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

贵州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
贵州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

贵州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高速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与高速铁路安全管理相关的活动,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高速铁路安全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路地协作、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铁路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在本省行政区域内负责高速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负责领导本省高速铁路相关安全工作,建立高速铁路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高速铁路安全管理重大问题,将高速铁路护路联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第六条高速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做好保障高速铁路安全的有关工作,加强高速铁路安全宣传教育,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防范和制止危害高速铁路安全的行为,协调和处理保障高速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

安全监管、公安、经济和信息化、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林业、水利、住房和城乡建设、教育等部门和铁路护路联防组织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高速铁路安全管理工作。

高速铁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应当做好辖区内高速铁路的安全管理相关工作,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在村(居)民和学生中开展爱路护路宣传教育活动,组织村(居)民维护高速铁路安全。

第七条铁路建设单位、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高速铁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管理人员,执行保障生产安全和产品质量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标准化作业和安全教育培训,保证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对高速铁路线路、高速铁路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等进行经常性巡查和维护,并对巡查和处理情况记录留存。

第八条高速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铁路监督管理机构、铁路运输企业等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

第九条禁止扰乱高速铁路建设、运营、管理秩序。禁止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高速铁路设施设备、高速铁路标志和高速铁路用地。

任何单位、个人发现损坏或者非法占用高速铁路设施设备、高速铁路标志、高速铁路用地以及其他影响高速铁路安全行为的,有权向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公安机关、铁路护路联防组织以及其他有关部门举报,也可以向铁路建设单位、铁路运输企业报告,接到报告、举报的单位、部门应当根据各自职责及时处理。

对维护高速铁路安全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条高速铁路实行全封闭管理。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监督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按照规定在高速铁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封闭设施和警示标志。

第十一条在高速铁路用地范围内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组织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划定并公告。

在高速铁路用地范围外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由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提出方案,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等部门限期划定并公告。

新建、改建高速铁路需在铁路用地范围外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应当自高速铁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织划定并公告。

既有高速铁路线路需在铁路用地范围外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且尚未划定并公告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提供的方案之日起30日内组织划定并公告。

县级人民政府书面确认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后,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及时组织实施并设立标桩。

第十二条高速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50米内,禁止烧灰、焚烧垃圾和使用野外明火。

高速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500米内,禁止升放孔明灯、无人飞机、小航空器、动力伞等低空飞行物。

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划主管部门在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外30米范围内审批建造高层建筑物、构筑物的,应当征求铁路运输企业的意见。

在高速铁路线路路堤坡脚、路堑坡顶或者铁路桥梁外侧起向外50米范围内建造彩钢瓦房、活动板房或者设置广告牌、电子显示屏的,应当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一致并签订安全协议,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既有的合法建筑物、构筑物

存在可能危及高速铁路运输安全隐患的,铁路建设单位、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指导所有权人、使用权人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依法给予补偿;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拒绝排除或者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仍可能危及高速铁路安全的,铁路建设单位、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向建筑物、构筑物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和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由县级人民政府和铁路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协调处理。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公路、水利、电力、通信、石油、燃气等设施与高速铁路交叉的,应当事先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优先选择下穿高速铁路方案,签订安全协议和管理维护协议,在建设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建设安全规范,不得影响高速铁路安全。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的方案之日起30日内回复。

对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以及邻近高速铁路铺设的管线、渡槽、上跨下穿等设施,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按标准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加强日常巡查维护,及时排除危及高速铁路安全隐患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发现自身无法排除且可能危及高速铁路安全隐患的,应当及时告知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由铁路运输企业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协调处理。

第十六条在高速铁路线路两侧新建杆塔、烟囱等设施或者种植竹木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采取措施保障设施或者竹木倒伏后不会侵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

高速铁路线路两侧既有的杆塔、烟囱等设施或者竹木,倒伏后可能侵入铁路线路封闭区域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采取避免倒伏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依法给予补偿。

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拒不采取安全措施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及时向设施或者竹木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和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由县级人民政府和铁路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协调处理。

第十七条高速铁路沿线水利工程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加强水利、防洪设施的日常管理维护,及时排除危及高速铁路安全的隐患;不能立即排除的,应当及时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解决。

单位或者个人开发利用高速铁路用地范围外两侧的土地可能危及高速铁路安全的,应当与铁路运输企业协商,并签订安全协议,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高速铁路安全。

第十八条高速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新建改建的道路、道路桥梁,由公路管理机构或者道路经营企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隔离设施和警示标志,并加强日常管理维护。铁路运输企业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告知有关单位及时排除;拒绝排除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和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报告,由县级人民政府和铁路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协调处理。

第十九条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对高速铁路沿线的电磁环境进行重点保护,健全高速铁路沿线的无线电监测网络,铁路运输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高速铁路运营指挥调度无线电频率的正常使用;铁路运输企业发现无线电台(站)干扰高速铁路运营指挥调度无线电频率的,应当立即采取排查措施并报告无线电管理机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无线电管理机构、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及时处置。

第二十条因高速铁路建设需要,新建、改建、还建的公路道路桥梁、涵洞及其附属安全设施,铁路建设单位应当选取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工程建设,建设工程技术指标不应低于原有标准。

新建、改建、还建工程由铁路建设单位或者铁路运输企业按照规定和协议移交有关单位管理维护。有关单位拒绝接收或者没有接收单位的,铁路运输企业或者铁路建设单位应当报告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协调处理。

第二十一条高速铁路车站实行封闭式管理。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在列车、车站等场所公告高速铁路安全管理制度。旅客以及其他人员进出站、乘车应当遵守高速铁路安全管理制度,服从铁路运输企业管理,文明乘车、安全乘车。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出

站及乘车,其监护人或者陪同人员应当加强监护,共同维护运营安全秩序。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措施做好旅客运输服务工作,对老、弱、病、残及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乘客提供必要便利及帮助。

第二十二条旅客及其随身携带、托运的行李物品应当接受铁路运输企业安全检查。拒绝接受安全检查或者携带违禁物品进站的,铁路运输企业有权拒绝其进站乘车。

第二十三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或者地方有关规定建立健全高速铁路旅客、行包托运人征信管理制度。

第二十四条禁止实施下列危及高速铁路运营安全的行为:

(一)擅自进入列车司机室、机械室等工作区域;

(二)擅自进入设备管理和行车调度等工作场所;

