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红线100条.

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红线100条.
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红线100条.

云南省煤矿安全生产“红线”15条100项

一、煤矿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建设的

(一)无证照或者证照不齐全、证照失效非法组织生产的;

(二)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的;

(三)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安全条件未经竣工验收和总体竣工验收合格擅自组织生产的;

(四)机械化改造项目未编制设计方案、未经审查批准擅自组织施工的;

(五)停止生产、停产整顿矿井未按照规定的程序通过验收批准擅自恢复生产的;

(六)将煤矿(矿井)承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七)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或者井巷维修作业对外承包的;

(八)承包方(承托方)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生产或再次转包的。

二、煤矿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超界限组织生产的

(一)矿井全年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的;

(二)矿井月产量超过当月产量计划10%的;

(三)煤矿企业未制定井下劳动定员或者实际入井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

(四)超出采矿许可证规定开采煤层层位进行开采的;

(五)超出采矿许可证载明的坐标控制范围开采的;

(六)改扩建矿井在非改扩建区域超出安全设计规定范围和规模生产的;

(七)擅自开采工业场地、矿界、防水和井巷等安全煤柱的。

三、矿井开拓部署、生产布局、顶板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一)存在“一证多井”或回风井出煤的;

(二)小型矿井同时生产水平超过1个或大、中型矿井同时生产水平超过2个的;

(三)一个采区内同一煤层布置3个(含3个)以上回采工作面或5个(含5个)以上掘进工作面同时作业的;

(四)矿井单项(单位)工程开工前、采区开采前、采煤工作面回采前未编制施工组织设计、采区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每个作业人员学习的,或者未按照设计组织施工、作业的;

(五)矿井未按批准的设计布置生产水平和生产采区的,或者在未形成生产系统或安全设施不完备的水平和采区提前组织开采的;

(六)矿井、采区和采煤工作面的安全出口不符合相关规定的;

(七)通过地质构造带、顶帮破碎地点时未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

(八)在用巷道净断面不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设置安全设施需要的;

(九)未按照采掘作业规程的规定管理顶帮或者空顶作业的;

(十)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前未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或者揭露老空时未将人员撤至安全地点的;

(十一)未履行审批手续随意开掘巷道或启封密闭的;

(十二)露天采剥作业未按照设计规定控制采剥工作面的阶段高度、宽度、边坡角和最终边坡角的。

四、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完善、不可靠组织生产的

(一)矿井未按批准的设计形成完整的独立通风系统的;

(二)要求设置专用回风巷的采区未按规定设置专用回风巷的;

(三)采区进(回)风巷未贯穿整个采区,或者虽贯穿整个采区但一段为进风、一段为回风的;

(四)矿井未采用机械通风或者没有备用主要通风机,以及不能保证主要通风机连续运转的;

(五)矿井总风量不足或者采掘工作面等主要用风地点风量不足的;

(六)采掘工作面等场所无风、微风、循环风作业或者违反规定串联通风的;

(七)未按规定设置风门、风桥、密闭等通风设施的;

五、矿井瓦斯防治工作不到位的

(一)擅自降低矿井瓦斯等级进行管理的;

(二)不按规定检查瓦斯或者存在漏检、假检行为的;

(三)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四)有《煤矿安全规程》第145条规定情况的矿井未建立地面永久抽放或者井下临时抽放瓦斯系统的;

(五)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瓦斯抽采不达标区域进行采掘活动的;

(六)矿井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使用、管理和维护不符合相关规定仍然进行采掘活动的;

(七)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建立防治突出机构并配备相应专业人员或者未按规定配备防治突出装备和仪器的;

(八)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落实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或者防突效果不达标仍然进行采掘活动的;

(九)有突出危险的新建矿井及突出矿井的新水平、新采区没有编制防突专项设计的。

六、矿井粉尘防治工作不到位的

(一)矿井未建立完善的防尘供水系统的;

(二)采掘工作面等产生粉尘的地点未采取防尘措施的;

(三)开采有煤尘爆炸危险煤层的矿井未采取预防和隔绝煤尘爆炸措施的;

(四)作业场所粉尘浓度超过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的。

七、矿井防灭火工作不到位的

(一)矿井未设地面消防水池和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或者井上、下未设置消防材料库的;

(二)未采取安全措施在井下和井口房内从事电焊、气焊和喷灯焊接作业的;

(三)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层时,未编制防止自然发火设计或者未按设计组织生产的;

(四)高瓦斯矿井采用放顶煤采煤法采取措施后仍不能有效防治煤层自然发火的;

(五)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的矿井,未选定自然发火观测站或者观测点位置并建立监测系统、未建立自然发火预测预报制度,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性灌浆或者全部充填、注隋性气体等措施的;

(六)有自然发火征兆没有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继续生产的。

八、煤矿执行防治水规定不严格的

(一)未查明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和采空区、相邻矿井及废弃老窑积水等情况组织生产的;

(二)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没有配备防治水机构或人员,未按规定设置防治水设施和配备有关技术装备、仪器以及抢险救灾设备的;

(三)在有突水威胁区域进行采掘作业未按规定进行探放水的或者未使用专用的探放水钻机探水的;

(四)有明显透水征兆或者发现暴雨洪水灾害可能引发淹井等紧急情况不立即撤出井下作业人员的;

(五)未按照规定编制防治水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或者防治水图件的。

九、爆炸材料和爆破管理不严格的

(一)运输、储存、使用爆炸材料或者处置废弃爆炸材料,未建立专门安全管理制度、未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的;

(二)井下爆破工作未由取得资格证的专职爆破工担任的;

(三)未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的;

(四)没有根据矿井瓦斯等级、煤尘爆炸危险性使用煤矿许用炸药和煤矿许用电雷管或者未使用专用发爆器的;

