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设立,专项用于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和保护。专项资金的年度预算根据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总体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国家财力情况核定。

第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合理安排、专款专用的原则。专项资金用于补助地方的,适当向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倾斜。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财政、审计和文化等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分类和开支范围

第五条专项资金分为中央本级专项资金和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照开支范围分为组织管理费和保护补助费。

中央本级专项资金包括文化部本级组织管理费和中央部门所属单位保护补助费,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为中央财政对各省(区、市)保护补助费。

第六条组织管理费是指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和管理工作所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规划编制、调查研究、宣传出版、培训、数据库建设、咨询支出等。

第七条保护补助费是指补助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开展调查、记录、保存、研究、传承、传播等保护性活动发生的支出。具体包括:

(一)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补助费,主要补助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相关的调查研究、抢救性记录和保存、传承活动、理论及技艺研究、出版、展示推广、民俗活动支出等。

(二)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费,用于补助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开展传习活动的支出。

(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补助费,主要补助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相关的调查研究、规划编制、传习设施租借或修缮、普及教育、宣传支出等。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申报、审批和拨付

第八条中央本级专项资金申报审批程序:

文化部本级组织管理费由文化部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报财政部审核,经法定程序批准后纳入文化部部门预算。

中央部门所属单位申请保护补助费,由中央部门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列入本部门预算并按规定时间报财政部,同时还应当于每年6月30日前向文化部报送申请材料。文化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提出专项资金补助建议方案报财政部,财政部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审核后下

达中央部门。

第九条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资金申报审批程序:各省(区、市)申请保护补助费,应当由申报单位提出申请,经地方各级财政和文化主管部门逐级申报。省级财政和文化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汇总后,于每年10月31日前联合向财政部和文化部提出下一年度资金申请。凡越级上报或单方面上报的均不受理。其中,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费由省级财政和文化主管部门直接上报财政部和文化部。

文化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提出专项资金补助建议方案报财政部,财政部审核后会同文化部下达省级财政和文化主管部门。

第十条专项资金预算下达后,按照国库集中支付有关规定拨付。

第四章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

第十一条保护补助费的申报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具有固定的工作场所;

(三)具有专门从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工作人员;

(四)具有科学的工作计划和合理的资金需求。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预算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一般不做调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的申报程序报财政部审批。

第十三条用专项资金购置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的有关规定,纳入单位的固定资产账户进行核算与管理。

第十四条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政府采

购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项目结转结余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使用。

第十六条项目实施完毕,省级文化和财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文化部和财政部备案。财政部和文化部可视情况组织复查。

第十七条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机制和绩效评价制度。财政部和文化部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组织或委托有关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财政部和文化部根据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给予暂停核批新项目、停止拨款、收回专项资金等处理,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一)弄虚作假申报专项资金的;

(二)擅自变更项目实施内容的;

(三)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的;

(四)因管理不善,给国家财产造成损失和浪费的。

第十九条接受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费的个人未按规定开展相应的传习活动,或者将补助资金用于传习活动无关的其他事项的,财政部和文化部可以视其情形,作出核减、停拨补助费或者收回已拨补助费的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文化部2006年7月13日印发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71号)同时废止。

附件: 1. 年度省(区、市)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2. 年度省(区、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

表性项目补助费申报汇总表

3.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补助费申报书

4.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费申报书

5.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补助费申报书

附件1:

年度省(区、市)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专项资金申报汇总表

注:此申报汇总表由省级财政、文化主管部门汇总填报。

附件2:

年度省(区、市)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

性项目补助费申报汇总表

入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请在项目名称前用“★”标明

注:此申报汇总表由省级财政、文化主管部门汇总填报。

附件3:

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补助费申报书申报单位公章:

附件4:

国家级代表性传承人补助费申报书

注:此申报书由省级财政和文化主管部门汇总填报。

附件5:

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补助费申报书

注: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区中涉及申请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补助费的,请填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补助费申报书》。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集团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集团公司*0**年职代会精神,确保集团公司各项目标的实现,为“十二五”开局打下良好基础,实现专项资金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精细化、流程化,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集团公司又好又快的发展。集团公司结合实际,对集团公司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专项资金包括: (一)安全费、维简费、折旧费、大修费、科技开发费、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等; (二)技术改造、产业升级、资源勘探、节能减排等国债

补贴或贷款等资金; (三)纳入集团公司专项资金管理程序的自筹资金。 基本建设及改扩建项目等资金按照《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三条专项资金计划管理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足额提取,全额上交;分类管理,统一安排;量入为出,专款专用;厉行节约,提高质量;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立足当前,考虑长远;积极可靠,留有余地;保障安全,完善系统;兼顾非煤,促进发展;正确处理安全、生产、效益及发展的关系,集中有限的资金,实现重点突破,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率,发挥整体效益。 第四条规划发展部是集团公司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各单位要建立相应的专项资金管理机构,明确一名单位负责人主管,制定本单位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二章专项资金来源 第五条各单位提取的各类专项资金,实行集中分类管理。 集团公司下属分公司提取的专项资金交集团公司财务,在内部结算中心设立账户,专款专用; *公司下属单位提取的专项资金交*财务,在内部结算中心设立账户,专款专用; 集团公司其它各直管控股子公司,提取的专项资金统一交集团公司财务,在内部结算中心设立账户,专款专用,资金使用由集团公司财务代付; 资源整合矿井在完成基建、技改工作后,自批复生产之日起,按成本产量在成本中提取维简费用与安全费用,同时按照规定提取折旧费用。财务报表已与集团公司合并的整合矿井将

