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

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
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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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表彰先进,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吉林大学研究生荣誉称号授予及奖励办法)》(校研院字[]号)地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研究生荣誉称号包括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

第三条研究生荣誉称号地评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地原则,对研究生地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宁缺勿滥.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第四条授予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

(一)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地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二)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地精神.

(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地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四)刻苦学习,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学习成绩优秀,学术成果突出,社会实践成绩显著.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五)积极锻炼身体,具有健康体魄.

第五条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除基本符合优秀研究生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踏实肯干,坚持原则,组织观念强,工作成绩突出.

(二)热心为研究生服务,办事公正、公平;维护研究生合法权益,反映研究生正当要求.

第六条优秀研究生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地;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比例不超过所在年级研究生总数地.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第七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每学年初评选一次,在学年思想总结鉴定、民主评议地基础上,广泛征求师生意见,经导师和所在研究生培养单位同意,报研究生院批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第八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地评选工作主要由研究生培养单位党委或党总支负责组织实施,研究生管理处(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协调全校地评选工作.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第九条评选地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须分别填写《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申报审批表》《吉林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申报审批表》.评选结果经公示后无疑义者,其审批表装入本人档案.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第十条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由学校发给证书、奖品或者奖金.

第十一条被授予荣誉称号地研究生名单将在校园媒体上张榜公布.

第十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地研究生.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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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公示名单

吉林大学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公示名单 主席于泽数学学院 常务副主席郭一阳哲学社会学院 副主席刘凡文学院 黄思琪软件学院 黄宣植法学院 杜泊船生命科学学院 栾淇森文学院 副主席兼南岭校区主席王令宁汽车工程学院 副主席兼新民校区主席陈维维白求恩医学院 副主席兼和平校区主席刘璐璐动物科学学院 副主席兼朝阳校区主席陈耀轩环境与资源学院 副主席兼南湖校区主席佟盛鑫通信工程学院 常务副秘书长庞佳琪文学院 副秘书长彭博文学院 郑凯航体育学院 邵钰倩行政学院 闫秋宇哲学社会学院 秘书部部长张玉琪文学院 维权部部长许莉莉哲学社会学院 学术部部长王佳星商学院 文体部部长杨诗缘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联络部部长张雨晴商学院 宣传部部长付瑶文学院 培训部部长于惠慧商学院 女生部部长李昕桐文学院 少民部部长侯帅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公共媒体中心主任丛金宇金融学院 影视网络中心主任仲津辰生命科学学院

吉林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主要学生干部公示名单 主席梁春苏生命科学学院 副主席樊欣宇商学院 王跃武体育学院 勾月文学院 李潇潇哲学社会学院 李醒体育学院 王凯生命科学学院 南岭校区主席兼中心校区副主席李博通信工程学院 和平校区主席兼中心校区副主席陈锐军需科技学院 新民校区主席兼中心校区副主席潘婷护理学院 南湖校区主席兼中心校区副主席魏伟华通信工程学院 朝阳校区主席兼中心校区副主席梅善文建设工程学院 培训部部长兼副秘书长杨翔宇文学院 秘书部部长梅斯淇软件学院 管理部部长赵方彬体育学院 活动部部长许国栋金融学院 宣信部部长祝美艺术学院 公关部部长李其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维权部部长许婧妍商学院 副秘书长缴益林经济学院 副秘书长王晓旭软件学院 副秘书长夏春阳物理学院 副秘书长潘睿艺术学院 网络中心主任徐昊天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

学院科研奖励办法

学院科研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教师和科研人员科学研究的积极性,进一步健全、完善科研激励机制,不断增加标志性科研成果,提高学校创新能力和科研实力,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设立以下科研奖励类别: (一)科研成果奖类。科研成果奖是指政府及国家准予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科研成果奖励。科研成果获得政府设立的省级及以上、国家准予登记的社会力量设立的奖励后,在各类奖励颁发奖金的基础上,学校将对成果获得者再给予配套奖励。 (二)规划设计类。凡以我校名义承担的建筑与规划设计获得由政府部门评选出的省部级及以上优秀规划与设计奖的,学校将对规划设计者给予奖励。 (三)项目培育类。国家级科技奖励和国家级重大科技课题的组织与申报,学校对拟申报项目组给予奖励。 (四)学术著作、论文类。出版著作、学术论文在中文核心期刊或国外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被一些重要索引收录等,学校将对作者给予奖励。 (五)美术及设计作品类。凡以我校名义创作的美术及设计作品获得政府部门设立的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学校将对作品创造者给予奖励。 (六)职务知识产权授权类。对取得职务知识产权授权的发明者或设计者,学校根据授权种类给予奖励。 (七)技术成果转让类。为进一步调动我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对在科学技术成果转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我校教师进行奖励。 (八)科技先进类。科技先进包括学校在授奖年度内评选出的申报科研成果奖先进组织、科技先进集体和科技先进个人。

