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word资料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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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

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活动

1、《职业病防治法》经常性宣贯活动年初以来,我们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至6月19日止已对4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宣传,共向其发放宣传手册180余本。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现场向工人发放了宣传资料1千余份,对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大作用。半年来,我们向100余家企业寄送宣传监督信息6期共600余份,同时每期监督信息均向劳动、安监、工会、经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发送,以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从反馈的信息看,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根据《重庆市卫生

局关于开展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渝卫法监[xx]42号)要求,我区于xx年4月24日至5月1日期间在全区深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4月29日,涪陵区卫

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了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3家单位在涪陵区体育馆设置了街头宣传站,布置展台3个,悬挂宣传标语4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挂图12幅,制作宣传展板4张,发放宣传资料12种共7千多份,并设置了职业健康咨询台、投诉台,接受咨询人数140余人;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领导参加了本次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期间,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重庆博联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化涪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厂内职工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共设置宣传站7个,挂宣传横幅32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幅,展板26张,办宣传栏12期,发放宣传单、手册1万5千余份,并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生产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法律意识。活动周结束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上报了书面总结材料。

(二)、职业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1、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

今年初我们向各有关用人单位下发了《重庆市涪陵区卫生监督所关于做好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并应认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至本年度6月9日止,共对46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并重点检查了我区7家造船厂,检查发现企业普遍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我区造船行业,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缺乏,生产环境恶劣,存在着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安全隐患。我区企业普遍对《职业病防治法》贯彻执行较差:所查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皆未实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批制度,多数企业未对有害作业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未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等。我们在监督检查中努力加大执法力度,严查企业违法行为,检

查发现共有32家企业存在着违法行为,对其中12家进行了警告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7家进行了罚款处罚,共处罚金19500元,现已全部结案。

2、职业卫生监测工作

本年度的职业卫生监测工作主要是针对职业病危害严重的企业,选择部分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具有代表性的作业点进行现场监督

检测。至本年度6月19日止,共对36家企业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监测,监测有害因素种类有:粉尘、噪声、苯、甲苯、二甲苯、氨、氟化氢、磷化氢、高温等。共监测有害作业点326个、合格点176个、合格率53.98%。监测后及时向厂方出了监测报

告和卫生学评价报告,通过监测发现我区企业职业病危害依然十分严重,其职业病危害治理措施急需加强。

(三)、xx年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检查情况

我们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始终把督促企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

立健全职业健康档案当作工作的重点,对不按规定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单位限期整改,愈期不改正者坚决予以行政处罚。至xx 年6月19日止,共有28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健康检查,检查人数800余人。

二、主要经验和教训

1、坚持原则,和谐执法由于《职业病防治法》实施时间较短,法律责任较重,行政处罚起点较高,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又非常普遍,同时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尚未形

形成强大的社会舆论氛围,其具体实施处罚存在着一定难度。因此我们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在坚持原则的同时,和谐执法,即充分考虑企业的困难及现状,酌情处罚,既达到处罚教育的目的,又使工作得以顺利开展。

2、坚持宣传先行,处罚跟进两手抓今年以来我们进一步改变执法模式,认真贯彻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坚持宣传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方针,即具体在监督执法工作中坚持宣传先行,处罚跟进两手抓,事实证明该工作方法是促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开展的一种有效手段。

3、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尚在起步阶段,其执法工作应循序渐进,因此加大对部分影响较大的大中型企业的违法行为的处罚工作尚待时日,同时不能片面听取企业为其违法行为寻找托词所强调的客观困难,如企业经济困难、工人流动性大等等,即不能因此而迁就、松懈执法工作。

三、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

目前我区职业病防治监管力量薄弱,全区从事职业与放射卫生监督工作的仅有3人,而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有近400家,事实上每年仅有半年时间从事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使绝大部分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不能监管到位,使对用人单位的职业卫生监督率常年处于较低水平,因而未能形成较大的执法声势和氛围,且由于近年来用人单位大量使用临时工、农民工,而该部分工人流动性较大,给职能部门监管带来了较大难度,因此,仅靠现有的职业卫生监管力量难以做好该项工作。同时由于我区经济相对落后,政府对重点企业、外来企业实行保护政策、片面强调维护发展环境,客观上阻碍了进一步加大职业卫生执法力度。

今后我们仍将继续加大《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力度和执法力度,努力提高对用人单位、特别是煤炭、水泥制造、造船行业等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的监督率和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体检率,力争使我区职业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篇二: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

一、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新修订的职业病定义包含的用人单位更全面,涉及的职业危害因素更广泛。

二、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用

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新修订的职业病防治方针的解析包含了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内容更丰富和具体。职业卫生监督管理部门也由卫生1个变成了卫生、安监、劳动保障3个部门。

三、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增加了这一条款更加强调了用人单位的主体法律责任,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落实。

四、国家鼓励和支持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设备、材料;

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设备、材料。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

新修订的第八条,在鼓励用人单位完善和提高职业病科学防治水平的同时,提出了鼓励和支持职业病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有利于职业病患者的医疗和康复。

