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享受拆迁安置证明

未享受拆迁安置证明

证明

兹有(身份证号码:)为我村(社区)居民,在本村(社区)集体土地上无住房,且之前未享受过拆迁安置。

以上情况属实,特此证明!

拆迁办签章建设所签章

村(社区)签章:街道(镇)签章:

年月日

关于政府收储与政府征收用土地过程中的税收政策

关于政府收储与政府征收用土地过程中的 税收政策 (一)关于企业增值税免税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单位和个人土地被国家征用取得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有关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2007]969号)规定免征政府拆迁补偿款的营业税。 营改增后,关于企业取得拆迁补偿款是否缴纳增值税的问题,依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执行,即土地所有者出让土地使用权和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税。因为财税【2016】36号文没有对房屋拆迁补偿是否该交增值税予以界定,同时《税收征管法》第三条规定: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税、退税、补税,依照法律的规定执行,法律授权国务院规定的,依照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依据财税[2016]36号附件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免征增值税,因此。贵公司将国有土地使用权交由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收储,取得的建筑物、构筑物和机器设备的补偿收入征收增值税,取得的其他补偿收入免征增值税。 纳税人享受土地使用权补偿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时,需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包括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以及土地管理部门报

经县级以上(含)地方人民政府同意后由该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收回土地使用权文件。 (二)关于企业土地增值税免税政策 对于是否交纳土地增值税,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免征土地增值税。但此类情况下的免征是以原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的批文为准,因此企业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的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才能办理免征,如果没有收到免征批文,则会被视同房地产出售或转让而交纳土地增值税。 (三)关于企业印花税问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62号)第三条规定,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征收印花税。因此,土地部门收回土地所签订的合同不属于应税合同,不用缴纳印花税。 (四)关于企业补偿收入所得税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规定,符合政策性搬迁的企业,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为企业的搬迁所得。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2015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2015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出炉 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城市拓展,政府征取大量土地,农民失去土地,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大家可以看一看。小伙伴你家的地被收了补助了多少钱?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 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 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

拆迁安置确认协议书

确认协议书 甲方: 负责人:职务: 乙方:(XXX村户主 XXX及其家庭成员) 甲乙双方就XXXXXXX安置地有关事宜签订本确认书,以资双方共同信守。 一、乙方确认以下表格内容符合乙方的实际情况: 二、关于安置地房屋户型的选择与面积处理方式: 1、安置地的户型有: (房屋的座落,层数?) 2、乙方确认选择的房屋户型如下: 户型,面积 m2;户型,面积 m2;户型,面积 m2;户型,面积 m2;户型,面积 m2;户型,面积 m2。 乙方选择的房屋共套,合计面积 m2。 3、乙方全体家庭成员剩余的面积为 m2[计算公式: m2(乙方应有面积)- m2(乙方选择房屋总面积)= m2(剩

余面积)]。乙方剩余的面积同意纳入乙方所在村全体村民的剩余面积中,由甲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拼凑,乙方按比例享有相应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 4、乙方全体家庭成员选择房屋不足的面积为 m2[计算公式: m2(乙方选择房屋总面积)- m2(乙方应有面积)= m2(乙方不足面积) ]。乙方不足面积部分应向其他有剩余面积的村民购买,提供愿意出让剩余面积的村民全体家庭成员签字确认的承诺书作为乙方选房的补充依据。承诺书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承诺书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5、乙方对上述的房屋户型选择及面积处理是确定不变的,不可在提交本确认协议书之后随意反悔更改。 6、甲方需保证乙方能够取得足额面积的房屋产权,否则甲方需承担乙方因此遭受的损失的赔偿责任。 三、关于商业用途的房屋面积处理: 乙方拥有的商业房屋面积 m2,纳入乙方所在村全体村民的商业房屋(共两层)面积中由甲方统一管理,乙方按比例享有相应权益并承担相应义务。 四、特别确认: 1、甲方的代表是经乙方所在地全体村民按程序讨论后确认的。 2、乙方对本协议书相关内容的确认,是经乙方家庭全体成员充分讨论后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因任何原因改变或反悔。 五、本协议签字即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小组成员大部分需签名) (代表签章):

