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为处罚一览表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行为处罚一览表

(完整版)员工处罚管理制度制度

行政管理处罚条例 1.目的: 为了维护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正常执行,健全处罚机制,规范违规、违法员工行为完善机制,增进处罚透明度,树立良好的,公平、平等氛围,鼓励和引导员工忠于职守;考核员工绩效,以提供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3.权责 3.1由各部门负责处罚提报,但是跨部门处罚由人力资源部提报。 3.2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厂员工的处罚审核、呈报和统计记录工作。 3.3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重大处罚建议的审批。 4.定义(略) 5.内容 5.1处罚实施要求: 5.1.1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合理适度,做到赏罚分明。 5.1.2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对事不对人,不因亲缘关系而处理结果不同,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如果有亲缘关系,相关管理人员应采取回避。 5.1.3各级管理人员对员工的处罚,应有依据,不得随便处罚,否则人力资源部有权不执行或退件处理。 5.2处罚类别: 5.2.2惩罚类别:A、口头警告B、警告C、小过D、大过E、开除/辞退 5.2.3两次口头警告记警告一次,两次警告记小过一次,依此类推,员工可以功过相抵。 5.3处罚办法如下: 5.4处罚事项: 5.4.1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口头警告: 5.4.1.1无故不参加早会者。 5.4.1.2穿拖鞋、背心、短裤或赤脚等上岗操作或进入工作现场者。

5.4.1.3在厂区/车间/办公室吃食物,被巡查到拒绝改正者。 5.4.1.4上下班及吃饭不依秩序排队者,不遵守饭堂卫生,残渣剩骨不倒入指定地点者。 5.4.1.5因工作失误、不足以记警告但需进行批评教育者。 5.4.1.6在宿舍内不讲文明,私自换床位者。 5.4.1.7随地吐痰、乱丢垃圾,破坏环境卫生者。 5.4.1.8因管理、督导不够,致使部属在行为、工作上犯错之干部。 5.4.1.9因个人行为举止不当情节轻微不足以记警告但需进行批评教育者。 5.4.1.10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厂牌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者。 5.4.1.11在禁烟区吸烟或引火者。 5.4.1.12经公司认定有违反其它管理要求,情节轻微者。 5.4.2有下列事迹之一或类似者,记警告: 5.4.2.1执行力差,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之命令,未申报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5.4.2.2无故不参培训或其它会议者。 5.4.2.3在工作时间内擅离职守、串岗、私自换岗或代岗、看与工作无关的书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5.4.2.4不服从现场工作调动或工作分配,不服从指挥,消极怠工者。 5.4.2.5妨碍现场工作秩序,违反操作规程或工艺流程,阻延工作进度,情节较轻微者。 5.4.2.6因工作失职或指挥失误导致生产(工作)延误、返工等损失轻微者。 5.4.2.7在工作期间聊天、嬉戏,疏忽工作者。 5.4.2.8违反和破坏安全、环境卫生制度者;不爱护公共卫生,如涂写墙壁、损害公物、乱丢垃圾和随地吐痰等 5.4.2.9敷衍塞责,相互推诿,不能配合相关部门之正常工作者。 5.4.2.10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监督职责者。 5.6.2.11利用公司设备、材料作私人用品或浪费公物(如水、电、办公用品、材料等),情节较轻者。 5.4.2.12工作不力、未尽职责、积压文件、延误时效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5.4.2.13未经允许,擅自作业,对公司或他人利益有不良影响者。 5.4.2.14换班时,未经许可不待接班人到达,擅自先行离去者。 5.4.2.15调职时,因工作交接不利,而招致财物损失或影响工作进程者。 5.4.2.16故意践踏或坐卧在产品或零配件上者。 5.4.2.17未在工伤发生后一小时内报告,未在两天内提交书面工伤报告的直属干部。 5.4.2.18言、行不礼貌,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者。 5.4.2.19超越自已权限,独断专行而招致财物损失者。 5.4.2.20浪费水、电等资源者;无故倒掉饭、菜浪费粮食者;上班刷卡后返回食堂用餐者。 5.4.2.21经查一月内两次(含)以上未按规定佩戴厂牌及工作证者。

建筑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按规定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对项目经理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对项目经理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7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未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四)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

