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心理咨询服务行为规范

北京市心理咨询服务行为规范
北京市心理咨询服务行为规范

北京市心理咨询服务行为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市民的心理健康水平,依据《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和《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心理咨询服务,是指由接受过专业训练的心理咨询人员通过对求助者的商谈、讨论、劝告、启发和教育等,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心理困惑或心理障碍,以使他们更好地成长,提高适应能力,增进心理健康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心理咨询服务机构是指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专业机构。

第三条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心理咨询服务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均应遵守本规范。

第四条本规范是指导心理咨询人员执业行为的准则,是评判心理咨询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是否符合心理咨询职业要求的标准。

心理咨询机构及从业人员应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善意地理解、判断和执行本规范。

第五条心理咨询机构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不得从事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第二章心理咨询机构的执业行为规范

第六条营利性心理咨询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非营利性心理咨询机构应当经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向同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营利性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应当将其营业执照、收费标准及聘用的心理咨询人员资质说明,悬挂于心理咨询服务场所的明显位置。

第七条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地点。房屋布局能够满足心理咨询服务私密性的需要,有至少1间候诊室、2间可分隔的咨询室和1间测查室;室内陈设要满足心理咨询的基本要求,室内温暖,配备桌椅要舒适耐用,灯光柔和等。

(四)具备必要的心理测查设施、心理测量工具和电脑等硬件设备。

(五)有两人以上专职心理咨询人员,其中至少一人具有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以上资格或相关专业(系列)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六)心理咨询工作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第八条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以下行为规范:(一)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二)建立并落实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

(三)聘请符合资质的专业人员并对其服务质量和水平进行监督。

(四)对被聘心理咨询服务人员进行培训,对其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进行管理和监督。

(五)营利性心理咨询机构的收费项目应为物价部门依法核定的项目,并按照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

(六)接受并积极配合有关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调查、取证等活动,而不得拒绝。不得隐匿或隐瞒事实。

第三章心理咨询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规范

第九条心理咨询服务从业人员必须在已经注册登记的心理咨询机构从业,并应具备下述条件之一:

(一)具有心理学专业学历证书;

(二)具有心理咨询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三)具有精神科执业医师资格。

第十条心理咨询服务从业人员应遵守以下职业道德:

(一)热爱本职工作,坚定为社会做奉献的信念,刻苦钻研专业知识,增强技能,提高自身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与求助者建立平等友好的咨询关系。

(二)心理咨询服务人员不得因求助者的性别、年龄、职业、民族、国籍、宗教信仰、性取向、残疾、生活经济状况、价值观等方面的因素歧视求助者。

(三)心理咨询服务人员在咨询关系建立之前,必须让求助者了解心理咨询工作的性质、特点、局限性以及求助者自身的权利和义务。

(四)心理咨询服务人员与求助者之间不得产生和建立咨询关系以外的任何关系。尽量避免与熟人、亲人、同事建立双重关系,更不得利用求助者对咨询人员的信任谋取私利,尤其不得有非礼的言行。

(五)当心理咨询服务人员认为自己不适于对某个求助者进行工作时,就应对求助者做出明确的说明,并应本着对求助者负责的态度将其介绍给另一位合适的心理咨询人员。

第十一条心理咨询服务从业人员应当遵循为求助者保密的原则,并应遵守如下要求:

(一)心理咨询人员有责任向求助者说明心理咨询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二)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求助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与其他心理咨询人员进行磋商时,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三)心理咨询人员只有在求助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据以辨认出求助者的有关信息。

(四)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记录、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

(五)心理咨询人员对于心理咨询服务的记录,应指定适当场所及人员保管,并负有保密的义务。

(六)心理咨询人员受卫生、司法部门或公安机关询问时,不得做虚伪的陈述或报告。

第十二条心理咨询服务从业人员应当遵守以下执业规则:

(一)在国家的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提供专门心理学服务,包括心理咨询、心理测量等,出具相应的心理状况证明文件。

(二)依法开展心理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学术团体、接受专业培训和心理学继续教育。

(三)在自身能力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工作,依据自身所受的教育、训练、督导以及相关的咨询、研究经历来提供服务、教学和研究工作。对求助者的情况已超出心理咨询人员的能力范围,或者出现紧急情况时,应尽力保护求助者的安全、给予紧急处置并及时向有条件的专业机构和相关部门求助。

(四)心理咨询人员不得从事精神疾病的诊断、治疗;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心理学证明。

(五)不得以不正当方法招揽业务。

(六)按照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接受职业培训。

(七)遵守心理咨询服务要求的其他执业规范。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具体办法由卫生行政部门另行规定。

第十四条本规范由北京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机关单位窗口文明服务规范用语2

机关单位窗口文明服务规范用语2 一、首问语 (一)早上好/中午好/下午好。 (二)您好,请问有什么可以帮您? (三)不好意思,让您久等了。 (四)如逢节假日,可使用“新年好、国庆快乐”等节日问候语。二、过程语 (一)请问您需要办理什么业务? (二)请您到××窗口办理。 (三)很抱歉,您的方言我听不太明白,麻烦您讲普通话,好吗?(四)对不起,请稍等。 (五)请您配合,谢谢合作。 (六)请您提供…… (七)很抱歉,您还需要提供…… (八)您好,感谢您的耐心等待! (九)非常抱歉,您要办理的事项不属于我们的业务范围,建议您……

三、结束语 (一)您的业务已办理完毕,请收好资料和证件,再见。 (二)很高兴为您服务,再见。 (三)不客气,这是我们应该做的。 (四)请对我们的服务进行评价,谢谢您的支持。 (五)很高兴得到您的认可,我们会继续努力,谢谢。 四、应急用语 (一)您好,先生/女士,您不要着急/激动,您的心情我能够理解。 (二)很抱歉给您带来不便,请您谅解,对于您刚才指出的问题,我们将尽快处理。 (三)谢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意见),我们将及时反馈给相关部门。 (四)非常感谢您指出我的不足,对于您刚才指出的问题……,我诚恳地向您表示歉意。 (五)您好,这里是医保部门服务窗口,如果是医保方面的问题,我很乐意为您解答。如果您没有相关要咨询的问题,请您让后面等待的群众办理,好吗?

