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简易征收处理方法

增值税简易征收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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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简易征收处理方法

【标 签】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

【业务主题】增值税

【来 源】中国税网

目前,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有四档:17%、13%、11%、6%,一般纳税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采用简易办法征税,适用3%征收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2014年7月1日起,增值税简易办法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即增值税征收率目前只有一档3%,过去“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情况已经终结。

一、简易征税应注意

1、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至此,大家不再为五花八门,条分缕析的征收率纠结困扰。

2、征收率是和简易计算相对应的,一般纳税人使用征收率计税要求纳税人采用简易征税办法缴税,不能抵扣该项目相关的进项税额。

3、采用征收率计算的税额,不能称其为销项税额。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是应纳税额;对于一般纳税人,是应纳税额的组成部分。

4、17%为增值税基本税率,应税劳务(加工、修理修配)、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及绝大部分货物销售或进口均适用此档税率, 13%税率为低税率,仅涉及部分货物,不涉及应税劳务和和营改增应税服务。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税率不会涉及13%,只可能是17%的基本税率或3%的征收率。营改增应税服务还有两档: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外)税率为6%。

二、小规模纳税人简易征税的计算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应纳税额=售价÷(1+3%)×3%

例1、某大型商场公开征集服务图标,约定首先从参赛作品中评选出3件入围作品,各支付10万元作为奖励,其著作权归设计者所有;再从中挑选出最佳作品,其著作权转归商场所有,商场支付给设计者转让费30万元。李某应征参赛并成为最终胜出者,他应就其所取

得的收入缴纳增值税多少?

30万元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提供10万元设计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个人应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10÷(1+3%)×3%=0.29(万元)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物品或旧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例2、某企业(小规模纳税人)2014年12月将已使用4年的小轿车以18万元价格售出。应纳税额=180000÷(1+3%)×2%=3495.15(元)

三、一般纳税人简易征税的计算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有形动产类)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售

价÷(1+3%)×2%

例3、某广告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2月提供广告服务,取得含税收入80万元;销售自己2008年1月购入并作为固定资产使用的设备,购入当月取得增值说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30000元,增值税22100元,2015年2月出售时开具普通发票,注明金额120640元,该企业上述业务应纳增值税额=800000÷(1+6%)×6%+120640÷(1+3%)×2%=47625.54(元)

例4、甲公司为一家大型租赁公司,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3年12月15日,向乙企业出租一台有形动产设备,约定租赁期限2年,预收不含税租金50000元,由运输企业负责运输,甲租赁公司支付不含税运费2000元,并取得了运输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2月25日,向丙企业出租厂房,约定租赁期限为10年,预收租金100万元;12月28日,销售购于2012年2月份的设备一台,取得收入49000元。

则该公司12月应纳增值税

额=50000×17%+49000÷(1+17%)×17%-2000×11%=15399.66(元)

注意:

1、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适用17%的税率;不动产出租不属于营改增试点范围。接受运输业务,可以凭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进项税。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2008年12月31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未抵扣进项税额)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正常销售货物适用税率征收增值。

(二)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

纳增值税,应纳税额=售价÷(1+3%)×3%: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

2、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售价÷(1+3%)×3%: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已采掘的砂、上、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7、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的办法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8、销售库存化肥。《关于对化肥恢复征收增值税政策的补充通知》(财

税〔2015〕97号)规定,自2015年9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的库存化肥,允许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照3%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所称的库存化肥,是指纳税人2015年8月31日前生产或购进的尚未销售的化肥。

四、简易征收的会计处理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对应关系

无论是一般纳税人还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应纳税额”一般记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这种会计处理特别利于一般纳税人《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并能使会计核算“应交税费”下的明细科目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各行一一对应,逻辑严密,操作方便。

例5、A公司(一般纳税人)主营钢材和商品混凝土业务,其自产商品混凝土符合简易计税规定。2015年6月销售钢材不含税销售额800万元,取得增值税发票不含税钢材采购

额900万元,商品混凝土销售收入309万元(含税)。会计处理为(单位:万元):

1、销售钢材

借:应收账款 936

贷:主营业务收入——钢材 8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36

2、采购钢材

借:库存商品9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53

贷:应付账款 1053

3、销售混凝土,适用简易征收

借:应收账款 309

贷:主营业务收入——商品混凝土300 [309÷(1+3%)]

