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件检验标准

金属件检验标准
金属件检验标准

检验及检测标准

1、目的

为了保证金属件的质量,符合产品生产的需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金属件的检验。

3、检验内容

3.1 金属件尺寸、形状、表面质量。

3.2 焊缝数量、长度、煅焊、焊缝表面质量。

3.3 表面喷塑质量、色泽。

3.4 表面油漆质量、色泽。

3.5 表面镀锌质量。

3.6 表面发黑质量。

3.7 弹簧尺寸、形状。

3.8 精密铸造零件尺寸及表面质量。

4、检验方法

4.1 用测量工具进行尺寸检验。

4.2 用观察法进行表面形状、色泽、平滑检验。

4.3 用对比法按封样进行检验。

4.4 冲压件按5%抽检,加工件按10%抽检。

5、检验标准

5.1 零件的尺寸及形状以图纸标注尺寸为准,尺寸公差及配合按GB1801-79尺寸为准。形状及位置公差按GB1184-80为准,未注明公差尺寸的权限偏差按GB1804-79为准,精铸件、冲压件按H13、h13或JS13检验,焊接、剪切、折边件按H14、h14或JS14检验。

5.2冲压件等构件尖角及棱角处光滑,无飞边,毛刺,不会伤人。

5.3 焊缝需平整,牢固,无假焊,无焊渣。

5.4 精铸件表面光洁,无沙眼、气孔。浇胃口处割磨平整,无缺陷。

5.5 喷塑件表面必须经过去油、除锈、磷化、烘干处理,附着力好,喷塑厚度均匀,喷塑处用刀片划割纺1×1㎡左右,再用橡皮擦无剥落现象,色泽与封样无明显差异,无漏喷;不需喷塑处(如螺孔)应保护或喷塑后用绞刀、丝攻等修复。

5.6 油漆要先除锈,上防腐漆,再喷漆。色泽与封样无明显差异,无漏喷漆,油漆种类必须符合要求。

5.7 镀锌、发黑件需色泽均匀、无漏镀、无锈斑等。

5.8 弹簧技术条件按GB1239-89检测。

6、检验结论

6.1 冲压件按5%进行抽检,如有抽样数10%以上不合格的,则退回车间或外协单位,经自检合格后再送检,如还有5-10%不合格,再抽检10%,如仍有抽样数3%不合格,则退回,如在抽样数3%以下不合格,则按合格验收.

6.2 加工件按10%抽检,不合格零件在不大于上一款允许比例时按合格验收,如超过则全部退回车间或外协单位返修,经自检合格后再送检,如还有5-10%不合格,再抽检10%,如仍有抽样数3%不合格,则退回,如在抽样数3%以下不合格,则按合格验收。

6.3 对重要度为A级的零件应逐件检验,不合格产品如能返修退回车间,不能返修的,经不合格品评审后按废品处理。

重金属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重金属检验标准操作规程,确保检测结果准确 范围:重金属检验 1.简述 1.1 重金属是指在规定实验条件下能与显色剂作用的金属盐类杂质。中国药典采用硫代乙酰胺试液或硫化钠试液作显色剂,以铅的限量表示。 1.2按实验条件不同,分为二种检查方法,第一法适用于供试品不经有机破坏,在酸性溶液中显色的重金属限量检查;第二法适用于供试品需灼烧破坏,取炽灼残渣项下遗留的残渣,经处理后在酸性溶液中显色的重金属限量检查。 1.3 重金属硫化物生成的最佳PH值是3.0—3.5,选用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调节PH较好,显色剂硫代乙酰胺试液用量经实验也以2mL 为准,显色时间一般为2分钟。以10—20ugPb与显色剂所产生的颜色为最佳目视比较色范围。 1.4由于在药品生产过程中遇到铅的机会较多,且铅易积蓄中毒,故以铅作为重金属的代表,硝酸铅配制标准铅溶液。 2.仪器与用具 纳氏比色管:应注意选择各管之间的平行性,玻璃色泽一致,内径、刻度标线高度一致。比色管洗涤时避免划伤内壁。 3.试药和试液 3.1 标准铅溶液:精密称定在105℃干燥至恒重的硝酸铅0.160g置1000mL量瓶中,加硝酸5mL与水50mL溶解后,用水稀释至刻度,摇匀,作为贮备液。临用时,精密量取贮备液10mL,置100mL量瓶中,加水稀释至刻度,摇匀,即得(每

1mL相当于10 ug的Pb)。 3.2 硫代乙酰胺试液,醋酸盐缓冲液(PH3.5)等均按药典规定。 3.3 稀焦糖溶液,取蔗糖或葡萄糖约5g,置瓷坩埚中,用玻璃棒不断搅拌下,加热至呈棕色糊状,放冷,用水溶解成约25mL,滤过,贮于滴瓶中备用,根据试液色泽深浅,取适当量调节使用。 4.操作方法 4.1 第一法 4.1.1 取25mL纳氏比色管两支,编号为甲、乙。 4.1.2甲管中加标准铅溶液一定量与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加水或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溶剂稀释成25mL作为对照品。 4.1.3 乙管中加入该药品规定的方法制成的供试液25mL作为供试品。 4.1.4 如供试液带颜色,可在甲管中滴加少量稀焦糖溶液或其它无干扰的有色溶液,使其色泽与乙管一致。 4.1.5 在甲、乙两管中分别加硫代乙酰胺试液各2mL ,摇匀,放置2分钟,同置白色衬板上,自上向下透视,乙管中显出的颜色与甲管比较,不得更深。 4.1.6 如在甲管中滴加稀焦糖溶液仍不能使颜色一致时,可取该药品项下规定的2倍量的供试品和试液,加水或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溶剂使成30mL,将溶液分成甲乙2等份,乙管中加水或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溶剂稀释成25mL;甲管中加入硫代乙酰胺试液2mL,摇匀,放置2分钟,经滤膜(孔径3um)滤过,然后甲管中加入标准铅溶液一定量,加水或该药品项下规定的溶剂使成25mL,再在乙管中加硫代乙酰胺试液2mL,甲管中加水2mL,照上述方法比较,即得。 4.1.7 供试品如含高铁盐影响重金属检查时,可取该药品项下规定方法制成的供试液,加抗坏血酸0.5-1.0g,并在对照液中加入相同量的抗坏血酸,再照上述方法检查。 4.1.8 配制供试品溶液时,如使用的盐酸超过1.0mL(或与盐酸1.0mL相当的稀盐酸)氨试液超过2mL,或加入其他试剂进行处理者,除另有规定外,对照液中应取同样同量的试剂置瓷皿中蒸干后,加醋酸盐缓冲液(PH3.5)2mL与水

