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1)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1)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1)

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经济的高速发展,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搞好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投资效益,为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理顺与各部门的关系,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基本建设管理是指在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基建规划、计划、财务物资、设计、施工、工程竣工、移交等。第三条基本建设是指利用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扩建、改建等项工程的经济活动。第四条基本建设必须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基本建设的各项规定。必须以提高投资效益为中心,形成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坚决贯彻艰苦奋斗、勤俭为企业的方针,以量力而行为原则,使工程建设真正做到“少投入,高产出,早产出”。第五条基本建设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的程序办理,以避免前后工序脱节,影响工程进展和投资效益。第六条基本建设程序是经过多年实践证明的科学总结,是基本建设工作必须严格遵循的客观规律。主要包括:中长期规划、项目建议书(或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年度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生产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投产使用等。

第 1 页共 1 页

公司日常管理办法

公司日常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特制订以下管理制度。 二、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及其他相关管理制度。 三、员工应积极维护公司纪律,对于任何违反本规章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范 一、在公司内,全体员工应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 二、工作中应严格遵守工作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三、工作中应认真工作,不允许在工作区内聊天或大声喧哗,不得妨碍他人开展工作。 四、工作时,不打非业务性电话:接非业务性电话时应尽量缩短时间。 五、必须履行对公司机密、业务上的重要信息等相关方面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业务及重要保密信息泄露给他人。 六、员工衣着应当合乎企业形象,着正装上班,禁止穿拖鞋等不雅着装。要保持鞋面千净、卫生,在工作场所不得出现赤脚、不穿拖鞋等不文明现象。 七、女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当众化妆,不浓妆艳抹,勿戴过多饰品。 八、举止文雅、礼貌,上班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种状态,精力充沛,精神饱满,乐观进取 开诚布公,坦诚待人,平等尊重,团结协作。 九、工作中,不拉帮结派、觉同伐异。 十、出入会议室或上司办公室等相关房间,要做到敲门示总,进出间随手关门。 十一、办公桌应素雅、整齐,干净,各类义件存放应注保密,不得随意摆放:室内文件柜文件摆放科学有序,外观整活 十二、除在指定场所,时间外,分公室不允饮食,吸烟。 十三、员工应自觉维护办公场所清洁卫生,严禁堆放或随意丢弃物品,严禁随地吐,倾倒污水和茶渣,保持地面,门,公家具,办公设备等清活整齐。

十四、公司每日会安排值日人员,该人员负责每日早上及中午音乐的播放,早会的召开及公共区域的卫生。如当日值日人员未完成应尽义务,第二日中午休闲水果,由其承担购买。 第三章办公财产的使用和维护 一、每位员工应爱护公司的财产,如有损坏,照价维修或赔偿。公司发放的办公用品,员工须妥善保管,如有遗为自行负责。 二、员工应保证所属办公区域的设备设施完好,做到人走关停所有设备电源。 三、未经人事行政部及上级领导同意,禁止私自调换工作位置或挪动工作台、文件柜等办公家具办公设备。 四、节约用水、用电,爱护灯管、插座、开关等电路设施。不准私自拆除和乱拉线路。若有损坏,须通知行政部进行更换,修理。 五、公司的电脑、传真机、复印机原则上不能用于私人用途,若有特殊原因,事先提申请,经批准后为使用。 六、电脑的日常维护由使用者负责,如发现任何异常,因及时向人事行政部反应。 第四章考勤制度 一、工作时间 公司上班时间为每周一至周六,早上9点至12点,下午13点30分至18点。采用单双休休息制度。节假日正常放假,具体安排以实际通知为准。 二、考勤管理 1、员工考勤实行指纹打卡,员工上下班必须打卡。必须如实签到签退,不得擅自作弊,不得为他人或委托他人打卡以伪造出勤记录。 2、员工应遵守公司作息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无故旷工,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打卡,应及时向上级领导说明原因并征得其同意,事后由上级领导在假条上签字确认。 三、请假制度: (1)病假:需由社区以上医院出据证明,因特殊情况未能请假办妥手续的,如

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工作程序,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保障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县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法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公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所有基建(项目)工程(房屋建筑、运动场地、道路管网、围墙、装饰、修缮、绿化等)。 第三条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县教育局计划财务科负责全县学校基本建设管理工作。职责是:制定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学校基本建设工程审核;指导工程规划设计;监督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招投标及合同签订;全程监督学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学校基建工程施工期间工作;工程变更审核;参与工程验收;预决算审核。 (二)凡县教育系统基本建设工程立项审批由县教育局负责;工程的前期手续办理由学校负责,县教育局重点监管设计方案、预算编审、招投标、工程变更、工程决算等五个方面。 (三)全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公办中小学、幼儿园是基建工程的业主单位,工程所属学校应成立基建小组具体负责管理本单位基本建设工程。 基建小组组长一般由校长(园长)担任。校基建小组职责:一是负责工程前期准备,各项手续的报批;二是负责拆迁和土地征用;三是做好工程招投标工作;四是做好工程现场监管;五是负责筹措基建资金;六是按合同做好工程款的拨付预审工作;七是做好工程决算的初审工作;八是做好基建档案资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 第四条基本建设程序 (一)经县教育局批准同意建设的项目,按有关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基本建设一般程序为: 1.投资项目在30万以上的基本建设项目报县教育局审查同意后,由学校委托编制项目建议书和申请报告,报县发改局审批,接到项目建议书批复后委托方案设计。 2.根据项目建议书批复办理土地预审、项目选址意见,编制和报批水土保持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估。 3.委托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并报县发改局审批。

