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辅助运输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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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辅助运输规程

目录

第一章辅助运输系统概况 (1)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及有害因素辨识 (1)

第三章斜井主提升绞车及各类调度绞车技术特征及安装 (2)

第四章绞车与各种车辆的连接方式 (4)

第五章信号规定 (6)

第六章安全设施 (7)

第七章斜井及运输巷的封闭管理 (8)

第八章运行作业前的准备 (9)

第九章调度绞车运行作业 (13)

第十章换钩作业 (14)

第十一章人力推车 (15)

第十二章装卸物料 (15)

第十三章跑车防护装置使用方法及操作注意事项 (18)

第十四章劳动组织形式 (18)

第十五章安全技术措施 (19)

附表:辅助运输危险源辨识(一) (24)

辅助运输危险源辨识(二) (25)

辅助运输危险源辨识(三) (26)

附图:辅助运输系统图..................... . (25)

第一章辅助运输系统概况

主斜井为皮轨合一巷,断面形状为半圆拱,采用料石砌碹支护,断面为9.9m2,斜长285m,坡度为22°,斜井的右手帮铺设30Kg/m、轨道,轨距为600mm,安设JTP-1.6单滚筒绞车,担负全矿井的材料、设备提升任务。斜井的左手帮安设DTC100/30/2×90皮带,担负井下原煤提升,并兼作进风和安全出口。井口变坡点安设自动复位阻车器,井筒内安装有两道防跑车装置,并实现了一坡三挡功能。井底车场到各个采区及工作面回风顺槽铺设30kg/m和24kg/m的钢轨,道木间距800-1000mm,轨距600mm。运输车辆分别有1吨U型矿车、花车、和3t平板车。

各巷道安设相应的绞车,构成运输系统。满足运输物料的需要,绞车信号及安全设施按规定标准安设。

辅助运输路线及主要绞车:

主斜井(JTP-1.6主绞车)—井底车场(JD-25绞车)—南翼一号胶带巷(JD-25绞车)—南翼一号回风巷(JD-55绞车)—南翼五号回风巷(JSDB-19双速绞车、KWGP-90无极绳绞车)

主斜井(JTP-1.6主绞车)—井底车场(JD-25绞车)—北翼一号回风巷(JD-25绞车)—一采区下山轨道巷(JD-25绞车)

主斜井(JTP-1.6主绞车)—井底车场(JD-25绞车)—南翼一号胶带巷(JD-25绞车)—南翼一号回风巷(JD-55绞车)—南翼六号回风巷(JD-25绞车)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及有害因素辨识

附表:辅助运输危险源辨识(一)(二)(三)

第三章斜井主提升绞车及各类调度绞车

技术特征及安装

一、各绞车技术特征

表1:主绞车设备技术参数

表2:调度绞车设备技术参数

钢丝绳为6*19股(1+6+12)绳纤维芯,绞车校验参考下表:

表3;钢丝绳相关参数表

二、绞车安装要求:

(1)安装绞车的巷道,工程质量应达到优良品。

(2)安装绞车必须使用混凝土基础稳固。混凝土基础严格按绞车厂家提供的基础尺寸浇注;基础预埋地脚螺栓应垂直于机座,下部必须有勾形,地脚螺栓直径应以小于绞车机座固定眼直径2mm为标准尺寸,杆体埋入深度与混凝土基础厚度相差不得超过50mm;如巷道底板为软岩或煤层时,还必须在混凝土基础坑内打锚杆进行锚固。

(3)绞车外缘至支护或碹墙之间最凸出部的最小距离不得小于0.4米,至轨道外沿距离不得小于0.5米。

(4)稳固绞车的地锚或地脚螺栓露出部分应能拧双帽,拧紧后螺栓头露出螺母1-3个螺距;绞车各部所加防松垫圈的规格、数量符合要求。

(5)井下各采区上下山的绞车全部采用砼固定方式,进硐室的绞车,当车辆运行方向与滚筒钢丝绳牵引方向不一致时,在硐室外适当位置安装

别绳轮或改向轮,绞车安装有上下固定的护绳板。

(6)绞车安装应进硐室。硐室规格尺寸一般应为:长度不小于3米,宽度不小于2米,高度不小于1.8米;若因井下条件限制,绞车安装在巷道内时,必须有足够的空间,以满足设备安装与安全距离的要求,空间不够时要进行扩帮处理。

(7)绞车安装位置、方向应合理,有足够的操作空间,视线好,已固

定的绞车如出绳方向不正,必须安设逼绳轮。

(8)绞车钢丝绳绳头在滚筒上固定时,必须用特备的卡绳装置卡牢,严禁系在滚筒轴上。绳孔不得有锐利的边缘,钢丝绳的弯曲不得形成锐角。绞车钢丝绳松绳至终点,滚筒上余绳不得少于3圈,用以减轻固定处的张力。

三、无极绳绞车安装要求

(1)安装无极绳绞车的巷道应符合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应达到优良品。

(2)无极绳绞车机头张紧架,前后尾轮的固定装置,采用混凝土基础稳固。

(3)绞车外缘至巷帮之间最突出部分的最小距离不小于0.5米,人员操作处不小于0.7米,至轨道外缘最小距离不小于0.5米。

(4)混凝土基础严格按照厂家提供的基础尺寸浇注。

(5)稳固绞车的地脚螺栓露出部分应能拧双帽,拧紧后螺栓头露出螺母1~3个螺距。

(6)绞车各部所加防松垫圈的规格、数量符合要求。

(7)无极绳绞车操作室必须有足够的操作空间。

第四章绞车与各种车辆的连接方式

一、调度绞车保险绳的制作

1、井下小绞车钢丝绳必须使用套环,钩头固定套环采用固定绳卡时,绳卡规格必须和钢丝绳相匹配,其绳卡数量根据钢丝绳大小定(当钢丝绳直径≤18㎜时,绳卡数量至少为3个;当钢丝绳直径>18~26㎜时,绳卡数量至少为4个)绳卡间距为6~7倍钢丝绳直径,绳卡方向应一致,绳卡的U型环内上部为钢丝绳工作段,下部为尾段,紧固绳卡时需考虑每个绳

卡的合理受力,离套环最远处的绳卡不得首先单独紧固,第一个绳卡应尽

可能靠近套环,但必须保证绳卡的正确拧紧,不得损坏钢丝绳的外层钢丝;钩头固定套环采用插接时,插柱长度应大于15倍钢丝绳直径,并且至少大于300㎜。

2、斜巷使用的调度绞车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12条规定加装保险绳。保险绳一端通过绳卡固定在主钩头后端不小于600㎜处,绳卡的数量不少于3个,绳卡的间距为钢丝绳直径的6~7倍,绳卡方向应一致,保险绳钩头的打结按照主钩头的标准制作;保险绳的直径应与牵引钢丝绳直径相同,长度为允许挂车总长度加1.5米。

二、车辆之间的连接

1、调度绞车的连接方式

(1)钩头与车辆连接时应确保车辆有可靠的锁牢装置。

(2)采用调度绞车运输时,矿车与矿车之间的连接必须选用经试验合格规定的三链环,钩头与矿车之间的连接、矿车与矿车之间的连接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并加装保险绳。

(3)对于超长的料车采用超长的牵引链连接,其长度应使相邻的两辆车端部最小间距保持在250~350mm,牵引链有两种:第一种为Φ18×64mm,破断力320KN;第二种为Φ22×86mm,破断力610KN。磨损不得超过原直径的10%,连接方式采用两套三环链、两套与牵引链相适应的连接环、牵引链进行连接,且必须在该车组列的受力最小处。

2、无极绳绞车的连接方式

(1)、牵引车与车辆之间的连接

方法一:无级绳与车辆连接时,采用经试验合格的超长连接装置,实行硬

连接。

方法二:牵引车前后有连接矿车的专用插销。连接时,三环链一端插入牵引车连接孔锁紧,另一端插入车辆的连接孔处。

(2)车辆之间的连接

①矿车之间选用经试验合格的的插销和标准三环链进行连接。(插销规格为?42×330㎜,三链环规格为?32×150㎜×50×3)

