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中国各省平均工资排行--2014.12.19

2013年中国各省平均工资排行--2014.12.19
2013年中国各省平均工资排行--2014.12.19

2013年中国各省平均工资排行

统计发现,目前全国已有北京等23个省区公布了2013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显示,在这23省区中,北京月平均工资最高,为4672元/月,上海4331元/月排名第二,浙江3888元/月排名第三,而甘肃仅2742元/月排名垫底。

1.第1位:北京

月平均工资:4672 元

年平均工资:56061 元

工资增幅:11.2%

2.第2位:上海

月平均工资:4331 元

年平均工资:51968 元

工资增幅:11.1%

3.第3位:浙江

月平均工资:3888 元

年平均工资:46660 元

工资增幅:12.4%

4.第4位:江苏

月平均工资:3832 元

年平均工资:45987 元

工资增幅:13.5%

5.第5位:广东

月平均工资:3763 元

年平均工资:45152 元

工资增幅:6.3%

6.第6位:宁夏

月平均工资:3715 元

年平均工资:44574 元

工资增幅:13.9%

7.第7位:青海

月平均工资:3541 元

年平均工资:42493 元

工资增幅:14.6%

8.第8位:天津

月平均工资:3520 元

年平均工资:42240 元

工资增幅:12.5%

9.第9位:安徽

月平均工资:3387 元

年平均工资:40640 元

工资增幅:11.9%

10.第10位:重庆

月平均工资:3337 元

年平均工资:40042 元

工资增幅:7.6%

11.第11位:山西

月平均工资:3325 元

年平均工资:39903 元

工资增幅:12.97%

12.第12位:陕西

月平均工资:3254 元

年平均工资:39043 元

工资增幅:7.7%

13.第13位:福建

月平均工资:3249 元

年平均工资:38989 元

工资增幅:19.4%

14.第14位:四川

月平均工资:3160 元

年平均工资:37924 元

工资增幅:14.5%

15.第15位:山东

月平均工资:3061 元

年平均工资:36737 元工资增幅:8.9%

16.第16位:海南

月平均工资:3060 元年平均工资:36716 元工资增幅:18.3% 17.第17位:河北

月平均工资:3014 元年平均工资:36166 元工资增幅:6.3%

18.第18位:湖南

月平均工资:2960 元年平均工资:35520 元工资增幅:16.5% 19.第19位:云南

月平均工资:2949 元年平均工资:35387 元工资增幅:17%

20.第20位:吉林

月平均工资:2850 元年平均工资:34197 元工资增幅:16.3% 21第21位:广西

月平均工资:2848 元年平均工资:34178 元工资增幅:1.54% 22.第22位:江西

月平均工资:2838 元年平均工资:34055 元工资增幅:17.1% 23.第23位:甘肃

月平均工资:2742 元年平均工资:32906 元工资增幅:10.6%

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2029元

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62029元

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62029元 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6-05-13 16:00 2015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62029元,与2014年的56360元相比,增加了5669元,同比名义增长10.1%,增速比2014年加快0.6个百分点。其中,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63241元,同比名义增长10.3%,增速加快0.8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5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8.5%。 分四大区域看,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排列是东部、西部、东北和中部,分别为70611元、57319元、51064元和50842元,同比名义增长率从高到低依次为西部11.9%、东部9.9%、东北9.8%和中部8.6%。 表1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地区2014年2015年名义增长率 合计563606202910.1东部64279706119.9中部46828508428.6

分行业门类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行业分别是金融业114777元,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12042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89410元,这三个行业年平均工资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85倍、1.81倍和1.44倍。年平均工资最低的三个行业分别是农、林、牧、渔业31947元,住宿和餐饮业40806元,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3528元,这三个行业年平均工资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2%、66%和70%。最高与最低行业平均工资之比为3.59,与20 14年的3.82相比,差距有所缩小。 表22015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分行业年平均工资 从登记注册类型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三个类型分别是外商投资企业7630 2元,股份有限公司72644元,国有单位65296元,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23

全省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览表

全省历年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一览表 年度平均工资 1996 367 1997 427 1998 467 1999 467 2000 482 2001 582 2002 659 2003 775 2004 881 2005 1077 2006 1278 2007 1496 2008 1848 寿县统计局 (2010年3月28日) 2009年,全县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应对各种严重困难和严峻挑战,努力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带来的不利影响,加快双向融入,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全力以赴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实现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新农村建设加快推进。 一、综合 国民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初步核算,全年地区生产总值(GDP)93.4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增长12.2%。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6.1亿元,增长6.3%;第二产