第三条对我校为第一(含唯一)完成单位且我校教师和科研人员为第一完成人的科研成果,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励后,学校将根据获奖级别给予获奖者以奖励。 1. 对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学校的奖励金额为80万元;获得上述奖励二等奖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学校的奖励金额为50万元。 2. 对科研成果获得政府设立的省级(含教育部)科技进步奖、人文社会科学类科研成果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获得者,学校的奖励金额分别为20万、10万和5万。 3. 对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级科技进步二等奖以上的科技成果的学科或科研基地,学校将进行重点投入。 第四条对我校为非第一完成单位且获得政府奖的科研成果(限第三条涉及奖项),按以下原则确定奖励金额: (一)国家级奖励 1. 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学校的奖励为第一完成单位同样情况下的75%。 2. 我校为第三完成单位,学校的奖励为第一完成单位同样情况下的50%。 3.我校为第四完成单位及以后的,学校的奖励为第一完成单位同样情况下的25%。 (二)省级(含教育部)奖励 1.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学校的奖励为第一完成单位同样情况下的60%。 2.我校为第三完成单位,学校的奖励为第一完成单位同样情况下的30%。 3.我校为第四完成单位及以后的,学校的奖励为第一完成单位同样情况下的10%。 第五条对以个人名义获得国家级奖励的科研成果,按以下原则给予获奖人以奖励: 1. 获得国家级奖励一等奖的科研成果,学校给予获奖人2万元奖励; 2. 获得国家级奖励二等奖的科研成果,学校给予获奖人1万元奖励。

2019-2020 吉林大学中国史考研最全备考指南

2019-2020 吉林大学中国史考研最全备考指南一、吉林大学历史学院简介 文学院的前身是创建于1952年的中文系和历史系,现文学院是根据吉林大学学科专业调整和院系整合的决定,由原文学院、历史系、考古与博物馆学系、国际交流学院、古籍研究所和其它四个校区的大学语文教研部等单位于2001年5月合并组建的,包含有文学、历史学、教育学和艺术学四大学科门类七个一级学科,设有教育部历史学科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基地和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目前吉林大学学科涵盖面最宽的院级教学与科研单位。 文学院有一支实力雄厚的师资队伍,著名文学家和语言学家杨振声、冯文炳(废名)、张松如(公木)、汪馥泉、蒋善国,著名历史学家吕振羽、于省吾、金景芳、罗继祖等都曾在这里执教过。文学院现有教职工257人,专任教师219人,其中教授74人(含博士生指导教师60人),副教授52人。有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2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

的中青年专家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1人,国家级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人,中央和教育部“马工程”首席专家3人,吉林大学“哲学社会科学资深教授”2人,吉林大学“匡亚明特聘教授”6人,教育部跨世纪及新世纪优秀人才9人,教育部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8人。 二、吉林大学历史学考研专业目录 三、吉林大学历史学考研参考书目 中国史: 古文字学方向: 《古代汉语》王力,中华书局,1992年版; 《文字学概要》裘锡圭,商物印书馆,1998年版; 《商周古文字读本》刘翔等,语文出版社,1989年版; 《说文解字》许慎,中华书局,1963年版。 古代铭刻学与书法方向:

荆楚理工学院科研奖励办法

荆楚理工学院科研绩效计分办法 第一条为强化我校教师的科研工作,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实施目标管理,考核教职员工的科研业绩,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把教职员工年度科研业绩量化为分值,并以此作为科研绩效津贴计算的依据。 第三条科研业绩范围包括:项目的立项、结题;项目经费;成果鉴定;政府成果奖;公开出版、发表的成果;艺术作品发表和获奖;专利及成果应用转化;政府决策研究成果;学术活动;其他议定的科研业绩。 第四条所有业绩由各单位登记、核查、汇总、报科研处审核、公示,科研处不受理个人登记。 第五条各单位须向科研处提供的成果原件及其他证明材料包括:①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成果鉴定证书及成果奖证书;②专著、编著、教材;③核心期刊以上的论文和艺术作品;④专利证书及成果应用转化证明材料;⑤国家、省和地级以上政府签阅采纳的研究报告。其他成果由各单位核查,科研处进行必要的抽查,并对弄虚作假的行为予以扣分处罚。 第六条项目经费由科研处根据财务处的经费到账情况计分第七条论文、项目、成果奖励等排名位次的权系数标准。 第八条专著、编著、教材等排名位次的权系数标准。 主编:权系数0.5/A 副主编:权系数0.3/B 参编:0.2/C 注:A B C为主编、副主编、参编的人数,满足总的权系数等于1。 第九条科研绩效由科研处根据本办法量化,由人事处根据估价发放各单位科研绩效津贴。 第十条有关的其他规定如与本办法相冲突,以本办法为准。 第^一条本办法由科研处解释。 备注:①此方案对教师科研工作量未做硬性规定,只作为科研激励奖,直接计算给个人,不纳入二次分配;②此方案参考了其他院校结合我校实际制定而成,50元/分计算;③此方案为试行方案,如有变化,以补充规定为准。

焦作大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焦作大学科研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我校广大教师从事科学技术研究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我校科学技术研究水平、科技服务地方经济建设的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推动学校的快速发展,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配套资助、奖励范围及发放办法 第二条配套资助和奖励范围:地(厅)级以上纵向科研项目、科技开发(横向)项目、成果获奖、学术论文与著作、国家专利、创新人才及团队、文学文艺作品获奖、体育比赛获得名次等。 第三条发放办法: 1.科研经费配套资助。各级各类科研项目,依照等级和配套资助的基本原则给予相应的经费配套资助。 2.奖励金额为含税金额,分12个月发放。 第三章配套和奖励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各类奖励适用于我校教师为主要完成人且科研成果完成单位注明“焦作大学”名称,未注明“焦作大学”的科研成果,不享受相应的奖励。我校教师本人在参展或参赛前需经学校同意,科研处备案,且以“焦作大学”名义参加,否则不予奖励。教师指导学生参赛获奖或获得名次的不予奖励。 第五条按照《焦作大学科技成果管理办法》实行成果登记,科研处根据已登记成果,自行对符合奖励条件的成果进行汇总、审核、公示,无误后,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存在争议的科研成果,提交

