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房产税的意义及改革方向

浅谈房产税的意义及改革方向
浅谈房产税的意义及改革方向

【摘要】房产税是我国财产税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地方税收的主体税种。但目前我国房产税并未立法也存在着很多诸如重复课征、征税范围过窄等问题,所以要加快房产税改革以完善财产税制,从而增加地方财政收入。

【关键词】房产税地方税收房产征管

一、房产税现状

随着营改增的全面推进,地方政府面临着巨大的财政危机,迫切需要将房产税作为地方主体税种以增加财政收入。我国房产税的征收主要以房地产为征税对象。我国房地产在开发环节的涉及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在转让环节涉及的税种有营业税、城建税、契税等;在房地产出租环节涉及的税种包括房产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在房地产保有环节涉及的税种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而在2011年,为了加快房产税改革,国家又在上海、重庆两地试行针对自有房产征收的房产税。但是效果并不理想,北上广等一线城市的房价仍然居高不下,地方税收依旧随着营改增在全国范围的推广而日益骤减。所以基于目前我国的房产税现状,政府要加快推进房产税的改革,同时要明确房产税征收的意义,以此把握未来房产税的改革方向。

二、房产税征收的意义

1、有利于增加地方税收,健全地方税体系

房产税属于地方税,征收房产税可以为地方财政筹集一部分资金,解决地方财力不足的问题。而且,房产税以房屋为征税对象,税源比较稳定,征收成本低,提高了地方政府的征收效率。同时,我国现有房地产税税种包括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等等。税种较多,关系复杂,且一些税种之间存在一定的交叉或疏漏状况造成了重复课征问题。而房产税的开征则统一了各类以房地产、土地为征税对象的征税范围,这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原税收体系的不合理之处,有利于健全地方税收体系,促进税收职能的有效实现。

2、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

作为财产税的一种,房产税的主要功能之一是调节收入分配差距。在中国,房产占居民财富的比重较大,居民拥有的房产数量和价值能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出居民的财富和收入,房产越多、价值越高,往往收入水平越高。房产税改革可以通过对税率、面积、套数的设定,让房产多的家庭多交税,而让住房面积小、房产少的少交税或者不交税。这在很大程度上区分出了富人与穷人,在保证人人有房住的基础上,富人想要多购房或者购好房,就必须多交税。因此将房屋作为房产税改革的主体部分而纳入征税范围,无疑将有利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促进社会公平。同时对富人多征房产税,而对穷人少征税甚至不征税,在某种程度上缩小了贫富差距,有利于社会的进步。

3、有利于遏制房价的上涨以及促进房产的管理

近年来房价大幅上涨,与人们购房量增加密不可分,许多人利用房产进行投机,促使房价大幅增长。这会拉大居民贫富差距,持续下去将最终导致房地产泡沫破灭,对经济乃至社会产生巨大影响。而之所以进行房产税的改革,就是秉持对拥有较多房屋数量的富人多征税从而降低他们购房的欲望。也就是说通过扩大征税范围,提高住房持有成本,从而降低住房作为投资品的价值。这就会使楼市中投机者的热情会有所下降,导致部分资金从楼市流回商业市场,降低房价,并起到调整产业结构的作用,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同时,对房屋拥有者征收房产税,可以调节纳税人的收入水平,有利于加强对房屋的管理,提高房屋的使用效益。

三、房产税的改革方向

1、扩大征税范围。目前,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不包括农村。而且还把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用房,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等列为免税对象。经过多年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深刻变化,现行房产税税制规定的征税范围已经与实际状况明显不相符,这就影响了房产税发挥调节贫富差距的作用。所以房产税征税范围过窄,房产税免税范围过大,这极大地抑制了房产税收人的增长。从房产税范围看,现在应把农村的房产纳入征税范围;同时,也应考虑把城市自有居住用房和事业单位用房纳入征税范围。从理论纳税人讲,财产税是对财产课税,特别是不动产,各类不动产产权的所有者自然都要被列入纳税人范围。

2、健全法律体系,加快房产税立法。首先,就是统一具体规定以房屋、土地等房产为征税对象的征收方式,并依据具体情况和中国的发展国情规定税率,并由立法机关以法律的形式予以确定,逐步将房产税纳入到财产税中,并成为地方税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后,要改革现行的由城市土地国有制和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制度构成的二元结构的土地制度。因为土地产权的非私有化使得房产税的征收不具有法理上的合理性,因此,要通过完善相关法律来理顺其中涉及的产权逻辑以加快土地制度改革,使其成为房产税制中的一部分。

3、完善房产税征管系统。由于房地产是一个综合性很强的行业,房产税必须以综合的税收体系为依托,征收房产税必须依靠建设、物业、财政、街道等各个部门协作收集信息并进行监督。因此,需加快推进各部门协调工作,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另外,需强化房产产权登记制度,并且在地理信息技术和计算机技术的基础上建立包含房产登记、房产估价等全方位信息的资料库,强化信息管理效率,减少征税成本以达到更高的效益。

4、统一计税依据,以房地产现值为计税依据。目前,中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了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是房产租金收入或房产余值,这种规定导致该项税基及税收不能随经济增长而正常增长,然而近些年来,由于房价的持续上涨,使得按照原有的以房产原值为计税依据的房产税计征方式已不再适应时代的发展。而且现行房产税计税依据分两类:一是从价计征,二是从租计征,由于实行两种计征方式也加大了征管成本,影响了征税效率。所以,对于房产税要实行从价计征的统一计税依据,并以房产现值为课税对象。

参考文献:

[1]刘箫匀.我国房产税改革若干问题的思考[j].廊坊师范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

(02):103-105.

