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接待审批表

公务接待审批表

公司管理流程审批表格

资金计划提报会签单 申报部门:日期:年月日资金计划简述: 申请部门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副主任意见: 年月日主任意见: 年月日财务科审核意见: 年月日总指挥批示: 年月日注:此表适用于旬计划及预算外资金计划审批,各部门需按照财务指定的格式附相应的资金支出计划明细表。

大宗设备材料采购计划会签单 申报部门:日期:年月日采购计划简述: 申请单位签字:年月日供储科核实库存: 年月日设备科意见: 年月日副主任意见: 年月日主任意见: 年月日总指挥审批: 年月日注:使用部门提报需附相应的采购计划明细表,标明申请设备或材料的名称、数量、型号,会签完毕后交所属采购部门。

重要(大型)设备采购计划会签单 申报部门:日期:年月日采购计划简述: 申请单位签字:年月日设备科意见: 年月日技术科意见: 年月日副主任意见: 年月日主任意见: 年月日总指挥审批: 年月日注:使用部门提报需附相应的采购计划表,标明申请设备或材料的名称、数量、 型号及技术参数要求,备注是否需确定指定厂家。

办公用品采购计划会签单 申报部门:日期:年月日采购计划简述: 申请单位签字:年月日办公室意见: 年月日副主任意见: 年月日主任意见: 年月日注:附相应的采购计划表,标明申请办公用品的名称、数量、型号。

办公设备采购计划会签单 申报部门:日期:年月日采购计划简述: 申请单位签字:年月日办公室意见: 年月日副主任意见: 年月日主任意见: 年月日总指挥审批: 年月日注:附相应的采购计划明细表,标明所申请办公设备的数量、型号。

劳保用品采购计划会签单 申报部门:日期:年月日采购计划简述: 申请单位签字:年月日安环科意见: 年月日副主任意见: 年月日主任意见: 年月日注:附相应的采购计划表,标明申请劳保用品的名称、数量、型号。

公务接待管理审批办法

公务接待管理暂行规定 根据总局《关于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的通知》有关要求,为规范和控制中心公务费开支,特制定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如下: 一、公务接待费支出渠道 指中心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原则上通过中心基本支出公用经费中支出。 二、接待标准 国内接待标准执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外宾接待标准执行《关于接待外宾费用开支标准和管理办法的规定》 三、公务接待费预算编制 公务接待费预算不得超过上一年度压缩后的经费预算 规模。 四、从严控制公务接待费 根据总局要求,年度开支公务接待费用(不含外事 接待)超过10万元,财务部门负责向总局上报情况说明。中心各部门不得擅自扩大公务接待范围,严禁以会议和培训名义申请公务接待费,不得自行提高接待标准,不得向下级单位或其他关联单位转嫁接待费负担,不得将非公务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努力减少公务接待费用开支。

部门公务接待费支出实行审批制度。接待部门负责 办理接待费审批手续,填报“公务接待审批表”。包括公务 活动内容、接待单位、接待人数、参加人员、接待地点、总支出金额计划。待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务接待。 (一)总支出金额500元(含)以下的接待事项,经 办人申请,部门负责人审批。 (二)总支出金额500元以上、2500元(含)以下的 接待事项,部门负责人申请,分管副主任审批; (三)总支出金额2500元以上、5000元(含)以下的接待事项,部门负责人申请、分管副主任签批、分管财务的副主任审批; (四)总支出金额5000元以上的接待事项,部门负责 人申请、分管副主任及分管财务的副主任签批、主任(书记)审批。 事项审批前,经办人持审批表报财务部门审核事项及标准。报销时,经办人持最终审批表报财务部门备案。 六、季报制度 3月20日、6月20日、9月20日、12月20日,中心 财务部门根据各部门审批表所列内容统计单位公务接待费 支出情况,报单位领导审阅后上报总局经济司和监察局备案,属于外事接待的活动同时上报外联司备案。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有限公司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工作,提高接待质量,提升管理水平, 树立***公司对外良好形象,推进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根据公司相关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公务接待是指新疆区经营管理和业务发展中与外界合作交流的接触与招待,是公务交往的重要服务保障,是***“窗口”、“门面”的具体体现。 第二条新疆区公务接待主要分为商务、外事以及其他公务接待活动,具体包括:中央领导、海外政要、国家部委及地方政府有关领导慰问、会谈、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出席会议、签约仪式等活动的接待;中央企业、地方大型国有企业、国内外战略合作伙伴及其他公司商务拜访、会谈、参加会议、签约仪式等活动的接待;其他社会人士、来宾来访的接待。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日常公务接待工作,如遇突发特殊重大接待任务由总经办和行政部组织专项协调。 第四条公务接待应遵循有利公务、务实节俭、加强统筹、注重实效、对等接待,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

