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救援预案1、编制说明

编制目的

通过本预案的应用降低急性职业病事故发生的频率;并当急性职业病发生时能指导急性职业病事故的扑救,尽量减少急性职业病的危害,保护员工人身和项目部财产的安全,保证项目部生产的正常进行。

使用范围

适用于北京地铁五号线06标项目部。

根据本项目部工程的特点,北京地铁五号线06标项目部可能存在或潜在的职业病包括:职业中毒、尘肺(矽肺、电焊工尘肺等)、物理因素职业病——中暑、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

编制依据

1、北京地铁五号线06标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2、相应的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

3、集团公司颁发的“程序文件”和“作业手册”;

4、现场踏勘所掌握的施工场地环境资料;

5、项目部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配置。

编制原则

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等。

编制内容

本预案内容由“编制说明”、“应急准备”、“应急响应”、“纠正与完善”和“附件”共五部分组成。

2 项目简介

工程内容

本标段工程包括东单站和崇文门站~东单站区间,起讫里程K7+~K7+,全长。承建本标段的土建工程、降水工程及管线保护,不含建筑装修、设备安装。

①、东单站

东单站设计里程为K7+~K7+,全长米。包括:车站的围护与主体结构;四个车站出入口、两个换乘通道及风道的围护与内部结构;

②、崇文门站~东单站区间

崇文门站~东单站区间隧道土建工程,设计里程为K7+~K7+,全长双线米及左右线连通道;区间五号线与一号线联络线的土建工程,全长;竖井1座,施工横通道70m。施工环境

东单车站位于东单十字路口东侧地下,紧邻王府井国际商业中心,在城市的地位非常重要。西北为东方广场,西南为信远大厦,东南为光彩大厦。信远大厦和光彩大厦正在施工。车站两端上部为城市绿化带,中部上方为长安街道路。

区间隧道位于崇文门内大街地下,起始于既有的新侨饭店地下,沿崇文门内大街逐渐向东偏移至长安街后到达地铁五号线东单站。崇文门站~东单站区间隧道穿越的路段主要为现状路面及1-2层密布楼房。地面即为崇文门内大街,为繁华商业街,人员流量大,街道东侧为密集民房,位于隧道上方,这些房屋部分为明清时期建筑,墙体为浅基础夹心泥坯墙;街道西侧有商场、同仁医院、东单公园、东单体育馆等公共场所。施

工竖井位于东单公园内,现有地面为绿地及小树林。

北京地铁五号线地铁06标段工程平面示意图见附件1(图中表明施工用房、最近的医疗机构等)。

项目组织机构

本标段根据工程的设计工期要求及施工场地条件,按照因地制宜、方便管理的原则,施工分为三个工区:车站北工区、车站南工区、区间竖井工区。

1、车站北工区

车站北工区位于长安街北侧东单站北基坑施工场地,负责东单站北端基坑明挖部

分主体结构施作及长安街北侧附属工程的施工。该场地还将作为北侧相邻标段盾构施工的施工场地。本工区由中铁隧道集团二处二公司组建的二工区承建。

2、车站南工区

车站南基坑工区位于长安街南侧东单站南基坑施工场地,负责东单站南端基坑相

应主体结构、暗挖车站及长安街南侧附属工程的施工。本工区由中铁隧道集团北京分公司组建的一工区承建。

3、区间竖井工区

区间竖井工区位于东单公园内,由此作为崇文门站~东单站区间的主要施工场地,负责全部暗挖区间(含5#线~1#线联络线)的施工。本工区其中中铁隧道集团二处二公司组建的二工区和中铁隧道集团北京分公司组建的一工区共同承建。

北京地铁五号线06标项目部组织机构图见附件2。

3 应急准备

组织机构

领导机构

为了加强施工工地的职业病防护工作,建立一套完备的职业病防护管理体系,北京地铁五号线06标项目部成立由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工区主任等组成的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名单:

组长:赵玉良(项目经理)

副组长:王灿(项目副经理)

组员:蔡东诚(党工委书记)、胡曦波(总工程师)、石家志(一工区主任)、王先堂(二工区主任)、李冬(专职安检工程师)

管理职责

(1)组长职责

①、组长是整个项目部职业病防护管理的最高负责人;主持全面工作,确保工程项目满足国家颁发的有关职业病防护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的要求。

②、授权副组长主持整个项目的职业病防护管理工作,并积极支持配合。

③、负责审批急性职业病事故扑救应急预案;负责预案在本项目部的有效运行及在预案运行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并改善其运行环境,确保预案的实现。

④、参与急性职业病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2)副组长职责

①、贯彻落实国家颁发的有关职业病防护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以及项目部预案的运行,对项目部的职业病防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②、审批职业病防护器材的采购计划,组织工区按要求购买并应满足使用;组织定期检查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运行情况,作好维修检查并记录,保证设备的完好,并且在急性职业病事故发生时调用项目部一切物资和设备。

③、组织项目部进行全员职业病防护培训,对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工人进行理论考核,并定期组织进行模拟演练。

④、经常深入施工现场了解职业病防护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决策处理。(3)组员职责