[2]郑晓梅.中国房地产税改革问题研究关于房地产税征收改革问题的一些思考[j].闽西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5 (02):26-29.

浅谈目前的房产税 毕

毕业论文浅谈目前的房产税

目录 一、引言 (2) 二、我国房产税的现状 (2) (一)、房产税的概述 (3) (二)、房产税的现状 (3) 三、当前我国房产税存在的问题 (4) (一)税收体制的不足之处导致税收“流行” (4) (二)政策性问题增加征管难度 (5) (三)其他制约房产税发挥财政功能的因素 (6) 四、对我国现行房产税制的建议 (6) (一)完善相关法律、促进制度建设 (6) (二).改革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制度 (6) (三).清理房地产行业收费 (6) (四)健全房地产产权登记制度 (7) (五)建立有效的税收征管体系 (7) 五、总结 (7) 六、致谢 (8) 参考文献 (8)

内容摘要:本文主要是针对我国房地产税的现状,包括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当然也有值得继续推广的有效措施,来用发展的眼光看看未来房地产税的走势,通过进行有效的改革来适应时代的发展和需求。 关键字:房地产税现状改革发展 一、引言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以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为课税对象,要求租赁人或者所有者每年都要缴付一定税款,同时所缴纳的税值会随着其市值的升高而升高。房产税的实质是财产税,属于财产税的个别财产税,征税对象只有房屋且一般规模不大。 房产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房地产的发展关系到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稳定性,房产税收制定是否合理对房产能否健康发展起着重要的作用。2010年国务院批准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文中重点要求,尽快出台资源税收改革方案,逐步推进房地产税改革。房产税的改革将会对房地产行业、购房者、政府和相关金融机构产生重要影响,所以房产税的改革将成为政府亟待解决的问题和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 二、我国房产税的现状 (一)房产税的概述 1、房产税的含义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从征税范围看,房产是以房屋价值为主要表现的一种财产,所以房产税是一种个别财产税:从课税对象看,房产税是以纳税人一定时期的静态房产为课税对象的主体,所以它是一种静态财产税。 对房地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杆杠,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并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2、房产税的特点 (1)房产税属于财产税中的个别财产税,其征税对象只有房屋,征税对象

宏观调控下房产税改革的几点思考

全国中文核心期刊· 财会月刊□□□□□□□□□□□□□□□□□□□□□□□□□□□□□□□□□□□□□□□□□□□□□□□房产税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房产税是以 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自2011年1月房产税改革在上海、重庆试点后,改革的步伐可谓波澜不惊。虽然国家利用 房产税改革和 “限购”等手段,在一定程度上遏制了房价的疯涨,但成效并不显著。2012今年7月至9月间,北京、上海、重庆 等地房价又有不同程度的回暖和上升。 今年年初全国“两会”上,财政部部长谢旭人曾明确表示,如今,2012年将适当扩大 房产税试点范围。2012年即将过去,房产税改革将如何推进, “十二五”时期我国房产税改革将如何深化,以及如何破解房 产税改革试点中出现的问题,都是当前国家财税系统和学术 界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结合房产税试点改革实践,从后危机时代我国面临的宏观和微观形势以及房价居高不下、通货膨胀、老百姓买房难、社会矛盾凸显等社会现状和问题提出几点思考。一、目前个人房产税开征存在的主要问题1.开征房产税的调控作用没有实现。从房产税试点情况来看,上海是对上海居民家庭新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税率因房价高低分别暂定为0.6%和0.4%。重庆则是对主城九区内存量增量独栋别墅、新购高档商品房、外地炒房客在重庆购第二套房征收房产税,税率为0.5%至1.2%。【摘要】本文基于我国房产税改革试点的背景,从分析现阶段开征个人房产税的利弊入手,研究后危机时代中国房地产宏观调控形势,从宏观调控角度探讨房产税改革试点中存在的深层次问题,以期为“十二五”时期我国房产税制改革的深入推进提供几点建议。 【关键词】房产税改革宏观调控公共财政 杨晶晶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财税学院武汉430071) 宏观调控下房产税改革的几点思考 选择Dm 2(年末长期银行借款/年末总银行借款)来替代公司 的债务期限结构还是存在着一定的缺陷。 五、研究结论 有关债务融资特别是债务期限结构的研究近来得到学者 们的广泛关注。 本文在借鉴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内部人和债权人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为切入点,考察能否利用高 质量审计这样的外部保护机制来减轻债权人利益受到侵害的 程度,从而为公司带来更多的长期债务融资。本文以2007~ 2010年连续4年均可获得相关资料的858家非金融类上市公司 构建的平衡面板数据(共计3432个观测值 )为研究样本,在控制相关变量的前提下采用混合模型经验检验了终极控制股东 性质不同时审计质量与我国上市公司债务期限结构之间的关 系。研究发现,审计质量与债务期限结构显著正相关。这说明 高质量的审计可增加报表的准确性和可信性,它使内部人与 债权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程度减小,有利于债权人防范投资 风险,此时债权人愿意提供长期债务支持。 进一步研究发现,相比非国有而言,上市公司的国有性质 使审计质量与债务期限结构之间的正相关关系减弱。这说明 由于我国的银行业主要以国有银行为主体,它们在向国有上 市公司发放长期债务时重点考虑的是相关政治目标、政府对 银行借贷行为的干预、国有上市公司特有的政策保护所带来的较低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以及更为软化的预算约束,因而受审计质量的影响并不大。本文研究不仅为债权人保护的相关研究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方法,还强调了作为独立第三方的外部审计在公司债务融资活动中所起到的重要作用。上市公司可通过该外部监督机制来调整债务结构,从而优化资源配置。主要参考文献1.胡奕明,唐松莲.审计、信息透明度与银行贷款利率.审计研究,2007;62.江金锁.审计师规模与企业负债融资约束———来自中国上市家族企业的经验证据.财经问题研究,2010;73.江伟,雷光勇.制度环境、审计质量与债务融资.当代经济科学,2008;24.江伟,沈艺峰.大股东控制、资产替代与债权人保护.财经研究,2005;125.李秉祥.我国财务危机公司投资行为的财务特征分析.中国管理科学,2003;26.刘志远,毛淑珍,乐国林.政府控制、终极控制人与上市公司债务期限结构.当代财经,2008;17.雒敏,麦海燕.审计意见、审计质量与债务期限结构———基于我国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经济管理,2011;7 2012.11下旬·39·□

