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贾汪区新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项目

徐州贾汪区新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项目
徐州贾汪区新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项目

徐州市贾汪区新老城区控制性详

细规划设计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贾采公(2018)JSBZ002】采购人:徐州市贾汪区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八月

总目录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第四章评标标准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采购需求

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第一章投标邀请

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对徐州市贾汪区新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徐州市贾汪区新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项目

项目编号:贾采公(2018)JSBZ002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投标单位须将以下文件或证明文件单独装订成册,在投标时间截止前提交给招标代理公司,由采购单位和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核。以下原件(或公证件原件)必须带到开标现场,审查后退还,以原件(或公证件原件)为准。只有通过资格审核,方可进入评标。资格审核不通过的投标单位不进入下一步技术评标部分。如有伪造或虚报,则取消该单位的报名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必须为注册独立法人的国内城市规划编制单位,且规划机构须具备城市规划编制甲级资质;

3、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有较强的理论和实践工作水平,应具有注册规划师及高级城市规划师资质,有相似规划编制的工作经验[须提供规划编制合同证明(合同须能反映所报项目负责人信息或附件证明)等],且项目完成前不得更换。

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1)由采购人查询信用信息。

(2)查询渠道包括:

①“信用中国”网(;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

③“信用江苏”网(;

④“诚信徐州”网( .cn)。

(3)截止时点(查询环节):评标结束前。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

网页截屏打印,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地点、方式:

开标时间前,在“徐州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s://www.360docs.net/doc/cb10952652.html,gp-,自行下载。

2、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四、投标有关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9月20日上午9:00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9月20日上午9:30

3、开标时间:2018年9月20日上午9:30

4、开标地点: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908开标室(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87号世茂广场钻石国际2#楼9层908室)

5、投标文件接收人:陈峰

五、采购人(招标人)

1、名称:徐州市贾汪区规划局

2、地址:徐州市贾汪区辅佐路

3、联系方法:6

4、采购项目联系人:皮凤梅

六、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郭庄路87号世茂广场钻石国际2#楼9层

3、联系方法:9

4、采购项目联系人:陈峰

2018年8 月30 日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目录

一、总则

二、招标

三、投标

四、开标

五、评标

六、定标

七、政府采购合同

八、徐州市贾汪区新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任务书

一、总则

1. 采购人(招标人)

1.1采购人(招标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2. 招标方式

2.1政府采购货物或者服务(以下简称“货物服务”)招标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

3.采购人(招标人)为徐州市贾汪区规划局;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博智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4.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4.1参加政府采购货物服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以下简称“投标人”),应当是提供本国货物服务的本国供应商,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外国供应商可以参加货物服务招标投标活动的除外。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4.2 投标人授权代表系指法定代表人或受法人委托的受托人。

5. 投标费用

5.1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本文件约定的设计补偿费除外。

二、招标

6. 招标文件的内容

6.1招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第一章投标邀请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第四章评标标准

第五章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六章采购需求

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7.招标文件说明

7.1本招标文件是招标人发出的要约,投标人参加投标均视为承认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附件的所有条款,并承诺一旦中标将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条款、技术规范要求的质量和进度完成全部委托任务。

7.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作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7.3投标人应承担其现场考察、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一切费用、损害和人身伤亡事故责任,不管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投标人应指定一名投标事务负责人,负责接收、阅读和理解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

关资料,检查投标文件,协助有关人员尽力克服各种投标失误。

各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充分了解现场情况,考虑项目设计方案。

7.4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

,也将第一时间发送到各报名供应商的电子邮箱,不再另行通知。请报名供应商密切关注徐州政府采购网和电子邮箱。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7.5现场考察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7.6开标前答疑会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7.7投标人的质疑

,对工程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随后收到的有关资料有异议的,应当及时向招标人提出,尽力澄清一切疑点。

,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

8.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响应。每个投标人报送一个投标方案,投标文件应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满足评审需要。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可能被拒绝,责任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应确保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由其自行承担。投标文件应做到清晰、完整,所有文字说明和文字标注以中文为准,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9. 投标文件的语言

9.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往来函电均应使用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规定的语言书写,否则无效。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投标文件的构成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11. 投标函和价格表、商务条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

11.1 投标函和价格表:要求见本章12、13,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中《投标函》和《开标一览表》。

11.2商务条件: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11.3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时间: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12.投标报价要求

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

12.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

12.3 采购人(招标人)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2.4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2.5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价格,投标人提交多个价格的投标文件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3. 投标货币

13.1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14. 投标保证金

14.1投标担保在投标文件有效期满后30天内保持有效。

14.2投标人未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14.3投标人如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14.4、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使用方式在合同条款中表述。未中标人的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无息退还。

15. 投标有效期

15.1投标有效期为开标之日后90天。采购人(招标人)可以要求对投标有效期延长一次,但该延长期最长不超过30天。

15.2采购人(招标人)应在距投标有效期满20日之前书面通知投标人,要求其延长投标有效期。如果有关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应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人)确认。

15.3如果采购人(招标人)发出要求投标有效期延长的通知并在投标有效期届满前没有收到投标人同意其投标有效期延长的书面通知,则视为该投标人不接受上述延期的要求。投标人不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不会导致其投标保证金不退还。

16. 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和签署要求

16.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及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6.2 每份按本章10 规定编制的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

16.3 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方为有效。

16.4 投标文件应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注明页码,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16.5 投标文件装订的次序:见本章10.1的要求。

17. 投标文件的密封、盖章要求

1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分开密封,封袋上应标明《正本》、《副本》、《开标一览表》字样。

17.2 上述封袋上都应标明投标人(全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17.3上述封装的投标文件如没有分装,无标识,将作为无效投标而予以拒绝,如上述投标文件无密封或残破导致所有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17.4 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资料表》中的要求为准。

18.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18.1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签收保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19.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之后送达的投标文件,为无效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0.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被没收。

21. 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2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3.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3.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3.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3.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3.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3.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四、开标

24. 开标

24.1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24.2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所有已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参加。

24.3开标时,由投标人或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予以密封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退回投标人;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4.4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24.5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招标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五、评标

25. 评标

25.1评标委员会组成

,规划、设计方面专家组成;

,其余人员不参与评标打分。

25.2规划设计方案评审方法:执行本件评标办法约定

26.评标办法

26.1本次招标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6.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数值等。总分值100分,商务评审分值为20分,技术评审分值为60分,价格评审分值为20分。

26.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通过计算直接取得;报价得分加评委算术平均得分,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27.评标程序

27.1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27.2

①资格性检查。

②符合性检查。

27.3其他详见评标细则

27.4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响应性的判定基于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28. 投标文件报价及设计周期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28.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8.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8.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8.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9.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0.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31.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31.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1.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1.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31.4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31.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31.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32.废标条款。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32.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32.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2.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32.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六、定标

33.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34. 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35. 采购人有权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进行核实,如投标人不能在采购人规定的时间内向采购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将被采购人认定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所规定的“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情形,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政府采购合同

