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质量处罚条例

产品质量处罚条例
产品质量处罚条例

产品质量处罚条例

编号:

一、目的

通过必要的控制手段,加强质量检查员、车间及操作者的责任心,从而达到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不良率,提升客户满意度的目的。

二、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质量岗位的检查员及车间相关工作人员。

三、实施办法

1、首件

A、工件批量不良:因操作者未交首件导致的成批量返工、返修、报

废,检查员承担一定的失职责任,车间及相关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具体:第一次、对检查员提出书面通知,对车间相关人员给予警

告处分。

第二次、对检查员给予警告处分并作出书面检讨,对车间

相关人员给予记过处分。

第三次、对检查员给予记过处分并作出书面检讨,车间相关人员处以现金处罚,具体根据情节的轻重和造成的

经济损失而定。

B、工件批量不良:因检查员检验失误导致的成批量返工、返修、报

废,检查员承担主要责任,车间不承担任何责任。

具体:第一次、对检查员给予警告并作出书面检讨。

第二次、对检查员给予现金处罚,具体根据情节的轻重和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定

2、过程

A、工件批量不良:因作业员在生产过程中不接受或不配合检查员在

生产过程中对产品的检查,导致的工件成批量的返工、返修、报废。检查员承担次要责任,生产相关责任人承担主要责任。

具体:第一次、对检查员给予教育,对生产相关责任人提出警告

处分。

第二次、对检查员提出警告处分,对生产作业员给予记过

处分。

第三次、对检查员给予记过处分并作出书面检讨,车间相关人员处以现金处罚,具体根据情节的轻重和造成的

经济损失而定。

B、工件批量不良:因检查员在生产过程中漏检或判定错误导致的成

批量的返工、返修、包废。检查员承担主要责任,生产不承担任何责任。

具体:第一次、对检察员进行岗位技能教育并给予记过处分。

第二次、对检查员给予现金处罚对检查员给予记过处分并作

出书面检讨,车间相关人员处以现金处罚,具体根

据情节的轻重和造成的经济损失而定

3、出荷

A、因生产包装人员将工件选别错误及数量装箱错误导致的不良需返

工,生产装箱人员承担全部责任,检查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具体:第一次、对生产相关人员进行岗位技能教育,给予口头警

告。

第二次、对生产相关人员给予记过处分并作出书面检讨。

第三次、对生产相关人员给予现金处罚,具体数额根据相

关人员的认识和态度决定。

B、因检查员漏检或检验判断错误使不良品流到客户方导致的投诉、

退货或赔款相关岗位的检查员承担主要责任,生产作业员不承担任何责任。

具体:第一次、对相关检查员给予记过处分,并作出书面检讨。

第二次、对检查员给予现金处罚具体视情节轻重和造成的直

接经济损失而定。

大连李尔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品质部

2011年4月18日

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理规定 1 目的 为了加强项目的质量管理,规范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处置的行为,减少质量原因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程度,防止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中石化与三菱化学合资15万吨/年双酚A项目、6万吨/年聚碳酸酯项目、9万吨/年丁基橡胶项目、润滑油系统提高产品质量技术改造项目建设过程所发生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处理。 3定义 3.1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 3.1.1质量问题或质量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工程建设管理、监理、勘察、设计、咨询、采购、运输、施工安装、材料、设备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规程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影响使用寿命和对工程安全运行造成隐患和危害的事件。 3.1.2凡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返工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低于5000元的称为工程质量问题。 3.1.3凡工程实体质量不合格,必须进行返修、返工或报废处理,由此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 4质量事故的分类 4.1质量事故按照造成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分为“一般”、“严重”和“重大”、“特别重大”四类。 4.2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一般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 b影响使用功能和工程结构安全的,造成永久质量缺陷的。 4.3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严重质量事故: a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含50000)以上, 100000元以下的; b严重影响使用功能或工程结构安全,存在重大质量隐患的;

c事故性质恶劣或造成2人以下重伤的。 4.4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为重大质量事故: a工程倒塌或报废; b由于质量事故,造成人员死亡或重伤3人以上; c直接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 4.5重大质量事故分级 a凡造成死亡3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0万元以上的为一级重大质量事故; b凡造成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或直接损失在100万元以上,不满300万元的为二级重大质量事故; c凡造成死亡3人以上,9人以下或重伤20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在30万元以上,不满100万元的为三级重大质量事故; d凡造成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3人以上19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不满30万元的为四级重大质量事故; 4.6特别重大事故 a发生一次死亡30人及其以上; b直接经济损失达500万元及其以上; c其他性质特别严重。 5 质量问题的处理 5.1工程质量监督/监察机构发现工程建设各责任单位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问题时,下发的质量问题通知单由项目分部统一接收和转发。项目分部组织监理和责任单位进行落实整改。监理单位对采购、检测、施工单位质量行为和实体质量问题整改结果的确认,责任单位回复工程质量监督/监察机构同时报送项目分部。 5.2监理单位或项目分部发现采购、检测和承包商质量问题时,由监理单位发出“监理通知”。当质量问题对后续工序或最终工程的质量存在影响时,由监理单位发出“工程暂停令”,承包商停止有质量问题部位和与其有关联部位及后续工序的施工作业并采取防护措施。当质量问题比较严重需要编写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和编制整改方案时,在监理通知中明确。由责任单位提出整改方案,报监理单位审批,必要时报项目分部