医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医院基建工程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医院的基本建设管理,规范基本建设程序,最大限制地满足医院各类用房的使用功能要求,同时按照《建筑法》及医院建筑规范要求,本着经济,美观,适用的工程建设管理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基建工程日常管理 1、医院的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由医院统一领导,总务科代表医院行驶日常基本建设工作职能;主要负责医院基建发展规划,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根据国家基本政法规进行规划,设计和报批,并组织实施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 2、在工程基本建设管理中,应当加强“三算”即设计概算,施工预算和竣工决算管理,做到有计划,有步骤进行投资建设。 3、为了确保工程质量,除委托本市质量监督机构检查监督外,总务科基建管理人员应对工程建设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尽早解决问题,决不留任何安全隐患,不合格工程,不得验收。 4、任何工程项目必须签订施工合同,确保工程建设规范化。 5、任何新建或在建工程项目由总务科统一管理,经医院院办公会通过后方得实施。 二、工程建设招标管理 1、医院基建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配套设备的采购,金额在 50 万元以上的必须依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招标法》及《建设工程招标管理条例》进行公开招标。 2、投资金额在 1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及与工程有关的设备的采购,由医院统一组织内部招标,但必须按照正规招标的程序进行,由分管院长为组长,有总务科、医务科、财务科、药械科负责人和经办人参加的工程项目招标(或谈价)工作小组,金额在 50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应采取市政府招标。 3、金额在 2 万以上的工程项目,必须邀请三家以上的企业进行议标,评标办法将采用合理低价标法。 三、工程决算的审核及款项支付 1、凡经过了公开招标的工程项目,必须委托有资质的造价审计部门进行决算审计,必须有正规审计报告。 2、内部招标的工程项目,由总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工程量的核定,隐蔽工程的鉴证及单价的核定,尽量按照国家颁布的预算定额计算造价,严格控制估价或议价项目的数量,确保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市场性。 3、任何工程项目的决算必须有两人以上签字。 4、工程项目的付款办法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或合同付款办法进行,必须有三人以上的签字,严格杜绝超付工程款。 四、其他管理工作 1、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等合同文本由总务基建管理部门负责拟订,由分管院长审定,并递交一份财务科。 2、建设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及时办理固定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高校基建工程管理现状及对策

高校基建工程管理现状及对策 摘要:高校基建管理涉及规划、勘探、设计、施工等多个环节,技术复杂、任务繁重,其管理的好坏,与学校发展息息相关。为此,必须努力完善校内机构设置,提高管理人员专业技术知识及业务水平,做好项目的规划设计工作,加强对基建工程前期、施工等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才能确保工程质量,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良好的学习和工作场所。 关键词:高校;基建工程;管理 随着国家高等教育日趋大众化,注重内涵建设、发展特色专业、提高教学水平,培养符合社会发展需要的新型人才成为各高校普遍观点。在此影响下,部分高校,特别是一些新建本科院校大力兴建各种基础性设施,如:教学楼、实验室、综合楼、学生宿舍楼等,以适应不断发展壮大的需求。但是,受旧观念影响,一些高校长期忽视基建管理工作,加上缺少工程专业人员,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得不到有效监督,导致完工后出现了这样或那样的问题。结合实践,该文对目前高校基建管理工作的问题提出了改进建议及对策。 1高校基建工程管理现状 1.1基建管理部门机构及人员设置不合理 (1)对工程管理部门,目前高校采取的机构设置方式有两种:一是单独设置;二是与后勤部门合署。新建本科院校及高职校、独立学院等以后者较为常见。后者由于管理的事务涉及学校物业、食堂、宿管、

