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计划》

《重庆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计划》

重庆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计划

一、背景介绍

重庆市作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其地方标准的制定对于促进地方经

济发展、保障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重庆市制定了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计划,以期提升地方标准的质量

和水平。

二、整体评估

在对重庆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计划进行全面评估的过程中,我们

发现该计划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具有较高的要求。在深度上,该计划要

求对各个领域的地方标准进行细致的研究和分析,以确保标准的科学

性和实用性;在广度上,该计划涵盖了重庆市各个产业和行业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以满足不同领域的

标准需求。

三、项目分析

根据重庆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计划的具体内容,我们发现该计划

涉及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医疗卫生、旅游服务等多个方面。这些项目都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密切相关,其标准的制定对于提升城市形象、改善生活品质具有不可

或缺的作用。

四、总结回顾

通过对重庆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计划的全面评估和深入分析,我

们认识到该计划为提升地方标准的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持。在今

后的工作中,我们期待看到更多高质量、深度和广度兼具的地方标准

得以制定,以推动重庆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五、个人观点

作为地方标准的撰写者和执行者,我对重庆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

计划充满信心和期待。我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制定出

更多更优秀的地方标准,从而为城市的建设和人民的幸福生活贡献出

自己的力量。

在撰写本文的过程中,我深切体会到地方标准的重要性和难度。希望

通过这篇文章的阐述,能够为更多人对地方标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愿我们共同努力,为重庆市地方标准的提升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重庆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计划是一个全面、深入的工作,我们应

该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和分析,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

和实用性。相信通过不懈的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一、背景介绍

重庆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计划的实施,是为了规范地方标准的制

定工作,提升其质量和水平,从而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福祉。作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重庆市在地方标准制定方面有着重要的责

任和使命。制定合理的年度计划对于推动地方标准工作的顺利进行具

有重要意义。

二、整体评估

对于重庆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计划进行整体评估,可以发现该计

划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具有较高的深度和广度要求。在深

度上,要求对各个领域的地方标准进行细致的研究和分析,以确保标

准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在广度上,该计划涵盖了重庆市各个产业和行

业领域,以满足不同领域的标准需求。这种全面而深入的评估方式,

有利于提高地方标准的适用性和实效性,推动行业发展和民生改善。

三、项目分析

重庆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计划涉及的项目领域广泛,包括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医疗卫生、旅游服务等多个方面。这些项目对于提升城市形象、改善生活品质都非常重要。比如在

建筑设计方面,制定合理的标准能够保障建筑安全、提高建筑质量;

在食品安全方面,严格的标准能够保障食品质量,保护消费者健康。

项目的分析和制定需要从实际需求和行业发展出发,确保标准的科学

性和实用性。

四、总结回顾

通过对重庆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计划的评估和分析,我们可以得

出结论:该计划具有指导思想明确、深度广度兼具的特点,是为促进

地方经济发展、保障民生福祉而服务的。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进一

步完善标准的制定,提高标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发挥地方标

准在城市建设和民生改善中的作用。

五、个人观点

作为地方标准的执行者,我对重庆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计划充满

信心和期待。在未来的工作中,我将以科学的态度,严谨的工作作风,不断提高专业水平,努力为地方标准的制定和落实贡献自己的力量。

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重视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共同推动地方标准工

作的健康发展,为城市的繁荣和人民的幸福生活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重庆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计划是非常重要的工作,需要我们共同

努力,充分发挥集体智慧和力量,不断完善和提高地方标准的制定和

执行工作,为城市的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更大的贡献。相信通过不懈

的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

ICS 91.020 P 50/54 备案号:40986-2014 重庆市地方标准 DB 50/T 543-2014 重庆市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标准 Planning standards of Chongqing urban and rural public service facilities 2014-02-1 发布 2014-04-01 实施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标准备案公告 2014年第3号(总第171号)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依法备案地方标准824项,现予以公告。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14年3月28日

