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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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宁政办[2014]187号

【发布部门】宁德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26

【实施日期】2014.09.2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宁德市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2014〕1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宁德市河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宁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9月26日

宁德市“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流域保护管理切实保障水安全的若干意见》(闽政〔2014〕27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4〕120号)精神,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流域保护管理责任,促进流域保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2014年底前在全市全面建立“河长制”。通过推行“河长制”,河流管护机制建立、责任明确、措施落实、考核有据。通过努力,使河流乱占乱建、乱排乱倒、乱采砂、乱截流等“四乱”问题得到有效遏制,突发水环境事件得以及时发现和妥善处理,河流断面水质、水生态、水环境面貌明显改善,饮用水水源地安全保障全面落实,基本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生态”的目标。

二、职责分工

河长制实施方案

西阳泽乡人民政府 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落实治理 责任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县委、县政府相关精神,全面深化“河长制”管理,针对前期各条河道摸排发现的各种问题进行落地整改,切实做到排查一个问题、消除一个污染源头,有效提高河道整治的进度和力度,逐步实现“水清,岸绿,景美”这一目标,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组织领导 调整西阳泽乡领导小组: 组长:王献民齐亮 常务副组长:田会元 副组长:孟伟光蔺军伍 成员:刘瑞利吕志刚齐力岗栗吉庙刘洋波孙旭光高淼森郭清风白玉龙安东风董绪平何栋贤 下设办公室,全面牵头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落实。 主任:刘洋波

成员:冯晓丹冯锐李靖 二、职责分工 河道综合治理分5个小组,治水办分4个小组,协同推进治水工作。河道综合治理分为: 1、基础排查巡查组 责任人:各河长 主要职责:(1)对包干河道两岸的排污口、公厕、垃圾坑、违章建筑、垃圾集中点、河面漂浮物、堤岸和水质情况等进行“地毯式”排查,摸清河道水质、淤积情况、排污口及周边污染源分布等基本情况,深化制订切实可行的“一河一策”治理方案;(2)定期开展现场巡查,对现场能整改的问题组织村和有关单位立即整改,需要由治水办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 2、工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蔺军伍 联络员:高淼森 责任单位:工业科

主要职责:(1)加强巡查,及时查处企业偷漏排行为,切实加大对沿河工业污染源的管理、监督和执法力度;(2)及时完成乡治水办交办的涉嫌工业污染排放的相关企业和“小微排污企业”、“低小散”企业等的整治任务;(3)落实对企业生活污水排放的监管和治理。(4)建立并推行企业门前、沿河环境卫生“三包”工作机制。 3、农业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田会元 联络员:白玉龙 主要职责:(1)推进河道清淤、清障、砌坎等整治工程(2)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防止畜禽养殖场死灰复燃;(3)督促外荡清养、沉船处理、水面清理等工作;(4)加强统防统治、绿色防控,加快开展农药废弃包装物回收工作,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5)做好适宜河段的绿化种植等工作,切实保护和提升水环境。 4、生活污染治理组 责任人:孟伟光 联络人:孙旭光

河长制各类工作制度(最全)

附件1 某某县“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我县“河长制”目标任务的落实,使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按照区、市河长办的系列会议文件精神,现根据某某县关于深入全面推行河长工作的系列指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各级河长 二、考核内容 “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工作制度机制、“河长制”工作督考、“河长制”基础工作等指标,并分别细化赋分。 三、考核方式 “河长制”考核包括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县河长办(县水利局)牵头各职能部门组成考核检查组,县委组织部负责联系沟通,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 四、考核评分 “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年度考核得分=

季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70%+年度综合考核得分×30%,季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季度综合考核得分之和÷4。当季考核扣分点在下一季度考核之前未整改到位,按相关标准加倍扣分,直至完成整改。考核结果分四档:分四档: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含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一)对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媒体报道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落实的,一次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二)发现河长牌联系方式不通的每处扣5分;发现河长牌不干净整洁每个扣5分;20分扣完为止。 (三)未制定“一河一策”的,最高扣10分;未制定年度计划的最高扣10分,20分扣完为止。 (四)河道、岸坡发现漂浮物、垃圾等污染物一处扣2分;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现违章一处扣5分;未及时上报涉河排污口,一处扣4分;未设置涉河排污口标志牌的,一处扣2分;40分扣完为止。 (五)“河长”工作日志记录情况,每月河长日记不少于 3 篇,缺一篇扣2分。10分扣完为止 五、奖惩制度 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河长予以通报表彰;连续2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河长,参照《某某县河道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暂

