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讲公司治理的基本框架

第二讲公司治理的基本框架
第二讲公司治理的基本框架

第二讲公司治理的基本框架

公司治理模式的类型

1、亚洲的家族式治理模式

这种模式也可称为直接主导型模式。

这种家族式治理模式体现了主要所有者对公司的控制,主要股东的意志能得到直接体现。

其缺点是很明显的,即企业发展过程中需要的大量资金从家族那里是难以得到满足的。而在保持家族控制的情况下,资金必然大量来自借款,

从而使企业受债务市场的影响很大。

韩国最大的家族企业现代集团,资产负债率曾高达300%,债务额达52万亿韩元(约469亿美元,超过韩国国内生产总值的1/4。

家族控制股东“剥削”中小股东是较为普遍的现象。

“东亚企业集团普遍地选择金字塔架构,

金字塔的最底层是现金收入及利益高的上市公司,集团向公众发售这些公司的股票,并透过多种内部交易,把底层公司的收益传到金字塔上层的母公司,另一方面,

集团又把一些利润较少、品质较差的资产从上层利用高价传到下层。”

东亚地区除日本家族控制企业所占比重较少之外,在韩国,家族操控了企业总数的48.2%,台湾是61.6%,马来西亚则是

67.2%。在菲律宾和印尼,最大家族控制了上市公司总市值的

1/6。各国最大的十个家族起码分别控制了本国市价总值的一半。

讨论:

你对家族治理模式看法(其优点、缺点?

经营管理权掌握在家族

经营者激励约束双重化

企业员工管理家庭化

来自银行等的外部监督弱

政府对企业的发展有较大的制约

2、日本和德国式的内部治理模式

在日本和德国企业里,银行、供应商、客户和职工都积极通过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等

参与公司治理事务,发挥监督作用。这些银行和主要的法人股东所组成的力量被称为“内部人集团”。

日本、德国的企业与企业之间,

企业与银行之间形成的长期稳定的资本关系和贸易关系

所构成的一种内在机制对经营者的监控和制约被称为内部治理模式。

日本模式:

日本的公司治理结构是“一会制”,但是强调“内部控制”

。董事会主要是由管理层构成。日本的金融机构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扮演重要的角色。多数公司都有一家主要的银行——主办行作为股东和业务伙伴。

原材料供应商和销售商也通过合同的形式对企业的管理阶层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德国模式:

德国公司治理结构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两会制”

,即监事会和董事会。德国模式是“内部控制”

型模式。两会中包括股东、银行及员工的代表,对管理层实行监控。

在德国,最大的股东是公司、创业家族、银行等,所有权集中程度比较高。

德国公司治理模式的另一特色就是强调职工参与,在监事会中,

根据企业规模和职工人数的多少,职工代表可以占到1/3到1/2的职位。(银行代表占1/5。

3、英国和美国式的外部治理模式

英美等国企业特点是股份相当分散,外部监控机制发挥着主要的监控作用,

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自然相当发达。

公开的流动性很强的股票市场、健全的经理市场等对持股企业有直接影响。

这种治理模式被称为“外部治理模式”,也被称为“外部人系统”。

“弱股东,强管理层”现象,由此导致内部人控制。

思考题:

你对中国国有垄断企业公司治理结构的看法?

案例——中国人寿

最令中国人寿股份有限公司骄傲的是,2003年12月17日和

18日中国人寿在纽约证交所和香港联交所同步挂牌上市,在行使超额配售权以后,

共发股票74.4亿股,募集资金34.8亿美元,使公司的最低偿付能力达到了监管规定的5倍以上,创下了当年全球首次公开发行(IPO筹资额的最高纪录,是H

股有史以来最大的融资项目。

中国人寿在网站上介绍自己说,2003年6月

30日,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正式重组为中国

人寿保险(集团公司和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人寿在这番辉煌之后,却遭遇美国股民的集体诉讼。

2003年12月17日、

18日,中国人寿分别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和香港联交所正式挂牌交易。

2004年1月30日,

国家审计机关在全国审计工作会议上披露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涉嫌违规资金

350亿元的信息,其中涉及重组前的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涉嫌违规资金约54亿元,立即在国际股市产生动荡。在已披露的

54亿元违规资金中,涉及超额退保、非法代理等不正当竞争问题的金额

23亿多元;以出借、投资等方式违规使用保险资金25亿元;私设“小金库

”3000余万元;违法犯罪案件线索28件,涉案金额近5亿元。

2004年2月1日,中国人寿股份被投资者大幅抛售,股价由1底的

5.7港元跌至当日的5.4港元。其后,中国人寿的上市承销商瑞士信贷、

第一波士顿和花旗立即将中国人寿的投资评级降为“跑输大市”和“售出”。

3月

16日风波又起。该日,美国一位购买了中国人寿股票的投资者委托其代理律师,在律师事务所网站上征集于2003年12月22日至2004年2月

3日期间购买中国人寿股票的投资者,

60天内可到法院登记加入原告队伍,对中国人寿进行集团诉讼。

它在起诉状中列出了如下几点:

首先,它提出中国人寿有错误行为,“明知负面的事实却不予披露”

。它认为,中国人寿在上市前知道国家审计署要发布的重大不利消息,理由是“IPO 期间,国家审计署已完成,或将要发布对母公司的负面审计结果”。

其次,因为这一负面消息,股民的利益遭到了损害。股价大跌也是不争的事实。

还有,两者存在因果关系—由于中国人寿不披露消息,导致中国人寿股价虚高,进而使得投资者在消息披露后因股价下跌受损。

列举了以下中国人寿未披露的、对公司上市和股价不利的事实:

1、涉嫌6.52亿美元的巨额金融欺诈;