浅谈我国房产税存在问题及改革

浅谈我国房产税存在问题及改革 摘要:近十年,我国房地产业快速发展,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之一,对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和居民居住条件的改善发挥了重要的作用。本文主要分析我国房产税的现状,归纳出我国现有房产税所存在的问题,借鉴国外先进成熟的房产税征收经验,提出改革我国房产税的有效建议。 关键词:房产税;问题;改革方向 一、我国房产税的现状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从征税范围看,房产是以房屋价值为主要表现的一种财产,所以房产税是一种个别财产税:从课税对象看,房产税是以纳税人一定时期的静态房产为课税对象的主体,所以它是一种静态财产税。对房地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杆杠,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并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 1984年10月,全国实施国营企业“利改税”的第二步改革和税收制度的全面改革,将城市房地产税分为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1986年9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颁布,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城镇建设税费改革,条件具备时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物业税,相应取消有关收费”。2006年3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写入了“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稳步推行物业税并相应取消有关收费”的战略举措。2009年1月1日废止了《城市房产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至此,中国建立了内外统一的房地产税体系,并适用至今。 2010年5月,国务院同意并转发了国家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2011年1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在部分城市进行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具体征收办法由试点省人民政府从实际出发制定。为贯彻执行国务院2011年1月26日推出新的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新“国八条”),房产税征收工作于同月28日在重庆和上海启动,两市颁布了房产税征收条例并宣布正式实施。房产税试点对高价房的需求有较强的抑制作用,有助于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而且房产税也是我国房地产市场一项重要的制度建设,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有必要进一步完善。 二、我国现行房产税存在的问题 (一)税率设置不合理 我国经济发展飞速,但也存在着经济发展不平横的问题。各个省份的发展也存在着差异,即使在同一城市中,因为发展的不平衡,各个地区依然存在着差异。而根据现行房产税条例规定的房产税税率,却是实行全国统一税率,未考虑地区之间的差异性。 (二)依法办税意识不强,偷税漏税行为横行 有的房产所有者对房产税政策知识认识不够,缺乏了解,认为房产税属于可征可不征的选择性税种;有的私营企业随意申报或虚报数据;有的个体户不按规定纳税;有些企业将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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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现行房产税的弊端及完善思路学号:20152666 姓名:年庆鹏班级:15金融7班目前,我国房价像一匹脱缰的烈马,一路狂奔。面对日趋飙升的房价,普通人对对房子的刚性需求满足不了,而高收入者在高额利润的驱使下,购买房产作为投资,严重扰乱了房地产市场,导致我国房地产市场呈畸形发展。为了规范房产市场,国家出台了多项宏观调控措施,但结果不容乐观。审视现行房产税,弊端重重,已不能适应现行房地产市场现状。由于我国现行房产税对个人非营业用房产免税,对个人房产保有环节征税的欠缺是导致个人房产投机热的一个主要原因,改革现行房产税成为时代需要。 一、房产税概述 (一)房产税概念 1、什么是房产税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以期积累建设资金,加强房产管理,提高房屋的使用率。 2、房产税的职能 房产税具有组织收入、调节经济、反映监督的职能,具体表现为: (1)房产税税源充足,收入稳定,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充足的财政收入有利于国家职权的行使,有利于政府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 (2)杠杆调节,发展经济。对个人自用的非经营性用房免税的规定,反映出了房产税的征税目的是对富者征税,打击投资投机行为①。对投资的房产征税,弥补了市场调节的不足,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体现,有利于经济的发展。 (3)房产税还可以起到抑制投机、确保公平的职能。由于房地产的有限性,尤其是土地的稀缺性,使得其财产权只能归部分人所有,从而使房地产市场呈现为卖方市场,这就为投机行为创造了契机。对房地产征税一定程度上打击了投机行为的积极性,利益的减少使一些人远离房地产市场,给普通消费者节省了房产资源,有利于社会的公平。 (二)我国房地产税及其特点