(六)非常抱歉,您的需求超出了我们的服务范围,很遗憾无法帮助到您。还有很多群众需要我们提供服务,请您让后面的群众先办理,好吗? (七)非常抱歉,您所提到的问题我们需要进一步与相关部门联系,请您留下有效联系方式,我们会尽快由专人和您联系,好吗? (八)政策的完善需要一定时间,请您谅解,希望您能耐心等待。 五、服务忌语 (一)不规范的言语。例如:喂,到你了!/我不知道,不归我管!/我哪知道什么时候办好。 (二)态度冷漠的言语。例如:你来的太早,坐那里等去。/急什么?没看我一直在忙吗?/你讲什么我不懂。 (三)敷衍推诿的言语。例如:墙上贴着有,你自己看去。/有疑问,上网查去。/你问我,我问谁?这个我怎么知道? (四)埋怨群众的言语。例如:烦死啦,讨厌,真烦人!/不是告诉你了吗?怎么还不明白。/怎么不早来,快下班了,明天再来办。 (五)激化矛盾的言语。例如:有意见找领导去!/不行就不行!/你去投诉好!

心理服务协议

心理咨询服务协议 甲方:xxxxxx 乙方:xxxxxxxx 心理咨询师xxxx团队(以下简称甲方)与xxxxxxxx(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真诚互信互利的原则,就甲方为乙方有偿提供心理咨询服务进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心理咨询师职业标准》以及服务行业的通用法律法规为乙方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二、甲方向乙方收取一定的咨询费作为报酬,收费标准为人民币10000元(壹万元整)/月。合作时间为2017年9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三、咨询时,乙方有责任向甲方如实详尽提供个人相关资料;由于乙方故意隐瞒或者扭曲资料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有责任为乙方提供的资料保密。如甲方将乙方提供的资料用于对乙方进行心理咨询之外的其他用途,须征得乙方的同意,未征得乙方同意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须为乙方提供专业、有效的咨询,乙方在咨询中需积极配合甲方,双方须相互支持、相互尊重。双方须遵守在心理咨询前和咨询过程中达成的口头或者书面约定。如乙方有无故缺席、迟到、早退、不认真完成心理咨询所要求完成的家庭作业、故意刁难心理咨询人员

等破坏咨询关系的言行,其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如由于甲方的心理咨询操作有误或言行不良,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六、咨询过程所需的额外物料,由甲方提出要求,乙方负责采购并承担相应费用。 七、双方协商确定的心理咨询服务方式为上门服务。乙方每月为xxxxxxx国际病区提供四次心理咨询服务,每次一天。xxxxx医生每月至少亲自提供两次心理咨询服务,另外两次可由xxxxxx医生指定的相关人员完成,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如有特殊情况,需变更咨询时间,须至少提前2天通知对方。 八、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在决定提前退出咨询、暂停或终止咨询时,须向另一方提前通知并说明原因。 九、双方共同遵守上述条款,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的内容进行补充和修改。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xxxxxxxxx 签字: 日期: 联系方式:乙方:xxxxxxxxx 签字: 日期: 联系方式:

窗口单位服务规范

窗口单位服务规范(试行) 为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服务监控,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人性化服务,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窗口单位改进工作作风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我省人社系统窗口单位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和服务方式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的服务对象,包括应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障的单位、居民、就业人群、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等各类服务对象。服务方式(场所)包括现场服务、语音服务、视频服务和网络服务。 二、基本要求 (一)依法合规。开展各项服务活动都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主动、耐心向服务对象讲解说明,共同守法依规。 (二)诚实守信。各类政策解读、业务咨询、服务项目、公众宣传都应确保真实可信,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成分;涉及行政执法、收取费用及办理选择性项目时,应履行如实及时告知义务。 (三)公平公正。对各类服务对象坚持公平公正、一视同仁、维护其合法、正当权益,不得厚此薄彼。 (四)安全便捷。在服务对象聚焦的服务场所应配置必要设施,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服务对象的人身安全、心理安全。在服务办理时间方面,努力做到便捷高效。 (五)优质服务。主动、热情、友好、礼貌地对待每一位服务对象,满足其合理合法要求,并应针对服务对象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服务,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和文明的形象,向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三、行为规范 (一)岗责分明。在面对面服务场所,设置岗位牌,工作人员佩戴身份牌;在语音服务或视频服务场所,应主动告知服务对象自己的工号,明确服务身份;窗口单位负责人也要挂牌上岗,并在服务场所规定位置监督服务。 (二)仪表端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应按有关标准或规定统一着装或穿着整齐服饰,坐姿端正,立姿文雅,行姿稳重,做到庄重、整洁、得体。男士不留胡须,女士不浓妆艳抹。不留奇异发型。 (三)服务热情。工作人员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要做到微笑多一点、话语亲一点、办事勤一点、效率高一点;对依法依规不能满足的服务要求,应耐心解释说明,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服务对象争吵。做到“三个一样”,即:领导与群众一个样、生人与熟人一个样、忙时与闲时一个样。 (四)办事严谨。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要求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中,对超越职责权限的事项要及时请示。 (五)廉洁从政。廉洁奉公、依法经办,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工作作风正派,不吃、拿、卡、要,不徇私情亲情,不谋私利,办事公开透明。 四、服务场所规范 (一)统一服务环境。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相关规范对本窗口单位在标识、标志、形象以及设施等方面提出的要求,目前没有明确标准的,也要进行规范管理。保持办公场所清洁干净,办公设备摆放整齐有序。 (二)公开服务承诺。通过多种形式,结合实际需要,向服务对象公开部门承诺、集体承诺和个人承诺。