36. 签订合同

36.1采购人(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

36.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有碍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行动。

36.3中标人必须签署并执行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件,招标人可要求中标人对遵守参加投标的各项条件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作出保证。

37. 招标文件未明确的事项,由招标人与中标人在合同谈判时协商。

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38.履约保证金

38.1中标人应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资料表》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38.2 如果中标人没有遵守本章38.1,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取消该中标决定、不退还其投标保证金。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招标人)可以与排位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38.3中标人凭采购人(招标人)出具验收书的复印件及收款收据办理履约保证金退付手续。履约保证金在采购代理机构存放期间,不计利息。

39.费用组成及设计费支付方式:

39.1项目规划方案设计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00万元整。(该金额已包括且不仅限于本合同项下规划设计费、税金、交通费、食宿费、差旅费、专家费、通讯费等各项相关费用)

39.2规划方案设计费的支付:

①签订合同以后,甲方支付合同额的30%,作为开展规划设计前期工作的预付款(含地形图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整);

②乙方按照国家及省、市(县)规划技术规程提出规划设计成果,经专家评审通过后七日内支付合同额的40%,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整);

③乙方按《评审会议纪要》修改并全部完成规划设计,并提交贾汪区规委会审查通过,完善方案并交付成果后,甲方支付合同额的最后30%,共计人民币_________元(大

写________________整)。

以上费用最终按中标价执行。合同执行过程中如遇到建设主体变更、项目因故暂停等情况,甲方有权终止合同,设计费用按照《国家勘察设计收费标准》中划分各设计阶段比例,结合实际发生工作程度进行取费。

40.投标及招标咨询费用

40.1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及代理机构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本文件约定的设计补偿费除外。

40.2本工程招标咨询费(代理费)用含专家评审费用由中标人承担,招标咨询费参考服务类招标采购【2002】1980号文件标准下浮35%计取,投标人在商务报价下浮时自行考虑。咨询费付款标准见下表,招标咨询费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说明:Array

1.按上表计算的收费为代理服务全过程的收费金额。

2.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3.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中标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 * 费率(%)

4.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

5.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代理服务费基准金额(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的)的合计数*(1-下浮率%)

6.上表下浮率为本次招标咨询费下浮率。

7.计算出的代理服务费应收取金额如低于3千元。

8.采购预算为1元的项目,中标(成交)金额按50万元计算。

9.单一来源项目,均按最低收费标准3千元收费。

八、徐州市贾汪区新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设计任务书

一、编制背景

为更好指导推进贾汪区具体地块的开发建设,保障原有生态环境,实现生态、社会、

经济效益的三者统一,贾汪区规划局启动了全区重点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编制范围

规划东至茱萸路、西至徐贾快速通道、南至贾青路、北至公园北路,总面积约43平方公里(详细地块见附图)。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

2、《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

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37-2011)

4、《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1年)

5、《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

6、《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

7、《江苏省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导则》(2012年)

8、《江苏省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导则》(2011年)

9、《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2014年)

10、《徐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2017年修订)

11、《贾汪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年修改版)

12、《徐州市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2014年)

13、《徐州市城市绿化条例》(2013年)

14、《徐州市城市防洪规划》(2014-2020)

15、《贾汪潘安湖片区(新老城区)总体规划》

16、其他相关法规文件

四、编制要求

规划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深度要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重点内容如下:

1、依据上位规划、落实并协调相关专项规划要求,统筹兼顾,处理好局部与整体、近期与长远、需要与可能、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城镇建设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对地块的用地使用控制和环境容量控制、建筑建造控制和城市设计引导、市政工程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以及交通活动控制和环境保护规定为主要内容,并针对不同地块、不同建设项目和不同开发过程,应用指标量化、条文规定、图则标定等方式对各控制要素进行定性、定量、定位和定界的控制和引导。

2、确定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的布局、用地面积与用地界线。合理确定用地性质和开发强度,协调好与周边地区、相邻地块关系,在兼顾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同时,提升地块开发的经济效益,增强规划的可行性。确定城市用地细分原则,按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将用地划分至中类,必要时划分至小类,同时,对土地使用的兼容范围作出规定。

3、综合规划范围的主导功能、开发程度、交通组织、景观风貌、历史文化保护等方

面的规划要求,并考虑城市“旧区”和“新区”的差异,因地制宜选用不同的地块控制指标,确定相应的控制方式和强制性规定。合理确定建筑密度、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等基本控制指标。制定相应的土地使用与建筑管理规定。

4、对城市公共设施进行定量、定位、定界的具体控制。根据规划区内的用地性质和居住人口规模,确定配套服务设施项目,控制的重点在非盈利性公共配套服务设施项目。明确其用地位置、占地面积、用地界线及建设的规模与数量、服务半径。

5、深化规划区内各级支路,并确定其走向、线型、断面形式、交叉点坐标及标高,确定广场、立交、公交首末站、站场、停车场等交通设施位置及规模,确定用地竖向规划原则、地块控制标高。确定街坊和地块的车行出入口方位和数量,对禁止开口路段进行控制,明确配建停车位的控制要求。

6、对规划区域提出用地竖向规划原则,地块高程控制要求。

7、根据规划容量,确定各类市政公用设施的用地界线及各类工程管线的走向、管径等技术控制要求。

8、城市道路(红线)、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黄线)、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绿线)、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紫线)、地表水体保护和控制的地域界线(蓝线)等“五线”及控制要求。

9、月亮湖片区、桃园路两侧以城市设计为出发点,引导片区的城市开敞空间建设,控制主要视线通廊和景观绿地,并保障有效视廊范围内的建筑协调性。通过视线分析,确定建筑高度分区,形成合理的布局层次。

10、现行国家规范及技术规定要求的内容。

五、成果要求

设计内容必须清晰完整,设计文本应准确、完整地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设计图件内容必须全面。

包括文本、图件及电子文件

*文本

*图件

1、主要图纸

1)区位图

2)用地现状图

3)用地潜力分析图

4)用地规划图

5)功能结构分析图

6)绿地系统分析图

7)道路交通分析图

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图

9)综合交通规划图

10)城市五线控制图

11)给水工程规划图

12)污水工程规划图

13)雨水工程规划图

14)电力工程规划图

15)电信工程规划图

16)燃气工程规划图

17)管线综合规划图

18)综合防灾设施规划图

19)基本控制单元划分图

2、城市设计层面

1)城市设计总平面图;

2)整体鸟瞰图;

3)交通组织规划图;

4)地下空间利用规划图

5)景观、公共空间设计等分析图;

6)建筑高度控制规划图;

7)建筑色彩指引图;

8)街道空间和建筑风貌控制指引图则;

9)重要节点、重要公共建筑城市设计意向及效果图若干。

3、图则

本次规划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规划图纸件(图纸、图则)以及附件(规划说明书、现状资料分析汇总、研究报告、附录等)。按照国家和相关规范的要求,规划成果包括文字和图纸,文字为WORD格式,图纸为DWG和JPG格式。