乡镇河长制考核办法

乡镇河长制考核办法 乡镇河长制考核办法如何制定呢?以下是为大家分享的三都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供大家参考借鉴,欢迎浏览! 三都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辖区水环境保 护责任,切实改善河流水质,实现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根据铜办字[20XX]39号、[20XX]14号和《三都镇“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纳入“河长制”管理的各村。 第三条“河长制”工作考核的内容: (一)辖区内河道环境保护管理的领导机构(包括明确专人负责)及河长制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二)辖区内河道管理年度计划及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开展巡河走河情况,发现问题能处置的及时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上报。 (四)“河长制”工作信息上报情况。 (五)辖区内河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1、沿河两岸垦植退垦情况; 2、沿河两岸垃圾清理情况; 3、河道两侧禁养区范围内养殖企业(户)的整治拆除情况; 4、河道两侧其他污染源,包括工农业面源污染的登记和监控情况。 第四条“河长制”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以及资料检查等方式,按照《三都镇“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后)逐项量化评分。考核分为三个等次,即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60分至89分(含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含59分)为不合格,考核名次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第五条“河长制”工作考核实行履职保证金制度。每年年初,涉及“河长制”工作的各村从村级转移支付中拿出2000元作为“河长制”工作履职保证金,年终考核获得前一、二、三名的村除全额退还履职保证金外,每村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的奖励;对年终考核排名后两位且得分不合格的村,镇政府将全额扣除2000元履职保证金,并要求村主要负责同志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 第六条“河长制”工作考核由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水务站)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时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一)因河湖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年度内本辖区因没有及时上报有关环境隐患信息而被上级发现并通报批评的,或者发生重大水污染责任事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认定)的。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更多相关文章推荐: 1.河长制信息管理系统方案 2.河南省河长制实施方案 3.河长制意见建议

中国水利年鉴2018_地方水利-安徽省-【水资源】

方案》,部署用2年时间对河道非法采砂进行全面整治。强化采砂船只管控,长江、淮河干流分别拆除非法采砂船146艘、非法采砂机具835台(套)。抓好首批12个省级综合执法试点,研究制定验收标准。持续开展水法宣传活动,举办大型广场宣传活动,发送短信500万条,印发画册标语万余份。(李玮) 【水资源】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完成“十三五”和年度 用水总量与效率主要指标分解。以县域为单元完成全省水资源承载能力评价工作,完成18项规划水资源论证,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核查、登记、建档、立牌工作,全省共排查入河排污口2029个,其中规模以上788个,规模以下1241个。出台《安徽省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启动19个县域节水型社会达标建设,建成40家省级节水型企业。启动国家水资源监控能力二期项目建设。加强地下水管理保护,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开展地下水压采和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压采超采区地下水521万m3。印发《安徽省淮河流域河道生态流量控制试点方案》,实施颍河河道生态流量控制试点。稳步推进水权制度建设,出台《安徽省水权交易管理实施办法》(暂行)。(李玮) 【全面推行河长制】按照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工作要求,省、市、县、乡河长制工作方案全部出 台,四级河长组织体系全面建立并延伸到村,中央要求的六项工作制度全面建立。村级以上河长共有5.27万名,覆盖全省江河湖泊,实现河湖“有人管”和“统一管”。各级河长巡河达23万人次,竖立河长公示牌49901块,签订重点敏感水域跨界联防联控协议25份。省级长江、淮河、新安江干流和巢湖四个“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付诸实施,市、县两级重点河湖实施方案基本完成。安徽省河长办设在省水利厅,水利厅主要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水利、环保、住建、农业、林业、国土、交通等13个单位为省河长办成员。安徽省河长办河长制工作处成立并运行,市、县两级河长办工作机构加快组建。(李玮) 【水利规划】组织编制《安徽省灾后水利建设总体规划》《安徽省加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规划 (2017—2021年)》和《安徽省“十三五”水利发展规划》,并提请安徽省政府批复实施,发挥规划对水 利工作的指导作用。完成《安徽省淮河治理“六大工程”行动方案》和巢湖、菜子湖等8大湖泊治理规划的批复工作,开展《安徽省水系空间布局规划》《颍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的编制工作,做好项目储备工作。引江济淮工程、巢湖环湖防洪治理工程完成项目批复工作。淮干正阳关至峡山口段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淮干王家坝至临淮岗段行蓄洪区调整和建设工程、长江干流马鞍山河段整治二期工程、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工程、长江干流芜湖安庆河段整治工程、港口湾水库灌区、牛岭水库等重大水利工程前期工作抓紧推进。(李玮) 【基本建设】全年下达省以上水利建设投资计划240.9亿元,累计完成投资260.3亿元,下达和完成省以上投资双双突破“两百”亿元,创历史新高。引江济淮工程初步设计获得水利部和交通运输部批复。巢湖环湖防洪治理工程如期开工。按序实施水利薄弱环节建设性治理,稳步推进裕溪河、青弋江等主要支流治理项目,基本完成114个中小河流治理,全面开工79个中小河流治理、8座重点易涝区排涝泵站建设,基本完成500座小型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 (李玮) 【防汛抗旱】2017年,安徽长江、淮河、新安江干流先后发生超警洪水,夏伏旱、淮河罕见秋汛接连而 来。全省各级防办、水利部门超前部署、周密组织、精准调度,充分发挥水利工程综合减灾效益。先后3次启动、1次提升防汛防台风应急响应,点对点调度山洪灾害防御、堤坝巡查防守、排涝和抗旱供水工作。根据淮河、长江以及新安江流域防洪调度需求,划分21个流域预报分区,实现水文预报与气象预报实时耦合,提高预报精准度。修订《安徽省防汛抗旱应急预案》、荆山湖等4个行蓄洪区控制闸调度运用办法,审核47座大中型水库汛期调度运用计划,调整5条河流、96座中小水库防汛特征水位。汛期发动2.87万人24小时巡堤查险,紧急转移危险区群众1.89万人。抗旱期间,全省农业抗旱供水45.95亿m3,抗旱浇灌面积1838万亩。全省没有因洪涝灾造成人员伤亡,抗旱浇灌供水保障有力,夺取了防汛抗旱的全面胜利,抗灾减灾综合效益达55.3亿元。(李玮) 【农田水利】2017年,安徽省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35.45万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建设任务。完成 小型水利工程改造提升投资80.2亿元,共更新改造小型泵站10.74万k W,加固新建小型水闸1208座,改造中小灌区59处,扩挖塘坝14.98万处,整治河沟9051条,修复和新建机电井19109眼,改造灌区末级渠系305万亩。组织编制《安徽省农田水利建设 “最后一公里”专项规划(2018—2022年)》,提请安徽省政府印发实施。启动2个县农田水利综合改革试 点,完成6个县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和创新运行管护机制试点。加快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新增发放所有权证、使用权证24.5万份,新增管护组织1805个。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新增实施面 3 1 3 安徽省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xx镇“河长制”实施方案【1】 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河道生态环境面貌,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xx-2020)》(粤环〔20xx〕xx号)和《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东府办〔20xx〕3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河长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镇长担任镇内河流的“河长”,“河长”为辖区的水生态环境质量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对河流、河涌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 “河长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定量考核”的方式,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与奖惩机制,将管理责任逐级延伸到“涌长”,建立水环境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采取“控源、截污、清淤、修复”等措施,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加大水环境治理投入,加快水环境治理进度,促进我镇水生态环境按水质目标逐年改善,最终达到或优于水质功能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原则。

