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产品生产能力计算方法

工业产品生产能力计算方法

三、注意事项

1.年初、年末生产能力是时点指标,即在年初或年末这一时刻

达到的生产能力,产品产量是时期指标,是指全年生产量。

2.以生产能力表的产品为基准填报。设备具有通用性的,按照

实际生产的品种填写。以生产水泥设备为例,如果企业的设备仅能生

产水泥,也能生产水泥熟料,而报告期企业只生产熟料,没有生产水

泥,则企业只填水泥熟料的生产能力,不能填报水泥的生产能力。

3.停产企业要继续填报生产能力,破产企业不需填报生产能力。

除了破产企业外,其余企业年初年末生产能力均不能为0。

4.表中如“棉纺锭/纺纱量”、“气流纺锭/纺纱量”、“棉布织机/布”、“原油加工能力/原油加工量”、“发电设备容量总计/发电量”等前面填报的是设备生产能力,后面填的是产量,设备能力数据与产量数据区别

很大,不要将产量当成设备能力数据填报。

四、指标解释

(一)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的概念

第四部分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

第四部分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 一、表式: 表号:B104-3表 制定机关:国家统计局组织机构代码□□□□□□□□-□文号:国统字(2012)84号单位详细名称:20年有效期至:2013年6月 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号:报出日期:2 0年月日 说明:1.统计范围:辖区内规模以上工业法人单位。 2.报送日期及方式:调查单位次年2月28日24时前网上填报;省辖市和省直管县 统计机构次年3月30日日24时前完成数据审核、验收。 3.本表甲栏下按《主要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目录》填报。 二、指标解释 1.生产能力的概念 一般指产品的综合生产能力,但也有些产品用设备的容量或实物量来表示。在填报时分为两种情况: (1)产品生产能力:指在一个企业范围内生产某种产品的综合平衡能力,是生产某种产品的全部设备(包括主要生产设备、辅助生 产设备、起重运输设备、动力设备及有关的厂房和生产用建筑物等) 在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充分,劳动力配备合理,设备正常运转的条 件下,可能达到的最大年产量。 企业在具体填报时,可以分为以下三种情况:一是填报设计能力,如原有设计能力未经重大技术改造的直接填报设计能力;经过技术改 造后,有技术改造后设计能力的,填报技术改造后的设计能力。二是 填报核定能力,原有设计能力已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有核定能力的,

按核定能力填报。三是填报查定能力,既没有设计能力也没有核定能力,或原设计能力(或核定能力)已与实际生产水平相差很大,按查定能力填报。 (2)设备能力:指某种设备在单位时间内可能生产的产品数量,又称设备效率或设备生产率,它不考虑与其他设备的平衡问题。如棉纺锭、气流纺锭、棉布织机、发电设备容量等。 2.年初生产能力 是指企业在报告年初全部设备的最大可能年产量。在企业生产方向和品种构成无变化的情况下,产品的年初生产能力一般应等于上年年底的生产能力。反之,年初生产能力应重新进行核算,以使本年年初能力与本年年末能力可以对比。 3.年末生产能力 是指在本年年末企业所拥有的某种产品的生产能力。其计算公式为: 年末生产能力=年初生产能力+本年新增能力-本年减少能力 在开工企业中,季节性停产企业和临时性停产企业,应按本年内争产生产似的情况计算年末生产能力。 4.本年新增能力 企业本年由于投资新增加的生产能力、更新改造措施新增加的生产能力以及从其他企业调入或租用设备而新增加的生产能力。 5.本年减少能力 企业本年因设备报废、拆除而减少的生产能力,矿山、油田等由于地质情况发生变化而减少的能力,以及由于企业关、停或自然灾害及其他原因而减少的能力。 6.全年平均生产能力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申请书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企业名称:(公章)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申请类别:发证□延续□许可范围变更□名称变更□补领□其他□集团公司□申请日期:年月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

企业承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企业承诺如下: 1.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无隐瞒情况。 2.已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和申请的产品实施细则规定完成各项准备,随时接受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和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 3.严格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和产品实施细则等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持续保持应当具备的生产许可条件。 4.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本企业不再从事获证产品的生产活动后,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省级或省级委托的下一级许可证主管部门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5.企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的要求。 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名 年月日 (单位公章)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填写说明 1 适用范围 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适用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的发证、延续、许可范围变更、名称变更、补领、其他、集团公司等类别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2 申请类别 2.1发证包括:企业首次申请提出生产许可、不符合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续要求且需要重新申请发证或证书有效期满后重新提出申请生产许可的情形。 2.2延续指企业在证书有效期界满前6个月提出生产许可证延续的申请。 2.3许可范围变更包括: 2.3.4 生产条件重大变化指证书有效期内企业重要生产工艺和技术、关键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发生变化后提出生产许可证申请。 2.4名称变更指证书有效期内因企业名称、住所名称、生产地址名称变化而提出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 2.5补领指证书有效期内因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损毁提出申请补领生产许可证的申请。 2.6其他是指上述情况之外的生产许可证申请。 2.7集团公司是指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厂点(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共同申请办理发证、延续、许可范围变更、名称变更、补领等情形。 2.8申请书必须打印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内容要正确、完整、真实。需要修改的,在修改处对原内容划双线删除、增加修改内容后,加盖本单位公章。 3 封面 3.1 产品类别:填写实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所列的产品名称。 3.2 产品名称:填写产品实施细则的产品名称。 3.3 企业名称:填写企业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名称,加盖企业公章。 3.4 联系人:填写企业委托负责本次申请的具体工作人员的姓名。 3.5 联系电话:联系人办公座机及手机电话号码。 3.6 申请类别:根据企业申请的情况分别在发证、延续、许可范围变更、名称变更、补领、其他、集团公司后面的“□”中打“√”,如果存在多种情况的,分别在对应项后的“□”打“√”。 3.7申请日期:填写企业将申请材料提交到受理单位的时间。 4 表一企业申请生产许可基本情况 4.1各种申请类别的企业填写表一,申请补领证书的企业除外。集团公司与

