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车险改革知识要点手册

商业车险改革知识要点手册
商业车险改革知识要点手册

商业车险改革知识要点手册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2015年5月

【政策及条款】

1.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在哪些地区进行?

答:按照保监会要求,商业车险改革在黑龙江、山东、青岛、重庆、广西、陕西6地区进行试点。

2.为什么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

答:随着汽车保有量和投保率的快速提升,车险的覆盖面、影响力都在不断扩大,车险的价格和服务对数亿老百姓都可能产生影响。所以车险既是行业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民生问题、公共热点问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的调整及行业本身的变化,现行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一些不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条款不适应司法实践的变化、监管定位不够清晰、行业转型缺乏动力、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2012年以来,以解决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契机,中国保监会针对商业车险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展了多轮调研。经过慎重研究,行业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才能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3.商业车险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答: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是促进费率公平。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二是拓宽保障范围。新的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是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四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

4.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释放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激发行业组织自我管理的动力。

5.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一方面强调“放开前端”,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定价自主权;另一方面坚持“管住后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6.修订行业示范条款的出发点是什么?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本次行业示范条款修订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创建和谐社会的立足点出发,对车险产品保险责任进行了调整,对车险行业内部的承保、理赔服务流程

进行了改造,并删除了部分容易引起纠纷的责任免除。

行业示范条款包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摩托车、拖拉机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

7.行业示范条款修订的主要亮点有哪些?

答:一是扩大责任提升保障,本次条款修订共减少15条责任免除事项;二是社会关注热点解决,如车损险保险金额确定方式,代位求偿机制的实施等;三是明确概念减少纠纷,明确了如车上人员、第三者等概念;四是险种整合体系清晰,原有38个附加险及特约条款保留10个,新增1个。

8.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包括哪些主险?

答: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

9.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包括哪些附加险?

答:附加险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车上货物责任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及指定修理厂险。

10.行业示范条款的附加险为什么比原来还减少了,会不会限制投保人的选择?

答:减少附加险数量,一方面是因为将一些附加险并进了主险保险责任,使主险保障范围更宽,以更好地维护消费者利益。另一方面,减少协会条款数量,但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开发特色附加险条款,可以丰富保险产品种类,加大投保人的选择余地。

11.行业示范条款通用条款减少了哪些责任免除事项?

答:通用条款方面,共减少七条责任免除事项,分别是:a驾驶证失效或审验未合格,b其他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c发生保险事故时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尚未核发合法有效的行驶证、号牌,或临时号牌或临时移动证改变使用性质未如实告知发动机车架号同时变更诉讼费、仲裁费责任免除的兜底条款。

12.车损险条款修订减少了哪些责任免除事项?

答:车损险条款减少了一条责任免除事项: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坠落、倒塌、撞击、泄漏造成的损失。

13.第三者责任险条款修订减少了哪些责任免除事项?

答:第三者责任险条款减少了一条责任免除事项:被保险机动车拖带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含挂车)或被未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其他机动车拖带。

14.第三者的概念是什么?

答:是指因被保险机动车发生意外事故遭受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人,但不包括被保险机动车本车车上人员、被保险人。

15.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修订减少了哪些责任免除事项?

答: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减少了三条责任免除事项,一是车门没有完全闭合;二是车上人员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下时遭受的人身伤亡;三是保险车辆被抢夺、抢劫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

16.车上人员的概念是什么?

答: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17.盗抢险条款修订减少了哪些责任免除事项?

答:盗抢险条款减少了三条责任免除事项,一是被盗窃未遂造成的损失;二是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三是承租人或经承租人许可使用保险车辆的驾驶人与保险车辆同时失踪。

18.什么是代位求偿权?代位求偿对消费者有哪些利好?

答:保险代位求偿权又称保险代位权,是指因第三者对保险标的的损害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后,依法享有的在赔偿金额范围内代为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行业示范条款中,对车损险明确了三种索赔方式供被保险人选择,即向责任对方索赔、向责任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和代位求偿。

“代位求偿”适用于被保险人投保车损险且发生车损险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事故责任明确,未得到责任对方的赔偿,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先行赔付,并在赔偿金额范围内获得代位求偿的权利,而被保险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积极协助保险公司进行追偿。这样就避免了消费者因第三方怠于赔付而引起的损失,更好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利益。

但需提醒保险消费者的是,无责方车辆申请代位求偿,在得到代位保险公司赔款后,算做一次出险,并会影响续保保费。

19.被保险人的兄弟姐妹是否构成家庭成员?

答:被保险人的兄弟姐妹不构成家庭成员,根据行业示范条款对家庭成员的解释,【家庭成员】指配偶、子女、父母。所以,被保险人的兄弟姐妹不能认

定为是家庭成员。

【承保篇】

20.商业车险新条款执行后,是否可以将之前承保的旧条款换成新条款?

答:不可以,根据中保协《机动车商业保险承保实务要点(试点地区试行版)》规定,新条款上线后,不同产品体系之间不能批改,即承保时一旦确定某一产品,则不能批改为其他产品,只能退保后重新出具其他产品的保单。

应提醒保险消费者的是,部分客户如选择解除旧产品合同,重新投保新产品,则要按照上年保单为短期单的标准处理,无法享受无赔款优待。

21.什么是费率调整系数?

答:是指根据对保险标的的风险判断,对保险基准保费进行上下浮动比率的调整,包括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和交通违法系数,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交通违法系数,是保单折扣率的计算依据。

22.商业车险改革后,商业险保费如何计算?

答: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

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

费率调整系数=无赔款优待系数×交通违法系数×自主核保系数×自主渠道系数

23.保险公司可否随便调整费率?

答:保险公司将按相关规定拟订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杜绝频繁调整条款费率损害保险消费者权益。除精算预期与经营实际发生重大偏差等原因外,原则上调整频率不高于半年一次。

24.费率调整系数使用适用于哪些条款?

答:费率调整系数适用于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特种车商业保险、单程提车保险,不适用于摩托车和拖拉机商业保险。

25.什么是“车型定价”?

答:即使是相同新车购置价的车辆,不同车辆的安全系数也是不同的,面临的风险、出险的几率也不同,它们的维修成本存在巨大的差异。“车型定价”的本质是以车型作为风险分组维度,以“车型”作为定价的参考依据。

26.什么是“零整比”?

答:所谓“零整比”,即市场上车辆全部零配件的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也就是具体车型的配件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

27.商业车险无赔款优待系数是如何规定的?

答:无赔款优待系数是根据客户所投保车辆上一年或上几年的出险情况进行浮动费率的系数,由中保协制定并颁布,并通过车险信息平台统一查询使

用。

28.无赔款优待系数的计算依据是什么?

答:车险信息平台查找结案时间在“上张保单”投保查询时至“本保单”投保查询时间(包含)之间的赔付情况,作为无赔款优待系数的计算依据。

29.无赔款优待系数系数值如何与出险情况对应?

