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样才能获得专利权

怎么样才能获得专利权
怎么样才能获得专利权

在申请阶段,分别称之为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获得授权之后,分别称之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此时,申请人就是相应专利的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一项发明创造必须由申请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后,才能取得专利权。在中国,发明创造目前包括三种类型,分别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不能自动取得,必须经过国家机关的授权,履行特定的程序,这也是专利权与物权自动取得的重要区别。发明创造人要获得专利权,使其发明创造成果获得法律的保护,必须依《专利法》向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严格审查,履行法定程序,方可获得授权。

(一)专利申请

1、书面申请。书面是指申请专利文件和办理专利申请的各种法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办理,并按照规定格式(包括表格)和要求进行撰写和填写。《专

利法》第26条规定:“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第27条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条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办理。”

2、在先申请。专利授予最先申请的人,《专利法》规定几个人各自独立完成同一发明创造,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旨在鼓励发明人早日提出专利申请,使发明创造早日公开。我国《专利法》第9条第1款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第2款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这就要求发明创造人在做出发明创造后应尽快到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否则,一旦被他人抢先申请,

可能无法获得专利权。

申请的先后以申请日为确定标志。申请日的确定以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之日为准。具体界限按照以下情形确定:(1)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2)邮戳日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日为递交日。(3)直接递交申请文件的,以专利局收到之日为申请日。

3、一发明一申请。一件专利申请只能限于一项发明创造,如果一件专利申请案中包含了来自不同技术领域的多个发明创造,将会给专利审查带来难以克服的困难,使申请案的分类、检索、实质性审查等工作无法顺利进行。因此,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必须就每一项发明创造单独提出申请,否则,将无法通过专利局的形式审查。我国《专利法》第31条规定: “一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的两项以上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限于一项外观设计。同一产品两项以上的相似外观设计,或者用于同一类别并且成套出售或者使用的产品的两项以上外观设计,可以作为一件申请提出。”

(二)专利申请的审查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受理发明专利申请以后,必须依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的主要审查程序有,初步审查、公布专利申请、请求实质审查、实质审查。实行专利审查制度,有利于统一专利标准,提高专利质量,维持良好的申请秩序。对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我国《专利法》分别规定了不同的审查制度。我国对发明专利审批采用审查制,即必须经过初步审查公开和实质审查才可授予专利权。对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批采用登记

制,即只经过初步审查就可以授予专利权。

1、发明专利的审查

我国对发明专利实行审查制,同时进行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专利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第三十五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三年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发明专利只有同时符合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的专利申请,才能够获得专利权。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

一般意义上,由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对国民经济和技术进步的作用比发要明小,所以多数国家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并不进行实质审查,掌握的条件比较宽松。我国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审查采用登记制,即只进行形式审查,只对申请文件是否完备,文件书写格式是否符合规定,代理人的手续是否合法以及是否已经缴纳了申请费等进行审查,《专利法》第四十条规定:“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符合形式条件,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专利主管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专利权或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发给相应的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三)专利的复审

专利的复审,是指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当事人不服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有关处理决定的请求进行的审查。国家知识产权局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其成员由国家专利主管部门指定的有经验的技术专家和法律专家组成。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申请人请求复审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复审请求书不符合规定的,复审请求人应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逾期不补正的,复审请求视为未提出。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复审请求应及时进行审查,复审后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复审请求人。复审请求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仍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四)专利的无效宣告

我国《专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公告授予专利权之日起,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可以请求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该专利权无效”。请求宣告专利无效,必须依法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申请书和相应文件,并说明理由。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应当及时审查和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专利复审委员会认为请求书符合法律规定的,应依法定程序作出宣告专利权无效或维持专利权的明确决定。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专利权无效或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无效宣告请求程序的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专利权的取得程序

专利权的取得程序 专利权的取得需要的条件 专利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称专利三性,缺一不可。简单地说:新颖性---就是要求在申请日前世界上没有的,没有公开销售、展览过;创造性---就是要求比申请日前已有技术更先进;实用性---就是要求能够工业化生产。专利法还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要求与申请日前世界上已有的设计不相同且不相近似。 专利权取得的审查程序 1.发明专利的审查原则--早期公开延迟审查制度自申请日起进行形式审查,18个月即行公开, 自申请日起三年之内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查原则--登记制形式审查合格后即授权; 3.特殊案例的审查--微生物、药品、计算机软件。 专利权的取得程序 (1)专利的申请。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其中,请求书应当写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名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姓名或者名称、地址以及其他事项;说明书应当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以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能够理解为准。必要的时候,应当附有图纸;摘要应当简要说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特点;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申请人可以在被授予专利权之前随时撤回其专利申请,也可以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但是,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对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图片或者照片表示的范围。 (2)专利的审查和批准。根据《专利法》的有关规定,专利局在收到发明专利申请书后,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请求实质审查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后,认为不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申请人,要求其在指定的期限内陈述意见,或者对其申请进行修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答复的,该申请即视为撤回。发明专利申请经申请人陈述意见或者进行修改后,专利局仍然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应当予以驳回;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就应当授予发明专利权,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并予以登记和公告。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后,经初步审查没有

