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军用机场净空区域管理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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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军用机场净空区域管理的通告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军用机场净空区域管理的通告

【法规类别】铁路公路机场用地

【发文字号】葫政告字[2017]3号

【发布部门】葫芦岛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4.09

【实施日期】2017.04.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军用机场净空区域管理的通告

(葫政告字〔2017〕3号)

为切实消除飞行安全隐患,保证驻葫部队飞机训练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人民解放军对军事设施保护的规定,市政府决定,划定军用机场净空区域并加强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军用机场净空区域的范围

军用机场净空区(包括升降带、端净空区、侧净空区)是指为保证军用航空器起飞、着陆和复飞等飞行活动的安全,在军用机场周围划定的禁止和限制物体高度的空间区域。范围为:距机场跑道中心线两侧各6.5公里,跑道端外14公里的区域。地理坐标范围为:北至东经120°52′47.15″、北纬40°53′42.84″,东北至东经

121°01′35.82″、北纬40°50′21.17″,南至东经120°52′31.38″、北纬

40°36′19.11″,西南至东经120°43′56.44″、北纬40°39′32.02″(连山区连山街道、站前街道、渤海街道、兴工街道、石油街道、化工街道、化机街道、水泥街道、塔山乡、沙河营乡;龙港区双龙街道、北港街道、连湾街道、玉皇街道、双树乡等地区)。

具体由中国人民解放军91899部队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在陆域显著位置设立警示标志。

二、禁止事项

(一)在军用机场净空区升降带(以机场跑道中线为基准,两侧各 100 米的中线平行线和两端各100

航空航天答案

1、新文化运动兴起的标志是(C)。 A、李大钊发表《庶民的胜利》 B、“兼容并包”方针的提出 C、陈独秀在上海创办《新青年》 D、鲁迅发表《狂人日记》 2、关于参加中共一大会议代表,下列那一组正确(C)。 A、毛泽东张国焘陈独秀董必武 B、毛泽东刘少奇李大钊王尽美 C、毛泽东何叔衡刘静仁陈潭秋 D、毛泽东李大钊陈独秀李达 3、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第一枪的是(A)。 A、南昌起义 B、秋收起义 C、广州起义 D、平江起义 4、1927年,中国共产党确定开展土地革命和武装推翻国民党反动统治总方针的会议是(D)。 A、中共六大 B、洛川会议 C、遵义会议 D、八七会议 5、确立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的历史大事件是(B)。 A、八七会议 B、三湾改编 C、文家市决策 D、井冈山会师 6、大革命失败后,中国共产党创建的第一个农村革命根据地是(A)。 A、井冈山革命根据地 B、鄂豫皖革命根据地 C、闽北革命根据地 D、湘鄂西革命根据地 7、土地革命战争后期,中国共产党确立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策略的会议是(D)。 A、古田会议 B、遵义会议 C、八七会议 D、瓦窑堡会议 8、抗日战争时期,我党在敌后根据地实行的土地政策是(A)。 A、地主减租减息 B、没收地主土地 C、废除封建剥削 D、维持抗战前做法 9、1937年9月,八路军一一五师在(A)伏击日军,取得抗战以来的首次大捷,粉碎了日军不可战争的神话,极大地鼓舞了全国人民的抗战信心。 A、平型关 B、娘子关 C、忻口 D、太原 10、抗日战争时期在国统区公开出版的中共中央机关报是(A)。 A、《新华日报》 B、《挺进报》 C、《大公报》 D、《人民日报》 11、(C)通过的《中国共产党党章》是中共独立自主制定的第一部党章。 A、中共一大 B、中共六大 C、中共七大 D、中共八大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问题解答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 —问题解答 王凯徐颖 1、新、老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过渡、衔接? 2012年1月16日新标准正式实施,在新老标准执行的过渡期内总体上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 首先,城市总体规划应按照不同工作阶段,区别对待。已经正式批复实施的总规,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向前追溯执行的原则,不必按照新标准重新修编。在编的总规可以坚持有选择地执行的原则,对已经完成的规划纲要或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尽量减少后续实施的不对接问题;但执行中对调整所有现状、规划数据、图纸较为困难且对编制审批进度存在重大影响的,可以不完全按照新标准重新进行技术处理。2012年以后新启动的总规修改、新编应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 其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样应区别对待。对于已经批准的控规,不必单纯为执行新标准而重新修编,可结合实施评估、动态维护,按照新标准逐步修改完善。在编、新编的控规应全部按照新标准执行,保证后续规划和用地管理的协调一致。 再次,规划审批管理系统应坚持不影响正常的城市规划管理业务开展为前提,从易到难,由主及次地逐步推进与新标准的对接工作。比如,城市规划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一张图”系统)中已经入库的现状、规划数据和管理程序相关接口等,可结合规划实施评估、动态维护、修改完善、修编修订等工作逐步更新调整。 2、如何把握本标准与专项标准、地方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1.0.3条明确规定,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这里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已加强了与土地、交通、园林、环保等相关技术法规的充分对接,避免本标准执行时与其他相关标准产生矛盾;二是城市(镇)总规和控规使用本标准时,还应遵守其他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的适用对象为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具备条件的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部门组织的居住区、公共设施、绿地、道路交通、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等专项规划应首先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等相