对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与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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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进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

关于推进我国房产税改革的思考 我国新一轮的房产税试点改革已蓄势待发。但目前我国的房产税改革在征税范围、技术支持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在当前的社会经济环境和技术水平下,我国房产税改革应谨慎试点,不宜加速全面推行。同时提出推进我国房产税改革的相关建议。 标签房产税改革;存在问题;相关建议 2011年1月,上海、重庆两地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正式启动,拉开了国内房产税改革的序幕。今年下半年,有关房产税试点扩围的消息频出,各方推测第二轮房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将在今年年底或明年初启动。房产税改革扩容似乎已箭在弦上。 然而,房产税改革不仅仅是时间进程问题,更重要的是与之相配套的法律、制度保证及技术水平的跟进。如果改革只是一味追求进度,而缺乏经济、社会和法律基础的有力支撑,必然会导致改革失败,造成严重后果。我们必须正视当前房产税改革所面临的诸多问题。 一、当前房产税改革试点存在的问题 目前已有的沪渝两个房产税改革试点方案各有侧重,但两者均存在一定不足之处。对现阶段房产税改革试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进行分析,将有助于今后更好地把握改革方向,以顺利推进我国房产税改革。 (一)房产税定位问题 改革必须明确最终目标,只有明确房产税改革的目标,才能对其进行清晰的定位,进而制定科学合理的政策。房产税改革究竟是定位于完善我国房产税制体系,调节财富分配,实现社会公平;还是定位于配合短期房地产调控,抑制对住房的投资投机需求。这一点是政策制定者必须明确的。如果对房产税改革的定位不清晰,极易导致政策制定的短视行为,造成相关阶层的利益受损,改革政策不具有可持续性,改革初衷被扭曲。 (二)房产税征税范围问题 现有沪渝两地的试点方案在征税对象的覆盖面上都比较单一。上海的试点方案只对新购住房征收房产税,重庆试点方案虽有对高端存量房征税,但真正涉及的房产数量十分有限。一些学者和专家认为现有政策都主要针对增量住房,而对大量的存量住房并未产生实质性的影响,这样的政策有失社会公平,也限制了房产税作用地发挥,他们主张将更多的存量房住宅也纳入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同时业界一批专业人士和学者则认为鉴于我国的经济社会形势,不具备全面征收房产税的条件,他们主张房产税征收应主要针对高档别墅和高端住宅。面对各方不同