六、规划编制计划及时间进度要求

1、第一阶段:现场及现状资料调查分析阶段(10天)

该阶段主要包括收集上位规划及其他相关规划;收集并对现状自然条件、历史文化资源、人口、土地利用、地下空间利用、建筑、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重点企业、综合交通、公用设施、综合防灾分析;了解公众意愿及利害关系人意见;了解政府有关部门对规划编制的意见;收集编制范围内已批用地的规划条件、规划许可等管理信息;梳理现状主要特征,总结现状主要问题并分析其形成原因,进行用地潜力评价,研究解决存在问题的针对性规划措施,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2、第二阶段:初步方案设计阶段(30天)

该阶段主要是设计方通过深化研究和综合,对编制范围的用地划分、指标控制、功能

布局、规划结构、综合交通、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历史文化环境、城市设计、低碳生态、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公用设施、综合防灾、五线规划以及建筑空间体型环境等方面,依据规划原理和相关专业设计要求、委托方意图、设计条件等做出统筹安排,形成初步的方案设计,并与委托方进行初步沟通。

3、第三阶段:方案评审及成果编制阶段(20天)

该阶段主要是依据委托方的反馈意见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调整完善,由委托方组织专家、领导及相关部门进行方案评审工作,并对专家评审意见对设计成果进一步修改完善,形成最终设计成果。

七、工作要求

1、设计单位要充分了解现状情况,充分收集相关资料,听取有关部门意见。

2、规划设计单位向委托方进行中间成果汇报和讨论不得少于3次,设计单位负责提供所有汇报所必需的汇报资料。

3、设计单位按照委托方要求提供制作规划公示及汇报简本的电子文件。

4、根据委托方要求配合参与公众活动,配合做好所有汇报。

第三章投标资料表

该资料表的条款项号是与《投标人须知》中条款项号对应的,或增加的条款,是对《投

评分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即在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人或者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为:价格、技术、信誉、业绩、服务、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及相应的比重或者数值等。总分值100分,商务评审分值为20分,技术评审分值为60分,价格评审分值为20分。

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标书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按算术平均方法,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得分;报价得分通过计算直接取得;报价得分加评委算术平均得分,为投标人的总得分。

(一)价格评审(20分)

1、投标总报价大于财政预算价格的,为无效投标报价。

2、价格得分计算方法:各投标人价格得分=最低报价(即有效投标人中的最低投标价格)÷各投标人评审价格×20,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3、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二)技术评审(60分)

1、对项目的解读与理解(10分)。

2020年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事业单位考试《卫生专业知识》真题及答案

2020年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事业单位考试《卫生专业知识》真题及答案 注意事项 1、请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在答题卡相应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并用2B铅笔在答题卡指定位置填涂准考证号。 2、本试卷均为选择题,请用2B铅笔在答题卡上作答,在题本上作答一律无效。 一、单项选择题(在下列每题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是最符合题意的,将其选出并把它的标号写在题后的括号内。错选、多选或未选均不得分。) 1、下列哪项不属于下腔静脉的属支?() A、附脐静脉 B、膈下静脉 C、腰静脉 D、右睾丸(卵巢)静脉 【答案】A 【解析】下腔静脉分为壁支和脏支。(1)壁支包括1对膈下静脉和4对腰静脉,各腰静脉之间的纵支连成腰升静脉,左、右腰升静脉向上分别续为半奇静脉和奇静脉,向下与髂总静脉和髂腰静脉交通。(2)脏支包括右睾丸静脉(女性为右卵巢静脉)、肾静脉、右肾上腺静脉和肝静脉。故选A。 2、感染后排菌时间较长,易转成慢性的是()。 A、宋内志贺菌 B、痢疾志贺菌 C、鲍氏志贺菌 D、福氏志贺菌 【答案】D 【解析】细菌性痢疾是由志贺菌属细菌引起的肠道传染病,志贺菌属根据抗原结构和生化反应不同分为4 群:痢疾志贺菌、福氏志贺菌、鲍氏志贺菌、宋内志贺菌。其中痢疾志贺菌感染后临床表现较重,但预后多良好;宋内志贺菌感染后临床表现较轻,非典型病例多,易误诊;福氏志贺菌感染病情介于两者之间,但排菌时间较长,易转成慢性。 3、人的意志活动的前提是()。 A、克服困难和挫折 B、随意运动 C、崇拜 D、自觉确定的目标

【解析】意志行动有明确的目的性是意志的首要特征,也是意志活动的前提。人在确定目的后,就会能动地调节支配自己的行为,以目的来指导和修正自己的行动,使个体的意志服从这个目的。故选D。 4、阿托品对下列哪种平滑肌解痉效果最好?() A、支气管平滑肌 B、胃肠道平滑肌 C、胆道平滑肌 D、输尿管平滑肌 【答案】B 【解析】阿托品具有松弛内脏平滑肌的作用,从而解除平滑肌痉挛。这种作用与平滑肌的功能状态有关。治疗剂量时,对正常活动的平滑肌影响较小,但对过度活动或痉挛的内脏平滑肌则有显著的解痉作用。可缓解或消除胃肠道平滑肌痉挛所致的绞痛,对膀胱逼尿肌、胆管、输尿管、支气管都有解痉作用,但对子宫平滑肌的影响较少,虽然可透过胎盘屏障,但对胎儿无明显影响,也不抑制新生儿呼吸。故选B。 5、心跳、呼吸骤停紧急处理原则中哪项是错误的()。 A、迅速有效的人工呼吸 B、及时行AED C、迅速有效的胸外按压 D、立即心电图确诊,然后进一步处理 【答案】D 【解析】心跳、呼吸骤停应立即做心肺复苏,恢复自主呼吸和循环。 6、链霉素引起的永久性耳聋属于()。 A、毒性反应 B、高敏性 C、副作用 D、后遗症状 【答案】A 【解析】毒性反应指药物在用量过大、用药时间过长或机体对药物敏感性过高产生的对机体有明显损害的反应。链霉素长期使用则会导致永久性耳聋则属于毒性反应。故选A。 7、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RDS)常发生于原发病后()。 A、48小时内 B、48小时后 C、5天以后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 部调整规定(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沪规划[2007]1107号 【发布部门】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7.10.23 【实施日期】2007.1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废止和宣布失效的局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定(试行)》的通知 (沪规划[2007]1107号) 各区(县)规划局、各派出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完善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提高规划管理效能,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的编制与审批,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经2007年8月24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11月1日起试行。