软件专利申请流程

1、专利申请的主要流程 (1) 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 申请->初步审查->公开->实质审查->授予专利权 (2)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申请流程 申请->初步审查->授予专利权 2、专利申请的受理机关 国家知识产权局是我国唯一有权接受专利申请的机关。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上海设有代办处,受理专利申请文件,代收各种专利费用。 3、申请专利应当提交的文件 申请专利时提交的法律文件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按照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申请不同类型的专利,需要准备不同的文件。 (1)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2)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3)申请外观设计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和黑白的图片或者照片各一份。如对图片或照片需要说明的,应当提交外观设计简要说明一式两份。 商标注册申请程序 1、商标注册流程 申请->审查->公告->核准登记 2、商标注册申请的受理机关 申请商标注册的受理机关为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申请人可以自己直接办理注册申请手续,也可以委托商标代理组织办理。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在我国申请注册商标或办理其他商标事宜的,必须委托我国政府认可的商标代理组织代理。 3、商标注册应当提交的文件 商标注册申请必须采用书面申请方式。申请人需要提交的文件如下:

(1)商标注册申请书 (2)自然人应提交身份证,法人应出示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机颁发的证件。 (3)商标图样五份,如是彩色图样,另需提供黑白稿一份。 (4)要求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书。 (5)其他证明性文件。如申请商标用于人用药品的,需提供由卫生行政部门出具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明。 作品登记程序 作品登记不是著作权取得的必要手续。作品实行自愿登记。作品无论是否登记,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权不受影响。但版权登记有助于解决因著作权归属造成的著作权纠纷,并能为解决著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 1、作品登记流程 2、作品登记机关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版权局负责本辖区的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工作。国家版权局负责外国以及台湾、香港和澳门地区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的作品登记。 3、申请作品登记应当提交的文件 应当出示身份证明和提供表明作品权利归属的证明(如:封面及版权页的复印件、部分手稿的复印件及照片、样本等)。其他著作权人还应出示表明著作权人身份的证明(如继承人颖出示继承人身份证明;委托作品的委托人应出示委托合同)。专有权所有人应出示其享有专有权的合同。 计算机软件 第十条软件的鉴别材料包括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 程序和文档的鉴别材料应当由源程序和任何一种文档前、后各连续30页组成。整个程序和文档不到60页的,应当提交整个源程序和文档。除特定情况外,程序每页不少于50行,文档每页不少于30行。 第十一条申请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应当提交以下主要证明文件: (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身份证明;

专利权的转让程序要求有哪些

专利权的转让程序要求有哪些,关于这个问题汇桔网小编为你整理了一下关于这问题的资料,如果你想知道关于专利权的转让程序要求有哪些这个问题,请跟着小编一起往看吧,马上为你解答。 专利转让的程序 (一)、首先要了解专利技术贸易的模式 1、普通实施许可:许可方(即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实施其专利,许可方仍保留使用该项专利或再与第三方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 2、独占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取得独占实施该专利的权利,任何他人(包括许可方)都不得实施该专利。 3、排他实施许可:被许可方有权实施,许可方也有权实施,但许可方不得再许可任何第三方实施。 4、分售实施许可:被许可方可以在许可方的同意下,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许可方的专利。 5、交叉实施许可:两个专利权人以技术互惠交换的形式相互使用对方的专利。 6、专利权转让:专利权人将其专利权转让给他人。

