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苏发〔2011〕10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苏发〔2012〕17号)精神,全面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省财政厅、科技厅进一步加强科技专项资金整合,设立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条件建设与民生科技、前瞻性研究、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等四项科技专项资金。为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充分体现政府目标导向,遵循“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分类支持、多元投入,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科学安排、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三条科技专项资金由省财政设立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共同管理。

第二章使用方向及重点

第四条自然科学基金:主要面向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科学研究,攀登科技高峰,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技术和人才储备。

第五条科技条件建设与民生科技专项资金:主要以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和科技惠民为目标,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布局和提升建设一批重大研发机构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开展重大疾病的临床治疗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加快推进医学研究成果向临床诊疗的转化应用,构建以临床为主导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

第六条前瞻性研究专项资金:围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农业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强前沿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公益性技术等的研发与应用,加强国内外产学研合作与协同创新,引导各类创新主体紧密合作,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抢占产业科技制高点。

第七条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实施符合产业发展的创新需求、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经中试并进入产业化开发或直接进入产业化开发、能够较快形成产业化、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时,对我省直接组织并获立项支持的产业化较强的相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给予配套支持。

第八条省科技厅根据科技专项资金定位,结合省政府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相应各类省级科技计划。科技专项资金每年度具体支持重点和领域在各类计划年度申报指南中予以明确。

经费开支范围第三章.

第九条依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项目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科技条件建设与民生科技专项资金可增列平台运行绩效补贴。(一)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房屋维修改造费和其他支出等。

设备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大型仪器设备等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差旅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国际合作与交流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研究人员出国及国外专家来华工作的费用。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外事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

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出版费、资料费、专用软件购买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等费用。

劳务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项目组成员中没有财政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如在校研究生)和项目组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性费用。

专家咨询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临时聘请的咨询专家的费用。专家咨询费不得支付给参与项目管理相关的工作人员。

其他支出: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除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支出。其他支出应当在申请预算时单独列示,单独核定。

项目承担单位应严格控制设备购置,鼓励共享、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以及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确有必要购买的,应对拟购置设备的必要性、现有设备的利用情况及新购设备今后的开放共享方案等,在项目申报和经费预算中进行单独说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应经联合评议后方可购置。

(二)间接费用是指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在组织实施项目过程中发生的无法在直接费用中列支的相关费用。主要包括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为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的补助支出,以及绩效支出等。其中绩效支出是指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为提高科研工作绩效安排的相关支出。

间接费用使用实行总额控制,按照不超过项目经费中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一定比例核定,具体比例如下:

;20%万元及以下部分不超过500

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3%;

超过1000万元的部分不超过10%。

间接费用中绩效支出不超过直接费用扣除设备购置费后的5%。

项目承担单位不得在核定的间接费用以外再以任何名义在项目经费中重复提取、列支相关费用。

第四章立项管理

第十条科技专项资金项目立项经指南发布、项目组织申报、专家咨询(论证)、项目下达等程序。

第十一条指南发布。省科技厅根据全省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组织编制年度科技计划项目指南,经会商省财政厅后,一般于上年年末予以发布。自然科学基金须报省基金委审定后予以发布。

第十二条项目组织申报。项目申报实行属地化管理,项目实施期一般不超过3年。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一般由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向所在地的科技主管部门申报,科技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后向省科技厅推荐申报,省级单位向其主管部门申报,由主管部门审核后推荐报省科技厅。项目申报由省科技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实行“一站式”集中统一受理。

第十三条经费预算编制。项目申报单位在编报项目申报书时,应根据项目任务的合理需求,坚持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原则,认真编制项目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包括收入预算与支出预算。收入预算包括专项资金、地方财政配套、单位自筹资金以及从其他渠道获得的资金。支出预算应按照项目经费开支范围确定支出科目和不同经费来源编列,对各项支出的用途和测算理由等要予以详细的量化说明(拨给合作单位的经费须附相关协定)。申请专项资金资助原则上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