(五)裸露爆破或者炮眼无封泥、封泥不足和不实爆破的;

(六)存在采掘工作面风量不足、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规定、爆破地点附近20m范围瓦斯浓度超过1%等情形仍然装药放炮的。

十、矿井运输提升设备使用管理不符合规定的

(一)人员上下的主要倾斜井巷垂深超过50m或者主要运输平巷长度超过

1.5km,未采用机械运送人员的;

(二)使用串车提升的倾斜井巷未设置“一坡三挡”装置或者“一坡三挡”装置失效的;

(三)井下皮带运输未按规定设置综合保护装置或者保护装置失效的;

(四)提升运输设备安全保护装置不齐全、不可靠的;

(五)煤矿其他安全设备的安装、使用、检测、改造和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

(六)斜井提升时蹬钩、行人的。

十一、煤矿供电系统不可靠或者电气设备管理不到位的

(一)年产6万吨以上的煤矿没有双回路供电系统或有两个回路但取自一个区域变电所同一母线端的;

(二)矿井的两回路电源线路上分接其他负荷或者装设负荷定量器的;

(三)在井下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的;

(四)井下供电系统保护装置不齐全或者未按照规定对保护装置进行跳闸试验的;

(五)选用的井下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或者在用防爆电气设备未取得“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

(六)井下防爆电气设备失爆的。

十二、煤矿应急处置工作不到位的

(一)煤矿没有矿山救护队为其服务的;

(二)未按规定编制应急救援预案或未定期组织演练的;

(三)矿井排放瓦斯、启封火区、震动爆破、反风演习等安全技术工作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或者没有矿山救护队参加执行的;

(四)主要负责人在本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不及时组织抢险救援或者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的;

(五)主要负责人不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

十三、煤矿使用明令禁止使用或者淘汰的设备、工艺的

(一)被列入国家应予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和工艺目录的产品或工艺,超过规定期限仍在使用的;

(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仍继续使用架线式电机车的;

(三)矿井提升人员的绞车、钢丝绳、提升容器、斜井人车以及矿用安全仪器仪表等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未按规定进行定期检验的;

(四)使用非阻燃皮带、非阻燃电缆的;

(五)采用不能保证2个畅通安全出口采煤工艺开采(三角煤、残留煤柱按规定开采者除外)的;

(六)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开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层(薄煤层除外)矿井采用前进式采煤方法的;

(七)永久井巷采用木支护或混凝土棚支护的。

十四、煤矿安全培训工作不到位的

(一)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二)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上岗作业的;

(三)井下作业人员未经安全培训上岗作业的。

十五、煤矿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的

(一)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

(二)未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的;

(三)煤矿不及时、准确填绘反映实际情况的图纸的;

(四)未结合实际情况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并形成普查报告的;

(五)煤矿隐瞒本矿存在的事故隐患及其他安全问题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六)煤矿不严格执行领导带班下井制度的;

(七)煤矿交接班制度执行不严格或者两班交叉作业的;

(八)未按规定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的;

(九)煤矿有重大安全生产隐患和问题仍然进行生产的。

时间:年月日带班领导:

无故不来值班或马虎失职,出现事故,追究责任。若遇事不能到位值班,应事先请假,幼儿园派人顶替。3.发生不安全事故,要保护好现场,报告有关领导或报警。4.夜间值班,临睡前应巡视校门是否上锁,观察校园四周是否有异常现象。及时制止外人进入校园干扰、破坏。。6、此表由值班人员记录,幼儿园收存备查。值班电话:

谈谈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认识

谈谈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认识“临时抱佛脚”能够获得他人的信任,但却经不起明眼人的审查、经不起时间的考验。问题与隐患能隐藏一时,却也能在不经意时爆发,它若爆发,随之而来的,会是可怕的事故。对安全与隐患,轻易地相信自己的经验判断,而没有及时地采取措施,热衷于临时突击,当问题被查出,本身受到处罚,心里才明白平日里的不重视、不作为是多么地危险,然而此时的后悔与叹息,又有何用呢? “没有铁打的基础,撑不起高楼”。安全工作,只有一点一滴地日常积累,让安全真真正正地入耳、入脑、入心,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才能够做到“以不变应万变”。安全生产工作要脚踏实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这样才能做到事故预防和在事故面前从容镇定、游刃有余。 四、安全生产要强化细节管理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在煤矿的安全生产中,也许太多的人,总不屑一顾安全管理的细节,殊不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精益求精的细节管理。 安全生产无小事。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要带着“显微镜”深入一线检查隐患,运用“放大镜”及时整改隐患。要从大局着眼,从细微处人手,想在心理、挂在嘴上、看在眼里、跑在腿上,时刻绷紧安全这个弦。

始终关注细节,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做好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之一。安全管理尤其要注重从细节入手,不忽视每一个细微环节,不放过每一个细小的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死角,只要能抓住这个细字安全工作就能落实到实处。 五、搞好安全生产基层班(组)长职能转变是重点 搞好班组长职能转变。首先要加强对班(组)长的教育,搞好班(组)长的安全学习培训,通过教育,使班(组)长改变原有重生产轻安全的思维方式,弄明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现场管理与安全的关系,转变思想,提高认识。其次,要加强对班(组)长的考核和管理,要经常不断地严格考核班(组)长的安全工作情况,好的要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给予奖励,差的要严肃地进行批评帮助,给予处罚。要树立典型,通过电视、广播、板报等宣传工具介绍他们的经验,宣传他们的事迹,使广大班(组)长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再次,对于安全上不称职的班(组)长要及时撤换,把班(组)长的工资奖金和安全挂起钩来,以利于班(组)长职能的转变。 六、强化培训,提高素质,筑起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 要按照“强化培训、分级管理、考核发证、提高素质”的总体要求,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使安全培训工作有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培训质量。可以采取生产安全口的主管人员及基层管理人员到专业培训机构脱产学习,区队操作人员企业内

