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日程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日程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日程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日程

(2013年1月24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1月25日(星期五)

一、上午9时

●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①省人民政府省长朱小丹作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②审查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广东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书面)

③审查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广东省2013年预算草案(书面)

④表决《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⑤表决《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省十二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草案)》

二、下午3时

●代表团分组会议

①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1月26日(星期六)

一、上午9时

●代表团分组会议

①继续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下午3时

●代表团分组会议

①酝酿、提名广东省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人选名单

②酝酿、提名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广东省省长、副省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人选名单

③审议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

1月27日(星期日)

一、上午9时

●代表团分组会议

①继续酝酿、提名广东省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人选名单

②继续酝酿、提名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广东省省长、副省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人选名单

③继续审议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

二、下午3时

●代表团分组会议

①审查广东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广东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②审查广东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广东省2013年预算草案

1月28日(星期一)

一、上午9时

●代表团分组会议

①继续审查广东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广东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②继续审查广东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广东省2013年预算草案

二、下午3时

●第二次全体会议

①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作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②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③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作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月29日(星期二)

一、上午9时

●代表团分组会议

①审议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二、下午3时

●代表团分组会议

①审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月30日(星期三)

一、上午9时

●代表团分组会议

①继续审议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二、下午3时

●代表团全体会议

①审议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等各项决议草案

②介绍主席团会议确定的提请大会选举的各项职务正式候选人名单和大会表决的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正式人选名单的情况

1月31日(星期四)

一、上午9时

●第三次全体会议

①选举广东省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

②选举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

③选举广东省省长、副省长

④选举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⑤选举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二、下午3时

●第四次全体会议(闭幕会)

①表决关于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②表决关于广东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的决议草案

③表决关于广东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的决议草案

④表决关于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⑤表决关于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⑥表决关于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草案

⑦表决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

⑧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主任讲话

⑨广东省省长讲话

大会闭幕

说明:1.日程如需临时调整,由主席团常务主席决定。

2.代表团全体或分组会议时间: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3时至5时30分。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2018年3月13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2018年3月13日在第十三 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国务委员王勇 各位代表: 我受国务院委托,根据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就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向大会作说明,请予审议。 党的十九大对深化机构和行政体制改革作出重要部署,要求统筹考虑各类机构设置,科学配置党政部门及内设机构权力、明确职责。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正确改革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统领,以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导向,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改革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

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保障。 《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就统筹推进党政军群机构改革作出了全面安排部署,深化国务院机构改革是其中的一项重要任务。总的考虑是,着眼于转变政府职能,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围绕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强和完善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结合新的时代条件和实践要求,着力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构建起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提高政府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这次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关于国务院组成部门调整 (一)组建自然资源部。为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方案提出,将国土资源部的职责,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城乡规划管理职责,水利部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农业部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国家林业

全国人大常委会主任的职责和权限

根据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包括: 1.立法权。依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共同行使立法权。主要包括: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这样,除了宪法和基本法律外,大量的立法工作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承担。 2.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解释宪法,即对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而作的立法解释。这样便于从立法的角度及时回答和解决宪法和法律实施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准确实施。 3.宪法实施的监督权。现行宪法除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外,还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由它行使这一职权,便于对宪法的实施进行经常性的监督。这对于保障宪法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 4.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由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5.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的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决定国家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6.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这一职权包括: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决定特赦;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除上述职权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有权执行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如: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并组织他们视察,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领导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等等。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有哪些

全国人大的职权有哪些? (一)修改宪法; (二)监督宪法的实施; (三)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四)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 (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七)选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 (八)选举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九)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十一)改变或者撤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十二)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 (十三)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十四)决定战争和和平的问题; (十五)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是什么? 根据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包括:1.立法权。依据现行宪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全国人大共同行使立法权。主要包括: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是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相抵触。这样,除了宪法和基本法律外,大量的立法工作都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承担。 2.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解释宪法,即对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而作的立法解释。这样便于从立法的角度及时回答和解决宪法和法律实施过程中提出的问题,保障宪法和法律的准确实施。 3.宪法实施的监督权。现行宪法除规定全国人大监督宪法的实施外,还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以监督宪法实施的职权。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由它行使这一职权,便于对宪法的实施进行经常性的监督。这对于保障宪法的实施具有重大意义。 4.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的监督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撤销由国务院制定的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决定和命令;撤销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权力机关制定的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地方性法规和决议。 5.对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人事任免权。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的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法院院长;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决定国家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6.对国家生活中重要问题的决定权。这一职权包括: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决定特赦;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如果遇到国家遭受武装侵犯或者必须履行国际间共同防止侵略的条约的情况,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决定全国或者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戒严;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7.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除上述职权外,全国人大常委会还有权执行全国人大授予的其他职权。如: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会议,联系全国人大代表,并组织他们视察,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领导各专门委员会的工作,等等。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日程