水电等方面,工作内容多且繁杂,领导往往疲于应付,很难再有精力对基建工作进行规范管理。(2)由于历史遗留等原因,一些高校对基建管理人员队伍建设重视不足,后勤尤其是基建管理岗位往往成为学校安置富余人员场所。而基建工作相对其他的岗位而言,对工作人员的专业技术知识及工作经验要求较高。因此,这些富余的人员到了基建部门后,往往无所适从,不能胜任新的岗位。(3)受薪资水平、福利待遇等条件的限制,加上近几年高校对新入职人员的学历要求较高,非硕士、博士不招,导致一些有经验的人才因学历这个槛被拒之门外。而新招聘的硕士、博士也大多选择从事教学岗位工作,愿意从事基建管理工作岗位的寥寥无几。(4)吃大锅饭的现象较普遍。因岗位设置不合理,人员分配不均,一些责任心强、业务能力较高的管理人员整天忙得焦头烂额,而另一些非专业在岗人员却整天无所事事。 1.2项目规划设计不合理 目前高校工程项目立项程序一般是:使用部门提出使用需求—设计单位根据需求制定设计方案—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学校领导集体决策。因职责分工不同,各环节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多是从自己意图角度作为出发点来履行职责,意见难以统一协调。例如:设计单位考虑更多的是建筑的结构、安全及外观因素,除非建设单位有要求,一般很少考虑造价;使用单位则更看重使用效果;审计部门的关注点在建筑的经济效益。而基建管理部门需要“懂行”的专业人员综合判断各方面的意见,对所提方案进行修改和完善。此外,一些决策层领导往往追求项目的“高、大、上”,片面强调建筑物的高规格、高标准、华丽的外

四川大学新基建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四川大学基建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基本建设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基建档案资料在工程建设、规划、设计、施工、管理、改建、扩建和维修等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基建工作和基建档案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基建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二条基建档案是基建工作的真实记录,是基建项目工程从提出、立项、审批、勘察设计、施工到竣工使用的全部过程中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种载体的历史记录。它是学校基本建设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基建档案是学校基本建设历史和现状的真实记录,是学校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评估基建工作和档案工作的依据,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基建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有利于对基建档案的开发利用。 第二章基建档案管理职责 第四条学校档案馆在负责对学校基建档案的组织协调和对规划建设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及后勤管理处进行档案管理业务指导的同时,具体负责基建档案的集中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法令、政策和规定,制定基建档案管理规章制度; (二)对基建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和检查执行情况;

(三)接收、管理基建档案; (四)派员协同规划建设处参加学校重大基建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五条规划建设处负责学校基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六条规划建设处在学校重大基建项目竣工验收前,应及时通知档案馆派员参加工程的竣工验收会。 第七条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学校维修工程的立项、实施、监督和验收的同时,应对学校所有改建、扩建以及维修所形成的建设项目档案材料(包括改造后的水电管网图、通讯管网图、结构图、平面图、维修工程更改的文件材料等;校园管网改造后形成的总平面图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八条后勤管理处负责学校公共基础设施、后勤设施、非售房区等建筑维修所形成的建设项目档案材料(包括改造后的水电管网图、通讯管网图、结构图、平面图、维修工程更改的文件材料等)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九条规划建设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及后勤管理处必须有一名负责人分管基建档案工作,并配备与基建档案相适应的专、兼职档案人员。 第十条规划建设处、国有资产管理处及后勤管理处兼职档案员的主要工作职责: (一)按"基建档案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见附件一)的要求负责收集、积累、整理本部门形成的文件材料; (二)按《四川大学档案立卷归档办法》立卷,并按档案管理权限向档案馆移交档案。 第十一条由学校授权的特殊基建项目,由授权承办单位负责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第三章基建档案形成与归档 第十二条基建档案归档范围包括基建文件、施工技术文件和竣工图三部分。完整、准确、系统地编制竣工图和整理出有关技术文件材料是各工程管理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设计单位的共同职责。基本建设项目的建

公司日常工作规章制度

公司日常工作规章制度 第一章考勤管理制度 一、考勤管理规定 (一)、公司全体职员的出勤情况由行政部负责监督,并如实填写《考勤表》。每月31日进行汇总后,交公司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依据。 1、迟到:1~15分钟以内的迟到:迟到罚款第一次20元,第二次40元,第三次80元, 第四次160元。不计上限,所有罚款用于公司公共费用支出。 2、凡超过15分钟,60分钟以内的迟到,扣除当日一半工资。 3、迟到60分钟以上四小时以内的按旷工一天计算,扣除当日全天工资。 4、旷工:无故旷工一天者,扣发当事人当日双倍工资。累计无故旷工达3天以上者,从第四天起视作自动离职,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 5、早退:提前一个小时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扣款标准与迟到累计计算,下班不打考勤者按早退计算。 6、迟到、早退则无全勤。 7、所有人员当月的出勤记录均以指纹考勤为准, (二)、全体职员必须按时到公司报到后,方可外出办理业务。如因公事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公司报到的,需提前向部门经理说明原因,经部门经理批准,回公司后在24小时内填写情况说明表,由部门经理签字后送至行政管理人员;销售部外出办理业务的,需使用客户登记电话致电行政部。未经批准不报到者,按旷工论处。 (三)、上班时间需外出办理业务时,须向部门经理说明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批准后方可外出,否则按早退论处。 四、上班时间外出办理私事者,一经发现按无故旷工1天论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 五、公司职员外出办理业务,下班前无法赶回公司的须经部门经理批准,并由部门经理通知考勤员。未经部门经理批准者按早退论处,次日补填情况说明表,由部门经理签字,交由行政部。 六、执行考勤的人员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或包庇他人,一经发现按照对应的处罚规定加倍处罚。 第二章假期管理制度 一、病假 1、职员病假在三天以下(含三天),必须有社区或以上级医院证明(包括医院病情证明或医院病假条)及收费单据;三天以上七天以下(含七天)必须有区、县或以上级医院证明(包括医院病情证明或医院病假条、医生诊断书、病情检查报告等)及收费单据;七天以上的必须要有国家二级甲等医院或以上级医院证明(包括医院病情证明或医院病假条、医生诊断书、入院记录、医嘱单、手术记录、出院记录、相关检查报告单等)及收费单据。 2、病假必须于上班前或不迟于上班时间15分钟内,致电所在部门经理,由该部门经理通知考勤员打考勤,且应于请假后24小时内补办病假手续,如请病假多天以上且无法到公司补办病假手续的应和同事协商帮助提交材料。 二、事假 1、职员请事假须提前一天填写请假单,交部门经理同意签字后送总经理审核;获得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开岗位。 2、请假人须将签字后的请假条交公司行政部,事假后返回工作岗位的当天须向行政部办理销假手续。