2021新版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线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新版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 线

2021新版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线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凡触碰红线的矿井,一律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 二、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的。 三、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不撤人或矿井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 四、应进行瓦斯抽采矿井未按规定相应建立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的。 五、瓦斯抽采不达标仍进行采掘活动的。 六、突出矿井未制定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或虽有措施但不落实的。 七、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或认定的。 八、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九、未进行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或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其所属高突矿井仍生产建设的。

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学习【可编辑】

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学习 1、安监总煤矿字[2005]133号《煤矿重大安全生产隐患认定办法(试行)》规定瓦斯超限作业是指: (一)瓦斯检查员配备数量不足的; (二)不按规定检查瓦斯,存在漏检、假检的; (三)井下瓦斯超限后不采取措施继续作业的。 2、煤矿安全技术培训的特点:强制性、超前性、连续性、社会性。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方面的活动。安全管理的核心是控制事故。 4、控制事故的最好方式是什么? 答:控制事故的最好方式是实施事故预防,即通过管理和技术手段的结合,消除事故隐患,控制不安全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安全。这也是“预防为主”的本质所在。 5、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专管群治,全员管理”的原则、“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

6、安全管理的基本原理是:人本原理、系统原理、整分合原理、反馈原理、封闭原理、统一原理、弹性原理、动力原理、 7、“三大规程”是:《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8:“三违”是矿山企业职工在生产建设中所发生或出现的违章作业(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及行为。 9、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保障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基础保障、管理保障。 10、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的“三同时”是: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11、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有“两证”和“一编号”是: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生产许可证编号。 12、事故追查分析“四不放过”原则是: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没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当事人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受到处理不放过。 13、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14、安全管理工作中的“四全”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侯。

谈谈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认识参考文本

谈谈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认识参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谈谈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认识参 考文本 使用指引:此安全管理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临时抱佛脚”能够获得他人的信任,但却经不起明 眼人的审查、经不起时间的考验。问题与隐患能隐藏一 时,却也能在不经意时爆发,它若爆发,随之而来的,会 是可怕的事故。对安全与隐患,轻易地相信自己的经验判 断,而没有及时地采取措施,热衷于临时突击,当问题被 查出,本身受到处罚,心里才明白平日里的不重视、不作 为是多么地危险,然而此时的后悔与叹息,又有何用呢? “没有铁打的基础,撑不起高楼”。安全工作,只有 一点一滴地日常积累,让安全真真正正地入耳、入脑、入 心,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行动,才能够做到“以不变应万 变”。安全生产工作要脚踏实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

这样才能做到事故预防和在事故面前从容镇定、游刃有余。 四、安全生产要强化细节管理 “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做于细。”在煤矿的安全生产中,也许太多的人,总不屑一顾安全管理的细节,殊不知,企业的发展离不开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必须依靠精益求精的细节管理。 安全生产无小事。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我们要带着“显微镜”深入一线检查隐患,运用“放大镜”及时整改隐患。要从大局着眼,从细微处人手,想在心理、挂在嘴上、看在眼里、跑在腿上,时刻绷紧安全这个弦。 始终关注细节,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做好安全工作的有效方法之一。安全管理尤其要注重从细节入手,不忽视每一个细微环节,不放过每一个细小的漏洞,不留下任何一个死角,只要能抓住这个细字安全工作

煤矿安全红线暂行规定

煤矿安全红线暂行规定 安全红线即安全控制线,为安全禁止事项,为确保安全生产,规范各级领导的安全管理行为和职工的安全行为,严肃安全事前责任追究,有效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安全管理红线 1、对矿党政的决策部署执行落实不力,现场管理不到位,造成较大安全隐患的。 2、规程措施编制不符合有关规定,与现场脱节,造成较大事故隐患的。 3、各级带(跟)班领导干部没有严格执行“上班在前、下班在后、班中在位、在位尽责”规定,造成较大事故隐患的。 4、擅自改变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违章截短锚索的;掘进工作面随意加大循环进度的;遇地质构造巷道围岩(煤)发生变化未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 5、不执行矿责令停产整顿,继续生产作业的。 6、无计划、无措施贯通巷道的。 7、未按防治水措施规定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或“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 8、采煤工作面转载机处红外线闭锁、生命探测仪、拉线急停,皮带机、猴车拉线急停不起作用,未采取相关措施安排继续运行的。 9、封闭管理的运输巷道,矿检查一年内发现3次相关安全措施不落实。 10、小巷运输巷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未按期组织整改,继续运行的。 11、拆安工程未组织验收进行拆安的。 12、因主观因素,造成主扇停风30分钟以上事故的。 13、排放瓦斯各级干部未到现场指挥,出现“一风吹”或排瓦斯流经区域没有停电撤人;同一采区两个以上工作面同时排放瓦斯的。 14、安排无证人员上岗的。 15、上级组织的检查中一次发现3人以上无证上岗的。 二、安全操作红线 1、排放瓦斯造成混合风流处瓦斯浓度达到或超过%的;随意打开栅栏或密闭进入盲巷;采掘工作面停风后不及时组织撤离或拒不撤离的;瓦斯超限的采掘工作面未立即停止作业或未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擅自恢复生产的;同时打开两道风门致使风流短路的。 2、未按防突措施规定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瓦斯检查员、防突员在瓦斯检查、防突指标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检测数据或瓦斯检查员空班漏检,擅离职守的。 3、破坏通风、瓦斯抽采、监测监控设备设施的;故意移动或遮挡瓦斯传感器等使其不能反映真实数据的;采掘工作面无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或监测监控系统运行不正常强行进行采掘作业的。 4、未按综合防尘措施规定执行,造成煤尘堆积或飞扬严重超标的。 5、随意甩掉风电或瓦斯电闭锁装置的;双风机双电源不能自动切换或备用风机不能应急正常启动运行的。 6、不设警戒进行放炮,不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和“一炮三检”制度的;火工品丢失的。 7、井下及井口附近20m范围内、地面瓦斯区域不按专项措施进行电氧焊作业的。