第十四条专家咨询(论证)。省科技厅会同省财政厅研究制定项目评审标准、程序等评审办法。省科技厅按照评审办法要求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专家咨询(论证),并实行回避和保密制度。根据专项计划要求,可增加答辩、现场考察等程序。

第十五条项目下达。省科技厅依据专家咨询意见,结合年度资金预算,研究确定项目安排方案,经会商省财政厅后,将拟立项项目清单向全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省财政厅、科技厅行文下达专项资金,原则上于每年6月底前下达。省科技厅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科技计划项目合同。

第五章实施管理

第十六条项目实施实行法人负责制。项目承担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具体负责项目管理和经费使用。

第十七条实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项目实施中如遇目标调整、内容更改、项目负责人与关键技术方案变更等,项目

承担单位须提出书面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报省科技厅,如项目预算调整及出现重大违规等原因项目中止的由科技厅会同财政厅联合下文核准后实施。

项目总预算不变的情况下,直接费用中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以及其他支出预算如需调整,项目负责人根据实施过程中科研活动的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由项目承担单位审批,省科技厅或相关项目主管部门在中期检查、项目验收时予以确认。设备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预算一般不予调增,如需调减可按上述程序调剂用于项目其他方面支出。间接费用不得调整。.

第十八条实行项目中期检查制度。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进行中期检查或中期评估,督促承担单位认真履行合同,检查或评估的结果作为项目分年度拨款和评价的重要依据。

第十九条建立信用管理机制。对项目承担单位、项目负责人、中介机构和评审专家在项目实施管理中的信用情况进行评价和记录。

第六章资金使用与管理

第二十条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方式主要有无偿拨款、贷款贴息、有偿使用等方式。

第二十一条科技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重大项目采取分年度拨款方式,原则上在合同签定后首次拨付比例不低于资助额度的60%,通过中期检查后再拨付剩余资金。但有偿使用方式的资金采取省财政直接列支,由省级财政专户拨付管理,具体按照《江苏省科技成果转化有偿资金回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苏财规〔2011〕55号)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及时按照预算核拨给项目课题实施小组,并加强对外拨经费的使用监管。

第二十三条项目承担单位应建立项目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机制,实行单独核算、专款专用,并严格执行项目预算,确保资金规范和合理使用。

第二十四条项目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项支出,不得用于有工资性收入人员的劳务支出及各种福利性支出,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其他支出。

第二十五条项目结余经费管理。项目结余经费是指项目结束或因故终止时,项目省拨经费实际支出后的余额。项目结余经费应当按原渠道收回。

第二十六条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应主动接受财政、审计、科技等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财务审计,建立专项资金使用效果的绩效考评和奖惩机制。绩效考评的结果作为以后年度申报专项资金安排的依据。

第七章项目验收

第二十七条项目承担单位在规定执行期按照合同要求完成项目目标和任务,并对项目经费决算进行审计后,由承担单位向项目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项目主管部门审核后向省科技厅提出项目验收申请报告。

第二十八条项目验收主要依据项目合同,申请验收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项目正常实施并已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技术和经济指标等目标任务;

(二)省拨款50万元以上项目须完成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计;

(三)技术资料及有关文件完整、数据准确,能真实反映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

第二十九条科技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经费管理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通过验收,并由财政部门依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江苏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理处罚。

(一)编报虚假预算,套取国家财政资金的;

(二)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

(三)提供虚假会计资料的;

(四)未按规定执行和调整预算的;

(五)虚假承诺配套资金、自筹经费不到位骗取专项资金的。

第三十条项目验收须提供如下材料:

(一)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二)项目运行管理制度/技术总结/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建设报告;

(三)项目绩效分析报告;

(四)项目财务验收报告;

(五)项目专项经费审计报告。

第三十一条项目因故不能按期完成的,项目承担单位应提前三个月提出延期申请,经项目主管部门报省科技厅核准。项目在执行期结束后六个月内仍未提出项目验收申请的,省科技厅将有关单位及项目负责人记入信用记录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苏财教〔2008〕193号、苏财规〔2012〕21号文件同时废止,不再执行。.

