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甲方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甲方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甲方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投资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监理是现场质量、进度控制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责任单位,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成本控制。所以对监理单位监理行为的监控必须得到有力控制。

3、控制依据:《监理合同》、经审定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法规和监理条例。

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二、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料员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必须参加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

料等,召开监理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例会后的两日内下发例会纪要。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出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应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甲方工程部经理请假。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相互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各项报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监理日志、月报填写内容齐全、真实、清晰、可追溯,本人审核的资料及填写的表格要签字齐全,数字准确。

四、监理人员对质量控制

1、积极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使之符合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出现严重审查错误,及发现未按照批准方案施工而不及时处理的,予以处罚。

2、材料进场验收手续齐全,质量证明资料与实物核验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由于发现不及时或发现使用未经批准的材料,监理不采取措施制止的,予以处罚。

3、监理人员应清楚监理控制程序、工程质量控制标准,掌握工程现场情况及有关数据,满足工程施工中对各项工序、参数的理解和需求。

4、施工中存在质量问题,能够及时发现并进行处理的,及时安排处理并复查,重大质量问题不得隐瞒并私自处理。

5、严格执行质量过程控制措施,在过程控制及工程验收时,要按规定进行实测实量。经验收合格的工程,不得再有质量问题。

6、为了配合施工单位按计划完成施工任务,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加强过程检查、主动发现问题并敢于指出,对施工过程中明显违反施工规范、与图纸不符、有严重错误的问题,应及时指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对有关问题签发监理通知,以减少工序验收时大量的翻工。

7、按职责做好见证取样、监理抽检工作;监理人员在施工阶段实施监理时,应在施工现场对关键部位和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跟班旁站监督,包括工程建设需要的关键工序或部位以及特殊工艺。

8、监理人员在没有收到书面验收通知的情况下,每天应根据施工现场的施工状态进行

检查,检查下列情况但不限于以下情况:

(1)检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的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的准备情况;

(2)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是否执行了已获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3)核查进场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和商品砼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单位进行检验;

(4)施工操作人员的技术水平、操作条件是否满足工艺操作要求;

(5)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是否存在质量缺陷或质量隐患。对较大质量问题或隐患,监理人员宜采取录相、摄影等手段予以记录;

(6)监理人员在巡视和旁站过程中要善于及时发现问题并对其予以纠正。一旦发现问题,应先口头通知施工单位要求其改正,必要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并将所发现的问题及处理过程记入监理日记。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监理人员应口头要求工程暂停施工:

①施工出现了安全隐患;

②工程质量出现的缺陷可能引发工程质量事故;

监理人员在口头要求工程暂停后,应立即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暂停施工令》。

9、监理单位应严格工序报验制度,对施工单位报验的工序,监理员应协同监理工程师首先检查施工方自检资料,齐全后再进行工序验收。

五、监理人员对进度控制

1、监理单位须配合施工进度,根据总进度计划,要求施工单位提出各分部、分项工程的季度、月度的具体计划安排,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其可行性并提出意见。

2、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方按工程进度提交的形象进度和已完成工程量月报,对工程量增减变化的设计变更及工地洽商等内容执行情况审查,同时检查是否满足质量要求,如不合格不予签认并及时汇报甲方。

3、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经常深入工地,了解承包人的工、料、机的投入情况,对进度计划滞后的工程提出分析意见,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按工程进度完成。

4、对各种质量检验报告单、中间交工证书、中间计量表等符合要求的及时准确签证,杜绝漏签、错签;对承包人上报的资料的审核准确到位;计量方法、原则掌握严格、正确,对计量支付的理解透彻。

六、监理人员对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控制

1、项目监理部应定期组织现场安全文明生产的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并将整改结果上报建设单位。

2、做好日常安全监护及督促工作,所有人员应自觉遵守并严格执行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对下述情况及时整改及制止:

(1)工程标牌未设置,或设置在不醒目位置,或发生破损未及时修复;高层建筑无明显的楼层标识牌。

(2)施工现场成品、半成品及原材料未按规定堆放。

(3)施工现场扬尘、撒土对周边居民区、公共场所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噪音。

(4)发现生活区、办公区、施工区有随意倾倒垃圾现象,办公区域场地不定期打扫,损坏的设施不及时修复。

(5)发现施工现场高空抛物或从高处倾倒物体。

(6)外墙脚手架未保持整洁、美观,发生破损,钢管、扣件、栏杆颜色标识不清楚,围墙及周边道路、工地出入口未保持清洁,绿化、广告、灯箱等发生破损未及时修复。

(7)施工单位门卫管理不到位,不建立来客登记制度。

(8)施工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未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安全员缺岗或不到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台帐未及时建立并完善,未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或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9)施工现场消防设施未按要求配置的,施工脚手架未按规范搭设、报验不及时及未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现场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等未按要求佩带或配置,拒不整改的。

