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济南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济南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济南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1、根据济南相关政策规定,在济南全市范围内已有一套住宅或无住宅,但有房贷记录的家庭,再次申请贷款买房时,执行二套房信贷政策,其首付比例最低为60%;如果申请人属于无固定收入且还款资金来源其他共同还款人,那么申请贷款购买商品房时,按照二套房贷政策执行。

2、按照济南限购政策的相关规定,济南户籍家庭限购两套住宅,非本市户籍家庭限购一套住宅,因此只有拥有济南户籍的家庭才可购买第二套住宅。大家在购买二套房时,除首付款之外,契税的税率也和首套房存在差异。根据相关政策规定,我们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型住宅,如果面积不超过90平方,其契税税率为1%;如果面积在90平方以上,契税税率为2%。

3、大家在济南申请购买二套房时,还需要满足当地银行贷款的条件,比如说借款人需连续缴纳半年以上的公积金才能够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首套房申请了公积金贷款,通常需要将贷款还清之后,才能够申请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借款人需要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等等。

济南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两人及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

度为60万元(平阴、济阳、商河为50万元);一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家庭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30万元(平阴、济阳、商河为25万元)。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

公式一:公积金贷款额度=借款人及参贷人公积金账户储存余额×15。

公式二:公积金可贷额度=借款人可贷额度+共同还款人可贷额度注:借款人或共同还款人公积金可贷额度=本人公积金月缴存基数(最近6个月平均数)×12×贷款年限×60%×本人连续缴存时间系数

借款人按以上两种方式计算,按最高额确定可贷额度。最终计算结果不足10万元的,可贷款10万元。

济南二套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须知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符合申请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或其它证明文件,购房首付款比例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要求;

四、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规定偿还贷款本息的

能力;

五、同意按照住房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担保方式进行担保;

六、借款申请人(配偶、共同借款人)均无尚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七、法律、法规、规章和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济南公积金贷款经办网点

济南公积金贷款经办网点

济南公积金贷款还款期限变更指南

一、办理依据:《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

二、受理范围: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

三、申请条件:贷款发放 6 个月后,还款状态正常的贷款职工可申请还款期限变更

四、申请材料

1、《住房公积金贷款事项变更申请审批表》(受委托银行网点打印)3份;

2、参贷人身份证、资信证明(济南公积金中心本部缴存公积金的职工可不提供);

3、延长还款期限的需提供共同还款承诺书或担保书、同意抵押承诺书、延长抵押期限后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明》各1份。

五、办理时间:银行正常上班时间。

六、办理地点: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受委托银行网点

七、办理流程

1、借款人向受委托银行提交申请及材料;

2、受委托银行审核并向公积金中心提交电子影像及贷款变更信息;

3、公积金中心审核。

济南异地公积金贷款指南

一、办理条件

1. 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状况良好;

2. 借款人至贷款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低于规定时间,未发生或者已全部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3. 具有合法的购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应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单位集资建房、棚户区改造回迁安置住房、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或是职工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

4. 已交付的所购住房首付款不低于规定的比例;

5. 同意且能够以所购住房或公积金中心认可的其他房产作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购买新建商品房贷款的应由所购房屋售房单位提供阶段性贷款担保。

我市引进的港、澳、台及外籍高层次人员取得本市居住证的,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按上述条件执行。

二、办理材料

1.《济南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及住房公积金贷款面谈笔录(原件各1份);

2. 借款申请人及共同借款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借款申请人婚姻状况为单身或丧偶、离异的需填写声明书,离异的还需提供离婚证和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3. 济南市不动产权登记查询证明/房屋权属登记信息查询证明(原件1份);

4. 房产管理部门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及不低于规定比例的首付款单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5.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个人征信报告(原件1份);

6. 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原件1份)。

三、办理流程

1.申请人到公积金中心委托银行网点提交申请材料,银行初审后报公积金中心;

2.公积金中心复核审批后委托银行通知借款人签订住房公积金借款合同并发放贷款。

济南公积金退休提取手续

一、办理条件

按该原因提取,应支付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本金及利息,并同时注销其住房公积金账户。

二、办理材料

身份证明材料: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提取人的身份证。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

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还须出具提取人的《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

职工正式退休的,应提供的证明材料:退休证或单位批准其退休的文件。

三、办理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人或代办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核手续。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核,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 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公积金中心审核通过后,提取人能够提供本人在公积金缴存银行同行结算账户的,可在公积金中心窗口办理提取支付手续;如不能提供,可持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3、远郊区县(章丘区、长清区、平阴县、济阳县、商河县)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规定的申报材料到当地缴存银行进行初审后,由缴存银行报公积金中心审核,审核通过的,由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4、职工也可至公积金缴存银行经办网点办理。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策