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基金申报书

计划类别:省基础研究计划指南代码:项目受理号: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青年基金项目( 项目名称: 项目类别: 承担单位: 单位地址: 电话:项目负责人: 电话:项目联系人: 主管部门: 月日申报日期:年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二○一五年. 项目法人信用承诺书

本项目法人承诺严格遵守《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项目实施提供承诺的条件,严格执行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承诺所提供申报资料真实可靠,项目组成员身份真实有效,无编报虚假预算、篡改单位财务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 本项目法人承诺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愿意根据相关规定,承担以下责任: 1、取消项目评审资格; 2、撤销项目立项,并收回省拨经费; 3、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接受相应处理; 4、其它相关法律责任等。 项目负责人(签字): 单位法人(签字):(公章) 年月日

项目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 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要求,我们对该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查,该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该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符合本计划申报资格要求。 本主管部门承诺在审查推荐项目过程中,无违规推荐、审查不严等失信行为。承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履行项目主管部门管理职责。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本部门承诺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公章) 年月日 填报说明 一、填写申报书前,请先查阅《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及《关于组织申报2015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 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申报书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逐条认真 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晰。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

XXX)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专题)项目申请书

XXX)江苏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专 题)项目申请书 申报书: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金(专题)项目 项目名称:微时代高校外贸实训课程教学模式的变革与创新 申请类别:专题项目 申请人:XXX 所在院系:商学院 行政职务:副教授 申请金额:1万元 预计完成时间:1年

预期成果形式:系列论文 关键词:微时代、外贸实训、教学模式、变革与创新 研究专长:外贸教学、教学管理 承担课题情况:无 近三年发表论文和出版教材情况: 1.2016年11月,在电子商务期刊上发表论文《“跨境电商”背景下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人才培养改革研究—以XXX国贸 专业为例》; 2.2015年8月,在XXX出版主编专业教材《报关实务》。 项目承诺书: 1.本表填写的各项内容属实,没有知识产权争议。

2.如获准立项,同意在本表基础上,以项目任务书作为协 议开展研究工作,并按填报的研究内容、时间和经费如期完成研究任务。 3.遵守省教育厅有关项目管理规定,自觉接受项目检查与 监督管理。 4.同意在项目结项时将本项目研究与调查原始数据、资料 等提交省教育厅,并由省教育厅在成果介绍和推广时无偿使用。 申请者(签章):XXX 日期:年月日 填表说明: 1.本表请认真如实填写。 2.封面上的“所属一级学科”名称请查询中华人民共和国学 科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GBT-2009(人文社科类)。如申报辅导

员专题研究项目,请在“所属一级学科”栏直接填“辅导员专题 项目”。简表中的学科名称请填至二级学科或三级学科。 3.预期成果形式栏按下列成果形式填写,最多填写2项: 专著、系列论文、研究报告、其他(需注明具体成果形式) 4.申请书统一用A4纸印制,左侧装订。B表可作为活页 与A表分开装订,夹在申请书中。 在教学模式方面,国内学者也进行了大量研究。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网络教育逐渐成为热门话题。一些学者开始探索如何将网络技术应用于教学模式中,以提高教学效果。同时,也有学者对传统教学模式进行了反思和改进,提出了新的教学模式理念,如问题导向教学、探究式研究等。 本课题的意义和价值在于,通过对国内外教学模式的研究,探索如何应用信息技术提高教学效果,同时也能够对传统教学模式进行反思和改进。此外,通过校企合作项目的实施,能够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江苏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