(10)现场出入口、通道口、楼梯口、井道口、预留洞口、临边洞口、基坑边缘等容易发生坠落的地方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临边防护未及时设置,现场塔吊、架桥机、吊车及其他施工机具未按要求配备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或超过质检期违规使用的。

(11)施工现场用电设备、配电箱、开关箱未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未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施工电缆随意拖拉,未架空或埋地,接头未保护,绝缘层有破损,现场用电设备漏电保护装置未按要求配置或失灵的。

(12)发现生活区、职工集体宿舍、食堂违规使用电器,电线私拉乱接及未配设防火设备的。

大型上市公司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大型上市公司工程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做好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周期,提高投资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对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管理时的相关事宜。 第2章监理单位的选择和管理 第3条工程部组织选择并确定监理单位,与其签订“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明确工程监理的任务,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需依据合同规定按时进驻施工现场。 第4条监理单位应具备的资质条件如下。 1.投标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2.具备同类工程阶段的监理经验或全过程监理经验。 3.具备与该工程所包括的设计、土建、安装、装修全部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实际工作能力,全面进行“三控”(进度控制、质量控制、投资控制)、“两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一协调”(业主与实施方以及实施方之间)和安全文明施工。 4.具有工程建设项目现代化管理的能力。 5.具有完成该工程类似的工程项目招标、评标的经验,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制定或审核标底的能力。 6.具有编写符合规程、规范的竣工资料的能力。 第5条对监理单位的要求具体如下。 1.监理单位应能独立完成该工程项目所委托的全部监理工作,不得转让或分包。 2.能按时提交该项工程的监理大纲和监理规划。 3.符合该项目总监成员和其他监理工程师的资质要求与人才网络要求。 4.从事监理工作的人员组成应能满足该项工程的全部专业要求,监理单位需提交“随工程进度监理人员上岗直方图”和“监理机构设置框图”。 5.报送为该项工程监理任务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其中注明自身能提供的部分)。 6.提供准备用于本项工程监理工作的各种主要监理表格,如向业主提供的报表格式、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

监理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发挥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及环保符合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一些具体要求,校基建办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项目部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并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1严格执行监理合同 1.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员、资料员以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保证人员的到岗率。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保证服务工作正常进行,监理人员更换,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必须在2日内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周例会后两日内下发。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

现,予以辞退。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加强监理人员的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甲方工程部请假。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相互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各项报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监理日志、月报填写内容齐全、真实、清晰、可追溯,本人审核的资料及填写的表格要签字齐全,数字准确。 三、加强监理人员对质量的控制 1、积极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使之符合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甲方对监理的管理制度

甲方对监理的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的发挥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及环保符合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项目部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并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1严格执行监理合同 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员、资料员以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保证人员的到岗率。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保证服务工作正常进行,监理人员更换,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必须在2日内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周例会后两日内下发。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

予以辞退。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进行相应处罚。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加强监理人员的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应严格遵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甲方工程部请假。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相互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各项报表填写内容符合要求。监理日志、月报填写内容齐全、真实、清晰、可追溯,本人审核的资料及填写的表格要签字齐全,数字准确。 三、加强监理人员对质量的控制 1、积极审核各专业施工方案,使之符合规范及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规定,并监督施工单位按批准的方案施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监理单位管理制度 一、总则 1.1为了使本工程各项管理工作满足开发公司管理要求,确保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有序、按标准在受控状态下进行,实现本工程项目的管理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任何与本工程有关的施工单位,都必须遵守本办法。 二、过程要求 2.1工程施工阶段管理要求 2.1.1监理例会:在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应定期主持召开监理例会,会议纪要应由项目监理机构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总监理工程师或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需要及时组织专题会议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各种专项问题。 2.1.2技术交底:在每道工序开始施工之前,施工单位应在内部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监理、施工单位专业工长、施工班组长应全部参加,对施工工艺、标准、作法进行统一,以便使甲方要求真正贯彻到施工第一线且在检查验收时有统一的标准。监理应审核交底内容,旁听交底会,留存交底记录,并监督执行情况。 2.1.3材料设备进场: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单位报送的拟进场工程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证明资料进行审核,并对进场的实物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约定或有关工程质量管理文件规定的比例,采用平行检验或见证取样方式进行抽检。对未经监理人员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监理人员应拒绝签认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单,书面通知承包单位限期将不合格的工程材料构配件设备撤出现场。 2.1.4隐蔽工程验收: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上报监理单位验收,监理验收通过并在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字后,才允许其进入下一道工序。所有隐蔽工程监理应全数参加验收。 监理通知:对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要求承

