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能源管理的现状、存在问题及对策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ManagementContract,EMC)是指节能服务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服务合同,给客户提供节能改造的相关服务,并从客户节能改造后获得的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的一种商业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能给合同双方带来经济效益的新型节能减排机制。相对于传统的能源管理和节能改造模式,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市场机制,其核心在于达到项目节能减排社会效益目标的同时,为合同双方带来经济效益。合同能源管理是在20世纪70年代中期以后在美国兴起并逐步发展起来的,目前在发达国家,尤其在北美和欧洲,已催生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而且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但在国内还处于摸索阶段。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服务的模式

节能服务公司(ESCo)在提供节能服务时主要有以下4种模式:

(1)节能效益分享模式:此种模式是在节能改造项目合同期内,由节能服务公司与企业双方共同确认节能效率之后,双方按比例来分享节能效益。在项目合同期结束后,先进高效的节能设备将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企业享有以后产生的全部节能收益。

(2)能源费用托管模式。此种模式是指由节能服务公司负责改造企业的高能耗设备,并管理其新建的用能设备。在项目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按照双方约定的能源费用和管理费用承包企业的能源消耗和日常维护工作;在项目合同结束后,也要将先进高效的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企业享有以后产生的全部节能收益。

(3)节能量保证支付模式。此种模式是在项目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向企业承诺某一比例的节能量,用于支付工程成本,而达不到承诺的节能量的部分,由节能服务公司自己负担;超出承诺节能量的部分双方分享,直到节能服务公司收回全部节能项目投资后,项目合同结束,先进高效的节能设备无偿移交给企业使用,企业享有以后产生的全部节能收益。

(4)能源管理服务模式。此种模式是指企业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能源规划,给予整体节能方案设计、节能改造工程施工和节能设备安装调试。节能服务公司不仅提供节能改造业务,还提供能源管理服务。在节能设备运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通过能源管理服务获取合理的利益,而企业所获得的收益为:因先进节能设备能耗降低而降低的成本和费用。

国外有关合同能源管理政策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基于市场机制非常有效的节能模式,为促进合同能源管理的健康发展,不同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政策予以支持,这些政策对于促进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1)美国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美国政府制定了“联邦政府绩效合同”(ESPC)法案,美国能源部还对政府机构进行具体的指导和帮助,制定有关合同能源管理的文件。ESPC法案实施以后,节能效益分享模式运作的项目资金回收速度加快,减小了节能服务公司的资金风险;合同结束后,联邦政府得到全部的节能效益,经济增速很快。此外,美国政府还制定了很多节能政策,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促进了节能服务行业的发展,也提高了公众对节能服务的认识。美国除了采取强制性规定外,还制定了各行业节能标准的市场化方法来推动节能服务的发展,并在技术层面上对节能服务行业节能量的验证和测试制定了标准,以便于规范节能服务市场。

(2)加拿大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加拿大联邦政府和地方政府对合同能源管理十分重视,建立了一

种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加拿大的6家大银行都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银行对客户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评估,并优先给予资金支持。1992年,加拿大政府开始实施“联邦政府建筑物节能促进计划”(TheFederalBuildingsInitiative,FBI),其中详细制定了政府机构执行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方法指南

和执行程序,提供了培训、编制指南和合同样本、审查节能服务公司资格、审查合同、提出修改建议、认可设备加速折旧的优惠等,同时联邦政府采用保证节能收益、分享节能收益以及两者相结合的3种合同方式,在通过节能计划后,由各级政府部门与节能服务公司签约,以能源管理合同降低政府的能耗情况。

(3)捷克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20世纪90年代初期,捷克开始注重合同能源管理产业的发展,在捷克节能中心(SEVEN)的帮助下,美国资助的能效服务(EPS)首先进入捷克市场,接着捷克的一些节能服务公司开始启动,其他国家的节能服务公司也迅速进入。近20年来,捷克的合同能源管理运作得比较好,期间,捷克制定了相应法律来鼓励合同能源管理产业的发展,并且提出一系列公众鼓励计划,例如:能源部为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投资提供补贴,能源价格也在某些情况下得到补贴;大多数节能服务公司项目资金主要来自于银行贷款,银行年利率为10%—20%.这与其他转型国家相比是较低的。

(4)法国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20世纪70年代以来,法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推进节能,法国环境能

源控制署是该国控制环境污染的国家事业机构,该机构目前用于节能和环境保护的资金主要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环境污染收费(或称环境治理收费),其资金的使用中有71%是通过合同能源管理为工业企业实

施的节能项目。

(5)日本的合同能源管理政策。日本政府采用强制性手段推动合同能源管理发展,2002年,日本政府修改了《节能法》以确保节能工作的顺利开展,其中对所有大型高能耗工业企业和商业楼宇的能效指标提出强制性执行的规定,并要求定期提交能源消费报告,为节能服务公司的业务发展开拓了市场。同时,政府通过提供低息贷款等方式支持节能服务公司事业吸引私营企业和政府部门参与其中,并通过新能源和工作技术开发机构(NEDO)对新能源的使用和节能项目的实施提供支持和帮助。

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我国在1998年开始组建了北京、山东和辽宁3家示范节能服务公司,3家节能服务公司在其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仅一期工程就实施了节能项目475个,形成节能能力149万tce/年,碳减排145万t/年;投资总额13.3亿元人民币,节能服务公司获得净收益4.8亿元人民币,客户获得的净收益是节能服务公司收益的8~10倍。2003年12月,合同能源管理的行业组织——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EMCA)注册成立,目前EMCA 的会员公司已经有300多家。EMCA从2004年6月—2009年12月31日开展的二期工程项目,是在项目一期工程已有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中国新兴的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并组建项目贷款担保实施机构——中国经济技术投资担保有限公司,利用世界银行和全球环境基金(CJEF)提供的2200万美元赠款作为担保资金,为尚缺乏金融资信的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帮助他们提高节能项目的融资能力和资信。从2004年6月一2007年10月,有150多个节能项目得到担保支持,累计担保金额近5亿元人民币。2期项目共实施节能项目1723个,项目寿命期内可节能5814万tce,提高了能效;降低碳排放3751万t,减少了温室气体及其他污染物的排放。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模式引进中国十几年来,除政府倡导外,在各阶段和各宣传渠道都明确地推