此前我局发布的文件中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规划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定(试行)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编制与审批,保障城市规划有效实施,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原则与适用) 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本市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 凡因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单元规划等上位规划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因设立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对已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功能或总体布局等产生调整的,按照法定程序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原审批部门审批。 因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情形而确需对已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必须按照规划合理、程序规范和信息公开的原则,按本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制图标准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 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归档数据标准 (NJGBBC 03-2005) 南京市规划局 南京市城市规划编制研究中心 2005年9月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及成果归档数据标准 目录 第一章: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 (1) 一、设计标准 二、支撑系统 三、制图精度 四、坐标系 ………………………………………… ………………………………………… ………………………………………… ………………………………………… ………………………………………… ………………………………………… ………………………………………… ………………………………………… ………………………………………… ………………………………………… ………………………………………… ………………………………………… ………………………………………… ………………………………………… ………………………………………… ………………………………………… 1 1 1 1 五、地形图1 六、图层管理2 七、配套设施标注符号管理 八、城市规划用地汇总表格式 九、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格式 十、文字标注 39 33 33 35 35 37 37 38 38 40十一、图形规则 十二、图纸版式 十三、出图设置 第二章:规划成果数据归档标准 一、文件存储标准 二、图纸数据归档标准

第一章:计算机辅助制图规范 一、设计标准 计算机辅助城市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标准与办法: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1991年9月3日);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1995年6月8日);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城市规划制图标准》(CJJ/T97-2003);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2005年) 《南京新建地区公共设施配套标准规划指引》(2005年) 二、支撑系统 硬件要求:Pentium450及其以上等价处理器;内存64MB以上。 软件平台:Windows2000及其以上;AutoCAD R14及其以上;Microsoft Office 2000及其以上。 三、制图精度 以米为单位,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四、坐标系 采用南京92地方坐标系统; 坐标系应为世界坐标系(WORLD坐标系),基于坐标系的所有成果数据采用模型空间; 禁止对坐标系和成果数据进行旋转、平移、缩放。 五、地形图 地形图单位: 1个单位代表1米;

徐州市和贾汪区历史沿革

徐州市历史沿革 1949年徐州市直属山东省管辖,新海连市属山东鲁中南行署管辖。1952年11月中央决定,1953年1月徐州市正式划归江苏省直辖,新海连市划属江苏徐州专区。 1953年1月江苏建省,设徐州专区,专员公署驻徐州市。原属山东省临沂专区的新海连市及赣榆、东海、邳县3县,滕县专区的铜北、华山、沛县、丰县4县,和原属皖北行署区宿县专区的砀山、萧县2县及原由苏北行署直辖的淮北盐区,划入徐州专区。徐州专区辖1市9县1盐区。同年,原属淮阴专区的新沂、睢宁、邳睢3县划入徐州专区。撤销铜北、华山、邳睢3县,复设铜山县。撤销淮北盐区。东海县政府迁海州城。徐州专区辖1市10县。 1954年,新海连市改为省辖市。同年12月,萧县、砀山2县划归安徽省。徐州专区辖8县。 1958年,原由省辖的徐州、新海连2市,划归徐州专署领导。徐州专区辖2市8县。 1960年,铜山县划归徐州市领导。1961年,新海连市改名为连云港市。 1962年,徐州、连云港2市改为省辖市。徐州市领导的铜山县划归徐州专区。辖8县。 1965年10月26日,江苏省人民委员会批准徐州市设立矿区。 1970年,徐州专区改称徐州地区,专署驻徐州市,辖丰县、沛县、赣榆、东海、新沂、邳县、睢宁、铜山8县。 1953年1月1日,徐州市为省辖市。1958年,徐州市划归徐州专区领导。1961年,铜山县划归徐州市领导。1962年,徐州市仍改为省辖市,将铜山县划归徐州专区领导。 1965年10月26日,江苏省人委批准设立矿区。徐州地区的丰县、沛县、邳县、铜山、睢宁、新沂县划徐州市领导。市区设鼓楼、云龙、贾汪、矿区、郊区5个区。徐州市共辖6县5区。 1990年2月起,经国务院批准,先后撤销新沂、邳县,改设新沂、邳州市。徐州市共辖2市4县4区。 1998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将新沂市炮车镇划归邳州市管辖;将邳州市合沟镇划归新沂市管辖;将铜山县潘塘镇划归徐州市泉山区管辖;撤销泉山区潘塘镇,设立潘塘街道办事处。 2005年1月统计数据:面积11258.3平方千米(其中市辖区1037.7平方千米),人口916.9万(其中市辖区167.5万),辖5个市辖区、2个县级市、4个县43个街道、114个镇,395个居委会、2280个村委会,其中市辖区共计43个街道、7个镇,268个居委会、156个村委会。 2005年5月1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2005]41号):将铜山县大黄山镇和大庙镇划归徐州市鼓楼区管辖。2005年6月14日,江苏省人民政府(苏政发[2005]53号文件)同意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将铜山县大黄山镇和大庙镇划归徐州市鼓楼区管辖。行政区划调整后,鼓楼区行政区域面积212平方千米,人口38.1万,辖8个街道办事处、2个镇;铜山县行政区域面积1856.6平方千米,人口118.2万,辖20个镇。调整前,鼓楼区行政区域面积40平方千米,人口27.9万(2004年);铜山县行政区域面积1999.6平方千米,人口129.2万(2004年)。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doc 11页)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doc 11页)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定(试行)》的通知 沪规划(2007)1107号 各区(县)规划局、各派出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完善规划管理体制机制,提高规划管理效能,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方案的编制与审批,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划管理规定(试行)》,经2007年8月24日局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自2007年11月1日起试行。 此前我局发布的文件中涉及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的规划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的,以本《规定》为准。 执行中如有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局。

二○○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上海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规定(试行)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规划管理,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合理性,规范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的编制与审批,保障城市规划有效实施,根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上海市城市规划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原则与适用) 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本市城市规划实施管理的法定依据,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整。 凡因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单元规划等上位规划发生重大变更,或者因设立重大建设项目,确需对已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主要功能或总体布局等产生调整的,按照法定程序修编控制性详细规划,并报原审批部门审

批。 因本规定第三条所列情形而确需对已经法定程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局部调整的,必须按照规划合理、程序规范和信息公开的原则,按本规定的相关程序和要求执行。 第三条(定义) 因相关的专业系统规划、专项规划(含控制线规划)或因建设项目其它规划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导致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部分规划控制线、局部地块用地性质等强制性控制指标调整的,属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因重要地区编制城市设计或修建性详细规划确需对已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作局部调整,经本规定第五条规定的程序认定后方可进行。 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分为技术性局部调整和一般性局部调整。 (一)以下情形可以认定为控制性详细规划技术性局部调整: 1、符合城市规划导向、满足地区功能发展要求以及用地性质兼容性规定等要求的规划用地性质、用地布局或地块边界的调整。 (1)住宅用地调整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绿地的;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贾汪