目次 前言............................................................................... I 引言.............................................................................. II 1 范围 (3)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3 术语和定义 (3) 4 总则 (3) 5 公共服务设施的分类分级 (4) 5.1 公共服务设施分类 (4) 5.2 公共服务设施分级 (4) 6 基础教育设施选址布局与规划配置标准 (4) 6.1 基础教育设施分类 (4) 6.2 基础教育设施选址与布局 (4) 6.3 基础教育设施规划配置标准 (5) 7 医疗卫生设施选址布局与规划配置标准 (8) 7.1 医疗卫生设施分类 (8) 7.2 医疗卫生设施选址与布局 (8) 7.3 医疗卫生设施规划配置标准 (8) 8 公共文化与体育设施选址布局与规划配置标准 (10) 8.1 公共文化与体育设施分级与分类 (10) 8.2 公共文化与体育设施选址与布局 (10) 8.3 公共文化与体育设施规划配置标准 (10) 9 社会福利设施选址布局与规划配置标准 (14) 9.1 社会福利设施分类 (14) 9.2 社会福利设施选址与布局 (14) 9.3 社会福利设施规划配置标准 (14) 10 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选址布局与规划配置标准 (17) 10.1 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分级与分类 (17) 10.2 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选址与布局 (17) 10.3 其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配置标准 (18) 附录 A (资料性附录)条文说明....................................... 错误!未定义书签。

《重庆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计划》

《重庆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计划》 重庆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计划 一、背景介绍 重庆市作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城市,其地方标准的制定对于促进地方经 济发展、保障民生福祉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规范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重庆市制定了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计划,以期提升地方标准的质量 和水平。 二、整体评估 在对重庆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计划进行全面评估的过程中,我们 发现该计划在深度和广度上都具有较高的要求。在深度上,该计划要 求对各个领域的地方标准进行细致的研究和分析,以确保标准的科学 性和实用性;在广度上,该计划涵盖了重庆市各个产业和行业领域, 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以满足不同领域的 标准需求。 三、项目分析 根据重庆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计划的具体内容,我们发现该计划 涉及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城市规划、建筑设计、环境保护、食品安全、医疗卫生、旅游服务等多个方面。这些项目都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

密切相关,其标准的制定对于提升城市形象、改善生活品质具有不可 或缺的作用。 四、总结回顾 通过对重庆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计划的全面评估和深入分析,我 们认识到该计划为提升地方标准的质量和水平提供了有力支持。在今 后的工作中,我们期待看到更多高质量、深度和广度兼具的地方标准 得以制定,以推动重庆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五、个人观点 作为地方标准的撰写者和执行者,我对重庆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 计划充满信心和期待。我相信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够制定出 更多更优秀的地方标准,从而为城市的建设和人民的幸福生活贡献出 自己的力量。 在撰写本文的过程中,我深切体会到地方标准的重要性和难度。希望 通过这篇文章的阐述,能够为更多人对地方标准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愿我们共同努力,为重庆市地方标准的提升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重庆市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年度计划是一个全面、深入的工作,我们应 该根据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研究和分析,以确保标准的科学性 和实用性。相信通过不懈的努力,我们一定能够取得更加丰硕的成果。 一、背景介绍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申报2021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1.05.10 •【字号】渝建科〔2021〕26号 •【施行日期】2021.05.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申报2021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 修订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提高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供给水平,完善我市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现就申报2021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中心工作,突出以人民为中心、以结果为导向的工程建设标准理念,按照“急用先编,服务发展”的工作要求,以推动大数据智能化技术应用、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改善住房品质和人居环境、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等为重点,强化提高建设标准

供给水平,增强标准在建设工程全寿命周期内的技术支撑作用。 二、申报要求 (一)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应充分考虑重庆历史文化传承、自然资源条件、地理气候特点和经济技术水平,具有先进性、有效性、适用性,可有效推动工程建设技术进步,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标准涉及的技术、材料(产品)、工艺、设备不得具有排他性,影响市场公平竞争。 (二)对现行工程建设地方标准,达到修订条件的,鼓励原主编单位申报或联合原主编单位申报,其他单位单独申报的,应注明“非原主编单位”。 (三)申报单位应具备法人资格,具备完成标准制修订工作的人员、技术、管理、经费和工作基础及能力,确保立项后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编制工作。 (四)申报单位应认真填写《重庆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报表》和《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计划项目任务书》(详见附件),并在申报表中明确标准适用范围和主要技术内容,重点标注与所编标准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其他标准,说明标准立项的必要性、可行性、地方特色及相关工程应用情况、申报单位自身能力等内容,必要时应提交可行性评估报告。 (五)标准制修订经费原则上由申报单位自筹解决,对符合申报重点的项目将给予财政资金资助。 (六)申报单位将申报表和任务书加盖主编单位公章后,送至我委科技外事处,同时将电子件发至联系人邮箱,我委将根据申报情况适时组织评审并分批下达立项计划。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住房城乡建委科技外事处张林钊,地址:渝中区长江一路58号,电话:************,邮箱:****************。 市建设技术发展中心陈红霞,地址:渝北区余松西路155号,电话:023-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市级重大项目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市级重大项 目申报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9.11.04 •【字号】渝发改投〔2019〕1453号 •【施行日期】2019.11.0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2020年市级重大项目申报 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自治县、经开区)发展改革委(局),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高新区改革发展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现启动2020年市级重大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发挥“三个作用”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落实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等重大决策部署,深入贯彻成渝城市群一体化发展等国家战略,抢抓国家“十四五”规划编制机遇,围绕补短板、强弱项,加强重大项目储备,做