浅谈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浅谈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摘要:煤矿安全生产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目前,我国的煤矿生产中还存在着许多问题,严重地制约了我国煤矿的安全生产,因此,要从根本上预防煤矿安全事故,确保我国煤矿安全生产,必须从多方面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关键词: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总所周知,煤炭工业是重要的基础工业,在我国一次能源构成中,煤炭占76%以上,在国民经济的发展中处于举足轻重的地位。为了保证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迫切需要,要求煤炭工业必须持续、稳定、健康、和谐发展。但是近年来煤矿事故频繁发生,煤矿工业的安全形势十分严峻。分析造成事故的原因,我们可以看到影响煤矿安全生产的因素是多方面的,有自然条件、技术装备水平、生产者和管理者素质、安全管理水平等多种因素。通过分析大量事故案例我们认为在现代煤矿生产中,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事故频发的重要因素。因此研究煤矿安全管理,加强煤矿安全生产是煤矿生产的头等大事。 1、存在的问题 1.1 安全管理观念落后 在煤矿安全生产过程中,许多煤矿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倾向,把主要精力都放在扩大生产上,把安全抛在脑后。既没有真正理解生产、安全与效益三者之间的关系,也没有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与煤矿企业可持续发展之间的关系。 1.2 安全资金投入不足 近几年来,由于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 煤矿真正走上了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道路。由于多种条件的限制和种种原因的影响, 致使煤矿经济效益低、安全资金投入严重不足的现象较为普遍。 1.3 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够 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煤矿企业和其它企业一样,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及社会效益最大化,是它的根本性任务。煤炭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对于非生产性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被大量的精减,职教部门的成员也五花八门,有普教的老师、企业政工师和区队技术员等组成,有教师经验的不懂煤矿生产,懂煤矿生产的不知道该如何对职工培训,因此造成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缺乏针对性和时效性,使培训流于形式。其次,职工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知识的积极性不高,认为事故不可能发生在自己身上,因此对安全学习不感兴趣,不愿意参加培训,即使采取强制措施,学习效果也较差。 1.4 企业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较低 首先, 煤矿的管理干部,特别是班组长绝大部分是从积极肯干的生产工人中选拔上来的,他们在生产中能吃苦耐劳,有干劲,但安全意识不高。其次,还有部分管理干部,甚至个别领导干部, 对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认识不够,安全生产责任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不能正确的处理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再次,许多工人凭经验干活,作业中必须遵守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作业规程》等对他们来说起不到约束作用,还有些职工认为上班就是多出炭,出了炭才有钱,因此违章事故常有发生。 2、加强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途径

红线管理制度

晋能集团有限公司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规范安全管理和操作行为,确保集团公司安全发展,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安全红线分为“安全管理红线”和“安全操作红线”,凡触碰安全管理红线者给予降职或撤职处分,触碰安全操作红线者给予开除留用或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第三条集团公司、二级公司、矿(洗煤厂) 对执行本制度负主体责任。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涉煤控股单位。 第二章安全管理红线 第五条凡违反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员上岗作业,给予分管矿领导降职处分。 2、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给予降职处分。 3、矿井无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失效仍生产或建设; 存在超层越界或开采防隔水煤柱。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矿长撤职处分,给予生产矿长降职处分。

4、矿井风量不足; 违反规定串联通风; 未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未实现分区通风; 采区巷道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或不能自动切换; 未设置“三专两闭锁”。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机电矿长撤职处分。 6、未进行瓦斯等级及突出危险性鉴定; 应进行瓦斯抽采的矿井在采掘区域内瓦斯抽采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 在突出煤层进行采掘活动而综合防突措施效果不达标(以检验报告为依据); 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监控系统失效) 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助理撤职处分,给予总工程师降职处分。 7、未采取措施查明采掘区域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井田范围内采空区、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或建设,分别给予矿长、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8、未制定采掘探放水设计或未真实开展探放水作业,给予总工程师撤职处分。 9、使用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工艺或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电气设备违规入井,给予机电矿长降职处分。 10、煤矿建设项目私自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给予矿长撤职处分。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一、煤矿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二、《煤矿安全规程》第10条规定:煤矿企业必须对出入井人员执行入井人员检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员清点制度; 三、煤矿职工每班入井必须参加班前会,接受入井前的安全教育; 四、入井人员严禁穿化纤衣服; 五、煤矿三违”是指: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六、对三违”人员过六关是指:安全学习关,现身说法关,区队、组干科或纪委谈心关,井口亮相关,女工帮教关,家属签字关; 七、违章作业”是指:职工违反三大规程”自行其是,冒险作业; 八、违反劳动纪律”是指:职工在井下打架斗殴,早上井、晚下井, 九、井下职工应做到:下井前不喝酒;下井时不带烟和火;井下不 睡觉;不坐载车;不爬飞车;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不摘坐安全帽;不拆卸矿灯; 十、矿井瓦斯是指井下以甲烷为主的有毒、有害气体的总称; 十一、瓦斯是一种无色、无味的气体,不能用人的的感觉器官感觉到; 十二、瓦斯爆炸的必要条件是:瓦斯浓度在5%-16%之间、650-750 C的高温火源;氧气浓度高于12% ; 十三、瓦斯的三大危害:使人员窒息、燃烧或爆炸、与煤或岩一起突出; 十四、煤矿井下比较容易发生瓦斯积聚的地点:掘进工作面风流达 不到处、回采工作面的上偶角、顶板冒落的空洞处、停风的盲巷废

