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干部管理制度(经典版)

国企干部管理制度(经典版)
国企干部管理制度(经典版)

干部管理制度

文件类别:程序制度

文件编号:YM-QP-SC-001-A

版次:A

生效日期:201X0601

机密等级: ■机密□一般

归口管理部门:

合计页数:含封面和目录共页

撰写:XX---网赢项目组

审核:

审批:

干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 (3)

第三章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报告 (6)

第四章干部调配 (9)

第五章干部述职 (10)

第六章干部培养 (12)

第七章干部挂职锻炼 (14)

第八章附则 (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干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更好地为集团改革发展服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权属公司和相关单位的干部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干部,是指集团公司、权属公司和相关单位的中层管理人员、科级管理人员和在管理部门从事业务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

第一节一般要求

第四条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二)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三)坚持任人唯贤、以德为先、德才兼备原则;

(四)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和依法办事原则。

第五条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应建立健全以品德、知识、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考核评价体系和选用标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及时发现、选拔任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的优秀人才。

第六条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应根据中层管理人员队伍工作的需要,有计划地进行,逐步做到规范化、制度化。对适合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的空缺职位,应积极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

第二节选拔任用程序

第七条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下列程序:

(一)根据工作需要,由公司党委研究决定是否补缺;

(二)成立考察组,制定工作方案;

(三)采取公司班子集体推荐、会议投票推荐或个别谈话推荐的方式进行民主推荐;

(四)考察组综合分析民主推荐情况,提出重点考察人选建议,向公司党委汇报;

(五)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确定重点考察人选;

(六)发布考察预告;

(七)组织考察;

(八)考察组提出拟任用人选意见,向公司党委汇报,公司党委酝酿;

(九)公司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议讨论决定任用人选;

(十)任前公示;

(十一)组织谈话,下发任命或聘任文件,履行有关法律和规定手续。

第八条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

第九条平级调动的可以不经过本制度第七条规定程序。

第三节公告、资格审查

第十条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应当在适当范围内发布公告,公告内容包括选拔职位以及职位说明、选拔范围、推荐条件与资格、选拔程序、时间安排等。

第十一条根据职位需要,合理确定推荐人员的范围。被推荐人员应符合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要求,应符合岗位所需要具备的条件和任职资格要求。

第十二条特别优秀的青年人才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或越级提拔。

第四节组织考察

第十三条实行考察预告制,根据公司党委决定,将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考察时间、考察组联系方式等,在一定范围内发布考察预告。

第十四条考察组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对考察对象进行德、能、勤、绩、廉全面考察,对是否适合和胜任选拔职位做出评价。

考察工作注重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群众公认程度、心理素质、身体素质、沟通能力等。

第十五条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第五节决定任用

第十六条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任用建议,向公司党委汇报。

第十七条在确定初步人选后、讨论决定任用前,应听取纪委意见和充分酝酿。酝酿在公司规定的适当范围内进行。

第十八条公司党委会讨论做出任用决定。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暂缓做出决定。对影响做出决定的问题应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

第十九条在公司党委会或党委扩大会议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

对拟任职人员应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七天。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

第六节纪律和监督

第二十条选拔任用中层管理人员,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一)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二)抓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三个关键环节,严格按照工作方案中的原则、标准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三)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回避制度;

(四)参与人员应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五)考察组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特别是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六)应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察对象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者歪曲事实。

第二十一条纪委应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第二十条的,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第三章干部选拔任用事项报告

第二十三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级党委管理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报告工作,并负责审核下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

第二十四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

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继续进行:

(一)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

(二)越级提拔干部的;

(三)个别特殊需要的人选,不经民主推荐,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

(四)超职数配备干部的;

(五)其他应当事先报批的事项。

报告内容包括提拔调整干部的原由,拟提拔调整对象个人情况、任用意向、职数配备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并附报“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表”。

第二十五条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做出决定前应当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

(一)破格提拔干部的;

(二)提拔任用干部民主推荐得票较低的;

(三)除领导班子换届、机构改革、竞争上岗外,一次提拔调整干部五人以上的;

(四)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其所在单位内提拔任用的;

(五)随领导干部从原工作单位调入直接提拔的;

(六)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

(七)重要岗位提拔任用干部的;

(八)其他需要征求意见的事项。

本条第四项所称领导干部,是指集团公司权属各子公司、分公司领导班子成

公司福利管理制度(最全)

