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是什么意思

“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是什么意思
“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是什么意思

“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是什么意思?

已经颁布并实施的《网络安全法》条文中,规定了“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第十条建设、运营网络或者通过网络提供服务,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

第二十二条网络产品、服务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第二十三条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

《网络安全法》中“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规定引起了讨论和争议。笔者认为,这样的规定不够严谨,容易造成认识上的模糊和误解。其实无论从法律方面还是实际应用方面,如果去掉“强制性”,改为“国家标准的要求”,完全不会造成法律条文、力度、要求以及执行上的任何损害或不利影响。

既然《网络安全法》已经将“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入法了,那该怎样理解其含义呢?大致上,可能有三种解释。一种解释认为,“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指的就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如果尚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则指向潜在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咱们先看看强制性国家标准是怎么从法律上定义的。

按照国家标准化方面的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或者是推荐性国家标准,两者之间没有中间地带。

《标准化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八条对需要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应当制定国家标准。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第九条为保障人身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国家安全、生态环境安全以及满足社会经济管理基本要求,需要统一的技术和管理要求,应当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

第二十三条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服务,禁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提供。

可见,“强制性国家标准”在法律中就是指标准本身,说明标准的性质,而没有留出“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空间。如果“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指的就是强制性国家标准,意味着只有强制性国家标准中的规定才能满足条文所指内容的要求。这样的话,直接用“符合有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这样的文字即可,既可以包括现行的强制性标准,又涵盖了以后将要制订的强制性标准,为什么还要用如此含糊的说法呢?

笔者不认为在《网络安全法》中提到“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处,只有强制性国家标准才可以满足监管需求。例如,对于现行“信息安全产品”的监管,依据《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及相关规章制度,再加上一系列推荐性国家标准,完全不依赖强制性国家标准,已经比较完整地建立起了信息安全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并且可以有效地实施监管。所以,对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依据法规制度和推荐性国家技术标准,也完全可以解决监管问题。

需要提示的是,制订这样的强制性国家技术标准,很可能需要增加一个程序,即向WTO成员通报并听取他们的意见(详细请见文后的注)。

第二种解释认为,“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指的是,对于推荐性国家标准,如果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符合某一推荐性国家标准,那么该推荐性国家标准就成为事实上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即成为“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某个法规、规章、规定、办法、文件或者招标书要求符合某个推荐性标准的全部或部分要求,使这些要求成为必需的条件,因而有了一定的所谓“强制性”,是非常正常的通用做法。例如,中国移动招标定制手机,要求手机供应商提供的手机必须符合某些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且要求实现中国移动有关手机界面的企业标准,这并不能说明这些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该项企业标准就成为强制性的标准。

还有第三种解释。标准(包括推荐性国家标准)的要求项中,一般都有“应”的要求和“宜”的要求。“应”通常指那些应该或者必须要实现的要求,即只有全部符合了“应”对应的要求,才算符合该标准。而“宜”通常指那些推荐或建议实现的要求,往往代表着发展的方向。如果没有满足某个或某些“宜”的要求,并不能说不符合该标准。所以,如果满足了推荐性国家标准中全部“应”对应的要求,即认为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显然,以上三种解释都不是完美无缺的。如前所述,“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提法不够严谨;既然《网络安全法》已明确这样规定且已经实施,笔者建议可以按这样的理解执行:1)如果已有强制性国家标准或需要制订强制性国家标准,需要满足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要求;2)如果没有强制性国家标准或现有强制性国家标准没有涵盖的,需要符合相应的推荐性国家标准,即至少满足推荐性国家标准中“应”的要求。

例如,《网络安全法》第二十三条已经建立了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由具备资格的机构安全认证合格或者安全检测符合要求后,方可销售或者提供。”目前没有对应的强制性国家标准,但是应该已经有了绝大多数的推荐性国家标准(产品的安全技术要求标准和对应的检测标准,部分在修订中)(笔者认为没有必要再开发强制性国家标准),厂商只要按照这些推荐性国家标准开发产品,检测认证机构按照这些推荐性国家标准检测认证产品,就完全可以实现《网络安全法》中对于网络关键设备和网络安全专用产品的市场准入监管工作,满足“按照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的条款。

目前,还有两个尚未最后批准发布的法律法规也采用了“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这样的规定,不知是否受到了《网络安全法》的影响。笔者建议起草者修改该部分,去掉这样的提法,或者简单改为“国家标准的要求”:

《密码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二条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密码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使用密码进行保护,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运行密码保障系统。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征求意见稿)》

第二十四条除本条例第二十三条外,运营者还应当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履行下列安全保护义务:

第三十条运营者采购、使用的网络关键设备、网络安全专用产品,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相关国家标准的强制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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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在TBT中,强制性的(国家)技术标准称为“技术法规”,并且有通报制度:《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Agreement on Technical Barriers to Trade (TBT)

技术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产品特性或其相关工艺和生产方法、包括适用的管理规定在内的文件。该文件还可包括或专门关于适用于产品、工艺或生产方法的专门术语、符号、包装、标志或标签要求。

Technical regulation: Document which lays down product characteristics or their related processes and production methods, including the applicable administrative provisions, with which compliance is mandatory. It may also include or deal exclusively with terminology, symbols, packaging, marking or labeling requirements as they apply to a product, process or production method.