2、IPO

时,中国国家审计署已经完成了审计,即将公布对其母公司不利的审计发现;

3、母公司存在非法代理、超额退保、挪用资金和私设小金库等违法行为;

4、中国人寿的股价中与被告已知的违法行为应有联系,毕竟

2/3的个人被告是中国人寿的董事、执行官或母公司的高级经理。

美国律师的逻辑很简单——中国人寿为了实现顺利上市和维持股价处于高位,有意隐瞒正在接受中国国家审计署审计的信息,投资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

高价买入了中国人寿的股

票。但在上市后不久,这一重大负面消息被披露,引发股价大幅下跌,造成投资者损失。因此,中国人寿违反了美国

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有关条款。而上述高管与董事充分知悉公司

的内部材料,但并未及时予以适当披露。

按照“集体诉讼”的规则,每一个2003年12月22日与2004年2月

3日之间购买中国人寿股票的投资者,都可以成为原告。通过网页和新闻稿,Milberg Weiss也的确在广征愿意起诉的股民,“如果你在2003年12月22日至2004年2月3日之间,购买了中国人寿的股票,你有资格作为这一集体诉讼的主诉人”。

索赔金额可能包括股民的股市损失和某些不可计算的期望利益损失,

前者的一般计算公

式是:将第一天的收盘价与隐瞒未公布的消息发布后当天的股价差额,

乘以在美国发行的股数,这一数额的20%-30%即为索赔总金额。据此计算,

中国人寿可能支付的索赔金额约4000万美元-6000万美元,合约3.31亿-

4.97亿元人民币。

2008年9月

3日,针对美国证券法集团诉讼案件,纽约南区法院做出了支持被告驳回

原告诉讼请求的裁决。该法院进一步做出简易判决裁定,

驳回了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美国其

他证券交易所购买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以及在其他地方购买公司股票的美国投资者的诉讼请求,认定原告的“各项指控都缺乏根据”。

针对在香港联交所购买公司股票的非美国投资者的

指控,法官则以纽约南区法院缺乏管辖权为依据予以驳回。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新分析

现代公司治理结构新分析——兼评国内外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研究的新进展[摘要] 本文对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与进行了分析和探讨,并对国内外有关公司治理结构结果产生分歧的原因进行了剖析;在上述基础上,运用系统等方法诊断了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症结,提出了进一步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基本思路。 [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本质,分析方法,对策 一、引言 股份公司诞生至今已有400多年的了。股份公司“天生”的缺陷——“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斯密早在1776年出版的《国富论》中已涉及到,贝利和米恩斯在1932年出版的《现代公司与私有财产》一书中则作了较为系统地分析。由于股份公司诞生后很长一个时期内,股份公司规模一直比较小,股东还可以对管理者进行较为有效的监控,所以“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并不严重。进入20世纪后,虽然西方主要国家许多工业公司规模有了迅速扩大,但由于当时这些国家实行工业保护政策和贸易壁垒,因而垄断力量迅速,缺乏有效竞争,所以大公司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也未明显暴露出来。二次大战后,西方国家普遍开始重建,这个时期各国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商品普遍短缺,各个公司很容易赚到利润,所以“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也被掩盖起来。而进入20世纪60年代末后,西方主要国家产品普遍供大于求,全球竞争日益加剧,因而长期以来掩盖着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日趋严重。1970年美国最大的铁路公司(在全美排名第6)PennCentral的破产标志着“两权分离”所引发的代理等问题

的“暴发”(Cadbury,2002)。从此,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开始提到西方主要国家政府的议事日程,并引起了西方学者们的普遍关注。概括地讲,20多年来,西方大部分学者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源于“古典的”“两权分离”所引发的所有者和管理者的冲突问题上,主要研究涉及公司所有权结构、公司接管、管理者报酬等方面(德姆塞茨,1997)。近二三年来,西方许多学者又把研究的兴趣集中在分析上市公司中的“内部人控制”及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等方面(GuRler,2001)。 虽然中国上市公司发展的历史才10年多一点,但却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就。由于中国把建立现代制度作为大中型国有企业改革的重点,把上市公司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突破口,所以上市公司一出现,就引起了大量学者的关注。中国国内早期的研究成果主要集中在介绍现代公司治理结构及西方各国发展现代公司治理的经验教训及模式比较等方面。近年来,随着上市公司大量问题的频频“曝光”,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及许多学者又把主要精力集中在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诊断”与“完善”问题上。 本文主要关注的是如何“诊断”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主要“症结”和如何进一步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等问题。关于上述问题,中国学者可谓众说纷纭,分歧甚大。我们认为,产生分歧的原因有很多,但主要与下述两点有关:一是由对公司治理结构本质的理解的分歧造成的;二是由对公司治理结构分析方法的认识分歧造成的。如果对现代公司治理本质及分析方法缺乏统一的认识,产生分歧自然是难免的。正是基于这种认识,我们认为在具体探讨如何“诊断”与“完善”中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这个问题之前,很有必要对现代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及分析方法进行分析。

