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工作方案

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工作方案
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工作方案

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工作方案

篇一:浙江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方案

浙江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方案

为适应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的需要,进一步提高我省预防接种门诊管理水平,全面规范接种流程,提高接种质量,保证接种安全,促进预防接种工作更好发展,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卫生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XX年版)》等有关法规、规章,特制定本方案。

一、评审对象

本方案确定的评审对象是指由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明确责任区域,从事预防接种工作的预防接种门诊,不常设专职预防接种人员的接种点不适用于本方案。

预防接种门诊评审将预防接种门诊划分为“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和“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两类,其中“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又分为“三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和“五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两个等次。

二、评审周期

预防接种门诊评审以3年为一个周期,评审方式包括周期性评审和督导检查。周期性评审是指卫生行政部门每3年对预防接种门诊进行一次评审。督导检查是指卫生行政部门在评审周期内,对已确定类别(等次)的预防接种门诊开展

督导检查,进行常态管理。

三、职责分工

预防接种门诊评审实行省、市卫生行政部门分级负责制度。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全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和“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评审工作,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初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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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评审结果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布。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在评审周期内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的督导检查。

四、专家库的建立

为科学、公正地开展预防接种门诊评审工作,省级成立浙江省预防接种门诊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省级专家库)。省级专家库由公共卫生管理、免疫规划、预防接种等方面具有一定工作经验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技术人员组成,由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荐产生。省级专家库成员应接受预防接种门诊评审相关业务培训,并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良好的执业道德,原则性强,清廉公道,保守秘密,不徇私情;

(2)业务能力过硬,掌握免疫规划和预防接种知识,熟悉有关预防接种门诊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

(3)公共卫生管理人员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

(4)专业技术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身体健康,能较好地胜任评审工作。

五、评审依据

周期性评审和督导检查的主要依据《浙江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附件1)和《浙江省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附件2)。其中,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按照《浙江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评审,要求得分在95分以上(含95分);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按照《浙江省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评审,评审得分在85-95分(含95分)之间授予“三星级规范化接种门诊”称号,评审得分在95分以上授予“五星级规范化-2-

接种门诊”称号。

六、评审程序

(一)“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

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辖区内预防接种单位对照《浙江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进行自查,对符合条件的,可向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初审,并提交申报材料:包括接种门诊平面图,各功能区实景照片,汇报材料(预防接种门诊硬件设施、人员、既往工作情况和自查结果等)。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初审,合格后统一向省卫生厅申请复审,并

附申报材料。

省卫生厅根据实际情况,从省级专家库中抽取相关人员组成专家组对受评的预防接种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讨论,并提出评审意见,对于审核不合格的接种门诊提出整改建议。省卫生厅还将组织专家对审核合格的预防接种门诊进行现场抽查复核。

(二)“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

要求受评单位获得“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资格且正常运转6个月以上,评审程序和“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相同。

七、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的管理

经审定通过的“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和“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由省卫生厅颁发统一制作的评审合格证书及铜牌,评审合格证书标明有效期限。发放新证后,原“示范”、“规范”及“合格”预防接种门诊的铜牌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同时收回。

预防接种门诊在评审后如果发生合并、撤销、拆分或名称变更等情况,所在县(区)卫生行政部门应在一个月内向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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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接种门诊在评审后如果发生责任事故或连续两次经查实的同类投诉,立即取消该单位已获得的称号,并要求整改。整改后三个月,方可重新进行申报和评审。

附件:1.《浙江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

2

-4-.《浙江省星级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附件1

浙江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总分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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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甘肃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指南1

甘肃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指南

为了规范我省预防接种单位的管理,提高预防接种服务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甘肃省预防接种单位服务规范(暂行),结合我省预防接种工作的特点,制订本指南。

全省接种单位按其承担的接种任务不同进行分类管理,分别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地区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以及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等设立预防接种门诊,村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产科接种单位、学校接种门诊。

一、社区接种门诊的设置标准

(一)分区和布局

(一)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农村地区有条件的乡镇卫生院以及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等设立预防接种门诊(以下简称“门诊”)应设有候种区、预检区、登记区、接种区、

留观区、工作区、冷链室。候种区供受种者接种前休息和等待预检/登记;预检和登记区供受种者接受预检、登记/预约;接种区供受种者等待和接受接种;留观区供受种者接种后留观半小时和休息;工作区是门诊工作人员进行预检、登记/预约、接种等操作的内部工作区域;冷链室是用于放置冷链设备的专用房间。有条件的门诊建议增设母婴哺乳和儿童盥洗室。

各分区应按照候种→预检→登记/预约→接种→留观的接种流程顺序先后排列,以引导受种者按上述流程有序接种。候种区和留观区应分门出入。

除工作区和冷链室外,其他各区应有明文标识引导受种者按顺序流转。各区室应清洁明亮、空气流通,冷链室还应保持阴凉。登记区、接种区应有独立的区域,候种区和留观区建议设有独立的区域,以避免与其它诊室共用空间,冷链室应有独立的房间。候种区与登记区之间、接种区的各接种台之间应考虑设置屏风或简易围栏,以减少噪音和保护受种者隐私。

(二)选址

新建及需纳入扩建项目的门诊所在楼层不得高于2层,并避免与临床科室共处同一楼面内。如无法避免与临床科室共处同一楼面的,门诊的候种区和留观区出入口及通道应远离肠道门诊、发热门诊、内科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

检验等科室10米以上。

(三)面积

门诊面积至少40平方米(与其他科室共享的区域和冷链室按一半面积计算),并应与接种工作量对应(见表1)。接种工作量以“每小时接种剂次数”衡量,每小时接种剂次数(剂次/小时)=任一工作周内接种的总剂次数/该工作周内规定接种小时数(不包括加班时间)。

表1 甘肃省社区接种门诊接种工作量与面积对应表

接种工作量(剂次/小时)

<25

25~

50~

75~

100~面积≥40 ≥70 ≥100 ≥120 ≥140

门诊安排各分区时,应保证候种区和留观区有足够面积和座椅容纳受种者;登记区和接种区的面积不宜过大,以保证1人在登记或接种时,2~3人等待登记或等待接种的面积为宜;工作区应建立不少于2平方米的更衣区,并保证办公设备放置和工作人员活动的空间。

(四)人员

门诊工作人员岗位分工为预检、登记和接种。

预检岗位的工作职责:维持候种区和留观区的秩序、排

队叫号、核对本次应种情况和健康询问/体检、发放并确认知情同意书的签字情况、通知二类疫苗受种者付款、关注留观区的受种者是否有异常情况、办理或补办接种证。

登记岗位的工作职责:核对预检员确认的知情同意书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将本次接种信息和下次预约接种信息登记到接种证和信息系统、为初来的受种者建立电子档案、办理或补办接种证。