ISO/IEC指南2中定义的标准可以是强制性的,也可以是自愿的。就本协定而言,标准被定义为自愿的,技术法规被定义为强制性文件。国际标准化团体制定的标准是建立在协商一致基础之上的。本协定还涵盖不是建立在协商一致基础之上的文件。

Standards as defined by ISO/IEC Guide 2 may be mandatory or voluntary. For the purpose of this Agreement standards are defined as voluntary and technical regulations as mandatory documents. Standards prepared by the international standardization community are based on consensus. This Agreement covers also documents that are not based on consensus.

2.9只要不存在有关国际标准或拟议的技术法规中的技术内容与有关国际标准中的技术内容不一致,且如果该技术法规可能对其他成员的贸易有重大影响,则各成员即应:

2.9 Whenever a relevant international standard does not exist or the technical content of

a proposed technical regulation is not in accordance with the technical content of relevant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and if the technical regulation may have a significant effect on trade of other Members, Members shall:

2.9.2通过秘书处通知其他成员拟议的法规所涵盖的产品,并对拟议的法规的目的和理由作出简要说明。此类通知应在早期适当阶段作出,以便进行修正和考虑提出的意见;

2.9.2 notify other Members through the Secretariat of the products to be covered by the proposed technical regulation, together with a brief indication of its objective and rationale. Such notifications shall take place at an early appropriate stage, when amendments can still be introduced and comments taken into account;

2.9.4无歧视地给予其他成员合理的时间以提出书面意见,应请求讨论这些意见,并对这些书面意见和讨论的结果予以考虑。

2.9.4 without discrimination, allow reasonable time for other Members to make comments in writing, discuss these comments upon request, and take these written comments and the results of these discussions into account.

《国家标准》国家标准GBT

国家标准GB/T 13017修订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承担的国家标准GB/T 13017《企业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修订任务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批准,纳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制修订项目计划,编号为:53032Z-1101,项目代号20030435-T-424。 2.背景 《指南》于1991年发布后,曾于1995年第1次修订为V.2版,现为第2 次修订的V.3版。从V.2到目前即将发布的V.3的逾十年间,科学技术和标准都已呈现出巨大的发展与进步,使《指南》V.2版内容对照当前高新技术已显出很大的差距。首先,企业在面对瞬息万变的环境而又不能制定可预测的长期规划时,自身必须具有一种自然和动态的演进和适应能力,而不是偶然强加于企业的被动举动,这需要企业制订相应措施来应对。其次,我国目前在国民经济产值上虽然蒸蒸日上,但生产中的能耗、资源消耗、安全事故、劳动生产率、管理水平及在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上都居世界相当落后的地位,这对科学的管理体系提出了要求。再次,我国日益认识到标准的重要作用,起动了国家标准战略的研究,而企业的标准化是标准化战略的基础和落脚点。 3.主要工作过程 承接本标准的修订任务后,我院早在2003年就成立了的标准修订课题组,并去上海汽车工业(集团)公司和宝钢集团做了调研工作,在鲍仲平同志的直接指

导和亲自带领下,收集了大量标准和文献,做了充分的前期调研工作。经过课题组的努力,2006年初基本完成了本标准的草案稿,3月向本院的院领导及各研究所做了汇报,相继走访了多家企事业单位,深入听取了各方意见;并对草案做了多次修改,于2006年6月完成了本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二、内容简介 1.本标准的定位 a)为编制先进、科学的企业标准体系提供指导 《指南》第三版采纳并融合了国际上最新管理理念和高技术水平的标准。 b)面向所有企业的中性标准 定位在实施系统集成的现代化企业集团,同时也适用于不实施这些集成 的传统企业。既适合于制造业企业,也适用于服务业等其他企业,也可 以为政府电子政务项目建立标准体系提供指导。 2.技术创新 a)以企业建模标准体系(企业工程和集成标准体系)为指导ISO发布了企业建模的系列标准,包括“通用企业参考体系结构与方法 论”GERAM,其范围包括企业工程/企业集成所需的所有知识。要求把 改变过程中利用的多种学科的方法统一起来,例如工业工程、管理科学、 通信和信息技术等方法。GERAM框架的目的是要把基于产品模型和基 于业务过程设计的两种不同的企业工程方法统一起来。 b)以企业管理体系为指导 ISO已发展和制定出“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 管理体系”“信息安全管理”等成套的标准体系,此外还有“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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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格式国家标准文档Reference format national standard document 编订:JinTai College

参考文献格式国家标准文档 前言:论文格式就是指进行论文写作时的样式要求,以及写作标准,就是论文达到可公之于众的标准样式和内容要求,论文常用来进行科学研究和描述科研成果文章。本文档根据论文格式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参考文献格式国家标准(zt)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udc 025.32 gb 7714-87 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 descriptive rules for bibliographic references 国家标准局 1987 - 05 - 05 批准 1988 - 01 - 01 实施 l 引言 1.1 本标准规定了各类型出版物中的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著录顺序、著录用的符号

、各个著录项目的著录方法以及参考文献标注法。 1.2 本标准专供著者与编者编纂文后参考文献使用,而不是图书馆员、文献目录编纂者以 及索引编辑者使用的文献著录规则。 2 名词、术语 2.1 文后参考文献:为撰写或编辑论著而引用的有关图书资料。 2.2 识别题名: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isds)认可的某种连续出版物唯一的名称。 3 著录项目与著录格式 本标准分别规定了专著、连续出版物、专利文献、专著中析出的文献以及连续出版物中析 出的文献的著录格式。在五种著录格式中,凡是标注“供选择”字样的著录项目系参考文 献的选择项目,其余的著录项目系参考文献的主要项目。可以按本标准第 6 章的规定或根 据文献自身的特征取舍选择项目。

