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调休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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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及调休管理规定

加班及调休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鼓励高效率地工作,鼓励员工在8 小时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各部门领导有责任在员工周报中对员工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量进行把关,并指导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3.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以调休或支付相应加班补贴的形式进行补偿。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除弹性工作制以外的公司所有人员。 三、加班的原则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部门经理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的,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应急加班和计划加班。由于工作繁忙,需要在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的,称为应急加班。需在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的,称为计划加班。 2.由于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的特殊性,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在正常工作日因工作需要的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销售部、技术支持部、产品部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延时工作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不算做加班。 四、加班申请、管理程序 1.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加班的安排和审核。 2.员工加班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或邮件确认(显示日期和来

往邮件内容)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加班 3.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部门经理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4.加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之前向行政部考勤员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应于当天16:00 前;周末加班应于本周星期五16:00 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所在的部门经理电话通知行政部门,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2:00 前补交。 5.加班时,加班人员应及时记录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加班结束后,加班人员应于次日12:00 前,到行政部补填实际加班时间。 五、加班时间计算 1.加班时间以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 小时为个工作日,累计8 小时为1 个 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 2.各部门领导安排员工加班时数的上限为: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8 小时/ 天,且每周累计不得超过8 小时,每个月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2 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需上报公司领导批复同意后方可加班,且每日不得超过4 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 小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限制。 1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4.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 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六、加班补贴方式和标准 1.加班补贴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个月内累计加班4 个工作日(含4 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4 个工作日以外的加班时间,则根据当时公司工作紧张程度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2.调休 1)调休时间计算。加班按1:1 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公司加班及调休管理规定

公司加班及调休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鼓励高效率地工作,鼓励员工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各部门领导有责任在员工周报中对员工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量进行把关,并指导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3.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以调休或支付相应加班补贴的形式进行补偿。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除弹性工作制以外的公司所有人员。 三、加班的原则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部门经理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的,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应急加班和计划加班。由于工作繁忙,需要在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的,称为应急加班。需在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的,称为计划加班。 2.由于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的特殊性,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在正常工作日因工作需要的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销售部、技术支持部、产品部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延时工作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不算做加班。 四、加班申请、管理程序 1.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加班的安排和审核。 2.员工加班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或邮件确认(显示日期和来往邮件内容)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加班。

3.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部门经理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4.加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之前向行政部考勤员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应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应于本周星期五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所在的部门经理电话通知行政部门,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2:00前补交。 5.加班时,加班人员应及时记录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加班结束后,加班人员应于次日12:00前,到行政部补填实际加班时间。 五、加班时间计算 1.加班时间以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 2.各部门领导安排员工加班时数的上限为: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8小时/天,且每周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每个月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2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需上报公司领导批复同意后方可加班,且每日不得超过4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4.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六、加班补贴方式和标准 1.加班补贴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个月内累计加班4个工作日(含4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4个工作日以外的加班时间,则根据当时公司工作紧张程度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2.调休 1)调休时间计算。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员工加班调休制度

员工加班调休制度 1 引用文件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2 管理职责 2.1 部门经理负责员工加班及调休的审批。 2.2 人事部文员负责酒店员工加班及调休的统计及抽查。 2.3 人事部经理负责员工加班,调休事项的审核。 3 操作规程 3.1 工作时间 员工每周工作40小时(用膳时间除外),具体工作由部门安排。 3.2 超时工作 3.2.1如酒店有需要可要求员工超时工作,员工须与合作,超时工作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报人事培训部审核。 3.2.2员工超时工作1小时由部门作超时工作记录,累计4小时为半天,8小时为1天,并在每月26日前报人事培训部。 3.2.3超时的工作时间,可申请补休或由部门经理决定给予补薪。 3.2.4员工在法定假期加班一律发加班费,不发调休卡,具体加班费标准如下: 1) 临时工加班费为17元/天。 2) 实习生加班费为20元/天。 3) 计时工、计件工在原标准上加倍。 4) 其他各岗位加班费为40元/天。 5) 行政人员(上行政班)、销售人员不发加班费。 6) 法定假期间适逢休息天,不再补发调休卡。

3.2.5员工在其他时间加班,不发加班费,部门文员每月根据出勤表统计员工的加班天数,由部门经理签署意见上报人事培训部,经人事部文员审核后发放调休卡(期限为三个月, 逾期失效)。 3.2.6 6级以上管-理-员加班不发加班费,不发调休卡,但当值时请假应履行请假手续。 3.3 补休 3.3.1各部门人员加班后,若在本月补休,应征得部门经理批准后并在当月考勤表中予以 体现。 员工加班、调休管理制度 XHMCRS13:2003 3.3.2当月补休不了的加班,由部门文员统计后,经人事部审核后发放调休卡,期限为三 个月,逾期失效。 3.3.3原则上补休时间不能改作加班费发放。

