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性有害因素与健康损害

职业性有害因素与健康损害
职业性有害因素与健康损害

第三章职业性有害因素与健康损害

第一节生产性毒物与职业中毒

一概述

掌握:毒物、中毒、生产性毒物与职业中毒的概念、;影响毒物对机体作用的因素。

熟悉:生产性毒物的来源、存在形态、接触机会、进入体内的途径以及体内过程。

了解:生产性毒物危害的控制原则。

二金属与类金属

掌握:铅、汞中毒的临床表现、诊断、治疗和处理原则;铅对血红素合成的作用。

熟悉:铅、汞的理化特性、接触机会与体内过程。

了解:铅、汞中毒的预防原则;锰、铬、镉、砷等金属和类金属中毒的临床特点。

三刺激性气体

掌握:刺激性气体的概念、种类、毒理作用特点、毒作用表现及化学性肺水肿的临床分期与防治要点;氯气的急、慢性毒作用。

熟悉:氯气、氮氧化物的理化特性、接触机会、毒作用机制;氮氧化物的急、慢性毒作用。

了解:氯气、氮氧化物中毒的诊断。

四窒息性气体

掌握:窒息性气体的概念、分类与毒作用特点;一氧化碳的中毒机制、毒作用表现及防治原则。

熟悉:一氧化碳的理化特性与接触机会;氰化氢、硫化氢的理化特性、接触机会、中毒机制、毒作用表现及防治原则。

了解:一氧化碳、氰化氢、硫化氢的急性中毒的诊断。

五有机溶剂

掌握:有机溶剂的理化特性与毒作用特点;苯的毒作用表现、苯中毒诊断、处理原则。

熟悉:有机溶剂对健康的影响;苯的接触作业、体内过程。

了解:苯的毒作用机理。

六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

掌握:苯的氨基和硝基化合物毒作用特点;三硝基甲苯的毒作用表现;苯胺的

毒作用表现、解毒剂的应用;中毒防制要点。

了解:苯胺、三硝基甲苯的接触机会;苯胺、三硝基甲苯中毒的诊断。

七高分子化合物生产中的毒物中毒

熟悉:氯乙烯料的毒作用表现。

了解:氯乙烯的毒作用表现。二异氰酸甲苯酯、含氟塑料中毒的毒作用表现、诊断、处理防治要点。

八农药

掌握:有机磷农药的中毒机制、迟发性神经损伤、临床表现、治疗与处理原则、预防措施。

熟悉:拟除虫菊酯类农药中毒的临床表现与处理原则。

了解:有机磷农药、拟除虫菊酯类农药的理化特性、接触机会、诊断与预防原则。

第二节生产性粉尘与尘肺

一概述

掌握:生产性粉尘的概念、分类、理化特性及其卫生学意义。

熟悉:生产性粉尘的来源、对健康的影响以及粉尘危害的控制;常见的生产性粉尘。

了解:生产性粉尘在体内的过程。

二尘肺

掌握:尘肺的概念与分类;矽肺、煤工尘肺的概念、石棉肺的概念、病因、病理变化的主要特点、并发症和X线胸片表现;矽肺的诊断原则;石棉的致癌性。

熟悉:尘肺的X线分期标准;矽肺发病的影响因素;“煤工尘肺”的X线表现特征;Caplan综合症的概念。

了解:矽肺、煤工尘肺、石棉肺发病机制和预防原则;其它粉尘引起的职业性尘肺的种类。

第三节物理性有害因素

掌握:生产环境中物理因素的特点;不良气象条件(高温)、噪声、振动所致职业病:中暑的概念、发病机理、分型、临床表现、诊断、处理原则及防

暑降温措施;生产性噪声对听觉系统的影响;噪声性耳聋的概念和分类;

局部振动病的概念与表现;放射病的概念和分类。

熟悉:高温作业环境对生理功能的影响;热适应及其卫生学意义;高山病的概念及主要临床分型;低气压习服;生产性噪声对其他系统的影响;噪声

对机体作用的影响因素;生产性噪声的卫生标准;振动的基本概念和生

产性振动的分类;振动对机体作用的影响因素;非电离辐射与电离辐射

对机体的不良影响;辐射损伤效应及放射病的概念。

了解:中暑的急救与治疗;防暑降温措施;低温作业、异常气压对健康的影响及其预防;高温作业的卫生标准;减压病的与高山病的主要临床表现;

噪声性耳聋的诊断分级标准。生产性噪声的来源及防止噪声危害的措施;

振动对机体作用的机理及预防措施;振动的卫生标准;非电离辐射与电

离辐射的接触机会;电离辐射的作用方式、影响因素和卫生防护。

第四节生物性有害因素所致职业性损害

掌握:生物性有害因素的基本概念与生产环境中常见的生物性有害因素。了解人禽流行性感冒、炭疽、布氏菌病、森林脑炎的流行病学、临床表现特点、诊断、处理原则

第五节职业性有害因素所致其他职业病

掌握:职业性致癌因素与职业肿瘤的概念与分类;职业性致癌因素的作用特点、识别与判定的要点;常见的职业性肿瘤(职业性呼吸道肿瘤、职业性皮肤癌与职业性膀胱癌)。

熟悉:职业性肿瘤的预防原则;