①、党工委书记直接负责以国家颁发的有关职业病防护的法令、法规、规章制度为内容的宣传、培训工作,并进行理论的考核。

②、专职安检工程师直接负责项目部的定期模拟演练,将演练情况作书面报告向集团公司相关部门进行上报;并且,负责日常具体的预案运行过程中的内外协调工作。

③、工区主任负责职业病防护所需的器材和施作相应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购买、检修等,组织工区工人参加项目部举办的培训。同时,负责发生事故时立即组织抢救,防止事态扩大,保护现场,及时如实汇报。负责轻伤事故、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参加重伤事故调查分析,及时采取措施,防止同类事故的再次发生。

实施机构

在急性职业病事故扑救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和组织下,项目部将根据相关的规章制度建立本项目的应急救援抢险队,负责项目施工场地等的职业病防护具体事宜。

应急救援抢险队名单:

队长:李冬

副队长:代文富、赵志伟

队员:贺善宁、傅春青、杜华林、杨胜荣、黄文昆、

韩志富、钟维富、王伟东、周永忠、黄圣、

资源配置

劳动力配置

在领导机关配置上,本项目部成立了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应急救援抢险队,作为事故应急的指挥人员。同时,项目部根据工程的特点和工区的分布,在工区部室中选调了有医疗基础知识的员工定为现场的救护人员;项目部以及工区的工程用车司机作为现场伤者外送救护员。

设备物资配置

项目部针对本工程可能存在或潜在的职业病,就应急救援器材等物资向专业的医疗救援机构咨询后,相应的配置了适当的救援器材、设备和物品。(见附件:“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药品一览表”)

资金配置

项目部针对可能存在或潜在的职业病准备一专门资金用来处理可能突发的事故。培训和演练

培训

(1)工程实施前,对参与本工程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国务院、市、局、公司、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条例》和《安全生产操作规

程》,并要求在施工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按照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同时,根据工程的特点,对工程可能存在或潜在的职业病进行提前分析,并提出预防措施。

(2)广泛开展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群众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高于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自觉自愿的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意识和自保、互保能力。

(3)建立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训考核制度,加强工前教育、工中检查、工后讲解,积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4)电工、焊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的安全教育外,还须经过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教育,经考核合格发证后,方能独立操作,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人员要进行尘毒危害防治知识的教育。

(5)项目部定期对工区现场施工诸如:焊接防水板、喷涂防水层、喷射混凝土等工序的工人进行劳动保护用品知识的讲座,并示范正确的佩带方法。

⑹项目部请专业医疗机构人员就国家法定的九大类共99种的职业病进行专业系列讲座,传授职业病表现现象、原因、防治措施以及药品的使用等常识。

演练

⑴、演练内容

①、一般职业病的应急救援:对于中暑等一般施工现场经常出现的职业病,项目部就工区随时必备的药品、对病人的应急处理措施以及应急救援队的反映和效率进行模拟演练。

②、特殊职业病的应急救援:考虑特殊的职业病日常发生率低并且必须专业治疗,项目部将就特殊职业病的具体表现、对病人的应急处理措施、应急救援队的反映和效率以及与专业医疗机构联系的效率进行演练。

⑵、演练时间和频率

考虑本工程的实际进度、劳动强度大小和社会环境条件,特定在2003、2004年的6月和11月共四次举行演练。

根据实地调查,项目部确定了距工地最近的医疗防疫机构,并将集团相关部门的联系方式公布于众,广泛张贴于工地内。

医疗急救120

集团卫生防疫总站

4 应急响应

发生急性职业病事故时,发现人员在尽可能控制事故的情况下立即向所在工区负责人和项目部负责人报告,并同时向120求助。

项目部接到报告后,立即组织应急救援抢险队队员携带救援器材进行救援,并组织医务人员赶赴现场救治受伤人员,情况紧急时请求距项目部最近的同仁医院或协和医院求助,同时向集团安质处和卫生防疫总站报告。

项目部在急性职业病事故发生时一切人员、物资和车辆听凭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的调遣进行扑救,尽可能的防止职业病的蔓延,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当医疗急救机构人员赶到后,项目部全体人员必须予以全力配合,听从调动,服从指挥。

在事故处理完毕后,项目部将配合医疗机构进行清理,做好受灾人员的家属的安抚工作。同时,项目部配合公安机关和医疗机构就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5 纠正与完善

一旦发生事故后,项目部将要对事故进行详细分析:发生原因、危害情况、应急机构的效率、应急措施的时效性以及联系通道的实用性等等。根据分析的综合情况,项目部再结合实际对本工程的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改。

6、附件

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药品一览表

(推荐)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防治措施规定。 一、职业危害因素、职业病 1、职业危害因素,是指在生产劳动或者其他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各种有害因素的总称。本企业主要职业危害来自露天作业环境中的紫外线照射和寒冷天气对人体的伤害,人孔内的有毒、有害气体等。 二、职业病危害种类及防治措施 结合公司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公司的职业危害为四类: 1、高温作业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易造成意外事故。 防治措施 (1)改善工作条件,配备防护设施、设备,加强生产场所通风设备及散热。 (2)加强个人防护,避免高温工作环境,尽量远离高热源,避开或减少热辐射; (3)制订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增加工间休息次数,尽量避开高温时段进行室外高温作业,为员工提供阴凉的