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人的内在品德必然外化成为人的行为,人们总是根据一个人的行为来判断他的内在品德的。因此我们时时刻刻都应该注意规范自己的行为,使之符合道德和文明的准绳,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相互尊重,和睦相处;才能使大家保持轻松愉快的心情,才能形成相互信任、团结合作的气氛。也只有这样才能实现大家庭和每一位成员的共同理想。 请大家认真阅读这份《公司员工日常行为规范》,在了解了正确的行为之后,让我们相互勉励,通过对行为的规范,实现道德的完美。 一、工作规范 1、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2、诚实守信、忠于公司,维护公司信誉。 3、保持严肃、认真、合作、自信的工作态度。 4、服从领导指挥及公司调派。 5、员工要团结协作,相互理解,真诚相待。禁止打架斗殴、搬弄是非或扰乱工作秩序。 6、岗敬业,遵守纪律,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7、准赊销商品,不为个人或他人谋取私利。 8、不得携带危险品或违禁品进入工作场所。 9、经公司允许,不得私自从事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活动或兼职公司以外的职务。 10、司董事长批准,不准以公司名义提供经济担保、证明。 11、未经公司总裁授权,不准以公司名义在新闻媒体上发表意见、消息。 12、未经主管总裁(本部)及各公司总经理授权,不准以公司名义对外谈 判、签约及办理各项手续。 二、着装规范 1、员工上岗时必须穿着工作装。 2、工作装必须保持整洁得体,不穿奇装怪服,不留怪异发型; 3、员工上岗时须佩带公司标志的工作牌。

5、员工出席公司组织的重大活动时,应穿着西装或套装,佩带领带、穿皮鞋。 6、在岗时,严禁卷露衣袖、裤管、敞胸露怀。(违反者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予以50元罚款,领导加倍) 三、仪容仪表规范 1、员工必须保持良好的精神面貌和气质风度,言谈举止大方、自然。 2、注意个人卫生,无汗味、异味,上岗时不得饮酒(公务应酬除外),不吃有异味的食物(如大蒜等),保持口腔卫生。 3、员工必须保持衣冠整齐,头发整洁,不染怪异颜色,男士发须要经常修剪,保持整齐、清爽干净。女士保持雅淡清妆,不浓妆艳抹。 4、员工在办公、营业区内,站姿、坐姿及行走姿态要端正、庄重大方。严禁在工作室内、办公区域内奔跑、躺卧、倚靠、蹲、趴等不当姿态。 5、员工上岗时,不准吃零食、闲聊。 (违反者第一次打扫公司卫生保洁,第二次罚款50元,领导加倍) 四、沟通规范 1、倡导团队精神,以诚相待,精诚合作。 2、一视同仁,不依职务高低、资历深浅、家庭背景等待人。 3、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不推卸给别人。 4、同事有困难应竭尽全力帮助解决。 5、积极参加各类集体活动。 6、选择合适的时机汇报工作;请示汇报工作前要准备充分。 7、汇报工作应该客观、真实,敢于负责。 8、领导要以身作则,关心下属;尊重员工,信任下级,为下属提供良好的工作及成长环境。 9、领导应对下级多鼓励、少批评,合理授权,注意工作方法。避免出现对下级缺乏尊重的行为。 五、电话规范

施工现场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处罚规定

塔里木建工集团克拉玛依天百国际购物中心工程项目部 ——《关于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和相关制度的处罚规定》为了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为了克拉玛依天百国际购物中心工程能够平安、顺利完工,我项目部与劳务公司及各班组长共同制定了关于违反劳动纪律、操作规程和相关制度的处罚规定。为了你的安全,为了你全家幸福,也为了能够更好的在克拉玛依天百国际购物中心工地工作,特制订此规定。本规定从2013年6月16日起执行。 1.进入施工现场不带安全帽,个人罚款50元,带班组长罚款20元。 2.戴安全帽不系下颚带,个人罚款20元,带班组长罚款10元。 3.高处作业不佩戴安全带,个人罚款100元,带班组长罚款50元。 4.酒后进施工现场罚款50元、酒后上岗操作者罚款200元。 5.穿拖鞋、高跟鞋、穿裙子、赤膊进入施工现场者罚款50元。 : 6.在施工现场或宿舍区打架斗殴者不管任何理由各罚款5000元至50000元,并送公安派出所处理。 7. 在施工现场不服从指挥、违反劳动纪律,谩骂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者罚款500元。 8.违规乘坐工程车辆者,罚款100元。 9.违规无证驾驶场内机动车辆者,罚款200元。 10.宿舍内到时间不按时熄灯、酗酒、惹是生非者,影响别人休息者,罚款200元。 11.在施工现场、宿舍区聚众赌博者罚款1000元,情节恶劣者送公安派出所处理。 12.无证操作特种设备者罚款1000元。 13.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宿舍私自乱拉乱接电线者,罚款50元。 > 14.在施工现场及生活区随地大小便者,罚款50元。 15.在施工现场吸烟,乱扔烟头者罚款50元,管理人员罚款100元。 16.班组安全员不戴袖标每次罚款20元。 17.上、下班实行刷卡制度,我项目部将根据你的刷卡考勤每月造工资册。上、下班不刷卡者,将视为当日没有出勤。 18对于多次违反劳动纪律,并屡教不改者,将逐出本施工现场,永不录用。