产品生产成本计算方法

产品生产成本计算方法 1 产品成本计算方法 1.1 生产的主要类型和成本管理要求 1.2 产品成本计算方法的确定 2 正确划分各项费用的界限 3 产品成本计算的程序 产品成本计算方法 我们知道,不同的企业,其生产过程有不同的特点,其成本管理的要求也是不一样的。这对成本计算的具体方法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也就是说,只有根据企业生产的特点和成本管理的不同要求,选择不同的成本计算方法,才能正确地计算产品成本。 生产的主要类型和成本管理要求 不同的企业。按生产工艺过程和生产组织的不同,可以分为不同的类型: 1.按生产工艺过程的特点来分,可分为:①单步骤生产:也叫简单生产,是指生产技术上不间断、不分步骤的生产。如发电、熔铸、采掘工业等。②多步骤生产也叫复杂生产,是指技术上可以间断、由若干步骤组成的生产。如果这些步骤按顺序进行,不能并存,不能颠倒,要到最后一个步骤完成才能生产出产成品,这种生产就叫连续式复杂生产。如纺织、冶金、造纸等。如果这些步骤不存在时间上的继起性,可以同时进行,每个步骤生产出不同的零配件,然后再经过组装成为产成品,这种生产就叫装配式复杂生产。如机械、电器、船舶等: 2.按生产组织的特点来分,可分为:①大量生产。它是指连续不断重复地生产同--品种和规格产品的生产。这种生产一般品种比较少,生产比较稳定。如发电、采煤、冶金等。大量生产的产品需求一般单一稳定,需求数量大。②成批生产;它是指预先确定批别和有限数量进行的生产。这类生产的特点是品种或规格比较多,而且是成批轮番地组织生产。这种生产组织是现代企业生产的主要形式。③单件生产。它是根据订单,按每一件产品来组织生产。这种生产组织形式并不多见。主要适用于一些大型而复杂的产品。如重型机械、造船、专用设备等。 不同的企业,成本管理的要求也不完全一样。例如,有的企业只要求计算产成品的成本,而有的企业不仅要计算产成品的成本.而且还要计算各个步骤半成品的成本。有的企业要求按月计算成本,而有的企业可能只要求在-批产品完工后才计算成本等。成本管理要求的不同也是影响选择成本计算方法的一个因素。 产品成本计算方法的确定 不同的企业,由于生产的工艺过程、生产组织,以及成本管理要求不同,成本计算的方法也不--样。不同成本计算方法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成本计算对象不同。二是成本计算期不同。三是生产费用在产成品和半成品之间的分配情况不同。常用的成本计算方法主要有品种法、分批法和分步法。 1.品种法;品种法是以产品品种作为成本计算对象来归集生产费用、计算产品成本的--种方法。由于品种法不需要按批计算成本,也不需要按步骤来计算半成品成本,因而这种成本计算方法比较简单。品种法主要适用于大批量单步骤生产的企业。如发电、采掘等。或者虽属于多步骤生产,但不要求计算半成品成本的小型企业,如小水泥、制砖等。品种法一般按月定期计算产品成本,也不需要把生产费用在产成品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附件3: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 (二)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完善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四)各生产系统及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正常。 第三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以万t/a为计量单位,年工作日采取330d。 第四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应当逐项核定各生产系统(环节)的能力,取其中最低能力为煤矿综合生产能力。同时核查采区回采率、煤炭资源可采储量和服务年限。 井工矿主要核定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和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矿井压风、灭尘、通讯系统和地面运输能力、高瓦斯矿井瓦斯抽排能力等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露天矿主要核定穿爆、采装、运输、排土等环节的能力。除尘、防排水、供电、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第五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档次划分标准为: (一)30万t/a以下煤矿以1万t为档次(即1、2万t/a……); (二)30万t/a至90万t/a煤矿以3万t为档次(即33、36 万t/a……); (三)90万t/a至600万t/a煤矿以5万t为档次(即95、100 万t/a……); (四)600万t/a以上的煤矿以10万t为档次(即610、620万t/a……)。 生产能力核定结果不在标准档次的,按就近下靠的原则确定。 第六条煤矿通风系统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井下各用风地点所需风量要符合规程规要求。经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的矿井年度通风能力,可作为核定生产能力的依据。 第七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所用参数,必须采集已公布或上报的生产技术指标、现场实测和合法检测机构的测试数据,经统计、分析、整理、修正,并进行现场验证而确定。 第二章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核查 第八条煤矿资源储量核查容及标准: (一)有依法认定的资源储量文件; (二)有上年度核实或检测的资源储量数据;