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日程 (2013年1月24日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通过)1月25日(星期五) 一、上午9时 ●第一次全体会议(开幕会) ①省人民政府省长朱小丹作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②审查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广东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书面) ③审查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东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广东省2013年预算草案(书面) ④表决《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 ⑤表决《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省十二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办法(草案)》 二、下午3时 ●代表团分组会议 ①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1月26日(星期六) 一、上午9时 ●代表团分组会议 ①继续审议广东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下午3时 ●代表团分组会议 ①酝酿、提名广东省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人选名单 ②酝酿、提名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广东省省长、副省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人选名单

③审议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 1月27日(星期日) 一、上午9时 ●代表团分组会议 ①继续酝酿、提名广东省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候选人人选名单 ②继续酝酿、提名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广东省省长、副省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人选名单 ③继续审议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名单 二、下午3时 ●代表团分组会议 ①审查广东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广东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②审查广东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广东省2013年预算草案 1月28日(星期一) 一、上午9时 ●代表团分组会议 ①继续审查广东省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3年计划草案的报告、广东省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 ②继续审查广东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3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广东省2013年预算草案 二、下午3时 ●第二次全体会议 ①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欧广源作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②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郑鄂作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③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郑红作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1月29日(星期二) 一、上午9时

2016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

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讲话 (2016年3月16日) 全国人大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张德江 各位代表: 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在全体代表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会议充分发扬民主,严格依法办事,保持良好会风,开得很成功,是一次民主、团结、求实、奋进的大会。会议期间,代表们肩负全国各族人民的重托,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讲大局、议大事,重实际、求实效,集思广益,凝聚共识,使会议各项成果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 本次会议的一个重要成果,就是审查批准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规划纲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全党全国各族人民

的智慧,描绘了未来五年国家发展的宏伟蓝图,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重要指导性文件。我们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面实施“十三五”规划纲要,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本次会议审议批准了政府工作报告和其他报告,对2016 年国家各方面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我们要认真贯彻本次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以新发展理念引领发展,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我国社会生产力水平整体改善,把本次会议确定的工作部署、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贯彻好、落实好,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良好开局。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慈善法,是我国慈善制度建设的一部基础性、综合性法律,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

在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召集人会议上的讲话

在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各代表团召集人 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区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经过大会筹备处和有关方面的认真准备,各项筹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后天上午就要正式开幕了。刚才,董有富同志就大会议程和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作了说明。下面,我代表中共海陵区委对开好这次人代会提几点要求。 一、面对新形势,认清新使命,围绕富民强区目标,努力把今年人代会开成团结奋进的大会 这次人代会,是在全区人民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形势下召开的,意义十分深远。 刚刚过去的一年,全区经济社会继续保持良好的发展势头,实现了年初预期目标。围绕全区工作中心,我们坚持以加快发展为主题,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坚持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工业经济稳步回升;坚持以提升环境竞争力为目标,城乡建设成效明显;坚持以“两手抓、两手硬”为保障,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党的建设得到加强。以上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区上下解放

思想、抢抓机遇,团结一心、克难攻坚的结果,同时,也离不开各位人大代表尤其是在座各位同志的全力参与、大力支持。借此机会,我谨代表中共海陵区委向同志们并通过大家向各位人大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我区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确实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这些成绩只是阶段性的,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任务还十分艰巨,我们没有任何理由骄傲自满,更不能固步自封,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 ××年,既是全面推进新一轮改革、着力夯实力争“五年总量翻番、八年全面小康”基础的承上启下之年,也是保持经济增长良好势头、实现“十五”目标任务的关键之年。全区上下一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区委九届六次全体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五年总量翻番,八年全面小康”为目标,围绕加快发展主题,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发展步伐,积极实施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大力推进体制创新、技术创新,增强经济发展的动力和活力,力争各方面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促进海陵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因此,开好这次人代会,对于动员和团结全区广大人民群众,明确奋斗目标,落实关键措施,坚定信心,迎难而上,全面完成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任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们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以饱满的政治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3月20日)

