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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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的思考

关于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的思考

国有企业监督关系到企业经营管理效率、国有资产安全、经营者行为和利益相关的权益。调查统计表明,近年来发生的国有企业经营不善、国有资产流失、国企改革出轨和国企腐败案件等问题,多与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缺失有关。运用产权理论和企业治理理论研究国有企业监督的性质和要求,有助于我们解决存在的问题,建立有效的国有企业监督机制。

监督机制缺失分析

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缺失集中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是制度安排不合理。二是监督体系不完善。三是监督主体不作为。四是企业主管方不尽职。五是监督对象缺乏约束。企业经营者的价值观权力观扭曲,道德失范,滥用权力,缺乏自我约束,游离于监督之外。

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缺失的原因有四个方面。

1.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历史原因。

国有企业管理经历了从计划经济到市场经济,从政企不分到脱离行政控制自主发展的过程,经历了从党委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到总经理负责制、从工厂制到公司制的过程。国有企业长期形成的积弊短时间不会消除,建立新体制、新机制也需要一定时间的探索完善。国有企业在改革转型期涉

及两个敏感问题,一是建立新管理体制;二是调整企业与各方面的利益。这个过程实质上是对权力和利益再调整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容易出现权力配置不当和权力监督滞后,甚至监督失效。

2.产权结构不合理,治理结构不健全。

在产权单一或国有股占绝对优势的情况下,企业的治理结构先天不足。法人治理结构不合理不规范,也就不会有健全的法人治理机制。股东与经营者之间、决策者与经营者之间、监督者与执行者之间身份混淆不清,监督制约关系紊乱,是监督机制失灵的重要原因。

国有企业的产权性质和利益要求决定了应当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国有企业治理机制,即法人治理结构。但实际情况是,许多企业片面追求形式上的公司制,法人治理并没有真正到位,也没有建立起国有企业特有的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机制,使企业的权力制衡和监督大打折扣。

3.制度安排不合理,权力配置不恰当。

一是产权制度安排问题。即由谁代表国有产权利益与出资人利益组成股东会及由谁出任董事和监事。二是人事制度安排问题。人事安排制度不合理,直接后果就是执行层进入监事会与监事会交叉兼职,违反了法人治理结构的权力制衡要求,容易使法人制衡机制失灵和法人监督失灵。三是监督制度安排问题。国有企业的监督主体是企业内外负有监督责

任的有关各方,监督的主要对象是董事会、总经理和执行层。如果不能针对监督对象建立健全法人监督、党组织监督、职工民主监督和应有的外部监督体系,不明确监督主体并落实监督责任,不健全相应的监督制度,国有企业的监督机制缺失就在所难免。

4.委托代理问题和激励约束不足。

国有企业委托代理关系中客观存在着委托代理链较长,出资人虚化或者不到位问题,加之监督机制不健全,很容易引发“内部人”问题。如果经营者自身素质不高,缺乏职业风险约束和道德失范,就会损害出资人利益。

完善监督机制的做法

1.建立合理的产权结构和严格的法人治理结构。

改变国有企业的单一产权结构,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优化国有企业产权结构。在此基础上,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起完整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和权力制衡机制,提高企业的治理效率。

国有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应着重把握好以下几个环节:第一,发挥股东会权能。股东会的构成应当保证数量和质量,既能体现股东意志,又能有效行使权能。第二,优化董事会结构。挑选德才兼备的高素质人才出任董事长。扩大董事会规模,既要有内部董事,又要有一定数量的外部董事,以强化董事会的效能。内部董事要有党组织代表以及职工代

表,外部董事主要由国有资产代表、法人持股机构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建立独立董事制度,保证董事独立发挥作用。大型企业的董事长或党委书记不宜兼任总经理,更不宜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一身兼。第三,选好总经理。总经理是委托代理链的关键一环,作为“一把手”处在执行层的权力最高峰,握有直接经营管理权,在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中起关键作用,在企业价值取向和企业文化建设中起导向作用。其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如何,关系到企业的兴衰成败。国有企业选聘总经理,要注意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与董事会依法用人结合,同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拓宽选人渠道。在治理机制设计上,总经理的权力运作必须置于有效的监督制衡机制中。第四,强化监事会的独立性。既要有内部监事,又要有外部监事。要确保职工监事比例,严禁董事、经理及财务负责人兼任监事。

2.建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治理机制。

《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要搞好国有企业,必须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和我国国情的国有企业领导体制与组织管理制度。国有企业的制度安排和治理机制建设应具体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利益相关者共同治理原则。即法人组织结构各方面、企业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会和职代会都作为利益相关者参与企业共同治理。二是权力制衡和权力监督原则。即企业权力

运用应当遵循法人治理规则,受到必要的约束和监管。企业经营者应当接受利益相关者的监督。三是法人治理监督和国企治理监督相统一原则。即国有企业监督机制应是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党组织、职代会和负有主管责任的企业上级代表共同构成监督体系。

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应以法人治理为主体,同时确保党组织、工会、职代会等利益相关者在企业领导体制和治理机制中发挥作用。