②对于钢轨、水管等超长物料运送时,梭车与车辆可选用经试验合格的超长连接装置与牵引车进行硬连接。如选用钢丝绳连接时,必须制定专项安全措施。

③当运输支架时必须选用经试验合格的超长连接装置,实行硬链接。

④用经试验合格的锚链牢固拴牢支架车身,然后采用U型连接装置,用连接销将无极绳绞车梭车碰头连接。

第五章信号规定

一、安装位置

1、绞车机头机尾处及各联络巷口必须安装有声光信号和语言警告装置,声光信号具有声音和灯光同步显示双向对打功能、语言告警装置具有与绞车联锁的“正在行车、不准行人”语言信号和红绿灯信号装置。

2、声光信号与操作按钮、集中安装在绞车旁牌板上,便于操作,安全方便,声光语言报警安装在各部绞车上下车场醒目位置。

二、信号规定

一声———停二声———上

三声———下四声———慢上

五声———慢下

三、绞车信号装置的要求:

1、绞车信号装置,要求声光齐全灵敏可靠,通信设备可靠。

2、各种发送信号的设施,应保持良好的防爆性能,不能有失爆现象。

3、无极绳司机及跟车工应配置防爆手持电台。

第六章安全设施

一、挡车装置:

按照有关规定,各采区轨道上下山须安装有一坡三挡,即上下部车场安装有爬轨式挡车器。中部安设跑车防护装置、挡车门,每个联络巷口拉放车处、绞车摘挂钩地点必须安装有爬轨阻车器,拐弯处安装有立式别绳轮或五星轮。

二、牌板管理:

1、操作牌板:

(1)、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2)、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并悬挂“正在行车,不准行人”的警示牌。

(3)、小绞车必须保持完好、信号灵敏可靠。

(4)、允许挂车数量规定。

(5)、司机操作硐室内应有无极绳绞车检修制度,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技术牌板、交接班制度。

三、照明:

各采区轨道上下山运输巷道安装防爆灯照明,灯距不大于30m。

四、保险绳:

凡井下各采区上下山的小绞车全部加装与主绳绳径一致的保险绳,保险绳长度根据允许挂车数量最大范围设定。保险绳一端固定在钩头上,另一端做成绳扣,用插销与矿车尾车相连。保险绳必须搭在矿车上部,放置稳定,防止中途滑落。

五、轨道绝缘:

各采区的轨道绝缘,全部采用符合要求的绝缘夹板,轨缝中有绝缘块,并且按规定要求安设。

六、警示装置:

在各轨道上下山安装有“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严禁蹬车”等多种警示牌板。在各个联巷口设置与绞车联动的语言声光报警信号,当绞车开动时,发出声光报警信号,保证行人运输安全。

七、托绳轮:

调度绞车运输轨道托绳轮布置:

各采区巷道每20m、斜坡每15m,安装有托绳轮,拐弯处安装有立式别绳轮或五星轮。

第七章斜井及运输巷的封闭管理

为了强化轨道运输管理,保障辅助运输安全,从源头上控制运输事故,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在完善轨道运输质量标准化的同时,决定实行轨道运输“时间、空间锁定”管理,严格按照“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规定,对所有轨道巷封闭式管理。

1、每天必须在规定的时间运输、检修,具体的时间表根据各作业队组上下班时间决定。

2、运搬队在规定时间内对所运行的巷道口、交叉点进行封闭管理,即对栅栏门进行上锁管理,在运输前管理人员检查所辖区域有无人员,确认没人后对栅栏门进行上锁,到规定行人时间方可打开门锁,严禁提前或滞后开门,以免人员随意在轨道巷行走造成安全事故或影响员工上下班。

3.在非运输时间内严禁进行任何物料运输,打开栅栏门,闭锁开关。

4.运料期间严禁任何人员行走,攀爬栅栏门,破坏防护设施。必须服从安全员指挥。

5.特殊情况需人员上下井时,由单位值班请示调度室,调度室临时安

排运搬队停止作业,设好阻车器,闭锁绞车开关,待人员通行后,由调度室下达重新作业指令。

6.当井下需要急件运输时,运搬队要先清理轨道巷作业、行走人员,在巷口、交叉点设好警戒,同时汇报调度室,统一指挥,严禁擅自行动。

7.主要运输皮带巷在停机检修期间严禁进行物料运输。

8.在采区巷道运输时,同样执行此规定,巡回瓦斯员、安全员要按照运输时间表执行。

9.运搬队在运输通过挡车器后及时关闭,车辆通过风门时必须由专人开启第一道风门,待车辆通过后,及时关风门,再开另一道风门,严禁同时打开两道风门进入车辆。

10.各队组在所管理的顺槽轨道运输也要按照此章执行。

第八章运行作业前的准备

一、运行线路的检查:

专人详细检查斜巷内有无障碍影响安全提升的不安全隐患,有无其它工作人员进行作业。有隐患及时进行处理,有人则应及时将运输区域内的工作人员撤至安全地带。

二、绞车的检查:(由绞车司机负责)

(一)主绞车检查

1、绞车司机试验过卷、松绳保护。由专职检修工对绞车的过速保护、过负荷和欠电压保护装置、限速装置、深度指示器失效保护装置、闸间隙保护装置、减速功能保护装置进行检查。

2、检查各紧固螺栓不得松动,连接件应齐全、紧固;

3、检查减速机及设备各部润滑情况是否良好,润滑油压是否在

0.15—0.2MPa;

4、制动系统中闸瓦表面无油污;

5、检查各种仪表指示准确,电压是否满足要求(额定值的+-5%);

6、检查电动机滑环、碳刷的磨损情况,各电气连接部位有无松动、烧痕现象;

7、检查钢丝绳排列整齐;

8、检查制动系统是否负荷标准(闸瓦间隙不得大于2mm;制动油压是否在4.8—5MPa之间)。

(二)JD—55、JD—25、JD—11.4调度绞车检查

1、检查调度绞车稳固情况,应平稳牢固,基础螺栓无松动、变位,固定螺栓无松动;

2、检查调度绞车制动闸或工作闸(离合闸)。闸带必须完整无断裂,磨损余厚不得小于4㎜,铜或铝铆钉不得磨闸轮,闸轮磨损不得大于2㎜,表面光洁平滑,无明显沟痕。无油泥、无弯曲、变形。施闸后,闸把位置在水平以上30度—40度即应闸死,闸把位置严禁低于水平线;

3、检查钢丝绳:要求无弯折、硬伤,无打结,无严重锈蚀,断丝不超10%,不得有断股现象,磨损不超10%。在滚筒上的排列应整齐,无严重咬绳、爬绳现象。缠绕绳长不得超过绞车规定允许容绳量,绳径符合要求。松绳至终点,滚筒上的余绳不得少于3圈。保险绳连接牢固,钩头是否完好;

4、试运行,可松开离合闸,启动绞车空转,应无异常响动和震动,无甩油现象。

(三)无极绳绞车检查

1、检查各种部件,联接件必须完好,紧固有效;

2、制动装置必须灵活、可靠。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符合规定,铆钉不磨闸轮;

3、信号系统、控制系统必须可靠灵敏,且之间有电气闭锁;

4、减速器机油量必须符合要求,主轴承及变向轮、伸张轮的润滑符合要求,无异常;

5、峒室内各种记录和牌板必须齐全,照明充足;

6、检查绞车周围环境,支护是否可靠、稳妥,并不得有妨碍操作的障碍物;

7、检查绞车控制开关、综保、操作按钮、电机、电铃无失爆,电缆无破囗,设置位置要便于操作;

8、检查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并要及时汇报,问题处理后方可作业。

(四)双速绞车的检查

1、检查各种部件,联接件必须完好,紧固有效;

2、制动装置必须灵活、可靠。闸带无断裂,磨损余厚符合规定,铆钉不磨闸轮;

3、检查绞车周围环境,支护是否可靠、稳妥,并不得有妨碍操作的障碍物;

4、检查绞车控制开关、综保、操作按钮、电机、电铃无失爆,电缆无破囗,设置位置要便于操作;

5、重点检查绞车的档位位置,确认档位调节挂轮完全啮合正确后方可进行操作,否则必须进行处理。

三、信号系统的检查(由司机、信号工负责)

