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知识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知识

一职业卫生与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目前我国政府认可并可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职业病主要有十大类,115种职业病,详见法定职业病目录。

职业性病损:由于预防工作的疏忽及技术局限性,使健康受到损害而引起的职业性病损,包括工伤、职业病(包括职业中毒)和工作有关疾病)。

发生职业病的条件:

1.有害因素的性质有害因素的理化性质和作用部位和职业病发生密切相关。

2.作用于人体的量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途径,量影响着职业病的发生。

3.人体的健康状况人体对有害因素的防御能力。

职业病的特点:

1.病因有特异性,在控制接触后可以控制或消除发病;

2.病因大多可以检测,一般有接触水平(剂量-反应)关系;

3.在不同的接触人群中,常有不同的发病集丛;

4.如能早期诊断,合理处理,预后较好。

5.大多数职业病,目前尚缺乏特效治疗,应着眼于保护人群的预防措施。

补充:很多职业病伤害性是不可逆的,如尘肺,矽肺患者的肺组织纤维化是不可逆的,晚期矽肺患者很痛苦,生命质量很差。从第5条可以知道大多职业病无特效的治疗,只能预防,而我们只能提醒和告诫大家要在预防上下功夫。

1. 什么叫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是研究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的影响,以及研究改善劳动条件、预防职业病的一门预防医学科学。只有创造合理的劳动工作条件,才能使所有从事劳动的人员在体格、精神、社会适应等方面都保持健康。只有防止职业病和与职业有关的疾病,才能降低病伤缺勤,提高劳动生产率。

2. 法定职业病的种类

法定职业病是指国家政府主管部门明文规定的职业病。1987年

由卫生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中华全国总工会重新颁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规定了九类99种职业病。目前新修订的职业病目录共有十大类,115种。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得以实施,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得到修改。

3. 劳动者依法受《职业病防治法》保护

所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都受《职业病防治法》保护。不管用人单位属什么性质,属什么经济类型,是否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着事实雇佣关系,其劳动者即受该法保护。

此外,国家机关、人民军队等特殊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的职业卫生保护参照执行《职业病防治法》。

4. 劳动者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

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具体权利如下:

(1) 享受健康培训权,依法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2) 享受健康服务权,依法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3) 享受知情权,有权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程度、危害后果、防护措施以及相关待遇等。

(4) 享受卫生防护权,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预防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5) 享受批评、检举、控告权,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6) 享受拒绝违章作业权,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7) 享受参与决策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8) 享受工伤社会保险权。

(9) 享受赔偿权,对职业危害造成的健康损害有依法要求赔偿的权利。

(10) 享受特殊保障权,未成年工、女工、特殊生理或病理状态劳动者依法享有特殊职业卫生保护。

劳动者发现自己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受到侵害,应当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职业病防治法》也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者行使其职业卫

生权利,不得因劳动者依法行使正当权利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等。

5. 用人单位在防治职业病工作方面有什么义务?

(1) 健康保障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

(2) 职业卫生管理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3) 保险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4) 报告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地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危害项目、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危害检测、评价结果。

(5) 卫生防护义务。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6) 减少职业病危害义务。用人单位应当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

(7) 职业危害检测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

(8) 不转移职业病危害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9) 职业危害告知义务。用人单位对采用的技术、工艺、材料,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得隐瞒其危害,还应通过合同、设置公告栏、警示标志和提供说明书等方式告知劳动者。

(10) 培训教育义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

(11) 健康监护义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12) 落实职业病或者疑似职业病待遇义务。用人单位对遭受或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及时安排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负责职业病病人的诊断、治疗、康复和安置,并依法赔偿;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给予适当岗位津贴;妥善安置有职业禁忌或者有与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

(13) 事故处理义务。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

单位应立即采取应急求援和控制措施。

(14) 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15) 举证义务。劳动者申请作职业病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16) 接受行政监督和民主管理的义务。

(1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保障劳动者权利的义务。

6. 预防职业病,劳动者应尽的四点义务

在职业病防治中,除用人单位要履行其应有的义务外,劳动者也有责任履行下列义务:

(1) 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

(2) 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

(3) 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4) 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时报告。

7. 政府部门在职业病防治中有哪些职责?

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是政府部门的基本职责。在职业病防治中,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具体职责各不相同:卫生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并颁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和职业卫生标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防治监督管理的日常工作。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乡、镇级人民政府负责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支持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劳动与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管理工作。

8. 工会组织在职业病防治中有什么职责?

工会组织应当督促并协助用人单位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和培训,对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与用人单位就劳动者反映的有关职业病防治的问题进行协调并督促解决。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时,有权要求采取防护措施,或者向政府有关部门建议采取强制性措施;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用人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用人单位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9. 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支出,可以列入生产成本

为了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因素,用人单位必定要增设通风排毒、除尘或者消声减噪等设施,为劳动者配备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等。所有这些都要投入一定的资金,把这些开支计入企业的生产成本,是习惯做法,大家是比较容易理解的。但职工的职业健康体检费用,过去一直在福利费中列支。那么这些开支能列入生产成本吗?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按照职业病防治要求,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检测、劳动者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均可按规定在生产成本中据实列支。

10. 怀疑患有职业病怎么办?

职业病患者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每一个劳动者应懂得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权益。当劳动者怀疑患有职业病时,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到取得资质认证的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如发现职业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否则可被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如劳动者被确诊为职业病,用人单位还应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11. 疑似患有职业病病人有何保障?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疑似职业病病人同样受法律保护。

(1) 劳动者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2) 申请作职业病诊断时,用人单位应如实为劳动者提供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3) 发现疑似职业病病人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安排对其进行诊治;在疑似职业病病人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用人单位应承担其费用,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12. 职业病人享有哪些权利?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1)用人单位应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定期检查。

(2)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岗位,并妥善安置。

(3)职业病病人的诊疗、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

(4)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5) 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6) 职业病病人变动工作单位,其职业病待遇不变。

(7) 用人单位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13. 职业病人享受的待遇

凡确诊患有职业病的职工,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或职业病待遇)。此外,从事有害作业的职工,因按规定接受职业性健康检查所占用的工作时间,应按正常出勤处理。如职业病防治机构(或诊断组)认为需要住院作进一步检查时,不论其最后是否诊断为职业病,在此期间可享受职业病待遇。

14. 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概念

职业性有害因素是指劳动者在不良的劳动环境和劳动条件下工作时,由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可能影响劳动者健康的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其他职业有害因素。例如石粉过筛时产生的粉尘;油漆工在刷漆或喷漆时散发出来的苯、甲苯、二甲苯或其他有机溶剂;放射科医师在透视或摄片过程中接触到的X射线等,都称之为职业性有害因素,也叫生产性有害因素。

15. 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类别

职业性有害因素按来源分为三大类:①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包括化学因素,如粉尘、各种毒物;物理因素,如高温、低温、高气压、低气压、噪声、振动、高频、微波、红外线、紫外线、激光、放射线等;其些生物性致病因素。②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如劳动强度过大,劳动时间过长,精神或视力过度紧张等。③与一般卫生条件和卫生技术措施不良有关的有害因素,如厂房矮小狭窄,采光照明不足,通风不良,烈日下室外作业,有毒作业和无毒作业安排在一个车间内等。

16. 职业病的四个特点

①病因明确,其病因就是职业性有害因素,如果职业性有害因素得到消除或控制,就可防止或减少职业病发生;②所接触的病因大多

数是化学因素或物理因素,通常接触量是可以检测的,而且接触量超过一定限度才能使人得病;③在接触同样职业性有害因素的人群中,常常有一定人数发病,很少只出现个别病人;④早期发现,合理治疗,较易恢复,发现愈晚,疗效愈差,而且不少职业病目前还没有特效治疗方法。