公司员工加班管理制度(试行)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试行)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 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 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 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 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 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 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 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 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 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 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 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 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 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 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 加班补贴。 5.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

加班调休通知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 创作者:别如克* 加班调休通知 为规范公司管理,保证公司各项工作及业务的高效运营,现对员工加班与调休做如下补充规定:1、员工加班需以部门为单位提前填写加班申请,报经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核准后方可作为加班处理。加班申请单必须于完成加班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至人力资源部考勤核实备案(逾期人力资源部将不再受理该加班申请)。2、节假日(含周末)期间,不涵盖用餐时间段的加班,一次性加班时间达2小时(含2小时)以上,才可计为可调休的加班时间。涵盖用餐时间段(中午12:00-13:00;下午18:00-19:00)的加班,均需在扣除60分钟用餐休息时间的基础上,一次性加班时间达2小时(含2小时)以上,才可计为可调休的加班时间。3、正常工作日加班周一至周五,自18:00至21:00一次性加班3小时,则计可调休的加班时间为2小时,21:00以后的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计;小周周六,自17:00至20:00一次性加班时间3小时,则计可调休的加班时间为2小时,20:00以后的加班按实际加班时间计。 4、在公司内加班的员工必须打卡,考勤时一律以打卡时间来确认加班时间,当日加班如不打卡则不视为加班时间(注:加班忘记打卡的不适用填写未打卡证明),一律作当日正常出勤处理。 5、因公司的加班时间以2小时起计算,所以员工加班调休的一次性最短时间为2小时,调休不到2小时的均以2小时计算。 6、一个月内最多可调休四天,每次最多可连续调休两天。所有调休须在三个月内休完,每三个月

清零一次。7、员工在所有非工作时间参加会议、培训、客情关系、业务应酬及业务拓展等活动的时间,及日常工作日在外出差或执行活动的时间均不视为加班时间。 8、节假日因在外执行公司活动项目或出差执行活动加班的员工,一次性加班时间达到4小时(含4小时)以上,才可计为可调休的加班时间。超过一天不足两天的均按一天来计,并相应地给予补休。 以上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执行。特此通知 创作编号:BG7531400019813488897SX 创作者:别如克*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所有管理员工。 二、加班原则 1.加班必须提前申请,得到相关授权领导及人力资源部(项目为人事行政部,下同) 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执行。如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2.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 倡加班,如因工作效率较低或处理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3.加班时间内应提高工作效率,具体工作纪律要求与日常工作要求相同。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每个月的最长加班时长不得超过36小时,即天。 6.结合工程体系(工程、采购、库管)的工作特点,生产期范围内以完成工作为前 提,不受每月36小时的限制,并根据公司安排在淡季调休。 7.《加班申请单》(附件一)应由加班员工填写,填写时需预估实际加班时长。如 实际加班时长小于预估时长,以实际加班时长(根据考勤记录)为准;如实际加 班时长大于预估时长,以预估时长为准。 三、加班申请流程 加班申请需由加班员工填写《加班申请单》,必须全项填写,审批领导应对加班内容及所用时间严格确认。 1.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直属领导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直属领导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节假日加班:

如确因实际工作需要在节假日加班时,加班员工需在放假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直属领导及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负责人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由中心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 项目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 5.出差加班: (1)在出差地正常开展工作的,按照以上流程执行。 (2)发生在出差来回途中的加班,加班时间依据出差派遣单与长途交通票时间为准。 6.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特殊原因需外出公干而无法在工作地进行打卡考勤的,除《加班审批单》外尚需提供授权主管领导签字确认的《外出办公联络单》,申请、审批时间与以上《加班审批单》相同。即无打卡记录,也无《外出办公联络单》的,不视为加班。司机外出公干加班导致无法打卡的,可使用《司机工作延时确认单》,作用等同于《外出办公联络单》。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员工因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应完成而未完成本职工作导致 延迟下班的; 3.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4.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5.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6.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会议的; 7.其他情况。 五、统计及补偿 1.加班统计 (1)工作日延时加班自18:00起计算,以1小时为单位计算。满4小时按天计。节假日、周六日的加班按1小时起算,满4小时累计天,最多累计1天。当月累计不足4小时的,可以累计到下月。 出差加班时,工作日8:30-17:30以外的工作时间均视为加班,包括往返途中。(以车、机票时间为准)

