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四建一通”工程建设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9年

加快“四建一通”工程建设推进

“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19

年)

为贯彻落实《广西加快实施“四建一通”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1年)》(桂政办发〔2019〕59 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理念,围绕建设壮美广西、共圆复兴梦想的总目标总要求,以交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聚焦制约农村农业农民发展的交通短板问题,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地方政府主体责任。结合《工作方案》精神,2019年统筹实施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工程、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畅返不畅”整治工程、窄路拓宽改造工程和建制村通客车工程,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

2019年任务目标:全面完成全区乡镇和建制村公路“畅返不畅”整治工程约2276公里;续建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工程约4230公里,新开工建设约2570公里;处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8876公里和250座危桥;拓宽改造建制村窄路工程4701公里;完成622个建制村通客车。

三、2019年主要任务

根据总体目标任务,2019年计划安排投资190亿元,结合各市资金和建设安排,具体建设任务如下:

(一)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工程。投资138.24亿元,推动续建的183个乡镇约4230公里项目加快建设,启动新开工建设118个乡镇约2570公里提级改造项目。

(二)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投资23.49亿元,处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8876公里和250座危桥。

(三)农村公路“畅返不畅”整治工程。投资14.27亿元,实施大中修项目245个2276公里,恢复25个乡镇、352个建制村硬化路通畅,确保年底前全部完成“畅返不畅”整治。

(四)建制村窄路拓宽改造工程。投资14亿元,对路基宽度小于4.5米、路面宽度小于3.5米的路段实施拓宽改造约4701公里。原则上改造后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可满足双向行车要求;对条件受限不能拓宽改造路段按照相关标准修建错车道。

(五)建制村通客车。投资3110万元,从农村客运、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贴退坡统筹资金中按每开通一个建制村补助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完成622个建制村通客车,建立健全农村客运可持续发展的政策保障体系与运营机制。

四、补助标准

“四建一通”工程项目补助标准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加快实施“四建一通”工程推进“四

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1年)》(桂政办发〔2019〕59 号)执行。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自治区《“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小组方案》,小组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有效的协商协调议事机制,解决资金和土地要素,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管职能,加快项目前期工作,确保质量和安全生产,合力推进“四建一通”工程建设。

(二)优化项目涉及的土地审批手续。

新建、改扩建的等级公路建设应符合国家用地政策,对符合国家分类标准的农村道路按农用地管理,不需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

(三)严格建设管理。

各地要严格按照《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办法》,始终坚持“统筹规划、安全至上、生态环保、因地制宜”四项原则开展农村公路建设。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规划,规范工程技术标准,严格建设程序,强化项目施工管理,落实好农村公路建设“七公开”制度,加强农村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确保农村公路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

(四)加强督导考评。

各级政府要加大“四建一通”工程审计监督力度。自治区政府督查室、交通运输厅要做好督促督查和项目推进,建

立有关约谈与问责机制,加强跟踪落实。自治区协调小组要建立项目建设进度季报制度,按季度汇总各设区市的项目建设进展情况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项目推进不力的及时予以通报,并作为市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绩效考核依据。各市、县协调小组按统计制度要求每月及时、准确报送完成情况至自治区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并于12月15日前报年度工作报告。

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工程建设

专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加快实施“四建一通”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1年)》(桂政办发〔2019〕59 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广西在“十一五”末已实现乡乡通油路,对乡镇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支撑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在推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加快全区经济发展的新征程中,乡镇发展对交通需求不断提高,县域对外运输通道不完善、内部衔接不畅、运输服务质量水平不高等问题逐步显现。

2018年底,全区1118个乡镇已通三级及以上公路有817

个(全区占比73%,其中:已通二级公路乡镇669个,已通三级公路乡镇148个),其余涉及通乡镇二级(或三级)公路项目全部纳入2019年公路水运交通基础设施投资计划中。

二、任务目标

为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精神,2019—2021年安排301个乡镇6800公里项目建设,其中:在建项目183个乡镇约4230公里,新开工118个乡镇约2570公里项目,力争至2020年底,全区基本实现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目标,2021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形成全覆盖、深通达、提品质的通乡公路网络,实现县乡间的顺畅衔接。