1公司治理结构图

XXX治理结构图 1.公司治理结构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其职责范围是: 股东会职责范围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任免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任免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对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10)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董事会职责范围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部室负责人、分公司经理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经营管理发展目标。 监事会职责范围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 (2)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管理层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管理层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列席董事会会议; (6)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公司设立经营管理机构 公司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机关总部设一室三部:办公室(计划财务、综合管理等)、人力资源部、和代维质量部、工程建设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2人、技术、财务负责人各1人。 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机构是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及副副总经理、技术、财务负责人组成,在总经理主持下,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并根据公司实际设若干职能管理部门 公司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3年,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1)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经营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质量管理体系;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岗位职责 1.根据董事会提出的经营目标,组织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与经营方案,并推动实施。 2.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和签发公司管理人事任命书。 3.审定公司工资绩效分配方案和经济责任挂钩办法并组织实施。 4.审核签发以公司名义(盖公章)发出的文件。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 证监发[2005]80号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 2005年8月23日 《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 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发布以来,资本市场各项改革和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市场运行机制和运行环境正在得到改善,一些制约资本市场功能充分发挥的基础性、制度性问题逐步得到解决。按照国务院关于“积极稳妥解决股权分置问题”的要求,在国务院的正确领导和有关部门、地方人民政府的大力支持下,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已经顺利完成,改革的操作原则和基本做法得到了市场认同,改革的政策预期和市场预期逐渐趋于稳定,总体上具备了转入积极稳妥推进的基础和条件。经国务院同意,现就下一步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正确认识股权分置改革 1、全面落实《若干意见》,完善资本市场运行机制,要从解决基础性、制度性问题入手,重视完善和发挥资本市场功能,改善资本市场投资回报水平,逐步提高直接融资能力和资源配置效率。既要通过健全资本市场体系,丰富证券投资品种,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规范证券公司经营和加强证券市场法制建设,解决新兴市场要素缺失、制度不完善、运行不规范、监管不到位等问题,又要不失时机地解决好体制转轨背景下遗留下来的股权分置等诸多问题,妥善化解风险隐患,为资本市场长期稳定发展创造条件。 2、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被区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这是我国经济体制转轨过程中形成的特殊问题。股权分置扭曲资本市场定价机制,制约资源配置功能的有效发挥;公司股价难以对大股东、管理层形成市场化的激励和约束,公司治理缺乏共同的利益基础;资本流动存在非流通股协议转让和流通股竞价交易两种价格,资本运营缺乏市场化操作基础。股权分置不能适应当前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要求,必须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消除非流通股和流通股的流通制度差异。 3、股权分置改革是一项完善市场基础制度和运行机制的改革,其意义不仅在 于解决历史问题,更在于为资本市场其他各项改革和制度创新创造条件,是全面落实《若干意见》的重要举措。为此,要将股权分置改革、维护市场稳定、促进资本市场功能发挥和积极稳妥推进资本市场对外开放统筹考虑。改革要积极稳妥、循序渐进,成熟一家,推出一家,实现相关各方利益关系的合理调整,同时要以改革为契机,调动多种积极因素,维护市场稳定,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规范证券公司经营,配套推进各项基础性制度建设、完善市场体系和促进证券产品创新,形成资本市场良性循环、健康发展的新局面。 4、股权分置改革是为非流通股可上市交易作出的制度安排,并不以通过资本

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 负责制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 --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一、概念 公司治理结构,指为实现公司最佳经营业绩,公司所有权与经营权基于信托责任而形成相互制衡关系的结构性制度安排。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由四个部分组成: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 公司治理结构的四个组成部分,都是依法设置的,它们的产生和组成,行使的职权,行事的规则等,在《公司法》中作了具体规定,所以说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以法制为基础,按照公司本质属性的要求形成的。 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就是通过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总经理)、监事会,构建不同的权力机构,划分企业内部管理机构的责权利关系。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根据《公司法》,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或股东代表)所组成,对公司的经营管理和股东利益等重大问题作出决策。 董事会是股东大会闭会行使职权的机构,是公司常设的权力机构和经营管理决策机构,是公司对外进行业务活动的全权代表。 经理层(总经理)是《公司章程》规定范围内的业务执行机关,负责企业日常管理工作。

监事会是依据《公司章程》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的监督机构。 二、作用 一是保证投资者(股东)的投资回报,即协调股东与公司的利益关系。在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情况下,由于股权分散,股东有可能失去控制权,企业被内部人(即管理者)所控制。这时控制了企业的内部人有可能做出违背股东利益的决策,侵犯了股东的利益。公司治理结构正是要从制度上保证所有者(股东)的控制与利益。 二是企业内各利益集团的关系协调。这包括对经理层与其他员工的激励,以及对高层管理者的制约,这个问题的解决有助于处理企业各集团的利益关系,又可以避免因高管决策失误给企业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特点 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是应现代化和市场经济发展要求而产生的行之有效的公司领导体制。 首先,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体现的是现代企业制度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所有权约束经营权的原则。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产权明晰,要求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股东是公司资产所有者,但不能直接干预公司的经营活动。 其次,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是分层授权的负责制。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权责分成股东大会、董事会、经营班子三个层

