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PPP项目合同谈判备忘录(范本)

县水库PPP项目合同谈判结果

备忘录(公司建议稿)

县灌区工程管理局(以下称甲方)与水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称乙方)于年月日在县水务局四楼会议室就水库PPP项目合作事宜进行协商谈判,经过第二轮协商谈判,结果如下:

第一部分双方达成共识条款

一、股权及融资

1、融资主体。SPV公司,以社会资本为主。

2、融资计划。SPV公司制定并落实融资计划,确保工程总造价约30%的PPP项目资金及时到位,满足工程项目建设进度要求。

二、工程建设

1、前期工作内容及费用。甲方负责完成项目审批手续,负责工程建设的前期其他工作及工作费包括但不限于规划选址、工程量清单编制价编制、临时征地、房屋拆迁、移民等工作的费用以及建设单位管理费、前期工作咨询费、勘察设计费等,该部分费用根据批复的项目初设概算书中的金额包干使用,由项目运营公司按照PPP项目协议的约定支付给县政府或县政府指定的主体,超出部分,根据PPP项目合作精神,由甲方自行承担。

2、工期计划。总体按照省水利厅批复的设计工期。其中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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