接种岗位的工作职责:核对接种证和信息系统中的本次接种信息记录;再次确认受种者健康状况;核对疫苗实物与登记信息是否相符;规范接种疫苗;接种后接种证签章并在信息系统中确认;告知受种方接种后注意事项和留观要求。

门诊工作人员均应获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或执业护士的资格,经过区县卫生局组织的预防接种专业培训,考核合格取得《甘肃省预防接种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后持证上岗。每次培训考核后应在《资格证》的培训记录页应加盖本次考核是否合格的印章,并注明本次考核合格的有效期(2年)。县(区)卫生局应每年组织新上岗人员的初训及原上岗人员的复训。初次培训合格的工作人员应由具备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的老同志带教30个工作日后才能独立上岗。

因应急性或补充免疫接种任务需要,临时性抽调的预防接种工作人员亦需经过县(区)卫生局培训,考核合格后取

得培训证并持证上岗,其考核合格的有效期为2年。此类预防接种工作人员作业时,应至少有1名2年及以上门诊工作经验的同志在现场带教,且不得从事门诊的日常接种工作。

门诊至少配备1名登记员和1名接种员,登记员可以兼预检员。门诊工作人员的数量应与接种工作量相对应(见表2)。

表 2 甘肃省社区接种门诊接种工作量与人员配备对应表

接种工作量

(剂次/小时)

<25

25~

50~

75~

100~

(五)硬件设备

普通设备:登记台(按登记员数量配备)、接种台和接种员专用转椅(按接种员数量配备)、体温表、定时装置、紫外线消毒灯、资料柜、手枪式或感应式水龙头、洗手用烘干机、冷热饮水机、空调(或取暖设施)、接种单位和接种员的印章。

冷链设备及配套设施(基本标准):门诊应配备医用级冷藏冰箱1台、普通冰箱1台、冷藏箱包2个。医用级冷藏冰箱的数量和容积应适应存放本门诊1个月接种用的疫苗量。医用级冷藏冰箱用于储存疫苗,普通冰箱用于冻制冰排以及临时储存疫苗。每台冰箱应设置独立的固定插座。医用级冷藏冰箱应安装连续温度监测报警系统。

信息化设备:门诊应配置1台电脑与1个条码扫描器。电脑必须连接宽带互联网或信息系统所需的网络。电脑配置参数和其他信息化配置要求详见《关于印发甘肃省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工作规范的通知》(甘卫疾最少配备工作人员数(人)预检+登记接种 1 1 2 1 2 2 3 3 4 3 控发[20XX]343号)。所有门诊应逐步推广在登记室和接种室安装监视器,全称监控预防接种过程。

宣传设备:建议配备壁挂式平板电视机、光碟播放器等设备,用于预防接种常识和政策的播放宣传。

(六)药械耗材

门诊最多可储备1个月接种量的疫苗和配发的自毁型或一次性注射器。配备物品包括75%乙醇、95%乙醇、镊子、棉球杯、无菌干棉球或棉签、治疗盘、体温表、甘油、听诊器、压舌板、血压计、1:1000肾上腺素、污物桶及一次性注射器回收安全盒等。

(七)服务时间

门诊应该按周提供接种服务。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诊每周至少提供5天服务;非市区的门诊每周至少提供2天服务。每天的服务时间,常规应该安排在上午,并且不少于小时,双休日至少安排1天,以满足双职工家长带儿童接种疫苗的需要。

门诊服务时间的设置,应详细公示,以便公众掌握。

(八)宣传

门诊应在所在医疗机构的入口处设立醒目的标识指示门诊所在楼号和房号、服务时间设置和全市统一单位编码。标识中应统一使用“接种门诊”称谓。门诊内应在醒目位置公示:第一类疫苗种类和接种程序;预防接种产品公示;接种流程;接种前后的注意事项;预防接种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有条件的村卫生所(室)、社区卫生服务站等设立预防接种点(以

篇三: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的通知各乡镇卫生院、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加强免疫规划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预防接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我县依照省(厅)、市(局)的统一部署,有计划、有步骤地于20XX年9月份完成了19个医疗卫生单

位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创建工作,并经市卫生局复审认定18个市级预防接种门诊,其中寺前镇中心卫生院、韦庄镇中心卫生院、交道镇卫生院、雷家洼乡卫生院、尧头镇卫生院、庄头乡卫生院、赵庄镇中心卫生院、王庄镇中心卫生院、善化乡卫生院和县疾控中心预防接种门诊被市卫生局初审并上报申请省级示范化预防接种门诊。为迎接省卫生厅对我县预防接种门诊的验收,进一步完善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现就有关问题再做如下要求:

一、各单位要继续高度重视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将其作为贯彻《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免疫规划工作,有效预防控制免疫针对性疾病的一项重要举措。要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扎实、有序地进一步做好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工作。

二、各单位已通过市级认定的示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和已申报的省级示范预防接种门诊对照《陕西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见附件1)、预防接种市级示范门诊必备条件(附件2)或者预防接种省级示范门诊的必备条件(附件3),做到自查自纠,自我完善。免疫规划工作是系统性经常性的技术工作,各单位要做到预防接种服务

工作经常化、持续化。每月在集中预防接种日之外,继续坚持单支包装疫苗实行日接种,使预防接种服务日保持在15天以上。接种人员必须是经县疾控中心免疫规划专业培训

并考试合格取得上岗证的人员。

三、各单位务必于本周重新将预防接种门诊自查完善到位,卫生局将组织对预防接种门诊工作进行检查。

附件1:陕西省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评审标准附件2:预防接种市级示范门诊必备条件

附件3:预防接种省级示范门诊必备条件

二○一○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1

陕西省预防接种规范门诊评审标准(试行)

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LELE was finally revised on the morning of December 16, 2020