关于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关于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精华、民族智慧的象征,是中华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增强民族的自信心、自豪感,促进经济、社会、文化的全面协调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都将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为此,民革XX市委今年3月,组织部分党员对我市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基本情况 XX市是地处太行山的一个山城,独特的地理位置孕育了独特的历史文化,形成了独具特色和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的丰富文化资源。目前,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大致分为六大类:一是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传统竞技与杂技。主要有武术社火、故事火、牛斗虎等。二是历史悠久、盛传全市的民间民俗。主要有平定风秧歌、跑马、平定城柏井古庙会上会迎驾与祈雨等。三是传统手工技艺。主要有刻花瓷制作工艺、平定砂货制作工艺、珐花瓷制作工艺等。四是道具简单、轻便灵活的说唱艺术。保存至今的说唱艺术主要有阳泉评说。五是源远流长、内容丰富的民间舞蹈。主要有文迓鼓、武迓鼓等。六是历史悠久的民间文学,主要有赵氏孤儿传说、浮山女娲补天的传说等。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坚持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与开发利用并重,通过各种活动大力传承和发扬非物质文化遗产,使全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和保护工作有序进行。一是全面普查整理,精心申报保护名录。2006年以来,我市开始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调查研究,将搜集整理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分类记载下来。同时按照国家、省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要求,组织有关工作人员,对市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情况进行了全面普查,编辑出版了各种资料。2008年10月市政府正式公布了申报第二批省级7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在此基础上,平定武迓鼓成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市委、市政府制定了保护计划,确定了保护单位,明确了项目普查、申报责任人,使非物质

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1)

2016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土壤污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环境保护厅(局): 为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我们制定了《土壤污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附件:土壤污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环境保护部 2016年7月21日 附件 土壤污染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管理办法》(财预[2015]230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2016-2020年期间,为推动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关任务,促进土壤环境质量改善,中央财政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专项用于土壤污染综合防治的资金。 第三条在专项资金政策推动下,力争到2020年,查明我国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全国土壤污染加重的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和建设用地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基本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遵循“国家引导、地方为主、突出重点、以奖促治、强

化绩效”的原则。 第五条专项资金重点支持范围包括: (一)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相关监测评估; (二)土壤污染风险管理; (三)污染土壤修复与治理; (四)关系我国生态安全格局的重大生态工程中的土壤生态修复与治理; (五)土壤环境监管能力提升以及与土壤环境质量改善密切相关的其他内容。 第六条根据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部署,财政部商环境保护部确定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领域、区域及省份。专项资金采取因素法或项目法方式分配,每年具体分配方式由财政部商环境保护部综合考虑年度预算、资金使用效益、工作开展需求等因素确定。 第七条采用因素法分配专项资金,由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下简称各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定的调查、修复治理工作任务量等因素,并考虑东中西部财力差异,确定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第八条采用项目法分配专项资金,应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向财政部、环境保护部申请,申请报告包括正式文件和项目实施方案。经评审后,确定资金分配方案。 第九条对列入环境保护部等中央本级部门预算的专项资金,原则上应由相关部门在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时,将专项资金支出预算一并编入部门预算报送财政部。财政部按照部门预算管理程序,审核下达预算。 第十条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确定各省份资金预算额度。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央预算后90日内,财政部印发专项资金预算文件,下达省级财政部门,同时抄送环境保护部和财政部驻当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和保护

浅谈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 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民族文化的精华、民族智慧的结晶。我国有56个民族,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进程中创造了丰富多彩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然而,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受许多条件因素影响,我国原本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遭受着猛烈的冲击。我们应该努力探索出一条保护和传承这种鲜活的文化的道路。 关键词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 我国有着曾经灿烂多彩的文化发展历史,五千年漫长时间的文化传承给我们留下的是丰富厚重、种类繁多、各具地方或民族特色的非文化物质遗产——口技、说书、京剧、庙会……数也数不清。这些遗产蕴涵着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体现着中华民族的生命力和创造力。然而,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发展,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也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赖以生存的环境不同程度地遭到破坏。一些传统习俗发生改变,许多文化记忆渐趋淡化,一些文化艺术种类在人们的漠视中面临消亡的危险,一些掌握绝活的艺人年龄老化,后继乏人,一些依靠口传心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正在不断消失。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历史使命与责任。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1、定义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2、范围 ①口头传统,包括作为文化载体的语言。 ②传统表演艺术。 ③民俗活动,礼仪,节庆。 ④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 ⑤传统手工艺技能。 ⑥与上述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空间。 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处境堪忧