巷、风流小的巷道顶板处等; 十五、采掘工作面透水的征兆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发生雾 气、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水叫、底鼓等; 十六、巷道片帮、冒顶的征兆有:岩石有新产生的裂隙或断裂,用长把工具撞击时,发出沉闷的咚咚声,岩石发出清脆的断裂声,有小块岩石掉落,煤巷里出现碎煤从支架上方顶板落下; 十七、井下透水在破坏避灾路线的情况下人员应朝有风流通过的上 山巷道方向撤退; 十八、爆破三保险”是指:站岗、设置警标、吹哨; 十九、一炮三检”是指:在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要检查瓦斯的 浓度; 二十、三人联锁爆破制”中是指:班组长、瓦检员、放炮员; 二^一、《规程》规定:矿井进风流中,氧气浓度应不低于20% ;二十二、当井下风流中氧气浓度降到17%时,人会出现气喘、呼吸困难和心跳加快; 二十三、采掘工作面及回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必须停止工作,进行处理; 二十四、煤矿的五大自然灾害是:水、火、煤尘、顶板、瓦斯; 二十五、《规程》第五十五条规定:开工前进入采掘工作面,必须 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 二十六、爆破地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时严禁 放炮; 二十七、处理瞎炮、残炮时必须在离炮眼至少0.3米处,另打同炮眼平行的新

浅谈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浅谈煤矿安全生产管理 坚持安全第一、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工作方针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永远不变的主题,摈弃落后观念,与时俱进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才是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發生的重要保证。 标签:煤矿;安全;管理 1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存在的问题 1.1 安全管理观念落后:煤矿生产过程中,多数煤矿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重生产、轻安全的思想,把主要精力都放在扩展生产上,把安全抛在脑后。没有真正了解生产、安全与效益三者之间的关系,没有真正认识到安全管理与煤矿企业可持续开展之间的关系。 1.2 安全资金投入缺乏:由于多种条件的限制和种种缘由的影响,致使煤矿经济效益低、安全资金投入严重缺乏的现象较为普遍。 1.3 煤矿职工的整体安全素质较低:煤矿的管理干部,特别是班组长绝大部分是从积极肯干的生产工人中选拔上来的,他们在生产中能吃苦耐劳,有干劲,但安全认识不高。个别管理干部对安全第一的生产方针认识不够,安全生产义务制没有得到真正落实,不能正确的处置安全与生产、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再次,许多工人凭经历干活,作业中必需恪守的《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作业规程》等对他们来说起不到约束作用,还有些职工以为上班就是多出炭,出了炭才有钱,因而违章事故常有发作。 1.4 对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不够: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开展,煤矿企业和其它企业一样,追求经济效益最大化及社会效益最大化,是它的基本性任务。煤炭企业为了生存和发展。关于非生产性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被大量的精减,职教部门的成员也五花八门,有普教的教师、企业政工师和煤炭技术员等组成,有教员经历的不懂煤矿生产,懂煤矿生产的不晓得该如何对职工培训,因而形成职工的教育培训工作缺乏针对性和时效性,使培训流于方式。其次,职工学习煤矿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学问的积极性不高,以为事故不可能发作在本人身上,对安全学习不感兴味,不愿意参与培训,即便采取强迫措施,学习效果也较差。 2 强化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途径 2.1 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管理就是一种责任。安全第一责任人,首先要明确自己所承担的安全责任。各级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要对本企业的人员人身安全、家庭安全、集体安全以及社会安全高度负责。广大职工要形成下级对上级逐级负责制,建立“四级包保”安全体系。“四级包保”即:个人包保班组、班组包保区队、区队包保企业、企业包保政府。因此,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意识,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 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 (试行) 第1 部分总则 煤矿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过树立安全生产理念和目标,实施安 全承诺,建立健全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并落 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开 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抓好质量控制, 不断规范、持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适应煤矿安全治理体系 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实现安全发展。 一、基本条件 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应具备以下条件,任一项不符合的,不得参与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 1.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齐全有效; 2.树立体现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安全第一、预防 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与本矿安全生产实际、灾害治理相 适应的安全生产理念;

3.制定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政策要求和本单位实际的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4.矿长作出持续保持、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的安全承诺,并作出表率; 5.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完备(井工煤矿有负责安全、采煤、掘进、通风、机电、运输、地测、防治水、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露天煤矿有负责安全、钻孔、爆破、采装、运输、排土、边坡、机电、地测、防治水、防灭火、安全培训、调度、应急管理、职业病危害防治等工作的管理部门),配备管理人员; 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复杂和极复杂矿井、冲击地压矿井按规定设有相应的机构和队伍; 6.矿长、副矿长、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取得考核合格证明; 7.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8.不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二、基本原则 1.突出理念引领 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用先进的安全生产理念、明确的安全生产目标,指导煤矿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2.发挥领导作用

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

煤矿红线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得到有效落实,根据山西煤炭运销集团晋城有限公司《关于转发集团公司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煤矿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的通知》(晋市煤销函字[2016]57号)和《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红线管理制度)(煤矿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晋能安监字[2016]20号)文件精神,结合本矿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杜绝重大安全生产事故,规范安全管理和操作行为,确保我矿安全发展,根据国家、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科室队组。 第二章安全管理红线 第三条凡违反安全管理红线规定的责任者,给予以下处分。 1、安排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操作人员上岗作业,给予培训中心主任降职处分。 2、未严格按规定执行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给予相关责任人降职处分。 3、矿井无证照、证照不齐或证照失效仍生产;存在超层越界或开采防隔水煤柱。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生产科长、调度主任降职处分。