重国内外被招待方各种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二章接待要求 第五条人员要求。公务接待活动要轻车简从,不搞层层陪同,尽量减少陪同人员和随行人员。 第六条着装要求。参加公务接待活动时,要严格遵守着装纪律,按要求统一着装。 第七条迎送要求。本部公务接待活动,按照接待级别及需求从简迎送来宾。现场不张贴悬挂欢迎标语,不摆放花草,不铺设迎宾地毯,不组织列队欢迎。不安排与工作无关的参观活动,不安排到名胜古迹、风景区游览。 第八条用车要求。公务活动需要使用车辆时,应根据活动需求用车,尽量安排集中乘车,合理使用车型,严格控制随行车辆。活动车辆不足时,可由行政部组织协调,统一调用系统内其他单位有关车辆,或根据需要临时租用社会车辆。 第九条住宿要求。公务接待住宿安排在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接待级别,尽量安排在协议酒店住宿。 第十条纪念品要求。接待工作如需馈赠商务纪念品,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根据对外开展业务工作的需要,优先采购合作伙伴公司旗下企业产品,也可根据公司品牌推广、业务需要定制纪念品。定制的纪念品要体现***文化特色和符合企业形象、市场地位,在纪念品的明显位置标注“***”的标识和专用字体,整体设计符合公司品牌视觉形象设计规范要求,直接采购的应贴上“***”的品牌标签后方可使用。纪念品的价格要按公务接待的级别进行采购和定制,原则上不超过500元/件。如遇特殊情况,采取一事一议

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公务接待管理,根据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自治区党政机关区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宁党办(2014)47号)、《关于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有关事项的通知》(宁党厅字(2014)17号)及《自治区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规定》(宁财规发(2019)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务接待严格执行中央和自治区有关规定,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对口接待的原则。 第三条接待范围和对象 (一)来我局检查、指导工作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及各司局、国家局直属单位领导和工作人员。 (二)来我区考察工作的外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领导和工作人员。 (三)经局领导批准需要接待的来我局公干的人员。 第四条接待程序和审批 (一)接待区外来宁客人应持对方公函,由对口处室填写《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待审批单》,经综合处处长审核报分管局领导

审批后,按要求做好接待工作。 (二)国家局领导,国家局各司局和国家局直属单位、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主要领导来宁督查、调研、考察工作,由综合处向局长报告后,按要求接待。 (三)国家局各司局和国家局直属单位、外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副职领导及其相关处室人员来宁督查、调研、考察工作,由分管局领导和对口处室按要求接待。 第五条接待标准 (一)用餐标准。公务接待一律不搞宴请,原则上在机关食堂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可安排一次工作餐。工作餐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1、工作餐标准。自治区省级领导出席并陪餐的,人均标准不得超过300元;厅级及以下干部出席并陪餐的,人均标准不得超过200元;相关工作人员(主要指与接待工作密切相关人员)按人均不超过100元的标准单独用餐。 2、自行用餐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用餐标准为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对区外XX在接待公函中明确伙食标准的,依公函标准执行。自行用餐费用原则上由派出单位承担;需接待单位承担费