(二)、签订专利许可证合同 合同有以下条款: ①前言; ②合同术语定义; ②合同的标的:指技术范围的确定和说明。写明专利的种类、名称、申请日、批准日、有效期等; ④费用的支付:分为一次总算支付、提成费(接销售金额或利润确定提成比例)、入门费加提成费(签订合同后,预付一笔费用,然后每年再按销售金额或利润来提成)、技术入股(专利权人以其专利技术作为股份投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⑤技术资料的交付:规定技术资料的范围、交付时间、地点、验收方法; ⑥技术改进成果的分享:签约后一方对该专利技术的改进,其成果归谁所有及另一方的利益问题; ⑦技术服务和人员培训:被许可方获得技术资料后可能无法制造出合格产品,还须许可方提供培训、指导等; ⑧保密条款:主要涉及技术秘密,被许可方应对许可方负有保密的义务; ⑨担保条款:双方各自互相给予对方履行合同的许诺; ⑩争议的解决:规定双方发生争议后的解决办法;⑾违约条款:对不履行或不按时履行合同等违约的处理;⑿合同的生效日、有效期限、终止及延期。 汇桔网有着全国各地资源商家,拥有大量知识产权专利网信息,提供线上线下全方位、

知识产权获取控制程序

1.0 目的 1.1 为了规范知识产权获取的流程,有利于公司知识产权有效、快速形成知识产权文本,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授权,促进企业科技创新,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控制程序。 2.0 适用范围 2.1适用于本公司知识产权的计划、申请、撰写、缴费、补正、保存等过程、活动等相关记录的管理工作。 3.0 参考文件 3.1 GB/T 29490-2013《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 3.2 IPGL-04专利管理制度IPGL-05商标管理制度IPGL-06企业著作权管理制度IPGL-07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4.0 术语及定义 4.1专利:专利权的简称,它是国家按专利法授予申请人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发明创造成果所享有的独占、使用和处分的权利。 4.2发明专利: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质审查制,保护期限20年。 4.3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形式审查制,保护期限10年。 5.0 职责 5.1知识产权科 5.1.1负责本控制程序的修订与完善,对本程序文件的解释。 5.1.2对知识产权题材和交底书内容的审核。 5.2知识产权科门经理 5.2.1对知识产权题材和交底书内容审核批准。 5.3撰写人员 5.3.1.包括但不限于从事技术、研发、设备等岗位人; 5.3.2完成知识产权题材和技术交底书的撰写。 5.4知识产权窗口专员 5.4.1负责联络知识产权代理机构、签定代理合同; 5.4.2负责在网上检索、获取最新的与公司相关的同行业专利信息; 5.4.3负责知识产权交底书提交代理机构后的后续管理; 5.4.4负责公司知识产权清单的更新和发布 5.5知识产权科 5.5.1负责对知识产权证书原件的保管。 6.0程序内容 6.1知识产权的获取工作计划 6.1.1知识产权科根据企业的知识产权目标制定知识产权的获取工作计划,填写《知识产权获取工作计划表》。 6.1.2工作计划要明确获取的方式和途径,并监督考核计划的完成情况。 6.2知识产权的提案申请需求 6.2.1凡欲提案申请知识产权,应填写IPJL710-19-1《知识产权申请审批表》;专利申请还应填写IPJL710-19-2《发明创造专利申请表》; 6.2.2部门负责人应在“部门审查意见”栏,就知识产权申请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作出初审的意见; 6.2.3知识产权申请审批需要加快的,申请部门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说明需加快理由,同《知识产权申请审批表》一并交到知识产权科。 6.3知识产权申请的审批 6.3.1知识产权科由窗口专员对申请的知识产权进行检索和审查,具体按照《知识产权检索控制程序》进行检索。 并将检索的情况及审查意见填入《知识产权申请审批表》中; 6.3.2知识产权科经理审查《知识产权申请审批表》,并给出具体意见,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方可申请(涉及专 利的开始着手撰写技术交底书,祥见6.4),以避免知识产权提案涉及公司技术机密。 6.3.3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知识产权科将《知识产权申请审批表》复印件返回到申请部门,进行知识产权申请办 理。

专利权的授予程序和登记有哪些

专利权的授予程序和登记有哪些 生效。 1.专利权授予的程序 1.1授予专利权通知 理由的,专利局应当作出授予专利权的决定,颁发专利证书,并同时在专利登记簿和专利公报上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在授予专利权之前,专利局应当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 1.2办理登记手续通知 专利局发出授予专利权通知书的同时,应当发出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申请人应当在收到该通知之日起两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

1.3登记手续 专利证书印花税。 1.4颁发专利证书、登记和公告授予专利权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之内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应当颁发专利证书,并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申请人办理登记手续后,专利局应当制作专利证书,进行专利权授予登记和公告授予专利权决定的准备。专利证书制作完成后即可按照本部分第六章第2.1.1节中的规定送交专利权人。在特殊情况下,也可按照本部分第六章第2.1.2节中的规定直接送交专利权人。 1.5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权利 专利局发出授予专利权的通知书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未按照本章第1.1.3节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发出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通知书。该通知书应当在办理登记手续期满一个月后作出,并指明恢复权利的法律程序。自该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四