某某大学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某某大学基本建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学校基本建设管理,保证学校基本建设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校基本建设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依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省厅基建管理办法以及高校基本建设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基本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管理的主要任务是: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按照上级主管部门及地方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对建设工程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及竣工验收各个环节进行管理,保证投资计划的完成,并在工作中深化基本建设管理改革,加强基建队伍建设。本办法所称基本建设工程(以下简称为基建工程)是指学校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包括教学科研用房、公共辅助用房、生活福利用房、大型基本配套设施及室外工程(给排水、供暖、供气以及电力、通信、网络、有线电视、道路和绿化等)等以及学校负有管理责任的其他基本建设工程项目。 第三条基本建设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应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符合我院建设发展的总体规划,在充分论证基础上进行。基本建设应坚持节约资金,提高效益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抵制一切不正之风。基本建设项目经费管理,按照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泰山医学

院基建财务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基本建设应遵循计划管理、立项、可行性报告、设计、招标、施工、验收、档案管理的程序以及学校各项有关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管理 第四条学校党委会和院长办公会是学校基本建设的决策机构;基建工作管理领导小组是基建工作的辅助决策机构;总务处是负责校内基建工程从项目立项决策到竣工交付工作的职能部门,作为基建工作管理部门代表学校对内对外行使相应基建工作职责。 第五条基建工作管理领导小组由学校院长办公会会议研究产生,小组成员由总务处、财务处、审计室、纪委(监察室)、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主要负责人及相关人员构成,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审议基建管理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在院长或院长办公会授权的范围内,对基建工作的重要事项进行决策。具体职责包括: (一)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的立项、可行性研究和设计工作; (二)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招标工作; (三)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的材料、设备采购工作; (四)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的变更、签证工作,审定造价和使用功能发生较大变化的基建项目变更、签证; (五)监督和管理基建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 (六)审议和审定基建工作管理的相关程序、规则、制度; (七)院长或院长办公会授权的其他基建管理工作事项。 基建工作管理领导小组遵循集体研究、民主决策、少数服从多数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基建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为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本建设项目资金的监管力度,完善建设程序,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强化支出管理,增强政府宏观调控能力,依据《政府采购法》《招投标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有关办法,特制定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项目管理制度。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指管委会举办的独立核算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心(镇)卫生院、独立核算的分院、卫职校等。 一、管理范围 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当年的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大修、改建、扩建、土建和安装、道路建设、园林绿化等各类工程项目均属于本制度的管理范围。 二、管理原则 1.先规划后建设原则。凡需要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都必须符合高新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发展长期规划,并作为立项建设项目定点的依据,经充分论证分析,报相关部门并严格审批后方可施工。 2.计划管理的原则。凡下达投资计划的基建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下达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体投资实施建设工作,各个建设项目资金专户管理,专款专用。

3.重大事项审批原则。建设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个重大事件,如立项计划、政府招标采购计划、设计变更、资金拨付、合同的签订、工程结算审批等必须经基建领导小组同意后,由单位负责人报卫生计生局审批,获得同意后,方可启动实施。 4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原则。实行基建项目实施项目法人代表负责制,基层医疗卫生单位负责人为项目的法定代表人,对工程质量负总责。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建设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实施项目工程建设,确保项目工程建设质量。 三、项目申报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向卫生局申报基建项目时,必须提交项目可行性报告、项目申请书和工程预算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工程预算书必须把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资金来源及投资效益进行分析、阐述,并附相关的图纸、图表。 四、项目的实施 1、项目的招投标 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在得到项目立项批复后,要落实专人负责做好各项工作,包括地质勘察、设计、预算、土建安装、装饰、道路建设、绿地等工程项目,合同金额达到30万元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2万元至30万元以内的可采取邀请招投标,2万元以下的项目可由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基建领导小组自行组织议标。