房地产企业拆迁补偿款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拆迁补偿款的税务与会计处理 问:我单位属市级集体企业,收到房地产开发商转来的拆迁补偿款,请问拆迁补偿款应当支出哪些项目?税务方面如何处理? 答:企业拆迁通常包括政策性搬迁和商业性拆迁两种形式。 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是指因当地政府城市规划、基础设施建设等原因,搬迁企业按规定标准从政府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搬迁企业通过市场(招标、拍卖、挂牌等形式)取得的土地转让收入。这种情况下被搬迁企业通常并非出于自愿,搬迁补偿款主要是补偿企业因搬迁而造成的损失以及重新购置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新建厂房等支出以及安置职工之用。 对于政策性搬迁,财务及会计方面,《财政部关于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有关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财企[2005]123号)规定: ⑴企业收到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作为专项应付款核算。搬迁补偿款存款利息,一并转增专项应付款。 ⑵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损失或费用,区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①因搬迁出售、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作为固定资产清理业务核算,其净损失核销专项应付款; ②机器设备因拆卸、运输、重新安装、调试等原因发生的费用,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③企业因搬迁而灭失的、原已作为资产单独入账的土地使用权,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④用于安置职工的费用支出,直接核销专项应付款。 ⑶企业搬迁结束后,专项应付款如有余额,作调增资本公积金处理,由此增加的资本公积金由全体股东共享;专项应付款如有不足,应计入当期损益。企业收到的政府拨给的搬迁补偿款的总额及搬迁结束后计入资本公积金或当期损益的金额应当单独披露。 税务方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61号)规定: ⑴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①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②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③搬迁企业没有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④搬迁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推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⑤搬迁企业从规划搬迁第二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暂不计入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其余额并入搬迁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⑵对于符合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搬迁企业,其取得的搬迁收入,在审核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的条件时,不计入企业的总收入。 ⑶本通知印发之前已做税务处理的,不再调整;尚未进行税务处理的,按照本通知的规定执行。

2015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2015 最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出炉 近几年来加快城市建设,城市拓展,政府征取大量土地,农民失去土地,土地流转补偿标准,大家可以看一看。小伙伴你家的地被收了补助了多少钱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3 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 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 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 5.8 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 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 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 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万元。 13.6 2.1 万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元。 (二)其他税费 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 2 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 1 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 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1、告知征地情况。 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 3、组织征地听证。 4、签订征地补偿协议。 5、公开征地批准事项! 6、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 (四)、房屋地上物补偿标准 1、房屋补偿标准 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 捣(预)制砖砼结构房屋每平方米补偿2800 元。 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 元。 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 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

深圳市XX片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回迁安置协议书

深圳市XX区XXX片区改造房屋拆迁补偿回迁安置协议书 甲方:深圳市xxx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XX区xxx广场1-501 法定代表人:吴xx 联系电话:公司:0755-8629xxxx XXX项目部:2540xxxx 2540xxxx 邮政编码:518033 乙方:(业主甲)身份证号码:现住地址:邮政编码:(略) 丙方:(业主乙)身份证号码:现住地址:邮政编码:(略) 甲乙(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改造开发建设深圳XXXXXX片区及对甲乙(丙方)合法拥有处在该区域内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等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被拆迁房屋状况 1.1 房屋所在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木头龙片区; 1.2 房屋的产权性质:V商品房;O非商品房; 1.3 房屋的用途:住宅; 1.4 《房地产证》号; 1.5 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 1.6 房屋户型:()房()厅()卫; 1.7 房屋在小区的位置(以《房地产证》载明的为准):()栋()单元()号; 1.8 房屋建筑结构为:(); 1.9 房屋的朝向(); 1.10 房屋目前权利状况: 1.10.1自用;O 1.10.2出租;O 租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至;