个月期满,未办理恢复手续的,或者专利局作出不予恢复权利决定的,将专利申请进行失效处理。对于发明专利申请,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的,还应当在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 2.专利证书 2.1专利证书的构成 专利证书由证书首页和专利单行本构成。 专利证书应当记载与专利权有关的重要著录事项、国家知识产权局印记、局长签字和授权公告日等。 著录事项包括:专利证书号(顺序号)、发明创造名称、专利号(即申请号)、专利申请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姓名和专利权人姓名或者名称。当一件专利的著录事项过长,在一页纸上记载有困难的,可以增加附页;证书中的专利单行本的总页数超过110页,则自第101页起以续本形式制作。 2.2专利证书副本

产品申请专利流程

产品申请专利流程 专利申请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专利权的获得,要由申请人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申请,经国家专利机关批准并颁发证书。申请人在向国家专利机关提出专利申请时,还应提交一系列的申请文件,如请求书、说明书、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等。在专利的申请方面,世界各国专利法的规定基本一致。可以自己申请或者找代理事务所申请。 当今社会发展迅速,各种发明都应运而生,然而若不加以保护,则可能被窃取发明的果实。那么,如何快速有效的申请专利呢?下面,365小编将为您解答一下产品专利申请流程的具体操作方法,供大家参考、 一、专利的类型及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哪些申请文件 1、专利申请的类型 专利申请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针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可以申请发明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

案,可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针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可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 2、办理专利申请应当提交哪些申请文件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内容需要指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及其有益效果。说明书有附图的,应当提交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必要时应当有摘要附图),各一式两份。 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包括该序列表,并把该序列表作为说明书的一个单独部分提交,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记载有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各一式两份。 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各一式两份。要求保护色彩的,还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一式两份。提交图片的,两份均应为图片,

专利审批流程

专利审批 1.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步审查阶段、公 布、实审以及授权5个阶段,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申请不进行早期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3个阶段。 2.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 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 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 在初审时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5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发明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应当每年缴纳申请维持费,逾期不缴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实质审查中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按规定进入授权程序。 授权阶段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以及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未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审查员作出授权通知,申请进入授权登记准备,经对授权文本的法律效力和完整性进行复核,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程序实用版

YF-ED-J7270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程序 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程序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专利权质押合同的登记管理部门,具体工作由协调管理司(以下简称协调司)负责。 二.登记申请文件齐备且费用交纳完毕之日为受理日。 三.协调司将受理后的申请文件输入“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数据库”,进行管理。 四.如需补正,通知当事人根据《补正通知书》限期补正。 五.逾期不补正、补正不合格或出现不予登记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

六.对登记申请所涉及的专利权进行检索,确认其在质押期间的法律状态。 法律状态不明确的,不予登记。 七.自受理日起15日内(不含补正时间),协调司对登记申请作出审查决定。 对不予登记的,向当事人发出《不予登记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对准予登记的,向当事人及我局流程管理部门(审查一部、六部和七部)发出《准予登记通知书》,进入各审查部门相应的授权后管理程序。 八.涉及已质押专利权的著录项目变更请求等有关事项,审查一部、六部和七部在接到请求后,应当首先经协调司确认其已获得质押双方同意后再予办理其他手续。

申请获得专利权的程序及手续(七)

申请获得专利权的程序及手续(七) 一、不定项选择题 1. 申请人于2004年8月16日向专利局提出一件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下述由同一申请人向专利局提出的相同主题在先申请,哪些可以作为其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 A.申请日为2004年5月10日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已在该申请的基础上提出了分案申请 B.申请日为2003年6月2日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但该申请因为没有缴纳申请费已被视为撤回 C.申请日为2004年7月3日的外观设计专利申请 D.申请日为2004年1月7日的发明专利申请,该申请享有申请日为2003年10月10的美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 答案:A [解答] 本国优先权 [解答] 根据《专利法》第29条第2款和《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2条第2款的规定。 A.被要求优先权的申请主题本身不能是分案申请,但其可以是其他分案申请的原案。故选项A正确。 B.在先申请的法律状态与其是否可以作为优先权无关,但由于选项B中的在先申请与在后申请之间超过了12个月。故选项B错误。 C.要求本国优先权的主题不能是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故选项C错误。D.已经要求外国优先权或者本国优先权的在先申请,不得作为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基础。故选项D错误。