17. 职业病的三级预防

第一级预防,通过采用有效的控制措施,如改革工艺、改进生产过程、配置完善的防护设施,消除职业性有害因素或将其减少到最低限度,使生产过程达到安全、卫生标准。在一级预防中,做好职业性有害因素的监测至关重要。第二级预防,开展健康监护,早期发现健康损害,及时处理,防止进一步发展。第三级预防,早期发现健康损害,及时算是,防止进一步发展。第三级预防,对已患职业病者及时诊断治疗,促进康复或防止病情发展。第一级预防是最主动最理想的预防,应积极促其实现,但由于难度高,常达不到完全安全、卫生的标准。第二级预防也是较主动的预防,容易实现,可弥补第一级预防的不足。第三级预防虽属被动,但对促进已患职业病者恢复健康有其现实意义。

18. 职业性体检的意义

职业性体检是对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职工进行有针对性的体格检查,职业性体检包括就业前体检和就业后定期体检两类。就业前体检是指职工从事有害作业前(包括调到有关工种工作前)进行的体格检查,通过体检可以发现职业禁忌症,同时也为今后进行定期体检提供参考比较的基础资料。就业后定期体检是按一定时间间隔对有害作业职工进行的体检,通过定期体检,可早期发现职业病病人和可疑职业病者(观察对象),从而可进行及时治疗处理。

19. 为什么要进行职业性有害因素测定?

生产环境中粉尘、毒物浓度愈高,噪声、高频强度愈大,对劳动者的健康损害也愈大。通过经常的、有代表性的测定,才能知道所接触的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浓度或强度是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从而客观地评价生产环境的卫生状况。通过测定,既可为改进防护设施提供依据,也可为鉴定防护设施效果提供数据。

二常见作业的职业危害

1. 耐火砖生产的职业危害

耐火砖生产中的主要职业危害是粉尘,破碎、筛分、配料运输、

出窑等均有粉尘产生,粉尘中二氧化硅的含量越高危害越大,矽肺发病率亦高。窑工接触高温和强热辐射。制沥青砖作沥青加热时,有沥青蒸气散发。供隧道窑燃烧的煤气发生炉,可有一氧化碳逸出。各种机器设备均可产生噪声。

2. 油漆作业的职业危害

油漆作业的主要职业危害是吸入有机溶剂蒸气。各种漆都是由成膜物质(各种树脂)、溶剂、颜料、干燥剂、添加剂组成。普通油漆通常用汽油作溶剂,环氧铁红底漆含少量二甲苯,浸漆主要含甲苯,也有少量苯。喷漆(硝基漆)及其稀释剂(香蕉水)中含多量苯或甲苯、二甲苯,在无防护情况下喷漆,作业场所空气中苯浓度相当高,对喷漆工人的造血器官危害极大。

3. 电镀作业的职业危害

电镀作业的主要职业危害是接触多种有害气体和溶液。用有机溶剂去油时,有汽油、三氯乙烯等有机溶剂蒸气逸出。使用强酸的工序均有酸雾逸出,浸蚀时酸雾逸出量最大,对粘膜有刺激腐蚀作用,并可引起牙酸蚀病,强酸溶液溅到皮肤上立即引起灼伤。铬电镀时镀槽周围空气中铬酸浓度较高,长期接触可发生鼻中隔穿孔、皮肤溃疡、皮炎、湿疹,有些人可发生支气管哮喘。镀镍时接触硫酸镍也可引起皮炎和湿疹。采用碱性铬盐电镀时,可有氰化氢逸出,若镀液中的氰化物遇酸,可产生高浓度氰化氢,能引起急性中毒甚至威胁生命。4. 水泥生产的职业危害

水泥生产中主要职业危害是粉尘,粉碎、研磨、过筛、配料、出窑、包装等工序都有大量粉尘产生。通常,生料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约10%,熟料含1.7—9.0%,成品水泥含1.2—2.6%。长期吸入生料粉尘可引起矽肺,吸入烧成后的熟料或水泥粉尘可引起水泥尘肺。水泥遇水或汗液,能生成氢氧化钙等碱性物质,刺激皮肤引起皮炎,进入眼内引起结膜炎、角膜炎。原料烘干、立窑煅烧(145OC)等作业地带,有高温、热辐射。此外,各种设备运转时,可产生不同程度的噪声,可损伤听力。

5. 印染工业的职业危害

印染工业主要职业危害是高温、高湿及染料中的毒物。烧毛气温高。煮炼、漂白、干燥、染印等过程相对温度可达80%以上,夏季室温可达40OC。用次氯酸钠漂白及最后酸洗都有氯气产生。染色中使用强酸、强碱可引起酸碱灼伤和酸雾刺激,在调配和使用苯胺染料时,

可接触苯胺液体或蒸气。在不溶性偶氮染料重氮化过程中,有氮氧化物逸出。此外苯胺类染料和荧光增白剂可能有致癌作用。

三预防生产性毒物的危害

1. 什么是生产性毒物?

毒物是指较小量进入人体可引起人体健康损害(中毒)的化学物质。各种生产过程中产生或使用的毒物统称为生产性毒物。

2. 毒物进入人体的三个途径

生产性毒物可通过呼吸道、皮肤、消化道三条途径进入人体。经呼吸道吸入并通过肺吸收,是最常见最危险的途径。有些毒物可以通过皮肤吸收进入体内,如有机磷农药、苯胺,只要与皮肤接触,就能被吸收。经消化道进入引起职业中毒的机会极少,但是如果个人卫生习惯不良,在有毒车间内吸烟、吃东西、饭前不洗手,也可使少量毒物进入消化道吸收。

3. 职业中毒的概念

由毒物引起的疾病状态称为中毒。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由于接触生产性毒物发生的中毒称为职业中毒。

4. 急性中毒的高危人群

肝脏有病时影响毒物在体内解毒,肾脏有病时影响毒物从体内排出,有肝肾疾病的人容易发生中毒。有支气管炎和肺气肿的人接触到刺激性气体,不但容易发生中毒,而且病情较重。未成年人由于发育不成熟,也容易中毒。妇女在月经期、怀孕期对某些毒物敏感。有些患传性缺陷病的人,对某些毒物特别敏感,如患有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缺乏症者,接触溶血性毒物特别敏感。

5. 急性职业中毒的现场处理

吸入中毒的患者,应首先从中毒现场抢运到新鲜空气处,保持安静、保暖、解开衣扣和裤带,保持呼吸道畅通。经皮肤吸收中毒的患者,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清水或解毒液彻底冲洗皮肤,要特别注意冲洗头发及皮肤皱褶处。经口中毒的患者及时催吐、洗胃、导泻,但强酸、强碱等腐蚀性毒物口服后不宜催吐、洗胃,可服牛奶、蛋清以保护胃粘膜。经抢救时要仔细检查,抓住重点。如果呼吸困难,应立即用氧气吸入。心跳呼吸停止者进行胸外心脏挤压术和对口人工呼吸。现场若备有特效解毒药品,要及时使用。经初步抢救后迅速转运到附近医院进一步抢救治疗。

6. 怎样进行自救互救?