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决定。未按要求进行成果登记的,视为自动放弃成果奖励。 第六条每年定期集中办理,对上年度科研成果进行奖励。各类科研成果奖励费用纳入学校科研专项经费预算,每年度奖励一次;各类项目配套资助经费按照学校财务规定进行支取。 第七条弄虚作假、重复发表、一稿多投或剽窃他人成果者,一经查证,撤销并追回其所有该项成果的奖励,2年内不得再次申报科研成果奖励,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第八条各类成果管理审批单位必须是党政有关部门或教育主管部门,且是经本校组织申报或批准申报的,否则不予奖励。 第九条存在争议的科研成果,由个人提出申请,学校科研主管部门审查核实,由校学术委员会评议审定。重大的权属争议必要时由完成人员自行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待争议解决后,学校再按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给予奖励。 第四章学术论文奖励 第十条学术论文界定: 1.学术论文指在学科研究、专业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行政管理研究等方面体现出研究性和学术性的有关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文章,且在正规期刊发表,不包括通讯报道、访谈录以及各种书籍的前言、序、结语和在增刊、特刊、专刊发表的论文。在报纸上发表的理论文章,不包括新闻、通讯。 2.SCI分区以中科院SCI分区为标准。 第十一条奖励的论文刊物及奖励的等级:

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德州科技职业学院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 教学、科研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激励我院教职员工积极投身教科研工作,不断提高教学、科研及管理水平,多出成果,出好成果,以增强学院的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奖励办法。 本办法共设两大类12个奖项。教学成果奖:教学竞赛奖、优秀指导教师奖、教学管理成果奖、优秀教材奖、优秀课件奖、精品课程建设奖、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奖、优秀教学团队奖等;科研成果奖:科研课题和成果奖、科研论文奖、教材专著奖、发明专利奖等。 一、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一)奖项及申报条件 1.教学竞赛奖 凡我院具有教师资格,积极参加各级教学竞赛,成绩优秀,并获得相应奖励的教师可以申报。 2.优秀指导教师奖 凡我院教师所指导学生在院级及以上各类专业及技能竞赛中获得有关奖项的可以申报。 3.教学管理成果奖 凡我院各教学单位、教学管理部门及其他人员在教学改革、教学建设、教学管理、教书育人等方面取得具有实用性、创新性的教学成果(包括课程建设、实验教学和实验室建设等方面的成果,以及经实践证明卓有成效的工作方案等)均可申报。 4.优秀教材奖 教师主编、正式出版且使用一年以上,使用效果良好的教材可以申报。 5.优秀课件奖 凡我院教师自主开发制作的多媒体教学课件在教学中使用一年以上且教学效果良好,参加院级及以上级别多媒体课件竞赛,并获得相应奖励的可以申报。 6.精品课程建设奖 对促进我院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实现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有较大作用与影响的课程,符合申报要求。 7.品牌特色专业建设奖 凡我院立项建设的品牌特色专业在院级及以上级别评比中被评为“品牌专业”、“特色专业”的,可申报此奖项。 8.优秀教学团队奖 凡我院在长期人才培养实践中形成,成员相对稳定,建设目标明确,合作氛围浓厚,队伍结构合理,中青年教师培养成效显著的教学、实验教学团队,均可申报。(二)评奖及异议 1.教学奖励由学院教务处组织教学指导委员会进行评选,各系部负责申报资格及材料初步审核工作,教务处负责组织申报、材料审核与评选事务工作。 2.教学奖励评选工作,一律采取公示制度,接受全院教职工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对拟获奖单位、个人的材料、成果持有异议,均可在公示期内提出异议,并提供佐证材料,逾期的及无正当理由的不予受理。

吉林大学考研参考书目

吉林大学考研参考书目 050101文艺学文学综合 《文学理论教程》童庆炳高等教育出版社各版本 《中国文学史》游国恩等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 《欧美文学史》李尚信吉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钱理群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中国当代文学史》洪子诚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文学概论《文学理论教程》童庆炳高等教育出版社各版本。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语言学理论 《语言学纲要》叶蜚声、徐通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 《现代汉语通论》邵敬敏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古代汉语》王力中华书局1992年版。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理论 《语言学纲要》叶蜚声、徐通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 《现代汉语通论》邵敬敏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古代汉语》王力中华书局1992年版。 050105中国古代文学文学综合(见050101文艺学文学综合) 《中国文学史》袁行霈高等教育出版社1997年版。 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文学综合(见050101文艺学文学综合)《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钱理群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中国当代文学史》洪子诚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文学综合(见050101文艺学文学综合)《欧洲文学史》杨周翰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 《美国文学简史》董衡巽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 2011年参考书目: 050101文艺学文学综合 《文学通论——导论》黄也平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中国文学史》游国恩等人民文学出版社1991年 《欧美文学史》李尚信吉林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中国现代文学三十年》钱理群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中国当代文学史》洪子诚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版 《文学通论——导论》黄也平吉林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 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语言学理论 《语言学纲要》叶蜚声、徐通锵北京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 《现代汉语通论》邵敬敏上海教育出版社2001年版 《古代汉语》王力中华书局1992年版。 050103汉语言文字学语言学理论 《语言学纲要》叶蜚声、徐通锵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古代汉语与现代汉语 《现代汉语通论》邵敬敏上海教育出版社2007年版 《古代汉语》王力中华书局1992年版。

供各公共卫生专业使用.