公务接待制度、公务接待审批单、公务接待清单

公务接待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做好公务接待工作,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和×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本着简洁有效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 第三条办公室是公务接待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和有关标准。公务接待活动由办公室牵头负责,按照对口接待原则,相关科室负责具体接待方案制定和业务活动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四条实行接待公函制度。所有接待公务活动,由主要领导根据公函或公务通知审批,并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办公室凭审批单安排公务接待工作。没有审批单的,办公室一律不准安排;自行安排的,一律不予结算,发生的费用由当事人自负。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第五条实行公务接待清单制度。公务活动结束后,办公室会同相关科室如实填写《公务接待清单》,经主要领导审签后,作为财务报销凭证。接待清单包括接待对象的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等。 第六条简化公务接待礼仪,不在机场、车站和辖区边界组

织迎送活动,不张贴悬挂标语横幅,不打电子屏幕标语,不安排工作人员迎送,不铺设迎宾地毯。 第七条严格控制陪同人数,调研交流、学习实践的人员,包括政府相关单位、同业人员、社会团体等组织,原则安排一名领导参加,同时安排相关科室人员参加保障和服务。 第八条公务活动不超标准接待,不组织旅游和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参观,不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不以任何名义赠送礼金、有价证券、纪念品和土特产品等。 第九条接待对象应当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办公室协助安排符合接待对象伙食补助标准的自助餐、简餐或份饭,由接待对象选择使用并据实交纳伙食费。 第十条确因工作需要,经主要领导批准,可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不得安排与接待对象公务活动无关的部门和人员陪餐。 第十一条工作餐应当注意节俭,以家常菜品为主,不提供香烟,不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午餐一律不用酒,晚餐原则上不用酒,特殊情况需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供本地产低价位红酒,每瓶价格控制在100元以内,并注意控制用量,做好登记备案。 第十二条公务接待中,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由办公室协助安排符合其住宿费限额标准的住宿场所,住宿费由接待

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公务接待工作,严肃接待纪律,规范经费支出,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国内公务接待行为,各二级单位、各部门的业务接待参照本办法执行。国内公务包括国内出席会议活动、考察调研、学习访问、检查指导、验收评估等公务活动。(学校外事接待参照《XX 职业技术学院外宾接待经费管理办法》) 二、接待原则 (一)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风俗习惯的原则。 (二)遵循先审批、后接待,先预算、后报销的原则,严格接待审批控制。 (三)公务接待费用应全部纳入学院预算管理,实行总额控制。 三、用餐标准 (一)严格控制用餐标准。公务接待不超过人均150元,二级单位、部门业务接待不超过人均80元,一般工作餐不超过人均30元。 (二)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四、经费列支 (一)学校公务接待在列入学校年度预算的接待经费中列支,二级单位、部门业务接待在各类专项、创收等经费中列支。 (二)接待费用列支范围包含接待餐费、住宿费、交通费等。不

得报销香烟、酒水、礼品等支出。 (三)接待住宿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的有关规定,优先安排在太仓市党政机关统一确定的会议定点场所,住宿费标准执行学校差旅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五、接待审批 (一)学校各类接待采用分级审批的办法。 (二)学校公务接待由校长办公室主任负责审批。二级单位、部门的业务接待由二级单位、各部门负责人审批。 (三)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不予公务接待。 六、报销管理 (一)学院接待报销时须提供单位公函、《XX职业技术学院公务接待审批表》(附件1)、用餐发票和菜单。公函包括学校邀请函(附件2)的回函、对方单位访问函、上级会议通知等证明公务活动的有关材料。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应采用银行转账或公务卡方式结算,不得以现金方式支付。接待费用发票等票据必须开具XX职业技术学院抬头,否则不予报销。 (三)各类公务接待活动应遵循“一事一结”的原则,按照财务 报销制度要求及时报销。财务处加强报销控制,不符合财务报销规定的不予报销。 七、禁止事项 (一)各类接待的场所不得为私人会所、温泉酒店(政府采购定点酒店除外)、五星级酒店、高消费餐饮场所等。 (二)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在外地举办会议活动,不得以公职身份参加各类礼仪庆典活动和社会活动;禁止组织或参加异地单位没有特

单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单位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乐享集团公司,写于2021年6月16日