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9

《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填报:

假定企业上期留抵税额为0, 在填报纳税申报表时,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钢材业务,销项税额136万元填入主表第11行,进项税额153万元填入主表第12行,第19行“应纳税额”应当为0,第20行“期末留抵税额”为17万元, 商品混凝土业务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税额9万元填入主表第21行,第24行“应纳税额合计”为9万元。

将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的税额记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的“进项税”大于“销项税”17万元对应《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0行“期末留抵税额”17万元,简易征收“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第21行一致,如此会计处理,方便企业账务核对和缴税,思路清晰,方便快捷。

 

营改增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营改增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总结(结合财会[2012]13号进行专项解读) 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增值税计税方法的规定,引入了“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这样新的表述,文字更规范: 1、一般情况下,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即按照销项税额减去进项税额的差额作为应纳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即按照销售额与征收率的乘积作为应纳税额。 2、一般纳税人部分特定项目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来计算征收增值税。 特定项目是指: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轨道交通、出租车)。相关计税方法可参考小规模纳税人。 本文主要总结试点一般纳税人在一般计税方法下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营改增抵减的销项税额如何确定和计算,及试点小规模纳税人的应交增值税额如何确定和计算。

注:1.增值税差额征税:是指试点地区提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应税服务的纳税人,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差额征税的政策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给规定范围纳税人的规定项目价款后的不含税余额为销售额(以下称计税销售额)的征税方法。(本概念供参考) 2.营改增应税劳务及增值税税率:①提供有形动产租赁(17%)、②提供交通运输业(11%)、③提供其他部分现代服务业(6%):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④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应税服务(0%) 3. 目前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允许差额征收增值税的应税服务包括以下六类:①有形动产融资租赁、②交通运输业服务、③试点物流承揽的仓储业务、④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⑤展览业和代理等。具体如下: Ⅰ.交通运输服务 ⑴《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40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即: 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六)项规定: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的范围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的范围 (2014-07-11 20:30:40) 转载▼ 根据财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精神,自2014年7月1日其,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实行新政。为进一步全面了解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政策,对到目前仍然实行的简易征收政策进行整理。 一、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征收的征收范围 【重要提示】 1、适用这类征收办法的纳税人在计算税款方法上具有选择权,纳税人既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税,也可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但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3%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六类货物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重要提示】 1、销售上述货物,必须是自产的才可以选择简易征收办法,即非自产货物不得选择简易办法。

正确判断甲供工程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正确判断甲供工程适用简易计税方法 企业情况 位于内蒙古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的万鑫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中型施工企业,xx年5月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全文结束》》年11月,该公司与鄂尔多斯市康巴什新区康馨幼儿园签订室外景观硬化工程合同,硬化园区院落地面、粉刷装饰综合楼外墙立面。这是营改增以来,企业承接的第一个建筑工程新项目。合同中约定甲方即幼儿园提供水、电并采购施工所需的涂料,乙方即该公司负责采购沙土石料、商品混凝土,提供建筑施工劳务。合同总金额400万元,约定xx年3月首期付款180万元。 企业疑惑 “上述合同,公司是按照内蒙古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工程造价管理总站新的工程预算编制办法,依照不含税成本加11%增值税的方式与甲方确定的合同标的额。如果适用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销项税额万元;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主要沙土石料、商品混凝土,预计能够取得征收率为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计算大体有8万元左右进项税额。这样的话,应纳增值税万元,初步估算增值税税负率为%。这样的税负我们感到压力很大。”公司财务负责人高子平介绍说。

“营改增试点政策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可是,我们内部研究的时候,负责该项目的技术人员提出,建筑行业里一般认为甲供工程是甲方提供主要材料或者全部材料,所以不认为该合同是甲供工程合同。我们这项业务到底能不能按照甲供工程选择增值税简易计税呢?”高子平疑惑地问道。 辅导建议 内蒙古伊金霍洛旗国税局李睿、温志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xx〕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具体而言,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值得注意的是,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所称的甲供工程,是税收概念,并不等同于建筑行业对甲供工程的管理概念;税收法规规定了甲供工程发包方全部采购或者部分采购两种情形,对采购部分没有比例和金额限制;税收法规明确了发包方自行采购的范围包括动力;纳税人可以根据不同的建筑合同自行选择是否适用简易计税。 企业在判断是否选择简易计税时,仅需要对照财税〔xx〕36号文件的规定。在上述合同中,由幼儿园提供水、电和涂料的行

