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帮教工作“六清楚”“五必访”“四必谈”

安置帮教工作“六清楚”“五必访”“四必谈”

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六清楚”、“五必访”、“四必谈”内容

“六清楚”

自然情况清楚;犯罪性质清楚;释解时间清楚;职业技能清楚;转变情况清楚;安置情况清楚。

“五必访”

一是帮教对象生活上有困难必访;二是帮教对象思想有波动时必访;三是帮教对象遇嫁娶大事或突发事件必访;四是帮教对象交往有异常时必访;五是帮教对象家庭出现矛盾时必访。

通过司法所或所在社区责任人到其家庭走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努力引导其走上正途。

“四必谈”

思想波动时必谈;工作不满意时必谈;身体有病时必谈;家庭出现变故时必谈。

通过工作人员及时谈心教育,给予其精神鼓励,使其顺利融入社会。

最新-、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精品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1、抓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 2、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 3、制定安置帮教制度,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好造册登记建档工作和衔接帮教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和帮教,做到不漏管、不失控,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4、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解决生活出路。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制度一、衔接工作制度⑴县区司法行政机关(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 ⑵安置帮教工作站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安置帮教小组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动员家属尽可能亲自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必要时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可与家属随同前往。 ⑶对监所部门派人送回住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人员应主动与公安派出所联系,尽快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联防联帮措施。 ⑷安置帮教工作站(组)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五日内,应详细掌握其服刑在教期间的情况,记录在案,填表归档,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⑸对有重新犯罪可能,监所部门通知并派人送回的刑释解教人员情况的掌握不能超过三日,上报情况从"回归"第三日算起,不得超过十二小时(节假日除外)。 ⑹协助和督促刑释解教人员在一周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⑺"两劳"人员"回归"后不到公安派出所报到入户,时间超过二十日的,应在耐心动员的同时,必须向户籍所在地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二、帮教对象登记建档制度⑴县区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在五日内将通知书发至户籍所在地的安置帮教工作站。 ⑵安置帮教工作站(组)从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之日起三日内,应摸清其服刑在教期间的表现情况,同时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所监所部门发放的通知书

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

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各级党委政府领导下,对解除劳教和刑满释放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和管理活动。下面是有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安置帮教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 为认真贯彻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措施,有效预防和减少我乡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发生,促进我乡社会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 做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xx 大精神为指导,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实现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对安置帮教工作的批示精神要求,进一步坚持"工作制度化、措施具体化、帮教日常化、安置市场化"的"四化"工作思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提升工作水平,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为维护我镇政治社会稳定做出新的贡献。 二、工作任务和目标 1、司法所要充分利用司法专网作用,对全乡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初始信息录入,进行网上信息管理。 2、对那些改造情况不好的、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无家可归、无亲可投、无业可就"的刑释解教人员,特别是对那些改造表现差、

有可能重新危害社会的刑释解教人员和青少年,派出所、司法所要加强帮教力量,实行重点帮教。 3、对去向不明人员、三假(假姓名、假身份、假地址)人员、流动人员、人户分离的刑释解教人员,派出所、司法所要认真查找核实,逐个摸排外出去向,掌握工作单位、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尽量减少漏管失控现象,及时消除治安隐患。 4、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日常衔接管理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镇、村安帮组织要与其签订帮教合同书,做到月见面、季考核,同时要定期组织刑释解教人员法制培训班,组织他们学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等知识。 5、继续深入开展刑释解教人员摸底排查活动,对有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要配合村帮教组织,对其进行动态管理,实行专人负责,绝不能托管失控。 6、对安置帮教管控措施落实,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安置帮教管控责任和措施不落实,造成刑释解教人员漏管失控,导致重新犯罪或重新劳教、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单位主要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三、工作方法 安置帮教工作要狠抓"提前介入、回归接茬、安置扶持、帮教服务"四个环节。动员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大力协作,密切配合,切实履行职责。各单位要各负其责: 1、工商、税务管理部门对个体经商符合条件减免有关费用的,

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及工作制度

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 及工作制度 5、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职责 1、抓好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和帮教工作。 2、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就业技能培训。 3、制定安置帮教制度,落实对刑释解教人员做好造册登记建档工作和衔接帮教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教,对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进行重点管理和帮教,做到不漏管、不失控,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4、安置刑释解教人员就业,解决生活出路。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制度 一、衔接工作制度 ⑴县区司法行政机关收到《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乡镇安置帮教工作站。 ⑵安置帮教工作站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社区居委会安置帮教小组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动员家属尽可能亲自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必要时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可与家属随同前往。 ⑶对监所部门派人送回住地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