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策 公积金贷款和公积金提取是大家都关心的事情,下面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新政策”,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关于调整潍坊市部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提示 政策调整的内容: 一、降低贷款首付比例。 (一)首套住房: 1、期房或现房: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20%;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的30%。 2、二手房:①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2019年(含2019年)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交易价值(以税收完税证发票为准,下同)的20%;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2019年以上的不低于交易价值的30%;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2019年(含2019年)以内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交易价值的30%;所购房屋建设年限在2019年以上的不低于交易价值的4 0%; (二)第二套住房:房屋面积不超过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交易价值的30%;房屋面积超过144平方米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总房款或交易价值的40%。 二、放宽首套住房的认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

改善型普通住房的缴存职工。对已拥有一套住房,缴存职工(已婚的按家庭计算)首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或原有公积金贷款已还清)且申请公积金贷款时没有未还清的住房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享受首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优惠。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三、增加承诺人选择。借款人(已婚的含配偶)因公积金账户余额较少造成公积金贷款额不能满足需要的,可选择一名在潍坊市辖区内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作为承诺人。承诺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可与借款人公积金账户资金合并计算贷款额度。借款人贷款本息全部还清前,承诺人用于计算贷款额度的部分不能使用。借款人借款后积累的住房公积金可使用部分与承诺人冻结的金额相等时,可以进行置换,置换后恢复承诺人公积金账户的正常状态。有配偶的承诺人需征得其配偶同意。 四、提高月还款额占月收入的比例。现规定执行的“贷款期限5年(含5年)以下的,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不含1年期内的贷款);贷款期限5年以上的,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40%”统一调整为:借款人月应还款额不得超过夫妻双方月收入总额的50%(不含1年期内的贷款)。 五、放宽月收入的认定。借款人及配偶公积金缴存基数低于实际发放工资标准的,可提供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证明,作为计算公积金贷款额度的依据。配偶无公积金的,月收入以银行发放工资流水证明为依据。 六、放宽用于抵押房屋的条件。所购房屋为期房,且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提供阶段性保证的,借款人可用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抵押,用第三人住房抵押的房屋可以是家庭唯一住房。

公积金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首套房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

公积金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首套房和二 套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购房政策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现在的年轻人,不仅工作压力大,而且购房的压力也在逐渐增大。对于日益增大的购房压力,许多朋友们就想利用公积金来申请贷款,对于第一次购房的朋友,都不知道自己购买的是不是首套房。如果,自己买的房子是首套房呢?公积金首套房首付比例又该是多少呢?今天我们就一起来讨论。 公积金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 最新规定,公积金首套房一般可贷7成,最多可贷8成;二套房最多可贷4成。也就是说首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最低是20%。一般来说,住房公积金贷款首套房首付比例为30%,满足购房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条件,公积金首付可以低至20%; 若是已经拥有一套住房并且已经结清房款,购房者想要在购买一套改善型住房,那么,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为30%,贷款利率为五年期以上4.50%,五年期以下(含五年期)4.00%,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30万元),有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家庭最高贷款限额

为80万元(每人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 首套房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不同? 1.首付款比例不同。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20%;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款比例不低于30%。 2.额度不同。购买首套自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30万,补充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10万,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60万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20万。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个人最高贷款额度20万,补充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10万,每户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40万元,补充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限额为20万。 3.利率不同。购买首套自住房的,贷款利率为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购买改善型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利率上浮至住房公积金贷款基准利率的1.1倍。 上述的就是关于公积金首套房首付比例是多少,首套房和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有哪些不同的相关内容了。如果你正有购买房子的打算,但是不知道自己是否是首套房的话,那么,我们可以咨询相关的专业人员,了解清楚自己是否是首套房,

济南住房公积金网上营业厅个人登陆用户操作手册

济南住房公积金网上服务厅个人用户操作手册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目录 概要说明 (3) 第1章登录 (4) 1.1操作指南 (4) 1.1.1网上办事大厅使用指南 (4) 1.1.2个人用户登录 (5) 第2章个人用户登录相关功能 (10) 2.1个人登录密码找回 (10) 2.1.1个人登录密码找回 (10) 2.2密码修改 (12) 2.2.1密码修改 (12) 2.3贷款管理 (14) 2.3.1贷款审批进度查询 (14) 2.3.2贷款额度试算 (15) 2.3.3贷款还款计划试算 (17) 2.3.4贷款楼盘查询 (19) 2.3.5贷款信息查询 (20) 2.3.6贷款明细查询 (21) 2.4申请表打印 (23) 2.4.1公积金提取申请表 (23) 2.5个人查询 (25) 2.5.1个人基本信息查询 (25) 2.5.2当年个人明细账查询 (26) 2.5.3往年个人明细账查询 (28) 2.6个人变更业务 (30) 2.6.1个人基本信息修改 (30) 2.7短信签约 (32) 2.7.1归集短信签约 (32) 2.7.2贷款短信签约 (34)