三、实施标准

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按照“因地制宜、满足需求、绿色环保”的原则设置技术等级,技术标准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 B01—2014)关于二级、三级公路相关条款要求设置。对于地形极其复杂、险峻路段,在保证交通安全、顺畅的前提下,可适当降低技术等级。

四、资金筹措

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是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为社会提供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产品,建设资金应由各级政府负责。考虑到我区财力有限,需要通过创新完善建设体制和投融资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多元筹资、统筹安排”原则,多措并举筹措建设资金。

(一)切实减轻项目业主和贫困县筹措资金压力,确保项目业主和市县顺利推进“四建一通”工程建设任务,自治

区除按照我区“十三五”公路建设补助政策给予相关项目补助资金外,自治区本级进一步加大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项目建设支持力度,特别是对贫困县范围内的项目加大资金补助力度,补助标准按《工作方案》执行。

(二)北投集团承担的国省道建设项目,在避免形成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支持北投集团采取建设养护一体化等模式,与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等政策性银行加强融资合作。同时,积极与市、县人民政府对接,主动承接市县负责的乡乡通二级(或三级)公路项目建设。

(三)市县负责的项目,各有关市县要统筹可支配财力加大投入,按照“有资金出资金、没有资金用资源”的原则,在避免形成政府隐性债务的前提下,按照相关程序引入北投集团等建设养护一体化合作单位(项目业主),签订一体化合作协议,建立建管养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由合作单位(项目业主和施工单位)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筹措除项目资本金以外的项目资金。市、县人民政府通过上级补助资金、一般公共财政预算、发行地方政府债劵、以土地换路等方式盘活资源资产,逐年安排合作单位实施项目的各类成本等费用或补贴。

五、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推进。北投集团和各县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协力保障建设项目用地。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用途管制要求,科学规划安排项目路线方案,避让优质耕地和水田,特别是要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效率。各任务市、县按照集中统筹、分级保障的原则,优先安排项目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三)优化和加强项目管理。

1.县级人民政府要把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纳入地方一般财政公共预算,确保足额安排。

2.适当简化前期工作程序,对于投资规模较小,数量较多的同类型项目可打捆开展前期工作。以满足施工条件为基本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工作流程。

3.简化财政投资评审流程,按时办结。按照公路工程预算标准开展项目预算投资评审,确保工程预算造价合理。

4. 严格项目公开招标。认真落实招投标制度、监理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加强招标监管。

5.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项目实施。

6.加强建设资金使用监管,不得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不得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禁止施工单位带资建设。

7.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三同时”“七公开”工作制度。

(四)加强组织验收。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交工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的项目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100%的比例现场复核,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

30%的比例对完成项目进行抽检核验。

(五)加强信息报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统计制度要求每月及时、准确报送完成情况至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并于12月15日前报年度工作报告。

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

专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加快实施“四建一通”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1年)》(桂政办发〔2019〕59 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区以山地、丘陵为主,山区面积占比高达85%,山区公路受地形地貌等条件限制,多为急弯陡坡和临水临崖路段,同时,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建设的农村公路桥梁因建设标准低,目前已超负荷工作,成为农村公路行车安全的重要隐患,较大程度影响了人民群众的出行。

至2018年底,我区农村公路总里程达100250公里,占全区公路通车总里程80%,其中县道18096公里、乡道28497公里、村道53657公里。我区“十三五”农村公路安防工程项目库仍有安全隐患里程3.7万公里待处治,约占农村公路总里程的36.6%。其中,县乡道安全隐患里程10609公里,村道安全隐患里程26392公里。全区危桥总数从2016年底的672座增长到2018年底的759座,危桥每年增长数量大

于处治数量。

二、任务目标

按《工作方案》要求,到2020年完成整治农村公路现有安全隐患路段约3.7万公里和759座危桥。其中2019年整治县乡道安防工程4488公里、村道安防工程4388公里和250座危桥;2020年整治县乡道安防工程6121公里、村道安防工程22004公里和509座危桥。大力整治农村公路安全隐患,不断完善安全设施,力争到2020年底全面完成全区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农村公路安全防护设施更加完善,消除现有危桥隐患。