由“河长”对所负责河道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工业污染管控、水环境持续改善、断面水质达标负第一领导责任。 (二)镇村联动原则。 镇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与社区互相协调配合,加大对镇内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三)分步实施原则。 根据“一年整治一条内河涌”的工作要求,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优先整治镇内河涌污染,减少镇内主要河流的污染总量,带动河流的控源整治。 (四)建管并重原则。 加快推动并落实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工程等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河流治理成效,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致力于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河流网格化、责任区管控模式,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水平。 (五)逐级考核原则。 建立完善河流水生态环境领导负责制的逐级考核制度,将河长制度延伸,形成镇考核“河长”,社区考核“涌长考核”的全覆盖体系,确保以考核为抓手,将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实施范围、步骤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

实施“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实施“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x〔x〕2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x〔x〕50号)和《x委办公室、x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x〔x〕46号)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各级政府水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江河湖库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生态先行示范区建设,结合我镇河流、水库、山塘实际,决定在全镇实施“河长制”。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镇境内各类水库及山塘,均实施“河长制”管理。镇管理范围包括肖江、小(一)型水库6座、小(二)型水库24座和山塘87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江河湖库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自然规律,依法依规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江河湖库健康;坚持综合整治,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全面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一)到x年3月底,建立镇“河长制”组织体系并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覆盖到各村(居)委会的“河长制”组织体系;根据实际在村(居)委会启动“河长制”试点。 (二)到x年底,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各类水库及山塘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 (三)到x年,基本建立江河湖库健康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实现常态化管理,基本实现x山青、水秀、天蓝、镇美的生态保护目标。江河湖库水域面积保有率7.7%,大中型湖库自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1%,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四、组织体系 1、办公室人员构成 “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领导x担任,副主任由水务站站长x担任,“河长制”办公室人员为x、x。 2、明确工作职责 小型水库由镇科级干部任库长,山塘由各村支书(主任)任“库长”。落实河流、水库及山塘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将每段河流、每座水库、每座山塘的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明确到人,并落实相关责任。 3、x年3月底前对各级河长名单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主要任务