DIN EN10204 2005 (含3.1合格证)-金属产品——检验证类型

是摘要形式均要得到DIN(柏林)德国标准化研究所的许可。www.din.de 标准由Beuth出版有限公司(柏林10772)独家销售。www.beuth.de

国家标准前言 欧洲标准EN 10204的修订工作在材料检验(NMP)和钢铁(FES)标准化委员会的积极配合下,在“技术供货条件和质量保证”(秘书处:比利时)技术委员会EC ISS / TC9内进行。 主管的德国标准化委员会是材料检验标准化委员会(NMP)的“取样;验收”工作委员会NMP 892。 对于该标准的应用工作委员会NMP 892做出以下说明: 对该标准使用的详细说明在一篇题为“Beuth——备注——检验证书——对DIN EN 10204的备注”的Beuth备注中给出。 该版的重点是: ——检验证书概述,使用该标准的基本原则; ——从厂家的立场看检验证书; ——检验证书的法律地位; ——检验证书的联机数据交换。 通过Beuth出版有限公司(柏林10772)购买(通讯地址:Burggrafenstraβe 6, 10787 Berlin)ISBN 3-410-15905-3。 更改 对DIN EN 10204:1995-08进行了如下更改: a) 引入“生产厂”,“供货商”和“产品规范”等新概念; b) 减少了检验证书的数量; ——删除以前版本中的工厂证书2.3; ——以前版本的3.1B由验收检验证3.1代替; ——以前版本的3.1A、3.1c和3.2由验收检验证3.2所取代; c) 将德文名称“Sachverst?ndiger”(专家)更改为“Abnahmebeauftragter”(验收代表)。 以前的版本 DIN 50049:1951-12,1955-04,1960-04,1972-07,1982-07,1986-08,1991-11,1992-04 DIN EN 10204:1995-08

钣金件检验作业指导书

钣金件检验作业指导书 文件编号 编制:刘桂强 审核: 批准: Xxx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发放范围:车间、生产部、技术部、档案室各一份

一、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保证本公司的产品质量,从而使我公司的产品让顾客满意。。 二、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技术规范和客户要求为准。 三、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以下国标IT13级执行 GB/T1800.3-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 -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四、原材料检验标准 1.金属材料 1.1钣材厚度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的钣材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明。 1.2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 1.3 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2.塑粉

2.1塑粉整批来料一致性良好,有出厂证明与检验报告,包含粉号、色号以及各项检验参数。 2.2试用后符合产品要求(包括颜色、光泽、流平性、附着力等)。3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3.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3.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重要尺寸零缺陷。 3.3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五、工序质量检验标准 1.冲裁检验标准 1.1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尖角、棱边、粗糙要做去除毛刺处理。 1.2图纸中未明确标明之尖角(除特别注明外)均为R1.5。 1.3冲压加工所产生的毛刺,对于门板、面板等外露可见面应无明显凸起、凹陷、粗糙不平、划伤、锈蚀等缺陷。 1.4毛刺:冲裁后毛刺高L≤5%t(t为板厚)。 1.5划伤、刀痕:以用手触摸不刮手为合格,应≤0.1。 1.6平面公差度要求见表一。 附表一、平面度公差要求 表面尺寸(mm) 变形尺寸(mm) 3以下±0.2以下 大于3小于30 ±0.3以下 大于30小于315 ±0.5以下

五金件、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五金件\塑胶件外观检验标准 1目的 本标准定义五金件、塑胶件产品外观品质的基本要求,并确立允收、拒收的准则。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同现有产品所使用的五金件和塑胶件。 3职责和权限 3.1 开发部:对本标准的制定提出指导并提供相关的设计要求。 3.2 生产部:负责对本标准提出改善建议。 3.3 品质部:负责本标准的制定和升级换版。 4定义 4.1 表面重要度定义 A级面:产品正常使用时经常看到的面,如面板,前壳,产品的上表面、正面。 B级面:产品正常使用时不经常看到的面,如产品的后面、侧面等。 C级面:产品在移动或被打开时才能看到的面,如产品的底面,内部零件的表面等。 4.2 缺陷定义 4.2.1 五金件(包括喷粉、丝印)常见外观缺陷定义 4.2.1.1 变形:零件整体或局部有弯曲、凹凸、不平、不直,有明显的形位偏移。 4.2.1.2 毛刺:金属表面、边缘出现余屑和表面极细小的金属颗粒。 4.2.1.3 压痕:零件表面的呈不规则的浅沟。 4.2.1.4 生锈/氧化:暴露在空气中的金属表面发生的化学反应。 4.2.1.5 零件松脱:冲压螺母、螺柱等松动、脱落,铆钉松脱等。 4.2.1.6 划伤:由尖锐物件在零件表面造成的沟痕。 4.2.1.7 软划伤:沒有明显深度的划痕(无手感,但肉眼能明显看出)。 4.2.1.8 露底:露底为该喷的部位没喷或喷涂厚度过薄,可看见底色。 4.2.1.9 气泡:有气泡或无附着力的喷涂区域。 4.2.1.10 杂质:喷涂面上的外来物。 4.2.1.11流痕:喷涂涂料过多且不均匀干燥后导致的流痕。 4.2.1.12尺寸偏差:因加工设备的精度不够,导致产品尺寸偏差超过设计允许水平。 4.2.1.13色差:同一产品上喷涂面颜色不一致或同一批产品里喷涂颜色不一致。 4.2.1.14 丝印不完整:字体、符号、图案印刷不完整 4.2.1.15 锯齿边状:字体、符号、图案边缘不圆滑,拖尾。 4.2.1.16 字体倾斜:字体、符号、图案丝印倾斜。 4.2.1.17 丝印颜色不对:油墨颜色不对。 4.2.2 塑胶件(包括喷油、丝印)常见外观缺陷定义 4.2.2.1 缺料:塑件边缘光滑,形状不规则,有不齐整之感。