答:系数值,连续3年不出险为0.6,连续2年不出险为0.7,上年不出险为0.85,新车、上年出险1次或平台有不浮动原因为 1.0,上年出险2次为1.25,上年出险3次为1.5,上年出险4次为1.75,出险5次及以上为2.0。

30.什么是车险信息平台?

答:车险平台全称为车险行业信息集中平台,是集交强险、商业险承保、理赔功能为一体的综合性车险信息平台,由各财险公司共同出资统一建立的全国平台。从商业价值看,行业车险信息集中平台规范了车险经营市场,防止恶意竞争,避免单方对政策和实务的理解错误,同时规避道德风险;在行业价值方面,以车辆信息为主链,可以综合汇总保险业的车险、公安交警部门、地税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卫生部门,以及政府信息办等相关系统中与车辆相关的数据信息;通过整合信息资源,集中信息数据,提供信息服务。

目前我省车辆(拖拉机、摩托车除外)投保交强险、商业车险都需通过车险平台。

31.车险信息平台返回的无赔款优待系数,保险公司可以调整吗?如果返回的系数有错误,如何处理?

答:无赔款优待系数返回给保险公司后,保险公司必须据实使用,不得更改。如发现标的无赔款优待系数平台返回错误的:若保单在保险期限内的由原承保保险公司进行信息调整;若保单在保险期间外的,由续保保险公司提供行驶证等相关资料,平台核实后协助处理。理赔案件信息错误导致无赔款优待系数错误:原保险公司应负责处理其公司产生的问题赔案。

32.如客户想退保重新投保新条款,无赔款优待系数如何确定?

答:改革后,消费者如果想投保新产品,只能退保后重新投保。但需要提醒消费者的是,如退保重新投保新产品,则要按照上年保单为短期单的无赔款优待系数标准执行。

33.车辆上年保单为短期单,本年度投保无赔款优待系数如何确定?

答:平台在技术可支持时,投保车辆“上张保单”为短期单时,无赔款优待系数取该短期单无赔款优待系数、最近一张完整年度保单无赔款优待系数、新保系数这三者中的较高值。

34.车险信息平台如何界定新车?

答:当车龄(保险起期-车辆初登日期)小于9个月,且平台未匹配到标的存在完整年度历史保单时,平台判断标的为“新车”。

35.投保人投保短期保单,保费如何计算?

答:短期保险费=年保险费×365(N为投保人的投保天数)

36.车辆上年没有交通违法记录,投保时保费是否有优惠?

答:对于平台已经与交通管理平台对接的地区,可以使用交通违法系数进行费率的浮动,交通违法系数由平台返回保险公司,保险公司据实使用,不得调整。对于平台未与交通管理平台对接的地区,交通违法系数由平台返回保险公司系数值1.0,保险公司不得调整。

37.主车、挂车连接使用后是一个整体,挂车为何要投保?

答:主车与挂车各自有牌照,是两个独立的保险标的;在实际运输活动中主车与挂车并不是一一对应,存在一台主车对应多台挂车的情况;在交通事故中主、挂车可能需要分别承担事故责任与赔偿责任;主、挂车可能属于不同的车主。故主车、挂车需要分别投保才能获得相应的保险风险保障。

38.商业车险改革后,车损险保额该如何确定?

答:车损险保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保险人根据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旧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或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

39.车辆实际价值如何协商确定?

答:协商车辆实际价值(即车损险保额)由客户与保险公司共同协商确定,车辆发生全损时按照车辆的协商实际价值全额赔付。若协商实际价值远高于行业实际参考价值,车辆发生全损时的不当得利会触发客户的逆选择风险,若协商实际价值远低于行业实际参考价值,车辆发生全损时易引发客户投诉。故在与客户协商实际价值时,应尽量与行业实际参考价值一致,原则上不能超过上下浮动30%的区间。

40.什么是新车购置价?

答:指本保险合同签订地购置与被保险机动车同类型新车的价格,无同类型新车市场销售价格的,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

41.什么是市场公允价值?

答:指熟悉市场情况的买卖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和自愿的情况下所确定的价格,或无关联的双方在公平交易的条件下一项资产可以被买卖或者一项负债可以被清偿的成交价格。

42.行业是否有参考的车辆折旧系数?

答:目前行业参考的车辆折旧系数仍然沿用了原商业车险条款中折旧率

表,即按月计算折旧金额的方案。因为国家层面还没有出台相关的规定,而且我国的二手车市场还不完善,没有行业公认的汽车折旧计算方法。

43.折旧金额如何计算?

答:折旧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的部分,不计折旧。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新车购置价的80%。

折旧金额=新车购置价×被保险机动车已使用月数×月折旧系数

44.保险公司在承保自燃损失险时,是如何确定保险金额的?

答:根据自燃损失附加险中第三条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在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内协商确定。

45.投保人投保时,保险公司应履行哪些告知义务?

答:一是向投保人提供投保单并附商业险条款,向投保人介绍条款,主要包括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价值、责任免除、投保人义务、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等内容;二是对于投保人选择投保基本型条款的,应详细说明基本型条款的保障范围以及与其他类型条款的差异;三是关于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内容必须在投保单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机动车辆保险免责事项说明书》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四是保险人在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时应客观准确全面,实事求是,不能故意隐瞒关键信息误导客户。

46.在投保手续方面与以往有什么较大的变化?

答:为确保保险人提示投保人阅读条款,尤其是责任免除部分,投保人需要在“投保人声明”一页上手书:“保险人已明确说明免除保险人责任条款的内容及法律后果”的内容并签名。

47.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可能导致哪些法律后果?

答: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但退还保费。

48.商业险保单是否可以即时生效?

答:投保人可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期间的起止时点,但起保时点必须在保险人接受投保人的投保申请时点及确认全额保费入账时点之后。

49.即时生效保单终止日期如何确定?

答:即时生效保单保险终止日期统一调整为终保日期的24:00,即保险起

期当日剩余时间为赠送保险期限。

50.批单的起止日期如何计算?

答:批单的起保日期:保险责任开始前完成批改,批单的起保日期为原保单的起保日期;保险责任开始后完成批改,批单的起保日期为批改手续办理完成日期之后。

批单的终保日期:同原保单的终保日期。

51.退保时投保人无法提供保险单怎么办?

答:对于投保人无法提供保险单的,投保人应向保险人书面说明情况并签字(章)确认,保险人同意后可办理退保手续。

52.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申请解除保险合同应承担多少手续费?

答:保险责任开始前,投保人申请解除保险合同,保险公司可按照条款规定向投保人收取3%的退保手续费后办理退保手续。

53.关于保险期间的批改有什么规定?

答:保单起期前批改保险期间,公司可通过批单形式进行批改,修改后的保单起期不能早于批单生成时间,且批改后保险期间应不大于1年。保单起期后禁止批改保险期间,符合监管停驶、复驶管理规定办理保险期间顺延的除外。商业车险的停驶、复驶可参照《停驶机动车交强险业务处理暂行办法》(中保协发[2009]68号)操作,即商业险合同有效期内停驶的营业性机动车可以办理保险期间顺延,停驶机动车在商业险合同有效期内只能办理1次保险期间顺延,顺延期间最短不低于1个月,最长不超过4个月。

54.批改时,对于上张保单是车贷投保多年的,无赔款优待的计算区间如何确定?