1.10.3抵押;O 抵押权人:(); 抵押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1.10.4其他;( )。 第二条乙方于丙方之间为()关系,共同拥有本协议书第一条所述房屋的产权,乙方与丙方保证是拆迁房屋的合法权利人,如有产权纠纷,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与丙方负责。乙方与丙方同意并支持甲方对罗湖区木头龙片区进行拆迁改造工作,讲现有房屋拆除重新建设高层商住小区。 第三条拆迁补偿方案 乙方(丙方)自愿选择下列()款项所述的方式进行房屋拆迁补偿: 3.1货币补偿; 3.2就地回迁安置; 第四条被拆迁房屋的货币补偿方式 4.1 以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以房产证上的建筑面积为准)为计算基数,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偿相应数额的人民币为货币补偿标准,由甲方向乙方(丙方)支付货币作为对乙方(丙方)被拆迁房屋的一次性最终补偿,除此外乙方(丙方)对被拆迁房屋不再主张其他任何权益。 4.2 货币补偿标准参照同期同区域市场成交均价或市场评估价,二者取其高。 4.3 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X货币补偿标准单价(元/平方米)=货币补偿金额(元)。 4.4 被拆迁房屋补偿金额: 甲方乙方(丙方)共同确认乙方(丙方)被拆迁房屋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元计货币补偿价格,货币补偿金额合计()佰()拾()万()千()佰()拾()元(小写:元)。 4.5 补偿金额由甲方依本协议书相关约定支付至由甲方统一以乙方(丙方)

房屋拆迁补偿书范本(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 问>>https://www.360docs.net/doc/a813300876.html, 房屋拆迁补偿书范本(2017最新) 属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部分,待乙方选房安置签订拆迁安置协议书时一次性付清。 第十条已搬迁的住宅乙方选择产权调换的临时安置补助费相关约定经充分协商,双方自愿选择以下第种方式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并承担相关责任。 (一)自行过渡的。 1、发放标准:经认定的住宅补偿安置面积平方米,按5元/平方米.月计价,小计元/月。 2、发放时间:自房屋搬迁腾空并经甲万验收合格之日起(即二00 年月日)开始计算,按季度发放,至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入户安置时为止。如乙方在甲方发出书面选房通知15日内,按甲方要求办理入户安置手续的,按标准再发给乙方三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乙方未按要求办理入户安置手续的,从甲方发出选房通知第二个月起,甲方

不再支付乙方时安置补助费。 3、违约责任。因甲方的贡任,造成过渡期限超出36个月的,从逾期之月起,甲方应每月双倍问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乙方的责任,未按要求办理入户安置手续的,从发出选房通知第二个月起,甲方不再付给乙方安置补助费。 (二)乙方使用甲方提供临时过渡周转用房的。 1、乙方应与甲方就周转用房的管理使用另行签订协议。乙方使用的周转房的租金,应在临时安置补助费中扣除。 2、违约责任。因甲方的责任,造成过渡期限超出36个月的,从逾期之月起,乙方使用周转房不需支付租金,甲方应按标准向乙方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因乙方的责任,未按要求办理入户安置手续的,从逾期之月起,乙方应按月向甲方支付周转用房的市场租金。 第十一条房屋搬迁腾空时间 乙方已于年月日将房屋腾空、经甲方验收合格,并交由甲方拆除。

关于企业动迁补偿相关税收规定文档

关于企业动迁补偿的税收规定咨询 一、营业税 1、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行为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277号)规定纳税人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时,只要出具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无论支付征地补偿费的资金来源是否为政府财政资金,该行为均属于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归还给土地所有者的行为,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国税发〔1993〕149号)规定,不征收营业税。如您企业具有县级(含)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正式文件,则对您企业取得的拆(动)迁补偿款不征收营业税。 二、土地增值税 1、如果是政府收回土地使用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如你公司被收回房地产确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可享受减免土地增值税政策,但必须去沈阳市地方税务局财产行为处进行备案,才能享受减免土地增值税。 2、出售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四款《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经当地税务部门确认,《条例》第六条第(一)、(三)项规定的扣除项目的金额,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计算扣除项目时“每年”按购房发票所载日期起至售房发票开具之日止,每满12个月计一年;超过一年,未满12个月但超过6个月的,可以视同为一年。 (2)沈地税发〔2008〕65号对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不能提供评估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的问题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6〕21号)第二条的规定,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够提供发票的,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准予扣除项目。对于转让旧房产,既没有评估价格,又不能提供购房发票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35条规定,主管地方税务机关可参照《契证》上所记载的“房产土地价值”核定其原购房价格,据以计算准予扣除项目。 三、企业所得税 1、政策性动迁 根据《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40号公告规定,如果是政策性动迁应提供相应的政府文件,同时应单独核算动迁收入和支出缴纳企业所得税。 2、纳税人是核定征收