业增加值30.4亿元,增长19.5%;第三产业增加值26.9亿元,增长10.7%。人均生产总值6850元(折合1003美元),比上年增加690元。三次产业结构由2008年的41:29.5:29.5调整为2009年的38.6:32.6:28.8。 从业人员收入平稳增加。年末全县从业人员76.2万人。其中,第一产业51.5万人;第二产业11.8万人;第三产业12.9万人。2009年末在岗职工2.7万人;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20242元,同比增长8.1%。 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是:经济总量不大,人均水平较低;农业和农村经济基础仍然比较薄弱;工业项目投资规模不大,高新企业和高附加值企业较少,主导产业竞争力有待加强;财政收入总量低,收支矛盾仍然突出。

2013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分行业年平均工资

2013年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分行业年平均工资 行业在岗职工 平均工资 不含私营单位私营单位月平均数日平均数 全省总平均4451 3元 5657135302 2943. 33 96.71 1、农、林、牧、渔业4700027932 2327. 67 76.53 2、采矿业46043336132801. 08 92.09 3、制造业45895331862765. 5 90.92 4、电、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9379328185 2348. 75 77.22 5、建筑业43251391133259. 42 107.1 6 6、批发和零售业5490833766 2813. 83 92.51 7、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4156387603230 106.1 9 8、住宿和餐饮 业 3582930096250882.45 9、信息传输、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694646003 3833. 58 126.0 4 10、金融业124711609615080. 08 167.0 2 11、房地产业56607366643055. 33 100.4 5 1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5259637798 3149. 83 103.5 6 1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8235241481 3456. 75 113.6 5 14、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619533611 2800. 92 92.08 15、居民服务、 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472727718 2309. 83 75.94 16、教育74700341482845. 67 93.56

17、卫生和社会工作8622044432 3702. 67 121.7 3 18、文化、体育和娱乐业7309032170 2680. 83 88.14 19、公共管理、 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80118 6676. 50 219.5

单位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单位职工年度平均工资是如何计算的 工资与劳动生产率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也是长期以来备受关注的两个话题。下面就为大家解开年平均工资计算方法,希望能帮到你。 一、职工年平均工资是指职工在1年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其表明1年内职工工资收入的高低程度,是反映职工工资水平的主要指标。 【公式】:职工平均工资二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 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 【解释】: 1、报告期即一定时间,一般是指1年。 2、国际管理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且包括个人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 3、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均包括在内。 月平均工资计算 【公式】:职工月平均工资二职工年平均工资/12个月。 【解释】:

1、职工年平均工资包含12个月职工月平均工资。 2、计算出职工年平均工资即可得出月平均工资。 年平均工资的数据统计2009年4月11日中国国家统计局统计司公布数据,2008年中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 日平均工资为111.99元。与2007年相比,中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加了4297元,增长 17.2%,但增幅回落1.5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1.0%。此消息一出,立即引来了社会的广泛质疑,公众的眼光,无一例外地都投向了“平均”二字上。 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2011年,我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年工资42452元,增长14.3%,上海、北京分列前两位。 2012年8月23根据各地统计局公布的数据,统计发现,全国22个省会城市和四大直辖市已经公布了2011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 平均工资。其中,广州以57473元居首,北京56061元排名第二,南京则以54713元排名第三。 除了乌鲁木齐、南宁、兰州、拉萨、海口这5大省会城市外,其余22个省会城市及四大直辖市已先后公布了2011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6城公布年平均工资你被平均了吗? 126城公布年平均工资你被平均了吗? 1数据显示,2011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2452元。中新网财经频道统计发现,同全国年平均工资水平42452 元相比,广州、北京、南京、杭州、上海、银川、沈阳、武汉、合肥、长沙、太原这11个城市超过了全国平均水平。 年平均工资的主要问题机关工作人员在过去的一年时间里得到的实惠是最高