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2018年3月20日) 作者: 来源:《中国经济周刊》2018年第12期 习近平 各位代表: 这次大会选举我继续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我对各位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给予我的信任,表示衷心的感谢! 担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这一崇高职务,使命光荣,责任重大。我将一如既往,忠实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竭尽全力,勤勉工作,赤诚奉献,做人民的勤务员,接受人民监督,决不辜负各位代表和全国各族人民的信任和重托! 一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无论身居多高的职位,都必须牢记我们的共和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始终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始终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始终为人民利益和幸福而努力工作。 各位代表!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真正的英雄。波澜壮阔的中华民族发展史是中国人民书写的!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是中国人民创造的!历久弥新的中华民族精神是中国人民培育的!中华民族迎来了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是中国人民奋斗出来的! 中国人民的特质、禀赋不仅铸就了绵延几千年发展至今的中华文明,而且深刻影响着当代中国发展进步,深刻影响着当代中国人的精神世界。中国人民在长期奋斗中培育、继承、发展起来的伟大民族精神,为中国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 ——中国人民是具有伟大创造精神的人民。在几千年历史长河中,中国人民始终辛勤劳作、发明创造,我国产生了老子、孔子、庄子、孟子、墨子、孙子、韩非子等闻名于世的伟大思想巨匠,发明了造纸术、火药、印刷术、指南针等深刻影响人类文明进程的伟大科技成果,创作了诗经、楚辞、汉赋、唐诗、宋词、元曲、明清小说等伟大文艺作品,传承了格萨尔王、玛纳斯、江格尔等震撼人心的伟大史诗,建设了万里长城、都江堰、大运河、故宫、布达拉宫等气势恢弘的伟大工程。今天,中国人民的创造精神正在前所未有地迸发出来,推动我国日新月异向前发展,大踏步走在世界前列。我相信,只要13亿多中国人民始终发扬这种伟大创造精神,我们就一定能够创造出一个又一个人间奇迹! ——中国人民是具有伟大奋斗精神的人民。在几千年历史长河中,中国人民始终革故鼎新、自强不息,开发和建设了祖国辽阔秀丽的大好河山,开拓了波涛万顷的辽阔海疆,开垦了物产丰富的广袤粮田,治理了桀骜不驯的千百条大江大河,战胜了数不清的自然灾害,建设了星罗棋布的城镇乡村,发展了门类齐全的产业,形成了多姿多彩的生活。中国人民自古就明白,世界上没有坐享其成的好事,要幸福就要奋斗。今天,中国人民拥有的一切,凝聚着中国人的聪明才智,浸透着中国人的辛勤汗水,蕴涵着中国人的巨大牺牲。我相信,只要13亿多中国人民始终发扬这种伟大奋斗精神,我们就一定能够达到创造人民更加美好生活的宏伟目标! ——中国人民是具有伟大团结精神的人民。在几千年历史长河中,中国人民始终团结一心、同舟共济,建立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发展了56个民族多元一体、交织交融的融洽民族关系,形成了守望相助的中华民族大家庭。特别是近代以后,在外来侵略寇急祸重的严峻形势下,我国各族人民手挽着手、肩并着肩,英勇奋斗,浴血奋战,打败了一切穷凶极恶的侵略者,捍卫了民族独立和自由,共同书写了中华民族保卫祖国、抵御外侮的壮丽史诗。今天,中国取得的令世人瞩目的发展成就,更是全国各族人民同心同德、同心同向努力的结果。中国人民从亲身经历中深刻认识到,团结就是力量,团结才能前進,一个四分五裂的国家不可能发展进步。我相信,只要13亿多中国人民始终发扬这种伟大团结精神,我们就一定能够形成勇往直前、无坚不摧的强大力量! ——中国人民是具有伟大梦想精神的人民。在几千年历史长河中,中国人民始终心怀梦想、不懈追求,我们不仅形成了小康生活的理念,而且秉持天下为公的情怀,盘古开天、女娲补天、伏羲画卦、神农尝草、夸父追日、精卫填海、愚公移山等我国古代神话深刻反映了中国人民勇于追求和实现梦想的执着精神。中国人民相信,山再高,往上攀,总能登顶;路再长,