心理咨询协议书合同模板

心理咨询协议书合同模板 甲方(来访者或其法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心理咨询师): 身份证号码: 根据《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为保障咨询效果,在诚实守信、相互尊重、相互信任、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的前提甲、乙双方就心理咨询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良好的心理咨询效果是建立在双方相互高度尊重与信任的基础上。 二、收费原因:开始咨询意味着你对咨询师的接纳和信任,咨询费用不仅仅是咨询师劳动的报酬,也体现了投入与关注成正比的心理学原则。因为咨询过程是不断成长的过程,成长会使人产生焦虑、恐惧等不良情绪,物质的投入和精神的投入一样可以增强意志行为的动机,最大可能的避免逃避或退缩,而免费意味着你在任何环节都可能逃避,因为逃避对你来说零损失,实质上是阻碍了自身人格的成长。 三、双方在每次咨询前均要做好准备工作,双方在咨询后应及时交流咨询感受,以便调整咨询方案与进程。 四、甲方应认真配合乙方填写心理咨询记录。 五、咨询方案以双方议定为准。任何一方在具体修改方案时,均应得到另一方的同意。咨询方案确定后,咨访双方应按约定履行各自的配合协作义务,以保证咨询效果。 六、甲方缴费后,双方的预约才开始生效。乙方和甲方均应保证咨询于约定时间正常进行。如有改动,应提前12小时通知对方。如违约,按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七、每次咨询,甲方和乙方按约定时间须提前5—10分钟到来,做好准备工作,调整好状态,以保证进入良好咨询状态,保证咨询效果。甲方若迟到,仍按约定时间记时。迟到20分钟以上,本次咨询取消,扣取半个咨询时的费用;

若乙方迟到20分钟以内,仍按约定时间记时;迟到超过20分钟时,甲方有权取消本次咨询,或索要一个咨询时的免费咨询。 八、心理咨询并享受优惠项目的求助者,如中断咨询,按甲方实际所用咨询时和训练时计费,余额退还。 九、有自杀倾向或自杀未遂的行为的来访者前来咨询时,咨询师会尽量为来访者提供帮助。如来访者最终选择自杀,责任及行为后果将由来访者本人全部承担。 十、甲方的责任\权力\义务: 责任: (1)向咨询师提供与心理问题有关的真实资料; (2)积极主动地与咨询师一起探索解决问题地方法; (3)完成双方商定的作业。 权力: (1)有权力了解咨询师的受训背景和执业资格; (2)有权力了解咨询的具体方法\过程\原理; (3)有权力选择或者更换合适的咨询师; (4)有权力提出转介或者中止咨询; (5)对咨询方案地内容有知情权\协商权和选择权。 义务: (1)遵守咨询机构地相关规定; (2)遵守和执行商定好地咨询方案各方面地内容; (3)尊重咨询师,遵守时间,如有特殊情况提前告知咨询师。 十一、咨询师的责任\权力\义务 责任: (1)、心理医生在从事心理咨询与治疗时,应遵纪守法、遵守心理医生道德准则,在其工作中建立并执行严格的道德标准。 (2)、心理医生应注意加强自身的修养,不断完善自己,提高自己的心理健康水平。 (3)、心理医生应不断学习本专业的有关知识,通过不断改

最新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登记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为进一步推动创建文明窗口活动的深入开展,树立窗口工作人员的良好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行为准则。 一、术语规范 1.应该使用文明用语,如“请进来”、“请到我这里来”、“请记住”、“你好”、“请说”、“请稍候”、“对不起”、“谢谢您的合作”、“欢迎回来”、“再见”。 2.禁止使用“no”、“不知道”、“不知道”、“做不到”、“没做过,不知道怎么做”、“你等着”、“我们来谈谈”、“急什么”、“你为什么不早点说呢”、“我不在乎”、“找别人”、“找领导”等等生硬的说法 二、图像规格 3.树立忠于职守、公正执法的形象;甘为公仆、廉洁自律的廉洁形象;勤奋、高效、文明、礼貌的办事形象;衣冠楚楚、端庄的样子。 4.执法公平、公正、公开,实现四个一:程序一目了然,执法依据一目了然,依法行政一目了然,热情服务一目了然。 5.保持良好的外表。按规定着装,挂牌服务。做到这一点:打扮、衣着整洁、举止得体、纪律。男同志不允许留长头发、奇怪的头发和胡子;女同志在工作时间不准佩戴耳环、首饰、项链等外露饰品;不要梳肩发、染头发、浓妆、染指甲。 6.清理环境,文明工作。登记处禁止吸烟和大声喧哗。保持清洁卫生。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漂亮。有写字台、椅子、凳子和钢笔、纸。如果条件允许,提供饮用水和供水。

三、行为准则 7.牢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的宗旨。成就:热情周到的服务,从不为问题烦恼,从不厌倦回答,总是回复电话。职责清晰,衔接顺畅;高效率,快节奏,能马上做事情,需要研究的事情要做,企业需要提前做紧急事情、特殊事情要做,不能做的事情耐心解释“为什么不能做”和“怎么做”。 8.登记窗口将设立专门的咨询电话,并向公众公布。企业可以通过电话预约服务查询运行照片时遇到的问题、。我们应该采取上门服务、现场办公等形式。积极为企业解决问题,做更多实事。 9.实行首问负责制。在登记窗口收到第一个服务对象的工作人员首先询问负责人,不仅要认真接收,还要负责与下一个环节的工作人员搞好联系,确保每个环节都有明确的负责人。 10 .实行预验收咨询备案制度。建立咨询接待登记簿,填写咨询登记表或受理通知书、时限监督卡,详细记录企业申请事项、提交文件、文件和存在问题、修改建议,由受理人员和企业管理者共同签字。 11.受理人员应努力向申请人解释所有相关信息,如一次性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条件、提交的文件、证件。 12.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注册申请,在收到材料的当天签署受理意见,并在当天传递给下一个岗位的工作人员。 13.负责现场调查的人员应在收到材料后2个工作日内进行调查,并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 14.各级工作人员将对“绿色通道”、“特殊事务办公室”中所列的企