宁蒗河长制领导小组文件

宁蒗县河长制领导小组文件 宁河长办发〔2018〕2号 宁蒗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宁蒗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总督察、副总督察、县级河(湖)长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省属驻宁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对加强河湖管理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云南省河(湖)制领导小组下发的《云南省全面贯彻落实湖的实施方案》(云河长组发〔2018〕2号)和《丽江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丽江市全面贯彻落实湖长制实施方案》(丽河长组发〔2018〕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县级党政领导调整情况,为进一步促进我县河(湖)长制工作,经县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原县级河(湖)长名单进行调整,现将“宁蒗县全面推行河(湖)长 - 1 -

制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总督察、副总督察、县级河(湖)长名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全面推行河(湖)长制宁蒗县县级总河长、县级河(湖)长名单 宁蒗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5月14日 - 2 -

宁蒗县河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2018年5月14日印 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宁蒗县县级总河长、县级河(湖)长名单 一、县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总督察、副总督察名单 总河长:杨承新市委常委、宁蒗县委书记 副总河长:沙文明县委副书记、县长 总督察:徐开诚县委副书记 副总督察:沙文华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负责永宁乡、泸沽湖、翠玉乡、阿海电站、拉伯乡、红桥乡、金棉乡、宁利乡、大兴镇河湖库) 和军强县政协主席(负责新营盘乡、跑马坪乡、蝉战河乡、战河乡、永宁坪乡、西布河乡、烂泥箐乡、西川乡河湖库) - 3 -

河长会议制度

河长制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村河长制工作,有序推进河长制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河长、副河长负责指导、组织本行政区域河流保护工作,承担推行河长制督导、调度。 (一)河长职责 河长是其责任河流的第一责任人,对其责任河流的治理负责,担负治、管、保“三位一体”职责,履行监督、检查、指导、协调等职能。其中村级河长应更加突出管、保责任。 (二)副河长职责 1、负责提出公示牌安装计划,并组织安装。 2、负责组织河流开展水质、污染源、截污纳管、防洪排涝、违章情况、沿河绿化等的现状调查,为编制“一河(湖)一策”提供依据。 3、负责提出年度工作初步计划和制定年度实施计划。副河长应依据“一河(湖)一策”结合河道存在问题,在每年2月底前提出当年度建议计划,河长会议或河长例会审议后制定年度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报区河长办备案。 4、负责组织河流按实施方案开展河道垃圾清理、黑臭现象整治、沿河违章拆除、涉河旧村改造、截污纳管、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水环境保护治理工作。 5、负责组织河流开展防洪排涝、水污染整治、文化景观提升等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涉及重点难点问题。

6、负责河流建立河道治理长效管理机制,努力创建“七无七有”(七无:无垃圾、无黑臭、无直排、无违章、无障碍、无淤积、无损毁;七有:有护岸、有绿化、有游道、有景观、有公园、有文化、有保障)的示范河道。 7、负责河流河长制手册编制并建立档案。 第二条建立健全河长制运行机制。江店村河长制为“二纵一横”体系,“二纵”分别为:江店河长负责承接乡河长交办的任务,对河长办指导、督查、考核,完成河长会议或河长列会确定的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建立问题发现机制。河长或副河长应通过巡查、举报及时发现问题,副河长应明确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负责河长制工作,并设立公布举报电话。 第三条实行河长公示制度。规范河长公示牌设置,河长公示牌应包括河流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姓名及职务,治管保工作目标及任务、举报电话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四条实行河长巡查制度。河长对其责任河流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日常巡查,重点巡查截污纳管、日常保洁是否到位,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是否存在超标、偷排漏排等非法排污情况,是否存在各类直排口、涉水违章建(构)筑物。 每次巡查应做好巡查记录。对巡查发现的各类问题,按照管理权限,及时处理。发现有重大污染事故或水环境污染隐患的,要第一时间联系、督促有关部门查处。 第五条本制度由江店村河长办负责解释 第六条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编制指南(试行)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 “一河一策”实施方案(2017-2020年)编制指南(试行) 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

前言 为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维护河湖健康生命,完善水治理体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16〕42号)要求,我省出台了《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2017〕42号,以下简称《工作方案》),强调实行一河一策、一湖一策,解决好河湖管理保护的突出问题。省水利厅、环保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水利厅广东省环保厅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实施意见的函》(粤水办函〔2017〕1171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各市、县要根据本级河湖名录,抓紧组织开展辖区内主要河湖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并于2017年年底前出台实施。为确保《工作方案》落到实处,指导开展“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适用于县级及以上级别的领导担任河长的河道,县级以下河道可参照执行。考虑到各地情况复杂多样,使用本指南时,应根据实际情况有所侧重。