第二讲近年来我国商法学研究的热点问题

第一部分 专题作业和课堂讨论建议选择以下几个问题探讨和发表意见: 、我国商法基础理论、商事通则制定、商事主体制度问题(商法总论专题) 、我国公司股权和控制权纠纷问题(公司法专题,结合最高法院地典型案例) 、我国上市公司治理、公司机构完善等问题(公司法和证券法交叉专题,结合我国公司治理和证券市场地实践、存在问题,结合最高法院地典型案例)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我国企业破产法理论和实践问题(破产法专题,结合我国企业破产法基本理论、制度、实施现状、重点、难点)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我国证券法对投资人权益保护和投融资机制完善问题(证券法和金融法交叉专题,结合我国证券市场地功能、投资人权益保护、投融资机制改革、信息披露制度等问题、发行审核制度地存废,结合最高法院地典型案例)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证券投资基金法(关注法律修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证券投资基金设立和运作机制等)、我国保险法问题(结合我国商业保险体制改革,结合保险功能、商业保险与社会保险地关系,被保险人权益保护问题,结合最高法院地典型案例)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第二部分 近年来我国商法学研究会将以下问题列为年会地热点问题,反映了商法研究地基本动向:一、():重庆,重庆大学 本届年会地中心学术议题是“改善民生与商法发展”,具体课题有四: .商事纠纷解决机制研究 .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破产法等(包括商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地实施评估与研究 .票据法、证券投资基金法修订研究 .民间借贷与金融秩序地商法规制 二、(年):云南玉溪,云南大学 本次年会地学术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地商法发展 研讨包括但不限于商法一般规则、公司法、合伙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票据法、保险法、信托法、海商法、破产法地发展,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后这一大背景下地商事立法完善与商法学理论地创新.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三、(年):辽宁大连,大连海事大学 本次年会地学术议题:商法适用中地疑难问题研究 着眼于商法实践中地众多疑难问题展开探讨,围绕多个商法领域展开研究.研讨地问题既有传统地商事立法体系、营业、商主体、商行为等理论问题,也有商业使用人、营业转让、商事登记、商主体地判断标准等具体地制度问题.研讨主要集中在商事立法体系、商事审判理念和商法地适用范围等问题展开.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四、(年):四川成都,四川社会科学院 本次年会地学术议题:商法视野中地社会责任 公司承担社会责任已载入年修订地公司法之中,并已成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地重要内容.近年出现地安全事故、食品安全丑闻,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地企业高管薪酬不减却又大量裁减员工,震后捐款支持重建,以及关于公司是谁地争论,已使社会责任越出了企业地范围,成为整个商法视野关注地重大问题.为此,本次年会将围绕《商法视野中地社会责任》这一主题,集中讨论以下四个问题:文档收集自网络,仅用于个人学习 (一)企业社会责任地基本理论

公司治理复习要点

公司治理复习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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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治理复习要点 第一章 1、破产清算顺序:员工工资-税-债权人-股东 2、股权分散化(简答):有利:(1)明确、清晰的财产权利关系为资本市场的有效运转奠定了牢固的制度基础。(2)高度分散化的个人产权制度是现代公司赖以生存和资本市场得以维持和发展的润滑剂。不利:(1)股东较多,形成议而不决的状况,增加了公司治理的成本。(2)对公司经营监督的弱化。(3)分散的股权结构使得股东和公司其他利益相关者处于被机会主义行为损害、掠夺的风险之下。 3、国外公司治理研究的主题(多选):主题一:如何监督和控制经理人员的行为。背景:(1)人们普遍对经理人员和与日俱增的高报酬感到不满。(2)股东诉讼事件大量增加。(3)机构投资者力量的增大。主题二:如何保护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背景:(1)恶意收购中如何保护公司利益相关者的利益。(2)关于公司社会责任的争论 4、国内公司治理研究的主题(多选):主题一:治理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出现的严重的管理者腐败问题。主题二: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进行公司化改造。第二章 1、公司内部的科层主要表现为:委托--代理关系。 2、公司外部市场与公司之间主要表现为:契约关系 3、股东/潜在股东、债权人与公司主要通过资本市场连接起来 4、经营者、雇员和顾客与公司通过劳动力市场和产品市场联系 5、公司边界与公司治理边界的区别和联系(简答):(1)公司边界与公司治理边界既有区别又有联系;(2)理论上的公司治理边界是公司中专有性资产当事人的行为集合,而公司边界主要是从静态上以公司作为视角主体来判断它的财产边界、组织边界和发人边界;(3)有时候公司治理边界在特定条件下可以与公司边界重合。6、公司治理边界(名解):公司当事人在公司中专用性资产的维度和半径所形成的范围。 第三章 1、优先股的根本特性在于优先股股东在公司收益分配和财产清算方面比普通股股东享有优先权。(判断题)

一个公司治理结构角度的分析报告(doc 131页)

一个公司治理结构角度的分析报告 (doc 131页) 部门: xxx 时间: xxx 整理范文,仅供参考,可下载自行编辑

中国国有商业银行改革:一个公司治理结构角度的分析 摘要 在过去的几年里,世界各国频频暴发银行危机,尤其是发生于1997年的东南亚金融危机,使各国,尤其是包括中国在内的发展中国家切身体会到了银行危机的巨大危害,加强对商业银行监管的呼声再一次响起。但是,当我们回顾历史,发现从商业银行诞生的那一天起,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就没有停止过,那么为什么还会频繁爆发银行危机呢? 在中国,讨论国有商业银行的前途是一个尤其重要的问题,经过二十几年的改革,在绝大多数部门,公有产权的比例在下降,作为经济体系中重要一环的国有商业银行成了国企改革的最后的堡垒。国有商业银行所表现出来的低效率和竞争能力低下使它在中国加入WTO后面临严峻的考验。因此,如何改革国有商业银行,不仅提高它的效率,增强它的竞争力,使它在中国加入WTO后仍有一席之地,而且避免重蹈发达国家和其他发展中国家的覆辙,成了摆在中国政府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在研究中,我们发现公司治理结构为我们研究商业银行的改革提供了一个非常有用的参考框架。本文就是在公司治理结构的框架内讨论如何对中国的国有商业银行(即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在本文中,称为四大国有银行或四大国有商业银行)进行改革。 本文的结构如下,在第一章,我们对现代商业银行的一些基本理论进行了简单的回顾和介绍。商业银行是一个特殊的部门,它具有特殊的资本结构(股本资本只有8%左右),经营特殊的商品-货币,是一个非常容易受到冲击的部门,但它同时又是一个至关重要的部门。因此,各国以及