五、医疗卫生机构承担职业病诊断,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

疗卫生机构的名单。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二)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医疗卫生技术人员;

(三)具有与开展职业病诊断相适应的仪器、设备;

(四)具有健全的职业病诊断质量管理制度。

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不得拒绝劳动者进行职业病诊断的要求。

新修订的这一条款明确了职业病诊断机构建设范围,更加强调了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的权力(不得拒绝)。

六、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新修订的这一条款扩大了劳动者选择申请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范围,给劳动者带来便利。但要避免出现重复诊断问题。

七、没有证据否定职业病危害因素与病人临床表现之间的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

新修订的这一条款强调没有证据否定必然联系的应当诊断为职业病,更加倾向于保护劳动者的权益。

八、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

关的资料。

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需要了解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时,可以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也可以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十日内组织现场调查。用人单位不得拒绝、阻挠。

新修订的这一条款明确了用人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劳动者和有关机构在职业病诊断过程中的义务,特别强调了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现场调查的权力,有利于劳动者的职业病诊断。

九、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在确认劳动者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时,当事人对劳动关系、工种、工作岗位或者在岗时间有争议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接到申请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应当受理,并在三十日内作出裁决。

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职业病诊断、鉴定程序结束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期间,劳动者的治疗费用按照职业病待遇规定的途径支付。

新修订的这三条款解决了长期困扰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的劳

动关系即职业史问题,特别是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明确有利于劳动者权益的保护。

十、用人单位应当保障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

待遇。

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在发生分立、合并、解散、破产等情形时,应当对从

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检查,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

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可

以向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申请医疗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新修订的这四条款对劳动者被诊断职业病的权益保护更加明确、具体,特别是用人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无法确认劳动关系的职业病病人由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供医疗和生活救助,更加体现了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理念。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小编整理了学习职业病防治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篇一 十一届全国大常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并于当日实施。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从法律上明确了安监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次是修正,虽然修改的内容不大,但也涉及60多条,重点修改45处。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九十条,比原法增加了十一条。根据安排,今天大家一起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主要从五个方面来学习: 一、从整体上把握《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原《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应当说,原有的各项制度,特别是职业病预防和职业病待遇保障制度,总体是科学、可行的。该法施行九年来,对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职业病依然高发,与职业病相关的事件时有发生,在社会上产生了不好的影响,个别的还演变成了群体性事件。这些事件暴露出部分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的职业病预防义务,职业病诊断难,职业病待遇落实难,

监管体制不顺等问题突出。 这次修改,针对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围绕?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多项法律制度。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加强了各级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强化了政府防治职业病的法定责任。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与此相对应,在法律责任一章的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 理顺了职业病防治监管体制。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围绕职业病的防、治、保三个主要环节,明确了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理顺了监管体制。防,即职业病的预防工作,以安监部门为主负责;治,即职业病诊断和治疗,以2卫生部门为主负责;保,即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主负责。其中安监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执法主体地位,首次在法律中得到明确。 进一步完善了职业病的预防措施。从项目立项,到企业的日常管理,政府部门的监管等方面,明确了一系列制度措施,强化了职业病

医院感染基础知识培训

医院感染基础知识培训 主讲人:XXX 课目:医院感染基础知识 目的:通过学习了解,使我们对医院内感染和医源性感染有所了解,为以后的工作中打下坚实的基础。 内容: 一、医院内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二、感染源 三、传播途径 四、医院感染的控制 五、标准预防 六、医疗废物 七、职业暴露 一、什么是医院内感染和医源性感染 医院感染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 (一)哪几种情况不属于医院感染? 1.皮肤粘膜开放性伤口只有细菌定标而无炎症表现。 2.由于创伤或非生物性因子枣而产生的炎症表现。 3.新生儿经胎盘获得的(出生后48小时内发病)的感染,如单

纯疱疹、弓形体病、水痘等。 4.患者原有的慢性感染在医院内急性发作。 (二)医院感染的危害有那些? 对患者来说可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在原发病的基础上发生另外的感染导致健康损害、躯体痛苦甚至残疾或死亡,同时医疗费用增加;对医院来说也会造成直接和间接损失,医院形象的损害、发生医疗纠众等使医院的社会效益降低;同时包括住院时间延长导致的医院床位周转率下降、对医务人员造成思想上的负担和压力、医护人员工作量特别是无效劳动增加等。 (三)医院感染发生的机制。 医院感染的发生主要有三个要素,即感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我们也称它们为医院感染的感染链。当三者同时存在,并有互相联系的机会,就会引起医院感染。 二、感染源 (一)外源性感染 病人在医院内从他人(病人或工作人员)外获得的感染也叫做交叉感染,如普通儿科误收麻疹、水痘,就可引起麻疹、水痘在病房传播引起其他小孩感染。 (二)内源性感染 感染源来自病人自身也可称为自身感染。在医院感染出现以前,病人本身已是病原体的携带者,当病人抵抗力下降,长期使用抗生素、免疫抑制剂等则易引起感染。