目录 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1)主要目的........................................................... 错误!未定义书签。 (2)编制主体........................................................... 错误!未定义书签。 (3)编制对象........................................................... 错误!未定义书签。 (4)编制方式........................................................... 错误!未定义书签。 (5)编制原则 (1) (6)水平年 (1) (7)技术路线 (2) (8)任务分工 (4) 1 概况 (5) 1.1 自然地理 (5) 1.2 经济社会发展 (5) 1.3 水资源开发利用 (5) 1.4 水污染 (5) 1.5 水生态环境 (5) 1.6 现有工程 (6) 2 主要问题 (6) 3 目标指标 (7) 4 主要任务及措施 (8) 4.1 保护水资源 (8)

2020年各级河长巡河工作方案

2020年各级河长巡河工作方案 为全面推进我镇河长制工作,扎实完成2020年度河湖治理管护任务,按照《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和省市要求,就我镇河长开展巡河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巡河目的任务 各级河长全面开展巡查河湖工作,了解责任河湖的现状、治理管护目标及重点任务,检查下级河长履职情况,查找分析河湖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研究解决办法和措施,统筹协调解决问题,确保年度河长计划任务落实和河长制“见成效”阶段性目标实现。 二、巡河主要内容 1、河道治理进展情况; 2、河面、河岸保洁是否到位; 3、河底有无明显污泥或垃圾淤积; 4、河道水体有无异味,颜色是否异常(如发黑、发黄、发白等); 5、是否有新增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排放废水的颜色、气味是否异常,雨水排放口晴天有无污水排放;汇入入河排污(水)口的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明显异常排放情况; 6、是否存在涉水违建(构)筑物,是否存在倾倒废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废,是否存在其他侵占河道的问题; 7、是否存在非法电鱼、网鱼、药鱼等破坏水生态环境的行为; 8、河长公示牌等涉水告示牌设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倾斜、破损、变形、变色、老化等影响使用的问题; 9、以前巡查发现的问题是否解决到位; 10、是否存在其他影响河道水质的问题。

三、巡河方法步骤 镇级河长巡河工作由相应镇级河长自行巡河,相应的村级河长应配合巡河;村级河长巡河由各自所在的村组织,进行巡河。 1、深入责任河湖一线调查摸底。河长巡河时,应对河湖进行全程察看,走访沿线群众,查找存在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解决问题的建议方案。 2、对重点路线、重点河段进行重点巡查。各级河长应围绕调查摸底发现的问题和落实河长年度计划任务,拟定巡查路线、重点河段等,进行巡河。 3、严格工作要求进行巡河。按照河长办拟定的巡河方案实施,河长巡河时,须按省市县有关规定,使用“省河长通”APP(每次巡河不低于5分钟,不少于200米),填写好巡河记录,留下巡河照片发至镇河长办。 4、任务督办。对巡河发现的问题,各级河长应第一时间安排有关村级河长进行处理,对进展严重迟缓或交办时限内未能完成的,提请镇级总河长签发河长督办单。 5、资料归档。对镇级河长巡河相关资料,由镇河长办负责收集整理,及时归档;各村级河长应将定期检查相关档案资料,作为河长制年度考评重要依据,河长办应在每月25日前督促未巡河的河长巡河到位。 四、巡河时间要求 原则上镇级河长每旬巡河不少于一次,村级河长每周不少于一次,具体时间由各级河长决定。五、强化督查考核将河长巡河工作纳入对各镇、村级河长的工作考核,镇河长办将对此项工作按月进行通报,按季进行考评,每季度对未按时巡河的镇级河长扣除个人效能分0.5分。因未按时巡河、未及时整改所在河道问题等原因导致我镇受上级河道管理部门通报批评的河长,将加倍扣分。

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汇编(6篇)

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汇编(6篇) 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汇编一 近日,市水利局召开全市河长制工作会议,就《辽宁省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进行全面解读,安排部署我市实施方案编制,启动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前期工作。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加强河湖管理,维护河湖健康的有效举措。我市现有流域面积5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313条,在册大中小型水库48座,河长制的实施必将有力推进这些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和水环境治理,有力推进水资源保护。会议强调,水利部门作为河湖主管部门,要深刻认识全面推行河长制重要意义,主动作为,积极推进。就近期工作开展,会议要求, 一要尽快出台工作方案。市县水利部门要以省里的工作方案作为依据,准确把握总体要求、基本原则、工作目标、组织体系、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同步开展市、县、乡三级工作方案编制工作,尽快提出市、县、乡分级担任河长的河湖名录,明确各项任务的时间表、路线图。 二要发挥牵头协调作用。各级水利部门要加强与环保等部门沟通协调,逐级逐河提出河长设置方案,搭建工作平台,建立工作机构,落实河长制确定的事项。 三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级水利部门要切实抓好舆论宣传引导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传播手段,加大河湖科普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珍惜河湖、保护河湖的良好风尚。 河长制工作情况汇报汇编二 (1)层层传达学习。设市级分会场组织市级相关部门参加国家十部委视频会,通过召开水务系统工作座谈会、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和职工大会,层层学习并专题研究推行河长制工作目的、意义和工作措施,为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奠定基础。 (2)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市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工作,制定重要政策举措,研究解决跨部门、跨行业、跨流域重难点问题,督促检查工作落实。设市级总河长和总河长办公室,实行联络员制度,对市内主要5条江河实行双河长制。 (3)开展名录清理。拟定《攀枝花市贯彻落实<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实施方案》,本月底前报市政府研究批复后实施。开展全市重要河流分类分级名录清理工作,按“属地管理、分级分段、一河一策”原则对全市10余条重要河流实行市、县、乡三级河长管理,加强对外公示。明确任务目标,制定针对性强、操作