机场净空保护工作汇报提纲

滨海新区机场净空保护工作汇报提纲 随着***机场的投入使用,滨海新区的机场净空保护工作事项也日益繁多,面对日益严峻的工作形势,我区多管齐下,全力做好机场净空保护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我区成立了以管委会分管安全生产副主任为组长,相关街道、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净空保护区域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定期例会机制,每季度召开工作例会,汇总各单位净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掌握、解决净空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同时,区管委会将净空保护工作纳入对相关镇街、部门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中,进一步确保净空保护工作落实到位。目前,我区已经基本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社会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突出工作重点 一是每年入夏,海滨浴场等场所的烟花爆竹燃放进入密集阶段,为了确保该时段航空安全和机场正常运行,我区将烟花爆竹禁放、孔明灯等升空物体列为机场净空保护工作的重点,出台了《关于在海滨浴场周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将西起笔架山风景区,东至滨海公路滨城大桥的沿海沙滩列为烟花爆竹禁止燃放区域,并成立了公安、边防、景区等部门成立的巡逻队,实施专人全天候巡护。 二是强化鸽害管理工作。通过排查摸底,积极建立鸽子台账,要求净空区内养鸽户对鸽子实行关笼喂养。同时,通过开展定期不定期检查、公开鸽害举报电话、开展联合执法等措施,共同做好机场鸟击防范工作。截止目前,全区共排查出养鸽业者252户,统计信鸽13922只。

三是吸取成都等地无人机干扰航班正常起降事故教训,由区公安部门牵头在净空保护区域内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专项整治工作,在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同时通过悬挂条幅、制发传单等形式广泛宣传无人机影响机场净空环境危害,并加强无人驾驶航空器及其他升空物体违法违规问题监控处置,严控机场周边等重点区域的“黑飞”行为,达到打击违规、清理乱象、维护正常飞行秩序的目的。目前,我区净空区域内未发生无人机干扰事件。 四是在***机场运营后,我区住建规划部门对净空保护区的超高构筑物开展摸底和评估工作,对已经审批尚未动工的疑似超高项目暂缓开工建设;对在建疑似超高建筑物通知停建;对违反规划的超高建筑采取强有力措施整改;对机场净空保护区域以外可能影响

第六章 机场净空规划

第六章机场净空规划 机场净空要求 为了保证飞机起飞着陆安全,沿着机场跑道周围要有一个没有影响飞行安全的障碍物的区域,这个区域叫机场净空区。 一、跑道分类 (1)非仪表跑道:供飞机用目视进近程序运行的跑道 (2)非精密进近跑道:装有目视助航设备和一种至少能为直接进近提供方向性引导的非目视助航设备的仪表跑道 (3)精密进近跑道:装有仪表着陆系统和目视助航设备的仪表跑道,分为I类、II类和III 类 I类精密进近跑道:装有仪表着陆系统和目视助航设备,能供飞机在决断高度低至60m和跑道视程低至800m时着落的仪表跑道 II类精密进近跑道:与I类相同,但为飞机在决断高度低至30m和跑道视程低至400m时着落的仪表跑道 III类精密进近跑道:为装能引导飞机直至跑道,并沿其表面着陆或滑行的仪表着陆系统的仪表跑道 根据对目视助航设备的需要程度,III类精密进近跑道分为以下三种: III类甲——能在跑道视程低于200m(决断高度不限)时着陆,仅用目视助航设备完成着陆的最终阶段和在跑道上滑行 III类乙——能在跑道视程低至50m (决断高度不限)时着陆,仅在跑道上滑行中用目视助航设备 III类丙——无需依靠目视助航设备完成着陆和在跑道上滑行 二、障碍物限制面 (1)内水平面:高出机场基准点(跑道入口中点)标高45m的一个水平面,其周边范围为以跑道入口中点为圆心,按一定半径(4000m)画出的圆弧,两个圆弧以公切线相连(2)锥形面:从内水平面周边起向上向外倾斜的面,其坡度为1/20,其高度从内水平面的高程算起 (3)进近面:从升降带末端起向外和向上延伸的一段或多段变宽度倾斜面 (升降带:以跑道中线为基准,两侧各65m的中线平行线和跑道两端各向外100m处中心水平延长线的垂直线所构成的场地) (4)内进近面:进近面中仅靠升降带末端的一块长方形部分 (5)过渡面:从升降带两侧边缘和部分进近面边缘向上和向外倾斜,到与内水平面相交的一个复合面 (6)内过渡面:与过渡面相似而更接近于跑道的面称为内过渡面 (7)复飞面:为梯形斜面,其起端位于跑道入口向后一定距离处,按规定的起端宽度和斜率在两侧内过渡面之间向两侧散开,并以规定的坡度向前向上延伸,直至与内水平面相交(8)起飞爬升面:其起端位于跑道端外规定距离处或净空道末端,按规定的起端宽度和斜率向外向上扩展到末端宽度,然后在规定的起飞爬升面总长度内维持这一宽度 (净飞道:供起飞的飞机离地后在其上空爬升达到规定高度的一块长方形地面或水面)三、影响机场净空要求的主要因素 (1)飞机起落性能 机场端净空的要求主要根据飞机起落性能确定。如果起落航迹比较平缓,则对障碍物限制较严;如果起落航迹较陡,则对障碍物限制不严