(三)擅自跨越车站内铁路线路以及进入其他禁止通行区域;

(四)攀爬、钻越高速铁路防护设施设备;

(五)在高速铁路动车组列车内吸食或者使用能够产生烟雾的物品;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危及高速铁路安全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高速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高速铁路安全防范工作纳入本地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建立治安联防联控机制。

铁路公安机关和地方公安机关应当信息共享,共同建立高速铁路治安防范和侦查联动处置机制。

第二十六条高速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反恐怖工作指挥协调机制和反恐怖工作联防联控机制,公安机关、铁路运输企业应当落实反恐怖工作责任制,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

高速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高速铁路沿线视频监控纳入当地公共安全视频联网应用,组织、督促高速铁路防范恐怖袭击的技防、物防建设。

第二十七条在高速铁路运输高峰期或者地质灾害、恶劣气象条件下,铁路运输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应急管理措施,加强铁路运输安全检查,确保运输安全。高速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启动

应急协调机制,及时向铁路运输企业通报地质灾害、恶劣气象的相关信息,组织有关单位共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确保高速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

第二十八条高速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影响高速铁路安全的隐患,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当依法责令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排除;属于职责范围外的,应当及时通报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和铁路运输企业。

铁路运输企业发现影响高速铁路安全的隐患或者接到有关部门关于高速铁路安全隐患的通报后,应当立即处理,排除隐患;不能及时排除的,应当向铁路监督管理机构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报告。

第二十九条高速铁路沿线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在高速铁路安全管理工作中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滥用职权,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条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二十四条规定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对个人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非经营性的单位,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对经营性的单位,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所称高速铁路,是指设计开行时速250公里以上(含预留),并且初期运营时速200公里以上的客运列车专线铁路。

本规定所称高速铁路线路,是指铁路钢轨道床和路基,包括线路、桥梁、隧道、边坡、侧沟及其他排水设备、防护设备以及其他附属设施设备等。

第三十三条本省运行时速200公里以上的铁路和200公里以下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安全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心得体会云南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20XX)

三一文库(https://www.360docs.net/doc/b217470103.html,)/心得体会范文/心得体会 云南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 (20XX) 加强高速铁路的安全管理工作可以有效的保护人们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可以促使铁路运输更加安全,促进了我国铁路建设的现代化发展。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云南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欢迎大家阅读! 云南省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铁路安全管理,保障高速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高速铁路的线路安全和运营安全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高速铁路,是指设计开行时速250公里以上(含预留),并且初期运营时速200公里以上的客运列车专线铁路。

本规定所称高速铁路线路,是指铁路钢轨道床和路基,包括线路、桥梁、隧道、边坡、侧沟及其他排水设备、防护设备等基础设施。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负责高速铁路相关安全工作的领导,协调解决高速铁路安全管理的重大问题,将高速铁路护路联防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高速铁路沿线州(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高速铁路线路封闭区域外的高速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将其纳入当地安全生产、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范围,明确高速铁路安全管理责任,落实护路联防责任制,加强高速铁路安全常识和爱路护路宣传,并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高速铁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配合有关单位做好高速铁路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高速铁路护路联防责任制。 公安、工业和信息化、国土资源、交通运输、林业、水利、住房城乡建设、安全监管、环境保护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高速铁路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履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负责高速铁路线路封闭区域内的安全管理工作,主动接受铁路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规 定 公司内部编号:(GOOD-TMMT-MMUT-UUPTY-UUYY-DTTI-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总则 为加强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严格营业线施工程序,细化工作内容和防护措施,标准作业和规范管理,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可控,特制定本细则。 营业线施工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原则,严格执行营业线施工相关规定。 本细则依据《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以及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局营业线施工有关管理规定编制。 组织机构和职责 项目经理部成立营业线施工领导小组,组织营业线施工管理。 组长:李树峰 副组长:刘泽拉、李忠玉、邓建国、莫树滨、丁涛涛、 周世军、邱爽 组员:李细得、郭淇、曹占亮、郭一平、张国润、蔡杰、 付云成、周阳、安云龙、张昌华 营业线施工领导小组职责 (一)负责营业线施工人员、设备、材料等资源配备; (二)负责方案报路局和公司审批;

(三)负责施工前作业内容、工作程序、方案、安全措施等方面的交底和培训; (四)负责组织与设备管理单位和行车管理部门签订安全协议。 (五)负责组织管理人员、现场负责人、安全员、防护员、联络员参加路局培训取证。 (六)负责组织施工计划的申报。 施工现场负责人职责 (一)负责施工现场的组织指挥工作。检查施工前各项准备工作,指挥现场施工,安排施工防护,确认放行列车条件等; (二)负责协调施工作业,及时处理施工中发生的问题,掌握施工进度,反馈现场信息,及时汇报施工情况,随时与驻站联络员保持联络; (三)及时总结分析施工组织、进度和安全等情况,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驻站联络员职责 (一)负责办理施工要点登记手续; (二)及时掌握本站及邻站列车运行情况,了解本站接、发车时刻及临时变更情况,确认后,立即向工地防护员发出预报、确报或变更通知; (三)驻站联络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强与车站值班员沟通和联系; (四)通信设备必须妥善保管,经常检查试用,保持畅通,保证在使用时性能良好; (五)与现场防护员通话时,严格执行复诵制度,防止错听,并及时记录内容。

高速铁路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总结

高速铁路安全质量管理工作总结 一、组织机构、制度建设 1、建立安全质量管理机构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设置安全质量部,设部长1名,安全员2名,质检员2人。建立了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总工程师、各部门负责人和各作业队长的安全组织机构。配置职安全员各班组设兼职安全员从事安全情况监督与信息反馈工作,从而建立起一套完整有效的管理体系。2、制定安全管理办法。制定了安全管理依据、方针、目标及职责等,安全管理体系执行,安全检查监督管理等相关办法。 3、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1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3.2建立安全生产自控体系。 3.3建立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4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3.5建立危险源清单。 3.6制定应急预案。 4、制定质量管理办法。制定了质量管理依据、方针、目标及职责等,质量保证体系执行,质量控制检查监督管理等相关办法。 5、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5.1建立质量责任制度。 5.2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5.3建立各项质量管理制度。