历年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历年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92年~2008年) 历年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992年~2008年)_樂樂_新浪博客 2008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9229元,与2007年相比,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增加了4297元,增长17.2%,增幅回落1.5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1.0%。 2007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24932元,是1978年的40.5倍,年均增长13.6%。 2006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1001元,比上年增长14.4%,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2.7%; 2005年,全国城镇单位全国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8364元,比上年增长14.6%,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2.8%; 2004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6024元,比上年增长14.1%,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0.5%; 2003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4040元,比上年增长1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2%; 2002年,全国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2422元,比上年增长14.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5%; 2001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10870元,比上年增长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5.2%; 2000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9371元,比上年增长12.3%,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4%; 1999年,全国城镇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8346元,比上年增长11.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3.1%; 1998年,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7479元,比上年增长6.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7.2%; 1997年,全国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6470元,比上年增长4.2%,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1.1%; 1996年,全国年城镇职工平均工资为6210元,比上年增长12.9%,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3.8%;

2015新版《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细则》

2015新版《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细则》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资格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下文是2015年上海市积分落户政策的具体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保障境内来沪人员的合法权益,规范人口服务和管理,提高政府服务水平,促进本市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对象)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以下简称《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居住证》积分制度) 《居住证》积分制度是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 第四条(职责分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居住证》积分管理工作。

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办法在其行政区域内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公安、教育、卫生计生、工商、税务、住房保障房屋管理、民政、经济信息化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做好与本办法相关的服务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积分指标及分值 第五条(积分指标体系) 《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 第六条(基础指标及分值)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 年龄指标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上海市制造业就业人员数量及薪酬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8版

上海市制造业就业人员数量及薪酬情况数据分析报告2018 版

报告导读 本报告全面、客观、深度分析当下上海市制造业就业人员数量及薪酬情况现状及趋势脉络,通过专业、科学的研究方法及手段,剖析上海市制造业就业人员数量及薪酬情况重要指标即制造业就业人员年末总人数,制造业女性就业人员年末总人数,制造业就业人员工资总额,制造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等,把握上海市制造业就业人员数量及薪酬情况发展规律,前瞻未来发展态势。上海市制造业就业人员数量及薪酬情况分析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上海市制造业就业人员数量及薪酬情况分析报告的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等权威部门,无数据不客观,借助严谨的数据分析给与大众更深入的洞察及更精准的分析,体现完整、真实的客观事实,为公众了解上海市制造业就业人员数量及薪酬情况提供有价值的指引,为机构和个体提供有意义的参考。

目录 第一节上海市制造业就业人员数量及薪酬情况现状概况(均指城镇单位) (1) 第二节上海市制造业就业人员年末总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城镇单位) (3) 一、上海市制造业就业人员年末总人数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制造业就业人员年末总人数现状统计 (3) 三、上海市制造业就业人员年末总人数占全国制造业就业人员年末总人数比重统计 (3) 四、上海市制造业就业人员年末总人数(2015-2017)统计分析 (4) 五、上海市制造业就业人员年末总人数(2016-2017)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制造业就业人员年末总人数(2015-2017)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制造业就业人员年末总人数(2016-2017)变动分析 (5) 八、上海市制造业就业人员年末总人数同全国制造业就业人员年末总人数(2016-2017)变 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上海市制造业女性就业人员年末总人数指标分析(均指城镇单位) (7) 一、上海市制造业女性就业人员年末总人数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制造业女性就业人员年末总人数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上海市制造业女性就业人员年末总人数占全国制造业女性就业人员年末总人数比重统 计分析 (7) 四、上海市制造业女性就业人员年末总人数(2015-2017)统计分析 (8)

全社会分行业在岗职工人均年平均工资收入

2017年山东省道路交通事故 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含各行业) 山东省统计局2016年度有关统计数字标准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34012元(93.18元) 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性支出(年) 21495元() 2、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 13954元(38.23元) 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年)9519 元 3、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年) 63562 元(31781元) 4、全社会分行业在岗职工人均年平均工资收入78602元(39301元) 农、林、牧、渔业 59864元(164.01元) 采矿业 75499 元(206.85元) 制造业 63421 元(173.76元)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77950 元(213.56元) 建筑业 59807 元(16385元) 批发和零售业 58653 元(160.69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75271 元(206.22元) 住宿和餐饮业 47983 元(131.46元)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92103 元(252.34元) 金融业 107509元(294.55元) 房地产业 57820 元(158.41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64830 元(177.62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地质勘查业87092元(238.61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58970 元(161.56元)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62496 元(171.22元) 教育 84202 元(230.69元) 卫生和社会工作 83691 元(229.29元) 文艺、体育和娱乐业 85300 元(233.70元) 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5697 元。