2. 下列哪些专利费用均可以予以减缓? A.申请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3年内的年费、复审费 B.申请费、专利登记费、复审费 C.申请费、申请附加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5年内的年费、复审费 D.申请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3年内的年费、优先权要求费、复审费 答案:A [解答] 费用的减缓 [解答] 《专利审查指南2010》5-2-3.1“可以减缓的费用种类”中规定:(1)申请费(不包括公布印刷费、申请附加费);(2)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费;(3)复审费; (4)年费(自授予专利权当年起三年的年费)。”故选项A正确。 3. 申请人提出保密请求的时机包括: A.申请日 B.在申请日之后,专利局准备公布该申请之前 C.自申请日起3年内 D.自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 答案:AB [解答] 提出保密请求的时机 [解答] 《专利审查指南2010》5-5-3.1.1“保密请求的提出”中规定:“申请人认为其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涉及国家安全或者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当在提出专利申请的同时,在请求书上作出要求保密的表示,其申请文件应当以纸件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及费用

发明专利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申请有几个特点:首先,是利用自然规律解决生产、科研、实验中各种问题的技术解决方案,一般由若干技术特征组成。其次,发明分为产品发明和方法发明两大类型。产品发明包括所有由人创造出来的物品,方法发明包括所有利用自然规律通过发明创造产生的方法。方法发明又可以分成制造方法和操作使用方法两种类型。另外,专利法保护的发明也可以是对现有产品或方法的改进。 实用新型专利(¥2500元 / 件),金牌标局客服全程为你跟进服务,咨询解答,申请代报,10年行业经验资深人才为你解忧护航。为了鼓励社会对发明创造的,提高发明创造的热情,我国大部分的地方政府对申请专利的个人和企业提供有专项的资金扶持,可到金牌标局知识产权平台来查询详情哦。 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分为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 (1)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

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 在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3)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

宣告专利权无效程序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审查流程 依照专利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应当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交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和必要的证据一式两份。无效宣告请求书应当结合提交的所有证据,具体说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并指明每项理由所依据的证据。专利复审委员会在对无效宣告的请求作出决定前,无效宣告请求人可以撤回其请求。 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不符合规定格式的,请求人应当在专利复审委员会指定的期限内补正;未在该期限内补正的,该无效宣告请求被视为撤回。 对于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和证据,应当在提出无效宣告请求之日起一个月内全部补充完毕,否则,逾期提交的证据和理由有可能会面临不予采信的结果。 证据来自国内外均可。对于外文证据,需要同时提供使用部分的中译文。对于翻译内容对方不认可的,可由双方协商或由复审委指定翻译机构重新翻译。对于来自域外的证据,需要进行公证、认证。 专利复审委员会将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书副本和有关文件的副本送交专利权人,要求在指定期限内陈述意见,专利权人可以修改专利文件,但是不得扩大原专利保护的范围;期满未答复的不影响专利复审委员会审理。 专利复审委员会对宣告专利权无效的请求进行审查,作出决定,并通知请求人和专利权人。宣告专利权无效的决定,由中国专利局登记和公告。对专利复审委员会宣告发明专利权无效或者维持专利权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提起专利无效宣告所需文件 a. 拟无效专利的公告文本(可从网上下载); b. 无效宣告请求书(代理人代为制作); c. 无效宣告的理由及证据(理由主要由代理人撰写,我方提供无效所需基本证据信息); d. 委托书(代理人准备空白委托书,由我方签字或盖章) e. 法院传票(如果有的话,将加快取得无效请求受理通知书的速度) 提起专利无效宣告的费用 a. 官费,根据拟无效专利的类型不同,官费会有所区别,具体金额如下: 发明3000/RMB 实用新型1500/RMB 外观设计1500/RMB

专利权评估程序

专利权评估程序 专利技术价值评估资料搜集目录 一.企业基础资料 1.工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生产许可证等。2.企业简介; 3.公司章程; 4.企业营销网络分布情况; 5.企业产品质量标准; 6.新闻媒体、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服务的相关报道及评价等信息; 7.其它。 二.专利技术资料 1.委托方专利产品研发情况简介、专利研制人简介;2.专利证书及相关受理、转让、变更(合同)等法律文书及价款支付凭证; 3.专利说明书; 4.专利技术基本情况调查表(见附表); 5.专利产品项目建议书,合资合作意向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技术改造方案; 6。专利技术检测报告,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专利技术检索资料,行业知名专家对技术的评审等; 7.年交纳的专利申请费、维持费、年费等各项费用的收据、凭证; 8. 行业专家对于专利技术新颖的鉴定意见 9. 专利登记薄副本 三.财务资料 1.委托方近五年(含评估基准日)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与