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五年回顾 1、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过去五年,是我国发展进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我国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显著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国际地位和国际影响力显著提高。我们圆满完成“十一五”规划,顺利实施“十二五”规划。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谱写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篇章。 温家宝说,五年来,我们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重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国内生产总值从26.6万亿元增加到51.9万亿元,跃升到世界第二位;公共财政收入从5.1万亿元增加到11.7万亿元;累计新增城镇就业5870万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增长8.8%、9.9%;粮食产量实现“九连增”;重要领域改革取得新进展,开放型经济达到新水平;创新型国家建设取得新成就,载人航天、探月工程、载人深潜、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超级计算机、高速铁路等实现重大突破,第一艘航母“辽宁舰”入列;成功举办北京奥运会、残奥会和上海世博会;夺取抗击汶川特大地震、玉树强烈地震、舟曲特大山洪泥石流等严重自然灾害和灾后恢复重建重大胜利。 2、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3月5日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作政府工作报告时说,过去五年,我国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温家宝说,过去五年,我们是在持续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严重冲击中走过来的。我们沉着应对,及时果断调整宏观调控着力点,出台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的十项措施,全面实施一揽子计划。两年新增4万亿元投资,其中中央财政投资1.26万亿元,主要用于保障性安居工程、农村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生态环保、自主创新等方面建设和灾后恢复重建。五年来,新建各类保障性住房1800多万套,棚户区改造住房1200多万套;完成大中型和重点小型水库除险加固1.8万座,治理重点中小河流2.45万公里,新增节水灌溉面积770万公顷;新增铁路里程1.97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8951公里,京沪、京广、哈大等高铁和一批城际铁路相继投入运营;新增公路60.9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2万公里,高速公路总里程达9.56万公里;新建机场31个;新增万吨级港口泊位602个;一批跨江跨海大桥、连岛工程相继建成;西气东输、西电东送、南水北调等重大工程顺利推进或建成;非化石能源快速发展,水电、风电装机位居世界第一;重建后的汶川、玉树、舟曲等灾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我们始终注重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和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增强宏观政策的前瞻性、科学性、有效性,注意把握好政策的取向、力度和重点。在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最严重时,果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

全国人大和常委会的区别

全国人大和常委会的区别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的性质和地位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又是国家的立法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大的职权 ①宪法修改权和监督权。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1982年宪法已经过四次修改。 全国人大是进行宪法监督的最高机关,其内容主要有两个方面: 第一,监督各项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各种规章是否符合宪法的原则和条文规定; 第二,监督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各政党和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的行为是否违反宪法。 ②基本法律的制定权和修改权。基本法律是为宪法实施而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最重要的法律,主要包括民刑法律、诉讼法、组织法、选举法、民族区域自治法、有关特别行政区的立法等。 ③中央国家机关组织权。全国人大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和秘书长的人选;根据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副主席和委员的人选。对于以上人员,根据全国人大主席团或者3个以上的代表团或者1/10以上的代表的罢免案,全国人大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在主席团提请大会审议并经全体代表过半数的同意后,予以罢免。 ④国家重大问题决定权。全国人大有权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有关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国家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批准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的建置;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决定战争与和平问题;等等。 ⑤最高监督权。全国人大有权监督由它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这些国家机关都要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具体说,这一监督权分为规范监督和工作监督两类。 规范监督是对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审查,主要指有权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工作监督包括全国人大听取并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建议修改和通过国务院的工作报告,听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中央军委主席也要向全国人大负责。 ⑥其他职权。宪法规定,全国人大有权行使“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这一弹性条款为全国人大处理难以预料的新问题、重大的紧急问题提供了宪法依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性质和地位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6号建议答复的函(2019)