机场净空安全知识手册

机场净空安全知识手册 1.什么是机场净空保护区?为什么要设置机场净空保护区? 答:机场净空保护区是指为保障航空器在机场安全起飞和降落,按照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图的要求划设的一定空间范围。 因为飞机要完成一次飞行任务要经过起飞、爬升、巡航、下降、着陆几个阶段,就必须对机场附近沿起降航线一定范围内的空域提出要求,保证在飞机的起飞和降落的低高度飞行时不能有地面的障碍物来妨碍导航和飞行。这个区域称为机场净空保护区。就象汽车在公路上跑,路面上不能有任何东西阻挡,否则汽车就无法通行,甚至会造成交通事故。所以要设置机场净空保护区。 2.泉州晋江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包括哪些区域? 答:即以机场跑道中心线为基准,两侧各15公里,跑道两端各21.4公里组成的区域,主要涵盖泉州市以下区域:泉州市鲤城区、丰泽区、晋江市全境、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全境;洛江区万安、双阳;石狮市湖滨、凤里、灵秀、宝盖、蚶江、祥芝、鸿山;南安市水头、官桥、丰州等区域。 3.泉州晋江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面由哪些构成? 答:由过渡面、内水平面、锥形面、A型面、进近面、起飞爬升面和外水平面所构成。 4.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或者设施的,需要如何申请? 答:根据《泉州晋江机场净空保护规定》(泉政[2013]5号)第八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新建、扩建、改建建(构)筑物或者设施,必须按规定向所在县(市、区)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净空保护区内的建设项目、净空保护区外至以机场跑道中心点为圆心半径55公里之间高于海拔

156.3米的建(构)筑物时,应及时将项目位置、海拔高度等相关材料抄送机场管理机构备案。 5、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内,哪些行为违反机场净空保护规定? 答:根据《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553号)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 (1)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2)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3)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4)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5)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 (6)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7)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 (8)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6、地方政府采取哪些方法和措施加强净空保护和宣传? (1)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净空保护规定、定期发放净空通告宣传单,净空保护安全画报等净空宣传资料。 (2)录制净空通告内容,分发到周边村镇播放宣传。 (3)通过广播、电视滚动宣传《机场净空保护通告》。 (4)定期对净空区域进行巡视检查,发现情况及时反映,通报,制止。 (5)设立举报奖励制度。举报电话:2(市净空办)或5(市长专

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通告

关于上海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通告 沪交空〔2012〕165号 为落实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管理,确保上海机场飞行安全,根据《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的通知》(沪府办〔2012〕26号)的批复意见,现将浦东国际机场和虹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和净空保护区管理有关规定,公布如下: 一、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 (一)浦东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 东、北边界:伸向长江;南边界:三三公路;西边界:分为三段,北段(川杨河以北)为远东大道,中段(川杨河与沪南公路之间)为南六公路,南段(沪南公路以南)为远东大道。 (二)虹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 东边界:分为三段,北段为外环线及北延伸线,中间段(沪宁铁路与沪闵之间)为曹杨路—内环线—伊犁路—虹漕路,南段为外环线及南延伸线;南边界:剑川路;西边界:分为三段,北段(沪宁铁路以北)为沪宜公路,中段(沪宁铁路与沪杭高速公路之间)为盐铁河—新通波塘—通波塘,南段(沪杭高速公路以南)为嘉金公路;北边界:G1501公路。 二、机场净空保护区内的禁止行为 根据国务院2009年7月1日颁布实施的《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禁止在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等影响飞行安全的物质; (二)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创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 (三)设置影响民用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或者飞行员视线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 (四)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民用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 (五)放飞影响飞行安全鸟类,升放无人驾驶的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和其他升空物体; (六)焚烧产生大量烟雾的农作物秸秆、垃圾等物质,或者燃放烟花、焰火; (七)在民用机场围界外5米范围内,搭建建筑物、种植树木,或者从事挖掘、堆积物体等影响民用机场运营安全的活动; (八)国务院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行为。 三、其他规定 在机场净空保护区范围内进行各类工程建设项目,须按《上海市民用机场地区管理条例》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1.浦东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图 2.虹桥国际机场净空保护区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民用机场净空管理法律法规