5.4制定QC小组管理制度。 二、安全管理工作 1、京沪高速铁路的安全管理目标是:杜绝较大及以上施工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杜绝较大及以上火灾安全事故;控制和减少一般责任安全事故。 2、制定年度、月度安全生产计划和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制定本阶段安全主要工作内容,确定安全管理重点,制定安全措施。制定本阶段安全预算费用,包括内业管理、安全生产、安全防护费用、跨公路安全防护费用、施工安全用电费用、起重设备及施工机具安全防护设施费、消防设施、消防器材及保健急救措施、劳动防护用品、文明施工、交通疏导警示设施、环境保护等费用。高速铁路安全生产费占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5%。 3、开展安全宣传、教育。 大力开展安全宣传。采取施工现场张贴安全标语、横幅、漫画,开展“安全关系你我他”签名活动,举办安全讲座,播放安全影片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大规模开展安全宣传,深入宣传安全管理方针、政策、目标、安全管理重点、危险源、安全操作规程、安全防范措施等内容,全员接受安全教育。组织人员学习参观其他项目的安全管理优点。联合中国交通建设工程学院,开展安全员教育。 4、开展全员安全培训、交底。 项目进场后,对每位员工进行安全考试,合格者方可参与高铁施工。针对每名员工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包括项目部、作业队、工班安全教育。举办各类安全培训班,提高专兼职安全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召开安全会议,进行各项专题培训会议,进行各分项、分部工程安全技术交底。 5、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铁路工务题库安全

一、填空题 件下使用。使用各类小车时应在施工计划里提报,并得到批准,按轻型车辆班里的小车 6. 7.《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8.《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9. 10.必须带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 11.各设备管理单位施工作业或遇设备故障、 手续)后,作业人员方准进入通道门。 12.各级工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3.列车限速v max≤45 km/h时,轨枕盒内及轨枕头部道砟不少于1/3,枕底道砟串实。《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14.胀轨跑道,恢复线路后,首列放行列车速度不超过 5 km/h 15.作业现场为两个及以上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 16. 17.、 二、选择题

1.一次起道量、拨道量不超过40mm的起道、拨道。属于( B ) A.Ⅰ级维修 B.Ⅱ级维修 C.Ⅰ级施工 D.Ⅱ级施工 2.故障处理后的放行列车条件由( A )决定。《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A. 工务现场负责人 B. 电务现场负责人 C. 车间负责人 D. 工区负责人 3.轨道几何尺寸超过临时补修标准的病害整修,应办理(C)。《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A.临时限速手续,设置移动减速手信号防护 B.临时作业手续,设置作业标防护 C.临时封锁手续,设置停车手信号防护 D.临时施工手续,设置驻站和现场防护 4.当站内正线警冲标距离施工地点小于800 m时,按( c ) m m 5.当线路出现连续碎弯并有胀轨迹象时,必须(A ) A. 加强巡查或派专人监视 B. 停止作业 C. 设置减速信号 D. 设置停车信号 6.作业中如出现轨向、高低不良,起道、拨道省力,枕端道砟离缝等胀轨迹象时,必须(B ) A. 加强巡查或派专人监视 B. 停止作业 C. 设置减速信号 D. 设置停车信号 7.发现胀轨跑道时必须立即(B ) A. 停止作业 B. 拦停列车 C. 设置减速信号牌 D. 设置停车信号牌 8.本线来车: vmax≤60 km/h时,不小于( A ) 9. 本线来车:60 km/h<vmax≤120 km/h时,不小于(B ) 10.本线来车:120km/h<Vmax≤160km/h时,不小于( D) 11.为保证人身安全,除牵引供电专业人员按规定作业外,任何人员及所携带的物件、作业工器具等须与牵引供电设备高压带电部分保持( B )以上的距离。《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B .2m 12.作业地段放行列车时,轨道静态几何尺寸偏差不得超过下次天窗点前最高行车速度等级的( A )

铁路工务题库

一、填空题 1. 2. 业。《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3 4.天窗点内有轨道车、大机等自轮运转设备运行或作业的区段, 安排的作业地点与号防护。 5.遇事故抢险、故障处置时也必须在线路 使用各类小车时应在施工计划里提报,并得到批准,按轻型车 6.作业现场为两个及以上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 指定作业主体单位,明确主体作业负责人。《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7.线路开通、《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8.《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9. 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10. 或安全绳,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 11.各设备管理单位施工作业或遇设备故障、救援抢修等需进入通道门必须 员的应办理相关手续)后,作业人员方准进入通道门。

12.各级工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13.列车限速v max≤45 km/h时,轨枕盒内及轨枕头部道砟不少于1/3,枕底道砟串实。《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14.胀轨跑道,恢复线路后,首列放行列车速度不超过 5 km/h ,并派专人看守、整修线路,逐步提高行车速度。《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15.作业现场为两个及以上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作业主体单位,明确主体作业负责人。《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16.安全监护人员对由非本单位承担的影响工务设备安全的作业进行全过 程监督时,发现质量不合格或安全隐患时应责令施工单位立即纠正,填发 。《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规定。 17.、 施。《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规定。 二、选择题 1.一次起道量、拨道量不超过40mm的起道、拨道。属于( B )项目。《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A.Ⅰ级维修 B.Ⅱ级维修 C.Ⅰ级施工 D.Ⅱ级施工 2.故障处理后的放行列车条件由( A )决定。《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A. 工务现场负责人 B. 电务现场负责人 C. 车间负责人 D. 工区负责人 3.轨道几何尺寸超过临时补修标准的病害整修,应办理(C)。《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第条 A.临时限速手续,设置移动减速手信号防护

高速铁路安全常识

高速铁路安全常识 一、高速铁路动车组每小时速度达250公里以上,每秒速度达到79米,运行时形成8-10级斡旋大风,列车紧急刹车后还要滑行三千多米才能停得下来,当行走铁路的人察觉已来不及避让火车,必然造成行人伤亡事故。 铁路天桥、跨线桥等跨越接触网的地方,距离带电部分较近,容易发生触电事故,行人通过时,严禁用竹竿、棍棒、铁线等非绝缘物件穿捅安全栅栏网,避免触电。 因高速铁路电力接触网线设置在铁路线路上方,电压高达二万七千伏,在接触网线各导线及其相连接部件2米范围内即为危险区,由于风、雨雪或其他外界条件的变化,都会危及行人安全,尤其行人带着物件(如雨伞、木棒等高长物件)及下大雨,水流成线,就会发生触电伤人。 二、请严守以下法律或规定,以确保安全。 1、严禁破坏、攀爬、钻越栅栏;严禁进入高速铁路防护栅栏网内行走、逗留、玩耍。 2、严禁盗窃损坏电气化高速铁路设施,严禁自行从接触网上接电,或者私拉民用电线横越铁路上空。 3、禁止在高速公路立交桥以及隧道两端的平台上玩耍、逗留,更不准向下倒水和乱扔杂物。 4、未经允许严禁在电气化铁路附近施工,不得在高速铁路两旁的山坡、路堑上放牧或砍树,不得过于靠近接触网灭火,不准高举工ropaganda Department, district authorities and other members of the working committees to coordinate with, and work together. Various units of the Department to draw up a concrete plan, quickly set up the corresponding study