了解:职业性皮肤病的主要病因与表现、发病机制、治疗要点与预防。了解法定职业性五官疾病的种类及发病机制,临床表现、诊断和预防措施。

(国内标准)GBZ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02 前言 本标准除第2章外均为强制性条款。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修订后分为两个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本标准是根据职业性有害物质的理化特性、国内外毒理学及现场劳动卫生学或职业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并参考美国、德国、前苏联、日本等国家的职业接触限值及其制定依据而修订和制定的,是作为工业企业设计及预防性和经常性监督、监测使用的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TJ36—79相比变化如下: ——分为两个标准 ——修订了原111项有毒物质和9项粉尘的标准值 ——纳入后颁布的119项国家标准 ——增订119项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公共卫生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维皑、吕伯钦、梁友信、孟德山、谷京宇、刚葆琪、傅慰祖、杨磊、于永中、于冬梅、庞应发、程秀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 GBZ2-200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使用或产生有害因素的各类用人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9—87 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934—89 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试规范 GBZ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如下定义: 3.1 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OEL)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的容许接触水平。化学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可分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三类。 3.1.1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PC-TWA)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3.1.2 最高容许浓度(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MAC)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 3.1.3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e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PC-STEL),指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分钟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 3.2 工作场所(workplace)指劳动者进行职业活动的全部地点。 3.3 工作地点(Work Site)指劳动者从事职业活动或进行生产管理过程而经常或

什么叫职业病危害

什么叫职业病危害?答:职业病危害是指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可能遭受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有哪几类?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1)化学因素:腐蚀性、毒害性化学物品2)物理因素:高温、噪音、辐射等3)生物因素:炭疽、布氏杆菌等4)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它职业有害因素法定职业病的定义 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它具有以下几个要素:1)在职业活动中产生2)接触职业危害3)列入国家职业病范围4)与劳动用工行 为相联系 职业病与分类我国的职业病分为10大类共115种。职业病(10类115种)1、尘肺(13种):如矽肺,石棉肺,电焊工尘肺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放射性肿瘤3、职业中毒(56种):如氯气中毒,甲醇中毒4、物理因素职业病(5种):如中暑,手臂振动病,高原病5、生物因素职业病(3种):如森林脑炎6、职业性皮肤病(8种):如接触性皮炎,痤疮,溃疡7、职业性眼病(3种):如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8、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如噪声聋9、职业性肿瘤(8种): 如苯所致白血病10、其它类(5种):如金属烟热,职业性哮 火力发电厂可能发生的职业病主要有哪些?(1)尘肺:煤工尘肺、石棉肺、电焊工尘肺;(2)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外照射急性放射病、放射性皮肤疾病;(3)职业中毒: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锰及其化合物中毒、苯中毒、甲苯中毒、二甲苯中毒、汽油中毒、氟化合物及其分解产物中毒;(4)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中暑、噪音性耳聋;(5)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炭疽、布氏杆菌病、引起职业性传染病的细菌、病毒;(6)职业性皮肤病: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电光性皮炎、化学性皮肤灼伤(7)职业性眼病: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8)其他职业病:金属烟热病 国家职业病方面的法律法规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3.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保护条例4.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5.职业病防治法配套规章和规范性文件6.工伤保险条例7.相关行业技术标 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关于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的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职业病防治规定用人单位的法定管理措施有哪些?1)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专业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2)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3)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4)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5)建立健全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及评价制 度;6)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用人单位的法定职业健康义务有哪些?1)健康保障的义务;2)职业卫生管理的义务;3)依法为员工购买相关保险的义务;4)职业卫生事故报告的义务;5)卫生防护的义务;6)减少危害的义务;7)职业危害监测义务;8)不转移危害的义务;9)职业危害及防护措施告知的义务;10)培训教育员工的义务;11)健康监护义务;12)职业卫生事故妥善处理的义务;13)特殊劳动者保护义务14)提供职业病诊断资料的义务;15)调离和妥善安置职业病病人的义务;16)依照民事法律承 担损害赔偿的义务 防治法对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工作场所的设立及其职业卫生有哪些要求?1)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强度或者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2)有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相适应的设施;3)生产布局合理,符合有害与无害作业分开的原则;4)有配套的更衣间、洗浴间、孕妇休息间等卫生设施;5)设备、工具、用具等设施符合保护劳动者生理、心理健康的要求;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关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其他要求。 劳动者的权利有哪些?1)获得职业卫生培训教育;2)获得职业卫生防护;3)接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康复服务;4)知情权:危害因素、危害后果、防护措施;5)要求改善工作条件;6)拒绝强令违章作业、冒险作业;7)对违反防治法行为的批评、检举、控告;9)享受国家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10)要求并获得健康损坏赔偿的权利;11)法律规定的 其它权利。

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因素辨识、评价与控制程序(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因素辨识、评价与控制程序(标准版)

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因素辨识、评价与控制程 序(标准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1.目的 识别本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影响职业健康安全的危险源,评价风险因素,从而对其进行有效控制,并在新问题出现或其他情况时对其进行更新和持续改进。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经营、管理活动过程中的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及更新。 3.定义 危害辨识:辨识危害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风险评价: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范围的全过程。 4.职责 4.1办公室、生产部负责组织公司各部门进行安全健康危害因素的辨识、评价与更新工作。