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中国篇

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之中国篇 联合国《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规定,“非物质文化遗产”包括表演艺术、社会实践、仪式、节庆活动、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以及传统手工艺等,不但世代相传,还在人和历史、自然的影响互动下,被不断地再创造。目前总共有76项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中国占了22项,加上此前入选的昆曲、古琴、新疆维吾尔木卡姆和蒙古族长调民歌,中国已拥有26项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数量位居世界第一。 世界文化遗产的数量能够反映某地区、某国家的历史文化的多样性与深厚程度,物质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如果被评为世界文化遗产,不仅能被世界瞩目,还能被更好地保护传承。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认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确定文化特性、激发创造力和保护文化多样性的重要因素,在不同文化相互宽容、协调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而于1998年通过决议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评选。 根据2003年10月17日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规定,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将设立“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和“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两个名录,从今年开始申报每年举行一次,数量也不再受限制。 一.2001年申报成功 1、昆曲 昆曲是现存的中国最古老的剧种之一,起源于明代(公元14~17世纪)。昆曲的唱腔具有很强的艺术性,对中国近代的所有戏剧剧种,如川剧、京剧都有着巨大的影响。昆曲表演包括唱、念、做、打、舞等,这些内容亦是培训京剧演员的基本科目。昆腔及其戏剧结构(旦、丑、生等角色)亦被其他剧种所借鉴。《牡丹亭》、《长生殿》成为传统的保留剧目。昆曲表演用锣鼓、弦索及笛、箫、笙、琵琶等管弦和打击乐器伴奏。昆曲的舞蹈动作主要分作两类,具有丰富的表现力。 二.2003年申报成功 1、古琴 在中国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古琴一直占据着一个重要地位,和中国的书画、诗歌以及文学一起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承载者。古琴是中国独奏乐器中最具代表性的一种。人们弹奏古琴往往不仅是为了演奏音乐,还和自娱自赏、冥思、个人修养以及挚友间的情感交流密不可分。从早期的文学作品以及考古发现中,可以得知古琴在中国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它的演奏是一种高雅和身份的象征,因此它成了一种贵族和文人的精英艺术,而不是一种面向大众的表演艺术。实际上,古琴和中国文人的历史有着密不可分的渊源,因为它是中国文人所必需的素质修养“琴、棋、书、画”当中的一种,且位居其首。古琴艺术吸纳了大量优雅动听的曲调,演奏技法复杂而精妙,而且有着独特的记谱法,大量乐谱都是人们口头流传下来的。 古琴有七根弦,十三个徽,通过十种不同的拨弦方式,演奏者可以演奏出四个八度。古琴的演奏有三种基本技巧:散、按、泛。“散”是空弦发音,其声刚劲浑厚,常用于曲调中的骨干音;“泛”是以左手轻触徽位,发出轻盈虚飘的乐音(泛音),多弹奏华彩性曲调;“按”是左手按弦发音,移动按指可以改变有效弦长以达到改变音高的目的。同一个音高可以在不同弦、不同徽位用散、按、泛等不同方法奏出,音色富于变化。 三.2005年申报成功 1、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 2005年11月25日,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宣布第三批“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中,我国政府申报的“中国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全票通过,成为“人类口头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 “木卡姆”为阿拉伯语,意为规范、聚会等意,这里转意为大曲,是穆斯林诸民族的一种音乐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附件: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就业,以及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地方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按照有关要求安排使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扩大政策受惠面,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管

理。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确定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印发年度工作通知,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审定实施方案,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二章支持内容及方式 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创建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及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专精特新”发展能力,加强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稳定和扩大就业,开展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挖掘和保护特色传统工艺和产品,发展国家重点培育的产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等。 (二)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重点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质量、管理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服务。 第八条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进行支