操作人员要检查绞车转动是否灵活,制动是否有效,操作按钮及操作手把是否灵活可靠,钢丝绳是否符合要求,钩头和护绳是否完好,声光信号是否能双向对打,声光兼备,语言报警是否完好,滚筒压绳板是否符合要求等。

四、安全装置的检查

必须详细的检查阻车器、挡车栏、跑车防护装置、护绳是否齐全、有效。

五、车辆连接装置的检查

把钩工开车前必须检查牵引车数,各车的连接和装载情况。牵引车数超过规定,连接不良或装载物料超重、超高、直宽或偏载严重有翻车危险时,严禁发出开车信号。

1、认真检查设备、材料捆绑是否固定牢靠,重心是否稳定。

2、在斜巷上下部必须设好警戒,禁止人员进入该斜巷,警戒人员必须

进入躲避硐或其它安全地点。

3、通过以上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处理好后方可开车。

六、运送材料设备捆绑检查

认真检查设备,确保材料捆绑定牢靠,重心是否稳定。

七、行人和作业人员的撤离

在进行作业前必须保证运输区间内无行人、无人作业,如有必须安排撤出运输区域至安全地点后方可提升作业。

八、警戒人员的安排

在运输巷道上下部必须设好警戒,禁止人员进入该巷道,警戒人员必须进入躲避硐或其它安全地点。

通过以上检查,发现问题必须向调度室汇报,处理好后方可开车。

第九章调度绞车运行作业

一、开车前的准备:

运行作业前—切工作准备就绪后,挂勾工开始挂勾,挂勾时,必须将绳头用锁销或U型环连接好,挂好护绳,严格按照绞车的规定进行车辆连接,严禁超拉超挂。车辆连接好后信号工用信号发出开车指令,待上方司机发回同样信号后,再次传回开车信号,司机方可操作绞车运行启动运行。无极绳绞车运行时,任何单位不得使用绞车。

二、开车时的注意事项:

开车时,司机要谨慎操作,随时掌握绞车运行时负荷情况,并严密注意运行前方的状况,发现异常立即停车,挂勾工严禁坡中或运行中摘挂勾。信号警戒人员要认真负责,不得擅离岗位。

三、运行中对安全装置的要求:

开车前作业人员应确保跑车防护装置的正常使用,利用调度绞车往工作面联络巷进车或出车时,无极绳轨道作业时作业人员应将该区段爬轨阻车器逐步打开,车辆通过后及时关闭,利用调度绞车下放车辆时需将绞车钢丝绳拉紧后方可打开挡车器,并且一人不得同时推动车辆和操作挡车装

置。

四、车辆运行时对司机、挂钩工、信号警戒人员的要求:

(1)挂钩工必须进入躲避硐或安全地带,要严密注视车辆运行状况,发现异常或事故,及时与信号工联系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立即赶赴现场,详细检查,查明异常或事故原因,进行处理。

(2)信号工必须须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信号房,要观察提升中的运行情况,监视运行中的车辆,如有紧急情况,可随时发出停车信号。

(3)提升时,不准有人进入斜巷。

(4)司机根据提升设备、材料等载荷不同,酌情掌握车速,严禁放飞

车。

(5)接近停车位置,应先慢慢闸紧制动闸,同时松开离合闸,使绞车减速。听到停车信号后,闸紧制动闸,松开离合闸,停车。

(6)上提车辆时,车过变坡点进入平段后,司机应停车准确,严禁过卷或停车不到位,上部挂钩工应及时关闭阻车器。

(7)停车后必须切断电源。

五、特殊情况的要求:

如遇车辆掉道或其它情况时必须立即停车,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车辆复道待问题处理后再行操作,严禁强行拉车上道。运送超长物料时必须采取有效安全措施,严格执行超长物料的运输管理规定,严禁超高超宽运输。

六、特殊情况的要求:

运输特殊设备、材料、长大物件时,要严格按总工程师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作业,采用专用的连接装置,并由专人指挥进行运输。

第十章换钩作业

一、待车停稳后方可摘挂钩,严禁车未停稳就摘挂钩。

二、操作时站立的位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严禁站在道心内,头部和身体严禁伸入两车之间进行操作,以防车辆滑动碰伤身体。

(2)必须站在轨道外侧,距外侧钢轨200mm左右进行摘挂钩。

(3)在单道操作时,一般应在巷道较宽一侧。

(4)在双道操作时,应站在人行横道一侧。

(5)摘挂钩完,必需越过串车时,必须从车辆运行上方通过,严禁从两车辆之间或车辆运行下方越过。

三、每次摘挂钩完毕,必须对车辆保险绳、连接装置详细检查一遍,

看是否完好、牢固可靠,然后瞭望车辆运行方向有无障碍和隐患,确认安全后才可进行提升作业。

挂钩工上岗必须做到“六不挂”:安全设施不齐全可靠不挂、信号联系不通不挂、车辆不完好不挂、物料装的不稳固不挂、连接装置不合格不挂、斜巷内有人员不挂。发信号前必须对车辆的连接和保险绳等全面检查,确认连接正常、绞车无余绳方可发信号开车。对做不到“六不挂”要求之一的,按严重“三违”论处,并责令现场改正。

第十一章人力推车

严禁在矿车两侧推车。同向推车的间距,在轨道坡度小于或等于5‰时,推车时两车间距不得小于10米,坡度大于5‰时,不得小于30米,巷道坡度大于7‰时,严禁人力推车。推车过风门时,不得同时打开两道风门。进入采区轨道全部采用绞车运输,不得人力推车。

第十二章装卸物料

一、捆绑

1、捆绑金属长件和大型设备及其分解件时,必须先用5吨以上手拉葫芦扎紧捆绑结实后,方可进行二道捆绑,做到双保险。

2、所有捆绑的设备和物料,不能因振动而自行松动,不能因捆绑损坏设备等物件,对有锐利棱角处要加垫保护,防止割断绑绳。

3、对于四超车辆的捆绑也必须用双道链拉紧,并用直径12.5mm的钢丝绳进行不少于2道的捆绑。

4、普通车辆的捆绑用直径12.5mm的钢丝绳捆绑2道后,用强度足

够的绞棒扭紧。

5、圆木、轨道、工字钢、锚杆、锚索钢绞线等长物料,必须用花车装运,超出花车高的必须进行钢丝绳捆绑且不少于2道。

二、装卸人员的配合

装卸时,必须专人指挥,所有人员必须听从指挥,口令一致,动作协调,密切配合,轻拿轻放,严禁乱扔乱放,损坏物件。

三、重型、大型设备安全运输捆绑规定

1、重型、大型设备规格:

重型设备是指重量3T以上的单体件;

大型设备指长度3M以上,宽度1.2M以上,高度1.25米以上的单体件。

2、捆绑及运输安全规定:

(1)运输重型、大型设备单体件的车辆和辅助设备,必须符合《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设备严禁使用;

(2)重型、大型单体件装车时,车辆上要垫木板或者方木防止设备滑动,并且重心要适中,两端突出部分要保持平衡,单体件要稳固牢靠。严禁用铁丝或者钢丝绳捆绑,单体件重量不低于3T必须用倒链和专用绳套进行捆绑,并且锁牢设备;

(3)重型、大型单体件车辆在停车点停放时,车辆前后必须用卡轨式阻车器,并且重新锁牢物件方可运输,严禁用破板、木楔代替;

(4)大型单体件要经过的巷道,必须指定专人根据所运单体件的外型尺寸及巷道情况,事先进行认真检查,确保运输畅通无阻后方可运输;

(5)大型、重型单体件装车后,必须由主管科室人员和安全员检查验收

合格后方可运输;

(6)运输大型、重型单体件前必须认真检查轨道线路、一坡三挡、绞车、信号符合运输标准要求后方可运输;

(7)捆绑后运输重型、大型设备单体件必须安排专业人员运输,队长、主管运输部长和安全员现场跟班;

(8)各作业单位运输重型、大型设备单体件必须事先到调度室填写运输大件申请票,经相关领导同意签字后方可安排运输。调度室要根据变化条件下安全管理规定通知相关单位跟班作业。

