这样推理事件发生的因果关系的:灭菌不充分——产品细菌繁殖——细菌代谢产生热原——注入体内产生热原反应);药害反应的概率与热原反应概率相去甚远。未追回的1362441瓶“欣弗”注射液,假设一个多月已用掉二分之一即约700000瓶,实际发生药害反应的患者假设有500例,其不良发生率是万分之七。有人认为发生药害的原因如果是热原反应,那发生概率不应该如此之低。“‘欣弗’事件应该另有‘元凶’”,人们又把矛头指向药品审批环节。不管谜底是否真是这样,当时国家局也许只能用这样的结论“交待”天下。

“安徽华源”擅自改变工艺参数灭菌的做法再一次表明,如果没有企业自律,GMP认证也是“稻草人”一个。但我国制药企业越来越低的利润率,促使部分企业为了生存恶性降低生产成本。“安徽华源”当时一瓶“欣弗”的出厂价是2.7元,而医院卖给患者是38元,绝大部分的利润被医院和医药代表瓜分。“2.7元的出厂价想不出是怎么定出来的,即便是矿泉水也得2元一瓶,‘欣弗’的出厂价已经接近甚至突破正常成本的底线。”我们需要深刻反思我国的医药定价体制。企业在生存线上挣扎,何谈医药产业自主创新能力?而企业铤而走险也是不可避免要出现的。

“安徽华源”老总裘祖贻应该受到我们的尊重!曾经他是一个将濒临倒闭企业扭亏为盈的英雄企业家。因为“欣弗”事件,10月31日夜间,他留下一张字条,称“心里难过极了”,“对不起那么多的员工”,“只有以死谢罪”,在家中自缢身亡。他没有逃避责任,是条真汉子!裘祖贻的死不仅为“安徽华源”描上悲情的一笔,也再次给众多的民族制药企业敲响警钟。

事件危害指数:★★★★★;调查结论满意度(关联度)指数:★★★;社会影响力指数:★★★★★;教训指数:★★★★★

七、甲氨蝶呤事件

(一)事件简介:

2007年7月6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陆续收到广西、上海等地部分医院的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一些白血病患儿使用上海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华联制药厂(以下简称“上海华联”)生产的部分批号的注射用甲氨蝶呤后出现下肢疼痛、乏力、进而行走困难等症状。为保证公众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暂停上述批号产品的销售和使用,并要求广西区局和上海市局组织专家进行关联性评价。7月30日,国家局和卫生部联合通知决定,暂停“上海华联”070405B、070502B两个批号的注射用甲氨蝶呤(5mg)用于鞘内注射。8月,北京、安徽、河北、河南等地医院有关使用“上海华联”药品发生不良事件的报告,陆续上报到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此时,发生不良事件的药品已涉及该厂甲氨蝶呤、盐酸阿糖胞苷两种注射剂。8月30日和9月5日,国家局和卫生部再次联合发出通知,决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上海华联”所有批号的甲氨蝶呤和阿糖胞苷。

国务院指示卫生部和国家局联合成立工作组,会同上海市卫生和药监部门,共同对“上海华联”有关药品的生产、运输、储藏、使用等各个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深入调查。9月14日,药监、卫生部门的联合专家组基本查明,华联制药厂在生产过程中,现场操作人员将硫酸长春新碱尾液混于注射用甲氨蝶呤及盐酸阿糖胞苷药品中,导致了多个批次的药品被硫酸长春新碱污染,造成重大的药品生产质量责任事故。混入的长春新碱注入体内后,对身体的中枢神经系统造成严重损害,导致绝大多数使用问题药品的患者,下肢疼痛、麻木、继

而萎缩,无法直立和正常行走。12月12日,国家局新闻发布会上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宣称,“上海华联”在前期调查和公安侦察过程中有组织地隐瞒违规生产的事实。

(二)危害后果:

造成全国多地区总计130多位患者,受到严重的神经系统和行走功能损害。

(三)处理结果:

吊销“上海华联”持有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没收违法所得,并给予《药品管理法》规定的最高处罚。相关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上海市政府责成上海医药(集团)成立安抚与理赔工作小组,启动相关赔付工作。2008年3月,国家局注销“上海华联”所持有的药品批准文号。

(四)评论与反思:

这起事件的发生有太多的不该。仅仅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操作错误(或者是疏忽),导致百余人严重的身体伤害,这对白血病患者家庭无疑更是雪上加霜。中国医药企业的整体素质、员工质量意识的总体提高,也许还需很多年。这也意味着,药监还需如履薄冰地行走很多年。

甲氨蝶呤事件后,上海市政府介入善后事宜是一种进步。但众多受害者及家属为民事赔偿仍然艰难而漫长。同时,也暴露出我国的民事赔偿诉求还缺乏理性,有些受害者家庭甚至提出千万的索赔诉求,导致当事双方的僵持旷日持久。

事件危害指数:★★★★★;调查结论满意度(关联度)指数:★★★★★;社会影响力指数:★★★★;教育指数:★★★★

八、博雅人免疫球蛋白事件

(一)事件简介:

2008年5月28日,江西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接到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报告,称5月22日至28日,先后有6名患者在使用标示为江西博雅生物制药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博雅”)生产的静脉注射用人免疫球蛋白(PH4)(批号20070514、规格5%2.5g)后发生死亡。经该院分析,死亡的原因与使用该批号药品有一定关联性。江西省局接到报告后,当即派员到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有关药品经营企业、江西博雅公司的现场,采取紧急控制措施,并抽取样品送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以下简称中检所)检验,对相关药品和资料进行封存。同时,向江西省人民政府和国家局紧急报告。江西省人民政府连夜成立了由副省长洪礼和任组长的调查工作组。5月29日,国家局和卫生部联合发文,要求各省立即采取暂停销售和使用标示为“江西博雅”生产的所有批号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紧急措施,并责成企业迅速召回20070514批号产品。同时国家局派出由多方面专家组成的调查组赴江西开展调查。6月2日,经中检所对所抽取的医院、经营企业、生产企业的样品紧急检测,初步结果显示:部分样品存在异常。3日,国家局局长邵明立抵达江西指导事件调查。5日,江西省局发出通报,已查实标示为“江西博雅”问题批号的静注人免疫球蛋白的所有下落:“江西博雅”共向包