上海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数量和平均工资情况数据专题报告2018版

上海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数量和平均工资情况数据专题报告2018 版

序言 上海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数量和平均工资情况数据 专题报告对上海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数量和平均工 资情况做出全面梳理,从在岗职工年末总人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重要指标切入,并对现状及发展态势做出总结,以期帮助机构和个人找准潜在机会,为投资决策保驾护航。 上海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数量和平均工资情况数据 专题报告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任何机构及个人引用我方报告,均需注明出处。 本报告借助客观的理论数据为基础,数据来源于权威机构如中国国家统计局等,力求准确、客观、严谨,透过数据分析,从而帮助机构和个人加深对上海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数量和平均工资情况的理解,洞悉上海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数量和平均工资情况 发展趋势,为制胜战役的关键决策提供强有力的支持。

目录 第一节上海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数量和平均工资情况现状概况 (1) 第二节上海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末总人数指标分析 (3) 一、上海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末总人数现状统计 (3) 二、全国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末总人数现状统计 (3) 三、上海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末总人数占全国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末总人数比重统计 (3) 四、上海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末总人数(2015-2017)统计分析4 五、上海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末总人数(2016-2017)变动分析4 六、全国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末总人数(2015-2017)统计分析..5 七、全国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末总人数(2016-2017)变动分析..5 八、上海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末总人数同全国科学研究和技术服 务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年末总人数(2016-2017)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上海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指标分析 (7) 一、上海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状统计 (7) 二、全国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上海市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占全国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 业国有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比重统计分析 (7)

常州市2015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常州市2015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 平均工资 发布日期:2016-06-23 浏览数:202 字号:〖大中小〗 根据年度统计调查结果,2015年,常州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70144元,比2014年增长4.9%;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43032元,比2014年增长5.5%。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

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3)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单位发放工资的人均水平。计算公式为: 平均工资=报告期工资总额/报告期平均人数 2、统计范围 城镇非私营单位:包括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工资统计是统计单位的就业人员,而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不在工资统计范围内。 城镇私营单位: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在工资统计调查中的私营法人单位主要是指: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3、调查方法

2018年上海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

2018年上海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根据国家统计制度规定并经国家统计局核定,2018年上海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40270元,比2017年增加10475元,增长8.1%;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7056元,比2017年增加5018元,增长9.6%。加权计算,2018年上海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05176元。 注: 1.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是指在本市城镇区域范围内独立核算法人单位工作,并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劳动报酬的人员,不包括在城镇区域范围内的个体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等非单位就业人员。 2. 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地区全部非私营独立核算法人单位,具体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商投资经济等单位。 3.城镇私营单位:城镇地区全部私营独立核算单位。具体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等单位。 4.工资总额:在报告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就业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工资总额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职业年金等个人应缴纳部分。

5.平均工资:是指在报告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工资额。计算公式为: 6.根据国务院相关文件精神,从2019年起发布上年“上海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原发布的“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不再发布。新、老平均工资在统计的地域范围、调查对象、人员类型等存在差异,两者指标不可比。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北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关于公布2013年度北京市职工 平均工资的通知 京人社规发[2014]116号 各有关委、办、局,各控股(集团)公司、企业(集团)公司,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社会保险经代办机构:现将201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如下: 201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69521元,月平均工资为5793元,比上年增长10.9%。 凡按2013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计算的事项,均按本通知标准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统计局 2014年6月6日 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及申报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 通知 京社保发〔2014〕23号 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参保单位、存档缴费人员: 为确保2014年度各项社会保险(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收缴工作的正常进行,现就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及申报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年度 自2014年起,本市社会保险缴费年度调整为每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二、申报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一)申报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期限为2014年6月5日至2014年7月20日。 (二)用人单位以职工2013年度月平均工资作为申报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依据,申报录入时,不做上下限的限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申报职工上一年月平均工资,不得瞒报、漏报。 (三)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2014年7月起按照单位上月缴费额的110%确定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 (四)用人单位可以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s://www.360docs.net/doc/9714014217.html,/csibiz)或“北京市社会保险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企业版”)软件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通过企业版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的,需打印《北京市2014年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汇总表》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及签字后用人单位和社保经(代)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五)在市、区(县)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和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等社会保险代理机构以个人身份存档,且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以及在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须按本通知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到社会保险代理机构办理申报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档次的手续。未按期办理申报手续的,其2014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档次依据本人上一年度的缴费基数档次确定。