四、装卸液压支架

1、液压支架装车时必须使用专用平板车,平板车螺孔与支架上的地脚孔用专用高强度螺丝拧紧。

2、支架卸车时,支架运输到位,上好阻车器再将固定在平板车上的螺丝拧下,用回柱车慢慢拉到卸架平台。

五、装车、封车的安全措施

1、采用起重设备或工具利用专用起吊站将大件设备及部件吊放在花栏车、平板车上。

2、要求采用钢丝绳或锚链捆扎固定,做到牢固可靠,并注意不得

损坏设备。

3、设备吊放要平衡、平稳、不得重心偏移,以防车辆倾倒或运输过程中侧翻。

4、使用的钢丝绳绳卡、锁具套环应符合绳径及起重重量要求。绳卡数量不得少于三只。

5、封车人员工作完成后,应向安全负责人汇报。经检查封车合格后方

能运送;如发现捆绑不牢固、不平稳等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

第十三章跑车防护装置使用方法及操作注意事项

1、报警器安设在绞车司机便于操作和观察的地方,由绞车司机负责管理,绞车在运行状况下挡车动力栏为落网状态,报警器显示绿灯;当绞车停止后,挡车动力栏为升网状态,报警器显示为红灯。如绞车司机发现报警器信号喇叭报警,红绿灯同时亮起,严禁开车。

2、跑车防护装置电控箱有升网、转换、落网三个按钮。转换可分为手动与自动,手动状态下显示窗为红灯,当红灯的情况下可手动调节升网和落网;自动状态下,显示窗为绿灯。

3、跑车防护装置电控箱安设在挡车动力栏旁的开关硐室,跟车人员负责对斜巷跑车防护装置电控箱显示状态进行检查,由于此装置与绞车连锁,属常闭式,显示窗应显示绿灯,只有跟车人员确定沿路跑车防护装置电控箱显示窗均为绿灯的情况下方可发出开车信号。

4、当矿车运行超速时,该挡车栏会自动关闭阻拦跑车,同时信号显示箱发出声光报警。绞车司机必须立即停车,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运行。

5、严禁一条线路无极绳绞车与调度绞车同时运行。

第十四章劳动组织形式

矿井作业采用三班制,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八点班8:00-16:00,十六点班16:00-0:00,零点班0:00-8:00,物料设备的运输一般在十六点班进行。

第十五章安全技术措施

一、正常情况下的安全技术措施:

1、绞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并且熟悉设备、设施的性能,任何人不得无证操作。

2、按照每部绞车允许牵引的车辆数连接车辆,严禁超拉超挂。

3、双速绞车运输前应与绞车司机取得联系,告知设备类型、牵引数量,以便司机掌握用快速档或慢速档。

4、运行前应检查运输区段运行线路中的轨道、信号、安全设施是否完好。无极绳轨道检查时要检查无极绳道岔及爬轨挡车器是否扳至常开状态,各部道岔的开向是否正确,运行线路中有无障碍物。

5、不论拉重车或放空车,一律设好警戒。

6、超长物料应选用特制的硬连接装置,且各项指标符合要求。

7、车辆连接采用符合规定的三链环连接。

8、拉运物料时,绞车司机应专职开绞车,严禁即开绞车又别绳。

9、任何人员不得在轨道中心停留,防止绞车钢丝绳弹起伤人。

10、无极绳轨道运输往联络巷进车或往外出车时应跟绞车司机取得联系,只有经绞车司机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在无极绳绞车不运行的状态下作业)

11、运输作业时必须坚持匀速行驶,不得猛拉猛放,更不允许开飞车。

12、绞车严禁断电操作。

13、绞车钢丝绳要求无断丝、断股,不打结,无变形现象,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联接装置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联接装置。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和联接装置。

14、所有防跑车装置的安设要符合规定,并且安全、灵活、可靠,严禁使用木楔、勾木等物料挡车。

运输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运输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运输安全操作规程(新版) 一、外部运输爆炸物品,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矿区内运输爆炸物品,必须遵守矿区有关规定; 二、卸时,必须遵守搬运装卸制度; 三、同车不准运输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 四、运输爆炸物品时押运员必须随车押运,车内不得乘坐闲杂人员,不得将载有爆炸物品的车辆停留在公共场所或人员较多的地方; 五、汽车行驶在能见度良好时不超过40km/h,能见度低时速度至少减半,在平坦路上行驶时,车距不小于50m,上下山时不小于300m,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在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地带,寒冷天气时,要采取防滑措施; 六、禁止在上、下班期间或人员集中时运输,车头和车尾分别

安装特制的危险品标志; 七、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必须办理公安部门签发的《民爆物品运输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运输,不得提前或推后运输。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办法.doc

?煤矿辅助车辆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入井车辆管理,保证辅助运输安全、高效、低耗运行,根据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井的掘进头、旺采面、回风巷、总排风巷使用防爆车,主要进风巷暂允许使用低污染车。 第三条工程自卸车禁止运人。 第四条辅助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和《察哈素辅助车辆运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适用范围:察哈素煤矿矿辅助运输车辆及外委区队车辆。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机电组是辅助运输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辅助运输管理与相关业务工作。其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负责平衡、协调解决各单位辅助运输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对车队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协助车队解决车辆所需的配件,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 4.组织车队车辆的检验和验收工作。

5.负责组织与安管办参与辅助运输事故的调查和处罚。 第七条车队是辅助运输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全矿车辆及外委工队车辆的运行管理。其职责: 负责健全各项车辆管理制度以及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制,以及车辆管理工作的内业资料整理。 负责所有车辆的派遣和日常管理,包括车辆日常运行、完好检查、维护保养、备件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 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 负责对所有车辆和外委工队司机的技能培训和行车路线的制定,并及时与生产办联系绘制和更换行车路线图,包括对司机的监督管理和违章处罚。 负责矿属所用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车辆的运行成本,是辅助运输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单位。对违规车辆和违规单位有处罚权,是辅助运输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单位。 第八条安全办是全矿车辆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其职责:1. 负责根据机电组的检验合格证对所有入井车辆颁发《准入证》,并有现场检查监督所有车辆运行状况的权利。 2. 负责对所有入井车辆驾驶员,进行一周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安全资格证》。 3. 负责参与机电组组织的对违章违规的车辆、人员以及相关单位调查处理,以及对造成事故的单位进行追查。 第三章驾驶员一般规定

某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处罚规定

某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处罚规定 为规范辅助运输队人员和无轨胶轮车管理,保证辅助运输安全、高效、低耗运行,加强辅助运输队整体综合素质和个人业务技术水平,特制定本管理处罚规定。 一、无轨胶轮车运行检查规定 1.无轨胶轮车的检查分为三个阶段: (1)出车前的检查:首先检查车身外表情况和各部完好状况,检查机油、水等液位是否正常,是否有渗油现象。检查轮胎等关键部位螺栓是否紧固。然后进入驾驶室后,检查驾驶室内各仪表和操纵装置的完好。其次启动发动机,检查发动机运转响声仪表工作情况,喇叭、灯光、雨刷器等工作状况及制动气压大小等。最后无轨胶轮车缓慢行驶一段距离,期间监视传动系统、转向系统、制动系统等各部位的工作效能。以上检查全部完成后,如发现任何问题,必须立即报调度和检修班修理,故障排除后方可出车。严禁带病入井,每发现一次处以停工检查,并罚款300元。 (2)行车中的检查:在无轨胶轮车运行过程中,驾驶员要经常观察仪表等工作状况,察听各处是否有异响,并及时加以分析、判断和核实,以便采取措施。要利用停车或装卸物料期间进行有关项目的检查,如: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胎面是否嵌有石块、铁锭等物,是否存在漏水、电、气现象,悬架系统是否折断或漏油、气现象,升举系统、制动系统、动力转向系统、发动机、主传动系统及轮边减速机构等是否有漏油现象,工作是否正常。如发现问题,应及时报队调度信息中心,由值班领导安排处理故障。严禁驾驶员个人在没报队调度和值班领导的情况下,私自检修,每发现一次处以停工检查,并罚款300元。 (3)收车后的检查保养:无轨胶轮车经过一天繁重的运行后,要结合行车过程中所察觉的情况做一次细致的检查,以便及时排除刚出现故障,保证无轨胶轮车处于安好状态,为下一班随时出车做好准备。其主要工作项目为:清洁、加添燃油、润滑油、液压油、冷却液、电解液等;检查是否有漏水、电、气现象;各连接部位与紧固部位是否松脱;放净储气筒内的积水。收车后未按要求检查保养,每发现一次处以停工检查,并罚款300元。 2.以上检查内容必须完成,并如实填写交接班记录。发现一次漏填或不按要求填写的罚款200元。