中国水利年鉴2018_地方水利-安徽省-【水土保持】

积27.9万亩。 ( 李玮)【水土保持】实施23个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和4 个坡耕地综合治理,全年新增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83k m 2 ,重点预防保护面积655k m 2 ,建设生态清洁 小流域8条。取消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行政审批,做好自主验收管理工作。对219个部省审批 项目开展监督检查,促进生产建设单位履行责任。印发《安徽省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实施方案(2017—2020 年)》和《安徽省水土保持信息化工作2017—2018年 实施计划》。对6100k m 2 的省级5片重点防治区进 行动态监测。推进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 管、水土保持重点工程“图斑”精细化管理。提请安徽省政府批复《安徽省水土保持规划(2016—2030 年) 》,划定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全面启动水土保持目标责任考核等工作。合肥和芜湖2个全国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通过水利部技术评估,5个省级水生态文明城市和28个水环境优美乡村通过验收。3个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有序实施。(李玮)【城乡供水】全面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年度目标,共建成集中式供水工程927处和分散式供水工程1445处,解决了867个贫困村通自来水和220.62万 农村居民(其中贫困人口61.2万人)饮水问题,完成计划内投资11.45亿元。此外,各地还利用财政资 金、银行贷款、社会投资等解决了计划外309.3万农 村居民饮水问题,完成投资19.61亿元。2017年全省总共解决529.92万农村居民(其中贫困人口73.06万人)饮水问题,完成总投资31.06亿元。 (李玮)【农村水电】开展绿色小水电创建工作,推动农村水电向绿色转型。强化农村水电安全生产督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双主体”责任,消除安全隐患。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51座水电站完成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达 标工作,响洪甸、梅山、蚌埠闸、九里沟、丰乐水电站达到一级单位。抓好50个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项目, 完成金寨县枫洞河等11座水电站建设任务。同步实施河流生态改造,督促项目单位完成环评手续。抓好水电供区农网改造项目尾工和竣工验收工作。扎实推进安徽 省水电公司厂网分离改革工作。(李玮) 【工程管理】 规范水利工程管理,颁布实施《大型 泵站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规范》 。加强水利风景区创建工作,新增3处国家级水利风景区。强化河湖岸线和水域空间管理,沿江共依法拆除非法码头、船舶修造点等230余个,通过整治释放岸线约40k m ,归还占滩面积约5000亩。沿淮共依法拆除非法码头90余 座,清除滩地非法堆场550余个。组织对全省主要河 流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清查、长江干流涉河建设项目 核查,基本摸清河道管理范围内桥梁、码头、取排水口等各类涉河建设项目底数,建立“一户一档” ,对清查成果研判分类,提出整治意见。结合全省巩固“三线三边”整治成果和农村垃圾、污水、厕所“三 大革命”,在淮河流域布置开展河道保洁专项行动。组织《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贯彻落实情况调查、长江岸线资源开发利用现状调查,开展长江岸线保护与开发利用现状评估,形成初步成果。(李玮)【科技与教育】1.科技 加强水利科技创新,“山洪灾害调查评价及预警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等8项成果分别获得安徽省科技进步奖和大禹水利科学技术奖。召开 2017年安徽省水利先进实用新技术( 产品)推介会,推介38项先进实用技术( 产品)。举办4期水利工程管理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培训班,共计800多人参加 培训。加强标准制修订和宣贯工作,安徽省质量技术 监督局批准立项省地方标准13项,发布《 大型灌区供水调度规程》(D B34/T2920—2017)等5项地方 标准。在5月30日首个“ 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制订印发活动方案,认真组织开展活动。召开安徽省水利学会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省水利学会第十届理事会、第一届监事会。做好期刊年检和新闻出版统计工作,编印6期《江淮水利科技》。2.教育 印发实施年度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全年举办15个培训班次、 1480人次受训。针对县级水利部门负责人和贫困县技术培训需求,举办全省县级水利(水务)局长培训班和全省水利技术业务培训 班。完成水利水电工程专业280人高级、1 69人中级和其他专业97人职称委托评审工作,其中188人获得水利水电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全省招募“三支一扶”水利岗位78人,选派3名技术人才开展技术援藏工作。举办第六届全省水利行业泵站运行工和河道修防工职业技能竞赛。对闸门运行工、河道修防工、水工监测工、水文勘测工4个水利行业特有工种进行职业技能鉴定,186人取得相应职业技能 等级。(李玮 ) 福建省 【概述】 2017 年,福建省防汛防台风经受住考验, 在保障金砖会晤等重大活动中积累了新经验;水利投资再创新高,一批重大水利项目和民生水利工程陆续建成见效;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实现公里数、投资量“双翻番” ,人民群众获得感进一步增强;河长制工作4 13地 方 水 利