深做实项目库、工程包。以重大项目为平台对接国家支持,切实强化重大项目对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关键作用。 (二)申报原则。 1﹒符合国家发展战略、重大政策及行业发展方向的重大项目。 2﹒已纳入国家、市级“十三五”规划、“三大攻坚战”、“八项行动计划”,以及各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项目储备库的重大项目。 3﹒支撑“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成渝城市群一体化发展建设,体现本地区发展特色、重点和方向的重大项目。其中,纳入政府投资项目三年滚动规划、且作为2020年度投资计划的项目,列为西洽会、智博会招商成果、且在2020年可落地的项目,原则上全部纳入2020年市级重大项目。 4﹒已纳入2019年市级重大建设项目名单,且2020年仍处于建设阶段的结转项目,原则上全部纳入2020年市级重大项目(已暂缓或停止实施、剩余工程量或投资量较小的项目除外)。 5﹒符合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其他项目。 需特别说明的是,《重庆市产业投资准入工作手册》中禁止准入的项目不得纳入此次申报范围。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重大建设项目 1﹒符合重大项目投资及建设规模的基本要求(详见附件)。 2﹒竣工项目应是2020年底前能够建成投产(用)的项目。 3﹒续建项目应是2019年底前已实质性开工建设,2020年继续建设,且剩余工作量或投资量较大的项目。 4﹒新开工项目应是已完成或预计2020年内可完成项目审批程序,资金来源基本落实,具备年内开工条件的项目。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2.03.07 •【字号】渝建发[2012]26号 •【施行日期】2012.03.0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本建设 正文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2012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 (渝建发【2012】26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北部新区、高新区、经开区建设局,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做好我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的制订工作,不断完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在行业科技创新、城乡建设和新技术推广应用中的作用,现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建标[2004]20号)以及《关于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的通知》(渝建发〔2009〕61号)的要求,将2012年度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项原则和重点 (一)申报项目应符合国家和我市经济发展及产业发展政策的要求,突出以人为本、保障公共利益、服务人民群众,以及可持续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等要求,促进工程建设行业发展和技术水平提高。 (二)申报项目必须为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

定不具体,需要在我市统一的工程建设技术要求。 (三)重点支持保障性住房、住宅产业化、建筑节能、行业信息化、新技术、新工艺,以及涉及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和建筑立面设计(外遮阳、空调机位、雨篷、防盗网等)相关的工程建设标准项目。 (四)优先支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修订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标准修订项目要说明修订的原因及修订的主要条款和内容,同时,要提交该标准实施情况报告(主要包括:标准实施日期、主要内容、主编单位及主要参编单位、对行业发展或工程建设的作用、产生的经济社会效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等)。 (二)项目申报单位须通过“建设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报送 (https://www.360docs.net/doc/de19159471.html,建设科教栏目中)和纸质材料报送两种方式进行,请认真填写《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 (三)规划、房管、市政、园林等系统的各直属单位和企业,须本单位主管部门签署意见。 (四)请于2012年4月20日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交到市城乡建委科教处。 联系人:王春萱 联系电话:63672908 网上申报如有问题,请与市建设信息中心联系。 联系人:陈轩 联系电话:63672019 附件: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制订、修订项目申请表 二〇一二年三月七日附件: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政范围地方标准制定资助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政范围地方标准制定资助和奖励办法》 的通知 正文: ----------------------------------------------------------------------------------------------------------------------------------------------------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民政范围地方标准制定资助和奖励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北部新区社会保障局、万盛经开区民政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现将《重庆市民政范围地方标准制定资助和奖励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标准化工作是关系民政事业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工程。标准制定是标准化工作的核心工作,对提炼和推广民政工作经验,细化和完善民政领域政策法规,提高民政管理和服务的规范化水平,维护民政服务对象权益,促进现代民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各区县(自治县)民政部门、市局属各单位和各业务处室要高度重视标准化工作,组织力量认真分析梳理本地、本单位、本业务领域的成熟经验,积极申报民政范围地方标准制定项目,努力把成熟的经验提炼上升为管理或服务标准,加快推进全市民政范围标准化建设进程。 重庆市民政局 2012年12月31日 重庆市民政范围地方标准制定资助和奖励办法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民政标准化“十二五”发展规划》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技术标准战略打造内陆技术标准高地的若干意见》(渝府发〔2011〕3号),鼓励和支持全市民政系统的单位和组织参与民政范围地方标准制定,推进全市民政系统标准化建设,提升全市民政管理和服务水平,特制