当你发现突然有大量毒气散发时,要迅速戴上适合的防毒面具。如果身旁无个人防护用品,可拿湿毛巾、手帕或衣物包住口、鼻,并立即离开毒源向上风向跑。皮肤和眼睛受到毒物沾染时,迅速用清水彻底冲洗。接触大量毒物后,如感到不适,要及时找医生检查。

7. 防毒综合措施的内容

①加强领导,专人管理,落实尘、毒治理措施;②严格执行有关法规,在新建、改建、扩建企业时,必须把防毒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③改革工艺,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④开展技术革新,改进生产方法;⑤通风排毒,即在密闭的基础上,进行局部抽风,然后把有毒气体经净化处理后排出室外;⑥做好个人防护,合理使用工作服、手套、长靴、眼镜、防毒口罩、防毒面具等;⑦建立安全操作

四粉尘危害的综合防治

1. 生产性粉尘的概念

能够较长时间以浮游状态存在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叫做粉尘。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叫做生产性粉尘。在工农业劳动生产过程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而发生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称为尘肺。

2. 我国列入职业病的尘肺的种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于1987年11月公布了新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将12种尘肺列为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它们是:矽肺、煤工尘肺、石棉肺、石墨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

3. 什么性质的粉尘危害最大?

粉尘中含游离二氧化硅的量越高,则引起病变越严重,病变发展速度越快。如含游离二氧化硅70%以上的粉尘,往往形成以结节为主的弥漫性纤维化病变,病程进展较快,结节且易融合。而游离二氧化硅低于10%的粉尘所引起的肺内病变,则以间质纤维化为主,发展较慢,且不易融合。

4. 粉尘作业工人的卫生保健措施

粉尘作业工人的卫生保健措施有:①就业前的健康检查,及时发现从事粉尘作业禁忌症,如活动性肺结核、慢性肺部疾病、严重的慢性上呼吸道和支气管疾病以及心血管疾病等。②进行定期健康检查,早期发现尘肺病人,及时采取防治措施。③定期对粉尘作业环境进行

监测。改善劳动条件。④加强粉尘作业工人的个人防护,常用的个人防护用具有防尘口罩、防护面具、防护头盔和防护服等。粉尘作业工人必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如勤换工作服、班后洗澡、保持皮肤清洁。还应加强营养,劳逸结合,生活有规律。

5. 尘肺是可以预防的

思想上重视,措施落实,尘肺是可以预防的,根据经验总结的八字防尘措施是:革——技术革新;水——湿式作业;密——密闭尘源;风——抽风除尘;护——个人防护;管——维修管理,建立各种规章制度;教——宣传教育;查——及时检查评比,总结经验和定期测尘,健康检查。

6. 患了矽肺有什么症状?

得了矽肺后最常感觉到的是气短,早期只是在重体力劳动时出现,以后在一般劳动甚至休息时也出现气短,病情严重时在静止状态下也感到呼吸困难,甚至不平卧,胸痛、胸闷也是最早感受到的,一般在阴雨天、劳动后或剧烈咳嗽时更为明显,常是能忍受的隐痛、钝痛、胀痛或刺痛。早期矽肺有轻度干咳,晚期或有并发症时(尤其是肺部感染),则有咯痰、咳嗽加剧,痰中带血。患者有心悸、消化功能减退,少数患者可有失眠、易疲劳、烦躁、注意力不集中等。

7. 粉尘作业工人要定期体格检查

定期健康检查的目的是及时发现尘肺患者观察病情变化,同时根据尘肺发病情况对粉尘危害作出卫生学评价。以利采取有效的防尘措施。发现有职业禁忌症者,亦可及时调离粉尘作业。健康检查的间隔时间大致如下:作业环境粉尘浓度大,含游离二氧化硅高,尘肺发病严重的单位,其经常接触粉尘的工人应每1~2年检查一次;凡粉尘浓度低、尘肺发病工龄长、发病较轻的单位,其经常接触粉尘的工人可每2~3年检查一次;凡粉尘浓度已达到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并能长期保持的单位,其体检间隙可放宽到3~5年,但对可疑尘肺者或工龄较长的工人,仍应每1~2年检查一次。

8. 脱离了矽尘作业还会患矽吗?

从事矽尘作业时,已吸入肺内的矽尘,还会在脱离接触粉尘后,继续在肺组织内发生毒作用,若干年后胸片复查极可发现有矽肺者。这种以往接触过矽尘,但未在工作期间发病,调离粉尘作业时摄片也未发现有矽肺,而调离后从事非粉尘作业后若干年,胸片复查发现了矽肺者,称之“迟发性矽肺”。所以矽尘作业工人调离粉尘作业后仍

有可能发生矽肺,故定期体检不能忽视。

9. 要定期测定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

空气中粉尘浓度的高低对尘肺病的发生、发生的时间以及严重程度等都有直接的关系。为了评价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的危害性,评价防尘措施的管理,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的发展,必须定期对粉尘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进行监测。

五高温与噪声危害的防护

1. 什么叫高温作业?

在工业生产中,由于高温车间内存在着多种热源,或由于夏季露天作业受太阳热辐射的影响,常可产生高温或高温高湿或高温伴强热辐射等特殊气象条件。在这种环境下进行生产劳动,通称为高温作业。我国制定的高温作业分级标准规定:工业企业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等于或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2度的作业,列为高温作业。

2. 高温作业的种类

高湿作业按气象条件可分为三大类:①高温强热辐射作业:其特点是气温高,热辐射强度大,相对湿度低,形成干热环境,这类作业场所都有强烈的辐射热源,室内外气温差可达10 OC以上,以对流热和辐射热作用于人体。②高温高湿作业:这类作业环境的气象特点是气温、气湿高,而热辐射较弱。主要是由于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水蒸气或生产上要求车间内保持较高的相对湿度所致。③夏季露天作业:建筑、搬运等露天作业,除受太阳的辐射作用外,还接受被加热的地面和周围物体放出的辐射热。

3. 人为什么会中暑?

在高温环境下作业,机体从高温环境接受对流与辐射热量,加上劳动和高温环境增加的代谢产热量,远远超过机体的散热量。若这个恶性过程不断发展,人体通过一系列的体温调节还是不能维持机体的热平衡时,就造成机体过度蓄热。同时,由于大量出汗导致脱水、失盐,从而发生中暑。

4. 中暑病人的处理

发现中暑病人后,首先应使患者脱离高温作业环境,到通风良好的荫凉地方休息,解开衣服,给予含盐的清凉饮料。必要时,可进行刮痧疗法或刺合谷、曲池、委中、百会、人中等穴。如有头昏、恶心、呕吐或腹泻,可服中药藿香正气丸;如呼吸、循环衰竭时,给予葡萄

糖生理盐水静脉滴注,并可注射呼吸和循环中枢兴奋剂。

5. 怎样预防中暑?

①合理布置热源,把热源放在车间外面或远离工人操作的地点,采用热压为主的自然通风,应布置在天窗下面;采用穿堂风通风的厂房,应布置在主导风向的下风侧。②隔热,是减少热辐射的一种简便有效方法。③加强通风换气,加速空气对流,降低环境温度,以利于机体热量的散发。④加强个人防护,合理组织生产,如穿白色、透气性好、导热系数小的帆布工作服;同时调整工作时间,尽可能避开中午酷热,延长午休时间。加强个人保健,供给足够的含盐清凉饮料。

6. 为什么在清凉饮料中要加盐?