概要说明 网上办事大厅是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单位和缴存公积金职工提供的一种网上办理业务的渠道,可以让单位用户更方便的办理业务,让缴存职工更方便的查询个人账户信息;业务的真实有效性和到管理部办理相同。 网上办事大厅可正常操作的浏览器为:IE 8.0以上版本,建议使用IE内核的浏览器,如IE7、IE8、IE9、360浏览器等,否则可能导致证书信息不能正常加载,无法登录到系统中办理业务,请用户选择系统兼容的浏览器进行相关操作,谢谢合作!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细则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细则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细则 第一,放宽首套房认定的标准,即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均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 政策,此前借款申请人是否进行商品房买卖记录不再考虑,且最低 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第二,取消首套房面积标准,北京公积金贷款原来有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 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6月起 取消首套房面积标准的认定,通俗的说,就是只要是首付套房,不 管买多大面积的房子,贷款比例最低为二成。 第三,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首付款最低比例为三成,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第四,放宽二套房贷的现有住房面积认定,不审现有住房面积。原来政策购买第二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1.31平方米(不含)的 家庭,才能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6月起不再限于人均住房建筑面 积低于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职工家庭,有改善型住宅需求的职工都 可以使用公积金。 1、租房提取过公积金按首套房贷款计算 公积金贷款的审核中,一户家庭此前以租房名义提取过公积金,购房按首套房计算。 2、外地房不影响北京首套房认定 王女士有北京户口,只是一直没有买房。最近听闻新政实施,因此有了申请公积金的念头。不过在此之前父母曾经在外地以她的名 义购买过住房,她名下的异地住房会影响首套房的认定吗?

新政已经放宽了对于首套房认定的标准。只要是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即便名下有 尚未还完的商贷,也不影响其在北京以首套房名义贷款公积金。可 以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其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 高额度为120万元。 3、公积金新政“认房不认贷” 林先生近日想要换房,他购买第一套住房时曾经进行过公积金贷款,目前贷款已经还清,这是否会影响到他的首套房买房认定? 按照新政规定,目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只认名下在京是否有住宅,而对于此前是否曾支取过公积金并无要求。 4、商房组合贷首付比例“二者取其高” 杨先生想要在北京买房,他最为关心的是,如果使用组合贷的话,首付比例应该如何认定? 由于不同类型的贷款要通过不同渠道审批,因此首付的比例需要同时符合多条贷款渠道对于购房首付的认定。这就意味着,目前公 积金贷款首付比例虽然是20%,但商业银行贷款的首付比例为30%, 如果购房人通过组合贷来买房,按照“二者取其高”的原则,首付 应为30%。 5、房屋面积不影响公积金申请 王小姐家近日看上了一套110平方米左右的大三居住宅,但是又觉得房屋面积过大,不能够使用公积金贷有些不划算,所以一直在 犹豫着要不要出手。公积金新政实施后,房屋面积还会影响首付比 例的认定标准吗? 北京住房公积金新政取消了首套房贷中对房屋面积的限定,无论所购买的房屋是否超过90平方米,首付都执行2成的标准。具体到 北京市场来讲,由于房子的总价较高,所以总价超过150万的房子,一般都需要加上商业贷款,做组合贷,因此很多房子在首付认定上 仍然会达到30%。

2019年武汉公积金贷款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2019年武汉公积金贷款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是怎样的 一、购首套自住住房的认定 借款人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武汉市房产主管部门的 房屋信息系统(依据市房产信息中心出具的《借款人家庭住房信息查询结果通知单》)中无住房信息(或查询的房屋信息与拟申请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为同一套住 房的);且武汉住房公积金系统记录系首次公积金贷款的。 二、购第二套住房的认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购买第二套住房认定: 1、借款人及配偶首次利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 屋信息系统中,登记其家庭仅有一套住房,且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并与拟申请使用公积金贷款所购房屋非同一套住房的。 2、借款人及配偶已使用公积金贷款(且贷款金额不足60万元)购买过一套住房,即公积金系统有贷款记录并已结清贷款,且在本市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 息系统登记仅有一套建筑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下住房,再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 三、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认定 职工家庭成员在房产主管部门的房屋信息系统登记有两套及以上住房的, 或公积金系统的贷款记录达2次及以上的,其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均不予受理。 四、婚姻状况变化等特殊情形的认定 1、借款人或配偶在原单身时,其中一方已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现以夫妻双方名义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 1 / 2

2、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并已结清贷款,在离异后其中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按第二套住房认定;夫妻双方在婚姻 存续期间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贷款尚未结清,离异后公积金贷款 归属借款人一方偿还的,另一方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按第二套住房认定。 3、借款人或配偶在原单身时,已分别使用过公积金贷款,现以夫妻双方名 义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贷款申请不予受理。 2 / 2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汇编

住房公积金贷款概述 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托付银行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贷款须由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要求的担保。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期限、额度规定如下: 目前,1~5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 3.50%,6~30年期限贷款年利率为4.00%。 借款人的贷款期限最长能够计算到借款人70周岁,同时不得超过30年。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额、申请借款年限、首付款金额、所购房屋建筑面积都有关系。自2015年1月1日起,借款申请人购买政策性住房或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最高额度调整为120万元,购买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或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贷款额度不再依据个人信用等级上浮。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范性文件 目前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规范性文件要紧有: 1、《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 2、《关于实施〈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有关问题的通知》 3、住房公积贷款操作流程 4、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操作流程 5、其他相关文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委员会文件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方法 京房公积金管委会〔2006〕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建立政策性住房信贷体系,支持北京城镇居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支持都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体系建设,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治理,维护借贷双方合法权益,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益,依照《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国务院关于修改 < 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 > 的决定》、《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住房公积金治理的通知》、《北京市实施〈住房公积金治理条例〉若干规定》、《贷款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所称住房公积金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由北京住房公积金治理中心运用住房公积金,托付银行向购买、建筑、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发放的贷款。