镀锌层检验规范

钜国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镀锌层检验规范 为了提高产品质量,稳定生产过程,对镀锌表面制定检验要求,望遵照执行。 一.依据国家检验标准:用醋酸盐雾试验方法JB2109-77标准执行。 二.检验内容: 1.外观检验: 1.1镀层表面结晶细致,光滑,均匀,不应出现粗糙和脱锌粉; 1.2钝化膜应完整,颜色自然美观,三价白锌,蓝锌均不应有彩膜斑迹,彩膜不可以出现花斑水印,彩色不可以偏红; 1.3表面不可以出现大块暗斑痕迹和锌液的流痕; 1.4支架焊接处清砂干净,不允许有黑斑存在; 1.5电镀层表面不允许有脱皮,气泡,针眼,麻点,烧边,毛刺和未镀上层此等不良锌层存在,锌层表面不允许用镀铬喷漆修补; 1.6滚镀和前处理产品不已装放太多,过少,防止磕碰划伤和产品变形,电镀完产品必须轻拿轻放,用干净器具存放,运输过程中不可以将其他产品跌压在产品上面,以免压坏变形; 1.7所有电镀完的产品必须严格干燥,封闭和除氢处理,尤其是热处理产品,如刹车片,底板,支架等防止氢脆断裂。 2.机械法检验: 2.1 将产品夹持到钳口上,用锉刀搓成一个45度角,不允许锌层有分层和脱落的现象存在; 2.2将产品来回转动不允许锌层有剥落的现象; 2.3用小刀在锌层表面交错划痕,不可以有锌层分离现象;

2.4加热试验:将产品加热到180°至200°,冷却后镀层不得有凸起和脱落。 3.镀层表面状况的评定要求: 3.1允许的缺陷:a.轻微的水迹印和夹具的印痕;b.驱氢或者封闭后钝化膜稍有变暗;c.在复杂件,大型件或者过长工件的锐边,棱边端部有轻微的粗糙,但是不影响装配;d.焊缝搭接交界处,低电位区局部稍暗。 3.2不允许的缺陷:a.镀层粗糙,烧焦,麻点,黑斑,结瘤,气泡,脱落;b.树枝状,海绵状和严重的条纹;c.钝化膜疏松,严重的钝化液痕迹;d.局部无镀层;e.钝化膜颜色不符合要求。 4.醋酸盐雾试验: 4.1 实验条件:实验室温度在35°±2°,室内水一般一个月更换一次,压力桶温度47°喷雾5分钟停2分钟,集雾量以根据8小时喷雾的集雾平均值确定,其沉降率为1-2ml/2h,收集的雾含Nacl50±0.1g/L,80cm2面积内其PH值为6.5-7.2;如果盐雾试验机停用一星期,需要更换盐水。 4.2检验方法:表面被腐蚀的部位,应被穿透直达基体金属,明显可见基体金属的点作为计算评定。若为镀层变色或其他表面外观损伤,但不穿透至基体,在做保护性评级时,则不作腐蚀点计算,腐蚀点的大小,是指镀层被穿透的面积的大小,而不随同出现的透迹。 4.3评价:用一透明的划有方格5*5mm的有机玻璃或者塑料薄膜,将其覆盖在待检验层的主要表面上(此时镀层表面被蒙划为若干方格),计算方格总数N,在这些方格中含有一个或者多个腐蚀点的方格n. 那么:腐蚀率(%)=n/N*100% 腐蚀率与评定级别关系列于下表,按照相应的评定级别确定腐蚀率评价结果,(表中的数字表明腐蚀率百分值越大,评定级别则越小, 如腐蚀率的数值为32-64%时,评定数字为1;反之,腐蚀率的评定数值越小,则评级数值越大;如果腐蚀的数值为1-2%时,评定数字为6,其保护性越好)。所取镀层主要表

金属制品加工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

滨州市****有限公司 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

目录 一、谷物磨制、饲料加工.................................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二、植物油加工.........................................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三、制糖业............................................. 错误!未定义书签。 四、肉制品及副产品加工、水产品加工、蔬菜加工、水果和坚果加工、速冻食品 制造、冷冻饮品及食用冰制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 五、淀粉及淀粉制品制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六、方便食品制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 七、乳制品制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 八、调味品、发酵制品制造、酱菜腌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九、食品及饲料添加剂制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 十、白酒制造 (83) 十一、啤酒制造 (95) 十二、葡萄酒制造 (108) 十三、果菜汁及果菜汁饮料制造 (118) 十四、皮革鞣制加工 (126) 十五、人造板制造 (135) 十六、家具制造业、地板制造 (144) 十七、造纸和纸制品业 (153) 十八、橡胶和塑料制品................................... 错误!未定义书签。十九、玻璃制品制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十、陶瓷、搪瓷制品制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十一、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十二、自行车制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十三、照明器具制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二十四、电池制造....................................... 错误!未定义书签。