》关于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第86号建议答复的函(2019) 《关于大力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高产品竞争力的建议》收悉。“建议”高度肯定了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以来科技创新工作成效,并围绕进一步加大对地方和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深入推动成果转化提出了殷切建议。我厅接到委员的“建议”后,专题制定了建议办理工作方案,指派专人做好政策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创新驱动战略实施以来,自治区科技厅启动实施“五大科技创新行动”,深化东西部科技合作,推进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沿黄科技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科技创新改革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涌现新亮点。特别是今年以来,我区立足自身禀赋资源探索出的欠发达地区创新发展新路,也被科技部称为“宁夏现象”,总结提炼为“宁夏模式”,同时也得到国务院办公厅通报表扬,获两项国家激励措施。下一步,我们还将继续针对创新领域新问题、新需要,不断细化政策措施、完善支持方式,引导和带动各类创新主体加快转型升级,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有以下六个方面的考虑。 一、进一步优化项目成型机制,拓宽项目来源。近年来,科技投入力度逐年加大,但我们在实践中也发现,我区企业特别是规上企业群体,对创新的需求非常迫切,期盼科技部门能够帮助解决发展中存在的技术问题,但因为缺乏创新能力、不知道怎么创新等原因,导致研发不活跃,长期得不到科技项目支持。同时,一些项目也存在与地方经济发展和产业需求结合不紧密、科研成果不接地气等问题。为此,2019年我们启动实施了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改革,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科技项目形成机制改革方案》,实行需求征集与项目征集“两个窗口”同步运行,双管齐下,分别建立需求库和项目库,确保科研工作紧紧围绕产业需求开展,促进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支撑高质量发展。着力解决创新资源配置不够科学,项目形成渠道单一,企业创新主体作用激发不够,科技项目与产业需求结合不够紧密等突出问题。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对接企业需求与、服务创新主体”政策答疑进一线活动,深入各大工业园区(开发区)进行政策宣传,帮助没有研发活动的企业深入挖掘技术需求。相关企业可依托宁夏技术市场、“科技支宁”东西部合作等载体和机制,面向区内外寻找创新资源解决企业的技术难题,聚合全国优势创新资源,凝练和实施科技项目。另外,我们还将持续优化和实施企业科技创新后补助等普惠性政策,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二、进一步培育科技型企业,壮大科技成果产出转化主力军。 继续实施好科技型企业培育行动,建立完善多层次、分阶段、递进式的培育体系,引导更多区内各类企业对标科技型企业标准加速转型升级。一方面是推动科技型企业各项支持政策落地。2019年,我们积极落实科技企业优惠政策,对2018年首次认定的60家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兑现奖补资金5200万元,对27家自治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兑现奖补资金1080万元。另一方面是进一步完善科技型企业培育制度,制定《宁夏科技型企业监测统计工作实施方案》《宁夏科技型企业监测统计报表制度》,开展科技型企业统计监测,及时了解掌握科技型企业发展动向。起草《关于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措施》,积极推动高新技术企业群体数量质量双提升。另外,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农业高新技术企业、自治区科技小巨人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认定(备案)工作也正在稳步进行,我们将深入一线、跟踪培育,指导和帮助企业做好申报认定工作。

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对比表

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职权对比表 国家机关 职权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立法权 ①修改宪法; ②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 ①制定和修改除应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②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大制定的基本法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但不得同该法律的基本原则抵触。 宪法和法律 解释权 ①解释宪法; ②解释法律。 人事任免权 ①选举权: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 ②决定权: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员的人选; ③罢免权:上述选举和决定人员的罢免 ①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部长、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②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 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员、审委会委员和军

事法院院长; ④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提请,任免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和军事检察院检察长,并且批准省级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免; ⑤决定驻外全权代表的任免。 国家重大 事项决定权 ①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和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 ②审查和批准国家的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 ③批准省、自治区和自治区的建置; ④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⑤决定战争和和平问题; ⑥经国务院总理提出,有权决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 ①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预算在执行过程中所必须作的部分调整方案; ②决定同外国缔结的条约和重要协定的批准和废除; ③规定军人和外交人员的衔级制度和其他专门衔级制度; ④规定和决定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 ⑤决定特赦; ⑥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决定战争状态的宣布; ⑦决定全国总动员或者局部动员; ⑧决定全国或个别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紧急状态; ⑨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经国务院总理提出,有权决定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 监督权 ①监督宪法的实施; ②改变或撤销全国人大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③具有最高监督权,有权监督由其产生的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向全国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大负责。 ④质询和询问:一个代表团或者三十名以上的代表联名,有权书面提出对国务院和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