业务窗口服务规范制度

业务窗口服务规范制度 为贯彻落实公安部《公安机关窗口单位服务规定》等规定,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机动车驾驶证业务。 二、坚持开展微笑服务,热情周到、举止文明、用语规范。 三、实行限时服务。对手续齐全的申请业务,严格按规定时限办结。 四、实行延时服务。对已经受理的应在当日办结的业务不得以下班时间为由拒绝当日办结。 五、服务告知制。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等原因无法办理业务的,开具退办凭证,将所需补足的材料、手续一次性告知群众,避免办理群众跑第三次。 六、实行首问负责制。对办事群众提出交通管理业务问题,第一个受理的民警负责给予解答,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业务,应当告知到其相关窗口或部门办理。不得说“不懂”、“不知道”等推诿性的言语。 七、实行警务公开,所有民警和工作人员应当佩戴胸卡,挂牌上岗,公开所有办事程序,制作业务流程图,公开各项收费的项目、依据和标准,机动车号牌实行电脑公开选号。 八、每日有一名领导或值日警官接待群众,负责解答群众咨询的问题,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处理群众投诉和举报。对群众的投诉和意见,做到件件有答复。 九、提供各种便利条件和设施,保持办事环境整洁、舒适,方便办事群众。 二○○八年四月一日

业务大厅(窗口)管理制度 一、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到达工作岗位后,应对自己周围环境进行清洁和整理,做好班前准备工作。 二、大厅(窗口)民警和交协员必须注意自己的仪表仪容,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 三、群众进入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要主动热情、周到、礼貌对待。 四、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工作时间不许看报纸、吃东西、吸烟、闲谈。 五、大厅(窗口)工作人员都要自觉维护大厅卫生,爱护卫生设施及财产,管理好自己使用的电脑。 六、值班人员下班后必须按队里规定锁好门窗,检查大厅(窗口)里各种设备开关是否关闭,并关闭电源。 七、非本队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工作区内。 八、凡是业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以上条款。 二○○八年四月一日

心理咨询机构成本及收益分析

心理咨询机构成本及收益分析

心理咨询机构成本及收益分析 本文分为四部分:调查问卷方案 相关调查数据分析 成本项目概述 成本及收益分析 附录:员工心理调查问卷 调查问卷数据资料 第一部分调查问卷方案 一、调查背景 近年来,心理健康受到人们的广泛关注和重视。随着现代生活步伐的逐步加快,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了,但人们对于生活的幸福感反而下降了。同样,人们在工作中面临的压力也越来越大。随之而来的,人们可能会出现很多隐性的心理负担,任其发展甚至会影响社会功能。因此,心理咨询、心理疏导等外来干预手段也愈加显示其重要性。 心理咨询作为新型的现代服务业,与传统服务业不同。心理咨询服务虽然也涉及体力付出,但更侧重于智力投入。而且,其商品化程度不高,行业水平参差不齐,国内外发展水平不平衡。

我公司作为一家跨国心理咨询的国际机构,专门为企业提供心理咨询等服务,现拟进入中国市场前,进行市场问卷调查。从企业心理咨询的服务性质来看,专业服务人员应该有咨询心理学、社会工作者、组织行为学者、职业发展咨询、教育学或精神医学等领域的专业背景,并且必须具备相关领域的专业实践资格,相当地熟悉和了解所服务的组织机构和员工,基本把握公司内部作业流程的一般知识,并能够理解员工在工作中各种面临的问题的心理原因和对策。 二、调查目的 本文根据市场调查问卷部分相关题目,综合二手资料,罗列并对比了成本及收益项目,为投资预判提供参考。 三、调查对象 已工作人群、企业在职员工 四、调查时间 2014年5月14日至18日 五、组织实施计划 1.调查方式:现场问卷调研及网络调查 2.计划实施:回收问卷390份,可作为分析依据的为381份,数据来源均真实可靠。 第二部分相关调查数据分析 一、相关资料

心理咨询协议书范本

亲爱的来访者: 为了保护您的权益,提高心理咨询与治疗质量,请您仔细阅读以下事项,并签名确认您已知悉、认可和接受本确认书所列事项: 关于服务 (机构名)所从事的是专业心理咨询与治疗工作,其工作流程与方式有别于传统的医疗模式,咨询师将会运用专业的心理干预手段进行心理咨询与治疗; 接受 (机构名)的(咨询师姓名)为您的心理咨询师,愿意对您自己的选择或行为负责,愿意与咨询师一同努力,制定并达成合理的咨询或治疗目标; (咨询师姓名)的收费标准为人民币元/ 分钟(大写); 任何一方因故中止咨询,相关事宜须双方协商解决。 关于保密 咨询中所涉及的您的个人隐私及相关资料,都将受到严格保护,不会在任何场合公开,但下列情况除外: (1)经过您的书面同意; (2)法律规定的例外情况; (3)对个人隐私作严格技术处理后,不涉及具体人物的心理教学、研讨及文 章书籍等的撰写; (4)可能对您自身和他人的人生安全构成严重危害的情况。 (5)咨询师为了更好地帮助您,有时会提议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您 有权予以拒绝。若您同意录音、录像,咨询师将与您另外签订保密协议。关于时间 按时到达咨询地点。若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到达咨询地点,须及时或提前致电 说明情况,以便咨询机会得以保留。 若咨询师无故迟到分钟以上且没有通知到您的话,您 有权要求补足咨询时间并且本次咨询按元/ 分钟交付咨询费,或者终止本次咨询。 如果要取消已预约好的咨询,须至少提前小时取消预约, 电话。否则,尽管缺席,仍需按 元/ 分钟付费。

请确认: 我已读过、也明白和同意以上全部内容。 来访者签名:机构(章):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咨询师签名: 日期:年月日 机构名称: 办公地址: 监督电话: (范本仅供会员机构参考)