钣金加工件检验与喷涂质量检验方案

钣金加工件检验与喷涂质量检验方案 1

钣金加工件检验 1.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技术规范和客户要求为准。 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以下国标IT13级执行 GB/T1800.3-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T1800.4 -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4.原材料检验标准 4.1金属材料 4.1.1钣材厚度及质量应符合国标,采用的钣材需出示性能测试报告及厂商证明。 4.1.2材料外观:平整无锈迹,无开裂与变形。 2

4.1.3 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4.2塑粉 4.2.1塑粉整批来料一致性良好,有出厂证明与检验报告,包含粉号、色号以及各项检验参数。 4.2.2试用后符合产品要求(包括颜色、光泽、流平性、附着力等)。 4.3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4.3.1外观:表面无绣迹、无毛刺批锋,整批来料外观一致性良好。 4.3.2尺寸:按图纸与国标要求,重要尺寸零缺陷。 4.3.2性能:试装配与使用性能符合产品要求。 5.3 钣金加工件检验标准 5.3.1 尺寸:尺寸按图纸要求检验,尺寸公差见表三。 【附表三:尺寸公差要求】 5.3.2 压铆件 压铆螺母(柱)、压铆螺钉、涨铆螺母(柱)、拉铆螺母等,压上零部件后,螺纹不得变形(螺母或螺钉能自由进出,顺畅无卡滞现象),压铆件应与板面相平,不允许凸起或凹进(手感触摸应平滑),压铆件与板面垂直,压铆后压铆区无有变形、猪嘴现象,拉包的高度、壁厚应均匀一致,顶部不应有毛刺。 5.3.3 焊接 3

通用金属制品检验规程

1.目的 为了保证金属件的质量,符合产品使用需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金属件的检验。 3.抽样方案 单次抽样,正常水平S=Ⅱ (AQL Maj=0.65 Min=1.0) 4.定义: 外观检查环境亮度要求60W日光灯下,检测者与被测产品视距为400mm左右; 6. 检验内容 6.1 金属件尺寸、形状、表面质量。 6.2 焊缝数量、长度、煅焊、焊缝表面质量。 6.3 表面喷塑质量、色泽。 6.4 表面油漆质量、色泽。 6.5 表面镀锌质量。 6.6 表面发黑质量。 6.7 弹簧尺寸、形状。 6.8 精密铸造零件尺寸及表面质量。 7、检验方法 7.1 用测量工具进行尺寸检验。 7.2 用观察法进行表面形状、色泽、平滑检验。 7.3 用对比法按封样进行检验。 7.4 冲压件按4%抽检,加工件按5%抽检。

9.1 麻点:在电镀和腐蚀中,于金属表面上形成的小坑或小孔; 9.2 白印:因材质本身光洁度不一致或氧化以及电镀处理不当而在电镀后表面呈点状或

块状的白色痕迹; 9.3起泡:因电镀处理不当而造成镀层表面呈气泡状斑点; 9.4脱皮:电镀层成片状脱离基体材的现象; 9.5水渍印:电镀后清洗水质不佳或烘干操作不当,在镀层表面留下的印痕; 9.6黄印:电镀过程中电镀液未完全洗尽而残留在表面形成的黄色痕迹; 9.7磨花(黑):产品因磨擦或碰撞而导致表面形成的花斑或变色; 9.8电镀毛刺:高电流沉积和镀层过厚而形成的尖锐突出细角; 9.9黑点(印):电镀时异物沉积在镀层表面或空气中杂质沾附在产品表面而形成的黑色不良; 9.10色泽不均:因电镀液成分变化或时间控制不当而导致的色泽差异; 9.11露底料:部份位置没有电镀层覆盖面暴露出底层的材料; 9.12指纹印:表面经过人手触摸而产生的印痕; 9.13刮花(划伤):被利器刮过而形成的线状痕迹; 9.14变色:由于氧化而引起的金属或镀层表面色泽的变化(如:发暗、失色等) 9.15表面粗糙:电镀结晶颗粒粗大而导致表面明显粗糙感; 9.16变形:因电镀过程中受到异常因素影响而造成之不规则形状; 9.17 撞伤(花):因电镀过程中运输过程中产品互相碰撞而引起产品表面之伤痕或花点; 10、塑胶不良: 10.1 缩水:因塑胶在冷却时,冷却速度不一致而产生的明显凹陷; 10.2 流纹:塑胶在流动过程中汇合或空气排除不及时而形成之线状痕迹; 10.3 披锋:塑胶模具所溢出多余胶料之痕迹; 10.4 光泽不一:塑胶表面在同等光亮度下出现之明显不同之反光度; 10.5 油污:模具内油污未清洁干净而残留在产品表面; 10.6 异色(黑点、黄点等):由于杂质混入塑胶中而形成之异色; 10.7 少料:由于塑胶走料不到位而形成之缺料不良; 10.8 顶白:在顶针处由于应力过大而形成之明显白色; 10.9 水口:注塑进料处之浇口; 10.10 拉伤、脱模不良:塑胶产品在脱模过程中与模具磨擦而形成之拉伤痕迹; 10.11 变形:因受塑胶内应力及外应力影响而形成之不规则形状; 10.12 色差:因注塑工艺或原材料问题而形成与正常样办明显之色泽差异; 10.13 碰伤:与硬物相碰所形成之凹痕或凸起。 11、冲压不良: 11.1 废料印/凹痕:因模具冲压时废料未及时落下而压于产品中或生产/运输中由于碰撞或被异物挤压而产生之凹陷; 11.2 刮花:被利器刮过之线状痕迹; 11.3 模印:模具镶件接合处或冲压工艺而造成之不规则形状; 11.4 变形:产品受到异常因素影响而造成之不规则形状; 11.5 生锈/氧化:产品表面或切割面因受到化学反应或潮湿影响而形成之锈迹或氧化点; 11.6 披锋:上下模剪切处所形成之毛边; 11.7 残丝:攻牙纹时或冲压时受压而被挤出碎屑(丝) 12、喷油(喷漆)不良: 12.1色泽不均:产品的颜色及色泽与样板相比有明显的差异; 12.2黄印:因加工或清洗不良而造成表面有黄色的印痕; 12.3黑点:油漆内的异物或空气中杂质沾附在油漆表面而形成的黑色不良;

