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农业园区 政策资料汇编

政策目录

1、西安市农业林业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16年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考察评审方案的通知》(市农林发[2016]74号)

2、西安市农业林业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都市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市农林发〔2015〕106号

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持续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12]53号)

4、《陕西省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5、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园区提质增效建设的通知》(陕政办发[2015]22号)

6、《西安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

7、《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

西安市农业林业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西安市2016年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

考察评审方案的通知

(市农林发〔2016〕74号)

各区县农业(农林)局、单设的果业局,财政局:根据市农林委、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6年都市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西安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管理办法(试行)》和《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市农林委、市财政局拟定于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30日对各区县申报的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进行考察评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2016年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考察评审工作由市农林委、市财政局组织,通过第三方考察评审工作组对申报的第四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和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提质增效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和专家评审。考察评审工作由市农林委园区办负责召集。

二、考察评审程序

(一)现代农业园区认定项目考察流程

考察评审工作组在区县进行第一轮考察评审后上报的基础上按照考察程序组织开展考察工作,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考察:

听取汇报—类别鉴定—现场查看—资料审阅—专家质询—评议打分。

考察评审组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对建设规模、服务体系配套、经营管理状况、产业发展水平、园区建设规划等方面进行综合评议,逐项打分。

考察由考察工作组负责,并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考察得分占园区总得分40%。

(二)现代农业园区认定项目评审流程

评审答辩包括现场陈述和现场答辩。

现场陈述以项目建设方案为依据,重点介绍园区的组织形式、主导产业、建设规模、品牌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园区规划、项目组织及管理、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资金配套等保障措施及园区效益等(现场陈述需采用PPT辅助汇报)。

现场答辩采取现场提问回答的方式进行。评审组专家通过听取现场陈述就发现或质疑的问题进行现场质询,园区业主对专家质询的问题进行现场解答。

专家评审组根据园区现场陈述和现场答辩情况,对园区建设规划、资金管理和使用、现场陈述情况、现场答辩情况等方面综合评议,逐项打分。

专家评审评委分别由技术类专家、业务类专家、管理类专家担任,并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由首席专家负责评审工作。(技术类专家评审得分权重60%,管理类专家评审得分权重20%,业务类专家评审得分权重20%;评审得分占园区总得分60%)

(三)现代农业园区提质增效项目考察流程

现代农业园区提质增效项目按照以下流程进行考察:

听取汇报—现场查看—资料审阅—专家质询—填写考察意见。

提质增效项目主要从园区建设情况、市级现代农业园区项目完成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提质增效项目与申报指南匹配情况等方面进行考察

(四)其他说明

1、考察打分结果在被考察单位的现场监督下密封。项目考察结束后,考察评审组在市农林委、市财政局监督下拆封汇总,出具考察结果。

2、现场考察中,如建设主体不符合园区管理办法要求、建设规模低于打分标准所述最低规模,现场考察组不打分,园区不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3、现场考察设立最低基准分,考察打分低于60分的园区不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4、专家评审顺序采用抽签的方式进行确定,不得随意调整,现场陈述时间不超过8分钟,现场答辩时间不超过7分钟。专家评审打分结果现场公布。

三、考察评审纪律

(一)考察评审工作实行首席专家负责制。首席专家应当按照规范的程序组织开展考察评审工作,对有关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核,并对考察评审结果的真实性负责;考察评审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考察评审组人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监督、廉洁自律、保守秘密,公正客观、规范高效

地完成考察评审任务。

(二)考察评审过程厉行节约,不摆放鲜花、水果,考察评审组成员禁止收受土特产品等,考察评审组禁止接受园区方宴请。

(三)考察评审组成员如与项目建设单位有直接利害关系,应回避。

四、日程安排

市农林委、市财政局拟定于2016年4月6日至2016年4月30日进行考察评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

西安市第四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专家评审陈述提纲

西安市农业林业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

2016年3月30日

附件:

西安市第四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专家评审陈述汇报提

一、园区名称

二、园区建设单位(含简介)

三、园区建设地点及建设时间

四、园区现状(含规模、组织模式、品牌建设情况、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汇报园区与农户之间的利益联结机制)

五、园区规划建设内容(重点汇报园区下一步产业发展布局及规划)

六、财政补助资金使用计划(重点汇报)(财政资金投资比例不超过40%)

七、园区计划效益

西安市农业林业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

关于印发2016年都市农业专项资金项目

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县农业(农林、农村工作)局,单设的畜牧兽医局、果业局、高陵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财政局,市属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中省关于农业发展的有关精神,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农业农村工作重点,2016年,我市都市农业专项资金将继续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调结构、转方式”,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科技进步为支撑,不断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增强农业发展活力。结合市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办法,经市农林委、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了2016年都市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