质量问题责任与处罚规定

质量问题责任与处罚规定 为了规范明确各岗位职能责任制,建立适宜的日常工作跟进不到位所出现的质量问题,明确各岗位应承担的责任,保证产品质量适宜性和有效性维护质量管理的正常运行。通过对所发生的不合格事分析原因,采取按岗位职责进行处罚,以达到生产质量监控的目的。 现作出如下责任处罚规定: 一、直接处罚: 质量问题发生后由质量部或本部门下一个作业工序、车间管理人员立即发现,对责任员工进行直接处罚。针对发生错、漏、返质量事件追溯直接责任人,针对所有错漏反等问题实行相互监督,实行一奖一罚机制,按照下一工序就是上一个工序的客户的原则,对上一个作业的工序进行检查,奖励发现问题的人员,处罚直接责任人。出货至客户端投诉错、漏、返质量问题的追究厂内最后一个工序责任人(处罚范围:主管以下人员。) 二、间接处罚: 质量问题发生在厂内、个人操作由质量部GP12人员、入库、出货检发现,责任由生产部门承担。质量问题发生在客户端,经质量部未发现的,责任由质量部承担(处罚范围:部门或部门负责人。) 三、跨部门处罚: 发生生产质量问题,流通多个工序未能发现,质量部巡检未能发现,生产车间未能发现,后经其它部门或后工序发现,经过的车间或工位一律受到相应的处罚,质量部主管与生产部负责人受监督不到位相同责任。(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

质量问题,车间当班负责人要如实及时上报出现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和不良数据。并填写《质量异常纠正报告》,提前与及时采取纠正措施,避免质量问题发生后未能及时处理造成损失扩大。) 1. 首件确认OK,对在生产过程中2H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还在本车间流通经质量部检验发现,造成质量问题的经济损失由生产车间承担并自行无偿返工,超过2H以上批量不良的由质量部巡检与产生不良操作人员共同承担无偿返工。 2. 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巡检发现后知会生产当班负责人,当班负责人不及时处理,造成不合格产品流转到下车间工序发现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车间承担。 3. 对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车间主管已知道质量问题发生并及时上报质量部,由于质量部未能及时处理的,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质量部承担全部责任。 6. 对发生质量问题的产品,质量部作出了处理纠正方案,但车间未能按照方案进行返工、修复,生产车间承担主要责任。 8. 对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经济损失公司与责任部门承担比例:

产品质量异常处理流程(精)

供应商来料异常管理流程 1. 目的: 规范来料产品的异常处理流程控制,提高来料合格率。 2.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所有外购零部件及外包加工件。 3. 职责与权限: 3.1生技部:负责检测治具的制作。 3.2质量中心:负责来料异常的提出、分析、处理。 3.3生产部:负责来料异常协助处理。 3.4研发部:负责来料异常的分析、处理。 3.5生管部:负责确认来料品上线使用时间。 3.6采购部:负责来料异常与供应商的纠通取得异常的处理。 4. 名词定义: 4.1不合格:未满足产品的质量要求。 4.2 A类:单位产品的极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极严重不符合规定。 4.3 B类:单位产品的重要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严重不符合规定。 4.4 C类:单位产品的一般质量特性不符合规定,或者单位产品的质量特性轻微不符合规定。 5、异常处理流程控制 5.1 IQC依据检验指导书、封样、评估报告等资料检验,发现来料品不满足质量要求。 5.2 IQC将自已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经工程师、部门主管核对确实为不合格品。 5.3 IQC 立即填写《供应商异常矫正单》进行处理。 5.4 质量中心主管主导组织针对异常讨论,参与人员:采购、PIE、质量中心经理、研发工程师、研发总监、厂部厂长及其相关人员。 6、异常分类: 6.1 外观不良:表面有划痕、水印、字体不清、表面气泡、砂眼、黑点、缺料、油污、毛刺、变形、色差、氧化及电镀层脱落、标识规格错误、无料号贴纸、无出厂检验报告等。 6.2性能不良:尺寸与图纸不符、适配过大,过小、色温,波长,亮度不符、电压,电流不符等。 7、异常处理方式 7.1将不良品返回供应商进行返工、返修、报废等。

质量处罚管理办法

质量事故处罚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了落实质量责任,加强各级人员的质量意识,在生产过程中切实做好“不制造不良,不流转不良,不接收不良”的原则,树立“下道工序就是是客户”,客户至上的质量意识;促使产品质量不断地提高,减少质量损失,特制订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所有产品和各生产环节。 三、4.1职责 1、公司各部门严格按本管理办法执行 2、人事部负责对此奖罚的收集和经济管理 3、品质部负责本办法实施检查、监督 4.2责任划分 1、自检、作业文件无规定或无文件的,由工程承担主要责任,相关连部门承担次要责任。 2、有要求无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由生产承担主要责任,相关连部门承担次要责任。 3、不在生产自检范围内的,由品质承担主要责任,相关连部门承担次要责任。 4.3事故级别分内 1、以产品生产所使用机台吨位大小而定 2、以公司损失金额而定 3、以检验检测频次而定。 4、 四、事故定义 1、对质量事故的管理,要严格执行“三不放过”(产生质量事故的原因未分析不放过,质量事故的责任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应采取的预防措施未落实不放过)的原则,增强全公司员工的质量意识和主人翁责任感,认真执行公司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严格工艺纪律,做好质量事故的记录和统计。 2、质量事故的定义:凡设计、工艺、生产制造(运输、储存)检验等过程中,因以下原因造报废、返修、降低等级或降价处理、退货、索赔,对客户造成好影响或影响生产计划和质量指标完成的称为质量事故。 例如: 2.1、规定标准、工艺错误或无要求。 2.2、生产指挥错误。 2.3、违反工艺纪律。 2.4、操作不认真负责。 2.5、检验员漏检错检。 2.6、设备故障、仪表仪器失校。 2.7、材料混杂或发错。 2.8、储藏、运输保管不善。 2.9、管理不善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2.10、工装制造质量及工装管理不善。 五、质量事故等级 Ⅰ级质量事故: 客户反馈 1、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或退货索赔经济损失达100万元以上。 2、因产品质量问题、造成客户成批退货或受到索赔罚款并已造成不良影响。 3、因质量问题,造成客户投诉或给企业造成严重影响、损失的。