辅助运输管理制度(文件)

关于印发《高煤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整顿运输秩序,加强辅助运输管理,规范人员乘坐罐笼、人行车、架空乘人装臵行为,提升辅助运输流程标准及设备、物料封车、装车管理水平,提高运输效率,确保各辅助运输环节安全运转,经公司研究决定,现将《高煤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1、《乘罐人员管理制度》 2、《人行车乘车管理制度》 3、《架空乘人装臵乘车管理制度》 4、《提升运输及封装车管理规定》 5、《轨道车场及大巷管理办法》 6、《矿用车辆使用管理办法》 7、《提升运输特殊物件安全管理规定》 8、《用矿灯发送紧急停车信号的规定》

附件1: 乘罐人员管理制度 一、乘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乘罐,在指定地点候罐,集中上下人,因特殊情况上下井须经公司调度批准。 二、乘罐人员必须听从把钩工指挥、服从管理,待罐笼停稳、安全门打开、把钩人员固定好罐门之后方可依次出入罐笼,严禁乘罐人员拥挤、抢上抢下。 三、按照秩序文明乘罐,上井口西门入罐,东门出罐。下井口东门入罐,西门出罐。严禁在罐笼内嬉戏打闹。罐笼运行中严禁将身体任何部位伸出罐外,严禁乘罐人员私自打开罐门。 四、发出提升信号后,严禁出入罐笼、严禁候罐人员进入车场。 五、严禁携带长工具、超重物料乘罐,乘罐人员携带物品长度不得超过1.5m,重量不得超过20kg,严禁人、物混装。乘罐时携带工具、物品人员应坚持先入罐、后出罐的原则,携带的物品不得妨碍他人乘罐。 六、罐笼运行时乘罐人员应站稳扶好,抓紧扶手,不得来回走动、不得坐在罐笼内。外来人员没有本公司人员陪同不得乘坐罐笼。 七、禁止超员乘罐,罐笼乘坐人员不得超过规定:大罐(北罐)不得超过35人,小罐(南罐)不得超过30人。严格按照集中提升标准,当人员不足时,即大罐不得低于15人,小罐不得低于10人,否则一律不得提升,特殊情况经公司调度安排后,方准提升。 八、入井人员必须戴安全帽、随身携带矿灯、自救器和人员定

煤矿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运输管理制度

煤矿运输管理制度 第一章定义 第一条本规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条文。本规定适用于运输巷轨道运输,包括矿井主运输巷轨道运输、各水平间运输巷轨道运输、采区运输巷轨道运输、工作面两道运输巷轨道运输和各类临时运输巷轨道运输。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应建立各级“辅助运输分管领导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管理责任、范围和重点工作。 第四条各单位应明确一名领导负责全矿辅助运输工作,对本矿的运输安全负领导责任。 第五条各单位应有运输职能管理机构,明确一名负责人,专门负责本单位辅助运输管理工作,对本单位的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明确专职运输队长、非专职运输单位的一名负责人对本单位管理范围内的辅助运输安全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明确运输职能管理机构职责范围: 一、机电科是各单位运输职能管理机构管理的职能科室,负责组织协调各单位辅助运输设备的设计审核、综合调配、安装验收、监督检查工作,并负业务指导责任。矿安监部门对全矿辅助运输

负检查、监督责任。 二、坚持“谁使用,谁管理,谁负直接安全责任”的原则。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负管理责任,具体制定领导人负主要责任。 三、结合本矿实际情况制定辅助运输管理实施细则,明确各级责任,及时发现并处理辅助运输系统问题,建立相关的奖惩办法。 四、负责培训的部门对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电瓶车司机等要害工种的培训计 划的制定、培训、考试和年审工作。 五、负责对当班绞车司机、把钩工、信号工、电瓶车司机班前是否具备上岗资格和班中遵章作业情况检查、记录与考核。 六、负责对全矿辅助运输线的轨道、道岔质量、设备设施、矿用车辆完好状况、措施兑现、遵章作业、现场环境和制度建立等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限期整改。 七、负责组织对全矿运输巷设施及运输巷提升绞车运行前的验收工作。 八、负责运输巷的防跑车和跑车防护装置的选型设计和安装工作。负责矿辅助运输年、季、月工作计划的编制和总结工作。凡申请使用调度、双速和回柱绞车的单位,必须依据施工巷道的坡度、运距、提升最大负荷、牵引方式等数据进行计算,正确选用绞车型号和钢丝绳,经矿机电科审核、批准并配备合格的绞车、声光信号、电器小件及电缆,方可组织安装。 第三章一般规定

混凝土运输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操作规程编号:YTO-FS-PD393 混凝土运输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规程范本 编号:YTO-FS-PD393 2 / 2 混凝土运输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操作规程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2.2.1 作业前应检查运输道路和工具,确认安全。 12.2.2 运输混凝土小车通过或上下沟槽时必须走便桥或马道,便桥和马道的宽度应不小于1.5米。应随时清扫落在便桥或马道上的混凝土。途经的构筑物或洞口临边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12.2.3 小车装运混凝土量应低于车箱5~10厘米。 12.2.4 使用汽车、罐车运送混凝土时,现场道路应平整坚实,必须设专人指挥,指挥人员应站在车辆侧面。卸料时,车轮应挡掩。 12.2.5 垂直运输时必须明确联系信号。用提升架运输时,车把不得伸出笼外,车轮应挡掩。中途停车时,必须用滚杠架住吊笼。吊笼运行时,严禁将头或手伸向吊笼的运行区域。用起重机运输时,机臂回转范围内不得有 无关人员。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矿井辅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神东〔2017〕143号 发人:杨荣明 关于下发《神东煤炭集团 矿井辅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神东煤炭集团矿井辅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下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神东煤炭集团 2017年4月13日 —1—

神东煤炭集团矿井辅助运输车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辅助运输管理,实现安全、高效、低耗运行,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神东煤炭集团机电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神东煤炭集团井工矿辅助运输。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三条机电管理部是辅助运输管理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一)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地方、集团公司有关车辆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规定。 (二)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三)负责编制辅助运输车辆中长期规划方案。 (四)负责车辆专业化服务管理办法的制定。 (五)参与各矿井辅助运输车辆定编。 (六)组织特大辅助运输车辆事故的追查。 第四条安监局职责: (一)负责车辆运行的监督、检查。 (二)负责车辆人身事故追查。 (三)参与车辆操作规程的审核。 第五条设备管理中心是矿井辅助运输车辆全寿命管理单位,主要职责: —2—

(一)负责车辆运行管理、监督、检查及考核。 (二)负责车辆引进和改造工作。 (三)负责车辆定编、需求计划编制提报。 (四)负责车辆资产、分配、调剂管理。 (五)负责车辆专业化服务业务。 (六)负责车辆大、项修及改造项目实施。 (七)负责车辆报废计划提报,参与报废鉴定。 (八)负责重大车辆事故追查。 (九)负责外委专业化服务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六条物资供应中心负责所有辅助运输车辆的采购、 验收等工作。 第七条使用单位职责: (一)负责建立本单位辅助运输管理制度。 (二)负责车辆台账管理,提报车辆需求计划。 (三)负责辅助运输车辆的日常管理。 (四)负责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培训、上岗资格证管理。 (五)负责外委专业化日常考核。 (六)负责运输线路相关交通标识、安全设施的完善和维护等管理。 第三章驾驶员一般规定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持有效车辆驾驶证,特种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安全监察部门签发的司机特种操作证、入井安全 —3—

运输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运输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 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运输安全操作规程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操作规程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外部运输爆炸物品,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矿区内运输爆炸物品,必须遵 守矿区有关规定; 二、卸时,必须遵守搬运装卸制度; 三、同车不准运输性质相抵触的爆炸物品; 四、运输爆炸物品时押运员必须随车押运,车内不得 乘坐闲杂人员,不得将载有爆炸物品的车辆停留在公共场 所或人员较多的地方; 五、汽车行驶在能见度良好时不超过40km/h,能见度 低时速度至少减半,在平坦路上行驶时,车距不小于 50m,上下山时不小于300m,遇有雷雨时,车辆应停在 远离建筑物的空旷地带,寒冷天气时,要采取防滑措施;