大连公积金贷款首套二套认定标准及首付比例

大连公积金贷款首套二套认定标准及首付 比例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公积金贷款具有利率低的特点,能省去不少利息费,是不少人买房贷款的首选方式。那么,在大连购买不同类型的房产,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分别是多少?首套房、二套房,首付比例方面,有什么区别?二套房的认定标准又是怎样? 一、住房套数认定标准 公积金贷款的住房套数按借款人家庭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情况确定。 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等查询和认定,借款人本人和配偶无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首套房贷款;只有一笔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二套房贷款;有两笔以上尚未还清的个人住房贷款记录,则认定为三套房贷款。 二、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 (一)、借款人办理首套房贷款的,首付比例按以下情况区分确定 1、购买商品房 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款总额的30%(即贷款成数不高于

70%),但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内的,首付比例可降至20%(即贷款成数不高于80%)。 2、购买房改房 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款总额的30%(即贷款成数不高于70%)。 3、购买存量房(二手房) 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交易价与评估价较低值的40%(即贷款成数不高于60%),但所购房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内且房龄在5年以内的,首付比例可降至30%(即贷款成数不高于70%)。 4、购买军产房 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房屋交易价与评估价较低值的40%(即贷款成数不高于60%)。 5、购买自建住房 首付比例不得低于评估价的40%(即贷款成数不高于60%)。 6、购买回迁房 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抵押房屋评估价的40%(即贷款成数不高于60%),且贷款额度不得超过回迁安置房增加房款金额。 7、互换房屋 首付比例不得低于抵押房屋评估价的40%(即贷款成数不高于60%),且贷款额度不得超过互换房屋的差价。

一招教你辨别首套房和二套房

一招教你辨别首套房和二套房 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如果个人名下无房时,算首套,如果名下有一套房时,算二套。用商业贷款买房,如果名下有未还清的贷款,算二套,名下无欠款算首套。1公积金“认房不认贷”只要借款人的房子,在房屋登记系统中已经有了登记信息,再买房时,该房将被界定为二套房或以上。银行在办理贷款的时候,只要住房公积金已经结清,根据房产登记的情况来确认,不会考虑购房者历史贷款记录。按照公积金余额来说,公积金首套最高贷款额度为余额20倍,二套最高贷款额度为余额的10倍。注:房,以家庭为单位,网签其家庭名下和登记在家庭名下都认定为其拥有的房屋套数。公积金商业2商业贷款“认贷不认房”如果买家在银行征信系统里已经买房,有未结清的贷款,那么买房申请贷款时将界定该房为二套房或以上。如果已经结清所有贷款,即使买家名下有房,银行业金融机构依然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首套贷款80%、贷款利率有一定折扣,二套贷款70%,利率1.1倍。注:贷,以家庭为单位,名下贷款用途为住房的贷款笔数,包括外地购房贷款(贷款以房屋贷款计算。装修贷、汽车贷、信用贷、抵押消费贷、经营贷款记录不算套数)税费3税费的首套和二套主要去当地住建委查询,如果名下没房,属于首套,如果名下有房,属于二套。首套和二套税上区别

主要是契税:首套:90平米(不含)以下1%,90平米以上1.5%。二套的契税:90平米以下1%,90平米以上2%。举例子4举例说明1、在外地有房有公积金贷款,在津买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么?如果可以贷款是首套还是二套? 首先公积金异地贷款政策在天津暂未执行,如果贷款只能走商业贷款,由于家庭名下有未结清的贷款,因此算作二套。 2、贷款买过天津的住房,卖掉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可以么?如果房子已经卖掉且没有未结清的贷款,那么再次购房可以使用公积金贷款。 3、贷款买过一套房商业贷款已结清再贷款买房,用商业贷款,属于几套?如果名下没有未结清的贷款,那么再次商贷购房按首套政策执行。总的来说,买房如何判断是首套房和二套房?依据公积金贷款和税费缴纳,主要参考房管局的备案情况;商业贷款主要参考银行征信系统。