规范董事会的建设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

规范董事会的建设是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 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是公司制的核心,科学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应该是一种由《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范的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以及由董事会聘任的经理人员)和监事会之间的“分立——制衡”关系的制度安排。 而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关键要看董事会能否充分发挥作用。董事会是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董事所组成的,是对内管理公司事务,对外代表公司的公司执行机关。公司治理结构的原则是,董事会具有信托作用。作为被选择的股东代表,董事会被期望利用它的诚实和能力去审视公司的战略、计划和重大的决策,并且根据股东和社会的利益去监督和监控公司的管理层。因此,任何现代公司的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是具有一个完善信息且能够很好地发挥功能的董事会。 我国的《公司法》对董事会的构成,选举规则,董事、董事长和董事会的职责与义务,以及董事会的议事规则等,作了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公司章程》再依据《公司法》对董事会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加以具体化和条文化。在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规定由董事会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从目前的实践看,我国公司董事会的结构功能建设处于一个演进的过程中,某些先进的东西被引入,如独立董事,但整体说来,不如人意处甚多,需要改进的地方不少。具体如下: 1.经理层与董事会往往合二为一,或占据了董事会的多数地位。 按照公司制改革的最初设想,董事会的作用至少有这么两个:一是重大决策集体负责,每一个董事都有一票,不强调董事长的绝对权力;二是董事会对经理层进行制衡,决策层和管理层分开。分析一下股份制改造较为规范彻底的上市公司,可以发现,董事长兼总经理、经理层成员占据了董事会的大多数地位的现象比比皆是,不少企业原厂长负责制时的经营班子现在既是经理层又进入董事会,董事会成员和经理成员高度重叠,为内部人控制敞开方便之门,不仅难以真正集体决策,聘任经理也成了走形式。其结果是,董事长的权利被绝对化,董事会的作用被淡化;作为科学性的公司治理结构重要一环的决策层与经理层的分离就无从谈起。 2.董事会成员的组成人选不具有广泛性和客观性,中小股东利益难以得到保证。 董事会成员不仅与经理成员高度重叠,还主要来自于大股东。由于《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作出的决议,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即可,大股东可以对公司实行全面的控制。此外,监事会的两个主要职能———合法性监督与妥当性监督也不那么令人满意,特别是对各种决策的妥当性监督,监事会必须拥有同董事会一样的有关这一决策的各种信息,目前这种条件还很难具备。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在企业中设立独立董事的设想被提了出来。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中,规定企业可以设立独立董事。我国的一部分公司,包括某些上市公司,也设置了独立董事。然而,独立董事在某种程度上成了过去专家顾问的延续,独立董事并不能很好地承担职责。 3.董事职责不清,内部分工和权力制衡有待细化。 有两种情况,一种情况是执行董事(指在公司内部担任职务的全职董事,一般为经理层)占据了董事会的大多数,董事们更多的是行使管理人的角色,而不是作为股东代表,承担股东赋予的受托责任。还有一种情况是,董事之间职责无明细分工,表面上做到了权力的对等,实质上,缺乏明细分工的结果必然造成信息采集和加工处理的困难,最终导致董事会失去科学的决策和监督能力。因为,复

公司治理结构简要分析

公司治理结构简要分析 对于一些规模较小的公司,公司产品单一、管理简单,通常采用投资者与经营者两者合一的管理体制,由投资者直接经营管理企业。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张和外部环境的复杂化,经营和管理变得相对多元化,这时公司会实行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以获得更好的经营管理效果实现股东利益的公平性与合理性。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要求股东不直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而是委托管理层对公司进行管理,通常公司在股东会下设立监事会、董事会等,通过不同的公司治理模式来加强公司的经营管理。基本的公司治理结构可分为单层制模式、垂直式双层制模式和水平式双层制模式(复合制模式)三种类型,本文将对这三种类型做简要分析。 一、单层制模式 单层制模式是指公司只设立了董事会而没有设立监事会。英国和美国常使用这一种公司治理结构。在单层制模式下,公司董事会既有执行职能又有监督职能,因为在董事会中同时引入了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所以各董事可以沟通商讨,共同做经营决策,相互之间也进行监督。针对非执行董事,《OECD公司治理原则》等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公司必须保证非执行董事的独立性。在单层制模式下,公司还会相应设立各个委员会(如: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执行委员会和政策委员会等),不同委员会有各自

需履行的责任,共同加强公司的治理。 二、双层制模式 双层制模式是指公司既设立了董事会又设立了监事会,双层制模式可以再细分为垂直式双层制模式和水平式双层制模式(复合制)。 (一)、垂直式双层制模式 垂直式双层制模式是指公司同时设立了监事会和董事会,在股东委托下,监事会起监督董事会、制定相应政策等作用,董事会对公司进行直接管理,执行决策。监事会在上,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董事会在下,主要由执行董事组成。以德国为代表的国家常使用垂直式双层制模式。 (二)、水平式双层制模式 水平式双层制模式是指公司同时设立了监事会和董事会,但是与垂直式双层制模式不同,这种模式下,监事会与董事会处于平级关系,同受股东委托。监事会具有监督职能,董事会具有执行职能。以日本为代表的国家常使用水平式双层制模式。 三、单层制模式与双层制模式的优劣势 (一)、单层制模式 1、优点: (1)、引入非执行董事可以增强公司治理独立性,预防管理层功能失调行为,有助于股东利息最大化的实现。

苏宁电器公司治理结构

苏宁电器公司治理结构 财务0702 高佳琪 1071360205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要求,积极推行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注重规范运作。公司依法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通过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总裁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以及《重大投资和财务决策制度》等规范性文件和内部制度的制定及完善,进一步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同时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公司还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中小企业板投资者权益保护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设立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确保了董事会对高管层的有效监督。 公司治理结构如下: 股东大会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保证股东大会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四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 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 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五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四)应上市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对股东大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履行职责。 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产生。 监事会 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对股东大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行使职权。 公司2010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推举出的职工代表监事与经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出的两位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 苏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构成: 内部董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 张近东李东沈坤荣 孙为民孙剑平 孟祥胜戴新民 金明 任峻 高管人员