煤矿核定生产能力管理办法

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完善煤矿生产能力管理,规范生产能力核定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国境内证照齐全、有效的正常生产煤矿。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以具有独立完整生产系统的煤矿(井)为对象。一处具有独立完整生产系统,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常生产煤矿(井),对应一个生产能力。核定生产能力以万t/a(吨/年)为计量单位。 第三条煤矿生产能力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依法行政、依法生产; (二)提高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煤矿安全生产; (三)推进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 (四)鼓励先进,推动煤矿升级改造; (五)有利于煤炭工业平稳运行; (六)提高煤炭资源回采率; (七)利益相关单位回避; (八)核增从严,核减从快。 第四条煤矿生产能力分为设计生产能力和核定生产能力。 设计生产能力是指由依法批准的煤矿设计确定、建设施工单位据以建设竣工,并经过验收合格的生产能力。新建、改扩

建煤矿和煤矿技术改造项目竣工的,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在组织竣工验收时,应当同时对煤矿设计生产能力进行确认。 核定生产能力是指已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正常生产煤矿,因地质、生产技术条件、采煤方法等发生变化,致使生产能力发生较大变化,按照本办法规定经重新核实,最终由负责煤矿生产能力核定工作的部门审查确认的生产能力,是煤矿依法组织生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煤矿安全监管的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依法实施监管监察的依据。 第五条国家煤矿安监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负责全国煤矿生产能力监管的指导工作,并直接负责中央企业所属煤矿生产能力的监管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煤炭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央企业所属煤矿以外的煤矿生产能力的监管工作。 第二章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的条件、程序和审查确认的依据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煤矿,应当组织进行生产能力核定: (一)采场条件或提升、运输、通风、排水、供电、瓦斯抽采、地面等系统(环节)之一发生较大变化; (二)实施采掘机械化改造,采掘生产工艺有重大改变; (三)煤层赋存条件、资源储量发生较大变化; (四)非停产限产原因,连续2年实际原煤产量达不到登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须知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理须知 1.什么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是为了保证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的质量安全,贯彻国家产业政策,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协调发展,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对涉及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的产品、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影响生产安全和公共安全的产品,以及法律法规要求依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的生产企业,进行实地核查和产品检验,确认其具备持续稳定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并颁发生产许可证证书,允许其生产的一种行政许可制度。该制度规定,生产企业必须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基本条件,并按规定程序取得生产许可证,方可从事相关产品的生产活动。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产品。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需要每年度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提交企业自查报告;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组织定期、不定期的监督检查,要求生产企业保证产品质量稳定合格,不得降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目前,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为国家质检总局;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为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县级以上地方工业产品生产许可

证主管部门为县级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 2.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范围? 根据《管理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 (1)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 (2)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 (3)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质量安全的产品; (4)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 (5)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 (6)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照《管理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 目前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产品包括6大类78小类。 3.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的产品目录是如何管理的? 根据《管理条例》第三条的规定,国家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家质检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国家质检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适时对目录进行评价、调整和逐步缩减,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凡是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生产企业,必须遵守《管理条例》,

产品成本计算方法举例

品种法的成本计算方法举例 【例6-1】某厂为大量大批单步骤生产的企业,采用品种法计算产品成本。企业设有一个基本生产车间,生产甲、乙两种产品,还设有一个辅助生产车间-运输车间。基本生产车间生产所需材料系生产开始时一次性投入。该厂2004年5月份有关产品成本核算资料如下: 月初在产品成本资料 表6-1 月初在产品成本 2、产量资料 表6-2 产量资料(单位:件) 3,该月发生生产费用如下: (1)生产甲产品耗用A材料44000元,生产乙产品耗用B材料16000元,甲乙产品共同耗用C材料4480千克,实际单位成本15元,共计67200元。甲产品C材料定额耗用量为5千克,乙产品C材料定额耗用量为3千克。产品耗用材料均系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运输车间耗用材料800元,基本生产车间一般消耗性材料3650元,厂部管理部门耗用材料1200元。 (2)基本生产车间工人工资30000元,基本生产车间管理人员工资8900元,运输车间人员工资2600元,厂部管理人员工资15000元。按工资总额的14%计提职工福利费。 (3)运输车间固定资产折旧费为3500元,水电费为200元,办公费为80元;基本生产车间厂房、机器设备折旧费为15200元,固定资产修理费为1620元,水电费为3900元,办公费为462元;厂部管理部门固定资产折旧费为8500元,水电费为1200元,办公费为3800元。 (4)甲产品实际耗用工时为3800小时,乙产品实际耗用工时为2200小时。 (5)本月运输车间共完成21000公里运输工作量,其中:基本生产车间耗用6000公里,企业管理部门耗用15000公里。 要求:甲乙产品共同耗用材料按定额消耗量比例分配;生产工人工资按甲乙产品实际耗用工时比例分配;辅助生产费用按运输公里比例直接分配;制造费用按甲乙产品实际耗用工时比例分配;按约当产量法分配计算甲、乙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成本。(材料系生产开始时一次投入,材料费用按完工产品和月末在产品数量分配,其他费用按约当产量法分配) 采用品种法计算甲、乙产品成本。 1,分配材料费用 表6-3 材料费用分配表单位:元