基坑支护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本工程为徐州市中信置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工程地点位于徐州市贾汪区,本工程主体6层地下一层设地下室,地上为住宅,,框架结构,建筑高度为19.88米,建筑总面积2.68万平方米,本工程耐火等级为二级,地下室耐火等级为一级,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类别为丙级,抗震防烈度为7度.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裂缝控制等级为三级,地基基础设计为丙级,砌体施工质量控制等级为B级,本工程屋面防水等级为Ⅲ级,防水层合理使用年限10年,室内地坪标高为±0.000暂定相当于黄海高程33.000米。 二、编制依据 1、本工程现有设计图纸; 2、地质勘查报告 3、《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4、《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50497-2009) 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6、《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 94-94) 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 8、《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 三、施工组织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及职责 项目部下设四部一室:工程技术部、质量安全部、物资供应部、经营财务部和办公室。 项目经理部在集团总部的统一指挥、协调、平衡下开展工作。

项目部组成详见下图:项目部组织机构框图。 四、资源配置计划 主要机械设备配备

劳动力配置计划 五、总体施工部署 1、现场准备 (1)由总保根据建筑红线控制桩和水准点,进行场地控制网测设、自然地 面标高的测量,并做好初测记录及监理验收记录。 (2)确定行车路线,开设现场出入口。 (3)由总包做好现场施工用电及用水准备。 (4)在现场选择材料储存地并按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遮护。 2、材料机械准备 组织相关材料和机械设备进场。机械设备应做好检修和保养,保证完好率。 六、土方工程: 1、基坑采用反铲挖掘机大开挖,从上而下分层进行,人工配合。

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调整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

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 编制、调整审批程序管理规定(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西安市规划局对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的编制管理,提高控规审查审批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西安市规划局审查、审批(报批)应由本局审查审批(报批)的中心城和规划区范围内重要地区控规或其局部调整,适用本规定。市域其他地区的控规审查审批,由区(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参照此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控规审批管理的内容主要包括控规(含大纲图则和详细图则两种形式,下同)的审查和审批(或报批),控规局部调整的审查和审批(或报批),以及控规编制、调整成果的管理和维护。 “大纲图则”是指按《西安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有关要求编制,并经审批的大纲性控规图则,“详细图则”是指按《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管理规定(暂行)》有关要求和“大纲图则”编制,不经公示、但经过审批的控规详细图则。我局现已编制、未经公示但审批完成的控规全部

属于“详细图则”。 第四条控规方案审查审批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陕西省规划管理技术规定》、《西安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2、《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暂行)》、《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暂行)》、《西安市规划局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技术管理规定(暂行)》等国家、省、市规范、标准、文件; 3、编制项目的上层次规划和相关规划; 4、项目范围内及相关区域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 第二章控规的审批(报批) 第五条西安市规划局对控规成果的审批程序,包括初审、会审和审批(报批)三个阶段。 第六条初审程序 初审程序包括规划局内各部门审查和专家技术审查(对控规“大纲图则”进行审查,原则上应邀请专家参与初审)。必要时可邀请市民代表参加初审。 一、接收申请 由总工办负责统一接收控规编制单位的6套报审资料。 报审资料包括: 1、《控规方案初审申请表》(1号表); 2、符合要求的控规图说文件。图说文件除包含有关资质证

徐州至沛丰及贾汪区天然气管道工程

徐州至沛县、丰县及贾汪区天然气管道工程 项目介绍 前言 一、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二、建设单位及项目概况 三、项目建设的具体内容 四、项目社会影响效果 、八一、一 刖B 天然气作为一种清洁、咼热值的优质能源,是城市燃气的首选气源。发展以天然气为主的城市燃气,可以调整能源结构,改善大气环境,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提高产品质量,具有显著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保效益。 由于天然气的发展在徐州仍处于初级阶段,管道天然气覆盖范围仅限于市区和

城郊,而徐州市下辖的其他区(县)如沛县、丰县及贾汪区等无天然气管道,对天然气的需求无法满足。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地区的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民众和企业对可以使用上清洁的管道天然气有着迫切的愿望和呼声。 为彻落实中石油与江苏省人民政府达成的关于在全国率先建成“气化江苏”实现“镇镇通天然气”的战略协议精神,突破制约徐州地区经济发展的“瓶颈”,满足徐州市区外的区县社会经济发展对天然气日益增长的需要,提高天然气的供气可靠性,改善能源结构,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人民生活质量,经徐州市人民政府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销售分公司协调,徐州市决定在该公司西气东输徐州分输站接管,建设徐州市至沛县、丰县及贾汪区的天然气管道。该项目由徐州苏通管道燃气有限公司承建,并已于二0 —四年八月十二日获得江苏省发改委核准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14)892号)。 一、项目建设的背景及必要性 1、项目建设背景 随着二十世纪后期我国国家战略调整为“以经济建设为核心”、“改革开发”,我国经济近三十年来得到迅猛的发展,对能源的需求越来越大。清洁能源的开发和利用也成为一种势不可挡的趋势。天然气作为世界公认的清洁化石燃料,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会迅速增加。 我国能源政策的改变促进了天然气在国家能源结构中比例的逐年上升。由此,也带动了我国天然气管道供应的快速发展。目前,我国已建成的大型天然气管线输配工程包括忠武线、陕京一线和二线、西气东输一线和二线、中缅天然气管线、川气东送管线、西气东输冀宁联络线等,年输气能力已经超过2500亿Nr3。据统计,2012年中国天然气的消费量为1375 亿立方米,预计到“十二五”期末,天然气的消费量有望达到1500亿?2000 亿立方米,届时天然气占一次性能源的消费比例可能将提升至3%?8%我国已迎来了天然气大发展时代。 江苏经济在全国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但境内能源资源匮乏,而且能源结构极不合理,煤炭在一次能源中占到80%以上,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造成了严重的环

南京市地块城市设计图则技术标准(试行)

南京市地块城市设计图则 技术标准 (试行) 南京市规划局 2013年12月

一、总则 1、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地块城市设计工作,规范地块城市设计图则的内容、形式、制图标准等要求,特制定本标准并试行。 2、本标准适用于对《南京市出让地块城市设计工作暂行规定》(宁规字〔2013〕431号)明确的需提出地块城市设计图则的地块。在规划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地段城市设计)阶段,以及单独编制地块城市设计(已编制的上位规划中尚未明确地块城市设计图则)时,应遵守本规定。 3、本技术标准作为地块规划条件的组成部分,强调地块城市设计图则的简明有效、便于操作,并能确保建筑设计的灵活性。本图则编制的基本原则包括:(1)合理性原则——图则内容应在满足地块规划条件的基础上,充分体现《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和该地段城市设计研究的相关要求。 (2)有效实施原则——突出图则对城市空间秩序的有效控制引导,利于规划管理的具体实施和控制。 (3)可操作性原则——图则制定应因地制宜,图则内容和表达应简单、准确和明晰,便于土地出让和规划管控中各环节的操作。 (4)灵活性原则——图则制定以控制城市空间秩序中不利情况的发生为基本目的,同时为用地布局和建筑设计留出空间。 4、位于城市中心区以及其他一般地区的地块应按照本标准执行;位于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风貌区、风景(名胜)区内的地块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二、内容与要求 1、地块城市设计及其图则是对各层次上位规划和城市设计的落实和表达,是对