括江西的十个省(市、区)销售该批次产品9575瓶,已使用3328瓶(包括调查检验使用349瓶),召回或者封存6247瓶。所有问题药品在全国范围内得到有效控制。事件发生后,除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6例死亡病例外,江西省药品不良反应中心和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中心都没有接到任何新的使用该药品的不良反应报告。“江西博雅”宣称,出事批号的产品是经过检验并取得国家局《批签发合格证》的。经对“江西博雅”留存样品进行毒性实验和其他一系列的试验,都显示厂方留存的该批次样品没有明显的质量问题。难道问题出在生产环节之外的其他环节?

7月18日国务院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局新闻发言人颜江瑛再次表示,对出事批号的样品进行检验以后,发现有的样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而且这个质量问题与死亡有直接的关系。但令人蹊跷的是,20070514这个批号当中出现问题的,仅仅集中在一箱药品,追踪导致这一箱药品出现质量问题的原因比较困难。颜称可能也有其他人为的因素,在江西省公安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侦查结果出来前不好判断。

2008年底,江西省局根据国家局《关于处理江西博雅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静脉注射用人血免疫球蛋白有关问题的意见》精神来函,同意“江西博雅”自2008年12月25日起全面恢复生产经营。

(二)评论与思考:

博雅人免疫球蛋白事件至今成了一起谜案。个别医药界人士怀疑,静注人免疫球蛋白当时非常紧俏,一度脱销,2007年5月生产的球蛋白,为什么2008年才进入医院,到事发还有高达6000多支的库存?该批次药品没有进入医院之前在哪里转悠,转悠的过程中都发生了什么?经销商囤积?黑市倒卖?虽然有各种猜测,但却无法弄个水落石出。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像静注人免疫球蛋白这么娇嫩的产品(2~8℃避光保存和运输),是经不起太多环节的“折腾”,国内普遍可怜的冷链意识我心知肚明。也许某个环节,像2010年3月曝出的山西疫苗事件那样由于“高温暴露”,或者像2008年刺五加注射液事件那样由于“暴雨浸泡”,难不成导致化学、生物变化呢?

事件危害指数:★★★★;调查结论满意度(关联度)指数:★★;社会影响力指数:★★★;教育指数:★★

九、刺五加注射液事件

(一)事件简介:

2008年10月5日,云南省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在对该院19位患者的治疗中使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批号:2007122721、2007121511,规格:100ml/瓶),其中6名患者在输注了80~100ml后,先后出现了周身不适、恶心、胸闷、发冷、呕吐、昏迷、血压降低等症状,3名患者最后因循环衰竭抢救无效死亡。10月7日,卫生部和国家局联合发出紧急通知,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黑龙江省完达山制药厂(2008年1月更

名为黑龙江省完达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完达山药业”)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并要求各地密切关注该药品不良反应情况。同时,派出了2个工作组分赴云南和黑龙江开展联合调查、医疗救治。经初步调查,“完达山药业”疑似问题的两个批号药品共47930瓶,销往全国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53家医药经营企业,92家医疗机构。截止10月11日,除已使用的43383瓶外,其他均已得到控制。“完达山药业”生产的其他批号的刺五加注射液,也全部采取了暂扣措施。10月13日,国家局要求黑龙江省局责成“完达山药业”召回全部已上市的刺五加注射液。14日,卫生部、国家局联合通报,经中检所检验,“完达山药业”生产的刺五加注射液部分批号的部分样品有被细菌污染的问题。17日,卫生部和国家局再次联合通知,要求暂停销售、使用标示为“完达山药业”的所有注射剂产品。同日“完达山药业”依据《药品召回办理办法》有关规定,主动召回其所有规格和批号的注射剂产品。11月6日,国家局新闻发布会通报事件调查结果:2008年7月1日,昆明特大暴雨造成库存的刺五加注射液被雨水浸泡,使药品受到细菌污染。“完达山药业”云南销售人员张某从公司调来包装标签,更换后继续销售。受污染药品最终导致3死3伤的悲剧(据央视4套11月6日的报道,红河州第四人民医院刺五加注射液不良事件患者共7例,其中3人死亡;青海省10月8日报告患者2例,其中1人死亡。另有消息透露,同期云南省开远、曲靖等县市也发生数例使用“完达山药业”刺五加注射液后产生不良症状或者死亡的案例,具体数字不详)。

(二)处理结果:

国家局在11月6日新闻发布会宣称,“完达山药业公司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的规定,依法应按假药论处”。国家局决定:1、由黑龙江省局责令“完达山药业”全面停产,收回药品GMP证书,对该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直至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2、由黑龙江省局依法处理企业直接责任人,在十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建议该企业主管部门追究企业管理者的管理责任。同时,云南省公安部门已全面介入调查,对涉嫌的“完达山药业”销售人员张某等多人刑拘。

(三)评论与反思:

刺五加注射液事件的发生虽然与品种本身的安全性没有直接关联,但对本已面临安全问题“拷问”的中药注射剂,事件间接加大了负面的影响。刺五加事件再一次折射出我国制药企业普遍存在的“通病”:管理松懈,质量意识淡薄------。好在经历多次药害事件之后,药监部门对事态的嗅觉更加敏锐,应急反应能力有所加强,应对的套路更加娴熟。