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科技创新工程加快建设创新型省份的意见》(苏发〔2011〕10号)和《中共江苏省委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的意见》(苏发〔2012〕17号)精神,全面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省财政厅、科技厅进一步加强科技专项资金整合,设立自然科学基金、科技条件建设与民生科技、前瞻性研究、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等四项科技专项资金。为规范和加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财政部、科技部有关资金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充分体现政府目标导向,遵循“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分类支持、多元投入,单独核算、专款专用,科学安排、注重绩效”的原则。 第三条科技专项资金由省财政设立并列入年度财政预算,由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共同管理。 第二章使用方向及重点 第四条自然科学基金:主要面向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重点支持青年科技人员自主选题,自由探索,开展科学研究,攀登科技高峰,为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技术和人才储备。 第五条科技条件建设与民生科技专项资金:主要以提高科技持续创新能力和科技惠民为目标,在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布局和提升建设一批重大研发机构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等;开展重大疾病的临床治疗技术研究与示范应用,加快推进医学研究成果向临床诊疗的转化应用,构建以临床为主导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 第六条前瞻性研究专项资金:围绕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农业现代化、生态文明建设等重点领域,加强前沿技术、关键共性技术和公益性技术等的研发与应用,加强国内外产学研合作与协同创新,引导各类创新主体紧密合作,开展关键技术集成创新与应用示范,抢占产业科技制高点。 第七条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主要支持以企业为主体实施符合产业发展的创新需求、已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经中试并进入产业化开发或直接进入产业化开发、能够较快形成产业化、显著提升相关产业技术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同时,对我省直接组织并获立项支持的产业化较强的相关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给予配套支持。 第八条省科技厅根据科技专项资金定位,结合省政府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相应各类省级科技计划。科技专项资金每年度具体支持重点和领域在各类计划年度申报指南中予以明确。 经费开支范围第三章. 第九条依据《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通知》(财教〔2011〕434号),项目经费分为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科技条件建设与民生科技专项资金可增列平台运行绩效补贴。(一)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研发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主要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信息传播/知识产权事务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房屋维修改造费和其他支出等。 设备费:是指项目实施过程中购置或试制专用仪器设备,对现有仪器设备进行升级改造,以及租赁外单位仪器设备而发生的费用。 材料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大型仪器设备等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等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运输、装卸、整理等费用。 测试化验加工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支付给外单位(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内部独立经济核算单位)的检验、测试、化验及加工等费用。 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大型仪器设备、专用科学装置等运行发生的可以单独计量的水、电、气、燃料消耗费用等。 差旅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开展科学实验(试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所发生的外埠差旅费、市内交通费用等。差旅费的开支标准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 会议费: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以及协调项目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项目承担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严格控制会议规模、会议数量、会议开支标准和会期。

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面上项目、青年基金)申报书样本(1600字)

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申报书(面上项目、青年基金)申报书样 本(1600字) 计划类别: 申报代码: 申报ID号: 该申报书仅用于参考,不算正式申报项目,正式申报以网上申报为准。切勿直接打印报送!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 (省自然科学基金) 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南京工程学院所在地区:南京市江宁区单位地址:南京市江宁科学园弘景大道1号邮编: 211167 项目负责人:电话:主管部门:江苏省教育厅 申报日期: 2021 年 3 月 16 日 江苏省科学技术厅 二○一二年制 填报说明 一、填写申报书前,请先查阅《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及《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申报书各项内容,要实事求是,逐条认真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字迹要清晰。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写词,须注出全称。 二、封面右上角项目类别和指南代码由申请者填写,ID号由省基金办填写。 三、申报书用A4纸正反打印,纸质封面装订,禁用塑料封面,不得活页装订,一式两份,由所在单位审查签署意见后,报送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服务中心,地址:南京市龙蟠路175号(江苏省生产促进中心)。 四、电子申报书的内容必须与纸质申报书完全一样,包括手写的内容,如推荐意见、签名等全部内容,否则视为无效申请。 简表部分栏目填写要求:

项目名称—应确切反映研究内容和范围,最多不超过25个汉字(包括标点符号)起止时间—起始时间从申请的当年算起。 所在单位名称—按单位公章填写全称。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信息表 项目经费情况: 1、项目新增经费来源(经费单位:万元) 少系统里就是多少,即使是没有批这么多经费,为了项目在验收时经费决算做好,请在这儿实事求是填写) 2、项目新增经费支出(经费单位:万元) 项目组人员: 填写说明:信息表内容要实事求是,逐项认真填写,并请主管部门审核。 1、计划类别、指南代码:按申报计划类别、对应项目申报代码填写。 2、自然科学基金“技术领域”一栏不填。 3、高校申报项目,不用填写“承担单位技术基础与效益情况”。 一、立项依据和研究内容:(4000-8000字) 二、研究基础和工作条件: 三、相关附件材料 四、申请者承诺 我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如果获得资助,我与本项目组成员将严格遵守《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基金管理办法》及有关科技计划的管理规定,切实保证研究工作时间,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及时报告重大情况变动,对资助项目发表的论文论著和取得的研究成果标注“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及项目编号。 五、合作单位意见:申请者(签章)年月日 (公章)年月日 六、申请者所在单位审查意见: 已经按照《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与项目申报要求对项目申请人的资格及项目申请书内容进行了审核,同意推荐申报。项目如获资助,我单位将根据项目申请书内容,落实项目研究所需配套经费及其他条件;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05.01.19 •【字号】 •【施行日期】2005.01.1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 正文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05年度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05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基[2005] 1号)要求,我市将启动2005年度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苏科基[2005] 1号文件的申报指南、申报渠道、申报限额数等要求申报项目,不得交叉申报和超额申报。申报项目必须符合《2005年度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所确定的选题范围。鼓励面向产业和社会发展实际需求选题,鼓励科研机构和企业联合申报。 二、2005年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分为面上项目、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项目、前期预研项目三个类别,申报项目应符合相应要求。 三、申报材料要求如下: 1、申报人必须通过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系统进行申报,由系统生成《江

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纸质文本(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申报材料按照封面、申报项目审查意见表、项目信息表、项目申请书、附件和佐证材料顺序装订整齐并盖章,一式两份(纸质封面装订,禁用塑料封面,不得活页装订),同时报送软盘一份。 四、南京市科技局受理申报项目材料时间为2005年3月7日-11日,逾期不再受理;项目评估费300元/项;项目有关文件和申报系统在网上查询和下载(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719150968.html,)。其它有关事项详见附件。 五、申报材料报送地址:南京市成贤街118号科技中心二楼214室 联系人:杨静芳、孙燕楠 联系电话:83212804、83602185 附件:关于印发2005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技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略) 二○○五年一月十九日

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省政府设立的科技专项 基金,重点用于资助自然科学领域的基础性研究.为加强“基金”的管理,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基金"旨在围绕全省科技进步的目标和重点任务,遵循自然科学基 础性研究的自身发展规律,发挥我省科技资源的综合优势,重点资助对我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有重要影响的科学技术前沿的创新性研究,突出高新技术的基础性研究,以加快高层次学术、技术带头人的培养和人才梯队的形成,推进我省优势学科与优势技术领域的发展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培育,进而为我省“科教兴省”战略的实施作出切实有效的贡献。 第三条“基金”由科委归口管理,实行江苏省自然科学委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任期管理制,每届任期4年.省基金委由学术造诣深,办事公道,责任心强的学者、专家(包括科技管理专家)组成。省基金委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3名,委员7-9名。省基金委负责“基金”的业务领导。 第四条省基金委下设重点学科组,每一学科组由5-6位专家组成.学科组成员由教授级学术、技术带头人组成,主要负责“基金”申报项目和结题项目的初审、评议以及重要研究成果延伸与转化的评估等方面工作.同时建立与“基金”•项 目全程管理相适应的专家库和专家评审系统。 省基金委的日常工作由省基金委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基金办)负责处理,办公室设在省科委应用基础与社会发展处。 第二章立项管理 第五条“基金”实行面向全省、发布指南、自由申请、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资助原则.“基金”重点资助以下我省优势优势学科领域: 1.数理科学; 2。信息科学; 3。生命科学; 4.化学与化工; 5。地球与环境科学. 第六条指南发布与项目受理。“基金”项目指南的发布与受理一般为每两年一次,凡符合本办法规定者均可申请。申请者应根据项目指南填报《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书》(须打印,一式三份),由本单位学术委员会提出评议推荐意见, 经本单位科研主管部门签署审查意见并加盖公章(有合作单位的,应在申请书上签署合作意见,加盖公章)后,连同本单位申报项目汇总表,集中统一报省基金办。 第七条项目评审。项目评审采取会议评审和通讯评审相结合的方法。省基金办根据当所度申报项目分类情况,组织学科组进行初审,并根据送审项目领域与专业结构等方面的要求,以学科组成员为基础,聘请相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的全过程实行回避制度。 第八条专家评审组组成考虑学科与学科、专业与专业之间各类专家的优化组合,其成员的基本要求:

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标书

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标书 第一部分:项目背景及目标 1.1项目背景 在介绍项目的背景时,应明确当前所面临的科学问题、研究领域的重 要性以及国内外研究的现状。同时还要说明项目的关键技术和理论基础, 以及开展该项目的必要性。 1.2研究目标 明确项目的研究目标,并围绕该目标展开具体的研究计划。 第二部分:项目内容 2.1研究内容 详细说明项目的研究内容,包括具体的实验方案、研究方法和技术路 线等。 2.2创新性和研究意义 充分说明项目的创新性,并解释该项目对学术理论、社会发展等方面 的重要意义。 第三部分:研究计划 3.1研究计划和时间安排 具体阐述项目的研究计划和时间安排,明确各项任务的完成时间节点。 3.2预期成果 明确该项目的预期成果,包括学术论文、专利、技术推广等。

第四部分:研究团队 4.1团队成员 列举项目的主要研究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骨干成员以及合作单位(如有)。 4.2团队组织和管理 说明项目团队的组织架构和管理方式,确保团队的协作高效。 第五部分:研究条件和经费预算 5.1研究条件 详细说明项目所需的实验室设备、研究场地等研究条件。 5.2经费预算 对项目的经费需求进行合理预算,并说明经费的使用计划。 第六部分:项目评估和风险分析 6.1项目评估 详细介绍项目的评估方法和指标,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 6.2风险分析 对项目进行风险分析,明确项目存在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应对措施。 以上为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标书的基本要求,具体的文档内容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需要注意的是要确保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并按照规定的字数要求来撰写。

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材料

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材料 一、项目基本信息 1. 项目名称:xxxxx 2. 学科领域:xxxxx 3. 项目批准号:xxxxx 4. 资助经费:xxxxx元 6. 申请单位:xxxxx 二、项目研究背景和意义 说明该项目的研究背景,即该研究领域的现状和重要性,以及该项目对科学研究、技术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意义。 三、项目研究内容和方法 1.研究内容: 具体描述该项目的研究内容,包括研究问题、目标及预期结果。 2.研究方法: 详细阐述该项目所采用的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四、项目研究进展情况 1.历年项目进展概述: 简要介绍该项目的每个年度的研究进展情况。 2.已取得的研究成果:

详细列出该项目已经取得的研究成果,包括发表的论文、提交的专利等。 3.与课题相关的国内外研究进展: 综述国内外与该项目相关的研究进展情况,说明该项目的创新点和研 究价值。 五、项目结论与总结 进行全面、客观地总结项目的研究成果,对该项目的创新性、实用性、科研价值等进行评价。同时,总结项目过程中的困难和挑战,并提出对该 领域未来研究的展望。 六、结题报告的附件 1.论文列表: 列出项目中所发表的相关论文,包括已发表和已录用的。 2.专利情况: 列出项目中申请或已授权的专利情况。 3.费用使用说明: 详细说明项目经费的使用情况,包括各项费用的具体金额和用途。 4.原始数据存档: 说明原始数据的储存和管理情况,确保项目的严谨性和可复现性。 5.人员变动: 列出项目中人员的变动情况,包括新增人员和离职人员。