4.2其他部门按照程序要求辨识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健康危害因素,并进行初步评价。 4.3相关部门负责安全健康危害因素的处置。 5.管理规则及流程 5.1职业安全健康危害辨识评估和控制 5.1.1按职责分工,成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委员会,对存在的职业安全健康危害进行辨识与评价。 5.1.2危害因素辨识的范围必须覆盖公司的生产作业活动全过程。 5.1.3辨识依据 1)国家、政府各部委颁布的政策、法规、标准、规定、条例等; 2)当地的地方法规、标准、规定、条例等; 3)认证机构和检验检测机构的检测及认证结果或反馈的信息。 5.1.4危害因素的辨识方法 1)直观经验法:a.对照、经验法、b.类比方法。 2)系统安全分析方法:各部门根据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委员会的要求,对本部门内生产作业活动的全过程进行分析、判断,找出可能对职业安全健康不利影响的各类危害因素。 5.1.5评价依据:

职业危害与职业健康安全

一、填空题 1、一、三 2、2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的; 3 10类115种 4 机械性噪声流体动力性噪声电磁性噪声 5 接触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从业人员 6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由现在的8.5%下降到5%以内,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职业病防治监督覆盖率比2008年提高20%以上, 7到2015年,新发尘肺病病例年均增长率由现在的8.5%下降到5%以内,基本控制重大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硫化氢、一氧化碳、氯气等主要急性职业中毒事故较2008年下降20%,主要慢性职业中毒得到有效控制 8 1.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宣传动员,社会参与 9工伤保险待遇 二 1 B 2 3 C 4 c 5 b 6 b 7 8 三、1答:职业禁忌症是指不宜从事某种作业的疾病或解剖、生理状态。在该状态下接触某些职业性危害因素时可导致下列情况:①使原有疾病病情加重。②诱发潜在疾病。③影响子代健康。④对某种职业危害因素易感,较易发生该种职业病者。 2答:(1)病因明确。职业病一般是由于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2)发病与劳动条件密切相关。发病与否及发病时间的早与迟往往取决于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时间、数量。劳动强度大、作业场所环境恶劣是导致职业病发病的根本原因。(3)具有群体性发病的特征。在同一作业环境下,多是同时或先后出现一批相同的职业病患者,很少出现仅有个别人发病的情况。(4)具有临床特征。同一种职业病在发病时间、临床表现、病程进展上往往具有特

定的表现。(5)职业病的范围日趋扩大。随着科学技术进步和国家经济实力的提高,越来越多的职业病将被发现。(6)已经被发现的职业病可以预防或减少。对已经发现的职业病的预防或减少的程度主要取决于国家和企业对预防或减少职业病的预防(治疗)措施的投入力量大小。 3答:各种活动性肺结核或活动性肺外结核: 上呼吸道或支气管疾病严重 显著影响肺功能的肺脏或胸膜病变 心、血管器质性疾病 曾有接尘史,并已产生影响的 经医疗鉴定,不适于接尘的其他疾病 4答:(一)《高毒物品目录》所列化学因素; (二)石棉纤维粉尘、含游离二氧化硅10%以上粉尘; (三)放射性因素:核设施、辐照加工设备、加速器、放射治疗装置、工业探伤机、油田测井装置、甲级开放型放射性同位素工作场所和放射性物质贮存库等装置或场所; (四)卫生部规定的其他应列入严重职业病危害因素范围的。 5答:(一)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二)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三)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四)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五)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六)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七)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八)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九)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四、论述题 突出问题:一是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法律责任没有落实。由于职业病防治违法成本低,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积极性不高,生产力水平低下,技术落后,防护措施简陋,有的根本就没有任何个人防护;调查发现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职业卫生管理模式和方法难以适应新形势下的职业病防治工作,中、小企业无有效的职业卫生管理模式。 二是地方政府职业病监管不到位。一些地方政府对职业病防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长期性认识不足,片面强调经济发展,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律制度的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力。 为吸引投资、保护地方经济,一些地方政府不惜降低投资门槛,对存在职业病危害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准入、监管过程把关不严,大量未经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三同时”审查的企业开工投产,导致大量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没有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部门之间长效协同工作机制不完善。李涛介绍说,我国职业卫生监管职能一直由卫生和劳动部门共同负责,存在严重的职能交叉问题。从1998年起由卫生部门管理,特别是