人员应主动与公安派出所联系,尽快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联防联帮措施。 ⑷安置帮教工作站在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后五日内,应详细掌握其服刑在教期间的情况,记录在案,填表归档,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⑸对有重新犯罪可能,监所部门通知并派人送回的刑释解教人员情况的掌握不能超过三日,上报情况从"回归"第三日算起,不得超过十二小时。 ⑹协助和督促刑释解教人员在一周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⑺"两劳"人员"回归"后不到公安派出所报到入户,时间超过二十日的,应在耐心动员的同时,必须向户籍所在地上级公安机关和同级安置帮教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报告。 二、帮教对象登记建档制度 ⑴县区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在五日内将通知书发至户籍所在地的安置帮教工作站。 ⑵安置帮教工作站从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之日起三日内,应摸清其服刑在教期间的表现情况,同时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所监所部门发放的通知书一并存入个人档案。 ⑶建档要求:一人一档。档案主要内容:①通知书;②本人基本情况登记表;③谈话记录;④跟踪考察表;⑤安置

安置帮教工作基本知识

安置帮教工作基本知识 一、什么是安置帮教工作 安置帮教工作,是指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靠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力量对国家规定期间内(刑满释放后5年内、解除劳动教养后3年内)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的一种非强制性的引导、扶助、教育、管理活动。 二、安置帮教工作负责部门 区以上政府部门设立含有公安、检察、法院、司法、民政、财政、人事、教育、劳动和社会保障、工商、税务、国土房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十七个职能部门的安置帮教领导机构,下设安置帮教办公室;各街(镇)设立安帮办;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成立帮教小组;组成辖区内的三级帮教网络开展工作。 三、安置帮教工作的范围 主要有四个方面,包括: (一)接收监狱、劳教单位移送的有关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通知书及相关档案材料; (二)引导、扶持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就业或协助解决生活出路问题; (三)参与对服刑、在教人员回归社会前的思想教育、就业技能培训; (四)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进行帮助教育,并做好预防措施,减少他们重新违法犯罪。 四、安置帮教工作的对象 安置帮教对象是刑满释放后5年内、解除劳动教养后3年内的释解人员,对没有生活出路(通常是指无家可归、无生活来源、无业可就的三无人员)和有重新犯罪倾向的人员要重点进行教育和帮教。 五、释解人员回归报到程序 (一)离开监所之日起30日内,持《刑满释放证明书》或《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到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和所属街(镇)安帮办(司法所)办理报到手续;

(二)接受户籍所在地帮教工作小组管理并建立帮教措施。 六、释解人员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释解人员依法享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入学、招考不受歧视。对符合条件申请报考高等院校、中等专业学校或各类职业学校的,教育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准许报考;符合录取条件的,学校应当予以录取,不得歧视。对符合就学、复学、升学规定,本人要求继续上学的,教育部门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当给予办理。 七、释解人员在安置就业方面享有的权利 (一)释解人员回社区(农村)的,由落户地的街道、镇人民政府负责接受,享受与其他居(村)民同等的待遇。保留职工身份或未解除劳动合同的释解人员原则上由原单 位安排就业。原单位被撤消的,由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商请劳动、人事、安置帮教工作机构予以安置;不适宜回原单位工作的,由原单位商请劳动、人事和安置帮教工作机构适当安置。 (二)释解人员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尽赡养、抚养义务的人,或者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以向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社会救济,符合条件的,当地民政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给予救济。 (三)释解人员入监所前已参加失业和养老保险的,可以在当地失业、养老保险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符合条件的,可以享受失业和养老保险待遇。 八、安置帮教工作的意义 安置帮教工作是保障社会稳定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也是帮助、教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回归社会的系统工程,深入扎实地做好这项工作对预防刑释解教人员重新违法犯罪、保障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和重要内容。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安置帮教是我国的一大特色,是确保刑释解教人员回归,并顺利融入社会的重要措施。 九、安置帮教的工作原则 (一)、安置工作原则

2019年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2019年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草庙镇2019年安置帮教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我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更好地构建和谐草庙,特制定工作计划如下: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完善工作机制 以司法所为重点,调整镇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各村成立帮教小组,健全三级安置帮教组织网络,并明确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完善 各项制度。 (1)镇领导小组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中央、省、市有关精神,研究部署工作任务,搞好协调,加强指导。 (2)镇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至少召开2次会议,贯彻领导小组会议决议,研究解决2个以上实际问题。 (3)镇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能作用,制定年度计划和工作重点并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 (4)安置帮教办公室要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公示上墙,接受社会监督。 二、规范安置帮教工作程序,落实帮教措施 对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自接到释放和解除劳教通知之日起,就对其建立个人档案,明确帮教人,落实安置帮教措施。 (1)安置帮教办公室刑释解教人员建立一人一档,建档率要达到90%。 (2)认真查找人户分离和下落不明的刑释解教人员,努力减少脱管漏管,当年刑释解教人员衔接率达到70%。 (3)对于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要每季度进行一次,每半年要回访,并作好谈话记录等资料归档工作。 (4)对外出打工人员的帮教,要掌握其去向,摸清其动态,要利用多种形式如亲属联系,电话联系等,在重大节假日等特定时间亲自上门,对其帮教,做到无空白点。 (5)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安置措施。对符合农村救助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及时纳入低保和农村特困户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协调工商部门减免刑释解教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有关费用。