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 2.1.5监理月报:监理单位应每月上报《监理月报》报甲方审核。《监理月报》中反映的问题,甲方要求监理敦促承包商予以整改,并落实整改情况。 2.1.6施工质量检查:实行施工班组(劳务)检查→施工单位质量专检→监理专人检查→甲方抽检,并要求监理单位配合工程管理部质量检查小组进行感官质量检查。对于出现的质量问题,要求监理单位召开质量专题会议进行进一步的分析,并将结论形成。 2.1.7施工质量事故:监理单位发出工程整改令,施工单位上报质量事故调查报告和经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认可的处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对质量事故的处理过程和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和验收,监理验收合格后,向建设单位及本监理单位提交有关质量事故的书面报告并应将完整的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整理归档。项目部要求监理负责每周组织专项质量专题会议,处理现场发生的工程事故或工程质量问题。重大质量事故,项目部与工程部、设计部等相关部门共同协商解决方案,若有成本增加,报成本理部审核,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执行。 2.1.8进度计划:项目部把编制的项目总控计划交监理单位分别下发到每个施工单位,由施工单位根据项目计划对整个工程完成时间节点进行细化,其细化后的施工计划报监理单位负责审查,检查其计划在项目总控计划范围内是否科学合理,提出自己的合理化建议,一经审定,严格按此计划执行。 2.1.9进度款的支付:在施工过程中为了更好的履行合同和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工程进度款的支付节点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精神进行审查,到达支付节点且质量合格的情况下,由施工单位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请表,监理按合同审查形象进度、工程量后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工程款支付证书并报项目部,再由项目部审查交公司进行审批支付。 2.1.10工程变更:由甲方原因产生的工程变更或重大设计变更,项目部要求监理单位对变更进行评估,并严格监督工程变更的实施和参与工程量的核实。 2.1.11信息管理:监理单位应做好信息的收集与传递工作,负责将甲方书面文件按要求传送至各相

(新)甲方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甲方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了加强公司投资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2、监理是现场质量、进度控制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责任单位,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成本控制。所以对监理单位监理行为的监控必须得到有力控制。 3、控制依据:《监理合同》、经审定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法规和监理条例。 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二、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监理工程师、监理员、资料员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必须参加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例会后的两日内下发例会纪要。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出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三、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应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甲方工程部经理请假。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相互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甲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 制度(标准版)

甲方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管理制度(标准 版) 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有效预防安全事故,保障建设过程中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工程安全,保证施工过程中文明施工和防火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国家、建设部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防火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三条文明施工及防火要总体实现无重大违法犯罪案件,无污染扰民,无施工料具浪费,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消除隐患,确保无重大火灾事故。 第四条建设单位成立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安全、文

甲方管理制度最新版

云和嘉瑞养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若 干 规 定 云和嘉瑞养生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工程部编制 2016年4月15日

目录 一.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规程------2 二. 工程施工现场签证管理办法------4 三. 工程技术资料及施工图表签报程序规定------6 四. 违规处罚规定------7 五. 监理工作管理规定------9 六.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11 七. 工程质量验收标准------13 附表一、工程经济技术签证单------15 附表二、周(月)施工计划表------16 附表三、工程联系单-------17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规程 一.总则 工程项目现场管理是实现投资目标的重要环节,负有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施工安全、环境影响等协调、控制、指挥的权利和责任,旨在工程前期准备至招投标和施工合同签订后开展工作。 二.职责 1.对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投资、进度、质量、施工安全和环境影响负责。 2.严格执行公司工程投资、进度和质量计划,实施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日常工作的考核与管理。 三.主要工作程序和内容 1.施工现场准备就绪后两天内正式通知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工地会议的主要目标是:转交业主对施工、监理管理的相关文件规定,察看施工现场,交代控制坐标点,确定工程技术交底日期和预定开工日期。 2.工程动工后及时参加每两周一次的监理例会,传达业主对工程管理的要求和相关技术标准,协调施工、监理、业主三方日常管理和技术管理中的各项事务。核签基础施工中土方进出的实际数量和基础开挖的实际深度。 3.加强日常巡视巡检,纠正施工监理工作的错误行为。协调配合施工单位做好主体施工。参加各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协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 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元/每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扣减监理费用200元/每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费用300元/每次,如有特殊情况向甲方工程部经理请假。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互相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4、各项报表填写内容复核要求。监理日志、月报填写内容齐全、真实、清晰、可追溯,本人审核的资料及填写的表格要求签