供各公共卫生专业使用 流行病学 实习材料 (试用) 寇长贵组稿 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 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教研室 二○○五年六月

实习一疾病频率测量 [目的] 掌握流行病学常用疾病频率测量指标的概念、应用条件和具体计算方法。 [时间] 1学时 [课题一] 1998年在某镇新诊断200名糖尿病人,该镇年初人口数为9500人,年末人口数为10500人,在年初该镇有800名糖尿病患者,在这一年中有40人死于糖尿病。 问题1.1998年该镇糖尿病的发病率。 问题2.1998年该镇糖尿病的死亡率。 问题3.1998年该镇糖尿病的病死率。 问题4.1998年1月1日该镇糖尿病的患病率。 问题5.1998年该镇糖尿病的期间患病率。 [课题二] 某地人口25万,男132000,女118000,1995年共死亡2000人,肝癌患者300人,死于肝癌者200人,其中男120人,女80人,请计算下列指标:(如不能计算说明理由) 问题1. 该地区1995年全死因死亡率 问题2. 该地区1995年的性别死亡专率 问题3. 该地区1995年肝癌的性别死亡专率 问题4. 该地区1995年的肝癌病死率 [课题三] (摘自《流行病学实习指导》段广才主编) 1986年元旦前夕,某市一所小学,10天内在教职工中突然发生肺炎20例,占职工总人数的42.6%(20/47)。学生137人虽与教师接触密切但未发现病例。师生均以症状和胸片胸部异常为诊断标准。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表明,爆发为一次暴露于共同致病因子所致。发病与接触病人无关,与集体分购甘蔗时,接触并吸入所附尘埃有关。恢复期病人血清IgE 增高显著。甘蔗表面分离出以青霉菌、毛霉菌、红酵母及酵母样菌为优势菌株。吸入菌尘可能是此次过敏性脑炎爆发的原因,资料见下表。 购买甘蔗或在分购现场停留与发病关系 购买否 分购时在场否 人数 病人数 罹患率(%) + + 27 16 + - 15 3 - + 1 1 - - 4 0 合 计 47 20 问题:试计算上述四种情况下过敏性肺炎的罹患率,将结果填人表中相应栏内。

东北财经大学科研工作考核评价与奖励办法

东北财经大学科研工作考核、评价与奖励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我校科研评价制度,提高科研水平,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校的科研评价工作应以提高科研成果质量为核心,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提倡学术自由。 第三条科研工作评价与科研奖励的范围是我校在岗教研人员(包括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以“东北财经大学”或“ Dongbei University of Finance and EconomicS' 的名义取得的科研成果。 第四条科研成果分为学术类科研成果和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二大类。其中,学术类科研成果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公开出版的著作(含专著、译著和教材)、科研项目和科研获奖,依据本办法进行核算与奖励;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依据《东北财经大学决策咨询类科研成果认定与奖励办法(试行)》(东北财大校发[2014]32 号)进行核算与奖励。 第五条科研工作量以“分'为计量单位,每年(自然年)核算一次,岗位津贴中科研工作量要求实行三年移动平均的滚动方式进行核算。科研奖励每年(自然年)进行一次,根据当年科研成果登记情况集中发放,奖金为税 后金额。 第二章科研成果的认定 第六条学术论文的级别认定根据不同引文索引的主题(或学科)分区方法,将学术期刊分为四个区。具体分区情况如下:

1.科学引文索引SCI 来源期刊采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最新SCI.JCR 期刊分区。 2. 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和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来源期刊按其主题(或学科)分类的最新排序百分比(排名数/ 总数)进行期刊分区,排序在(0,5%]之间的为一区期刊,排序在(5%,20%]之间的为二区期刊,排序在(20%,50%]之间的为三区期刊,排序在(50%,100%]之间的为四区期刊。 3. 四大引文索引(SSC、SCI、CSSCI和CSCD的扩展版来源期刊为四区期刊论文,CSSCI来源集刊为四区期刊论文。 4 .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中缺少二区及以上期刊的大类学科,可将本学科中排名第一的期刊提升一个区;高校综合性学报类不设一区期刊;《财经问题研究》的封面文章为提升一个区论文,《东北财经大学学报》为四区期刊。 5. 工程索引EI 来源期刊为三区期刊。 6. 非SSC、SCI、CSSCI和CSCD来源期干刊的英文或中文学术期刊原则上为其它期刊。 7. 非英文的外文期刊级别由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究专门委员会认定,原则上不高于二区期刊 8.发表在重要报纸或书籍上的学术论文由校学术委员会科学研 究专门委员会认定,原则上不高于三区期刊论文。 具体的学术期刊分区参照《东北财经大学认定的学术期刊分区一览