窗口人员服务规范

1.0 目的 为窗口服务人员服务工作提供规范,确保窗口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提供业务服务的窗口单位,包括售票处、咨询台等。 3.0 服务规范 3.1 仪容要求: 3.1.1 仪容清洁: 3.1.1.1 面容清洁,上班前要洗脸,要清除附在面部,眼角、颈部的污垢,汗渍及其他不洁 之物,保证充足的睡眠使之充满活力,男同志每天必须刮胡须,不留小胡子和大鬓角。 3.1.1.2 口腔清洁,坚持每日早、晚涮牙,保持牙齿的洁白。 3.1.1.3 鼻腔清洁,搞好鼻腔卫生,剪出探出鼻孔的鼻毛。 3.1.1.4 头发清洁,男同志不留长发,不理怪发型,女同志不披头散发,不论男女都应保 持整齐干净,无异味。 3.1.1.5 手清洁,保持手的清洁卫生,做到不留长指甲,不涂有色指甲油,不让指甲缝中 藏有污垢。 3.1.2 化妆: 3.1.2.1 不论男女同志要注意与自己的衣着、发型相宜,和自己的年龄、身份、气质相符。 3.1.2.2 化妆原则,白天宜淡,夜晚宜浓,要掌握恰到好处,切不可浓妆艳抹。 3.2 仪表要求: 上岗时,应穿航空标志服,服装应保持衣领平整,无头皮屑粘附,领带或领花端正,衬衫一律内扎,而不是一半在内,一半在外。制服必须在左胸上方端正的佩带工号牌,在柜台前摆放带有照片的工号牌,以示对旅客的尊重及对工作的责任感。售票厅内四季均不准戴围巾、帽子、口罩和手套,女同志不准戴有碍工作的饰物。不论是皮鞋还是布鞋都应保持清洁、光亮。 3.3 仪态要求: 3.3.1 站姿:双目向前平视,嘴唇微闭,面带微笑,动作平和自然,肩平舒展。 3.3.2 坐姿:挺胸,上身自然平直,双目平视,嘴唇微闭,略收下颌,双膝并拢,双腿 放正,双脚平落在地上,接待旅客时要面带微笑,目光要注视对方。 3.3.3 行走的姿态:上体正直,不低头,眼平视,面带笑容,双肩自然,轻松的摆动挺 胸收腹,脚尖应是正对前方,步位和步度符合标准并保持协调的节奏。 3.3.4 手势:手势要简洁明快,动作不宜过多,也不宜过大。为旅客引路或指引方向时, 应注意手指自然并拢,掌心向上,以肘关节为支点指引目标。 3.4 服务态度要求: 3.4.1 服务投诉受理要求是:主动、热情、亲切、和蔼、周到。 3.4.2 要做到五个一样:对待生人、熟人一样热情;工作忙、闲一样耐心;大人、小孩

心理咨询服务工作计划范文(通用版)

心理咨询服务工作计划范文(通用版) Model work plan for psychological counseling service (general version) 汇报人:JinTai College

心理咨询服务工作计划范文(通用版) 前言:工作计划是对一定时期的工作预先作出安排和打算时制定工作计划,有了工作计划,工作就有了明确的目标和具体的步骤,大家协调行动,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工作计划对工作既有指导作用,又有推动作用,是提高工作效率的重要手段。本文档根据工作计划的书写内容要求,带有规划性、设想性、计划性、方案和安排的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档下载后内容可按需编辑修改及打印。 一、指导思想 在上级教育思想的指导下,以“尊重学生,服务学生, 发展学生”为指导,以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完美人格为目标,做好学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尊重“一个教师能有多健康,就能把他(她)的学生带得多健康。”的理念,对不断提高教师自身心理健康给予支持与保障,从而更好服务学生,促进全体学生心理健康发展。 二、主要工作和措施 (一)、继续做好学生日常的心理咨询服务。 继续做好学生日常的心理咨询服务工作,每天开放心理 咨询室,做好学生的来访接待和咨询工作。对于问题较明显的学生,坚持个案的跟踪,及时与家庭联系。

(二)、开设心理辅导讲座。 本学年,邀请心理教育专家、行家到学校作专题讲座;准 备开六年级学生心理教育会议,结合青春健康教育、人际交往、学习压力等内容,积极为学生提供知识指导和帮助。 (三)、认真做好心理咨询室来访者的记录工作。但对 咨询案例的情况要进行保密,不得任意传播,以免给学生带来的心理压力。 (四)心理辅导员要认真学习心理健康教育的相关知识,在缺少专业书籍的情况下,主要通过网络等媒体来充实相关知识,为做好心理咨询工作打下坚实的知识基础。同时,争取本年度利用假期安排一部分心理咨询员去深造相关专业知识,争取让每一位咨询员都具备心理辅导的一般常识。 (五)加强同兄弟学校心理健康教育者的联系。 准备在第一学期,组织全体咨询员到兄弟学校参观学习,从他们那里获取一些资料和经验,为搞好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三、值班要求: 1、心理咨询员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按照下面时间值班。

2019年心理咨询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心理咨询服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月日甲方:

乙方: 商,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现就乙方委托甲方对其进行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关于保密原则: 行案例督导和讨论,或进行教学、科研、写作时,则会隐去乙方的个人信息。 2、 乙方有权对自己的隐私保密,对咨询师的录音、录像有知晓权和否决权。 3、 如果乙方的行为可能对自己或他人构成伤害或严重伤害,则咨询师可以不坚持保密原则。 二、关于咨询过程的约定: 1、 甲方提供面谈和网络两种咨询方式,乙方有权选择,同时提前与中心联系协商。 2、 乙方在接受甲方提供的咨询服务时,有义务向咨询师提供所需要的真实个人资料,由于乙方 故意隐瞒或扭曲资料而造成的不良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担。 3、 乙方须保证在接受咨询期间不发生任何故意伤害自己或故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乙方 责任。 三、双方的权力和义务: 1、 为保障咨询效果,乙方会积极、主动配合咨询工作。 2、 乙方知道并同意这个咨询服务的目的主要是个人成长和自我提升,以发掘自己潜意识力量为 甲方的作用是在求助者自助的基础上帮助求助者明确自己的问题,明确自己的方向 , 激励和引导求助者前 进。对于严重精神疾患和严重心理方面的问题,乙方会咨询相关的专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心理咨询师职业标准》 以及服务行业的通用法规规定,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 1、 在咨询过程中,甲方将严格执行咨询保密制度, 乙方的个人信息和咨询内容将得到妥善保管, 乙方在咨询过程中所叙述的经历和体验, 未经本人同意,咨询师不得公布或传播这些信息。 在进 如有自伤、自杀或伤害他人危险的行为或心理障碍, 甲方不对乙方可能产生的上述后果承担任何 主要目标。