监理单位管理方案.docx

2016财年监理单位管理要求 为强化监理单位对工程建设监管职能,充分发挥工程管理第三方监管作用,确保监理单位“四控、三管、一协调”有效落实,同时为进一步加强监理单位与集团总部、区域管理中心和项目公司的沟通交流及监管联动机制,促进中燃集团工程建设管理水平进一步提升,达到监理单位与中燃集团合作共赢、共同发展的目的,工程技术部集合集团工程建设管控要求制定了2016财年监理单位管理要求。 一、中燃集团工程建设管理思路 1、2016财年集团工程建设主体思路 中燃集团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已在全国28个省、市、自治区进行了广泛的项目布局,下属项目公司已超600家,拥有300多个城市燃气项目,同时在城市燃气业务基础上,逐步形成了车船燃气、LPG、分布式能源等多领域齐头并进的局面。 (1)工程管理模式 集团为满足发展需要,制定了“战略管控在总部、管理重心在区域、落实执行在项目公司”的管控方向,并不断通过简政放权、深化变革,积极推动这一管理模式落地。集团工程技术部做为专业职能部门,本着加强内部管控和强化专业服务的原则,通过内外两条线的工作推进,促进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满足集团发展的需要,因此监理单位做为第三方监管力量,应当成为集团工程技术部工程建设管理有力的助手。 (2)工程建设特点 2016财年,国内经济增长乏力,发展进入新常态,城市燃气在这一大环境下也受到严重冲击。在此背景下,集团提出了“三跨”、“4G”、“六扫”的大市场观战略,深挖市场潜力,大力开发乡镇市场及老居民用户,因此,常规燃气工程建设中点供项目、散户安装比率将大大提高,相应的工程建设管理难度大大提升,风险点明显增多。 2、监理单位招标整合的目的

甲方对监理考核办法

1.编制目的 通过规范、督促监理作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最终实现项目管控质量和产品质量; 衡量到岗监理人员从业素质,激发责任;体现在岗人员价值; 量化监理工作绩效。 2.为确保监理工作质量,体现优质优价,结合公司及项目的具体情况,特制定 本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本“办法”与“补充协议附件E”《监理工作质量考核标准》配套执行。 3.本“办法”作为《委托监理合同补充协议》协议约定之一。 4.在委托监理合同补充协议中应约定以下内容: 4.1从每季度应付的监理费用中,取15%作为监理工作绩效‘考核金’,与本“办 法”考核挂钩; 5.监理工作质量的监督、控制、考评第一责任人为项目部分管专业工程师; 6.考核以监理单位派驻现场的监理机构(或监理部)为对象; 7.考核由建设单位现场项目部(或工程部)负责,经项目部(或工程部)负责 人及xx集团领导审核后生效。 8.监理工作每月考核一次,并开展一次针对考核结果的沟通会,在次月5号前 完成。取连续3个月考核分的平均分作为当季的考核得分。 9.监理工作考评采用扣分制,满分为100分;每一分项的扣分不超过本分项的 满分。考核以60分为合格。当月考核不合格不能取得补充协议约定的当月‘考核金’。考核合格的,应得‘考核金’=‘考核金’×考核得分%。当月考核分大于等于90分时,当季考核费按全额计取。 10.各监理部的考核结果将纳入对监理公司年度工作评比,年度考核的平均分小 于80分的将不能参加建设单位下一项目的监理投标。 11.建设单位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考核项目和各考核项目的分值进行增、减调 整。

12.监理工作质量月度考核评分表及汇总表(见补充协议附件E)由建设单位编 制。 13.“补充协议附件E”《监理工作质量考核标准》被列为“一票否决”的,即当 月一旦发生该类事件,则监理考核得分为零。 14.本办法自监理单位接到“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执行。 补充协议附件E: xxx监理公司 xxxx 项目监理部年月度 监理工作质量考核标准