司法简报

简报 第4期 柳林镇司法所编 2011年5月27日 普法宣传 2011年5月27日上午,县司法局和柳林镇司法所一行6人来到卓尼县禅定寺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此次宣传主要集中在宗教寺院内,对僧侣进行法制宣传,并将法制材料宣传读本发放到他们手中。 普法宣传的主要目的在于: 1.大力宣传宪法,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和保障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2.围绕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深入开展“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促进社会矛盾化解”主题宣传活动,针对群众关注的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法制宣传教育,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引导公民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维护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矛盾化解。要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和执法人员的廉政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公正廉洁的执法,减少犯罪事件,人人都知道犯罪是一种不好的行为。

3.大力宣传“五五”普法以来所取得的成就。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服务民生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宣传“五五”普法在服务司法体制改革,促进民主法制建设方面取得的成就;宣传各地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宣传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社区、法治县(市)区、法治城市创建等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成绩;宣传在“五五”普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和先进人物。

第5期 柳林镇司法所编 2011年6月12日 矛盾纠纷调解 唐尕川村村民反映,她家房屋部分墙体出现裂缝,而出现裂缝的原因是墙地基长期侵泡在积水中,地基下陷,而积水是由柳林家园开发商施工时将地下渗水抽出排放到排水沟,由于施工原因,排水沟堵塞,导致抽出来的积水无法及时排出,倒流到该居民的墙地基处聚积,使墙地基侵泡在水中。该户居民已多次找到开发商要求解决,但多次交涉无果,最终找到我所要求与开发商调解解决。 我所接到反映后,立即与开发商取得联系,到实地调查了解情况,查看墙体受损情况,确实出现裂缝,过失方确系开发商,后经过我所调解,双发达成协议,由柳林家园开发商施工将原有排水沟道挖深,并在该住户家墙地基一侧堆沙土加固,若在施工过程中该居民家墙体倒塌,则由开发商出资翻修。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制度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制度 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工作人员基本要求 一、能正确认识安置帮教工作的重要性和具体任务; 二、要具有较高的政治业务素质; 三、要具有较强的组织指挥能力、临机决断能力。 四、要做到“三个不”(不嫌弃、不歧视、不纠缠旧罪过)“四个一样”(政治上一样对待、经济上一样支持、工作上一样信任、生活上一样关心)“八清楚”(住址清楚、犯罪性质清楚、释放时间清楚、家庭状况清楚、经济条件清楚、思想动态清楚、外出活动清楚、交往人员清楚) 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工作制度 一、报到登记制度 1、社区矫正和刑释解教人员持《再就业证》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报到时,基地帮教机构应进行登记。 2、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帮教机构在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持《再就业证》报到后,应进行登记、建档、立卡,实行一人档,分类管理。 3、对未办理报到登记手续的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经调查确认后,应责成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补办登记手续。 报到登记工作要求 1、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对来基地报到就业的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应当做到热情接待,态度和蔼,用语文明,礼貌待人。 2、在接待中应准确掌握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思想、生活等情况,进行法制宣传和思想疏导工作。 3、报到登记时,应准确填写报到人员所犯罪行、家庭住址、监狱现实表现及个人特长、爱好。

4、对接待中掌握的重点人员,应及时做好回访工作。 二、访问谈心制度 1、过渡性基地帮教责任人每月至少找帮教对象谈心一次,重点帮教对象应每半月谈心一次。 2、帮教责任人在下列情形时要做到必访:婚丧时必访、生病时必访、有纠纷时必访、有困难时必访、有突发情况时必访。 3、帮教责任人在下列情形时要做到必谈:犯错误时必谈、受挫折时必谈、思想有问题时必谈。 三、结对帮教制度 1、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到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就业时,基地帮教机构应指定专人为其帮教责任人,与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建立结对帮教关系。 2、建立帮教关系要签订帮教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五份,由帮教责任人、被帮教人、安置帮教基地领导、基地帮教机构和县区司法局帮教办各执一份。 四、学习制度 1、政治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对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进行一次政治常识方面的教育,巩固其改造的成果,端正其思想。 2、每季至少组织一次法律、法规培训。包括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民事诉讼法以及关于婚姻、家庭、人身、财产权利等民事基本法律。 3、每年要定期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职业技能培训,使他们掌握一、两门实用技术,检验其学习效果,并将考试成绩存入个人档案,作为就业参考。 五、会议制度 1、各级领导小组每年要召开1至2次领导小组会议。 2、街、镇安置帮教办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研究会,集中学习与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研究通报本辖区社区矫正、刑释解教人员的现实表现情况,掌握刑释动态。