2020年(财务知识)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规定

(财务知识)济南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制度

济南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规定 第壹章总则 第壹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济南地区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支持城镇居民个人购买自住住房,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行为,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贷款通则》、《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济南地区住房公积金管理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定义 本办法所称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指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于购买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或以动产、权利作质押,申请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 第三条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委托 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为济南行政区域内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贷款人。管理中心委托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银行(以下简称受委托银行)经办住房公积金贷款、结算和归仍手续。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签订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委托合同,且于其中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四条管理中心的职责 管理中心负责编制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使用计划及其执行情况的方案,审查批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向受委托主办银行划拨贷款资金,负责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核算,监督、检查受委托银行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贷、结算、回收情况。贷款收益归管理中心所有,贷款风险亦由管理中心承担。 第二章贷款的申请 第五条申请贷款的条件 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借款人需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壹)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具有济南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三)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按时仍本付息的能力; (四)借款人及所于单位已和管理中心建立正常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关系,至贷款时,已累计缴存12个月之上且且连续足额缴存6个月之上; (五)具有合法的购买住房合同或协议,借款人必须是购房合同约定的产权人;所购住房为济南地区范围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细则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细则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政实施细则》的内容,具体内容: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与我们在北京买房息息相关?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希望对您有帮助。第一,放宽首套房认定的标准,即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 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与我们在北京买房息息相关?以下是我为您整理的,希望对您有帮助。 第一,放宽首套房认定的标准,即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均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此前借款申请人是否进行商品房买卖记录不再考虑,且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第二,取消首套房面积标准,北京公积金贷款原来有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6月起取消首套房面积标准的认定,通俗的说,就是只要是首付套房,不管买多大面积的房子,贷款比例最低为二成。 第三,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有1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含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购买第二套普通自住住房的借款申请人,执行第二套住房贷款政策,首付款最低比例为三成,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第四,放宽二套房贷的现有住房面积认定,不审现有住房面积。原来政策购买第二套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1.31平方米(不含)的家庭,才能申请公积金二套房贷,6月起不再限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人均住宅建筑面积的职工家庭,有改善型住宅需求的职工都可以使用公积金。 1、租房提取过公积金按首套房贷款计算 公积金贷款的审核中,一户家庭此前以租房名义提取过公积金,购房按首套房计算。 2、外地房不影响北京首套房认定 王女士有北京户口,只是一直没有买房。最近听闻新政实施,因此有了申请公积金的念头。不过在此之前父母曾经在外地以她的名义购买过住房,她名下的异地住房会影响首套房的认定吗? 新政已经放宽了对于首套房认定的标准。只要是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屋交易权属信息查询系统中显示无房的借款申请人,即便名下有尚未还完的商贷,也不影响其在北京以首套房名义贷款公积金。可以执行首套自住住房贷款政策,其最低首付款比例为20%,贷款最高额度为120万元。 3、公积金新政"认房不认贷" 林先生近日想要换房,他购买第一套住房时曾经进行过公积金贷款,目前贷款已经还清,这是否会影响到他的首套房买房认定? 按照新政规定,目前的公积金贷款政策只认名下在京是否有住宅,而对于此前是否曾支取过公积金并无要求。 4、商房组合贷首付比例"二者取其高" 杨先生想要在北京买房,他最为关心的是,如果使用组合贷的话,首付

2020天津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

2020天津最新公积金贷款政策 通知称,在天津市无住房且无购房贷款(含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为30%。 在天津市已有一套住房或在本市无住房但有购房贷款记录(含住 房公积金贷款)的居民家庭,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执行二套房信 贷政策,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 通知强调,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下限由天津市市场利率定价自律机制在国家统一信贷政策底线的基础上协商确定。 暂停发放贷款期限25年(不含25年)以上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 各商业银行要防范住房金融风险,加强对借款人购房首付款来源、收入、婚姻、住房等情况真实性的核查,严格落实收入偿债比管理 要求,认真查询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和公积金贷款记录。 该通知自4月1日起执行。 31日晚,天津市政府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 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在天津市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 民家庭、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天津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 以上住房的成年单身(包括未婚和离异)人士,暂停在天津市(滨海新 区除外)再次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据不完全统计,至今,全国已有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杭州、厦门、青岛等多个城市实施了“认房又认贷”的楼市调控政策。而 截止3月30日,全国已经有超过40个城市出台了各种房地产调控 政策120余次。 天津公积金贷款提供网上服务