增值税可适用3%征收率

增值税可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行为大盘点 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的规定,增值税计税方法包括简易计税方法和一般计税方法。简易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为销售额乘以增值税征收率,且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均采用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其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一般纳税人原则上必须采用一般计税方法,但对于特定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时,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办法,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但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目前,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无论是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还是提供“营改增”应税服务,其征收率统一为3%;而对于特定一般纳税人,其适用的征收率却存在6%、5%、4%、3%多个档次,未能较好的体现税制的统一、税负的公平。 多档征收率并存引发了一定的质疑。为进一步规范税制、公平税负,经国务院批准,决定简并和统一增值税征收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两份文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和《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将现行规定中凡涉及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 一、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的使用 (一)通常情况下,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或者提供“营改增”试点应税服务,一律按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可自行开具普通发票,包括:《**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或《**省国家税务局通用手工发票》或《**省国家税务局通用定额发票》。也可应对方(一般纳税人)要求,到主管国税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取得后可抵扣3%的进项税。 (二)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以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适用3%的征收率并减按2%计算缴纳增值税。只能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1、计算公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2、会计核算 (1)借:货币资金 贷:固定资产清理等 应交增值税(销售额×3%)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三种类型

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三种类型 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分为以下三类: 一、按照5%征收率 1.销售、出租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附件2) 2.房地产开发企业出租、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财税…2016?68号) 3.2016年4月30日前签订的不动产融资租赁合同。(财税…2016?47号) 4.以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提供的融资租赁服务。(财税…2016?47号) 5.转让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财税…2016?47号) 6.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含提供武装守护押运服务)选择差额纳税的。(财税…2016?47号,财税…2016?68号) 7.收取试点前开工的一级公路、二级公路、桥、闸通行费。(财税…2016?47号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财税…2016?47号) 二、按照3%征收率

1.销售自产的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的血液或组织制成的生物制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2.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的物品在内)。(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3.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4.销售自产的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5.销售自产的自来水。(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6.销售自产的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7.销售自产的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 8.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财税…2009?9号,财税…2014?57号)9.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国税函…2009?456号,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 10.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总局公告…2012?20号)

营改增后简易征收办法20160523

“营改增”后简易办法征收的项目有哪些 1.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1)一般纳税人 ①2008年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第(三)项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自2009年1月1日起,下列项目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纳入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的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在本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试点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②试点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相关规定:按照规定认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现行旧货相关增值税政策执行。即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是指纳税人根据财务会计制度已经计提折旧的固定资产。 ③销售不得抵扣且未抵扣的固定资产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增值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④销售其他情形的固定资产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自2012年2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属于以下两种情形的,可按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纳税人购进或者自制固定资产时为小规模纳税人,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销售该固定资产;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发生按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应税行为,销售其按照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小规模纳税人 根据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一)项和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其他个人除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风险提示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36号文件规定,纳税人适用按照简易办法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同时,根据国税函[2009]90号文件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2. 销售旧货