大学科研奖励办法

安徽工业大学科研奖励办法 2011-10-01 00:00 各院(部),行政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根据学校发展需要,经反复研讨和征求意见,特制定《安徽工业大学科研奖励办法》,经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安徽工业大学科研奖励办法》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二○○九年五月八日 安徽工业大学教学科研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和学科建设,鼓励教职工多出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实现建设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特修订本办法。 第二章奖励原则、范围、类别 第二条奖励原则。注重重要成果,注重较高水平,加大奖励力度;依据成果(项目)类别、等级,按成果(项目)的获准时间(当年1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给予一次性现金奖励。第三条奖励范围。我校在编在职教职工取得的冠有我校校名的成果(项目)。涉及著作的,按实施奖励时著作者是否为我校在编在职教职工确定。 第四条奖励类别。按科研项目、科研项目鉴定、科学技术奖、专利授权、论文、著作等六大类实施奖励。 第三章奖励细则 第五条科研项目奖励及实施奖励的相关事项,按我校《国家级、省部级项目科研奖励暂行办法》(安工大〔2006〕75号文)执行。 第六条科研项目鉴定,按会议鉴定和通讯鉴定两类性质对项目负责人实施奖励。奖励标准,见附表1。 第七条科学技术奖(含人文社科奖),按国家级和省部级等5个层次对项目负责人实施奖励。若我校为该项目的第一完成单位,按获奖等级全额奖励;若我校为第二完成单位,按获奖等级60%的额度奖励;若我校为第三完成单位,按获奖等级40%的额度奖励;若我校为第四及以后的完成单位,按获奖等级30%的额度奖励。奖励标准,见附表2。 第八条专利授权。按发明专利和其他专利两类性质对项目负责人实施奖励。奖励标准,见附表3。 第九条论文奖励。按《科学》(Science)、《自然》(Nature),《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及《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收录,《工程索引》(EI)收录,《科技会议录索引》(ISTP)收录,国际学科顶尖学术期刊,国内学科顶尖学术期刊等6类期刊对论文作者实施奖励,奖金由第一作者分配。奖励标准,见附表4。 第十条著作奖励。按学术专著和其他著作(非教材类)等两类性质对著作者实施奖励。对公开出版的学术专著的独著者以及著作者均为我校教职工的,按奖励标准全额奖励;若我校著作者与非我校外人员合著,按实际撰写的比例给予奖励。对公开出版的其他著作的著作者,按每部2000元的标准实施奖励,奖金由著作人分配;若第一著作者为非我校教职工,按实际撰写的比例给予奖励,但奖励额度不超过2000元。奖励标准,见附表5。 第四章奖励程序 第十一条提供材料。申请人根据科研处的工作通知,并根据奖励事项提供相应的项目鉴定材料、颁奖文件、获奖证书、专利证书、论文(期刊封面、期刊目录、论文正文)、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等详细的完整材料;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受理。 第十二条审核。申请材料由科研处负责审核、汇总。

吉林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规定

吉林大学研究生违纪处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培养优良的校风、学风,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相关法律、行政规章和《吉林大学研究生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研究生系在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第三条对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研究生,视其情节轻重、性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 第二章处分的种类和适用 第四条纪律处分的种类由轻到重分别为: (一)警告; (二)严重警告; (三)记过; (四)留校察看; (五)开除学籍。 第五条一人有违反本规定二种以上行为的分别裁决,可在较重一种的处分上加重一级处分。 第六条在共同违纪行为中对于起组织、策划、教唆、怂恿、胁迫等作用者,从重处分;对其他成员,按照其在共同违纪中所起的作用和应负的责任,分别给予处分。 第七条从轻、从重处分,是指在本规定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种类以内,给予较轻或者较重的处分。 减轻、加重处分,是指在本规定中规定的违纪行为应当受到的处分幅度以外,减轻或者加重一档给予处分。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依照本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一)主动挽回损失或者有效减轻、阻止危害结果发生的; (二)主动退回违纪违法所得的;

(三)确系他人胁迫或诱骗,并能主动揭发、认错态度好的; (四)违纪事件由过失造成的; (五)有其他应依照本规定从轻或者减轻处分的情节的。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应依照本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一)串供或者伪造、销毁、隐匿证据的; (二)阻止他人揭发检举、提供证据材料的; (三)打击报复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的; (四)违纪后不承认错误或受处分后无理取闹,态度恶劣的; (五)违纪受处分后又因违纪应受到纪律处分的或屡次违反学校规定受到纪律处分,经教育不改的; (六)有其他应依照本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的情节的。 第十条留校察看一般以一年为期。受留校察看处分的研究生,由其所在培养单位负责察看。在察看期内,对所犯错误有深刻认识并有明显进步表现的,按期解除留校察看;有突出先进事迹或立功表现的,经本人申请,培养单位审核,学校批准,可提前解除察看,但察看期不得少于六个月;经教育不改,或者又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的,可延后解除留校察看或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临近毕业的留校察看期限,视具体情况确定,但一般不得少于三个月。 第十一条研究生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的,取消其下一学年评奖评优资格;受记过或留校察看处分的,取消其在读期间评奖评优资格。 第十二条研究生违纪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需负担的损害赔偿,由违纪研究生个人承担。 第三章违纪行为与处罚 第十三条对违反宪法,反对四项基本原则、破坏安定团结、扰乱社会秩序者,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第十四条对违反法律、法规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触犯国家法律,构成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二)司法机关认定其行为违反法律、法规,但决定对其不予起诉或不予处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相关专业介绍及院校推荐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相关专业介绍及院校推荐 公共医学与预防医学类,下属五个相关专业: 专业简介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是医学中的一个独立学科,主要以人类群体为研究对象,综合应用统计学、临床医学、基础医学、心理学以及化学等多门学科的知识和方法研究疾病发生、发展以及时间和地域分布的规律,同时探究疾病发生的相关因素以及预防措施,达到防病、治病的目的。该专业通过培养学生扎实的基础知识、锐意进取的科学精神以及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塑造能够在公共卫生与疾病预防领域为国民守住健康第一道防线的专业人才。 专业课程 生物化学、医学微生物学、免疫学、生理学、病理学、诊断学、内科学、卫生统计学、流行病学、环境卫生学、营养与食品卫生学、劳动卫生学、少儿卫生学等。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介绍 一、预防医学 基本情况 预防医学在大学里学习的课程以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为基础,加上预防医学专业的核心内容。与其他医学专业不同的是,预防医学会学习大量数据统计软件。对生物科目要求较高,适合对卫生防疫、控制传染病方面研究感兴趣的学生就读。 就业情况