(新版)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TG/GW101-2014 中国铁路总公司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行车安全 (4) 第一节基本作业要求 (4) 第二节作业防护 (20) 第三节应急处置与特殊线路故障的预防和处理35 第四节养路机械、专用车辆使用 (46) 第五节施工列车及工程机械 (56) 第六节材料装卸与堆放 (60) 第七节防洪 (66) 第三章人身安全 (68) 第一节基本要求 (68) 第二节避车 (69) 第三节线桥作业 (72) 第四节搬运与装卸作业 (84) 第五节机具使用 (86) 第四章工务设备安全 (88) 附录一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 (91) 附录二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 (92) 附录三各种类型临时钢梁主要尺寸和适用行车条件 (93) 附录四信号及标志 (99) 附录五本规则用词说明 (103)

前言 自2006年《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号)颁布实施以来,铁路运输及工务生产组织、设备状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原铁道部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相继出台或修改了多项规则、办法,尤其是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经管办法》(铁运〔2012〕280号)的一些条款突破了《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时,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经管规程》对安全防护等内容也做出了部分修改。由此,本次修订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 因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已发布实施,因而本规则更名为《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本规则共分四章和五个附录,阐述了普速铁路工务安全经管制度,行车安全,养路机械、专用车辆及工程机械、防洪,人身安全,工务设备安全等工务安全相关要求。 在执行本规则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补充和完善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工务部(北京市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康高亮、曾宪海。 本规则主要起草人:杨忠吉、张晓阳、万坚、许建明、杨梦蛟、张克艺、杨春枝、刘光煜、梁之文、何海宏、李拥军、毋小卫、朱春信、李胜利、任成进、康振江、张传东、姜永权、虞中明、汤国华、罗强、袁雪娥、郑朝会、高琦、贵逢涛、刘维平。

高速铁路工务安全管理制度

高速铁路工务安全管理制度 第2.0.1条高速铁路工务从业人员按国家、行业和总公司规定,实行资格准入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 第2.0.2条高速铁路实行天窗修制度。高速铁路上道检查、检测、修理均必须在天窗时间内进行,未经准许不得在天窗时间外进入桥面、隧道和路基地段栅栏范围内。动车段(所)及其走行线、与高速铁路相邻的其他线路的检修作业办法,由铁路局规定。 第2.0.3条高速铁路应实行垂直天窗;初期运营速度为200km/h时,如确需采取V型天窗,V型天窗时段邻线限速不超过160km/h,并应纳入运行图。 第2.0.4条列车运行图天窗时间应固定,原则上不应少于240分钟。 在维修天窗的基础上,可根据需要和季节特点,安排昼间检查天窗。具体办法由铁路局规定(跨铁路局的由铁路局协商)。昼间检查天窗内,不得进行设备修理作业。 第2.0.5条因自然灾害、暴风雨雪天气、行车设备故障等原因或施工后阶梯提速期间,需对设备进行检查和处理时,应办理封锁手续,设置停车手信号防护。仅上道检查和处理一条线时,邻线限速不超过160km/h。检查发现影响行车安全时,必须立即通知列车调度员(非常站控模式时为车站值班员)(以下称为列车调度员(车站值班员))限速运行

或封锁线路。 故障处理后需要现场看守时,本线限速80km/h及以下、邻线限速160km/h及以下。设备管理单位应在现场设看守人员和防护员。故障处理后限速地点,现场看守人员如需上道检查,应设置停车手信号防护;如需作业,应办理本线封锁手续,作业后应严格执行质量确认。 第2.0.6条在线间距不足6.5m地段,封闭一线施工、邻线行车时,邻线列车应限速160km/h及以下。施工现场应做好物理隔离并按规定设置防护,作业人员和机具应严格执行避车制度。 第2.0.7条上道作业、设备故障及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设备管理单位应设驻调度所(非常站控模式时为车站)(以下称为调度所(车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在现场设现场防护员。 第2.0.8条上道作业应按规定进行登记和销记。 第2.0.9条上道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人员、工机具、材料等逐一进行清点并做好记录;结束后,作业负责人应组织对作业质量、作业环境进行检查确认,对人员、工机具、材料进行清点确认。 第2.0.10条天窗作业结束后,应先开行确认列车。工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