(完整版)职业健康危害因素

职业健康危害因素 一、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化学因素:主要包括生产性粉尘,生产性毒物。有的为原料,有的为中间产品,有的为产品。常见的 有氯、氨等刺激性气体,一氧化碳、氰化氢等窒息性气体。较长时间飘在空气中的各种粉尘,如滑石粉、石棉尘、电焊烟尘等。 2.物理性因素:包括各种异常气象条件:如夏天进入油罐车或油槽车内进行高温作业等;低温:如石蜡 成型的冷酷;生产性机械声:如球磨机、粉碎机等发出机械噪声;振动:如锻锤,风锤等;非电离辐射:如高频电磁场、电焊等产生的紫外线;电离辐射:如工业探伤用的X射线。 3.生物性因素:主要指细菌,寄生虫或病毒等能引起的与职业有关的疾病的生物性有害因素。 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如劳动时间过长。 2.精神(心理)性职业紧张。多见于新工人或新装置投产试运行生产不正常时,所产生的紧张心理。 3.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 4.身体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光线不足使视力紧张。 5.长时间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1.自然环境中的因素:如头部受长时间太阳辐射而发生中暑。 2.厂房建筑或布局不合理:如车间布置不当、厂房矮小、狭窄;设计时没有考虑必要的卫生技术设施, 如通风、换气或照明等。 3.环境污染因素:如氯碱厂泄露氯气,处于下风侧的无毒生产岗位的工人,吸入了氯气等。 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的危害与预防 一、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及预防 1.生产过程中形成的粉尘对人体有多方面的不良影响。粉尘进入肺泡后,肺泡内的巨噬细胞视粉尘为异 物将其吞噬,导致一系列复杂的肌体反映,促使肺组织纤维化,使受影响的肺泡逐渐失去换气功能而“死亡”,当有大量肺泡“死亡”时,最终导致尘肺病,人将感到胸闷、呼吸困难,尤其是二氧化硅能引起严重的尘肺。 2.工业防尘有两套方法,即以湿式作业为主的防尘措施方法和以干法生产条件下采取的密闭、通风、除 尘措施办法。 3.另外还有一些辅助性防尘措施,入风巷道,回风巷道设水幕,同时接触粉尘的工人必须配用防尘口罩。 二、生产性毒物的危害及预防 1.生产性毒物主要经过吸入,由呼吸道进入肺循环;经皮肤吸收,进入体循环;经口腔进入血液循环。 2.毒物进入血液循环后,就会出现恶心、呕吐、出汗、腹痛、腹泻、头晕、流涎等症状,甚至出现呼吸 困难、心动过缓、昏迷等严重症状。 3.工业防毒主要通过工艺改革,密闭通风净化系统;局部排气罩;以及排除的气体需要净化达到降低毒 物的危害。 4.个人防毒主要有:穿防护服、防护鞋、戴防护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基本防护措施,同时可以配 戴防毒面具、防护口罩。

职业健康危害因素辨识、评价制度示范文本

职业健康危害因素辨识、评价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职业健康危害因素辨识、评价制度示范 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根据本项目工程内容、参考相近项目职业健康危害情 况,按照集团公司项目管理标准要求,根据南宁轨道交通 有限责任公司对轨道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 管理工作要求,项目部安全总监督导、安质部组织施工技 术部、物资设备部、综合部等部门相关人员对本工程项目 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与评价,汇总成表。在以后的工作中 根据此清单实施相应的防范控制措施及相应职业健康安全 交底,确保项目部职业健康安全受控,安全目标顺利实 现。 一、按导致职业病危害的直接原因分类 20xx年卫生部颁布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中

将职业病危害因素分为十大类: 1、粉尘类; 2、放射性物质类(电离辐射); 3、化学物质类; 4、物理因素; 5、生物因素; 6、导致职业性皮肤病的危害因素; 7、导致职业性眼病的危害因素; 8、导致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的危害因素; 9、职业性肿瘤的职业病危害因素;10、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分析原则 1、识别要全面; 2、分析要主次分明、重点突出; 3、评价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4、同时要明确分布范围及危险度。 请在此位置输入品牌名/标语/slogan Please Enter The Brand Name / Slogan / Slogan In This Position, Such As Foonsion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GB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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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除第2章外均为强制性条款。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修订后分为两个标准: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和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本标准是根据职业性有害物质的理化特性、国内外毒理学及现场劳动卫生学或职业流行病学调查资料,并参考美国、德国、前苏联、日本等国家的职业接触限值及其制定依据而修订和制定的,是作为工业企业设计及预防性和经常性监督、监测使用的卫生标准。 本标准与TJ36—79相比变化如下: ——分为两个标准 ——修订了原111项有毒物质和9项粉尘的标准值 ——纳入后颁布的119项国家标准 ——增订119项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批准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哈尔滨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公共卫生学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吴维皑、吕伯钦、梁友信、孟德山、谷京宇、刚葆琪、傅慰祖、杨磊、于永中、于冬梅、庞应发、程秀荣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负责解释。 原标准GB3869—1983,GB/T4200—1997,GB8773~8780—1988,GB10328~ 10333-1989,GB10434~10439—1989,GB11516~11522—1989,GB11524~11532—1989, GB11719~11726—1989,GB16182~16250—1996,GB3869—1997,GB17052~17055—1997,GB18528~18563—2001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 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 for Hazardous Agents in the Workplace GBZ2-2002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使用或产生有害因素的各类用人单位。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19—87 工业企业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GB934—89 高温作业环境气象条件测试规范 GBZ1—2002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如下定义: 职业接触限值(Occupational Exposure Limit,OEL)是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接触限制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机体不引起急性或慢性有害健康影响的容许接触水平。化学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可分为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和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三类。 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Permissible concentration-Time Weighted Average,PC-TWA)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小时工作日的平均容许接触水平。 最高容许浓度(Maximum Allowable Concentration,MAC)指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均不应超过的有毒化学物质的浓度。 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Pemissible concentration-Short Term Exposure Limit,PC-STEL),指一个工作日内,任何一次接触不得超过的15分钟时间加权平均的容许接触水平。