休息地方

(4)应有足够清洁的饮用水,供给防暑降温清凉饮料、降温品和补充营养:饮水方式以少量多次为宜,同时要注意不要等到口渴时再饮水。 (5)准备毛巾、风油精、藿香正气水以及仁丹等防暑降温用品,要制订合理的膳食制度,膳食中要补充蛋白质和热量。 (6)作业人员如有高温禁忌症要及时报告,班组长对有高温禁忌症的员工不要安排其从事高温作业 (7)留意气象预报发出的酷热天气警告 2、有毒物品的危害:生产过程中常接触到多种有机溶剂,如防水施工中常常接触到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喷漆作用常常接触到苯、苯系物外还可接触到醋酸乙酯、氨类、甲苯二氰酸等,这些有机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到空气中的浓度可以达到很高,极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 防治措施 (1)控制与消除有毒物质,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或高毒物质;改革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尽量将手工操作变为机械化、密闭化、自动化和遥控化操作。 (2)降低生产性毒物的浓度,避免有毒物质与人体接触;对生产过程中无法避免的有毒物质,通过安装合理的通风、排毒设备,使毒物得到有效控制。

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编制: 审核: 批准: ×××项目部

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煤矿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人身安全和健康,依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矿山安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我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煤矿所属单位生产经营过程中因各种职业病危害危险因素引发或可能引发各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一、职业危害事故分析 (一)粉尘危害 粉尘包括煤尘、岩尘、水泥尘等。其中煤尘、岩尘、水泥尘可导致接触人员罹患尘肺病,同时煤尘有强爆炸危险性。 1.采掘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如凿岩、爆破、运输、转载中皆可产生大量粉尘。 2. 在井上皮带运输、转载过程中过程可产生大量粉尘。 (二)有毒有害气体危害 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可能导致接触人员窒息、急性或慢性中毒,并且甲烷还具有爆炸危险。 1.甲烷涌出主要来源是采煤工作面、煤巷掘进工作面及采空区、地质破碎带涌出。 2.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主要来源于井下爆破、煤炭自燃及煤尘、瓦斯爆炸事故等。 3.硫化氢主要来源是有机物腐烂、含硫矿物水解、氧化、自燃及老空积水涌出。

(三)高温危害 由于受地质、气象条件及设备运转发热等影响,有些场所如井下机电设备硐室、采掘工作面、室内场所及其它温度异常地点温度可能会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对工作人员身体安全造成一定影响。 (四)噪音危害 噪音主要产生于矿井主通风机、压风机房、主井绞车房、局部通风机、带式输送机等设备工作时。噪音超过一定数值后就会造成环境污染,对从业人员听力、情绪及工作效率造成严重影响。 二、防治职业危害事故措施 (一)预防尘肺病及煤尘爆炸措施 1.加强防尘工作的领导。各部门明确分工,落实防尘措施。 2.做好教育培训工作,使广大职工充分认识到粉尘的危害。 3.井下作业场所的定点总粉尘及呼尘浓度要每月测定两次。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掘面每三个月测定一次,其他地点每六个月测定一次。粉尘分散度和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的含量,每六个月测定一次,变更工作地点时要测定一次。 4.设置完善齐全的防尘供水管路,保证防尘水量充足,水质清洁,各防尘地点水压充足。 5.煤层掘进工作面进回风巷道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雾化效果良好;必须采用湿式打眼、煤层短壁注水,放炮前后必须洒水、冲洗巷帮;转载点和卸载点必须安设完善的喷雾装置并实现自动化;按照规定定期冲刷巷道。 6.岩石掘进工作面巷道必须安设净化水幕,水幕覆盖全断面,雾化效果良好;必须采用湿式打眼、煤层短壁注水;放炮时实现自动喷雾降尘,放炮前后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处置方案