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高速铁路安全防护,防范铁路外部风险,保障高速铁路安全和畅通,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设计开行时速250公里以上(含预留),并且初期运营时速200公里以上的客运列车专线铁路。 第三条高速铁路安全防护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技防、物防、人防相结合,构建企业主体、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的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综合管理格局。 第四条铁路监管部门应当按照法定职责,健全完善高速铁路安全防护标准,对危害高速铁路安全的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相关单位部门及时消除危及高速铁路安全的隐患。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工信、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建、水利、安监、能源、地震、气象等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规定,协调和处理保障高速铁路安全的有关事项,做好保障高速铁路安全的相关工作。必要时加强日常检查管理,防范和制止危害高速铁路安全的行为。 第六条铁路监管部门应当督促协调高速铁路沿线地方人民政府构建高速铁路综合治理体系,健全治安防控运行机制,落实高速铁路护路联防责任制。 第七条从事高速铁路运输、建设、设备制造维修等相关企业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高速铁路安全防护有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建立健全高速铁路安全防护相关管理制度,保证高速铁路安全防护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对高速铁路安全防护情况进行经常性巡查,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或报告。 第八条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高速铁路保护范围内施工、建造构筑物、生产经营等应当遵守保证高速铁路安全的法律法规标准,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高速铁路运输安全。 第九条铁路监管部门应当联合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铁路运输等相关企业建立安全信息通报和问题督办机制,做到协调配合、齐抓共管、联防联控。 第十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围绕高速铁路安全制定洪水、地震、风雪雷雨、冰冻等灾害和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应急预案中应当充分发挥沿线地方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铁路监管部门的职能作用。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考试题库完整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考试题库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40分) 1.维修作业是指作业开始前不需限速,结束后须达到正常放行列车条件的作业。 2.按照作业复杂程度和设备影响范围,维修项目分为I级维修和II级维修。 3.邻近营业线施工是指在营业线两侧一定范围内,新建铁路工程、既有线改造工程及地方工程等影响或可能影响铁路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施工作业。 4.邻近铁路营业线进行以下影响营业线设备稳定、使用和行车安全的工程施工,列为A类施工,必须纳入铁路局月度施工计划。 5.维修天窗应根据维修作业需要合理安排。维修天窗原则上应安排在昼间,并 满足作业轨温条件。 6.施工作业应由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方案,并经相关设备管理单位会签。施工计划应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批。 7.作业现场为两个及以上单位综合利用天窗在同一区间作业时,由运输部门指定作业主体单位,明确主体作业负责人。主体作业负责人负责协调各单位作业,各单位作业负责人必须服从主体单位作业负责人指挥,按时完成作业任务,确保达到规定的列车放行条件。 8.施工单位在提报施工计划申请时,必须同时提报施工安全协议。 9.在进行钢梁修理或上盖板涂装时,可根据施工需要移动桥枕,但移动后,每根桥枕的钩螺栓、道钉或分开式扣件应齐全、有效,固定枕木的拉条保证枕木间距不变化;移动后的桥枕中心间距不应超过550mm,个别情况不得超过600mm,而接头处桥枕净距不得超过210mm。 10.施工和维修作业须设置驻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且不得临时调换。 11.封锁或慢行施工作业应办理施工手续,设置移动停车或移动减速信号防护。 12.现场防护员在防护时,除掌握驻站联络员通报信息外,应以瞭望防护为主;如联系中断,现场防护员应立即通知作业负责人停止作业,必要时将线路恢复到准许放行列车的状态。 13.道口自动信号、自动通知、道口电话、电源、栏杆(栏门)、铺面、标桩等设备发生故障和缺损时,要及时通知设备管理单位,并在《设备检修及故障处理记录簿》上登记。 14.对违反道口通行规定、扰乱交通秩序、损坏设备等肇事行为及发生道口事故时,应立即通知铁路公安部门处理。 15.发现未经同意擅自设置道口或者人行过道的,应及时报告铁路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16.养路工机具、轨道检查仪、道尺等,均必须有与轨道电路的绝缘装置。 17.取放工具、抬运金属料具时,不得搭接两股钢轨、绝缘接头、引入线或轨距杆。 18.工务轨道车、大型养路机械(以下简称工务机械车)必须配备轨道车运行控制设备(GYK)、机车综合无线通信设备(CIR)及防护备品(根据需要配备GSM-R 手持终端),并应配备起复设备、防溜器具、轴温监测装置、灭火器具等。 19.工务机械车调车、运行时,司机应严格执行“十六字令”,做到“彻底瞭望、

高速铁路工务故障预防与处理措施

高速铁路工务故障预防与处理措施 第4.0.1条发生钢轨折断、道岔故障、检查车(轨道检查车、综合检测列车)检测出现Ⅳ级偏差等设备故障或自然灾害时按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4.0.2条胀轨跑道的防治和处理。 1.当线路连续出现碎弯并有胀轨迹象时,应限制列车运行速度或封锁线路,并尽快组织处理。 2.作业中如出现轨向、高低不良时,必须停止作业,并及时采取防胀措施。 3.发现胀轨跑道时应立即封锁线路进行处理。 4.无缝线路发生胀轨跑道时,应对胀轨跑道情况按规定内容做好记录。 第4.0.3条钢轨重伤处理。 发现钢轨或焊缝重伤时,应立即进行处理: 1.对钢轨核伤和焊缝重伤可加固处理,并在适宜温度时及时进行永久处理;在实施永久处理前应加强检查,如发现伤损发展,应按照钢轨折断及时进行紧急处理、临时处理或永久处理。 2.对裂纹和可能引起轨头揭盖的重伤,应按照钢轨折断进行紧急处理、临时处理或永久处理。 3.对其他重伤可采取修理或焊复方法处理,处理前可根

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限速措施。 第4.0.4条钢轨折断处理。 发现钢轨折断时应立即封锁线路,并根据现场情况采取紧急处理、临时处理或永久处理。 1.紧急处理 当断缝不大于30mm时,可在断缝处上夹板或臌包夹板,用急救器加固,拧紧断缝前后各50m范围内的扣件,并派专人看守,按不超过45km/h速度放行列车,且邻线限速不超过160km/h。 2.临时处理 当钢轨折损严重、断缝超过30mm或紧急处理后不能及时焊复时,应切除伤损部分,在两锯口间插入长度不短于6m的同型钢轨,轨端钻孔,安装接头夹板,用10.9级螺栓拧紧,拧紧短轨前后各50m范围内的扣件,按不超过160km/h速度放行列车。 3.永久处理 对紧急处理或临时处理的处所,宜于当日天窗内进行焊复。 第4.0.5条道岔内钢轨折断处理。 发现道岔尖轨、基本轨、可动心轨、翼轨折断时应立即封锁线路,进行处理。 1.紧急处理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条文说明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条文说明

本条文说明系对重点条文的编制依据、在执行中应注意的事项等予以重点说明。为了减少篇幅,只列 条文号,未抄录原条文。 本条文说明主要起草人:忠吉、何海红、国新、邢、维军、克艺、拥军、朱春信、胜利、汤、绍甜、孟亮。 第一章总则 第1.0.2条保证安全生产是工务部门的基本职责。各级工务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掌握安全生产规律,加强对安全生产的领导,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严格作业纪律和劳动纪律,落实防措施,防患于未然。 说明: 铁路运输安全与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保证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始终是铁路第一要务。近年来,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不仅得到铁路部门的高度重视,而且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确保铁路运输安全是工务部门服务于社会的光荣职责,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以“安全优质、兴路强国”铁路精神指导工务工作,实现工务安全管理有序可控。 第1.0.3条铁路局、铁路公司应保证工务安全的及时投入,工