高温环境下劳动,人体为了散热,常常大量出汗,出汗使人体丧失了大量水份和盐份,主要是纳盐和部分钾盐,一般汗液中含氯化纳0.1~0.35%。普通高温作业工人劳动8小时出汗4~8升,损失盐份约15~20克。所以,对高温作业工人既要及时初充水份,也要及时补充盐份,才能维持机体正常功能,这也就是在清凉饮料中加盐的原因。通常可按含食盐量0.1~0.2%来配制清凉饮料,供工人饮用。

7. 噪声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最易被忽视但危害较大)

噪声对人体的不良作用是多方面的。50分贝以上开始影响睡眠,70分贝以上妨碍交谈,使人心烦意乱。长时间接触噪声可引起头昏、头晕、头痛、耳鸣、注意力不集中等神经衰弱症状,脑电图异常(慢波增多),心率加快,血压不稳(多数增高),心电图有心率不齐和缺血型改变,同时可见食欲下降,甲状腺功能亢进、性功能改变、月经不调等。噪声对人体最为明显的影响是损害听觉器官,长时间在90分贝以上噪声作用下,听觉器官的敏感性下降,进而听力减弱,严重者发生职业性耳聋。

8. 怎样预防噪声对人体的危害?

①进行工艺改革,以无声或少声工具代替噪声工具。如液压机代替锻压机、焊接代替铆接、无梭织布代替有梭织布等。②在不影响操作前提下,用隔音、减震、消声、吸音等措施减弱噪声强度。同时合理规划厂区和厂房建筑,使噪声源远离其它作业区,或造隔音墙,建筑物内墙选用吸音材料等。③个人防护,工人戴耳塞或耳罩,往往可取得较好的防声效果。

《职业病防治法》第36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

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劳动者在作业,特别是在一些有毒有害岗位上作业时,一定要加强观察和预防。

2023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知识科普

2023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知识科普 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知识科普 一、引言 2023年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即将到来,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活动。职业病不仅会影响到工作者的身体健康,也会对整个社会产生负面影响。我们有必要深入了解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理工作。本文将为大家详细介绍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相关知识,并带领大家深入了解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理工作。 二、职业病的定义和危害 1. 职业病的定义 职业病,顾名思义,是由于工作环境和职业因素引起的疾病。我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对职业病的定义是:职业病是指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工作环境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作业条件所致的各种疾病。这些疾病包括职业中毒、职业变态反应和职业性传染病等。职业病不仅会严重危害患者的健康,也会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不良影响。

2. 职业病的危害 职业病的危害十分严重。对于患者个人来说,职业病会引起身体健康问题,严重的甚至危及生命。职业病还会对家庭产生负面影响,患者需要大量的医疗费用和康复期,家庭成员也会因此受到心理和经济的双重压力。职业病还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会加重医疗负担,损害劳动生产力和社会稳定。必须加强对职业病的预防和治理工作。 三、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重要意义 1. 提高职业病防治意识 通过开展2023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可以提高广大群众对职业病防治的重视程度,增强对职业病的防范意识,帮助职工了解职业病的危害,认识到预防职业病的重要性,掌握自我防护的基本技能,从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 2. 促进职业病防治法的落实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的开展,可以推动各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职工代表组织广泛深入地宣传《职业病防治法》,加强对职业病防治法的贯彻实施,提高相关部门和单位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切实保

职业病防治普法知识宣传

职业病防治普法知识宣传 一、职业病的简介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二、职业病的危害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三、职业病的危害因素种类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根据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四部委印发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卫疾控发[2015]92号)的规定,共有6类456种,其中粉尘52种、化学因素375种、物理因素15种、放射性因素8种、生物因素6种、其他因素3种。 四、职业病的分类 共计十大类132种。详见国家卫生计生委等4部门关于印发《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的通知(国卫疾控发[2013]48号) 五、新入职员工职业病防治要求

新入职的劳动者拟从事接害岗位,用人单位要准备做什么? 一是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 二是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书面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三是岗前培训。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六、职业病危害鉴定和检测 如何确定哪些劳动者是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 主要是依据每年的《工作场所职'他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报告》确定。 七、职业病防治体检的人员分类 用人单位应当对哪些劳动者,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其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

职业病防治科普小知识

职业病防治科普小知识 随着现阶段人们物质生活条件的日益改善,人们对于个人身体健康也有了更高的关注程度,这使得人们对于职业病也有了一定了解,但这远远不够。对于职业病,我们不仅要知道它的具体内涵,更应该明确其防治措施,如此一来,才能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可靠的实践行为有机结合在一起,为人们的身体健康奠定丰厚的理论储备。 1.职业病概述 1.1职业病内涵及分类 那么,职业病究竟是什么呢? 顾名思义,职业病是因为长期处于某种工作环境、陷于某种工作状态、因为相关职业活动而产生的一些疾病。比如说,传统的校园教学,老师会大量使用粉笔在黑板上进行演练活动,因为广大教师群长期接触粉尘,容易造成呼吸道感染等相关疾病。而一些上市公司的文案秘书由于长期久坐利用电脑处理文件,也容易造成脊椎畸形等相关疾病。 根据国家相关相关法律法规,职业病大致可以分为:职业性尘肺病以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导致的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企业性肿瘤以及其他类型的职业病十种。 1.2职业病特征及危害 而职业病具有的特征为:首先,职业病的主体是企事业单位及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群体,其人员构成是具有限制条件的。其次,职业病的产生必须是和相关职业活动有关,在进行工作的过程当中产生的。再者,职业病的诱因必须是工作环境当中的粉尘、放射物以及其他有关物质条件。最后,职业病的类型必须能够在国家分类中找到依据,比如说,艾滋病就是职业性传染病当中的一个小类。

职业病的危害是十分明显的,首先,一些导致职业病产生的诸多类似化学物质、粉尘等因素本身就是有毒的,其对于人体健康状态的破坏也十分显著。而一 些职业疾病本身就具有传染性,可以在工作空间内凭借空气感染人体,而一般情 况下,企事业单位的人员结构较为密集,聚集规模也偏大,这使得传染病的感染 速度和范围极易扩张,进而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职业病不仅会危害个人健康、 扩大经济成本、浪费个人时间,对于他人和社会也可能存在潜在威胁。 我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民工对于健康检查有知情权、培训权、特殊保障权、检举控告权、拒绝冒险权、参与决策权、职业健康权、损害赔偿权八种权利,一 旦工人群体怀疑自己可能患上了相关职业病,可以到专业的诊断机构进行治疗, 以此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2.职业病防治 2.1职业病治疗及劳动者权益 目前而言,职业病当中仍有很大一部分疾病缺乏高效、彻底的治疗方式和特 效药,比如说艾滋病,就只能凭借药物治疗辅以良好生活习惯加以控制,而不能 够在短时间之内完全根治。所以,对于职业病这一问题,我国目前采用的方式是 以预防为主,将预防和治疗合二为一。 随着我国工业化水平的不断提升,民工群体的规模和数量也在日益扩大,他 们也逐渐成为职业病主要的患病群体。当劳动者发现自己可能感染职业病之后, 必须及时前往正规医院进行诊断治疗,越早治疗效果越好,决不能任性拖延。应 该在第一时间就拿着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等相关 材料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进行诊断治疗。 诊断结果出来之后,可以凭此享受国家法律规定的职业病待遇,而企事业单 位也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对病人进行治疗、康复等活动安排,此间产生费用由企事 业单位承担。 于此同时,在职业病患者养病期间,也应该提供必要的经济补贴。而,如果 病人康复之后,其身体条件不能够适应原有的工作环境,企事业单位也不能因此