专利产品相关财务收益统计; 2.专利产品开发研制资金投入及费用统计(表一); 3.委托方未来五年发展规划; 4.委托方对该专利产品未来3-5年的收益预测及编制说明(C 表)。 四.其它资料 1.专利产品获奖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2.专利维持年费按期缴纳承诺书。 3.委托方承诺书。 专利权评估步骤 专利权人与评估机构进行前期沟通——确定专利权评估的目的及范围——根据国家收费标准进行协商收费——评估机构委派小组进住现场考察专利研发情况—搜集专利评估所需资料——搜集完专利评估资料后返回—评估机构撰写报告—— 出具评估报告草稿与专利权人沟通——出具报告正式版本收取剩余评估费。 无形资产评估程序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遵照科学、客观、认真负责的原则,开展无形资产评估的程序如下: 一、签约:评估前客户需要与本公司签定协议,就评估范围、目的、基准日、收费、交付评估报告的时间等项内容达成一致意见,正式签署协议,共同监督执行。 二、组建项目组:视评估项目大小、难易程度、组成由行业专家、评估专家,经济、法律、技术、社会、会计等方面专业人员参加的项目评估组,实施项目评估,项目组实行专家负责制。 三、实地考察:项目组深入企业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了解企业的发展变化,经济效益,市场前景,技术生命周期,设备工艺,经济状况,查验各种法律文书会计报表,听取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汇报。 四、市场调查:采用现代手段在不同地区、不同经济收入的消费群体中进行调查。有的评估工作还要进行国际市场调查,取得评估的第一手资料。 五、设计数学模型:采用国际上通行的理论和方法,根据被评估企业实际情况设计数学模型,科学确定各种参数的取值,并进行计算机多

法律大纲 第四章 申请获得专利权的程序及手续 知识点整理

1、 2、
申请日 申请号 1-4 位数字表示受理专利申请的年号 第 5 位数字表示专利申请的种类(1 发明、2 实用新型、3 外观设计、8 进入中 国国家阶段的 PCT 发明申请、9 进入中国国家阶段的实用新型) 6-12 位数字(共 7 位)为申请流水号 校验位,以专利申请号中使用的数字组合作为源数据计算所得
3、
期限 ①期限的起算日和届满日 法定期限:法及细则规定的期限 指定期限:审查员作出的各种通知 全部指定期限和部分法定期限自通知和决定的推定收到日起计算。推定 收到日为自专利局发出文件之日(该日期记载在通知和决定上)起满 15 日。 期限的起算日加上法定或者指定的期限即为期限的届满日。 ②期限的计算 期限的第一日(起算日) 不计算在期限内。 期限以年或者月计算的,以其最后一月的相应日(与起算日相对应的日 期)为期限届满日;该月无相应日的,以该月最后一日为期限届满日。 期限届满日是法定休假日或者移用周休息日的,以法定休假日或者移用 周休息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为期限届满日,该第一个工作日为周休息日 的,期限届满日顺延至周一。(跟周六周日休息日没有关系,主要法定 休假日) ③期限的延长 可以请求延长的期限仅限于指定期限。但是无效宣告程序中,专利复审 委员会指定的期限不得延长。(注意无效中有证据的举证期限可以延期)

当事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期限内进行或者完成某一行为或者程序时,可 以请求延长期限。 请求延长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提交延长期限请求书,说明理由, 并缴纳延长期限请求费。延长期限请求费以月计算。请求延期的期限不 得超过 2 个月。(具体行政行为,可以寻求行政复议的救济,也可以诉 讼) ④耽误期限的补救措施(请求恢复权利) (1) 当事人因耽误期限而丧失权利之后,可以请求恢复其权利的条 件。 但是不丧失新颖性的宽限期、优先权期限(6 个月)、专利权期 限和侵权诉讼时效这四种期限被耽误而造成的权利丧失,不能 请求恢复权利。(专利申请时未提出优先权的即 6 个月和撤回 优先权的,不能恢复。但是如果提出了,没有缴费或者填写错 误,则可以恢复) (2)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6 条第 2 款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 自收到专利局或者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处分决定之日起 2 个月内 提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并同时缴纳恢复权利请求费;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6 条第 1 款规定请求恢复权利的,应当 自障碍消除之日起 2 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 2 年内提 交恢复权利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明文 件。 (3) 当事人在请求恢复权利的同时,应当办理权利丧失前应当办理 的相应手续,消除造成权利丧失的原因。 (耽误期限作出的处分决定包括:视为撤回专利申请权、视为放弃取得 专利权、专利权的终止。不予受理、视为未提出请求和视为未要求优先 权) 4、 费用 ① 费用的类别 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手续时,应当缴纳下列费用: (1)申请费、申请附加费、公布印刷费(发明)、优先权要求费;