浅析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

浅析家乡非物质文化遗产及其保护 邵冬梅B090902023 在这学期的课程中,我学习了非遗保护技术这一对于我的专业最重要一门专业课。虽然整个教学过程换了许多人,而且上课的内容也形式不一。但所有老师都围绕了关于非遗要我们这一代人去发掘区保护的主题。作为一名学习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学生我想这也是我们的责任。 既然要在期末结束之际交一篇论文,那么我就说说我的家乡(黑龙江)的非遗吧。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价值是永恒的,对它的研究和保护也将是永远的。随着黑龙江省第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诞生,从政府部门到普通百姓,人们开始更加关注非物质文化遗产。依据“突出黑龙江民族、地域文化特色,具有代表性及与众不同的历史文化价值,80年以上的传承史,传承谱系清晰,传承人具有代表性,项目处于濒危状况”等标准,最终确定了“宁古塔民间文学”、“五大连池药泉会(圣水节)”、“古驿道站丁习俗”、“秋林里道斯红肠制作技艺”、“海伦剪纸”、“望奎皮影戏”、“鄂伦春族狩猎文化”、“黑龙江传统魔术”、“罕伯岱达尔斡尔族民歌”、“鞑子秧歌”、“满族萨满家祭”和“蒙古族草原赛马”等13个类别的49个项目。其中,涉及七个少数民族的26个项目,满族8项,鄂伦春族7项、赫哲族5项、蒙古族3项,达尔斡尔族、鄂温克族、朝鲜族各1项。 黑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于2004年春启动。目前,黑龙江省的“二人转”、“东北大鼓”、“桦皮工艺”、“鱼皮工艺”及一些少数民族的说唱、舞蹈和民俗等9个项目已被列入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第一批保护名录。 下面我就简单的介绍几个入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起源、特色。 1、“满族珍珠球”像篮球的运动项目 据五常当地人介绍,珍珠球是满族传统体育项目之一,分布于五常拉林镇及周边区域,其他满族聚集区也能见到。满族珍珠球历史悠久,最初源于满族人采集珍珠的劳动。努尔哈赤时代居住白山黑水的满族青年男女,在采珍珠欢庆丰收之际,在陆地上用“绣球”比做大珍珠,竞相往鱼篓里投,投中者预示未来能采到更多的珍珠。为与风浪搏斗,蛤蚌神化成“蛤蚌精”张开贝壳,防止珍珠被夺走。至此,一种攻守兼备的满族球类竞技项目诞生。 满族珍珠球是既古老高雅又文明适度的体育竞技活动,具有满族文化传统,目前正面临着失传的危险,在五常等地,人们只有在庆祝民族节日时才玩起这种运动,这对“珍珠球”的发展、传承是非常不利的。孙主任透露,下一步保护的措施,除了采取通过信息、图像、

湖北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doc

湖北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 法 发文单位:湖北省 文号:鄂政发〔2004〕56号 发布日期:2004-11-30 执行日期:2004-11-30 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鄂政发〔2004〕56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财政厅、省环保局起草的《湖北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三十日

湖北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湖北省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我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根据国务院《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公布的《排污费资金收缴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是省财政从全省排污费收入中按规定比例统筹和省环境保护部门直接征收的排污费,用于重点环境治理的专项资金,各级财政部门及由省环境保护部门直接征收的企业,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省级财政。 第三条省财政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参与项目申报和初审,组织项目的会审、审批,下达专项资金项目的支出预算,办理资金拨付,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日常财政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并参与完工项目的验收工作。 省环保部门主要负责组织项目申报和初审工作,参予对申报项目的会审和审批,对项目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组织完工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四条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按照预算资金管理办法申报、安排和使用。 第五条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作为政府引导性资金,通过财政补助、贷款贴息的方式,吸引地方、企业、金融机构、社会资金等渠道资金的投入。 第六条省级环境保护专项资金重点支持下列项目: (一)省内跨流域、跨地区的重大污染治理项目。 (二)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的研究开发及资源综合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的推广应用项目;控制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大环保基础科学研究项目。 (三)重点污染源防治项目以及化工、冶金、医药、电力、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等重点工业行业的示范项目。 (四)环境污染监测监控和污染事故预警应急系统建设项目。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问题研究

河南理工大学万方科技学院 2008级思想政治理论课暑期社会实践报告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问题研究 ——中医药理论的保护与传承问题 作者荣子涵 系别电气与信息工程系 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年级08级 学号0828150088 成绩 指导教师张春香 2010年08月21日