安置帮教考评细则

黔南州2010年度刑释解教人员 安置帮教工作考核细则 一、发挥社区矫正的积极作用(2分) 考核内容: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县(市)要做好社区矫正对象与安置帮教对象的衔接工作。 要求:各县(市)对试行社区矫正的社区中的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将安置帮教工作前置到社区矫正工作中,如为社区矫正对象落实帮困扶助措施、为社区矫正对象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等落实相关政策优惠措施等。(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附表1) 二、刑释解教人员衔接机制的建立(30分) (一)建立刑释解教人员信息系统(5分) 1、各县(市)安帮办和司法所全部开通中央安置帮教信息系统。(2分) 2、各县(市)利用中央安置帮教信息系统开展拟释放人员相关信息的传递工作情况。(3分) 要求:今年监所通过系统传递要求核查的人数,各县(市)核查后通过系统反馈给监所的人数,用表格方式体现如下内容:姓名、年龄、罪错、拟释放时间,核查情况等。(填写附表2) 3、都匀市除上述1、2项外,需要另外报送自今年10月1日“贵州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系统”试点县工作开展以来的工作情况,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①截止上报之日,全市已开通“贵州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

帮教信息系统”数,含市安帮办及各司法所)。 ②各司法所到公安派出所签收的监狱、劳教所、强制戒毒所拟释放人员数。 ③各司法所协助到监狱、劳教所、强制戒毒所接回人员数。 ④各司法所对返乡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数。 ⑤各司法所对返乡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数。 (二)建立“三无”人员必接必送工作机制(7分) 1、各县(市)安帮办收到监所送达的“三无”人员相关信息后,是否在规定的时限内反馈监所得2分;。(按时反馈得满分,未按时反馈适当扣分,未反馈不得分)并填写附表3。 2、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派人按时到监所接人得2分;(安排按时接人得满分,未安排接人不得分)并填写附表4。 3、对回到原籍的三无人员按规定进行妥善安置得2分;(按规定安置得满分,未安置不得分)并填写附表5。 4、对不愿随接返人员返回的要当场进行登记,了解其行踪得1分。(当场登记得满分,未登记不得分)并填写附表6。 (三)建立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人员的衔接机制(5分) 1、公安派出所将拟释放人员列为重点人口,司法所对拟释放人员建立帮教档案得2分;(按规定列为重点管理得满分,未列管不得分;建立帮教档案得满分,未建立不得分)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填写附表7。 2、乡镇、街道综治工作中心按规定派人或动员相关人员按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职责

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衔接工作制度 1、安置帮教办公室收到《刑满开释人员通知书》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在一周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原户籍所在地乡镇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站)。 2、中心司法所接到通知后,应当在三日内通知刑释解教人员所在村安置帮教小组及刑释解教人员家属,并动员家属尽可能亲自将刑释解教人员接回,必要时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可与家属随同前往。 3、中心司法所在刑释解教人员“回来”后五日内,应详细把握其服刑在教期间的情形,记录在案,并与村、组填表归档、签订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4、协助和督促刑释解教人员在一周内到原户籍所在地办理入户手续。 5、刑释解教人员“回来”后应到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到入户,如果不报到入户时刻超过二十日的,应在耐心动员的同时,必须向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和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二、帮教对象登记建档工作制度 1、县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及时进行登记造册,并在五日内将通知书发到中心的安置帮教工作站。 2、中心安置帮教工作站从接收刑释解教人员之日起三日内,应摸清其服刑在教期间的表现情形,同时填写本人差不多情形登记表。 3、建档要求:一人一档。档案要紧内容有:a通知书b本人差不多情形登记表c回访、谈话记录d跟踪考察表e安置帮教工作责任书 三、谈心谈话记录制度 1、安置帮教小组(村)每季度找刑释解教人员谈心一次,了解他们的思想转变,生产劳动及生活等情形,把握他们的思想动向,有的放矢地开展帮教工作。 2、中心安置帮教工作办公室每季度要与村安置帮教小组一起召开一次有关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了解他们开释后的情形,进一步做好安置帮教工作。

XX县刑释解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

XX县刑释解戒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要点 一、巩固和深化无缝对接工作机制 1、完善人员衔接机制。各乡镇要继续深入运用好安置帮教数据库,认真做好人员信息的核查和反馈,完善人员必接必送工作机制,健全“二无”和“三假”等重点人员兜底接送机制,确保全年一般人员接送率达100%,重点人员接送率达100%。 2、规范专项经费管理机制。进一步规范安置帮教专项补助经费的发放、审核,加强对申领资格的甄别。完善管理监督机制,适时与相关部门联合开展专项检查活动,确保专项补助经费手续齐全、程序规范、管理到位,杜绝假配套、假到帐、违规发放等违规行为。 3、拓展延伸帮扶机制。继续深入开展监所与社会“三个延伸”,综合运用远程视频会见、联合帮扶、基金帮扶等手段,建立教育改造、安置帮教一体化工作机制,提升教育帮扶质量。 4、强化督办预警机制。继续深入开展督办通报工作,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重新犯罪人员的分析研判,深入探索重新违法犯罪规律,构建重新违法犯罪预警机制。 二、进一步加强帮扶管理工作 5、积极协调落实帮扶政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帮扶政策,引导就业,鼓励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完善低保、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障工作,引导他们融入社会。