监理单位管理细则

监理单位管理细则 为了切实贯彻公司制度文件,规范化项目管理,依据《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建设监理规范》等,特指定本细则: 一、制度管理 1、会议材料汇报制度 1.1提交时限 工程部对监理单位实行定时汇报制度,监理周报要求每周五下午3点前上报工程部(含电子版),监理月报要求每月25日前上报工程部(含电子版),提交纸版数量由工程部确定,汇报材料模板由工程部下发给各监理单位。监理单位必须按照工程部提供的监理周报、监理月报、节点计划、月进度计划及周计划的模板按时提交,其中周计划附在监理周报后,月进度计划及节点计划相应附在监理月报后,如未能按时提交,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以50元人民币的处罚,第三次处以100元人民币的处罚,依次类推。 1.2填写要求 监理周报必须按照填写要求填写,格式及其分类严禁更改,遇有疑问,可询问资料员及主管工程师。不符合填写要求的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以50元罚款,第三次处以100元人民币的处罚,依次类推。 1.3深度要求 监理周报内容必须详实,每周项目主管工程师将会对监理单位提交的监理周报进行审核,当主管工程师提出的问题在周报上面没有体现,将对监理单位进行以下处罚: 1.3.1、当主管工程师发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在周报上未体现,在质量及安全方面的问题的遗漏的数量小于或等于5条,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以100元人民币的处罚,第三次处以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并撤换该项目负责监管的监理工程师。 1.3.2、当主管工程师发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在周报上未体现,在质量及安全方面的问题的遗漏的数量大于5且小于或等于10条,第一次处以100元人民币的处罚,第二次处以200元人民币的处罚,并撤换该项目负责监管的监理工程师。 2、监理规划、细则及资质资料提交 2.1、监理单位在施工图下达后15日内,工程开工之前编制监理规划、旁站监理方案、安全生产监理实施细则及专业(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实施细则,建立监理工作报告制度,以书面形式提交工程部。根据工程施工进展编制相关专业监理实施细则。如未能按时提交,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处以200元人民币的处罚,第三次处以500元人民币的处罚,依次类推。 2.2、所有监理人员进场后,必须填写项目监理机构核查表,并备齐人员资料于2日内上报工程部,其中总监年龄不得大于50岁,并持有建设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其它专业监理工程师平均年龄不得大于55岁,50岁~28岁所占比重不得小于60%,最大年龄不得大于60岁,且身体条件良好,工程部将按照合同对进场人员进行审查,如发现现场监理人员未按照合同要求进场,每缺一人(总监和总监代表除外)一天处以200元人民币的处罚,直至按照合同要求人员全部进场,且现场监理人员不得随意调换,必须征得工程部同意。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到场,监理单位不得随意更换,如确实需要更换,必须经工程部同意,自行更换工程部将对监理公司处以10000元人民币处罚,有权建议公司解除合同,监理单位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且要求每周总监必须驻场处理日常工作不得少于5天,工程部将对监理单位人员,特别是总监进行每日签到制度,工作日每缺一天处以200元人民币处罚。

甲方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甲方对监理单位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及环保符合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项目部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并进行考核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土建监理员、资料员以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钢结构专业资质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

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于监理周例会后的两日内下发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出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应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如有特殊情况应向甲方工程部经理请假。 2、监理人员应注意维护监理形象,遵守项目现场各项管理制度;不准相互推诿、无理拒绝或拖延本职工作;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发现并及时发出整改通知单。 3、监理人员应熟悉工程图纸及设计变更的相关内容,了解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工程监理单位管理规定

ZR- ZR-GCJS-B017-2015(V1.0) 工程监理单位管理规定 2016-03-11发布 2016-04-1实施

修订记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5) 第三章监理单位资质要求 (6) 第四章监理单位年度招标 (6) 第五章监理单位管理要求 (7) 第六章监督与考核 (8) 第七章奖励与罚则 (9) 第八章附则 (10) 附件一建设监理工作月报 (11) 附件二监理单位考核表 (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燃集团工程建设监理业务管理,规范工程监理行为,保证工程监管质量,提高服务水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工程建设实际,特制定《中燃集团工程监理单位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燃集团控股项目公司工程监理单位的管理,非控股项目公司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工程包括中燃集团管理范围内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各类建设工程。 第四条名词和术语 1、监理单位:依法成立并取得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事建设工程监理活动的服务机构。 2、监理:监理单位受项目公司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3、监理日志:项目监理机构每日对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施工过程进展情况所做的记录。 4、监理月报:项目监理机构每月向项目公司提交的建设工程监理工作及建设工程实施情况分析总结报告 5、监理文件资料:监理单位在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过程中形成或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文件资料。 6、监理规划:在总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7、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监理规划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8、工程旁站: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由监理人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甲方对监理的管理制度