加班调休管理制度(范例)

技术部加班调休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 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株洲华信实业有限公司技术部全体员工加班和调休。 第三条责任: 3.1、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 程序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行政人事部,并负责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核 实。 3. 2、人事行政部和技术部负责人对所管部门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进行安排,主 管负责审核,部长进行审批。 3. 3、人事行政部和技术部门负责人严格控制一切形式的加班。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但对 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实行(指星期日)加班调休。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星期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一个工作日的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 请单交到公司的行政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 日期和钟点。 2?法定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一个工作日的下午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本公司的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 包括日期和钟点。 3?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岀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 为无效。 4.加班时数: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 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 估。 5?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6.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 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行政人事管理部门, 同时相关领导把批 准意见email或信息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 7.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8.未经批准的加班,员工出差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员工参加讲座、会议、 培训或公司社交宴请等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上述情形均不属于加班,公 司不会为此支付相应报酬或给予调休。 第六条加班调休与工资支付 6」、加班调休 (1)部长级以上管理人员享受不定时工作制,则不享受加班调休。 (2)每周丄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但按现口前公司上班作息时间并未达到标准工时制度,所以星期六加班不纳入调休。 (3)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星期日加班与平时延时加班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给予3倍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负责人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

加班调休管理制度(范例)

加班调休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 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全体员工加班和调休。 第三条责任: 3.1、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程 序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行政人事部,并负责对加班异 常情况进行监督核实。 3. 2、各部门负责人对所管部门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安排,部门经理负责审核,行 政人事部进行审批。 3. 3、各部门负责人和行政人事部经理要严格控制一切形式的加班。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但 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实行(指星期日)加班调休。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星期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或星期六的下午 五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公司的行政人事部,收到加班申 请单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法定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五点钟 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本公司的人事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 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 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 为无效。 4.加班时数:星期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 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 估。 5.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 6.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 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相应的行政人事管理部门同时相关领导把批准 意见email致相应的人事管理人员 7.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8.未经批准的加班,员工出差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员工参加讲座、会议、 培训或公司社交宴请等超过正常工作时间或在假期内。上述情形均不属于加班,公 司不会为此支付相应报酬或给予调休。 第六条加班调休与工资支付 6.1、加班调休 (1)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享受不定时工作制,则不享受加班调休。 (2)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但按现目前公司上班作息时间并未达到标准工时制度,所以星期六加班不拿入调休。 (3)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星期日加班与平时延时加班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给予3倍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经理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调休单位为半天,不足半天的不能调休。 (4)员工也可要求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周,调

加班值班串班与调休管理制度

加班、值班串班与调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我院加班、值班串班与调休的管理,遵照国家《劳动法》的要求,每个月加班不得超过36个小时。干部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一般情况下,部门加班过多,说明本部门员工工作效率低下,部门负责人负有领导督促责任。 2.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加班和值班(宿)人员,院将根据相关规定安排调休。 3.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加班或调休。 4.本制度适用于院全体干部员工。 第二章加班审批 5.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者必须由本人或部门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要注明加班原因及加班工作内容,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主管院长批准后交办公室进行核实和登记。 6.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院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平时必须在下午16:00之前将加班申请单送至办公室,双休日、法定假日加班的必须提前一天将加班申请单送至办公室,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7.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各部门负责人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加班申请单必须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至办公室,

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8.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一次超过8小时的计为1个加班,一次超过2小时不到8小时的计为个加班。 9.如加班人员提出加班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公出不在院时,加班人员首先要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全部签名的加班申请单交到办公室,同时相关领导事后回院后补签意见。 10.加班人员在加班期间,必须执行考勤制度,记录加班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审批手续,否则,对于加班办公室不予计算。 第三章值班串班 11.值班(宿)人员原则上不允许串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串班时,经带班领导同意,安全主管院长批准后,方可串班,不得私自串班。 12.值班(宿)人员不准擅自离岗、脱岗、空岗,如有发生按失职、渎职处理;带班人员串班必须与带班人员串班,行政值班人员串班必须与行政值班人员串班。 第四章调休 13.干部职工在非工作日(夜间、双休日、法定假日)加班,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在本月内按加班的等同时间给予补休,补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14.值班(宿)人员在值班(宿)后,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