专利权转让程序要求

专利权转让程序要求 原创答案好评率:100% 根据我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由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科学技术行政部门批准。 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一、合同当事人的义务与责任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专利权转让合同属于技术转让合同的范围,那么,专利权转让合同的让与人应当保证自己是所提供的技术的合法拥有者,并保证所提供的技术完整、无误、有效,能够达到约定的目标;而受让人则应当按照约定的范围和期限,对让与人提供的技术中尚未公开的秘密部分,承担保密义务。 让与人未按照约定转让技术的,应当返还部分或者全部使用费,并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违反约定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项专利或者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受让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使用费的,应当补交使用费并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不补交使用费或者支付违约金的,应当停止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交还技术资料,承担违约责任;实施专利或者使用技术秘密超越约定的范围的,未经让与人同意擅自许可第三人实施该专利或者使用该技术秘密的,应当停止违约行为,承担违约责任;违反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受让人按照约定实施专利、使用技术秘密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由让与人承担责任,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专利权转让与专利申请权转让的区别 专利权转让与专利申请权转让两者既有相同之处,也有本质上的区别: (一)专利权转让中订立合同的标的是专利权,而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的标的是专利申请权; (二)专利权转让发生在专利授权之后,转让人为专利权人,而专利申请权转让则发生在专利授权之前,转让人为专利申请人。

发明专利的授权程序是什么

发明专利的授权程序是什么 申请人向专利局提供需要备案的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或者是单位的信息。向国家专利局提交该专利申请文件,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国家专利局初审通过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公布结算结束后,便进入实质审查(实审)阶段。经过实质审查后,符合发明专利的三性即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的,便授予专利权。 我国现行《专利法》和《知识产权法》的明确规定,在我国可以获得专利保护的有三种形式:即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依据我国《专利法》和《知识产权法》的规定,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审批过程中不存在公布和实质审查的过程,这两项专利申请审批只有三个阶段:受理---初审---授权。 发明专利的授权程序即发明专利权人获得专利权的程序,首先应当是申请,通过申请的,审核合格的即可授权。发明专利申请审批有5个阶段: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授权。以下就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进行作简要说明。

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是: 1、申请人向专利局提供需要备案的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或者是单位的信息。如果是委托专利代理机构进行申报的,那么实践中是需要双方当事人签定委托代理协议的,并且要撰写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 2、向国家专利局提交该专利申请文件,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申请人或者单位在取得专利申请号,并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费用。 3、国家专利局初审通过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同时专利进入公布阶段,一般情况下公布阶段时长为自申请之日起的18个月后开始,如有特殊情况,可以要求在15个月内随时提前公开。 4、公布结算结束后,便进入实质审查(实审)阶段,申请人从申请之日算起,在三年的时间之内是可以随时向专利局提起实审的,当然也可以在公开后再申请实审。 5、发明专利经过实质审查后,如果是符合发明专利的三性即实用性、新颖性和创造性的,便授予专利权。获得专利权的申请人,需要按照法律的相关规定,依法交纳专利申请维持费、工

怎么样才能获得专利权

在申请阶段,分别称之为发明专利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获得授权之后,分别称之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此时,申请人就是相应专利的专利权人。专利申请,一项发明创造必须由申请人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依照法定程序审查批准后,才能取得专利权。在中国,发明创造目前包括三种类型,分别是: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不能自动取得,必须经过国家机关的授权,履行特定的程序,这也是专利权与物权自动取得的重要区别。发明创造人要获得专利权,使其发明创造成果获得法律的保护,必须依《专利法》向国家专利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经严格审查,履行法定程序,方可获得授权。 (一)专利申请 1、书面申请。书面是指申请专利文件和办理专利申请的各种法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办理,并按照规定格式(包括表格)和要求进行撰写和填写。《专