甲方对监理的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加强公司投资项目的工程监理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2监理是现场质量、进度控制和施工单位间协调的主要责任单位,并协助建设单位进行成本控制。所以对监理单位监理行为的监控必须得到有力控制。 1.3控制依据:《监理合同》、经审定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及《建设工程监理规范》等有关法规和监理条例。 1.4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2.监理资格审查 2.1对监理工程师的资格审查:项目部对监理单位派出的监理工程师进行资格审查,核对监理人员数量、资格证书是否与监理合同的规定相一致、是否具备资格、工作人员数量是否足够等。在核对无误后,再将监理工程师的姓名、性别、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名称、证书号码等登记在《监理工作人员登记表上》。 3.现场监理的管理 3.1工程管理科应加强对监理现场的管理。 3.2督促监理单位向承包商移交施工场地,发布《监理配合要求》,向承建商明确现场管理规定和程序。 3.3参加由监理单位组织的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由监理监督

承建商根据审 核意见完善《施工组织设计》。参加由监理单位组织的施工图纸会审,配合设计部催促设计院完善设计图纸,解决设计问题。 3.4督促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使用的材料进行有见证送检,监督监理单位 对现场实体质量的检查、旁站监理执行情况,监理对有关质量问题的跟踪解决措施。 3.5监督监理单位完成上墙资料:晴雨表、监理单位各种规章制度、监理架构、监理人员岗位职责,每月工程进度照片、工程进度形象表、各阶段总平面布置图等。 4.监理的文件管理监督 4.1《监理月报》。项目部应要求监理单位每月上报《监理月报》,并对其中所反映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等情况形成反馈意见,填写《监理月报审核意见表》。对于其中存在的问题以及工程部平时巡视所发现的问题,应要求监理敦促施工单位予以整改,并将整改结果再上报项目部核实。 4.2监理例会或其它专题会议:项目部应督促监理单位每周召开监理例会对各施工单位工序、质量、进度进行监控和协调。必要时,项目部也可以组织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召开质量专题会议。各会议应注意作好相应的记录并予以保存,所有的会议纪要必须经项目部审核通过,监督监理和施工单位落实纪要内容。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制度 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 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2日内离开,并在2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元。

7、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

工程项目甲方对监理、总包的现场管理制度

建设单位对施工方、监理方的现场管理制度 现场考勤制度 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进度与安全,提高施工现场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管理制度。在工程中从事建设活动的各有关单位必须遵守。 第一条、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每天填写考勤表,要真实,并且定期向监理单位汇报。如有不实作假,进行批评教育,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施工单位派驻工程建设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与投标书一致。 第二条、施工单位工地主要负责人及相关管理人员有事离开工地的必须通知监理单位并且确认其指定代理人,经监理单位总监或总监代表和建设单位代表批准后方可离开。未经批准擅自离开的,每发现一次罚责任单位500元,罚责任人200元,脱岗三次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将要求施工单位更换人员,并在施工合同履约评价中按规定扣分。 第三条、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场前,应向甲方提供现场管理人员及班组负责人的详细名单及联系方式,各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名单,且保证要人证相符。各单位更换管理人员必须事先通知甲方工程部,甲方有权根据施工和监理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的实际能力水平和职业道德,决定其是否留退。 第四条、各施工单位进场时必须在现场办公室安装电话或报送手机号,并保证每天24小时畅通,且工地有人值守。 第五条、监理单位必须保证旁站工作到位,管理层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如遇工程施工特殊阶段或紧急施工问题,须及时到工地解决。