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处置方案 遂宁宏成电源科技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五月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和《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职业病危害事件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件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根据上级职业卫生主管部门的要求和本公司实际,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制定本公司的应急救援预案。 一、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救援机构及职责 1、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机构 1)突发职业病危害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吴樾 副组长:杜琼华、郑大军、。 成员: 朱松林、魏保生、何益国、邓国安、陈冬、景拥军、赵大书、孙法启、杨公普、涂汉富、谭维云、陈诚、黄少华 2)应急现场指挥及救援 现场总指挥:吴樾 现场副总指挥:杜琼华、郑大军 现场医疗抢救总指挥:杜琼华 3)应急小分队 生板小分队:队长杨公普;队员唐光洪、丁勇、代文军、罗鹏化成小分队:队长景拥军;队员漆正兵、漆加文、陈晓梅、李伟分板小分队:队长赵大书;队员王艳平、齐小红、刘翠兰、钟小女装配小分队:队长陈冬;队员陈爱民、刘华兰、杨成、钱文洪制水小分队:队长陈诚;队员兰燕、陈俊兰、景佩琳、莫金秀 2、职责 1)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a) 制定公司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预案。 b) 组建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队伍,配置应急资源。 c) 领导、指挥突发事件救援工作。 d) 组织调查和处理突发环境事件。 2)综合管理部健康办职责 a) 检查督促做好重大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的预防措施。 b) 负责应急通信、信息保障工作和年度应急演练计划。 c) 负责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信息发布及上报工作。 3)生产部职责 a) 检查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应急救援物资、器械等各项准备工作。 b) 组织应急小分队演练。 4)应急小分队职责 具体负责应急救援和组织救援工作。 3、人员分工 吴樾:负责全面指挥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工作。 杜琼华、郑大军: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现场协调指挥工作。 邓国安、何益国:负责抢救伤员指挥工作。 朱松林、魏保生:负责现场交通、警戒、疏散指挥工作。 谭维云、黄少华:负责应急物资组织工作。 景拥军、赵大书、陈冬、杨公普、陈诚:负责指挥各自的救援小分队。 二、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的响应与救援 1、一般突发职业病危害事件 1)影响物资:酸雾、铅尘、铅烟。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职业危害防治措施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持续、稳定发展,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二、适用范围 公司人员从事涉及到易燃,易爆、触电、中毒、高坠、机械伤害、灼烫,淹溺,透水、物体打击、粉尘伤害、噪声、振动、窒息等作业时均应执行本办法。 三、危害的成因及危害的类型 危害的成因分为物理危害和化学危害 物理危害的成因: 1.粉尘伤害 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多种粉尘,主要包括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以及其他粉尘等。产生这些粉尘的作业主要有: a)矽尘: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铺路机、压路机、打桩机、钻孔机、凿岩机、碎石设备作业;挖方工程、土方工程、地下工程、竖井和隧道掘进作业;爆破作业;喷砂除锈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b)水泥尘:水泥运输、储存和使用。 c)电焊尘:电焊作业。 d)石棉尘:保温工程、防腐工程、绝缘工程作业;旧建筑物的拆除和翻修作业。 e)其他粉尘:木材加工产生木尘;钢筋、铝合金切割产生金

属尘;炸药运输、贮存和使用产生三硝基甲苯粉尘;装饰作业使用腻子粉产生混合粉尘;使用石棉代用品产生人造玻璃纤维、岩棉、渣棉粉尘。 2. 噪声 建筑行业在施工过程中产生噪声,主要是机械性噪声和空气动力性噪声。产生噪声的作业主要有: a)机械性噪声:凿岩机、钻孔机、打桩机、挖土机、推土机、刮 土机、自卸车、挖泥船、升降机、起重机、混凝土搅拌机、传输机等作业;混凝土破碎机、碎石机、压路机、铺路机,移动沥青铺设机和整面机等作业;混凝土振动棒、电动圆锯、刨板机、金属切割机、电钻、磨光机、射钉枪类工具等作业;构架、模板的装卸、安装、拆除、清理、修复以及建筑物拆除作业等。 b) 空气动力性噪声:通风机、鼓风机、空气压缩机、铆枪、发电机 等作业;爆破作业;管道吹扫作业等。 3. 振动 部分建筑施工活动存在局部振动和全身振动危害。产生局部振动的作业主要有:混凝土振动棒、凿岩机、风钻、射钉枪类、电钻、电锯、砂轮磨光机等手动工具作业。产生全身振动的作业主要有:挖土机、推土机、刮土机、移动沥青铺设机和整面机、铺路机、压路机、打桩机等施工机械以及运输车辆作业。 4.窒息 许多施工活动存在密闭空间作业,导致窒息主要包括:

职业病防治应急预案

中建市政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提高公司应对突发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司在 发生突发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企业的稳定发 展,为平安奥运做贡献,特编制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北京市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卫生部《职 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卫生部《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和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项目工地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指导;健 全各级应急响应组织机构,明确分工、协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 抢险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确保应急救援的及时有效,减少人员伤亡、 财产损失,降低负面影响。 1.4 事故分级 为有效处置公司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依据事故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及 财产损失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重大(Ⅰ级)、较大(Ⅱ级)、一般 (Ⅲ级)三个级别。 1.4.1 重大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Ⅰ级)一次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 或死亡5人以上; 1.4.2 较大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Ⅱ级)一次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 50人以下,或死亡5人以下; 1.4.3 一般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Ⅲ级)一次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无死亡。

1.5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建市政公司职业病危害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 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 成。 2.1.1 指挥部职责 (1)研究制定、修订公司应对职业病危害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负责指挥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具体应对工作,指导、检查公司 各部门、项目部开展较大、一般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的应对工作; (3)分析总结公司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 度工作计划; (4)承办公司应急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它事项。 2.1.2 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其职责 (1)总指挥 总指挥由公司主管职业卫生的领导担任。负责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 部的领导工作,对公司职业病危害突发事故应急工作实施统一指挥。 (2)副总指挥 副总指挥由公司分管职业卫生的领导担任。副总指挥协助总指挥做好 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主要负责公司职业病 防治应急指挥部的统筹协调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 现场处置的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2.1.3 办事机构及其职责 公司职业病防治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作为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公司 综合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综合办公室部门经理担任。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为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处置和报告各类职业病危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和卫生部《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正在规章,尚未发布。待发布后,以国家总局规章为准)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等级 参照《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二、管理分工 1、行政人力资源部是处理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专职机构,确定各部门负责人; 2、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处置方案,明确各类危害事故发生时,各负责人和相应机构的职责和任务。 三、事故处置、报告