质量管理措施及奖罚制度 (2)

质量管理措施及奖罚制度 1、目的 为降低产品成本,提高产品品质,激励优秀员工,减少人为损失,提升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所涉及的品质活动范围。 3、权责单位 企管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4、定义 4.1轻微品质异常 产品在制程中发生品质异常,数量不超过5件/批次。返工或报废金额小于100元的品质问题。 4.2一般品质异常 指产品未出厂,下工序发现上工序造成返工或报废的品质问题;不良率大于20%(返工数量大于10件小于20件/批次;损失金额大于100元、小于1000元)。或出厂后发现不良被客户让步接收,未造成返工或退货的品质问题。 4.3重大品质事故 (1)被客户严重警告或罚款。 (2)退货或返修(数量大于20件/批次)。 (3)产品报废(报废金额大于5000元)。 (4)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延误交期。 4.4特大品质事故 (1)因品质问题而被客户取消供应商资格。 (2)因品质异常造成对方严重人身伤亡、伤害或重大财产损失。 5、责任划分 5.1 各生产小组必须对所加工、装配、自检的产品品质负责。 5.2 检验科应对经检验(来料检验、制程检验、成品检验、出货调试检验)后的产品品质负责。 5.3 工程技术、研发人员应对设计图纸、工艺的准确性负责。 5.4 仓库人员应对仓储的物料保存品质负责。 5.5 采购人员对采购订单文件的准确性、交期负责。 5.6 部门负责人负有品质监督责任。 5.7 销售送检人应先对文件确认产品型号规格后,方可送企管部检验。 5.8 若责任暂时无法划分,经企管部调查后开品质会讨论并报总经理裁决。 6、品质指标 6.1来料:单批次检验合格率>95%(每月)

品质异常处理规定

品质异常处理规定

1.目的 制定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使发现的制程品质异常能够立即向相关部门和人员反映,能得到及时有效地分析和处理。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拉线生产过程中品质异常的处理。 3.定义 无 4.职责 4.1 品质部: 4.1.1品质异常的发现与报告(必要时,其他部门也可提出); 4.1.2异常原因分析部门(必要时,技术部协助予以分析); 4.1.3主导现场小组讨论解决制程异常问题,并做全程跟踪; 4.1.4改善成效之追踪及稽核。 4.2生产部: 4.2.1 改善措施的填写与实际改善工作的执行。 4.2.2 协助现场小组解决制程异常问题; 4.2.3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4.3 技术部: 4.3.1 相关品质异常原因的分析; 4.3.2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4.4 设备组: 4.4.1 相关品质异常原因的分析; 4.4.2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4.5 采购部: 4.5.1 相关来料品质异常原因的分析; 4.5.2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4.6 PMC部: 4.6.1 相关品质异常原因的分析; 4.6.2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方案(纠正预防改善措施)的提出及标准化确定。 5. 规定内容 5.1 制程品质异常处理流程见附件。 5.2 制程品质异常的发现与报告: 5.2.1在制程中出现下述品质不良问题,应开出《品质异常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 5.2.1.1来料不良(物料缺陷); 5.2.1.2制程中发生混料;

产品质量异常处理流程

XXXXXXXX有限公司 产品质量异常处理流程 YCCL---2012 编制:版号: 审核: 受控状态: 批准: 分发号:

2012. 3 . 发布 2012. 3 . 实行 产品质量异常处理流程 目的: 规范品质异常处理作业,使品质异常发生时处理过程有据可依有规可循,使品质异常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改善,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相同问题重复发生。降低处理品质异常的成本,满足客户质量要求。 范围: 品质异常、制程异常、出货前异常、客户抱怨 3.0定义: 品质异常 产品品质异常:

不符合相关检验标准要求,且不良率超过质量目标时。 有经过改善且有效果确认,但又重复发生品质异常时。 客户抱怨及退货时。 其它情形,影响到产品品质时。 制程异常 不遵守操作标准操作。 虽然照操作标准操作,但因各种标准不完善,以致无法控制变异原因。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或材料。 机械发生故障或磨损。 其它情形,可能存在品质隐患时。 职责 质控部: 负责各生产部门质量异常不良的提出

负责不良现象及不良比例的确认和判定,临时对策效果的确认及不良物料的处理。 负责质量外观不良类的最终判定与裁决。 技术部: 负责结构类和功能类质量异常的分析与临时对策的提出。 生产部门: 负责按质控部/技术部临时对策的执行,并配合处理相关不良品处理。 业务部: 负责接收客户投诉并反馈信息至技术、质控,投诉分析完成后把 处理结果反馈至客户。 其它部门: 在问题涉及时负责问题的分析、措施的提出及执行。

工作程序: 进料品质异常: IQC依相关检验标准判定不合格,针对不合格物料标示“不合格”,并通知仓库立即移至不良品区域。 异常成立1小时内开立《品质异常处理单》通知采购/生产管理部门。采购接《品质异常处理单》后1小时内转责任供应商。 供应商需于4小时内针对异常物料提出临时对策,如对异常内容有疑问,需在4小时内与相关人员确认清楚,必要时到现场确认。 供应商必须在《品质异常处理单》要求的期限前回复完整的改善方案。 SQE针对供应商回复内容进行确认,针对改善措施不合格部分予以退件,要求供应商重新回复。改善措施合格,则报告予以归档,由IQC跟踪后续进料品质状况,依执行。 IQC针对供应商改善后产品加严检验,连续追踪3批无异常予以结案,转正常检验。 如供应商改善措施回复后连续2个月无进料,则强制结案,后续进料依正常检验执行。 制程品质异常:

质量事故处理办法(2021版)