加班及调休管理规定

加班及调休管理规定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加班及调休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原则上不提倡加班,鼓励高效率地工作,鼓励员工在8小时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各部门领导有责任在员工周报中对员工的工作方向和工作量进行把关,并指导员工提高工作效率。 3.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以调休或支付相应加班补贴的形式进行补偿。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除弹性工作制以外的公司所有人员。 三、加班的原则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或部门经理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的,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应急加班和计划加班。由于工作繁忙,需要在正常工作日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的,称为应急加班。需在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的,称为计划加班。 2.由于工作性质和工作时间的特殊性,员工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行政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在正常工作日因工作需要的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销售部、技术支持部、产品部在非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延时工作视为正常工作时间,不算做加班。 四、加班申请、管理程序 1.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人员加班的安排和审核。

2.员工加班应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签字或邮件确认(显示日期和来往邮件内容)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加班。 3.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部门经理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4.加班人员应在规定时间之前向行政部考勤员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应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应于本周星期五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所在的部门经理电话通知行政部门,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2:00前补交。 5.加班时,加班人员应及时记录加班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加班结束后,加班人员应于次日12:00前,到行政部补填实际加班时间。 五、加班时间计算 1.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 2.各部门领导安排员工加班时数的上限为: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8小时/天,且每周累计不得超过8小时,每个月累计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2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需上报公司领导批复同意后方可加班,且每日不得超过4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可不受限制。 1)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2)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4.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六、加班补贴方式和标准 1.加班补贴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个月内累计加班4个工作日(含4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4个工作日以外的加班时间,则根据当时公司工作紧张程度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2.调休

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规定

工程技术部、运维部加班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技术部和运维部工作人员。业务人员加班不计算加班工资。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部门负责人指定,必须额外工作的,(加班前)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于当天加班后(即确定准确的加班时长后)提交加班申请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8:30-17:30)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 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客户或部门负责人要求,工作周期内,确实不能完成工作的,可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加班申请。 2.如因本人原因(工作不熟练,工作时间内懈怠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需延长工作 时间或因本人工作疏忽需返工等,不计入加班核算范围。 3.严格控制加班时长,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原则上,单名员工每天加班时间最多不 超过4小时,每月累计最多不超过50小时,确有因工作需要超过时长规定的,需向部门负责人与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及财务部负责人说明原因,经综合办公室及财务部批准后,方可计算超时部分加班工资)。 4.加班时间以1小时为单位计算,取整加班小时数,(如3.5小时:计3小时,2.8小时: 计2小时)加班当月,可选择次月调休或当月计算加班工资两种方式。次月未调休的,自动按加班计算加班工资。 5.加班工资计算: 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1.5 周六至周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1.75/8*加班小时数*2 说明:加班工资的核算以本人基本工资为基数,基本工资为工资总额的40%。财务人员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按以上公式计算,计算加班时长时(加班小时数),应扣除调休时间,并核对员工上、下班打卡时间),员工申请加班时长与上、下班打卡时

公司加班调休制度

公司加班及调休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运营有序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总部及下辖分、子公司(注:公司高层管理干部不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加班原则 一、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经部门、部门分管领导及公司人事行政分管副总裁同意并由行政部备案,可以视作加班。 二、公司只认可经审批同意并备案的加班申请。 第四条部门职责 一、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程序将本部门 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总裁办,并负责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核实。 二、部门主管/经理负责对所管部门人员的加班频次、时间安排,部门主管/经理负责审核,总裁办进行审批。行政部进行备案。 三、各部门主管/经理、总裁办要严格控制一切形式的加班。 第五条加班认定 一、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1、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作业的; 2、公司原因须安排加班的; 3、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特殊情况另行申报议定: 1、员工因个人自身工作效率或工作方法等原因,导致未能及时完成当日工作的; 2、因接待或会议等时间拖延造成的情况; 3、利用业余时间参加公司培训; 4、参加特殊或临时安排在晚间或假日会议; 5、在法定节假日、法定休息日或其它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员工大会、休闲娱乐活动; 6、未按照公司加班程序进行审批而擅自或自发加班的。 7、申请加班获批,但当天未有考勤记录的; 第六条加班免除规定 一、下列行为不给予计算加班:

调休管理规定

调休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各部门的调休流程, 对优秀员工休假进行有秩序的管理及方便员工合理的使用调休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调休条件 1、员工因特殊事假(自身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的请假),在休息日确因工作需要,经部门主管批准而进行的加班,可以享受因加班而产生的调休假。 2、员工因病假(附医院相关证明)需要请假的,可以调休的形式来请假,调休时间不影响员工的当月全勤奖; 四、调休加班认定 1、调休加班期间,上下班(8:30-11:30~13:00-17:30)必须要打卡,一天4次。 2、调休稽核内容:考勤、有效通话时长、操作案件数量、操作案件催记。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调休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或工作效率低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综合部核算加班工时时,如有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 3)当月请假,迟到超过3次以上的; 4)员工中途离职未完成调休加班工时的; 五、申请流程 1、根据实际情况及工作进度安排,员工申请调休必须由本人提前2天向上级履行审批手续。并根据调休天数上报相关领导审批签字,1天以上(不含一天)的调休须与直接主管交接好工作后予以请假调休。 2、调休前一天必须将《调休申请单》递交综合部备案; 3、调休当日工时核算以标准工时为核算标准;

4、原则上每次调休只能申请1天,由部门主管审批签字,特殊情况下,申请3天及超出3天以上的,部门主管审批后,须由总经理签字。 5、综合部依照实际加班记录确认可调休时间,对调休申请审核确认; 6、紧急或特殊情况需要调休: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调休申请表交到综合部备案。 六、补充规定 1、原则上,依据公司实际情况,为了便于公司正常业务的开展,各部门调休人数当日不超过2人,当2人以上需要调休时,首先调休人部门之间先进行协商。如协商不成,需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调休。 2、公司根椐实际需要,有权统一安排员工实施调休,员工则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并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 3、如遇公司重大会议及节假日不予安排调休。未经批准的或未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的调休一律视作旷工处理。 4、员工享受调休假时,应填写调休申请单。其中需注明加班时间,加班时间的确认由部门负责人在公司加班申请表中确认,否则不予调休。 5、调休时,应充分做好工作安排,责任到人,因工作安排不当出现的问题,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同时部门主管附有连带责任。 七、附则 1、本制度之解释权归综合部; 2、本制度自2016年3月生效。 附表: 调休申请单 填写日期:年月日部门申请人 申请调休时间 调休申请手 续 □正常□后补 拟冲抵的加班申请理由

加班和调休管理规定

加班及调休管理规定 (2017年4月修订) 一、目的 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公司生产经营秩序,规范员工加班及调休管理。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打卡考勤人员的加班及调休管理。 三、职责 1、各部门负责所属员工的加班及调休审批。 2、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加班及调休的审核。 四、原则 1、公司鼓励员工每天8小时工作时间内高效完成本职工作,不提倡加班。 2、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由部门负责人统筹安排,并保证工作量。 3、员工因个人原因加班的,不计加班。 4、以调休方式补偿加班,调休应以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进行为前提,由各部门负责人安排执行。 五、具体规定 1、加班的类型:周日加班、节假日加班、工作日加班。 (1)周日加班 以半天为单位计算,不足半天的不计,加班以后的当月及次月内,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给予相应日工资作为加班费,因个人原因不调休的,次月底自动清零。 (2)节假日加班 国家法定假日内原则上不允许加班,确需加班的,由公司领导批准。当月及次月内,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因工作需要不能调休的,按三倍日工资计算。 (3)工作日加班 指因工作需要,安排工作日8小时工作时间之外的加班。以小时为单位计算,不足1小时的不计,加班以后的当月及次月内,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不调休的,次月底自动清零。不计加班费。 2、加班的审批程序 如工作需要安排加班者,应事先填写《加班换休票》,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部门负责人的《加班换休票》由总经理批准),方可计做加班。《加班换休票》与打卡记录缺一不可,无其中任何一项,不予核算。加班时间以打卡记录时间为准。加班与调休情况由各部门考勤员负责管理。