3.建立符合国有产权要求和维护相关者利益的监督机制。

国有企业监督机制是现代企业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企业的领导体制、治理结构、制度安排有关,应当反映国有资产产权监督的本质要求,体现国有企业治理机制的特点。从产权监督的逻辑分析看,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出资人或委托人是监督主体,负有选择治理结构、选择代理人、派出董事和监事、确定激励约束方式、监管国有资产、监督国有企业运行质量和经营状况的责任。从领导监督的逻辑分析看,国有企业上级主管部门是监督主体,负有制度安排、发挥监督体系作用、对企业实施监管、对企业领导班子和“一把手”实施监督的责任。从企业党组织、职代会的监督逻辑分析,党组织、职代会是监督主体,负有对企业领导班子进行党内监督和民主监督的责任。从激励约束监督的逻辑分析看,企

业经营者应在道德规范和自我约束中行使经营管理权。从社会监督的逻辑分析看,法律监督、市场监督、舆论监督可以对企业和经营者进行外部监督制约。

国有企业监督体系在结构上包含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主要指法人组织监督和企业内部的监督,法人组织监督包括股东会、监事会对董事会和总经理的监督,董事会对总经理的监督;企业内部监督包括党组织对党员领导的党内监督,工会、职代会对企业领导班子的民主监督,纪检监察部门对企业行为和高管层的法纪监督。外部监督主要指法律监督、市场监督、舆论监督、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的组织监督。国有独资企业的上级主管还负有履行出资人监督的责任,包括选人用人、委派董事和监事、按管理权限对企业领导班子进行教育、监督、考核、奖惩。另外,加强经理人市场、股票市场、资本市场的建设,有利于构造对经营者的外部约束机制。发挥社会舆论的作用,有利于增强对经营者的外部监督。

特别要强调的是,一些国有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握有人事、资产等管理权,负有解决国有企业监督机制缺失的责任,应当有所作为。如果因监督不力造成选人用人失误和国有资产流失,应当追究其责任。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关于加强国有企业“一把手”监督工作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一些国有企业的“一把手”纷纷落马,究其原因,往往都不同程度地存在滥用权力的问题。由于“一把手”在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其权力如失去有效的制约和监督必将引发一系列的腐败现象,这对各级党组织提出了一个现实又紧迫的难题。实行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必须要着力于机制创新,通过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笔者结合长期的监督工作实践,对加强国有企业“一把手”监督,建立权力制约长效机制方面做了深入思考。 一、科学配置“一把手”的权力,明确权力界限 作为国有企业的领头人,过去往往存在“一把手”拥有较大经营自主权和权力过度集中的问题。由于高度的集权,使“一把手”面对的诱惑很多,容易诱使“一把手”产生各种不廉洁行为。如何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是当前社会各界十分关注的焦点,也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个难点。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曾经说过: “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有权力的人们行使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的地方才休止。”这个界限就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定。现代管理下的公权力都是有限的而非无限的,因此“一把手”也必须遵循有限原则,在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限定范围内行使权力,而不能超越其有限权力。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应逐步建立形成相互独立、相互制约,适应企业发展的新的组织架构和工作体制,对“一把手”的权力进行科学分解和合理配置。一是修订新的公司章程,明确规定董事长的职权范围,对决策权、经营管理权和监督权实行“三权分离”,有效规避“一把手”高度集权的风险;二是党政“一把手”不应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等工作,同时明确界定重大事项决定权力和重大项目、大额度资金的审批权、重要人事任免权,实行民主讨论、集体决策;三是修订董事会、党委会和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规定包括“一把手”在内,实行一人一票表决制,杜绝“一把手”出现“一言堂”的现象。 二、规范权力运行程序,减少“一把手”自由裁量权 国有企业应不断探索建立权力制约的长效机制,有效压缩“一把手”的个人自由裁量权,实现“四个所有”。即:所有的权力都要在系统中运行;所有的资源都要在系统中受控;所有的交易都要在系统中进行;所有的操作都要在系统中留下痕迹。将“一把手”权力行使情况予以公开“曝光”,促使领导干部正确履职用权,让个人自由裁量权不再“自由”。为了防止常见的“一把手”个人自由裁量权太大,在重大事项决策上发生人为操控的问题,企业应坚持管住权力,管住程序,抓住“一把手”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严把“三关”:一是把好用人关。国有企业必须建立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要全面改革人事管理制度,健全和完善选人用人制度、薪酬管理制度、业绩考核制度和奖惩制度。在选人用人方面,要充分体现“民主推荐和公开竞聘”的原则,通过笔试、面试、干部员工各层级代表测评打分等民主选择程序,综合考核确定人选,避免了“一把手”干预太多问题的发生。二是把好用钱关。国有企业要建立严格的财务

规范权力运行机制暂行办法

市发展改革委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委行政权力运行,加快发展改革工作法制化进程,推动廉洁型机关、服务型机关建设,根据《河南省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机制暂行办法》以及《濮阳市委办公室濮阳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委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行政权力是指我委依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授权,履行行政职能,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各项行政职权。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濮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其下属单位。 第二章规范决策权行使 第四条科学界定决策权限。各级领导按照分管工作和职级权限,各科室、单位依据我委岗位权力运行流程,明确管理责任,严格在职权范围内决策,做到权力与义务的统一、决策与责任的统一,既不越权决策,也不错位决策。 第五条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凡属于“三重一大”(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事