施工质量违章行为处罚细则

项目施工质量违章行为处罚细则 为确保工程质量,维护海伦堡〃春城时光品牌形象,现用严格的标准来杜绝工程施工中的质量违章违规行为,目的是为了使施工单位树立质量意识,加强质量监督,达到工程质量优良标准,让用户满意。特制定本处罚细则。本处罚细则与其他处罚条款相冲突的地方,以本处罚细则为准。 本处罚细则未涉及内容,视具体违章行为的性质和影响而确定处罚金额。违章行为影响大、性质严重的,处罚金额由甲方公司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本处罚细则中一般违章行为按“低限”处罚,较严重的违章行为,按“高限”处罚。 施工单位在接到处罚通知后,应在整改期内落实整改,逾期未整改的违章条款,除特殊原因外,按本处罚细则滚动式继续处罚。 质量罚金将设立专用帐户,用于质量奖励,不作它用。 一、综合类 1.1被市(区)质量检(巡)查核验,定为不合格工程或列为“整改合格工程”受通报批评、处罚、扣证等处理的,罚4元/m2,但底限不少于4万元,并取消以后合作资格。 1.2被市(区)质量检(巡)查,虽未定为不合格工程,但质量问题突出,开出整改通知的,罚1000-5000元/次,并责令限期整改。 1.3接到甲方或监理发出的整改通知,逾期不整改处罚100-500元/次,对连续出现同一整改问题,罚500-1000元/次。 1.4未经技术核定,擅自破凿承重结构墙、柱、梁,罚500-1500元/处。损坏

严重或损坏部位重要,影响大者按高限处罚,同时按规范要求必须报设计院,并进行恢复。 1.5质监站质量验收前,未报甲方或监理初检,罚5000元/次。 1.6分项工程和隐蔽工程在未报甲方、监理单位验收,擅自进行下道工序施工,罚1000-3000元/次。 1.7隐瞒质量事故,罚1000-5000元/次。 1.8对存在的质量事故,特别是较严重的结构质量事故,整改草率了事的,罚800-1000元/次。 1.9材料、设备集中堆放,局部施工荷载超标影响结构安全,罚100-300元/次。 1.10施工员、质检员、取样员、测量员无有效证件上岗,罚100元/人〃次。 1.11在各分项工程施工前,施工技术人员不进行技术交底,或交底无记录,施工期间质检员不在现场监管、不注意发现和纠正违章行为,造成该分项质量存在隐患和通病,罚50-100元/次。 1.12对经纬仪、水准仪、钢尺等测量仪器,未执行有关校验规定,罚100元/台。 二、材料和预制构件 2.1砂浆、混凝土 2.1.1搅拌现场无适用计量磅秤,原材料未经计量就进行拌和,罚200元/次;无规范标准的配合比牌,罚50元/次。 2.1.2未按取样和见证取样规定留臵砼、砂浆试块或“开小灶”(没有现场抽样)留臵试块,每一组,罚1000元/次;留臵“白板”(没有编号、部位、强度等级等)