加班管理规定及流程

(深圳)有限公司加班管理规定及工作流程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加班制度,严格加班审批程序,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深圳)有限公司现有在职人员,有加班工薪之员工,悉依本规定执行.三、加班管理规定 1但凡加班,均须符合本管理办法之程序,否则均不认定为加班。 2所有申请的加班必须以《加班申请单》作为认定依据,否则均视为自愿、无偿之加班行为。 2.1动力部和研发部技术人员因工作需要需临时安排加班的,当天加班超过晚上十 二点,加班时间连续超过4小时的,可在第二天给予调休。 2.2生产课长每天要保证有两小时加班,超过两小时的,必须写《加班申请单》交 部门副总签字方可有效,否则均视为自愿、无偿之加班行为。 3对确因工作需要需安排加班的工作岗位,由课长或领班提出加班申请并征求拟安排加班人员意见后填写《加班申请单》报部门经理审批,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方可安排加班。如课长、经理本人确需加班,由本人填写《加班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副总批准后方可进行 3.1周日部门安排管理人员值班也要有《加班申请单》,需在周六下午下班前交人 事部,否则不予调休。经理级以上值班人员名单由人事部经理于周六前提供。 周日值班一律安排调休。 3.2原则上法定假不安排加班,确应工作需要安排加班的,必须在加班前填写《加 班申请单》(具体时限人事部在发放假通知时应明确),经分管副总审核后部门 统一交人事经理处,由人事经理交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生效。 4《加班申请单》每天下午填妥交单位课长核准,单位主管核准后交部门经理审批。 5《加班申请单》上没有写明工作内容和时间,课长不得签字。 6需要超过加班单上规定时间下班者,应知会其课长或部门经理,查明延长加班时间原因后予以确认并在加班单上签名,无特殊情形不予以确认。 7所有加班均需严格考勤,对不能按照加班申请单规定时间进行的一切加班行为,均不认定为加班。 8加班期间,加班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工作制度,否则加班申请无效。

加班、值班与调休管理制度1

加班、值班与调休管理制度2014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公司加班、值班与调休的管理,遵照国家《劳动法》的要求,每个月加班不得超过36个小时。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完成本职工作。一般情况下,部门加班过多,说明本部门员工工作效率低下,部门负责人负有领导督促责任。 2、对于确因工作需要进行的加班,单位将根据相关规定安排调休或支付加班工资。 3、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工作情况安排加班或调休。 4、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加班审批 5、确因工作需要进行加班者必须由本人或部门主管提前填写《加班申请单》,要注明加班原因及加班工作内容,经部门主管签字确认,分管副总批准后交人事部门进行核实和登记。 6、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平时必须在下午16:00之前将加班申请单送至人事部门,周六、周日加班的必须提前一天将加班申请单送至人事部门。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7、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 相关部门主管或负责人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加班申请单必须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至人事部门,否则不予计算加班。 8、加班、加点的形式: a)平时加班、加点: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工作时间一次超过8小时的计为1个加班,一次超过2小时不到8小时的计为加点。 b)双休日加班:常日班次的员工在双休日上班的;倒班班次员工在倒班轮休日工作的。 c)法定节假日加班: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者。 9、加班时数:加班申请单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人事部将不定期地深入加班现场了解加班的进展情况,督察员工在加班期间保持应有的工作效率,一旦发现有冠加班之名而无加班之实的员工则马上进行处罚,通报全公司,以儆效尤。 10、领导出差: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有的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全部签名的加班申请单交到人事部,同时相关领导事后回来后补签意见。 11、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法定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在加班后第一个工作日补办审批手续,否则,对于加班人事部门不予计算。 第三章调休 12、非一线员工(总经办、人事、供应、销售、后勤、财务、仓库、车间办事员) 在非法定假期间的双休日加班,应在3个月内按加班的等同时间给予补休。 a)补休的时间应为4小时的整倍数。 b)补休可替代病、事假等。

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员工加班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三条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每天8小时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才予批准,计算相应加班工资。 第四条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第五条公司计件员工的加班费已含在计件工资中,不另行计算加班工资。 第六条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员工标准薪资中已包含周六加班工资。 第七条销售人员计算提成的,不计算加班工资。 第八条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安装等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不超过规定时间的加班费已包括在标准工资里,不另计加班费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食堂人员不计加班,周日和国家节假日上班的,可自行安排调休。 第九条办公室文职人员因工作需要而进行的加班不超过规定时间的加班费已包括在标准工资里,不另计加班费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级主管安排继续工作,可安排同等时间的调休。 第十条公司中高级职员,其额外工时工作视作应尽义务,报酬已包括在标准工资中。不计算加班及调休。 第十一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分管领导审批后,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申请和记录

第十二条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视为没有相应的加班。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第十三条工作日加班者,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第十四条周日加班者,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星期五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第十五条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的下午六点钟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人力资源中心,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第十六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 第十七条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第十八条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须于事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加班申请单》并由分管领导加以额外说明。 第十九条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日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二十条因殊情况需撤消加班的,部门主管必须于加班前书面通知分管领导及加班人员,撤消加班申请,并交至人力资源中心。 第二十一条不能在规定时间提交加班申请,且无正当理由,视为没有加班。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第二十二条《加班申请单》经分管领导批复后,不得擅自修改。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五条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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