执行国家 行业 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

第十六章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一项重大举措,为从根本上避免各种质量和安全事故的发生,奠定了法律基础,是技术法规,是工程建设理论和实践结合的产物,严格贯彻和执行《强制性条文》是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核心。为此,我公司制定如下执行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具体措施: 1 、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条款,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执行,认识强制性标准规范的重要性; 2 、制定有关规章制度,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增强相关人员的法律意识及职业责任心。 3 、熟悉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的有关内容,及时组织人员学习新颁布的强制性标准规范,便于在施工过程中能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安全等达到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要求。 4 、在施工过程及管扩期,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颁布的标准,规范进行施工、管理。 5、建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和保证体系,形成质量管理网络,落实各级管理人员的质量职责,实施施工全过程质量监控。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质量负全责。 6、全面贯彻建筑法、质量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做到质量管理不留死角。 7、加强关键因素控制,分解、细化和确定分项、分部工程质量目标,以实现总体质量目标。

8、选配高素质人员组成项目管理班子,施工作业队择优使用,为质量目标的实现提供根本保障。 9、抓好职工培训,提高工人技术素质,对质量管理与操作人员进行施工工艺、质量标准培训,进行工前样板观摩增强质量感性认识,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如现场黑板报、画报等形式)进行质量宣传教育,增强施工人员的质量意识。 10、抓好工程材料管理,从源头上控制工程质量。现场材料进场时,把好四项验收关(品种、规格、数量、质量)凡不符合要求的一律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进场材料须查收质保书或产品合格证书。送样检验材料或验收时有疑问的材料必须及时送样试验,在取得试验报告前不得使用。 11、建立工程的项目计量管理组织,作业队配备计量管理人员,为质量管理提供计量保证。 12、对于施工作业队的质量控制,在施工过程中贯穿始终,并严格执行项目质量验收制度和质量奖罚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质量评比、奖罚制度,定期公布上墙,发挥质量激励作用。 13、实行"样板引路"制度,主要分项工程均要先做样板,从方案编制、样板施工、样板验收须经监理、设计、业主确认后再全面推广。 14、坚持质量分析会与质量消项例会制度,分析可能造成质量问题的潜在因素和已经发现形成的质量问题,制订相应的预防纠正措施,对已解决的质量问题经监理证实后进行消项,对经复查未达到要求的进行通报、处罚,强制纠正。质量会议定期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召

建筑各图集、规范编号

1 (04G323-1~2)钢筋混凝土吊车梁.exe 19,976K 2 00G514-6 吊车轨道联结及车挡.pdf 6,638K 3 00J008-3 钢筋砼挡土墙.pdf 4,320K 4 00J202-1 坡屋面建筑构造.pdf 27,851K 5 00SJ202 建筑坡屋面构造.pdf 5,035K 6 00SJ202(一) 建筑坡屋面构造.pdf 5,035K 7 01(03)J304楼地面建筑构造.PDF 204,894K 8 01(04)SG519 多、高层钢结构图集修改说明.pdf 197K 9 01(04)SG519 修改说明.pdf 197K 10 014J910-2 玻璃纤维增强石膏空心板图集.pdf 2,414K 11 01BY101 建筑幕墙胶缝构造图集.pdf 2,091K 12 01J202-2 坡屋面建筑构造(有檩体系).pdf 50,083K 13 01J304 楼地面建筑构造.PDF 157,222K 14 01J925-1 压型板图集.pdf 2,075K 15 01S519 排水附属井.pdf 866K 16 01S519 小型排水构筑物(替代93S217 88S238(一)~(四))图集.pdf 154,212K 17 01SJ606 住宅门.pdf 103,112K 18 02(03)J401 钢梯2003年局部修改版.pdf 4,980K 19 02BGP03 板图集.pdf 2,893K 20 02DT-102 钢结构标准图集檩条墙梁分册.pdf 2,890K 21 02G01-2 砌体结构构造详图(混凝土空心小型砌块).pdf 5,509K

最新版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2017公文格式国家标准 1.公文用纸幅面尺寸及版面要求 1.1幅面尺寸公文用纸采用A4型纸。 1.2版面 1.2.1页边与版心尺寸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 1mm订口(左白边)为28mm 1mm 版心尺寸为156mm 225mmn 1.2.2字体和字号如无特殊说明,公文格式各要素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1.2.3 行数和字数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特定情况可以作适当调整 1.2.4文字的颜色如无特殊说明,公文中文字的颜色均为黑色。 2.公文格式各要素编排规则2.1 公文格式各要素的划分标准将版心内的公文格式各要素划分为版头、主体、版记三部分。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头;公文首页红色分隔线(不含)以下、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不含)以上的部分称为主体;公文末页首条分隔线以下、末条分隔线以上的部分称为版记。 页码位于版心外。 2.2 版头2.2.1 份号如需标注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2.2.2密级和保密期限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保密期限中的数字用阿拉数字标注。