行合同能源管理的理念,很好地推动了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其中,北京市节能服务公司的数量在

2000年之后迅速发展,企业类型以私营为主,并且已具备了较强的实力,注册资金在1000万以上的节

能服务公司占46%左右。节能服务公司的业务类型主要集中在8个方面:节能检测、节能咨询服务、节能工程设计、节能工程施工、系统运行管理、节能技术推广、节能设备生产、节能设备销售;节能服务公司既能根据自身的特色提供多种多样的节能服务,也为合同能源管理机制提供施展的空间。

我国节能服务公司的业务领域以电机系统和建筑节能为主。建筑节能方面以空调系统和采暖系统节能改造为主,这方面累计完成的合同数最多,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这些领域具有较大的节能潜力。随着北京市产业结构的进一步调整,第三产业尤其是建筑节能服务工作将会为全市节能目标的实现做出越来越大的贡献。

据测算,目前我国每年节能服务方面的市场份额大约在1000亿元人民币左右,市场空间十分大。

但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1)激励机制不健全。在法律制度方面还没有形成和确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节能投资激励机制和企业节能激励机制;缺乏具有一定强制性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影响合同能源管理产业的发展。例如:缺乏行业准入标准、缺乏节能效益和服务水平公允权威的评价标准,导致节能服务公司经营不规范和恶性竞争;缺乏与合同能源管理相配套的能耗检测制度,影响了行业的健康发展;现行的税收制度下节能服务公司税负过重。

(2)融资渠道不顺畅。由于我国大多数节能服务公司还处于发展阶段,普遍规模小,注册资本少,财务制度不规范,银行资信等级较低,申请贷款及担保程序繁琐,节能服务公司贷款比较困难。据统计,我国的节能服务公司有92%融资困难。若能够顺畅融资,我国至少有50%以上的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速度会提高1倍。

(3)企业的信誉和认知度较低。一方面客户不认可节能服务公司的承诺,另一方面节能服务公司担

心客户能否按合同分享节能效益,所以,合同能源管理的成功还需要双方真诚的合作。

推进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措施建议

为推动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需要重点解决好以下7个方面的问题:

(1)完善相关法律体系和政策规定,形成行业规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每个模式都需要双方的真诚合作。一方面,客户要向节能服务公司提供企业的经营管理、财务状况以及企业用能的真实情况,因为客户违反诚信的行为往往给节能服务公司带来巨大的损失,阻碍了合同能源管理产业的发展;另一方面,一些节能服务公司只做销售或项目,不管售后服务,导致不能保证所承担的项目节约能源,或提供使用年限不符合要求的设备,致使所承担的项目在合同期内节能效果较好,在合同期满后节能效果大幅下降,使客户很难享受长期稳定的节能效果。因此,科学合理的行业规范对推动合同能源管理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政府应尽快通过完善的相关法律体系和政策规定,制定行业规范,包括服务标准、合同规范、招投标程序、节能减排效益的测试和验证标准等,同时制定行业最高能耗限额或最低能效标准,建立能耗奖惩制度,加强能耗监测,督促企业将节能落实到位,更好地促进双方的节能合作。

(2)拓宽筹资渠道,加大财政支持。因为节能效益分享往往需要较长的周期才能实现,加上节能服务公司投资所购买的节能设备固定于客户企业内部,所以传统的融资方式已无法满足节能服务公司的融资要求。这样,金融机构需要在了解节能服务公司业务特点的基础上,转变其信贷评估部门的资产认定方式,为节能服务公司设计新型的和切实可行的金融产品及融资模式,比如,批准其以自有的节能技术专利权取得质押贷款等,政府应从财政上给予节能服务公司以大力支持和帮助;为节能服务公司提供担

保或短缺补贴,使其克服创业初期从资本市场中筹措资金的困难。此外,政府应加大国有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对节能服务公司节能项目融资的支持力度,对节能服务公司的节能设备等项目给予一定的利率优惠。

(3)制定信用评价等级,提高社会认知度。组建合同能源管理行业协会或监管部门并对节能服务公司进行企业信用等级评价,为金融机构和节能客户筛选合作对象提供参考,并为金融机构按不同的级别实行不同的贷款提供分级依据。

(4)推广节能服务公司与公共部门的合作。推广节能服务公司与政府机关、学校、医院的合作是一项对合同双方及整个社会都具有积极意义的政策。在美国,由于能源政策的推动,节能服务公司的绝大部分客户和业务量集中在公共部门,如中小学校和政府等;而目前国内大部分节能服务公司的目标客户主要为非公共部门,如办公楼和工厂等。

(5)培养和引进专业性人才。实施ESC项目是系统工程,需要评估审计、设计管理、服务培训、融资洽谈、商务营销策划以及法律咨询等方面的专业人才,所以,要更好地实施合同能源管理制度,使节能服务公司能更好地服务于社会,一方面应该大力开展专业培训来培养相关人才,另一方面也可以吸引外资公司的投资,从技术和管理模式上带动国内节能服务公司的发展。

(6)加强示范城市和示范项目的作用,带动全社会节能。作为一种新兴的产业,对合同能源管理的核心支持来源于“资金支持”及制度的全面规范,因此,示范效应在推动合同能源管理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北京市作为合同能源管理示范城市,2009年6月出台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扶持办法(试行)》