社会实践调查报告题目: 中医药理论的保护与传承问题 社会实践主要内容: 摘要拥有悠久历史和灿烂文化的古老东方国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形式多样,内容源 远流长、博大精深,但同时我们也应该看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面临的严峻挑战,学会结合国情,借鉴经验,探索出一条保护和弘扬优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道路。 关键词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中医药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概念 根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的定义,“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 二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面临的挑战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大国。1900年发表的《二十世纪太平洋歌》中首次提出四大文明古国的概念,然而在中国、古埃及、古巴比伦王国、古印度这四大文明古国中,除中国外,其他的三大文明发源地的历史都没能延续至今。正所谓分久必合,合久必分。五千年的历史,无数的王朝被覆灭,又有新的统治者站起来,然而哪怕是中国历史上最严重的外敌入侵战争——资本帝国主义的侵略也没能打断中国历史的发展进程。五千年的延续,五千年的文化积淀,流传至今的都是中华文化中的精髓。然而对于这些精髓我们并没有好好的保护与利用,只是任他们自生自灭。 2001年中国加入国际世贸组织,愈来愈多的与世界接触,我们喊着让中国国际化世界化,可是那样的后果是我们始料未及的。许多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慢慢的被人们所淡忘。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草案)》的出台,人们才意识到原来还有这么多东西是需要保护和传承的。俗话说“物以稀为贵”,一些事情我们经历的久了,就会忘记它不平常的来历。直到韩国抢先注册端午节这一原本属于我国的纪念节日后,我们才真正意识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传承的重要性。 不可否认,近年来我国的非物质文化受到了许多国家的青睐。《乐府诗集》中“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唯闻女叹息。”这是我国古代劳动人民中的女英雄花木兰。然而当下又有多少人不是一边吃着快餐一边看着迪士尼版的《花木兰》。迪士尼乐园中被许多美国土生土长的卡通人物围绕的木兰亭即灿烂夺目又让人觉得不合时宜。若木兰真的知道了,恐怕现在又要多叹息了。中国的茶文化具有几千年的历史背景,有深厚的文化底蕴。饮茶始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文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进行管理。下面YJBYS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全文,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 到大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家有关扶贫开发方针政策等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国家财政预算安排用于支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村贫困地区、少数民族地区、边境地区、国有贫困农场、国有贫困林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贫困团场(以下简称各地)加快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扶贫对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其自我发展能力,帮助提高收入水平,促进消除农村贫困现象的专项资金。 本办法所指扶贫对象是指根据中央扶贫标准、地方扶贫标准识别认定的农村贫困家庭、贫困 人口。 第三条中央财政预算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按使用方向分为发展资金、以工代赈资金、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扶贫贷款贴息资金。 第四条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的以工代赈资金依照发展改革委制定的有关以工代赈管理办法 进行管理。 “三西”农业建设专项补助资金依照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制定的有关“三西”农业建设专项 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少数民族发展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和国有贫困林场扶贫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分别 会同国家民委、农业部、国家林业局,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扶贫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的管理由财政部会同国务院扶贫办、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根据资金用途的特点,依据本办法另行规定。 第二章资金预算与分配 第五条中央财政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精神,依据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在年度预算中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 地方各级财政根据各地减贫工作需要和财力情况,每年预算安排一定规模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并逐年加大投入规模。省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应达到中央补助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规模的一定比例,有关资金投入情况作为绩效评价的重要因素。 第六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投向国家确定的连片特困地区和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村,其中新增部分主要用于连片特困地区。 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坚持向西部地区(包括比照适用西部大开发政策的贫困地区)、贫困少数民族地区、贫困边境地区和贫困革命老区倾斜。 第七条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按照因素法进行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主要包括各地扶贫对象规模及比例、农民人均纯收入、地方人均财力、贫困深度等客观因素和政策性因素。客观因素指标取值主要采用国家统计局等有关部门提供的数据。政策性因素主要参考国家扶贫开发政策、中央对地方扶贫工作考核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绩效评价情况等。 地方各级财政安排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应主要采取因素法分配,资金分配的因素及指标取值由各地自行确定。 第三章资金使用与拨付 第八条各地应按照国家扶贫开发政策要求,结合当地扶贫开发工作实际情况,紧密围绕促进减贫的目标,因地制宜确定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各地确定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必须遵循如下基本方向: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几点建议 市政协科教文史委 根据市政协双月协商座谈会工作分工,科教文史委牵头筹备了这次非物质文化遗产专题协商活动。通过本地观摩,外出参观,听部门情况介绍,对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有了初步了解,现提出如下意见和建议: 一、建立健全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库。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是通过传承人来完成的文化遗产。目前,我市许多非遗项目的传承人都年事已高,比如的传承人,的传承人等。这些人的身体一旦出现问题,就可能导致非遗项目的损坏或者消亡。因此,建议相关部门密切合作,进一步健全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影音、文字资料库,以供将来教学、研究时使用。一要利用现代数字媒体技术,全面完成所有非遗项目的影音采录工作,包括传承人口述史、技艺流程、剧目或者节目、仪式规程等等。要让每一个非遗传承人、每一种非遗文化、每一个非遗项目、每个项目的所有细节,都以最完整的形式原汁原味保留、记录下来。二要整理好历史非遗资料。许多历史非遗资料,由于时间久远,当时的文字记录、录音带、录像带等难免出现发霉、老化现象,建议用数字化手段重新翻新保存。三要做好非遗资料的挖掘工作。对一些缺失的或者仍然散落在民间的非遗文化及项目,要及时进行挖掘和收集,查漏补缺,比如要及时收集散落民间的剪纸老纹样等,使档案库更加完善。

二、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本地传播。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播,是解决其传承的重要手段。因此,和被动保护相比,把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入课堂、讲堂,同时做到广播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让普通群众、下一代了解非遗文化、热爱非遗文化、甚至愿意传承非遗文化,是保护非遗文化的更加长远、高效之计。一要做好对“下一代”的传播,推动合适的非遗项目进课堂,使学生增强“非遗”保护意识,培养学习和保护“非遗”的兴趣。建议有关部门联手,让等武术类项目进入小学、初中、老年大学的体育课程;让等项目进入各类学校手工课,让民俗、非遗类音乐等项目进入各类学校音乐课。二要做好对机关干部、教师、大企业等集中性群体的传播,推动相关非遗项目进各种讲堂。比如,等同志,既是民间文学类非遗项目的传承人,又有着丰富的民俗知识和很高的文化素养。建议有关部门让他走进学校、机关、老年大学等讲堂,宣讲等传说。三要做好在全社会的普及性传播,让非遗专栏进入报纸、电视台、电台。建议有关部门共同努力,把更多的非遗文化和项目做成喜闻乐见的动漫、公益宣传片、公益广告等,使之真正在生根发芽。 三、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题材和内容。青州的农民画产业现在正在兴起,其题材和内容大多来自于当地人的吃穿住行,很具乡土气息。比如当地的特产水果银瓜就是农民画的热门题材,许多福禄寿喜画作就是用银瓜排列组合而成的,很受当地人和外地游客的欢迎。建议我市相关部门也能够引导非遗传承人借鉴这种经验,不断拓展非物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题材和内容,将之和我市经济、社会、文化、旅