企业生产能力

论述扩大生产能力时的注意事项及其对应的策略 企业生产能力是指企业所输入的资源(Resources)在一定时间内,并在先进合理的技术组织条件(Advanced and Proper Technique and Organization Conditions)下,所能生产的一定种类产品的最大数量。一个企业发展到一定程度往往需要通过扩大自身的规模来提高企业的生产能力,从而带来经济利益上的提高。然而规模经济往往在某种范围内有效,超过特定范围后,管理趋于复杂,分工不易协调,效率降低,成本上升。企业在运用规模经济于自身的生产之中时,应该同时注意由规模经济带来的反规模经济效应。由反规模经济带来的影响具体如下:第一,规模扩大同时也意味生产更集中于一处,原料、成品以及运输费用的增加 第二,规模扩大往往使得企业自身机构扩大,在管理,分工等问题上往往需要更多协调。 第三,经营风险随之扩大,企业需要承担的债务危机,亏损危机也随之加大。 第四,为使生产连续进行,必须刺激需求,往往需对产品折价。 针对企业在扩大生产能力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我们常常综合运用规模经验效应和经验曲线效应的结合来防范问题的发生。 产品经验效应利用了随着一个企业生产某种产品或从事某种业务的累计数量的增加,经验不断地积累,其生产成本不断地下降,呈现出某种下降的规律,达到让累计产量每增大一倍,生产这种产品的直接成本将下降到一个固定的百分率的效果。这些效应的本质其实是通过减低产品的单位成本,形成市场上同类产品的价格竞争力,增大客户对商品的市场需求,刺激企业产品的进一步再生产,从而冲减反规模经济带来的成本增加导致利润减低的后果。企业应该关注重视自身产品在市场中的市场需求,确保自己的产品能满足客户需要,在产品的设计,性能,售后服务上下功夫,紧随时代潮流,保证自身产品在市场上的足够的需求量。 论述少品种大批量制造优于多品种小批量制造。

工业企业产品生产成本的计算

工业企业产品生产成本的计算 一、产品生产成本计算的基本要求 企业的生产经营过程,同时也是费用发生、成本形成的过程。成本计算,就是对实际发生各种费用的信息进行处理。我们计算成本,总是计算某个具体对象的成本。而企业规模有大有小,经营性质和项目各不相同,因而如何组织成本的计算,如何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只能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依实际情况而定。而一个企业发生的费用种类繁多,制造某个对象的过程又是由各个部门、各项生产要素密切配合,经过很多环节才最终形成的。所以,记录归类汇集和分配企业发生的各种生产费用,是--项比较复杂的工作。但是,不管是哪一种类型的企业,也不论计算什么成本,成本计算的基本原理、-般原则和基本程序却是共同的。总的来看,成本计算都要遵守以下要求: 1.合理确定成本计算对象。所谓成本计算对象,就是费用归集的对象.或者说是成本归属的对象。进行成本计算,必须首先确定成本计算对象。如果成本计算对象确定得不准确或不恰当,就会大大增加成本计算的难度,计算出来的成本不能满足企业管理的需要,甚至不能完成成本计算的任务。 如何确定成本计算的对象呢?一般来说,成本计算的对象就是各种耗费的受益物,也就是耗费各种投入品后形成的产出物,是'制造'活动取得的直接成果,即'产品'。如工厂生产的工业品、农场生产的粮食、学校培养的学生、文艺组织摄制的电影、电视剧、演出的剧目等,都是一种'产品',都是成本的计算对象。 2.恰当确定成本计算期。所谓成本计算期,就是多长时间计算一次成本。从理论上说,产品成本计算期应该与产品的生产周期相--致。但这种情况只适合于企业的生产过程为一批(件)接一批(件),即第一批(件)完工了再生产第二批(件)的情况。而事实上现代企业的生产大都采用流水线的形式,不是一批接一批地生产,而是不断投产,不断完工,绵延不断,无法分清前后批次。在这种情况下,按批计算成本显然是很困难的,只有人为地划分成本计算期(一般是以一个月作为一个成本计算期),成本计算才有可行性。 3.正确选择成本计算的方法。由于企业的情况千差万别,成本的具体计算方式也不可能有一个统一的模式。经过人们的长期实践,形成了几种常用的成本计算方法,即品种法、分批法和分步法等。 恰当地确定成本计算的对象,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因为企业的规模、生产组织形式和技术特点不同,成本计算的对象也会不一样。例如,有的企业只生产最终的产成品,而有的企业除生产最终的产成品外,还生产各种各样的半成品。有的企业是采用大批量生产,而有的企业是采用小批量生产,甚至是单件生产等。 如果企业的产品不是成批生产,且只有一个步骤,一般可以直接以产品品种为成本计算对象,这种方法称为品种法。如果产品生产是以按批生产为主,则以批次作为成本的计算对象,这种方法称为分批法。 如果产品生产要分成若干个步骤,中间有半成品,并且产品是连续不断的大量生产或大批量的生产,则以每个步骤的半成品和最终产品为成本的计算对象,这种方法称为分步法,:4.合理设置成本项目。为了比较全面、系统地反映产品的成本耗费情况,使成本计算能提供比较丰富的信息,在计算产品成本时,不仅要计算产品的总成本和单位成本,而且要对总成本按用途分类,以反映产品成本的组成和结构。这样,便于我们对成本进行控制,也便于我们分析产品生产中的经济效益问题和对生产部门进行考核评价- 在计算产品成本时,一般把成本分成三个项目,即:①直接材料;②直接人工;③制造费用。有的企业规模比较大,生产过程比较复杂,成本项目分得比较细。如果单位的规模很小,生产过程也很简单,可以只:划分为两个项目,即:①材料费用;②其他费用。 5.合理选定费用分配标准:生产过程往往是比较复杂的,一项费用发生后,其用途往往不止一个,生产的产品不止一种,成本计算的对象也不止一个。这样,一-项费用发生后,往往不能直接地、全部地记入反映某一个对象的明细账户,而需要把这项费用在几个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生产能力核定标准说明