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三篇

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三篇 篇一: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 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是由于职业活动而产生的疾病,但并不是所有在工作中得的病都是职业病。 劳动者应如何保护健康权益 1劳动者要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自己所履行的义务了解相关的职业病防护知识;自觉遵守企业制定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自觉并正确地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隐患及时报告。 2运用《职业病防治法》,争取劳动者所享有的职业卫生保护权利,包括享受教育培训权、健康服务权、知情权、卫生防护权、对用人单位提出批评和检举控告权、拒绝违章作业权、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决策权、工伤社会保险权、赔偿权及特殊保护权等。 应当明确的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存在事实的雇佣关系,不论用人单位属于何种性质、属于什么经济类型,是否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均可受到该法的保护。 职业病防治标语 1、劳动者应当自觉穿戴劳动保护用品。

2、岗前岗中体检好,健康损害早知道。 3、安全装置和防护设施是预防职业病的有效手段。 4、劳动者应当接受职业卫生培训和体检。 5、关爱劳动者,预防职业病。 6、防治职业病——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 7、企业以劳动者为本,劳动者以健康为重。 8、只有员工的身体健康,才有企业的兴旺发展。 9、依法做好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10、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维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篇二:职业病防治宣传资料 1.什么是尘肺病?我国法定的尘肺病有哪些? 尘肺病是在职业活动中由于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我国《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名单中列出的法定尘肺病有13种: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陶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矽肺和煤工尘肺是我国目前发病人数最多的尘肺病。 2.我国发病人数最多的尘肺病是哪几种? 我国以往的职业病专项调查数据和十几年来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报告数据都表明,矽肺和煤工尘肺一直是我国最主要的尘肺病,两者占报告尘肺病例总数的90%左右。 3.接触粉尘的职业及工种主要有哪些? 粉尘是我国目前最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尘肺病也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可以说工业生产过程中粉尘是随时随处都存在的,主要的职业及工种是: (1)金属矿山及非金属矿山开采:是最严重的粉尘危害行业。在金属或非金属矿山接触粉尘最多的工种是凿岩工、放炮工、支柱工、运输工等,在煤矿主要是掘进工、采煤工、搬运工等。 (2)机械制造:机械制造业首先是制造金属铸件主要接触粉尘的工种包括配砂、混砂、成型以及铸件的打箱、清砂等。 (3)冶炼:金属冶炼中矿石的粉碎、烧结、选矿等,可产生大量的粉尘,冶炼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 一、什么是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防治法是调整规范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并以第60号主席令颁布,2002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是我国第一部有关职业病防治的单行法律。 二、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三、用人单位履行职业病防治的主要职责 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健康保障义务,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场所、环境和条件;职业卫生管理义务;保险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报告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结果;卫生防护义务,用人单位必须设置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防护用品;职业病危害检测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病危害检测、评价;职业病危害告

知义务,用人单位应当知悉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不得隐瞒其危害;及时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义务;培训教育义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应当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和教育;健康监护义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落实职业病患者待遇义务;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人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不得安排孕妇、哺乳期的女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或鉴定时,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所需的有关职业卫生和健康监护等资料。 四、《职业病防治法》赋予劳动者8项权利 (一)知情权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应当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对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岗位,应当在其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向用人单位提供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化学品、放射性同位素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材料的,应当提供中文说明书,并在设备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职业病防治法还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

职业病防治核心知识100条

职业病防治核心知识100条 职业病防治核心知识100条 2020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18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劳动者自我防护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权益,现将收集整理的“职业病防治核心知识100条”予以发布,供广大员工学习参考。 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 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用人单位是职业病防治的责任主体,应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健 康权益。 3.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 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4.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化学等有害因素, 工作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工作组织和工作制度不合理,以及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生产场所设计不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等。在实际生产场所中,职业病危害因素往往不是单一存在, 而是多种因素同时对劳动者的健康产生作用,往往危害更大。 5.职业病一般病因明确,有特异性,在控制接触后可以控制或 消除发病,病因大多可以检测,一般有接触水平(剂量-反应)关系,在不同的接触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如能早期诊断,合理处理,预后较好。 6.大多数职业病目前尚缺乏特效治疗方法,应着眼于保护健康 人群的预防措施。但仅只治疗病人,无助于保护仍在接触人群的健康。 7.职业病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职业病 防护设施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

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宣传材料

职业病防治基本知识介绍 1.什么是尘肺病?我国法定的尘肺病有哪些? 尘肺病是在职业活动中由于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潴留而引起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我国《职业病目录》规定的职业病中列出的法定尘肺病有13种:矽肺、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碳黑尘肺、石棉尘肺、滑石尘肺、水泥尘肺、云母尘肺、工尘肺、铝尘肺、电焊工尘肺、铸工尘肺、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矽肺和煤工尘肺是我国目前发病人数最多的尘肺病。 2.我国发病人数最多的尘肺病是哪几种? 我国以往的职业病专项调查数据和十几年来卫生部公布的职业病报告数据都表明,矽肺和煤工尘肺一直是我国最主要的尘肺病,两者占报告尘肺病例总数的90%左右。 3.接触粉尘的职业及工种主要有哪些? 粉尘是我国目前最主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尘肺病也是我国最主要的职业病。可以说工业生产过程中粉尘是随时随处都存在的,主要的职业及工种是: (1)金属矿山及非金属矿山开采:是最严重的粉尘危害行业。在金属或非金属矿山接触粉尘最多的工种是凿岩工、放炮工、支柱工、运输工等,在煤矿主要是掘进工、采煤工、搬运工等。 (2)机械制造:机械制造业首先是制造金属铸件主要接触粉尘的工种包括配砂、混砂、成型以及铸件的打箱、清砂等。 (3)冶炼:金属冶炼中矿石的粉碎、烧结、选矿等,可产生大量的粉尘,冶炼工人广泛分布在钢铁冶炼和其它金属冶炼业中。 (4)建筑材料:耐火材料、玻璃、水泥制造业,石料的开采、加工、粉碎、过筛以及瓷中原料的混配、成型、烧炉、出炉和搪瓷工业。主要接触二氧化硅粉尘和硅酸盐粉尘。 (5)筑路业:包括铁道、公路修建中的隧道开凿及铺路。 (6)水电业:水利电力行业中的隧道开凿、地下电站建设。 (7)其他:如石碑、石磨加工、制作等。 4.棉纱口罩是否能起到防尘作用?

职业病防治知识

职业病防治知识 职业病是严重危害劳动者健康的疾病。随着社会经济和文明的进步与发展,人们愈来愈认识到社会进步与经济发展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不仅仅是创造财富,而且是使人类能够过上高质量的生活,经济的发展不应以牺牲劳动者的健康作为代价。因此,预防和控制职业危害,改善劳动者的作业环境,提高劳动者的健康素质,防止发生职业病,是中国共产党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 一、什么是职业病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线和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人类自开始生产活动以来,就出现了因接触生产环境和劳动过程中有害因素而发生的疾病。追溯国内外历史,最早发现的职业病都与采石开矿和冶炼生产有关。随着工业的兴起和发展,生产或工作环境中使人类产生疾病的有害因素的种类和数量也在不断增加。因此,职业病的发生,常与社会经济生产的发展密切相关。近年来,我国各种形式的职业危害日趋严重,因而职业病的发病率也呈上升趋势。 二、有哪些职业危害因素 工作场所中存在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对人体产生健康损害的因素称之为职业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 (1)生产性毒物。如铅、苯、汞、一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 (2)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煤尘、水泥尘、石棉尘、有机粉尘等。 2.物理因素 (1)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高湿、低温等。 (2)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 (3)噪声、振动。 (4)非电离辐射。如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微波、激光等。