北京市心理咨询服务行为规范

北京市心理咨询服务行为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执业行为,提高市民的心理健康水平,依据《北京市精神卫生条例》和《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标准》,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心理咨询服务,是指由接受过专业训练的心理咨询人员通过对求助者的商谈、讨论、劝告、启发和教育等,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心理困惑或心理障碍,以使他们更好地成长,提高适应能力,增进心理健康的过程。 本办法所称心理咨询服务机构是指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专业机构。 第三条凡在本行政区域内从事心理咨询服务的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均应遵守本规范。 第四条本规范是指导心理咨询人员执业行为的准则,是评判心理咨询机构及从业人员执业行为是否符合心理咨询职业要求的标准。 心理咨询机构及从业人员应以良好的职业道德修养,善意地理解、判断和执行本规范。

第五条心理咨询机构提供心理咨询服务,不得从事精神疾病的诊断和治疗。 第二章心理咨询机构的执业行为规范 第六条营利性心理咨询机构应当向工商行政部门依法登记,取得营业执照;非营利性心理咨询机构应当经业务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向同级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营利性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应当将其营业执照、收费标准及聘用的心理咨询人员资质说明,悬挂于心理咨询服务场所的明显位置。 第七条心理咨询服务机构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三)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及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地点。房屋布局能够满足心理咨询服务私密性的需要,有至少1间候诊室、2间可分隔的咨询室和1间测查室;室内陈设要满足心理咨询的基本要求,室内温暖,配备桌椅要舒适耐用,灯光柔和等。 (四)具备必要的心理测查设施、心理测量工具和电脑等硬件设备。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禁止行为 (一)禁止旷工或窗口缺位。' (二)禁止在电脑上打游戏、看股市、看娱乐视频、网上聊天、听音乐、看小说以及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 情。 (三)禁止工作时间打扑克、下棋及其他娱乐活动。 (四)禁止迟到早退。 (五)禁止在大厅吵架。 (六)禁止工作时间在窗口讲粗话、脏话、大声喧哗、嬉闹、串岗、扎堆聊天。 (七)禁止工作时间在窗口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报刊等。 (八)禁止窗口工作人员不挂牌上岗。 (九)禁止在服务大厅内吸烟、用餐、吃零食。 (十)禁止带小孩或无关人员上岗。 (^一)禁止窗口内会客、干私活。 (十二)禁止打闲聊电话。 二、仪容仪表 (一)穿着服饰庄重、大方。女工作人员不得浓妆艳抹,不得穿过分暴露的服装,男工作人员不得留长发或剃光 头、蓄胡须。 (二)仪表端庄,举止文明,体现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三)姿态文雅、自然。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四)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 (五)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 三、服务规范 (一)要主动热情接待服务对象,服务对象咨询有关事项或递交申报材料时,应站立回答或接件。 (二)对待服务对象,必须做到五个一样”即: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 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接待时做到三声” 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 走有送声。 (三)服务对象来咨询有关问题时,要主动热情、耐心解释,禁止厌烦、冷落、刁难、歧视。 (四)服务对象提岀意见、建议和批评时,要持欢迎态度,耐心听讲,不争辩,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五)服务对象岀现误解、岀言不逊时,要做好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不争吵、争辩,复杂问题及时向窗口负责人或中心督查科汇报。 四、语言规范 (一)与服务对象交谈应当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应当使用普通话。 (二)接听服务对象电话应当使用您好,政务大厅X>窗口” 您有什么事?” 我能转达吗?” 请稍等 一下”请您再说一遍”等文明用语。 (三)接待服务对象应当使用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请您到x>W口办理(指明准确位置)”等文明用 语。 (四)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应当使用请稍等”请填写XX”请您听我详细解释好吗”请到XX窗口缴费”

心理咨询服务项目

心理咨询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 ①恋爱、婚姻问题咨询 ②亲子关系及家庭问题咨询 ③青少年心理问题咨询 ④人际关系及人生发展咨询 ⑤神经症(焦虑症、抑郁症、强迫症、恐惧症、癔症、失眠、性心理异常等)的咨询与治疗 ⑥情感性精神障碍的治疗 ⑦心理测验与分析 ⑧心理顾问与私人心理医生 心理咨询与治疗专家门诊: 心理咨询 恋爱婚姻家庭问题咨询;人际关系交往障碍咨询;学生心理与子女教育咨询;人生发展与成长心理咨询; 心理治疗 失眠、焦虑、抑郁症治疗;癔症与继发性人格障碍治疗;强迫症及各类恐惧症治疗;性心理及变态性行为矫治; 心理辅导 职业心理与压力应对咨询;临床心理诊断与个性评估;公关心理与营销心理训练;人才测评与人力资源配置;

心理顾问与私人心理医生;心理健康教育与企业EAP。 南岛青少年行为指导中心: 本机构是专门为解决三至十八岁儿童与青少年行为问题设 立的专业教育与训练机构,针对性地解决 诸如亲子冲突、逃学厌学、学习障碍、考试焦虑、游戏成瘾、注 意力障碍与多动、逆反、自闭孤独症、 神经性暴食与厌食症和各种人际交往障碍等。由资深临床心理学专家、教育心理学家提供专业帮助。 本机构主要咨询与服务形式: 1、个体咨询 2、家庭会谈 3、团体辅导 4、精神分析 5、心理测评 6、专题讲座 个人咨询 儿童青少年心理咨询 厌学 逆反心理 注意力障碍 考试焦虑 多动症

青少年抑郁的表现 网瘾 行为适应 学习困难 高考焦虑症 学习障碍 婚姻、情感心理咨询 抑郁、焦虑、强迫、恐惧家庭心理咨询 特殊时期心理咨询 团体咨询 两性关系系列课程 亲子关系系列课程 与心灵共舞 压力管理 人际沟通 职业规划 情绪管理 团队合作 心理剧工作坊 企业服务 EAP服务 职业压力vs 职业动力 裁员的心理辅导 怎样留住优秀员工 家庭心理顾问计划 孩子性格养成