四川XXXX实业有限公司管理程序文件编号版次 文件名称福利管理制度 部门名称 人力行政中 心 编写人力行政中心审核批准 日期2012/5/01 日期日期 第一章总则 1.1 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集体归属感和打造企业的凝聚力,充分体现XX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对员工的关怀与尊爱,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分公司、各门店等所有分支机构编制内转正之后的正式员工(有特殊规定的人员除外)的福利管理。 1.3 责任部门 本制度由集团人力行政中心负责起草、解释与修订,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呈总经理审批并签发执行。 1.4 修订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本制度修订原则以更全面的考虑广大员工利益进行实时修订为原则。 1.5 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2012年05月1日起生效,与本制度配套的《福利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亦同时生效,凡与本制度及实施细则相冲突的文件与规定即行废止。 第二章福利结构 2.1 福利是一种补充性报酬,应遵循合理性、必要性、计划性、协调性的原则。 合理性:所有的福利都意味着企业的投入或支出,因此力求以最小费用达到最大效果。 必要性:企业提供的福利尽量与员工需求保持一致。 计划性:福利制度的实施建立在预算及审核的基础之上。 协调性:企业福利是法定福利的补充,没有必要与其重叠,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大利用。 2.2 本制度所指员工福利包括以下四大部分: 法定性福利:指企业为满足国家法定性要求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等。

通用性福利:指企业针对全体员工所实行的带有通常普遍性的福利。包括活动基金、节日礼金、慰问礼金、餐饮补贴等。 职务性福利:指企业根据各职务工作性质特点所提供的有一定针对性的福利。包括通讯补助、交通补助、内部招待费、商业保险等。 激励性福利:指企业为鼓励关键岗位员工在公司长期工作,或对优秀员工所提供一种带激励性质的福利。包括旅游活动、旅游奖励及其他福利等。 第三章法定性福利 3.1 社会保险 3.1.1 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相关社会保险。 3.1.2 归口办理:社会保险由公司统一在所在地社保局开户,人力行政部门负责归口办理。 3.1.3 社保购买的条件:经试用期考核合格的转正员工,由人力行政部门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参保手续。引进的特殊人才可在试用期开始购买,视具体情况报人力行政总监审批后执行。 3.1.4 社保缴费管理:社保中属于公司应承担的缴费数额从公司福利费中提取并支付,属于员工个人应承担的缴费数额,由公司从员工当月薪资中扣除并代缴。 3.1.5 员工离职或与公司终止劳动关系,公司从员工离职的当月或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员工15日前离职者,当月停止社保的缴纳。员工15 日后离职者,次月停止社保的缴纳。 3.1.6 员工社保卡由社保局制作完成后,由人力行政部门发放给员工个人保管,损坏及遗失由员工个人负责。 3.1.7 社保申办、变更、转移及相关待遇的享受按照国家社会保险相关的管理规定执行。 3.2 法定节假日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定节假日、带薪年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等相关制度,具体执行办法详见公司《假期管理制度》。 3.3劳动保护 公司根据《劳动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符合规定的办公环境、办公设施、办公用品和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劳动防护用品等,并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3.4教育培训

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管理办法

《国有企业招聘人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国有企业用工行为,提高人员素质,根据我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有企业招聘的员工。 第三条国有企业新进人员,除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政府任命、以及特殊岗位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的人员外,都要实行公开招聘。 第四条公开招聘要坚持政府宏观管理与企业用人自主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第五条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二)能够履行企业员工的义务,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三)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和相应的职业资格,年龄在35周岁以下(特殊专业和高级管理岗位人才另行确定); (四)身体健康。 法律、法规等对企业岗位条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条国有企业招聘员工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坚持精简、效能的原则,实行计划申报审批制度。 招聘计划应包括招聘理由、拟招聘岗位、招聘人数、所需资格条件、聘期、薪酬待遇等内容。 招聘计划须由市局组织人事科进行初审后,报局党委研究核准,

原则上每年初核准一次,特殊需要的可随时申报。 第七条国有企业根据核准的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方案,报市局组织人事科审核。公开招聘方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聘的岗位名称、专业及所需资格条件; (二)招聘对象、范围; (三)招聘的方法、程序; (四)招聘的组织领导。 第八条国有企业公开招聘应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受理应聘人员的申请,对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四)考试、考核; (五)体检; (六)政审; (七)根据考试、考核、体检和政审结果,确定拟聘人员; (八)拟聘用人员报局组织人事科备案; (九)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相关用工手续。 第九条企业急需的管理人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特殊岗位人员,经用人单位考核、市粮食局党委会研究同意,可直接办理调动(录用)手续。 第十条国有企业新进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用人单位与新进人员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

国企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调研报告

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调研报告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的预期目标 遵循程式化与人性化的战略方向,借鉴西方先进的管理理念,结合本企业的实际,即采用国际化与本土化的策略,个性化定制国内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将是国内各类不同性质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当务之急。 制度的建设,是为了在企业实施,制度的实施,特别是人力资源管理制度的实施,不外乎以下几个目标: (1) 规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 (2) 搭建基础管理平台 (3) 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凝集人心 (4) 开发员工潜能 (5) 提高员工生活质量及职业满意度 (6) 激活人力资源 (7) 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8) 实现企业组织及利益相关者的目标 以上所罗列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实施的预期目标有一个逐渐递进的逻辑关系。没有前面的目标实现,就难有后面的目标达成。在这多种多样的目标预期中,中消研认为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建设最为直接的、关键的预期目标,就是如何充分有效地激活人力资源。只有极大地激活了人力资源,才能实现企业组织及其利益相关者的目标。比如股东利益最大化、客户导向等。 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制度的出发点和目标,就是充分“激活人”极大地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也可以认为,衡量一个企业的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制度的科学有效性,就是看这一制度是否充分地“激活了人”。 “激活人”,通常不是某一种企业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实施的结果,而是企业所制定、实施的各种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制度体现、贯彻一种充分“激活人”的机制。因此,科学、高效地进行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关键在于建立一整套完善的管理机制和环境,使员工处于自动运转的主动状