1、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卫生检查和医学观察; 2、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4、立即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5、组成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组,配合上级行政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调查内容包括: (1)现场勘验和调查取证,查明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和危害程度; (2)分析事故责任; (3)提出对事故责任人的处罚意见; (4)提出防范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的改进措施的意见; (5)形成职业病事故调查处理报告。 6、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隐瞒或提供虚假证据或资料,不得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组的现场调查和取证工作。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通用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通用版)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通用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认真贯彻落实《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防止突发性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并能在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后有效控制和处理,本着“反应迅速、处理得当”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危险源应结合矿井有关资料和技术参数,通过认真分析,认为矿井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危险源有:粉尘、有毒有害气体、噪声等。 (一)粉尘危害粉尘包括煤尘、岩尘、水泥尘等。其中煤尘、岩尘、水泥尘可导致接触人员患尘肺病。 1.采掘工作面在生产过程中,如凿岩、爆破、运输、转载中皆可产生大量粉尘。 2.在井上皮带运输、转载过程中过程可产生大量粉尘。 (二)有毒有害气体危害井下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甲烷、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可能导致接触人员窒息、急性

职业病防治的危害与预防措施

职业病防治的危害与预防措施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其中,职业病危害因素是指: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 【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毒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化学因素包括金属、类金属如铅、汞、锰、铬、砷等;刺激性、窒息性气体如光气、氯气、氨气、硫化氢、一氧化碳、氰化氢等;有机溶剂及高分子化合物;各种农药;生产性粉尘;物理因素包括噪声、振动、高温、微波、高频、电离辐射等;生物因素包括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等。 【依法预防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颁布以后,职业病防治工作从此走上了法制化管理轨道,只要坚决贯彻和实施《职业病防治法》,加强预防职业病的宣传教育,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让工人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工人在劳动过程中才能正确使用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才能维护自己的身体健康。只有人们都能逐步认识到职业病的危害,关注劳动者的职业健康,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来管理,职业病危害才会远离我们的身边。 【职业病的防治原则】 (1)消除或控制职业有害因素,即从根本上使劳动者不接触职业有害因素,如改进生产过程,寻找容许接触量或接触水平,使生产过程达到安全标准,对人群中的易感者定出就业禁忌症等。 (2)早期发现病损,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其进一步发展。 (3)对已得病者,做出正确诊断,及时处理,包括及时脱离接触进行治疗,防治恶化和并发症,促进康复。 【职业病的分级预防】 职业病是一类人为的疾病,应按四级预防措施,来保护接触人群的健康。 原始级预防原始级预防的目标是用立法手段、经济政策、改变生活习惯,避免已知增加发病危险的社会、经济、文化生活因素,以预防某一种疾病。如已知吸烟导致多种慢性病和加剧职业病(尘肺),则用改变国家经济政策,禁止青少年吸烟,创建无烟学校、工厂等预防策略。对职业性病的预防,应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进行预防。 第一级预防又称病因预防,是从根本上杜绝危害因素对人的作用,即改进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合理应用防护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以减少工人接触的机会和程度。对化学和物理因素,国家制订的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应作为共同遵守的接触限值或“防线”和预防措施的准则,这在职业病预防方面,常起到有效的作用。对人群中处于高危的个体,可依据职业禁忌证进行检查,凡有该职业禁忌证者,不得参加该工作。 第二级预防又称发病预防,是早期检测人体受到职业危害因素所致的疾病。第一级预防措施虽然是理想的方法,但实现时所需费用较大,有时效果不理想,仍然可致病,所以第二级预防成为必需的措施。其主要手段是定期进行环境中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对接触者的定期体格检查,以早期发现病损而予及时预防。 第三级预防是在得病以后,合理康复处理。其原则有:①对已受损害的接触者应调离原有工作岗位,并予以合理的治疗;②根据接触者受到损害的原因,推动生产环境和劳动条件的改革;③促进患者康复,预防并发症。 同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公司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目的 为确定潜在的事故和紧急情况或在紧急事故发生时能得到有效处置最大限度地降低可能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及环境影响保障职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及生产顺行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履行社会责任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可能危及员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可能导致较大财产损失的潜在事故、对环境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应急准备与响应。 3.引用及支持性文件《员工伤亡事故调查处理程序》 4. 术语 4.1 潜在事故:容易导致事故的危险。 4.2 紧急情况:对正常的生产、工作有严重影响的非正常情况如火灾、爆炸、洪水或危险物品泄漏环保设施故障停机等。