7.其他附件: 根据项目情况,提交其他相关的附件。例如,项目中的照片、图表、数据等。 以上是一个关于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结题材料的大致框架,根据具体项目的研究内容和要求,可以进行适当的增减和修改。确保文档内容完整、规范、清晰,以方便对该项目的评审和后续研究工作。

71-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

71-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

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 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以下简称基金]的管理,根据全省科技发展的总体需要,推进原始创新工作,加强技术与人才储备,提高持续创新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金按照国家基础研究工作的战略布局,遵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针对我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前瞻性科学技术问题,主要资助符合我省地方科技创新目标导向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工作,鼓励科学家进行探索性研究,突出自主创新,培育创新源,推进优势学科的建设和高水平创新人才队伍的培养。 第三条基金由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共同管理,并实行江苏省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任期管理制。省基金委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委员2-4名,委员5-7名,每届任期4年,负责基金的业务领导工作。 第四条省基金委下设重点学科组,每个学科组由7-15位专家组成,主要职责是开展本学科前沿趋势预测、发展规划研究、项目咨询、项目检查、验收与评议等工作。

第五条省基金委的日常工作由省基金委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基金办)负责,办公室设在省科技厅社会发展与基础研究处。 第二章项目申请 第六条基金实行面向全省、发布指南、本人申请、专家咨询、择优支持的资助方式。 第七条依据省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与任务,针对全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重点科技需求,在广泛调查研究和征求有关地方、部门和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学科组专家编制《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年度项目指南》,指导项目申请工作。 第八条基金设面上项目、重点项目和青年科技创新人才项目等项目类别,每年集中受理一次,资助项目的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九条基金资助领域包括:基础学科、信息学科、农业学科、生物医药学科、工程学科、材料学科、资源与环境学科等。 第十条基金对以下项目予以重点资助: 1、符合我省重点科技创新目标,属于具有重要原始创新价值的科学技术问题; 2、未满35周岁且已取得博士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青年科技人员申请的项目。 第十一条项目申请条件: 1、第一申请人所在的单位在江苏省境内;

江苏省社科基金申报书

登记号 项目序号 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系列专项 申请书 学科分类 项目类别 课题名称 选题来源 申请人姓名 申请人所在单位 填表日期 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制 2017 年 9 月校正 申请者的承诺: 我承诺对自己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切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如获准立项,我承诺以本表为有拘束力的协议,遵守《江苏省社会科学基 金项目管理方法》、《江苏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资助经费管理方法》的规定,按计划认真睁开研究工作,获取预期研究成就。江苏省哲学社会科学 规划办公室有权使用本表全部数据和资料。

申请者(签字): 年月日 填表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项目种类” 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 二、学科及项目分类依据《课题指南》及研究内容填写。选题本源请 填写选题号:课题本源来自《课题指南》,如“哲学”第3个选题,写作 “3-3 ”;课题本源在《课题指南》之外,如哲学类的自选课题,写作“ 3-0 ”。 三、经费概算按申报通知中各样课题相关经费额度填写。课题评审时 对估量额度有可能进行调整。 四、应用对策研究项目一般在 2 年内完成研究任务,最后成就为研究 报告,此中心见解或重要对策原则上须刊登省委宣传部《宣传工作动向· 社科基金成就专刊》,才能办理结项手续;基础研究项目一般在 3 年内完成,最后成就为专着或系列论文,最后成就经过匿名判断后办理结项手续。除 特别情况外,计划初版的成就须先判断后初版,违反规定擅自初版者视为 自行停止相关资助协议。 五、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一式 3 份(包括 1 份原件),用 A3 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 填写《数据表》注意事项 一、本表数据将全部录入计算机,申请人必定逐项如实填写。 二、《数据表》中如有选择框按选择填写,其他栏目填写中文。 三、有选择项的直接将所选代码填入前方粗框内。 四、部分栏目填写说明: 课题名称——应正确、简短地反响研究内容,一般不加副标题,不高出40 个汉字(含标点符号)。 主题词——按研究内容成立。最多不高出 3 个主题词,词与词之间空一格。 项目种类——按所选项填 1 个字符。比方,选“重点项目”填“ A”,选“一般项目”填“ B”,选“青年项目”填“C”。 专业职务——填写正高级( 教授、研究员等) 、副高级(副教授、副研究员等) 、中级(授课老师、助理研究员等 ) 、初级(助教等)以下。 担当导师——填写博士生导师、硕士生导师或无。 所属系统——填写高等院校、其他学校、社会科学院、各级党校、军队、党政机关、其他,只