和北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细则(试行)》,以推动和支持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的发展。北京市人均GDP已突破1万美元,达到了中等发达国家的水平,同时,北京市也是我国第二大能源消费城市,经济的迅速发展和能源的大量消耗为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提供了广阔的空间。调查分析表明,目前在能源用户中有大量的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项目,这些项目完全可以通过合同能源管理的经营模式由节能服务公司来实施。所以,北京市应在成功案例的基础上发现和弥补不足,在《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扶持办法(试行)》和《北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支持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细则(试行)》的支持下切实搭建好北京市合同能源管理公共服务平台,具体办理落实扶持政策的工作,利用建立节能服务机构库和节能量检查机构库的方式加强对节能服务公司和节能量审核单位的管理和认定,落实合同范本和节能量检测审核规程范本,以便更好地规范市场,保证合同能源管理的顺利进行。将合同能源管理示范城市形成的成功模式逐步推广到其他城市,并逐步推广到全社会,是促进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的一种有效的模式。

(7)拓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我国合同能源管理机制的发展初期,大多采用节能效益分享模式,但在实施过程中,在节能效益计量等具体环节上容易存在分歧,导致操作困难。因此,拓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在实践中具有重要的作用,比如: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在操作上更加明确了目标,也相应地降低了项目风险。另外,还可以尝试一些混合模式,如:既托管又分享、既保证又分享以及融资租赁等多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标准版

市道路照明系统节能减排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 1、用能单位(甲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项目指定联系人:手机: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项目指定联络电子邮箱: 2、节能服务公司(乙方):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项目指定联系人:手机: 通讯地址: 电话:传真: 项目指定联络电子邮箱: 开户银行: 帐号: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城市道路照明节能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路灯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 甲乙双方确定:该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术语,适用于如下定义: 1.1 、项目边界:在合同中约定,并且由甲方缴纳电费的道路照明系统设施分布的地理空间位置; 1.2 、项目时间边界:在合同中约定,对项目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的时间期限; 1.3 、道路照明节能措施: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规定,通过提高道路照明系统终端用电效率,采取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以及环境和社会可以承受的节电措施,并通过精细化道路照明用电管理制止浪费,有效、合理地利用电能,在实现照明需求的同时减少用电量,达到节约能源和保护环境的目的。 1.4 、道路照明终端设备:是指安装于照明电力线路终端,通过发光实现照明功能的设备统称,包括电光源、镇流器、灯具等部件及配件,可以指其中与设备能效有关的单一部件,也可以是能效部件的组合。但不包括安装此终端设备需要的支架或装饰件等非能效部件,如灯具外壳、灯杆、装饰性部件等。 1.5 、精细化道路照明用电管理:指根据2010年住房城乡建设部第21号令,2010年7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道路照明设施管理规定》第19条:“城市照明维护单位应当建立和完善分区、分时、分级的照明节能控制措施”的要求,遵循以人为本、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原则,通过对不同道路及道路的不同时段的路网结构形态、人流量、车流量、导向性、隔离状态进行统计分析,根据现行城市道路照明的标准的路面亮度值、照度值进行需求分析,分区域分时段按需求精细化提供道路照明服务。 1.6 、项目能源审计:指对项目边界内的道路照明系统在签约的前一段时间内全部电能活动进行检查、诊断、审核,对电能利用的合理性科学性作出评价、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以增强项目各方对项目用能的监控能力和提高项目电能的利用效率。 1.7 、单位设备月用电量:是指项目边界内的同类别型号的多套照明设备,在项目的环境电压下独立运行一个月(30天),经过电表计量获得的单套设备月平均用电量,单位为千瓦时(KWH)。该值可以通过随机取样的路段路灯,经电表计量获得。不同类别型号不同额定功率的设备属于不同样本,不能纳入同一样本进行加权平均。(该值的测试样本采样方法、样本数量、认可值需要双方认可同意,并作为合同附件)。 1.8 、单位设备月电费额:是指项目边界内的单套照明设备月用电量与当期电费单价的乘积,单位为元(人民币)。 1.9 、改造前项目月基准用电量:是指能效措施实施前,项目边界内的所有照明系

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及节能效益分配型财务核算方法

作为新的业务模式,合同能源管理在实施过程中存在四方面的问题。因此,本文在简要介绍和分析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现行状况的基础上,着重从财务核算角度探讨节能项目资产投资额的归集与确认、合同价款结算、成本费用的确认与收益分配等会计处理问题。 一、合同能源管理与节能服务公司的介绍 1.合同能源管理(Energy Performance Contracting,简称EPC)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 2.节能服务公司(Energy Management Company,简称EMCo),国外也称ESCo(Energy Service Company),又称能源管理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它开展的EPC业务具有以下特点:商业性,风险性,多赢性以及整合性。 二、节能服务项目投资的收回 在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下,投资的收回通常采用的做法是:在项目合同期内,节能服务公司对与项目有关的投入(包括土建、原材料、设备、技术等)拥有所有权,并按合同约定与客户分享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在节能服务公司的项目资金、运行成本、所承担的风险及合理的利润得到补偿之后(即项目合同期结束),设备的所有权一般将转让给客户。客户最终获得高能效设备并享受节能设备在寿命期内的全部节能效益。节能效益分享型项目的投资收回具有明显的风险高、周期长的特点。 三、国家现行有关政策 1.对节能服务产业采取适当的税收扶持政策,主要包括营业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优惠、费用税前扣除等。 2.企业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如购建资产和接受服务能够合理区分且单独计量的,应当分别予以核算,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处理。如不能合理区分或虽能区分但不能单独计量的,企业实际支付给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作为费用列支,能源管理合同期满,用能单位取得相关资产作为接受捐赠处理,节能服务公司作为赠与处理。 四、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财务核算探析 1.合同能源管理模式与租赁模式有很大的趋同性,在会计处理上可以将其认定为融资租赁或者经营租赁。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是租赁的特殊表现形式,与现行准则规范的租赁业务也有不同。 2.为准确确定节能项目投资额,应结合节能项目投资回收特点,依据所签节能合同的不同类型进行会计计量。 3.合同期内,收益的确认有两方面:(1)按融资租赁确认,EMCo与用能企业比照融资租赁处理;(2)按经营租赁确认,EMCo按收到的节能分配收益确认为当期的收入,对节能资产视同固定资产,在合同期分摊节能资产及节能服务初始投资额。 4.用能企业对节能项目资产的管理按融资租赁模式,建议用能企业节能项目投资额应当以合同期内支付服务费(节能设备及技术服务费)价款总额的现值为基础确定,设置“固定资产——节能项目资产”核算,合同期内计提折旧;按经营租赁模式,为了保证节能项目资产的安全和有效使用,用能企业应设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资产”备查簿作备查登记,以反映和监督节能资产的使用、接受和结存情况。同时,应在财务报告中披露。 五、节能效益分享型企业会计核算方法举例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服务合同