态,激励员工奋发向上、励精图治的精神。 一般来说,为了极大地“激活人”,就需要给企业员工以动力、压力和各种规范等,营造一种所有员工被激活的环境氛围和管理机制。 比如,五粮液集团公司的用工制度改革就是这一思路的有力见证。该公司在改革劳动用工制度的同时,配套进行工资分配制度改革、建立规范的劳动纪律和激励机制等。在他们的整套制度建设中,劳动用工制度改革是基础,分配制度改革为核心,劳动纪律作保证,激励机制鼓干劲,四者相得益彰,构成一体,成为五粮液员工永远保持旺盛工作热情的强大精神动力。 二、目前国内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与问题我们采用开放式问卷、半结构化问卷调查、访谈、文献资料分析等方法,对国内几百家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现状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中国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总体判断从所调查企业的组织结构设置、人力资源工作人员配置、人力资源管理理念、人力资源管理机构与职能设置及制度建设等来看,目前国内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大多数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还处于传统行政性人事管理阶段。其主要特点是以“事”为中心,只见“事”,不见“人”,只见某一方面,而不见人与事的整体、系统性,强调“事”的单一方面的静态的控制和管理,其管理的形式和目的是“控制人”;把人视为一种成本,当作一种“工具”,注重的是投入、使用和控制。 2.所调查的企业普遍缺乏人力资源规划与相关政策。人力资源规划作为根据企业的发展战略、企业目标及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预测未来企业任务和环境对企业的要求,为完成这些任务和满足这些要求而提供人力资源的一个过程。其开发和整合有赖于企业战略的确立与明确。但是,目前国内大多数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往往注重于招聘、员工合同管理、考勤、绩效评估、薪金制度、调动、培训等与公司内部员工有关的事项,却忽略了与顾客的联系,没有关注顾客需求和市场变化、与企业经营战略、市场环境相一致的人力资源管理战略。 3.人力资源管理的框架体系尚未建立起来,仍有许多人力资源管理的功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企业人事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整个企业的管理中具有重要地位。 以下是为你整理的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希望能帮到你。 国有企业人事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人呈法规、政策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执行国家在关劳动保护-法规,在劳动人呈部门规定的范围内有权自行招收员工,全权实行劳动工资和人事管理制度。 三、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 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 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四、公司劳动人事部,负责公司的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除名、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一编制及定编五、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用人实行定员、定岗。 六、公司职能及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七、下属公司、企业属下机构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经理提出方案,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八、因工作及生产,业务发展需要、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需要增加用工的,必须按第一百零七条、第一百零八条之规定,履行手

续后方准实施。 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聘用员工的,一律报总经理审批。 九、下属公司、企业需雇用临时工人的,必须提前2个月作出计划报劳动人事部审批,批准后由劳动人事部统一向劳动管理部门申请指标,按核准的指标及指定的地点雇用临时工。 严禁无指标雇用临时工。 十、劳动人事部负责编制年度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总经理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十一、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十二、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 十三、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脱离原级职别,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 十四、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1.总经理,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2.副总经理、经助理、总会计师等高级职员,部门主任(部长)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聘任;3.部门副主任(副部长)、下属公司、企业副经理及会计人员,由总经理聘任;4.其他员工,经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及下属公司、企业经理聘任。 上述程序也适用于各级员工的解聘及续聘。 十五、各部门、下属公司、企业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企业内部调整; 2.内部无法调整的,报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文件号:XXXXXX有限公司文件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编制: 审核: 批准: 二〇一八年五月一日

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目的 为增强员工的集体归属感和打造企业的凝聚力,充分体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与尊爱,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分公司、各销售片区等所有机构编制内转正之后的正式员工(有特殊规定的人员除外)的福利管理。(三)责任部门 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解释与修订,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呈总经理审批并签发执行。 (四)修订原则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本制度修订原则以更全面的考虑广大员工利益进行实时修订为原则。 (五)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2018年05月01日起生效,凡与本制度相冲突的文件与规定即行废止。 二、福利结构 (一)遵循原则 员工福利是一种补充性报酬,应遵循合理性、必要性、计划性、协调性的原则。