全国人大会议召开时间

全国人大会议召开时间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2012年3月5日~2012年3月16日)第四次会议(2011年3月5日~2011年3月14日)第三次会议(2010年3月5日~2010年3月14日)第二次会议(2009年3月5日~2009年3月13日)第一次会议(2008年3月5日~2003年3月18日)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2007年3月5日~2007年3月16日)第四次会议(2006年3月5日~2006年3月14日)第三次会议(2005年3月5日~2005年3月14日)第二次会议(2004年3月5日~2004年3月14日)第一次会议(2003年3月5日~2003年3月18日) 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98年3月5日~19日) 第二次会议(1999年3月5日~16日) 第三次会议(2000年3月5日~16日) 第四次会议(2001年3月5日~15日) 第五次会议(2002年3月5日~15日) 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93年3月15日~31日) 第二次会议(1994年3月10日~22日) 第三次会议(1995年3月5日~18日) 第四次会议(1996年3月5日~17日) 第五次会议(1997年3月1日~15日) 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88年3月25日~4月13日) 第二次会议(1989年3月20日~4月4日) 第三次会议(1990年3月20日~4月4日) 第四次会议(1991年3月25日~4月9日) 第五次会议(1992年3月20日~4月3日) 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1983年6月6日~21日) 第二次会议(1984年5月15日~31日) 第三次会议(1985年3月27日~4月10日)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规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议事规则 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职权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提请常委会讨论决定的事项,要依照法定程序,集体讨论、集体决定。在充分审议讨论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为了保证全国人大常委会依法履行宪法赋予的职权,1987年专门制定了全国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2009年4月进行了修改,进一步完善了议事程序。 (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会议制度 全国人大常委会集体行使职权,必须通过召集和举行会议,依照法定程序,作出决定。 1.常委会会议的召开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会议召开的时间相对固定,一般在双月的下旬召开。每次常委会的会期,根据会议议程多少确定,一般为5天左右。另外,如有特殊需要时,可以临时召集常委会会议。 常委会会议由委员长召集并主持。委员长可以委托副委员长主持会议。 常委会会议必须有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过半数参加,才得举行。这里的“过半数”,是指必须多于半数,少于或等于半数,不能举行常委会会议。这是因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所讨论决定的问题,都是国家的重大问题,必须有多数委员出席,才能使各方面的意见和主张得到充分体现,使常委会作出的决定具有更广泛的民主基础和权威。同时,依照法律规定,常委会表决议案,必须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如果没有全体组成人员过半数参加会议,就无法作出决定。因此,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按时出席常委会会议,包括全体会议、分组会议和联组会议。这既是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一项权利,也是一项义务。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出席会议的,要履行请假手续。 常委会实行列席制度。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国务院、中央军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的负责人,

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2

第三课国家机关以人为本 第一节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 第二框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 一、教学目标 1、知识与技能了解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职权及其与全国人大的关系。 2、过程与方法通过讲授和师生共同探究的方式,实现知识的理解和掌握,提升学生的分析能力。 3、情感、态度与价值观:通过课程资源和课外资源关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知识的了解,增强学生的政治参与意识和责任意识,培养学生国家和社会主人翁意识。 二、教学准备 1、查询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相关资料、课件制作 2、让学生课前查询今年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活动近况。 三、教学过程 复习导入 【提问】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大) 它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 第二框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行使全国人大的部分职权。 全国人大设置常委会的原因:代表人数较多,难以经常开会,讨论决定问题也不是很方便,全国人大代表不是专职的。为了保证国家权力行使的连续性,全国人大选举产生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其常设机关。 1、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组织系统图(见书P68)