江苏理工学院社科基金项目申请书【模板】

**学院社科基金项目 XX 公司 请 书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类 别: 所 属 学 科: 指 南 名 称: 项 目负 责人: 电 话: Email : 所 在 单 位(公章): 起 止 年 限: 填 表 日 期: **学院 社会科学处 二○一五年九月制 项目批准编号 XX 公司报 登记号

填表说明 一、本表用计算机逐项认真如实填写。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述。 二、封面右上方代码框由人文社科处统一填写,无须 XX 公司请人填写。 三、填表所涉及的学科,按《学科分类与代码 ( 国标 )》填写。封面填写按一级学科名称;简表中需填写一、二、三级学科名称。 四、“ 项目类别”栏填写: 面上项目 A 青年项目 B 预研项目 C 引进人才项目 D 五、“ 指南名称”栏填写:“ 类别—具体指南名称” 1.国家社科基金类填写: G —具体指南名称 2.江苏省社科基金类填写: J —具体指南名称 3.常州市社科基金类填写: C —具体指南名称 4.专项项目不在指南范围内,可不用填写 六、“ 所在单位”栏目写 XX 公司报人所在各院、系 ( 部门 ) 名称。 七、各栏内容空白不够时,可自行加页。 八、 XX 公司请书用 A4 型纸打印、复印,于左侧装订成册。 九、 XX 公司请书报送一式 3 份。 十、本表须经 XX 公司请人所在单位主管领导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社会科学处。 XX 公司请者的承诺: 我保证上述填报内容的真实性。如果获得资助,我与本项目组成员将严格遵守**学院的有关规定,切实保证研究工作时间,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时报送有关材料,按要求做好结题工作。 XX 公司请者 (签 章): 年月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21年度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2021年度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21.02.10 •【字号】宁科通〔2021〕6号 •【施行日期】2021.0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计划 正文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2021年度江苏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 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宁科通〔2021〕6号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 省科技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1〕39号)已经发布,现就我市组织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按照苏科资发〔2021〕39号文(可在江苏省科技厅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目内下载,省科技厅网站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719150968.html,)要求,认真组织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申报工作,对申报资格条件、申报资料完整性与真实性等方面认真审查,严格把关,以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2.项目主管部门负责申报项目的审查与推荐。本市范围内的项目主管部门有:市科技局、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在宁省属单位、部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国家和省级高新区管委会组织申报的项目,须先经我局统筹协调后再单独直报省厅。

(推荐项目汇总表发至电子邮箱:*************)。 3.我市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采取限额申报,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每个企业限报1项;面上项目市属综合三甲医院每家限报6项,市属专科三甲医院每家限报4项,其他医院限报1项;其他单位申报项目的限额数按照省厅文件通知要求。 4.申报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按封面、项目信息表、项目申报书、相关附件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纸质封面,平装订)。申报材料需同时在江苏省科技计划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进行网上报送(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8719150968.html,),申报有关网络技术问题请咨询省科技计划项目受理中心,联系人:陈钟文、喻梦伊,联系电话:************、83363439。 5.项目申报纸质材料报送地点为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A2区市科技局 A233、A234窗口(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请报送材料人员携带市民卡或身份证)。 6.市科技局网上及纸质材料的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16日(周二),逾期不予受理。 7.市政务服务中心市科技局窗口联系人:郁勇 联系电话:68505234 8.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联系人:程丹 联系电话:83677492 9.市科技局机构处联系人:张文利 联系电话68786387 附件: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1年度省基础研究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及组织申报项目的通知》(苏科资发〔2021〕39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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