2.2.3紧急程度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2.2.4发文机关标志由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加文件二字组成,也可以使用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发文机关标志居中排布,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35mm,推荐使用小标宋体字,颜色为红色,以醒目、美观、庄重为原则。 联合行文时,如需同时标注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一般应当将主办机关各称排列在前;如有文件二字,应当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以联署发文机关名称为准上下居中排布。 2.2.5发文字号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居中排布。年份、发文顺序号用阿拉怕数字标注;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括入;发文序号不加第字,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在阿拉伯数字后加号字。 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2.2.6签发人由签发人三字加全角冒号和签发人姓名组成,居右空一字,编排在发文机关标志下空二行位置。 签发人三字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 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照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编排,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 2.2.7版头中的分隔线发文字号之下4mm处居中印一条与版心等宽的红色分隔线。

参考文献格式国家标准

参考文献格式国家标准 参考文献格式国家标准 参考文献格式国家标准(z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udc 7714-87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descriptive rules for bibliographic references国家标准局 1987 - 05 - 05 批准1988 - 01 - 01 实施l 引言本标准规定了各类型出版物中的文后参考文献的著录项目、著录顺序、著录用的符号、各个著录项目的著录方法以及参考文献标注法。本标准专供著者与编者编纂文后参考文献使用,而不是图书馆员、文献目录编纂者以及索引编辑者使用的文献著录规则。 2 名词、术语文后参考文献:为撰写或编辑论著而引用的有关图书资料。识别题名:国际连续出版物数据系统 (isds) 认可的某种连续出版物唯一的名称。 3 著录项目与著录格式本标准分别规定了专著、连续出版物、专利文献、专著中析出的文献以及连续出版物中析出的文献的著录格式。在五种著录格式中,凡是标注“供选择”字样的著录项目系参考文献的选择项目,其余的著录项目系参考文献的主要项目。可以按本标准第 6 章的规定或根据文献自身的特征取舍选择项目。3 . 1 专著3 .1 .1 著录项目a .主要责任者b .书

名 c .文献类型标识 ( 供选择 )d .其他责任者 ( 供选择)e . 版本 f . 出版项(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g ·文献数量 ( 供选择 )h . 丛编项 ( 供选择 )i . 附注项 ( 供选择 )j . 文献标准编号 ( 供选择 ) 著录格式主要责任者.书名〔文献类型标识 ] .其他责任者.版本.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文献数量.丛编项.附注项.文献标准编号例:1 刘少奇.论***员的修养.修订 2 版.北京:人民出版社,页.2 morton l t, of medical :butterworths,sources for research and 0-408-70916-2 .3 . 2 连续出版物3 . 2 . 1 著录项目a .题名b .主要责任者c .版本d. 卷、期、年、月或其他标识〔年.月,卷 ( 期 )~ 年,月,卷 ( 期 ) . ]( 供选择 )e . 出版项 (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f . 丛编项 ( 供选择 )g . 附注项 ( 供选择 )h . 文献标准编号 ( 供选择 )3 . 2 . 2 著录格式题名.主要责任者.版本.年.月,卷 ( 期 )~ 年.月,卷 ( 期 ) .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丛编项.附注项.文献标准编号例:1 地质论评.中国地质学会. 1936 , l(l)~ .北京:地质出版社, 1936~ .2 communications equipment and primary industries division, statistics canada. preliminary

图纸编号规则

图 纸 编 号 规 则 文件号:ZH/QE-C06-01 版 本:A/0 受 控 : 编 制: 日 期 : 审 核: 日 期 : 批 准: 日 期 :

2015-3-26 发布2015-3-26 实施

文件修订记录

一、目的 为规范图纸编号及图纸标题栏的编制方法,统一编号形式和标题栏的使用,特制订本规定。 二、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下图纸编号的编制和标题栏的使用: 1、零部件图纸 2、电气图纸 3、结构图纸 4、安装布置图 5、外来图纸 6、任务单 四、要求 1、每种产品、部件、零件的图纸应遵循“一件一号”的原则,均应有独立的编号; 2、同一产品、部件及零件的图纸用数张图纸绘出时,各张图纸号应相同。 3、通用件的编号可采用被通用件的图纸编号。 4、本公司出图的外购件、外协件,其图号由本厂给出;外购、外协件由外购、外协单位设计出图要由公司技术质保部给予验证确认,并给出公司内部图号。 5 、产品开发中如出现零、部件相互借用时,图纸的编号应按最先开 发的产品图纸编号为准,借用关系应借用最先开发的产品,不准间接借用。 6、产品中通用性高,使用范围较广的零部件应尽快转换为通用

件。技术部门应编制通用件目录和通用件图册,供相关部门查阅使用。相关部门负责设计变更的申请与确认, 并依技术部发布的设计变更通知单内容配合相关工作的实施与落实。 五、图纸编号的编制规则 1、电气图纸编号规则 电气图纸编号按产品名称分类编号的方法进行编号,分类编号其代号的基本部分由图纸识别码、特征号(图纸分类代码)、分类号(产品分类码)、识别号(产品零部件顺序号)四部分组成。 图纸分类含产品合同记录编号(《技术部工作流程记录表》编号)和图纸年份。产品类别代码见表 1。 表 1 产品类别代码 图纸分类代码用短横线隔开,用于同一项目中相同产品的不同图纸中图号的区分,采用数字、字母或数字加字母的形式进行编号;图

最新国家标准公文格式(2014年)