预防接种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落实国家预防接种基本服务工作,促进公共卫生服务均逐步均等化,根据国家基本公共服务预防接种管理项目要求,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 (一)保持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疹类(含麻风疫苗、麻腮疫苗、麻腮风疫苗、麻疹疫苗)疫苗高水平的接种率(98%以上)。 (二)做好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流脑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等新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实 施工作。 (三)在全乡组织对适龄儿童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一)范围 1、覆盖全村。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白破、流脑(A群和A+C群)、甲肝减毒活疫苗等疫苗继续在全乡范围实施。 2、脊灰减毒活疫苗强化兔疫活动覆盖全部目标儿童。 (二)内容 1、常规接种按照《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为适龄儿童提供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减毒活疫苗、百白破疫苗、白破疫苗、麻腮风疫苗、A群流脑疫苗、A+C 群流脑疫苗、甲肝减毒活疫苗等疫苗的常规接种服务。因麻腮风疫苗供应不足,采用过渡期免疫方案:8月龄接种麻风疫苗,18-24月龄接种麻腮风疫苗或麻腮疫苗,不足的部分继续使用麻疹疫苗。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供应不足阶段,按照免疫程序,根据分配计划用无细胞百白破疫苗替代第3、4剂次,不足部分继续使用全细胞百白破疫苗。 2、脊灰减毒活痪苗强化免疫对象为0-4岁儿童,每名适龄儿童接种2剂次。 3、发生炭疽疫情时,对重点人群进行炭疽疫苗应急接种。 三、组织实施 按照县卫生局、县疾控中心、乡卫生院要求,实施方案并组织落实。

预防接种门诊相关制度全套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日或每月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和《儿童计划免疫程序》要求,做好预防接种实施。 三、本地户籍儿童出生后1个月,外来儿童寄居3个月以上,建立预防接种登记薄和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登记薄由接种单位保管。 四、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应具备工作责任心,取得执业或助理执业医师(护师)资格,并经过县(区)级以上计划免疫知识技术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上岗工作应佩带胸卡。接种时要穿戴工作衣帽、口罩,佩戴胸卡,患手部皮肤病或传染病期间不准参加接种工作。接种人员应主动向群众宣传计划免疫知识,疫苗接种后的反应及处理措施以及预约下次接种时间。尚未完成基础免疫且连续通知两次均未前来接种的儿童,及时进行随访落实。 五、保持预防接种门诊清洁卫生,开诊前后要用合格浓度的消毒液擦拭消毒工作台与地面,开启紫外线灯消毒室内空气。每次消毒应做好记录备查。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 六、强调做到“三查七对”,即接种前诊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年龄、疫苗品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七、严格执行“安全注射”制度,使用合格的一次性注射器和规定浓度及合格配制时间的皮肤消毒液;已开启未用完的疫苗安瓿应盖上消毒的干棉球并冷藏,活疫苗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超过1小时未用完应废弃,整个接种过程应确保无菌操作,安全有效。卡介苗接种应设专室,暂无条件的应设专苗操作台,严防误作其他疫苗错种。凡符合接种条件的对象应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告知家长所接种的疫苗效用、禁忌症、接种副反应及其注意事项。 八、接种结束后须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登记薄,并及时将儿童接种信息上传服务器并作好数据备份。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1.及时掌握本区儿童(包括外来儿童)情况,建立新生儿预防接种卡、证,按免疫程序的规定和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组织开展预防接种工作,实施预防接种的安全注射。 2.提出疫苗需求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管理。 3.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保养工作,建立冷链运转记录。 4.进行常规接种率报告,针对传染病和预防接种后不良反应或事故进行报告。 5.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健康教育。 6.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7.定期对辖区内流动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给予接种或补种,消除免疫空白点。外来儿童接种工作与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相结合。对外来儿童家长进行计划免疫知识宣教。 8.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小学学生预防接种情况,定期查漏补种,杜绝发生因漏种而引发相关传染病的爆发。 9.向政府或行政部门报告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2016年版)

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 1 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实行按日(每周≥3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1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10公里,实行日、周(每周1~2天)预防接种。 2 预防接种服务频率 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 房屋配备 3.1 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

务周期相适应,应不少于40m2。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区有明显的标志牌。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 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 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 设备与器械配置 4.1 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 疫苗专用普通冰箱≥2台,冷藏包≥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 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1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1.1的比例配置。 4.4 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4.5 配备室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 4.6 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儿童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图

免疫规划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一、收集掌握本地与免疫规划工作有关的基本资料。特别是本辖区内儿童(包括流动儿童)人口资料,及时对适龄儿童建立免疫接种卡、证、电子信息系统档案。 二、按《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要求,按时组织实施预防接种工作,做到预防接种安全注射。 三、做好疫苗需求计划,建立健全疫苗领发登记,做好疫苗的运输和贮存管理。 四、做好冷链设备的使用、保养工作,建立冷链运转记录。 五、按时报告免疫规划工作中常规接种率等各类报表、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等相关工作情况。 六、开展预防接种工作的健康教育,组织开展本级与村级接种人员免疫规划业务知识培训工作。。 七、定期对辖区内流动儿童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流动儿童预防接种登记簿,及时发现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并按规定给予接种或补种,消除免疫空白点。收集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基础资料。 八、掌握辖区内托幼机构、小学学生预防接种情况,定期查漏补种,杜绝发生因漏种而引发相关传染病的爆发。 九、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免疫规划工作任务。

预防接种操作规程 一、接种场所必须宽敞清洁,光线明亮,空气流通,备有空调,定期对室内空气、物表进行消毒。 二、接种人员必须穿戴工作服,戴口罩、帽子进行接种。 三、接种室接种操作台标识明确,分台接种;疫苗存入要冷藏,有冷藏所需冰箱或冷藏包。 四、接种前要做到三核对,三询问,三检查。 1、三核对:查验接种证、必须仔细核对姓名、年龄、预约接种疫苗名称。 2、三询问:详细询问健康史、过敏史、既往接种副反应史及禁忌症。 3、三检查:检查疫苗的效期、性状,凡过期、变色、污染发霉,有摇不散的凝块或异物,无标签或标签不清,安瓿有裂纹或受过冻结的液体疫苗,一律不得使用。 五、接种时,做到“三严”、“三准”。 1、三严:严格掌握禁忌症,严格掌握无菌操作,严格实行一人一针一管接种(糖丸苗一人一勺,门诊看服下肚)。 2、三准:接种时严格进行消毒,做到部位准,途径准,剂量准。 六、接种后,及时做好记录,(年月日、剂量、疫苗批号、签章)不得用符号代替,接种数据及时备份,统计上报。 七、一次性注射器材必须索取“三证”,使用后针管必须分离,经毁形、消毒后统一回收处理。 八、疫苗开启后放置时间:活疫苗不得超过半小时,死疫苗不得超过一小时,超过时间应立即废弃。