某公司合同合同IE源管理项目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2014-009)甲方:河南永泽置业有限公司一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河南润恒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 (以下称简乙方) 1.总则 甲方河南永泽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乙方河南润恒节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乙方为甲方开发—龙湖上公馆某公司——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事宜。双方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过充分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国家有关合同能源管理规定办法,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并由双方共同遵守恪守。 2.项目的名称、内容和目的 2.1项目名称:/湖上公馆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服务_________ 2.2项目内容:室内风盘、管道、中央空调主机设备的采购及安装、水源井及 外网的施工、中央空调系统的后期运行管理,冷暖气及生活热水费用的收 取。 2.3项目目的:通过项目的安装实施,达到节能减排、提高楼盘品质和销售业绩,保障解除甲方对中央空调安装后期运行管理的后顾之忧以及。同时,保障甲乙双方能从后期运营管理中得到节能产品带来的长期收益的目的。 2.4双方投资范围内项目及资产归属。室内工程项目包括:室内末端风盘、管道系统安装,室内末端风盘配电(风盘动力配电、风盘计费系统配电、风盘变频控制配电、风盘温度调节及户内远程开启控制)、生活热水系统。室外工程项目包括:单井回灌系统、中央空调机站系统、变频自动化控制系统、机房动力配电系统(甲方负责动力电源引到机房配电柜)、分户计量控制系统、机

合同能源管理实务及风险防范

合同能源管理实务及风险防范 试论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防范【一】 一、项目内控风险的防范 任何一个EMC项目都要面临各方面的风险,这是无法回避的。针对内控风险,EMC所能做的就是要健全、完善公司内部的风险控制机制,并根据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建立和采取相应的风险预防和控制机制,最大程度减轻风险发生后公司承受的损失。EMC 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一)建立现代公司管理制度 首先应该按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其次是按照管理学的要求,制定和规范各种管理制度,使公司运行达到科学性与可操作性的和谐统一,保证合同能源风险防范的制度供给。使制度低成本供给和制度的静态稳定与动态调整相统一。确保EMC自身风险管理能力。 (二)规范人力资源管理 EMC的顺利开展离不开充分的技术及管理人员,在EMC的实现过程中要特别注意人力资本的产权界限模糊性所带来的风险,人力资本的流动性风险以及人力资本价值不确定性风险,保证充足和稳定的人力资源促进项目的顺利实施。

(三)提高项目管理水平 针对具体项目,量身定做管理组织,优化管理流程,节点关键点管理,采用先进的管理技术和管理方法,建立风险分析与关键控 制点体系(HACCP),使组织资源可以得到充分使用,使这套管理体系的风险预防性更加明显。 二、客户风险的防范 确定适当的客户是风险防范的重要措施,EMC必须确保所选择的客户有良好的市场基础、市场发展前景、信誉度好,防止项目开始后,用能客户经济效益下滑,甚至破产,无能力按项目的节能量支付给EMC应分享的比例。因此,EMC从一开始就应通过多种渠道对客户进行全面了解,对客户的物色与遴选、客户资信进行调查与审查。 (一)客户基本情况 为了综合全面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EMCO可委托中介机构,如律师事务所提供专业服务,对客户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律师事务所的尽职调查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第一,客户公司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资本到位情况、股东名称及实力等。 第二,客户经济形式。客户属于国营、民营、三资还是私人企业,不同的所有制形式往往预示着不同的风险程度。

合同能源管理的风险分析

合同能源管理推进遇困中国政府新策略救场 2007-12-26 自世界银行1998年将合同能源管理 模式引入中国,在过去的10年间,看到 市场机会的企业纷纷进入,但又不断退 出。在来来往往的背后,合同能源管理市 场完成了从平缓到疯狂,再归于平静的一 个轮回。 在解读合同能源管理目前在我国存在的融资、法律、政策、诚信、模式等问题的同时,选取在融资方式和管理模式各有千秋的两个样本公司,权作它山之石。 一有时间,沈龙海便会打电话到国家发改委环资司,询问他们于年初递交的《关于加快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目录》(下简称《意见》)何时下发。 沈龙海是中国节能协会节能服务产业委员会的主任,主要负责推进中国的合同能源管理(EMC)市场。《意见》是专门针对合同能源管理市场的发展而制定的,内容涉及了市场最关心和最想要解决的问题。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以减少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投资方式,本应得到发展。但信息、融资、管理、担保、信用等市场障碍却横亘在发展面前。 资金遇困 1998年,基于中国节能与减排目标,中国政府与世界银行合作,引进了EMC模式,并试验性地在北京、辽宁、山东三地成立了EMC公司。 回忆当初的市场,作为“世界银行/全球环境基金(GEF)中国节能促进项目”在中国最早成立的3家示范节能服务公司(EMC)之一的北京源深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下称源深)副总经理刘方一脸感慨,市场首先对EMC不理解,持怀疑态度,认为哪有这样的“你投资,我受益”的好事。”刘方说他们很难接到业务。接到的业务所看重的也并不