合理性:所有员工福利均有公司投入或支出,因此力求以最小费用达到最大效果。 必要性:员工福利尽量与员工需求保持一致。 计划性:员工福利制度的实施以预算、审核为基础。 协调性:员工福利是法定福利的补充,没有必要与其重叠,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最大利用。 (二)福利组成 本制度所指员工福利包括以下四大部分: 1、法定性福利:指公司为满足国家法定性要求而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包括社会保险、法定节假日、劳动保护、教育培训等。 2、通用性福利:指公司针对全体员工所实行的带有通常普遍性的福利。包括活动基金、节日礼金、慰问礼金、餐饮补贴等。 3、职务性福利:指公司根据各职务工作性质特点所提供的有一定针对性的福利。包括通讯补助、交通补助、内部招待费、商业保险等。 4、激励性福利:指公司为鼓励核心岗位员工在公司长期工作,或对优秀员工所提供一种带激励性质的福利。包括旅游活动、旅游奖励、探亲假期、住房补助、股权激励等福利。 三、法定性福利 (一)社会保险 1、为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为正式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国有企业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员工教育培训管理制度 1 目的和范围更好满足公司员工教育培训需求工作 2 职责负责公司培训计划、培训人员、培训费用、继续教育的管理实施。 3 过程方法及要求 3.1 岗位培训管理 3.1.1 培训计划管理 3.1.1.1 每月的25日由人力资源处下发月度培训需求表,各部门于28日前将此表反馈至人力资源处(遇节假日顺延)。 3.1.1.2 人力资源处经综合平衡后结合年度员工培训计划编制月份员工培训计划。 3.1.1.3 培训计划的完成情况作为对相关责任人及责任部门的考核内容。 3.1.1.4 各部门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如遇当月培训计划无法实施,经分管领导批准后,可不列为考核内容。 3.1.1.5 未列入当月培训计划又需要进行培训的,需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临时培训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按临时培训计划执行。 3.1.2 培训人员管理 3.1.2.1 各单位应执行培训计划,各单位负责人要合理安排好授课教师和受培人员的工作时间,以保证培训计划的顺利实施。 3.1.2.2 授课教师在培训前要向人力资源处提交一份授课计划表。 3.1.2.3 授课教师与受培人员都应准时参加,不得无故变更计划规定时间。 3.1.3 培训费用管理 3.1.3.1 按企业当年核定工资总额的 2.5%提取培训费,用于培训管理专项费用。 3.1.3.2 培训经费的开支范围 3.1.3.3 员工外出学习的培训费。 3.1.3.4 员工技能培训费、材料费(工、量具等)。 3.1.3.5 员工教育培训的奖励费。 3.1.3.6 兼职教师的代课费。 3.1.3.7 教学设备、仪器的购置费。 3.1.3.8 教材、图书资料、音像制品费。 3.1.3.9 低值易耗品和教学办公用品费。 3.1.3.10 教育经费应专款专用,违者按《江苏省员工教育条例》有关规定处理。当年结余部分转入下年使用,严禁挪作他用。 3.1.3.11 正常工作时间内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20元计算。3.1.3.12 工作日内业余时间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30元计算 3.1.3.13 双休日安排的培训,授课教师及监考教师报酬按每小时40元计算。法定假日安排

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分析

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分析 贾立亮梁文莉 人力资源的发展与一个国家的发展密切相关,人力资源能否有效开发与管理,决定了组织竞争力的兴衰,已为世人共识。人力资源管理对传统的人事管理提出了挑战,重视人力资源管理并努力开发人力资源,成为每个企业所面临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的现状 在计划经济下,国有企业可以说是政府的附属物,是一种垄断式经营,企业的命运主要取决于国家计划而不是市场的竞争压力。国家经济成分的单一,国有企业的人事制度和“大锅饭”式的工资待遇制度,保证其能够获得优秀人才。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日趋规范,现代制度的逐步建立,多种经济成分的共存和发展,特别是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推进,以及中国加入WTO,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的国际化,全球化趋势越来越明显,国有企业面临着更为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企业的边界日益模糊和淡化,阻碍人才流动的壁垒正在消失,这使得国有企业面临着较为严峻的人才危机。 人才危机极大制约了国有企业的持续、高速、健康发展。由于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管理缺乏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相关的人力开发政策不配套,给新老员工的待遇的不同,造成企业内部的矛盾,加剧了人才的外流。由于企业内部存在的自身缺陷没有改善,新员工在加盟企业后不久便滋生了不满;严格但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在客观上遏止了员工的个人发展,从而进一步阻碍企业的发展;不合理的制度,使员工的个性被扭曲,同样会导致内部员工的强烈不满,使员工对企业产生严重的不信任感,造成信任危机,激化了人才的流失;不规范的做法给企业带来越来越多的法律纠纷,增加了管理的成本;土政策使企业口碑变的很坏,严重损害了企业的形象,增加了员工引进的难度。 现在国有企业人才危机直观的表现在两个方面,即入口和出口。在引进人才的入口,表现为员工招聘困难,特别是对一流人才和优秀人才难以引进,企业缺少新鲜血液,供血不足。在人才流失的出口,表现为企业培养的大批成熟人才、优秀人才流向竞争对手(主要是外资企业和民营企业),失血过多。供血不足和失血过多的双重压力,使国有企业的人才队伍在数量、质量、层次、结构等方面