征地拆迁赔偿标准(2017最新)

遇到征地拆迁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360docs.net/doc/a813300876.html, 征地拆迁赔偿标准(2017最新) 现在到处都在拆迁,关于拆迁也闹出了不少社会矛盾,比如出现非法强拆,或者钉子户不让拆迁等等情况,其中的关键就是拆迁征地赔偿。那么征地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今天赢了网小编就针对这个问题搜集整理了以下资料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可以帮到你。 征地拆迁赔偿标准 一、《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 1、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 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15倍。”

其中,年产值的计算,与土地补偿费年产值的计算方法相同。被征用单位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因人均耕地的数量和平均年产值多少而不等,人均耕地少,平均单位年产值高,支付的安置补助费就高,反之则低。 2、征用其他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对征用有收益的非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各地一般按该土地年产值乘以略低于邻近耕地的安置补助费倍数计算;对征用房屋和其他建筑物的地基以及无收益的非耕地,不支付安置补助费。 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制定安置补助费标准时,一般是在《土地管理法》规定的范围内,结合当地的情况,对耕地和非耕地(如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地、草原等)的安置补助费作统一规定。在确定安置补助费时,被征地单位要有准确的应该享受安置补助费的人口数字。 为此,《土地管理法》规定,人口数必须按农业人口计算,非农业人口不在计算之中,必须是拟议征地前居住的人口,开始拟议征地后迁入的户口不包括在内。 3、适当增加安置补助费。按照以上规定计算支付的安置补助费,

拆迁安置协议书范本

签订协议顺序号 搬迁时间年月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协议书 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职务: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职务: 地址:,电话: 被征收人(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职务: 地址:,电话: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住址:,电话: 甲方因项目建设需要,根据政房征[]号《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决定》,决定征收乙方的房屋。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意见》和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实施意见》(试行)等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屋征收补偿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被征收房屋状况

房屋座落:,房屋产权证号:,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房屋套内面积 平方米,房屋规划用途,房屋的结构,房屋共有情况。 第二条乙方选择第种补偿方式: 1.货币补偿。 2.房屋产权调换。 第三条被征收房屋的价值 根据选定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于年月日作出的号《评估报告》,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为:元(小写:元)(详见货币补偿计算表,表-1)。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作为本协议货币补偿或者产权调换的结算依据。 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的金额为元,由甲方于年 月日前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 第四条房屋产权调换 (一)、实行原地房屋回迁安置的,房屋安置地点位于 号楼单元层号房。该房的结构为,用途为,该房屋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最终以房屋测绘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安置房屋为多层建筑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原产权建筑面积1:1的比例进行安置;安置房屋为高层建筑的,按被征收人原房屋套内面积进行安置,并以此计算安置房应安置的建筑面积,即:被征收人安置房应安置的建筑面=被征收人原房屋套内建筑面积ד(1+安置房公摊系数),相同建筑面积内不补差。(见房屋原地回迁安置差价计算表,表-2)。(二)、实行异地房屋产权调换安置的,房屋安置地点位于 区小区号楼单元层号房。该房的结构为,用途为,该房屋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约平方米(最终以房屋测绘部门核定的面积为准或以房屋产权证面积为准)。安置房屋为多层建筑的,按照被征收房屋原产权建筑面积1:1的比例进行安置,安置房屋为高层建筑的,按被征收人