浅谈我国房地产税改革

浅谈我国房地产税改革 发表时间:2018-07-23T16:43:23.970Z 来源:《知识-力量》2018年8月上作者:林艳艳[导读] 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房价持续猛涨。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也已逐渐成为焦点话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指出要“完善地方税体系,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延边大学,吉林省延吉市 133000) 摘要:近些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房价持续猛涨。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也已逐渐成为焦点话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加快房地产税立法,并适时推进改革”。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指出要“完善地方税体系,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党的十九大强调“深化税收制度改革,健全地方税收体系”。这些均为我国加快税制改革,完善地方税体系,加快房地产税改革与立法指明了方向。本文以房地产税的现状为切入点进行分析,随后讨论房地产税的重要性同时针对房地产税改革给出相关建议。关键词:房地产税地方税收房价改革建议 近些年来,房产税一直是社会公众的热议焦点。自1986年,国务院针对经营性房屋颁布暂行条例后,不少地区就此制定出了一些相关的政策,但总体来看,仅有重庆和上海市对自主房屋进行征收房产税。2017年,财政部部长提出“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毋庸置疑,这愈发地推动了房产税的立法和实施。 一、中国房产税的现状分析 谈及房产税,其可追溯至1986年国务院颁布的暂行条例。此外,20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对不动产开征统一规范的房产税,但我国的房产税征税对象仅限于城镇的经营性住房,并未涉及至个人自住住房。随着21世纪经济的高速发展以及受供求关系的影响,我国无论城镇还是乡村的房价都极速上涨。之后在2010年,“十二五”正式提出房产税,并在重庆市与上海市开展试点工作。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再一次提及房地产税改革。2017年财政部部长肖捷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又一次提出了关于房地产税改革的问题,进一步明确指出未来将征收房地产税,要坚持立法先行、制定好相关配套制度[2],由此可见,国家层面上一直在积极探索建立符合中国国情的房地产税制度,在不断的改革过程中通过一系列的政策实施与试点工作去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二、房地产税的意义 (一)增加地方政府财政收入 自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地方税收失去了主体税种,以至地方财政收入大幅缩减、情况有待改善。然而由于房地产税税基不易隐藏、税负不易转嫁、税收收入稳定,符合地方主体税的特点,为缓解这一现象,可通过房地产税改革的方式,将其纳入地方财政税收,以培育稳定可靠、宽税基的地方主体税,确保地方政府财力与事权相匹配,通过这种方式可很有效的缓解地方财政压力,保障财政收支稳定。 (二)抑制房价的上涨 近年来,由于我国资本市场逐渐低迷、缺乏财富效应、居民的投资渠道缩小,从而选择大举进攻房地产业,致使房地产市场投资过热、以至房价不断飙涨。面对此种现象,居民对于出台房地产税以遏制房价的呼声愈发高涨。但就目前而言,我国除了上海和重庆之外的其余地区的房地产税负均为零。 对此,可采取征收房地产税。一方面,此举将会增加投资、投机者的持有成本,让投资者更加理性的购买房子、减少盲目的无节制购房。另一方面,由于房产税下投资者过高的持有成本,以至于其可能会选择售出已有房产,这将变相地增加房产的供应,缓解房地产供不应求的情况,抑制房价的上涨。但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的征收税率须限定在普通居民尚可接受的税率范围内。 (三)调节收入分配差距 就目前中国现状而言,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积累的财富也越多,同时也拥有了更大面积的房产。部分投资者通过投资房地产进行财富获取,特别是在我国房价飙升,通货膨胀严重的情况下这种现象尤为严重。由于其财产税的性质,通过对房地产税进行改革,例如征收房地产税时采用差别税率,以此来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起到“抽肥补瘦”的效果,促进社会公平和谐。 三、对房地产税改革的建议 (一)将重心放在房地产税改革 房地产税改革为的是推动地方税制的改革,以此完善房地产税和地方税体系,促进房产和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有效利用[3]。可将房地产税的改革方案纳入财税改革的顶层设计,并与其他相关的财税改革一起协调、联动,使房地产税改革更加科学可行,顺利推行房地产税改革,推进立法。 但需引起注意的是不能过多的依靠其能调控房地产价格。房地产税能否成为地方税的主体,多是取决于其他相关的财税体制改革,需要和其他相关的财税一起改革,协调联动,而不能只是针对房地产税进行改革。否则房地产税改革只能是事倍功半。 (二)将房地产税作为地方税主体 地方政府所需的资金大部分来源于房地产税。因此,可对房地产税进行改革,并使房地产税成为地方税主体,使其为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近些年,地方财政收入大部分来自土地出让的收入,随着房地产税的不断改革,房地产税的相关收入将有所增加,从而取代土地出让金收入,成为地方税收的主体,地方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同时,这也将是此次房地产税改革是否能成功的重要标志之一。 (三)遵循“宽税基、简税种、低税率、严征管”的原则宽税基,顾名思义是指尽可能拓宽我国房地产税的征收范围,尽可能将更多地区、更多纳税人纳入征收范围。从房地产税的性质来说,房地产税是一种受益税,若征收了房地产税,在政府提供公共服务范围里的居民理应需纳房地产税。因此,此次房地产税的改革可尽可能扩大征税的范围,纳入更多的纳税人。还可从以下这几方面来逐步扩大范围:从商业用房地产扩大到居住用房地产,从非法人组织扩大到自然人或家庭,从合法房地产扩大到目前尚不合法的小产权房地产等。实际实施中,由于种种限制,房地产税的改革只在某些城市进行试点。所以,需要逐步进行扩大房地产税征收范围。

浅谈房产税缴纳的几个重点

浅谈房产税缴纳的几个重点 【摘要】2009年1月1日之前,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一直执行着《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2009年1月1日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以下统称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依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不少纳税人对于依照《房产税暂行条例》计算房产税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并不十分清楚,本文从征税范围、适用税率、对房屋原值的规定、纳税义务的起止时间以及外币换算的时间点等几个关键点对房产税的计缴做了明确说明. 【关键词】房产税;计缴;关键点 2009年1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组织以及外籍个人(以下统称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依照《房产税暂行条例》缴纳房产税。2009年1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对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房产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3号)文件就有关事项做了明确规定。需要指出的是,2009年1月1日之前,外资企业及外籍个人一直执行着《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不少纳税人对于依照《房产税暂行条例》计算房产税时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并不十分清楚。下面笔者就以下几个问题加以分别说明. 1.关于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征税范围是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其中,城市是指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市,具体区域为市区、郊区和市辖县县城;县城是指未设立建制镇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建制镇是指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建制镇;工矿区是指工商业比较发达,人口比较集中,符合国务院规定的建制镇标准,但尚未设立镇建制的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 2.关于房产税的适用税率房产税以房产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采用比例税率。按房产余值计征的,税率为 1.2%;按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另外,《关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住房租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24号)第二条规定,对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按市场价格向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住房,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3.关于房产税对房屋原值的规定《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