XXX公务接待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管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防止铺张浪费,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和省、市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接待原则 一统筹管理的原则:接待工作统一由管理,并具体承办接待工作; 二对口接待的原则:上级机关领导、相关单位与本院联系工作需要接待的,原则上对等、对口接待; 三事前审批的原则:所有接待事项,必须事先按规定的程序,未经批准的接待费用不得; 四勤俭节约的原则:接待工作既要热情周到,礼貌待客,又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严格控制接待标准,杜绝奢侈浪费; 五定点接待的原则:一般性公务接待安排在食堂用餐;需安排在酒店用餐的,须报院长同意; 二、接待范围 1、上级领导、相关单位来访、考察、检查指导工作的; 2、经院领导批准确需要接待的; 三、接待程序 1、申请: 相关科室在工作交往中需进行公务接待用餐的,由科室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到办公室领取公务接待审批表,将接待事由、就餐人数及接待标准等填写清楚,领导审批后由院办安排就餐; 2、记帐在食堂:用餐完毕,科室负责人或其委托人在消费清单上写明就餐事由要与向院办申请事由一致,以便院办结帐核对;

3、结帐:与院办结帐时,院办应将消费帐单与科室申请时的记录核对,院办核对后对符合要求的帐单进行结帐; 4、安排在用餐的一律转账结算,接待科室在发票上注明招待事由,且由1名陪同人证明后,再经院办核对后由领导报销; 5、异地招待,要事先报同意后,才能接待; 四、接待标准 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实行公务接待支出总额和接待标准双控制度; 1、严格执行公务接待住宿标准;接待住宿应当严格执行XX省财政厅关于调整省相机关差旅住宿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的有关规定,执行出差相关地区住宿费限额标准,不得超标准安排住房,不得额外配发洗漱用品和生活用品;当地陪同人员一般不安排住宿; 2、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工作餐制度;接待对象应按规定标准自行用餐,接待单位可协助安排;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按规定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工作餐一般安排自助餐,不具备安排自助餐条件的可安排桌餐; 3、接待标准:按照三、四类会议标准130元/人接待在酒店用餐的按130元/人接待,在院内食堂用餐的按100元/人接待;公务接待应遵循节俭原则,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国内公务接待费报销须知

XX单位国内公务接待费报销须知 根据《XX单位关于印发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XX预算单位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等文件要求,学校国内公务接待费报销应关注如下问题: 一、国内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二、国内公务接待实行先审批、后接待,先预算、后报销的全过程审批管理,采取一事一结的原则,付款具备条件的应采用公务卡或银行转账方式;不具备刷卡或银行转账条件的,100O元以下可以支付现金,报销时附加说明。 三、接待费报销财务要件包括:财务票据、派出单位公函或本单位邀请函、接待审批表(附件1)和接待清单(附件2)。 (1)财务票据:包括发票或收据,同时提供银行卡POS刷卡凭条或含有本次消费记录的银行卡对账单作为辅助材料,金额壹仟元以上发票需查验真伪。 (2)来访单位公函或本单位邀请函: 来访单位公函:是指来访单位向我校发出的公函,需告知来访内容、行程和人员名单。 我校邀请函:是指由于工作需要,邀请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公务活动而发出的函件,具体内容同来访单位公函,并注明公务活动城市。 (3)接待审批表:根据派出单位公函或邀请函据实填写。

(4)接待清单:公务活动结束后,接待单位应当如实填写接待清单。 接待审批表及接待清单所填列的相关信息应与公函或邀请函的信息一致,各单位如无特殊要求,财务处将视同经费卡负责人为单位负责人。 (一)因完成紧急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加班工作餐费,需提供简要说明,说明内容应包括加班时间、参加人数、事由等,经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据实报销,报销标准不得超过40元/人•天。 (二)各单位奖福基金支出的用于本单位职工伙食补贴的费用(如食堂管理费),须注明人数、标准,经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据实报销。

福建省卫生计生委机关公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

未髓省卫生计会贬公务接待g理^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委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根据《〈福建省党政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省直机关实施细则》,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厅局级及以下人员的公务接待活动,副部级以上、以省政府名义的接待按省政府办公厅规定执行。 第三条严格控制国内公务接待范围,无公函和邀请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第四条严格遵循“先审批、后接待”的程序。 第二章接待范围 第五条上级机关领导及随行人员有公函的公务活动。 第六条代表上级机关来委检杳、考察调研工作的各类检查组、考察调研组有公函的公务活动。 第七条应邀来委参加业务指导、授课、讲座、专家认证等专家院士。 第八条各省(区、市)相关单位有公函的公务活动。 第九条各省(区、市)卫生计生部门领导及随行人员有公函的公务活动。