答:使用示范条款承保的保单,批改时对于上张保单是车贷投保多年的,无赔款优待的计算区间是上张保单的起保日期到本保单的投保查询日期。

55.什么情况下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

答:一是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并造成按照保单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上升的;二是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未办理批改手续的。

56.发生什么变更事项时,投保人可申请对保险单进行批改?

答:一是车辆行驶证车主或使用性质变更;二是车辆及人员基本信息变更;三是车辆承保险别变更;四是变更其他事项。

57.批改保费的计算规则是什么?

答:当投保人申请批改车辆的使用性质/所属性质时,对于批改后保费计算

的追溯时间有两种情况:一种为全程批改,即按投保查询时点计算纯风险保费,如最初出单时信息录入错误;另一种为非全程批改,即按批改查询时点计算纯风险保费,如车辆批改过户导致的使用性质/所属性质变更。

58.录单过程中过户车辆未点选过户选项,怎样操作补交该单折扣差额?

答:首先上报电子联系单,待行协批示后,在系统内对该单进行批改(例如,修改车牌号一位),系统自动带出折扣差额,客户将差额补缴后,再将该单批改为原状态(例如,车牌号修改为正确车牌)即可。

59.贷款车辆在完成还款后,如何解除保单第一受益人特约?

答:客户须持身份证及银行出示的贷款结清证明到柜面办理,如银行未提供证明的,可提供车辆登记证代替结清证明,柜员要核实客户提供的车辆登记证是否为该车辆,车辆登记证上必须要有解除抵押字样,满足以上条件方可办理该业务。

60.黑龙江地区实行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其他省牌照的车辆可以到黑龙江投保吗?

答:根据规定,保险公司不能主动招揽异地车业务,但对于确实在本地使用的异地车辆,车辆使用地的保险公司可以承保,但依据不同公司的承保规定,可能需要投保人提供被保险人本地暂住证、被保险车辆在本地使用的声明、带有本地参照物的验车照片等相关材料。

【理赔篇】

61.乘客上车过程中,车辆突然起动,导致乘客摔伤,该乘客能否界定为车上人员?

答:界定为车上人员,行业示范条款明确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62.车辆发生碰撞事故,车上乘客被甩出车外后又被该车碾压,该乘客应界定为车上人员还是第三者?

答:应界定为车上人员,行业示范条款明确约定车上人员是指发生意外事故的瞬间,在被保险机动车车体内或车体上的人员,包括正在上下车的人员。

63.车辆出险后,如果需要施救,请问保险公司如何给付施救费用?

答:对于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保险公司给予赔付。施救费用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如果施救的财产中含未保险的财产,按照应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占总施救财产的实际价值比例分摊施救费用。

64.车辆停放时被其他车辆撞坏,找不到肇事方,该车投保了车损险,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答:按照损失70%赔付,行业示范条款约定“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应当由第三方负责赔偿,无法找到第三方的,实行30%的绝对免赔率;如果附加《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则可以在附加险项下赔付免赔的30%的车辆损失。

65.车辆停放时轮胎被盗,该车投保了盗抢险,保险公司如何赔付?

答:不赔,盗抢险条款约定非全车遭盗窃,仅车上零部件或附属设备被盗窃或损坏属于责任免除。

66.车辆投保第三者责任险,发生意外事故,造成三者人员死亡,三者家属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要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不能赔付,三者险条款约定精神损害抚慰金为除外责任;如果投保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条款,可以在保险限额内进行赔偿。

67.货车由于所载货物超宽行驶时与桥洞相撞,货车及桥洞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车损不赔,条款约定违反安全装载是保险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的,造成标的车损失为责任免除;桥洞损失属于三者财产损失,按照条款约定扣除10%的绝对免赔后赔付。

68.王大妈养了一条宠物狗,平时视为自己儿女,一天晨练时被过往的机动车撞死,王大妈悲痛欲绝,除要求肇事司机赔偿1000元狗款外,还要求肇事司机赔偿其精神损失费5000元,请问如果肇事车辆承保了商业三者险,并附加了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对于王大妈要求的精神抚慰金保险公司是否应

该赔付?

答:不赔付,附加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的保险责任约定:只有造成第三者或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受害人据此提出精神损害赔偿请求,保险公司依据法院判决及保险合同约定进行赔付,因此本次事故对于小动物的死伤,不赔偿精神抚慰金。

69.车辆发生事故造成了4S店售车前单独加装的前保险杠护杠损坏,保险公司是否赔付护杠损失?

答:不能赔付,因为车损险条款约定本车标准配置以外的新增设备损失为除外责任;如果投保附加新增设备险的情况下,且该零部件也在列明的备件范围内,则可以赔付。

70.如何界定驾驶员饮酒及醉酒?

答:驾驶机动车时每100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为酒后驾驶;每100血液中含有的酒精量大于等于80时则为醉酒驾驶。

71.王某倒车时,不慎将自己父亲撞伤,同时又撞坏了父亲家的大门,保险公司是否能在商业三者险项下赔付事故损失?

答:王某父亲受伤保险公司应赔付,因为三者险条款责任免除仅约定了“被保险人、被保险人允许的驾驶人、本车车上人员的人身伤亡”为责任免除;

王某父亲家大门损失保险公司不赔付,因为三者险条款责任免除约定了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所有财产的损失为责任免除。

72.标的车投保了车损险,附加车身划痕损失险,只要车被划伤了,保险公司均应赔偿吗?

答:不是的,车身划痕险条款约定以下几种情况责任免除,一是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驾驶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造成的损失;二是因投保人、被保险人与他人的民事、经济纠纷导致的任何损失;三是车身表面自然老化、损坏,腐蚀造成的任何损失。

73.车辆投保了车上货物责任险,在发生保险事故,导致运输期限延迟,这部分损失能否得到赔偿?

答:不赔付,根据车上货物责任险免除条款第五款保险事故导致货物减值、运输延迟、营业损失及其他各种间接损失,属于除外责任。

74.车辆投保商业三者险,附加车上货物责任险,发生翻车交通事故,车上拉的10头奶牛,当场死亡2头,走失8头,保险公司如何赔付奶牛损失?