公司治理专题论文

[摘要] 建立完善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需要深刻理解公司治理结构的本质和意义,也是深化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本文探讨了如何正确选择公司治理模式,深刻分析了我国现行的公司治理结构中存在的问题,并从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根源、公司目标价值理念、公司治理制约机制和制衡机制四个方面提出了相应对策。 [关键词]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分析;完善对策 公司治理作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是经济全球化背景下的一大趋势。从国际资本市场和全球投资人的角度来看,良好的公司治理是改善经营业绩、提高投资回报、走向国际化的一个重点。在欧洲,欧盟要求前东欧国家的企业必须改革公司治理,特别是提高审计质量,增加透明度,只有这样才能加入欧盟。亚洲国家的企业在公司治理上如果不做根本性的改革,如果不进行任何管理技能的提升与科技实力的发展,都不足以让亚洲企业在国际舞台上立足。 完善而有效的公司治理结构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核心,健全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是深化国企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近10年来,我国学术界对国企改革和国有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的研究甚多。本文将从公司治理结构、公司治理模式、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现状和问题、我国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分析及对策等方面进行浅析。 作为一个只有几十年历史的新兴证券市场,我国证券市场的发展速度与规模之大令世人瞩目,国家应采取措施保障积极发展的势头。但同时我们还要清醒的认识到,要实现证券市场快速、稳健、持久发展,不仅需要各种“量”的增加,更需要治理完善、业绩良好的上市公司的“质”的保证。国外“安然”们的巨星陨落与国内“银广夏”们的神话破灭,无不凸显出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重要性。 一、公司治理结构的涵义 对于公司治理结构的定义,一般认为,公司治理结构是一种对公司进行管理和控制的体系,用于保障所有权和经营权的有效分离,在股东、董事和经理层及其他利益关联人之间分配权力与职责,说明决策公司事务时所应遵循的规则和程序,用以实现公司目标和监控经营的制度和手段。公司治理结构又称法人治理结构,狭义上是指投资者与企业之间的利益分配和控制关系,广义地可以理解为有关企业组织方式、控制机制、利益分配的所有法律、机构、文化和制度安排,其合理与否是企业效绩最重要的决定因素之一。 公司治理结构包括外部治理结构和内部治理结构。外部治理结构是以竞争为主线的外在制度安排,内部治理结构是以产权为主线,公司治理是要解决两大利益冲突,即股东管理者之间的利益不一致冲突以及大股东和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本文主要从公司的治理结构来探讨上市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治理结构的实质价值在于通过合理分配公司的权力资源,建立利益制衡机制,确保企业的经济运行效率和可持续发展,实现公司的经营目标并最终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治理结构首先体现的是一种经济关系,即公司的出资者、经营者、管理者、监督者之间是一种经济关系,这种经济关系是财产权利的直接体现。其次,公司治理机构之间权责分明、各司其职,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相互制衡、相互协调。再次,公司治理结构是以一种契约——委托代理的形式来实现的,股东大会作为纵向授权的起点,以委托人的身份将财产交董事会代理,并委托监事会进行监督;董事会作为第二层次的代理者,将公司财产委

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关系实证分析

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 关系实证分析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JIEK MA on December 15th, 2012.

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关系实证分析 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关系实证分析 内容摘要:保证公司的科学决策,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是公司治理结构的核心。公司绩效是公司治理水平及是否健全的最有效最直接的反映,一般高水准的公司治理必然与公司良好的绩效与持续发展能力相关联。本文以2014年3月底之前公布年报的A股上市公司为基础数据,利用CASMAR 数据库及SPSS软件进行分析,通过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就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关系进行实证研究,并据此对完善我国上市公司治理结构提出相关的政策建议。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公司绩效回归分析 现代公司制度由于所有权与控制权的分离,引起了信息不对称、风险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全等一系列的问题。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来看,当所有者委托管理者经营公司时,由于信息不对称和契约不完全,就可能产生代理人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等问题,而这种情况必然会损害股东的利益,而怎样防范和控制代理人“利己行为”就成为了公司治理的核心问题,而这种理论的现实基础在于公司的股权充分分散,且与经营者之间是单委托代理关系。 在现实中,我国企业正处于经营转轨时期,以股权高度集中或相对集中为主要特征的公司大量存在着。一般公司的实际控制权由大股东掌握,或者是控股股东直接掌握,极有可能造成利用手中的控制权,进行“利己行为”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从而引起股东之间的利益矛盾。保证公司的科学决策、提升公司的管理水平是公司治理的最终目的。公司治理水平良好、健全与否,能够最有效、最直接地反映在公司的绩效上。一般来说,高水准的公司治理能使公司取得良好的绩效,以及持续、健康发展。因此,本文就公司治理结构与公司绩效的理论与实证研究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理论分析与文献回顾 (一)公司治理概念 国内外的众多学者从多层次多视角出发,对公司治理进行了详细的解释,但却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Berle and Means(1932)最先提出了公司

公司组织管理体系的管理办法

******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体系与管理文件的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总公司与各部门各子公司之间的组织管理,更高效地实现公司战略目标和各项经营目标,进一步明确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经营层和企业内部各层级机构设置、职责权限、工作程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 第二条公司按照有关规定设有股东大会、监事会、董事会、经营层和职能机构。 第三条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按照《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履行其相关权限。 第四条监事会由5名监事组成。监事会按《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产生并履行其相关权限。 第五条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董事会按《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产生并履行其相关权限。 第六条经营层由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经营层按《公司章程》和《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职责与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产生并履行其相关权限。 第七条职能部门的设置。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合理设置职能部门。公司职能部门的设置及职责由公司董事会确定。 第三章组织架构的运行机制 第八条公司应当制定组织结构图、业务流程、职位说明书、绩效考核办法和