是源深的节能管理技术,而是通过节能向政府部门申请的节能资金。 曾经有一段时间让刘方他们也怀疑过EMC在中国是否合适。就在怀疑与徘徊的当口,国家在能源战略方面的政策及言论时常出现,节能与减排成了与经济发展并重的国家战略,再次激发了源深及一些企业冲进市场的动力。包括技术偏弱、相关行业转移、资金实力不强及有深厚背景的企业,但最后留下的企业很少。 之所以没能留下来,资金是一些企业发展的瓶颈。EMC运作之初需要节能公司先期提供启动资金、设备及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一揽子服务,后期回收收益。先期的启动资金对企业至关重要。 早期源深运作的基础,是世界银行提供的2500万美元的贷款。经过多年积累,目前已有了足够的资金,包括已投入自有资金3亿多元,管理了上百个项目。 其实,资金来源有很多渠道,如银行、政府基金或是担保贷款。如美国的节能服务公司主要是靠政府基金,而韩国是由政府委托商业银行进行贷款,日本则主要采用通过大财团加上市融资的模式。 而由于EMC的收益不稳定,包括有潜在风险,国内银行对这一市场的态度并不积极;政府的节能资金也非常有限。 诚信风险 潜在风险是指诚信问题,承担的节能整改费用难以回收。由于企业改制或经营不善,源深遇到过资金收不回的项目。“所以现在学得精明了,把过去与项目方签订5年的节能整改合同改为了2年。”刘方说,目前最头疼的问题就是资金回收难。 在欧洲,一般的能源合同管理期都在10~15年,服务双方会在法律的框架下,以及诸多能源政策、税收政策、环保政策规定下规范运作。 “合同能源管理与其他服务不同,合同能源管理本身就面临着政策与融资的风险。在中国推广必须具备一定的人才、合适的项目、政府或其他金融机构的支持及有一定良好的环境。”德国太恒能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Techem)总经理孔容说,合同能源管理依靠明确的法律或法制体系支持,这在中国是缺少的。在中国运作此项业务,必须采取其他方法运作。

合同能源管理企业管理办法

附件: 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 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中央财政安排资金,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适当奖励(以下简称“财政奖励资金”)。为规范和加强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本办法支持的主要是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服务公司,是指提供用能状况诊断和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第三条财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实行公开、公正管理办法,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支持对象和范围 第四条支持对象。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对象是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 第五条支持范围。财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工业、建筑、交通等领域以及公共机构节能改造项目。已享受国家其他相关补助政策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不纳入本办法支持范围。 第六条符合支持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行审核备案、动态管理制度。节能服务公司向公司注册所在地省级节能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省级节能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初审,汇总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组织专家评审后,对外公布节能服务公司名单及业务范围。 第三章支持条件 第七条申请财政奖励资金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须符合下述条件: (一)节能服务公司投资70%以上,并在合同中约定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二)单个项目年节能量(指节能能力)在10000吨标准煤以下、100

合同能源管理方案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合同能源管理方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新型的市场化节能机制。其实质就是以减少的能源费用来支付节能项目全部成本的节能业务方式。这种节能投资方式允许客户用未来的节能收益为工厂和设备升级,以降低目前的运行成本;或者节能服务公司以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务。能源管理合同在实施节能项目的企业与节能服务公司之间签订,它有助于推动节能项目的实施。依照具体的业务方式,可以分为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承诺合同能源管理业务、能源费用托管型合同能源管理业务。 节能服务公司,又称能源管理公司,是一种基于合同能 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o与愿 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审计、可行性研究、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施工、人员培训、节能量监测、改造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等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或承诺节能项目的节能效益、或承包整体能源费用的方式为客户提供节能服 务,并获得利润,滚动发展。 EMCc是市场经济下的节能服务商业化实体,在市场竞争 中谋求生存和发展,与我国从属于地方政 府的节能服务中心有根本性的区别。EMCO所开展的EMC 业务具有以下特点: 商业性:EMC(是商业化运作的公司,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节能项目来实现赢利的目的。整合性:EMCo业务不

(完整)合同能源管理流程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流程 2 引用文件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2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号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10]249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财政奖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2528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 《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28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07〕15号) GB17167-2006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24915-2010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GB/T 2587-2009 用能设备能量平衡通则 GB/T 2589-2008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 3484-2009 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T 13234-2009 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 GB/T 15316-2009 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T 17166 -1997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 3 术语和缩略语 3.1 术语 3.1.1 合同能源管理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3.1.2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的项目。

破解合同能源管理推广难题

宁波市多管齐下破解合同能源管理推广难题 时间:2011-07-26 来源:东南商报文章类别:转载作者:薛智谊 核心提示: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在宁波市的推广已有成功案例,然而这种“不花钱的节能”叫好不叫座的现象仍然存在,大面积遭遇推广难题,对此,宁波市经信委有关人士表示,将加大力度、多管齐下逐步破解推广难题。 关键字:节能改造政策扶持合同能源管理宁波 这几天,宁波市江东区的颐高数码广场正在进行照明灯节能改造。节能灯具的提供和改造施工的费用都由宁波海富电器提供,省下来的能耗开支,由颐高数码广场和海富电器按比例分享。这种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企业来说,被称作“不花钱的节能”。按理说,在节能减排成社会发展主流的当下,这种“无成本”的新型节能方式,企业没理由拒绝,但事实却非如此,不少节能企业反映,合同能源管理做起来并不那么容易,有点“叫好”不“叫座”,宁波市合同能源管理推进的现状与其拥有的潜力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 合同能源管理已有成功案例 宁波早于2000年率先从国外引进“合同能源管理(EMC)”,目前已成立几十家合同能源管理公司,最近又有6家公司上榜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公布的第二批节能服务公司备案名单。宁波市的合同能源管理已有不少成功案例。 案例一 宁波大学甬江学生公寓是首批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城市示范项目之一。昨天(7月25日),记者在宁波大学看到,几栋学生宿舍大楼上铺设了很多太阳能集热器。 “这里的太阳能有200平方米,产生的热水完全能满足1700名学生的生活用水。”宁波大学后勤处副处长夏良民告诉记者,这个项目是2009年学校和宁波爱握乐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按照合同管理模式实施的。这个项目第一期投资100万元,第二期投资260万元,学校不用投一分钱,却每年还可以节省不菲的电费支出。 夏良民介绍,太阳能设备是由爱握乐公司提供和安装的,采用了光控技术,智能化明显,可以根据当天的太阳光照能量的强弱自动控制生成热水,确保24小时全天候都有热水。另外,除了安装了太阳能热水器外,还安装了空气源热水器,遇到光照少的时候,它会自动化转换为电热水器,而且能根据需求量来烧水,避免了能源的浪费。双方按照一定的比例对节省下来的费用分成。 案例二 今年4月,管理江东区绿园小区的绿城物业公司联合海富电器对小区车库进行了节能改造,把420盏普通日光灯全部换成了海富公司生产的高科技“纳米灯”,投资和施工全部由海富电器公司完成,双方将按照协商好的比例对节省下来的电费分成,合同期是5年。5年后,所有安装的设备和节省下来的钱都归