答:车上货物责任险条款约定“偷盗、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陷、短少、死亡、腐烂、变质、串味、生锈,动物走失、飞失、货物自身起火燃烧或

爆炸造成的货物损失”为责任免除,因此保险公司只能赔付事故中死亡的2头奶牛损失。

75.被保险人将车辆借给朋友使用,其朋友利用车辆盗窃石油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不予赔付,条款约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被保险机动车被利用从事犯罪行为造成的车损”为责任免除。

76.已获得学习资格的学员独立练习开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答:不赔付,行业示范条款约定学习驾驶时无合法教练员随车指导造成的车损,为责任免除。

77.驾驶证过了换证时间,但查询公安交管系统该证件为有效状态,驾驶员持该驾驶证驾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赔付,行业示范条款删除了人保公司09版条款关于“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的责任免除项目,但该行为会受到公安交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78.三者车辆被交警扣留停车场,产生的停车费,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不赔,按照第三者责任条款约定停车费、保管费、扣车费、罚款、罚金或惩罚性赔款,为责任免除。

79.车辆在涉水行驶过程中导致发动机进水而损毁,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不赔付,车损险条款约定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为责任免除;如果附加发动机涉水损失险,发动机损失可以赔付,需扣除15%的绝对免赔。

80.车辆加装氙气大灯,某日车辆因为大灯线路过载起火燃烧,该车已投保自燃损失险,该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不赔,自燃损失险条款责任免除约定由于擅自改装、加装电器及设备导致被保险机动车起火造成的损失,属于除外责任。

81.车辆投保了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发生事故的车辆修复仅需一天,能否得到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的补偿?

答:不能,该附加险约定每次事故的绝对免赔额为1天的赔偿金额,且不适用主险中的各项免赔率、免赔额的约定。

82.李某驾车涉水行驶时,前保险杠被水流兜坏,保险公司对前杠损失是否赔付?

答;不赔付,行业示范条款关于碰撞的释义明确为被保险机动车或其符合装载规定的货物与外界固态物体之间发生的、产生撞击痕迹的意外撞击,因此本次事故不构成碰撞责任。

83.王某投保了交强险,某日王某醉酒驾车将三者行人张某撞伤,现伤者

张某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先赔付,后向王某(致害人)追偿。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因“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第三者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保险公司在赔偿范围内向侵权人主张追偿权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84.车辆行驶时因急刹车,车厢内所载货物将车体撞坏,此次事故造成的车辆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赔付,行业示范条款车损险保险责任约定标的车受到被保险机动车所载货物、车上人员意外撞击为保险责任。

85车与B车相撞,交警队判定B车全责,双方因交通事故主产生矛盾,B 车不配合赔偿事宜,A车损失是否可以直接向B车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答:可以,《保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

86车与B车相撞,交警队判定B车全责, B车车主没有赔偿能力,A车损失是否可以向A车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答:如果A车承保车损险,可以请求保险公司赔付,保险公司代位赔付A 车损失后,取得向B车车主追偿的权力,向B车车主追偿A车损失。前提是A 车在保险公司未赔偿之前,不能放弃对第三方请求赔偿的权利,还需配合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所知道的有关情况。

87.车辆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上人员受伤,交警队判定标的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被保险人能向承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伤人的全部损失吗?

答:不能,行业示范条款车上人员责任险条款约定车上人员责任险按责赔付。

88.保险事故发生后,多长时间可以领到赔款?

答:保险人收到被保险人的赔偿请求后,应当及时作出核定;情形复杂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作出核定。保险人应当将核定结果通知被保险人;对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被保险人达成赔偿协议后十日内,履行赔偿义务。保险合同对赔偿期限另有约定的,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赔偿义务。

89.车辆在修理厂修复竣工后,修理工试车过程中发生碰撞事故,标的车损失保险公司是否赔付?

答:不赔付,车损险条款约定在营业性场所维修、保养、改装期间造成的车损为责任免除。

商业车险费改百问百答题库

商业车险费改“百问百答” 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作为商车险费改试点省区,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保险从业者或车险客户,我们有必要知道改与不改有什么差别、对客户投保有什么影响,特奉上改“百问百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政策及条款】 1.为什么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 答:随着汽车保有量和投保率的快速提升,车险的覆盖面、影响力都在不断扩大,车险的价格和服务对数亿老百姓都可能产生影响。所以车险既是行业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民生问题、公共热点问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的调整及行业本身的变化,现行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一些不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条款不适应司法实践的变化、监管定位不够清晰、行业转型缺乏动力、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2012年以来,以解决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契机,中国保监会针对商业车险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展了多轮调研。经过慎重研究,行业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才能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2.商业车险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答: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是促进费率公平。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

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二是拓宽保障范围。新的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是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四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3.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一方面强调“放开前端”,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定价自主权;另一方面坚持“管住后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4.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释放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激发行业组织自我管理的动力。 5.修订行业示范条款的出发点是什么?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本次示范条款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创建和谐社会的立足点出发,对车险产品保险责任进行了调整,对车险行业内部的承保、理赔服务流程进行了改造,并删除了部分容易引起纠纷的责任免除。 行业示范条款包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中国

商业车险费改百问百答

商业车险费改百问百答 商业车险费改“百问百答” 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作为商车险费改试点省区~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保险从业者或车险客户~我们有必要知道改与不改有什么差别、对客户投保有什么影响~特奉上商车费改“百问百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政策及条款】 1(为什么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 答:随着汽车保有量和投保率的快速提升~车险的覆盖面、影响力都在不断扩大~车险的价格和服务对数亿老百姓都可能产生影响。所以车险既是行业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民生问题、公共热点问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的调整及行业本身的变化~现行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一些不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条款不适应司法实践的变化、监管定位不够清晰、行业转型缺乏动力、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2012年以来~以解决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契机~中国保监会针对商业车险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展了多轮调研。经过慎重研究~行业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才能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2(商业车险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1 答: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是促进费率公平。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二是拓宽保障范围。新的示范条款扩

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是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四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3.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一方面强调“放开前端”~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定价自主权,另一方面坚持“管住后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4.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释放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激发行业组织自我管理的动力。 5(修订行业示范条款的出发点是什么,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本次示范条款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创建和谐社会的立足点出 2 发~对车险产品保险责任进行了调整~对车险行业内部的承保、理赔服务流程进行了改造~并删除了部分容易引起纠纷的责任免除。 行业示范条款包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摩托车、拖拉机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 6(示范条款修订的主要亮点有哪些,

商业车险改革之百问百答(最终稿)

商业车险改革之百问百答 【政策及条款】 1.为什么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 答:首先,商业车险改革是顺应市场化改革方向的需要。去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化保险行业改革,稳步开展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商业车险改革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其次,商业车险改革是更好地满足保险消费者需求的需要。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环境、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汽车产业发展、消费者保险意识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变化,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却一直未进行实质性的调整,产品单一、服务能力不强,保险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得不到满足。通过商业车险改革,可以对老百姓关切的问题加以改善,更好地满足保险消费者需求。 第三,商业车险改革是财产保险行业发展的需要。目前,保险公司主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内在动力不足,在怎样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加速转型升级,以及怎样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服务、满足真正的保险需求上还需要多下工夫。目前,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车险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不容忽视。通过商业车险改革,可以倒逼财产保险行业提升管理水平、加速转型升级、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2.商业车险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答: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是促进费率公平。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二是拓宽保障范围。新的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是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四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 3.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深化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核心目标是把定价权更多的交给市场,进一步激发市场的活力;同时赋予保险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选择权,让消费者享受更加人性化、专业化的保险服务;保险监管部门也简政放权,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4.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释放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激发行业组织自我管理的动力。 5.修订行业示范条款的出发点是什么?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本次行业示范条款修订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创建和谐社会的立足点出发,对车险产品保险责任进行了调整,对车险行业内部的承保、理赔服务流程进行了改造,并删除了部分容易引起纠纷的责任免除。