2020年预防接种工作计划

【2020年预防接种工作计划范文一】 一、工作目标 1.为全旗所有城乡0-6岁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为重点地区的重大人群提供疫苗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的传染病。 2.一是做好免疫规划工作,六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旗疾控中心要定期对防保人员进行考核指导。 二、主要任务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含电子档案),并做好预防接种资料管理。 (2)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确定受种对象。 (3)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农村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适度增加门诊开放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4)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并填写知情同意书。 (5)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6)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7)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上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批号,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报告。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8)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及时诊治,按照常见的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处置原则进行处理。及时填写相关记录表,并向所在地的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三、工作要求 (1)接种单位要求。接种单位必须为旗卫生局指定的预防接种单

预防接种门诊制度及操作规程职责

预防接种副反应和事故处理制度 一、建立预防接种副反应和事故登记本,专人负责。 二、对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偶合反应进行对症治疗,对异常反应、群体性反应和接种事故要采取应急救护措施。 三、责任报告人在发现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或接到相关报告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地的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填写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报告卡。 四、发现怀疑与预防接种有关的死亡、群体性反应或者引起公众高度关注的事件时,责任报告人应当在发现后2小时内,向所在地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接到报告后,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会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即核实,组织调查。卫生部门调查组原则上由临床、流行病、免疫规划和实验室检验等有关专业人员组成。 六、与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相关的诊断,应由县级以上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诊断小组做出,其他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均不得做出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诊断。 七、因预防接种异常反应造成受种者死亡、严重残疾或器官组织损伤的,应当给予一次性补偿。由接种第一类疫苗引起的,补偿费由省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在预防接种工作经费中安排,由接种第二类疫苗引起的,补偿费由相关的疫苗生产企业承担。

八、过敏性休克处理原则:使病人平卧、头部放低、注意保暖;立即皮下注射肾上腺素(1/1000),小儿为0.01ml/kg/次,最大量为0.33(1/3支)ml,并同时通知临床医生进行有关抗休克处理。 九、晕厥处理原则:使病人平卧,松解衣扣,注意保暖;轻者可给予温开水、热糖水喝,必要时可针刺或用手掐人中穴;数分钟后仍不恢复者,可按过敏性休克处理,并通知临床医生救治。 预防接种服务流程 预防接种证、卡的建立流程 1、为6岁及以下儿童(包括流动人口儿童和计划外生育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卡。儿童出生后一个月内通过查询金苗系统产院平台,

接种门诊建设标准(工作规范的)

附件二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参考标准 1预防接种门诊的设置 1.1 由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根据人口密度、服务半径、地理条件和医疗 卫生资源配置等情况,合理规划和设置接种门诊,或按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 制定的相关规定实施。 1.2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设置预防接种门诊时,应明确其责任区域、接种服 务内容。 1.3 城镇地区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应当设立一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 径不超过 5 公里,实行按日(每周≥ 3 天)预防接种。 1.4 农村地区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应当设置 1 个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半径不超过 10 公里,实行日、周(每周 1 ~2 天)预防接种。 2预防接种服务频率 2.1 城镇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按日预防接种。 2.2 农村地区预防接种门诊实行日、周预防接种。 2.3 提倡预防接种门诊在周末提供半天接种服务。 3房屋配备 3.1预防接种门诊专用房总使用面积与服务人口数量、服务周期相适应,应不 少于 40m 2 。预防接种门诊要有登记(登记、询问、预诊、宣传教育)、预防

接种(疫苗接种应分室或分区,卡介苗应设专台)、观察等功能分室或分区,各室 / 区有明显的标志牌。受种者在预防接种时有专门的出入口。 3.2预防接种门诊与普通门诊、注射室、病房、放射科分开,并保持一定距离。 3.3预防接种门诊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公示材料,包括预防接种工作流程;国家 免疫规划疫苗的品种、免疫程序、接种方法;第二类疫苗还要公示疫苗价格、 预防接种服务价格;预防接种服务时间、咨询电话;科普宣传资料等。 4设备与器械配置 4.1预防接种室要有专用预防接种台,其数量须与每次受种人数相适应,卡介 苗设专用预防接种台。预防接种台清洁、无杂物,标明接种疫苗的名称。 4.2疫苗专用普通冰箱≥ 2台,冷藏包≥ 2个,冷藏设备容量满足疫苗储存需求。 4.3预防接种器材配备充足,注射器、汤匙数量按 1 次预约预防接种人数≥ 1.1的比例配置。 4.4配备急救药品和预诊体检用器材,制定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对预案。 4.5配备室内空气紫外线消毒灯。 4.6配备取暖、防暑降温设备。 4.7配备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设备(计算机、打印机等设备),实行预防接 种资料信息化管理。 4.8在候诊或观察区域配备宣传教育设备。 5预防接种门诊服务人员

2020年预防接种工作计划模板怎么写

2017年预防接种工作计划模板怎么写 1.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常规基础和加强免疫接种工作主动搜集免疫工作薄弱区域和外来流动儿童,要保证儿童免疫接种率。 2.加大力度继续组织实施《扩大国家免疫规划实施方案》,20XX年国家扩大免疫规划在我乡范围内继续实施,乙肝、卡介苗、脊灰、百白破、麻风、麻腮、白破、乙脑、流脑无细胞百白破等疫苗。 3.实行儿童预防接种证制度,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各种疫苗接种率的要求,即:使用省卫生厅统一印制的《儿童预防接种证》新生儿出生后一个月内应及时建证(卡)确保儿童规范建证(卡)率达100%每次接种时应核对卡、证并填写;卡介苗、乙肝建卡率及建证率达90%以上;糖丸达、麻风腮、百白破建卡率及建证率达95%以上,各类疫苗达90%以上。 4.提高预防接种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在原有的基础上认真完善资料的收集。 5.保证计划免疫冷链正常运转。认真检查冷链设备的运转情况,每天上午、下午都要进行运转情况,检查记录冷冻、冷藏室温度,损坏了要及时修理,报废的应立即更新,确保冷链正常运转,以保证疫苗的效价,使每名儿童都能得到有效的免疫接种。 6.强化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开展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防止计划免疫针对传染病在校园内发生流行的有效手段,我区计划免疫配合学校的查验工作,对学校的入学、入托儿童查验预防接种工作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安排好未种儿童的补证、补种工作。 7.加大力度,按质按量认真落实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录入儿童预防接种基本信息,在要求的时间内完成信息报告管理系统的建设。 8.积极发挥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宣传国家免疫规划政策和成就,开展了4.25预防接种日宣传活动,广泛普及预防接种知识,提高全社会参与国家免疫规划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9.完善相关资料的整理。及时完成计划免疫相关的整理上报,每次接种后要及时上报儿童计划免疫常规接种率报表。做好3月10日前统计20XX年儿童出生数上报及建台账基本情况统计表。 10.加强乡村医生及接种人员的思想业务技术培训工作,加强免疫规划机构和队伍的建设,合理规划和设置,保持人员稳定,完成所有从事免疫规划工作人员,扩大国家免疫规划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全)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全) 预防接种工作制度 一、为保证这项工作经常性开展,乡防保所设立以所长为组长,乡防疫人员及接种员人员为骨干的计划免疫领导组,负责制订本乡生物制品计划,领发生物制品,实施预防接种,调查处理异常反应,“冷链”管理,以及对基层卫生人员计划免疫工作的业务培训、督促、检查等项工作。 二、乡计划免疫工作实行一卡、一证、两册、两簿、 两表制度。卡、簿、表乡防疫人员专柜保管,接种卡仅接种期间发至各接种点,接种完后仍交回乡卫生院管理。7岁后,接种卡片乡镇卫生院保管15年。儿童预防接种证交儿童家 长保管,0—7岁儿童年龄分组表每年统计一次并上墙公布。 三、建、管、用好0—7岁儿童免疫接种卡、证。20XX 年度建卡率、建证率不得低于99%卡、证填写符合率不得 低于95%以上,坚持每季全乡儿童出生人数与建卡数、建证 数核对。 四、接种人员应以高度责任心,严格的科学态度,掌握免疫程序,生物制品性质,接种方法、接种途径及接种前的询问和告知,禁忌症,以及接种后副反应的观察处理。为确保工作质量,接种前要仔细检查发现禁忌症,严禁使用过 期、冻接和变质的疫苗,实行一人一针一管,严格无菌操作。