第六条、各施工单位应在临设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应临设安排方案,在正式开工前14天应向甲方报送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经甲方工程部签字认可后方可进行施工安排,正式动工前一天必须提交开工报告。 第七条、各施工单位必须服从甲方现场代表的协调安排,服从监理公司的技术指导和监督。施工现场内各单位之间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所有协调安排事项,均应以书面形式传达,如有特殊情况需立即口头处理时也必须在12小时内完善正规手续。现场所有往来文件均以标准打印文本为准,并妥善保存。如非标准打印文本各单位有权拒绝签收,相应产生的影响和责任由发出方承担。所有发出的文件均应有收发记录。 第八条、现场内各种往来书面文件、通知,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甲方认可的管理人员签收。签收后如有异议必须在当日内提出,否则视为认同,并应严格按照文件内规定时限内执行完成。 第九条、在施工过程中,各单位如有管理或技术问题需协调解决,须及时向甲方提出,在经三方协商并得到甲方书面答复后方可按书面决议执行,切忌擅自行事。 第十条、施工单位制定的各项现场管理制度、条例均不得与甲方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有抵触或冲突,并应在进场前随施工组织设计报交甲方审核完善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经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下发的通知,施工单位认可但不执行或未执行落实的将给予500-2000元/项、次的处罚。

建设单位对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单位对监理单位的工程管理办法 为更好地发挥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建设实施过程中的监督、管理作用,深刻细致地落实监理委托合同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及义务,确保本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及施工合同、图纸设计、相关法律法规及业主的一些具体要求,公司根据工程建设需要对监理公司的监理工作进行管理,具体内容如下: 一、监理合同执行情况 1、根据监理合同内容的有关规定配备总监、土建监理工程师及电气、水暖专业工程师等人员,严格控制人员的到岗率,且必须参加周工程例会, 在配合施工期间监理人员视监理工作需要随叫随到。 2 、在服务期内,监理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以保证服务工作的正常进行,监理人员的更换,必须征得书面同意;对于不称职监理人员,无正当理由必须 2 日内离开,并在2 日内人员更换到位。 3 、监理人员在责任期内如果有重大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按有关规定应予以赔偿损失。 4 、监理人员应按时向建设单位提供监理规划、监理细则、监理月报及现场各种报告资料等,召开监理周例会,认真书写监理例会纪要并与监理周例会后的24 小时内下发周例会纪要,不及时传发以上资料的一次处罚300元。 5 、监理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理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 6 、监理人员不得故意刁难施工单位,现场验收不得拖延,工程资料应及时签认,一经发现违反规定,一次处罚500 元。 7 、不准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机密,对建设单位造成重大损失的按照合同有关规定执行。 二、监理人员工作纪律 1 、监理人员上下班、值班时间严格遵守或配合甲方规定的考勤制度,工作期间不得无故离岗、迟到、早退、酗酒,一经发现扣减监理员监理费用100 元/ 每次;专业监理工程师扣减监理费用200元/ 每次;总监理工程师监理费用300 元

甲方对监理公司管理细则

监理考核细则 1.对监理的要求 1.1.监理单位受甲方委托对工程项目的全过程进行监理工作,必须全面维护委托方的利 益,保证委托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1.2.监理单位必须配备充足的监理人员,全面认真履行监理职责,配合工程进度严格按照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细责的要求及时认真地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事前事中随时监控,隐蔽工程随报随验,保证项目质量优良、运行顺畅。 1.3.监理单位必须对施工单位的工程进度、人员、机械、材料、技术管理等进行全方位的 监控,做好监控记录,并于计划进行对比,随时发现影响进度问题的关键因素,并提出建设性的措施意见,保证项目进度按计划进行。 1.4.保证项目一次性通过政府的各种验收是监理最重要的责任,监理要从技术上及组织上 尽一切力量做好验收准备工作,确保项目按时通过各种验收,在保证实体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在验收手续方面缩短验收周期。 2.目的 通过检查考核,掌握监理单位管理现状和对工程的控制程度,找出偏差和产生原因,为在建工程能够得到有效控制提供依据。同时通过对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考核,掌握各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的工作情况,确定奖罚,以鼓励先进,鞭策后进。 3.对监理的奖罚措施 3.1.对监理的奖罚本着以合作、团结为主旨,充分调动自我积极性、能动性为目标,以奖 为主友好合作。 3.2.对于能够出色完成当月工作目标的(质量、进度、安全),对监理组按月进行奖励(每 人300到1000)。 3.3.对于未能及时发现工程质量问题,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制止,或制止不听未采取有力措 施,而造成一天以上不必要的工期损失的,扣除当月10%的监理费,扣款下月监理公司若积极采取措施追回损失,此扣款可补发。 3.4.对于政府相关部门的各种验收,监理应积极应对,对于采取有效措施提前通过政府验 收的,甲方将按情况一次性给予5000至50000元的奖励。对于因监理失职,监督及提醒不到位造成验收失败而对甲方产生工期及经济损失的,甲方将视情节轻重对监理公司处以5000至50000元的处罚。 3.5.对于个别监理人员工作认真努力、表现优秀的,甲方可视视情况直接对监理个人给予 物质或现金奖励。对于个别监理人员不能胜任监理工作,或不能与甲方配合良好的,甲方提出后监理公司必须立即更换,不能及时(三日内)更换的,将按当月10%监理费对监理公司进行处罚。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建设工程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的投资效益和建设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集团《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办法》以及有关建设工程监理的其它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建设工程监理,是指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依据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工程项目建设文件、工程建设合同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对工程建设行为实施的监督管理。 第四条实行监理的建设工程项目,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 第五条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必须依法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等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第六条实施建设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施工企业。 第二章监理工作内容 第七条建设工程监理的工作内容包括提供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施工质量控制、建设工期进度控制、建设资金使用和成本造价控制(即“三控”),安全文明生产监督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即“三管”),施工组织协调管理和服务(即“一协调”),以及勘察、设计、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7年3月30日颁布的《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结合公司实际,各阶段的主要工作内容为: (一)勘察阶段:协助建设单位编制勘察要求、选择勘察单位、签订勘察合同,核查勘察方案并监督实施和进行相应的控制,参与验收勘察成果。 (二)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主要包括: 1.协助建设单位编制设计任务要求、选择设计单位、签订设计合同; 2.参与评选设计方案,对各设计单位进行协调管理,督促设计单位限额设计、优化设计,监督合同履行; 3.审核设计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能否满足建设单位提出的功能使用要求; 4.审查设计进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核查设计大纲和设计深度、使用技术规范和