企业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企业基本建设管理 实施细则

基本建设管理实施细则 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经济的高速发展,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搞好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投资效益,为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理顺与各部门的关系,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基本建设管理是指在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基建规划、计划、财务物资、设计、施工、工程竣工、移交等。 第三条基本建设是指利用贷款、自筹资金和其它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扩建、改建等项工程的经济 活动。 第四条基本建设必须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基本建设 的各项规定。必须以提高投资效益为中心,形成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坚决贯彻艰苦奋斗、勤俭为企业的方针,以量力而行为原则, 使工程建设真正做到"少投入,高产出,早产出"。 第五条基本建设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的程序办理,以避免前后工 序脱节,影响工程进展和投资效益。

第六条基本建设程序是经过多年实践证明的科学总结,是基本建设工作必须严格遵循的客观规律。主要包括:中长期规划、项目建议书(或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年度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生产准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投产使用等。 工程决算 第四十五条施工单位在工程竣工前应将竣工资料与工程决算资料一并报至工程部相关管理人员,工程决算同属工程验收范围,工程管理人员、室领导应对工程决算认真审查,核对工程量,劳力预算和材料消耗及工余料、拆旧料等情况并办理签字手续。在审查过程中,应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施工合同和相关规定办理,不得无故增加开支。 第四十六条审计部在收到工程决算10天内应按照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规章及结算方式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及时与工程部门联系,做到基建开支合理、准确。审查后的工程决算应及时返回工程部,办理与施工单位结算事宜。 第四十七条固定资产的转移工作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在一个月内尽早办理。

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制度

日常行政管理制度 总则 为营造良好的公司氛围和办公环境,促进各成员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贯彻“味尚商贸”艰苦创业的奋斗精神,和“客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体现团队价值和打造个人理想平台,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本制度,请各部门人员严格遵守。 奖惩原则:“奖优罚劣,奖勤罚懒,鼓励上进,鞭策落后”;做到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一、考勤制度 1、上班时间:上午8:30至下午18:00(其他时间视工作进度自行调整),午餐时间为12:00—13:00,晚到按迟到处理,提前离开按早退处理。每周六、周日轮休,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放假;若因公事出差,则视具体情况而定。 2、无故迟到或早退5~30分钟,按10元扣除;迟到或早退30~60分钟,按50元扣除;迟到或早退1个小时,按缺勤1天计算,扣除当天基本工资;无故缺勤1天,扣除3天基本工资,无故旷工3天视为自动离职。 3、设立全勤奖,每月核算出满勤的,奖励该员工100元; 4、每日早会时间30分钟,主要由各部门总结前一天工作,安排当天工作,讨论并处理相关问题,并由总经理提出工作指示,如因无故缺会者,扣除10元进行处罚。

5、公司每周一次总结会议,会议时间定于周五下班前,如因无故缺会者,扣除50元进行处罚。 6、如非故意,可能出现迟到、早退、缺勤的,应及时向直接上级作出申请,条件允许的,拍照取证报予上级主管,交公司核定。 7、公司驾驶人员、跟车人员的下班时间,根据物流情况可作临时决定,考勤由物流部统一处理。 二、加班、调休、请假规定 1、法定假日不建议任何部门加班,如需加班,请填写“加班申请表”,报审(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将加班申请表交到行政部,以备查验。 2、一般例假日,销售部自行到公司办理工作相关事宜的,不计算为加班。 3、公司安排的拓展、培训活动,属于福利活动,不视为加班。但员工可自由选择参与。如报名人数未达成标准人数,将取消活动。 4、加班后应尽量在2个月内安排进行调休,包含事前安排及事前请假后调整为调休情形。 5、行政部应于每月考勤表中,体现当月的实际考勤记录。包含请假、迟到、早退,当月/年度累计加班记录,当月调休记录,实际上班日数记录。 6、每人每月请假不得超过3天,如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等情况,按国家规定执行,并附加证明,如没有依规定附加证明者,一律以事假方式处理。

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规定

教育部关于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规定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教育部直属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管理,规范校园建设行为,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直属高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用于教育部对直属高校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和校园建设规划的管理。 第三条教育部是直属高校基本建设的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校园建设规划的编制;建设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竣工财务决算等的审批;中央预算内基建投资计划、年度基建投资计划的汇编和执行监督;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重要项目的绩效评价等工作。 第四条直属高校是校园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本校校园建设规划的编制,建设项目的立项论证和申报,年度基建投资计划的编制,项目建设资金的筹措和使用,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竣工验收和财务决算,校园固定资产管理等工作;并根据需要开展项目绩效评价。