行政处罚申辩书-范本

行政处罚申辩书 泉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贵局所做的《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我司已收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之规定,提出申辩意见如下,望贵局研究后减轻对我公司拟定的处罚: 第一、主观上我司无侵权之故意 我司作为一家汽车专修公司,为广大奔驰车主提供专业的汽车维修服务是我司设立的宗旨,公司设立后我司也严把配件产品进货关,努力做到全部配件使用奔驰正牌产品。从贵局对我司的现场搜查结果可知,我司使用的绝大部分产品,特别是价值较高的配件,均是奔驰正牌产品,案件涉及的空气格和机油格,本身价值不高,我司完全没有故意使用此等假冒商标产品来牟利的主观恶意。我司在购入该产品时确实不知其属于侵权产品,故本案中我司没有故意销售假冒商标产品的主观过错。 第二、客观上涉案的侵权产品数量少,金额小,且我司尚未对外进行销售,造成的不良影响小,属于情节轻微 1、我司设立至今仅三个月余,尚处于业务的起步阶段,案发前日常维修业务本就有限,故我司没有大规模购买涉案侵权产品。根据贵司的认定,涉案产品金额仅3000余元,且我司尚未通过销售涉案的侵权产品进行盈利,可见我司仅属于购买侵权产品,并未构成销售侵权产品或以此牟利。 2、从贵局查处的侵权产品看,我司涉案的侵权产品数量少,且均未开封,我司尚未将其使用到用户车上,故本案涉及的侵权产品并未给社会公众造成不良影响,应该说属于情节轻微。 第三、贵司拟对我司罚款30000元的处罚过重 尽管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于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侵权行为,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但我司认为,对于此类侵权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是可以处以罚款而不是必须处以罚款;若处于罚款,罚款

公司员工行为准则 完整版word版本

公司员工行为准则 完整版

员工行文准则 一、行为准则 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团结合作学习创新热爱公司豁达明理 二、基本要求 (一)的要求是遵纪守法: 1.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生产的意识,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严格遵守公司的财经纪律,不贪污,不行贿受贿,不收受回扣和好处。 4.严格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漏或出卖公司的商业秘密和经济,技术,管理信息和情报,如有发现,应立即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报告。(二)员工诚实守信: 5.与人交往以诚相待,信守承诺,不欺骗别人. 6.反映情况事实求是,不捕风捉影,不搬弄是非,不散布谣言,不威胁和报复他人. (三)员工应有团结合作精神: 7.工作积极主动,相互配合,经常进行工作交流与沟通,认真及时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敢于承担责任。遇到问题遵循“先解决问题,后分清责任”的工作原则,不扯皮,不推诿。 8.坚持“下级服从上级”的管理原则,服从公司的调动和分配。(四)员工应善于学习,勇于创新: 9.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努力学习本岗位专业知识,认真做好本职工作,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并自觉接受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和教育。 10.发扬“学习才能进取,创造方为永恒”的双良精神,大胆创新,积极进取。(五)员工应热爱公司,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形象: 11.对公司忠诚,时刻关心公司的发展,积极为公司献计献策。乐于接受双良文化的熏陶,不断适应公司发展的需要。

12.时刻牢记员工个人形象是双良形象的代表,任何时候都不做有损公司利益和形象的事情,不从事与公司生产经营有关的第二职业。如有发现,及时向有关部门或领导报告。(六)员工应豁达明理,做遵守社会公德的模范: 13.主动关心别人,热情帮助他人。尊敬师长,尊老爱幼,讲究家庭美德,努力营造和维护和谐的工作和家庭氛围。 14.遵守社会公共道德,树立正气,敢于同歪风邪气作斗争。为人处事豁达,明理,不斤斤计较,不损人利己。 15.做到仪态端庄,衣着整洁得体,举止大方,不卑不亢,亲切自然,接待宾客讲究礼貌,热忱周到。 三、员工行为规范 (一)劳动纪律 1.员工应遵守公司的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 2.禁止员工酒后上班或在上班时间饮酒(工作之需除外)。 3.员工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4.员工应团结协作,不挑拨离间,不搬弄是非,不吵架打架,不聚众闹事。 5.员工应遵循“下级服从上级”的工作原则,服从主管的领导和工作分配,工作时不得消极怠工。 6.员工岗位变动或离职时,应及时,清楚的办理好工作交接。 7.员工轮班作业时,应提前10分钟到岗位办理交接手续。在接班员工未到岗位时,当班员工不得擅自下班。 8.员工因公出差应按出差管理规定办理出差批准手续。 9.员工不得骚扰,诬陷,诽谤,侮辱或打击报复他人。 10.员工不应探询他人的新资状况。 11.员工不得伪造或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纪录,不得盗用印信。员工不得伪造个人经历或学历,已达到受聘目的。为经许可,不得撕毁公司张贴的文件或公告。 12.员工上班时间不串岗,不脱岗,不睡觉,不闲聊,不干私活,不擅离职守。 13.员工上班时间不看与本人业务无关的书籍,报刊,杂志或电子信息,不听音乐,打牌,玩电子游戏。 14.员工上班时间不电话聊天