一、从2016年12月16日起,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 先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s://www.360docs.net/doc/ac12133255.html,)注册(已注册职工不 用重新注册),通过实名预约获取预约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按 照预约号的顺序,根据实际业务办理情况,定期公布可以受理贷款 的预约号范围及日期。职工在公布的可以受理日期起60日内到贷款 银行申请贷款,未在该期限内申请的,预约号作废。 二、2016年12月16日之前,贷款银行已受理的贷款不需要预约,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日期的先后顺序放款。 三、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不受贷款预约服务影响,仍按现行规定、时限办理。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温馨提示 1.请您在进行贷款预约操作前,仔细阅读本温馨提示。 2.请您在进行贷款预约操作前,先到贷款银行确认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条件。具体办理情况以贷时审核结果为准。 3.进行预约操作应为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注册用户,如您尚未注册,请先注册。 4.预约时间为每天9:00至16:3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特殊 情况营业及停业时间以公积金中心发布公告为准。 5.贷款预约应由借款人本人实名制申请,申请成功后不能转让预约资格。夫妻双方共同申请贷款的,应由作为借款人的一方进行预约,配偶不需要重复预约。 6.2016年12月16日之前,贷款银行已受理的贷款不需要预约,按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同意日期的先后顺序放款,全部放 款完毕预计需用3个月左右的时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定期 在网站公布放款进度。 2016年12月16日起进行贷款预约的职工,预约号将排在上述 贷款之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在上述贷款全部放款完毕后,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解答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一)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利率:1-5年(含5年)年利率:4.0%;5年以上年利率:4.50%; (二)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贷款利率:在国家基准利率基础上上浮10%,即:1-5年(含5年)年利率:4.40%;5年以上年利率:4.95%; (三)如遇国家调整贷款利率:调整之日前发放的贷款,于下一年度1月1日执行新的贷款利率;调整之日后发放的贷款,执行新的贷款利率。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 (一)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可贷额度为50万元。 (二)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一手房的,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80%。 (三)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拍卖房,房屋修建年限在15年以下的(含15年),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和评估价值两者中低值的70%;房屋修建年限15年以上30(含30年)年以下的,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交易价格和评估价值两者中低值的60%;房屋修建年限30年以上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四)翻建、大修、建造自住住房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工程预算造价总价的60%。 (五)购买房改房房屋修建年限在15年以下的(含15年),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70%;房屋修建年限在15年以上30(含30年)年以下的,贷款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60%;房屋修建年限在30年以上的不予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自住房,最高可贷额度不超过房屋总价的50%。 (七)若所购房产房屋所有权人为两人以上(含两人)时,该房产房屋所有权人与共有人之间如非直系亲属关系,贷款额度以共同产权人所占房产权益份额的比例计算。 三、住房公积金贷款年限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期限不得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后延五年,但最长年限不得超过30年。

天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

天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和贷款条件 天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 天津个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公积金贷款的第一套利率则为:五年以上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4.25%,五年及以下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为年利率3.75%。住房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利率是第一套利率的1.1倍,也就是第一套利率基础上上浮10%。 天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申请人前一笔公积金贷款已经还清,并且没有其他贷款,可以申请二套房房贷。公积金贷款条件: 1.借款人有天津的有效户口或者长期的居住证明,水电费缴纳单均可; 2.在天津市有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具有一定的还款能力; 3.贷款之前至少有连续缴存6个月以上的公积金,公积金的缴存时间不能低于12个月; 4.借款人优良的征信报告,借款人及其配偶没有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 5.同意以所购房为抵押活跃担保机构认可的担保人; 6.具有贷款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天津公积金贷60万条件 天津公积金贷款60万条件: 1、公积金缴存时间:申请人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12个月(含)以上,同时满足足额正常缴存公积金金达到一定时间,有的地区要求6个月(含),有的要求12个月(含),各地会有差异。 2、贷款人年龄:贷款人年龄与贷款年限之和小于70岁。 3、申请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信用状况良好。 4、申请人已按规定支付购房首付款。 5、申请人提供符合本规定要求的担保。 6、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符合国家、省和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政策要求。 7、符合公积金管委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2020年天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政策 天津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先后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组合)货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关于调整2010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的通知》,对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进行了调整。根据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为支持职工合理住房消费,天津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包括以下方

公积金贷款新政策2014

公积金贷款条件将放宽: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 住建部的人士处获悉,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微博]已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三项内容。 【公积金贷款条件将放宽】记者从接近住建部的人士处获悉,住建部、财政部、央行已发文,包括放松公积金贷款条件、推进异地贷款、降低中间费用三项内容。其中,连缴6个月的职工即可申请公积金贷款(现行为12个月)。1992年到2014年3月,公积金利用率仅约50%。 三部门发通知实现住房公积金缴存异地互认转移接续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支持缴存职工购买首套和改善型自住住房,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10月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是提高缴存职工住房消费能力的重要途径,也是缴存职工的基本权益。当前,各地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发展不平衡,部分城市对贷款条件要求过严,住房贷款发放率较低,影响了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也削弱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互助作用。为此,《通知》规定: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可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对曾经在异地缴存住房公积金、在现缴存地缴存不满6个月的,缴存时间可根据原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合并计算。同时,按照支持基本住房消费原则,《通知》强调,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为购买首套自住住房或第二套改善型普通自住住房的缴存职工,不得向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是影响制度互助作用发挥的重要因素。按照支持基本住房消费、资金充分运用等原则,《通知》要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发放率低于85%的设区城市,要根据当地商品住房价格和人均住房面积等情况,适当提高首套自住住房贷款额度,加大对购房缴存职工的支持力度。

你的公积金用错啦!公积金贷款买房误区

你的公积金用错啦!公积金贷款买房误区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买房利用公积金贷款,利率比商业贷款少很多。但是有的人在使用公积金贷款的过程中,却遇到很多麻烦。 比如有朋友问我,贷款成功之后,每月公积金就直接打到还款账户了吗?首付不够,可以先把公积金余额拿出来用吗?不知道这些问题,还真是麻烦,不知不觉中就拉长了贷款办理的时间。 今天,购房指南就专门给大家讲讲公积金贷款过程中的一些误区,希望大家看过之后能有所帮助。 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以做首付吗? 很多人都认为既然公积金是职工购房福利政策那么理所当然的可以用来支付购房首付,其实不然,因为公积金是先使用后才可以提取的,即购房人只有在购房后提供购房相关的证明材料才可以办理提取手续。 你需要记住的是:公积金账户的钱虽然是你的,但是没有买房之前是无法以购房为理由提取的。但是你可以以其他理由,比如租房、离职、出国定居、退休等,但是这些情况就跟买房关系不大了。 未婚情侣可以一起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吗?