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

职业卫生培训工作总结 ******年,*********有限公司职业卫生防治工作在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职责要求,以加大职业卫生监督、宣传、培训力度为重点,通过干部职工共同努力,圆满完成了培训工作任务。现总结如下: 为了有的放矢地做好职业病防治知识的普及、职业卫生的宣传教育,4月27日下午生产会后召集相关车间、班组召开了一次职业病防治座谈会并对宣传、培训工作做了安排。 在各领导、各基层负责人的协同配合之下,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各项活动都圆满完成,通过宣传,培训学习等了解了职业病防治法的基本内容、自身的基本权益,提高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和重视性。有针对性地对《职业病防治法》进行了教育培训,并进行了考试,经培训合格率100%。 通过此次宣传周活动,使我们自身又受到了一次良好的教育和提高,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求,同时也看到劳动者对健康缺乏足够的认识,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潜在的危害。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按照公司《职业卫生管理规定》,要求各基层要严格要求建立职业卫生“四案”的现时,真正做

到把职业健康工作融入到“打造高度负责任、高度受尊敬企业”活动中去,对职业卫生工作要像安全工作一样,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有岗必责,有责必须加强考核,做到车间、班组、作业场所层层有人抓,将具体工作责任落实到人。 为近一步宣传贯彻落实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加大职业危害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公司定期组织人员对各基层监督检查。紧紧抓住职业危害防治薄弱环节,认真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保障职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努力防范和减少职业危害事故。如:每次作业前,严格按照要求监测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有毒有害介质,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要求各基层,在工业动火施工现场作业区域拉警戒线、工作场所入口处设置警示标识及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包括职业危害种类、后果、预防及急救措施等内容,时刻告知和提醒员工。 对新入厂工人和在岗的工人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这样单位才可以及时了解和掌握他们的健康状况,及早发现职业禁忌症的人员和及早发现危害场所、危险物质等对健康的损害,通过调换患员工的工作岗位和治理工作场所存在的职业危害,避免发生职业病发生。通过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采取事故安全教育等,并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卫生防护设备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来提高广大员工职业危害防控意识和技能。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 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活动 1、《职业病防治法》经常性宣贯活动年初以来,我们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至6月19日止已对4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宣传,共向其发放宣传手册180余本。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现场向工人发放了宣传资料1千余份,对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大作用。半年来,我们向100余家企业寄送宣传监督信息6期共600余份,同时每期监督信息均向劳动、安监、工会、经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发送,以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从反馈的信息看,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渝卫法监[xx]42号)要求,我区于xx年4月24日至5月1日期间在全区深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4月29日,涪陵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了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3家单位在涪陵区体育馆设置了街头宣传站,布置展台3个,悬挂

宣传标语4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挂图12幅,制作宣传展板4张,发放宣传资料12种共7千多份,并设置了职业健康咨询台、投诉台,接受咨询人数140余人;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领导参加了本次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期间,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重庆博联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化涪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厂内职工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共设置宣传站7个,挂宣传横幅32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幅,展板26张,办宣传栏12期,发放宣传单、手册1万5千余份,并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生产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法律意识。活动周结束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上报了书面总结材料。 (二)、职业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1、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 今年初我们向各有关用人单位下发了《重庆市涪陵区卫生监督所关于做好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并应认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至本年度6月9日止,共对46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并重点检查了我区7家造船厂,检查发现企业普遍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我区造船行业,其职业病防护设施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 时间:2011年6月10日 地点:一楼会议室 主持人:高景龙 培训内容: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概念 1.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原称为劳动卫生或工业卫生,是研究生产劳动中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因素等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规律或危害程度,从而提出如何改善劳动条件及作业环境、防止职业危害的侵袭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以达到保护和增进劳动者的健康、提高劳动者的能力为目的的学科,其主要任务是识别、评价、预测和控制不良劳动条件对职业人群健康的影响。 2.劳动条件 劳动条件指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产环境3方面。 (1)生产工艺过程,指按生产工艺所要求的各项生产工序进行连续作业的过程,它随生产技术、机器设备、使用材料和工艺流程的变化而改变。 (2)劳动过程,指在按生产工艺所要求的各项生产中,从事有目的和价值的职业活动过程,它涉及针对生产工艺流程的劳动组织、生产设备布局、作业者操作体位和劳动方式,以及智力和体力劳动的比例等。 (3)生产环境,指作业场所环境,包括按工艺过程建立的室内作业环境和周围大气环境,以及户外作业大自然环境。

3.职业性有害因素 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工作环境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要素或重要条件,统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 时间:2011年12月10日 地点:一楼会议室 主持人:高景龙 培训内容:生产性粉尘的危害、职业中毒。 生产性粉尘的危害 1.生产性粉尘的定义 生产性粉尘指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并能够长时间浮游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它是污染作业环境、损害劳动者健康的重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引起包括尘在内的多种职业性肺部疾病。 2.生产性粉尘的致病机理 生产性粉尘的理化性质不同,对人体的危害性质和程度亦不同。在卫生学上有意义的粉尘理化性质有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荷电性、爆炸性及粉尘的化学成分等。生产性粉尘对人体的危害粉尘吸入量以及个体差异的影响。 一般只有5UM以下的细粉尘能进入泡导致慢性肺脏疾病。粉尘进入肺泡,后肺泡内的巨噬细胞视粉尘为导物将其吞噬,导致一系列复杂的机体反应,促使肺组织纤