预防医学的学生就业前景广阔,体制内和体制外皆有较好的出路。传统就业方向是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或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入医院的话基本不涉及临床,加班值夜相对较少,与临床医生相比较为轻松。随着信息和技术的发展,预防医学的学生也完全可以凭借医学数据统计的优势进入医药企业做医药代表、CRA/CRO、卫生统计师等。当然,想要得到较高的薪酬还是需要考研甚至考博。 二、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基本情况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是研究食物与机体的相互作用,以及食物营养成分在机体里分布、运输、消化、代谢等方面的一门学科。主要课程包括基本的基础医学和临床医学课程,自身的专业课程以及食品方面的桥梁课,有的学校还会提供中医相关的课程,如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方剂学,中医药膳学,中医饮食与营养等。该专业对生物科目要求较高,适合对营养与食品卫生方面研究感兴趣的学生就读。 就业情况 不论在我国还是欧美,营养学都成了一个很热门的专业。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健康意识觉醒,高品质的生活已经被大多数人所接受。因此,与之相关的学科也顺势发展和繁荣,营养学专业前途比较光明,但也有营养师鱼龙混杂、良莠不齐的问题存在。 这个专业出来的学生可以进入食品公司如雀巢、中粮等做食品开发、品控、营养咨询;在医院营养科从事营养技师、在健身美容体检等行业做营养顾问;此外,营养编辑、营养相关的新媒体运营等也可以考虑,都比较喜欢有专业背景的人才。 三、妇幼保健医学 基本情况 根据妇女和儿童一生中不同时期的生理和心理特点,针对危害妇女儿童身体健康与心理卫生的各种疾病和因素,运用各种知识和技术对他们进行系统的健康保护和健康防治,以保障妇女儿童的身心健康,提高健康水平的学科。开设课程同样是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相关课程以及妇幼保健医学的专业课程。该专业对生物科目要求较高,适合对妇幼卫生及保健方面研究感兴趣的学生就读。 就业情况 由于只能考公共卫生执业医师资格证,没有处方权,所以不能成为妇科和儿科的医生。毕业后可进入妇幼保健院做群体保健管理。但是目前妇幼保健医学认知度不高,与临床医生相比基本功不够强,进入妇幼保健院也竞争激烈,建议有资源的学生尝试一下。 四、卫生监督

河南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

河南大学文件 校发〔2009〕286号 河南大学 关于印发《河南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的 通知 全校各单位: 《河南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已经学校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河南大学科研奖励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鼓励多渠道申请高层次科研项目,推出高质量研究成果,推动我校科研事业全面发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对科研业绩的衡量坚持以量化为形式,以质量为内涵,鼓励科研精品的产出。 第二条科研奖励范围包括科研论文、学术著作、科研项目、科研成果奖、文艺创作、发明专利和成果转化。具体如下:(一)科研论文 1.自然科学学术论文 在《SCIENCE》、《NATURE》杂志上发表的论文,由校学术委员会讨论决定奖励金额; 发表在SCI一区的论文每篇奖励100000元; 发表在SCI二区的论文每篇奖励50000元; 发表在SCI三区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0元; 其它被SCI收录论文或发表在学校规定的A类期刊的论文每篇奖励8000元; 被EI收录论文每篇奖励6000元; 发表于学校规定的B类期刊上的论文每篇奖励4000元; 发表于学校规定的C类期刊上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2.人文社会科学学术论文 被SSCI收录的论文或被《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每篇

奖励50000元; 发表于学校规定的A类期刊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0元; 发表于学校规定的B类期刊的论文每篇奖励8000元; 发表于学校规定的C类期刊上的论文每篇奖励2000元。 3.根据权威部门发布的SCI论文引证数据,从论文发表第二年起,三年内单篇他引次数大于10次(含10次)者,每次奖励1000元。 4.根据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数据,从论文发表第二年起,三年内单篇他引次数大于10次(含10次)者,每次奖励1000元。 5.书评和会议综述分别按所刊载期刊奖励标准的50%和30%计算奖金。 6.同一论文被不同索引或收录源收录,按层次较高者认定,如已按低层次计算的,可补发奖金差额。 (二)学术著作 1.在学校规定的30家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按每万字1000元奖励,教材、编著、译著按每万字500元奖励。 2.在其他出版社出版的学术著作按每万字500元奖励,教材、译著按每万字200元奖励。 3.文学作品、音像出版社出版的电子书籍按每万字500元奖励,教材、编著、译著按每万字200元奖励。 4.论文集既不能以论文形式单独申报,也不能作为著作类成果整体申报。

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考核及其奖励办法

江阴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考核及其奖励办法 为不断提高我院科研工作水平,提高教职工的业务工作能力与学院的办学质量,凡就职教学岗位、管理岗位及其它技术职务岗位的教职工,都必须完成学院规定的与岗位相应的科研工作量。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见《江阴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附录),各岗位的最低科研工作量如下: 注:以上岗位级别指学院人事岗位系数津贴发放所依据的岗位为准。 教职工从事科研工作所获得的科研绩分,将被记入教学与科研工作档案,作为业务考核、评定职称及晋级的依据。科研绩分超过或不足时,学院按实际情况,增发或扣发岗位津贴。其增发数额为:(1)四级岗以上:40元/绩分;(2)五至七级岗:30元/绩分;(3)八九级岗:25元/绩分;(4)十岗以下:20元/绩分。其扣发数额为20元/绩分。 注:中文核心期刊、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和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分别以当年北京大学出版