质量事故处理办法(2021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69

质量事故处理办法(2021版) 1.目的 为加强公司质量管理,完善质量责任,规范质量事故的报告、调查和处理工作, 从而提高企业的信誉和声誉,实现公司的质量方针和目标,为用户提供满意的产品和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发生各类质量事故的处理。 3.职责 3.1总经办负责对质量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做好配合工作。 3.3总经理负责质量事故处理意见的审批。

4.工作程序 4.1质量事故的确定 4.1.1产品质量事故 a.一般事故:损失1000元以下 b.较大事故:损失1000-5000元 c.重大事故:损失5000-10000元 d.特大事故:损失10000元以上 4.1.2工作质量事故 a.意外事故A:非本职工作的操作失误造成产品损坏的事故 b.意外事故B:产品难度大或工艺技术不熟练造成产品损坏的加工事故 c.意外事故C:粗心大意造成产品无谓损坏的事故(如摔碎、磕碰等) d.责任事故A:工作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误或工作安排不当造成生产损失的事故 e.责任事故B:严重不负责任,违规操作造成产品损坏的事故

产品质量异常处罚条例

产品质量奖惩处罚条例 文件编号:RC/ZJW11-2017 版本/版次:A/0 制定部门:品质部 发行日期:2017-4-28 总页次:9页 制定审查核准文件状态 受控 受控文件未经许可“严禁翻印”违者必究 修订记录 NO. 修订 日期 修订内容摘要页次 版本/ 版次 总次 页 修订审核批准

2017-4 首次发行全部A/0 9 -28

1.目的: 为确保IATF16949体系文件运行有效,进一步提高全员的质量意识,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工作热情,不断细化、改进工作;确保公司下达各项质量目标如期完成。对来料、 制造、检验、物料周转、交货等过程中出现的混料、漏工序、尺寸不良、外观不良、 违规操作等质量问题进行考核,落实各环节的质量责任,特制定此考核管理规范。 2.适用范围: 本质量处罚条例适用于全部员工。 3.相关定义: 3.1混料:指要求为同一规格的物料中出现其它物料(现品票有标识而箱内有多种物料 与实际要求的产品不符的情况)。 3.2错、漏加工:错加工指已加工件的结构与产品实际结构不符,经返工后仍然不能符合产品实际结构;漏加工指漏工序或工序加工中没加工完整,经发现返工后可以符合产 品要求。 3.3尺寸不良:所加工产品与产品图纸或工艺尺寸要求不符。 3.4外观不良:是指产品加工后出现毛刺、批锋、压痕、压伤、划伤等等表面不良现象。 3.5螺纹质量问题:指螺纹孔通规不通、止规不止、乱牙、孔内砂眼超规、深度不合格、 螺孔缺保护等。 3.6一次交验不合格:生产依据流转卡进行报检,流转卡上所记载的数量为一批,经过 工序检验员检验,不良数量占本批总数的10%及以上为一次交验不合格。 3.7一次交验合格率:计算方法为一定时间段内合格交验总次数除以总报检次数*100%。 3.8漏检:漏检指生产制程加工产品时已经出错,经过检验确认仍没有发现质量问题的 质量事故;或经工序检验点确认但实际同批次内还存在10%以上的不良品遗漏到下一工 序的质量事故。 3.9物料评审:在物料出现异常或存储超过保质期而生产或市场又急需物料时,由品质部门或技术部门签署意见,并向销售部门提出重新评审,由销售部门重新评估并作出最 终裁决。产品物料评审单流程:生产/批准发现质量异常(品质开单)→责任部门回复原因分析→生产副总确认→技术部制定返修对策(判定结果)→品质部跟进改善结果及效果验证→销售部对产品质量异常作最终判定(如产品判定结果为报废时销售部可 不做判定)→总经理对以上判定作最终审核批准; 4.缺陷定义: 4.1致命缺陷(CR):有危害使用者或携带者的生命或财产安全之缺陷。 4.2主要缺陷(MA):丧失产品的主要功能,不能达成产品使用目的的缺陷(尺寸不良、 漏加工、压伤、毛边毛刺等)。

产品质量异常处理流程范本

word整理版 XXXXXXXX有限公司 产品质量异常处理流程 YCCL---2012 编制:版号: 审核: 受控状态: 批准: 分发号: 2012. 3 . 发布2012. 3 . 实行

产品质量异常处理流程 1.0目的: 规范品质异常处理作业,使品质异常发生时处理过程有据可依有规可循,使品质异常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改善,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相同问题重复发生。降低处理品质异常的成本,满足客户质量要求。 2.0范围: 品质异常、制程异常、出货前异常、客户抱怨 3.0定义: 3.1品质异常 3.1.1产品品质异常: 3.1.1.1不符合相关检验标准要求,且不良率超过质量目标时。 3.1.1.2有经过改善且有效果确认,但又重复发生品质异常时。 3.1.1.3客户抱怨及退货时。 3.1.1.4其它情形,影响到产品品质时。 3.1.2 制程异常 3.1.2.1不遵守操作标准操作。 3.1.2.2虽然照操作标准操作,但因各种标准不完善,以致无法控制变异原因。

3.1.2.3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或材料。 3.1.2.4机械发生故障或磨损。 3.1.2.5其它情形,可能存在品质隐患时。 4.0职责 4.1质控部: 4.1.1负责各生产部门质量异常不良的提出 4.1.2负责不良现象及不良比例的确认和判定,临时对策效果的确认及不良物料的处理。 4.1.3负责质量外观不良类的最终判定与裁决。 4.2技术部: 负责结构类和功能类质量异常的分析与临时对策的提出。 4.3生产部门: 负责按质控部/技术部临时对策的执行,并配合处理相关不良品处理。 4.4业务部: 负责接收客户投诉并反馈信息至技术、质控,投诉分析完成后把 处理结果反馈至客户。 4.5其它部门: 在问题涉及时负责问题的分析、措施的提出及执行。