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内容新完整版

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内容 新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第一季度医院感染知识培训内容 内容:消毒灭菌、手卫生与医疗废物管理 消毒和灭菌 消毒:指用化学、物理、生物的方法杀灭或者消除环境中的病原微生物。 灭菌:杀灭或者消除传播媒介上的一切微生物,包括致病微生物和非致病微生物,也包括细菌芽胞和真菌孢子。医疗器械灭菌合格率100%。 五、各类环境细菌菌落总数卫生标准 环境类别 Ⅰ类:层流洁净手术室、层流洁净病房 Ⅱ类:普通手术室、产房、婴儿室、早产儿室、供应室无菌区、重症监护病房Ⅲ类:儿科病房、妇科检查室、注射室、治疗室、供应室清洁区、急诊室、化验室、各类普通病房和房间 Ⅳ类:传染病科及病房 母婴同室、早产儿室、婴儿室、新生儿及儿科病房的物体表面和医护人员手上,不得检出沙门氏菌。 消毒灭菌合格的关键是方法剂量 基本程序 医院常用的消毒方法有2种 物理消毒法——热力紫外线远红外线电离辐射 化学消毒法——浸泡、擦拭喷洒、喷雾联合应用 化学消毒剂有4种:灭菌剂高效消毒剂中效消毒剂低效消毒剂 手的清洁与消毒是控制医院感染最重要、最简便的措施之一。 医务人员手卫生要求 卫生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10cfu/cm2。 外科手消毒后医务人员手表面的菌落总数应≤ 5cfu/cm2 什么时间洗手?直接接触病人前后;摘手套后(戴手套不能代替洗手); 不论是否戴手套,进行侵袭性操作前;接触体液或排泄物、粘膜、非完整皮肤或伤口敷料后;护理病人从污染部位移到清洁部位时;接触紧邻病人的物品后(包括医疗设备); 医疗废物的管理 医疗废物分五类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黄色医疗废物专用包装袋、锐器盒损伤性医疗废物。 关于依法加强对医疗废物规范处置的通知 一、按照医疗废物收集要求我院设置三种颜色的污物袋:黑色垃圾袋、黄色垃圾袋、红色垃圾袋;运送医疗废物工具应封闭符合防渗漏、防遗撒的要求。 二、医用未经污染垃圾(统一用黑色垃圾袋盛放) 如使用后的医用包装袋、纸盒、无污染的生活垃圾放入黑色塑料袋,每日由病区护工送到生活垃圾储存处,由环卫部门指定专人,运出集中处理,日产日清。 三、医用污染垃圾(统一用黄色垃圾袋盛放) 四、一次性医疗用品严禁重复使用,医疗废物要求不得露天存放,储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2000字_工作总结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2000字_工作总结 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活动 1、《职业病防治法》经常性宣贯活动年初以来,我们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至6月19日止已对4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宣传,共向其发放宣传手册180余本。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现场向工人发放了宣传资料1千余份,对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大作用。半年来,我们向100余家企业寄送宣传监督信息6期共600余份,同时每期监督信息均向劳动、安监、工会、经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发送,以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从反馈的信息看,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渝卫法监[xx]42号)要求,我区于xx年4月24日至5月1日期间在全区深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4月29日,涪陵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了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3家单位在涪陵区体育馆设置了街头宣传站,布置展台3个,悬挂宣传标语4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挂图12幅,制作宣传展板4张,

发放宣传资料12种共7千多份,并设置了职业健康咨询台、投诉台,接受咨询人数140余人;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领导参加了本次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期间,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重庆博联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化涪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厂内职工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共设置宣传站7个,挂宣传横幅32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幅,展板26张,办宣传栏12期,发放宣传单、手册1万5千余份,并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生产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法律意识。活动周结束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上报了书面总结材料。 (二)、职业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1、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 今年初我们向各有关用人单位下发了《重庆市涪陵区卫生监督所关于做好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并应认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至本年度6月9日止,共对46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并重点检查了我区7家造船厂,检查发现企业普遍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我区造船行业,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缺乏,生产环境恶劣,存在着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安全隐患。我区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工作小结

《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工作小结 为深入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普及职业病防治知识,提高我厂员工职业病防治意识,维护员工的健康权益,根据集团公司《关于开展201 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根据油田、采油厂和大队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做好《职业病防治法》的宣传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身体健康。从4月25日至5月1日,我队紧紧围绕以“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宣传主题,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内容丰富的《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收到了预期效果。现将宣传活动情况简要总结如下: 本队领导对本次职业病防治宣传周活动高度重视,把职业病防治宣传活动作为坚持以人为本,爱护职工,维护广大劳动者的切身利益的大事来抓。成立了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方案,做到各种准备工作到位,人员到位,机构到位,确保宣传周活动顺利开展。 在宣传周期间我们结合本地实际,我们对本队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及检查督导,在本队范围内广泛开展了深入的宣传活动。本队于4月25日起,组织员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岗位展开讨论;组织员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宣传用语,营造了良好的宣传氛围,使宣传工作达到了良好效果。在活动最后,我们组织职业开展了健康劳动保护知识竞赛答题活动。我队领导小组在此次宣传活动中,共发表宣传信息两篇,开展《职业病防