2015年上海市平均工资

2015年上海市平均工资 2015最新薪酬排行榜:上海平均月薪6774元 十大高薪行业方面,互联网/电子商务行业以8626元的月薪高居榜首,中介服务业紧随其后位居第二,约7604元;排名第三的是专业服务/咨询(财会/法律/人力资源等),平均月薪为7272元。 提到高薪行业,你会最新想到哪个?银行?证券?石油?电信?……等等,这些都out 啦!智联招聘4月下旬针对2015年春季求职期公布的《2015年春季中国雇主需求与白领人才供给报告》显示,十大高薪行业方面,互联网/电子商务行业以8626元的月薪高居榜首,中介服务业紧随其后位居第二,约7604元;排名第三的是专业服务/咨询(财会/法律/人力资源等),平均月薪为7272元。 十大高薪职业方面,高级管理、IT管理/项目协调、证券/期货/投资管理/服务成为2015年度春季的三大高薪职业。 从地域平均薪酬来看,上海(6774元)、北京(6688元)、深圳(6682元)分列前三位,长春、沈阳、哈尔滨这三大东北城市垫底。此外报告还指出,一线城市与二三线城市平均薪酬相差2000元左右。 全国年平均工资49969元,你“出线”了么? 国家统计局日前再度发布重磅数据,晒出2014年平均工资主要数据,称2014年全国平均工资49969元。数据一经发布,随即引发广泛热议,不断有网友晒出工资单,调侃自己“拖后腿”。 今年哪些行业能涨薪?农业有望涨最多! 了解了今年的行业薪酬分配,你一定还很想知道各个行业薪酬的上涨空间吧?2015年薪酬是涨是跌?哪些行业能涨薪? 国内领先的人力资源服务商——科锐国际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此前公布的《2015年企业薪酬调研报告》显示,2015年全国薪酬预期平均涨幅为8.4%,稳中趋缓,这将是企业薪酬涨幅的“新常态”。 调研显示,中国内地平均薪酬涨幅在经历了2010~2014年的连续下滑后,2015年出现微幅反弹,平均预期薪酬涨幅为8.4%,较2014年的8.3%接近持平。调查显示,领跑整体薪酬涨幅的行业有农业(9.8%)、高科技(9.7%)、医疗健康(9.3%)和文化教育行业(9.3%)。热门的电子商务与金融服务业较2014年薪酬增幅提升最快。地产及机械制造的薪酬则持续下滑。

河北省1993-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河北省1993-2013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从2010年开始,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不再单独公布全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和全省离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所需数据按省人力资源保障厅、省统计局公报发布的数据执行。

附:河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 (2010年以后退休的实施“新办法”) 计算条件: 1、视同缴费月数月(参加工作月份~1992年12月) 2、建立个人账户前实际缴费月数 36月(1993年1月个人首缴~1995年12月) 3、建立个人账户后实际缴费月数月(1996年1月人账户~至今) 4、参保人员退休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5、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10、过渡性养老金核加比例(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增发待遇,增发比例最高6.9%) 11、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 12、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60岁为139个月,55岁为170个月,50岁为195个月,45岁为216个月。 13、工龄(月份/12,保留两位小数) 计算公式: 一、基础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指数化 月平均缴费工资)÷2×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1% 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参保人员退休时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本人月平均缴费工资指数。 二、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本人退休年龄相对应的计发月数 三、过渡性养老金=参保人员退休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X1.3% X1+ 参保人 员退休时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X过渡性养老金核加比例 四、一定比例补贴和调节金 调节金基数为130元,计发比例2006年为90%,以后每年递减10%,2015年取消。

申报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通知(企业)