项,要充分调研,深入论证,集体研究决定;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事项,要进行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和决策评估;对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事情,要通过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等形式,深入调查,广泛听取意见。 第六条严格落实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制度,对直接关系社会公众和干部职工切身利益且涉及面广、容易引发社会稳定问题的事项开展风险评估,针对廉政风险和社会稳定风险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 第七条建立委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由法规科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决策。不得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违反财经纪律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不属于我委职责范围内或违反决策规定程序的事项等提交集体决策,也不得个人审批决定。 第八条建立健全决策跟踪评估制度,重大决策作出后,根据决策效果持续周期,以半年或一年为单位,组织调研撰写重大决策评估报告,对决策产生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并针对具体形势予以修正调整。 第九条建立完善委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专家组成法律顾问团,在重大决策、重点项目审批、规范性文件制定、合同审签、法律诉讼等方面充分发挥顾问作用,规避风险。

2021年财政监督工作意见

2021年财政监督工作意见 2021年,我县财政监督工作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省、市、县财政工作会议精神,紧密围绕全县财政工作中心,健全财政监督法制机制,强化收入、支出、会计和内部监督,不断提升财政监督工作水平,促进全县财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一、注重机制建设,完善财政“大监督”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省财政监督办法》、《县财政局关于财政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的工作制度》,加强组织领导,继续推进“全员参与、全程控制、全面覆盖、全部关联”的财政“大监督”长效管理机制建设。积极创新财政监督方法,努力做到财政日常监督不间断、财政专项监督常态化。 一是完善财政“大监督”制度。按照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要求,继续推进有利于科学发展的财政监督制度建设。充分利用财政监督成果,根据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修订完善制度,进一步优化财政监督流程,完善复核审理程序,不断深化财政“大监督”机制。 二是规范各项检查程序。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制定年度财政监督检查计划(见附件),局机关各科室要根据年度检查计划,按《省财政厅财政检查工作操作规程》规定的工作规则、程序及时开展检查工作,相关检查资料完善、立卷归档工

作要严格按《省财政厅财政监督检查档案管理暂行规定》执行,做好财政检查整改通知书,检查处理、处罚决定的跟踪督查和落实工作,做到“统一扎口管理,统一组织协调,统一规范程序,统一处理处罚”四统一。 三是明确监督检查重点。把预算管理监督、财政收支监督作为财政监督的重点和关键予以安排,继续加大对“三农”、教育、卫生、就业、社会保障等重点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重点检查和长效监管相结合,充分发挥财政监督检查的服务和反馈功能,采取通报、公示、召开情况通报会、联席会等方式,促进检查成果的利用,提高社会对财政监督的认知度。 二、围绕中心工作,认真开展各项监督检查 一是开展部门预算检查。围绕预算编制与执行,针对预算管理的薄弱环节,认真开展部门预算编制抽查和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督,保障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科学性以及预算执行的准确性,促进预算管理水平的提高,各业务科室对财务管理归口管理单位预算执行检查覆盖面要达100%。 二是开展专项资金检查。围绕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加大对关系社会发展和民生利益的重点财政资金的监督检查力度,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监督工作的深度和广度。

XX公司会计监督制度

中通建设公司会计监督制度 第一条根据公司《会计制度》规定,为了本公司内部会计监督制度的具体实施,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的会计部对本公司的经济活动进行会计监督。 第三条会计部进行会计监督的依据是:国家现行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内部会计管理制度;本公司内部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等。 第四条会计部应当对原始凭证进行审核和监督。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严重违法的原始凭证,在不予受理的同时,应当予以扣留,并及时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经办人员更正、补充。 第五条会计部对伪造、变造、故意毁灭会计帐簿或者帐外设帐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作出处理。 第六条会计部应当对实物、款项进行监督,督促建立并严格执行财产清查制度。发现帐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超出会计部职权范围的,应当立即向本单位领导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七条会计部对指使、强令编造、篡改财务报告行为,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上级主管单位报告,请求处理。 第八条会计部应当对财务收支进行监督。 1.对审批手续不全的财务收支,应当退回,要求补充、更正。 2.对违反规定不纳入单位统一会计核算的财务收支,应当制止和纠正。 3.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办理。 4.对认为是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

支,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应当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请求处理。单位领导人应当在接到书面意见起十日内作出书面决定,并对决定承担责任。 5.对违反国家统一的财政、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财务收支,不予制止和纠正,又不向单位领导人提出书面意见的,也应当承担责任。 6.对严重违反国家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的财务收支,应当向主管单位或者财政、审计、税务机关报告。 第九条会计部对违反单位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经济活动,应当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单位领导人报告,请求处理。 第十条会计部应当对单位制定的预算、财务计划、经济计划、业务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一条本公司必须依照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财政、审计、税务等机关的监督,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 第十二条本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应当委托注册会计师进行审计,应当配合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如实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以及有关情况,不得拒绝、隐匿、谎报,不得示意注册会计师出具不当的审计报告。 第十三条本规范是公司《会计制度》的重要部分,由公司财务总监制定,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财务总监。 第十四条本规范自 2002 年1 月 1 日起实施。

三方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三方项目合作协议书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身份证号码:乙方:身份证号码:丙方:身份证号码:风险提示: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甲、乙、丙三方为共同承包建设工程及相关配套工程项目的施工(具体内容以分包合同为准),经三方友好、坦诚协商,现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概况及合作条件 1、本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中标造价约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2、经过三方测算,本项目的前期进场开工等所产生的费用为__________万元左右,因此本工程项目计划投资万元。 3、本工程项目的投资、股份比例分配如下: (1)甲方投资__________万元,占__________%。 (2)乙方投资__________万元,占__________%。 (3)丙方投资__________万元,占__________%。 4、在本项目资金出现周转紧张时,由各投资者按上述股份追加投资或向其他机构借贷,借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计入成本,由投资者共同承担。业主所支付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及材料款,不得挪做它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用资金,应经三方同意后方可付款。 5、投资者应按照约定时间缴纳投资款,投资款应放在专用账户上,并且专款专用。各方都有权可随时查看、了解工程付款、垫款、收款的资金使用情况明细表、账户及资料。在本项目资金出现周转紧张时,由各投资者按上述股份追加投资或向其他机构借贷,借贷所产生的一切费用计入成本,由投资者共同承担。业主所支付的工程款,应优先支付工人工资及材料款,不得挪做它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动用资金,应经三方同意后方可付款。风险提示:

如何履行国有企业纪委的监督责任

如何履行国有企业纪委的监督责任 摘要:大型国有企业经营和服务于社会各行各业,工作舞台大,经济总量高, 是党和国家重要的政治基础和物质基础,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然而,从查办 案件和巡察情况看,国企在腐败利益链条上的问题比较集中,是腐败“重灾区”。 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上,会议精神强调,要着力完善国有企业监管制度,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因此,构建更加完善的反腐败防控体系,促进国 有企业在社会经济发展中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国有企业健康发展,是关系到国民 经济和民生的大事。本文基于如何履行国有企业纪委的监督责任展开论述。 关键词:如何履行;国有企业纪委;监督责任 引言 国有企业要旗帜鲜明的加强党的政治领导,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部署,不断巩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取得的成果。国有企业纪律检查委员 会在新的发展环境下,如何更好地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如何更好的担负起纪 委的监督职责,探索更好履行监督责任新途径是我们值得深思的新任务。 1纪委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 1.1要把好用人关 党管干部是我党的组织原则和优良传统,国企各级领导干部是党在经济领域 的执政骨干,也是国企发展的核心力量的推动者和体现者,是决定企业成败的“关键少数”。他们同时又是企业家和职业经理人,要从企业在市场竞争中的经济属性出发,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劳资双方权益,实现国 有企业经营效益的最大化。把好用人关,就是要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 用工作条例》,为党为企业培养选拔出优秀干部,做好对任用干部的考察和审查,保证党在国有企业的骨干肌体不受侵蚀。 1.2要把好教育关 在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党章》、《党内监督条例》、《廉政准则》、“八项 规定”、“六项禁令”等党内法规和党内纪律的教育,遵守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 诫勉谈话、函询等制度,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从源头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1.3要把好监督关 建立健全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对企业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思 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的表现进行监督;对企业涉及管人、管钱、管物、管招标、管采购、管销售、管合同等岗位人员进行监督;对企业管理、生产 经营、财经纪律以及对纠风惩治等执行情况进行监督等。 2国有企业纪委监督工作面临的困难 2.1层级监督问题 国有企业纪委监督职能问题主要是阶层监督问题。国有企业目前推动的是第 一责任制,即企业董事长可以制定和支付工资、奖金、员工的工作调出、晋升等 几乎所有权利,都可以由第一负责人决定或拒绝。因此,纪委对上级,尤其是企 业最高负责人的监督力度不足。此外,纪委书记停留在同一个阶级的下游,在同 一个阶级的监督下彻底完成工作变得越来越困难。最后,在纪委对下级的监督过 程中,部分纪委职员担心自己会成为“坏人”,影响内部和气,导致监督不善。 2.2监督专业程度问题 在纪委工作进行过程中,虽然不乏纪委工作人员有着一腔热血,积极开展反 腐败事业,但在实际工作进行过程中,业务知识不精,专业能力不强。另一方面,

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检查制度

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检查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对权力行使单位和个人执法行为的监督检查,根据规范权力运行相关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监督检查内容: (一)行政权力实施主体的合法性; (二)实施行政权力程序的合法性; (三)权力行使法律依据、现场条件、实施标准等内容的合法性; (四)权力行使人资格的合法性; (五)行政权力运行结果的合法性、合理性; (六)履行对被监管单位和个人行使行政权力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七)规范权力运行制度中要求专题研究的行权事项; (八)其它与规范权力运行制度有关的事宜。 第三条局党组、纪检检察组、局办公室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条对行政权力运行实施监督方式: (一)听取汇报; (二)查阅行政许可、处罚等权力行使依据、审批条件标准和申报所需材料; (三)对权力行使过程,专家评审、考试等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四)对局务会制度及监督管理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五)对行政权力实施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明察暗访; (六)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权力行使人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举报并进行调查核实; (七)依法可以采取的其他形式。 第五条行政权力行使过错通过下列途径发现: (一)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诉、检举和控告; (二)大众传播媒体曝光; (三)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本级人大、政府在行政执法监督检查中发现; (四)政府法制机构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和备案工作中发现; (五)局党组、纪检监察组、局办公室在监督检查中发现; (六)其他途径。 第六条实施定期检查。局每半年对权力运行程序、行使依据、申报资料、审批结果、制度落实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不少于一次,如上级部门指定的监督检查,可随时安排,并将检查结果按要求上报。 第七条建立行政权力运行记录管理制度。权力行使人要如实记载行政权力行使过程的各环节情况,对现场执法检查记录表、行政许可审批记录表等要及时归档,严格案卷管理制度。 第八条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局机关设立举报电话0735—6324011,随时受理局行政权力运行过程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并及时纠正并依法依规处理。 第九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可编辑版】