质量事故处罚条例

澄城分厂质量事故处罚条例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对产品形成全过程、工艺技术及质量标准的贯彻执行进行有效监督,预防和减少生产过程各类质量事故对产品质量的影响和对企业造成的损失,使质量事故的判罚准确有效,特制定本条例。 本条例适用于对生产过程出现的质量事故、违反工艺纪律行为及因工作质量而造成质量事故的判罚。 2质量事故划分 2.1事故划分:质量事故分为工序产品质量事故和工作质量事故。 工序产品质量事故:工序、机台产生的不合格品已达到一定的数量,并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视为产品质量事故。 工作质量事故:因违反工艺纪律、违反操作规程及因工作质量而造成质量事故,根据情节、性质的严重程度、数量的多少来划分。 2.2质量事故等级划分:一般质量事故、质量大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特大质量事故、特殊质量事故。 2.3质量事故确因客观事实(如原料、辅助材料)影响导致生产过程工序工艺质量指标达不到工艺要求,视其情况处理。 2.4事故处罚标准:一般质量事故100-200元,质量大事故200-500元,重大质量事故500-1000元,特大质量事故1000-3000元。特殊质量事故视其情节造成损失程度进行不少于1000元的一次性处罚。 3 质量事故处理原则 3.1 质量事故处理严格执行“三不放过”原则,即对出现的工艺质量问题“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落实不到位不放过、责任人得不到教育不放过”。 3.2对于发生各类质量事故不得隐瞒和避重就轻,责任部门必须处罚到个人,并根据事故级别相应追究到操作工、质检人员、班组长及部门负责人。 3.3对于以上各类质量事故应由工艺技术处按月统计违纪人员和处罚金额数,经处室领导审核报分管厂领导批准后,报企业管理处纳入当月奖金兑现。 4质量事故条例 4.1工序质量事故

质量问题处理管理规定教学文案

质量问题处理管理规 定

质量问题处理管理规定 1.目的 1.1 以现场质量控制为重点,以规范、强化工艺为手段,建立制造过程的质量保证体系。 1.2 实行以质量责任制为中心的经济责任制,以优良的工作质量保证产品质量。 1.3 出现质量事故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1.4 及时处理质量事故,采取纠正预防措施,防止再发生。 1.5 在产品质量考核上实行奖优罚劣、重奖重罚。 1.6 把实行质量否决权作为提高和保证产品质量的有效措施。 1.7 鼓励和大力支持职工提合理化建议和进行质量攻关。 1.8 坚持好的产品质量是制造者的荣誉。大力倡导第一次就把产品做好,努力追求生产过程零缺陷。 1.9 为公司运营提供奖惩依据,做到有章可循。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质量事故的范围,处理程序及处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对质量事故的处理。 3.定义 3.1 批质量事故

3.1.1 成批报废数量在半小时及以上生产的产品;成批返工半成品、成品数量在1小时及以上生产的产品。 3.1.2 售后反馈或退回同一型号同一生产日期数量大于等于 50 件。 3.2重大质量事故 3.2.1 出厂产品批大于等于 500 件退货; 3.2.2 严重影响公司声誉; 3.2.3 损失金额大(大于等于 2 万元); 3.2.4 给用户造成人身伤害的。 3.3 一般质量事故 3.3.1 除重大质量事故外,够不上批质量事故的其它所有质量事件。 4.职责 4.1 品管管理部负责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发布。 4.2 品质管理部负责对售后质量投诉进行追踪调查,并有权对相关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进行处罚。 4.3 外检负责对采购的生产物资及模具进行及时检验并按要求填写检验报告; 4.4 巡检负责对生产过程的品质进行管控及监督。 4.5 铸造部及机加部负责按照工艺文件及工艺纪律要求操作,各相关数据记录真实有效。 4.6 终检负责对成品进行检验并及时做好标识。

品质异常处理办法

品质异常处理办法 1.品质异常处理原则 1.1 异常的判定严格依据检验标准签样执行,超规格产品不可私自放行。 1.2 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必要时逐级上报处理。 1.3 异常物料须及时标示,隔离并追溯。 1.4 及时追踪异常结果,依据PDCA和特裁单等方案执行 1.5 非特殊异常处理以不影响生产线生产和出货时间为原则。 2.异常处理的一般流程 2.1 异常确认: 2.1.1不良资讯和样品的收集(不良总数、不良比例、发现不良的时间/位置、 产品料号/生产日期、批次)。 2.1.2 依据检验标准和签样,结合实配结果判定不良是否属实。 2.1.3 不良品及嫌疑品的追溯标示和隔离。 2.1.4 依据不良比例和不良类别决定是否开单处理。 2.2 原因分析及对策拟定: 2.2.1 异常属实则需分析异常产出和流出原因。 2.2.2 判定异常责任单位(本制程,前制程,供应商,工程单位,客户) 2.2.3 责任单位提出临时及长期改善对策(包括所有不良嫌疑品处理,不良改善 对策) 2.3 异常物料处理: 2.3.1 依据会议决议,异常单,主管认可的其他处理意见对不良品级嫌疑品进行 特裁重工或报废处理。 2.3.2 异常品处理监督执行。 2.4 改善对策执行及确认: 2.4.1 确认责任单位改善对策是否予以严格执行并标准化。 2.4.2 确认改善对策执行后异常改善效果。 2.4.3 效果OK则结案,效果不佳则需责任单位重新分析原因提出改善对策。 3.异常处理过程QC工作要项 3.1 发现异常:

3.1.1 异常主要分为产品异常和制程异常 产品异常常指产品各特性(外观,尺寸等)超出管控标准(IS签样) 制程异常主要是制程要素不符合管控要求(人,机,料,法,环) 3.1.2 日常产品检验和制程稽核过程中发现以上异常状况须将异常详细信息予 以记录,包含但不限于发现时间,地点,生产日期,批次,数量,比例)。 3.2 确认异常: 3.2.1 异常确认前必须详细了解产品的判定标准和签样要求。 3.2.2 有必要重新测量和送检的予以重新检测。 3.2.3 异常判定可参观现场相关人员描述和个人经验常识。 3.2.4 对超规产品的嫌疑批次予以扣留隔离。 4.反馈异常 4.1 个人可以判定的异常及时确认并知会责任部门改善跟进处理对策和结果,异 常信息当班次下班反馈给领班知悉。 4.2 个人无法确认和处理的异常须立即反馈领班和责任单位QE协商,QC关注异 常处理进展并给必要帮助。 5.跟进异常处理 5.1 跟进异常处理人员(生产,工程,QE)尽快分析并给出合理处理方案,(需 经主管签核)即可。 5.2 依据处理方案对不良品进行重检处理。 5.3 责任单位改善措施和改善效果确认并反馈给领班。 6异常结案 6.1 针对发生异常的项目需列入重点关注并加严检验。 6.2 连续追踪查核异常改善并无再次发生则予以结案。 6.3 效果不佳则需责任单位重新分析原因并提出改善方案及对策。

品质异常处理管理办法

品质异常处理管理办法 1.目的:为提升公司产品品质,健全公司品质异常处理流程,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适用范围:适应于本公司原物料进料品质异常、制程品质异常、成品品质异常以及客户投诉等异常作业。 3.职责 3.1采购部负责原物料的采购作业 3.2品管部负责品质异常的发现、反馈、追踪、确认、结案 3.3生产车间负责本车间产品品质异常分析、改进、预防 3.4工程部负责品质异常的分析、对策拟定、工艺改进等 4. 内容 4.1进料品质异常:品管部IQC根据进料检验标准判定不合格时,开立[进料不良品质改 善报告],呈部门主管核准后,做出“退货、特采、返工后使用”等处理方式。仓库 接到退货处理通知后,必须两天内办理退货手续。生产制程中发现原物料不合格时,由品管开立[品质异常通知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知会IQC和仓库做相应处理;IQC 第一时间把[进料不良品质改善报告]和[品质异常通知单]反馈给供应商,要求改善并 七日内书面回复。 4.24.3半成品铁壳和冲制扁针端子作业:由车间主任或助理把经品管确认合格并在绿色合 格标签加盖PASS章的物料,统一开立[合品入库单]提交仓库入帐,对制程移转(未经仓库直接在冲制车间领料)的物料必须开立[合格品入库单]在当日内提交仓库入帐; 4.4外协电镀品出入库作业:对需外协电镀的扁针端子类物料,由仓库开立[出库单]出库; 电镀好后仓库按供应商提交的[送货单]予以清点暂收(核对与出库时的数量是否一致),并通知IQC检验,合格后在检验标签上加盖IQC PASS章入库做帐,经检验不合格则按[《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4.5成品出入库作业:由车间主任把经品管检验合格的产品开立[合格品入库单]提交仓库 入库,对直接从车间出货的产品需在当日开立[合格品入库单]交仓库入库作帐;对出货产品,仓库需在当天开立[出库单]并及时作好出库帐,同时于次日交主管核准后交一份给财务作账; 4.6对生产型原物料和非生产型物料如备件品、半成品、外协电镀品等出库作业,均需由 使用部门开立[领料单]经主管核准后,凭单到仓库领料,仓库根据[领料单]做出库作业; 4.7客退品的入库作业:对客退品由仓库根据清单确认后暂收,同时通知品管进行确认, 如为合格品则由直接入库,如不合格则开立[不合格品评审表]依[《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执行; 5.相关程序 《不合格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6.相关表单 《合格品入库单》 《领料单》 《出库单》 核准:制定:

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重大质量事故处理办法 一、目的 本办法旨在规范对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行为,确保事故处理及时有效。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外部出现的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 三、定义 重大质量事故指的是在生产过程中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20000元以上;或售出产品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公司承担一次性经济赔偿费用或费用超过30000元;或直接损失无法计算但情节恶劣,影响极坏,给公司生产计划造成混乱,公司形象受损,信誉下降的质量责任事件(故)。 四、职责 1、技术总监:负责对内外部重大质量事故技术方面的裁定、风险确认及改进措施的拟定实施。 2、市场总监:负责对外部重大质量事故的组织处理、市场维护等外部总协调。 3、事故处理小组:事故发生后临时成立的机构。负责拟定事故处理对策(方案)、事故处理中与客户的谈判及事故现场处理,提供事故处理报告。 4、采购部:负责就事故原因分析中与供应商有关的责任追偿。 5、品管部:负责内部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跟踪改进措施的实施。 五、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1、内部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1)品管部按照《信息管理程序》,接到质量信息,确认质量信息的重要性,提供重大质量信息报告,及时报技术总监。

(2)技术总监接到重大质量信息后,向品管部下达质量事故调查指令,同时拟定紧急整改或补救措施方案,交品管部落实实施。 (3)品管部根据指令,协同相关检验人员、事故发生部门、相关产品技术人员,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确认。同时,采取紧急补救或整改措施,避免事故的进一步扩大。 (4)调查结束后,品管部提出事故调查报告,并提出初步的处理方案,包括:原因分析、改进措施、责任判定和处理,报技术总监。 (5)技术总监审阅报告并与公司高层进行沟通,确认事故处理报告。 (6)品管部根据事故处理报告,监督落实改进措施的整改。 (7)内部质量事故处理相关资料由品管部负责归档保存。 2、外部重大质量事故处理流程 (1)客户服务专员接到客户投诉信息,初步确认投诉信息的重要性,在第一时间报品管部、技术总监。 (2)品管部接到信息后,报告技术总监,启动内、外部紧急应急方案,防止相同质量问题的继续发生及最大限度减少客户损失。同时初步分析事故状况,针对事故初步原因分析,组织内部质量状况的摸底、整改。 (3)提交公司高层,研究事故风险及对策,成立由技术总监、市场总监、市场服务部经理、区域销售经理、相关产品技术负责人或相关专家等组成的事故处理小组。并就事故处理的权限进行授权。 (4)事故处理小组紧急研究、拟定具体的事故处理方案、对策,准备相关数据、测试仪器等,按客户要求时间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 (5)事故处理小组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收集事故证据,初步分析事故原因,并与客户进行沟通。 (6)如经分析属产品零部件或材料质量问题导致事故的发生,由采购部负责通知供应商赴现场参与分析。