公积金贷款是以家庭为单位的贷款,配偶、父母和子女都可以跟主贷人一起参与贷款。但是男女朋友关系是不可以共同办理贷款手续的,如果一个人买房时公积金额度不够的话,可以考虑申请组合贷款。 这其中,还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实在是希望利用两个人的公积金一起贷款,不妨先结婚后再买房。但是,这其中如果有一方无论是在结婚前还是结婚后办理过公积金贷款且未还清,结婚后的夫妻均不能够再使用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如果是这种情况,建议还是先单独买了再结婚吧。 自己买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不够,可以用父母的吗? 对于子女购房使用父母公积金的,各地规定有差异,有的城市允许子女提取父母公积金用于偿还自己住房贷款,但要满足一定条件。 比如杭州规定,在付完首付或者开始还贷之后,或者一次性付清之后,可以到柜台审核提取父母公积金偿还贷款;四川宜宾规定,如子女提取父母住房公积金购房的,子女必须与父母中的一方为同一户籍,子女及其父母均无宜宾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且新购房提取需在一年内。 所以具体能不能提取,还得看当地公积金的规定。大多数城市的子女并不能使用父母的公积金来贷款买房。因为在住房公积金购房申贷问题上,将子女和父母视单独分开的两个家庭,所以公积金不能共用。

公积金新政出台,月供少于收入的一半最适宜!

公积金新政出台,月供少于收入的一半最适 宜! 导读:本文介绍在房屋买房,选二手房技巧的一些知识事项,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近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针对新政中对申请者的征信以及收入等问题发出了补充细则。细则明确规定,个人公积金缴存基数需覆盖公积金贷款月供额的两倍;若贷款申请人和配偶的缴存基数合计达到申请公积金贷款月供两倍以上,亦可以申请贷款。 那么,公积金缴存基数指的是什么呢?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指:按照这个数字计算你应该缴纳多少公积金,一般是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 比如上年平均工资2000,今年的缴存基数就是2000,按照个人、单位各缴纳12%的标准。今年每月个人缴纳240,单位缴纳240。 因为工资可能每年会有调整,因此公积金也允许每年调整一次,调整的时候就一般会按照去年的月均收入作为下一年的缴存基数。 那,月供呢? 月供指:在以银行按揭方式购置商品房、机动车辆等时,根据贷款协议的规定,贷款人应当在还款期间内,每月向贷

款银行支付的月还款额,包括本金部分和相应的利息。 比如:你想买房子了,但是你手里的钱又不够,你就需要向银行借钱.你需要向银行拿你的房子作抵押,银行才将钱借给你.这就是通常说的七成二十年的按揭. 再举个例子:你的房子市场价值30万,你首付9万,就可以按揭21万.贷20年。21万就被分成20年(即240月),你每月向银行交月供.(利率+本金) 这一次公积金新政的细则调整,将会帮助很多计划用公积金贷款购房的朋友,特别是贷款金额较大的。原本公积金是按照缴存基数为客户的收入数额,要求是全笔贷款金额月供的两倍以上才可以,而实际操作中,很少人的缴存基数可以那么高,特别是二套房的。现在新政下,只需覆盖公积金贷款月供两倍以上,商业部分不算,那就可以。 举个栗子: 夫妻二人以组合贷的方式按揭买房,贷款共计200万元,等额本息,分20年还清。其中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各100万元,月均还款共计12216.4元。 如果按照原规定缴存基数为全笔贷款金额月供的两倍以上,那么夫妻二人的公积金缴存基数需达到12216.4*2=24432.8元; 而新政细则规定,缴存基数只需要覆盖公积金贷款月供的两倍以上,100万元公积金贷款,月均还款5671.96元,

公积金最新政策解读(问答版)