通知 各用人单位: 为了进一步夯实兰溪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维护职工基本权益,根据《社会保险法》、《浙江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条例》、《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省政府令第188号)、《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浙地税函〔2007〕249号)规定,现要求你单位申报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要求如下: 一、缴费基数申报 1.企业职工缴费基数申报,企业职工个人缴费基数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确定(月平均工资=全年工资总收入/月数),如果职工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60元/月)的,按6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15270元/月)的,按300%确定。单位全部在保职工人均工资不得低于兰溪市上一年度企业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830元/月)。 2.个体工商户雇员缴费基数申报,按照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申报,如果职工缴费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兰溪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80%(3380元/月)的,按80%确定;高于上一年度市平工资300%(12690元/月)的,按300%确定。 以上人员申报基数尾数“四舍五入”以十元为单位。 二、申报截止时间为7月24日。用人单位可以从7月1日起携带U盘到社保局办事大厅拷贝《申报表》。申报时将电子文档和纸质汇总表同时报送。 三、已开通社保“网上申报”系统的单位,从7月1日起通过系统申报缴费工资。 四、请各单位按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如实申报职工工资收入,上报前由职工签字确认,确认资料由单位留存备查。用人单位逾期未报的,社保局将按兰政发〔2006〕48号规定以2017年度兰溪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申报人均工资水平未达到2017年度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含私营经济单位)的,由社保局按规定进行调整。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职工个人月平均工资的,社保局将按规定进行稽核。 联系电话: 88884736 兰溪市地方税务局兰溪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2015年成都市职工月平均工资

以下资料由曾莉律师团队整理。 来源:成都市统计信息网 发布日期:2016/5/27 2015年成都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7480元。比上年增加5799元,增长11.2%,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10.0%。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7765元,比上年增加7938元,增长13.3%;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69123元,比上年增加8532元,增长14.1%。 分经济类型看,国有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77284元,增长17.0%;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8013元,增长14.4%;内资外资和港澳台投资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2896元,增长11.4%;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37074元,增长7.9%。 分行业门类看,农、林、牧、渔业36060元,增长11.2%;采矿业52599元,下降15.0%;制造业49878元,增长9.1%;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87259元,增长5.0%;建筑业48681元,增长11.7%;批发和零售业43850元,增长5.3%;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70437元,增长9.0%;住宿和餐饮业36035元,增长5.6%;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6876元,增长8.5%;金融业103004元,下降2.6%;房地产业54962元,增长10.2%;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8908元,增长9.3%;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86424元,增长7.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51279元,增长5.1%;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33203元,增长3.9%;教育业72900元,增长15.2%;卫生和社会工作84444元,增长9.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3184元,增长5.4%;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9604元,增长20.2%。 附注: 1.指标解释 (1)单位就业人员:指在各类法人单位工作,并由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在岗职工和其他就业人员。 在岗职工是指在本单位工作且与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由单位支付各项工资和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及上述人员中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为准确反映行业用工情况,从2011年起,将在岗职工中的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了单独统计。 其他从业人员是指除在岗职工以外,实际参加本单位生产或工作并从本单位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具体包括:非全日制人员、聘用的正式离退休人员、兼职人员和第二职业者,以及在本单位工作的外籍和港澳台方人员。 (2)工资总额: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工资总额是指本单位在报告期内(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给本单位人员的劳动报酬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工资总额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直接为其代扣或代缴的房费、个人所得税、水费、电费、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基金个人缴纳部分等。

(2014年公布)2013年安徽省分行业平均工资

2013年安徽省分行业平均工资 信息来源:安徽省统计局发布日期:2014-06-03 被阅览数:384次2013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47806元,与2012年的44601元相比,增加了3205元,同比名 义增长7.2%,增幅回落6.1个百分点。扣除物价因素,2013 年安徽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实际增长 4.7%。 分地区看,2013年平均工资排在前四位的是淮南、合肥、马鞍山、淮北,分别为58597元、54210元、53582元和52383元;年平均工资排在后四位是宿州、亳州、六安、安庆,分 别为36596元、37979元、38624元和39328元。同比名义增长 率排在前四位的是蚌埠、阜阳、滁州、宣城,分别增长13.6%、11.5%、11.5%和11.5%;同比名义增长率排在后四位的是淮北、宿州、亳州、池州,分别增长-6.3%、0.1%、2.4%和2.9%。 表1:2013年城镇非私营单位分地区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 单位:元,%地区2013年2012年名义增长率合计47806446017.2 合肥市54210497129.0 淮北市5238355925-6.3 亳州市3797937082 2.4 宿州市36596365460.1 蚌埠市424413734813.6 阜阳市394703539011.5 淮南市5859754995 6.5 滁州市451564049111.5 六安市386243506210.2 马鞍山市53582497567.7 芜湖市4849646234 4.9 宣城市489134387211.5 铜陵市49051453618.1

2014年上海职工平均工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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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上海社保缴费比例