钣金加工检验标准

钣金加工检验标准文件编码(008-TTIG-UTITD-GKBTT-PUUTI-WYTUI-8256)

钣金结构件的加工及检验标准 1.目的 规范钣金结构件的检验标准,以使各过程的产品质量得以控制。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各种钣金结构件的检验,图纸和技术文件并同使用。当有冲突时,以技术规范和客户要求为准。 3.引用标准 本标准的尺寸未注单位皆为mm,未注公差按以下国标IT13级执行 GB/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和基本偏差数值表 GB/ -1998 极限与配合标准公差等级和孔、轴的极限偏差表 GB/1804-2000 一般公差未注公差的线性和角度尺寸的公差 未注形位公差按GB/T1184 –1996 形状和位置公差未注公差值执行。 4.原材料检验标准 金属材料 尺寸:按图纸或技术要求执行,本司未有的按现行国标执行。 塑粉 通用五金件、紧固件 5.工序质量检验标准 冲裁检验标准 对有可能造成伤害的尖角、棱边、粗糙要做去除毛刺处理。 图纸中未明确标明之尖角(除特别注明外)均为。

冲压加工所产生的毛刺,对于门板、面板等外露可见面应无明显凸起、 凹陷、粗糙不平、划伤、锈蚀等缺陷。 毛刺:冲裁后毛刺高L≤5%t(t为板厚)。 划伤、刀痕:以用手触摸不刮手为合格,应≤。 平面公差度要求见表一。 附表一、平面度公差要求 表面尺寸(mm)变形尺寸(mm) 3以下±以下 大于3小于30 ±以下 大于30小于315 ±以下 大于315小于1000 ±以下 大于1000小于2000 ±以下 大于2000小于3150 ±以下 折弯检验标准 毛刺:折弯后挤出毛刺高L≤10%t(t为板厚)。除特别注明外,折弯内圆角为R1。 压印:看得到有折痕,但用手触摸感觉不到(可与限度样板相比较)。 折弯变形标准按照照《表二》及《表三》。 【附表二:对角线公差要求】 对角线尺寸(mm)对角线的尺寸差(mm) 300以下±以下 大于300小于600 ±以下 大于600小于900 ±以下 大于900小于1200 ±以下 大于1200小于1500 ±以下 大于1500小于1800 ±以下 大于1800小于2100 ±以下 大于2100小于2400 ±以下 大于2400小于2700 ±以下 钣金加工件检验标准

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五金行业质量标准: 一.目的 为规范五金件的检验作业,明确检验内容和要求,有效管控材料品质,确保满足顾客和生产需要。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五金件的进料检验。 三.抽样方案 采用GB/T2828.1-2003单次抽样,检查水平(IL)和接收质量(AQL)遵循如下规定: 四.定义 4.1 A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正前面、上表面(在使用过程能直接看到的表面); 4.2 B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侧面(需将视线偏转45°~90°才能看到的四周边)。 4.3C面:指组装成整机后的背面及底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背面及底面)。 4.4△E(DELTA-E):在均匀颜色感觉空间中,人眼感觉色差的测试单位。当△E为1.0时,人眼就可以感觉到色彩的变化了。这种测试方法用于当顾客指定或接受某种颜色时,用以保证色彩一致性的量度。 4.5 毛边:由于机械冲压或切割后未处理好,导致加工件边缘或分型面处所产生的金属毛刺。 4.6划伤:由于在加工或包装、运输过程中防护不当导致产品表面出现的划痕、削伤。 4.7裁切不齐:由于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定位或设备固定不当,导致产品边缘切割不齐。 4.8变形:因加工设备调校不当或材料因内应力而造成的产品平面形变。

4.9氧化生锈:因产品加工后未进行相应防锈处理或处理措施不当,而导致产品表面出现锈斑。 4.10尺寸偏差:因加工设备的精度不够,导致产品尺寸偏差超过设计允许水平。 4.11“R角”过大:产品因折弯或冲压设备精度不够,导致折弯处弧度过大。 4.12表面凹痕:由于材料热处理不好或材料生锈,其内部杂质导致金属表面形成的凹痕。 4.13倒圆角不够:产品裁切边缘因切割或冲压原因产生的锐边未处理成圆弧状,易导致割手。 4.14焊接疤痕:产品焊接后未经打磨刨光而残留的凸起疤痕。 4.15色差:产品表面颜色与标准样品颜色有差异。 4.16异色点:在产品表面出现颜色异于周围颜色的点。 4.17破裂:因机加工损伤而造成产品的裂纹或细小开裂。 4.18麻点:喷涂件表面上有附著的细小颗粒。 4.19堆漆:喷涂件表面出现局部的油漆堆积现象。 4.20阴影:喷涂件表面出现的颜色比周围暗的区域。 4.21露底:喷涂件出现局部的油漆过薄而露出底材颜色的现象。 4.22鱼眼:由于溶剂挥发速度不对而在喷涂件表面出现凹痕或小坑。 4.23飞油:超出了规定的喷涂区域。 4.24剥落:产品表面出现涂层脱落的现象。 4.25色差:产品表面颜色与标准样品颜色有差异。 4.26光泽度:产品表面光泽与标准样品光泽有差异。 4.27手印:产品表面出现的手指印。 4.28硬划痕:由于硬物摩擦而造成产品表面有明显深度的划痕(用指甲刮有明显感觉)。 4.29软划伤:没有明显深度的划痕(无手感,但肉眼能明显看出)。