心理咨询服务协议

心理咨询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为了保障与提高心理咨询的效果,明确来访者与心理咨询师在心理咨询过程中的权利、义务、责任,来访者、须仔细阅读以下事项,并签名确认自己已知悉、认可和接受本确认书所列事项,未成年人或者其他由家属陪护的来访者,请家属代为签署; 一、咨询师和来访者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 1、咨询师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责任: (1)遵守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 (2)帮助来访者解决心理问题; (3)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并说明保密例外。 权利: (1)有权利了解与来访者心理问题有关的个人资料; (2)有权利选择合适的来访者; (3)本着对来访者负责的态度,有权利提出转介或中止咨询。 义务: (1)向来访者介绍转介的受训背景. (2)遵守和执行商定好的咨询方案各方面的内容; (4)尊重来访者,遵守预约时间。

2、来访者的责任、权利与义务

责任: (1)向咨询师提供与心理问题有关的真实资料; (2)积极主动的与咨询师一起探索解决问题的方法; 二、有关保密事项 心理咨询师严格遵守保密原则,具体内容如下: 1、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向来访者说明心理咨询工作者的保密原则,以及应用这一原则的限度; 2、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资料,包括个案记录、心理测验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均属专业保密信息,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保存,不得列入其他资料之中; 3、心理咨询师只有在来访者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对咨询过程进行录音、录像。在因专业需要进行案例讨论,或采用案例进行教学、科研、写作等工作时,应隐去那些可能据以辨认出求助者的有关信息; 5、在心理咨询过程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心理咨询师有责任必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或与其他心理咨询师进行磋商,但应将有关保密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低范围之内; 6、当心理咨询师在受卫生、司法及其他行政执法机关询问时,不得做虚伪的陈述或报告。 心理咨询的保密例外:

XX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

XX市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试行) 为规范XX市政务服务大厅(简称“市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行为,树立我市政务服务良好形象,切实转变机关工作作风,为社会公众提供满意优质的政务服务,根据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的要求,制定本规范。 一、禁止性规范 (一)禁止在电脑上运行游戏(含QQ游戏)、看股市、看视频、网上聊天购物、戴耳机听音乐以及做与市政务大厅工作无关的其他事情。 (二)禁止在市政务大厅电脑设备上安装、运行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和增设音箱等设备;禁止删除市政务大厅电脑设备上的程序软件及硬件配置。 (三)工作时间禁止大声喧哗、嬉笑打闹、串岗聊天、打瞌睡、打扑克、翻越柜台、在窗口看报纸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书籍、杂志等。 (四)禁止在市政务大厅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乱丢乱扔。 (五)禁止酒后上班。 (六)禁止在市政务大厅窗口区域晾、挂和放置衣物。 (七)禁止与服务对象争吵,出现纠纷时应当及时向窗口负责人、首席代表、投诉室或市政务服务中心反映。 (八)禁止在工作区域柜台内接待服务对象、会客等(本部门工作人员前来对接工作除外)。 (九)禁止在服务对象前整理服饰、整理头发、掏耳垢、挖鼻孔、剔牙齿、剪指甲等不文明行为。 二、仪表规范

(一)举止文明,办事公正,体现市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良好的修养和素质。 (二)姿态文雅、自然大方,坐姿要端正,站姿要挺立。 (三)服饰穿戴整洁、朴素大方、仪表端庄。 (四)按着装规范要求着装上岗,工作时间不得外穿短裤,穿吊带装、超短裙或其它奇装异服,不得穿拖鞋。 三、举止规范 (一)言行举止要和善、谦恭、庄重、得体。 (二)面对服务对象时应面带微笑,自然真诚。 (三)接待服务对象时要来有迎声,询问有答声,离开有送声。 (四)受理、咨询一样热情;生人、熟人一样和气;干部、群众一样尊重;忙时、闲时一样耐心;来早、来晚一样接待。 (五)不使用扔、投等不文明的方式传递审批件或材料。 四、语言规范 (一)与服务对象交谈应当口齿清楚、条理清晰、言简意赅、用语文明,应当使用普通话。 (二)接听服务对象电话应当使用“您好,政务中心××窗口”,“您有什么事?”,“我能转达吗?”,“请稍等一下”,“请您再说一遍”等文明用语,禁止强行终止或挂断电话。 (三)接待服务对象应当使用“您好,您要办什么业务”,“请您到××窗口办理(指明准确位置)”等文明用语。 (四)为服务对象办理业务应当使用“请稍等”,“请填写xx”,“请您听我详细解释好吗”,“请到××窗口缴费”,“您的手续已办好,请核对”,“请保管好您的资料”,“请您×月×日来领取证照”等文明用语。 (五)服务对象离开时应当使用“请慢走”,“再见”,“谢谢您的合作”。对因手续不全,还未办妥业务的,应说“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服务规范(试行)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服务规范(试行) 为规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窗口单位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量,加强服务质量监控,向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制度化、规范化、专业化和人性化服务,特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通用服务规范。各级各类窗口单位可据此并根据各自服务特点,制订细化的服务规范。 一、服务对象和方式 各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的服务对象,包括应享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本公共服务和合法权益必须得到保障的单位、居民、就业人群、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等各类服务对象。服务方式(场所)包括现场服务、语音服务、视频服务和网络服务等。 二、基本要求 (一)依法合规。开展各项服务活动都应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并主动、耐心向服务对象讲解说明,共同守法依规。 (二)诚实守信。各类政策解读、业务咨询、服务项目介绍、公众宣传都应确保真实可信,不得含有虚假误导成分;涉及行政执法、收取费用及办理选择性项目时,应履行如实及时告知义务。 (三)公平公正。对各类服务对象坚持公平公正、一视