浅谈房产税改革——以上海、重庆房产税改革试点为例

2010年5月31日公布的《国务院批转发展改革委员会的通知》首次具体提出“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2010年10月,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十二五”规划建议又进一步提出要“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2011年1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同意,上海、重庆作为房产税改革试点城市,开始对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房产税改革从提出到至今已两年有余,其实行成效是否达到预期目的是国人所关注的。本文试图从房产税实施目的出发,结合目前房产税改革所采取的措施,分析房产税改革所取得的成效及存在的弊端,并提出相关的意见及建议。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的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2010 年国务院同意发改委《关于2010 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重庆市、上海市为开征房产税试点,于2011 年1 月28 日起正式开征房产税。 一、房产税改革的原因 国家实施房产税改革的主要原因在于目前我国的房产税并不能体现房产税本身所具有的调控职能。具体为以下三点: (一)征税范围过窄 现行房产税征税范围限定在“经营性用房”,而居民个人所有的非营业用房产并未纳入房产税的征税范围,这不利于对房地产市场的调控。 (二)计税依据不能反映房地产的真实价值 目前我国房产税的计税依据有两种,分别为从价计征和从租计征。这种计税依据存在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即以房产原值作为计税依据无法反映房地产的市场价值,也无法抑制房地产租赁市场的膨胀发展。 (三)税率设计缺乏灵活性 我国现行房产税的税率采取“一刀切”的方法,并没有根据不同收入的人群设置不同的税率,没有体现出“差别化”的税率。这意味着无论房地产的持有者持有多少价值的房产,其在纳税数额的比例上是完全相等的。这也成为房地产投机者对房地产进行大量投资,以致大量房产空置积压的原因之一。 二、实施房产税改革的目的 针对现阶段我国的房产税不能体现房产税本身所具有的调控职能的现状,国家实施房产税改革的主要目的为以下几点: (一)完善房产在保有阶段的税收制度缺失 土地资源的稀缺性和地理位置的唯一性决定了土地价值的巨大差异性,更造就了特殊城市和某些城市特殊地段房产价格的高企性。同时,我国现行的房地产的税费主要集中在投资和开发环节,而在个人房地产的保有阶段并没有相配套的税收制度。个人持有多套房产几乎没有成本,因此,投机性炒房的收益随着房价的上升越来越高,这样的高收益又进一步吸引了更多的资金进入房地产市场,进而

论述对房地产税的看法

论述对房地产税的看法 一、房地产税相关内容及分析说明 (一)房地产税相关内容 房地产税,是一个综合性概念,即一切与房地产经济运动过程有直接关系的税都属于房地产税。中国现行房地产税包括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其他与房地产紧密相关的税种主要有固定投资方向调节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附加、企业所得税、外国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印花税。 (二)房地产税分析说明 1.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1)纳税人 凡在中国境内拥有房屋产权的单位和个人为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经营管理单位为纳税义务人;产权出典的,承典人为纳税义务人;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为纳税义务人。 (2)课税对象 房产税的课税对象是房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规定,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房产税的征税范围不包括农村。 (3)计税依据 对于非出租的房产,以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对于出租的房产,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租金收入是房屋所有权人出租房产使用权所得的报酬,包括货币收入和实务收入。对以劳务或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当地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按租计征。 (4)税率 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按房产余值计征的额,税率为1.2%;按房产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2.城镇土地使用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土地为征税对象,以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规定税额对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纳税人

房产税改革方案分析

房产税改革方案分析 ——基于房产税功能视角 摘要:从分析房产税的基本功能入手,挖掘现行房产税存在的弊端,指出了房产税改革的必要性。对现已出台的四套改革方案进行分析比较,就改革围绕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的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最后得出一个相对合理的方案。关键词:房产税;功能;改革方案 在完善财税制度改革的背景下,面对居高不下的房价,国家逐步搁浅征收物业税的想法,取而代之的是对现行房产税进行改革。中共中央明确把研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纳入了今年制定的“十二五计划”,并初步出台了四套改革方案,预计不久的将来在某些城市进行试点实施。 一、房产税及房产税改革功能分析 (一)房产税内涵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我国现行产税设立于1986年,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屋的计税余值或出租房屋的租金收入向房屋产权人征收的一种税,征税范围为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的营利性房屋,对于非营利性的住房一律免征。计税方法有两种:一是按照房屋原值一次减除10~30%后乘以1.2%计算缴纳,也称从价计征;二是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的12%计算缴纳,也称从租计征。 (二)房产税改革功能分析 近年来,我国房地产市场发展迅速,政府为了稳定持续疯涨的房价出台了一系列宏观调控政策,房产税作为与住房相关的税种,其征收方向与力度直接影响

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与政策的执行效果。政府面对高房价已无能为力,消费者满心希望房产税的改革能成为房价调控的“杀手锏”,但在笔者看来,房产税开征并不能带来房价的直线下降,它的基本功能应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提高地方政府财政收入 税收是公共收入的主要形式,房产税作为财产税的一种,理应成为地方政府收入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政府税收少且征收难度大,为了完成并没有减少的公共事务,地方政府只有依靠土地收益来解决财政问题。如进行房产税改革,对非营利性住房开征保有税,地方政府便可获得大量稳定的税源收入,逐渐摆脱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据统计,1998年房改以来我国共售出商品房约55亿平方米,若按现价重新评估约值28万亿,如按1%的税率征收房产税,地方税收将年增2800亿,大幅度提高政府财政收入。 2、调节居民收入分配,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国家征税的目的是利用这一公共收入对社会资源进行第二次分配,从而调整居民收入差距,房产税的征收自然也具有这一功能。 在目前的状态下,房产已成为重要的财富杠杆,社会基本分为有多处房产阶层、有一处房产阶层和无房产阶层。由于工作收入相对房价来说一般较低,房子资产往往演变成有房者可以拥有更多的财富,长此以往贫富差距将进一步加剧。住房的房产税开征将会加大持房者的税负成本,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者的需求,使得更多真正的刚性需求者买到房产,缩小社会贫富差距。 3、影响住房供求关系 开征房产税在一定程度上会降低人们购买房屋的欲望,导致市场需求下降;税收增加了住房持有成本,持房者将会对成本和收益进行审慎权衡,导致一部分炒房者被迫抛售房源,增大市场供应。这样一来,市场上原有的供求关系被打破,短期内会出现供略大于求的状态。而投资购房比例的多少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房产税对供求关系的影响大小,若某区域内投资购房比例够大,房产税改革执行力度够好,房产税开征确实还会在短期内给价格带来一定的下行压力。但从长期来看,房产税改革给房地产市场带来的影响主要还是住房供求关系的波动。