六、禁止在上、下班期间或人员集中时运输,车头和车尾分别安装特制的危险品标志; 七、运输民爆物品的车辆,必须办理公安部门签发的《民爆物品运输许可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运输,不得提前或推后运输。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车辆运输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矿井车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根据矿领导安排,结合王家塔煤矿实际情况,特对出入井车辆及人员乘车作以下规定,望各单位及所有员工认真执行。 第一条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 和《王家塔煤矿车辆运输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非防爆车辆禁止入井。 第三条车队是运输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全矿车辆的运行管理。其职责: 1、负责健全各项车辆管理制度以及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制,以及车辆管理工作的资料整理。 2、负责所有车辆的派遣和日常管理,包括车辆日常运行、完好检查、维护保养、备件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维护保养。 3、负责对所有车辆和司机的技能培训和行车路线的制定,并及时绘制和更换行车路线图,包括对司机的监督管理和违章处罚。 4、负责矿属所用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车辆的运行成本,是辅助运输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单位。对违规车辆和违规单位有处罚权,是辅助运输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单位。 第四条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C证以上(C证只允许驾驶皮卡车),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防爆无轨胶轮车司机资格证》后方可驾驶车辆。驾驶车辆时司机必须携带驾驶证复印件和防爆无轨胶轮车司机资格证原件。

第五条加强对司机的安全教育及规范操作的检查。提高驾驶水平及安全知识,严禁酒后驾车、疲劳驾驶、带病上岗,确保上岗人员精神状态良好。 第六条新聘用驾驶员由车队组织进行车辆理论知识和安全操作技能的培训。跟车、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车队队长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 第七条入井车辆驾驶员必须证件齐全,身体健康,思维敏捷,操作熟练,严格遵守车辆管理制度,做到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第八条驾驶员必须配戴自救器、安全帽和矿灯,穿工作衣,严禁穿化纤衣服入井,严禁带烟火入井,严禁私自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公车私用。 第九条车辆在井下巷道运行时,发生突发故障或撞坏井下设施管线时,驾驶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积极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严禁肇事逃逸。 第十条驾驶员在井下行车时,前方道路存在安全隐患,如巷道顶板冒顶、片帮、地裂、积水较深、路面结冰等危险情况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并严禁通行。 第十一条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前应认真检查车辆完好情况,若车辆存在问题应及时向车队汇报维修,严禁驾驶不完好车辆入井。驾驶员在驾驶车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辅助运输管理办法,认真驾驶以防将车辆蹭、刮、碰伤。损坏车辆将按规定处罚。 第十二条所有出入井车辆,司机必须向调度室汇报:车辆使用单位、车号、司机姓名、用途。 第十三条车辆行驶路线规定:

知名煤矿企业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天聚富源煤业辅助运输管理 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天聚富源煤业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天聚富源煤业辅助运输管理规定 一、轨道钉设标准: 1、轨道接头:轨面及内侧错差不大于2㎜, 不应有硬弯。 2、轨道方向:直线段目视平顺, 10m弦量不超过10㎜, 曲线段目视圆顺, 用2m弦量相邻正矢差半径50m以上时不超2㎜, 半径50m 以下时不超3㎜。 3、轨面前后高低, 目视平顺, 用10m弦量, 不超10㎜, 倾斜巷道不超过15㎜。(变坡点除外) 4、轨距允许偏差为+5㎜~-2㎜。

5、同一线路钢轨无杂拌道。 6、水平、直线段两轨水平, 误差不大于5㎜, 曲线段加高后不大于5㎜。 7、轨缝:井下不大于5㎜;地面:夏天不大于7㎜, 冬天不大于10㎜, 无三处以上连续瞎缝。 8、接头:直线的对接, 相对错距不大于50㎜, 曲线段应错接、错距不大于2m。 9、扣件:鱼尾板、螺栓、弹簧垫应于轨型配套, 规格附合规定要求, 数量齐全、密贴, 紧固有效, 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10、道钉规格与轨型配套, 数量齐全, 浮离不大于2㎜。 11、轨枕间距:误差值为+50㎜。

TM集团辅助运输管理办法(DOC)

关于下发《集团公司矿井辅助运输 管理办法》的通知 同煤经生字[2016]397号 各矿、子公司、有关职能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矿井辅助运输现场管理,提升矿井运输安全管理水平,保障矿井安全生产,依据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标准、法规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公司矿井实际情况,特制定下发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集团公司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7月22日

附件: 集团公司矿井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一、轨道运输管理 (一)巷道硐室管理规定 1、巷道断面:巷道断面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2、车场车房:车场、车房巷道弯道半径、巷道连接方式、运输方式应设计合理,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3、硐室设计:斜巷信号硐室、运输绞车车房、候车室、调度站、人车库、充电硐室、井下运输车辆检修硐室、井下加油硐室等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4、躲避硐:斜巷躲避硐齐全,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5、装卸载站:矿车装载站、矿车卸载站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设计规定要求。 6、轨道机车运输的巷道净高,自轨面起不得低于2m。架线电机车运输巷道的净高,在井底车场内、从井底到乘车场,不小于2.4m;其他地点,行人的不小于2.2m,不行人的不小于2.1m。 7、轨道机车运输巷道(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两侧最突出部分之间的间距不得小于0.3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不得小于0.5m。

8、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的一侧,从巷道道碴面起1.6m 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0.8m(综合机械化采煤的矿井为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1.8m。 9、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上述(第8条)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个躲避硐的间距不得超过40m。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1.2m,深度不得小于0.7m,高度不得小于1.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 10、在双向轨道运输的巷道中,两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在对开时不得小于0.2m,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0.7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1m。 (二)运输线路管理规定 1、运行7t及以上机车、3t及以上矿车、采区运送重量超过15t(包括平板车重量)及以上设备时,线路轨型不低于30kg/m;其它运行线路轨型不低于22kg/m。 2、主要运输线路(主要运输大巷和主要运输石门、井底车场、主要斜巷绞车道,地面运煤、运矸干线和集中运载站车场的轨道)及行驶人车的轨道线路质量必须达到优良。 3、其他轨道线路质量达到合格,不得有杂拌道(异型轨道长度小于50m为杂拌道);在轨道线路变坡点、拐弯处必须使用合格的曲线钢轨。 4、轨道主要项目质量要求: (1)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5mm,高低和左右错差都不得大于2mm。 (2)直线段两股钢轨顶面水平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

运输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宁夏东源公司岗位各岗位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操作规则 (一)、驾驶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运输驾驶员应检查人员、车辆的相关证件,以及车辆的设备设施是否安全有效,同时检查油、水、电和安全部位,发现车辆故障立即排除。 2、装车完毕,驾驶员应对货物的重量、堆码、遮盖、防护等安全措施进行检查,槽罐车要特别检查有无泄漏等现象,确认无安全问题后方可起步。 3、运输途中,应根据道路状况严格控制车速,禁止超速和强行超车、会车,应尽量避免紧急制动,转弯时车辆应减速。通过隧道、山洞、立交桥时,注意标高、限速。长途运输注意。轮胎降温、下长坡用低速挡驾驶,避免持续使用制动。 4、天气、道路状况发生变化时,应根据所载货物的特性,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5、途中临时停车,要选择视野开阔道路宽敞地带,并按要求安放警示标志。 6、驾驶员连续驾驶不的超过4小时,24 小时内实际驾驶车辆时间

总计不超过8小时 7 发生事故时,应及时报告公安、安检、环保、质检等部门,并看护好车辆货物,积极投入救援,收车后,应对车辆进行相应检查,有货车辆应停放封闭、安全停车场内,无货车辆也应停在附和危险货物车辆的停放条 件的停车场。 (二) 押运员生产操作规程 1、携带好押运员证和安全卡,监督和协助驾驶员做好运输的各项准备工作。核对驾驶员、车辆证件、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 2、了解所运输货物的性质和应急处理办法,并对货物的装载进行检查,确保符合装运要求。 3、监督驾驶员安全行为,制止超速、强行超车等行为发生,督促驾驶员严格按照操作规程驾驶, 4.运输过程中,应密切注意车辆所装载的危险货物,做到每隔2 小时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处理措施。 5、监督驾驶员按照规定的线路运行和停车。 6、发生事故,应密切配合驾驶员做好事故报告、车货保管、生命和财产救援等工作。 (三) 装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装卸管理人员应了解所运载的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防护要求和发生事故的应急措施。 2、装卸过程中,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不得离开车辆并负责监装、