公积金最新政策解读 一、问:客户首次购房,想使用公积金贷款,最多可贷几成,利率多少? 答:使用公积金购买首套住宅的,分两种情况:购买90㎡以下的,可贷8成,利率为4.05%(5年以上);购买90㎡以上的,可贷7成,利率为4.05%(5年以上)。 二、问:如何计算客户的公积金最高可贷款额度? 答:最高可贷款额度=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400)÷每万元贷款月均还款额(保留整万,不做四舍五入),单笔贷款最高额度为80万元。 举例,客户每月公积金缴存600元,缴存比例是12%,现在想使用公积金贷款30年,请计算一下他的公积金可支持贷款多少万元。 经套用公式可计算出(600÷12%–400)÷48.03=95.77,因最高额度为80万元,故客户缴存的公积金额度可支持贷到80万元。 三、问:客户曾经全款购买过一套住宅,面积为84㎡,还未卖出,家里共有3个人(夫妻+未成年子女)现在还能否使用公积金再次进行贷款? 答:原有住房面积为84㎡,共有3人,故人均住房面积为28㎡,低于28.81㎡的人均标准,符合公积金改善型住房贷款发放标准。还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产,最高可贷5成,利率上浮10%。 四、问:上问中客户将原有全款住房卖出了,已过户至他人名下,现客户想买房,能否使用公积金,成数及利率? 答:在建委查询时,如查到原住房确实已不在名下了,客户可按首套公积金政策贷款,即购买90㎡以下的,可贷8成,利率为4.05%(5年以上);购买90㎡以上的,可贷7成,利率为4.05%(5年以上)。 五、问:客户,单身,原有一套住房,面积为84㎡,使用贷款购买的,还未卖出,现在客户还想购房,能否使用公积金,成数及利率? 答:因为客户单身,其住房面积已超过公积金要求的人均住房面积28.81㎡的标准,故现在客户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了。 六、问:上问中客户三年后结婚生子,一家三口觉得住房面积太小,想再次置业,原有住房还未卖出,现在能否使用公积金,成数及利率? 答:原有住房面积为84㎡,共有3人,故人均住房面积为28㎡,低于28.81㎡的人均标准,符合公积金改善型住房贷款发放标准。还可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房产,最高可贷5成,利率上浮10%。 七、问:上问中客户将原有贷款住房售出,想再次买房,能否使用公积金贷款,成数及利率?答:在建委查询时,如查到原住房确实已不在客户名下了,客户可按二套公积金政策贷款,即最高可贷5成,利率上浮10%。 八、问:客户原在外地商贷购买一套房产,现在要在北京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是否可以,成数及利率?

天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天津二套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是多少 1、天津首套房首付比例为30%,也就是说天津首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住房全款的70%。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是指:职工家庭未使用过贷款购房(包括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银行按揭贷款),且购房未提取过住房公积金(包括购房一次性提取和还贷提取)。 2、二套房首付比例为50%,也就是说天津二套房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住房全款的50%。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是指:职工家庭使用过1次贷款购房,或办理过1次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职工家庭就同一套房屋既贷款又提取或多次提取的只计算1次。 天津二套房首付新规定 1、对于已利用银行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的家庭,如其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 2、当地人均住房平均水平以统计部门公布上年度数据为准。其他均按第二套房贷执行。其中其他也包括了已利用贷款购买首套自住房并有贷款记录这种情况。如果第一套房已经使用贷款购房,根据相关规定,不管是否还清,再次申请购房贷款,均按照第二套房贷款标准执行。

3、除了不能享受优惠利率以外,首付要增加一成,利率上调10%。2007年9月27日央行、银监会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商业性房地产贷款管理的通知》,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20%。 4、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 天津公积金中心审核贷款时间 您交到贷款银行的资料均需审核。如果申请贷款时提供的资料齐全,银行录入系统后,纯公积金贷款8个工作日完成放款;组合贷款需要根据贷款银行按揭部分放款时间确定,具体时限请咨询贷款承办银行。 天津公积金贷款预约到批准受理时间 中心会大约每两周公布一次可办理贷款预约号,每次公布预约号的数量根据业务发展情况确定。如果申请贷款时提供的资料齐全,银行录入系统后,纯公积金贷款8个工作日完成放款;组合贷款需要根据贷款银行按揭部分放款时间确定,具体时限请咨询贷款承办银行。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材料及流程

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材料及流程 提取条件: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进行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产权的城镇自住住房 2、离休、退休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4、户口迁出济南行政区域或者出境定居 5、偿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6、房租超过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 7、职工在职期间死亡或者宣告死亡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支付房租 提取流程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首先向本单位提出申请,单位审核个人提交的相关材料后,符合提取条件的,填写《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加盖单位公章,由单位经办人或提取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审批手续。对符合提取条件的公积金中心当即审批,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需要调查核实的,公积金中心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或者不准予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2、公积金中心审批通过后,提取人持《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和公积金中心出具的《住房公积金支款凭证》到缴存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3、职工住房公积金已转入公积金中心托管户封存的,可由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直接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 4、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凭规定的申报材料先到当地缴存银行进行初审后,再由银行将初审材料交公积金中心复核审批,审批通过的,银行办理提取支付手续。 所需材料 1、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应提供《济南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提取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3、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 4、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除上述材料外,根据具体提取条件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济南公积金本市购房提取材料 (1)购买自有住房且未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应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应提供济南市房地产信息网上备案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或全款《济南市房地产企业预收款收据》原件及复印件。 2、济南公积金异地购房提取材料 异地购买自有住房的,提供所购住房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和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购房全款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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