甲方工程部对现场监理部的管理制度

甲方工程部对现场监理部的管理规定 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现场监理部根据监理合同、监理大纲对施工质量的控制,是每一个监理工程师应尽的义务和责任,为确保现场监理部对施工质量进行“事前预控,事中控制”防止发生“事后控制”的现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对监理公司配备监理人员的要求 1、监理公司派驻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需有在建项目同等规模的现场管理经验,为人正直、公平、公正,经过现场指挥长测评合格后方可上岗。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在现场办公,如发现兼任其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对监理公司进行1—5万元罚款。 2、现场监理部组建后需向甲方上报组织机构图,监理人员分工名单,经甲方同意后备案,在没有经过甲方文字通知,随意更换监理工程师或监理人员没有及时到位,对监理公司进行500元/人·次的罚款。 二、现场监理部必须配置的监测仪器及设备 1、监理机构组建后七天内须配置办公设备;监理机构须配置计算机一台、 打印机一台、有线电话一台、传真机一台、文件柜数套、复印机一台、扫描仪一台,数码相机一部; 2、总监理工程师和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自配手机,并在第一 次监理例会时将现场监理部的通讯方式发给各施工单位,并要求所有现场监理部人员24小时开机。如发现有不开机的情况监理公司承担2

00元/次的罚款。 3、监理机构必须配置的测量仪器高精度经纬仪、水准仪、测距仪;钢卷 尺、检测尺;混凝土会弹仪、游标卡尺、螺旋测微仪。 三、现场监理主动控制施工质量的措施 1、现场监理部应仔细审核施工图纸,在组织施工图纸会审时。,提出图纸中各专业中存在的问题或遗漏,对相应问题提出合理的优化意见,即使增补或明确工程做法。如在施工时发现仍有明显漏洞,监理公司承担5000元/次的罚款。 2、基础放线及挖槽时现场监理部应按规划红线及甲方提供的坐标基准点、标高进行复核验线并做详细记录,发现偏差应及时纠正,如在竣工验收时发现放线偏差,对监理公司处以监理总费用10%的罚款。 3、任何材料进场监理工程师必须严格按材料检验批,对材料进行检验,并在甲方相关专业工程师见证的情况下对所取样、封存并送检,材料合格后方可使用。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应立即要求施工单位将材料封存并清场。如果在材料未验收情况下使用,导致使用不合格工程材料,监理公司承担损失总额20%的罚款,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4、如现场监理工程师向施工单位推荐材料和材料、构件、设备供应商有经济关系或不合格材料、构件、设备、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签为合格,监理公司承担损失总额20%的罚款,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5、监理人员与他人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未履行监理职责造成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监理公司承担损失总额20%的罚款,并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6、隐蔽工程的验收,现场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图纸要求及施工规范进行验收,严格把关,验收合格当场对验收部位资料进行签字;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如出现事后补签视为没验收,监理公司承担5000元/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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