4.3 突发公共事件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危害危及企业、环境、公共安全或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的紧急事件。 4.4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类突发公共事件分为以下五种类型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经营安全事件。 4.5 突发公共事件的分级通常情况下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Ⅳ级(一般)。具体划分在公司各专项应急程序中体现要求依据国家、地方应急预案的划分和公司的具体情况全面、详细、量化体现专业特点。 5. 职责 5.1最高管理者负责保证紧急情况下抢险所需人力、物力、财力。 5.2 管理者代表或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批准公司级应急预案负责公司紧急情况响应的统一指挥调度。 5.3 安环处负责对公司应急预案的汇总、审查督促、指导

职业病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职业病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职业病预防措施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解决方案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目的 1、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作业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 因素,规范职业健康监护,预防职业病的发生,特制订本 制度。 2、本制度规定了对生产作业环境中职业病危害因素 预防治理的要求、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作业人员的健康监 护及职业病诊断治疗的管理要点、方法和内容。 二、要求 1、根据分级管理的原则,公司总经理对公司劳动卫 生与职业病防治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各生产单位行政主 要领导对本单位的劳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负直接领导 责任;各级领导在任职期间应采取有效措施,对产生作业

环境中的有害因素进行治理,使其达到国家劳动卫生标准。 2、技术部和各生产单位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规定;在推广新技术、采用新工艺、购置新设备和使用新材料(简称“四新”)时,保证劳动卫生条件达到国家有关标准。 三、职责 1、安监部是职业病预防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计划;负责委托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定期监测,按规定做出报告;参与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2、人力资源部是负责组织安排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到职业病防治医院进行就业定期体检,负责建立全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化工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化工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ISO45001-2018)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二、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职业病防治法》 《突发事件应对法》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三、范围 本制度适用与公司内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 四、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1、硫化氢 危害:窒息性气体,是一种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眼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急性中毒出现眼和呼吸道刺激症状,急性气管支气管炎或气管周围炎,意识障碍等;重者意识障碍程度达深昏迷或呈植物状态,出现肺水肿、心机损害、心脏衰竭;眼部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损害;高浓度(1000mg/m3以上)吸入可发生猝死。应急处理:脱去污染接触者的衣服,用流动清水冲洗,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吸入硫化氢接触者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及时输氧,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防护措施:空气中浓度超标时,佩戴过虑式防毒面具(半面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佩戴空气呼吸器、化学安全防护眼镜,防静电工作服、防化学品手

套;工作现场严禁进食和饮水,工作完毕,淋浴更衣,及时换洗工作服;作业人员应学会自救互救;进入罐、限制性空间或其它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2、汽油 危害:高浓度吸入汽油蒸汽可引起急性中毒,表现为中毒性脑病,出现精神症状、意识障碍;极高浓度吸入引起意识突然丧失、反射性呼吸停止;误将汽油吸入呼吸道可引起吸入性肺炎;溅入眼内可致角膜溃疡、穿孔,甚至失明;皮肤较长时间接触引起灼伤,个别发生急性皮炎;慢性中毒可引起神经衰弱综合征、中毒性脑病、肾脏损害,可致皮肤损害。 应急处理:脱去污染接触者的衣物,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食入尽快彻底洗胃;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防护措施:高浓度时佩带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穿化学安全防护眼镜、防静电工作服、戴防化手套。 3、液化气 危害:吸入有毒,有麻醉作用;急性液化气轻度中毒主要表现为头昏、头痛、咳嗽、食欲减退、乏力、失眠等;重者失去知觉、小便失禁、呼吸变慢;液化气发生泄漏时会吸收大量的热量造成低温,有冻伤皮肤的危险。 应急处理:液化气中毒,立即将病人救离中毒现场,移至空气新鲜处,脱去污染的衣物,并要注意保暖;病人呼吸停止,需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并注射呼吸中枢兴奋剂;皮肤冻伤者,先用温水洗浴再外涂冻伤软膏,最后用消毒纱布包扎。 防护措施:生产过程密封,全面通风,提供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高浓度环境中,佩戴过滤式防毒面具,接触时可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防静电工作服,戴一般的防护手套;工作现场避免高浓度吸入,进罐、限制空间或高浓度区作业,须有人监护。 4、一氧化碳

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职业病危害事故 应急救援预案 为了规范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和防止事故恶化,最大限度降低事故损失,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1.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机构 (1)本企业设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厂长 副组长:厂党总支书记、工会主席 成员:副厂长、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厂长工作部、政工部、人力资源部、厂工会、盛达公司部门主任。 本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组下设办公室,设于安全监察部。 (2)设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其人员组成如下: 组长:安全监察部主任 成员:安全监察部副主任、发电部主任、副主任安全员 (二)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的职责 组织制订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确定现场指挥人员;协调事故现场有关工作;批准本预案的启动与终止;事故状态下各级人员的职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信息的上报工作;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负责保护事故现场及相关数据。 安监部主任: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报警、情况通报及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工作。 厂长工作部主任: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通讯联络和对外联系和车辆调配及抢救物资的运输、供应工作;负责现场医疗救护指挥及受伤人员分类抢救和护送转院工作; 政工部主任(保卫负责人):负责指挥灭火、警戒、治安、保卫、疏散、道路交通管制工作; 供应负责人:负责抢险物资及防护用品的日常储备和应急供应;