职业安全卫生危害与危险的基本概念介绍

职业安全卫生危害与危险的基本概念介绍 在论述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工作内容之前,先阐明有关我国与职业安全卫生危害与危险的相关的一些基本概念是很有必要的。 (1).劳动保护与职业安全卫生 劳动保护是指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在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实现劳逸结合和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各种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的总称,统称为劳动保护。美国、日本、英国等国家通常把这种影响作业场所内员工、临时工、合同工、外来人员和其他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条件和因素称为职业安全卫生,而苏联、德国、奥地利、南斯拉夫和我国等则称之为劳动保护,名称虽然不同,工作内容大致相同,中认为是同一概念的两种不同命名。 从定义可以看出,劳动保护是保护从事劳动生产的劳动者,但是,劳动保护并不是指国家对劳动者所有方面的保护,而是专指对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伤亡和职业危害的保护,它不包括职工其他劳动权利和劳动报酬等方面的保护,也不包括一般的卫生保健和伤病医疗工作。其主要工作内容是:不断改善劳动条件,预防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为劳动者创造安全、卫生、舒适的劳动条件;合理组织劳动和休息;实行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解决他们在劳动中由于生理关系而引起的一些特殊问题。 劳动保护是我国的一项重要国策。由于劳动过程中(工具设备和

生产环境)存在着各种不安全、不卫生因素,若不加以保护将会发生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例如,矿井作业可能发生瓦斯爆炸、冒顶、片帮、水、火灾害等事故;工厂生产可能发生机器绞碾、电击电伤、受压容器爆炸以及各种有毒草有害物质的危害等;建筑施工可能发生高空坠落、物体打击和碰撞;交通运输可能发生车辆伤害和淹溺事故;农业生产可能发生机农业机械伤害、触电、农药和化肥中毒等等。所有这些,都会危害劳动者的安全健康,甚至造成财产的重大损失。另外,生产过程中,还有一些因素(人及组织行为不当)对劳动者的安全健康也有影响。如劳动者工作时间过长、强度过大,会造成过度疲劳,积劳成疾,并且容易发生工伤事故;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过于繁重或有害妇女生理的劳动,也会给他们的健康造成危害。因此,必须采取各种有效的技术和管理方法来消除这些因素,以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健康。 (2).伤亡事故 伤亡事故,根据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 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是指职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的设备和设施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 轻伤事故是指职工负伤后休一个工作日以上,构不成重伤的事故;重伤口事故是指符合劳动部(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关于重伤事

职业有害因素与女性健康示范文本

文件编号:RHD-QB-K5065 (安全管理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职业有害因素与女性健 康示范文本

职业有害因素与女性健康示范文本操作指导:该安全管理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进行更好的判断与管理。,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 重体力劳动对妇女一般健康的影响 1.从事重体力劳动特别是负重作业时,由于腹压增高,盆腔内生殖器受压发生移位,导致子宫后倾,子宫下垂,严重者发生子宫脱垂,农村发生率高于城市。 2.对未成年女子,长期参加重体力劳动,以及自幼参加体育训练的女子运动员,可影响骨盆的正常发育,引起骨盆狭窄或扁平骨盆。 3.孕妇从事较重的体力劳动,易导致流产,早产的发生,胎儿发育迟缓及胎儿或新生儿死亡率增高。 4.长期附中可引起女工月经失调,出现痛经、月

经过多或月经不规则等。 5.附中作业女工慢性肌肉关节老迅即关节疾病较多,如慢性腱鞘炎、肩周炎、腰痛等较常见。 (二) 职业性有害因素对女性生殖功能的影响 1.对月经功能的影响 已知有90种职业性有害因素可引起月经异常,包括噪声、振动、重体力劳动,以及多种化学物质如铅、汞、二硫化碳、苯系化合物、汽油、TNT等。一般多表现为痛经、月经量异常,且以年轻、工龄短、进厂不久的职工多见。 2.对生育功能的影响 包括对性腺、胚胎、胎盘的影响,干扰受精、受精卵发育、胚胎发育等过程。 3.对妊娠母体的影响 一方面妊娠使母体对有害因素的易感性增高,另

职业健康危害安全预防措施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职业健康危害安全预防措施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4 页

职业健康危害安全预防措施 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建筑业存在的职业病,特制定本措施。 一、防尘技术措施 1、预防尘毒采取的综合措施是:加强个人防护;降低有毒物物品浓度;消除毒物;加强安全卫生管理;健康监护等。 2、改革生产工艺和操作水平,减少毒物的来源。 3、对粉尘、有毒物质的生产设备采取封闭措施,防止跑、冒、滴、漏,减少环境污染。采用降尘器、净化器进行净化处理。 4、安装通风设备,加强空气更新。临时施工场所作业,要设置在通风良好的环境下作业。 5、遵守个人卫生和个人防护规定,工作中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和胶皮靴、手套、口罩等。 6、接触尘毒的工种进行定期体格检查。 二、防毒技术措施 1、在职业中毒的预防上,管理部门和生产部门采取的措施: 1)加强管理,搞好防毒工作,严格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卫生标准。 2)依靠科学技术,提高预防中毒的技术水平。改革工艺;禁止使用危害严重的化工产品;加强通风。 2、对生产工人应采取的预防职业中毒的措施: 1)认真执行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方法,严防错误操作。 2)穿戴好个人防护用品。 3、防止锰中毒的技术措施: 1)电焊作业场所通风良好,使空气中锰烟浓度降低到0.2mg/m以 第 2 页共 4 页