同仁,维护其合法、正当权益,不得厚此薄彼。 (四)安全便捷。在服务对象聚集的服务场所应配置必要设施,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服务对象的人身安全、心理安全。在服务办理时间方面,努力做到便捷高效。 (五)优质服务。主动、热情、友好、礼貌地对待每一位服务对象,满足其合理合法要求,并应针对服务对象实际情况提供个性化服务,以积极的态度、扎实的作风和文明的形象,向服务对象提供优质服务。 三、行为规范 (一)岗责分明。在面对面服务场所,应设置岗位牌,工作人员佩戴身份牌;在语音服务或视频服务场所,应主动告知服务对象自己的工号,明确服务身份;窗口单位负责人也要挂牌上岗,并在服务场所规定位置监督服务。 (二)仪表端庄。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应按有关标准或规定统一着装或穿着整齐服饰,坐姿端正,立姿文雅,行姿稳重,做到庄重、整洁、得体。 (三)服务热情。工作人员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要做到微笑多一点、话语亲一点、办事勤一点、效率高一点;对依法依规不能满足的服务要求,应耐心解释说明,任何情况下都不得与服务对象争吵。 (四)办事严谨。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业务流程和岗位职责要求向服务对象提供服务,对超越职责权限的事

心理咨询协议

心理咨询协议 甲方:咨客________ 乙方:XX心理咨询中心心理咨询师__________ 为保障咨询效果,需明确咨访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达成如下服务协议。 一、良好的心理咨询效果是建立在双方相互高度尊重与信任的基础上。 二、要走出心理的沼泽,逃脱心灵的自我困绑,只有自己迈出前进的步伐,才能打碎自我困绑的锁链。心理咨询的效果最大程度取决于甲方战胜痛苦的决心和行动力,甲方自我努力的彻底性是心理咨询效果保障。乙方所起的作用就是:在甲方自助的基础上帮助甲方明确自己的问题,明确自己行动方向,激励或引导甲方前进。 三、心理咨询不单只采用单一面对面的言语沟通咨询模式,游戏、情景剧,放松训练,多人团体交流等等都属于咨询模式,凡是有乙方参与的时间均计入收费咨询时间。咨询时间之外,乙方和甲方的电话联系也属于收费范围之内。 四、心理咨询多数情况下还会涉及到与甲方其它先关人士的沟通。乙方与其它相关人士的沟通时长均计入收费咨询时间。甲方其他相关人士与乙方的沟通采取计时收费。 五、大多数情况下,人都愿意把问题归结到外界环境或人,而不太愿意在自己身上找问题,不愿承认是自己的认知反应模式不合理原因导致出现心理问题、不想改变自己。要改变以往的行为反应模式是让人不习惯的,感觉不舒服甚至是痛苦的。要充分作好接受不习惯或者痛苦的心理分析、行为改变的准备。 六、双方在每次咨询前均要做好准备工作,双方在咨询后应及时交流咨询感受,以便调整咨询方案与进程。 七、甲方应认真配合乙方填写心理咨询记录。 八、乙方应对甲方的信息保密,甲方的信息不得向第三方泄露。保密例外除外。(保密 1 / 4

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及十大窗口服务规范

山东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为提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的职业素养,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规范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更好地为人民群众健康服务,特制定以下规范。 一、执业(助理)医师行为规范 ㈠救死扶伤,恪尽职守。认真贯彻党的卫生工作路线、方针、政策,树立“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诚卫生事业,爱岗敬业,勤奋工作,认真履行医师职责,一丝不苟地做好各项业务工作,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㈡遵纪守法,规范行为。自觉遵守《执业医师法》等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规章,严格执行各项医疗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规范检查,规范用药,因病施治,极端负责,提高医疗质量,防范医疗事故。 ㈢关爱病人,文明服务。以病人为中心,时刻为病人着想,关心体贴病人,态度和蔼,语言亲切,工作细致,举止端庄。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平等相待,一视同仁,严守医秘,真诚可信。 ㈣钻研技术,精通业务。治学严谨,作风踏实,勤于学习,勇于进取,博学多闻,知识全面,对技术精益求精,熟练掌握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跟踪先进医学技术,了解医学发展动态,努力改善知识结构,不断提高技术水平。 ㈤互尊互助,团结协作。识大体,顾大局,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尊重同行,谦虚谨慎,相互学习,共同进步。团结同志,互帮互助,密切协作,合力共事,维护集体荣誉,塑造行业形象。 ㈥恪守道德,廉洁奉公。遵守医德规范和廉洁行医的规定,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利,不接受病人的吃请、馈赠,不接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维护廉洁医风。 二、执业护士行为规范 ㈠热爱护理事业,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严格遵守《护士管理办法》等卫生管理法规规章。

政务规范:窗口单位纪律要求和服务规范用语

政务规范:窗口单位纪律要求和服务规范用语 为严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工作纪律,打造风清气正、岗责分明、规范有序的服务环境,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现制订各窗口单位通用的纪律要求(二十个禁止),各窗口单位可据此并根据各自服务特点,制订细化的纪律要求。各窗口单位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工作纪律,禁止下列行为: (一)擅自离岗、串岗、聊天、办私事; (二)带无关人员进入办公区域; (三)工作日白天饮酒; (四)在服务场所吸烟、吃东西、打瞌睡; (五)在服务时间看手机、玩游戏、上网聊天、看电影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六)推诿、搪塞服务对象等不作为行为; (七)违反操作规程擅自处理业务; (八)超越职责权限办理业务; (九)擅自增加办理环节,给服务对象带来不便; (十)泄露服务对象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案件处理情况; (十一)伪造、篡改、擅自销毁服务对象的权益记录; (十二)将服务对象权益信息用作商业用途;

(十三)对服务对象区别对待,讲私情,谋私利; (十四)接受服务对象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 (十五)参加可能影响公正办理业务的宴请及其他活动; (十六)徇情枉法,偏袒一方当事人; (十七)滥用职权,侵害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 (十八)隐瞒证据或者变造证据; (十九)与中介机构做幕后交易、甚至充当其代言人; (二十)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窗口单位文明服务规范用语 一、电话办公用语 (一)接话用语 1.“您好!”,“请问您找谁?”。 2.“您有什么事?能不能和我讲一下?”。 3.“请稍等,我找某某同志来接电话”。 4.“对不起,您找的某某同志在某某科(室),电话号码是某某,请您直接打给他(她),好吗?”。 5.“对不起,承办的同志(某某同志)不在,请您改日再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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