浅谈《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修改部分 1.增加的内容 一是对灾害严重的矿井产能予以限制。水文地质条件极复杂、矿井开采深度超过1000m或水平距离单翼超过5000m的煤矿,在核定矿井生产能力时取安全生产系数0.95;冲击地压矿井安全保障修正系数Kc按照冲击强度、频次和产量取0.70-0.95。 二是根据《防治煤与瓦斯突出规定》、《煤矿瓦斯抽采达标暂行规定》等,增加了瓦斯抽采达标生产能力核定章节(第九章)。煤矿瓦斯抽采达标生产能力核定按矿井瓦斯抽采系统能力、矿井实际瓦斯抽采量、矿井满足防突要求的预抽瓦斯量、矿井瓦斯抽采率分别核定,煤矿瓦斯抽采达标生产能力取上述核定结果最小值。另 三是增加了对冲击地压煤矿的核定要求。冲击地压矿井必须建立防冲责任体系,有防冲专职队伍,建立健全矿井和采掘工作面预测预报系统,具有完备的防治机具,安装具有吸能防冲功能的超前液压支架,配备职工个体防护用具,开展防冲研究,制定防冲规划并组织实施。 2.调整的内容: 一是修改完善了通风系统生产能力核定的内容(第八章),使其与《煤矿通风能力核定标准》(AQ1056-2008)等规定一致。 如:增加了扣除通风系统生产能力的几种情形。 (1)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风、扩散通风等区域的采掘面应扣除产

量; (2)通风系统不合理、瓦斯超限区域的产量,应从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中扣除; (3)高瓦斯矿井、突出矿井没有专用回风巷的采区,没有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没有独立完整通风系统的采区的产量,应从矿井通风系统生产能力中扣除 (4)矿井供风量不足时,应减少采煤或掘进工作面个数,计算矿井通风能力时,扣除该采掘工作面的产量。 二是拉大了划分档次(第五条)。提出两种档次划分方案。30万t/a以下矿井按标准设计档次划分;30万t/a至120万t/a矿井以5万t为档次;120万t/a至600万t/a矿井以10万t为档次;600万t/a至1000万t/a矿井以50万t为一档次;1000万t/a以上矿井以100万t为一档次;露天煤矿以100万t为一档次。 三是除对“三个煤量”提出要求外,对抽采达标煤量也提出要求。按规定需要抽采的,抽采必须达标并实现抽、掘、采平衡。 四是对采掘机电运输等系统部分做了适当修改完善。井下运输间隔时间增大了一倍。 五是排水能力核定中,年度吨煤涌水量取值,由“上一年度平均日产吨煤所需排出的(最大)涌水量,m3/t。”改为“近五年最大的年度平均日产吨煤所需排出的(最大)涌水量,m3/t。”以客观反映真实情况。 3.删除的内容:

现行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与主要指标解释

现行工业统计报表制度与主要指标解 释

第一讲:现行工业统计报表制度 一、工业统计定期报表的口径、范围、内容 工业定期统计包括十张表。各表的统计口径、范围、调查内容、报 送日期如下: (一)工业产销总值及主要产品产量(表号:B201表) 本表为月报,调查范围为辖区内年产品销售收入5 00万元及以上的 工业企业,其中产品产量根据(主要工业产品产量目录)中列出的产品填 报,重点产品可适当扩大统计范围。调查内容为当年价格工业总产值、 新产品产值、工业销售产值、出口交货值、企业用电量和数百种主要工 业产品产量,并在月度产品产量的基础上编制工业生产指数。上报时间 为月后1 日16时前。 (二)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表号:B202表) 本表为月报,调查范围与”B201表”相同。调查指标也括:应收帐款 净额、产成品、流动资产平均余额、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资产合 计、负债合计、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 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利息支出、利润总额、应交增值税、工业 中间投入、全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上报时间为月后10 日前。 (三)主要工业产品销售量与库存量(表号:B203表) 本表为季报,调查范围与”B201表”相同。调查内容也括:138种主 要产品的年初库存量、累计销智量、企业累计自用及其它、期末库存