房地产税分析范文

房地产税分析范文 财政部部长肖捷日前在《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中谈及房地 产税:“要按照“立法先行、充分授权、分步推进”的原则,推进房 地产税立法和实施。对业房地产和个人住房按照评估值征收房地产税,适当降低建设、交易环节税费负担,逐步建立完善的现代房地产税。” 财政部长亲自为房地产税公开吹风,看来房地产税这一闹得沸沸 扬扬的税种离公开征收已经不远,也印证了星主之前的判断,房地产早晚要开征。 虽然说立法先行,但其法案早在xx年6月即已被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只待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任期内拟提请审议 -xx年3月至2018年3月)。所以说立法并不是问题。 房地产税也不能与之前的房产税划等号。多了一个“地”字,意 义天壤之别。房地产税是会普遍征收的,而之前的房产税对个人免征。我国目前按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征收房产税。由于征税对象范围窄、税基偏小,在地方财政税收收入中占比有限,xx-xx年维持在3%左右。xx年国务院和财政部三次发文,推进个人 住房房产税改革。xx年上海和**率先试点改革,并未获得可观财政 税收,也未对房地产市场形成有效调节。此后个人住房房产税试点陷入停滞。 可见,上海和**试点的都是房产税,而不是房地产税,并且只对 新购房屋征收(**含存量个人独栋)。肖捷也曾经在讲话中提到过,目

前主要总结上海、**房产税试点工作,暂无全国推广的计划。这说明了房产税试点改革失败,已经被高层所放弃。 开征房产税,网上最兴奋的莫过于房空了,他们认为房产税的开征将会大幅度降低房价,“不打一折能卖出算我输”,臆想着“打土豪、分房产”。网上流传的一份房产税的征收方案,税率分5档,采用累进制,税率从1%到10%。要是真的按照这个方案实施,一线城市拥有大量房产的土豪,房产将会成为负资产,确实只能送人了。但是,在现实中这样的方案可能实施吗?星主在《房地产多空双杀》一文中已经指出,没有对权力的约束,没有游戏规则,无论房多房空,都只是锅子里的肉,圈中的牛羊,肥瘦先后顺序不同而已。 分析房地产税,首先我们要弄清楚一个事实:政府为何要开通房地产税?在房空们看来,是为了降房价,为了让他们能买得起房。也不能说这种想法不对,许多经济学家都是这样想得。他们认为在提供一些公共产品或者准公共产品,如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存在“市场失灵”,需要政府来纠正。但是多年的实践发现,市场干不好的事情,政府更干不好。经济学家们把政府看做是大公无私的,像上帝一样,但是事实上政府是由人组成的,他有自身的利益,比市场失灵更可怕的是政府失灵。 回到开征房地产税上来,政府开征房地产税是为了降房价吗?不是的。主要目的是为了弥补地方财政收入的缺口,特别是土地财政已经走到尽头的情形下。

财政学论文——浅谈我国房产税征收的改革

财政学课程论文 题目:浅谈我国房产税征收的改革姓名: 学号: 系(院): 专业: 班级:()班 任课教师:

浅谈我国房产税征收的改革 【摘要】近几年,居民住房价格快速上涨的现象,成为全国人民热议的话题,地方政府“土地财政”问题的存在,使我国社会矛盾不断的激化,从全国都可以看到征地引发的社会问题。为缓和社会矛盾,解决地方财政的收支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分配,中央政府把房产税的改革作为解决上述问题的突破口,通过开征住房房产税,减少房屋空置率,调节收入分配,缩小贫富差距,增加地方财政收入。问题通过对我国房产税现状的研究,分析我国房产税改革的目的,提出征收房产税后存在的问题及如何有效促进房产税的征收。 【关键词】房产税;财富分配;税基调整;改革; 一、我国房产税现状 房产税在我国有千年的历史,最早起源于周朝,新中国成立后,在1950年1月,政务院公布《全国税政实施要则》,规定全国统一征收房产税。1986年,国务院颁布《中国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同年10月1日开始实施。至此,房产税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征收。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的举行,讨论房产税改革的问题。 现行的房产税基本规范是1986年颁布的,就近几年来经济发展的情况来看,陈旧的税收制度无法与经济发展水平相匹配,局限性日益突出。第一,现行房产税采用固定税率。近几年全国城市化发展迅速,许多城市房价也逐步上涨,不同城市不同地段的房价差距很大,这种税率征收制度就显失公平。第二,现行的房产税基本规范是在国内尚未对居民福利水平严重威胁时出台的,削减房价的针对性不怎么高。第三,我国现行房产税的征收范围仅限于城镇区域的经营性房产征收,范围过于狭窄,应当扩大征收范围,对非经营性房产也开征房产税。 二、征收房产税的目的 (一)利于调节居民收入和财富分配 房产税的征收有利于社会资源的公平、公正分配、改善居住环境、缓解贫富两级分化、增加人民福利、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人人有所居是人类生存的合理需求,如果让少数人一人占有多套住房,导致闲置空房,则是对资源的滥用。因此,对自住房以外的房产征收房产税,以减少少数人对自主需求以外的房产的占有,是有利于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分配的。而且近几年房产投资或投机成为一部分人积累财富的重要方式,对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通过对面积大、价值高、套数多的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进行适当调节,可以一定程度上