(完整版)公司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激励公司全体员工,充分发挥自身的优势和潜能,体现公司热爱、重视员工的精神,实现公司福利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本公司的特点及实际情况,维护员工休息权利,调动职工工作积极性,福利待遇是公司在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等劳动报酬之外给予员工的一种激励形式,为实现企业和员工的长期共同发展并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该福利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3.1人力行政部 3.1.1负责对本制度的制定和修订; 3.1.2负责福利活动的组织与实施; 3.1.3负责福利的管理申报、申购与发放; 3.2财务部 3.2.1负责福利项目费用报销; 3.3公司主管领导 3.3.1负责对福利申请的批准与监督; 3.3.2负责对本部门员工相关慰问。 四、福利项目 4.1法定假期、公休假及福利性假期; 4.2福利金:节日礼金(春节、三八妇女节、端午节、儿童节、中秋节)、婚礼贺金、住院尉问金、防暑降温费;采暖补贴费;通讯补贴; 4.3保险类:社会保险、意外伤害保险等; 4.4工龄工资:又称年功工资; 4.5其他福利:生活补贴、体检、旅游、购车补贴等。 五、福利项目内容及标准 5.1公休假 公休假是指正常上班期间每周的休息日;

5.2 法定假 1、元旦(1天) 2、春节(3天) 3、三八妇女节(女职工半天) 4、清明节(1天) 5、五一劳动节(1天) 6、端午节(1天) 7、中秋节(1天) 8、国庆节(3天) 5.3 福利性假期 5.4婚假 员工本人结婚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按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 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享受3天法定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结婚时男女双 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5.5 丧假 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给予5天的丧假,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予 3天以内的丧假,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员工自己自理。 5.6 产假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 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 假。男职工在符合条件计划生育规定条件下,在孩子出生7天内可享受10天的带薪假。产假期间享受基本 工资待遇。 5.7 工伤假 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员工,一经确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治疗期间按基本工资正常发放。 5.8年休假 对于入职满1年的正式员工而享有的年度假期,具体年休假天数依据员工入职累计的工作年限来计算,员工每年可以享受的休假天数。具体如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3天;已满3年不满5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年休假需在次年休完过期不补。5.9批准程序和规定 5.9.1除法定节假日外的婚假、丧假、产假、年休假、工伤假等,均有部门主管审批后上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超出规定的天数,一律按照事假进行处理。没有得到批准同意而自行请假,或假后没有及时补办手续的,一律按 照旷工处理。 5.9.2公司员工休假应一次性修完,休假天数含法定节假日与公休日。 5.9.3 各部门员工休假时间由本人提出,部门主管根据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工作的原则下进行安排,部门人员不得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

我国国有企业就是国有独资和国有控股企业,在国有企业里最主要的资产是国有资产,国有资产归全民所有,并由代表全民利益的人民政府来集中行使所有权,类似于西方的政府企业。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也是我国社会主义公有制的重要表现形式。 国有企业与国家有着紧密的联系,一方面其生产经营要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为依据,以保证实现国家特定的政治目标;另一方面为确保国有企业社会功能的实现,国家又赋予国有企业以法律上的特权,并享有国家的优惠待遇。虽然目前国有企业不足全国经济总量的50%,但它始终控制着能源、交通、电讯等直接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关键领域,并在国家经济晴雨表上占据着支配地位。根据2006年底的统计数据,国有经济对GDP的贡献率约占30%。159家中央企业和1031家地方国企资产总额200014亿元,实现销售收入121062.3亿元,实现利润9644.1亿元,我国进入全球企业500强的企业中,绝大部分为国有企业。 改革开放后,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国有企业进行了全方位的体制改革,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改革作为国有企业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所谓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是指国有企业中领导

机构设置、人事隶属关系、管理权利划分、干部培养选用、绩效评价、激励约束等具体体系和制度的总称。 一、我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 新中国成立之初,百废待兴,在国有企业中实行严格的党管干部和政府直接管理企业,有它积极的一面,有利于用强有力行政手段保证实现经济目标,实践证明也是非常有效的。但随着改革开放政策逐步深化,原有的国企领导干部管理体制的弊端就日益暴露出来,与市场经济所要求的企业干部管理极不协调,已严重阻碍了国有企业的正常发展,成为我国经济体制问题重症区之一,已到了非改不可的时候。 1、是国有企业改革的突破口 搞活国有企业对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目前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经过多年的摸索和积累,国有企业已具备较强的经济基础和思想准备,下一阶段国有企业改革,应当下决心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为突破口, 首先解决好人的关系问题,尤其是要解决企业领导者的选择和管理问题。必须学习借鉴西方国家管理企业的成功经验,改变对国有企业实行政府直接管理的做法,采取市场化聘任制,实行彻底的委托代理