项目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环保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项目专项建设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 (讨论稿) 为加强项目专项建设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使用依法依规,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专项资金管理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项目包括:各级财政支持的项目、学院自主立项的项目、来自企业及相关机构的横向合作项目。 本办法所称的项目专项建设资金是指各级财政下达的项目 专项补助资金、来自企业及相关机构的项目补助资金以及学院配套资金,简称专项资金(下同)。 第二条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专款专用、专项核算、专账管理、专人负责、严格监管原则。 第三条专项资金归口管理部门为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计财处负责专项资金核算与监督,项目实施部门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预算和使用计划等。 第四条学校对专项资金实行预算和计划管理。专项资金预算是学校综合预算的组成部分,由财务部门负责纳入学校总体预算,实行专款专用,确保收支平衡。科研与发展规划处负责审查项目建设进度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及专项资金预算变更,协助财务部门进行专项资金预算审核与使用监督,配合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和报告等工作。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实施专项资金专项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指定专人负责。参与专项资金预算的起草、汇总、编制和审核;根据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跟踪落实专项资金到位,按照学院《报账付款管理制度》规定权限报批后支付专项资金,按照项目设立专项资金的专用科目及专用编号进行专账核算,配合科

研与发展规划处接受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进行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和报告等工作。 第六条项目实施部门负责落实专项资金项目的实施,编制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建设进度表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经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审核后执行。配合科研与发展规划处接受主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检查、审计、验收、评价和报告等工作。 第七条经批准确定的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预算一般不得 调整。如因客观原因造成建设内容变动确需调整的,需按程序报科研与发展规划处和相应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所有调整项目都必须符合项目专项资金开支范围和相关财务法规制度的 规定。 第八条对无故不完成建设任务或自行中止建设工作的项目,经科研与发展规划处确认,报主管副院长、院长批准后,由科研与发展规划处通知财务处冻结支出账户,并追回项目已支付的劳务费。 第九条学院根据各项目的预算经费严格实现预算内经费报账制,超支部分由项目负责人自筹。 第十条内部审计部门负责按照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求在 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评审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各项目进行项目 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第十一条纪检监察和督导部门负责项目专项资金的效能 监察工作。 第二章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 第十二条本章所列的专项资金使用范围及标准仅限于项目建设需要而且列为项目经费的开支项目。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使用范围 (一)项目基本建设经费

论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义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指确保非物质文化遗产生命力的各种措施。包括对这种遗产各个方面的确认、立档、研究、保存、宣传、弘扬传承和振兴。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指被各社区群体视为其文化遗产组成部分的各种实践、观念表述、表现形式、知识技能及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内容。口头传承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表演艺术、社会风俗、礼议、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手工艺。 非物质文化遗产与物质文化遗产共同承载着人类社会的文明,是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体现。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所蕴含的中华民族特有的精神价值、思维方式、想象力和文化意识,是维护我国文化身份和文化主权的基本依据。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不仅是国家和民族发展的需要,也是国际社会文明对话和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因此,我们必须从思想上充分认识其保护的意义是什么,进而制定如何保护的对策,才能够使那些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一切非物质文化遗产更好地为国家的政治、经济、精神文明建设服务,实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的。 田青教授在“珠海大讲堂”《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现状》中说过:我们为什么要保护传统民俗文化,因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我们民族的根和魂,是我们民族的DNA。我们的所有的古老的传统包括我们的民俗,在面对现代化的时候,都是弱势文化,不保护提倡就会消亡。因此保护“非遗”具有重要的意义,并且迫在眉睫。但是,我们在进行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时候要作要对精神家园负责、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 非物质文化遗产既是民族精神的载体又是民族精神和传统文化的象征,既需要各部门团结协作又需要确定各自的职能、履行相关的责任。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关系到文化血脉的传承、精神家园的维护、和谐文化的建设,关系到民族文化身份和国家文化主权的维护。关系到人类文化多样性及其可持续性的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活的文化它的价值不单体现在传承人创作的作品更在于传承人所拥有的技艺技术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有效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来源于民间,生存于民间,传承于民间没有任何文化形式比非物质文化遗产更贴近人民群众的生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以人为载体的是他们承载着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薪火失去了传承和传承者非物质文化遗产就不复存在。 保护文化遗产具有很多现实的意义。 一,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强化文化在人类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以应对各种现代性危机以及严重的社会问题。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增强中华民族的文化认同,有利于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同时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世界的合作与交流、维护世界和平、推动构建和谐世界。四、有利于促进文化的多样性,维护文化生态平衡,使得保存下来的文化遗产之间求同存异,相互补充,取长补短,共同促进我国及世界文化的和谐发展。五、《伊斯坦布尔宣言》中指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多样性能够增强人类文化的创新和发展先进文化,同时也是创造性和文化创作的主要源泉之一。六、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在促进我国乃至世界文化多样性的同时,也能够提高我国文化软实力,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才能真正的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七、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有利于提高全民族的文化保护意识,有利于实现全民族的“文化自觉”,从而更有力的反作用于文化遗产的保护,促使其早日完成这一系统而艰巨的任务。 综上所述,鉴于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不可再生性等特点,并且具有重大的意义。因此,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人类生产和发展的需要。它凝聚着中华民族深层次的文化基因,是人类生命的记忆,是人类创造力的精神源泉,是人类智慧的结晶,是人类永恒的精神家园。