治法》相关知识培训1次,接受培训人员 25人,办宣传板报1张,开展“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自查自改活动,共查出问题5项,现场整改3项,限期整改1项,上报问题1项悬挂横幅1条,通过此次宣传周活动,使我们自身受到了一次良好的教育和提高,认识到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的缺乏和迫切需求,同时也看到保护劳动者健康的重要性,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存在潜在的危害,要充分利用各种形式的宣传工作,使劳动者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尽管本次宣传周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离劳动者所需求的仍存在一定的差距。今后,将进一步加大宣传普及力度,着力于提高广大劳动者对职业病防护知识及健康维权意识,为保护劳动者健康,促进和谐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作业25队 2012-4-30

最新整理医院感染培训知识 记录培训资料

培训时间:2018年10月13日 培训地点:三楼会议室 参加人员:全体医护人员 培训内容: 2018年10月9 日院感培训相关内容 基层医疗机构重点部门院感管理 ——消毒供应室、内镜室、中医临床科室 一、医院感染管理重要性 对院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的执行必须不折不扣! 医院感染与医院的每个部门都是相关的,与医院每个职工息息相关!医院感染控制工作看似不挣钱,但可以省大钱! 院领导应该高度重视院感的潜在风险,否则,一旦发生院感恶性事件,领导的帽子会飞,医务科、护理部、院感科的椅子会跑,医务人员的形象和声誉会受到影响。作为主管院感工作的院领导,应站在医院的整体高度通盘考虑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做好院感工作顶层设计。 二、医院感染法律法规及基本知识 我国院感管理相关法规及规范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2004年) 法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003年) 《艾滋病防治条例》(2006年) 规章:《医院感染管理办法》(2006年) 《消毒管理办法》(2002年) 《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2003年)

《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办法》(2004年) 《医疗机构传染病预检分诊管理办法》(2005年) 三、重点部门医院感染管理 如重症医学科、器官移植病房、骨髓移植病房、血液透析中心(室)、新生儿病房及重症新生儿监护病房、感染性疾病科、手术部(室)、产房、母婴同室、急诊科及其病房、口腔科门诊、介入手术室、临床检验科(实验室,含输血科)、内镜中心(室)、医院消毒供应中心(室)等。 四、基层消毒供应室存在的主要共性问题 流程布局欠合理现象,洁污不分 缺少必备清洗工具及设施和耗材。如气枪、水枪、水处理设施、超声清洗机、干燥柜、低温灭菌器等,包布污浊破损,包装材料缺乏标准人员清洗消毒知识滞后,器械清洗普通未使用酶洗液、除锈剂、润滑剂;器械洗消质量得不到保障 消毒员相关知识不掌握 生物监测不规范,结果可信度差 管理模式:未实行集中管理,可复用的器械、物品等仍在供应室以外科室自处理 五、对策 1、专科知识学习 加强人员知识培训,熟悉岗位要求,更新知识。消毒员持证上岗。《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WS/T367-2012)

会议记录-职业健康

沾化瑜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职业病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会议记录 时间:2014年5月25日地点:二楼会议室 召集人:王宗强主持人:尚立涛 会议议题:职业病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 参加人:领导小组成员和车间副主任(见签到表) 记录人:白雪 会议内容: 一.总经理尚立涛说:今天召开这个会议,主要是对近期开展职业病分级情况进行了总结分析,并对下月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安排;现在请各部门将职业病风险分析情况都讲一讲。 二.刘增光说:我们车间现在正在开展全员分析识别职业病风险源,但是员工接触企业时间短,基本不知道现在岗位有哪些职业危害,我车间近期组织各专题会,想请安环部王宗强给讲解一下,给我们培训一下,这样方便今后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孙波说:通过学习,我们部门在采购劳保用品和生产设备时必须要采购负荷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物品,这样才能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 四.宋玉军说:我们设备部门对噪声危害大的设备进行了控制,修复了化验室通风扇。对现场的报警仪进行了维护和安装了防雨罩。 五.段其敏说:我部门组织新员工进行了岗前体检,并计划安排食堂