无福利分房证明

无福利分房证明出具未享受福利分房的证明,首先要到原工作单位出具证明,证明其本人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未享受过购买单位房改房、解困房以及参加单位集资建房、住房补贴等优惠政策,然后拿单位证明、身份证、户口本(全部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高明区国土城建和水务局房地产管理科办理出具未享受福利分房证明的相关手续。 所咨询的问题核心在于拆迁安置住房与住房福利待遇发生冲突如何解决。根据《马鞍山市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办法》以及马鞍山国土资源局、马鞍山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关于执行《马鞍山市征用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几个具体问题的答复函之相关规定:夫妻一方是当地祖居人员,后转为非农户口,婚后一直居住在当地,配偶没有享受城镇住房福利待遇(分房、住房补贴)或拆迁住房安置的,则夫妻双方及子女享受拆迁货币化安置住房;配偶已享受福利分房的,则全家不享受拆迁货币化安置住房;配偶已享受住房补贴的,则配偶本人不享受拆迁货币化安置住房,但子女可以享受。通过解读上述规定,可以得知拆迁安置住房与住房福利待遇不能两者兼得,这符合公平的立法精神。现在回到你关于拆迁安置住房的问题。 单位在没有任何法定的理由前提下扣发你的工资的做法是错误的。你可依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在单位扣发你工资的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此外,你在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下,可以要求辞职。不过这要区分两种情形:一是法定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内的;(二)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三)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劳动条件的。”在这种情形下,劳动者无需承担违约责任。二是通知解除劳动合同情形。依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向用人单位递交书面辞职申请,就可以在三十日期满后与用人单位正式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单位的批准。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劳动合同约定了违约责任,劳动者需承担相应责任。当然,对违约责任存在争议,你也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的形式解决。

拆迁安置的相关税收政策及发票开具问题

拆迁安置的相关税收政策及发票开具问题 作者:战茂祥 一、对开发商开说: 1、营业税: 根据国税函【1995】54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对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城市住宅小区建设,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就其取得的营业额计征营业税;对偿还面积与拆迁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由当地税务机关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价核定计征营业税,对最终转让时未作价结算的住宅区配套公共设施(如居委会用房、车棚、托儿所等),凡转让收入已包含在住宅房屋转让价格中并已征收营业税的,不再征收营业税。 根据国税函[2007]768号:房地产开发公司对被拆迁户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时,其实质是以不动产所有权为表现形式的经济利益的交换。房地产开发公司将所拥有的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给了被拆迁户,并获得了相应的经济利益,根据现行营业税有关规定,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缴纳营业税; 由于产权调换没有现金交易,涉及营业税计税营业额的确认问题,对偿还面积与拆迁建筑面积相等的部分,由当地税务机关按同类住宅房屋的成本价核定计征营业税;对偿还面积超过拆迁面积的部分,应当按照市场价作为营业税计税依据。 2、土地增值税:按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房地产开发

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因此,对于安置村民的房屋,按照同地同年房屋的销售价计入销售额,同时,列支其发生的成本,计算征收土地增值税。 根据国税函[2010]220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六条规定:一、房地产企业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安置用房视同销售处理。 3、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税发2009-31号文件,第七条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捐赠、赞助、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行为,应视同销售,于开发产品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或于实际取得利益权利时确认收入(或利润)的实现。确认收入(或利润)的方法和顺序为: (一)按本企业近期或本年度最近月份同类开发产品市场销售价格确定; (二)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同类开发产品市场公允价值确定; (三)按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确定。开发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不得低于15%,具体比例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 4.印花税。《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条例所说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律师修订直接使用)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征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律师修订直接使 用)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川办函[2008]73号、资府发[2008]152 号、简府办函[2010]7号文件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对棉丰~普安220kV线路新建工程项目涉及的新市镇董家村十社的乙方农房拆迁补偿安置的有关事项签订本协议。 乙方情况 (一)乙方在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产权证号无面积m2; 土地使用证 号为无号,宅基地面积itf。 经实地勘查,乙方房屋建筑面积为217.44 肘(其中:砖混房屋123.84 肘,砖瓦房屋93.60 m2) o (二)乙方在本社常住人口4人;届丁确定的应安置人口4人,分别是:户主:王洪江、妻子:张洪琼、女:王丽、子:王涛。 (三)乙方被拆迁房屋的产权届丁私产,土地性质届丁农村集体土 地。 第二条拆迁补偿安置方式 根据棉丰~普安220kV线路建设的规划要求,对乙方采取货币补偿,自行拆迁的方式进行拆迁补偿安置。 第三条拆迁补偿 (一)乙方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拆迁由甲方补偿,补偿标准按照 简府办函[2010]7号文件《成安渝高速公路简阳段征地拆迁工作实施方案》和资府函[2008]15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 (二)甲、乙双方本着农户自行拆迁的原则,经现场实际丈量活点核算,甲 方应一次性补偿乙方各项费用如下:(1)砖混房屋123.84 m2X 420 元/ m2 = 52013 元;(2)砖瓦(土瓦)93.60 m2 X 280 元/ m2 = 26208 元;(3)房内附届物补偿25434元;(4)过渡期补贴4 人X 75元/人?月X 12月=3600元; (5)搬家费:2 次X 200元/ 次=400元;(6)残值收购217.44 m2 X 15 元/ m2 =3262 元。 各项补偿及补助费共计110917元。(大写:壹拾壹万零玖佰壹拾柴元整