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 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情况的总结报告 范文一: 根据市委、市政府对行政执法队伍作风整顿活动的统一部署,我乡严格按照作风整顿阶段的工作要求,为构建高效、务实、清廉的执法环境,结合行政执法部门及人员查找问题阶段征集到的意见、建议和查找出的问题、不足,制定切实有力的整改措施,扎实深入进行整改落实,确保了行政执法作风整顿取得实效。现将整改落实阶段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改方案 在全市行政执法队伍作风整顿活动动员部署和查找问题阶段后,针对前阶段收集至建议和查找出的问题,乡作风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会议,认真讨论研究,制定了《xx乡行政执法队伍作风整顿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和要求,确保扎实、有序地开展好整改落实阶段工作。 二、强抓学习培训,提高执法能力 要求各行政执法岗位人员加强本职务范围内相关法律法规学习,xx月底乡交管、文化、林业、村建等岗位人员参加了全市行政执法队伍人员培训和考试,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执法意识和能力。 三、规范执法程序,严格执法秩序 现场执法要求执法人员做到公平公正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廉洁执法,用一把尺子衡量违法行为,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程序意识,坚决不能在执法过程中讲人情办事。

四、深入整改落实,加大督查力度 行政执法人员要迅速行动起来,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的原则,针对自身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确实行政执法整改工作取得实质上的效果。同时,乡行政执法督查组要加大督力度,对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三不、三乱、三难等问题人员要加强思想教育、批评通报,并接受群众举报和监督,严防行政执法摆架式,走过场现象。 范文二: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进入整改落实阶段以来,我们按照镇党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注重突出经济协作工作的实践特色,着力在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上用心思,在落实整改责任集中解决突出问题上下功夫,在建立完善科学发展的体制上做文章,圆满完成了整改落实阶段各个环节的工作任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现将工作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整改落实阶段活动开展情况 在整改落实阶段,我们严格按照镇党委的规定和要求,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工作。 一)继续抓好学习培训活动。坚持把学习贯穿活动始终,在安排好自学的基础上,认真抓好集中学习和交流,并结合实际工作实际进行讨论发言,进一步鼓舞大家的工作干劲,明确今后的工作思路,坚定科学发展的理念。 二)认真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我村领导班子把研究制定整改落实方案作为整改问题的关键环节,给予了高度重视。第三阶段一开始,就组织力量提前动手,以学习调研中查找到问题、分析评议中征

构建财政“大监督”机制 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

构建财政“大监督”机制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 服务财政管理,促进财政改革,是财政监督的永恒主题。作为为国家财税政策贯彻执行和财政制度健全完善“站岗放哨”的财政监督队伍,贯彻和落实好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积极构建财政“大监督”机制,对于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构建财政“大监督”机制的必要性 加强财政监督,是科学理财、民主理财和依法理财的内在要求,随着经济快速发展、改革不断深入,积极构建财政“大监督”机制成为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要任务。 (一)构建财政“大监督”机制是加快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的要求。财政监督与公共财政体制改革紧密相连,财政管理改革的过程就是财政监督检查不断加强、财政监督地位不断提高的过程。近年来,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转向民生领域,支出规模越来越大,支出内容越来越多,涉及领域越来越广,这给财政支出监管带来了压力。如何有效开展财政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成为当前财政监督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因此,按照国家加快财税体制改革、推进公共财政体系建设的要求,把构建财政“大监督”机制与健全中央与地方财政体制、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完善税收政策等紧密结合,成为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措施。 (二)构建财政“大监督”机制是适应现代财政管理的要求。

财政部门对财政收支活动的管理过程,本质而言就是重要的监督过程。财政监督的职能作用往往是结合着宏观调控运行、优化资源配置、调节收入分配等各项职能的日常管理进行。随着财政管理与改革的不断深入发展,长期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以事后监督检查为主要方式的财政监督机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财政管理的要求。因此,在强化对财政工作自身监督管理的同时,建立以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为重点,以事后检查为补充的现代财政管理监督制约机制,努力形成“全员参与、全面覆盖、全程监控、全部关联”的财政“大监督”格局,成为现代财政管理对财政监督工作的新要求。 二、目前财政监督工作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财政监督工作领域不断拓展,监督方式与手段不断丰富,队伍建设日益完善,财政“大监督”机制逐步建立,为促进财政改革和加强财政管理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是目前财政监督工作仍然普遍存在着诸多问题: 一是财政监督的法制建设滞后。依法行政、依法监督是法治国家的基本要求,2012年《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部令第69号)出台,以综合性法律制度的形式对财政部门实施监督的对象、机构、职责等内容作了全面规定,对推动财政监督工作开展具有重要意义。但目前财政监督尚未纳入国家基本法律范围之内,还未在总体上形成一个十分完整的可以调节各级财政监督主体关系

学校财务监督制度

学校财务监督制度 一、其基本任务是 保证学校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政府的各项法令及财政财务制度,正确地领用与支出教育财务资金,合理、节约、有效地运用经费于教育教学活动之中,保证学校教育质量与办学效益的不断提高;严肃学校财经纪律,同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作斗争并抵制乱支付和铺张浪费现象,确保学校资产的安全。 二、学校财务监督的原则是: 1.实事求是。就是对于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如实地、全面地、准确地反映与汇报,不扩大不缩小,不隐瞒也不说假话。 2.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处理与解决问题时,要对问题的性质以及错误的事实、情节、原因、后果、背景等进行具体分析研究,根据问题的大小与轻重程度、性质和政策规定,作恰如其分的处理。 3.让事实与数据说话。检查出的问题,既不能轻率地作结论,也不能凭自己个人好恶、情感和主观推测办事,必须有证有据,事实与数据确凿,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切忌朝令夕改,更不能今天处理,明天平反昭雪。 4.以教学为主轴。财务监督要坚持为现代学校教学与教学管理服务,保证教学工作的顺利发展。 三、财务监督是学校财务部门的一个重要职能,因而它的主要内容为: 1.对学校预算的编制与执行的监督。首先是学校预算的编制是否根据国家与地方政府的方针政策与学校事业计划、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定编定员定额进行编制,有无宽打窄用或宽打