(一) 障碍物控制与管理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第58条、第60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第24条?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保护机场净空的规定》第1条、第2条?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机场净空保护的通知》第2条、第3条? 《建设部?中国民航总局关于加强规划管理保护机场净空的通知》第4条、第5条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民航飞行安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第4条? 《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保护机场净空的通告》第4条、第5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 (1995年10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56号公布) 第五十八条禁止在依法划定的民用机场范围内和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一)修建可能在空中排放大量烟雾、粉尘、火焰、废气而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二)修建靶场、强烈爆炸物仓库等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或者设施;(三)修建不符合机场净空要求的建筑物或者设施;(四)设置影响机场目视助航设施使用的灯光、标志或者物体;(五)种植影响飞行安全或者影响机场助航设施使用的植物;(六)饲养、放飞影响飞行安全的鸟类动物和其他物体;(七)修建影响机场电磁环境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禁止在依法划定的民用机场范围内放养牲畜。 第六十条民用机场新建、扩建的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本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依法划定的民用机场范围内和按照国家规定划定的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修建、种植或者设置影响飞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树木、灯光和其他障碍物体的,由机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清除;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修建、种植或者设置该障碍物体的人承担。

基础篇 机场净空标准与净空管理

第三章机场净空标准与净空管理 第一节障碍物限制面的规定 机场净空是指机场现有的和规划的每条跑道的两端和两侧供飞机起飞、爬升、下滑、着陆、目视所需的规定空间,用于保障飞机安全运行,防止机场周围及其相邻地面上障碍物增多而使机场变得无法使用。 机场净空条件的破坏通常是由于超高障碍物造成的(当然,漂浮物或烟雾、粉尘也会破坏净空条件)。为此必须规定一些假想的平面或斜面作为净空障碍物限制面,用以限制机场周围天然地形(山、高地等)及人工构筑物的高度。净空障碍物限制面又称为净空面。 一、内水平面 内水平面为高出机场标高45m的一个水平面。内水平面范围是以跑道两端入口中点(基准点)为圆心,以表6-1规定的半径画出的圆弧,然后以公切线(与跑道中线平行)连接两圆弧,得到一个近似椭圆形。 设置内水平面的目的在于保护着陆前目视盘旋所需的空域。 表6-1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面的尺寸和坡度(进近跑道)(m)

注:①除另有注明者外,所有尺寸均为水平度量。 ②此数据可变,因为端净空面的水平段是1/40坡度面和下述两平面中较高的一个相交处开始: A.高于跑道入口标高150m的水平面,或 B.通过任何控制障碍物净空界限的物体顶端的水平面。 ③或至跑道端的距离,两者取小者。

④至升降带端的距离。 二、锥形面 锥形面是从内水平面的周边起以1/20的坡度向上向外倾斜得到的。其外缘(顶边)标高由内水平面起算所增加高度见表6-1。锥形面的坡度必须在与内水平面周边成直角的垂直平面中度量。 锥形面的界限由下列各边组成: (1)一条与内水平面周边重合的底边; (2)一条位于高出内水平面规定的高度的顶边。 锥形面是内水平面与外水平面之间的一种形状似锥形的过渡面,也可供飞机作目视盘旋用。 三、进近面 进近面是在跑道入口前的一个倾斜平面或几个斜面和平面的组合面。进近面的起端由升降带末端开始。斜面向上向外倾斜,其坡度见表6-1。内边(起端边)垂直于跑道中线延长线,其标高等于跑道入口中点的标高,两侧边由内边两端向外散开。进近面外边平行于内边。进近面内边宽度、侧边散开斜率及进近面长度均见表6-1。 进近面的界限必须由下列各边组成: (1)一条内边,水平并垂直于跑道中线延长线,且位于升降带末端; (2)两条侧边,以内边的两端为起点,由跑道中线延长线均匀地以规定地散开率斜向外散开; (3)一条外边,平行于内边。 进近面是供飞机进近(着陆)使用的一个斜面或组合面,用以限制构

机场净空区域保护专项工作汇报

机场净空区域保护专项工 作汇报 机场净空是机场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飞行安全和机场运行。××机场地处山区,自然净空状况较差,应更加重视机场净空保护问题。为了做好这项工作,现专题汇报如下: 一、净空保护对黄山机场的重要意义 随着××省“两山一湖”旅游开发战略的实施,××市正积极融入长三角“15+1”旅游经济圈,黄山市将会建成“××旅游龙头、华东旅游中心、中国旅游名牌、世界旅游胜地”。在此进程当中,××机场作为我市对外交往的空中门户,将起着不可替代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处于重要的战略地位。 ××市是一座“八山半水半分田、一分道路和庄园”的山区城市。目前的××机场四周多山,净空条件已经