房屋回迁安置确认协议书(完整版)

房屋回迁安置确认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于20 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的履行,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证、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协商,现就甲方提供商品房对乙方进行安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核实后确认,乙方原来被拆迁的房屋坐落于。房屋结构;层数层;总建筑面积㎡。其中主房建筑面积㎡(砖混结构㎡、砖木结构㎡);配房建筑面积㎡(砖混㎡、砖木㎡)。房屋用途为;其中商业㎡、住宅㎡。房屋建筑规划许可证号;土地使用证号:;房屋产权证号:。 第二条乙方根据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的约定,选择以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房屋置换,根据协议约定,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位于民权县人民路南侧㎡的商住楼房。

现乙方自愿根据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签订的顺序编号挑选甲方提供的置换楼房。其自愿挑选的置换楼房是位于人民路南侧,第层户,面积㎡的商品楼(房屋面积以房产部门实际测量及相关文件为准)。 第三条乙方可以选择拆迁面积就近上靠安置户型,进行回迁安置。经双方核算确认,甲方提供的置换楼房面积超出乙方原房屋面积㎡。对于超出的安置面积,乙方选择方案购买。 A方案 1、超出原拆迁面积30%以内的部分,乙方按照1480 元/㎡购买,超出30%之上部分,乙方按2300 元/㎡购买。 2、计算方法:超出30%部分面积=原拆迁面积×30%。 超出30%之上的面积=当前置换面积-原拆迁面积-超出30%以内的面积。 3、若乙方选择安置面积大于原拆迁面积,差价计算方法: 乙方应交付的差价款=超出30%部分面积×1480元/㎡+超出30%之外的面积×2300元/㎡。 B方案 1、安置面积超出原拆迁面积30㎡之内的部分,按1480元/㎡购买,超出30㎡之上部分,由乙方按照市场价格优惠5%购买。 2、计算方法:超出30㎡部分面积=原拆迁面积+30㎡。 超出30㎡之上的面积=当前置换面积-原拆迁面积-30㎡。 3、若乙方选择安置面积大于原拆迁面积,差价计算方法: 乙方应交付的差价款=超出30㎡部分面积×1480元/㎡+超出30㎡之上的面

中国出台城镇拆迁税收政策拆迁补偿款可免个税.doc

中国出台城镇拆迁税收政策拆迁补偿款可 免个税- 经国务院批准,昨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出台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通知规定,对被拆迁人按照国家有关城镇房屋拆迁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对拆迁居民因拆迁重新购置住房的,对购房成交价格中相当于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免征契税,成交价格超过拆迁补偿款的,对超过部分征收契税。 国家税务总局有关人士表示,在国家规定范围的拆迁户拆迁补偿款,免征其个人所得税,将对这些拆迁户以后在生活方面提供更大的保障。 新京报·郭安