乱用、扩大范围、提高标准等现象。其二是学校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预算内收支计划、预算外收支计划是否与学校工作目标、任务、事业计划相一致,如有很大差距,应查清原因和财务责任,是否有浪费现象。其三是学校人力、物力、财力消耗是否贯彻执行了以教学为中心、为教学服务的原则以及勤俭办学的方针。 2.对学校收入方面的监督。主要察看学校各项收入是否按规定的范围与标准合理地组织,有无擅自扩大或缩小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的情况。对应上交的收入是否按规定上交了,是否有拖欠、挪用以及截留、坐支等情况。 3.对学校支出方面的监督。学校各项支出是否按预算规定的范围、内容与要求进行支付,有无乱支乱用、损公肥私、假公济私与贪污盗窃等情况,有无应在预算外开支的而在预算内列支的情况;各项支出是否精打细算,是否真正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为教学服务,讲求办学效益;是否严格执行了费用开支标准,有无擅自扩大范围与提高标准的情况;财产物资的购置是否执行了货比三家的规定。 4.对学校资金的监督。学校预算内、外资金是否按规定使用,有无将预算内经费转为预算外经费的情况;学校各种周转金有无超过定额,收支的现金是否按规定及时送存银行,留存的现金有无超过库存限额的情况;使用现金是否符合现金管理规定的使用范围,有无随意借支、挪用、白条抵库以及套取现金的现象;是否按规定取消学校及其各职能部门的小金库等。 5.对学校财产物资方面的监督。学校财产物资的购进、验收、领发、登记手续是否齐全,制度是否健全,有无管理不善、使用不当、损失浪费与被盗窃的情况;教育、教学与科研设备的保管是否妥善,有无专人负责和有无乱堆乱放等情况;学校各种设备利用率是高还是低,维修、保养、检查和使用是否有制度与科学的操作程序和科学规范;学校财产物资是否账物相符,是否存在有账无物、有物无账等问题。 6.对学校预算外资金方面的监督。对于学校预算外资金的财务监督,可以参照上述五个方面

三方投资合伙协议书

三方合伙投资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丙方: 见证方: 第一条合伙宗旨:甲、乙、丙三方本着自愿公平,诚信共赢的原则合作经营。 第二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棉花废料的进口及销售。 第三条合伙期限:自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 第四条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资人民币柒万元整于XXXX年XX月XX日交齐。匚)乙方出资人民币柒万元整于XXXX年XX月XX日交齐。 (三)丙方出资人民币柒万元整于XXXX年XX月XX日交齐。 (四)本合伙出资共计人民币元整。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五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劳动,共担风险, 共负盈亏。 (一)盈余分配:以出资金额为依据,三方按33.33%比例平均分配。(二)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出资金额为依据,按平均比例承担。 (特别提示: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可以约定按各合伙人各自投资或者平均分配。未约定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按投资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其余两 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六条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入伙:①新合伙人入伙,必须经全体合伙人同意;②承认并签署本合伙协议;③除入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匚)退伙: 1. 自愿退伙。合伙的经营期限内,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②经全体合伙人同意退伙;③发生合伙 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企业的事由。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企业的经营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 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合伙人擅自退伙给合伙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当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②被依法宣告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③个人丧失偿债能力;④被人民法院强执行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以上情形的退伙以 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 3. 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 议将其除名:①未履行出资义务;②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③执行合伙企业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④合伙协议约定的其他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与该退伙人按退伙时的合伙企业的财产状况进行结算。 (三)出资的转让。允许合伙人转让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在同等条件下,合伙人有优先受让权。如向合伙人以外的第四人转让,第四人应按入伙对待,否则以退伙对待转让人。合伙人以外的第四人受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 协议即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全体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二)合伙协议约定或全体合伙人决定,合伙双方均为合伙负责人,其权限为: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办法和途径的调研报告 摘要: 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企改革的深化,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中的监督体系已经基本形成,较好地对国有企业权力运行进行制约,但从当前国有企业产生的一系列问题来看,国企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的功能还没有得到较好发挥,存在着“弱监”、“虚监”、“失监”、“漏监”等问题。 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主要是:个别党员干部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扭曲;企业内部权力架构失衡、监督主体受制于监督客体;企业外部监督主体较远,监督效力受制于监督距离;监督力量分散,缺乏监督合力。 解决上述问题,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加强教育工作,这是监督机制建设的基础。二是明确细化监督内容,这是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要因素。三是改进与完善工作机制,这是监督机制建设的重要条件。四是拓宽监督渠道,这是监督机制建设的有效措施。五是完善干部管理,这是监督机制建设的有力保证。六是加强打击力度,这是监督机制建设的有效手段。 关键词: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办法和途径调研报告