车间违规操作处罚通告.docx

车间违规操作处罚通告 通告适用于公布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遵守或者周知的事项,车间出现违规操作时相关部门就会发出处罚通告。下面第一范文网小编给大家带来车间违规操作处罚通告,仅供参考! 车间违规操作处罚通告范文篇一 各部门、车间:为了保证生产任务的顺利完成,规范设备管理,明确责任,更好地使用保养设备,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每位设备操作者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原总装车间员工xxx同志违规操作使用剪板机,导致工作台面断裂,造成经济损失16000元左右。根据泰振字(20xx)05号文件第十七条规定,经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xxx同志5%的经济处罚,罚款800元。对于事故造成的原因,车间主任,班组长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给予车间主任王健150元罚款,班组长朱洪群100元罚款。望各车间设备操作员工吸取教训,严格按照公司规定的操作规范使用、维护、维修、保养设备;同时车间主任,班组长要及时提醒监督,提醒各操作者不得违规操作。 ———有限公司 二〇xx年八月二日 车间违规操作处罚通告范文篇二 XX 部门员工XXX,于**年*月*日在上班时间内玩电脑游戏,违反公司纪律规定。公司在多次纪律要求中,一直强调上班纪律、服装要求,但该员工一直无视公司规定,自身纪律散漫。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根据公司的上班纪律规定,经部门领导研究决定,现暂对XX 部门员工XXX 的违纪行为予以通报批评并警告。希望全体同事以此为戒!严格遵守公司的管理规定,如再发生类似现象,公司将给予从重处理! 特此通报! 行政人事部 年月日 车间违规操作处罚通告范文篇三 安徽xx金属有限责任公司违章违规操作处罚条例 第一条:根据车间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结合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违规违章行为,为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特别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未涉及到的事项,依据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相关条款执行。第三条:对违反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者,制定以下条款. (1)、作业时未戴安全帽者,每次处罚10元。(2)、利用航车斜吊、拖拉板材或工件者,每次处罚10元。(3)、用钢丝缆捆扎或绑带吊运H钢成品,每次处罚50元。(4)、明令禁止将H钢工件互勾吊运者,每次处罚10元。(5)、班后机械电源未关闭或乱拉电线;作业区照明灯未关闭,以及气瓶阀门未关闭者,每次处罚10元。(6)、明令禁止使用或报废的钢缆、吊钩、吊带,经查仍在使用的,每项罚款100元。(7)、超载吊运,每次罚款50元。(8)、在工作台上,手推翻转工件者,每次罚款10元。(9)、半成品、成品堆码不规范,易倒塌,每次罚款50元。(10)、在工作台上,剪板、折板、戴手套者,每次罚款10元。 xuexila

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示范文本

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建筑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项目总监未按规定取得注册执业资格的,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对项目总监实施行政处罚。项目总监违反规定受聘于两个及以上单位并执业的,按照《注册监理工程师管理规定》第三十一条规定对项目总监实施行政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项目总监未按规定组织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对监理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

规定对项目总监实施行政处罚。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项目总监未按规定组织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采取旁站、巡视和平行检验等形式实施监理造成质量事故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对项目总监实施行政处罚。项目总监将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合格签字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对监理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项目总监实施行政处罚。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项目总监发现施工单位未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施工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造成质量事故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对项目总监实施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方式有哪些

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方式有哪些 (1)直接送达。(2)留置送达。(3)邮寄送达。当登记管理机关直接送达法律文书有困难时,也可以采取邮寄送达的方式送达。(4)公告送达。 我国的政府对于政府官员是做出了很多的规定的,一旦政府官员做出来违法的事情,是需要做出行政处罚的,这里就涉及到了行政处罚告知书了,那么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方式有哪些?小编为您总结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希望下文中的知识可以帮助到您。 一、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方式有哪些 (1)直接送达。登记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宣告后将决定书当场交付给被处罚社会组织的负责人,并由其负责人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即为送达;其负责人拒绝签名和盖章的,由案件承办人员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登记管理机关在适用直接送达时需注意: ①无特殊情况的,均应适用直接送达的方式;