萧山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定稿)[001]

萧山区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推进公共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进行节能改造,提升能源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浙江省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杭州市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区公共机构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本办法所称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本办法所称合同能源管理,是指公共机构委托节能服务公司进行节能诊断、设计、融资、改造和运行管理等服务,节能服务公司从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获得收益的运作模式。 第三条合同能源管理类型主要包括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量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融资租赁型等类型。

第四条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在同级节能主管部门指导下,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本级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主管部门在区级机关事务管理局指导下,开展本系统内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共机构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应当优先考虑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鼓励公共机构新建建筑以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委托节能服务公司提供节能管理服务。 第六条节能服务公司在本区公共机构中实施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国家和省、市、区相关财政补助政策条件的,可按照相关规定申请享受。 第二章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七条在我区实施公共机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必须是在国家和省、市发改或经信部门审核备案的专业化节能服务企业。 第八条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实际,按本办法统一制定规划,指导本系统内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采用集中办公或合署办公的公共机构,可采用由其中一家单位牵头或多家单位共同参与的模式来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完整版)合同能源管理合同模板

合同编号: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日期:年月日

(以下简称甲方)、(以下简称乙方)与(以下简称丙方),为了明确供热方、用热方和供气方在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同意就 (项目名称)冬季供热事宜 进行订立本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合同,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三方共同恪守。 第一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项目节能量: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节能效益分享总比例:节能效益分享年限内,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各自的节能总收益占节能总量的比例,由节能服务公司在文件中列明。 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效益分享型:节能改造工程前期投入由节能公司支付,客户无需投入资金。项目完成后,客户在合同期内,按双方约定比例与公司分享由项目产生的节能效益。 第二节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 (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 2.2项目地点: 2.3项目内容: 乙方为甲方项目提供供热服务,使用丙方提供的天然气为甲方项目供热。乙方负责锅炉房内建设,包括锅炉房内锅炉系统及辅机设备的采购、安装工程,不包括锅炉房内土建工程及水、电、天然气、接入工程等(本协议服务以下简称“供暖项目”)。 2.4项目供热面积:约平米,其中办公平方米甲方承诺总供热面积不小于平米,具体供热面积以当年双方确认面积为准。 2.5合同期限 2.5.1本项目合同期限(含建设期和分享期)自合同签署日始,合同期限为年。合同到期,双方另行协商。 2.5.2 项目建设期为日,以收到甲方进场施工通知为准,乙方须在期 限内完成项目建设;若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义务或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延误项目建设,则项目建设期相应顺延。 第三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项目方案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上述文件之间如有冲突应以详细的施工方案为准。 3.2 附件项目方案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 乙方应当依照第 2.5条规定的时间和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4供暖项目施工完毕后7日内,由甲方按方案检查工程质量;工程检查合

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发展现状及展望

所属分类:行业纵览来源:《电器工业》杂志更新日期 编者按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我国能源供应面临诸多挑战,节能减排已成为一项基本国策.在传统地节能模式下,企业承担着节能投入大、节能效果不达标甚至失败等风险,致使许多企业裹足不前.有没有一种“零风险”地节能方式呢?答案是肯定地,这就是“合同能源管理”.自上世纪年代末我国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地实践证明,它不仅是一种富有效率地专业化节能服务机制,而且对于我国产业经济地整体进步也有积极地促进作用.作为一项新兴产业,合同能源管理在我国地发展尚面临不少困难,需要政策地扶持及各方地共同关注和参与.可以预见,在能源持续紧张和环境问题日益严重地大环境下,我国地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将拥有更多地发展机遇和更大地发展空间.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合同能源管理是世纪年代石油危机时首先在美国兴起地,目前在发达国家已成为一种具有良好前景地新兴产业.一方面,我国各行业存在着大量在技术和财务方面都可行地节能项目,具有巨大地节能空间和市场潜力,急需有针对性地解决一些现实问题;另一方面,随着节能减排压力地不断增加,我国政府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这必将催生我国地合同能源管理成为继智能电网之后地又一新兴产业. 为此,国家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推进我国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发展.据估算,我国合同能源管理地市场空间在亿元到亿元左右,这对于我国电器生产企业来说,是一次千载难逢地重要机遇.为此,本文对我国合同能源管理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进行一些全方位地分析,供大家参考. 一、合同能源管理产业地兴起 合同能源管理(,简称),是上世纪年代在西方发达国家开始发展起来地一种基于市场运作地全新地节能新机制.这种“不推销产品或技术,而是推销一种减少能源成本地财务管理方法”地产业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已成为一种新兴地产业. 合同能源管理是公司通过与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为客户提供包括:能源审计、项目设计、项目融资、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人员培训、节能量确认和保证等一整套地节能服务,并从客户进行节能改造后获得地节能效益中收回投资和取得利润地一种商业运作模式.公司服务地客户不需要承担节能实施地资金、技术及风险,并且可以更快地降低能源成本,获得实施节能后带来地收益及获取公司提供地设备. 我国上世纪年代末引进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以来,通过示范、引导和推广,节能服务产业迅速发展,专业化地节能服务公司不断增多,服务范围已扩展到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等多个领域.截至年底,全国节能服务公司达家,完成总产值多亿元,形成年节能能力万吨标准煤,对推动节能改造、减少能源消耗、增加社会就业发挥了积极作用. 我国合同能源管理产业还是新兴产业,与其它新兴产业一样,也面临着没有得到足够地重视,存在着财税扶持政策少、融资困难以及规模偏小、发展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为此,国家一直在努力解决制约这一产业发展地瓶颈问题.资料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二、国家对合同能源管理地优惠政策 为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我国制订并颁发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同时还实施了《国务院关于加强节能工作地决定》(国发〔〕号)、《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地通知》(国发〔〕号)等行政法规.尤其是,国务院办公厅年月以国办发〔〕号转发国家发改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地通知. 在国办发〔〕号文件里,明确了我国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工作地基本原则:一是坚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地基础性作用,以分享节能效益为基础,建立市场化地节能服务机制,促进节能服务公司加强科技创新和服务创新,提高服务能力,改善服务质量.二是加强政策支持引导.通过制定完善激励政策,加强行业监管,强化行业自律,营造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doc