从6月份熬绿豆汤给员工喝,有效进行防暑降温。并准备安排在岗员工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健康体检。 六.杨春龙说:我们部门对罐区和装卸区域职业病危害进行了识别,对排查出的小隐患进行了整改,如取样口滴料现象,我给安装双阀门进行了有效控制。 七.王国华:我们车间排查发现,空调缺少氟利昂,需要经营部联系充装。安环部给锅炉操作时配发了一氧化碳报警仪(便携式),这样杜绝了一氧化碳泄露造成的危害。 八.王宗强说:职业病危害识别与分级工作是当前最重要的工作,各主管要亲自带队进行排查识别。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员工还是不能正确和及时佩带防护用品,特别是在装卸危险品无聊时,一定要戴好防毒口罩。电焊工在焊接时要佩戴防尘口罩,以免电焊尘进入肺,造成肺尘病。马上进入6月份,我计划购买风油精、清凉油等防暑降温品发给员工使用。 九.李际伟说:我作为职业病健康管理的负责人,现在要求给位加强对员工的职业病方面的安全教育,积极都参与到职业病风险识别和隐患治理中来,这样其实是为了自己的身体健康号好;只有我们员工身体不受伤害,企业才能长久发展。 总经理尚立涛总结说: 一是通过观看职业健康等相关职业病视频,简直是触目惊心,令人发省。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责任不落实是安全生产的最大隐患”,各单位应组织员工全面反思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尤其是对存在的不佩戴防护用品和习惯性违章的查处和整改,进一步提高安全意识,严格执行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确保年度安全生产职业健康目标的顺利实现。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下面小编为大家带来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篇一: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 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活动 1、《职业病防治法》经常性宣贯活动年初以来,我们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至6月19日止已对4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宣传,共向其发放宣传手册180余本。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现场向工人发放了宣传资料1千余份,对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大作用。半年来,我们向100余家企业寄送宣传监督信息6期共600余份,同时每期监督信息均向劳动、安监、工会、经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发送,以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从反馈的信息看,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根据《重庆

市卫生局关于开展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要求,我区于xx年4月24日至5月1日期间在全区深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4月29日,涪陵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了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3家单位在涪陵区体育馆设置了街头宣传站,布置展台3个,悬挂宣传标语4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挂图12幅,制作宣传展板4张,发放宣传资料12种共7千多份,并设置了职业健康咨询台、投诉台,接受咨询人数140余人;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领导参加了本次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期间,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重庆博联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化涪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厂内职工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共设置宣传站7个,挂宣传横幅32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幅,展板26张,办宣传栏12期,发放宣传单、手册1万5千余份,并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生产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法律意识。活动周结束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上报了书面总结材料。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一(2)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

金沙县禹谟镇大沟煤矿 2013年度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 时间:2013年1月23日上午 地点:职工会议室 主持人:徐继文 培训内容:职业病危害的基本概念 1、职业卫生 职业卫生原称为劳动卫生或工业卫生,是研究生产劳动中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因素等劳动条件对劳动者健康影响的规律或危害程度,从而提出如何改善劳动条件及作业环境、防止职业危害的侵袭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以达到保护和增进劳动者的健康、提高劳动者的能力为目的的学科,其主要任务是识别、评价、预测和控制不良劳动条件对职业人群健康的影响。 2、劳动条件 劳动条件指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产环境3方面。 (1)生产工艺过程,指按生产工艺所要求的各项生产工序进行连续作业的过程,它随生产技术、机器设备、使用材料和工艺流程的变化而改变。 (2)劳动过程,指在按生产工艺所要求的各项生产中,从事有目的和价值的职

业活动过程,它涉及针对生产工艺流程的劳动组织、生产设备布局、作业者操作体位和劳动方式,以及智力和体力劳动的比例等。 (3)生产环境,指作业场所环境,包括按工艺过程建立的室内作业环境和周围大气环境,以及户外作业大自然环境。 3、职业性有害因素 生产工艺过程、劳动过程和工作环境中产生和/或存在的,对职业人群的健康、安全和作业能力可能造成不良影响的一切要素或重要条件,统称为职业性有害因素。

职业病防治培训记录 时间:2013年2月23日下午 地点:职工会议室 主持人:徐继文 培训内容:生产性粉尘的危害、职业中毒。 生产性粉尘的危害 1、生产性粉尘的定义 生产性粉尘指在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并能够长时间浮游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它是污染作业环境、损害劳动者健康的重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可引起包括尘在内的多种职业性肺部疾病。 2、生产性粉尘的致病机理 生产性粉尘的理化性质不同,对人体的危害性质和程度亦不同。在卫生学上有意义的粉尘理化性质有分散度、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荷电性、爆炸性及粉尘的化学成分等。生产性粉尘对人体的危害粉尘吸入量以及个体差异的影响。 一般只有5UM以下的细粉尘能进入泡导致慢性肺脏疾病。粉尘进入肺泡,后肺泡内的巨噬细胞视粉尘为导物将其吞噬,导致一系列复杂的机体反应,促使肺组织纤维化,使受影响的肺泡逐渐失去换气功能而“死亡”。当有大量肺泡失去换气功能时,最终会导致尘肺病患者会感觉胸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总结[1] 一、主要业务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贯彻活动 1、《职业病防治法》经常性宣贯活动年初以来,我们结合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积极向企业负责人宣传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及企业应当履行的职责,至6月19日止已对46家企业负责人进行了宣传,共向其发放宣传手册180余本。同时积极向生产现场作业工人讲解职业病防治知识,宣传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并现场向工人发放了宣传资料1千余份,对提高工人职业病防治知识及法律意识起到了较大作用。半年来,我们向100余家企业寄送宣传监督信息6期共600余份,同时每期监督信息均向劳动、安监、工会、经委、中小企业局等部门发送,以取得有关部门的支持,从反馈的信息看,达到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2、积极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根据《重庆市卫生局关于开展xx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渝卫法监[xx]42号)要求,我区于xx年4月24日至5月1日期间在全区深入开展了《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4月29日,涪陵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合开展了以“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构建和谐社会”为主题的宣传周活动。3家单位在涪陵区体育馆设置了街