6、加强刑释解戒人员的教育帮扶。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工会、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群团组织的作用,共同做好教育帮扶工作。 7、规范日常管理。要进一步规范日常走访、教育、帮扶,强化人员流动监管,完善工作档案。 8、加强高风险人员管理。要建立与所在地派出所的协调联动机制,对可能危害社会的高风险人员要逐人落实管控措施和管控责任人,及时向公安机关通报情况,列入当地公安派出所重点人员管理。 9、加强典型的培养和宣传工作。各乡镇要加强自主创业、勤劳致富典型的调查摸底工作,于XX年4月10日前上报社区矫正监管中心。 三、强化过渡性安置基地建设 10、深入开展“三方”共建基地活动。进一步完善“三方”共建基地机制,巩固现有基地,新建一个标准化基地,有效整合现有的培训、就业、安置资源,形成相互协调、互为支撑的共建体系,不断推动监所、司法局和企业共建活动向更深层次发展。 11、积极发挥过渡性安置基地的作用,对符合条件的“二无”和“三假”等人员进行临时救助和过渡性安置;要按照《XX省刑释解教人员接送工作补助经费和生活补助费及企业安置工作补助经费管理办法》,落实企业安置工作经费。 四、充分发挥远程帮教会见系统作用

关于印发安徽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印发安徽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知 皖安帮办[2008]2号 各市、县(市、区)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现将《安徽省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二○○八年六月四日 附件:一、安置帮教工作台帐、安置帮教对象档案目录 二、安置帮教工作台帐、安置帮教对象档案表式(试用) 三、安置帮教档案说明 抄送:中央综治办、中央安帮办,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省综治委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安徽省刑释解教人员 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科学建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档案,加强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管理,维护安置帮教工作档案真实性、完整性、安全性和可识别性,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档案服务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档案局《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置帮教档案工作是安置帮教业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安置帮教办公室、各乡镇(街道)安置帮教工作站(司法所)、村(社居)委会、安置帮教协会、过渡性安置基地与安置实体、企业事业单位安置帮教工作部门等应树立科学建档、严格管理、规范使用、服务发展观念,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安置帮教档案建立管理工作。 第三条安置帮教工作档案是指安置帮教工作机构在履行职能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全部工作情况记录,按照载体分为纸质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包括文字材料、报表、照片、图书资料、音像制品、证书奖品等。在建立文字纸质档案的同时,应尽可能建立电子档案。

安置帮教科工作职责内容范本

岗位说明书系列 安置帮教科工作职责内容(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36513安置帮教科工作职责内容 Responsibilities of resettlement education 说明:为规划化、统一化进行岗位管理,使岗位管理人员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与明确责任制,特此编写。 安置帮教 1.认真执行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的各项决议、决定。 2.负责制订安置帮教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管理责任制,提交领导小组讨论并组织实施,做好年终总结工作。 3.开展调查研究,了解掌握全区刑释解教人员的基本情况和安置帮教工作动态,收集有关资料,定期向领导小组汇报工作。 4.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花名册、统计表、安置帮教情况表等台账,按时上报有关统计报表。 5.主动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刑释解教人员过渡性安置和帮教作。 6.指导督促镇、街道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站的工

作。 7.指导协调区安置帮教协会的日常工作,管理区安置帮教基金会。 8.组织对全区的安置帮教工作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向领导小组提出奖惩建议。组织交流先进典型经验,大力宣传安置帮教工作中的模范人物和先进事迹。 9.负责安置帮教的信访和对外联络工作,重大复杂问题提请领导小组或党委、政府会办,适时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去监所对服刑劳教人员进行帮教。 10.承办领导小组和上级安置帮教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事项。 11.承担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社区矫正 1.区委政法委、区综治办加强领导和指导,做好相关的牵头协调工作,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列为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内容并认真检查考核。 2.区人民法院严格准确适用刑事法律和刑事司法解释,