金属检验标准.doc

目录 1.目的 (2) 2.适用范围 (2) 3.抽样标准 (2) 4.试验项目 (2) 5.检验项目及其标准 (2) 6.检验常用单位代码对照表 (5)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金属质量要求,对金属外壳来料接收标准作出明确界定,作为检验和判定的依据。 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金属的检验。 3. 抽样标准 抽样标准:依据GB/T2828.1-2003正常‖级一次抽样,取值标准见表 3.1。 表 3.1 AQL 取值标准 4. 试验项目 尺寸、试装项目每批试验10PCS ,判定标准AC=0。 5. 检验项目及其标准 表5.1 检验项目及其标准

5.1外观检验条件、表面等级划分、缺陷定义 5.1.1外观检验条件 (1)照明:正常自然光线或等同效果日光灯照射下。 (2)视力:检验员双眼视力良好,无色盲、色弱,视力在1.0以上。 (3)距离:眼睛与被检物表面距离300~450mm左右。 (4)角度:视线与被检测表面大致垂直,必要时,可顺光或逆光进行检查。 (5)目视时间:5~10s。 5.1.2外观表面等级划分 (1)I级表面 非常重要的区域:指组装成整机后的正前面、上表面(在使用过程能直接看到的表面)。 (2)II级表面 重要区域:指组装成整机后的侧面(需将视线偏转45°~90°才能看到的四周边)。 (3)III级表面 次重要的区域:指组装成整机后的底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底面)。 (4)IV级表面 非重要的区域:指组装成整机后的内里面(正常使用时看不到的内里面)。 5.1.3产品外壳分类 按照质量要求,产品外壳划分为三类: A:代表仪器仪表类。 B:代表其他类。 C:代表教学产品类、门禁产品类。 表5.2 产品外壳明细表

金属材料检测检验检测标准

金属材料检测检验检测标准 金属材料检测范围涉及对黑色金属、有色金属、合金、铸件、机械设备及零部件等的机械性能测试、化学成分分析、金相分析、精密尺寸测量、无损探伤、耐腐蚀试验和环境模拟测试等。青岛科标检测中心出具权威资质认证国家认可的检测报告。 检测项目: 常规元素分析 品质(成份分析)、硅(Si)、锰(Mn)、磷(P)、碳(C)、硫(S)、镍(Ni)、铬(Cr)、铜(Cu)、镁(Mg)、钙(Ca)、铁(Fe)、钛(Ti)、锌(Zn)、铅(Pb)、锑(Sb)、镉(Cd)、铋(Bi)、砷(As)、钠(Na)、钾(K)、铝(Al)、牌号测定等 贵金属元素分析 银(Ag)、金(Au)、钯(Pd)、铂(Pt)、铑(Rh)、钌(Ru)、铱(Ir)、锇(Os) 物理性能:磁性能、电性能、热性能、抗氧化性能、耐磨、盐雾、腐蚀、密度、热膨胀系数、弹性模量、硬度; 化学性能:大气腐蚀、晶间腐蚀、应力腐蚀、点蚀、腐蚀疲劳、人造气氛腐蚀; 力学性能:拉伸、弯曲、屈服、疲劳、扭转、应力、应力松弛、冲击、磨损、硬度、耐液压、拉伸蠕变、扩口、压扁、压缩、剪切强度等; 工艺性能:细丝拉伸、断口检验、反复弯曲、双向扭转、液压试验、扩口、弯曲、卷边、压扁、环扩张、环拉伸、显微组织、金相分析; 检测产品: 钢铁材料:结构钢、铜、铝、铁、不锈钢、耐热钢、高温合金、精密合金等 金属及其合金:轻金属、重金属、贵金属、半金属、稀有金属和稀土金属等; 特种金属材料:功能合金、金属基复合材料等; 金属材料制品:生铁、铝管、铁板、铁管、钢锭、钢坯、型材、线材、金属制品、有色金属及其制品等。 检测标准: 978-7-5066-5282-7 无机非金属材料检测标准手册胶凝材料卷 CB 1369-2002 舰船用金属材料进货检验及验收规则 CB 1370-2002 舰船用非金属材料进货检验及验收规则 CB/Z 264-1998 金属材料低周疲劳表面裂纹扩展速率试验方法

钣金检验规范标准文本

Q/SK 钣金件及不锈钢件检验规范 (依据GB-19001-2008质量管理体要求标准制定)

一:钣金外观部分 1.目的及适及范围: 2.1.1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钣金制品的质量,为外协加工提供检验根据,为外观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3.1.2本检验规范适用于金属钣金件制成的产品及其相关加工组成品。 2. 参照文件 2.1本文件根据浙江斯克瑞德安全技术有限分司质量管理体系 GB-19001-2008质量管理体要求标准制定 2.2本检验规范参照金属冷冲压件通用技术条件 2.3本规范若与零件图/规格相抵触, 则以零件图/规格为优先 2.4本规范若与参考文件相抵触, 则以本规范为优先 3.内容: 术语部分 钣金件外观术语解释:

3.2 检验方法 3.2.1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将待验品置于以下条件,作检验判定: A、目测距离: 距离产品25cm B、检验角度: 成45度目视检测。 C、检验光源: 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D 、观察时间:<10秒 (每个可见平面需要3秒)。 E 、检查半成品、成品之前应核对相关检验资料。 3.2.2 外观尺寸及尺寸的配合的检验方法 使用普通长度测量仪或各种量规进行测量。 3.3 不合格类别划分: 根据本行业客户的具体实际要求,金属钣金件制品的外观不合格类别有亮度差、边缘不良、变形、污渍(不清洁)、麻点、压痕、粗砂、磨花等。结合以上不合格类别的客户要求等级,可将钣金件制品共分6级和特殊级,以作轻重不良的区分(见表1)。 3.4 检验项目及标准 3. 4.1 冲压件判定标准(表2) 标题:产品外观检验标准 版本: A 页次: 3 of 3 N=数量,L=长度,W=宽度,D=直径,A=区域,J=距离,H=深度,S=面积, 1 批鋒 在五金件周围多出的五金料废边 1.影响外观为轻缺陷. 目测 L 为長 H 為寬 L ≤0.1mm.H ≤0.1mm 2.影响功能或装配为重缺陷. 2 五金件手印 以反光面检查为条件 不允許 超过标准为得不良. 目测 3 帖紙粘性 与实物粘贴实验 以测试结果已定 1.脱落为严重不良. 2.与样品相差为轻缺陷. 目测 4 混料 混有不同规格的物料 不允许 重缺陷 游标 卡尺/针规 5 规格不符 与标准不符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6 生锈 产品表面生成黄黑色异物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7 少數 少于标准数量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8 破裂 物料破裂 不允许 重缺陷 目测 披L H