很差,如净空再得不到有效保护,-互联网最大势必会影响飞行安全,限制大中型飞机的起降,最终可能导致机场关闭,给国家带来重大损失。如要新建一座机场少则十几亿,多则几十亿,更何况在××市很难选到合适的场址。若因净空不好影响到飞行安全,何况××市很难选到合适的场址。 因此,只有保护好机场净空,使机场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才能保证××机场安全、正常地运行,才能为××市发展成为国际旅游圣地提供条件。 二、××机场净空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现状: 1、四周多山,地形复杂,机场净空条件差。场区西部和西北部为××山脉;东北到东南方向为天目山山脉;南和西南方向20—30公里处有超高1000米的小山尖、积云山和五龙山;机场周围15km以内还有100米—500米的多个小山头。净空区域内存在67个障碍物,其中包括市电视发射塔、市电信大楼、花溪饭店等超高障碍物。 2、机场东南方向为市区,不仅山多、山高、人为障碍物多,而且距机场都较近,在目前条件下,飞机不能从跑道东南端实施仪表进近。由于机场周围的山及东南方向超高障碍物的限制,飞机起降航线只能在

2021年辽宁省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办法(全文)

辽宁省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办法(全文) xx年6月18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xx年7月12日辽宁省人民 ___第284号公布自xx年8月20日起施行,下面是为您精心的关于辽宁省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办法全文内容,仅供大家参考。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保障民用航空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___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的净空区域保护和电磁环境保护。 第三条民用机场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工作责任制和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净空安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将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承担保障净空安全的责任,依法对民用机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民用机场所在地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部门,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

和下级人民政府的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工作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工作,具体职责另行规定。 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依法对辖区内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大连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以下统称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承担所属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民用机场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对机场净空安全保护意识。

辽宁省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办法.

辽宁省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办法(《辽宁省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办法》业经2013年6月18日辽宁省第十二届人民政府第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7月12日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84号公布。自2013年8月20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保障民用航空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民用机场(含军民合用机场的民用部分)的净空区域保护和电磁环境保护。 第三条民用机场所在地的市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工作责任制和协调机制,研究解决净空安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将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工作纳入本地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督促各有关部门按照规定承担保障净空安全的责任,依法对民用机场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民用机场所在地市、县(含县级市、区,下同)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部门,对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工作实施综合协调和监督指导。

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公安、国土资源、环境保护、住房和城乡建设、林业、气象等有关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工作,具体职责另行规定。 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依法对辖区内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 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管理工作。 第五条辽宁省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大连国际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等(以下统称机场管理集团公司)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承担所属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的具体工作。 第六条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民用机场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应当加强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对机场净空安全保护意识。 机场管理集团公司和机场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做好辖区内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宣传、教育等相关工作。发现净空安全隐患或者危害净空安全行为的,应当向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民用机场净空限制面高度的确定