2018上海社保缴费比例 上海社保缴费比例2015 社保缴费年度不是按照自然年度执行的。社保缴费年度时间为当年的4月1日至第二年的3月31日为一个社保缴费年度。故2015年上海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公布时间为2015年4月中旬左右。 从上海社保局公布的2014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为65417元,按此计算,2014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451元。我们可以推算出2015年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 2015上海社保最高缴费基数: 2014职工平均工资*3=5451*3=16353元 2015上海社保最低缴费基数 2014职工平均工资*0.6=5451*0.6=3271元 多地社保缴费基数随工资上调网友叹收入被下降上海社保缴费比例2015 随着各地平均工资的出炉,北京等多地调整了新的社保缴费基数标准。由于平均工资的增加,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上涨。不少网友感叹,工资没涨但社保缴费提高,实际到手工资变少,收入被下降。专家认为,中位数可能比平均工资更能反映全体就业人员收入实际情况,但不断提高劳动者工资水平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 多地调整社保缴费基数 近期,各地平均工资数据陆续出炉。作为制定社会保险征缴标准的依据,平均工资公布后,各地的社保缴费基数也随之进行调整。而伴随着平均工资的增加,缴费基数的上浮也成为普遍现象。 北京市统计局近日公布数据显示,2014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为77560元,月平均工资为6463元。随后,北京人社局下发通知,确定了2015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 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为19389元,比去年的17379元增加2010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为2585元,上涨了268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为3878元,上涨402元。

2013年中国各省平均工资排行--2014.12.19

2013年中国各省平均工资排行 统计发现,目前全国已有北京等23个省区公布了2013年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显示,在这23省区中,北京月平均工资最高,为4672元/月,上海4331元/月排名第二,浙江3888元/月排名第三,而甘肃仅2742元/月排名垫底。 1.第1位:北京 月平均工资:4672 元 年平均工资:56061 元 工资增幅:11.2% 2.第2位:上海 月平均工资:4331 元 年平均工资:51968 元 工资增幅:11.1% 3.第3位:浙江 月平均工资:3888 元 年平均工资:46660 元 工资增幅:12.4% 4.第4位:江苏 月平均工资:3832 元 年平均工资:45987 元 工资增幅:13.5% 5.第5位:广东 月平均工资:3763 元 年平均工资:45152 元 工资增幅:6.3% 6.第6位:宁夏 月平均工资:3715 元 年平均工资:44574 元 工资增幅:13.9% 7.第7位:青海 月平均工资:3541 元 年平均工资:42493 元 工资增幅:14.6% 8.第8位:天津 月平均工资:3520 元 年平均工资:42240 元 工资增幅:12.5% 9.第9位:安徽 月平均工资:3387 元 年平均工资:40640 元 工资增幅:11.9% 10.第10位:重庆 月平均工资:3337 元 年平均工资:40042 元 工资增幅:7.6% 11.第11位:山西 月平均工资:3325 元 年平均工资:39903 元 工资增幅:12.97% 12.第12位:陕西 月平均工资:3254 元 年平均工资:39043 元 工资增幅:7.7% 13.第13位:福建 月平均工资:3249 元 年平均工资:38989 元 工资增幅:19.4% 14.第14位:四川 月平均工资:3160 元 年平均工资:37924 元 工资增幅:14.5% 15.第15位:山东 月平均工资:3061 元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篇一:《“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详解》 “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详解 社平工资全称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其与劳动者有着切身利益关系。 一、社平工资标准决定了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基数的上限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可见,经济补偿基数的上限受制于社平工资标准的3倍,社平工资决定着高薪入群的经济补偿上限,超过社平工资3倍的,劳动者工资再高,对经济补偿已经无任何意义。举例,同样月薪3万的高管,同样的工作年限,在不同城市获得的经济补偿数额是不同的。全国社平工资最高地区和最低地区标准相差近一半,即使拿的工资一样多,但经济补偿可能会相差一半。 二、社平工资标准决定了经济补偿征税的起点 《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

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57号)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比如某地区上年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0000元,则劳动者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在90000元内可免征个人所得税,注意这里是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而非上年职 工月平均工资3倍,一字之差,结果截然不同。 三、社平工资标准决定了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上限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0号)第二条规定,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指导意见》(建金管[2005]5号)等规定精神,单位和个人分别在不超过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12%的幅度内,其实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允许在个人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单位和职工个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平均工资不得超过职工工作地所在设区城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具体标准按照各地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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