事件危害指数:★★★★;调查结论满意度(关联度)指数:★★★★★;社会影响力指数:★★★★;教育指数:★★★

十、糖脂宁事件

(一)事件简介:

2009年1月17日和19日,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两名糖尿病患者服用标示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生产的“糖脂宁胶囊”(批号081101)后出现疑似低血糖并发症,相继死亡。之后半个多月,喀什地区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共接诊该药“不良反应”患者11人,其中收住院8人。经药监部门核查,涉案“糖脂宁胶囊”为冒充平南制药厂生产的假药。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药检所检验发现,假“糖脂宁胶囊”非法添加了“格列本脲”等化学药物,每粒含“格列本脲”最高达12.3mg。如果按照说明书的用量服用,患者一天摄入的“格列苯脲”将高达110多毫克,是正常用量每天15毫克的7倍多,极易导致糖尿病患者血糖下降过快,严重低血糖,造成其心、肺、脑功能不可逆的损伤直至死亡。事件发生后,喀什地区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对辖区2582家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开展了大清查活动。1月30日,国家局发出《关于查处假药糖脂宁胶囊的通知》,要求各省加强市场监督检查和对涉嫌药品的控制力度。同日,卫生部也发出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停用涉案批号“糖脂宁胶囊”。截止2月7日,已查明进入喀什地区的假“糖脂宁胶囊”共10200盒,查控追回9066盒。

事件发生后不久,新疆药监局协同公安部门抓获在疆销售该假药的4名犯罪涉嫌人。随后查实假药“糖脂宁胶囊”均从辽宁省朝阳市发至新疆。2月7日凌晨,辽宁警方在朝阳市双塔区一出租房内将另一犯罪嫌疑人李冬(公安部B级通缉令)抓获。据李冬交代,2006年12月28日,李任广西平南制药厂糖脂宁胶囊全国总代理后在北京市成立了平南制药厂北京销售中心,通过互联网发布糖脂宁胶囊广告,向全国推销糖脂宁胶囊产品。为利于销售,李在沈阳市伪造“广西平南制药厂”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套打相关经销糖脂宁胶囊资质材料后,加盖假印章发给各地经销商。2008年8月开始,因糖脂宁胶囊销售业绩不佳,李与通过互联网熟识的付其长商定,生产添加化学药物的假“糖脂宁胶囊”,由李提供外包装和药瓶,付其长负责购买原料和联系生产厂家。之后付找了张安杰、马元杰等人生产假“糖脂宁胶囊”,发往新疆喀什、阿克苏、青海、辽宁、四川、黑龙江等13省(市)、28个县(市)的经销商,共计300余箱,销售金额30余万元。在喀什等地,销售人员以中国慢性病康复协会的名义进行讲课,并对听课人员免费检测血糖,暗地销售标示为“广西平南制药厂”的假“糖脂宁胶囊”,导致了致人死亡的悲剧。

2010年06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宣判,以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李冬、付其长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并处罚金40万元、15万元。张安杰、马元杰犯生产假药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分别并处罚金10万元。其他被告人也以销售假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8名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麦某82291.82元,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努某242213元。

(二)评论与反思:

糖脂宁事件反映出目前药品监管的两大薄弱环节。第一,假药“糖脂宁胶囊”在喀什地区是借助义诊形式流入受害者手中。义诊暗售、邮寄网购等方式,鼓动性和欺骗性强,在农

村的中老年人、慢性病患者中很受欢迎。但因其流动性强、行为隐蔽,药监部门很少花精力主动去“清扫”这些角落;其次,目前的药品流通秩序仍很混乱,很多假药借助合法企业批上合法外衣,使“黑”药洗“白”。李冬等人通过假印章和假资料,就可让假药在全国13个省(市)畅通无阻,如果没有死人事件,他们也许还可赚大把的横财。可见我们对混乱的流通秩序仍缺少有效的监管手段,漏网的假药不知还有几个“糖脂宁”。

事件危害指数:★★★;处理结果满意度指数:★★★★★;

社会影响力指数:★★★;教育指数:★★★★

(后记:还有很多与药害有关的事件。如肝素钠事件,由于药害发生地在美国;乙双吗啡事件,由于事件的关键时段发生在卫生部执政时期;山西疫苗事件,由于关联性评价结果的否定;延申、福尔狂犬病疫苗事件,由于药害后果无法预测------。各种原因,这些事件没有选入“十大”之中。