关于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监督机制 办法和途径的调研报告 一、导言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保证人民赋予的权力始终用来为人民谋利益。确保权力正确行使。越须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这一具体部署,充分表明党中央对权力运行规则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执政理念。改革开放后,政企分开的逐步实施,为国有企业发展增添了无限的活力和生机,但在发展的同时,国有企业也成为腐败行为的高发地带,如何加强对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的监督,遏制腐败行为的产生,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成为一项紧迫的工作。 二、调研对象与方法 根据市纪委监察局第四纪检组监察室的安排和部署,2009年12月8日至2010年2月12日,我们就如何健全和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对6户市管企业进行了无记名问卷调查、座谈来了解国企干部职工对企业权力运行机制的建议和意见,同时还通过查看现场,查阅资料来了解企业发展情况,共有企业领导班子成员、中层管理人员和职工代表近500人参加了问卷调查和座谈活动。 三、调研结果及分析 从调查问卷、座谈及查看现场、查阅资料了解的情况看,随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国企改革的深化,具有中国特色的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中的监督体系已基本形成,较好地对国有企业权力运行进行制约,就国企内部而言,形成了以国企党组织、法人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审计机构和工会为监督主体的监督系统;就国企外部而言,形成了以上级党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外派监事会、审计部门等为主体的出资人监督系统。但是,从当前一些国企权力失控、行为失范、腐败滋生、国资流失等问题看,国企权力运行监督体系的功能还没有得到较好发挥,存在着“弱监”、“虚监”、“失监”、“漏监”等问题。

权力运行制度

一、建立行政权力公开领导机制。 坚持把落实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列入一把手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依法行政之中。专门成立以局长赵振兴为组长,班子副职为副组长,政法、发规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对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全方位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二、建立行政权力公开监督机制。 坚持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相结合,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置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有效监督之下。对内,健全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职工廉政行为和依法行政行为;对外,通过重点加强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基础设施建设,增进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有效监督。局机关投资3000元建立四块24平米的高级不锈钢公开栏,绘制了10个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流程图,公开行政权力目录及重点政务;投资7000元购置电子触摸屏,并投入使用,极大方便了群众和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同时,积极推进基层乡镇计生行政权力公开工作,组织8个乡镇计生办主任先后到唐山、邯郸等地学习先进经验,目前全县8个乡镇全部实行了“一站式”办公,有力推动了全县计划系统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落实。 三、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内容和程序。 一是清理审核。按照行政许可、行政处置权等分类进行登记造册,局班子连续两次进行清理审查,决定公开形式。二是编制职权目录。根据县批复职权项目,编制职权目录,标明职权名称、来源、依据,行使责任人及公开的要求。三是制定权力运行流程图。载明行政权力的条件、承办岗位、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办理时限、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等方式。

通过规范化建设初步形成了“阳光政务、便民服务、群众满意、社会监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新局面。 1、严格规范审批行为。对依法保留的行政许可事项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科学设定项目审办流程,坚决取消不必要的前置审批条件,减少环节,提高效率。 2、认真开展行政权力廉政风险评估管理。一是重审权力事项,优化工作流程。要根据工作实际,对照省、市、县关于精减审批项目和取消、停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等文件,认真开展“回头看”,对职权项目和流程图进行重审重修。重新修订后的职权项目要做到有据可查,流程图要简洁、明快,表述准确,对审核或审批环节要注明办理时限,为廉政风险点的查找打好基础。二是准确查找廉政风险点。要把行使的全部行政权力纳入风险点查找范围,结合工作实际和经验教训,通过“找、亮、问、审、核”五步工作法进行查找。风险点应主要集中在审核、审批、审签等易产生个人说了算,可能接受贿赂、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其他易滋生腐败现象的环节上。三是合理划分风险等级,制定风险等级目录。要依据廉政风险点的多少和权力行使的重要性,以及权力行使的频率对清理出的行政权力进行廉政风险评估,按照风险大小,由高到低,分为A,B,C三个等级。应把征地拆迁费的补偿、最低生活保障金发放、重大项目工程建设及资金使用等作为A级风险的权力;把二胎准生证的初审、林业采伐审核等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权力和一般物品的采购 作为B级风险的权力;信访、办理《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证》、计划生育社会扶养费征收等其他发生腐败风险较小的权力 应作为C级风险的权力。四是科学制定预警防范措施。针对不同的廉政风险点,逐个提出化解风险的具体办法,原则上要求有一个廉政风险点就应该至少有一项预警防范措施与 之相对应。要采取保廉承诺,警示教育、风险提示、廉政谈话、岗位廉政教育等形式,对廉政风险进行预警。对防范措施而言,廉政风险点在决策环节的,用健全的民主决策制度进行防范;廉政风险点在执行环节的,要着眼权力公开、权

保密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保密工作整改情况汇报 办公室保密工作调研情况汇报 保密工作历来是 * 的一项重要工作,事关国家的安全和稳定大局,责任重于泰山。办公室是一个综合管理部门,是法院的中枢和窗口,是各种信息的交汇点和集散地,办公室的保密工作是整个保密工作的组成部分,关系到XXXXX的全局,也关系到 * 工作的大局。本部门 在院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以“ * ”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 保密工作“积极防范,突出重点”的方针,并制定了《XXXXXX涉密 人员管理制度》,对保密范围、保密职责、泄密处罚等内容做了详细的规定,使保密工作有了组织和制度保障。对每位涉密人员均签订了《保密责任书》,明确各部门的保密职责,把保密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抓紧抓好,做到时时、事事、处处注意保守国家和法院工作的秘密。但是,由于保密工作的长期性和规范性要求,当前XXXX在保 密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不容忽视。 一、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保密意识不强。有的干警对于工作中的哪些事项应该作为 秘密,哪些不应该作为秘密认识不足,对于审判公开或复印案卷资料的尺度把握不准,导致部分干警存在“自己知道的,别人早就知道了,XXXXXX无密可保”、“资料放在柜子里,丢不了” 等模糊认识和麻痹思想,从而出现电话中无意识地互通涉密内容、办公室人走不锁门、办公桌上随意摆放密件、不经领导批准复印密件