人力资源管理对国企企业改革的启示

人力资源管理对国企企业改革的启示 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摘要 本文重点就国企改革所面临的人力资源管理方面问题进行了剖析,结合在学习人力资源管理过程中所得到启示,提出了自己较为浅显的见解。文章共分四个部分,首先在阐述人力资源管理相关概念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石化企业和天津石化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现状和不足,列举出企业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差距;并分别从培训、激励机制、绩效评估、等方面提出了人力资源管理改革的建议,最后对的人力资源管理做了简要的展望。 由于时间仓促,水平有限,文章中难免有错误和不当之处,恳请秦老师指正! 关键词 国企人力资源管理改革建议展望 目录 一、我国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 (3) (一)基本理论 (3)

(二)我国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 (3) 二、石化企业绩效管理的分析 (4) (一)中国石油化工行业绩效管理的现状 (4) (二)绩效管理的差距原因 (6) 三、加强企业的绩效管理,帮助国企走出困境 (8) (一)企业要通过全方位的培训从改变每一个企业人开始,真正做到以人为本 (9) (二)建立具有激励机制的薪酬体系 (10) 四、预测与展望 (13) 一、我国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

(一)、基本理论 所谓人力资源管理是指组织为了实现其目标,提高效率,运用心理学、社会学、管理学、人类学等相关的科学知识和原理,对组织中的人力资源进行规划、选拔录用、培训使用、考核激励的计划、组织、控制和协调的活动过程企业是由特定的要素以特定的方式结合在一起,从而具有相对效率优势的一个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人具有其他要素所没有的特性——自我变革与自我发展的能力,即也只有人,才能够对企业的构成要素以及要素之间的关系进行调整。人力资源已经成为企业管理研究与实践的热点和核心。 (二)、我国国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现状 我国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我国国民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中国改革之路已走了二十余载,国有企业改革也有十余年,通过采取承包制、厂长负责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国有资产授权经营等一系列措施,对国有企业的分配、产权机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效益和实力有了相当提高。但随着中国加入WTO,经济的日益全球化,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已经成为企业经营环境的主要特征。中国加入WTO后,进入中国的外资企业正在迅速增长。这些企业为了有效地开展经营活动,越来越多地实施了员工的本土化策略,这在无形之中与国内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展开了人才竞争的较量,国企业如果没有积极有效的应对措施,将会在人才竞争中处于被动地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兼职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兼职管理办法(试行)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及兼职管理,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公司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兼职,是指人事和工资关系在公司,未办理调出、辞职等手续的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以下简称“社会团体”)和企业的兼职。 在社会团体兼职包括兼任领导职务和名誉职务、常务理事、理事等。 在企业兼职包括兼任企业领导职务、顾问等名誉职务以及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等企业职务。 第三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和企业兼职管理的原则: 1. 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分类管理。 2. 坚持有利于提高教学科研质量、有利于产学研结合、有利于服务经济社会文化发展。 3. 坚持从严管理,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影响本职工作。 第四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把主要精力放在做好本职工作上,忠于职守,廉洁自律。根据工作需要,经批准兼职的,在兼职活动中要严格遵纪守法。 第二章兼职管理

第五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所兼职的机构必须是经主管部 门认可、登记注册的合法机构。不得到有敌视、分化我国背景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企业兼职。 第六条根据工作需要,经公司批准,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可兼任与本单位或相关的社会团体职务,兼职数量一般不超过3个。 第七条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休手续的中层及以上职级 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得在企业兼职。确因工作需要,经批准,可在下列企业兼职,兼职数量一般不超过1个。 1. 与本职业务相关的公司出资的企业(包括全资、控股和参股企业)或参与合作举办的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不得在兼职单位领取薪酬。 2. 本人科技成果转化的企业。个人科技成果转化,可以获得现金奖励或股权激励,但获得股权激励的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为所持股权的企业谋取利益。 第八条公司经营性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在企业兼职按照国有企业 领导人员在企业兼职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按照有关规定在兼职单位获得 的报酬,应当全额上缴公司财务部,年终一次性拨付给所在单位,由各单位研究决定对其奖励额度。关于科技成果转化的取酬,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执行。 第十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所兼职务实行任期制的,任期届满拟继续兼职的,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在同一个职位兼职不得超过2届;所兼职务未实行任期制的,兼职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0 年。 第十一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职务发生变动,其兼职管理按照新任职务的相应规定掌握;职务变动后按规定不得兼任的有关职务,应当在3个月内辞去。 第三章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兼职必须履行审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兼职。审批程序为: 1.本人填写《XXX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兼职审批表》,并附拟兼职单位登记证书复印件、拟兼职单位邀请函、拟兼职单位章程及现任领导名单、本人兼职取酬情况的书面说明等相关材料报所在单位。 2.所在单位支委会、董事会会议研究同意后,报阳光集团党委组织部。 3. 阳光集团党委组织部提出意见报阳光集团党委审批。 第十三条中层及以上职级领导干部拟在国际学术组织或有国(境)外背景的社会团体和企业兼职的,党委组织部要听取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等主管部门意见。