我国居民安全用药意识亟待提高

我国居民安全用药意识亟待提高 日前,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和中国药学会联合举办的第三届“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启动。记者从中国药学会了解到,我国居民安全用药形势非常严峻,普遍存在不少认知误区。 安全用药属于全球难题 中国药学会安全用药科普传播专家、北京协和医院主任药师张继春说,安全用药在全世界都是一个重大问题。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在所有开出的药物中,一半以上配药(销售)不当,而且有半数患者没有正确用药。无论是经济发达的美国还是快速发展的中国,不安全用药导致的药害事件都时有发生。不安全用药不但增加了药品不良反应和药源性疾病的发生,危害公众身心健康,而且也造成了医药卫生资源的浪费,加重用药者经济负担。 用药误区类型多、易忽视 张继春对去年安全月“药品安全网络知识竞赛”反映出的重大用药误区进行了解读。据统计,九成人群对自我药疗、购药储药和用药禁忌等方面的常识一知半解,整体形势令人担忧。其中错误率较高的有:新生儿抗生素过敏,严重可致耳聋;孕妇滥用抗生素,严重可致畸胎;酒后服药,严重可致死亡;依靠药物减肥,严重可致深度昏迷;服药时间不讲究,严重可致消化道疾病;保质期不分情况,硝酸甘油等救命药变无效;用牛奶服药,阻碍药物吸收。 中国科协曾对全国27个省(区、市)城乡居民的安全用药问题进行过调查。针对调查结果,中国药学会安全用药科普传播专家、原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主任药师周筱青表示,目前居民自我药疗主要还是凭经验,医药知识非常匮乏。有时看似问题很小,看似大家都这样用也没事,但往往却为重大药害事件的发生埋下了隐患。 老年人、儿童安全用药问题多 今年“全国安全用药月”将侧重于老年人和儿童的特殊群体。周筱青解释说,老年人因机体对药物的吸收、分布和代谢等能力减退,所以不良反应发生率要比年轻人高2~3倍。统计结果表明,我国中老年人平均患有3.1种疾病,有的甚至患有5~6种疾病,每患一种疾病就要服用相应的药物,有的患者甚至服药多达20多种,多种药物可能互相干扰,不但影响了疗效,而且会有较大副作用。 周筱青说,3岁以下的婴幼儿,尤其是1岁以内的孩子,肝、肾等器官发育未成熟,功能不全,若不安全摄入药物,器官就可能被药物损伤。2013年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据显示,14岁以下儿童占了10.6%,越是年幼的儿童,用药不良反应越严重。周筱青强调,儿童用药问题折射出的其实是家长对儿童用药安全的认知不足。家长普遍缺乏对药品的安全储存意识,有些家长把成人药给小孩用或者擅自加剂量。

中国十大药害事件

中国十大药害事件 最近十年来,各大药害(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屡见于报端。笔者以一名药学工作者的视角,从其中遴选出危害性大、影响面广的十起事件,尽量以简练的文字构画出每起事件的脉络,系统、客观地展现整个事件的面目,以供关心药政事业的同仁们共同思考。 1、“梅花K”事件 (一)事件简介: 2001年8月24日,湖南省株洲市药监局接到群众举报:该市多人服用“梅花K”黄柏胶囊中毒住院。株洲市局感到事态严重,迅速派人赶到市一医进行调查,发现患者服用的问题“梅花K”,均标示“广西半宙制药集团第三制药厂”(后更名为“广西金健制药厂”,以下简称“广西半宙”)生产。据患者反映,该产品在当地媒体大作宣传,声称能通淋排毒、解毒疗疮,治疗多种女性炎症(夸大宣传)。许多女性经不住广告诱惑,纷纷到市内药店购买,但服用几天后出现了胃痛、呕吐、浑身乏力等不良症状。经株洲市药检所抽样检验,检出非法添加的四环素成分,初步认定该“梅花K”系假药。几日后湖南省在全省范围内封杀“梅花K”黄柏胶囊。 8月31日,国家药监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立即暂停销售、使用“梅花K”黄柏胶囊。通知强调,对凡标为“广西半宙”生产的“梅花K”黄柏胶囊一律暂控,批批抽验,除按标准检验外,加做四环素成分的检验。发现问题药品,立即追查来源和流向。“梅花K”事件也引起了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就此事作了重要批示。 经过药监、公安等部门的调查,事件的内幕水落石出。2000年9月,陕西省咸阳市杰事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程书群和“广西半宙”副厂长方党礼洽谈生产、销售药品黄柏胶囊,为加大药效,双方商定在黄柏胶囊中掺加已经变质过期的盐酸四环素。2001年1月和4月,由“广西半宙”生产了掺有盐酸四环素的“梅花K”牌黄柏胶囊两箱共18.8万余板,经程书群在这批胶囊说明书上扩大药品功效和适应症、组织外包装后,向湖南等省市销售,致使发生群体性的中毒事件。湖南省药检所检测表明:由于厂家添加了过期的四环素,其含有的降解产物远远超过国家允许的安全范围,特别是差向脱水四环素,服用后引起肾小管性酸中毒,临床上表现为多发性肾小管功能障碍综合症。 (二)处理结果: 据报道,株洲市“梅花K”中毒人数共达128人,至2001年9月17日,还有50多人仍未出院。2003年6月16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广西金健制药厂(前身“广西半宙”)赔偿原告陈桂兰、沈智芳等58人共282万元,其中仍呈植物人状态的沈智芳获赔160万元。58名受害人在签收调解书的同时就拿到了被告支付的赔偿金。9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广西金健制药厂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罚金14万元。7名被告人均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程书群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原“广西半宙”厂长卢智、副厂长方党礼等6人也分别被判刑并各处罚金。 (三)评论与思考: 这起曾被称作“中国假药第一案”的“梅花K”事件,实际上仅暴露出制药企业制假售假的冰山一角。在当时,违规投料生产、虚假广告促销的行为是司空见惯。只是药监部门尚未经历以后“齐二

中国医科大学2016年4月补考《药事管理学》考查课试题及答案

一、单选题(共20道试题,共20分) 1. 新药临床研究期间若发生严重不良反应,应向所属省级和国家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时 间必须在D A. 8小时内 B. 12小时内 C. 20小时内 D. 24小时内 E. 30小时内 2. 药品进入国际医药市场的首要条件是B A. 制药企业必须通过ISO9000认证 B. 制药企业必须通过GMP认证 C. 制药企业必须通过GSP认证 D. 制药企业必须通过WHOGMP认证 3.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D A. 使用后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B. 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C. 在正常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D. 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 E. 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意外的有害反应 4. 我国《药品管理法》定义的药品经营企业是指C A. 从事生产流通经济活动的企业 B. 从事生产流通经济活动的法人单位 C. 经营药品的专营或兼营企业 D. 经营中药的专营企业 E. 经营西药的专营企业 5. 药品信息评价主要是评价它的什么A A. 目的性、新颖性、客观性、准确性、全面性 B. 全面性、可靠性、系统性、客观性、新颖性 C. 准确性、全面性、客观性、真实性、科学性