浅谈房产税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及建议

浅谈房产税对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及建议 近年来,随着房地产泡沫的增大,房地产市场投机氛围火热,我国房价涨速过快、炒房热、高空置率等问题成为了人们关注的焦点。民众普遍希望通过扩大房产税的征收范围对日益高涨的房价进行调控,并达到抑制房地产市场的投机炒作行为的目的。为加强对房地产的税收调控,2010年4月17日新的”国十条”公布,同年5月13日,国务院转批发改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一文中明确提出要“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同时表示支持地方进行试点和实验。在此背景之下,2011年1月28日起上海市政府、重庆市政府两地正式启用试点改革房产税,即《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正式发布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行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暂行办法》正式发布。有人认为,房产税的改革是为调控房地产市场;还有些人分析,逐步推进房产税改革的最主要目的,不是调控房地产市场,而在于调节收入分配。房产税的推出究竟对未来房地产带来哪些巨大的变动,对未来我国房地产市场的发展会产生何种影响,这是我们重点需要关注探讨的。上海、重庆两地房产税试点改革方案从实施的时间来看有点短,面临着短时间内难以产生充分数据作为资料的难题,资料不充足就很难客观的评价实施效果。但是如果不及时的进行分析、总结就不能尽早地暴漏出试点改革的缺点,就不能对试点方案的缺陷进行及时改正。在数据不充分的条件下研究,尽管有所缺陷,仍可从恰当的理论和逻辑推理中得出一些有价值的结论,因此现阶段对房产税试点改革情况进行分析,是非常有必要的。 1. 开征房产税的必要性 一般认为开征房产税,主要有以下四点原因:控制个人住房价格、提供保障住房资金、改善地方财政结构、调节个人收入分配。 首先最直接的意义就是房产税的推出可以控制住迅猛上涨的房价。在多数学者看来,房价上涨过快的最重要的原因之一就是国内外各种资金的炒作,而针对个人住房保有阶段所征收的房产税,可以增加房产持有的成本,相应的增加炒房的成本,进而加大炒房的风险和减少炒房所得的利润,使得炒房者会抛出持有成本较大的房产,这样就使得住房市场增加了住房的供给,减少了炒房者的需求,这样房价上涨的趋势就会得到缓解,最终也达到了房产税征收的直接目的。

关于房产税的一点看法

姓名:尘端扬学号:20090301 09财管三班 小议房产税试点开征 房产税,又称房屋税,是国家以房产作为课税对象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对房产征税的目的是运用税收杠杆,加强对房产的管理,提高房产使用效率,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配合国家房产政策的调整,合理调节房产所有人和经营人的收入。房产税运用税收杠杆调节,是对持有房产的所有人进行的调控。 我们要理解房产税的真正含义,它是否能够调控房地产的价格呢,房地产价格真正起决定作用的是供给和需求,从长期以及发达国家的经验来看,房产税从来不是调控房价的工具。房产税是政府、购房者、开发商的博弈过程,任何政策都是双韧剑,能够增加房地产持有的成本,减缓房地产投资需求,但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影响购房者的改善性需求。 房产税的开征,从短期看对市场供需有一定的影响,不同的征收方案造成的后果也会有所差别;但国家一定要正确制定税收标准,如何界定征税标准,能真正发挥房产税的调节作用是最重要的,还有在政策的执行过程中是否能从执行到位还需要考量。 房产税征收的必要性: 1.众所周知,城市土地资源不仅极其有限、不可再生,更该注意的是,它是属于全体人民的。而且,人多地少又是中国国情的一个基本特征。因

此,它根本就不应该受到所谓“完全市场化”的处臵。至于倚仗权钱之势对这样的稀缺资源肆意侵占瓜分,是对多数公民宪法权利的藐视和剥夺,只会引发社会不同群体间的激烈对抗。较高税率房产税正是遏制少数人无限需求、缓解群体对抗的一种必要手段。 2.中国社会财富的分配和占有极度不公,而富人在房地产的高度控制权更人为地拉大了贫富差距,使已经突出的社会矛盾更加尖锐。较高税率房产税的财富调节作用,使它成为疏减社会矛盾、逐步实现社会公平的一项合理选择。 3.相当部分的公权部门和行业违背房改政策、或利用政策法律的空档获取廉价特权房,拥有多套或超面积住房,在系列整治措施不及到位的情况下,征收较高税率房产税无疑是甄别产权、争取社会正义的重要措施。 4.高比例的房产闲臵现象既是对社会资源的极大浪费,更是制造市场紧张和对未来恐惧感、把房价推向畸高的重要原因,为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征收较高税率房产税对明晰产权、挤压闲臵、抑制投机、缓解供求矛盾以促进社会的科学健康发展,无疑是正确的和有力的,必将受到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 开征房产税有以下几方面的意义: 一是调节财富分配,有利于缓解由于房价上涨引发的居民财富差距加大的社会积怨; 二是有利于约束投资性和奢侈性购房需求,即多买房、买大房、买贵房要多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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