五、做好接种前的调查摸底工作,接种中的组织实施;填写好接种卡证和接种登记册;接种后的统计汇总工作,按时向县疾控中心报出生物制品使用双月报表或工作总结。 六、积极处理预防接种中出现的异常反应,并及时向县卫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局报告,必要时,提请县异常反应诊断小组会诊,任何医疗单位或个人不得单方面出具诊断证明,所出证明一律无效。 预防接种安全注射制度 对疫(菌)苗应用灭菌的注射器和规范的操作进行注射,并对使用过的注射器具进行安全处理,称为安全注射,安全注射必须达到对接受注射者无害,对实施注射者无危险,注射后的物品不会给公共带来危害。根据以上要求,特制定安全注射制度。 一、预防接种要使用合格的注射器;二、实施预防接 种的人员要持技术合格证、上岗证上岗。三、预防接种必 须掌握各种疫苗的禁忌症。四、预防接种的操作要规范化。 五、预防接种的环境要符合工作要求。 六、接种后的接种器材及其废弃物品安全的回收、销毁工作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每周定若干天数为预防接种日,为辖区内适龄儿童与流动人口儿童开展 常年免疫接种和业务咨询。预防接种门诊要设立登记咨 询点,接受群众咨询 二、严格按照卫生部颁发的《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 和《安徽省预防接种免疫程序》

计划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计划免疫工作实施方案 方案一: 现根据计划免疫工作需要,为把我镇计划免疫工作做的更好,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我镇长期全面开展计划免疫工作的主动搜索、补卡、补证及查漏补种工作。 一、任务指标 1、挨家挨户地进行主动搜索,管辖范围内建卡、建证率达98%以上。 2、所以0—6周岁儿童。 二、主动搜索时间 每月一次,每季度做一次全面搜索 三、组织领导 1、主动搜索时间、补卡、补种及查漏补种工作由卫生院统一领导,认真组织主动搜索、补卡、补证及其查漏补种工作。在实施过程中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发现存在的问题应及时解决。 2、成立主动搜索、补卡、补证及查漏补种工作领导小组。 四、工作措施与工作要求: 1、主动搜索责任到人,奖罚分明:负责主动搜索的人员要职责明确,其负责主动搜索的范围、时间,要责任到人 2、主动搜索方法:主动搜索必须是挨家挨户地逐户地

调查每户所 有0—6周岁儿童的情况,同时核卡、核证、建卡、建 证,并且进行登记。 3、对漏种儿童进行补种:在主动搜索过程中,如发现 有漏种儿童,应根据有关要求,必须在无接种禁忌症的情况下给予补种。 五、检查、督导工作: 在主动搜索过程中,领导小组要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 查、指导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方案二: 基本概况地理位置 建设街道凌达社区卫生服务站地处库尔勒市新华南路 丰源总公司,辖区面积平方公里,户籍人口8485人总户数3923人,七岁以下儿童1009人,辖区共有各机关企业驻库单位13个,其中市、州、区三级文明单位10个,部队2个,学校2所,精神文明单位10个,凌达辖区的特点是国家和地方驻库企业多,占地面积大,流动人口多,因此开展计划免疫工作难度比较大。 计划免疫工作开展的情况 1、我辖区的计划免疫工作是在我市疾病控制中心的指 导下,按照卫生防疫部门的要求,结合我区的特点和实际情 况,按计划有目的的顺利开展

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方案

新冠疫苗预防接种工作方案 为有效应对新冠流行,指导全县开展新冠疫苗应急接种工作,保护重点人群,降低新冠的发病和死亡,减少新冠的传播,维护正常社会生产生活秩序,特制定本方案。 一、优先接种的重点人群 根据国家应对新冠联防防控工作机制有关通知精神,确定优先接种的重点人群为: (一)全县公安司法干警; (二)交通、电网、殡葬等关键岗位公共服务人员; (三)一线医疗卫生人员: 1、县人民医院与新冠病例直接接触的医护人员、救护车司机;其他医院可能接触新冠病例的感染科、呼吸科、急诊科、儿科以及其他科室的医护人员。 2、县疾控中心负责新冠疫情流行病学调查处理、采样、检验的人员,疫情处理机动队员,疫情处理车辆司机;直接为社会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人员。 3、乡镇卫生院以及乡村医生、私营诊所中负责新冠病例居家隔离观察、治疗、访视的医护人员。 (四)中小学学生及教师中优先安排已发生疫情的中小学校的学生和教职工,以及托幼机构教职工。有疫情的乡镇优先安排。 (五)适宜接种的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和心血管疾病患者。 二、新冠疫苗分配原则