公司福利管理制度

企业员工福利管理制度 第一章目的 第一条公司制订健全和完善的员工福利制度,提供激励性强且充满人情味的福利条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实现公司与员工的共同发展。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程序适用于公司员工福利的调查、分析、设计、实施、反馈、调整等过程的控制。公司所有在职员工均享受公司提供的相关福利。 第三章职责 第三条福利委员会负责设计、制订公司员工福利体系制度,对福利制度的实施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 第四条各部门及相关人员对公司福利管理提出建议和意见,对有关福利提出申请。 第五条总经理负责批准公司福利制度。 第四章工作程序 第六条福利管理的原则。 (1)补偿性原则:福利是对员工为公司提供劳动的一种物质补偿,也是员工薪资收入的一种补充形式。 (2)平等性原则:公司员工均有享受公司各种福利的平等权利。 (3)弹性灵活原则:员工可在同等条件下自由选择享受公司的福利。 (4)差异性原则:员工福利根据绩效不同、服务年限不同而有所区别。 (5)透明性原则:公司所有福利的制度、形式、执行都是公开的。 (6)结合实际原则:注重福利成本与效果的结合,员工福利随公司经济效益的不同而有所改变。 (7)创新原则:公司福利形式会多样化,随社会和公司的发展而不断创新。 第七条福利状况调查与分析。 (1)福利委员会每年9月份开展福利状况调查工作,由会长编制员工福利调查方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员工薪酬福利调查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调查的目的。 ②调查的范围(市场状况、同行业水平、竞争对手情况)。 ③调查的对象。 ④调查的项目及内容。 ⑤调查的方式。 (2)调查的方式一般采用面谈和调查问卷两种,会长根据福利调查的项目及内容编制福利调查问卷表和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那么,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要出台哪些一系列的管理制度,从而更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呢?下面就不妨和学习啦一起来了解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各位有帮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part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资产法》)、《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太仓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包括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不包括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纪委书记,以及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批准列入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与依法办事相结合;(二)管资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三)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相结合;(四)组织选拔与市场配置相结合;(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六)分类与分层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公司治理结构第五条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事会、经理层、党委会职责,规范运作。 第六条董事会职数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设董事长1 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若干人。 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制,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决定企业重大事项。 第七条经理层由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组成,职数一般不超过6 人。 经理层实行总经理(总裁)负责制,总经理(总裁)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党委会职数一般为3~9 人,一般设党委书记1 人、副书记1~2 人、委员若干人,设纪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 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那么,对于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管理要出台哪些一系列的管 理制度,从而更好促进国民经济增长呢?下面就不妨和学习啦一起来了解下国有企业领导人员 管理的相关知识,希望对各位有帮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规定【part1】第一章 总则第一 条为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符合科学发展 要求的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以下简称《资产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 章》)、《江苏省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暂行办 法》、《苏州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市实 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国有企业,是指太仓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以下简称 “市国资委)直接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资产经营公司(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企业领导人员, 包括由国有股权代表出任的董事长、 副董事长、 董事(不 包括外部董事和职工董事),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党委书记、副书记、委员, 纪委书记,以及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权限批准列入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一)党管干部与依法办事相结合;(二)管资 产与管人、管事相结合;(三)市场认可与出资人认可、职工群众认可相结合;(四)组织选拔与市 场配置相结合;(五)激励与约束相结合;(六)分类与分层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 公司治理结构第五条企业应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健全公司治理结构,明确董 事会、经理层、党委会职责,规范运作。 第六条董事会职数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设董事长 1 人,可以设副董事 长、董事若干人。 董事会实行集体决策、个人负责制,依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决定企业重 大事项。 第七条经理层由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组成,职数一般不超过 6 人。 经理层实行总经理(总裁)负责制,总经理(总裁)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行使职 权,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对董事会负责。 第八条党委会职数一般为 3~9 人,一般设党委书记 1 人、副书记 1~2 人、委员若干人, 设纪委书记 1 人。 党委会是企业的政治核心,实行民-主集中制,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支持董事会、经 理层依法行使职权。 第九条党委会、董事会和经理层成员实行“双向进入,交叉任职。 董事长和党委书记一般由一人担任;董事长与党委书记分设的,党员董事长可兼任党委副 书记,党委书记可兼任副董事长。 第三章 任期规定第十条企业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

国企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国企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The final edition was revised on December 14th, 2020.