权限指引等内部管理制度或相关文件,使员工了解和掌握组织架构设计及权责分配情况,正确履行职责。 第九条公司应不断梳理企业治理结构,完善决策、执行和监督职能,重点关注: 1、董事会是否按时定期或不定期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是否严格认真地执行股东大会的所有决议;是否合理地聘任或解聘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 2、监事会是否按照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行为进行监督;在发现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损害公司利益时,是否能够对其提出罢免建议或制止纠正其行为等。 3、经营层是否认真有效地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是否认真有效地组织实施董事会制定的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是否能够完成董事会确定的生产经营计划和绩效目标等。 4、在重点关注过程中一经发现问题,将及时按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调整。第十条公司应不断完善内部机构设置,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进行内部职能架构的优化调整。 第十一条公司不定期对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的效率和效果进行评估,发现组织架构设计与运行过程中存在职能交叉、缺失或不清晰的,应当及时进行优化调整。公司组织架构调整应当充分听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员工的意见,并按照规定的程序由董事会进行审批。 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子公司管理制度》,通过合法有效的形式履行出资人职责、维护出资人权益,关注子公司的发展战略、年度财务预决算、重大投融资、重大担保、大额资金使用、主要资产处置、重要人事任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

华为公司治理报告

公司治理架构 公司坚持以客户为中心、以奋斗者为本的核心价值观,持续改善公司治理架构、组织、流程和考核,使公司获得长期有效增长。 2014年,公司将逐步对业务组织架构进行调整,以期建立在ICT融合时代创新和技术领先的优势,提供能够充分满足不同客户需求的解决方案,创造更好的用户体验;在与客户建立更紧密的联系和伙伴关系、帮助客户实现商业成功的同时,进一步实现华为自身健康、可持续的有效增长。 股东

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或“华为”)是100%由员工持有的民营企业。股东为华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工会委员会(下称“工会”)和任正非。 公司通过工会实行员工持股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数为84,187人(截至2013年12月31日),参与人均为公司员工。员工持股计划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员工的个人贡献有机地结合在一起,形成了长远的共同奋斗、分享机制。 任正非作为公司个人股东持有公司股份,同时,任正非也参与了员工持股计划。截至2013年12月31日,任正非的总出资相当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1.4%。 股东会和持股员工代表会 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由工会和任正非两名股东组成。 工会作为公司股东参与决策的公司重大事项,由持股员工代表会审议并决策。持股员工代表会由全体持股员工代表组成,代表全体持股员工行使有关权利。2013年,持股员工代表会举行了3次会议,听取了2012年度公司经营情况、公司合并财务情况、监事会工作情况等报告,审议通过了利润分配、增资、公司董事监事补选办法等议案,并投票补选了公司董事。 持股员工代表51人和候补持股员工代表9人由在职持股员工选举产生,任期五年。持股员工代表缺位时,由候补持股员工代表依次递补。本届持股员工代表会于2010年12月选举产生,目前成员包括孙亚芳、郭平、徐直军、胡厚崑、任

公司治理结构分析与启示

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研究 摘要:当前世界上公司治理模式主要有英美市场导向型模式和德日银行导向型模式,这些典型的公司治理模式都有各自的特点和不足之处。由于历史的原因,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十分滞后,存在一系列严重缺陷,为有效解决国有商业银行的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提高其综合竞争能力,我们必须在借鉴国际银行业良好公司治理结构有效经验的基础上,应在强化信息披露制度、利益相关者介入公司治理、改善银行在公司治理中的地位、完善对管理层的激励机制等方面的加强建设。立足于中国具体的治理环境,稳步推进公司治理结构建设。 关键词:公司治理结构信息披露激励国有商业银行公司治理结构现代企业制度 公司治理最早起源于美国和英国。公司治理结构(Corporate Governance) 一词最早在 20 世纪 60 年代末 70 年代初的美国提出,主要针对当时大型公众公司经营管理体制存在的结构性缺陷、董事会权力弱化、而权力集中在高级职员手中等现象,提出强化董事会职权的理论。因此公司治理涉及处理不同利益相关者——股东、银行、管理人、机构团体等之间的利益关系。公司治理模式的形成和演变受到经济体制、历史传统、法律体系等方面的影响,造成公司治理及其机制安排在不同的国家和时期有着各不相同的特点和差异。当前世界上的公司治理模式主要可划分为两种类型:英美市场导向型模式、德日银行导向型模式。对于公司治理结构急需调整改善的我国公司来说,依据对英美、德日的公司治理模式进行比较的思路,探讨构建与我国转轨经济时期相符的公司治理结构无疑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及现实意义。