②由社会组织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③受送达人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 ④受送达人已向登记管理机关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⑤送达法律文书必须有送达回证,由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签名或者盖章; ⑥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置送达。在适用留置送达时,应当注意: ①留置送达的条件是受送达人拒绝签收法律文书; ②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绝签收事由和日期; ③送达人、见证人要在送达回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即视为送达; ④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及其他见证人不愿在送达回证上签字或盖章的,由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情况,把送达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⑤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制度大全

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制度大全 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一)未按规定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对项目经理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二)未取得安全生产...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按规定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担任大中型工程项目经理的,对项目经理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未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担任项目经理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违反规定同时在两个及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对项目经理按照《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第37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落实质量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未按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2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违反第三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技术标准组织施工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未编制安全技术措施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未编制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四)未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58条或第66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对进入现场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预拌混凝土等进行检验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5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二)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64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对项目经理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73条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未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取样检测的,对施工单位按照《建设工程

税务行政处罚的告知途径

税务行政处罚的告知途径 行政处罚的告知程序是指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处罚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或之后,把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所依据的事实、理由、当事人的法定权利以及行使权利的方式和途径,通过一定的途径告诉被处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行政处罚事项告知的意义 《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在随后的条款上规定了行政处罚的“简易程序”、“一般程序”、“听证程序”。可见在行政处罚的三种程序中,行政机关都有告知当事人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权利的义务,当事人都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见第三十二条)。 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听证权、寻求救济权。因此行政机关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过程中告知当事人权利,这样既可以让当事人陈述申辩案件的具体情况,充分维护自身的权益,又便于行政机关全面了解案情,综合判断案件的真实情况。 二、行政处罚事项告知的途径 (一)事前告知的途径 采用简易程序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一般可采用调查人员口头告知方式,在调查人员对案情基本情况调查完毕后,在作出处罚决定前直接告知当事人享有的知情权、陈述申辩权,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根据调查情况和取得的证据,结合当事人陈述申辩的理由,合理

合法地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而采用一般程序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则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告知。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案件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的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的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将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程序(除简易程序外)划分为调查和审查两个阶段。那么行政机关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对当事人应当享有的权利应当如何告知当事人,在哪一道环节上告知。各行政机关的内部规章规定的告知途径不一样。根据不同行政机关的行政规章的规定,现行告知程序有三种类型:一是将告知程序明确为调查机关的职责,这样规定的行政机关有税务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广播电视部门、司法行政部门、出版部门等;二是将告知程序明确为审查机构的职责,如工商行政管理、技术监督、环保、交通等部门;三是对告知程序未明确规定由哪一环节进行,如价格管理、建设、文化等部门。 那么对于先行告知程序是在调查取证阶段进行,还是放在审查中完成有两种不同意见:一是认为应放在调查取证阶段,由调查机构以行政机关的名义告知;二是认为应当在审查阶段,由审查机构审理后,以行政机关的名义告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规章对书证的制作形式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法庭从以下方面审查证据的合法性:“证据

员工行为准则(通用版)

员工行为准则(通用版) 每个公司都有自己的员工行为准则,那么,下面是给大家分享的员工行为准则(通用版),供大家阅读参考。 员工行为准则(通用版) 一、总则 1、爱国、守法、遵守企业 2、团结、诚实、维护集团荣誉 3、爱岗、敬业、提高业务水平

4、奉献、勤俭、提高工作效率 二、工作态度 1、效率提高技能、高效工作 2、责任尽心尽力、勇担重任 3、协作及时沟通、团结合作 4、诚恳忠诚老实、实事求是 5、纪律令行禁止、步调一致 三、员工须知

1、员工要积极提高自身修养,培养优良的品质,要讲文明、懂礼貌,语言、行为要规范,推广使用普通话,仪容、仪表要端庄,上下班服饰要大方得体,处处体现瑞光人良好的精神风貌。 2、员工在公司工作中取得的科研、技术成果、技术专利均属公司所有。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视为己有。 3、凡在本公司工作的员工,应为公司事业的发展尽心尽力,不得搞第二职业。 4、所有员工均应认真学习本准则,按本准则中的要求去做,对本准则有不明确或不理解的地方,由集团行政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四、仪容仪表