第五条直属高校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规划论证、后设计施工。不得未批先建,严禁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第二章校园建设规划 第六条直属高校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范、标准及城市区域规划,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和事业发展战略,及时编制和修订校园建设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校园规划”),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通过并报地方规划部门批准后实施。校园规划应具有前瞻性、稳定性和权威性,不得随意变更。校园规划是开展校园基本建设的指导性、纲领性文件,是项目建设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直属高校应注重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校园建设。校园规划应体现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校园资源统筹使用、生态环境和校园历史文化妥善保护等要求,力求做到以人为本、布局合理、规模适度、功能完备、统筹兼顾、建设有序,保证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八条校园规划应由符合资质要求的勘察设计机构负责编制,应充分组织专家论证并广泛听取主管部门、地方规划部门及校内师生员工的意见。经批准的校园规划应及时报教育部备案。校园规划修编工作应严格按照规划编制的有关程序进行,并重新报批和备案。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财建[2016]504号)

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规范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提高建设资金使用效益,依据《基本建设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81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安装工程投资支出是指基本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实际成本,其中不包括被安装设备本身的价值,以及按照合同规定支付给施工单位的预付备料款和预付工程款。 第三条设备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工程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产标准的工具、器具的实际成本。 需要安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几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第四条待摊投资支出是指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批准的建设内容发生的,应当分摊计入相关资产价值的各项费用和税金支出。主要包括: (一)勘察费、设计费、研究试验费、可行性研究费及项目其他前期费用; (二)土地征用及迁移补偿费、土地复垦及补偿费、森林植被恢复费及其他为取得或租用土地使用权而发生的费用; (三)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契税、车船税、印花税及按规定缴纳的其他税费; (四)项目建设管理费、代建管理费、临时设施费、监理费、招标投标费、社会中介机构审查费及其他管理性质的费用; (五)项目建设期间发生的各类借款利息、债券利息、贷款评估费、国外借款手续费及承诺费、汇兑损益、债券发行费用及其他债务利息支出或融资费用; (六)工程检测费、设备检验费、负荷联合试车费及其他检验检测类费用; (七)固定资产损失、器材处理亏损、设备盘亏及毁损、报废工程净损失及其他损失; (八)系统集成等信息工程的费用支出;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规范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一、基建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依据国家基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秉公办事,投资额在50万以上的工程必须进入招标代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二、基建处每周一上午进行例会,总结上周工作,布署本周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派驻各工地代表,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各项目进度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内容要详实。会议决定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的落实。 三、处里每半月组织全体人员对所有项目工地实施一次全面检查,对工程进度快、质量高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反之要批评,以此实施阳光作业,增加工作透明度。 四、各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初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许使用,合格的才能取样送质量检测站检验,检验结果由派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共同取回,不得由材料供应商取回。 五、各个建设项目的设计、用材如需变更时,应由工地代表、施工单位、监理人员共同提出,经基建处研究报校领导同意签署意见后,以所发书面通知为依据,否则,不得变更。 六、所有建设工程应先作预算,经甲乙双方核对工程量后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决算并予审计,以审计结果和施工企业进行结算。 七、所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预决算和审计结论等各类资料,经办人员必须及时转交资料员统一管理,严防泄露和遗失,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由资料员移交市有关部门和学校档案室。 相关制度具体细则见后附件: 工程现场管理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经研究决定制订本办法:

一、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负责与有关单位和人员联系,组织实施现场的“七通一平”工作,并会同施工承包单位做好施工现场现状图及其它原始记录,作为有关分项工程决算的依据。 二、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严格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现场范围。 三、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任何意图都需经过项目负责人。 四、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 五、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到场的各种材料、设备的质量,禁止不合格材料、设备用到工程上去。 六、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及时做好隐蔽签证,不得事后补办签证手续。 七、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各工种现场负责人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和各种形式的工程协调、联系会议,并做好记录,负责办理各种有关验收手续。 八、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应坚持维修回访制度,在保修终止前十天会同施工承包单位共同回访,并填写回访单,对所存在的问题全部返修合格才能认为保修期已满,以签证后的回访单作为保修款之结算依据。 基建管理经济责任制 结合我校基建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基建管理经济责任制。 一、基建处负责全校的基建管理工作。

基本建设管理规定

基本建设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

第二节基本建设管理制度 一、基本建设实施细则 (一)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经济的高速发展,满足社会各界的需求,搞好基本建设,不断提高投资效益,为在现行的管理体制下,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理顺与各部门的关系,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基本建设管理是指在基本建设全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综合管理工作,具体包括基建规划、计划、财务物资、设计、施工、工程竣工、移交等。 第三条基本建设是指利用贷款、自筹资金和其他专项资金进行的以扩大生产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新建、扩建、改建等项工程的经济活动。 第四条基本建设必须贯彻执行有关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基本建设的各项规定。必须以提高投资效益为中心,形成综合生产能力为目标。坚决贯彻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方针,以量力而行为原则,使工程建设真正做到“少投入,高产出,早产出”。 第五条基本建设必须严格按基本建设的程序办理,以避免前后工序脱节,影响工程进展和投资效益。 第六条基本建设程序是经过多年实践证明的科学总结,是基本建设工作必须严格遵循的客观规律。主要包括:中长期规划、项目建议书(或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任务书、初步设计、年度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生产准备、