三、实施标准

(一)危桥改造。

危桥工程应委托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按照《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JTG TH21-2011)等规范对桥梁作特殊检查,并依据检查结果和技术论证分析,实施大修或改建,对结果进行技术分析后确实需改建的才能计划改建。

对主要构件有大的缺损,严重影响桥梁使用功能,或影响承载力,不能保证正常使用的4类桥梁一般以大修为主,改建为辅;部分建设年代早,建设标准低的桥梁以改建为主。

对主要构件存在严重缺损,不能正常使用,危及桥梁安全,桥梁处于危险状态的5类桥梁以改建为主。

(二)公路安防工程。

方案设计应符合交通运输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技术指南(试行)》《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等规范要求。主要措施有:

1.设置安全防护栏。

(1)对路侧净区(指从行车道边缘开始,车辆驶出路外后能够安全驶回车道的一个宽度范围)内有高速铁路、高速公路、高压输电线塔、危险品储存仓库等设施的,必须设置防护栏。对路侧陡崖或深沟高度大于6米,或路侧2米内有常水深0.5米以上的水体、干线公路或铁路的,应设置防护栏。对急弯、陡坡、连续下坡路段外侧,公路曲线外侧距离路肩较近范围内有民居的,宜设置防护栏。对发生过车辆驶出路外交通事故的地方,应找到主要风险因素,采取针对性措施,需要设置防护设施时,可考虑提级设置防护的路侧防护。对桥梁、隧道入口等易发生车辆碰撞结构物或驶出公路发生严重事故的路段,应设置过渡防护设施。

(2)防护栏的设置在满足《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G D81-2017)的规定下,可视情况选用防护栏的结构形式,如对美观性要求较高的一般路段和积雪地区可选用波形梁护栏,对山区公路急弯路段外侧、路侧为深沟陡崖、车辆冲出将导致严重伤亡事故的路段可选用混凝土护栏。

2.设置视线诱导和警示设施。

对视线不良、急弯、陡坡、长坡、平面交叉、街道化、路侧险要、车道数或车道宽度变化及桥梁、隧道入口等公路条件有变化的情况,应按规范设置视线诱导和警示设施。在气候条件恶劣、线形条件差、事故多发等路段应加强设置。

3.设置减速或其他设施。

(1)在进村镇前的路段、学校前的路段、进入交叉口的路段,可视需要设置减速丘或减速路面,限制过往车辆车速。

(2)在视距不良的转弯、交叉口等路段应考虑移除影响视距的障碍物,无法移除时,除设置警示设施外,还应设置凸面镜,以弥补视距的不足。

四、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协调小组领导下,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推进。各县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优化和加强项目管理。

1.县级人民政府要把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纳入地方一般财政公共预算,确保足额安排。

2.适当简化前期工作程序,对于投资规模较小,数量较多的同类型项目可打捆开展前期工作。以满足施工条件为基本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工作流程。

3.简化财政投资评审流程,按时办结。按照公路工程预算标准开展项目预算投资评审,确保工程预算造价合理。

4.严格项目公开招标。认真落实招投标制度、监理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加强招标监管。

5.严格按照相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本方案实施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批复工作。

6.加强建设资金使用监管,不得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

金,不得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禁止施工单位带资建设。

7.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三同时”“七公开”工作制度。

(三)加强组织验收。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交工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的项目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100%的比例现场复核,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30%的比例对完成项目进行抽检核验。

(四)加强信息报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统计制度要求每月及时、准确报送完成情况至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并于12月15日前报年度工作报告。

农村公路“畅返不畅”整治工程建设

专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加快实施“四建一通”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1年)》(桂政办发〔2019〕59 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区乡乡通油路工程自2005年实施以来,大部分农村公路投入运营使用已超过十年,随着农村经济建设发展的日益加快,农村公路交通量增大、超大车辆等增多与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不到位的矛盾更加突出,部分建设等级低,路面结