D. 系统性、客观性、真实性、可靠性、新颖性 E. 可靠性、全面性、真实性、系统性、精确性 6. 药品说明书中警示语应在D A. 药品说明书的右上角 B. 药品说明书的左上角 C. 药品说明书的正上方 D. 药品说明书标题下面 E. 药品说明书标题上面 7. 负责医疗器械产品的注册和监督管理是D A. 药品注册司的职责 B. 安全监管司的职责 C. 市场监管司的职责 D. 医疗器械司的职责 E. 人事教育司的职责 8. 根据《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管理规定》(暂行),药品标签上的商品名不得比通用名更为突出,其字体以单字面积计不得大于通用名所用字体的E A. 1/1 B. 1/2 C. 1/3 D. 1/4 E. 1/5 9. 负责对生产上市的已有国家药品标准的化学药品技术审评的机构是C A. 国家药典委员会 B. 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 C.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 D.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评价中心 E.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认证管理中心 10. 麻醉药品的标签颜色是A A. 蓝字白字

药事管理与法规案例分析

药事管理与法规案例分析——“欣弗”事件 案例介绍 2006年7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青海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西宁市部分患者在使用标示上海华源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克林霉素磷酸酯葡萄糖注射液(欣弗)后,出现了胸闷、心悸、心慌、寒战、肾区疼痛、腹痛、腹泻、恶心、呕吐、过敏性休克、肝肾功能损害等临床症状。随后,广西,浙江、黑龙江、山东等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分别报告在本省内发现使用相同品种出现相类似临床症状的病例。这种症状在全国的“欣弗”使用者中蔓延,并有死亡病例。 8月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通报了欣弗出现的严重不良事件,并责成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采取紧急控制措施,防止该药品不良事件的蔓延和重复发生。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向全国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出暂停销售和使用安徽华源生产的“欣弗”的协查函,并责成该药品生产企业立即全部收回其6月份以来生产所有批次的“欣弗”,责令其暂停该产品的生产、销售和使用。 经中国药品生物制品检定所(中检所)抽样检验,涉案“欣弗”的无菌检查和热原检查均不符合规定,是造成这起药品安全事故的根本原因。10月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欣弗事件”的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对安徽华源生产的“欣弗”药品按劣药论处,没收该企业违法所得,并处2倍罚款;责成该企业停产整顿,收回该企业的大容量注射剂GMP证书;撤销该企业的“欣弗”药品的批准文号。同时,对安徽华源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主要责任人和直接责任人,分别给予撤销职务、记大过处分。 案例分析 1 违规生产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闻发言人张冀湘1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他

MAH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及试点过程中的问题-文档资料

MAH制度在我国的发展历程及试点过程中的问题 一、我国目前的药品注册制度 上世纪八十年代,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国药事法也得到了全面的发展,在该时期,《药品管理法》、《新药审批办法》、《新生物制品审批办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相继出台,这些法条的颁布,明确了药品生产企业许可制度,药品经营企业许可制度,GMP制度等基本药品管理制度此时的药品注册制度是将上市许可与生产许可相结合,也就是说,药品批准文号只颁发给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药品研发机构、科研人员则不具备独立获取药品上市许可的资格。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这种“捆绑制”的制度设计是唯一的上市许可模式。在当时,由于我国药品自主创新能力不高,多以生产仿制药为主,且药品监管体系尚不完善,因此这种以生产为基础的“捆绑制”的药品注册能帮助药监系统更好的进行药品监督,并且在发生药害事件时有助于药监系统对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责任追究。但是,在我国药品创新研发能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安全有效药品的需求不断增长的情况下,这种“捆绑制”注册管理的弊端日益凸显,已成为制约我国药品行业进一步发展的因素之一。 二、现行药品注册制度的弊端 首先,现行制度并未明确界定药品生产者、经营者等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缺少对药品整个生命周期担负全责的主体,这使

得相关主体对责任相互推诿,消费者权益得不到有效的保障。此外,现行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药品研发者的法律责任,导致研发者以技术转让为由将质量责任转移至生产企?I,从而使药品质量无法得到保障。 其次,生产企业为了追求利益,不断建设新的生产线,从而造成药品生产重复建设和生产设备闲置率过高:更有少数企业以剂型、包装不同为理由重复申报批准文号,产生了许多“僵尸文号”,严重影响我国制药行业的发展创新。 最后,由于药品批准文号只颁发给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因此企业只能投资建厂房和生产线,这导致成本增大,使得企业无力再从事其他新药研究,有的企业或研发机构为了追求短期利益,从而进行技术转让,不再进一步改进和完善药品,即“卖青苗”:还有一些研发者私下多次转让、分段转让或重复研发,即“一女多嫁”,从而导致市场无序竞争及药品研发低水平重复。 日本也曾面临类似情形,但其效仿欧美建立了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rketing Authorization Holder,MAH)制度,极大地推动了日本制药产业的发展。我国在经过大量的考察和论证之后,也决定引入MAH制度,尝试对药品注册制度进行改革。 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 MAH制度起源于欧美国家,指药品研发机构、科研人员、药品生产企业等主体,通过提出药品上市许可申请获得药品上市许

四川省医院药师规范化培训细则 - 护士规范化培训

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标准 (试行) 根据卫生部《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医院药师规范化培训大纲》和等级医院评审中有关对医疗机构药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要求,借鉴《四川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的有关规定,制定四川省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标准。 一、培训对象 医疗机构2016年及以后新入职,已与医疗机构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具备全日制药学类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药事服务人员。 有意从事医院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药学类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毕业生都可以自愿参加培训。 二、培训目标 医疗机构药师经过规范化培训,达到下列要求: (一)热爱祖国,热爱专业,遵纪守法,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和卫生工作方针。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刻苦钻研业务,对技术精益求精,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二)熟练掌握本专业及相关学科的基础理论,具有较系统的专业知识,了解本专业的新进展,并能用于指导实际工作。