(5)电离辐射。如α、β、γ、X射线等。 3.生物因素 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病源体。 (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劳动组织和劳动休息制度不合理。 2.劳动过度精神(心理)紧张。 3.劳动强度过大,劳动安排不当,不能合理安排与劳动者的生理状况相适应的作业。 4.劳动时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等。 5.长时间用不良体位和姿势劳动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劳动。 (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1.自然环境因素的作用。如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 2.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如有毒与无毒的工段安排在同一车间。 3.来自其他生产过程散发的有害因素的生产环境污染。 三、法定职业病 所谓法定职业病,是指由国家确认并经法定程序公布的。我国卫生部于1957年颁布的《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中,确定了14种法定职业病。1987年该规定经过修订并由卫生部、劳动部、财政部和全国总工会联合发布,在修订的职业病名单中共规定了9大类99种职业病,其中职业中毒51种,尘肺12种,职业性物理因素疾病6种,职业性传染病3种,职业性皮肤病7种,职业性眼病3种,职业性耳鼻喉疾病2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7种。 同时,还规定了这类疾病需由国家认定的有职业病诊断权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诊断。被确诊认为职业病的患者,可依据国家社会保险法规的规定,享有相应的劳保待遇。 四、职业病防治及其管理 (一)严格执行职业卫生法规和卫生标准 截止目前,国家制订和颁布了一系列劳动保护法规和数百个职业卫生标准,这些法规和标准都是实践和科学实验的经验总结,是搞好职业病预防和

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

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 职业病是指因工作环境中的物理、化学或生物因素,长期暴露导致工人身体 健康损伤的一类疾病。为了提高大家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预防意识,下面向大家介 绍一些常见的职业病及其防治方法。 一、尘肺病 尘肺病是一种由吸入粉尘引起的职业病,主要有两种类型:矽肺和煤工尘肺。矽肺是由于长期暴露在含二氧化硅(矽)的粉尘环境中而引起的,而煤工尘肺则 是由于长期吸入煤矿中的粉尘而导致。这些粉尘会沉积在肺部,并逐渐造成损害。 预防尘肺病的方法非常重要,下面将详细介绍: 佩戴口罩:工作时务必佩戴合适的口罩,特别是在与粉尘接触的环境中,口 罩能有效阻挡粉尘进入呼吸道,保护肺部健康。 保持通风良好:工作场所应该保持良好的通风,通过增加新鲜空气的流动, 可以减少粉尘的浓度,降低呼吸道受到的粉尘侵害。 定期进行体检:及早发现疾病变化是预防尘肺病不可或缺的一步。定期进行 体检,特别是针对与职业病相关的岗位工作者,可以及时发现病变,采取相应的 治疗和预防措施,避免病情进一步恶化。 二、噪声性耳聋 噪声性耳聋是由于长时间接触高噪声环境而引起的职业病。噪声对听力器官 造成损伤,会导致听力下降甚至丧失。为了预防噪声性耳聋,我们可以采取以下 措施: 佩戴防噪声耳塞或耳罩:当置身于噪声环境中时,应选择合适的防噪声耳塞 或耳罩,并正确佩戴。这些设备能有效减少外界噪声对耳膜和听力系统的影响, 保护听力器官。

控制噪声源:尽量通过改善工作场所的设计和工艺流程,减少噪声产生。可 以使用隔音设备、噪声吸收材料等措施来降低机器和设备产生的噪声水平。此外,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避免长时间暴露在高噪声环境中。 定期检查听力:定期进行听力检查是预防噪声性耳聋的重要措施。通过定期 检查,可以及早发现听力变化并采取相应的治疗和预防措施。特别是从事高噪声 环境工作的人员,应定期进行听力检查。 三、放射性疾病 放射性疾病是由长期接触放射性物质导致的职业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为了预防和控制放射性疾病的发生,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防治方法: 严格遵守辐射安全操作规程:在与放射性物质打交道的工作场所,必须严格 执行辐射安全操作规程,包括正确使用辐射防护设备、合理布置工作环境、控制 辐射源的泄漏等。此外,要减少暴露在辐射源旁的时间,避免过度接触辐射。 佩戴防护设备:在进行与放射性物质有关的工作时,应佩戴适当的防护设备,如铅背心、手套、护目镜等。这些设备能够有效吸收和阻挡辐射,保护身体免受 辐射伤害。 定期检查辐射水平:定期监测工作场所的辐射水平非常重要,以确保辐射水 平符合安全标准。这通常需要借助专业的辐射监测设备和机构进行。及时发现辐 射超标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处理。 四、化学中毒 化学中毒是由吸入或接触有毒化学物质引起的职业病,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 危害。为了预防化学中毒的发生,以下是一些常见的防治方法: 注意个人卫生:合理的个人卫生习惯是预防化学中毒的基础。在与有毒化学 物质相关的工作环境中,应经常洗手、洗脸,避免直接接触有毒物质。特别是在 工作完成后,务必用肥皂和温水彻底清洗皮肤,以去除可能残留在皮肤表面的有 毒物质。

职业病防治基础知识

职业病防治基础知识 一、《职业病防治法》。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经2001年10月27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4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修正。《职业病防治法》分总则、前期预防、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7章90条,自2011年12月31日起施行。 二、什么叫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三、什么叫职业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四、什么是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五、常见的职业病有哪些?2013年12月3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布了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安全监管总局、中国总工会共同印发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修订后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将职业病调整为132种(含4项开放性条款)。

(一)职业性尘肺病13种;其他呼吸系统疾病6种;(二)职业性皮肤病9种;(三)职业性眼病3种;(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4种;(五)职业性化学中毒60种;(六)物理性因素所致职业病7种;(七)职业性放射疾病11种;(八)职业性传染病5种;(九)职业性肿瘤11种; 六、界定法定职业病的条件?(一)在职业活动中产生;(二)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三)列人国家职业病范围;(四)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五)法定诊断机构诊断. 七、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责任?《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的责任和义务是贯彻“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方针的具体体现。《职业病防治法》中共有26条对用人单位的义务做了明确规定,主要归纳为如下内容: 1、健康保障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2、职业卫生管理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3、保险义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4、报告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如实向安监部门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和职业病危害事故、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与评价结果. 5、卫生防护义务:用人单位必须采取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培训内容 1、人力资源部会同安全环保部对员工进行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宣传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员工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指导员工正确使用预防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防护用品。 2、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应根据法律规范等要求、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及岗位需要,定期识别安全宣传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实施安全宣教培训计划,提供相应资源保证。做好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实施分级管理,并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和改进。 3、职业卫生宣传 (1)用人单位利用公示栏、黑板报(墙报)、会议、培训、张贴标语等形式定期开展职业卫生宣传。 (2)部门车间要利用班前班后会、现场岗位职业病危害讲解以及职业病危害标志牌标识、公告栏等进行职业卫生宣传。 4、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一)培训内容 (1)职业卫生法律、法规与标准; (2)职业卫生基本知识; (3)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4)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危害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5)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基本技能等; (6)职业病危害事故案例。 (二)培训的对象及方式