4、矿井风量不足;违反规定串联通风;未按设计形成通风系统,未实现分区通风;采区巷道一段进风、一段回风。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科长撤职处分。 5、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未按规定安装“双风机双电源”或不能自动切换;未设置“三专两闭锁”。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机电科长撤职处分。 6、未进行瓦斯等级及突出危险性鉴定;采掘工作面未按规定安装监控系统(或监控系统失效)或者瓦斯超限断电值设置大于《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有上述情形之一的,给予通风科长撤职处分,给予监控室主任降职处分。 7、未采取措施查明采掘区域矿井水文地质情况及井田范围内采空区、老窑积水等情况而组织生产或建设,给予地测防治水科长撤职处分。 8、未制定采掘探放水设计或未真实开展探放水作业,给予地测防治水科长撤职处分。 9、使用淘汰的煤矿机电设备、工艺或未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电气设备违规入井,给予机电科长降职处分。 10、煤矿建设项目私自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或未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给予调度主任撤职处分。 11、凡不执行上级下达的停工停产指令或未经验收而私自复工复产,给予安全科长撤职处分。 12、对违反安全红线规定监察不力、追责不到位,给予安全科长降职处分。 第三章安全操作红线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常识100题

安 全 知 识 100 题 永贵公司兴安煤业糯东煤矿 采煤一队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常识100题 1、我国安全生产的方针和原则是什么? 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 2、煤矿井下“三条生命线”是指什么? 答:通讯线路、压风管路、防尘水管。 3、“三不”伤害是指哪些? 答:不伤害自己、不伤害别人、不被别人伤害。 4、“三不生产”的原则是什么? 答: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将事故分为哪四个等级? 答: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 6、雨季“三防”的内容是什么? 答:指防洪、防汛、防雷电。 7、冬季“四防”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防寒、防冻、防火、防中毒。 8、煤矿企业“三超”属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三超”指什么? 答: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 9、“两型三化”矿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两型是指:安全高效型、本质安全型。 三化是指:基础管理精细化、技术装备现代化、人员培训制度化。 10、煤矿“双基”建设中的“双基”指什么? 答:是指基层组织和基础管理。 11、煤矿“三大规程”是指什么? 答:《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作业规程》。 12、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是什么 答: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得到处理不放过、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13、“三违”是指什么? 答: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14、矿井的五大自然灾害是指什么? 答:水灾、火灾、瓦斯、煤尘、顶板。 15、煤矿应该依法取得“五证一照”是什么? 答: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煤炭生产许可证、矿长资格证、矿长安全资格证和营业执照。 16、安全检查的“七查“内容是什么? 答:查思想、查管理、查制度、查现场、查隐患、查整改、查事故处理。 17、井下发生事故时,现场人员的行动原则是什么? 答:及时报告、积极抢救、安全撤离、妥善避灾。 18、矿山从业人员应履行的义务有哪些?

煤矿安全管理工作

浅谈煤矿安全管理工作 【摘要】从安全生产环节过程人手、注重生产日常细节管理,努力提高煤矿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员工素质,真正做到生产安全,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本文根据自己的工作经验、结合企业的特点,谈几点对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认识和看法。 【关键词】煤矿安全管理安全生产 【abstract】 from the safety production process, pay attention to detail management staff daily production,efforts to improve coal mine safety management and staff quality, truly production safety, reduce the occurrence of accidents. in this paper, according to their own experience,combined with the characteristics of the enterprise, talk about a few of the coal mine safety production management views. 【key words】 coal mine safety management safety production 1 安全管理必须务实 抓安全管理必须务实、任何的不务实、不作为和乱作为都有危害、都不可取。安全上一时的疏忽、侥幸,虽然可以在突击、蒙骗、辩解下脱逃责任,但却会留下一个潜伏的隐患,极易让人养成懒情的惯性心理。这种作风用来来抓安全,轻则懒惰了自己,重则成了一种惯性,就会危及安全工作效率,影响个人的发展和企业的发展。安全事大,关乎生命,人人有责。

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线(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1334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 线(正式版)

煤矿安全管理十二条红线(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凡触碰红线的矿井,一律停工停产整顿,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一、矿井风量不足、采掘工作面无风微风作业的。 二、矿井通风系统不合理不可靠、盲巷管理措施不到位的。 三、瓦斯超限作业,瓦斯超限、停电停风不撤人或矿井1个月内发生2次及以上瓦斯超限的。 四、应进行瓦斯抽采矿井未按规定相应建立地面固定瓦斯抽采系统、井下临时瓦斯抽采系统的。 五、瓦斯抽采不达标仍进行采掘活动的。

六、突出矿井未制定区域和局部综合防突措施或虽有措施但不落实的。 七、未按规定及时进行瓦斯等级鉴定或认定的。 八、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 九、未进行瓦斯防治能力评估或经评估不具备瓦斯防治能力的煤矿企业,其所属高突矿井仍生产建设的。 十、未按规定实现双回路供电、使用淘汰不合格电气设备以及电气设备失爆的。 十一、超能力生产、高瓦斯及突出矿井月产量超过矿井核定生产能力1/12的。 十二、未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费用,导致瓦斯治理工程亏欠的。 此处输入对应的公司或组织名字 Enter The Corresponding Company Or Organization Name Here