(三)较熟练地掌握本专业技能,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工作实践中的疑难技术问题,具有指导下级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及水平。 (四)基本掌握医院药学专业的研究方法,具有一定的科研工作能力,在上级药师的指导下积极开展有关医院药学的科研工作,写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的论文。 (五)掌握一门外语,能较熟练地阅读外文资料和翻译专业书刊,有一定书写外文的能力。 三、培训时间、培训地点和方法 培训时间:医药院校毕业后或入职后的1-3年内,在指定的培训基地培训1年。 培训地点:四川省卫计委批准的医疗机构药师规范化培训基地。 培训方法:受训者在药学部各二级科(室)轮转实践学习,实行二级科(室)领导负责与上级药师指导相结合的培训方法。理论课采用集中授课形式。 四、培训内容与要求 (一)轮转科室(如果没有制剂的医院将中药、西药制剂和药品检验的时间分在门诊、病区药房和临床药学)

国内发生地严重药品不良反应事例

国外发生的重大药害事件 百余年来,世界上屡屡发生致死、致残的药害事件。回顾这些历史,可时时提醒我们密切关注药品的安全问题,最大限度地减少药品给人类健康带来的危害,使这些悲剧不再重演。 1. 含汞药物与肢端疼痛病 国外用汞和汞化合物作为药物已有1000多年的历史,在阿拉伯国家应用含汞的软膏治疗慢性皮肤病、麻风等。哥伦布远航归来后,欧洲流行梅毒,汞剂成为治疗梅毒的唯一有效药物。在英联邦,婴儿用的牙粉、尿布漂洗粉中含有汞和汞化合物,并曾经广泛用甘汞(氯化亚汞)作为幼儿的轻泻药和驱虫药。 1890年以后,首先在英国,然后在其它国家不断发现一些儿童发生肢端疼痛病,同时还有口腔发炎、牙龈肿胀、流涎、脱发、牙齿脱落等临床症状和体征。经过长期的流行病学调查,证明许多病人是由于使用含汞药物所致。仅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在1939~1948年间死于含汞药物中毒的儿童就有585人,其中多数是3岁以下的儿童。 2. 磺胺酏剂与肾功能衰竭 磺胺类药于20世纪30年代问世。1937年秋天,美国田纳西州Massengill公司用工业溶剂二甘醇代替乙醇和糖来生产一种磺胺酏剂,供应该国南方的几个州,用于治疗感染性疾病。到这一年9~10月间,这些地方忽然发现肾功能衰竭的病人大量增加。经调查,由于服用这种磺胺酏剂而发生肾功能衰竭的有358人,死亡107人。尸检表明肾脏严重损害,死于尿毒症,究其原因,主要是二甘醇在体内经氧化代谢成草酸致肾损害所致。 3. 氨基比林与白细胞减少症 氨基比林是1893年合成的一种解热镇痛药,1897年开始在欧洲上市,约1909年进入美国市场。1922年以后,德国、英国、丹麦、瑞士、比利时和美国等国家逐渐发现,许多服用过此药的病人出现口腔炎,发热咽喉痛等症状。临床检验结果为白细胞减少症、粒细胞减少症,调查证明二者有因果关系。最终证实,氨基比林可导致粒细胞缺乏。从1931年到1934年,仅美国一个国家死于氨基比林引起白细胞减少症的就有1981人,欧洲死亡200余人。 1938年,美国决定把氨基比林从合法药品目录中取消,1940年以后,该国

GCP和GSP新版医药物流标准GSP对接国际GDP

GCP和GSP新版医药物流标准GSP对接国际GDP 近年来中国发生了很多药害事件,根源并不在药品生产上,而是在药 品流通和储存环节。悬而未决的中国新版医药物流标准GSP将于国际GDP 对接,以确保整个药品供应链的质量体系的稳定和可追溯性。 “从3月1号开始,中国2022版GMP(GoodManufacturingPractice,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已正式实施了,但由于部门之间的协调未统一, 中国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下称“GSP”)继续悬而未决。” 中国医药设备工程协会秘书长顾维军日前在IQPC主办的医药冷链峰 会上发出以上论调,“中国药品新版GSP的落实,需要向WHO推荐的GDP (GoodDitributionPractice)标准看齐,以确保整个药品供应链的质量 体系的稳定和可追溯性。” “近年来中国发生了很多药害事件,根源并不在药品生产上,而是在 药品流通和储存环节。”顾维军说,“特别考虑到药品的可追溯性,如果 中国没有成型的药品GSP框架,未来很难监管药品供应链的完整性,特别 是医药供应链中的冷链环节。” 悬而未决的新版GSP 从2005年起,顾维军就开始长期致力于中国新版GMP调研和起草工作,在医药十二五规划到来的元年,他看到了中国修订药品新版GSP的出 路和曙光。“这一次我们修订新版GMP的时候,有了一个明确的概念,中 国的GMP要向国际GMP接轨。为此我们对中国药品GSP和WHO推荐的 2005版GDP标准做了详细对比,并且参照欧盟地区的GMP做了大量的调 研工作。”