等“不经意”却极容易发生失泄密问题的现象。凡此种种,都不利于加强法院保密工作,甚至会导致失、泄密问题的发生。 (二)定密程序不够规范。该定秘密的未定秘密;该低定密级却高定密级,该高定密级而低定密级;定密期限把握不当,要么过长,要么过短;定密以后,保密期过后一直不解密等等。保密工作定密性是指那些从根本上影响到保密工作效能发挥的事物之间的内在联系,它既存在于宏观的领域,比如关于保密工作在整个法院工作中所处的地位、法院保密工作的性质等,有的还有待于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三)保密机构不够健全。由于认识和人手的原因,我院在保密人员的配置上,也是兼职的多,专职的少。一般人员从事涉密工作时间不长,没有接受正规教育和培训,对保密知识的了解,主要局限于基础的东西,开展保密工作的方式也较传统,缺乏系统的、深层次的保密知识和工作方式。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等安全保密的技术管理力量薄弱,对新形势下改善和加强保密工作带来了不利影响,从而使我院的保密工作陷入困境。 (四)保密装备相对落后。由于XXXXXXXX限制,在档案管理、计算机 * 络防护、密级文件保管及销毁、保密要害部门的隔离等,都迫切需要进行大量的物质投入,不断的更新和完 善物质装备条件,提高装备水平,增强保密工作的安全防护能力。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新的形势下,保密工作的外部环境发生了变化。在这种情况下,一些涉及保密工作人员对保密规律

2020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总结范文(新编版)

2020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总结范文(新编版) The work summary can correctly understand the advantages and disadvantages of the past work; it can clarify the direction and improve the work efficiency. ( 工作总结)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2020年财政监督检查工作总结范文(新编 版) 为切实加大会计监督力度,进一步整顿会计工作秩序,促进会计行业健康发展,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我局对教育系统、卫生系统共计15个单位的XX年会计信息质量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工作取得了预期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刻领会,提高认识。 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是贯彻落实《会计法》、认真履行财政部门会计监督职责的基本要求,是严肃财经纪律、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客观需要,是推进财政改革、加强财政管理的重要手段。我局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十分重视,及时组织全体干部对文件进行了认真的传达学习,深刻领会文件“三个贯穿,守土

有责”“有位、有为、有威、有效”的基本要求,坚持围绕发展、服务大局,着力关注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和关系人民群众切实利益的民生问题,“上下联动,全省一盘棋”的精神,进一步提高了对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同时加强了《会计法》、《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财政部《财政检查工作办法》、《财政部门实施会计监督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文件的学习;强化了检查风险意识教育,切实提高全体财政检查人员对检查风险的认识,自觉做到依法检查、依法行政。为正确实施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思想和业务基础。 二、精心组织,合理安排 我局根据洪财监[XX]18号文件精神,按规定认真选取了教育、卫生系统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从本局抽调13名专业干部成立了四个检查小组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检查按规定提前三天向被查单位下达检查通知书;同时对单位的预算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财政资金有效性及执行国家财税政策等情况也进行了检查,进一步发挥财政管理监督效能;检查后坚持跟踪回访制度。

财务监督检查制度

财务监督检查制度 为认真搞好财务管理,严肃财务纪律,进一步理顺财务关系,做到“开源节流、合理开支、公开透明”,切实加强对财务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特制订本监督、检查制度。 一、根据局党组要求,局纪检、监察负责对局属财务执行情况进行半年、年度及经常性的监督检查,综合监督检查情况及时向局党组作出汇报,并根据局党组确定的意见,在局务会上通报检查情况。 二、局纪检、监察对公用经费和局经费执行情况、局属经济承包经营情况进行年度检查;对水、电费、门点租金收缴情况,两费包干执行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对公款采购物品、车辆燃修费及一般性开支实行经常性监督、检查。 三、局纪检监察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并发挥其监督职能作用,对监督、检查中所发现的问题有权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四、局属有关科室和单位应按监督、检查的要求,认真接受和主动配合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五、局属财务要严格财务管理,切把财务审批关。每笔经费开支必须严格审批程序,局公用经费开支经分管财务局领导审批开支,“两费”包干经费经科室负责人签批后报分管局领导审批开支,局属机关小车修理厂、机关餐饮服务部、机关幼儿园内部的小额经费开支由主要负责人审批,大额经费开支报分管局领导审批。 六、局属财务要严格资金管理和帐务管理,做到帐目清

楚,无错帐、漏帐;资金合理使用,严禁公款私存贪污挪用,财务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一经发现违规行为严肃查处。 七、局属财务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发现不按要求填报或不符合审批程序等问题应予拒绝开支,发现资金使用不当应提出调整意见。 八、为增强透明度,加强群众监督。局属财务应将财务执行情况按要求及时填写有关报表,每半年在局务会上公开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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