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小知识

煤矿安全生产基础小知识

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学习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方面的活动。安全管理的核心是控制事故。 4、控制事故的最好方式是什么? 答:控制事故的最好方式是实施事故预防,即通过管理和技术手段的结合,消除事故隐患,控制不安全行为,保障劳动者的安全。这也是“预防为主”的本质所在。 8:“三违”是矿山企业职工在生产建设中所发生或出现的违章作业(操作)、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及行为。。 13、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19、用跨落法控制顶板,回柱后顶板不跨落,悬顶距离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时,必须停止采煤,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或其它措施进行处理。 20、煤层在地壳中赋存的空间状态,称为煤层的产状。煤层产状通常是用煤层的走向、倾向和倾角三要素来表示。 24、电钻打眼操作中应注意的事项可归纳为“三要、四勤、一集中”:“三要”是指一要平稳、二要匀、三要准。“四勤”是指一要勤闻、二要勤看、三要勤听、四要勤动手。“一集中”是指思想集中在打眼上,时刻注意安全操作。 30、采用综采放顶煤开采工作面必须符合:无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危险性。顶板与煤层顶板能随放煤即行跨落或在采取予

裂爆破措施后能及时跨落且顶板跨落充填采空区的高度大于采放煤高度。 31、采煤工作面常见的顶板事故有:片帮掉矸事故、局部冒顶事故、大面积切顶事故。 33、刮板运输机严禁乘人,运送物料时必须有防止顶人和顶倒支架的安全措施。 34、开采有冲击地压煤层时停产3天以上的采煤工作面恢复生产的前一班内应对冲击地压危险程度进行鉴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35、采煤工作面过断层时,在断层附近处理时要打浅眼、少装药、放小跑. 36、《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规定液压支架初撑力不得低于规定值的80%。 39、《煤矿安全规程》规定,掘进井巷和硐室时,必须采区湿式钻眼,冲洗井壁巷帮、水炮泥、爆破喷雾,装岩(煤)洒水,净化风流等综合防尘措施。 41、掘进巷道在揭露老空时,必须制定探查老空的安全措施,并根据探明的情况采区措施,进行处理。在揭露老空时,必须将人员撤到安全地点。只有经过检查,证明老空内的水、瓦斯和其它有害气体等无危险后,方可恢复工作。 42、《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采掘工作面空气温度不得超过26度.

煤矿安全红线暂行规定(通用版)

煤矿安全红线暂行规定(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24

煤矿安全红线暂行规定(通用版) 安全红线即安全控制线,为安全禁止事项,为确保安全生产,规范各级领导的安全管理行为和职工的安全行为,严肃安全事前责任追究,有效防范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安全管理红线 1、对矿党政的决策部署执行落实不力,现场管理不到位,造成较大安全隐患的。 2、规程措施编制不符合有关规定,与现场脱节,造成较大事故隐患的。 3、各级带(跟)班领导干部没有严格执行“上班在前、下班在后、班中在位、在位尽责”规定,造成较大事故隐患的。

4、擅自改变支护参数降低支护强度的;违章截短锚索的;掘进工作面随意加大循环进度的;遇地质构造巷道围岩(煤)发生变化未及时采取加强支护措施的。 5、不执行矿责令停产整顿,继续生产作业的。 6、无计划、无措施贯通巷道的。 7、未按防治水措施规定执行“有疑必探、先探后掘”或“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 8、采煤工作面转载机处红外线闭锁、生命探测仪、拉线急停,皮带机、猴车拉线急停不起作用,未采取相关措施安排继续运行的。 9、封闭管理的运输巷道,矿检查一年内发现3次相关安全措施不落实。 10、小巷运输巷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未按期组织整改,继续运行的。 11、拆安工程未组织验收进行拆安的。 12、因主观因素,造成主扇停风30分钟以上事故的。 13、排放瓦斯各级干部未到现场指挥,出现“一风吹”或排瓦

煤矿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煤矿安全基础知识 第一章法律、法规 1、煤矿“三大规程”是什么?答:“三大规程”是指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 2、《煤矿安全规程》具有哪些特点? 煤矿安全规程的特点是:强制性、科学性、稳定性和规范性。 3、煤矿企业是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煤矿企业负责人指的是什么人?答:煤矿企业负责人是指:包括一些煤矿企业的实际控制人(法人)、矿长、副矿长,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负主要责任。 4、煤矿“三大法律”通常是指?答:《安全生产法》、《煤炭法》、《矿山安全法》 5、《安全生产法》九届人大二十八次会议于何时审议通过,何时执行?答:《安全生产法》于2002年6月29日通过,2002年11月1起执行。 6、国家安全生产管理的方针是什么?答: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7、什么是安全生产? 答:安全生产是指通过人—机—环境三者的和谐运作,使社会生产活动中危及劳动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各种事故风险和伤害因素,始终处于有效控制的状态。 8、《煤矿安全规程》有哪些特点?答:《煤矿安全规程》具有科

学性、强制性、稳定性和规范性的特点。 9、9、行政执法主体的资格是什么? 答:核心问题是确保主体资格合法、职权内容规范合理、执法行为不超越法定权限。 10、安全生产管理“三并重”原则是什么?答:管理、装备、培训的“三并重”。 11、矿山职工的三级安全教育是什么? 答:入矿教育、班(组)长教育、岗位教育 12、煤矿安全培训的“四要素”是指什么?答:强化培训、分级管理、统一标准、考核发证 13、煤矿安全生产的“三不生产”指的是什么? 答: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规程措施不落实不生产。 14、煤矿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内容是什么? 答: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及群众受不到教育不放过、没有整改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人及相关领导受不到追究不放过。 15、煤矿安全生产“四不断线”指的是什么? 答:反“三违”不断线、安全宣传教育不断线、安全监督检查不断线、安全隐患整改不断线 16、煤矿安全生产应做到“五严”是指什么? 答:严格要求、严肃态度、严密组织、严细作风、严明纪律 17、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五向”是指什么?