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全部与个别的选择权是如何界定的

一般纳税人选择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全部与个别的选择权是如何界定的 财税[2016]36号文件规定的很清楚: 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在文件中,比较明显的就是建筑服务的老项目和房地产企业的老项目,是可以选择一般计税方法或简易计税方法的。对于销售不动产、租赁不动产,也提供了选择的权限,各地在解读中,是就企业自己分不同的项目可以分别选择适用的方法的,但选择之后就是36个月的事了。注意,这儿并不是要求所有的项目要么都是简易计税方法,要么都是一般计税方法选择。 基于一个应税行为,并不是一个企业的主体,因此,可以就不同的经营行为进行判断,比如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如果有两个交易行为,存在选择空间时,可以一个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一个选择一般计税方式。 那在这儿我们再延伸一下,免税与不免税的行为问题: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免税、减税规定的,可以放弃免税、减税,依照本办法的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免税、减税后,36个月内不得再申请免税、减税。 那这儿我们能否“照猫画虎”了呢?即有一个销售行为我们选择免税,有一个我们选择不免税呢?这多人性的好处啊?最好建议连36个月也不要限制了!估计这样真是乱了套了,好处都占了。 那从我们的规定来看,也有相当的限制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纳税人放弃免税权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27号)规定: 纳税人一经放弃免税权,其生产销售的全部增值税应税货物或劳务均应按照适用税率征税,不得选择某一免税项目放弃免税权,也不得根据不同的销售对象选择部分货物或劳务放弃免税权。 这说明的很清晰了,但也有说不清的,比如对于技术服务,有一个前置条件,就是需要科技部门备案,也就是说,这是前置条件,如果有客户说我们不要免税,非要专用发票,那此时企业不作备案,是不是解释为我们不是放弃的,我们是不满足免税条件的,这样就不是放弃之说的。所以这儿还是有点空间可以说的。 当然你要是真没有招了,那就考虑设立一个分公司吧,专门做应税的业务,省得折腾,这样企业所得税也满足,增值税也满足纳税主体的问题。

增值税适用简易办法征收范围

1,借:应收账款等211577.41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119435.64 ----一般贸易92146.77 2,借:其他应收款-出口退税款6452.63 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抵内销产品应纳税额9211.47 贷:应交税金—增值税-出口退税15664.10 3、借:原材料等35346.28 应交税金-增-进项6008.87 贷:应付41355.15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的范围 根据财政、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精神,自2014年7月1日其,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实行新政。为进一步全面了解一般纳税人简易征收政策,对到目前仍然实行的简易征收政策进行整理。 一、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征收的征收范围 【重要提示】 1、适用这类征收办法的纳税人在计算税款方法上具有选择权,纳税人既可以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税,也可以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但选择按简易办法计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2、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应纳税额=销售额×3%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3、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纳税人,兼营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而无法划分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 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当期无法划分的全部进项税额×当期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销售额÷(当期全部销售额+当期全部营业额) 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按照上述公式依据年度数据对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进行清算。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六类货物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的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和生产建筑材料所用的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的砂、土、石料或其他矿物连续生产的砖、瓦、石灰(不含粘土实心砖、瓦)。

哪四种情形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哪四种情形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根据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方便纳税人纳税,对一些特定的经营行为,一般纳税人同样可适用简易办法征税。 四种情形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在“营改增”中,有些企业可以抵扣的项目不够,考虑到要减轻纳税人税负,《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具体有以下4种情形: 一、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考虑到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公益属性,而且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在“营改增”初期大量的运输工具无法进入增值税抵扣链条,如果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其适用税率为11%,在票价不变的情况,企业的不含税收入必然大大减少。运输企业为了达到原来的收支平衡,一是向政府要补贴,二是通过涨票价向消费者转嫁增值税税负。为了不增加公众的负担,因此政府允许运输企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式计算。 学会计到恒企——恒企:把经验分享给有梦想的人!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二、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之前有形动产租赁属于营业税征收范畴,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其进项税额不能在“营改增”后抵扣,按17%的税率征税,税负太重,因此允许其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特定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动漫属于国家扶持产业,且大多属于智力创作,允许动漫企业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有利于促进动漫产业的发展。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 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服务包括: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学会计到恒企——恒企:把经验分享给有梦想的人!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总结对比

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总结对比 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般性规定 1.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2. 一般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发生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行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 个月内不得变更。 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4.境外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发生应税行为,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扣缴义务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应扣缴税额: 应扣缴税额=购买方支付的价款÷(1+税率)×税率 一般计税方法 一、一般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指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二、销项税额,是指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按照销售额和增值税税率计算并收取的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计算公式:销项税额=销售额×税率 三、一般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括销项税额,纳税人采用销售额和销项税额合并定价方法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销售额: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税率) 四、进项税额,是指纳税人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五、下列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含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下同)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

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计算公式为: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买价,是指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在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价款和按照规定缴纳的烟叶税。购进农产品,按照《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实施办法》抵扣进项税额的除外。 (四)从境外单位或者个人购进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自税务机关或者扣缴义务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六、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七、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八、不动产、无形资产的具体范围,按照本办法所附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注释》执行。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12 个月的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有形动产。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货物被盗、丢失、霉烂变质,以及因违反法律法规造成货物或者不动产被依法没收、销毁、拆除的情形。