1、公司员工应注意个人卫生,保持整洁,仪容端庄、大方,充满自信。 2、男员工不蓄胡须,不留长发、不剃光头(特殊情况除外)、不留长指甲,不刺青。 3、女员工头发应梳理整洁、大方、美观,不可留怪异的发型。工作中可化淡妆,不可浓妆艳抹或涂有色指甲油。 4、上班时间着装以适应工作需要为前提,服装要整洁。在办公楼内工作的员工穿工作服或正装。工作时间不得穿超短裙(指超过膝盖以上20厘米)、短裤(指长度在膝盖以上)、背心、吊带衣、拖鞋等不适于正式场合穿戴的服装等。进入车间,所有员工需戴工作帽,与生产直接相关部门的员工必须穿工装,女员工不得穿裙子、高跟鞋参与车间工作。 5、不得在大庭广众下化妆、挖鼻孔、搔痒、对人打喷嚏、打哈欠和伸懒腰。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 - 制度大全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制度大全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行政处罚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一)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 一、违反第一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将建筑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违反第二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迫使承包方以低于成本的价格竞标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任意压缩合理工期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三、违反第三条规定的行政处罚 未提供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的,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 四、违反第四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擅自施工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五、违反第五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二)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四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三)必须实行工程监理而未实行工程监理的,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对建设单位实施行政处罚;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对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实施行政处罚。 六、违反第六项规定的行政处罚 (一)明示或者暗示设计单位或者施工单位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降低工程质量的,按照

通告 行政处罚告知通告

行政处罚告知通告 对一些犯错员工予以处罚,可以对其他员工起到警示作用,那么关于行政处罚的通告是怎样的呢?下面给大家带来行政处罚告知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行政处罚告知通告范文一 因近期我公司车间生产的产品,废品比率比较高,严重影响我公司产品总的合格率,极大的增加了公司成本,大大降低了公司的利润. 原因主要是车间员工在工作过程中,责任心不够,质量意识大大缺乏,为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公司决定给予车间罚款300元,以示警戒. 希望所有员工要认真工作,特别是要提高质量意识,增强责任心,工厂有了利润,我们才会有好的生活.若再出现此类事件,公司将会严肃处理. 部门名我公司xxx部门xxx员工在上班,利用公司电话无故拨打私人电话。如此个人占用公司资源行为,违反了公司的员工规定第xxx条,在公司内部造成了一定的不良影响。根据相应规定,为此公司决定对xxx处以警告(或元罚款),以此告示,望以戒之。 xxx(签署人签名、盖章) xx年xx月xx日 行政处罚告知通告范文二 ______________单位: 你单位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

经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后,仍没有按照《公安派出所内部单位安全检查笔录》内容要求进行整改,根据《条例》第条款,决定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请在接到此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到____________ 接受处罚。 ____年___月____日 行政处罚告知通告范文三 致:全体员工 由:XX国际企业行政部 呈报:刘总 事项: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 行政部门查实:10月29日寄出去的PO11986船头办和PO120xx 唛架,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的部门:外发部XXX、跟单部XXX、QA 、QC、纸样房张师傅、裁床XXX。 所犯过失:1、PO11986船头办未经检查质量就寄给客户,寄船头办之前理应严格检查质量,确保质量,有质量才又发展。2、PO120xx 唛架排错,浪费用料,理应以节约为主。由此可见,我们要高度重视客户的满意程度,客户就是企业。 鉴于以上员工受到客户严重的投诉,根据《各部门职责制度》第二条若头办因时间拖长或质量问题等受到客户严重投诉的,扣工资50元每次,达三次记旷工一次,记旷工三次作开除处理。现决定处理如下: 在十月份工资里扣除50元,所有员工罚款将会用于员工福利项

企业员工行为准则

企业基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员工行为规 1 基本原则 2 仪容仪表 3礼仪、礼貌 三、考勤、请假 四、工资、福利 五、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厂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情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仅适用本厂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行为规

第五条基本原则 (一)准时上下班,对所担负的工作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述,一 经上级主管决定,应立即遵照执行。 (三)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的秘密。 (四)爱护本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五)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及工作守则。 (六)保持公司信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七)注意本身品德修养,切戒不良嗜好。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职业。 (九)待人接物要态度谦和,以争取及顾客的合作。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 赂或向其挪借款项。 第六条仪容仪表 (一)男员工 1、头发梳理整齐,无头皮屑,不留长发,鬓角不过耳,不染烫怪异发型; 2、面部需修饰清爽,胡须需绝对修刮干净;及时修理鼻毛,注意清洁;