车险费改百问百答

【政策及条款】 1.为什么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 答:首先,商业车险改革是顺应市场化改革方向的需要。去年,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深化保险行业改革,稳步开展商业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商业车险改革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的一项重要举措,将进一步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 其次,商业车险改革是更好地满足保险消费者需求的需要。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环境、道路交通安全状况、汽车产业发展、消费者保险意识等各个方面都发生了深刻而巨大的变化,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却一直未进行实质性的调整,产品单一、服务能力不强,保险消费者多样化的需求得不到满足。通过商业车险改革,可以对老百姓关切的问题加以改善,更好地满足保险消费者需求。 第三,商业车险改革是财产保险行业发展的需要。目前,保险公司主动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的内在动力不足,在怎样加强公司内部控制、提升管理水平、加速转型升级,以及怎样为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服务、满足真正的保险需求上还需要多下工夫。目前,行业可持续发展的后劲不足,车险服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与国际先进水平之间的差距不容忽视。通过商业车险改革,可以倒逼财产保险行业提升管理水平、加速转型升级、为消费者提供更好的服务。 2.商业车险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答: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是促进费率公平。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二是拓宽保障范围。新的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是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四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

商业车险改革示范条款解读-推荐下载

商业车险改革示范条款解读 本次商业车险改革主要有:费率管理制度改革、条款合并为4个主险和11个附加险、条款简化几个方面。 一、费率改革 (一)、赔款计算方法 1、车损险 (1)全部损失 《我司计算方法》当保险金额等于或低于出险时的实际价值时: 赔款=(保险金额一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 (1-绝对免赔率) 《新示范条款》赔款=(保险金额-被保险人已从第二方获得的赔偿金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之和)-绝对免赔额 (2)部分损失 《我司计算方法》赔款=(实际修复费用-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保险金额/投保时的新车购置价×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实际修复费用与赔偿金额的差额部分由被保险人白行承担。 《新示范条条款》赔款=(实际修复费用-被保险人己从第三方获得的赔偿金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之和)-绝对免赔额 2、第三责任险 《我司计算方法》(1)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等于或高于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时: 赔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新示范条款》(1)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等于或高于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时: 赔款=每次事故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之和) 《我司计算方法》(2)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低于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时: 赔款=(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新示范条款》(2)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低于每次事故赔偿限额时: 赔款=(依合同约定核定的第三者损失金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分项赔偿限额)×事故责任比例×(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之和) 3、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 《我司计算方法》(1)对每座的受害人,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每座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损失金额-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事故责任比例高于或等于每次事故每座赔偿限额时: 赔款=每次事故每座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1-绝对免赔率) 《新示范条款》(1)对每座的受害人,当(依合同约定核定的每座车上人员人身伤亡损失金额一应由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赔偿的金额)×事故责任比例高于或等于每次事故每座赔偿限额时: 赔款=每次事故每座赔偿限额×(1-事故责任免赔率)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知识试卷

机构(部门)__________姓名________总分_____ 本试卷分三部分,总共100分。 一、判断题(共20题,每题1分) 1.根据行业示范条款对家庭成员的解释,家庭成员指配偶、兄弟姐妹、子女、父母。() 2.号牌号码由汉字、大写字母、阿拉伯数字组成,录入时不允许添加点、杠、斜杠或其它任何符号() 3.主车和挂车连接使用时视为一体,发生保险事故时,赔偿金额总和以主车与挂车责任限额之和为限。() 4.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5.如果在保险责任开始前完成批改,批单的起保日期为批改手续办理完成之后的日期…() 6.批改时对于上张保单是车贷投保多年的,无赔优的计算区间是上张保单的起保日期到本保单的投保查询日期。() 7.小明10个月前买了一辆捷达,现在进行投保,保险公司在承保应勾选新车标志。() 8.平台在技术可支持时,校验“本保单”与“上年保单”的行驶证车主信息,如不一致时,认定该标的为过户车,NCD系数不浮动。() 9.车辆发生碰撞事故,车上乘客被甩出车外后又被该车碾压,该乘客应界定为第三者。() 10.乘客上车过程中,车辆突然起动,导致乘客摔伤,该乘客应界定为车上人员。()

11.已获得学习资格的学员独立练习开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应赔偿,如有合法教练随车指导则应赔偿。() 12.驾驶证过了换证时间,但查询公安交管系统该证件为有效状态,驾驶员持该驾驶证驾车发生事故,保险公司不应赔偿。() 13.三者车辆被交警扣留停车场,产生的停车费,保险公司应该赔偿。() 14.车辆加装氙气大灯,某日车辆因为大灯线路过载起火燃烧,该车已投保自燃损失险,该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应赔偿。() 15.李某驾车涉水行驶时,前保险杠被水流兜坏,保险公司对前杠损失应该赔偿。() 16.A车与B车相撞,交警队判定B车全责,B车车主没有赔偿能力,A车损失可以向A车的保险公司申请赔偿。() 17.车辆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上人员受伤,交警队判定标的车负事故的主要责任,保险公司应赔偿被保险人的全部损失。() 18.某车在保险公司承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行驶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三者车辆一孕妇受伤,在医院住院第35天时,腹痛,造成孕妇婴儿流产,受害方向保险公司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19.客户小红有一辆三年的朗逸车,上年商业险没有购买,今年可以商业险即时生效。() 20.一台市场参考实际价值10万元的小轿车,承保时客户可以要求车损险保13万元() 二、选择题(1-6为多选题,7-20为单选题)(共20题,每题2分) 1.以下对特别约定的描述正确的是() (A)特别约定是对保单中未详尽事项的明确和补充(B)在增加特别约定时应遵守依法合规的原则,不能损害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C)特别约定的约定