中国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中国的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003年10月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国际公约》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应涵盖五个方面的项目:1.口头传说和表述,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2.表演艺术;3.社会风俗、礼仪、节庆;4.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5.传统的手工艺技能。《公约》并指出,非物质文化遗产概念中的非物质性的涵义,是与满足人们物质生活基本需求的物质生产相对而言的,是指以满足人们的精神生活需求为目的的精神生产这层涵义上的非物质性。所谓非物质性,并不是与物质绝缘,而是指其偏重于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精神领域的创造活动及其结晶。(以下统计截止至2010年)

昆曲资料图片 2001年(1项):昆曲 昆曲是现存的中国最古老的剧种之一,起源于明代(公元14—17世纪)。昆曲的唱腔具有很强的艺术性,对中国近代的所有戏剧剧种,如川剧、京剧都有着巨大的影响。昆曲表演包括唱、念、做、打、舞等,这些内容亦是培训京剧演员的基本科目。昆腔及其戏剧结构(旦、丑、生等角色)亦被其他剧种所借鉴。《牡丹亭》、《长生殿》成为传统的保留剧目。昆曲表演用锣鼓、弦索及笛、箫、笙、琵琶等管弦和打击乐器伴奏。昆曲的舞蹈动作主要分作两类,具有丰富的表现力。 古琴资料图片 2003年(1项):中国古琴艺术 中国古琴是世界最古老的弹拨乐器之一,主要由弦与木质共鸣器发音,至今已有3000多年历史,20世纪初才被称作“古琴”。关于它的创制者有“昔伏羲作琴”、“神农作琴”、“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之说。古琴艺术在中国音乐史、美学史、社会文化史、思想史等方面具有广泛影响,是中国古代精神文化在音乐方面的主要代表之一。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企〔2012〕96号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财企[2012]9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为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财政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就业,以及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专项资金按照因素法分配,地方根据中央财政下达的预算指标,按照有关要求安排使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应当符合国家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并向中西部地区倾斜,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扩大政策受惠面,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管理。 财政部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确定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印发年度工作通知,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审定实施方案,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二章支持内容及方式 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创建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及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专精特新”发展能力,加强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稳定和扩大就业,开展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挖掘和保护特色传统工艺和产品,发展国家重点培育的产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等。 (二)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重点支持高技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现代物流业等生产性服务业企业,以及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提升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创业、创新、质量、管理咨询、信息服务、人才培养、市场开拓等服务。 第八条专项资金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进行支持,每个企业或单位(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支持方式。 第九条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00万元。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按照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00万元。 对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项目的支持额度最多不超过400万元。 第十条同一年度,每个项目单位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 第三章申请条件及申报材料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课程论文 课程名称:民族学理论与方法 学生姓名:谢奎 年级、专业:13级中国少数民族经济 指导教师:符昌忠 广东技术师范学院研究生处制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现状与对策——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湖北黄梅戏为例 摘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是一个国际性的话题,是全人类共同的责任。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源远流长,资源丰富多彩,种类异彩纷呈,其中湖北的黄梅戏作为南方戏曲种之一极具代表性。黄梅戏原称黄梅调,又叫采茶调,发源于湖北省黄梅县。黄梅戏是我国名闻天下的五大戏剧种类之一。它起源于明朝黄梅县的民歌小调(特别是采茶调)和鄂东地区流行的“山歌畈腔”。黄梅县的紫云,龙坪,多云等山区,早在唐宋时就盛产茶叶,并享誉全国。每年春天采茶时,茶农们习惯于一边采茶一边唱着山歌小调和民歌,来调剂生活。就在这种漫山遍野歌声不绝之中,黄梅采茶戏孕育成熟。黄梅采茶戏在自身不断地发展过程中,积极向外地拓展,约清朝康熙,乾隆年间,黄梅采茶戏随着黄梅县的逃荒难民和说书艺人大量入赣而流传到安徽鄱阳湖一带,并形成成熟的黄梅戏。 一、非物质文化遗产概述 非物质文化遗产(intangible cultural heritage)指被各群体、团体、有时为个人所视为其文化遗产的各种实践、表演、表现形式、知识体系和技能及其有关的工具、实物、工艺品和文化场所。各个群体和团体随着其所处环境、与自然界的相互关系和历史条件的变化不断使这种代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创新,同时使他们自己具有一种认同感和历史感,从而促进了文化多样性和激发人类的创造力。非物质文化遗产与人类其他历史遗迹、遗址及人文景观一样,都是人类伟大文明的结晶。这两者作为现存文化记忆,物质文化遗产的可见性,决定了其包含的“文化记忆”更容易随时代迁延与变革而被人们忽略或忘却。因此,保护不同民族、群体、地域的传统文化,特别是保护因其本身存在形态限制而受到现代社会发展冲击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问题,已成为国际间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二、黄梅戏的艺术性与价值性 黄梅戏的起源最早可追溯到唐代。据史料记载,早于唐代时期,黄梅采茶歌就很盛行,经宋代民歌的发展、元代杂剧的影响,逐渐形成民间戏曲雏形。至明清,黄梅县戏风更盛。明崇贞年间,黄梅知县曾维伦在《黄梅风教论》中就有“十月为乡戏”的记述。清道光九年,在别霁林的《问花水榭诗集》中,一首竹枝词的描述就更为生动:“多云山上稻荪多,太白湖中渔出波。相约今年酬社主,村村齐唱采茶歌”。黄梅戏文化,即指发生于历史上的皖、鄂、赣以及由此辐射周边地区的一种民间文化。黄梅戏来源于该区域的劳动人民在生活中形成的一种自娱自乐的文化表现方式,如此定义,至少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限定:其一,黄梅戏文化是指历史上该地区范围内的文化。其地理区域范围包括安徽、湖北和江西界线上的相关区域。其二,黄梅戏文化约有两三百年左右的历史,其文化与长江流域的文化息息相关。严格意义上来讲,黄梅戏文化在建国后达到了鼎盛,因此有“梅开二度”一说,但这一文化与其早期发展及后期演变都有着内在的联系。其三,黄梅戏文化不仅仅是该地区的一种盛行文化,她更有徽州人带向外省,从而辐射于外,影响于外的文化。黄梅戏文化经过两三百年的发展演变,日渐成熟,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请报告(例文)