中国传统道德和谐思想的解构与现代道德 教育模式重构探析- “ 摘要:中国传统道德思想的核心之一就是主张“天人合一”式的“和谐”,其主要实质还是在强调一种“天命”不可违,以抽象的共性和谐压抑人的具体的个性和谐,以相对封闭的、强制式的主观和谐代替主体性的自由式和谐。在封建皇权思想被粉碎的同时,这种传统的道德“和谐”思想结构同时被解体。重构一种符合科学和谐观的道德模式成为现代道德教育的主体。 关键词:传统道德; 和谐思想; 解构; 现代道德; 重构 中国传统道德思想的核心是一种具有民族特点的“爱人”思想,从一定意义上,也可以说是一种人本主义的和谐精神。孔子和儒家提出“仁”的思想,并把它当作最高的道德原则,要求人们应当“舍己利人”“舍己爱人”。与此相近,墨家思想中也有“兼爱”的原则,这同样是一种人本主义的思想。墨子认为爱应当不分厚薄亲疏,都施以同样的爱,这就是说,不但要爱一切人,而且要给一切人同等的爱。他从功利主义思想出发,提出了“兼相爱”和“交相利”,提出”爱人者,人亦从而爱之;利人者,人亦从而利之”的思想。虽然这些思想在以君王至上的封建社会中永远无法实现,但其在中国传统道德中仍处于非常重要的地位。我们可以说,中国传统道德的精华是崇尚和谐,主张以和为贵。这种“和”的思想不仅是承恩于儒、墨、伦理,更多的是来自对历史事实和传统中国文化的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2011-3-1号实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征地拆迁补偿暂行条例2011-3-1号实行 [复制链接] 隆昌石 牌坊 2 2 主 题 听 众 1 4 2 积 分 正五品 参议 花椒 0 颗 小米椒 209 个 主题 22 帖子 121 精华 相册 日志 分享到:0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 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 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征地补偿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 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 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 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 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 1 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 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暗恋者 0 最后登录 2012 -7-1 3 ?收听 TA ?发消 息3 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 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三)征地工作程序 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2 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 3 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置途径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当事人申请听证的,应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要求组织听证。 4 签订征地补偿协议。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本方案制定的补偿标准,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个人签订

房屋回迁安置确认协议书

房屋回迁安置确认协议书 编号:甲方: 代表人:联系电话: 乙方: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为确保甲乙双方于年月日签订的编号为 《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的履行,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公证、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协商,现就甲方提供商品房对乙方进行安置问题,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经甲乙双方核实后确认,乙方原来被拆迁的房屋坐落于。房屋结构;层数层;总建筑面积㎡。其中主房建筑面积㎡(结构㎡、砖木结构㎡);配房建筑面积㎡(砖混㎡、砖木㎡)。房屋用途为;其中商业㎡、住宅㎡。房屋建筑规划许可证号;土地使用证号:;房屋产权证号:。 第二条乙方根据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的约定,选择以产权置换的方式进行房屋置换,根据协议约定,甲方应向乙方

提供位于民权县人民路南侧㎡的商住楼房。 现乙方自愿根据原《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书》签订的顺序编号挑选甲方提供的置换楼房。其自愿挑选的置换楼房是位于人民路南侧,第层户,面积㎡的商品楼(房屋面积以房产部门实际测量及相关文件为准)。 第三条乙方可以选择拆迁面积就近上靠安置户型,进行回迁安置。经双方核算确认,甲方提供的置换楼房面积超出乙方原房屋面积㎡。对于超出的安置面积,乙方选择方案购买。 A方案 1、超出原拆迁面积30%以内的部分,乙方按照元/㎡购买,超出30%之上部分,乙方按元/㎡购买。 2、计算方法:超出30%部分面积=原拆迁面积×30%。 超出30%之上的面积=当前置换面积-原拆迁面积-超出30%以内的面积。 3、若乙方选择安置面积大于原拆迁面积,差价计算方法: 乙方应交付的差价款=超出30%部分面积×元/㎡+超出30%之外的面积×元/㎡。 B方案 1、安置面积超出原拆迁面积30㎡之内的部分,按元/㎡

拆迁未达到要求投诉范文

拆迁未达到要求投诉范文 裁判要旨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虽就地上物的拆除达成合意,但未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期限等合同必要之点协商一致的,双方的合同主要义务不能确定,所签订的协议书不能认定为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当事人就补偿安置争议向 ___提起民事诉讼的, ___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 【案情】 经某市政府批准,征用涉案土地用于建设风景区。某土地储备中心(甲方)与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签订《土地一级开发委托协议》,约定某土地储备中心委托该公司具体实施涉案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的土地一级开发工作,负责具体完成该项目一级开发前期手续、土地补偿及人员安置工作、拆迁安置补偿工作等。xx年7月21日,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甲方)、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乙方)、某拆迁公司(丙方)、某镇人民政府(鉴证方)共同签订《协议书》,约定:甲方同意乙方和丙方对其地上物先进行拆除,项目涉及甲方的地上物拆迁情况,甲方配合乙方和丙方完成地上物的统计工作。相关补偿事宜,甲、乙、丙三方同意在此协议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政策及相关补偿办法,依据对甲方所有资产的评