发文对象:(标题下一行顶格,3号仿宋)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一、X X X(黑体)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一)X X X(楷体)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1.X X X仿宋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1)X X X仿宋 X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附件:1.X X X(正文下一行右空两字) 2.X X X 单位名称(附件下两行居成文日期中) 成文日期(右空四字,用阿拉伯数字) (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有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说明)1.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2.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3.附件: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 4.发文机关署名: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5.成文日期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6.页码: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 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此样式根据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编写而成,标准中未提及具体行距,一般公文中标题行距28磅。正文及其他单倍行距。如有不当请指正。 函的写作格式 函的类别较多,从制作格式到内容表述均有一定灵活机动性。主要介绍规范性公函的结构、内容和写法。公函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其各部分的格式、内容和写法要求如下: (一)首部。主要包括标题、主送机关两个项目内容。 1、标题。 2、主送机关。 (二)正文。其结构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结语等部分组成。 (三)结尾。一般用礼貌性语言向对方提出希望。或请对方协助解决某一问题,或请对方及时复函,或请对方提出意见或请主管部门批准等。 (四)结语。通常应根据函询、函告、函或函复的事项,选择运用不同的结束语。如“特此函询()”、“请即复函”、“特此函告”、“特此函复”等。有的函也可以不用结束语,如属便函,可以像普通信件一样,使用“此致”、“敬礼”。 (五)结尾落款。一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项内容。 署名机关单位名称,写明成文时间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最新国家标准公文格式(2013新版)

最新国家标准公文格式(2013年) 标题(2号小标宋体) 发文对象:(标题下一行顶格,3号仿宋)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一、X X X(黑体)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一)X X X(楷体)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1.X X X仿宋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1)X X X仿宋 X X X X X X X X X X X(正文3号仿宋体字) 附件:1.X X X(正文下一行右空两字) 2.X X X 单位名称(附件下两行居成文日期中) 成文日期(右空四字,用阿拉伯数字)(联系人:……;联系电话:……)(如有附注,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日期下一行。)

(说明)1.标题:一般用2号小标宋体字,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要做到词意完整,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 2.正文:一般用3号仿宋体字,每个自然段左空二字,回行顶格。文中结构层次序数依次可以用“一、”“(一)”“1.”“(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 3.附件: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二字编排“附件”二字,后标全角冒号和附件名称。如有多个附件,使用阿拉伯数字标注附件顺序号(如“附件:1. XXXXX”);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 附件应当另面编排,并在版记之前,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附件”二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 4.发文机关署名: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如成文日期长于发文机关署名,应当使成文日期右空二字编排,并相应增加发文机关署名右空字数。 5. 成文日期中的数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标全称,月、日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1)。 6.页码:一般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数字左右各放一条一字线;一字线上距版心下边缘7 mm。单页码居右空一字,双页码居左空一字。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此样式根据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国家标准》编写而成,标准中未提及具体行距,一般公文中标题行距28磅。正文及其他单倍行距。如有不当请指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公文格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 9704-1999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 代替GB/T 9704-1988 Layout key for official document of administration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国家行政机关公文通用的纸张要求、印制要求、公文中各要素排列顺序和标识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制发的公文。其他机关公文可参照执行。 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印制的公文,其格式可参照本标准按有关规定执行。 2 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148-1997 印刷、书写和绘图纸幅面尺寸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字word 标识公文中横向距离的长度单位。一个字指一个汉字所占空间。 3.2 行line 标识公文中纵向距离的长度单位。本标准以3号字高度加3号字高度

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公文标题以2号字高度加2号字高度7/8倍的距离为一基准行。 4 公文用纸主要技术指标 公文用纸一般使用纸张定量为60g/m2~80 g/m2的胶版印刷纸或复印纸。纸张白度为85%~90%,横向耐折度≥15次,不透明度≥85%,PH值为7.5~9.5。 5 公文用纸幅面及版面尺寸 5.1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公文用纸采用GB/T148中规定的A4型纸,其成品幅面尺寸为:210mm ╳297mm,尺寸的允许偏差见GB/T148。 5.2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 公文用纸天头(上白边)为:37mm±1mm 公文用纸订口(左白边)为:28mm±1mm 版心尺寸为:156mm×225mm(不含页码) 6 公文中图文的颜色 未作特殊说明公文中图文的颜色均为黑色。 7 排版规格与印制装订要求 7.1 排版规格 正文用3号仿宋体字,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 7.2 制版要求 版面干净无底灰,字迹清楚无断划,尺寸标准,版心不斜,误差不超过1mm。 7.3 印刷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 第1部分可运输

《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国家标准发布实施 ———粮食行业相关代码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第1部分:可运输产品》(GB/T 7635.1-2002)(以下简称“可运输产品代码”标准)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于2003年4月1日开始实施。 “可运输产品代码”标准是一项大型的基础性标准,是与国际通行产品目录协调一致的国家产品分类编码标准体系。规定了全国可运输产品的分类原则与方法、代码结构、编码方法、分类与代码。主要用于信息处理和信息交换。 一、《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的组成 《全国主要产品分类与代码》由相对独立的两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为可运输产品,第二部分为不可运输产品。第一部分由五大部类组成,与联合国统计委员会制定的《主要产品分类》(CPC)1998年10版的第1部分相对应,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可运输产品代码”标准是对《全国工农业产品(商品、物资)分类与代码》(GB/T7635—1987)的修订。主要变化有: 1、对GB/T7635—1987标准名称进行了修改; 2、对代码结构和编码方法进行了修改。GB/T7635—1987代码结构是四层8位数字码,每层2位码,采用了平均分配代码的方法。“可运输产品代码”标准代码结构是六层8位数字码,前五 —1 —