构简单,台风水毁严重的老龄油路出现了“油返砂”“畅返不畅”等现象。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乡镇建制村“畅返不畅”整治工作的通知》(交办规划函〔2018〕115号)确定的我区乡镇建制村“畅返不畅”整治项目库,有108个乡镇、977个建制村需开展“畅返不畅”整治。截至2018年底,20个乡镇已完成整治工作,完成率为18.52%;262个建制村已完成整治工作,完成率为26.82%。另经各县再次核查,项目库有23个乡镇、224个建制村的优选通达路线的路况水平不符合“畅返不畅”标准,有40个乡镇、139个建制村项目可通过路网工程提级改造项目完成处治,剩余25个乡镇、352个建制村约2276公里需在2019年底前完成整治工作。

二、任务目标

2019年底前完成我区乡镇建制村“畅返不畅”整治项目库中剩余的25个乡镇、352个建制村“畅返不畅”整治工作,涉及245个项目2276公里,其中大修项目共1566公里,中修项目共710公里。

三、实施标准

按照《公路养护技术规范》(JTGH10-2009)、《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十三五”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交规划函〔2017〕65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农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桂交建管发〔2018〕101号)规定实

施建设。其中大修项目的路面要求设置级配碎石基层厚度不得小于15厘米,砼路面面层厚度不得小于20厘米;中修项目的沥青路面厚度不得小于3厘米。

四、实施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小组领导下,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推进。各县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优化和加强项目管理。

1.县级人民政府要把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纳入地方一般财政公共预算,确保足额安排。

2.适当简化前期工作程序,对于投资规模较小,数量较多的同类型项目可打捆开展前期工作。以满足施工条件为基本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工作流程。

3.简化财政投资评审流程,按时办结。按照公路工程预算标准开展项目预算投资评审,确保工程预算造价合理。

4.严格项目公开招标。认真落实招投标制度、监理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加强招标监管。

5.严格按照相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本方案实施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批复工作。

6.加强建设资金使用监管,不得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不得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禁止施工单位带资建设。

7.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三同时”“七公开”工作制度。

(三)加强组织验收。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交工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的项目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100%的比例现场复核,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30%的比例对完成项目进行抽检核验。

(四)加强信息报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统计制度要求每月及时、准确报送完成情况至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并于12月15日前报年度工作报告。

建制村窄路拓宽改造工程建设专项实施方

为贯彻落实《广西加快实施“四建一通”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1年)》(桂政办发〔2019〕59 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我区山岭连绵,村落分散,受地形条件的影响和公路建设投资的制约,很多已建好的农村公路技术等级偏低、通行条件差。随着农村地区经济不断发展,农村公路车流量逐渐变大,超大车辆增多,按原有规范修建的单车道路基路面行车条件已不适用于当前农村社会,服务农村现代化的能力不足。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农村公路项目库调整暨基础数据补充调查的通知》(交办规划函〔2014〕157号),2014年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组织调查并建立了窄路基路面

拓宽项目库,统计入库的窄路基路面拓宽项目总里程为13531公里,截至2018年底,全区累计已完成4494公里改造,仍有9037公里的改造需求。

二、目标任务

建制村窄路拓宽改造工程建设任务总量9037公里,分两年实施完成,2019年完成4701公里,2020年完成4336公里。对条件受限不能拓宽改造的路段,按照相关标准修建错车道,实现每个建制村至少拥有一条安全可靠、顺畅通行农村客车的硬化路目标。

三、实施标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十三五”农村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桂交规划函〔2017〕652号),对路基宽度小于4.5米、路面宽度小于3.5米的路段实施拓宽改造,原则上改造后路面宽度不小于4.5米,可满足双向行车要求。对库内达不到上述条件的路段,应严格按照相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进行拓宽改造,对条件受限不能拓宽改造路段按照相关标准修建错车道,确保工程质量,提高道路的服务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小组领导下,明确责任分工,加强统筹推进。各县级人民政府要认真履行建设主体责任,加快推进项目建设。