五金件外观检验标准

深圳凯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ShenZhen KaiJuYuan Technology CO.,Ltd 文件名称五金件检验标准 文件编号 KEN-QC-002文件版次A/0 制定日 期 2012/06/0 2 页次 1/ 8目的: 确定检验作业条件,确定抽样水准,明确检验方法,建立判定标准,以确保产品品质。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深圳凯聚源科技有限公司产品验证、生产组装之五金制品部件及其表面的喷油、印刷。 责任: 本规范由工程部制定,品管部负责实施和维护。 检验标准:

采用GB/单次抽样,检查水平(IL)和接收质量(AQL)遵循如下规定: 、相关抽样标准或判定标准,可视品质状况或客户要求等做修正。 定义: 缺点分类: 严重缺陷(CRI):可能对机器或装备的操作者造成伤害;潜在危险性的效应,会导致与安全有关的失效或不符合政府法规;影响机械或电气性能,产品在组装后或在客户使用时会发生重大品质事件的。 主要缺陷(MAJ):性能不能达到预期的目标,但不至于引起危险或不安全现象;导致最终影响产品使用性能和装配;客户很难接受或存在客户抱怨风险的。

次要缺陷(MIN):不能满足规定的要求,但不会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客户不易发现,发现后通过沟通能使客户接受的。 问题描述: 毛边:由于机械冲压或切割后未处理好,导致加工件边缘或者分型面处所 产生的金属毛刺。 划伤:由于在加工或包装、运输过程中防护不当导致产品表面出现的划痕、削伤 裁切不齐:由于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定位或设备固定不当,导致产品边缘切割不齐 变形:因加工设备调校不当或材料因内应力而造成的产品平面形变。 氧化生锈:因产品加工后未进行相应防锈处理或处理措施不当,而导致产品表面出现锈斑。 深圳凯聚源科技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五金件检验标准 文件编KEN-QC-002文件版次A/0 制定日2012/06/0 页次 2/

金属热处理硬度通用检验标准

一、制定目的 明确并统一本公司自制及委外生产产品热处理硬度检验与测试的方法和依据,使产品质量得到有效控制,从而确保本公司向客户提供满意的产品。 二、适用范围 上海纬泰自制或委外生产的各类产品及金属热处理零件硬度的检验与测试 三、抽样标准 抽样方法及判定标准,按照国标GB/T2828.1-2003规定的抽样程序及计数抽样表中之规定执行。规定如下: 四、检验项目及方法 1.热处理件进厂时要查验供应商附送的相应的热处理检验记录,并确认记录内容是否符合 相关技术要求。 2.硬度测试仪器的选用原则: 1)铸铁类产品(灰铁、球墨铸铁等),应选用布氏硬度计或维氏、里氏硬度计测试,但 不可用洛氏或表面洛氏硬度计测试。 2)各类钢件可依产品特性选用适当的测试仪器:布氏、洛氏、维氏或里氏硬度计等。 3)薄壁件(厚度在2mm以下),及有色金属类应选用维氏、里氏或表面洛氏硬度计等, 但不可用布氏硬度计测试。 3.表面打磨 为得到较为准确的测试结果,零件的测试部位均应进行表面打磨、抛光,表面光洁度应 达到Ra1.6以上。(成品件或不允许表面打磨的零件测试时,先不进行表面打磨直接在 零件不影响外观表面检测。若测试结果不合格时,则须进行破坏性打磨检测,若打磨后 检测合格,则判定合格) 4.每一零件原则上应至少检测四点,取其平均值作为评价结果。(零件较小或无法取多点 除外) 5.当热处理零件表面产生脱碳现象时,须将零件表面磨深0.5~2mm后再进行检测。

6.表面热处理硬度检测: 1)化学热处理 化学热处理是使工件表面渗入一种或几种化学元素的原子,从而改变工件表面的化学成分、组织和性能。化学热处理工件的主要技术参数是硬化层深度和表面硬度。 化学热处理工件的表面硬度检测与表面淬火热处理工件的硬度检测相近,都可以用维氏硬度计、表面洛氏硬度计或洛氏硬度计来检测,但是渗氮厚的厚度较薄,一般 0.7mm以下时,就不能用洛氏硬度计检测。 2)表面淬火回火热处理 表面淬火回火热处理通常用感应加热或火焰加热的方式进行。主要技术参数是表面硬度、局部硬度和有效硬化层深度。 维氏硬度计可以检测有效硬化深度超过0.05mm的各种表面硬化工件。 表面洛氏硬度计可以检测有效硬化深度超过0.1mm的各种表面硬化工件。 洛氏硬度计硬度检测有效硬化深度超过0.4mm的各种表面硬化工件。当硬化层厚度在 0.4~0.8mm时,可采用HRA标尺,当硬化层厚度超过0.8mm时,可采用HRC标尺。3)局部热处理 零件如果局部硬度要求较高,可用感应加热等方式进行局部淬火热处理, 局部热处理零件的硬度检测要在指定区域内进行(依工程图纸或技术要求)。硬度检测仪器可采用洛氏硬度计,测试HRC硬度值,如热处理硬化层较浅,可采用表面洛氏硬度计(可参照表面淬火回火热处理检测方式)。 4) 渗氮层等表面硬化层厚度检查方法 a. 渗氮层等表面硬化层厚度检查采用硬度检测评定法,硬化层厚度用维氏硬度计或 表面洛氏硬度计来检测。检测时以逐层打磨检测的方法进行,当表面硬度降到550HV0.1那一层时,量测出打磨深度值即是表面硬化层厚度。 打磨方式:可以采用角向砂轮机手工打磨或采用工具磨床等机械研磨。 * 硬化层厚度在0.5mm以内的,以深度0.1mm/次逐次打磨检测。 * 硬化层厚度在1mm左右的,以深度0.3mm/次到0.6mm深后,再以0.1mm/次逐次打磨检测。 * 硬化层厚度在1.5mm左右的,以深度0.3mm/次到1.2mm深后,再以0.1mm/次逐