工程施工、竣工验收、投产使用等。 (二)基建前期工作管理 第七条中长期规划及立项:中长期规划应根据市场要求,结合用户的需求程度及建设规划的具体要求,以市场发展总体规划为主要依据进行编制。中长期规划是建设项目立项的主要依据。 中长期规划和立项工作由工程部负责编报,其审定工作由工程部组织,相关公司领导、维护、业务、财务、物资、设计所等部门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审定报批后执行。 年度计划工程项目,工程规模应包含新建、扩建及续建工程、工程建设总投资及资金来源等情况,续建项目应划分总投资及本年投资,年度计划由财务部会同工程部负责编报。 第八条可行性研究: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必须在技术经济方面对建设项目进行全面的分析,初步论证建设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形成生产能力,满足用户需要的水平和产生的经济效益,采取何种手段或建设方式最经济最合理,以及选点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经多个方案比较,提供最佳方案。 工程项目的设置,较大设备项目的引进,均应做可行性研究。非生产性建设项目、单项购置、小型项目及管线建设项目一般不做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由工程部负责编报,亦可委托有关设计所及其他设计部门编制,其审定工作由工程部相关部门及专业人员参加。 第九条设计任务书:设计任务书是在技术经济论证或可行性研究的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和协作配合条件,审查各项技术、经济指标的可靠性,为项目的最后决策与初步设计提供依据,工程建设项目均应编制设计任务书。

某科技公司日常管理制度

广东XX科技有限公司 日常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的日常工作秩序,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提升工作效率,特制定以下考勤管理制度和日常行为规范。 一,考勤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 1.1公司实行每周六天工作制,周一至周六,每天8小时。 1.2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1.3如有紧急事务或临时突发任务,应服从公司的加班工作安排。 2 、迟到 2.1超过规定上班时间10分钟以后才到,视为迟到一次。 2.2迟到10分钟之内,不扣款,但会口头警告。 2.3迟到10~30分钟之内扣工资15元。 2.4迟到1小时以内扣工资30元。 2.5迟到超过1小时且未请假者,扣除当天工资。 2.6当月连续迟到3次或当月累计迟到5次以上者,扣除1天工资。 3 、早退 3.1未经批准早退15分钟以内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当日半天工资。 3.2未经批准早退30分钟以内按旷工一天处理,扣除当日全天工资。 4、旷工 4.1未请假或假期届满未续假擅自不到职者,均当旷工处理。 4.2旷工不足半天算半天,扣除半天工资;旷工一天扣除全天工资。

4.3连续旷工三天或当月累计旷工达三天以上者,解雇处理。 二,日常行为规范 1,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旷工。请假或出差需提前写好请假条或出差单,经批准后方可离开,特殊情况可电话告知但事后需及时补办手续。 2,维护公司利益,爱护公司财物,严格按规定使用办公设备,节约使用纸张,优先使用废纸,节约用电用水,下班前随手关窗,断电,锁门等。 3,保持办公室内工作环境和工作台面的整洁有序,严禁乱扔垃圾,杂物。未经允许不得擅自挪用他人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工作文件和其它相关物品资料。4,上班期间严禁在办公室内嬉闹喧哗,严禁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屡教不改者解雇处理。 5,上班期间需保持手机畅通,保证工作沟通顺利进行。会议期间要求手机调至静音状态,并做好会议记录,严禁私下开小会。 6,穿戴得体,女性不得穿超短裙和吊带装,男性不得穿背心和短裤。接待来访客人时言行举止要得体,不卑不亢,接听和拨打电话时要使用文明用语,严禁用公司电话私聊。 7,严禁利用公司电脑等资源干私活,一经发现立即解雇。 8,保守公司秘密,严禁对外泄漏涉及公司经营管理、资金、产品单价和核心技术等方面的信息,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并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者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查办。