第三章接待标准 第十条住宿标准:接待对象需要安排住宿的,由负责接待处室按接待对象要求帮助安排,住宿费由接待对象自行结算。住房内不摆香烟、水果。 第十一条用餐标准:按接待对象要求帮助安排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可按省直机关二类会议一天用餐标准为接待对象安排工作餐1次,接待一般不饮酒,如确属工作需要,可上普通地产洒,并严格控制用量,酒水费用含在用餐标准内。 第十二条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接待对象超过10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的三分之一。 第十三条安排工作餐时,陪餐人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安排简餐,标准为省内差旅费伙食费标准的50%,严格控制工作人员数量,无关人员不予安排,不得领取工作餐现金。 第四章接待审批和结算 第十四条接待审批由委办公室统一管理。 第十五条负责接待处室接到公务活动公函后,经办人员填写《国内公务接待审批表》(附表一)0预算金额3000元以下的,由负责接待处室负责人、办公室负责人审签;预算金额3000元以上的,报处室分管领导审批。 第十六条负责接待处室根据《国内公务接待审批表》审批的内容及金额,安排接待对象食宿,接待金额不能超过批准标准。

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

公务接待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XX八项规定精神和《XX国内公务接待管 理规定》、XX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教育部国内公务接待管 理实施办法》、XX省XX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实施细则》、《XX省XX国 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XX市市XX国内公务接待管理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公务接 待管理,本着“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公务”,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 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第三条公务接待坚持有利公务、务实节俭、严格标准、简 化礼仪、高效透明、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的原则。坚持业务对口、职级对等、分类分级接待的原则;坚持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学院办公室是学院公务接待的管理部门,负责统一协调学院的公务接待活动,对能够合并的公务接待统筹安排。 院内各部门组织的接待活动,应当提前 3 天履行报批手续(见附件 1:XX学院公务接待审批表)。 公务接待按归口负责。专项公务接待活动原则上由对口单位牵头接待,学院办公室负责上级部门、兄弟单位领导来学院出席的综合性公务活动以及其他经院领导批示由办公室牵头的接待活动。各二级单位的公务接待活动原则上由院内各相关单位对口负责,如有关活动内容涉及学院多个二级单位,可由办公室协调,确定各部门相应分工。 第五条接待单位应当严格控制接待范围,不得将国家工作人员的休假、探亲、旅游等活动纳入公务接待范围。学院公务接待实行公函制,对无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上级领导检查以相关书面通知作为接待依据,学院邀请的专家学者,以邀请函作为接待依据。 第六条接待标准 (一)用餐和住宿地点:凡公务来校的接待对象原则上安排在学院食堂餐厅用餐,在学院协议酒店住宿。确因接待能力、时间等原因需要外出用餐的需本着节俭原则合理安排,不得安排在私人会所等高消费餐饮场所。 (二)住宿标准:省部级干部可以安排普通套间;厅(局)以上接待对象安排单间,其他人员安排标准间,住宿费原则上由接待对象自理。我院发函邀请并注明解决食宿、往返交通费用的除外。

国企、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完整版)

XXXXXXXX有限公司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规范X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公务接待管理,本着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原则,参照《XX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XXXX集团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制订了《XXXXXXX有限公司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试行)》。 本办法适用于XXXXXX有限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内部,主要用于规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的各类公务接待活动。 一、公务接待类型 公务接待是指来我公司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洽谈业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人员的接待工作,按照接待性质分为两种类型: 1.政务接待 一般是对机关事业单位检查指导或考察活动来人的接待。政务一类,接待对象为厅局级或相当职务以上公务人员;政务二类,接待对象为县处级及相当职务公务人员;政务三类,接待对象为乡科级及以下公务人员。 2.商务接待 一般是对商业谈判或者商业合作人员的接待。商务一类,接