社出版的《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国外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总览》和《国外科学技术核心期刊总览》为准。 学院对论著、教材、学术论文、多媒体课件获得县市级(包括县市级)以上各级奖项,按所获奖金1:1配套发放;获得学院一、二、三等奖,按500、300、100元发放。论文、多媒体课件应为第一作者,教材、论著应为第一主编。 学院对科研项目(产品)获奖(政府或政府部门组织的评奖活动)。奖励标准如下: 所列科研项目、成果均应在科技处登记、审定,必须冠以“江阴职业技术学院”,其中多方合作科研项目中我院排名第一的给予全额奖励,我院排名第二或以后的,奖金按排名系数表发放。各类获奖奖金的个人所得税,由个人承担。同一成果奖两项及以上奖励的,按就高原则处理,不重复奖励。纵向项目经费及其它项目的收入以学院账户到账金额数为准。 对于违反科学研究行为规范的,由科技处报学术委员会批准后通报批评,并扣除科研绩分、撤销奖励,造成严重影响者岗位津贴降档,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附:江阴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方法

公共卫生学院实验室冰箱安全管理规定

公共卫生学院实验室冰箱安全管理规定 为加强我院实验室安全管理,减少安全隐患,维持正常教学、科研秩序,结合我院实验室冰箱使用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实验室内使用的冰箱通常分为:机械温控有霜冰箱、机械温控无霜冰箱、电子温控有霜冰箱、电子温控无霜冰箱、防爆冰箱等五大类。 2、实验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冰箱的日常管理。 3、冰箱应放置在通风良好处,保证一定的散热空间;冰箱排水口、散热口等应保持通畅,箱体四周区域应清洁干净,不得在冰箱周围放置纸箱、泡沫箱,气体钢瓶等易燃易爆物品。 4、冰箱内储存物品应根据性质、用途等分类整齐摆放,标识清晰完整,空间不得过挤过满;不得混放易产生化学反应的化学品。冰箱内存放物品应有清单。冰箱内禁止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5、放入冰箱的所有试剂、样品、质控品等必须密封保存,并应做好防泄漏、固定等工作;外包装必须注明:品名、使用人及联系方式、日期等信息。冰箱内物品应定期进行清理,并有清理记录。过期试剂必须及时清理。 6、需要低温保存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时,要使用防爆型冰箱或经过防爆改造的冰箱;不具防爆性能的冰箱不得用于储藏易燃易爆物品。

7、存放剧毒或高致病性生物制剂的冰箱应采取固定措施,并严格执行“双人双锁”制度。 8、冰箱电源电压应符合要求。使用大功率冰箱,电力负荷不足的,应及时与后勤保障部协调解决后方可进行安装调试;对于意外停电可能造成的危险,应充分考虑并加强防范;冰箱使用过程中,尽量减少开门次数,缩短开门时间,以减少冷气外漏,节约用电。 9、冰箱应定期清洁,非自动除霜冰箱还应定期除霜。 10、定期对冰箱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确保冰箱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发现问题应及时维修。 11、冰箱使用年限一般为10年。超过使用年限或虽在使用年限内但已无法正常工作的冰箱应及时作报废处理。对超过使用年限但状态良好确需继续使用的冰箱,使用者必须对冰箱的使用状态进行年检,确保冰箱工作状态良好,并填写《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实验室超期使用冰箱责任书》,由学院负责人审批后方可继续进行使用。 12、对违反本规定的单位或人员,应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构成违法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3、本规定由吉林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负责解释。

黄山学院科研奖励办法

黄山学院科研奖励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调动我校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多出高水平科研成果,促进学校科研水平的提升和学科建设发展,推动地方应用型高水平大学建设,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类成果所有权为黄山学院,奖励对象为我校教职工,实施奖励时已经调离或因其他原因离职人员不予奖励。 第三条同一成果同时符合几项奖励条件时,按最高奖励标准执行。 第二章学术论文奖励 第四条学术论文奖励基本条件 1.学术论文应是发表在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对某一学科领域的某一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探索和整理得出的新的认识和总结,且具有一定创新性和学术价值的研究性文章。 2.必须是第一作者,通讯作者不予奖励。 3.论文或作品必须冠以学校单位名称并以第一单位发表。 4.文艺作品(包括小说、散文、诗歌等)、译文(包括编译)、重刊、增刊、论文集、笔录与报告等不予奖励。 第五条学术论文奖励范围和标准 1.发表在英国《自然》(NATURE)或美国《科学》(SCIENCE)这两本国际学术界公认的顶尖刊物上的论文,由学校研究给予重奖。 2.SCI一区收录,每篇奖励10000元;

SCI二区、《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新华文摘》(全文)以及全国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上收录,每篇奖励8000元; SCI三区收录、《艺术和人文引文索引》(A&HCI)收录,每篇奖励6000元; SCI四区、《工程索引》(EI/JA)、MEDLINE收录,每篇奖励4000元。 以上论文发表或收录以国家一级科技查新咨询机构出具的检索报告为准;SCI分区以上一年度的中科院JCR分区(大类)为准。 3.发表在当年《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和《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上的学术论文每篇奖励3000元。 4.论文字数在0.3万字以下或仅一个版面(包括图表)的,按同级别论文奖励标准的50%奖励。 5.公开发表在上述各类期刊的美术、艺术设计及音乐作品,每幅(件)按所发表刊物的论文奖励标准予以奖励;同一作者发表在同一期刊物上的多幅(件)作品按一篇论文奖励。 6.同一论文被不同检索系统索引时,就高奖励一次。 第三章学术著作奖励 第六条著作类奖励条件 1.奖励包括专著、编著、译著、规划教材、校注、工具书、古籍整理、美术/音像作品等。 2.相关成果必须公开出版发行,专著、编著、译著、校注、工具书、古籍整理、美术/音像作品只奖励第一作者(其他成员由第一作者分配)。