【拓展阅读】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中选举产生。委员长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工作,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副委员长、秘书长协助委员长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有特殊需要的时候,可以临时召集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组成委员长会议,处理常务委员会的重要日常工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设立民族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外事委员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华侨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和其他需要设立的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专门委员会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 【教师提问】:请说说你知道的全国人大常委委员的名字? 【相关资料】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中,委员长一名(吴邦国),副委员长15名(王兆国等),秘书长一名(盛华仁),委员161名(厉无畏等) 【讨论交流】1:为什么要对少数民族代表有特别的保障? 提示:主要从政治意义、经济意义以及社会意义考虑 【思考】2: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职务,其原因是什么?(有利于实现人大对其他国家机关的有效监督。) 2、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 【阅读与思考】2007年6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闭幕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劳动合同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决定免去高强的卫生部部长职务、任命陈竺为卫生部部长。国家主席胡锦涛签署第六十五号、第六十六号和第六十七号主席令,分别公布了劳动合同法、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和关于卫生部部长的任免决定。 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新西兰关于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塔吉克斯坦共和国睦邻友好合作条约》的决定、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俄罗斯联邦关于举行联合军事演习期间其部队临时处于对方领土的地位的协定》的决定。 会议经过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2006年中央决算的决议和关于批准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购买外汇及调整2007年末国债余额限额的决议。 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

全国政协第十二届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学习心得体会

全国政协第十二届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学习心得体会 何权丽 刚刚闭幕的全国政协第十二届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进行了新一届领导人的选举和大部制的改革,经过广西师范学院学生会纪检部展开了高度的学习。我认为20XX年两会是在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之年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这次民主、团结、和谐、务实的大会,凝聚了共识,提振了信心,确定了20XX年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工作,对于进一步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不断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意义。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最重要政治任务,就是集中精力把两会精神学习好、贯彻好、落实好。 今年全国两会是在党中央领导下,召开的一次高举旗帜、科学发展、改革创新、稳中求进的大会,虽然是本届人大、本届政协最后一次会议,但开得生机勃勃、富有成效。这次会议有4个鲜明的特点:实事求是,以人为本,主题鲜明,民主开放。《政府工作报告》则明确了20XX年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和九大主要任务。“稳中求进、合理预期、深化改革、政府责任、民生建设、检测”等词语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今年工作的总体部署和主要任务。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全面做好今年的工作,必须坚持突出主题、贯穿主线、统筹兼顾、协调推进,把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更好地结合起来。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促创新。今年的九项主要任务分别为: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和农民持续增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深入推进重点领域改革和努力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报告充分体现了“十二五”主题主线的要求,客观讲述成绩,清醒认识问题,科学判断形势,明确发展任务,思路清晰、措施得力。今年的主要任务,概括起来讲就是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惠民生、抓改革、促和谐。要深刻把握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并且实实在在地落实到工作岗位上。 要贯彻好全国两会精神,就要扎实做好4项重点工作:一是要全面把握总体形势,认真学习传达两会精神,巩固和发展人民代表大会和多党合作、政治协商的基本政治制度;二是要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技术规范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技术规范 篇一:人大法工委:法律常用词语规范 人大法工委:法律常用词语规范【法律人收藏必读】 20xx-07-03 来源:摘至全国人大法工委出台的《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二) 整编:法门老犬、刑事实务 《立法技术规范》(试行)(一) 制定单位: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文件号:法工委发[20xx]62号法工委发[20xx]62号(有删节) 三、法律常用词语规范 13.和,以及,或者 13·1“和”连接的并列句子成分,其前后成分无主次之分,互换位置后在语法意义上不会发生意思变化,但是在法律表述中应当根据句子成分的重要性、逻辑关系或者用语习惯排序。 示例1: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示例2:较大的车站、机场、港口、高等院校和宾馆应当设置提供邮政普遍服务的邮政营业场所。 13·2“以及”连接的并列句子成分,其前后成分有主次之分,前者为主,后者为次,前后位置不宜互换。 示例1:开庭应当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及当事人约定不公开的除外。 示例2: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水环境保护的需要,可以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涤剂、化肥、农药以及限制种植养殖等措施。 13·3“或者”表示一种选择关系,一般只指其所连接的成分中的某一部分。 示例: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14.应当,必须 “应当”与“必须”的含义没有实质区别。法律在表述义务性规范时,一般用“应当”,不用“必须”。 示例:仲裁庭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15.不得,禁止 “不得”、“禁止”都用于禁止性规范的情形。“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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