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必然要求。下文是本人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欢迎大家阅读。 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一为深入推进水环境综合治理,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和河道生态环境面貌,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根据《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20XX-2020)》(粤环〔20XX〕XX号)和《东莞市主要河流“河长制”实施方案》(东府办〔20XX〕31号)的相关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思路 “河长制”以属地管理为原则,由镇长担任镇内河流的“河长”,“河长”为辖区的水生态环境质量主要责任人和第一责任人,对河流、河涌的水环境质量负总责。 “河长制”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定量考核”的方式,对水环境治理工作实行严格的监督考核与奖惩机制,将管理责任逐级延伸到“涌长”,建立水环境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 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采取“控源、截污、清淤、修复”等措施,严格控制入河污染物总量,加大水环境治理投入,加快水环境治理进度,促进我镇水生态环境按水质目标逐年改善,最终达到或优于水质功能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原则。由“河长”对所负责河道的污染治理工程建设、工业污染管控、水环境持续改善、断面水质达标负第一领导责任。 (二)镇村联动原则。镇政府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各有关部门根据工作职责,与社区互相协调配合,加大对镇内水生态环境治理和管理工作的支持力度,形成工作合力。 (三)分步实施原则。根据“一年整治一条内河涌”的工作要求,以“控增量、减总量、优布局”为核心,优先整治镇内河涌污染,减少镇内主要河流的污染总量,带动河流的控源整治。 (四)建管并重原则。加快推动并落实河道综合治理工程、生活污水处理厂及截污管网工程等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重视河流治理成效,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致力于建立长效机制,实施河流网格化、责任区管控模式,强化河道水环境管理水平。 (五)逐级考核原则。建立完善河流水生态环境领导负责制的逐级考核制度,将河长制度延伸,形成镇考核“河长”,社区考核“涌长考核”的全覆盖体系,确保以考核为抓手,将整治任务落到实处。 三、实施范围、步骤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 寒溪河的XX段,即黄牛埔水库河段、清泉水库河段至富民大道河北岸桥段。 (二)实施步骤 20XX年,全面实施“河长制”,开展寒溪河XX段的整治工作。 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寒溪河XX段的整治工作,促进我镇水环境质量逐年改善。 2020年,寒溪河XX段水质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镇内河涌水质稳定达到地表水Ⅴ类标准,化学需氧量(COD)、氨氮(NH3-N)、溶解氧(DO)等水质指标化学需氧量达到地表水Ⅳ类标准,健全完善河道水生态环境管理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XX镇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

XX镇镇级河长制工作方案 (201X-2020年) 为全面深化我镇河长制管理工作,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落实河长制进一步加强治水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市“五水共治”指挥部办公室相关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原则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治水要求,以问题为导向,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指引,构建党政同责、部门联动、职责明确、统筹有力、水岸同治、监管严格的治水机制;以更高的要求、更严的标准、更实的举措,围绕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方面主要任务,全面完善河长制体系,全力打造我镇河长制工作升级版。 二、主要任务 201X年5月底前,进一步健全街道、村(社区)河长体系,实现河道河长全覆盖,并延伸到池塘等小微水体。

至201X年底,本辖区内劣V类水质实现全消灭,全镇水环境质量实现历史性突破;镇级河道断面水质好于III类(含)的比例达到40%以上;确保河道无违法建筑物;基本建成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实现水域占补平衡,河湖水域不萎缩、功能不衰减、生态不退化;保持河流、湖泊、池塘等各类水域水体洁净。配合市级河长单位完成市级河道“一河(湖)一策”实施方案编制等相关工作。 (一)加强水污染防治 1.工业污染整治。加大对工业园区重点企业的环保治理力度,重点行业整治提升标准,深入推进重污染高耗能行业整治提升淘汰。开展“低小散”行业整治提升三年行动工作,按照“改造提升一批、整合入园一批、合理转移一批、关停淘汰一批”的思路,实施九大专项整治行动,突出整治“四无”企业。201X-201X年整治“低小散”行业企业(作坊)362家。 2.农业农村面源治理。201X年底全面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扫尾及提标改造,做到前中后全贯通,确保生活污水不外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设施全面实施第三方专业化运维模式,201X 年底前农污设施第三方运维模式达到100%,进一步完善督查机制。推广主要农作物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持续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201X年,化肥减量50吨,农药减量2.5吨。推广商品有