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煤矿辅助车辆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入井车辆管理,保证辅助运输安全、高效、低耗运行,根据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井的掘进头、旺采面、回风巷、总排风巷使用防爆车,主要进风巷暂允许使用低污染车。 第三条工程自卸车禁止运人。 第四条辅助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和《察哈素辅助车辆运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适用范围:察哈素煤矿矿辅助运输车辆及外委区队车辆。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机电组是辅助运输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辅助运输管理与相关业务工作。其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负责平衡、协调解决各单位辅助运输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对车队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协助车队解决车辆所需的配件,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 4.组织车队车辆的检验和验收工作。

5.负责组织与安管办参与辅助运输事故的调查和处罚。 第七条车队是辅助运输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全矿车辆及外委工队车辆的运行管理。其职责: 负责健全各项车辆管理制度以及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制,以及车辆管理工作的内业资料整理。 负责所有车辆的派遣和日常管理,包括车辆日常运行、完好检查、维护保养、备件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 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 负责对所有车辆和外委工队司机的技能培训和行车路线的制定,并及时与生产办联系绘制和更换行车路线图,包括对司机的监督管理和违章处罚。 负责矿属所用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车辆的运行成本,是辅助运输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单位。对违规车辆和违规单位有处罚权,是辅助运输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单位。 第八条安全办是全矿车辆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其职责:1. 负责根据机电组的检验合格证对所有入井车辆颁发《准入证》,并有现场检查监督所有车辆运行状况的权利。 2. 负责对所有入井车辆驾驶员,进行一周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安全资格证》。 3. 负责参与机电组组织的对违章违规的车辆、人员以及相关单位调查处理,以及对造成事故的单位进行追查。 第三章驾驶员一般规定

试论煤矿井下辅助运输终审稿)

试论煤矿井下辅助运输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试论煤矿井下辅助运输 摘要:本文首先对我国煤矿井下辅助运输的现状进行了简要的分析,结合几种井下辅助运输的设备特点提出了今后我国煤矿井下辅助运输的发展方向。 关键词:井下运输;现状;发展趋势 1 前言 随着我国高产高效矿井建设的蓬勃发展,“一矿一面”“一矿两面”成为发展趋势,作为矿井生产的一个重要环节,对辅助运输装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煤矿井下辅助运输按运行方式分为牵引式和自行式两大类,按轨路系统则分为吊轨式、卡轨式、齿轨式、无轨式、地轨式等。辅助运输一般以架线电力、防爆柴油机、蓄电池和钢丝绳为牵引动力。 2 井下辅助运输的现状 我国煤矿辅助运输机械化起步较晚,直至七十年代后期才开始这方面的研制工作。到目前为止,我国已先后研制成功并定型生产了一些新型高效的煤矿辅助运输设备,如柴油机单轨吊、绳牵引卡轨车、柴油机胶套轮齿轨卡轨车、无轨胶轮车以及新近研制成功的无极绳巷道连续牵引车等。有些设备如柴油机胶套轮齿轨卡轨车、无轨胶轮车和巷道连续牵引车,在我国许多煤矿生产实践中已经得到了推广应用,并产生了巨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部分设备的主要技术性能也达到了国外同类产品的国际先进水平。但总的来看,设备种类还不多,未形成系列产品,产品质量也不稳定,某些技术性能尤其是可靠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目前除少数几个矿井外,绝大多数煤矿尚未实现从地面或从井底车场直至采区工作面端头不经转载的直达运输,而是分阶段运输。从井下材料、设备供应点到井下工作面使用地点,要经过多次转载。运输效率低,事故多,占用设备和用工人数也多。特别是采区的辅助运输机械化程度还相当低,这种状况长期未得到改变。另外,有些关键元部件如防爆低污染柴油机还不过关,油泵、油马达等也还需要从国外进口,提高了设备的制造成本、销售价格偏高,从而妨碍了辅助运输设备的推广应用。 3 几种井下辅助运输设备的特点 3.1 单轨吊车 单轨吊车由于吊在巷道上空运输,所以不受巷道底板变形的影响。单轨吊车体积小,机动灵活,占用巷道空间小,通过巷道断面小,转弯半径小,连续运输距离长,如果开拓系统和运输系统条件允许,可以实现从地面到井下的任何工作面的不转载直达运输。但由于吊车自重及全部负载均由巷道支架及顶板来承担,所以对巷道支架及顶板承载能力有一定要求。一般最大单件质量:3 m 长轨为12 t;2 m 长轨为16 t,运行速度最大2 m/s。太大、太重的设备需要解体运输。可见,对于矿井的巷道顶板比较稳定,支护条件较好,运输的单件质量不太大,特别是那些巷道有底鼓的矿,选用单轨吊运输系统是比较合适的。 3.2 无轨胶轮车 无轨胶轮车多用于赋存较浅、倾角不大的近水平煤层矿井中,也可用于顶底板条件较好的竖井开拓方式的矿井。无轨胶轮车在美、

辅助运输车辆考核管理办法

辅助运输车辆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夯实益东矿井无轨胶轮车运输安全管理基础,确保辅助运输安全运行,车辆运行出现下列情况,根据情节给予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经济处罚。 1、驾驶员未办理入井证件私自驾车入井,发现一次对用车单位或派车单位罚款1000元,对司机罚款100-200元。驾车人员与驾驶证件不相符,发现一次对司机罚款200元。处罚用车单位或派车单位1000元。驾驶员有证件而未带证件入井,发现一次处罚司机50-100元。 2、井口检查人员检查不到位,未按照车队检车记录,致使外来车辆、不完好车辆入井或者车辆带病运行,每发现一辆不完好车辆入井处罚井口车辆检查人员500元。对于逃避车队井口检查人员检查车辆完好的司机处罚200-300元,处罚车辆使用单位1000元。拒不接受井口车辆完好检查强行入井的车辆司机处罚400-500元,处罚车辆使用单位1000元。 3、车辆刹车不灵敏、不可靠存在安全隐患,处罚司机200元,处罚车队或者车辆使用单位500-1000元。 4、车辆带病运行、灯光不全、指示仪表不正常投入运行的车辆,罚司机100元。罚车辆使用单位300-500元。 5、车辆无灭火器、灭火器不足两台或失效,发现一次对车辆使用单位罚款300-500元,罚驾驶员100元。 6、驾驶员入井不带矿灯和自救器、不戴矿帽(不系帽带)、不穿

工作服发现一次每项罚款200元。 7、挂牌车辆外出时没有报车队备案和矿领导审批,私自外出每发现一次处罚司机300元,处罚车队500-1000元。特殊天气车辆外出时没有采取安全措施,每发现一次处罚司机200元,处罚车500-1000元。 8、车容不整洁、乱、脏,处罚司机50-100元。车厢和驾驶室内有杂物或烟头,其它杂物罚款200元,若发现烟头,罚司机500-1000元,罚用车单位或派车单位每烟头2000-5000元。 9、车辆超速行驶一次处罚司机200-500元。 10、酒后驾车一次罚款5000元,并清退司机。 11、用车单位司机没有定期去车队维护和保养所用车辆,每检查出一次处罚包车司机100-200元,罚款用车单位1000元,若由于车辆维护和保养不及时,致使车辆发生故障,每发生一次处罚包车司机300-500元,处罚用车单位1000-2000元。 12、车辆会车不让道、不变光一次处罚司机200元。未经允许驾车逆行,处罚司机200元,造成堵车事故加倍处罚。 13、车辆超宽、超高、超长、超员、超载一次每项处罚司机100-200元。特殊情况除外。 14、人货混装一次对驾驶员罚款300元。处罚每位乘车人员100元,对用车单位罚款500--2000元。 15、出碴车辆未用蓬布包车厢一次处罚司机100元。 16、车辆不按照规定路线行驶一次处罚司机300元。