利法》第26条规定:“申请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第27条规定:“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以及该外观设计的图片或照片等文件,并且应当写明使用该外观设计的产品及其所属的类别。”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3条规定:“专利法和本细则规定的各种手续应当以书面形式办理。” 2、在先申请。专利授予最先申请的人,《专利法》规定几个人各自独立完成同一发明创造,专利权授予最先提出申请的人,旨在鼓励发明人早日提出专利申请,使发明创造早日公开。我国《专利法》第9条第1款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但是,同一申请人同日对同样的发明创造既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又申请发明专利,先获得的实用新型专利权尚未终止,且申请人声明放弃该实用新型专利权的,可以授予发明专利权”。第2款规定“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这就要求发明创造人在做出发明创造后应尽快到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否则,一旦被他人抢先申请,

专利中止程序及审理流程

专利中止程序及审理流程 专利中止指当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人民法院受理了专利申请权权属纠纷,或人民法院裁定对专利申请权采取财产保全措施时,专利局根据权属纠纷当事人的请求或人民法院的要求中止有关程序的行为。 专利中止请求批准前已进入公布或者公告准备的,该程序不受中止的影响。 1.请求中止的条件 (1)当事人请求中止的,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权属纠纷已被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受理;人民法院要求协助执行对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应当已作出财产保全的民事裁定。 (2)中止的请求人是权属纠纷的当事人或者对专利申请权 (或专利权) 采取财产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 2.中止的范围 (1) 暂停专利申请的初步审查、实质审查、复审、授予专利权和专利权无效宣告程序; (2) 暂停视为撤回专利申请、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未缴年费终止专利权等程序; (3)暂停办理撤回专利申请、放弃专利权、变更申请人(或专利权人) 的姓名或者名称、转移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专利权质押登记等手续。中止请求批准前已进入公布或者公告准备的,该程序不受中止的影响。

3.请求中止的手续和审批 (1)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权属纠纷的当事人请求专利局中止有关程序的,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提交专利中止程序请求书; ●附具证明文件,即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或者人民法院的写明专利申请号(或专利 号) 的有关受理文件正本或者副本。 (2)权属纠纷的当事人请求中止的审批及处理,专利局收到当事人提出的中止程序请求书和有关证明后,专利局的流程管理部门应当审查是否满足下列各项条件: ●请求中止的专利申请(或专利) 未丧失权利,涉及无效宣告程序的除外; ●未执行中止程序; ●请求是由有关证明文件中所记载的权属纠纷当事人提出; ●受理权属纠纷的机关对该专利申请(或专利) 权属纠纷案有管辖权; ●证明文件中记载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发明创造名称和权利人与请求中止的专利 申请(或专利) 记载的内容一致; ●中止请求书与证明文件其他方面符合规定的形式要求。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审查员应当向中止程序请求人发出视为未提出通知书。例如中止程序请求书不符合格式要求或者提交的证明文件不是正本或者副本的,审查员应当发出办理手续补正通知书,通知中止程序请求人在一个月的期限内补正其缺陷。补正期限内,暂停有关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程序文档标准版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程序文档标准版Patent pledge contract registration procedure document Standard Version 合同编号:XX-2020-0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

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程序文档标准版 前言: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本文档根据合同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一.国家知识产权局是专利权质押合同的登记管理部门,具体工作由协调管理司(以下简称协调司)负责。 二.登记申请文件齐备且费用交纳完毕之日为受理日。 三.协调司将受理后的申请文件输入“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管理数据库”,进行管理。 四.如需补正,通知当事人根据《补正通知书》限期补正。 五.逾期不补正、补正不合格或出现不予登记情况之一的,不予登记。 六.对登记申请所涉及的专利权进行检索,确认其在质押期间的法律状态。 法律状态不明确的,不予登记。 七.自受理日起15日内(不含补正时间),协调司对登记申请作出审查决定。

对不予登记的,向当事人发出《不予登记通知书》,并说明理由。 对准予登记的,向当事人及我局流程管理部门(审查一部、六部和七部)发出《准予登记通知书》,进入各审查部门相应的授权后管理程序。 八.涉及已质押专利权的著录项目变更请求等有关事项,审查一部、六部和七部在接到请求后,应当首先经协调司确认其已获得质押双方同意后再予办理其他手续。 九.对以非法手段骗取质押合同登记的,将依法予以注销。 十.当事人凭协议及有关文件办理专利权质押合同的变更或转质登记。 十一.因质押期满或其它原因需解除质押合同的,当事人应当持有关文件办理登记注销手续。 十二.登记注销后,协调司向当事人及我局流程管理部门(审查一部、六部和七部)发出《专利权质押合同登记注销通知书》,进入各审查部门相应的授权后管理程序。 十三.债务清偿失败时,按照合同约定处置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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