质量异常处理管理办法

质量异常处理管理办法 1范围 为确保我司质量目标的实现,加强对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特制定本管理规定,本办法围绕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进行考评,并对考核对象、范围、扣分条件、责任连带条件、奖励方面等都进行明确,以确定对质量问题责任人及相关责任单位的考核比重。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产品生产过程质量异常情况对所有单位调查、处理和考核。 2职责公司所有员工均有责任对所发现的质量缺陷、质量异常问题进行反馈上报。 质控部负责对公司重大质量事故及恶性批量的质量问题进行通报处理。负责对产品生产过程(包括小批试生产)和售后反馈的质量异常情况进行调查处理和考核。负责对责任单位纠正及预防措施的制订、实施情况进行统计、跟踪和通报,确保形成闭环控制。 研究院、制造部、质控部负责对出现的质量异常进行深入的原因分析。质量异常问题的责任单位负责制订纠正及预防措施,并对其按时实施以及实施效果负责。绩效管理部负责监督责任单位判定或考核尺度有异议时进行裁决,同时督促各种纠正及预防行动的有效落实。 3引用标准(无) 4名词解释 A 类缺陷:涉及电气安全、产品可靠性的重大问题。如综合五项性能泄露、耐压等未通过;性能测试出现漏 水、批量噪音振动、不停机、不制冷等问题;压缩机、冷凝器、蒸发器等重要零部件问 题;批量性的泄漏等对售后有重大质量隐患的问题。 B 类缺陷:对产品性能、外观等有较大影响的问题。如较严重的外观问题,结构类问题(除涉及电气 安全的),认证类,较小质量隐患的客户化问题,工艺执行力等对质量、生产等影响较 大的质量问题。 C 类缺陷:对产品质量影响较小的轻微缺陷问题。如轻微的外观缺陷、周转过程物料摆放不合理、物料损坏 等一般性质量问题。 批质量事故:同批产品中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即视为批质量事故: 1)A类缺陷比例达到%(含)以上; 2)B类缺陷比例达到 1%(含)以上; 3)C类缺陷比例达到 5%(含)以上; 4)除以上条件外,经质控部判断影响严重的其他质量异常情况。流程图或步骤(无) 6 管理程序

品质异常处罚办法2

重大异常处罚办法 一、客诉异常处罚办法 (1)客诉异常不良率100%直接责任人出货检验员记大过一次,品管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记小过一次; (2)客诉异常不良率5%以上直接责任人出货检验员记小过一次,品管部经理、生产部经理记警告一次; (3)客诉异常不良率0.5%-5%直接责任人出货检验员记警告一次。(4)客户投诉有轮胎炸胎或不熟、顺层等严重影响质量的产品,外观能检验出的,出货检验员、成品检验员、相应操作人员记小过一次,相应上一级直接领导及过程检验员记警告一次。外观不能检出的,相应操作人员记小过一次,相应上一级直接领导及过程检验员记警告一次。 二、出货检验员检出不良处罚办法 (1)出货检验员检查出产品不良率达100%,直接责任人成品检验员和硫化工各记大过一次,车间班长、主任、生产部经理、品管部经理各记小过一次; (2)出货检验员检查出产品不良率达5%以上直接责任人成品检验员和硫化工记小过一次,车间班长记警告一次; (3)出货检验员检查出产品不良率达0.5%-5%直接责任人成品检验员和硫化工记警告一次。 (4)出货检验员在包装或仓库产品中检查出明显不良品,外观能明显辩别的,成品检验员和硫化工分别处罚10元/条。外观不能明显辩别的

但能判属制造原因引起的,严重影响产品质量的(比如:不熟、顺层等),成品检验员口头警告,操作工处罚10元/条,相应生产班长及过程检验员分别处罚5元/条 (5)出货检验员在包装或仓库产品中间检查出明显不良品,若没有盖检验章的,则相应硫化工和成品检验员分别处罚20元/条 三、成品检验人员检出不良品处罚办法 (1)成品检验员检查出硫化后成品轮胎,不良品一楼ATV按5元/条处罚直接责任人硫化工,三楼滑板车轮胎及电动车轮胎按3元/条处罚直接责任人硫化工,硫化工自检出来的可以减半处罚。 (2)技术或生产等人员发现使用的半成品不良率达100%直接责任人作业员记大过一次,相应班长、主任和过程检验员分别记小过一次,生产部经理和品管部经理记警告一次; (3)成品检验员检查出产品不良,需硫化工返工的,硫化工下班前没有进行及时返工,第一次按不良品处罚,并口头警告。 (4)成品检验员检查出产品不良,需硫化工返工的,硫化工下班前没有进行及时返工,第二次按不良品处罚,并记警告一次。相应班长口头警告。 (5)成品检验员检查出产品不良,需硫化工返工的,硫化工下班前没有进行及时返工,第三次按不良品处罚,并记小过一次;相应班长记警告一次。 (6)成品检验员检查出产品不良,需硫化工返工的,硫化工下班前没

产品质量异常处理流程

. XXXXXXXX 产品质量异常处理流程 YCCL---2012 编制:版号: 审核: 受控状态: 批准: 分发号: 2012. 3 . 发布 2012. 3 . 实行