头宣传站,布置展台3个,悬挂宣传标语4条、职业病防治宣传挂图12幅,制作宣传展板4张,发放宣传资料12种共7千多份,并设置了职业健康咨询台、投诉台,接受咨询人数140余人;区卫生局、区卫生监督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领导参加了本次宣传周活动。 在宣传周期间,重庆市东升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涪陵卷烟厂、重庆博联变压器有限公司、中化涪陵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建峰化工总厂等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在厂内职工中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共设置宣传站7个,挂宣传横幅32条,张贴宣传画500余幅,展板26张,办宣传栏12期,发放宣传单、手册1万5千余份,并组织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本单位生产场所的职业卫生状况进行了监督检查。通过宣传极大地提高了劳动者的职业卫生知识和法律意识。活动周结束后及时向市卫生监督所上报了书面总结材料。 (二)、职业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1、职业卫生经常性监督工作 今年初我们向各有关用人单位下发了《重庆市涪陵区卫生监督所关于做好xx年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企业进一步加强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治理,严格执行职业卫生“三同时”,并应认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至本年度6月9日止,共对46家企业进行了职业卫生执法监督检查,并重点检查了我区7家造船厂,检查发现企业普遍对职业卫生工作重视不够,特别我区造船行业,其职业病防护设施缺乏,生产环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

职业卫生培训记录 层次:□公司(厂、处)、□分公司(车间) 主题职业病防治 主持人朱金佩 地点办公室时间参与人员 培训内容1、职业病的概念; 2、职业危害来源; 3、职业危害后果; 4、防护方法; 培训效果 根据职业危害控制管理制度的相关要求,对可能的职业危害因素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一、职业病概念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各国法律都有对于职业病预防方面的规定,一般来说,凡是符合法律规定的疾病才能称为职业病。在生产劳动中,接触生产中使用或产生的有毒化学物质,粉尘气雾,异常的气象条件,高低气压,噪声,振动,微波,X射线,γ射线,细菌接触粉尘,霉菌;长期强迫体位操作,局部组织器官持续受压等,均可引起职业病,一般将这类职业病称为广义的职业病。 二、职业危害因素来源 1、粉尘:采掘、运输及提升等各生产过程中均能产生粉尘。根据不同性质的矿山,粉尘性质不一样。 2、噪声:采掘、运输、提升、通风、排水、压气、破碎等生产过程中均可能存在。? 3、振动:产生振动的常用工具有凿岩机、气锤等、砂轮机、抛光机、电锯等、风钻、手摇钻、钻孔机等。 4、高温、高湿:潮湿的深矿井内气温在30℃以上,相对湿度达85%以上,通风又不畅,就形在成湿热环境。 5、化学毒物:井下存在的硫化氢和放炮产生的氮氧化物、碳氧化物,以及根据矿山的性质存在的化学毒物如铅、锌、锰及其化合物等。 6、生物因素:包括结核分枝杆菌,各种细菌、霉菌和真菌,人体寄生虫等。 三、职业危害后果 可导致的法定职业病,如矽肺、手臂振动病、噪声聋、硫化氢中毒、氮氧化合物中毒、二硫化碳中毒、一氧化碳中毒等。 四、防护方法 1、工程防护: 1)防尘 通风防尘、湿式作业、喷雾洒水、水封爆破、除尘设备等。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试卷答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试题 部门: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共20空每空2分共40分) 1.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12月31)日通过。 2.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3.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4.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保险)。 5.用人单位应当采取下列职业病防治管理措施: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度;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7.劳动者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符合防治职业病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改善工作条件;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判断题(对的打“√”,错的打“×”)(共15题每题2分共30分)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宗旨是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2、职业病防治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3、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5、用人单位设有依法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职业病的危害项目的,应当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接受监督。(√) 6、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应当经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方可施工。(√) 7、对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救治、进行健康检查和医学观察,所需费用由个人承担。(

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医院感染知识培训 针灸康复科 医院感染 一、医院感染的定义:是指住院病人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包括在住院期间发生的感染和在医院内获得出院后发生的感染,但不包括入院前已开始或者入院时已处于潜伏期的感染。医院工作人员在医院内获得的感染也属医院感染。 二、医院感染的分类; 1内源性感染(自身感染):指免疫机能低下病人由自身正常菌群引起的感染。即病人在发生医院感染之前已是病原携带者,当机体抵抗力降低 时引起自身感染。 2、外源性感染:指由环境或他人处于(病人、带菌者、工作人员、探视者、陪护者)获得而引起的直接感染。环境感染由污染的环境(空气、水、医疗用具及其他物品造成的感染。如手术室空气污染造成病人术后切口感染,注射器灭菌不严格引起的已型