民用机场净空限制面高度的确定 1 引言 飞机在机场起飞降落必须按规定的起落航线飞行。机场能否安全有效地运行,与场址内外的地形和人工构筑物密切相关。它们可能使可用的起飞或着陆距离缩短,并使可以进行起降的气象条件的范围受到限制。因此,必须对机场附近沿起降航线一定范围内的空域(即在跑道两端和两侧上空为飞机起飞爬升、降落下滑和目视盘旋需要所规定的空域)提出要求,也就是净空要求,保证在飞机的起飞和降落的低高度飞行时不能有地面的障碍物来妨碍导航和飞行。这个区域称为机场净空区或进近区。 新建机场在选址和建设过程中,将对机场周围已存的天然障碍物和人工建筑物进行严格的净空评价,在满足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确定机场标高和各跑道入口标高。机场设计完成后,再根据机场的几何参数、导航设施以及障碍物分布等情况进行飞行程序设计,并经审定后发布,供飞行中使用。 而在实际选址过程中,通过全场范围的各种测量仪器对一定范围内各障碍物和地形高度评测后往往需要同时测量物体与跑道基准的水平距离和物体高度,并且由于测量误差容易造成高度超限,在实际运营中这是经常发生的。本文考虑到基于现在地理测绘技术的发展,获取相对一个基准点的距离坐标更加容易,另一方面数学算法对二维向三维转换的完善,试图建立一个采用相对机场主跑道中心点的距离对机场附近区域高度的转换方法,这样在得知当地地理坐标的情况下便可以获得当地高度限度,更加方便快捷的对净空区域进行评价。 2 I类精密进近限制面要求 根据ICAO附件14第4章障碍物限制及移除,不同类别的机场及进近跑道对障碍物限制面的要求不同,精密进近跑道的障碍物限制面主要包括过渡面、内水平面、锥形面、进近面,以及起飞爬升面。我国大多数的民用机场为Ⅰ类精密进近跑道,可提供决断高(DH)不低于60m,跑道视程(RVR )不低于550m的仪表进近。跑道指标Ⅰ为3、4的Ⅰ类精密进近跑道,其障碍物限制面和起飞爬升面的几何参数列于表1。 为了建立便于求解的数学模型,想要得到科学而简捷的数学模型,在本文中主要涉及到的跑道及机场净空的主要概念包括了: (1)基准点:机场主跑道中心线的中点即整体模型的坐标原点,设定后保持不变。 (2)进近面:跑道入口前的一个倾斜的平面或几个平面组合。 (3)过渡面:升降带两侧边缘和部分进近面边缘作为起端按相关规定的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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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同保护军事设施,维护国防利益。()(《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三条) A.各级党委和军事机关 B.各级党委和人民政府 C.各级人民政府和军事机关 D.各级人民政府及其直属机关、军事机关 2.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目的的建筑、场地和设备。()(《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条) A.国防 B.军事 C.作战 D.安全 3.设有军事设施的地方,有关军事机关和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军地军事设施保护协调机制,相互配合,监督、检查军事设施的保护工作。()(《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三条) A.乡镇 B.县级 C.地市级 D.省级 4.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所有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军事设施保护法》第四条) A.组织和公民 B.组织和人民 C.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民 D.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人民 5.国家对军事设施实行的方针。()(《军事设施保护法》第六条) A.分类保护、确保重点 B.保护重点、兼顾一般 C.全面保护、重点防护 D.分类保护、轻重兼顾 6.军事设施改作民用的,军用机场、港口、码头实行军民合用的,需经批准。()(《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A.省、自治区、直辖市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 B.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 C.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或者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授权的机关 D.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7.国家根据军事设施的性质、作用、安全保密的需要和

A.使用效能 B.使用目的 C.作战任务 D.军事目的 8.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十三条) A.军事设施管理单位 B.当地人民政府 C.军事机关 D.公安机关 9.陆地和水域的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范围,由军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共同划定,或者由军区和 划定。()(《军事设施保护法》第十条) A.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共同划定 B.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 C.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 D.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10.空中军事禁区和特别重要的陆地、水域军事禁区的范围,由划定。()(《军事设施保护法》第十条) A.省、自治区、直辖市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 B.中央军委联合参谋部 C.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 D.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 11.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范围的划定或者调整,应当在确保军事设施的的前提下,兼顾经济建设、自然环境保护和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军事设施保护法》第十二条) A.安全保密和使用效能 B.安全保密和功能效用 C.安全可靠和使用效能 D.安全可靠和功能效用 1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海洋功能区划,安排可能影响军事设施保护的建设项目,应当兼顾军事设施保护的需要,并征求的意见。()(《军事设施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A.上级人民政府 B.有关军事机关 C.同级人民代表大会 D.中央军事委员会

深圳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

深圳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净空区域保护 第三章电磁环境保护 第四章监督管理及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加强本市民用机场的净空保护,保障民用航空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深圳市宝安国际机场和本市其他民用机场的净空区域保护和电磁环境保护。 第三条【相关用语定义】本办法下列用语的定义: (一)机场管理机构,是指依法组建的或者受委托,负责民用机场安全和运营管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 (二)机场净空,是指为保障民用航空器的运行安全,根据民用航空法律、法规和民用航空技术标准规定的机场障碍物限制图要求划定的空间范围和机场通信、导航台(站)的环境要求;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 (三)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为保障航空器在机场安全起飞和降落,按照民用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图的要求划设的一定空间范围;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骒。 (四)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是指为保证民用机场通信设施、设备正常工作而在其周围划定的限制电磁干扰信号和电磁障碍物体的区域;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荭。 第四条【职责分工】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依法对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工作实施行业监督管理。 地区空中交通管理部门按照法定职责,依法开展民用机场净空安全的管理工作。 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机场地区有关行政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本办法。 市、区发展改革、公安、规划国土、建设、市场监督、城市管理、环境保护、气象、卫生、口岸、应急管理、无线电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彈贸摄尔霁毙攬砖卤庑诒尔。 机场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所属机场的净空安全保护工作。 第五条【举报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保护民用机场的净空安全,并有权向国家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举报民用机场净空安全隐患或者危害民用机场净空安全的行为。对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制定并落实监督检查计划,建立举报制度,受理有关民用机场净空安全的举报,并组织调查核实,依法处理;举报事项涉及民用机场净空安全重大问题的,提请市政府协调解决。謀荞抟箧飆鐸怼类蒋薔點鉍。 第六条【净空宣传教育】地区民用航空管理机构、民用机场管理机构和市、区政府及其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对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的意识。厦礴恳蹒骈時盡继價骚卺癩。 第七条【应急预案】民用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善有关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与机场所在地的区政府和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联防机制,共同做好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工作。茕桢广鳓鯡选块网羈泪镀齐。 第二章净空区域保护