福州大学科研工作考核与奖惩办法试行

福州大学科研工作考核与奖惩办法(试行) 为充分调动福州大学教职员工从事科学研究、承担科研项目、产出高水平科研成果的积极性,促进“双一流”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学术实力,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服务和支撑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理工类科研工作考核办法 第一条学校鼓励专任教师,特别是高层次人才,要倾心组建和发展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创新团队与创新基地,积极承担或参与国家级和省部级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科学设施,着力凝练和培育国家级和省部级科技奖项与专利奖项、发表与编撰高水平论文专著、申报与实施知识产权特别是标准和国际专利,积极组织或参与国内外学术团体与机构、国内外学术合作与交流,全方位多层级提升福州大学科技创新能力和学术影响力。 学校每三年对专任教师进行一次科研工作考核。学校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专任教师科研工作考核,汇总统计并分析专任教师科研工作与科研成果情况,召开各类人才、学院和基地/团队科研工作汇报交流会。 第二条任何教师获A类科研成果(详见附件(一)),或主持国家级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聘期考核等级定为“优秀”。 第三条我校国家级人才实行高层次人才聘用制。国家级人才要力争承担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产出标志性科研成果,在国际和国家层面提升福州大学学术影响力。国家级人才免科研工作考核,在学校

科研工作考核年度提交科研工作总结;有聘任合同者实行聘任合同考核。 第四条我校省部级人才需签署聘任合同,实行聘期考核管理。省部级人才要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产出标志性科研成果,在国家或国际层面提升福州大学学术影响力。 1.聘期内主持一项国家级一类普通项目且标准科研工作量超过 1400(含)者,考核等级定为“优秀”。标准科研工作量按 《福州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修订版)》(福大人〔2017〕 116号)计算,下同; 2.获B类科研成果,或主持一项国家级一类普通项目且标准科 研工作量超过1100(含)者,考核等级定为“良好”; 3.获C类科研成果,或完成合同任务且标准科研工作量超过850 (含)者,考核等级定为“合格”; 4.未完成合同任务,或标准科研工作量少于850者,考核等级 原则上定为“不合格”; 5.首聘期满考核等级不是“优秀”者,不再实行年岗位奖金, 纳入常规师资管理。 第五条我校旗山学者需签署聘任合同,实行聘期考核管理。旗山学者应在前期工作基础上,潜心科研,取得更好更多成果。 1.聘期内获B类及以上科研成果,或主持一项国家级一类普通项 目且标准科研工作量超过750(含)者,考核等级定为“优秀”; 2.获C类科研成果,或主持一项国家级二类普通项目且标准科研 工作量超过650(含)者,考核等级定为“良好”;

科研工作奖惩制度

科研工作奖惩制度 科研工作奖惩制度 教科研奖惩制度1.积极参与教科研活动,有自己的实验子课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验方案,并积极进行研究。及时收集整理过程资料,按时按要求结题的,按不同级别进行奖励。2.按时参加教研组活动,并按组长的要求完成应该承担的任务。对组内有争议的问题,积极进行研究,并有自己的见解,按不同程度进行奖励。3.每学期完成一篇论文,每月完成一篇反思,一篇案例,按优秀作品、交流作品给予不同奖励。4.积极向各报刊投稿,文稿发表在刊物中或被编辑在书中或被评为优秀文稿的,出版自己的教育教学文集的,按不同级别进行奖励。5.积极参加教育教学研究,承担教学研究课、引路课、观摩课或参与教育教学现场会研讨等,按不同级别进行奖励。所执教课被评为优秀课的,按不同级别进行奖励。 6.积极参与学习型组织建设,积极参加读书沙龙小组展示活动,视展示级别、效果进行奖励。 7.指导学生获得教育教学活动评选奖次,参加竞赛获得奖次,被评为各类优秀学生称号的,指导班集体获得荣誉称号的,按不同级别进行奖励。 8.教师个人获得优秀、先进、名师等荣誉,被评为骨干教师,参加教育教学比赛获得奖次的,按不同级别进行奖励。 9.承担学校校刊编辑任务,并按要求完成;承担信息报道任务,被上级选用的,按不同内容、不同级别给予奖励。不能自觉进行理论学习,没有按要求完成每月2000字摘记,或其它没有按要求完成规定任务的,给予惩罚。科研奖惩制度2016-08-14 14:12 | #2楼兴隆乡学校科研工作奖惩制度为形成“讲课改、讲研究、讲创新”的科研氛围,提升教师的教育科研理论,督促教师对自己的’教学工作不断进行反思、探究,改进教学方法和学生学习管理,促使教师向科研型转变,特制定本制度。1、积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种学习培训活动,一次加0.2分;2、积极参加各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教研课、观摩课、优质课或参与教育教学现场会研讨的,一次加0.2分,获一、二、三等奖分别加0.3分、0.4分、0.5分;3、根据上级要求积极确立自己的实验子课题,认真研究,材料齐全者在年末教师考核中加1分; 4、积极向各报刊投稿,被发表或获奖的教育教学论文,按不同级别进行奖励。注:同一论文,同一课题,同一教学成果,采取就高原则奖励,不重复奖励。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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