司法简报(40)市司法来我县检查指导工作

黄龙司法 第四十期 黄龙县司法局2012年10月20日 延安市司法局栾局长一行莅临黄龙县 检查指导司法行政工作 2012年10月18日,延安市司法局局长栾自立带领相关科室负责人一行7人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司法行政工作。在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政法委书记崔红德,县司法局局长雷玉苗,副局长葛广超陪同下,检查组利用两天时间先后深入到我县瓦子街司法所、石堡镇司法所、石堡镇东社区、县司法局局机关进行了实地调研指导。在石堡镇、瓦子街镇两司法所检查了基层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民调解、矛盾排查等工作,并仔细查看了相关的档案资料,听取了2个司法所的工作汇报。在司法局机关重点检查了司法业务用房建设和法律服务工作开展情况,认真查看了县公证处、法律援助中心和绿源律师事务所业务开展情况。 10月19日上午,由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政法委书记崔红德主持,检查组一行与县司法局全体干警在县政府三楼会议室召开了座谈会。座谈会上,由县司法局局长雷玉苗对全县司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详细汇报,检查组一行对检查过程中的情

况进行了反馈,并提出了宝贵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 栾局长在座谈会上对近年来黄龙县司法行政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他说,黄龙县这几年经济发展变化很大,司法行政工作发生了根本性变化,整体工作做得有声有色,并且注重创新管理,亮点频出,可以说已经走到了全市、乃至全省司法局的前列。栾局长表示此次来黄龙看到黄龙县司法行政系统队伍精神面貌好,工作思路清晰,作用发挥充分,市局非常满意,今后在业务指导、项目和装备配备上对黄龙县司法行政工作给予大力倾斜。同时,栾局长还对给予黄龙县司法行政工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的各级党委、政府表示诚挚感谢,并希望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司法行政工作。最后他希望黄龙县司法局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进一步分析形势,准确定位,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切实服务于当地经济发展,切实搞好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切实把司法为民理念落实到具体实践工作当中,打造全省一流的司法行政队伍,用一流的成绩,一流的作风赢得广大人民的信赖和赞许,为平安黄龙、和谐黄龙做出应有的贡献。 送:市司法局、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政法委、宣传部、政法纪工委、考评办、信息办 发:各司法所、局属各单位 黄龙县司法局办公室2012年10月23日印发 共印20份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登记、建档制度 1、司法所(帮教工作站)接到区安置帮教工作室转达的刑释解 教人员通知书后,应当及时登记造册,做到一人一档。 2、司法所(帮教工作站)应在接到通知五日内将帮教对象档案 抄送其所在村(居)委会,村(居)委会要登记造册,成立 帮教小组,并动员家属按时接回刑释解教人员,切实做到“帮 教人员、帮教对象、帮教措施”三落实。 二、“三帮一”工作制度 司法所(帮教工作站)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村(居)委会做 好安置帮教工作,辖区内的所有刑释解教人员均应建立有街道 干部、村(居)干部和有威望的亲戚组成的“三帮一”帮教小 组,随时了解掌握帮教对象的思想动态和现实情况,做好记录、完善档案,帮助、引导、扶助帮教对象就业或解决生活出路问 题,使他们依靠勤劳致富,成为遵纪守法的人。 三、“结对”帮扶制度 对刑释解教人员的特困户,应采取“结对”帮扶措施。街道、村(居)领导和街道安置帮教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定认定单位“结对”帮扶,解决帮教对象生产、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使他们尽早脱贫致富。 四、会议制度 1、坚持家长会议制度,认真解决不嫌弃的问题。

2、坚持干部例会制度,切实解决不歧视的问题 3、坚持群众会议制度,真正解决不冷遇的问题。 4、坚持刑释解教人员座谈会制度,解决不自卑的问题。 5、坚持帮教工作例会制度,分析问题,研究工作,协调解决工 作中的问题,街道帮教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一年应召开两次会 议,并要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帮教工作站应每月召开一次例 会,并有完整记录。 五、报告、报表制度 1、对于逾期未报的刑释解教人员,帮教工作站应会同派出所向 所在街道和村(居)委会介绍情况,同时向安置帮教办公室 报告。 2、遇有帮教对象户口迁出的,应将变更后的具体地址和“通知 书”一并返回区安置帮教办公室。 3、对于未到原户籍所在地的刑释解教人员或原户籍所在地居 住的刑释解救人员,现住地帮教工作站要将情况及时通报原 户籍所在地帮教工作站,同时与现住地村(居)委会共同开 展帮教工作,尽量减少脱管、漏管、失控现象。 4、认真填写半年和年度刑释解救人员统计表 六、管理制度: 1、成立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健全街道、村(居)帮教组织; 2、建立帮教人员档案,一人一档,规范管理; 3、每半年与派出所等有关部门统计、核对刑释解教人员,防止