地块规划条件的补充和完善,其主要内容是在地块层面对“空间形态、交通流线、地下空间、界面类型、建筑设计、环境设计以及其他方面”提出城市设计的控制和引导要求。具体地块编制本图则应根据该地块所涉及问题的具体情况,在本技术标准所列的地块城市设计内容框架中,选择需要表述的内容提出控制与引导的要求。特殊情况,也可适当增补表述内容。 2、图则的具体要求在“图则说明”中以文字形式归类表述,包含对各大类问题进行综述的“控制引导意图”和对各分项提出要求的具体“说明”两个部分。 3、为体现执行操作中严格程度的差异,图则说明应区分“控制性要求”与“引导性要求”的用词与表述方式。其中,“控制性要求”的表述相对严格,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引导性要求”的表述具有一定弹性,表示允许稍有选择或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 4、图则内容的分类、图则说明的要求、图件的内容与形式等,如表1所示。

徐州潘安湖二期湿地公园景观工程_沈海燕

徐州潘安湖二期湿地公园景观工程 文·图 ◎ 沈海燕 潘安湖湿地公园位于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大吴镇和青山泉镇境内,为权台矿和旗山矿地下采煤塌陷区域,是贾汪区内面积最大的采煤塌陷地。潘安湖 湿地公园一期经过两年的集中建设现已形成湖泊、湿地、乡村农家乐为一体的 休闲公园。二期总规模240公顷,结合一期景观设计,扬长避短,打造了集文化、 休闲、娱乐、旅游服务、保育培植、生活体验为一体的湿地公园,既突出了湿地 公园特点,又加强了地方特色元素,积极打造“中国最美的乡村湿地、中国最美 的和谐乡村、国家级乡村民俗产业基地”三大品牌。潘安湖湿地公园的建设极 大地改善了当地的环境质量、丰富了市民的旅游休闲空间。 根据贾汪区旅游发展总体规划中“一心在内,三区环抱,一轴贯穿”的城市总体结构,潘安湖位于一轴的中心地带,与大洞山风景区、徐州滨湖公园形 成一条景观轴。 徐州市南有云龙湖、北有潘安湖,徐州市云龙湖风景区为AAAA级景区,已与杭州西湖结为姊妹湖,潘安湖湿地公园由煤矿塌陷形成大面积水域,是湿地 与湖的结合体,生态条件极为优越,定位为中国乡村湿地的典范,游客回归自 1 2 图片说明 1. 潘安湖二期总平面图 2. 潘安湖区位分析图 3. 潘安湖总体规划结构 4. 鹭飞岛的设计效果图 5. 鹭飞岛建成实景图 6. 迎宾广场的两侧高大整齐的银杏树阵 7. 游客服务中心的一角 8. 兼顾美观和健身功能的卵石步道

WETLAND PARK 本期专题·湿地公园 >然的旅游胜地。两者一南一北互相对比映衬,在未来的旅游发展中有着同等重要的地位与作用,将共同作为提升徐州城市品位的名片。 潘安湖总体规划结构 规划总体形成“四区三轴”的布局,即南游、北养、西俗、东净的旅游空间格局。四区:湿地游览观光区(南游)、乡村民俗体验区(西俗)、湿地休闲度假区(北养)、湿地保护封育区(东净);三轴: 水体3 567 8 景观轴、度假景观轴、和谐乡村景观轴。 根据潘安湖总体规划“四区三轴”的结构布局,潘安湖湿地二期景观建设以“南游”为核心旅游主题定位。利用潘安湖地形、地貌和生态环境资源,完善水系规划,明确功能分区,形成功能互补、结构统一的整体。设计以人为本、绿色生活为原则,打造集游览观光、生态宜居、旅游度假、乡村民俗体验等为主的生态公园。 功能分区 根据自然保护优先、因地制宜、合理开发用地和可持续利用原则,景区分为五大功能区:入口及湿地主题景观区、潘安文化形象展示区、湿地娱乐景观区、湿地科普展示景观区、乡居度假景观区。 入口及湿地主题景观区 作为整个潘安湖湿地二期的门户,入口及湿地主题景观区以迎宾广场、鹭飞构筑、鱼跃双桥、阳光草坪、综合餐饮服务成为最聚集人气的景观区。该区域开场大气及标志性建筑为主要的设计风格。在入口广场的前方,高12米的鹭飞构筑犹如几只巨大的白鹭翩翩起舞,成为整个潘安湖湿地二期的象征,也是游客争相拍照留念的好地方。

溧水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附件1: 《溧水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设计任务书 一、工作背景和编制目的 溧水是南京的南大门,距南京45公里,是百里秦淮的发源地,位于长江三角洲和上海经济区的西缘。溧水区位优势明显,周边方圆200公里范围内,分布着上海、南京、杭州、合肥、苏州等40多个大中型城市。距禄口国际机场、南京南站、新生圩港分别为14公里、28公里、59公里,是沟通苏、沪、浙、皖的重要交通节点。溧水境内丘陵起伏,河湖纵横,青山绿水,生态环境优良,是江苏省目前环境保护最好的地区之一。全县总面积1067平方公里。 根据新的发展形势和机遇,为优化提升城市功能,大力改善城市面貌,现我局组织编制《溧水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作为该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依据。 二、规划范围 东至秦淮路,西至宁高高速,南至金蛙路,北至中山河,总面积约为10.6平方公里,研究范围应适当放大。 三、主要规划依据与参考 (1)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报审稿)及相关专题专项 (2)《南京市溧水县城乡总体规划(2010-2030)》(在编) (3)《南京市永阳新城总体规划(2010-2030)》(在编) (4)《溧水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5)《溧水新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6)《溧水永阳新城防洪规划》 (7)《溧水县城区道路专项规划》 (8)《溧水县县城绿地系统规划》

(9)其他相关规划编制成果及已有规划审批资料 凡本要求未做具体规定的,应按国家现行的有关法规、规范执行。 四、总体要求 1、规划应在《溧水永阳新城总体规划》及各部门相关规划指导下进行,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设计规范和技术规定。 2、规划应充分解读老城区在永阳新城中的定位,分析其与永阳城南新城、城北开发区、城东片区的关系,明确自身的地区特色,统筹考虑老城区的功能定位与布局。 3、应突出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对老城区公共设施和市政设施的布点、用地规模与形态及可实施性进行评价和分析,进一步优化和完善配套要求,并促进现状工业的外迁,统筹安排各项城镇建设用地和空间布局,注重维护公共利益和公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4、应加强规划的经济性分析。结合用地权属,建设现状,发展时序等因素,重视对地块规划指标的经济测算,提高规划成果的可操作性。 5、规划应重视历史文化资源保护,对宝塔公园地块予以保护和控制,明确紫线控制范围。 6、规划应对老城交通系统进行梳理和调整,实现道路网的系统化、规整化和功能明确化。充分挖掘现有路网的潜力,结合旧城改造完善次干道和支路系统,明确道路功能,提高运行效率,形成多元化的路网结构和公共交通系统,改善整体交通环境,以减轻老城环境和交通的压力。 7、规划应加强对老城区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综合研究,针对日益紧张的用地形势,超前预控和规范管理地下空间资源,促进老城区空间资源集约利用。 8、运用城市设计的理论和方法,注重对规划范围内空间特色的分析和研究(如天际线、建筑色彩、建筑形态、重要道路界面等),充分