下。 2)尽量采取低尘低毒焊条,用自动焊代替手工焊。 3)工作时戴手套、口罩;不在车间内进食、喝水。 4、防止苯中毒措施: 1)使用油漆、喷漆的工人,施工前应采取综合性措施。进入密闭场所,如地下室,油罐等环境工作时,应戴防毒面具。 2)施工现场油漆配料房,应改善自然通风条件,减少连续配料时间,防止苯中毒。 5、防止弧光标辐射措施: 1)电焊工作业时必须使用镶有防护镜片的面罩,根据焊接时的电流强度和个人的眼睛情况,选择镜片。 2)为防止灼伤皮肤,电焊工必须穿好工作服、戴好手套和鞋盖等。 三、防暑降温措施: 1、高温季节施工,应按劳动保护规定做好防暑降温工作。 2、入暑前对高温作业工人进行一次健康检查,不宜从事高温作业的疾病患者,适当调换季节性工作。 3、露天作业和高温工种根据作业性质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采取早上班、晚收工,延长午休时间的作息时间,保证从业人员即能充分休息又能精力充沛地工作。 4、施工期较长又无固定休息场所的工点,可利用旧材料搭设临时凉棚等方法。 5、高温作业人员,应及时供给茶水或含有盐、糖的饮料。 6、对高温作业人员应进行身体检查,凡有心血管性质疾病者不能从事高温作业。炎热季节医务人员到现场巡回医疗,发现中暑及时抢救。 第 3 页共 4 页

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控制

职业性有害因素的控制 一、职业性有害因素的评价 (一)生产环境监测(environmentalmonitoring) 是识别、评价职业有害因素的一个重要依据。其目的是①掌握生产环境中职业危害的性质、种类、强度(浓度)及其在时间、空间的分布状况,为评价职业环境是否符合卫生标准提供依据。②为研究接触水平-反应关系提供基础资料。③鉴定预防措施的效果等。为此应根据生产实际情况及监测目的建立定期监测制度及卫生档案制度。如以粉尘为例,可根据一个工作班中工人不同活动点、多次采样测定的每个点的平均浓度(C)有工人在该点逗留时间(T),计算出时间加权平均浓度(time-weightedaverage,TW A)以了解工人的接触粉尘情况。 (二)健康监护(healthsurveillance) 是通过各种检查和分析,掌握职工健康状况,早期发现健康损害征象,以评价职业性有害因素对接触者健康的影响及其程度。以便采取预防措施,控制疾患的发生和发展。健康监护的基本内容包括健康检查、健康监护档案建立、健康状况分析和劳动能力鉴定等。 1.健康检查包括:(1)就业前健康检查(pre-employmentexamination)指对准备从事某种作业人员进行的健康检查,目的在于了解受检者原来健康状况和各项基础数据;可发现职业禁忌证(occupationalcontraindication)。表4-2所列为上海市卫生监

督法所定的就业禁忌证,可作参考。 表4-2有毒有害作业就业禁忌证(暂定) 有毒有害物质品种 就业禁忌证 矽尘及石棉尘 各型活动性肺结核;活动性肺外结核(肠、肾、骨结核等);较重的上呼吸道及支气管疾病(萎缩性鼻炎、鼻腔肿瘤、支气管哮、支气管扩张);严重影响肺功能的肺脏和胸膜病变(肺气肿、肺硬化、严重的胸膜肥厚及粘连等); 心血管系统疾病(动脉硬化症、高血压、器质性心脏病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02完整版)

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2002完整版) 【颁布单位】卫生部 【发文号】卫法监发[2002]63号 【颁布日期】2002-03-11 【实施日期】2002-03-11 【标题】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 一、粉尘类 (一)矽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超过10%的无机性粉尘) 1、可能产生的职业病:矽肺 2、行业举例: (1)煤炭采选业:岩巷凿岩、岩巷爆破、岩巷装载、出矸推车、喷浆砌碹、岩巷掘进、煤巷打眼、煤巷爆破、煤巷加固、采煤运输、井下通风 (2)石油天然气采选业:泥浆配置、地质磨片 (3)黑色金属矿采选业:黑色矿穿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浮选、重选、磁选、选矿辅助 (4)有色金属矿采选业: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浮选、重选、磁选、电选、选矿辅助 (5)建筑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采选业:土砂石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破碎、筛选、研磨、转运、开采辅助;河砂吸采、河砂手采、河砂筛选、河砂转运、河砂运输、河砂开采辅助、化学矿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浮选、重选、选矿辅助、非金属矿打孔、炮采、机采、装载、运输、回填、支护、采矿辅助、破碎、筛选、研磨、重选、选矿辅助(6)工艺美术品制造业:石质工艺品雕刻 (7)电力、蒸汽、热水生产和供应业:水电施工 (8)碱产品制造业:泡化碱制取 (9)无机盐制造业:硅酸钾制取、氟化钠制取 (10)化学肥料制造业:电炉制磷 (11)涂料及颜料制造业:搪瓷色素备料、玻璃色素溶制、玻璃色素成品 (12)催化剂及各种化学助剂制造业:两步共胶 (13)橡胶制品业:胶辊辊芯处理 (14)砖瓦、石灰和轻质建材制造业:砂石装卸、筛选、转运、堆垛、运输、辅助、装卸、筛选、转运、投料、拌和、浇注、辅助、石材切割、雕凿、研磨、整修、辅助、荒料锯切、板材研磨、板材切割(15)玻璃及玻璃制品业:玻璃备料、光学玻璃配料、玻璃喷砂、玻壳备料(灯具、荧屏)、玻璃纤维配料 (16)陶瓷制品业:釉料选择、粉碎、陶瓷烘筛、灌砂 (17)耐火材料制品业:耐材破碎、筛分、配料、混合、成型、耐火砖干燥、耐材烧成、物料输送、耐火材料磨制 (18)矿物纤维及其制品业:玻纤备料 (19)磨具磨料制造业:磨料备料 (20)炼铁业:矿石装卸、转运、堆场、整粒、泥炮制作 (21)炼钢业:炼钢铸模、炼钢砌炉 (22)铁合金冶炼业:硅铁冶炼、铬铁冶炼、钛铁冶炼 (23)重有色金属冶炼:铅锌配布料、铅电解液制备、矿石破碎 (24)金属制品业:金属喷砂、模具喷砂、搪瓷喷花、焊药制备、焊条配粉