各级农业、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各专项指南要求,充分发挥财政农业专项资金的示范、带动作用,明确专项资金以项目为载体,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资金跟着项目走、监管跟着资金走的原则,通过明确扶持方向、细化补助标准、规范工作程序,从源头上扎紧了制度的笼子,确保项目和资金安全高效运行。

二、明确责任

市级财政农业专项资金是支持我市农业发展的重要途径,各区县要进一步明确责任,规范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提高财政专项

资金效益。区县农业部门为项目的管理主体,区县财政部门为项目资金的监督主体,项目单位为项目的实施主体。各部门要各司其职,严格审核,确保项目的安全有效运行。

三、整合资源

各区县农业、财政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积极整合项目,压缩项目数量,调整项目规模,保障重点、注重绩效,要坚持“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按照我市农业发展重点,积极促进“一区三带七板块”农业结构转型升级,推动我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

四、强化绩效

项目申报工作要按照自下而上的原则,由项目单位按照项目指南要求以及附件规定的项目申报格式,认真编制项目申报书,认真填报项目申报信息,不得漏项、缺项。申报财政农业项目必须明确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评估;财政资金使用过程中农业、财政部门要跟踪问效,进行监督检查,使用结果要进行反馈公开,逐步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以绩效评价为手段、以结果应用为保障的绩效管理体系。

五、严格审核

各市农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对辖区内所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核、论证,确保项目的真实性、可行性和示范性。按照确保重点、绩效优先的原则,对拟申报项目按专项资金类别进行分类汇总、排序,按时报送。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六、其他要求

(一)申报程序和申报时间

1、申报程序。2016年度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与纸质并行申报的方式,各单位要在按时报送纸质文件资料的同时,通过市级专项资金项目库软件进行申报。各级农业、财政部门要及时审核项目单位上报的项目信息。申报外网地址http://www.xaxmk. https://www.360docs.net/doc/db6116332.html,。

2、申报时间。2015年11月1日至2015年11月20日,逾期项目库自行关闭,不再接收项目单位申报的项目。

(二)申报要求

农业项目申报要突出重点、集中投入,要集中体现当地农业优势,不撒胡椒面,不搞人情照顾。对于正在建设的项目优先申报。经营主体注册所在地没有农业主管部门的直接上报市农林委和财政局。户县和长安区继续实施项目整合试点,由区县自行安排整合项目一律不得申报市级项目。申报指南在农业信息网公开发布。

(三)申报材料的组成及报送

1、区县农业部门会同当地财政部门对上报的项目以正式文件形式联合上报市农林委、市财政局〔文件标题统一文字为“××区县关于上报2016年都市农业专项资金项目的报告”〕。(没有区县主管部门的有关单位直接申报)。其中包括区县组织专家评审综合意见,申报项目汇总表(分类别按建设重要性排序)(一

式三份)。

2、项目标准文本(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项目报送规划方案)、绩效评价表一式三份。

3、资料报送时分别送市财政局一份,市农林委计财处及业务处室各一份,同时报送项目汇总表及项目标准文本(规划方案)、绩效评价表电子文档。电子版发至xanlwjcc@https://www.360docs.net/doc/db6116332.html,

4、各类别项目的其他具体报送要求按照附件规定准备。

电话:86787479

附件:1、2016年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2、2016年菜篮子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3、2016年现代农作物种业项目申报指南

4、2016年都市农业果业转型升级项目申报指南

5、2016年优势畜牧业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6、2016年休闲农业及一村一品拓展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7、2016年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工程项目申报指南

8、2016年农业科教及能农村能源环境项目目申报指南

9、2016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10、2016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及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指南

11、关于2016年粮食生产专项资金的申报说明

西安市农业林业委员会西安市财政局

2015年10月30日

附件1

2016年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申报指南为贯彻省政府《关于深入持续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的意见》和《关于推进现代农业园区提质增效建设的意见》,按照《西安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管理办法(试行)》和《西安市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管理暂行办法》要求,为进一步深入持续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工作,特制定本指南。