层是一层1位码,第六层是3位码,采用了非平均分配代码方法; 3、产品分类和类目的设置进行了较大幅度的调整。 4、采用了GB/T10113-1988《分类编码通用术语》中确立的术语;产品类目采用了规范的产品名称。 二、我国主要粮食与机械产品分类代码介绍 在“可运输产品代码”标准中,与粮食行业相关的产品分类代码涉及我国原粮、米面油产品和粮油加工机械产品等三个方面。摘录如下: —2 —

政府公文格式and 公文字体字号标准2012 国标

2012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及排版要求 从2012年7月1日起,执行《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中办发… 2012?14号),现行的1996年 5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的《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和 2000年8月24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停止执行。 一、党政机关公文的构成要素及排版形式 党政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实施领导、履行职能、处理公务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传达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公布法规和规章,指导、布臵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通报和交流情况等的重要工具。 (一)公文的构成要素 公文一般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日期、印章、附注、附件、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页码等组成。 (二)公文的排版形式 排版形式指公文各组成要素在文件版面上的标印格式。 1.公文用纸幅面尺寸: 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210MM*297MM。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为:公文用纸天头37MM,公文用纸订口28MM,版心尺寸156MM*225MM(不含页码)。 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25mm。对于上报的公文,发文机关标识上边缘至版心上边缘为80mm。 2.公文书写形式 从左至右横排、横写。其标识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 3.字体字号 发文机关标识使用2号小标宋体字,红色标识;秘密等级、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用3号黑体字;发文字号、签发人、主送机关、附注、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时间用3号仿宋体字;签发人姓名用3号楷体字;正文以3号仿宋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正文中如有小标题可用3号小标宋体字或黑体字。 4.页码 用4号半角白体阿拉伯数码标识,臵于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一字线距版心下边缘7mm。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 5.信函式公文 发文机关名称上边缘距上页边的距离为30mm ,推荐用小标宋体字,字号由发文机关酌定;发文机关全称下4mm 处为一条武文线(上粗下细),距下页边20mm 处为一条文武线(上细下 —2—

国家标准文档格式

计算机行业标准化网 软件设计文档国家标准htm 附录国家标准文档格式 附录1可行性研究报告 评述为 1.引言 1.1 1.2背景 a. b. c. 1.3 1.4 a. b. c. 2. 2.1要求 a. b. c.输出如报告、文件或数据,对每项输出要说明其特征,如用途、产生频度、接口以及分发对象; d.输入说明系统的输入,包括数据的来源、类型、数量、数据的组织以及提供的频度; e.处理流程和数据流程用图表的方式表示出最基本的数据流程和处理流程,并辅之以叙述; f.在安全与保密方面的要求; g.同本系统相连接的其他系统; h.完成期限。 2.2目标 说明所建议系统的主要开发目标,如: a.人力与设备费用的减少; b.处理速度的提高;

e.自动决策系统的改进; f.人员利用率的改进。 2.3条件、假定和限制 说明对这项开发中给出的条件、假定和所受到的限制,如: a.所建议系统的运行寿命的最小值; b.进行系统方案选择比较的时间; c.经费、投资方面的来源和限制; d.法律和政策方面的限制; e.硬件、软件、运行环境和开发环境方面的条件和限制; f.可利用的信息和资源; g.系统投入使用的最晚时间。 2.4 2.5 3. 3.1 3.2 3.3 3.4人员 3.5设备 3.6 4. 4.1对所建议系统的说明 概括地说明所建议系统,并说明在第A.2章中列出的那些要求将如何得到满足,说明所使用的基本方法及理论根据。 4.2处理流程和数据流程 给出所建议系统的处理流程和数据流程。 4.3影响 说明在建立所建议系统时,预期将带来的影响,包括: 4.4.1对设备的影响 说明新提出的设备要求及对现存系统中尚可使用的设备须作出的修改。 4.4.2对软件的影响

技术图纸编号规则及原理图绘制规范

技术图纸编号规则: Elementary Diagram 原理图 W00056200-999401 Interconnection Table 相互接线表 W00056200-999601 System Configuration 系统配制图(通讯回路)W00056200-999101 Single Line Diagram 单线图 W00056200-999111 Outline Diagram 盘柜外形图 101 Terminal Arrangement 端子图 301 arrangement drawing 布置图 201 Structural Drawings 盘柜结构图 111 Part Drawing 零件图 121 Part List 零件列表 131 总共的页数 第几页 盘柜外形图 柜号(小数点用0代替,如73.1柜代号为7301) 项目号 柜盘柜结构图 柜盘柜零部件清单 细分类(自定义)可不用 零件图 盘柜结构件分类号(如太多可不用) 盘柜结构件分类编号规定: 001-普通安装板/梁 002-承重结构件(承重侧板,承重竖梁) 003-门支撑相关(支撑架,支撑轴) 004-加热器相关(加热器罩) 005-照明灯支架 006-端子相关支架 007-开关电源、变压器、整流模块相关支架 008-门限位支架 009-绑线用支架 010-母线用相关安装、防护结构件 011-开关按钮安装相关结构件 012-触摸屏、多功能表、CMS相关结构件 013-通风、过滤系统相关结构件

原理图、外形图绘制的一些规范: 1.英文、数字全部使用ISOCP字体 2.汉字使用宋体 3.字体大小一般使用1.5,空开、主要回路等需要增加注释说明的地方字高使用2.5 4.人名使用中文,日期采用2008-01-02格式 5.继电器绘制注意: ----1,5,9 ----2,6,10 ----3,7,11 ----4,8,12 继电器开关点注释表格需按要求使用开关点 以MY4N为例: 第一格对应1,5,9点 继电器开关点绘制注意考虑接线方式第二格对应2,6,10点 第三格对应3,7,11点 第四格对应4,8,12点 6.盘柜外形图要求按照1:1绘制 7.一般情况下盘柜板材厚度为2.5 8.注意标注盘柜材质是否为不锈钢 .