全县均开展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疫苗分配主要依据疫苗的实际供应量、各乡镇人口数等因素确定,同时侧重于新冠疫情较重、人口密集、人口流动性大的地区。根据疫苗每批次实际到货情况,按相应比例下发疫苗(第一批疫苗分配数量见附件1)。 三、加强人员培训,做好接种服务 各乡镇(中心)卫生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对疫苗接种和管理人员的培训。培训的重点内容包括疫苗接种实施方案、免疫程序、目标人群和接种禁忌、接种点设置与管理、疫苗和冷链管理、安全注射、异常反应监测报告与处置等。XXX月XX日前县卫生局负责组织开展对乡 镇级专业人员的培训,各乡镇卫生院对各接种点接种人员的培训工作务必于XX月上旬完成。县疾控中心负责对各乡镇培训工作进行技术 指导。 县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各乡镇接种工作的指导,科学、合理、规范地设置接种点。接种工作必须由已经取得资格的预防接种单位和经过培训、获得资质、熟悉业务、有应急处理能力的接种人员承担。接种范围按属地管理原则,县城各县直机关由县疾控中心门诊部负责接种。各乡镇要加强冷链、疫苗和注射器使用管理;要严格按“知情、同意、自愿、免费”的原则进行接种,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受种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可实施接种。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确保接种安全;加强接种登记和疫苗使用记录等信息资料的报告与管理工作。乡镇公卫办或接种单位须在每次接种完成后2天内完成疫苗接种信息的录入。录入完成后,立即通过接种点客户端软件将接种个案信息上传国家信息管理平台。为及时掌握全县新冠疫苗接种进展情况,实行接种情况日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预防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上班穿工作衣、佩带胸卡,衣帽整齐,服务热情周到,使用文明用语。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间不干私活。 二、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按时做好室内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三、接种前做好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疫苗、注射器、冷藏包、冰排及各种药械等。严格“三查三对”,即诊查儿童健康状况和接种禁忌症,查对预防接种登记薄与接种证,查看疫苗外观与批号效期;核对接种对象姓名、出生年月日、本次接种疫苗品种(规格、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 四、接种时严格疫苗接种操作技术,做到安全预防接种。 五、接种后注意留观儿童反应情况,正确处理接种反应并及时上报。与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六、应及时处理剩余疫苗,并做好疫苗交接。及时上证、上册并及时将接种情况转入预防接种登记薄或录入微机。 七、普及疾病防治知识,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健康教育活动。 八、正确使用和保养微机,做好数据备份,及时上报(传)计划免疫各种报表。

九、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免疫监测、相应传染病个案调查及疫情控制等工作。 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一、加强冷链设备的管理,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二、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经常擦拭保洁,冰箱冷冻室结霜不超过4毫米,建立温度监测记录。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冷藏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三、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四、所有计划免疫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 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

规范化接种门诊标准

规范化预防接种门诊建设及评分标准 县(市、区) 预防接种门诊 服务人口总分 项目序 号指标 分 值 内容和考核方法评分标准 标准 分 得分 门诊资质、设施及人员配备1 具备接种单位条件- 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且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 从事预防接种机构 有证者继续进行以下项目;无证者、未经县级 卫生行政部门指定单位不予验收 —2 门诊用房面积能满足 工作需要 5 总使用面积标准分别为不少于60m2总面积不达标的不得分 5 3 门诊布局合理,标示醒 目。设置预诊室、、接 种室、观察室、冷链档 案室等,接种室环境设 施良好 9 在接种场所入口的显著位置悬挂接种门诊名称牌匾并 公布开诊时间和咨询电话;接种门诊位置应和普通门 诊、病房、注射室和放射科等医疗用房保持一定距离。 接种门诊应有专门出口和入口;单独设立预诊室(登记、 询问、体检)、接种室(疫苗接种)、观察室(宣传教 育、反应观察)、冷链档案室,各室均有明显的标志牌; 室内清洁明亮、空气流通. ①未在接种场所入口的显著位置悬挂接种门 诊名称牌匾的扣0.5分,未公布开诊时间的扣 0.5分,未公布咨询电话的扣0.5分; ②和普通门诊等医疗用房直接相邻的扣2分; ③门诊无专门出口扣1分,无专门入口扣1分; ④每缺1室扣1分;有单独设室无标志牌的每 少1标志牌扣0.5分 1.5 2 2 3.5 4 接种室有冷暖空调。 2 接种门诊应配备冷暖空调。未按要求配备空调或设备无法正常运转的不 得分。 2

项目序 号指标 分 值 内容和考核方法评分标准 标准 分 得分 5 冷链、体检器械和 急救药品等装备齐 全7 接种门诊应专用接种台5张以上,其一类疫苗不 超过2苗一台,卡介苗设专用接种台,接种台清 洁无杂物,台上依次摆放储存疫苗的冷藏包、接 种盘、接种器材,台上设有所接种疫苗名称标牌。 至少配备2台以上冰箱,其容积足够存放所需接 种疫苗数量;5个以上冷藏包及相应数量的冰排; 保证一箱一插座电源,放在通风专用房间内,避 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体检器材和急救药品应 包括体温计、听诊器、压舌板、儿童血压计、止 血带、氧气袋(瓶)、输液设备和肾上腺素、10% 葡萄糖水、地塞米松等。 查看现场和固定自查档案。 ①接种台不足的扣1分,冰箱不足的扣1 分,冷藏包数量不足的扣1分; ②放置位置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 ③未做到一箱一插座的扣1分; ④体检器械每少一种扣0.1分; ⑤无肾上腺素或过期的扣1分; ⑥其他急救药品每少一种扣0.1分。 3 1 1 0.7 1 0.3 6 配备计算机、打印 机和移动硬盘,实 行接种资料信息化 管理6 至少配备1台和打印机(五款存折式打印机); 门诊电脑配置为CPU主频1.7G及以上,内存256M 及以上,宽带接入;配备移动硬盘或U盘;每次 录入后及时进行数据备份;安装最新版本的接种 点客户端软件。 ①无专用计算机的扣1分; ②配置不达标的扣1分; ③无打印机的扣1分; ④无移动硬盘或U盘的扣1分; ⑤未及时备份的扣1分; ⑥无宽带接入的扣0.5分; ⑦未安装最新客户端软件的扣0.5分。 1 1 1 1 1 0.5 0.5 7 接种室内配备生物 安全设备,接种器 械完整4 接种室应配备注射安全设备(毁形盒、封闭式容 器)、污物桶和有生物安全标示回收袋,以及接 种所需的器械,包括接种盘、注射器、酒精、棉 签等。 ①无毁形盒或封闭式容器的扣1分; ②无污物桶的扣0.5分; ③无生物安全标示袋的扣0.5分; ④接种器械不足,每少一样扣0.5分。 1 0.5 0.5 2