一、申报条件

(一)第四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建设项目

1、经营主体明确。

2、园区应有一定的产业基础和规模,相对集中连片,经营主体明确,组织形式先进。

(1)蔬菜类园区。以露地蔬菜为主的园区面积在1000亩以上,以设施为重点的园区设施占地面积不少于200亩。基础及生产设施建设投资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2)粮食类园区。规模在5000亩以上,达到国土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要求。土地平整、土壤肥沃、成方连片、排灌方便、实现节水灌溉,地力水平达到高产、稳产的要求。田间设施标准化、管理服务专业化,生产过程机械化,小麦亩产达到500公斤以上,玉米达到600公斤以上。

(3)果业类园区。以露地果业为重点的园区集中连片栽植面积在1000亩以上;以设施果业为重点的园区集中连片栽植面积在200亩以上;园区主栽品种一致,纯度达到95%

以上,优果率较当地相同树龄果园平均水平高20%以上,达到农业部水果标准园的创建标准。

(4)休闲综合类农业园区。园区面积在500亩以上,以农业生产为基础,规划科学,各功能区布局合理,年接待游客1万人次以上,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

(5)畜牧类园区。生猪出栏在8000头以上(母猪300头以上),蛋鸡笼位在8万羽以上,肉鸡出栏25万羽以上,牛存栏在500头以上。

3、对已享受过省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的项目不再重复申报市级现代农业园区项目;

4、以蔬菜、粮食、畜牧业为主的园区,重点产业占比达到80%以上;休闲综合类园区不要求重点产业比,主要以发挥其生产基地、生态屏障、旅游休闲、引导辐射和示范教育等多种功能的园区为主;

5、畜牧类园区要达到市级标准化示范场要求,生态循环利用,动物防疫设施健全,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

6、各类园区农产品生产环境达到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要求,主导农产品达到无公害要求;综合类、休闲农业观光园区要通过整体环境评价。

7、生产组织方式先进,园区投资主体明确,形成“龙头企业+农户”、“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联合社+专业合作社+农户”等多种形式的现代农业产业化格局。

8、支撑服务体系较为健全,技术服务、金融服务、农

资供应、产品销售网络配套,功能基本到位。

9、产业体系较为完善,具有产供销、贸工农一体化的产业服务网络。

(二)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提质增效项目

1、经认定的市级现代农业园区;

2、园区内水、电、路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

3、园区同科研院所开展有技术服务活动,聘请有专家指导,具备自有技术团队;

4、园区环境评价良好,“五治”符合相关技术要求,园区生产过程中严格落实农业标准化生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登记档案;

5、园区农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和“三品一标”认证取得一定成果;

6、品牌建设效应突出,有较高的市场认可和品牌认知度;

7、园区经济效益良好,产值显著高于当地平均水平;对产业和农民增收具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

二、补助标准及支持重点

(一)第四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项目

全市共下达申报指标21个,市级资金重点支持设施农业建设,新型农业产业培育,农业发展先进典型模式推广提升,种、养业良种体系建设,现代农业物质装备,现代农业支撑产业体系、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体系等。申报扶持资金200万元。

(二)市级现代农业园区提质增效项目

全市共下达指标10个,市级财政补助资金重点支持园区生产环境“五治”,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建设,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设和品牌创建,先进生产技术应用,物质装备水平提升,职业农民培育等,申报资金扶持资金100万元。

三、其他要求

(一)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组织符合条件的园区按照要求编写申报材料,其中申报第四批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的按照《西安市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规划方案编写大纲》(见附件14)编写,申报提质增效园区的项目按照《西安市都市农业项目标准文本》(见附件13)编写,联合财政部门做好申报园区审核工作,对初审合格的园区按照市上分配的名额择优汇总排序。

(二)各区县农业主管部门在申报园区项目时,要依据全市优势主导产业发展布局,突出园区规模效应、种养循环利用,重点支持科技创新、产品研发、品牌建设及市场开拓等方面有优势的园区;倾斜扶持以具有一定实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经营主体,对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具有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效应的园区。

(三)各区县农业、财政部门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对于申报的园区项目,要在现场考察评审的基础上,择优上报。项目上报时严格控制上报数额,不得超额申报(指标分配表附后)。

2016年市级现代农业园区申报指标分配表单位新认定园区项目提质增效项目阎良区21

灞桥区21

长安区31

临潼区21

高陵区农林21

高陵区畜牧11

周至县农业21

周至县果业21户县21

蓝田县31

合计2110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持续推进现代

农业园区建设的意见

陕政发〔2012〕53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代农业园区(高标准基本农田)是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载体,是推进“四化同步”和城乡一体化的重要抓手。近几年,我省统筹谋划、整合资源,实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特别是开展全省园区建设年以来,园区规模不断扩大,建设水平显著提高,辐射带动能力明显增强,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为进一步加快现代农业发展,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深入持续推进现代农业园区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以农民增收为核心,以农业转型升级为重点,用现代工业、金融、流通、生态理念,深入持续建设一批规划布局科学、生产要素积聚、产业体系健全、组织经营方式先进、带动农民就业创业、综合效益显著的现代农业园区,引领现代农业发展,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二)基本原则。坚持高标准建设。围绕主导优势特色产业,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实施,使园区设施先进、装备完善、科技领先、机制创新;坚持分类指导、分级管理。根据