国税函200990号关于 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0990号关于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有关管理问题的通知 2009-2-2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对部分项目继续适用增值税简易征收政策。经研究,现将有关增值税管理问题明确如下: 一、关于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和财税〔2009〕9号文件等规定,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应开具普通发票,不得自行开具或者由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适用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三)项、第(四)项和第三条规定的,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关于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一)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和旧货,适用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政策的,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二)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按下列公式确定销售额和应纳税额: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五、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和旧货,其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第4栏,其利用税控器具开具的普通发票不含税销售额填写在第5栏。 六、本通知自2009年1月1日起执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5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同时废止。

税收申请书

税收申请书 篇一:各类税务申请书 一、销售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 开具红字发票申请书(开票次月底前适用) 常州高新区国税二分局: 我公司销售花边布给南京东亚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4月9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320XX04170,发票号码为03563883,购货方税号320XX023*******,货物名称:花边布,单位:米,数量28000,单价10,金额280000,税率17%,税额47600,票面数量是错误的,正确的数量是26000,因此,这份发票是作废的,但我们没有在开票系统中将发票电子信息作废,现申请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在发票开具的次月月底前申请开具红字发票,可以不提供购货方拒收证明,过期则必须提供拒收证明) 申请人:常州市孟河织造有限公司(盖财务专用章) 20XX年5月5日 所需提供的资料: 1、开具红字发票申请书, 2、发票拒收证明(或退货协议,或销货折让协议), 3、加盖财务专用章的纸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及U 盘电子信息,

4、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开具红字发票申请书(开票次月月底之后适用) 常州高新区国税二分局: 我公司销售花边布给天津天服三悦服装有限责任公司,于20XX年3月9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320XX04170,发票号码为03563883,购货方税号120XX7238996960,货物名称:花边布,单位:米,数量28000,单位10,金额280000,税率17%,税额47600,票面数量是错误的,正确的数量是26000,因此,购货方拒收此票,(见后附的拒收证明),现申请开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 申请人:常州市大和织造有限公司(盖财务专用章) 20XX年5月5日 拒收发票证明 常州市大和织造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XX年3月9日开具给我公司的专用发票发票代码为320XX04170,发票号码为03563883的一份专用发票,数量28000是错误的,正确的数量是26000,现将发票退回你公司。本公司郑重承诺,此发票未认证,也未抵扣。 天津天服三悦服装有限责任公司(公章) 20XX年5月3日 二、购货方申请开具红字发票申请单 开具红字发票申请书

2016增值税简易征收处理方法

2016增值税简易征收处理方法 目前,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有四档:17%、13%、11%、6%,一般纳税人在一些特殊情况下采用简易办法征税,适用3%征收率。《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文件规定,2016年7月1日起,增值税简易办法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即增值税征收率目前只有一档3%,过去“乱花渐欲迷人眼”的情况已经终结。 一、简易征税应注意 1、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至此,大家不再为五花八门,条分缕析的征收率纠结困扰。 2、征收率是和简易计算相对应的,一般纳税人使用征收率计税要求纳税人采用简易征税办法缴税,不能抵扣该项目相关的进项税额。 3、采用征收率计算的税额,不能称其为销项税额。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是应纳税额;对于一般纳税人,是应纳税额的组成部分。 4、17%为增值税基本税率,应税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及绝大部分货物销售或进口均适用此档税率,13%税率为低税率,仅涉及部分货物,不涉及应税劳务和和营改增应税服务。增值税应税劳务的税率不会涉及13%,只可能是17%

的基本税率或3%的征收率。营改增应税服务还有两档: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税率为6%。 二、小规模纳税人简易征税的计算 1、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应纳税额=售价÷×3% 例1、某大型商场公开征集服务图标,约定首先从参赛作品中评选出3件入围作品,各支付10万元作为奖励,其著作权归设计者所有;再从中挑选出最佳作品,其著作权转归商场所有,商场支付给设计者转让费30万元。李某应征参赛并成为最终胜出者,他应就其所取得的收入缴纳增值税多少? 30万元转让著作权免征增值税,提供10万元设计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业。个人应按小规模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应纳税额=10÷×3%=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物品或旧货依照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例2、某企业2016年12月将已使用4年的小轿车以18万元价格售出。应纳税额=180000÷×2%= 三、一般纳税人简易征税的计算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以及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依照3%征收率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四种情形