(3)应急救援队伍的组成和分工 企业各职能部门、发电部和全体职工,都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责任。应急救援队伍是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的骨干力量,其任务是当企业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时,对被救援对象实施全方位的救援。 2.事故报告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企业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3.事故处理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企业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一)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二)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三)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 和工具等; (四)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五)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六)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七)落实卫生等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八)厂工会组织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有权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发现危及劳动者生命健康的情形时,有权向单位建议组织劳动者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应当立即作出处理。 4.事故的应急救援保障 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工作场所,单位应当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

10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0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1.事故风险分析 1.1.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发生急性职业危害事故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 1.2.危险源 1.3.事故类型 1.3.1.硫化氢中毒。窒息性气体,是一种强烈的神经毒物,对眼和呼吸道有刺激作用,急性中毒出现眼和呼吸道刺激症状,急性气管支气管炎或气管周围炎,意识障碍等;重者意识障碍程度达深昏迷或呈植物状态,出现肺水肿、心机损害、心脏衰竭;眼部刺激引起结膜炎和角膜损害;高浓度(1000mg/m3以上)吸入可发生猝死。 1.3. 2.氨水中毒。具有刺激性臭味的无色气体常见的职业中毒主要是由于氨的存储、运输和使用过程的意外事故造成的氨的外溢和泄露引起的。主要损害呼吸系统,可伴有眼和皮肤灼伤。仅有一次过敏性眼和上呼吸道刺激症状,如流泪、咳嗽、咽痛、胸闷、及眼和结膜充血等,肺部无明显阳性特征。)急性轻度中毒:表现为急性气管炎或支气管炎。急性中毒中毒:表现为化学性支气管肺炎或间质性肺水肿。出现咽部烧灼感、声音嘶哑、剧烈咳嗽、咳痰,有时痰中带血丝,胸闷、呼吸困难、伴有头晕、头痛、恶心、呕吐及乏力等。 1.3.3.一氧化碳气体中毒。空气中的一氧化碳浓度过高,可经呼吸道进入人体,主要损坏神经系统;轻度急性中毒,表现为头痛、头晕、心悸、恶心、出现呕吐、四肢无力等症状,严重者可能危及生命;长期接触低浓度一氧化碳,可致头痛、头昏、耳鸣、乏力、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及心电图改变。 1.3.4.氢氧化钠中毒。氢氧化钠为强碱性物质,具有腐蚀和刺激作用。氢氧化钠使体内脂肪皂化,使组织胶凝化变为可溶性化合物,

破坏细胞膜结构。皮肤接触高浓度氢氧化钠,特别是湿皮肤,能引起比酸更深而广泛的灼伤。经常接触的工人,可有不同程度的慢性皮肤病。贱入眼内会破坏角膜、结膜、甚至虹膜,造成灼伤,若不及时彻底处理,往往会造成视力减退甚至失明。 1.3.5.盐酸中毒。氯化氢与空气中水蒸气作用生成盐酸雾(盐酸蒸气),对眼和呼吸道粘膜有较强的刺激作用,并发生化学性炎症使粘膜充血,严重者可致肺水肿。长期接触高浓度盐酸蒸气和雾,可导致胃肠功能紊乱、厌食、消化不良、恶心、呕吐、齿龈出血及牙齿酸蚀症等症状。吸入7.5~15mg/m3感到不舒服,50~75mg/m3时难以忍受。经常接触稀盐酸液可致皮肤粗糙、增厚。浓盐酸灼伤可引起红斑、水泡、溃疡。 1.3.6.二氧化碳中毒。在低浓度时,对呼吸中枢呈兴奋;高浓度时则引起抑制作用,更高浓度时还有麻醉作用。中毒机制中还兼有缺氧的因素,高浓度二氧化碳环境,在几秒钟内迅速昏迷倒下,反射消失、瞳孔扩大或缩小、大小便失禁、呕吐等;更严重者出现呼吸停止及休克,甚至死亡。 1.3.7.噪声。长时间处于噪音环境,会引起听力减弱、下降,时间长可引起永久性耳聋;并引发消化不良、呕吐、头痛、血压升高、失眠等全身性病症;听力损失在25dB为耳聋标准,26-40dB为轻度耳聋,41-55dB为中度耳聋,56-70dB为重度耳聋,71dB以上为极度耳聋。 1.3.8.粉尘(煤尘)。长期接触生产性粉尘的作业人员,吸入的粉尘达到一定数量时即引发尘肺病,还可以引发鼻炎、咽炎、支气管炎、皮疹、皮炎、眼结膜损害等。 1.4.危害程度及范围 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如果原因分析不准确,组织人员盲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总则 1.1为了规范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制度。 1.2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1.2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重大和特大职业病危害事故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职责进行调查处理。 1.3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 (二)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三)组织事故调查; (四)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查处; (五)结案存档。 1.4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迅速、有效、科学、公正。 2、事故报告 2.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公司将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并及时报告肥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