一、市场主导型的英美模式 1、英美模式的特点。英国和美国的公司治理结构都植根于19世纪末的公共证券市场,具有以下特点:(1)股权的高度分散,英美公司股份大部分为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所持有。美国的机构投资者,如养老基金、人寿保险及互动基金等,可自由改变自己的股票组合,一家机构投资者在一个特定的公司常常只持有少量的股份(一般在1%以下)。(2)股权的高度流动性,由于股市比较发达,公司拥有的众多小投资者对经理层的影响力较弱,对公司的治理更多地依靠资本市场上的接管或兼并来控制公司,强调股市的流动性,从而较好地解决了分散化的投资者控制公司的问题,有效地保护了小股东的利益。(3)采用多种薪酬方式,对 CEO等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特别是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广泛应用,为美国股市高涨及经济持续稳定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 2、英美治理模式的不足之处 (1)在股权高度分散的情况下使得利用股票市场对公司进行控制难以奏效,小股东对公司经营者实施监督,一方面要付出监督成本,另一方面所得到的利益大部分将被其他股东所分享,使自己成为“搭便车”行为的牺牲品。这样导致了英美公司内部治理的弱化。 (2)外部治理机制有待完善。美国的股东一般都很少有积极去监督公司经营者的动机。他们一般都是要求让公司老板们向他们提供详尽的财务数据,增加透明度,禁止内部人交易。要求证券市场管理者制定规则以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如果股东对某公司所披露的财务

风险防范:组织架构设置之公司治理

风险防范:组织架构设置之公司治理 不同规模、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管理方式、不同性质,公司的组织架构设计都不一样,我们从企业内部控制角度,探讨一下基于上市公司的单体公司(非集团公司)并且管理比较完善的公司组织架构设置。 公司组织架构设计分3个层面,3个体系,3个层面是公司治理层、组织部门层、岗位层,3个体系是业务体系、运营服务体系、监管体系。以后我们把公司治理作为一个专题进行探讨,今天我们先对公司治理有一个基础的认识和了解。 公司治理没有统一的定义,不同人不同组织不同公司有不同的理解,公司治理也一直处于探讨和完善中。既有国际组织对公司治理的定义,也有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对公司治理的定义。总的看来有以下几种: 1.强调公司治理的相互制衡作用 如吴敬琏、吉尔森和罗(Gilsonand Roe)。认为所有者、董事会、经理层之间的权力制衡是实现公司治理的关键。只有公司内部之间明确了责权利关系,公司治理结构才能被建立起来。 2.强调企业的所有权安排是公司治理的关键 如张维迎。公司治理在广义上就等同于企业所有权,而企业所有权包括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公司治理问题的关键是如何使企业的剩余索取权和剩余控制权相互对应。只有这样,才能对公司中的个体性成最大激励。最终使公司作出利润最大化的行为,强调利益相关者在公司治理中的权益应该受到保护。 3.强调市场机制在公司治理中的决定性作用 如林毅夫。企业要获得健康发展。最主要是看能否形成一个良好的市场利润率,一个合理的市场利润率恰能正常反应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水平,这种市场监督和约束构成了公司治理结构的关键。

4.强调科学决策在公司治理中的关键作用 如李维安。公司治理不是为制衡而制衡,衡量一个治理制度好坏的标准,不仅仅是看公司内部的权力制衡状况,更主要是如何使公司最有效的运行,如何保证公司各方参与人的利益得到维护满足。“公司治理的目的不是相互制衡。至少最终不是制衡,他只是保证公司科学决策的方式和途径”。 5.强调法律在治理中的关键作用 主要为法商管理学派。治理是目的,法律是手段,通过对法律的运用和操作,以及从法律层面对问题进行分析和解读,以寻求解决的办法。 公司治理主要是围绕股东(出资人)、董事会、经理层等利益相关者,这些利益关系决定企业的发展方向和业绩,包含了规则、关系、制度和程序,需要明确不同公司利益相关者的权力、责任和影响。 公司最大风险是战略风险,是脱离实际的经营目标风险,公司治理就是从公司战略决策出发,使企业向正确方向前进,实现企业战略目标。所以公司治理是企业内部控制的基础,也是企业内部控制最重要的部分。

公司治理结构图

XXX 治理结构图 股东会 董事会 总经理 丄 1 F r r 副总经理 副总经理 ? 技术总监 L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F 1 r 1 办公室 人力资源部 代维质量部 工程建设部 L 1. 公司治理结构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其职责范围是: 股东会职责范围 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I )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任免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 选举和任免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 (4)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 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10)对股东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II )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制定和修改公司章程。 监事会 匸 晋城分公司 长治分公司 忻州分公司 朔外分公司 大同分公司 晋中分公司 1 阳泉分公司 太 原分公司

董事会职责范围 董事会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3)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制订公司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制订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制定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方案; (7)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组织形式、解散方案; (8)决定公司内部经管机构的设置; (9)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根据总经理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部室负责人、分公司经理等,决定其报酬事项; (10)制定公司的经营经管发展目标。 监事会职责范围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的财务; (2)对董事、总经理和其他经管层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董事、总经理和其他经管层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其予以纠正,必要时向股东大会或国家有关主管机关报告; (4)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5)列席董事会会议; (6)公司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公司设立经营经管机构 公司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机关总部设一室三部:办公室(计划财务、综合经管等)、人力资源部、和代维质量部、工程建设部。 公司经营经管机构,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1 - 2人、技术、财务负 责人各1人。 公司经营经管决策机构是总经理办公会议,由总经理及副副总经理、技术、财务负责人组成,在总经理主持下,决定公司的重大事项,并根据公司实际设若干职能经管部门公司经营经管机构总经理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任期3 年,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经营经管工作、组织实施股东会或者董事会决议;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定公司内部经管机构设置方案; (4)拟定公司的经营经管制度; (5)制定公司的质量经管体系; (6)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技术负责人、财务负责人; (7)聘任或解聘除应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以外的负责经管人员; (8)公司章程和股东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岗位职责 1. 根据董事会提出的经营目标,组织制定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与经营方案,并推动实施。 2. 拟定公司内部经管机构设置方案和签发公司经管人事任命书。 3. 审定公司工资绩效分配方案和经济责任挂钩办法并组织实施。 4. 审核签发以公司名义(盖公章)发出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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