无锡新区河长制管理文件

中共无锡市新区工作委员会 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无锡新区“河长制”全覆盖 管理工作办法》的通知 各功能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机关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全覆盖管理工作,从制度上全面强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确保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和水环境治理持续加强,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河(湖、库、荡、氿)长制”全面加强河(湖、库、荡、氿)综合整治和管理的决定》(锡委发[2008]55号)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新区近两年来“河长制”全覆盖管理工作执行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对《无锡新区“河长制”全覆盖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和扩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无锡新区“河长制”全覆盖管理办法(修订稿)》(锡新发[2009]41号)同时作废。 特此通知。 中共无锡市新区工作委员会

无锡市人民政府新区管理委员会 2010年3月15日

无锡新区“河长制”全覆盖管理工作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河长制”全覆盖管理工作,从制度上全面强化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全面提升水环境质量,确保断面水质持续改善和水环境治理持续加强,根据中共无锡市委、无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建立“河(湖、库、荡、氿)长制”全面加强河(湖、库、荡、氿)综合整治和管理的决定,结合新区近两年来“河长制”全覆盖管理工作执行实际情况,特对《无锡新区“河长制”全覆盖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第二条“河长制”全覆盖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实行属地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功能园区、各街道应根据“以块为主、属地负责”的管理责任体系,对所辖河道全部落实“河长制”管理,区领导担任区级以上河道河长,各功能园区、各街道、各村(居、社)级领导担任园区、镇、村级河道河长,实行分级挂钩管理。“河长”作为“河长制”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断面水质达标负第一责任,对所负责河道(含所分工包片地区)的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和断面水质达标负领导责任,牵头组织所管河道综合整治方案的制定、论证和实施,狠抓工作推进,强化横向协调,落实长效管理。 第三条根据河道整治规划和综合治理方案,按照“目标明

乡镇河长制考核方案

乡镇河长制考核方案 乡镇河长制的考核方案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三都镇“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辖区水环境保 护责任,切实改善河流水质,实现流域水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根据铜办字[20XX]39号、[20XX]14号和《三都镇“河长制”实施方案》文件精神,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考核对象为纳入“河长制”管理的各村。 第三条“河长制”工作考核的内容: (一)辖区内河道环境保护管理的领导机构(包括明确专人负责)及河长制宣传教育落实情况。 (二)辖区内河道管理年度计划及方案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 (三)开展巡河走河情况,发现问题能处置的及时处置,不能处置的及时上报。 (四)“河长制”工作信息上报情况。 (五)辖区内河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开展情况: 1、沿河两岸垦植退垦情况; 2、沿河两岸垃圾清理情况; 3、河道两侧禁养区范围内养殖企业(户)的整治拆除情况; 4、河道两侧其他污染源,包括工农业面源污染的登记和监控情况。 第四条“河长制”工作实行百分制考核。考核工作采取听取汇报、日常检查、定期检查以及资料检查等方式,按照《三都镇“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细则》(附后)逐项量化评分。考核分为三个等次,即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60分至89分(含60分)为合格,59分以下(含59分)为不合格,考核名次按从高分到低分排列。 第五条“河长制”工作考核实行履职保证金制度。每年年初,涉及“河长制”工作的各村从村级转移支付中拿出2000元作为“河长制”工作履职保证金,年终考核获得前一、二、三名的村除全额退还履职保证金外,每村分别给予1000元、800元、500元的奖励;对年终考核排名后两位且得分不合格的村,镇政府将全额扣除2000元履职保证金,并要求村主要负责同志在全镇干部大会上作表态发言。 第六条“河长制”工作考核由镇“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水务站)具体组织实施。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时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一)因河湖管理不到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年度内本辖区因没有及时上报有关环境隐患信息而被上级发现并通报批评的,或者发生重大水污染责任事故(县级以上环保部门认定)的。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镇“河长制”办公室负责解释。 云溪乡村级“河长制”考核办法为全面贯彻落实“五水共治”工作,切实推进河道清理,有效改善全乡河道生态环境,促进河道水环境质量明显提升,建立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经乡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村级“河长制”考核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段负责”的原则,将河道的日常监管责任落实到河长,对水环境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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