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报告

xxx市xxx镇控制性详细规划调整论证 报告 ——C区C-01-09地块调整说明 xxx市xxx镇规划管理所 xxx市城建规划设计院 2007.4

《xxx市xxx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于2006年12月开始正式实施。原规划C-01-09地块性质商业金融地块(C2),为北岸片区袁屋围旧村改造的商业金融地块,根据xxx镇旧村改造压力和城市建设的实际需要,本次规划将C-01-09地块的用地性质改为商住混合用地(R5)。 本次规划调整只涉及到C街区C-01-09 一个地块的调整. 二、调整地块区位及范围 本次规划调整地块位于xxx大道西侧的C街区C-01-09一个地块,调整范围约13139平方米。

本次规划调整主要把原规划C-01-09地块性质商业金融地块(C2)变为商住混合用地(R5).由此带来地块相关技术指标的调整。 四、规划调整前后对比 本次规划调整涉及用地性质调整,调整前后用地控制指标对比如下: 由此可见,调整后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发生了变化,其他技术指标保持不变,建筑密度由45%变为40%,绿地率由20%变为25%。 规划调整前后方案对比 五、规划调整影响分析 根据前述分析,本次规划C-01-09地块用地性质的调整,带来地块相关技术指标的调整,主要是建筑密度和绿地率发生了变更,总居住人口增加了1030人;按照《xxx 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需增加2班小学,2班幼儿园,1班初中和1班高中,在编制《xxx 镇北岸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教育设施配套规划中小学与幼儿园的学位和用地指标略有盈余(详见《xxx 镇教育设施规划汇总表》), 其中北岸片区技术标准要求幼儿园最低用地标准126班,片区规划130班,幼儿园用地3.3公顷,有4个班学位余量,幼儿园配套可以满足本地块教育设施增量的需求;北岸片区技术标准要求小学最低用地标准12.8公顷,片区规划小学用 原方案 调整后方案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 报审稿) 南京市规划局 2005 年5 月

1. 总则 1.0.1 根据建设部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要求,依据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实施细则,结合南京城市发展和规划实际,制定该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规定。在南京市开展控制性详细规划应符合本规定要求。 1.0.2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以满足规划管理需求为导向、突出城市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全面整合已有各项规划成果,形成指导规划实施管理的全覆盖的基本图则,实现“规划落地”和“一张图管理” 1.0.3 为保障规划可操作性,合理解决规划弹性与刚性,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分总则和分则两部分,总则为重要强制性控制内容;分则是具体技术图则。 规划采取分级审批和分级调整的办法,由市政府负责总则的审批,市规划局负责分则的审批,规划调整也按照分级审批的原则在相应的权限内进行。 1.0.4 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核心内容是:“六线” 控制、公共设施用地和市政基础设施用地控制、高度控制、特色塑造特定意图区范围及控制引导。 1.0.5 为突出城市规划的公共政策属性,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实现规划区的全覆盖。为实现全覆盖并保证片区规划的无缝衔接,根据南京城市空间布局结构,划定了规划编制单元(以下简称“规划单元”),作为研究和开展南京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基本空间单位。 规划单元边界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涉及的相邻规划单元边界应同时 作调整并备案。规划单元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划分为“规划次单元” ,次单元应是规划单元的子单元。 规划编制单元的划分详见《南京市城市规划地域划分及编码规则》。 1.0.6 为提高规划设计质量和提高规划可操作性,除专家参与规划的讨论审查之外,还应更广泛更深入地引入地区政府、市民及其他社会团体等的参与。

徐州市贾汪区屯头河灾后重建工程

邳州市高铁站及周边片区排水贯通工程勘察设计 第6章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合同编号)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目录 一、投标函 二、授权委托书 三、投标保证金 四、联合体协议书(如需) 五、投标辅助资料 六、本项目资源配置 七、勘察设计工作大纲 八、其它资料 投标人应自行编写详细目录并填写页码。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名称) 1、考察现场和研究(项目名称)工程设计单位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和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就(项目名称)设计任务及相关服务进行投标,勘察设计费费率为 %。 2、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合同签署后天内开始设计工作,按合同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质量和进度要求完成全部设计工作,并按招标人的要求提供高质量的后续服务。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我方将受此约束。 4、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我方的投标文件将构成约束我们双方的合同。 5、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按照规定提交的银行保函作为履约保函,共同地和分别地承担责任。 6、投标保证金万元。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单位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日期:年月日 年月日

二、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设计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同投标有效期。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注:授权委托书中所有签字均为手签,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附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投标人:(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年月日 经营期限: 姓名:性别:年龄:职务: 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单位章) 年月日 注:附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扫描件。

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控制性详细规划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确定建设地区的土地使用性质和使用强度的控制指标、道路和工程管线控制性位置以及空间环境控制的规划要求。 城市设计是对城市体型和空间环境所做的整体构思与安排,贯穿于城市规划的全过程。 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总建筑面积与建筑用地面积的比值。 绿地率是指一定地块内各类绿化用地总面积占该地块总面积的比例。 用地面积是指建设项目报经城市规划取得用地规划许可后,经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测量确定的土地面积。 用地边界是规划用地与道路或其他规划用地之间的分界线,用来划分用地的范围边界。 用地性质是对城市规划区内的各类用地所规定的使用用途。 容积率是项目用地范围内与项目总用地面积的比值。 住宅建筑面积毛容积率指每公顷居住区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 住宅建筑面积净密度指每公顷住宅用地上拥有的住宅建筑面积。 建筑密度指在一定范围内,建筑物的基底面积总和与占用地面积的比例。 率指范围内的绿地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之比。 建筑限高一般指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檐口或屋面面层的高度。