(1)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 参加经安监部门认定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并持证上岗。根据证件有效时间,到期进行复训。 (2)入厂新工人安全教育培训 凡入厂新工人、新调入人员、来厂实习人员,由人力资源部通知安全环保部,并由安全环保部组织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工作,成绩归档存查。 (1)公司级教育培训内容: ①党和政府关于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法令,《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 ②单位目标、管理组织、实施措施及生产工艺基本情况。 ③综合安全知识,用人单位主要危险区域和典型事故分析及防范措施。 ④用人单位的各种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总则。 ⑤用人单位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治知识 (2)车间级教育培训内容: ①本车间安全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②本车间职业卫生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与规定。 ③本车间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典型事故的经验教训以及防范措施。 (3)班组级教育培训内容: ①本班组生产组织及生产工艺流程。 ②本班组作业中的危害因素和应急防范措施。 ③本班组岗位劳动保护用品佩戴、使用规定。

职业病防治知识内容

职业病防治知识内容 职业病的诊断应根据以下原则: 1.有明确的职业史、工作环境有害因素的监测资料和生物监测资料等。 2.症状、体征和常规实验室检查、物理学检查、生化检查、其他辅助检查等的结果与 所碰触的职业危害因素存有明晰的因果关系。 职业病确诊后,根据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诊断结果,按以下原则进行治疗: 1.避免危害因素稳步入侵人体。 2.促使已被吸收的危害因素排出体外。 3.消解病因。 4.特效拮抗治疗。 1、防尘措施“八字经” 防尘措施“八字经”,即革、水、密、风、护、管、查、教8个字。革:改革工艺 或技术革新,如操作自动化,机械化; 水:烫式作业,避免粉尘舞动,例如水磨石英、水力明砂; 密:将粉尘密闭,如用管道化,除尘器,布袋除尘等; 风:通风除尘,例如自然通风,将粉尘飘落跑; 护:除以上措施外,应注重个人防护,使用防尘口罩等; 管:防尘工作理应非政府、制度、检查评选,防尘设备应当强化检修、保护等管理的 全面落实; 查:检查身体(就业前检查、定期检查),测定粉尘浓度、检查设备:教:宣传教育,普及防治知识,作好自我保健工作。 2、铅中毒的症状及防治 铅中毒多为慢性。其主要症状:常感乏力,口内有金属味,肌肉关节酸痛,发展下去 出现隐隐腹痛,神经衰弱综合症,少数患者在牙龈边缘有蓝黑色的铅线;严重者则出现腹 部绞痛、贫血、末梢神经炎或伸肌无力;甚至出现铅中毒性脑病或瘫痪。 防治铅中毒应当特别注意以下几点: (1)用无毒或低毒材料代替铅,如用锌、钡白、铁白代替铅

黑生产漆等。 (2)降低车间空气中的铅浓度,使其达到卫生标准。 (3)强化个人防水,穿过滤器防尘、防烟口罩,穿工作军服,不得在车间内抽烟,排 便前要刷牙,上班必须淋浴,秉持车间内湿式打扫制度。 3、怎样预防汞中毒? (1)改革工艺及生产设备,例如用电子仪表、气动仪表替代汞仪表。 (2)从事汞的灌注、分装作业台应有一定的倾斜度,并设有吸风装臵及贮水的汞收集槽。 (3)被汞蒸气污染的车间,用19克/立方米碘加酒精熄灭熏蒸,并使之构成不易挥发 的碘化汞,然后用清水冲洗。 (4)加强个人卫生和防护,车间内汞浓度较高时,应戴碘化活性碳口罩。 4、急性氨中毒 发生急性氨中毒,轻者眼鼻烧灼感,流涕、咳嗽、声嘶、头痛、头晕、喉头水肿。重 者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麻痹,造成反射性喉头痉挛或呼吸停止迅速死亡。另外也可发生中 毒性心肌炎、中毒性肝炎。 避免意外事故的出现,必须把装有液氨的钢瓶放到阴凉通风的库棚内,靠近火种、热源,避免阳光照射;液氨钢瓶必须与氟、氯、溴、碘及酸类物质分离放置;运送时重拎钳子,避免钢瓶及钢阀损坏;在生产和采用氨的过程中,特别必须特别注意阀门和管道的密封;强 化设备的检修,避免液氨走、冒著、几滴、凿。步入氨气场所和维修氨气管道时应佩戴工 作服、防毒面具、手套和胶鞋展开防水。 5、塑料加工如何防毒 在加工塑料时,必须掌控适度的温度同时必须搞好个人防水。 上班时应戴防毒口罩,穿工作服,严禁在工作时吸烟、吃饭。要定期体检,有肺及肝 病者,不宜从事有机氟作业。 6、电光性眼炎的预防 (1)止痛,滴0.5~l%地卡因,3分钟1次,连滴3次,并口服消炎痛25毫克,一日 三次。冷敷也可止痛。 (2)几滴崭新鲜牛奶或人乳,害怕光则穿太阳镜。 (3)滴抗菌素眼药水,涂金霉素眼药膏包扎,以防眼部感染。

职业病危害防治基本知识

职业病危害防治基本知识 一、生产性粉尘有哪几种? 按粉尘的性质可分: 1、无机粉尘: 无机粉尘包括矿物性粉尘如:石英、石棉、滑石、煤等;金属性粉尘如:铅、锰、铁、铍、锡、锌等及其化合物;人工无机粉尘如:金刚砂、水泥、玻璃纤维等。 2、有机粉尘: 有机粉尘包括动物性粉尘如皮毛、丝、骨质等;植物性粉尘如棉、麻、谷物、亚麻、甘蔗、木、茶等粉尘;人工有机粉尘如有机染料、农药、合成树脂、橡胶、纤维等粉尘。 3、混合性粉尘: 在生产环境中,以单独一种粉尘存在的较少见,大部分情况下为两种或多种粉尘混合存在,称之为混合性粉尘。 二、电焊作业及电焊尘有何危害? 焊接尘是指在焊接作业时,由于高温使焊药、焊条芯和被焊接材料溶化蒸发,逸散在空气中氧化物冷凝而形成的颗粒极细的气溶胶。其中1μ以下的尘粒约占90%以上。 焊接作业在建筑、矿山、机械、造船、化工、铁路、国防等工业部门被广泛应用。焊接作业的种类较多,以手把焊应用较为普遍。焊工尘肺病例绝大多数发生在手把焊工。手把焊所用的电焊条种类很

多,按焊药的成分分类约有百余种,常用的有酸性钛钙型、碱性低氢型和高锰型三类。上述三类焊条的焊药中均含有一定量的铁、锰、硅和硅酸盐等。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焊条种类不同对肺组织影响也不尽相同,例如低碳钢T423焊条,含有二氧化硅和氟较其他焊条为高,如果长期使用危害程度较大。 因此,电焊作业的职业危害,不仅考虑粉尘的危害,还要考虑长期使用高锰焊条时的锰中毒;电焊时产生紫外线可引起电光性眼炎;产生的氮氧化物、臭氧、一氧化碳、氟化物等的危害。 焊工尘肺是由于长期吸入高浓度的焊接粉尘,(焊接气溶胶)而引起的。对焊工尘肺的认识,近年来认为焊工尘肺是以氧化铁为主,同时混有其他成分的粉尘引起的混合性尘肺。 三、何谓尘肺病? 尘肺是由于长期吸入一定量的生产性粉尘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尘肺的分类方法很多,有的按尘肺病程长短分为快型、慢型和晚发型尘肺;有的按粉尘致肺纤维化病变与否,分为非纤维化型(肺粉尘沉着症)和纤维化型病变(尘肺)。目前通过大量临床观察、X线检查、病理解剖和实验室研究,较为一致的是按病因不同,将尘肺分为五类: 1、矽肺,由吸入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引起的尘肺; 2、硅酸盐肺,由吸入含有结合二氧化硅的粉尘如石棉、云母、霞石等引起的尘肺;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六篇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六篇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 为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切实维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推动我局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有序开展,根据市安办《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x安办〔2022〕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活动时间 2022年4月23日-29日。 二、活动主题 “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旨在倡导和动员全社会共同关注劳动者职业健康,督导用人单位认真履行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广泛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和健康工作方式理念,增强劳动者自我保护意识,使社会更加关注职业病防治工作,以实际行动推动职业健康建设。 三、活动内容 一是开展一次现场咨询活动。各单位参加宣传周启动活动,通过现场咨询、张贴海报标语、布置展牌、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职工宣传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 二是组织一次讲法学法。要认真组织所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讲法学法活动,并运用现场宣讲、知识问答、竞赛等方式,组织职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等知识。 三是各单位结合“职业健康”活动。组织一次以职业健康为重点的专项