预防接种规则方案

预防接种规则方案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预防接种是指根据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利用预防性生物制品(俗称疫苗),按照国家和省级规定的免疫程序,由合格的接种单位和接种人员给适宜的接种对象进行接种,以提高人群免疫水平,达到预防和控制针对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为了保护儿童健康,请家长协助做好您的孩子的预防接种工作。1.自觉遵守接种场合秩序,听从工作人员先后顺序安排。 2.儿童出生后1个月内,儿童家长应尽早主动到居住地接种单位办理儿童预防接种证。儿童预防接种证作为儿童预防接种的凭证、记录和证明,每次预防接种时必须携带本证。 3.预防接种证由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保管,遗失时应及时补办。

国家明确规定托幼机构、学校在办理入托入学手续时,均要查验本证。4.儿童监护人有义务了解预防接种的相关知识,在接种前应主动提供儿童的健康状况和预防接种禁忌情况,尤其是发热、急性传染病、慢性严重疾病、过敏性疾病、免疫缺陷疾病、既往接种疫苗后有严重不良反应、神经系统疾病患儿等情况。凡接种有价疫苗的,需按自愿的原则,签名接种。5.为了保证预防接种质量,请家长带小孩到当地指定的接种单位(接种点、接种门诊)接种疫苗,并对预防接种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6.无论是常住户口或暂住户口,您均可按时携带孩子到当地预防接种门诊进行接种,外来儿童同样享受政府免费提供计划免疫内疫苗的权利。7.接种疫苗后,必须在接种场所休息15-30分钟。个别儿童接种疫苗后如出现高热等反应,请及时到医院诊治,并将反应情况告知预防接种单位。预防接种规则方案责任编辑:陈老师阅读:人次

预防接种各种管理办法

欢迎阅读冷链设备管理制度 一、加强冷链设备的管理,建立冷链设备台帐,记录各种设备的品名、型号、到货时间、数量;建立设备运转与维修记录簿,记录发生故障与维修情况。 二、冷链设备做到专人管理,定期保养,经常擦拭保洁,建立温度监测记录。每日2次(上午上班后与下午下班前)观察记录冰箱冰柜内运转温度;冷藏包每次用后及时擦净晾干备用,冰排用后及时送回冷冻室冻存。 三、冷链冰箱和冰柜应安放在干燥、通风、避免阳光直射、远离热源的地方,后部要留有空间,底部要垫搁架,电源线路与插座应专线专用。 四、所有免疫规划冷链设备仅专用于贮存疫苗,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存放疫苗的冰箱和冷库严禁存放其他物品、过期疫苗,保持库房清洁卫生。 疫苗、注射器管理制度 一、疫苗实行一个窗口专人管理,健全疫苗、注射器领发保管制度,建立疫苗、注射器领发台帐,出入库账物相符,登记必须有名称、数量、生产厂名、批号、有效期、进出数量、结余数量、领取人、备注等。 二、预防接种全部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或自毁型注射器。第一类疫苗和注射器的采购按照有关规定,由省级组织实施。 三、根据现行的免疫程序,本辖区的总人口数,出生率,各年龄组人口数、疫苗的损耗系数及库存等制订第一类疫苗和注射器计划报县级疾病预防 控制机构。

四、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购进第二类疫苗,严禁从无疫苗生产、经营合法资质的单位或个人购进疫苗。 五、疫苗的运输、贮存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有关的温度要求进行。按照疫苗的品种、批号分类整齐码放,疫苗纸箱之间、与冰箱冰柜壁之间均应留有冷气循环通道。分发和使用疫苗和注射器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和同批疫苗按“先入库,先出库”的原则,存放要整齐,包装标志明显,疫苗之间留出冷气循环通道。疫苗过期应及时做好报损手续。 六、预防接种单位每月月初将上月第一类疫苗、注射器使用的有关情况进行统计,填写“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和注射器使用进度及需求计划报表”和“第二类疫苗和注射器使用进度报表”,于每月5日前上报区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预防接种门诊消毒制度 一、预防接种门诊工作人员必须规范穿戴工作衣帽,勤剪指甲。工作前须用肥皂、流动水洗手,戴好口罩后方可进行接种工作,接种间隙也要勤洗手。 二、保持预诊室、侯种室、接种室等环境整洁卫生,光线明亮,空气流通,保持工作台面及其他物体表面的洁净。 三、每天下班前,接种室和候种室室内空气消毒用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以上,并保持紫外线灯管表面洁净,每2~3周用酒精擦拭1次。接种台面和地面采取湿式清洁,用300~500mg/L含氯消毒剂或其他消毒液擦拭接种台面、湿拖地面。 四、皮肤消毒液必须密封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使用中的消毒液须每周

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为了确保预防接种安全性,避免不必要的差错,根据免疫规划有关要求,特制订规化接种门诊工作制度; 一、接种门诊要求环境整洁、采光良好,通风保暖,有醒目的标志,并与病房、门诊等病区隔开,以避免交叉感染。 二、接种前及时收集儿童出生情况,主动搜索流动人口和计划外生育儿童中的受种对象,及时采取预约、、手机短信、通知单、口头通知等适当方式,通知儿童家长或其监护人进行接种。 三、在实施接种前,应询问受种者的健康情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情况,必要时测量体温和进行检查,并做好预检记录。凡有禁忌症的对象不予接种或暂缓接种,做好家长或监护人解释工作,并在接种卡、证上做好记录。 四、在实施接种前,采取口头或接种通知单向受种者或其监护人告知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 在免费的第一类疫苗中有第二类替代的同品种疫苗时,应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可以自愿、自费选择接种。 五、儿童预防接种证的登记要求完整、规,由接种医生签名。 六、接种人员必须持有《计划免疫上岗证》,接种时穿戴工作衣帽、口罩,洗净双手。接种前严格实行“三查七对”制度,避免出现差错事故,严格按照《计划免疫技术管理规程》的要求进行接种。 七、按冷链管理要求及时准备好所需疫苗,接种时必须做到苗不离冰,活疫苗开启后超过半小时、灭活疫苗开启后超过一个小时未用完必须废弃。 八、及时准备好一次性注射器、70%酒精、棉签、冰排、冰藏包等器材。 九、进行紫外线消毒和操作台面及地面的消毒,并做好消毒记录。 十、告知家长或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留在接种现场观察30分钟。如出现不良反应,应及时报告和处理。 十一、发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和向县级疾控中心报告。 十二、接种完毕及时处理剩余疫苗,未打开的疫苗做好标记,放冰箱保存,于有效期在下次接种时首先使用。及时清理接种现场和消毒,做好相关记录。 十三、清理核对接种通知单和接种卡,并确定需补种的,下次接种前补发通知。 十四、统计本次接种情况和下次接种的疫苗使用计划,并按规定