什么是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什么是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带T和不带T(例GB和GBT的区别) 引言: 我们在使用标准中常常会遇到标准中带T与不带T的问题,因此整理了此类标准的区别以供参考。 T为推荐性标准中推的推的拼音缩写。不带T为强制性标准,带T为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介绍 强制性标准(Compulsory Standard)分全文强制和条文强制。 强制性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手段加以实施的标准,具有法律属性。 强制性标准一经颁布,必须贯彻执行。否则对造成恶劣后果和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要受到经济制裁或承担法律责任。 强制性标准主要是对有些涉及安全、卫生方面的进出口商品规定了限制性的检验标准,以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的安全。凡根据强制性标准检验评定的不合格出口商品,即使符合外贸合同约定的质量条款,或国外受货人有愿购证明,也不准放行出口。根据强制性标准检验评定不合格的进口商品也不准进口,经检验出证后供有关单位办理退货、索赔。 在我国,进出口商品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的,均由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严格执行。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决定。 强制性标准的范围: 我国标准化法规定,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以下几方面的技术要求均为强制性标准: 1、有关国家安全的技术要求; 2、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3、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和使用中的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工程建设的其他要求; 4、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按要求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工程建设的其他要求; 5、污染物排放限值和环境质量要求; 6、保护动植物生命安全和健康要求; 7、防止欺骗、保护消费者利益的要求; 8、国家需要控制的重要产品的技术要求。 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业产品的安全,卫生要求的地方标准,在本行政区域内是强制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可分为全文强制和条文强制两种形式: 1、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需要强制时,为全文强制形式; 2、标准中部分技术内容需要强制时,为条文强制形式。

常用国家标准图集编号对照表大全

常用国家标准图集编号对照表00DX001建筑电气工程设计常用图形和文字符号 01R405压力表安装图案 01D203-2 6-10千伏配电所二次接线(直流操作) 01R406温度仪表安装图 01D3023低压母线分段断路器二次接线 01R409管道穿墙、屋面防水套管 01D303-3常用水泵控制电路图 01R413室外热力管道安装(架空敷设) 00DX001建筑电气工程设计常用图形和文字符号 01R405压力表安装图案 01D203-2 6-10千伏配电所二次接线(直流操作) 01R406温度仪表安装图 01D3023低压母线分段断路器二次接线 01R409管道穿墙、屋面防水套管 01D303-3常用水泵控制电路图 01R413室外热力管道安装(架空敷设) 01J202-2坡屋面建筑构造(有檩体系) 01R414室外热力管道安装(架空支架) 01J925-1压形钢板、夹心板屋面及墙体建筑构造 01R415室内动力管道装置安装(热力管道)

01K403风机盘管安装 01R416室内动力管道装置安装(乙炔氧气管道)01S123贮水罐选用及安装 01SS105常用小型仪表及特种阀门选用安装 01S125开水器(炉)选用及安装 01SS126住宅用热水器选用及安装 01S201室外消火栓安装 01ZJ110-1瓷面纤维增强水泥墙板建筑构造 01S519小型排水构筑物 02D501-2等电位联结安装 01SG515轻型屋面梯形钢屋架 02J003室外工程 01SG516轻型屋面钢天窗架 02J102-1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墙体建筑构造 01SG519多、高层民用建筑钢结构节点构造详图02J102-2框架结构填充小型空心砌块墙体建筑构造01SJ606住宅门 02J121-1外墙外保温建筑构造 01SJ913住宅厨房 02J301地下建筑防水构造 01SJ914住宅卫生间

公文格式要求及排版(最新)

公文格式排版 为了加强对外公文写作的管理,进一步规范中心公文写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设置页面(“页面布局”—“页面设置”) (一)“页边距” 1.页边距:上3厘米、下2.5厘米、左2.6厘米、右2.5厘米。 2.纸张方向:纵向。 (二)“纸张” 纸张大小:A4。 确保“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个字,并撑满版心”。 二、设置标题 (一)“字体” 1.主标题:先设置字体为华文小标宋简体(或华文中宋、宋体),再设置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字形,加粗;字号,二号。 2.副标题:字体,与主标题一致;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二)“段落” 1.对齐方式:居中。 2.左侧右侧缩进均为0字符。 3.特殊格式:无。