泉州晋江机场净空保护规定

《泉州晋江机场净空保护规定》详细内容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泉州晋江机场净空保护规定》的通知 鲤城区、丰泽区、洛江区、石狮市、晋江市、南安市、惠安县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泉州晋江机场净空保护规定》已经泉州人民市人民政府2007年第四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七年八月三日 泉州晋江机场净空保护规定 一、为了加强泉州晋江机场净空的管理,确保机场军、民用航空器安全有序的运行,根据《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十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通用航空飞行管制条例》(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371号,2003)、《军用机场净空规定》(国发〔2001〕29号文)、《关于加强规划管理保护净空的通知》(建规〔1996〕339号文)、《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GB6364-1986)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结合机场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为保障航空器在机场安全起飞和降落,按照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图的要求划设的一定空间范围。即以机场跑道中心线为基准,两侧各15公里,跑道两端各21.4公里组成的区域,主要涵盖本市以下区域:鲤城区、丰泽区、晋江市、泉州开发区全境;洛江区万安、双阳;石狮市湖滨、凤里、灵秀、宝盖、蚶江、祥芝、鸿山;南安市水头、官桥、丰州;惠安县洛阳、东园、张坂、百崎等。 三、为了强化机场净空保护,同时又便于日常管理,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划设净空保护核心区域,其范围为机场障碍物限制面中过渡面、内水平面、锥形面、进近面和起飞爬升面覆盖的区域,主要涵盖本市以下区域:丰泽区东海、城东;晋江市青阳、梅岭、西园、罗山、新塘、灵源、陈埭、西滨、池店、安海、永和、东石;石狮市灵秀、宝盖;惠安县洛阳等。 四、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县(市、区)应成立净空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协调所辖区域机场净空保护的管理工作。县(市、区)所辖的镇(街道办事处)应成立相应的净空管理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由村镇建设办公室负责,承办本辖区内的日常净空管理工作。

城市民用机场净空及安全管理规定【最新版】

城市民用机场净空及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民用机场净空及安全管理,保障飞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和本市行政区域内其他民用机场净空及安全管理活动。 市人民政府和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划定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是指为保障民用航空器起飞、降落安全,按照机场净空障碍物限制图的要求划定的一定空间范围。 第四条民用机场净空及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统一协调、各负其责的原则。民用航空管理部门、机场管理机构与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区县人民政府共同做好民用机场净空及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市人民政府和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民用机场净空及安全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民用机场净空及安全保护工作责任制和协调机制,并将民用机场净空及安全保护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核体系。 第六条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的组织与协调。 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管理工作。 第七条民用航空管理部门和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民用机场净空状况的核查。发现影响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情况,应当立即制止,并书面报告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区县人民政府。 接到报告的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对飞行安全的影响。 第八条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内的区县人民政府和机场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民用机场净空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民的净空保护意识。

民用机场航行服务程序净空保护区域一体化图使用管理办法【最新版】

民用机场航行服务程序净空保护区域一体化图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鄂州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保证民用航空安全与城市建设相协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53号)《民用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管理规定》(CCAR—97FS—R3)《运输机场运行安全管理规定》(CCAR—140—R1)《湖北省民用机场净空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鄂州民用机场航行服务程序净空保护区域一体化图》(以下简称《净空一体化图》)覆盖本市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包括临时施工塔吊、避雷针、广告牌等设施,下同)的规划设计及建设高度控制与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净空一体化图》,是指依据国家及民航行业标准、国际民航组织规范、现行有效航行资料制作,是鄂州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区域安全高度管理的法定图则。 (一)《净空一体化图》综合考虑了鄂州民用机场建成后双跑道及总体规划三跑道的机场障碍物限制面、机场飞行程序、机

场最低运行标准、目视助航灯光、民航无线电台站场地保护要求(无电磁干扰源设施部分)、飞机性能等控制要求,各项控制要求中以较严格的为准。 (二)图中控制范围为以鄂州民用机场基准点为圆心,半径55公里的区域; (三)图中高度为海拔高度,1985国家高程,单位为米;坐标为WGS-84经纬度坐标,与国家2000经纬度坐标系可通用。 第四条市、区有关行政(行业)管理部门在办理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审批工作时,应当严格依照《净空一体化图》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高度审核。 对省级及以上行政(行业)管理部门立项审批的建设项目,由对应的市有关行政(行业)管理部门负责衔接,依照《净空一体化图》和本办法的规定,做好净空管控工作。 各区人民政府(含葛店开发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下同)负责本辖区《净空一体化图》使用管理工作。 第五条建(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项目业主单位应当按照以