国企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一、总则 (一)公司人事档案是指记录和反映员工的经历和德才情况的档案。它是对员工任免、调动及管理分析的工具之一,也是人事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为加强人事档案的有效管理,制定人事档案管理制度。 (二)人事档案具有以下特性: 1.真实性:这是员工个人经历和德才情况真实记录; 2.保密性:它界党和国家的机密; 3.可靠性:它必须具有完备的手续; 4.独立性:它是以个人为立案单位。 (三)公司人事档案由党委组织部门归口统一管理。 二、人事档案的归档范围 (一)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归档的材料包括: 1.干部履历表; 2.中层干部任免、聘任及解聘材料; 3.科技干部技术职称确定呈报表; 4.大中专毕业生转正定级表; 5.各类干部的签订材料; 6.出国人员审批表及出国人员鉴定表; 7.学历证明; 8.干部退休、离休审批表; 9.干部违纪处分决定、批复等综合材料,以及本人检查、交代、申诉材料; 10.取消或撤销行政违纪处分决定、批复、平反决定材料及本人申诉材料; 11.后备干部考核材料及登记表; 12.工程技术人员和业务管理人员奖励材料; 13.大中专毕业生、对调和单调干部以及专业干部档案; 14.发展新党员有关材料,如入党志愿书、入党申请书及入党政审材料和入党转正申请; 15.中国共产党党员登记表; 16.公司以上先进奖励材料; 17.中国共产党党员退党的有关材料;

18.预备党员延长预备期及取消预备党员资格材料; 19.中共党员违纪处分决定,批复及处分的甄别材料及平反决定材料。 (二)劳资部门应归档的材料主要有: 1.员工登记表; 2.各种审批表:如劳动合同制审批表、调整工资审批表、学徒工定级审批表、复职审批表及要害作业岗位审批表; 3.各类生产工人档案; 4.工人行政违纪处分决定及本人检查材料; 5.撤销对工人行政违纪处分决定、平反材料及本人申诉材料; 6.退职、退休人员提高待遇审批表; 7.开除厂籍及解除合同的有关材料。 (三)保卫部门应归档的材料主要有: 1.各种刑事犯罪和政治犯罪的判决书; 2.刑事处分材料; 3.劳动教养通知书及教养期满释放有关材料。 (四)公司工会应归档的材料主要有: 1.公司级以上先进生产者(劳模)、先进工作者(劳模)登记表及事迹材料; 2.干部、工人死亡后组织上写的悼词; 3.干部、工人非正常死亡的调查材料及善后处理意见。 (五)团委应归档的材料主要有: 1.入团志愿书、入团申请书; 2.退团申请书及退团登记表; 3.团员及团干部各种奖励材料; 4.团员违纪处分材料及撤销处分的决定; 5.团员各种鉴定材料。 三、人事档案的管理 (一)人事档案归档要求 1.归档的材料及名称(或标题)应确切、清楚,并写在材料醒目的位置。 2.归档的材料,应钢笔或毛笔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3.归档的材料或表格,一律用十六开纸书写或印刷,如必须用大号开纸印刷,允 许按16开折页。 4.形成材料的部门要认真填写以下内容: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完善研究

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 ______行政管理(专)______专业毕业设计( 论文)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 毕业论文 题目: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完善研究 姓名:郭明 学号: 1061001464727 专业:行政管理(专) 入学时间: 2010 年秋 指导教师及职称:王晖 所在电大:陕西广播电视大学韩城进校工作站 2012年5月9日

目录 一、国有企业的历史地位----------------------------------------1 二、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面临的问题------------------------2 1、管理层分工不明确---------------------------------------2 2、管理人员的职位不清楚-----------------------------------3 3、管理者的管理环节存在漏洞-------------------------------4 三、关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方向--------------------5 四、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意义------------------------8 五、参考文献--------------------------------------------------------------------------10

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的改革完善研究 郭明 (陕西广播电视大学行政管理专科.韩城进校工作站) 【摘要】:本论文主要介绍了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的现有体制和改革的具体方案。首先从国有企业的起源发展和涵义,引出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的定义和体制,在此基础上,阐述了我国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最后,在对我处于的单位的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改革意见进行总结归纳,阐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管理体制改革的一般方法。 【关键词】:国企改革社会保障健全和完善 一、国有企业的历史地位: 我国的国有企业主体最初通过“没收官僚资本归全民所有”建立起来的,并且在接下来的三十年时间里,它成为国际财政的主要收入来源和支出渠道。国际惯例中,国有企业仅指一个国家中的政府或联邦政府投资或参与控制的企业;而在中国,国有企业还包括由地方政府投资参与控制的企业。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在强有力的中央集权计划管理之下,它基本上没有自己的利润追求,成为事实上的“国家工厂”或者说是“生产车间”。1980年以后,随着“包”字(承包)进程,国有企业有相当一部分实行了承包、承租经营模式,国有企业成为承包者和承租者追求利润最大化的工具(国家放权让利的改革又强化了国有企业的这一功能),同时,国家财政来源于国有企业的收入比重下降,国家财政投向于国有企业的支出也有所放缓,国有企业在一定程度上成为“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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