车险综合改革之百问百答

车险综合改革之百问百答(2020版) 【政策篇】 1.车险综改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答:车险综改从2020年9月19日开始正式实施。 2.车险综改的背景是什么? 答:我国车险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取得了积极成效,但是人民日益增长的车险保障需要与车险供给之间的矛盾依然突出,同时一些长期存在的问题仍然没有得到根本解决,距离高质量发展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为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维护消费者权益,实现车险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和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等精神,实施车险综合改革。 3.车险综合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答:本次改革明确将“保护消费者权益”作为改革的主要目标,同时将降价、增保、提质确定为阶段性目标。车险综改后,短期内对于消费者可以做到“三个基本”,即“价格基本上只降不升,保障基本上只增不减,服务基本上只优不差”。一是交强险责任限额大幅提升;二是商业车险保险责任更加全面;三是商业车险产品更为丰富;四是商业车险价格更加科学合理;五是车险产品市场化水平更高;六是无赔款优待系数进一步优化。 4.车险综合改革后,交强险责任限额有什么变化吗? 答:交强险总责任限额从12.2万元提高到20万元,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万元提高到1.8万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0.2万元不变。无责任赔偿限额按照相同比例进行调整,其中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从1.1万元提高到1.8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从1000元提高到18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维持100元不变。 5.车险综合改革后,商业车险整体相较之前有哪些变动? 答:拓展和优化商车险保障服务,主要包括4个方面:①理顺商业车险主险和附加险责任;②优化商业车险保障服务;③提升商业车险责任限额;④丰富商业车险产品。 6.车险综合改革后,商业车险主险和附加险责任,相较之前有哪些变动? 答:将原来四个主险改为三个,原盗抢险相关责任并入车损险; 将玻璃、自燃、涉水、无法找到第三方、不计免赔五个附加险并入车损险;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试题答卷优选稿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 试题答卷 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试卷姓名部门分数 一、填空题(40分,每空2分) 1.家庭成员指父母、子女、配偶 2.属于第三者责任险责任免除事项的是被保险机动车所载_货物的偷盗、哄抢、自然损耗本身缺失、腐烂、变质、串味造成的损失 3、本次条款修订共减少15条责任免除事项;同时解决了社会关注热点,如车损险保险金额的确定方式、代位求偿机制的实施等 4、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包括的主险有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摩托车、拖拉机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示范条款 5、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符合我国国情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行业基准纯风险保费的形成、调整机制、释放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激发行业组织自我管理的动力。 6、商业车险改革后,商业车险保费=基准保费×费率调整系数其中, 基准保费=基准纯风险保费/(1-附加费用率)。 7、机动车损失保险,被保险机动车一方负次要事故责任的,实行5%的事故免赔率。 8、市场上车辆全部零配件的价格之和与整车销售价格的比值叫零整比_。 9、、短期单的承保期限以6月为标准。

10、即时生效保单终止日期统一调整为终保日期24时。 二、不定项选择题(30分,每题3分,多选、少选、错选均不得分) 1、以下关于商业车险改革,车损险保险金额的确定,描述正确的是 (AC) A.车损险保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确定 B.车损险保额按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购买时的新车购置价确定 C.投保时被保险机动车的实际价值由投保人与被保险人根据投保时 的新车购置价减去折扣金额后的价格协商确定 D.其他市场公允价值协商确定 2、以下哪些方式是车损险的索赔方式(ABD) A.向责任对方索赔 B.向责任对方的保险公司索赔 C.向本方的实际车主索赔 D.向本方的保险公司索赔 3、以下哪些情况下,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 同(ACD) A.投保人未如实告知重要事项,对保险费计算有影响的并造成按照 保险年度重新核定保险费上升的 B.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连续多次出险的 C.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内,被保险机动车因改装、加装、使用性质 改变等导致危险程度增加,未及时通知被保险人,且未办理批改手续的

新版机动车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效应分析

新版机动车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效应分析 自2015年6月1日开始,新版机动车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率先在山东、黑龙江、广西、陕西、青岛、重庆6个省市进行试点。2016年1月1日,中国保监会将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广西、河南、湖北、湖南、四川、青海、宁夏、新疆12个地区纳入机动车商业车险改革范畴,改革从原有的6个地区扩展到现在18个试点地区。由于前两批改革试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自2016年7月1日起机动车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该说,机动车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是车险经营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对保险公司的经营管理和可持续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旧版商业车险费率及条款体系下,随着车险业务的快速发展,原有的条款费率制度弊端开始显现。一是从行业监管角度看,监管部门、行业协会和保险公司三者之间职责划分不清晰,监管的重点和方向发生偏离。保险公司自主选择使用A、B、C三款条款费率,但毕竟条款费率是由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报保监会审批,条款费率与各家保险公司的发展实际存在较大差异,保险公司作为经营保险产品的主体,没有产品和价格的制定权,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经营与市场脱钩,更为重要的是在涉及保险纠纷的时候,由于对条款理解的偏差造成赔偿责任划分不清晰。而监管部门由于是政策的制定者,更多地把精力放在对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的"刚性"监管上来,保险与监管之间很容易产生矛盾;二是从保险公司角度看,粗放式管理不利于行业的发展。 保险公司使用统一的条款费率,无法根据市场变化和自身经营实际制定产品和价格,造成了各家保险公司缺乏创新的内在动力,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同质化严重,逼迫保险公司只能通过价格战等粗放的恶性竞争手段来提升自身市场份额。在此过程中,很少有保险公司从自身内在发展的角度去反思,而更多地是从恶劣市场环境等外部寻找原因,使整个行业陷入价格战等粗放式竞争怪圈;三是从消费者角度看,原有的条款费率制度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公众的需求。从各家保险公司的投诉分析来看,由于消费者维权意识和法律观念增强,车险投诉、纠纷大量增加,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投诉与条款有关,"高保低赔"、"无责不赔"等问题越来越严重。本次商业车险费率改革重点遵循坚持市场化方向、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两大原则。

2017汽车保险新规 2017新规汽车保险政策

2017汽车保险新规 2017新规汽车保险政 策 下面是实用资料栏目精心为大家整理的2017汽车保险新规,欢迎阅读。 “我刚刚续保了今年的车险,商业险费用竟然比去年翻了一番,价格接近4000元。但我的车去年总共理赔了不到1000元,有两次还是划痕险出险,这合理吗?”昨日,市民张先生专程来到活动现场,咨询自己购买车险时遇到的问题。 对于市民的疑问,市保险行业协会财险部副主任陈玫霖表示,由于车险政策在今年刚刚调整,协会接到了不少市民关于保费上涨的咨询和投诉。“整体来看,主要是市民对于政策调整的细节还不是很清楚,以为是保险公司出现乱收费的现象。”她说。 根据今年实施的车险新规,如果车辆上一年出现多次理赔将按次数相应上浮费率,出险1次保费不打折,出险2次、3次、4次保费分别上浮25%、50%、75%,出险5次及以上保费将翻倍。反之,1年不出险的话,保费可享受折优惠,2年享受7折优惠,连续3年则可享受6折优惠。 “一些车主出现一些小刮小蹭就立即报案,一次理赔不过几百元,但由于报案次数过多最终导致保费大幅上涨,确实有些得不偿失。”陈玫霖说。

2017新规汽车保险政策,自2016年12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保险公司将实行新的车辆保险费率政策,如下: 1、出险1次的保费不打折; 2、出险2次的保费上浮25%; 3、出险3次的上浮50%; 4、出险4次的上浮75%; 5、出险5次的保费翻倍。 一年内无出过险的打85折,2年出过险打七折,三年没出过险才能打六折。 即今年11月、12月到期的车主如果在11月30日前上保险还是能按旧费率,1、2月份之前到期的车险赶紧出。 车辆发生事故,如何保险? 1、现场:简单事故双方确认责任,填写快速处理。你的权责,那么双方去你的保险公司或保险承保渠道定损。如果事故严重需要报 交警来处理。需要救援,那就现场向保险公司报案,要求拖车,拖到你的维修地点或承保渠道。 2、双方带齐手续,保单、行驶证、驾驶证、被保险人身份证、在保险公司或者承保渠道,定损后修车。 3、无责方修理费按保险公司定损为标准,由被保险人现行垫付,收集修理发票,清单,相关证明,旧件。 4、如果你的保险是4s店承保的,那么4s店会根据情