建筑后退是指在城市建设中,建筑物相对于规划地块边界和各种规划控制线的后退距离,通常以后退距离的下限进行控制。 建筑间距是指两栋建筑物外墙之间的水平距离,城市规划特别是在详细规划中对建筑间距有很严格的要求。 日照间距指前后两排南向房屋之间,为保证后排房屋在(或)底层获得不低于二小时的满窗日照(日照)而保持的最小间隔距离。 消防间距指防止着火建筑在一定时间内引燃相邻建筑,便于消防扑救的间隔距离。 千人指标指进行居住区规划设计时,用来确定配建公共建筑数量的定额指标。一般以每千居民为计算单位,例如:中小学生以每千居民有多少座位计算。 我国城市规划可以分为战略层面和操作层面,总体规划被视为战略层面,详细规划属操作层面。 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目标: (1)明确所涉及地区的发展定位,与上位的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中的相应内容相衔接,使之能够进一步分解和落实,确定该地区在城市中的分工; (2)依据上述发展定位,综合考虑现状问题,已有规划、周边关系、未来挑战等因素,制定所涉及地区的城市建设各项开发控制体系的总体指标,并在用地和公共服务设施、市政公用设施、环境质量等方面的配置上落实到各地块,为实现所涉及地区的发展定位提供保障; (3)为各地块制定相关的规划指标,作为法定的技术管理工具,直

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

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 (试行) 编制说明 为进一步凸显南京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定位和山水城林特色,提高城市设计成果质量,规范各类城市设计的编制技术和管理要求,以《江苏省城市设计导则(试行)》为基础,结合《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等规划内容,南京市规划局组织编制了《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 本《导则》通过明确城市设计编制的技术要求,有助于编制单位加强对南京城市特色的把握。各城市设计项目可根据自身特点对设计内容进行拓展,鼓励对关键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本《导则》于2013年10月起试行,《导则》中所确定的市级特色意图区以及空间特色要素等内容,随着城市设计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可结合实际情况进行优化调整和适当增补。 本《导则》由南京市规划局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南京市规划局。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彰显南京城市空间特色,提高城市设计编制质量,规范城市设计编制技术要求,加强城市公共空间的设计和管理,特制定本导则。 1.2 指导思想 城市设计理念和方法应贯穿于城市规划全过程,围绕“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的目标定位,坚持“绿色、人文、智慧、集约”的发展导向,突出南京“山水城林”的空间特色。 1.3 适用范围 本《导则》适用于全市各层次城市设计的编制工作,重在明确和规范各层次城市设计内容和设计成果要求。 1.4 基本原则 1.4.1 以人为本 从市民角度出发,由满足人的基本功能需求转向满足审美、认知及体验需求,促进公共资源合理使用,引导慢行交通出行,营造高质量的人居环境。 1.4.2 特色美观 在南京特有山水环境、人文背景下,建立城市空间秩序,突出城市整体空间形象,彰显城市空间特色,美化城市景观环境。

徐州市贾汪区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计算暂行规定

徐州市贾汪区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计算暂行规定 贾规字〔2009〕17号 各乡镇规划办、徐州市工业园区管委会: 一、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经营性用地容积率的规划管理,根据建设部、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2005)》(下简称《计算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和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04年版)(下简称《技术规定》)、《徐州市经营性用地容积率计算暂行规定》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二、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适用本暂行规定。 三、经营性容积率是指一定地块内地上总建筑面积计算值与总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总建筑面积计算值为建设用地内各类建筑物建筑面积计算值之和。总建筑面积按照《计算规范》的规定执行,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按照《技术规定》执行,《技术规定》未作规定的按照本暂行规定执行。 四、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不应低于2.8米,且不应高于3.0米。当住宅建筑标准层层高大于4.8米时,其建筑面积按2倍计入容积率。 五、住宅建筑的每套住宅阳台(供使用者进行活动或晾晒衣物的建筑空间)当其水平投影总面积小于10平方米(含10平方米)时,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 1/2计入容积率。当其水平投影总面积大于10平方米时,其超出10平方米部分按水平投影面积计入容积率。 六、建筑物坡屋顶建筑面积计算值按《计算规范》计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1、前后檐口高在2.0米以下(不含2.0米),且在遮阳方向上退让建筑外主墙在3.6米以上,并设套内楼梯的坡屋顶的建筑面积。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原因、对策及意义

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调整原因、对策及意义 摘要:论文从剖析控规和控规调整的概念着手,总结了国外相关控规及其调整研究实践与经验,进一步结合控规及其调整工作的普遍性问题,从技术方面、经济方面、制度方面等角度阐述问题的原因,然后提出针对控规调整程序、调整论证方法和调整制度方面的措施与对策,最后论述控规调整的实践价值和创新意义。 关键词:控规调整;控规指标调整; 控制性详细规划是我国具有法定效力的规划编制层次,是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与修建性详细规划、衔接规划设计与管理实施的中间环节,是指导城市规划调控城市土地开发和各项建设活动的直接依据。在控规的实施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大量的控规调整(修改)申请诉求,特别是控规指标调整涉及到建设单位、项目业主和城市居民等多方面的切身利益,涉及到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和规划管理的严肃性,是对控规法定效力的严峻挑战。因此,适时推进控规指标调整工作的改革,是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必然要求。 1.控规及控规调整 1.1控规的涵义 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是《城市规划编制办法》中确定的规划层次之一,与修建性详细规划同属详细规划,是以总体规划或分区规划为依据,以土地使用控制为重点,详细规定建设用地性质、使用强度和空间环境,强化规划设计与管理及开发的衔接,作为城市规划管理的依据并指导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1]。 1.2控规调整及其主要类型 从城市规划的实际工作来看,目前控规调整工作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1.2.1控规修编 规划的时效性逐渐减弱,或社会经济发生重大改变引发规划的不适应性,或区域重新定位,或上层次规划发生了较大改变等,都将引发控规的重新修编工作。 1.2.2控规整合 整合是政治学上的一个概念,具体指通过非强制性手段使社会中不同的个体或共同体形成协调发展的统一整体。控规在编制过程中因缺乏标准分区之间的统筹和协调而出现不同标准分区控制成果之间的“打架”现象。或因缺少分区规划作为一种过渡,导致控规成果的不适应性,进而引发控规的整合问题[2]。 1.2.3控规局部调整 控规的管理和实施过程中,常常会遇到对于各项具体控制要求进行调整的变动诉求,即为控规局部调整。例如对某地块用地性质、容积率或建筑密度进行变贰或改变城市道路走向等。控规局部调整往往是由于城市建设发展中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地产开发在市场经济下对利润最大化的追求,或历史遗留问题等多种原因造成的。 总之,可以将控规修编、控规整合和控规局部调整之间的关系简要地归结为抽象和具体、整体和局部、编制和实施的关系。深入认识该问题的目的在于,防止控规局部调整向控规修编的“蜕变”或防止其以化整为零的方式对控规编制成果的“肢解”[3]。 2.国外与控规调整相关的理论和实践 控规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规划编制层次,它的产生和由来借鉴了国外的类似控规的理论和实践。目前,国外与我国的控规相近或类似的概念主要有美国的区划法、德国的分区规划以及英国的地方规划。 2.1德国的分区规划及其变更 德国的分区规划是联邦政府立法规定各级州政府必须制定的规划,它是按照综合建筑因、住宅区、制造工业区或其他工业区、特殊区四个分区的具体内容分别制定的规划,某些市(镇)的分区规划还包括森林区的规划和农业区规划。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