2.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处理;必要时,可以采取临时控制措施。 2.3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做好医疗救治工作。 肥城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应当实施紧急报告:(一)特大和重大事故,应当立即向同级人民政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一般事故,应当于6小时内向同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4接收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劳动者的首诊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向肥城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5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2.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3、事故处理 3.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公司将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一)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二)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三)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四)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 (五)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六)配合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事故发生情况、有关材料和样品; (七)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 3.2事故调查组进行现场调查取证时,公司将向有关人员提供有关证据或资料。

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利津XXCNG 加气站 单位:利津XX 天然气服务有限公司 日期:2018年1月1日 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加强职业病防治,为劳动者创造一个有利于健康和安全的工作、生活环境,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企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级负责,分级管理,部门协作,综合治理。 第四条各子(分)公司、指挥部、项目部(以下简称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五条用人单位用于预防和治理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卫生监测、健康监护和职业卫生培训等费用,按照国家职业病防治有关规定,在生产成本中列支。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分别建立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依法负责本级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第七条有关职能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 各职能部门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履行下列职责: 社保部门是职业病防治的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本级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对职业危害作业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组织对职业病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同时还负责职业病患者医疗、工伤保险待遇的落实。 经营计划部门负责有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预算的编制。 工程管理部门负责施工生产与职业病防护同时规划,同时部署,指导和监督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转,并将有职业危害的建设项目及时通知卫生部门。 安全质量部门负责施工中的职业健康安全卫生宣传、培训和安全监督,并参与对职业病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送审稿)

《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送审稿) 地方标准编制说明 一、工作简况 1、任务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发生或者可能发生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同时要求企业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目前尚无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用人单位编制预案缺乏纲领性导则指导,故制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是可行且必要的,该导则具有较强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为指导我省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技术需求,为职能部门对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管理工作提供技术支撑,规范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内容,保护劳动者健康,特制定《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 本标准由江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提出,江西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江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中心起草制定。 2、起草单位情况和主要编制过程 2.1起草单位情况 江西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中心是经省编办批准成立的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领域科学技术研究、标准制修订工作;承担重大危险源辨识与评价、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监控预警技术研究;承

担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病危害事故技术鉴定与分析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检测、职业卫生检测与评价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研发与推广;开展安全评价与技术咨询服务工作,为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供技术支持。中心现有国家安全生产技术支撑中心实验室两个—江西省非矿山安全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实验室和江西省职业危害检测与鉴定实验室;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一个—江西省工业安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中心还承担江西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 2.2主要编制过程 1、标准起草工作小组在起草前期调研了大量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并赴多家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企业调研,且对用人单位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全面和系统的分析基础上制定的。对需要补充完善的内容和条款进行了深入推敲。 2、2017年1~3月,起草了标准草案,并组织专家召开研讨会。 3、2017年4月,列入省质监局2017年第一批江西省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4、2017年5月~2018年8月,组织江西省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及相关专家进一步研究、讨论,并广泛征求意见;根据专家和职业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送审稿。 二、编制原则 1. 原则性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 1、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控制职业病危害事故。减轻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 3、职责与分工 3.1安全环保部负责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资料汇总。 3.2生产部负责配合安全环保部做好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工作。 4、内容与要求 4.1 公司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害的生产作业场所,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并按规定向上级安监部门及时报告这方面有关情况。 4.2 生产单位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生产作业场所要配置满足需要的现场 救援设施,并按规定向安全环保管理部及时报告设施配置与管理情况。 4.3 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现场人员要立即向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要立即向安 全环保管理部或公司值班领导汇报。 4.4 对在事故中遭受职业危害的人员,要及时了解掌握其具体情况,并组织采取有 效救治措施。 4.5公司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对职业危害事故进行调查并形成事故分析报告。 4.6对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单位,公司要根据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职业危 害防治责任制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处理结果全公司通报。 4.7安环部要建立职业危害事故台账,事故调查的报告有关资料要存档保存,同时 报设备管理部。 4.8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向所在地县级有关部门报告。 4.9必须报告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4.10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4.11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4.11.1停止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 害降到最低限度。 4.11.2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4.11.3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设备和工具等。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管理制度 第一条按一次职业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严重程度,职业病危害事故分为三类: 第二条事故 一、一般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下的。 二、重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死亡5人以下的,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下的。 三、特大事故:发生急性职业病50人以上或者死亡5人以上,或者发生职业性炭疽5人以上的。 四、安全监察科协助集团公司对本矿内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的主要内容是: 一、依法采取临时控制和应急救援措施,及时组织抢救急性职业病病人。 二、按照规定进行事故报告。 三、组织事故调查。 四、依法对事故责任人进行查处。 五、结案存档。 六、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迅速、有效、科学、公正。

第四条事故报告 一、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各单位应当立即向调度室和矿有关单位报告。 二、调度室接到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汇报有关领导及科室。 三、特大和重大事故,应当立即集团公司报告。 四、职业病危害事故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发病情况、死亡人数、可能发生原因、已采取措施和发展趋势等。 五、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情况,由集团公司统一对外公布。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瞒报、虚报、漏报和迟报。 第五条事故处理 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各单位应当根据情况立即采取以下紧急措施: (一)停止职业病危害事故现场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限度; (二)疏通应急撤离通道,撤离作业人员,组织泄险; (三)保护事故现场,保留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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