量。上报时间为季后4 日前。 (四)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与库存(表号:P201表) 本表为季报,调查范围与”B201表”相同。调查内容包括主要能源品种的年初库存量、购进量、累计消费量、期末库存量。上报时间为季后4 日前。 (五)工业企业能源购进、消费及库存及附表(表号:P201表、P201-1表) 本表的调查范围与”B201表”相同。调查内容包括主要能源品种的年初库存量、购进量、消费量、年末库存量及能源转换情况。上报时间为季后4 日前。 (六)工业企业水消耗(表号:P206表) 本表为半年报,调查范围与”B201表”相同。调查内容包括各种水的消耗量及金额。上报时间为7月4 日前、下年1月4日前。 (七)主要耗能工业企业单位产品能源消耗情况(表号:P207表) 本表为季报,调查范围与”B201表”相同。调查内容:工业企业单位产品的能源消耗情况。上报时间为季后4 日前。 (八)工业品出厂价格月报表(表号:V201表) 本表为月报,调查范围与”B201表”相同。调查内容包括主要产品的出厂价格。上报时间为当月18 日前。 (九)原材料、燃料、动力购进价格月报表(表号:V202表) 本表为月报,调查范围与”B201表”相同。调查内容包括原材料主要品种、动力、燃料的购进价格。上报时间为当月18 日前。 (十)劳动情况(表号:I202表)

《矿井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煤矿生产能力核定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科学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政策,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取得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 证 和营业执照; (二)有健全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机构及必备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完善的生产、技术、安全管理制度; (四)各生产系统及安全监控系统运转正常。 第三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以万t/a 为计量单位,年工作日采取330d。 第四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应当逐项核定各生产系统(环节) 的能力,取其中最低能力为煤矿综合生产能力。同时核查采区回采率、煤炭资源可采储量和服务年限。 井工矿主要核定主井提升系统、副井提升系统、排水系统、供电系统、井下运输系统、采掘工作面、通风系统和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矿井压风、灭尘、通讯系统和地面运输能力、高瓦斯矿井瓦斯抽排能力等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要 露天矿主要核定穿爆、采装、运输、排土等环节的能力。除尘、 防排水、供电、地面生产系统的能力作为参考依据,应当满足核定生产能力的需

要。 第五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档次划分标准为: (一)30万t/a以下煤矿以1万t为档次(即1、2万t/a ??…); (二)30 万t/a 至90 万t/a 煤矿以 3 万t 为档次(即33、36 万t/a .. ); (三)90万t/a至600万t/a煤矿以5万t为档次(即95、100 万t/a... ); (四)600万t/a以上的煤矿以10万t为档次(即610、620万 t/a .. )。 生产能力核定结果不在标准档次的,按就近下靠的原则确定。 第六条煤矿通风系统能力必须按实际供风量核定,井下各用 风 地点所需风量要符合规程规范要求。经省级煤炭行业管理部门批准的矿井年度通风能力,可作为核定生产能力的依据。 第七条核定煤矿生产能力所用参数,必须采集已公布或上报的生产技术指标、现场实测和合法检测机构的测试数据,经统计、分析、整理、修正,并进行 现场验证而确定。 第二章资源储量及服务年限核查 第八条煤矿资源储量核查内容及标准: (一)有依法认定的资源储量文件; (二)有上年度核实或检测的资源储量数据;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 2018- XX-XX公布2018-XX-XX实施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申请与受理 第三章审查与决定 第四章证书与标志 第五章后置现场审查 第六章企业及其子公司、分公司、生产厂(场)点等单位取证第七章附则 附件1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单 附件2 保证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 附件3 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延续免于实地核查承诺书 附件4 撤回行政许可申请书 附件5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受理决定书 附件6 企业实地核查计划 附件7撤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决定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56号)、《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原质检总局令第149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压减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和简化审批程序的决定》(国发〔2018〕33号)、《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制定本通则。 第二条本通则适用于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后置现场审查等事项,应与相应的产品实施细则一并使用。 第三条市场监管总局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

工作。 市场监管总局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司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企业申请受理和部分列入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审批和后置现场审查工作。 市、县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许可证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承担生产许可证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部)受市场监管总局委托承担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有关技术性工作。

工业统计

工业统计 一、工业的定义和工业生产活动包括的内容: 1、工业是采取自然物质资源,制造生产资料、生活资料或对农产品、半成品等进行加工的生产事业。也就是从事物质产品生产活动的部门。 2、工业生产活动包括的内容 对自然资源的开采,如采矿、森林采伐、晒盐等。 对农副产品的加工再加工 对采掘品的加工、再加工。 对工业品的修理翻新。 二、工业统计的定义: 工业统计就是对工业行业的有关数据进行搜集、整理、计算和分析。 三、工业统计范围 现行工业统计范围为年销售收入在2000万元以上的工业企业。 四、工业统计中的标识性指标及标准 1、工业行业小类: 是国民经济行业的细分类。 归类依据:由本企业所生产的主产品来确定。 小类码为4位。第一位是0的不能略去。