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申请报告 资金申请书(又称资金申请报告)是指项目投资者为获得政府专项资金支持而出具的一种报告。政府资金支持包括投资无偿补助、奖励、转贷和贷款贴息等方式。 1、投资无偿补助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投资项目和下一级地方政府投资项目给予的投资资金补助,一般政府给与的投资补助不高于总投资额度的30%; 2、奖励,是政府部门对表现突出,业绩优秀,具有重大创新贡献企业的一种鼓励政策,奖励额度视具体情况而定; 3、贷款贴息,是指政府部门对符合条件、使用了中长期银行贷款的投资项目给予的贷款利息贴息。 资金申请书需要着重阐述的内容: 1、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 2、项目的基本情况,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技术工艺、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 3、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其资金申请报告的内容可适当简化,重点论述申请投资补助或贴息资金的主要原因和政策依据。 目录 一、总论

(一)申请项目概述 (二)项目预期目标 1.总体目标 2.阶段目标 3.资金投入及使用计划 二、项目技术成果的先进性分析 (一)简述 (二)项目创新点 (三)知识产权状况 三、项目实施方案分析 (一)项目的转化内容与技术路线(二)项目组织实施方案 (三)项目产品市场调查与竞争能力预测(四)投资预算与资金筹措 (五)项目实施风险评价 (六)项目实施计划 四、项目预期效益分析 (一)成果转化目标分析 (二)经济效益分析 1.成本分析 2.盈利预测 3.经济效益分析

4.项目投资评价 (三)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分析 五、项目支撑条件分析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 (二)单位转化能力论述 (三)单位职工队伍情况 (四)单位管理情况 (五)单位财务经济状况 (六)合作单位研发能力 资金申请报告编写概要 一、总论 (一)申请项目概述包括项目已有的核心技术,本次申请需中试、转化的主要内容、创新点、技术水平,项目在农业生产中的主要用途及应用范围(限200字以内。如果申报单位同意“* ”信息公开,此内容应属可以公开部分)。 (二)项目预期目标(此栏目各项指标是项目立项后,签订合同的主要内容,也是项目验收的主要依据) 1.总体目标:包括项目执行期间(指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资助期限内)计划投资额;项目完成时达到的成果熟化程度、项目执行期结束时达到的主要技术与性能指标(需用定量的数据描述)、执行的质量标准、通过的国家相关行业许可认证及企业通过的质量认证体系等;转化后可获得的经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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