产品质量异常处理流程 1.0目的: 规品质异常处理作业,使品质异常发生时处理过程有据可依有规可循,使品质异常能在规定的时间有效改善,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相同问题重复发生。降低处理品质异常的成本,满足客户质量要求。 2.0围: 品质异常、制程异常、出货前异常、客户抱怨 3.0定义: 3.1品质异常 3.1.1产品品质异常: 3.1.1.1不符合相关检验标准要求,且不良率超过质量目标时。 3.1.1.2有经过改善且有效果确认,但又重复发生品质异常时。 3.1.1.3客户抱怨及退货时。 3.1.1.4其它情形,影响到产品品质时。 3.1.2 制程异常 3.1.2.1不遵守操作标准操作。

3.1.2.2虽然照操作标准操作,但因各种标准不完善,以致无法控制变异原因。 3.1.2.3使用不合格的原料或材料。 3.1.2.4机械发生故障或磨损。 3.1.2.5其它情形,可能存在品质隐患时。 4.0职责 4.1质控部: 4.1.1负责各生产部门质量异常不良的提出 4.1.2负责不良现象及不良比例的确认和判定,临时对策效果的确认及不良物料的处理。 4.1.3负责质量外观不良类的最终判定与裁决。 4.2技术部: 负责结构类和功能类质量异常的分析与临时对策的提出。 4.3生产部门: 负责按质控部/技术部临时对策的执行,并配合处理相关不良品处理。 4.4业务部: 负责接收客户投诉并反馈信息至技术、质控,投诉分析完成后把 处理结果反馈至客户。 4.5其它部门:

产品质量问题事故处罚管理规定

产品质量问题(事故)处罚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进一步强化产品质量,从思想上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对产品质量问题(含质量事故)的处理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明确生产各过程所产生质量问题的奖惩处程序和要求,做到出现质量问题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确保产品过程得到有效控制,全面提升公司的产品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以下原因所产生的质量问题(含质量事故)的处理: 1、生产作业流程、工艺错误; 2、生产指挥错误; 3、违反工艺纪律; 4、操作不认真负责; 5、检验员漏检、错检; 6、人为导致设备故障、仪表仪器失准; 7、材料混杂或发错; 8、运输保管不善; 9、管理不善或弄虚作假,以次充好; 10、制造质量及工装管理不善。 3 职责 3.1 车间、质检部人员负责质量奖罚的取证工作,各部门负责做好配合工作。 3.2 质检部负责各种质量问题( 4.2条中第1~4项)的检查,对质量问题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做出处罚意见。 3.3 质管办负责质量问题处罚的监督工作,并组织相关部门对重大质量事故( 4.2条中第5项)的调查、处理工作。 3.4 生产部、财务部负责质量问题的落实、处理工作。

3.3 总经理负责重大质量事故处置意见批准。 4 管理内容 4.1总则 产品的生产和检验过程要严格执行“三按”(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并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 4.2 处罚比例 本规定申明:处罚只是手段,提高产品质量才是目的。 4.2.1 公司外购、外协不合格品处罚 a) 返工品:公司内部由责任单位负责人安排责任人返工返修,不计报酬,返工完备交检验复检。若返工品责任人不在现场,由车间安排其他人员返工,返工费用由责任人承担。并扣罚责任人20~50元,数量大的、成本高的要加倍处罚。 b)返修品、回用品:属外购的按购进价的90%计算;公司内的、外协的工序无加工费。如与质检人员有关的情况,质检人员另外按4.3 c)、d)、e)条执行。 c)废品:外购、外协件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包括材料费、工序加工费等),铸件类的可采取调换合格坯料和赔偿工序加工费的方式。公司内部人员按4.2.2条执行。 4.2.2 本着以教育为主的目的,对于公司内部人员最初几次发生的质量问题的处罚,按以下损失比例执行(各责任人在承担损失比例的基础上,再按责任的大小承担损失)。

产品质量问题事故处罚管理规定

产品质量(问题)事故处罚的管理规定1 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强化车间产品质量,能更好的符合客户的要求,确保公司的质量目标的实现以及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运行的持续性、有效性、完整性。确保生产中对产品质量(问题)事故的处理做到公平、公开、公正;明确生产各过程所产生质量问题的奖惩程序和要求,做到出现质量(问题)事故时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保证产品过程得到有效控制,从思想上提高员工的质量意识,特制定本规定。 2 责任处罚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以下原因所产生的质量(问题)事故的处理: 1、岗位操作失误造成; 2、生产指挥安排错误造成; 3、违反工艺纪律造成; 4、自检不到位造成; 5、发现问题处理不及时造成; 6、防护措施不当造成; 3、具体内容 3.1产品的生产和检验过程要严格执行“三按”(按标准、按工艺、按流程)、“三检”(自检、互检、专检)。并严格执行四不放过”(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 3.2 处罚比例 3.2.1本着以“经济处罚只是手段,提高质量才是目的”的原则,对于发生的人为质量(问题)事故,责任员工按以下损失比例参考处罚。 项次经济损失价值范围(按成本价格) 处罚标准人为质量(问题)事 故的定义 1 50元至100元(含100元)10-20元质量问题 2 100元至500元(含500元)20-50元轻微质量事故 3 500元至1000元(含1000元)50-100元严重质量事故 4 1000元至3000元(含3000元)100-300元重大质量事故 5 3000元以上300元以上特大质量事故 4、各级管理人员承担的质量责任 4.1凡班组出现3.2.1条款第1项次质量问题的,该班组班长及大班长免于扣罚。 4.2凡班组出现3.2.1条款第2项次轻微质量事故的,该班组班长按经济损失价值的5%扣罚。大班长免于扣罚。 4.3凡班组出现3.2.1条款第3项次严重质量事故的,该班组班长按经济损失价值的12%扣罚。当段大班长按经济损失价值的15%扣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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