装卸、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装卸、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各班组、车队、矿山运输的领导及负责装卸、搬运、作业的工人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应遵守本规程。 第二条运输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驾驶执照,驾驶装载机、挖掘机及推土机等人员应经专门培训,并持有相关部门发放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 第三条运输、装载等车辆,应保持良好状态。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车辆制动,灯光、喇叭、转向、仪表、轮胎等各部件是否安全可靠,严禁带故障行车。 第四条易燃、易爆及危险化学品的装卸,应按国家有关法规执行。自卸汽车严禁运输易燃、易爆物品。 第五条装卸、搬运作业场所,应保持整洁、道路平坦、有足够的宽度,夜间作业应有良好的照明。 第六条车辆在矿区道路上应低速行驶,急弯、陡坡、危险路段应限速行驶,养护路段应减速行驶。 第七条石灰石装车时,车与车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间距不得小于3米。 第八条车辆装载不得超高、超宽、超载,驾驶室不得超员。 第九条80公斤以上500公斤以下的单件物品的搬运,应使用手推车或其它运输设备装运,500公斤以上单件货物需要绞车,起重机械,吊车等设备装卸搬运。

第十条石灰石卸车点,要设有坚固的车护栏装置,注意安全。 第十一条驾驶室外脚趾板及车斗不准载人,禁止在运行中升降车斗。 第十二条雾天或烟尘弥漫影响能见度时,应开亮车前灯和标志灯,并靠右侧减速行驶,前后车距不得小于30米,视距小于20米时,应靠右暂停行驶,不得关闭前、后警示灯。 第十三条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40米,禁止急转方向盘、急刹车、超车或拖挂其它车辆;必须拖挂其它车辆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 第十四条装车时,禁止检查、维修车辆,驾驶员不得离开驾驶室,不得将头手伸出驾驶室外。 第十五条禁止采用溜车的方式发动车辆,下坡行驶禁止空档滑行。在坡道上停车时驾驶员不得离开,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第十六条驾车时,不准使用手机,不准穿拖鞋,嬉戏打闹,严禁酒后驾车。

辅助运输设备管理制度

辅助运输设备检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辅助运输设备的检修管理,安全有效的发挥设备的功效,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使设备经常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以保证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操作人员 (1)培训后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运行。 (2)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3)认真做好设备润滑、维护保养工作。 (4)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设备整洁,及时消除设备的跑冒滴漏等现象。 二、维修人员 (1)定期检查维护,并主动向操作工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2)发现故乡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 (3)认真做好设备维修保养工作。 三、设备管理人员 (1)定期对设备维护保养制度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总结操作和维修工人的维护保养经验,改进设备管理工作。 四、设备的使用 为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提高工人的操作技能,防止设备的非正常损坏,必须实行定人定机和培训上岗的规

定。 (1)严格实行定人定机原则,由各使用单位提出设备操作人员名单,经生产部同意执行。 (2)设备操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专人专机负责,并严格执行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详见《绞车运输操作规程》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三级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后才可上岗工作。 (4)设备的使用同时也要遵守《设备管理制度》 五、设备的三级维护保养管理 三级维护保养的内容: (1)日常维护保养:班前班后由操作工人认真检查设备,擦拭各个部位和加注润滑油,使设备经常保持整齐、清洁、润滑、安全(安全生产详见《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各种泄漏现象,班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排除,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2)一级维护保养:以操作工人为主,维修工人辅导。按计划对设备进行局部拆卸和检查,清洗零件,疏通管路,更换磨损零件,调整设备各部位的配合间隙,紧固设备各个部件。 (3)二级维护保养:列入设备的检修计划。以维修工人为主,操作工人配合对设备进行部分解体检查和修理,更换或修磨零件,清洗、换油、检查修理电器部分,使设备技术状况达到设备完好的要求。 (4)实行“三级维护保养制”,必须使操作工人对设备做到“三好”、“四会”、“四项要求”,并遵守“五项纪律”。三好:管好、用好、

运输安全操作规程

目录 信号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2) 一、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风险 (2) 二、作业过程需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 (2) 三、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的相关安全要求和禁止事项 (2) 四、作业现场的应急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3) 五、操作规程 (3) 六、必备工器具 (7) 电机车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8) 一、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风险 (8) 二、作业过程需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 (8) 三、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的相关安全要求和禁止事项 (8) 四、作业现场的应急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9) 五、操作规程 (9) 六、必备工器具 (13) 电机车充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4) 一、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风险 (14) 二、作业过程需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 (14) 三、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的相关安全要求和禁止事项 (14) 四、作业现场的应急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14) 五、操作规程 (15) 六、必备工器具 (18) 翻矸工安全操作规程 (19) 一、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风险 (19) 二、作业过程需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 (19) 三、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的相关安全要求和禁止事项 (19) 四、作业现场的应急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19) 五、操作规程 (19) 六、必备工器具 (21) 跟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22) 一、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风险 (22) 二、作业过程需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 (22) 三、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的相关安全要求和禁止事项 (22) 四、作业现场的应急要求和注意事项等 (22) 五、操作规程 (22) 六、必备工器具 (24)

信号把钩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风险 1、没有对运行路线环境和轨道质量进行检查; 2、提升时,跨越钢丝绳; 3、提升没有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4、车未停稳就扳道岔; 5、提升特殊车辆时,没有发送慢上慢下信号; 6、没有接收到提升信号擅自发送信号; 7、下放车辆不进行喊话; 二、作业过程需穿戴的劳动防护用品 安全帽、自救器、防尘口罩、手套、工作服、安全带、矿灯 三、作业前、作业中和作业后的相关安全要求和禁止事项 1、作好班前会安全培训,加强现场监督管理,如有违反按三违处罚; 2、信号工接班后应对运行路线环境及轨道质量进行检查,确认无安全隐患后,方可提升。 3、斜井提升时,严禁工作人员或其他闲杂人员跨越钢丝绳; 4、斜井提升时,应严格执行行车不行人,行人不行车的规定; 5、斜井提升,在提升车辆未停稳时,严禁扳道岔,应在车辆停稳后再扳道岔; 6、斜井提升特殊车辆时,严格执行慢上、慢下信号,不得发出快上、快下信号; 7、上井口信号工在没有接收到提升信号时,严禁擅自发送提升信号。

辅助运输管理考核办法

辅助运输管理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矿井辅助运输效率,规范辅助运输管理,实现安全、高效、低耗运行。根据塔然高勒煤矿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管理制度内容包括车和人两大方面,即辅助运输车辆完好管理和司乘人员管理。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三条供应部负责按计划购置无轨胶轮车运输设备、配件,并提供无轨胶轮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或使用维护手册)等有关的技术资料。 第四条机电科负责无轨胶轮车的入井的防爆检查和完好检查、入井验收;负责无轨胶轮车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各项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的制定和落实。 (一)经营科负责无轨胶轮车司机理论培训和考核工作。 (二)调度室负责协调使用单位和车队的协调工作,实际操作考核工作。 (三)安检科负责行车规定落实、遵章守纪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三章塔然高勒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处罚及考核办法

第五条未经机电科同意私自拆除、加装安全设施,处罚责任人1000元。 第六条车辆刹车系统失效,对责任人罚款300元,对单位罚款1000元,并按事故进行追查。 第七条车辆带病运行、灯光不全、指示仪表不正确各附属配件损坏影响生产或投入运行的每影响2小时罚款200元,车辆配件计划已上报但未回来的不进行处罚。 第八条保护装置失灵或故意甩保护,发现一次对责任人罚款100元,对单位罚款500元。 第九条车辆运行过程中防爆栅栏堵塞严重,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元。 第十条防爆栅栏丢失或人为损害不能恢复的,对责任单位罚款500元,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 第十一条车容车貌不整洁、油箱表面油污沉积,视情节每辆车罚款50-200元。 第十二条驾驶员没有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或掘进巷及其它狭窄的“停车行人”制度,视情节对驾驶员罚款500元,出现人员或车辆碰撞事故,按照追查报告执行。 第十三条严禁人货混装,视情节对驾驶员罚款50--500元。 第十四条车辆超速行驶,视情节对驾驶员罚款500元。 第十五条对强行拦挡、爬乘车辆人员视情节罚款100--500元,情节严重按事故进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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