2、国有控股情况: 国有经济控股企业是指在企业的全部资本中,国家资本股本占较高比例,并且由国家实际控制的企业。包括绝对控股企业和相对控股企业。 A、国有绝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所占比例大于50%(含50%)的企业,包括纯国有企业。 B、国有相对控股企业:是指国家资本比例不足50%,但相对大于企业中的其他经济成份所占比例的企业(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份,但根据协议规定由国家拥有实际控股权的企业(协议控股)。相对控股和协议控股都归入国有相对控股。 3、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 根据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的通知》,结合统计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大中小型工业企业划分标准。本标准是以法人企业或单位作为对企业规模的划分对象,以从业人员数、销售额和资产总额三项指标为划分依据。 指标名称计算单位大型中型小型 从业人员数人2000及以上300-2000以下 300以下销售额万元 30000及以上3000-30000以下3000以下资产总额万元 40000及以上4000-40000以下4000以下 五、工业生产方面内容 1、工业总产值 2、工业销售产值

生产能力核定说明汇总

资料范本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生产能力核定说明汇总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义务,仅供参考,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不需要的部分可直接删除,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目录 第一章概述 (1) 第一节核定工作的简要过程 (1) 第二节核定依据的主要法律、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 (3) 第三节核定主要系统环节及结果 (3) 第四节最终确定的煤矿核定生产能力 (4) 第二章煤矿基本概况 (4) 第一节自然属性 (4) 第二节矿井建设情况 (31) 第三节煤矿生产现状 (33) 第三章煤矿生产能力核查计算 (36) 第一节资源储量核查 (36) 第二节主井提升系统能力核定 (41) 第三节副井提升系统能力核定 (44) 第四节井下排水系统能力核定 (47) 第五节供电系统能力核定 (51) 第六节井下运输系统能力核定 (54) 第七节采掘工作面能力核定 (57) 第八节通风系统能力核定 (64) 第九节地面生产系统能力核定 (97) 第十节压风、灭尘、瓦斯抽排、通讯等系统核查情况 (101) 第十一节安全程度、监测监控等核查情况 (103) 第四章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 (105) 第一节各环节能力核定结果分析 (105) 第二节煤炭资源保障程度分析 (105) 第三节煤矿生产能力核定结果 (106) 第五章问题及建议 (106) 第一节各生产系统(环节)存在的主要问题 (106) 第二节建议采取的整改措施 (106)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

“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企业产品生产许可’拼音QiyechanpinShengchanxuke的缩写‘QS’和‘生产许可’中文字样组成。标志主色调为蓝色,字母‘Q’与‘生产许可’四个中文字样为蓝色,字母‘S’为白色。标志的式样、尺寸及颜色要求见附件6。。 第一:QS不是认证标志,是生产许可证标志。 第二:实行生产许可证的不是只有食品,而且包括其他。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国家对生产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的工业产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质检总局)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征求消费者协会和相关产品行业协会以及社会公众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 第三: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由产品生产企业自行加印(贴)。企业使用企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标志时,可根据需要按式样比例放大或者缩小,但不得变形、变色。 第四:将附件中的“质量安全”修改为“生产许可”,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首先必须按规定程序获取《食品生产许可证》,其次产品出厂必须经检验合格并加印(贴)食品市场准入标志。没有食品市场准入标志的,不得出厂销售。 生产许可标志绘制说明 1. 以网格为绘制基础,建立网格横向20格,纵向30格(见绘制图)。 2. 以横竖10的交点为圆心,半径为10做第一个圆(半径=R=10),然后仍以此点为圆心,0.8R为半径做第二个圆。 3. 分别以纵坐标10与横坐标8的交点为圆心,以纵坐标10与横坐标12的交点为圆心,0.5R 为半径做第三个圆和第四个圆,再分别以纵坐标10与横坐标5的交点为圆心,以纵坐标10与横坐标15的交点为圆心,0.2R为半径做第五个圆和第六个圆。 4. 从纵坐标10与横坐标3的交点向第三个圆和第四个圆左侧的交叉点作直线,在直线上第三个圆和第四个圆左侧的交叉点作起点,测量出0.4R的距离为圆心,以0.4R为半径做第七个圆;然后从纵坐标10与横坐标17的交点向第三个圆和第四个圆右侧的交叉点作直线,在直线上第三个圆和第四个圆右侧的交叉点作起点,测量出0.4R的距离为圆心,以0.4R为半径做第八个圆。 5. 分别以纵坐标13与横坐标13的交点为圆心,以纵坐标8与横坐标29的交点为圆心,以R为半径画圆弧;分别以纵坐标1 6.5与横坐标16.5的交点为圆心,以纵坐标4.5与横坐标25.5的交点为圆心,以0.5R为半径画圆弧。 6. 根据上述所作的圆形和弧形进行直线和弧线联结,可绘制出QS标志图形。