金属制品检验规范—镀覆零件检验

Q/ZX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检验和试验方法技术标准) Q Q/ZX 12.203.6 - 2001 金属制品检验规范 —镀覆零件检验 2001-06-18 发布 2001-07-01实施 深圳市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

Q/ZX 12.203.6 – 2001 目次 前言 (Ⅲ) 1 范围 (1) 2 引用标准 (1) 3 镀覆检验 (2) 3.1 表面处理生产条件的控制 (2) 3.1.1 环境 (2) 3.1.2 设备和仪器仪表 (2) 3.1.3 材料 (2) 3.1.4 水质、镀液 (2) 3.1.5 鉴定状态的保持 (2) 3.2 镀覆前的质量要求 (2) 3.2.1 清除油渍 (2) 3.2.2 清除杂质 (2) 3.2.3 清理焊缝 (3) 3.2.4 热处理后表面清理 (3) 3.2.5 消除应力 (3) 3.2.6 忌除油方法的零件 (3) 3.2.7 镀覆前零件表面性能处理后的时间要求 (3) 3.2.8 除油质量要求 (3) 3.3 镀覆后涂覆前的质量要求 (3) 3.3.1 除氢要求 (3) 3.3.2 除氢零件时间的要求 (3) 3.3.3 不良镀覆件返工后的除氢要求 (4) 3.4 各种镀层表面质量和性能的要求 (4) 3.4.1 表面质量(目检) (4) 3.4.2 性能要求 (4) 3.4.3 目检方法 (4) 3.5 抗腐蚀性的要求(非紧固件要求) (4) 3.5.1 传统盐雾腐蚀试验要求 (4) 3.5.2 试验后试样基本要求 (5) 3.5.3 循环腐蚀试验要求 (7) 3.6 结合力质量要求和测试 (7) 3.6.1 质量要求 (7) 3.6.2 测试方法 (7) 3.7 镀层厚度要求和测试方法 (8) 3.7.1 镀层厚度要求 (8) 3.7.2 测试方法 (8) 3.8 孔隙率检验 (8) 3.8.1 测试方法 (8) 3.8.2 质量要求 (9) 3.9 镀层的硬度检测 (9) 3.9.1 检测工具 (9) 3.9.2 硬度的确定 (10) 3.9.3 压痕深度与对角线之间的近似关系 (10) I

钣金检验规范(标准文本)

Q/SK 浙江斯克瑞德安全技术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SKRAID-PM-R3-PS-000V1.0 钣金件及不锈钢件检验规范 (依据GB-19001-2008质量管理体要求标准制定) 2013-XX-XX发布2013-XX-XX实施 浙江斯克瑞德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发布

一:钣金外观部分 1.目的及适及范围: 1.1本检验规范为了进一步提高钣金制品的质量,为外协加工提供检验根据,为外观 检验提供科学、客观的方法。对某些无法用定量表明的缺陷,用供需双方制订的检验标准和封样的办法加以解决。 1.2本检验规范适用于金属钣金件制成的产品及其相关加工组成品。 2. 参照文件 2.1本文件根据浙江斯克瑞德安全技术有限分司质量管理体系 GB-19001-2008质量管理体要求标准制定 2.2本检验规范参照金属冷冲压件通用技术条件 2.3本规范若与零件图/规格相抵触, 则以零件图/规格为优先 2.4本规范若与参考文件相抵触, 则以本规范为优先 3.内容: 术语部分 钣金件外观术语解释: 钣金件缺陷类型缺陷定义 刮伤手指感觉不出之线凹痕或痕迹。 裂缝材料部份断裂,典型的例子是以生在折弯引伸加工之外侧,因 内/外力或机械损伤而造成的裂纹和细小开裂。 氧化材料与空气中的氧起化学变化,失去原有特性:如生锈。 凹凸痕表面异常凸起或凹陷。 擦伤指材料表面因互相接触摩擦所导致的损伤。 污渍一般为加工过程中,不明油渍或污物附着造成

变形/翘曲钣金件因内/外力而造成的整体的变形。 焊痕焊接所留下的痕迹。 材质不符使用非指定的材质。 喷溅点焊时,从焊件贴合面或电极与焊件接触面间飞出熔化金属颗 粒的现象。脱焊---焊点分离。 错位指焊件未正确定位。 错件未依规定零件。 混料混有不同规格的物料。 少件少于标准数量。 硬划痕硬物摩擦造成的划痕或有深度的划痕 细碎划痕没有深度的划痕 手印在五金件表面或零件光亮面出现的手指印痕。 毛刺、毛边金属边缘和拐角处由于下料、成型、加工等而留下的不规则凸 起,手摸刮手 修补因表面损坏而用涂防锈漆拉丝、打磨、喷砂等方法所做的遮盖。 异物零件表面粘附的与零件不同类型的东西(如砂粒、毛发、铁屑, 异色点等)。 3.2 检验方法 3.2.1外观缺陷的检验方法及要求: 将待验品置于以下条件,作检验判定: A、目测距离: 距离产品25cm B、检验角度: 成45度目视检测。 C、检验光源: 正常日光灯,室内无日光时用40W日光灯或60W普通灯泡的照度为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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