作为WTO组织成员,中国在很多领域肯定需要和国际组织和规则对接。据顾维军透露,新版GSP的修订,基本上向欧盟和WTO靠拢,同时借鉴了USFDA的指南和条款。他特别强调,在药品流通领域,对药品生产-工厂 仓库-药房的供应链进行监管。“高风险的产品的监管力度加大,诸如大 容量注射剂,疫苗、血液注品等,必须达到新版GMP的要求。” “中国在药品流通的监管过程中仍然有很多缺陷,屡见不鲜的事故给 了监管部门启示,”顾维军表示,“完善全流通的监管,提高企业的整体 水平,明确GSP修订和药品电子监管结合,同时与国际GDP接轨,才是修 订新版GSP的思路和原则。” 这样的方向,对于修订的专家学者和监管部门来说无疑是很大的挑战。由于中国旧版GSP和WTO的GDP(GoodDitributionPractice)仍有一些 显著的差异,也许只有找出中国GSP和国外GDP的区别,才知道中国新版GSP的发展和监管的方向,从事医药流通的企业和上游的原料供应商才能 找到发展的空间和可能性。 借鉴WHO版GDP 世界卫生组织推荐2005版的GDP和中国2005版的GSP在适用范围上 有一定的相似之处,但仍有不一样的地方。“中国GSP是WHO版GDP的一 个小范围,两个标准的思路和突出的重点是相似的,都是从质量管理、结构、人员配置、硬件、销售、发运、不合格药品的处理等几个环节推进。”顾维军认为,以WHO版GDP作为行动指南,参照国际标准的差距,可以参 悟到新版GSP的制定方向。 他特别指出,中国现行的GSP标准和WHO推荐的GDP标准在适用范围、管理组织体系、进销和验收、仓储设施和管理、运输条件、销售投诉处理 方面也有显著的差异。

药学、药师和药学职业道德

药学、药师和药学职业道德 本章要点 药学职业的含义及药学职业的形成、发展的四个时期。 药学的社会任务与药师的定义。 药师的类别、功能 药师法的主要内容。 执业药师的定义、资格制度的性质、注册及职责、权利和义务。 道德与法的区别 药学职业道德具体原则、道德规范及其特点、作用和药师道德规范的主要内容。 执业药师道德准则、药师的宗旨、承诺、誓言、职业道德。 第一节 药学职业 一、药学职业的形成 (一)药学职业的含义 药学职业(或职业群体)是指:经过系统学习药学科学的基础和专业理论知识,掌握药学技术,具有药学工作能力,并经国家考核合格;运用所掌握的药学理论知识、技术和能力,遵循药学伦理原则,为人类健康事业服务;依靠这种服务的收入为生的工作和地位。从事这种工作性质的群体已构成一种社会体系,统称为药学职业。 (二)药学职业化发展 药学与其它职业和科学一样有一个形成发展过程,称为药学职业化(professionalization of pharmacy )。 药学职业和药学科学是不同范畴的概念,但二者相辅相成,密切相关,有共同的形成过程.其形成的时间和影响形成的力量(政治、经济、文化等)各国各地区有所不同。 总的来说大概可以分为四个时期:原始社会的医药,古代社会的医药业和医药学,医药分业和现代药业。 1.原始社会的医药 原始社会人们为了保护自己的生命,竭尽全力与大自然、疾病、伤残和死亡抗争。在盲目求援于大自然中产生了超自然和自然的对策。一方面,他们把自己的生死存亡寄托于保护者——生物(特别是动物)、神、祖先等身上,用祈祷、咒符来治病。另一方面,他们在寻找食物的过程中,在与疾病、伤残的斗争中,逐渐积累了什么物质可以医治疾病、伤残的知识,即药物知识。 2.古代社会的医药业和医药学 随着语言文字的发展,人们把疾病、伤残和治疗它们的物质记载下来,传授给他人和后代,逐渐形成书籍。在数千年里医药业和医药理论紧密结合,一般统称为医学,从事医药职业的人被称为医师、医生。我国的中医药在世界上影响相当大,中药学的贡献至今备受医药学界 药学职业 化发展 原始社 会 古代社会的医药业和医医药分业 现代药业

作文范文之药害事件作文

作文范文之药害事件作文LT

不住广告诱惑,纷纷到市内药店购买,但服用几天后出现了胃痛、呕吐、浑身乏力等不良症状。经株洲市药检所抽样检验,检出非法添加的四环素成分,初步认定该“梅花k”系假药。几日后湖南省在全省范围内封杀“梅花k”黄柏胶囊。 要批示。 经过药监、公安等部门的调查,事件的内幕水落石出。2000年9月,陕西省咸阳市杰事杰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程书群和“广西半宙” 副厂长方党礼洽谈生产、销售药品黄柏胶囊,为加大药效,双方商定在黄柏胶囊中掺加已经变质过期的盐酸四环素。2001年1月和4月,由“广西半宙”生产了掺有盐酸四环素的“梅花k”牌黄柏胶囊两箱共18.8万余板,经程书群在这批胶囊说明书上扩大药品功效和适应症、组织外包装后,向湖南等省市销售,致使发生群体性的中毒事件。湖南省药检所检测表明:由于厂家添加了过期的四环素,其含有的降解产物远远超过国家允许的安全范围,特别是差向脱水四环素,服用后引起肾小管性酸中毒,临床上表现为多发性肾小管功能障碍综合症。 (二)处理结果: 据报道,株洲市“梅花k”中毒人数共达128人,至2001年9月17日,还有50多人仍未出院。2003年6月16日,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广西金健制药厂(前身“广西半宙”)赔偿原告陈桂兰、沈智芳等58人共282万元,其中仍呈植物人状态的沈智芳获赔160万元。58名受害人在签收调解书的同时就拿到了被告支付的赔偿金。9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灵山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广西金健制药厂因犯生产、销售假药罪,判处罚金14万元。7名被告人均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程书群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原“广西半宙”厂长卢智、副厂长方党礼等6人也分别被判刑并各处罚金。 (三)评论与思考:

中国十大药害事件

中国十大药害事件

中国十大药害事件 最近十年来,各大药害(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屡见于报端。笔者以一名药学工作者的视角,从其中遴选出危害性大、影响面广的十起事件, 尽量以简练的文字构画出每起事件的脉络,系统、客观地展现整个事件的面目,以供关心药政事业的同仁们共同思考。 1、“梅花K”事件 (一)事件简介: 2001年8月24日,湖南省株洲市药监局接到群众举报:该市多人服用“梅花K”黄柏胶囊中毒住院。株洲市局感到事态严重,迅速派人赶到市一医进行调查,发现患者服用的问题“梅花K”,均标示“广西半宙制药集团第三制药厂”(后更名为“广西金健制药厂”,以下简称“广西半宙”)生产。据患者反映,该产品在当地媒体大作宣传,声称能通淋排毒、解毒疗疮,治疗多种女性炎症(夸大宣传)。许多女性经不住广告诱惑,纷纷到市内药店购买,但服用几天后出现了胃痛、呕吐、浑身乏力等不良症状。经株洲市药检所抽样检验,检出非法添加的四环素成分,初步认定该“梅花K”系假药。几日后湖南省在全省范围内封杀“梅花K”黄柏胶囊。 8月31日,国家药监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在全国范围内立即暂停销售、使用“梅花K”黄柏胶囊。通知强调,对凡标为“广西半宙”生产的“梅花K”黄柏胶囊一律暂控,批批抽验,除按标准检验外,加做四环素成分的检验。发现问题药品,立即追查来源和流向。“梅花K”事件也引起了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国务院副总理吴邦国就此事作了重要批示。 经过药监、公安等部门的调查,事件的内幕水落石出。2000年9月,陕西省咸阳市杰事杰

违法企业下手显得心慈手软。而公众和媒体对药品安全尚未完全“觉醒”,对药监这个国家“衙门”尚存三分敬畏,因此,2001年,药监本应遭遇的暴风骤雨被推迟了若干年。 事件危害指数:★★★★;处理结果满意度指数:★★★★; 社会影响力指数:★★★★;教育指数:★★★★ 二、关木通事件 (一)事件简介: 关木通事件,或称龙胆泻肝丸事件,也称马兜铃酸肾病事件,在世纪交替的前后几年,曾因其广泛的药物不良反应而震惊国人。多少人为之重病缠身,多少人为之倾家荡产,甚至,在绝望中等待毙命------。 马兜铃酸肾病群体性事件首次被公开披露是在1993年的比利时。当地一些妇女因服含广防己的减肥丸后导致严重肾病。后经政府调查,发现大约 10 0 0 0名服该药的妇女中至少有110人罹患了晚期肾衰竭,其中 6 6人进行了肾移植,部分病人还发现了尿道癌症;1999年英国又报道了2名妇女因服含关木通的草药茶治疗湿疹导致晚期肾衰竭的事件。这两起事件在国际上引起了轩然大波,美国FDA、英国MCA和比利时政府等采取了严厉措施,对中草药和中成药进行强烈抵制。欧美媒体曾将这种情况渲染为“中草药肾病”;因广防己、关木通等中药含有共同的致病成分马兜铃酸,后来国际上将此类情况改称为“马兜铃酸肾病”。 国内的马兜铃酸肾病与中药关木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关木通是一味常用中药,具有

中国药师协会药师继续教育2020年度真题及答案

中国药师协会2020年药师继续教育真题及答案目录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解读 (2) 社会药房吸客不伤客的顾客优质接待模型 (4) 中成药处方审核的标准与尺度 (8) 药食同源中药饮片的合理使用 (10) 妇科常见疾病的中成药合理选用—月经病 (13) 新版《药品管理法》解读 (17) 咳嗽的中药治疗 (20) 医学心理学-情绪情感+人格 (23) 抑郁症合理用药ABC (26) 缺血性脑血管病的抗血小板药物治疗 (29) 儿童中成药的合理使用 (32) 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 (35) 美国内布拉斯加大学医学中心的药学服务 (37) 创新机制–肾脏钠葡萄糖共转运蛋白2 SGLT-2抑制剂-达格列净(安达糖)在2型糖尿病综合管理中的作用 (40) 医药合作迎接老龄社会新挑战 (42) 抑郁症,您了解多少? (44) 医疗保险制度及其对药品零售行业的影响分析 (47) 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术德、品德、仁德 (50) 监管新形势下,药品经营企业的持续合规管理 (53) 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的治疗药物及药学监护 (55) 2型糖尿病的药物治疗 (57) 中药处方点评与实践 (60) 零售药店经营质量管理案例分析 (63) 骨质疏松症的规范诊治 (66) 《国际药学联合会(FIP)医院药学未来发展的巴塞尔共识(2015版)释义--中国的思考与实践》 (68) 肺癌抗肿瘤药物处方审核专家共识解读 (71)

关于《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的意见》解读 选择题(共10题,每题10分,60分及格) 1 . (单选题)各级医疗机构形成的“1+X”用药模式正确的是(C) A.“1”为基本药物目录并为主导,“X”为医保目录药物 B.“1”为国家医保目录并为主导,“X”为非医保药物 C.“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为主导,“X”为非基本药物 D.“1”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并为主导,“X”为医保目录药物 2 . (单选题)医疗机构负责本机构药品统一采购的是(A) A.药学部门 B.医务部门 C.供应部门 D.后勤部门 3 . (单选题)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在确定采购目录和采购工作中,应加大其意见权重的是(C) A.管理专家 B.医学专家 C.药学专家 D.医保专家 4 . (单选题)医师开具处方依据是(D) A.相关疾病诊疗规范和经验用药,优先选用国家基本药物 B.相关用药指南和经验用药,优先选用国家医保目录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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