司法简报

司法简报 2007年第20期(总287期) 张堰司法所专辑 上海市金山区司法局办公室编 2007年6月1日 本期要目 1、张堰镇鲁堰村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积极推进新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张堰司法所鲁堰村党总支) 2、发展矫正安帮志愿者的新尝试——张堰司法所发展一名社区矫正服刑对象成为志愿者(张堰司法所张堰镇社区矫正社工) 3、加强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的粗浅思考(张堰司法所张玲丽供稿) 张堰镇鲁堰村以创建民主法治示范村为载体 积极推进新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随着农村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村民们的思想觉悟提高了,他们盯的是村务、想的是参与、盼的是公正、要的是利益,村民的独立性和民主意识大大增强了。能否满足村民的愿望和要求?如何为“富民强镇、加快张堰发展”创造良好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建设?依法治村

工作如何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地为“富民强镇、加快发展”创造优越法治环境?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张堰镇鲁堰村在反复调查研究、认真实践的基础上,努力寻找工作突破口,加强基层依法治理,深化依法治村,积极推进新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左图:张堰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王金连在镇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接待群众;右图:张堰镇鲁堰村全民主法治示范村铜牌。) 张堰镇鲁堰村位于张堰镇东侧,村域面积3.2平方公里,全村共有18个村民小组、615户,总人口2234人,劳动力1283人,耕地面积2860亩,去年村人均收入9400元,民营、私营企业20家。2006年村可支配收入172.9万元。近几年,村建造了“三室二点”,种植绿化面积6亩,建造村部画廊、版面共有8处。西面是镇区规划,东面是金山工业区,动拆迁户230户,参加镇保778人。2003年以来,村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各种荣誉接踵而来,分别获得了金山区亿元村、金山区文明村、金山区安全小区、金山区经济发展示范村、金山区交通文明村、上海市卫生村、上海市文明村、上海市“五好”党支部,特别是2005年又获得了“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和“全国精

安置帮教相关法律

安置帮教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摘录1994年12月29日公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五章第五节“释放和安置”,规定了四条内容。其中37条规定:“对刑满解教人员,当地人民政府帮助其安置生活区”。“刑满释放人员丧失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人、抚养人和基本生活来源的,由当地人民政府予以救济”。第38条规定:“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其它公民平等的权利”。第五章68条规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部队、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以及罪犯的亲属,应当协助监狱做好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工作。” 2、《关于进一步做好服刑、在教人员刑满释放、解除劳教时衔接工作的意见》(1999年2月3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司法部、公安部、民政部) 3、《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摘录1991年8月2日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中指出:“妥善安置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的人员,减少重新违法犯罪。” 4、《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摘录。1992年7月22日经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政法工作,更好地为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服务的意见》中指出:“对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一是提倡尽可能由原单位接受安置;二是鼓励和帮助自谋职业;三是暂时无业可就的,由司法行政部门和劳动部门共同开办以第三产业为主体的经济实体,予以就业前的过渡性安置,并积极帮助其就业,防止流落社会重新犯罪。 5、《全民所有制工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摘录。1992年7月23日国务院发布实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第17条“企业防地有劳动用工权”中规定:“刑满释放人员,同其它社会待业人员一样,经企业考核合格,可录用。在服刑期间保留职工身份的刑满释放人员,原企业应当予以安置”。

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简报

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简报 增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对提高该项工作质量、杜绝脱管漏管和预防重新犯罪起到积极的作用。下面的是分享的与社区矫正业务培训简报有关的文章,欢迎继续访问! “今后面对矫正对象心里更有底了。”10月8日,参加完汉川市司法局举办的咨询培训班后,社区矫正工作者小袁更有信心了。 为进一步加强犯罪心理预防和矫正工作,汉川司法局把心理矫正培训制度化、长效化,建立健全社区服刑人员心理健康教育、心理辅导、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机制。同时,采用政府购买的形式,将社区矫正心理教育工作外聘给专业化的心理咨询团队,将专业的心理咨询与宽严相济的教育监管相结合,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水平。 为切实提高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和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业务技能,7月27日,海安县司法局举办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业务培训班。 市局社区矫正执法支队支队长王义兵同志出席活动为培训班辅导授课。王义兵同志结合省厅岗位练兵要求,对当前调查评估工作中普遍存在的委托程序不规范、文书质量不乐观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分析,着重对如何把握和解决问题提出了建议,为大家进一步规范调查评估工作指明了努力的方向。 培训班上,县法院刑庭庭长陈家定同志以规范缓刑的适用为视角,解读刑事诉讼中审前社会调查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拓展了大家的视野。县检察院监所科科长周亚明同志从检察监督视角谈如何规