浅谈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浅谈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浅谈技术管理在煤矿安全生产中的地位和作用科学技术是第一产生力,是我们煤矿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基础,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和保障。而煤矿工程技术人员就是开展技术工作、技术管理及技术革新的生力军。一个工程技术人员,只有不断的学习新技术、掌握新技术,并在此基础上进行技术革新,才能适应煤矿企业发展新形势的需要,真正起到科学技术指导安全生产的作用。随着张集煤矿的发展壮大,在经营、管理、生产等多方面不断创下新的记录,这些成果与矿的“产量大矿、人才大矿”的长远战略目标是分不开的。加强技术创新,加快技术进步,是新形势下实施科教兴煤战略的重要内容,是改善煤炭行业面貌的系统工程。煤矿事故,特别是重大恶性事故的发生,有相当一部分是由于技术管理不到位或出现漏洞而造成的,因此,加强技术管理,提高技术管理水平是实现安全生产的前提。 一、煤矿安全生产与技术的关系 煤矿安全生产必须综合地运用多种生产技术和管理技术。因为煤矿安全管理时刻存在于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之中。涉及到煤矿生产的方方面面和各个环节,而煤矿生产的过程又十分复杂,环节众多。因此,我们必须把技术管理看成是煤矿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渗透到煤矿生产管理的全过程,指导煤矿生产管理工作,使煤矿生产的各个环节相互配合,相互适应,避免因某一环节发生故障而打乱正常生产秩序甚至酿成大

祸。矿井开拓,开采设计的合理与否,直接关系到煤矿的安全生产。矿井的开拓和开采设计是对巷道布置,采区的划分,生产工艺流程,设备造型以及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等都要有总体规划和安排,为了满足矿井开拓,开采部署合理化的需要,在设计时就必须对地质勘探,先进技术和装备的发展和使用,先进工艺流程的发展水平进行广泛的了解,设计应贯彻集中化,机械化和技术经济合理化的原则,巷道布置力求简单,各系统的设施和设备能力首先要经济实用,全矿性的防治事故措施要得力,上述都必须要有技术的支持,必须进行充分的技术论证,技术分析和技术方案的比较,最终制定出最佳方案。一座矿井的开拓设计,甚至一个采区的开采设计,关系到整个矿井的寿命和效益的好坏,所以技术管理是在制定开拓、开采设计时的作用就显得尤为重要。在生产过程中,采、掘、机、运、通等工序和节配合不当就会造成故障和事故,甚至可以酿成大祸,严重危及职工的安全,不论任何煤矿均存在着不安全的因素,只是程度不同而已,只有通过不断查处事故隐患,明确安全上的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合理措施,才能确保煤矿安全生产。众所周知,煤矿生产隐患与事故是密切相关的,那么预防事故的重点就是消灭隐患,如果对小的隐患或一般的隐患重视不够,治理不及时,不彻底,也可能使小的隐患上升为重大隐患直至造成事故。煤矿在开采过程中,水、火、瓦斯、煤尘、顶板问题始终伴随着矿井的开采,因此对这些长期性隐患要加强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监测手段,实施防治措施,使其不出现危险状态。如果在开采过程中,对出现的局部瓦斯超限,工掘工作面接近含水层,采煤工作面顶板初次来压和周斯来

煤矿主要工种岗位安全系统红线暂行规定

煤矿主要工种岗位安全红线暂行规定为确保安全生产,规职工安全行为,严肃安全事前责任追究,明确安全严禁事项,有效防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实现安全管理的过程控制。依据公司《“三违”处罚实施办法》、《关于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特别约定》和《安全罚款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制定孔庄煤矿主要工种岗位安全红线(安全红线即安全控制线)。凡违反本规定中岗位安全红线的,一律记个人严重“三违”一次,罚款不低于300元(超过500元的,由矿职能部门和相关矿领导共同研究决定),办“三违”学习班,同时安全账户、绩效工资和安全效益奖按相关规定考核。有关处罚标准低于本规定的,按本规定执行,解释权属矿。 一、通用工种岗位安全红线 1.严禁空顶空帮作业; 2.严禁爬、蹬、跳运行中的车辆或输送机; 3.严禁特殊工种作业无证上岗; 4.严禁班中喝酒或酒后上岗; 5.严禁固定岗位脱岗、窜岗; 6.严禁现场无安全负责人作业; 7.严禁无措施施工或不经过审批,擅自简化或改变操作程序; 8.严禁安排未通过规程、措施学习考试的职工上岗作业; 9.严禁在中夜班安排有危险性的零碎工作; 10.严禁安全设施不齐全、安全隐患不整改就冒险作业; 11.严禁行车时行人;

12.严禁在运行的钢丝绳波及围有人; 13.严禁不按规定发送信号或不按规定信号操作设备; 14.严禁破坏、偷盗安全生产系统、设施、设备; 15.严禁起吊作业时危险区域有人(站位不当); 16.严禁蹬高作业不系安全带; 17.严禁井下两道风门同时打开; 18.严禁发生人身事故或非伤亡事故不及时汇报; 19.严禁对安监人员、违章行为举报人及制止违章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20.严禁人员进入通风不良区域(有警戒标识的); 21.严禁在架空线下肩扛铁锹、钻杆等金属工具行走。 二、采掘专业通用工种岗位安全红线 1.严禁干打眼; 2.严禁打眼与装药平行作业; 3.严禁在残眼钻眼或不按规程处理拒爆、残爆。 (二)爆破工 1.严禁发爆器或爆破母线不完好的情况下爆破; 2.严禁在没有执行“一炮三检”或“三人联锁放炮”的情况下爆破; 3.严禁警戒未设好或警戒距离不符合要求的情况下爆破; 4.严禁不按规程处理拒爆、残爆。 (三)采掘电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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