务部门应积极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以满足运输安全的需要。 说明: 随着铁路发展,合资铁路规模不断扩大,铁路公司要和铁路局一样要确保工务安全的及时投入非常必要。 工务部门必须积极推广采用“四新”,才能不断适应铁路发展形式,同时使用“四新”也是实现工务安全的有力保障。 第1.0.5条凡在营业线及邻近营业线进行与工务设备相关的作业,均应遵守本规则。本规则未作规定的,铁路局可根据需要制定,并报铁路总公司备案。 说明: 可能侵入限界的临近营业线施工,均应遵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在其他铁路营业线路上进行的上述施工作业也应参照执行本规则的规定。 本规则从宏观的角度提出了基本的原则,各铁路局(铁路公司)可依据本规则,结合实际进行细化、补充,同时报总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第1.0.6条本规则适用于200km/h以下国家铁路(仅运行动车组列车的铁路除外)的工务安全管理。 说明: 既有线提速200~250km/h区段目前运营速度不超160km/h,按普速管理。 由铁路局及其下属单位依据委托协议管理的工务设备,如协议无特殊约定,其安全管理按照本《规则》执行。

高速铁路施工中的安全质量管理与控制

高速铁路施工中的安全质量管理与控制 文章主要就高速铁路施工当中的安全质量问题,展开了相关分析与探究,首先就新建高速铁路安全管理与控制提出做好安全预防、落实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整改、开展“安全标准化工地建设”活动以及全员安全质量教育培训工作等相关建议等措施,就新建高速铁路质量管理与控制提出了要加强组织落实、思想落实、制度落实、管理落实,以及推行质量标准化管理等具体的建议措施。最终希望通过文章的分析与研究,能够为我国相关的高速铁路施工建设提供一些加强安全质量方面的参考与借鉴。 标签:高速铁路施工;安全质量;管理;控制 安全与质量是任何一项工程项目所必须要面对的问题,同时也是工程项目的关键所在。在实际的高速铁路实际施工过程当中,质量存在漏洞缺陷能够引发安全事故的产生,而安全措施不达标同样也会引发质量事故,因而在高速铁路的施工过程当中必须要加强对于安全与质量的重视,将此两者放置于日常工作的重心之上,持续性的改进与完善相关的质量安全标准,将各项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具体的施工细节当中,将质量监管落实到实际工作当中的每一死角位置,确保在安全生产的前提下,不断的促进与提升工程的质量标准,实现质量与效益的共赢局面。文章主要就加强高速铁路施工的安全质量管理与控制展开具体的论述,并详细的提出了一些具体的建议措施,其具体内容如下。 1 新建高速铁路安全管理与控制 1.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高速铁路的施工与监管部门要严格贯彻落实最新的《安全生产法》,以及铁路部门的相关的安全制度标准,要时刻遵循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要想实现高速铁路施工工程的高效、快速、保质、保量等施工目标,必须要确保在安全施工的前提之下开展相关的高速铁路工程施工作业。要在确保新建高速铁路顺利通车的同时,还要提高对于施工现场当中安全施工的监督管理力度,大力推行标准化的施工作业,以期能够持续性的促进施工人员自身的安全施工意识,确保施工现场的秩序井然。 1.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是基础 在高速铁路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开始之后,相应的工程项目指挥部便应当建立起由项目经理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在实际的施工过程当中依据相关的施工细节问题,持续性的改进与完善相关的安全生产责任监管,以及相关制度措施的落实状况,建立其逐级监管的管理体系,通过层级监管来落实施工安全责任,从而促使每一名施工人员都能够参与到安全生产的过程当中,形成立体化、全方位的安全生产制度建设。

第一章高速铁路安全知识

第一章安全知识 高速铁路工务安全管理坚持“安全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遵循“行车不施工、施工不行车”的原则,实行天窗修制度。严格作业纪律和劳动纪律,突出设备检查和分析环节,严检慎修,满足线路高可靠性、高稳定性、高平顺性,确保行车和人身安全。 第一节线路作业安全 一、作业防护条件 1高速铁路实行天窗修制度。高速铁路施工、维修及上道检查作业必须在天窗点内进行。并严格执行登、销记制度。天窗时间外不得进人高速铁路栅栏内。其他在路基坡脚、路堑坡上、桥涵底部等不进入封闭线路或行车限界的检修作业,可在天窗点外进行,但严禁上道或进人桥面范围内。 高速铁路一般实行垂直天窗修。列车运行图天窗时间应固定,不应少于240min。根据需要和季节特点,安排昼间检查天窗,昼间检查天窗一般为90min,昼间检查天窗内,不得进行设备修理作业。 2所有进人高速铁路线路行车限界的施工、维修以及线路检检查作业,均必须按规定设置现场防护和驻站联络员。 3在线间距不足6.5m的双线区间的一条线上。.

进行施工和检修作业或处理设备故障时,应对本线封锁、邻线列车限速不超过160 km /h, 4双线区间一条线施工作业时,施工单位应采取保证安全措施,施工前应在两线间设置牢固的隔离设施,隔离设施范围必须保证作业范围的全履盖,防止作业人员,工机具、材料侵限。 5遇有暴风雨雪天气,设备管理单位应加强对重点地段和设备的检查。检查时,检查人员在天窗点外不得进人路肩和桥面范围内。必要时应封锁或限速,并设好防护后再检查。发现影响行车安全时,须及时通知列车调度员限速运行或封锁线路。封锁线路后,经检查无异常应及时报告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位查人员全部撇出防护姗栏后,方可通知车站值班员或列车调度员开通线路。 6.天窗结束后,应先开行确认列车 二、防护办法 施工作业、纳人天窗的维修作业和设备故障处理应设置驻调度所(站)联络员、现场防护员。驻调度所(站)联络员和现场防护员不得临时调换。作业负责人,驻调度所(站》联络员和现杨防护员,应按规定携带防护用品。 (一)防护信号及信号备品 1.铁路信号分为视觉信号和听觉信号两大类。