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

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 (教高司[1998]33号) 一、总则 1.为实现高等学校教学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管理,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教学质量和办学效果,保障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要点。 2.教学工作的地位。高等学校具有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开展科学研究,从事社会服务等多种职能。各种类型高等学校的基本职能和根本任务都是培养人才,教学工作是学校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教学管理在高等学校管理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 3.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一般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管理与评价,以及学科、专业、课程、教材、实验室、实践教学基地、学风、教学队伍、教学管理制度等基本建设的管理。 4.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基本任务是:研究教学及其管理规律,改进教学管理工作,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建立稳定的教学秩序,保证教学工作正常运行;研究并组织实施教学改革;努力调动教师和学生教与学的积极性。 5.教学管理的基本方法。从事高等学校的教学管理,要以唯物辩证法等科学方法论为指导,注意综合运用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方法、思想教育方法,以及必要的经济管理手段等,避免依靠单一的行政手段。要注意现代管理方法在教学管理中的应用,努力推动教学管理的现代化。 6.教学管理的支持保障系统。高等学校教学管理的支持保障系统包括图书情报系统,后勤服务系统,卫生保健系统等。高等学校各个部门都要以培养社会主义事业需要是合格人才为中西心,协调配合,认真落实“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 7.教学投入与教学条件。学校要保证教学经费在全校中占有合理的比例。要用好有限的教育经费,有计划、有重点、分步骤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要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并随着收集制度的改革,逐步增加对教学工作的投入。 8.积极推进教学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符合我国国情和各校实际的教学管理制度。要改革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着眼于更好地调动各种类型的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为学生发展志趣和特长提供机会,从而有利于培养出适应社会发展的优秀人才。 二、教学计划管理 9.教学计划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教学计划是在国家教委宏观指导下,由各校组织专家自主制定的,它既要符合教学规律,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又要不断根据社会、经济和科学技术的新发展,适时得进行调整和修订。教学计划一经确定,必须认真组织实施。 10.专业培养目标是制订教学计划的前提条件,必须遵循国家教育方针和“教育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依据国家教委制定的人才培养目标,综合学校实际,体现对学生德、智、体等方面的全面要求、体现不同层次、不同学校的培养特色。 11.制订教学计划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原则,理论和实际结合的原则,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共同提高的原则,因材施教的原则,整体优化的原则。 12.教学计划的内容一般包括: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基本建设项目核算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更好地完成新建基建项目的建设,规范基本建设投资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核算管理和监督,确保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依据《会计法》、《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政部建设部《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财建【2004】369号)、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会计核算方法采用《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平朔公司为项目法人的新建项目,及由平朔公司控股的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建设项目(参股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前期准备工作 第四条根据集团公司批复的平朔公司发展项目,确定建设项目开工应具备的条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项目的初步设计概算书、上级部门的批复文件、基本建设计划、经批准后的开工报告等。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和设备采购等,

应公开进行招标投标。中标通知书应送交财务部门一份。 第六条所有基建项目需支付的工程价款、设备采购款、材料采购款、土地征用款、勘察设计费、监理费等经济活动均应签订合同,合同条文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七条合同中的工程名称、工程内容要和初步设计概算书中对应的名称相一致,尽可能对应到单位工程。 第三章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管理 第八条建设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由规划发展部根据项目建设工期要求和进度进行编制。报董事会批准后下达,并上报集团公司。 第九条财务管理部门根据下达的投资计划和建设工期落实建设资金,确保投资计划的顺利完成。 第四章资金筹措及使用管理 第十条按照批准的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公司财务资产部向集团公司申请建设资金,资金到位后要建立专户,按财政部制定的《国有资产单位会计制度》独立建账,独立核算。 第十一条基建期发生的借款利息,在“待摊投资”科目核算,并按照建设项目收益原则,按季分摊。 第十二条对于二级法人单位的建设项目的转贷资金,应当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借款用途。借款利息按照国家开发银行对集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学校基建工程管理制度 一、基建办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依据国家基建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秉公办事,投资额在50万以上的工程必须进入招标代理中心进行公开招标。 二、处里每半月组织全体人员对所有项目工地实施一次全面检查,对工程进度快、质量高的项目进行通报表扬,反之要批评,以此实施阳光作业,增加工作透明度。 三、各建设项目使用的建筑材料,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初步验收,不符合要求的坚决不许使用,合格的才能取样送质量检测站检验,检验结果由派驻工地代表和监理共同取回,不得由材料供应商取回。 四、各个建设项目的设计、用材如需变更时,应由工地代表、施工单位、监理人员共同提出,经基建办研究报校领导同意签署意见后,以所发书面通知为依据,否则,不得变更。 五、所有建设工程应先作预算,经甲乙双方核对工程量后签订施工合同,按照形象进度拨付工程款。工程竣工后及时进行决算并予审计,以审计结果和施工企业进行结算。 七、所有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文件、施工图纸、设计变更、签证、预决算和审计结论等各类资料,经办人员必须及时转交资料员统一管

理,严防泄露和遗失,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由资料员移交市有关部门和学校档案室。

学校基建工程现场管理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造价,缩短工期,经研究决定制订本办法: 一、工程开工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中严格按审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不得随意扩大施工现场范围。 二、施工现场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制度,甲方对施工现场的任何意图都需经过项目负责人。 三、严格要求施工承包单位按照投标书,施工承包合同,设计文件及现行施工验收规范的要求施工。 四、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控制到场的各种材料、设备的质量,禁止不合格材料、设备用到工程上去。 五、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及时做好隐蔽签证,不得事后补办签证手续。 六、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各工种现场负责人及有关单位和人员参加各阶段的验收工作和各种形式的工程协调、联系会议,并做好记录,负责办理各种有关验收手续。 七、工程竣工交付使用后,应坚持维修回访制度,在保修终止前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