待对象为重要合作企业主要领导或重要业务洽谈代表接待;商务二类,接待对象为合作企业主要领导或主要业务代表接待;商务三类,接待对象为一般业务接待或礼节性接待。 二、公务接待的内容 1.餐饮安排 各类接待活动原则上以安排自助餐为主,确因工作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工作餐。陪餐接待标准不应高于当地会议餐费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工作餐应当以家常菜为主,突出地方特色。不得提供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提供香烟和高档酒水。工作日午餐原则上不提供酒水。应当尊重少数民族饮食习惯,选择合适的就餐地点。 工作餐原则上在单位内部职工灶安排。确因特殊原因需在外安排的,应简朴节约、便利公务,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政务接待类接待标准为:一类接待每人每天不超过180元,二类接待每人每天不超过120元,三类接待每人每天不超过80元。 商务接待类接待标准为:一类接待每人每天不超过260,二类接待每人每天不超过160,三类接待每人每天不超过100元。

接待费报销管理规定

贵州省地质调查院接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规范我院公务接待管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切实加强我院党风廉政建设,根据中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原则 接待费及业务工作餐支出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严格执行开支标准,不得超标; (二)严格执行费用预算,无预算不得开支; (三)严格执行政策规定,明令禁止费用不得开支。 二、管理职责 院办公室为公务接待及业务工作餐管理职能部门,院财务科为报销管理部门,院纪检监察室为监督部门。 三、公务接待 公务接待是指持有单位公函来我院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人员,因工作需要安排的工作餐。 (一)接待原则 院接待部门应根据规定的接待范围,严格接待审批控制。无单位公函的公务活动和来访人员一律不予接待。 (二)安排原则 1.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

待可安排工作餐一次。 2.接待必须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3.接待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烟,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4.公务接待一律禁止饮酒。 (三)接待标准 公务接待标准不得超过150元/人餐。 四、业务工作餐 业务工作餐是指因工作需要,经院领导同意,受邀与我院共商合作,洽谈业务、签订合同、指导生产科研工作等业务活动安排的工作餐。 (一)接待原则 业务工作餐接待对象为院受邀人员,院以发邀请函方式进行邀请。 (二)安排原则 1.业务工作餐应当供应家常菜,不得提供鱼翅、燕窝等高档菜肴和用野生保护动物制作的菜肴,不得提供烟,不得使用私人会所、高消费餐饮场所。 2.业务工作餐一律禁止饮酒。

公务接待操作流程

公务接待操作流程 1目的 本文件规定了XX农村银行(以下简称“本行”)公务接待操作的流程及控制要点,旨在规范本行机关接待活动,明确经办人员职责,控制和节约公务接待支出。 2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本行机关公务接待活动。 3定义、缩写与分类 3.1 定义 公务接待:是指接待来本行出席会议、考察调研、学习交流、业务来往、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人员的活动。 3.2缩写 无 3.3分类 公务接待分为:重要公务接待、一般公务接待和会议接待。 4职责与权限

5原则与基本规定 5.1原则 1)对等接待、任务分类原则。综合办公部门根据来宾级别、身份安排相应级别的领导接待,并把任务落实到对口部门承办。 2)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原则。公务接待和会议接待时,应做到热情接待、合理开支、防止铺张浪费。 5.2基本规定 1)综合办公部门是本行公务接待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安排与管理,做好交通、住房、饮食、费用报销等工作。 2)本行其他部门负责协助综合办公部门做好上下级及内外专业对口部门、业务人员的接待工作。 3)公务接待费用实行一事一结。 4)公务接待活动结束后,综合办公部门负责办理结算手续,列出费用清单,附上《接待任务审批表》或《会务申请表》后报账。 5)对无《接待任务审批表》、《会务申请表》和超预算的接待费用,一律不予报账。因特殊情况超预算的,需主管领导审批。 6)内部审计部门要定期对公务接待费用开支进行检查监督,发现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 7)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不得搞铺张浪费、超标准接待。 8)公务活动期间午餐一律不得饮酒。 9)机关人员不得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不得以任何名义索要或接受基层赠送的贵重物品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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