估,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偿协议。后各方未另行签订补偿协议。涉案土地已完成一级开发并由某发展公司竞得土地使用权。 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遂诉请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给付拆迁安置补偿款暂计14767.49万元,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标准支付自xx年2月4日起至实际支付安置补偿款之日止的利息。 【裁判】 北京市第三中级 ___经审理后认为,本案涉及拆迁安置补偿问题,首先应当审查是否属于 ___民事案件受理范围。本案《协议书》并未约定拆迁补偿的方式、金额、支付时间等内容,其性质不属于最高 ___《关于当事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提起民事诉讼 ___应否受理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所指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在上述《协议书》签订之后,三方未再签订具有实质拆迁补偿内容的协议书,未就拆迁补偿款项和支付方式等达成一致意见。根据批复的规定,拆迁人与被拆迁人或者拆迁人、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达不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就补偿安置争议向 ___提起民事诉讼的, ___不予受理,故裁定驳回某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的起诉。

拆迁补偿的税收政策

一、基本概念 1、政策性搬迁 按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2001年第590号令)的规定,由于社会公共利益的需要,在政府主导下企业进行整体搬迁或部分搬迁。企业由于下列需要之一,提供相关文件证明资料的,属于政策性搬迁: (1)国防和外交的需要; (2)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的需要; (3)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4)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5)由政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现行规则已经对政策性搬迁给出了比较明确的界定,说白了就是政府主导的为了公共利益进行的搬迁,这里注意两点: (1)政府主导的搬迁一般都会公告并有正式的批复文件,这是证明政策性搬迁最有利的证据,也是进行相关财税处理的核心凭证。 (2)政策性搬迁是与自行搬迁、商业性搬迁等概念相对应的,企业自主决定的搬迁看以看做是正常的商业行为,需要进行正常的财税处理,并不符合政策性优惠的范围。 此外,在进行政策性搬迁财税处理时,企业应按照相关的要求,就政策性搬迁过程中涉及的搬迁收入、搬迁支出、搬迁资产税务处理、搬迁所得等管理事项,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不能单独进行税务管理和核算的,应视为企业自行搬迁或商业性搬迁等非政策性搬迁进行所得税处理,不能享受相关的政策优惠。 2、搬迁收入 企业的搬迁收入,包括搬迁过程中从本企业以外(包括政府或其他单位)取得的搬迁补偿收入,以及本企业搬迁资产处置收入等。 (1)搬迁补偿收入,是指企业由于搬迁取得的货币性和非货币性补偿收入。具体包括: - ①对被征用资产价值的补偿; ②因搬迁、安置而给予的补偿; ③对停产停业形成的损失而给予的补偿; ④资产搬迁过程中遭到毁损而取得的保险赔款; ⑤其他补偿收入。这里有一个问题是,政府给予补偿时是否需要在文件中明确补偿的名目和理由,如果没有把来龙去脉说清楚,是否这样的收入就无法认定为拆迁补偿收入。 (2)资产处置收入,是指企业由于搬迁而处置企业各类资产所取得的收入。企业由于搬迁处置存货而取得的收入,应按正常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进行所得税处理,不作为企业搬迁收入。这里资产处置的收入主要是指本来用着好好的东西,结果因为搬迁而用不了只能便宜处理的资产。这里也有一个问题是,如果是因为仓库被拆迁了,存货没地方放而只能便宜卖的收入按照规定是不能作为处置收入的,这里的损失只能通过政府补偿的形式来实现了。还有,这里的资产处置收入是很难界定清楚的,有事情企业做起来都是迷迷糊糊的,这个工作可能必要时还需要会计师的一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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