高速铁路安全知识培训试题及答案演示教学

高速铁路安全知识培训试题及答案

*********高铁安全培训试题(答案) 单位姓名计分 一、填空题(请将正确答案填在横线空白处。15道题,每题2分,共30分) 1、劳动安全管理必须坚持“行车不上道、上道不行车”的安全原则。 2、未经专门的劳动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高速铁路区段作业。 3、高速铁路运行区段固定设备的上线检查、检测、维修和施工作业都必须安排在垂直天窗时间内进行。 4、下穿铁路桥梁、涵洞且通行机动车辆的道路,当净高小于5.0m时,应设置限高防护架和相应的限高、限行及禁令标志。 5、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听从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驻调度所(车站)施工联络员应与施工负责人确保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施工情况。 6、上道前,施工负责人应清点作业人员、作业机具及材料数量。 7、高速铁路作业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8、水上作业其连续工作时间水温在16℃~25℃不得超过2h。 9、声屏障隔音板应牢固,出现裂纹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10、上道检查和作业应按规定进行登记和销记。 11、有砟轨道区段道砟面积雪厚度5cm以上时,限速160km/h及以下。 12、驻调度所(站)联络员应采用具有录音回放功能的通讯工具。 13、工务设备管理单位应派安全监护人员对由非本单位承担的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 14、开通前,作业负责人必须组织质量检查,确认工务设备状态达到放行列车条件,人员、工机具、材料撤出限界。 15、凡未办理验交的线路、桥隧、路基、防护栅栏等设备,由作业单位负责检查和养护,保证行车安全。 二、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内打"√",错误的打"×"。15道题,每题2分,共30分) (√)1、影响道岔或信号使用的作业,必须提前与电务部门联系,填写工电配合通知书。 (√)2、应急处理故障等必须作业时,应采取特殊、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故障发生区间进行全线封锁。 (×)3、遇有能见度不足300m的大雾、暴风雨(雪)、雷电密集、扬沙等恶劣天气时,禁止上道作业。 (×)4、声屏障修补可不纳入天窗的维修作业 (×)5、在地面3米以上的高处及陡坡上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绳)、挂牢安全网,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作业。 (×)6、遇设备发生故障进行上线检查抢修等特殊情况,必须得到本线封锁、邻线最高运行速度≤180 km/h临时限速的调度命令,按规定设好防护后,方可上道作业。 (√)7、班前不得饮酒,休息睡眠充足,上岗精力充沛 (√)8、夜间作业必须到车间参加点名同出同归统一乘坐车间汽车到工地。(√)9、施工结束后开通前,施工负责人必须清点人员和机具,确定人员、机具

高速铁路安全知识培训试题及答案精选.

*********高铁安全培训试题(答案) 单位姓名计分 一、填空题(请将正确答案填在横线空白处。15道题,每题2分,共30分) 1、劳动安全管理必须坚持“行车不上道、上道不行车”的安全原则。 2、未经专门的劳动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高速铁路区段作业。 3、高速铁路运行区段固定设备的上线检查、检测、维修和施工作业都必须安排在垂直天窗时间内进行。 4、下穿铁路桥梁、涵洞且通行机动车辆的道路,当净高小于5.0m时,应设置限高防护架和相应的限高、限行及禁令标志。 5、现场施工人员必须听从施工负责人的统一指挥。驻调度所(车站)施工联络员应与施工负责人确保通讯畅通,及时了解施工情况。 6、上道前,施工负责人应清点作业人员、作业机具及材料数量。 7、高速铁路作业分为施工作业和维修作业。 8、水上作业其连续工作时间水温在16℃~25℃不得超过2h。 9、声屏障隔音板应牢固,出现裂纹应及时修补或更换。 10、上道检查和作业应按规定进行登记和销记。 11、有砟轨道区段道砟面积雪厚度5cm以上时,限速160km/h及以下。 12、驻调度所(站)联络员应采用具有录音回放功能的通讯工具。 13、工务设备管理单位应派安全监护人员对由非本单位承担的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 14、开通前,作业负责人必须组织质量检查,确认工务设备状态达到放行列车条件,人员、工机具、材料撤出限界。 15、凡未办理验交的线路、桥隧、路基、防护栅栏等设备,由作业单位负责检查和养护,保证行车安全。 二、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内打"√",错误的打"×"。15道题,每题2分,共30分) (√)1、影响道岔或信号使用的作业,必须提前与电务部门联系,填写 工电配合通知书。 (√)2、应急处理故障等必须作业时,应采取特殊、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故障发生区间进行全线封锁。 (×)3、遇有能见度不足300m的大雾、暴风雨(雪)、雷电密集、扬沙 等恶劣天气时,禁止上道作业。 (×)4、声屏障修补可不纳入天窗的维修作业 (×)5、在地面3米以上的高处及陡坡上作业,必须戴好安全帽、系好安 全带(绳)、挂牢安全网,不准穿带钉或易溜滑的鞋作业。 (×)6、遇设备发生故障进行上线检查抢修等特殊情况,必须得到本线 封锁、邻线最高运行速度≤180 km/h临时限速的调度命令,按规定设好 防护后,方可上道作业。 (√)7、班前不得饮酒,休息睡眠充足,上岗精力充沛 (√)8、夜间作业必须到车间参加点名同出同归统一乘坐车间汽车到工地。 (√)9、施工结束后开通前,施工负责人必须清点人员和机具,确定人员、机具及材料全部撤出防护栅栏以外、作业车辆返回库线,方可通知 销点。 (×)10 安全带、安全绳的使用应每年做一次鉴定。 (×)11、本线有两个及以上单位综合利用天窗作业时,可共同设置一个 防护。 (×)12、线路作业后,登记开通线路只要几何尺寸达到作业验收标准,允许扣件缺少1%。

新版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T G/G W101-201 4 中国铁路总公司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 二〇一四年六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行车安全 (4) 第一节基本作业要求 (4) 第二节作业防护 (20) 第三节应急处置与特殊线路故障的预防和处理35 第四节养路机械、专用车辆使用 (46) 第五节施工列车及工程机械 (56) 第六节材料装卸与堆放 (60) 第七节防洪 (66) 第三章人身安全 (68) 第一节基本要求 (68) 第二节避车 (69) 第三节线桥作业 (72) 第四节搬运与装卸作业 (84) 第五节机具使用 (86) 第四章工务设备安全 (88) 附录一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 (91)