(完整版)商业车险改革百问百答(销售人员版)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商业车险改革百问百答(销售人员版) 为便于销售人员准确理解商业车险改革,避免消费误导等问题的出现,确保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总公司组织专业人员整理了销售人员应知应会的问题,并给予了统一、明确的解答。各级机构要将此作为提高销售人员专业技能的培训资料,销售人员也要将此作为应该掌握的基本知识进行自我学习,确保熟知牢记,以正确引导消费者,为保险消费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提升公司销售队伍的整体职业素养。 第一篇宏观篇(10问) 1、为什么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 答: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的调整及行业本身的变化,现行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中一些不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在:条款不适应司法实践的变化、监管定位不够清晰、行业转型缺乏动力、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更好的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2、商业车险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有三个基本原则,分别是:坚持市场化方向;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3、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释放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激发行业组织自我管理的动力。 4、商业车险改革的核心目标是什么? 答: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 5、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强调“放开前端”,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定价自主权;另一方面坚持“管住后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6、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地区有哪些? 答:有六个试点地区,分别是:黑龙江、山东、青岛、广西、陕西、重庆。 7、商业车险改革试点从什么时候开始? 答:商业车险改革试点从2015年6月1日起开始。 8、商业车险改革分三步走,请问是哪三个工作步骤? 答:三个步骤分别为:试点准备阶段、试点实施阶段、试点推广阶段。 9、商业车险改革后,保监局将加强对保险公司的非现场监管,重点关注的内容有哪些?

车险综合改革2020

车险综合改革2020,车险保费将下调! 2020-07-14 10:54 提起车险,大家不会陌生。中国有 4 亿车主,一定都买了车险。 但很多人对车险的感受并不好,比如4S 店捆绑销售、每年续期前接到大量电话,令人不堪其扰。 7 月 9 日,银保监会亮出一套大动作,重磅发布《车险综合改革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给车主们送来大礼包: 价格基本只降不升,保障基本只增不减,服务基本只优不差。 今天就一起来看看,这次车险改革,有哪些好消息?具体有哪些变化? 主要内容包括: 车险综改后,哪些保障更好了? 第三者责任险,可买千万保额? 保障更好了,价格还会更低吗? 变化一:交强险赔得更多 车险主要分为为交强险和商业车险。先来看看交强险。 假设一位家徒四壁的司机,把行人给撞了,将根本无力赔偿。为了避免受伤人员无法获赔,国家强制规定每辆车都要买交强险。 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保障车祸对第三者造成的损失。根据自己在事故中是否有责任,分为有责或无责,赔偿额度不同。 不过,从 2008 年起,交强险的保额都没有变过,最高赔 12.2 万。如今十几万能做什么呢? 所以,这次改革提高了交强险的赔付额度,如下图所示:

可以看到: 改革前,如果是由于自己的责任,造成对方死亡,最多赔 11 万,改革后可赔 18 万;如果造成对方受伤,医疗费也可多赔 8000 元。 在赔得更多的同时,保费还可能下降。 改革前,初始保费 950 元,若 3 年都不出险,最多可以优惠 30%: 第 1 年打 9 折 第 2 年打 8 折 第 3 年打 7 折 而改革后,最多可打 5 折。 这意味着,没发生理赔的车主,交强险价格会更便宜。 但需要注意的是,交强险相当于国家医保,只能起到一些保底作用,远不足以覆盖风险。 如今在交通死亡事故中,平均赔偿额都在 100 万以上,如果只有交强险赔18 万,还有大几十万的缺口要自己填,压力难以想象。 所以,交强险虽然赔得多了,但仍是远远不够的,商业车险还是要买的。 变化二:商业车险保障更好 现有的商业车险,由 4 项主险和多项附加险组合而成。这就导致有时看似买了全险,却因为没有买附加险,而不能获赔: 比如车窗玻璃破碎,如果没有附加玻璃险,就赔不了。 针对这类问题,商业车险做了改进:在车损险这项主险上,增加了 7 项责任。它们分别是:

商业车险费率改革之百问百答

商业车险费率改革之百问百答 目前发现,第91条与新版条款不相符,请读者鉴别对待。 【政策及条款】 1.为什么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 答:随着汽车保有量和投保率的快速提升,车险的覆盖面、影响力都在不断扩大,车险的价格和服务对数亿老百姓都可能产生影响。所以车险既是行业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民生问题、公共热点问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的调整及行业本身的变化,现行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一些不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条款不适应司法实践的变化、监管定位不够清晰、行业转型缺乏动力、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2012年以来,以解决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契机,中国保监会针对商业车险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展了多轮调研。经过慎重研究,行业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才能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2.商业车险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答: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是促进费率公平。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二是拓宽保障范围。新的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是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四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3.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一方面强调“放开前端”,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定价自主权;另一方面坚持“管住后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4.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释放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激发行业组织自我管理的动力。 5.修订行业示范条款的出发点是什么?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本次示范条款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创建和谐社会的立足点出发,对车险产品保险责任进行了调整,对车险行业内部的承保、理赔服务流程进行了改造,并删除了部分容易引起纠纷的责任免除。 行业示范条款包括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特种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摩托车、拖拉机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单程提车保险示范条款(2014版)。 6.示范条款修订的主要亮点有哪些? 答:一是扩大责任提升保障,本次条款修订共减少15条责任免除事项;二是社会关注热点解决,如车损险保险金额确定方式,代位求偿机制的实施等;三是明确概念减少纠纷,明确了如车上人员、第三者等概念;四是险种整合体系清晰,原有38个附加险及特约条款保留10个,新增1个。 7.行业示范条款包括哪些主险? 答:主险包括机动车损失保险、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机动车车上人员责任保险、机动车全车盗抢保险共四个独立的险种,投保人可以选择投保全部险种,也可以选择投保其中部分险种。 8.行业示范条款包括哪些附加险? 答:包括玻璃单独破碎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发动机涉水损失险、修理期间费用补偿险、车上货物责任险、精神损害抚慰金责任险、不计免赔率险、机动车损失保险无法找到第三方特约险、指定修理厂险。 9.行业示范条款的附加险为什么比原来还减少了,会不会限制投保人的选择?