“营改增”一般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四种情形 根据规定,在特定情况下,为了减轻纳税人负担,方便纳税人纳税,对一些特定的经营行为,一般纳税人同样可适用简易办法征税。 四种情形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在“营改增”中,有些企业可以抵扣的项目不够,考虑到要减轻纳税人税负,《关于将铁路运输和邮政业纳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3〕106号)政策规定,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式。具体有以下4种情形: 一、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考虑到公共交通运输服务的公益属性,而且公共交通运输企业在“营改增”初期大量的运输工具无法进入增值税抵扣链条,如果按照一般计税方法,其适用税率为11%,在票价不变的情况,企业的不含税收入必然大大减少。运输企业为了达到原来的收支平衡,一是向政府要补贴,二是通过涨票价向消费者转嫁增值税税负。为了不增加公众的负担,因此政府允许运输企业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式计算。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的运送旅客的陆路运输。 二、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以该地区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为标的物提供的经营租赁服务,试点期间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营改增”之前有形动产租赁属于营业税征收范畴,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试点实施之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有形动产,其进项税额不能在“营改增”后抵扣,按17%的税率征税,税负太重,因此允许其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自本地区试点实施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被认定为动漫企业的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的特定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动漫属于国家扶持产业,且大多属于智力创作,允许动漫企业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有利于促进动漫产业的发展。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服务包括: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音、配乐、音效合成、剪辑、字幕制作、压缩转码(面向网络动漫、手机动漫格式适配),以及在境内转让动漫版权(包括动漫品牌、形象或者内容的授权及再授权)。 四、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服务、仓储服务、装卸搬运服务和收派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广播影视服务纳入“营改增”范围后,按6%税率征税。试点纳税人中的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电影放映等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对应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需要注意的问题 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要细思量。应该说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目的在于节税。但不是任何情况下选择简易计税方法都可以少纳税,因此选择简易计税方法要通盘考虑,不能一味选择,而且需要准确估算未来36个月内究竟有多少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因为财税〔2013〕106

增值税简易征收一览表

增值税简易征收一览表 下列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一经选择,36个月内 不得变更: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得下列货物,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县级及县级以下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得电力。小型水力发电单位,就是指各类投资主体建设得装机容量为5万千瓦以下(含5万千瓦)得小型水力发电单位。 (2)建筑用与生产建筑材料所用得砂、土、石料。 (3)以自己采掘得砂、土、石料或其她矿物连续生产得砖、瓦、石灰(不含黏土实心砖、瓦)。 (4)用微生物、微生物代谢产物、动物毒素、人或动物得血液或组织制成得生物制品。 (5)自来水。 (6)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得水泥混凝土)。 2.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得,暂按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1)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包括居民个人寄售得物品在内)。 (2)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 3.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得单采血浆站销售非临床用人体血液,可以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但不得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以按照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得办法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4.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得药品经营企业销售生物制品,可以选择简易办法按照生物制品销售额与3%得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5.其她 (1)一般纳税人提供得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包括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其中,班车,就是指按固定路线、固定时间运营并在固定站点停靠得运送旅客得陆路运输。 (2)经认定得动漫企业为开发动漫产品提供得动漫脚本编撰、形象设计、背景设计、动画设计、分镜、动画制作、摄制、描线、上色、画面合成、配

增值税申请书

增值税申请书 篇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书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请书 XX市国家税务局: XX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于二000年五月二十四日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登记注册,二0一一年七月二十二日变更经营范围,八月三日办理了国税税务登记。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注册地址:XXXXX; 生产经营地址:XXXXXX路69号;登记注册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工业设备、工业管道安装、维修;防腐保温。 目前我公司经营业务是配合XX电力建设第一工程公司、山东XX集团有限公司、山东XX检修工程公司等进行电厂设备、管道的维修维护工作。上述几家公司均是一般纳税人,其合同管理、财务管理、工程管理均很严格。我公司 已与上述单位签订了工程检修合同,且多个检修合同已履行完毕,预计全年增值税业务收入将超过100万元。 我公司现有职工20多人,其中有专职会计2名。单位章程及会计制度健全,设置有总账、现金账、银行账、应交增值税明细账、费用往来账等五种,能正确核算增值税进项、 销项税额和应纳税额。公司配有专职发票管理员,配备有防