检查,对本单位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查访。 四是宣传活动进企业。真正做到面向全社会宣传职业健康知识,推动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职业病防治工作。 五是开展一次短信微信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新兴媒体平台和微博、微信的便捷性,使用推荐宣传用语,传播职业健康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扩大社会影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把宣传活动作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的重要内容,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 二突出重点,力求实效。要围绕宣传主题,针对重点职业病危害、重点人群和重点行业,深入企业开展宣传活动。 三认真总结,积累经验。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认真进行总结。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资料 自2002年《职业病防治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国确定每年“五一”节前的一周,为全国《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从2003年至今已连续举办20届。 举办宣传周活动的目的是,通过在全国各地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我国职业病防治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普及职业健康知识,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职业健康的文化氛围,保护劳动者健康。

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资料

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 1、何谓职业病?我国法定的职业病种类有哪些? "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目前,我国已公布的职业病有九大类九十九种。九大类职业病分别是职业中毒、尘肺、物理因素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 2、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职业病的有害因素有哪些?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其中,化学因素主要指有毒物质〔如铅、汞、苯、一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和生产性粉尘〔矽尘、石棉尘、煤尘、有机粉尘等〕;物理因素指异常气象条件、异常气压、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和电离辐射;生物因素指*些致病性微生物。 3、何为职业禁忌? 职业禁忌,是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安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4、职业病危害因素侵入人体的途径主要有哪些? 〔1〕、呼吸道:这是职业病危害因素侵入人体最主要的途径。但凡气体、液体、气溶胶〔粉尘、烟、雾〕均能通过呼吸道吸收,如苯及其同系物、各种粉尘等。

〔2〕、皮肤:*些职业病危害因素可透过完整皮肤而进入人体,当皮肤有病损时,不能经完整皮肤吸收的毒物也能大量吸收。 〔3〕、消化道:在生产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一般不易经消化道进入人体。发生意外或不注意个人卫生时,毒物经污染的手、衣物、食品 而食入体内。哺乳期妇女可经乳汁把毒物传给婴儿引起中毒。 5、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预防职业病的措施有哪些? 预防职业病中毒必须采取措施,着重从根本上解决,而不放松辅助性措施。防毒措施可归纳为四个方面:消除毒物;控制毒物 逸散;保护个体;提高机体抵抗力。 (1)革新技术改造工艺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从生产工艺流程中消除有毒物质是最理想的防毒措施。采用新技术、 新方法,能减少工作接触毒物的时机,也可从根本上控制的逸 散。 (2)通风排毒用通风的方法将逸散的毒物排出,是预防职业中毒的一项重要辅助措施。 (3)个人防护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或防护服,佩带个人防护用品。下班时更衣、勤洗手,勤洗澡沐浴,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增强体质开展体育锻炼,合理安排作息时间,注意营养,增强机体对毒物的抵抗能力。 (5)平安卫生管理生产设备的维修和管理,通风排毒设施的定期检修,防止跑、冒、滴、漏,对预防职业中毒具有重要意义。 制订和严格遵守平安操作规程,提高劳动者的自我安康保护意 识,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

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知识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在实际工作场所,往往同时存在多种有害因素,对劳动者的安康产生综合作用,以至产生职业性疾病。 职业危害因素主要是在工作场所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等环境因素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对安康有害的因素。职业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以下三类: 1、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1)化学因素:如生产性毒物,铅、苯、汞、一氧化碳、三硝基甲苯、有机磷农药、粉尘等。(2)物理因素:如高气压、低气压、噪声、振动、非电离辐射等。(3)生物因素: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等。 2、劳动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主要包括劳动组织和劳动制度不合理、劳动强度过大、过度精神或心理紧急、劳动时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急、长时间不良体位、劳开工具不合理等。 3、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主要包括自然环境因素、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来自其他生产过程散发的有害因素造成的生产环境污染。 劳动者依法享有以下权利: 1、劳动者在订立合同时,有了解所在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和防

护设施状况的权利,对安康检查结果知情的权利。 2、有获得职业卫生培训、训练的权利。 3、未成年人、女职工、有职业禁忌症的劳动者享有特别的职业卫生爱护的权利。 4、享有对用人单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侵害劳动者安康的行为进展检举、控告的权利。 5、有权拒绝在没有卫生防护条件下从事职业危害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的冒险作业。 6、享有参加用人单位职业卫生民主治理的权利。 7、享有职业卫生安康监护、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卫生保健的权利。 8、患有职业病后享有获得赔偿的权利。 以上是防止职业危害侵袭的可*法律保障,劳动者可以依据这些规定,依法保卫自身的安康权益。

职业健康防护知识

职业健康防护知识培训资料 一、什么就是职业病?职业病就是指职业病有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它有两个概念,一个 就是广义 的职业病,一个就是法定职业病,从广义的角度讲凡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都叫做职业病,而在立法意义上,职业病却有其特定的范围,即政府规定的法定职业病。我国于2002年5月1日开始实施了《中华人名共与国职业病防治法》(2011年12月31日重新修订),同时卫生部与劳动保障部联合公布了新的《职业病目录》,共有十大类115种,即尘肺13 种、职业性放射病11种、职业中毒56种、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 种、职业性皮肤病8 种、职业性眼病5种、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 种、职业性肿瘤8种、其她职业病5 种。 二、什么就是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因素就是指在工作环境中存在的对人体健康有不良影响的有害因素。它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生物因素与其她职业有害因素。 三、劳动者在工作中经常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些? 1、生产过程中存在或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 ⑴化学因素:包括毒物与粉尘。常见的有刺激性气体(如氯、氨、氮氧化物)、窒息性气体(如一氧化碳、硫化氢)、有机溶剂(如苯、甲醇、汽油)、农药等;生产性粉尘中的矽尘、煤尘、石棉尘、有机粉尘等。 ⑵物理因素:包括噪声、振动、x射线、丫射线、异常的气象条件(高温、低温、高湿)与异常气压(高气压、低气压)。 ⑶生物因素:如附着在皮毛上的炭疽杆菌、医务工作者接触到的生物传染性病原物等。 2、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她职业有害因素:如劳动组织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视力紧张;不良体位或不合 理工具等。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有哪些危害? 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有不同的特点。 1、刺激性气体的危害:常见的刺激性气体有氯气、光气、二氧化硫、氮氧化 物、甲醛、硫酸二甲酯、氯化氢、氨、臭氧等。刺激性气体对机体作用的特点就是对皮肤、黏膜有刺激症状。比如眼结膜充血、流泪、流涕、咽干、咳嗽、胸闷等。接触高浓度刺激性气体可引起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像化学性肺炎、肺水肿,这时病人出现严重呼吸困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