最新商业车险费改百问百答

商业车险费改百问百 答

商业车险费改“百问百答” 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作为商车险费改试点省区,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作为保险从业者或车险客户,我们有必要知道改与不改有什么差别、对客户投保有什么影响,特奉上商车费改“百问百答”,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政策及条款】 1.为什么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 答:随着汽车保有量和投保率的快速提升,车险的覆盖面、影响力都在不断扩大,车险的价格和服务对数亿老百姓都可能产生影响。所以车险既是行业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民生问题、公共热点问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的调整及行业本身的变化,现行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一些不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条款不适应司法实践的变化、监管定位不够清晰、行业转型缺乏动力、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2012年以来,以解决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契机,中国保监会针对商业车险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展了多轮调研。经过慎重研究,行业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才能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2.商业车险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答: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是促进费率公平。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二是拓宽保障范围。新的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是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四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3.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一方面强调“放开前端”,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定价自主权;另一方面坚持“管住后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4.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释放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激发行业组织自我管理的动力。

商业车险改革知识要点手册

商业车险改革知识要点手册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2015年5月

【政策及条款】 1.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在哪些地区进行? 答:按照保监会要求,商业车险改革在黑龙江、山东、青岛、重庆、广西、陕西6地区进行试点。 2.为什么要进行商业车险改革? 答:随着汽车保有量和投保率的快速提升,车险的覆盖面、影响力都在不断扩大,车险的价格和服务对数亿老百姓都可能产生影响。所以车险既是行业的重大问题,也是一个民生问题、公共热点问题。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法律的调整及行业本身的变化,现行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一些不适应外部环境变化的问题逐步显现。主要表现条款不适应司法实践的变化、监管定位不够清晰、行业转型缺乏动力、消费者保护不到位等。2012年以来,以解决社会关心的热点问题为契机,中国保监会针对商业车险管理制度中存在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开展了多轮调研。经过慎重研究,行业只有通过进一步深化改革,才能解决车险市场长期存在的一些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更好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合法权益,推动保险行业加快转型升级,促进保险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 3.商业车险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答: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是促进费率公平。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二是拓宽保障范围。新的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是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四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 4.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任务是建立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释放保险公司发展创新的活力,激发行业组织自我管理的动力。 5.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目标和内容是什么? 答:商业车险改革的核心目标是建立健全市场化的条款费率形成机制,一方面强调“放开前端”,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定价自主权;另一方面坚持“管住后端”,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偿付能力监管刚性约束。 6.修订行业示范条款的出发点是什么?都包括哪些内容? 答:本次行业示范条款修订从维护消费者利益、创建和谐社会的立足点出发,对车险产品保险责任进行了调整,对车险行业内部的承保、理赔服务流程

2016年商业车险条款费率改革知识问答手册

【政策、概念】 1.商业车险改革对消费者有什么好处? 答:商业车险改革有利于保护消费者利益。一是促进费率公平。预计改革前后商业车险总体费率水平保持平稳,但费率与风险更加匹配,众多驾驶习惯好、出险频率低的低风险车主将享受更低的车险费率。二是拓宽保障范围。 新的示范条款扩大了保险责任范围,提高了保障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障消费者权益。三是扩大消费者选择权。行业示范条款和保险公司创新型条款并存,丰富商业车险产品供给,满足多层次、多样化的保险需求。 四是提升消费者满意度。保险公司以优质优价为目标,良性竞争可以在商业车险价格、服务等方面提高消费者的满意度,让更多的人买得起车险,用得好车险。 2.商业车险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什么? 答: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符合我国国情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以行业示范条款为主体,创新型条款为补充,建立标准化、个性化并存的商业车险条款体系。以大数法则为基础,市场化为导向,逐步扩大财产保险公司商业车险费率厘定自主权。以动态监管为重点,偿付能力监管为核心,加强和改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监管。 3.改革后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如何更好地发挥“奖优罚劣”的经济杠杆作用?答:一是有助于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对不同风险的车主厘定不同的费率,引导车主安全驾驶,形成安全文明驾驶的习惯和氛围,降低出险率,促进道路交通安全。二是有助于提升汽车安全性水平。对不同安全等级的汽车厘定不同的费率,促使汽车厂家不断提升车辆的安全性。三是有助于提升汽车易维修性。保险公司是汽车维修市场最大最稳定的需求方,可以利用其在规模和技术方面的优势,制定汽车售后市场相关行业标准。比如对不同“零整比”的汽车厘定不同的费率,推动汽车厂家不断降低零配件价格,提高汽车的易维修性。四是有助于引导理性汽车消费。保险公司通过对车型风险安全分级及与之相匹配的保险费率厘定,为消费者选购汽车提供参考;通过提高汽车配件价格信息透明度,促使汽车零配件价格理性回归,增加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4.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的试点地区有哪些?什么时间开始试点? 答:试点地区有黑龙江、山东、陕西、广西、重庆、青岛。2015年6月1日正式启动试点。 补充:第二批试点——2016年1月1日起,停止使用天津、内蒙古、吉林、安徽、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青海、宁夏、新疆等12家保监局所辖地区现行商业车险条款、费率。 具体启动时间以各保监局通知为准。目前已明确: 12月1日:安徽 12月10日:广东

保险学-费率市场化条件下商业车险业务发展问题的研究论文

费率市场化条件下商业车险业务发展问题研究 【摘要】从2015年开始推行车险费率市场化改革,到改革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在各个试点地区产生了各种不同的新现象,这些新事物的出现对各家财险公司的业务经营产生了不同的影响,2020年车险的新一轮改革即将开始,如何去适应当前的市场环境去更好的开展业务成为各家公司的当务之急。 随着车险费改的不断推进,在蓬勃发展的车险市场背后,却存在着产品同质化情况严重、产品价格与价值偏离等情况,在面对车险费率市场化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怎样保证公司业务的正常有序的发展,或者怎样改变公司当前的战略布局,积极去应对市场变化顺应市场潮流,将变得尤其重要。 本文将对商业车险费改背景下车险业务的发展现状和问题进行陈述及分析,重点去分析在第三次车险改革中各家公司即将面临的挑战和机遇,通过分析我国当前的车险市场发展和未来的趋势,同时剖析费率市场化所带来的种种问题,与国外车险改革的例子进行对比,借鉴国外保险公司的经验,提出一些可操作性的建议。 【关键词】费率市场化;商业车险;业务发展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of commercial auto insurance business auto insurance rates market background [Abstract]Since 2015 the car insurance rate marketization reform, the reform in the nationwide promotion, in the pilot areas produced a variety of new phenomenon, the emergence of these new things about the insurance company's business has a different effect, 2020 car insurance is about to begin a new round of reform, how to adapt to the current market environment to better business becomes the company's top priority. With the continuous promotion and development of the marketization reform of the commercial auto insurance premium rate, behind the prosperous auto insurance market, there may be serious product homogeneity and unreasonable rate determination, etc. Therefore, how to promote the healthy development of auto insurance business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marketization of the auto insurance premium rate; How to adjust the strategic layout of business development, how to actively respond to market changes will become particularly important. Commercial insurance will be changed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the development of car insurance business present a statement and analysis of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the key to analysis in reform of the third car insurance companies will face the challenges and opportunities, based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urrent car insurance market in China and the current problems facing the analysis compared with the experience of foreign car insurance reform, and based on the experience of the foreign insurance company, and Make some practical Suggestions. 【Keywords】Premium rate marketization;Commercial car insurance;Business development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