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品质异常管理办法
供应商品质异常管理办法
一、目的
对供应商提供的材料品质进行管控,确保采购产品持续满足客户需求。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供应商提供我公司(工厂、安装现场)材料配件品质异常的控制。
三、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来料品质抽检,品质异常处理以及供应商整改验证,并负责配合采购部实施对供应商选择和评价。
2、采购部负责供应商选择、评价、考核管理,按季/年度组织供应商业绩评鉴,督促供应商品质整改。
3、工程项目部负责直送工地材料的验收抽检,并及时反馈材料不良信息。
4、仓库负责入库材料的验收、库存管理和不良品标识等
5、生产部负责制程在线材料不良信息的反馈、退库办理,配合不良品的处理。
四、管理要求
(一)材料品质异常之发现和处理
1、工厂来料检验,经质量管理部IQC依据图纸、材料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来料检验作业指导书》抽检判定为品质不良时,由IQC作出处理意见,经部门经理批准执行。处理方式:拒收、退货、筛选、返工、特采。
2、生产部在加工中发现材料品质不良时,反馈质量管理部查实并提出处理意见,经生产经理确认后执行。在线材料不良处理方式:退换货、筛选、返工、特采。
3、工地材料在验货或安装过程发现不良时,应及时报告项目经理查实,由项目经理反馈采购部、质量管理部、工程部,采购部通知供应商到现场处理,工程部跟踪处理结果,质量管理部记录不良信息,跟踪整改情况。工地材料不良处理方式:退换货、筛选、返工、特采。
(二)供应商品质不良的处置和索赔
1、当发生供应材料品质不良时,IQC应将不良材料标识隔离,在线不良时,还应通知仓库冻结、
标识和隔离不良材料。
2、质量管理部应立即反馈采购部,重大批量不良时,采购部必须通知供应商两个工作日内到
公司确认解决。
3、供应商对品质异常的处理时限:收到投诉两个工作日必须书面回复解决方案。
3、供应商材料不良的索赔和处罚
①批量不良材料让步使用(特采)时,涉及功性能不良材料的特采批,扣除当批货款的10%;
外观不良的特采批,扣除当批货款的5%。
②生产、安装在线材料批量不良:需我公司生产或安装人员100%筛选或返工,所发生费用由
供应商承担,人工费按20元/小时计。
③材料经多工序加工后发现批量品质不良,所造成的加工、材料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④供应商材料品质不良造成工程投诉、索赔等严重后果,相关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⑤供应商不守诚信,不按我公司的质量整改要求进行改善,连续三批次重复提交同类品质不
良产品,零星产品处以1000-5000元罚款,批量性不良处以10000-50000元罚款。
4、质量索赔的执行:由质量管理部填写[品质不良索赔通知单],附上[投诉/退货通知单]、损失计核单据等,交采购部送达供应商确认签章。
5、供应商将签章后的索赔单扫描或快递至采购部,由采购部发放到质量管理部和财务部执行扣款。
(三)供应商的质量考评(占业绩考评的40%权重)
1、质量管理部IQC负责来料品质不良数据、工程反馈材料不良等统计和定期汇总(月/季/年),以作为供应商考评的依据。
2、采购部负责按《供应商管理办法》定期组织对供应商进行进行考评,质量管理部负责其中供货质量方面考评,扣分标准如下:
①供应商当月品质批次合格率低于95%,按每低于1%扣2分;
②生产部、项目部制程在线批量性轻微不良,每发生一次扣2分(批次合格率高于98%除外);制程重大批量不良(停工、返工等)每发生一次扣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