建设规模、主导产业和地域特色,按照种植、养殖,林产、水产,加工、贸易等分类指导,实行国家、省、市、县(区)分级管理,增强园区产业发展的示范、辐射和带动能力;坚持涉农县区全覆盖。立足自然条件、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在省级园区涉农县(区)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快市、县各级各类园区建设。

(三)目标任务。到“十二五”末,建成省级园区300个以上,整镇连片现代粮食基地20个以上,引领建设各类园区2000个以上,园区面积占到全省耕地面积的15%以上,单位面积产出比周边非园区高30%以上,园区周边农民年收入明显高于当地农民平均收入水平。通过3-5年努力,实现各级园区涉农县区全覆盖,形成以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为引领、国家现代农业区为示范、省级园区为支撑、市县园区为依托的全省现代农业发展格局。

二、建设重点

(四)搞好规划。立足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以镇为单位,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移民搬迁、新农村建设,结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片区扶贫攻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规划,高点定位、适度超前编制园区建设规划。规划要突出产业集聚和基础配套,重视园区功能拓展,统筹布局生产、加工、流通等功能,实现园区主导产业发展并带动观光农业等产业发展的目标。

(五)分类建设。按照产业类别、规模将省级园区分为:种植类园区,3万亩以上为甲类,3万亩到1万亩为乙类,1

万亩到5000亩为丙类。养殖类园区,生猪出栏量5万头以上为甲类,5万头到3万头为乙类,3万头到1万头为丙类;奶牛存栏量5千头以上为甲类,5千头到3千头为乙类,3千头到1千头为丙类。综合型园区,经营收入10亿元以上为甲类,经营收入10亿元到5亿元为乙类,经营收入5亿元以下为丙类。按照确定的规模标准,结合当地产业基础、因地制宜确定园区类别,引导经营主体入园入区,加快推进园区建设,扩大产业规模,提高产业聚集度。

(六)加快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搞好规划衔接,整合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土地治理、农田水利建设、退耕还林后续产业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等项目,按照“田成方、林成网、路相连、渠相通、旱能灌、涝能排”的标准,平衡资金,创新机制,加快推进种植类园区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提高综合生产能力。

(七)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在坚持农户作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基础上,支持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专业种养大户投资建设园区,培育发展成为园区新型经营主体。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资金、管理、品牌和市场方面的优势,做大园区、做强产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鼓励支持合作社、联合社积极参与园区建设。鼓励支持农村种养大户、农民经纪人等通过土地、资金入股等形式组建合作社或公司,参与园区建设。

(八)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通过土地银行、组建土地合作社等服务机构,采取实物

折价、发布流转指导价等方式,加快推进土地流转,健全土地流转服务机构,规范流转程序,建立土地流转风险防范制度,促进土地向专业大户和经营能手集中,向园区集中,扩大园区建设规模。

(九)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和实用人才。统筹利用各级各类培训资源,加大对园区经营主体、从业人员的生产经营管理和市场营销业务培训,解决园区建设发展急需的各类实用人才。鼓励科技人员到园区从事专业技术服务,提高园区建设水平。充分发挥园区设施设备优势,结合区域产业发展,培育畜牧水产饲养、标准化种植、农机耕作、农产品加工方面的新型职业农民和实用人才,把园区打造成为实训基地。

(十)强化技术集成应用。大力推广应用现代种、养、储藏等新机械、新设施,全面提高园区现代装备水平,园区主要生产环节的机械化率达到80%以上。推行良种良法,建立与区域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良种繁育中心,使园区良种覆盖率达到100%。促进园区产学研结合,鼓励科研院所将园区作为实验基地和科研成果展示平台,加快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加大园区现代科技、气象服务、灾害防控等先进适用技术的应用,到“十二五”末园区科技贡献率达到60%以上。

(十一)发展农产品加工流通。围绕粮、果、畜、菜、水产品等主导产业和地方特色产业,引进先进设备、工艺和技术,面向市场需求,结合实施农业部农产品产地初加工项目,加大农产品深加工力度,提高农产品转化增值率,力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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