盗门,防盗窗、保险柜等安全防范设备,所有发票存入公司 保险柜, 并有专人保管和开具发票, 建立发票领用管理制度, 保证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财务资料的安全。 一般纳税人申请报告 XXXX国税局: 我公司系XX市XXXXXXXXX公司,成立于20XX年XX月XX日;经营地址: XXXXXXXX;法定代表人:XXX;注册资金:XX万元人民币;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XXXXXXXXXXXXX;国税登记证号码为:XXXXXXXXX;组织机构代码证号:XXXXXXXXXX;开户银行:XX市XXXX银行XX支行;帐号:XXXXXXXXXXXXXX;公司属于XXXXX企业,经营范围:XXXXXXXXXXX。我公司已于20XX 年XX月XXX日办理好国税税务登记证。 我公司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会计核算制度设 置现金、银行存款、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库存商品、 主营业务成本、管理费用、营业费用、财务费用、本年利润 等会计帐簿。公司聘有专职会计和专职出纳,财务负责人:XX;身份证号码: XXXXXXXXXXXXXXXXXXXX;会计证号码:XXXXXXXXXXXXXXXXXXX

建筑工程营改增一般计税法和简易计税法的区分

1、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哪两个? 答:增值税的计税方法,包括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 一般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应税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但一经选择,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2、什么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答: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服务年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纳税人,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标准是多少? 答:应税服务年销售额标准为500万元(含本数)。 4、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5、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6、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 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 年4月30日前的建筑项目。

一般计税法和简易计税法的对比表 序号名称一般计税法简易计税法 1 纳税主体一般纳税人 小规模纳税人或一般纳 税人发生的财政部和国 家税务总局规定的特定 应税行为 2 适用的项目新项目 A建筑维修工程 B清包工 C甲供工程 D建筑工程老项目 2 单价 除税 人工不除税 不除税 材料 材料单价按计价办法规定的 材料综合税率除税 机械台班 机械台班除税价计算,机械 台班除税系数: 1、机械土石方、强夯、钢板 桩和预制管桩的沉桩、结构 吊装等大型机械施工的工程 乘以0.92 2、其他工程乘以0.95 3 税费组成 销项税额:建安造价×11% 应纳税额:税前造价 ×3% 附加税费:(建安造价+销项 税额)×费率 附加税费:应纳税额×费 率 4 管理费、利润、 安全文明施工费 计费基础相同,机械费按除 税价计算 计费基础相同,机械费 按含税价计算 5 计费程序除税金、附加税费外,费用项目组成基本相同 6 计价表格表格样式基本相同表格样式基本相同

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业务会计处 理详解 2013-6-28 15:10中国税务报【大中小】【打印】【我要纠错】 增值税纳税人有两种计税方法,即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一般计税方法适用一般纳税人,简易计税方法适用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的特定业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的特定业务类型 现行政策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特定业务主要有以下三种类型。 (一)特定货物:《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第二条第三项规定,可选择简易办法依照6%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商品混凝土等货物。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四项规定,暂按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寄售物品等货物。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二项规定,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 值税的旧货。 (二)固定资产:财税[2009]9号文件第二条第一项规定,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固定资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国实施增值税转型改革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70号)第四条第二项和第三项规定,按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的固定资产。 (三)特定服务:《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五)项第二款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公共运输服务。《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补充通知》(财税〔2012〕53号)第二条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动漫服务。财税[2012]53号文件第四条规定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经营租赁服务。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规定,新的《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执行,新规定第一条(七)项继续明确了可以选择按照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和经营租赁服务。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会计处理 自《财政部关于增值税会计处理的规定》(财会〔1993〕83号)发布开始,财政部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和小规模纳税企业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会计处理作出了相应规定,但一般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却一直未予明确。目前,实务上普遍采用如下会计处理方法: 借:相关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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