《城市用地分类标准(2011)》问题解答

1、新、老标准在实际工作中如何过渡、衔接? 2012年1月16日新标准正式实施,在新老标准执行的过渡期内总体上应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行。 首先,城市总体规划应按照不同工作阶段,区别对待。已经正式批复实施的总规,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不向前追溯执行的原则,不必按照新标准重新修编。在编的总规可以坚持有选择地执行的原则,对已经完成的规划纲要或成果进行必要的修改完善,尽量减少后续实施的不对接问题;但执行中对调整所有现状、规划数据、图纸较为困难且对编制审批进度存在重大影响的,可以不完全按照新标准重新进行技术处理。2012年以后新启动的总规修改、新编应严格按照新标准执行。 其次,控制性详细规划同样应区别对待。对于已经批准的控规,不必单纯为执行新标准而重新修编,可结合实施评估、动态维护,按照新标准逐步修改完善。在编、新编的控规应全部按照新标准执行,保证后续规划和用地管理的协调一致。 再次,规划审批管理系统应坚持不影响正常的城市规划管理业务开展为前提,从易到难,由主及次地逐步推进与新标准的对接工作。比如,城市规划数字化信息管理平台(“一张图” 系统)中已经入库的现状、规划数据和管理程序相关接口等,可结合规划实施评估、动态维护、修改完善、修编修订等工作逐步更新调整。 2、如何把握本标准与专项标准、地方标准的关系? 本标准1.0.3条明确规定,编制城市(镇)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这里包含了两层意思:一是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已加强了与土地、交通、园林、环保等相关技术法规的充分对接,避免本标准执行时与其他相关标准产生矛盾;二是城市(镇)总规和控规使用本标准时,还应遵守其他各项技术标准、规范、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本标准的适用对象为城市、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和其他具备条件的镇的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专业部门组织的居住区、公共设施、绿地、道路交通、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等专项规划应首先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50298-1999)》等相关专项标准,不具备条件的其他镇、乡、村的用地分类和建设用地标准应使用《镇规划标准(GB 501 88--2007)》、《村规划标准》(在编)。 此外,本标准作为国家强制性标准,各地在实际工作中部应严格遵守。同时,各地为满足本地城市规划编制的实际要求,在不违背本标准的前提下,可进一步补充、完善、细化相关规定,出台相应的地方标准或实施细则。 3、本标准适用范围中“其他具备条件的镇”指什么? 本标准将“其他具备条件的镇”纳入适用范围,意在实事求是地反映我国小城镇迅猛发展的客观现实,加强对空间布局和形态上已经与城市无异的建制镇的规划指导。1、0、2条文说明中规定“其他具备条件的镇指人口规模、经济发展水平已达到设市城市标准,但管理体制仍保留镇的行政建制”,但其中并未提出量化指标的要求。因此,在实际规划工作中,

省军事设施保护条例

山东省军事设施保护条例 1991年10月22日山东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18年11月30日山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保护区域 第三章保护措施 第四章军地协作共管 第五章强制措施和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护军事设施安全,保障军事设施使用效能和军事活动的正常进行,加强国防现代化建设,巩固国防、抵御侵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军事设施的保护以及其他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军事设施保护实行分类保护、确保重点的方针,遵循军地共管、协调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省、设区的市和设有重要军事设施的县(市、区)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驻地有关军事机关组成,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工作,通过建立健全定期会商和检查督导制度、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承担军事设施保护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 1 - / 12

第五条省军区、军分区(警备区)、县(市、区)人民武装部主管辖区内军事设施的保护工作。军事设施管理单位具体负责军事设施的保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军事设施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军事机关应当从国家安全利益出发加强军事设施保护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国防意识和保护军事设施的法治观念。 军事设施保护宣传教育应当作为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内容。 第七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有保护军事设施的义务,对破坏、危害军事设施的行为有权进行制止、检举和控告。 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危害军事设施。 第八条对在军事设施保护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由有关军事机关和人民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保护区域 第九条军事设施的保护区域按照军事设施的性质、作用、安全保密的需要和使用效能的要求,划分为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作战工程安全保护范围。 第十条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确定及其范围的划定,以及军事禁区外围安全控制范围的划定,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事设施保护法实施办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 第十一条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划定后,管理单位应当按照管理职责,根据需要沿边界修筑围墙或者设置铁丝网等障碍物;对处于林地或者洪涝灾害、地质灾害多发区域的,应当设置相应的防护设施。 第十二条下列军事禁区应当在其外围划定安全控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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