编号:_________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同能源管理技术通则 石家庄律师张峰 GB/T24915-2010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技术要求和参考合同文本。本标准适用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2587用能设备能量平衡通则 GB/T2589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T3484企业能量平衡通则 GB/T13234企业节能量计算方法 GB/T15316节能监测技术通则 GB/T17166企业能源审计技术通则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合同能源管理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EPC

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项目的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为实现节能目标向用能单位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的投入及其合理利润的节能服务机制。 3.2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energyperformancecontractingproject 蚁合同能源管理机制实施的节能项目。 3.3 节能服务公司energyservicescompany:ESCO提供用能状况诊断、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施工、设备安装、调试)、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3.4 能耗基准energyconsumptionbaseline 由用能单位和节能服务公司共同确认的,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在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前某一时间段内的能源消耗状况。 3.5 项目节能量projectenergysavings 在满足同等需求或达到同等目标的前提下,通过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施,用能单位或用能设备、环节的能源消耗相对于能耗基准的减少量。 GB/T24915-2010 4技术要求 4.1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要素包括用能状况诊断、能耗基准确定、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问题

合同能源管理税收问题分析与探讨 核心提示:几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节能服务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行和节能服务产业发展。 关键字: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服务 近几年来,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有关节能服务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了合同能源管理的推行和节能服务产业发展。但从合同能源管理税收环境的整体情况看,存在国家宏观层面税收政策有待完善和企业及基层税务机关等微观层面存在税务管理比较薄弱等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节能服务产业快速健康的发展。 一、制约合同能源发展的税收问题 (一)从国家宏观角度分析,税收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功能没有很好发挥 市场经济条件下,税收对促进产业结构合理化发挥着重要作用。因为税收涉及面广,通过合理设置税种,确定税率,可以鼓励薄弱部门的发展,限制畸形部门的发展,落实国家的产业政策。节能服务产业是战略性新兴产业,税收应在引导节能服务产业的优先发展上大有可为。但是从总体上看,目前我国有关节能服务产业的税收政策体系很不健全,现阶段税收在支持和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的功能尚未显现,国家对支持节能服务产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力度还不够大,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门槛偏高。如,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优惠政策主要为“三免三减半”,这对于投资回报相对较低,回报期限比较长的节能服务产业来说,税收的调控作用不够明显。 当前,在政府机关、公用事业等节能服务重点领域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实施存在着很多来自政策和管理方面的阻碍。一方面,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的单位没有支付节能服务收益的对应科目,财政预算没有办法为节能服务提供资金,节能服务公司开具的节能服务发票也不能视同能源费用入账抵扣,使得节能服务公司即使为政府机关、公用事业单位实施了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并取得了预期的效果,也难以取得服务收益。另一方面,我国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按照现行政策,实行合同能源管理节约的能源费用也不能由用能单位进行处置。这样,必然导致不仅节能服务公司的投资无法收回,而且上述这些用能单位也没有引入能源服务的积极性。 (二)从税制设计角度分析,合同能源管理税收优惠政策的杠杆效应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1.税收优惠政策的覆盖面较为狭窄现行政策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免税优惠仅限于节能 效益分享型合同,而除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外,还包括节能保证型、能源费用托管型、融资租赁型、混合型等类型的合同。由此可见,并不是所有节能服务收入都可享受免税优惠。同时,现行税收政策对节能服务企业享受税收优惠预设了比较苛刻的条件,从而导致现阶