(二)优化和加强项目管理。

1.县级人民政府把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纳入地方一般财政

公共预算,确保足额安排。

2.适当简化前期工作程序,对于投资规模较小,数量较多的同类型项目可打捆开展前期工作。以满足施工条件为基本要求,进一步简化审批环节、缩短工作流程。

3.简化财政投资评审流程,按时办结。按照公路工程预算标准开展项目预算投资评审,确保工程预算造价合理。

4.严格项目公开招标。认真落实招投标制度、监理责任制、合同管理制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通过公开招投标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加强招标监管。

5.严格按照相关公路工程技术标准,本方案实施后2个月内完成全部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及批复工作。

6.加强建设资金使用监管,不得挤占、挪用项目建设资金,不得拖欠工程款、农民工工资,禁止施工单位带资建设。

7.加强质量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落实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严格执行“三同时”“七公开”工作制度。

(三)加强组织验收。各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组织交工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的项目报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100%的比例现场复核,自治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30%的比例对完成项目进行抽检核验。

(四)加强信息报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统计制度要求每月及时、准确报送完成情况至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并于12月15日前报年度工作报告。

建制村通客车工程专项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加快实施“四建一通”工程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2019—2021年)》(桂政办发〔2019〕59 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用两年时间完成1241个建制村通客车任务,2019 年完成622 个建制村通客车,建制村通客车率达95.67%;到2020 年,我区除地处岛屿等不具备开通客车条件的建制村之外,全区建制村全部通客车。

建制村通客车标准按照常住人口数量达100人以上的建制村,已通验收合格公路,农村客运线路途经的路段隧道净高不小于3.5米、桥梁技术状况符合《公路桥梁技术状况评定标准》、路段路基宽度不低于4.5米、设置错车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要路段有完善公路安全设施,满足可持续运营条件等执行(参见广西“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客车”具体标准)。

二、工作任务

(一)制定工作计划。按照广西建制村通客车标准开展未通客运车辆建制村具体条件排查摸底,全面掌握未通客车建制村的道路通行条件,有针对性进行改造升级,改善道路通行条件。制定全区建制村通客车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

(二)落实资金扶持。自治区财政厅、交通运输厅按每开通一个建制村补助5万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各县级人民政府要建立农村客运票价专项补贴资金制度,以促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发展,实现城市居民和农村居民交通运输基本公共服务的均等化。

(三)改善通行条件。重点加大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危桥整治和窄路加宽工作,改善农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确保道路通行条件符合客运车辆的安全通行标准要求,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四)提高经营水平。建制村通客车采取客运班车、公交车、电话预约车或网络预约车等多样化、差异化的方式来实现。进一步优化农村客运经营许可手续,简化办理程序,提高许可效率。灵活运用区域经营、周末班车、圩日班车等经营方式,提高经营效益。鼓励运输企业车头向下,开拓农村客运市场。推动“村村通”农村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推广应用。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按照自治区统筹、市县抓落实的原则,落实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建制村通客车和安全监管的主体责任,健全“县管、乡包、村落实”的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各设区市负责制定本市工作推进方案和退坡统筹资金补助建制村通客车的使用计划方案,将目标任务细化分解,保障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客运经营者落实运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防范发生重特大道路运输事故。

(二)建立联合审核机制。各县级人民政府牵头组织公安、应急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客运班线途经站点的乡镇政府,共同制定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细则,联合开展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的审核工作。

(三)强化目标考核。推动建制村通客车工作列入设区市绩效考核工作内容,各设区市也要将建制村通客车工作列入县(市、区)绩效考核工作内容。自治区每季度进行一次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的调度,及时发现问题,研究解决问题,通报各设区市工作进度。

(四)强化督导检查。自治区将不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对工作任务重的市开展定向督导,指导完善工作措施、加大推进力度;对半年、第三季度任务进度滞后的市进行约谈。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时组织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建制村通客车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建制村通客车工作落到实处。

附表:2019—2020年全区新增通客车建制村任务分解表2019—2020年全区新增通客车建制村

任务分解表

单位: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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