职业性有害因素

职业性有害因素 职业性有害因素: (一)生产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不断变化) 1.化学因素 (1)有毒物质:如铅、汞、苯、氯、一氧化碳、有机磷农药等。 (2)生产性粉尘:如矽尘、石棉尘、煤尘、水泥尘、有机粉尘等。 2.物理因素 (1)异常气象条件:如高温和热辐射、低温等。 (2)异常气压:如高气压、低气压等。 (3)噪声、振动、超声波、次声等。 (4)非电离辐射:如可见强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微波、激光等。 (5)电离辐射:如X-射线、γ-射线等。 3.生物因素 如炭疽杆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及蔗渣上的霉菌等;医务工作者接触的传染性病源,如SARS 病毒。 (二)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 1.劳动组织和制度的不合理,如劳动时间过长、劳动休息制度不健全或不合理等; 2.劳动中的精神(心理)过度紧张, 3.劳动强度过大或劳动安排不当,如安排的作业与劳动者的生理状况不相适应,或生产定额过高,或超负荷的加班加点等; 4.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由于光线不足而引起的视力紧张等; 5.不良体位:长时间处于某种姿势,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设备等。 (三)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 (与一般卫生条件和卫生技术设施不良有关)

1.生产场所设计不符合卫生要求或卫生标准,如厂房矮小、狭窄,车间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布置不合理(有毒和无毒工段安排在一个车间)等; 2.缺乏必要的卫生工程技术设施,如没有通风换气或照明设备,或未加净化而排放污水;缺乏防尘、防毒、防暑降温、防噪声等措施、设备或有而不完善、效果不好; 3.自然环境中的因素:太阳辐射; 4.安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方面有缺陷; 5.不合理生产过程所致环境污染(包括化学因素、物理因素和生物因素等)。 在实际的生产场所中,这些有害因素常不是单一存在的,往往同时存在着多种有害因素,这对劳动者的健康将产生联合的、危害更大的影响。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与控制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与控制 目前我国法定职业病共十大类115种,职业病具有隐匿性、迟发性特点,慢性职业病特别是尘肺病和有些化学中毒的职业病潜伏期达数年甚至十几年,一旦发病往往很难治疗,病死率较高。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是项目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效防治职业病是项目义不容辞的责任。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并对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防治提出建议。 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辨识是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的基础,辨识的准确与否决定了职业健康监管工作是否全面,并为通过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和个体防护等手段有效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供支撑。 一、职业病危害的特点 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复杂、种类繁多,项目轨道施工工程,作业方式有土方开挖、盾构掘进、电焊、油漆、防水、拆除等。施工工程和施工地点的多样化,导致职业病危害的多样性。既存在粉尘、噪声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危害,也存在高处作业、密闭空间作业、高温作业等产生的职业危害,劳动强度大、劳动时间长的问题也相当突出。不同施工过程存在不同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地铁施工较为常见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粉尘(矽尘、水泥尘、电焊尘、石棉尘等)、噪声(机械性噪声、空气动力性噪声)、高温、振动、紫外线作业、电离辐射作业、化学毒物等。其中化学毒物又分为:建筑物防水工程作业产生沥青烟、煤焦油、甲苯

等有机溶剂,以及石棉、聚氯乙烯、环氧树脂、聚苯乙烯等化学品;电焊作业产生锰、镁、镍、铁等金属化合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等。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辨识 为全面、准确、有效的识别职业危害,建筑行业职业病危害的辨识可划分为施工前辨识和施工过程辨识两个部分。 (一)施工前辨识: 项目在施工前进行施工现场卫生状况调查,明确施工现场是否存在排污管道、历史化学废弃物填埋、垃圾填埋和放射性物质污染等情况。在施工前根据施工工艺、现场的自然条件对不同施工阶段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列出职业病危害因素清单。识别范围覆盖施工过程中所有活动,包括常规和非常规活动、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以及所有物料、设备和设施(包括自有的、租赁的、借用的)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项目前期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辨识:(1)工作环境:包括周围环境、工程地质、地形、自然灾害、气象条件、资源交通、抢险救灾等;(2)平面布局:功能分区(生产、管理、辅助生产、生活区);高温、有害物质、噪声、辐射;建筑物布置、构筑物布置;风向、卫生防护距离等;(3)运输线路:施工便道、各施工作业区、作业面、作业点的贯通道路以及与外界联系的交通路线等;(4) 土方工程、混凝土浇筑、钢筋加工、屋面防水、装饰装修等施工