肝炎流行等。 三、院内感染的影响 1、现代化诊疗技术和侵入性操作:如器官移植、血液透析、导尿和脑室引流等. 2、伤免疫系统的各种细胞毒药物、免疫抑制剂和放射治疗等。 3、造成机体抵抗力下降的原发病:如糖尿病、肝硬化和肿瘤等。 4、引起正常菌群失调的大量抗生素的使用。 四、医院感染的标准预防 认定是病人的血液、体液、分泌物、排泄物均具有传染性,需进行隔离,不论是否有明显的血液污染或是否接触非完整的皮肤与粘膜,接触上述物质者,必须采取防护措施。 标准预防基本特点 1.既要防止血源性疾病的传播,也要防止非血源性疾病的传播。 2.强调双向防护,既防止疾病从病人传至医务人员,又要防止疾病从医务人员传至病人。 3.根据疾病的主要传播途径,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包括接触隔离。 医院感染的有关规定 1、医务人员上班时要服装整洁,不得穿工作服进入食堂、会议室离院外出。 2、医务人员必须遵守消毒灭菌原则,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灭菌;接触皮肤粘膜的器具和用品必须消毒。 3、根据物品的性能选用物体或化学的方法进行消毒灭菌。耐热、耐湿物品如: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火菌;油、粉膏等首选干热灭菌。不耐热物品如各种导管精密仪器、人工移植物等可选用化学灭菌。 4、医务人员接触病人前后用流水洗手,肥皂应保持干燥。无菌操作必须带口罩帽子。 5、无菌物品专室专柜存放。每日检查无菌有效期,并有明显的标志。 6、凡无菌物品标明品名、有效期、签名。包内放化学指示卡,包外贴化学 7、无菌器械、容器、敷料罐、持物钳等按要求灭菌,消毒液定期更换。 8无菌物品提倡小包装。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 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引起的疾病。小编整理了学习职业病防治心得体会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职业病防治法学习心得篇一 十一届全国大常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7年12月3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职业病防治法》的决定,并于当日实施。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进一步明确了用人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从法律上明确了安监部门的执法主体地位。《职业病防治法》的修改,对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维护职工安全健康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这次是修正,虽然修改的内容不大,但也涉及60多条,重点修改45处。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共七章九十条,比原法增加了十一条。根据安排,今天大家一起来学习《职业病防治法》。主要从五个方面来学习: 一、从整体上把握《职业病防治法》修改的重大意义原《职业病防治法》自2002年5月1日起施行。应当说,原有的各项制度,特别是职业病预防和职业病待遇保障制度,总体是科学、可行的。该法施行九年来,对遏制职业病高发势头起到了积极作用。但是,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职业病依然高发,与职业病相关的事件时有发生,在社会上产生了不好

的影响,个别的还演变成了群体性事件。这些事件暴露出部分用人单位不履行法定的职业病预防义务,职业病诊断难,职业病待遇落实难,监管体制不顺等问题突出。 这次修改,针对解决职业病防治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围绕?建立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与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进一步完善了多项法律制度。其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加强了各级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领导,强化了政府防治职业病的法定责任。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 第十条第二款明确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体制、机制,统一领导、指挥职业卫生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完善、落实职业病防治工作责任制。与此相对应,在法律责任一章的第八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职业病防治工作中未依法履行职责,本行政区域出现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记过直至开除的处分。 理顺了职业病防治监管体制。修改后的《职业病防治法》围绕职业病的防、治、保三个主要环节,明确了有关部门的监管职责,理顺了监管体制。防,即职业病的预防工作,以安监部门为主负责;治,即职业病诊断和治疗,以2卫生部门为主负责;保,即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工作,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为主负责。其中安监部门的监管职责和执法主体地位,首次在法律中得到明确。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考试试题及答案

单位:姓名:工种:得分: 一、填空题:(每题5分,共50分) 1、《职业病防治法》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年月日通过,自年月日起施行。 2、《职业病防治法》制度的目的: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3、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4、用人单位必须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个人使用的。 5、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6、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管理。 7、职业病人有权按国家规定享受和 的权利。 8、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 档案。

9、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国家 负责煤矿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察工作。 10、职业病防治法共有章条。 二、简答题:(每题10分,共50分) 1、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2、何谓职业病 3、何谓职业危害 4、生产性粉尘对人体的危害有哪些 5对未成年和女职工实行什么特殊劳动保护 职业病防治法培训试题答案

一、填空题: 1、2001年10月27日,自2002年5月1日。 2、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 3、职业卫生保护, 4、职业病保护用品。 5、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6预防为主、防治结合。7职业病待遇,工伤社会保险。8、劳动者健康监护。9煤矿安全监察局。10、七章,七十九条。 简答题:1、答: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基本方针是“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答: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3、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4、答:①职业病肺部疾患:尘肺、肺粉尘沉着症、支气管哮喘、呼救系统肿瘤。 ②其他器官和系统损害:鼻咽部损害、皮肤损害、眼部损伤。 ③职业中毒及肺内感染。5、答: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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