工业产品生产能力计算方法

三、注意事项 1.年初、年末生产能力是时点指标,即在年初或年末这一时刻达到的生产能力,产品产量是时期指标,是指全年生产量。 2.以生产能力表的产品为基准填报。设备具有通用性的,按照实际生产的品种填写。以生产水泥设备为例,如果企业的设备仅能生产水泥,也能生产水泥熟料,而报告期企业只生产熟料,没有生产水泥,则企业只填水泥熟料的生产能力,不能填报水泥的生产能力。 3.停产企业要继续填报生产能力,破产企业不需填报生产能力。除了破产企业外,其余企业年初年末生产能力均不能为0。 4.表中如“棉纺锭/纺纱量”、“气流纺锭/纺纱量”、“棉布织机/布”、“原油加工能力/原油加工量”、“发电设备容量总计/发电量”等前面填报的是设备生产能力,后面填的是产量,设备能力数据与产量数据区别很大,不要将产量当成设备能力数据填报。 四、指标解释 (一)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的概念 工业产品生产能力是指企业生产某种产品的全部设备的综合平衡能力,即企业生产某种产品的全部设备(包括主要生产设备、辅助生产设备、超重运输设备、动力设备及有关的厂房和生产用建筑物等)

在原材料、燃料动力供应充分、劳动力配备合理以及设备正常运转的条件下,可能达到的年产量。 (二)工业产品生产设计能力、核定能力与查定能力的区别 工业产品生产能力有设计能力、核定能力和查定能力。设计能力是指企业进行新建、扩建或技术改造时,设计与任务书和技术设计文件中规定的产品生产能力,它是在规定的产品方向与品种构成,在正常情况下可能达到的年产量。核定能力是指由于进行设备改造、技术革新等措施,企业产品生产能力已超过原设计能力,或者由于设备条件、地质情况发生变化,基本建设设计或施工有缺陷,达不到原来的设计能力,在主管机关组织领导下,对企业产品生产能力重新进行核定,并经企业主管机关批准后的产品生产能力。查定能力是指企业既没有设计能力,也没有核定能力,或者由于生产技术条件变化较大,使目前生产水平与原设计能力或核定能力相差较大,由企业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能力的计算原则和方法,自行查定后报主管机关备案的产品生产能力。 企业在填报工业产品生产能力时,可以区分以下三种情况来确定:第一种情况是原有设计能力未经重大技术改造的,用设计能力填报;经过技术改造后,有技术改造后设计能力的,填报技术改造后的设计能力。第二种情况,原有设计能力已不能反映实际情况,有核定能力的,按核定能力填报。第三种情况,既没有设计能力,也没有核定能力,或原设计能力(或原核定能力)已与实际生产水平相差很大,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产品类别: 产品名称: 企业名称: 联系人: 联系XX 申请类别:发证口 延续□ 许可范围变更□ 名称变更口 补领□ 其她□ 集团公司口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印制 企业承诺 依据《中华人民共与国行政许可法》与《中华人民共与国工 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企业承诺 如下: 仁所提交得申请材料真实有效,无隐瞒情况。 2.已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与申请得产品 实施细 则规定完成各项准备,随时接受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 与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 3?严格按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工业产品生 产许可证实施细则通则与产品实施细则等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 动,持续保持应当具备得生产许可条件。 4.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本企业不再从事获证产品得生产 (公章)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活动后,及时向企业所在地省级或省级委托得下一级许可证主管部门报告,并办理注销手续。 5?企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得要求。 企业法人代表(负责人)签名 (单位公章)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 填写说明 1适用范围 1、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适用于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证书(以下简称证书)得发证、延续、许可范围变更、名称变更、补领、其她、集团公司等类别生产许可证得申请。 2申请类别 2、1发证包括:企业背次申请提出生产许可、不符合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续要求且需要重新申请发证或证书有效期满后重新提出申请生产许可得情形。 2、2延续指企业在证书有效期界满前6个月提出生产许可证延续得申请。 2、3许可范围变更包括: 2、3、1迁址指证书有效期内企业生产场所搬迁后提出生产许可证重新审查得申请。 2、3、2增项指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增加许可产品范囲及增加生产线.生产厂点得生产许可证申请。 2、3. 3减项指证书有效期内企业减少许可产品范围及生产厂点得生产许可证申请。 2、3. 4生产条件重大变化指证书有效期内企业重要生产工艺与技术、关键生产设备与检验设备发生变化后提出生产许可证申请。 2、4名称变更指证书有效期內因企业名称、住所名称、生产地址名称变化而提出生产许可证变更申请。 2、5补领指证书有效期内因生产许可证证书遗失或者损毀提出申请补领生产许可证得申请。 2、6其她就是指上述情况之外得生产许可证申请。 2、7集团公司就是指集团公司与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厂点(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共同申请办理发证、延续、许可范a变更、名称变更、补领等情形。 2、8申请书必须打印或用钢笔.签字笔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内容要正确、完整、真实。需要修改得,在修改处对原内容划双线删除、增加修改内容后,加盖本单位公章。 3封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