4.段前段后间距均为0行。 5.行距:固定值,28磅。 (三)内容要求 1.标题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回行时应排列对称、长短适宜、间距恰当;多行标题排列时应当采用梯形或菱形布局,不应采用上下长短一样的长方形或上下长中间短的沙漏形。 2.正式公文标题应要素完整,一般格式为“发文机关+关于××(事由)的+文种”。 3.标题回行时应词意完整,不能将词组拆开;发文机关名称应在第一行居中排布;最后一行不能将“的”与文种单独排列成行。 4.标题中除法规、规章名称可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 (四)标题与正文间隔 空一行,字号为五号,行距为最小值12磅。 三、设置正文 (一)“字体” 1.一级标题:字体,黑体;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2.二级标题:字体,楷体_GB2312(或楷体);字形,不加粗;字号,三号。 3.三级标题、四级标题和五级标题:字体,仿宋_GB2312(或仿宋);字形,加粗;字号,三号。 4.其余正文(包括附件、落款、附注):字体,仿宋_GB2312

GB为国家强制性国家标准

GB为国家强制性国家标准。编号由国家标准得代号、国家标准发布得顺序号与国家标准发布得年号(采用发布年份得后两位数字)构成。 强制性国标就是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得标准与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得国家标准。 国家标准就是指由国家标准化主管机构批准发布,对全国经济、技术发展有重大意义,且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得标准。国家标准就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得技术要求,由国务院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编制计划,协调项目分工,组织制定(含修订),统一审批、编号、发布。法律对国家标准得制定另有规定得,依照法律得规定执行。国家标准得年限一般为5年,过了年限后,国家标准就要被修订或重新制定。此外,随着社会得发展,国家需要制定新得标准来满足人们生产、生活得需要。因此,标准就是种动态信息。下面就是关于国家标准得介绍。 GB即"国标"得汉语拼音缩写 GB/T就是指推荐性国家标准(GB/T),"T"就是推荐得意思。 推荐性国标就是指生产、交换、使用等方面,通过经济手段调节而自愿采用得一类标准,又称自愿标准。这类标准任何单位都有权决定就是否采用搜索,违反这类标准,不承担经济或法律方面得责任。但就是,一经接受并采用,或各方商定同意纳入经济合同中,就成为各方必须共同遵守得技术依据,具有法律上得约束性。 什么就是强制性标准与推荐性标准?带T与不带T(例:GB与GB/T得区别) 我们在使用标准中常常会遇到标准中带T与不带T得问题、标准分享网整理了此类标准得区别以供参考、 T为推荐性标准中推得推得拼音缩写、不带T为强制性标准,带T为推荐性标准、 强制性标准介绍 强制性标准(pulsory Standard)分全文强制与条文强制、 强制性标准:在一定范围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等强制性手段加以实施得标准,具有法律属性。 强制性标准一经颁布,必须贯彻执行。否则对造成恶劣后果与重大损失得单位与个人,要受到经济制裁或承担法律责任。 强制性标准主要就是对有些涉及安全、卫生方面得进出口商品规定了限制性得检验标准,以保障人体健康与人身、财产得安全。凡根据强制性标准检验评定得不合格出口商品,即使符合外贸合同约定得质量条款,或国外受货人有愿购证明,也不准放行出口。根据强制性标准检验评定不合格得进口商品也不准进口,经检验出证后供有关单位办理退货、索赔。 在我国,进出口商品必须执行强制性标准得,均由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由各地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严格执行。遇有特殊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决定。 强制性标准得范围: 我国标准化法规定,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得标准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以下几方面得技术要求均为强制性标准: 1、有关国家安全得技术要求; 2、保障人体健康与人身、财产安全得要求; 3、产品及产品生产、储运与使用中得安全、卫生、环境保护要求及国家需要控制得工程建设得其她要求; 4、工程建设得质量、安全、卫生、环境保护按要求及国家需要控制得工程建设得其她要求; 5、污染物排放限值与环境质量要求; 6、保护动植物生命安全与健康要求;

图集编号-规则..

“才能根植于骨髓,知识依赖于积累” 国家图集编号规则 (韩英哲) 国家建筑标准设计图集分不同专业、不同代号,每个专业又分标准图、试用图、参考图、合订本等类型。 国家标准图集编号 D--电气图集; F--人防工程图集; G--结构图集; J--建筑图集; K--暖通图集;SG--民用结构 M--市政路桥图集; R--动力专业图集; S--给排水图集; X--弱电图集;SR--动力供热安装SS--水设备安装 前面加C指重复使用图,前面加S指试用图,如04CJ01-1 02SS405-1。 编号方法 1985年以后,国家建筑标准设计的编号由批准年代号、专业代号、类别号、顺序号、分册号组成,例如:02SS405-1 参考----↓专业顺序号 [0][2][C][S][S][4][0][5]-[1]←--分册号 批准年试用类别 03G101-1 批准年代号 (合订本无此项,批准年代号显示在分册中) 结构专业代号 (试用图为SG) (参考图为CG) 图集类别号 (参见下表) 顺序号分册号 (无分册时无此号)类别号的编号与类别对应表: 0→表示总图及室外工程;1→表示墙体;2→表示屋面;3→表示楼地面;4→表示楼梯; 5→表示装修;6→表示门窗及天窗;7→表示---;8→表示设计图示;9→表示综合项目。 编号类别编号类别 1制图规则及设计深度5钢结构构件及构造 2构筑物6砌体构件构造 3钢筋混凝土构件及构造7新型墙体材料构件及构造 4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及构造 地方标准图集编号 “省简称+发行年份+标准编号+图序号”或“发行年份+省简称+标准编号+图序号”或“发行年份+省简称第一个大写字母+标准编号+图序号” 如陕西省的建筑标准图集编号为“陕02J02 ”,浙江省的建筑图集为“97浙TJ1”,河南省建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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