预防接种项目实施方案

预防接种项目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2009-2011年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卫生部、财政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意见》(卫妇社发…2009?70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一)总目标 进行预防接种登记及管理,免费为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和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传染病,保护儿童身体健康。此外,根据国家的整体部署,全力做好15岁以下人群乙肝疫苗补种、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和各种政府实施的其他应急接种工作。 (二)年度目标 为全县所有适龄儿童免费提供乙肝疫苗、卡介苗、脊灰疫苗、流脑疫苗、乙脑疫苗、甲肝疫苗、百白破疫苗(包括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包括含麻疹疫苗成分的麻风疫苗、麻腮风疫苗、麻腮疫苗)。适龄儿童常规免疫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95%以上。适龄儿童建卡(证)率≥95%。完成调查人群乙肝疫苗补种工作和麻疹疫苗强化免疫任务,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大于95%。儿童预防接种信息管理系统覆盖率以乡镇为单位达到100%。规范接种单位覆盖率大于95%。

二、项目范围和内容 2011年项目在全县范围内开始实施。 (一)为适龄儿童提供免费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 1.服务对象:辖区所有0-6岁适龄儿童,包括外地儿童和超生儿童等。 2.免费范围: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相关项目均免费,如免收建卡、建证、注射、注射器、接种前问诊等费用。不得强行用第二类疫苗替代第一类疫苗。 3.服务内容 (1)及时为辖区所有0-6岁适龄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含电子档案),并做好预防接种资料管理。 (2)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确定受种对象。 (3)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 (4)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种禁忌等,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儿童监护人签字知情同意书。

预防接种工作计划

2018年预防接种工作计划 【2018年预防接种工作计划范文一】 一、工作目标 1.为全旗所有城乡0-6岁儿童提供安全、有效、免费、均等化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服务,为重点地区的重大人群提供疫苗接种服务,有效预防和控制疫苗针对的传染病。 2.一是做好免疫规划工作,六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旗疾控中心要定期对防保人员进行考核指导。 二、主要任务 (1)及时为辖区内所有居住满3个月的0~6岁儿童建立《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等儿童预防接种档案(含电子档案),并做好预防接种资料管理。 (2)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确定受种对象。 (3)采取预约、通知单、电话、手机短信、网络、口头、广播通知等适宜方式,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农村交通不便的地区,可采取入户巡回的方式进行预防接种。在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的地区,可设立临时接种点,适度增加门诊开放的频率和服务时间等,提供便利的接种服务。 (4)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前应查验儿童《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或电子档案,核对受种者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及接种记录,确定本次受种对象、接种疫苗的品种,并填写知情同意书。 (5)接种工作人员在实施接种前,应当告知受种者或者其监护人所接种疫苗的品种、作用、禁忌、不良反应以及注意事项,询问受种者的健康状况以及是否有接

种禁忌等,并如实记录告知和询问情况。 (6)接种时的工作。接种工作人员在接种操作前再次查验核对受种者姓名、预防接种证、接种凭证和本次接种的疫苗品种,核对无误后严格按照《预防接种工作规范》规定的剂量、接种部位、接种途径、安全注射等要求予以接种。 (7)接种后的工作。告知儿童监护人,受种者在接种后应留在留观室观察30分钟。接种后及时在《预防接种证》和《预防接种卡》上记录所接种疫苗的年、月、日及批号,有条件的地区录入计算机并进行网络报告。与儿童监护人预约下次接种疫苗的种类、时间和地点。 (8)处理、报告和登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如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接种人员应及时诊治,按照常见的预防接种一般反应处置原则进行处理。及时填写相关记录表,并向所在地的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告。 三、工作要求 (1)接种单位要求。接种单位必须为旗卫生局指定的预防接种单位,并具备《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规定的冷藏设施、设备和冷链管理制度并按照要求进行疫苗的领发和冷链管理,保证疫苗质量。 (2)接种人员要求。承担预防接种的人员应当具备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执业护士或者乡村医生资格。 (3)主动发现预防接种对象。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要积极通过民政、公安部门等多种渠道,采取各种办法,主动发现未建卡建证的儿童。 (4)接种服务。至少每半年对责任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卡进行1次核查和整理。合理安排接种门诊日,有条件的机构每周至少开展2次接种服务。

预防接种门诊各项制度

预防接种门诊各项制度内部编号:(YUUT-TBBY-MMUT-URRUY-UOOY-DBUYI-0128)

预防接种家长告知书 儿童家长或监护人:您好! 欢迎您带孩子前来进行预防接种。预防接种是预防控制传染病最经济、最简便、最有效的方法,也是增强儿童抵抗力、保障儿童健康成长的一项重要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都明确规定:国家实行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国家对儿童实行预防接种证制度。为了保护儿童健康,请家长协助做好您孩子的每次预防接种。 一、疫苗分为两类:一类疫苗包括卡介苗、乙肝疫苗、小儿麻痹糖丸、百白破疫苗、麻疹疫苗(含麻疹成份的联合疫苗)、白破二联疫苗、乙脑疫苗、A群流脑疫苗、A+C群流脑疫苗,部分县甲肝疫苗,该类疫苗免费供应,要求每位儿童如果没有禁忌,均必须注射;一类疫苗外的其它疫苗均为二类疫苗,二类疫苗费用由受种者自己承担,接种遵循知情、自费、自愿、安全、有效的原则。 二、每次接种前家长或监护人要注意观察孩子的健康状况并如实向医生反映,配合医生开展接种前禁忌征筛查,如果孩子正在感冒、发烧或感觉身体不舒服,都要推迟接种,如果孩子属于过敏体质,或患有心、肝、肾等严重疾病,则不能接种疫苗,如果孩子属免疫缺陷或功能低下,则不能接种减毒活疫苗,否则,就有可能会出现一些严重的后果。 三、孩子出生后或外出流动时,要尽快到所住地接种门诊进行登记建卡,为孩子办理预防接种证。预防接种证是孩子接种的凭证,家长要妥善保管接

种证。在孩子办理入户、入托、入园、入学包括以后上大学或出国时均要用到。在每次打预防针时,家长要记往带上它,以便医生准确判断此次应该接种的疫苗品种,并在证上做好记录,防止错种、漏种或重种。如接种证遗失或损坏,应及时到接种单位办理补证手续。 四、每次接种疫苗后,要让孩子在接种现场休息30分钟以上,不要立即离开注射地点,要注意让孩子适当休息,不要让他们做剧烈运动或活动。如接种疫苗后有轻度发热属正常反应,可对症处理。若发热℃以上,请及时到医院诊治,并将反应情况告诉预防接种单位。 预防接种门诊服务基本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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