职业性有害因素

职业性有害因素(occupational hazards):在生产环境中存在的各种可能危害职业人群健康和影响劳动能力的不良因素的统称。 职业病(occupational diseases)职业性有害因素作用于人体的强度与时间超过一定限度,人体不能代偿其所造成的功能性或器质性病理改变,从而出现相应的临床征象,影响劳动能力,这类疾病统称为职业病。 工作有关疾病(work-related diseases)称职业性多发病,是由于生产过程、劳动过程和生产环境中某些不良因素,造成职业人群常见病发病率增高、潜伏的疾病发作或疾病的病情加重等,这些疾病统称为工作有关疾病。 静力作业:又叫静态作业,主要依靠肌肉等长收缩来维持体位,使躯体和四肢关节保持不动所进行的作业。 动力作业:动态作业,在保持肌张力不变—等张收缩的情况下,经肌肉交替收缩和舒张,使关节活动来进行的作业。 生产性粉尘(industrial dust):在生产活动中产生的能够较长时间漂浮于生产环境中的固体颗粒物。 尘粒的空气动力学直径(aerodynamic equivalent diameter,AE D)是指某一种类的粉尘粒子,不论其形状,大小和密度如何,如果它在空气中的沉降速度与一种密度为1的球形粒子的沉降速度一样时,则这种球形粒子的直径即为该种粉尘粒子的空气动力学直径 尘肺(pneumoconiosis)是由于在生产环境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而引起的以肺组织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矽肺Silicosis:是由于在生产过程中长期吸入游离二氧化硅粉尘而引起的以肺部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全身性疾病。 石棉小体(asbestos bodies)石棉纤维被巨噬细胞吞噬后,由一层含铁蛋白颗粒和酸性粘多糖包裹沉积于石棉纤维之上形成。 速发型矽肺(acute silicosis)少数接尘者由于持续吸入高浓度、高游离二氧化硅含量的粉尘,在1~2年内即可发病,称为“速发型矽肺”。 晚发型矽肺(delayed silicosis)有的接尘工人虽吸入较高浓度矽尘,但脱离矽尘作业时X 线胸片未发现明显异常或尚不能诊断为矽肺,脱离矽尘作业若干年后被诊断为矽肺,称为“晚发型矽肺” 生产性毒物(productive toxicant):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存在于工作环境空气中的毒物。 职业中毒(occupational poisoning):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过量接触生产性毒物而引起的中毒。 蓄积(accumulation)进入机体的毒物或其代谢产物在接触间隔期内,如不能完全排出而逐渐蓄积于体内的现象称为毒物的蓄积 物质蓄积:当毒物的吸收速度大于机体的解毒和排泄速度时,毒物就会在体内逐渐增多叫物质蓄积作用。 储存库的概念:非靶器官的蓄积部位 功能蓄积:长期接触某种毒物后,体内不一定能检出该毒物蓄积,但由该毒物引起的机能改变却逐渐积累起来,表现出中毒的病理征象,这种情况称为功能蓄积作用。 刺激性气体(irritant gases)是指对眼、呼吸道黏膜和皮肤具有刺激作用,引起机体以急性炎症、肺水肿为主要病理改变的一类气态物质。 窒息性气体(asphyxiating gases)是指被机体吸入后,可使氧的供给、摄取、运输和利用发生障碍,使全身组织细胞得不到或不能利用氧,而导致组织细胞缺氧窒息的有害气体的总称窒息性气体中毒(asphyxiating gases poisoning) 是指由于吸入窒息性气体使全身组织细胞得

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健康危害因素

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健康危害因素 石油化工生产的特殊性,决定了这一行业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极为重要。大多数石油化工企业的生产环境都比较特殊,一线工人接触酮、噪声、粉尘、甲醛等有毒有害物质的机会较多,防治慢性职业病就显得非常重要。目前,大型企业推行一把手负责制,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较为完善。石油石化企业都有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建立了全面的石油石化企业卫生管理规定,提高了职业卫生管理的科学性。然而,现场安全管理与职业卫生管理有相互交叠和重复的内容,突发事件往往因安全监管而得到防控,就被误认为只要抓好了现场安全监管,职业卫生管理就不会有问题。这样一来,不少一线员工的长期慢性健康损害往往得不到足够重视,员工劳动过程中应有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为预防和减少职业危害,改善作业环境,保障劳动者生命健康权益,笔者认为,要逐步建立并完善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制。一是健全机构,理顺监管职责,切实加强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的建设,对地方和基层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构建设给予指导和支持。二是加强与卫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会等部门和组织的沟通协作,形成监管合力。针对石油和化工等职业危害突出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人群,要重点监督检查,要开展经常性的检查、抽查,发现问题给予严肃处理;建立职业危害事故调查处理的事故追究责任制;定期开展培训,建立职业健康监督员岗位制度。另外,企业要配备专业管理人员,依法如实申报职业危害项目,并优先采用有利于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引进项目要依法进行职业卫生审查;积极创新职业安全健康监管机制,努力完善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体系,促进职业安全健康技术服务机构依法自主经营、自我发展和自我约束机制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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