附录二营业线施工停工通知书 (92) 附录三各种类型临时钢梁主要尺寸和适用行车条件 (93) 附录四信号及标志 (99) 附录五本规则用词说明 (103) 前言 自2006年《铁路工务安全规则》(铁运〔2006〕177号)颁布实施以来,铁路运输及工务生产组织、设备状况均发生了较大变化。原铁道部及中国铁路总公司相继出台或修改了多项规则、办法,尤其是原铁道部《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运〔2012〕280号)的一些条款突破了《铁路工务安全规则》的相关规定;同时,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技术管理规程》对安全防护等内容也做出了部分修改。由此,本次修订对有关内容进行补充或修改。 因中国铁路总公司《高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已发布实施,因而本规则更名为《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本规则共分四章和五个附录,阐述了普速铁路工务安全管理制度,行车安全,养路机械、专用车辆及工程机械、防洪,人身安全,工务设备安全等工务安全相关要求。 在执行本规则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作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补充和完善之处,请及时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反馈中国铁路总公司运输局工务部(北京市复兴路10号,邮政编码:100844),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则技术总负责人:康高亮、曾宪海。 本规则主要起草人:杨忠吉、张晓阳、万坚、许建明、杨梦蛟、张克艺、杨春枝、刘光煜、梁之文、何海宏、李

高速铁路工务系统安全风险因素分析

高速铁路工务系统安全风险因素分析 发表时间:2017-10-10T17:47:57.647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15期作者:秦红军[导读] 摘要:铁路货运重载、客运提速的不断发展对铁路工务系统的安全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需要对铁路工务部门的班组、车间、段级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认识和控制,并在此基础上,对其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以确保各部门安全生产有序可控,防患于未然。基于此,本文主要针对高速铁路工务系统安全风险因素进行了分析探讨,以供参阅。 呼和浩特铁路局内蒙古 010057 摘要:铁路货运重载、客运提速的不断发展对铁路工务系统的安全提出越来越高的要求,需要对铁路工务部门的班组、车间、段级安全风险进行全面系统认识和控制,并在此基础上,对其安全状况进行综合评价,以确保各部门安全生产有序可控,防患于未然。基于此,本文主要针对高速铁路工务系统安全风险因素进行了分析探讨,以供参阅。 关键词:高速铁路;工务系统;安全风险;因素 引言 随着我局首条高铁——张呼客运专线的开通,工务系统面对的安全风险将越来越突出和明显。如何预测、识别、预防、控制、降低和排除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确保列车安全运行,是工务系统迫切需要解决的课题。进行线路的安全风险管理,对可能发生的安全风险进行预测、识别和预防,是排除存在和发生风险的有效方法及手段,应针对工作实际推广应用。为此,工务系统也很有必要对运营线路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因素进行全面分析和识别、预测和预防,确保高速铁路的安全运营。 1高速铁路安全风险管理的重要意义 1.1有利于工务系统趋利避害,提高线路的适应能力 在我国高速铁路飞速发展的今天,工务系统的维护面临着各种各样的不确定因素。有些不确定因素一旦发生,就有可能影响到线路的正常运营和列车的运行安全,不但给工务部门带来负面影响,还会影响到本企业的发展。所以,对线路进行安全风险管理,可有效地对这些不确定因数进行超前分析和预测,通过预测和分析,准确确定可能存在和发生安全风险的形式、大小和影响程度,有针对性地制定出预防和控制风险的对策和措施。这样就有利于管理者在面对风险时做出正确的决策,降低、控制或避免风险的发生。 1.2有利于工务系统减少经济损失,保证社会效益 工务系统是铁路运输成本的支出大户,在运输和生产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如果对安全风险管理重视不够或管理不到位,就可能增大安全风险的发生。安全风险一但发生,其后果可想而知,轻者,增加投入和支出;重者,直接影响到铁路运营安全,造成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所以,日常重视安全风险管理和善于进行风险管理,可有效地预防和降低安全风险发生的概率,减少经济损失,从而增加经济效益。 1.3有利于强化工务系统的工作管理,提高工效 进行安全风险管理,就是合理优化资源、配置和利用资源的过程,是科学、先进有效地管理方法。他从组织机构的设置、专业技术人员的配备、再到基础工作的夯实;从对安全风险的预测和识别,再到风险的预防和控制以及处理,无一不体现出进行风险管理的严谨性和科学性。在对安全风险的管理过程中,可以不断学习和借鉴进行风险管理的好模式、好机制、好方法,不断优化风险管理内容,将其应用到日常管理工作中,来强化对风险管理的效果。 2铁路工务系统安全风险因素 2.1管理层次 按照目前铁路工务三级管理体制的设立,自下而上从班组、车间、段级风险管理入手,逐层分析存在的风险因素,将各种风险纳入管理的各个层次之中。 2.2内部因素 工务系统内部的安全风险可以看作是工务系统人员因素、设备质量因素、方法因素及管理因素4要素间关系不和谐所致。要避免工务系统安全事故的发生,就要运用系统论和事故预防理论的观点,从这4个方面出发进行安全分析,从而为工务系统安全评价提供基础,进而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确保工务系统的安全。 2.3外部环境 铁路工务安全受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工作环境等外部环境的影响较大,在安全风险识别时必须考虑系统外部环境的影响。 3高速铁路安全风险识别和防范 通过围绕人员、设备和环境三大主要要素,结合日常安全管理信息、安全问题库、事故案例、相关安全规则及办法等为基础信息,高铁工务安全重点辨识“钢轨折断、钢轨伸缩调节器管理、路外安全、新线建设、违章作业、道岔故障、线路设备质量不良、防灾系统、自轮运转设备故障、基础沉降”等风险。针对安全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其分为高度、中度、低度三个级别:高度风险点:指有可能导致发生铁路交通一般C类及以上事故,或引发后果不可容忍严重事件可能性大的安全风险点,需采取果断措施加以重点防范。中度风险点:指有可能导致发生铁路交通一般D类事故,或引发后果不可接受较严重事件可能性大的安全风险点,应从安全管理、设备补强、健全制度等方面重点控制。低度风险点:指有可能导致发生设备故障、高风险问题或不期望出现事件的安全风险点,应从落实规章制度、加强设备巡检、执行作业标准、严格劳动纪律等方面加以防范。 4高速铁路工务系统安全风险控制 安全风险控制是指按照“关口前移、控制关键、措施得当”的原则实施,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风险点采取得当措施有效地降低安全风险等级,转移或规避安全风险,将高铁工务安全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 4.1建立安全风险数据库,实行动态管理 对管理制度完善、日常设备维护、人员管理等方面发生的安全风险问题分类纳入数据库,每月召开安全分析会进行通报考核,并完善措施。 4.2针对排查出来的高铁安全风险,逐项落实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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