EMC合同能源管理

EMC合同能源管理 导读:EMC合同能源管理一、合同能源管理(EMC)发展简介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EMC合同能源管理 一、合同能源管理(EMC)发展简介 70年代中期以来,一种基于市场的、全新的节能新机制--“合同能源管理”在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中逐步发展起来,而基于这种节能新机制运作的专业化的“节能服务公司”(在国外简称ESCO,在国内简称EMC)的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美国、加拿大和欧洲,ESCO已发展成为一种新兴的节能产业。 EMC是一种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以赢利为直接目的的专业化公司。EMC与愿意进行节能改造的客户签订节能服务合同,向客户提供能源效率审计、节能项目设计、原材料和设备采购、施工、培训、运行维护、节能量监测等一条龙综合性服务,并通过与客户分享项目实施后产生的节能效益来赢利和滚动发展。 1.合同能源管理在中国 “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新机制的出现和基于“合同能源管理”机制运作的ESCO的繁荣发展,带动和促进了北美、欧洲等国家全社会节能项目的加速普遍实施。在中国引进和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和EMC也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是世界上仅次于美国的第二能源消费大国,同时也是能源效率较低的国家。大量的典型案例研究和市场调查分析表明,21世纪初,在能源用户中存在大量的技术上可行、经济上合理的节能技改项目,这些项目完全可以通过商业性的以赢利为目的的EMC来实施。 在未引入“合同能源管理”机制之前,中国的节能工作主要是通过政府节能主管部门、各级节能服务机构和企业节能管理部门三位一体的能源管理机制运作。这一节能体系在原来的计划经济体制下,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并取得了显著的节能成就。但是,随着中国经济体制面向市场的转变,原有的节能管理体制,已不适应变化了的形势,也必须随之转变;在新形势下,节能的阻力主要表现为节能投资的市场障碍。为进一步推动中国的节能工作,当前最为迫切的任务是引导和促进节能机制面向市场的过渡和转变;借鉴、学习和引进市场经济国家先进的节能投资新机制,以克服21世纪初中国存在的节能投资障碍。从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的节能事业发展的经验和中国的实际情况来看“合同能源管理”这种节能新机制同样

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办法

上海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规范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的使用,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通知精神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上海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奖励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第三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合同能源管理,是指节能服务公司与用能单位以契约形式约定节能目标,节能服务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用能单位以节能效益支付节能服务公司投入及其合理利润。 节能服务公司,是指提供用能状况诊断和节能项目设计、融资、改造、运行管理等服务的专业化公司。

第四条(主管部门)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设交通委)、上海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负责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工作的管理和监督指导。 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建设交通委、市财政局委托的管理机构(以下简称管理机构),承担本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工作的日常管理。 第五条(资金来源)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财政奖励资金(以下简称财政奖励资金)由中央财政奖励资金和本市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实行公开、公正管理,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章支持对象和范围 第六条(支持对象) 财政奖励资金支持的对象是经国家或者本市备案的实施节能效益分享型和节能量保证型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节能服务公司。 第七条(支持范围) 财政奖励资金用于支持在本市范围内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节能改造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参考合同

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参考合同 适用于节能效益分享型合同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按“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就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进行专项节能服务,并支付相应的节能服务费用。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1节术语和定义 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 第2节项目期限 2.1 本合同期限为,自始,至。(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 2.2 本项目的建设期为,自始,至。(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 2.3 本项目的节能效益分享期的起始日为,效益分享期为。(根据附件一项目方案填写) 第3节项目方案设计、实施和项目的验收 3.1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本合同附件一所列的项目方案文件的要求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进行本项目的实施。 3.2 项目方案一经甲方批准,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或者依照本合同第7节的规定修改之外,不得修改。 3.3 乙方应当依照第2.2条规定的时间依照项目方案的规定开始项目的建设、实施和运行。

3.4 甲乙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13的规定进行项目验收。 第4节节能效益分享方式 4.1 效益分享期内项目节能量/率预计为,预计的节能效益为。该前述预计的指标可按照附件一中文件2规定之公式和方法予以调整。 4.2 效益分享期内,乙方分享%的项目节能效益。具体的分期分享比例如下: …… 4.3 双方应当按照附件一之文件3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共同或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项目节能量进行测量和确认,并按照附件一下之文件7的格式填制和签发节能量确认单。 4.4 节能效益由甲方按照第4.2条的规定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 (a)在相应的节能量确认后,乙方应当根据确认的节能量向甲方发出书面的付款请求,叙明付款的金额,方式以及对应的节能量; (b)甲方应当在收到上述付款请求之后的日内,将相应的款项支付给乙方。 (c)乙方应当在收款后向甲方出具相应的正式发票。 4.5 如双方对任何一期节能效益的部分存在争议,该部分的争议不影响对无争议部分的节能效益的分享和相应款项的支付。 第5节甲方的义务 5.1 如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或者是基于任何有权的第三方的要求,本项目的实施必须由甲方向相应的政府机构或者其他第三方申请许可、同意或者批准,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请求,及时申请该等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并在本合同期间保持其有效性。甲方也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协助其获得其他为实施本项目所必需的许可、同意或者是批准。 5.2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提供节能项目设计和实施所必须的资料和数据,并确保其真实、准确、完整。 5.3 提供节能项目实施所需要的现场条件和必要的协助,如清理施工现场、合理调整生产、设备试运行等。 5.4 根据附件一之文件6的相关规定,指派具有资质的操作人员参加培训。 5.5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资料和协助,配合乙方或双方同意的第三方机构开展节能量测量和验证。 5.6 甲方应根据项目方案的相关规定,及时协助乙方完成项目的试运行和验收,并提供确认安装完成和试运行正常的验收文件。 5.7 甲方应根据附件一的规定对设备进行操作、维护和保养。在合同有效期内,对设备运行、维修和保养定期作出记录并妥善保存年。甲方应根据乙方的合理要求及时向其提供该等记录。 5.8 甲方应当根据项目方案的规定,为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进行项目的建设、维护、运营及检测、修理项目设施和设备提供合理的协助,保证乙方或者乙方聘请的第三方可合理地接近与本项目有关的设施和设备。 5.9 节能效益分享期间,如设备发生故障、损坏和丢失,甲方应在得知此情况后及时书面通知乙方,配合乙方对设备进行维修和监管。 5.10 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的运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要求。 5.11 甲方应保证与项目相关的设备、设施连续稳定运行且运行状况良好。 5.1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及时向乙方付款。 5.13 甲方应当将与项目有关的其内部规章制度和特殊安全规定要求及时提前告知乙方、乙方的工作人员或其聘请的第三方,并根据需要提供防护用品。 5.14 甲方应当协助乙方向有关政府机构或者组织申请与项目相关的补助、奖励或其他可适用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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