3、佩戴近视眼镜者,眼镜款式应简洁、干净,不能太夸, 镜片保持清洁; 4、不得穿戴耳钉和耳环,不得佩戴夸项链等饰品 5、工作服需熨烫平整,保持干净,无油污,且无破损之处,尤其注意衣领、袖口;不得将衣袖、裤管卷起;工作名牌应端正别放于左胸前;制服口袋不得多装物品, 以免影响制服的平整 6、手指甲不能太长,标准不能超过指肚,且无污垢。 7、可以佩戴简洁的手表,款式不能太宽;不能佩戴首饰(订婚、结婚戒指除外)。 8、鞋子统一为黑色皮鞋或布鞋,袜子统一为深色,无破损, 鞋跟要完好,鞋袜清洁无异味。 9、上班前避免吃葱、蒜等味重食品,保证口腔无异味,牙齿 里无杂物。 10、勤洗澡,无体味,不得使用浓烈香味的香水 (二)女员工 1、头发整齐、清洁,不染烫怪异发型,不得披头散发。短发前不及眉,旁不及耳,后不及衣领;长发海不过眉,过肩要扎起(使用公司统一发夹,用发网网住,夹于脑后),不得使用夸耀眼的发夹。 2、面着淡妆,至少描眉、涂口红,均要求自然;前台岗点还应抹粉、画眼影、涂腮红等,要求精神、清爽;口红脱落,要及时补装。 3、不得浓妆艳抹,不用有浓烈气味的化妆品,不可用颜色

前厅部规章制度及处罚方案

前厅部法定法规及奖罚规定 为了规范前厅部员工操作,增强员工责任感,特制订以下规定 一、交班本抄写 1、所有交班本必须用蓝色圆珠笔填写 2、交班本写完一条空行再写第二条 3、所有走后结账、挂帐签单、免费房间必须抄写交班 4、每班次必须抄写所有交班,即抄写上班次未完成或需跟进的事宜 5、每班次交接班必须仔细阅读交班本后签名 6、按照规定格式抄写 7、违反以上操作,一次处以20元罚款 二、财务部分 1、凡财务打回账单或RC单是由员工自身问题所致,一次处以10元罚款 2、押金单少收一张即处以10元罚款 3、缴款报告错写、漏写、随便涂改一次处以10元罚款 4、夜班负责打印财务报表,少打报表者一次处以10元罚款 5、发票报表少发票编号者又未标明备注者发现一次处以20元罚款 6、多开发票者按多开发票实际金额处罚 7、PMS系统入错项目导致财务调账者一次处以20元罚款 8、早、中班同事负责催租,由当班主管跟进,超出权限又未及时上报,则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9、收取假币者由个人按照实际金额赔偿 10、处罚若与工号关联者以操作工号为准,请大家保护好自己的工号密码

11、夜班过错房租,夜班人员与开房人员每人处以20元罚款 12、空过房租,若当天已住满,则由责任人全额赔偿,若未住满则每次处以50元罚款13、每天做迟付的房间及结迟付帐时都必须将账单交经理签名,违反则一次处以10元罚款 三、前厅纪律 1、不得迟到或早退,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罚款20元,第三次罚款50元迟到或早退超过3次/月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 2、无故旷工者一次扣除3天工资,月旷工3次以上(含3次)则做辞退处理 3、会议或培训无故缺席者,第一次做口头警告,第二次罚款20元,第三次罚款50元,3次无故未参加会议或培训者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奖金 4、当班期间必须将手机调成震动或静音,并只能存放于前台抽屉或是办公室抽屉当班期间不可接打私人电话,如有特殊情况需请示,发现一次罚款20元 5、仪容仪表按照集团要求操作,如有违反者一次处以10元罚款 6、夜班接待员负责打扫前台卫生,打扫不合格者一次处以20元罚款 7、办公室只能每人挂一套工衣或自己衣服,鞋子不得放于地上,如有违法一次处以20元罚款。 8、礼宾部员工负责办公室及行李房卫生,每日中班下班后打扫,打扫不合格者一次处以20元罚款 9、在前厅部行李房及办公室不得吃东西,特殊情况需请示,如有违反一次处20元罚款10、前台员工及行李生一次在行李房休息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如有违反一次处以20元罚款11、前台及行李生每天早班阅读完交班后将交班本放于前厅部办公室桌面,如有违反一次扣除 早班当班员工1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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