范社区矫正执法活动,进行预防职务犯罪教育,切实提高了大家的风险防范意识。 县司法局分管局长,县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全体工作人员,各司法所所长、社区矫正执法工作者、专职社会工作者等60余人参加培训。 为进一步掌握最新政策规定和工作动态,促进“撤二建一”后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度融合,近日,静安区司法局组织全区司法所所长、专职干部、公安派出所专职民警、区新航社工站、矫正民警开展了为期2天的业务培训。培训中,市矫正局相关处室领导受邀为参训人员授课,静安区司法局通报了社区矫正工作中的违法违纪案例,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就如何各司其职、规范执法与强化衔接配合进行了深入探讨和交流。 此次培训对社区矫正及安置帮教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讲解和探讨,不仅提高了矫正工作者的思想认识,传达了最新的政策要求,强化了矫正工作的业务规范和技能,也进一步增进了部门间的沟通联系,为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衔接管理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静安区公安分局、区检察院、区人民法院相关工作负责人受邀出席培训会议。 为切实提高白银市会宁县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平,进一步加大对特殊人群教育管理的力度,会宁县司法局于近日举办了一期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业务培训班。县司法局和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完整版)

计划编号:YT-FS-6975-11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完整 版) According To The Actual Situation, Through Scientific Prediction, Weighing The Objective Needs And Subjective Possibilities, The Goal To Be Achieved In A Certain Period In The Future Is Put Forward 深思远虑目营心匠 Think Far And See, Work Hard At Heart

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完整版) 备注:该计划书文本主要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科学地预测,权衡客观的需要和主观的可能,提出在未来一定时期内所达到的目标以及实现目标的必要途径。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我区安置帮教工作按照“帮教社会化、就业市场化、管理信息化、职责法制化”的要求,采取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等有力措施,以管控有违法犯罪倾向人员为重点,不断创新帮教机制,进一步加强衔接、帮教、安置工作,有力推动了安置帮教工作的深入开展,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现将我区XX年安置帮教工作开展情况总结 一、组织健全,落实责任,帮教安置工作基础扎实 我们始终围绕区委、区政府“构建和谐社会,促进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把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作为维护社会稳定、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从基础

工作入手,一是落实机构。成立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郭玫任组长,杜红斌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司法局基层科负责日常工作;全区办事处、乡均相应成立了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站,并在各社区、村成立了帮教小组,形成了横向贯通、纵向联合的三级帮教安置工作网络,落实了专兼职工作人员。全区共建立帮教安置工作机构\\个,专兼职帮教人员\\\余人,奠定了坚实的帮教安置工作基础。二是落实责任。把安置帮教工作列入年度工作的考核内容,通过层层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促进安置帮教各项内容、措施落实,形成良好的安置帮教工作机制。 二、落实制度,做好衔接,确保刑释解教人员不脱管不漏管 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组织、领导、协调、督促的作用,重点抓好衔接登记、工作例会、档案管理、信息反馈制度的落实,有效地促进了帮教安置工作。 一是坚持衔接登记制度。区安置帮教办公室收到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安置帮教工作制度 一、报到登记制度: l、刑释人员回原籍后,持《刑满释放证明书》、《解除劳动教养证明书》在十五天内到司法所办理报到登记手续; 2、司法所接到刑释证明书后,进行登记、建档、立卡,并在证明书上签署“已在司法所报到登记”,加盖司法所公章后,督促刑释人员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3、对刑释后未办过报到登记手续的,经调查确认后,应责成刑释人员补办登记手续。 二、司法所长首谈制度: 1刑释人员到司法所报到时,司法所长应亲自找其谈话,了解其思想动态和生活状况,并对其今后的生活和就业进行引导、教育。 2、刑释人员报到时司法所长因故不在所内的,司法所长原则上应在半个月内及时找其补谈。对回归后不到司法所报到的刑释人员,司法所长应主动上门与其谈一次话。 3、对个别刑释后没有回户籍所在地,经核实在外地有固定住所的刑释人员,司法所长可以通过发函等形式与其进行谈话。 4、司法所要设立司法所长谈话登记簿,谈话要形成笔录或其他书面材料,司法所长要有签名。采用发函谈话的,要复制函谈书面材料存档。 三、结对帮教制度:

1、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村委会帮教组织要及时上门做工作,督促其到司法所报到和到派出所落户口,同时,要指定专人为帮教责任人,与刑释人员建立结对帮教关系。 2、建立帮教关系要签订帮教协议书,协议书一式六份,由帮教责任人、被帮教人、材委会领导、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执一份。 四、访问谈心制度: 1、帮教责任人在被帮教人遇到下列情况时做到必访: A、有大病时必访; B、有纠纷时必访; C、有突发情况时必访;要在思想上疏导、教育,生活上关心、帮助,行为上约束、规范。 2、帮教责任人要经常与被帮教人(特别是重点对象)谈心,便于了解其思想动态。在犯错误时与其谈心,促使其端正态度;受挫折时谈心,帮助其鼓起勇气;思想有疙瘩时谈心,引导其放下包袱。 3、每次访问谈心都要制作访问笔录,及时归档。 五、了解考察制度: 1、帮教责任人应经常了解被帮教人情况,通过其邻居、家属掌握思想动态,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司法所要每季度对被帮教人作一次考察并记录考察结果;年终作一次鉴定,并填写《年度帮教对象表现情况考察表》,统一归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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