全国各地标准化补贴

2022 年全国各市各地区标准化补贴奖励整理,具体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河北省、山西省、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等地,详情如下。(如有不足,欢迎补充) 北京市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2022年实施首都标准化战略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1.各级标准补助额度原则如下: (1)国际标准补助金额不高于100万元; (2)国家标准补助金额不高于30万元; (3)行业标准补助金额不高于20万元; (4)本市地方标准补助金额不高于20万元; (5)团体标准补助金额不高于20万元。 2.修订标准补助额度不高于各级标准补助最高额度的半数。 3.每项标准的补助额度不超过该项标准制修订、宣贯培训、实施效果评价过程中实际发生的费用。 4.同一单位年度标准制修订补助资金不超过50万元(制定国际标准的不超过100万元)。 山东省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财政对每个区域型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领域型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200万元、100万元; 对每个国家级标准化推广应用平台(示范推广平台)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0 万元;

对承担国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100万元、50万元; 对承担全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分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的单位分别给予一次性扶持资金50万元、30万元; 对主导制定的国际标准和小麦、玉米、蔬菜等优势农业领域的重点国家标准,以及乡村振兴、海洋强省、新旧动能转换领域具有重大创新引领作用的国家标准每项给予一次性资助资金50万元,对主导制定的其他领域的重点国家标准每项给予一次性资助资金20万元。 广东省 《广东省实施标准化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5年修订)》 1.每主导制定(修订)一项地方标准或有较大影响的联盟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2.每主导制定(修订)一项行业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协助制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10万元。 3.每主导制定(修订)一项国家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30万元;协助制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15万元。 4.每主导制定(修订)一项国际标准,资助额度不超过50万元;协助制定的,资助额度不超过20万元。 上海市 《上海市标准化推进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标准化推进项目按照下列标准进行资助:承担标准制修订项目的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100万元,承担标准化技术组织工作项目的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30万元,承担标准化示范试点项目的资助额度一般不超过20万元。 浙江省 《浙江省标准创新贡献奖管理办法(试行)》 重大贡献奖各奖励100万元,优秀贡献奖各奖励30万元。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计划项 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公布日期】2008.01.17 •【字号】渝科发计字[2008]3号 •【施行日期】2008.01.1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失效 •【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 正文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 办法》的通知 (渝科发计字〔2008〕3号) 各区县(自治县)科委(局)、市级相关部门,各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我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提高管理绩效和水平,现将《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八年元月十七日 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重庆市科技计划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效率,保证项目管理的公开、公正、透明和科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是指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根据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在各类科技计划中安排实施,并在一定时间周期内进行的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活动。

第三条项目管理是指按照责权分明、公开公正、精简高效、科学决策的原则,对项目的立项、实施、结题和专家咨询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和指导。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市科委批准立项并由市财政科技经费资助的项目。 第二章项目种类 第五条根据重庆市科技计划体系,项目种类主要包括自然科学基金计划项目、科技攻关(含科技合作)计划项目、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计划项目和软科学计划项目等基本计划项目,以及根据科技工作需要适时设立的其它计划项目。 第六条自然科学基金计划。主要资助自然科学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和重点基础研究。分重点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给予资助。 第七条科技攻关计划。面向经济建设主战场,重点支持企业牵头、产学研结合,以发展高新技术、促进产业技术升级为主要目标的关键共性技术及重点产品、装备、工艺、标准的研究开发与示范,以及先进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分重大、重点、一般项目三个层次给予资助。 第八条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计划。主要支持面向重点产业、领域和学科的公共创新服务平台的建设与发展。 第九条软科学计划。主要支持为我市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重大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和咨询方案的研究。分重点和一般项目两个层次给予资助。 第三章项目立项 第十条项目立项程序一般包括发布项目指南和申报通知、项目申请、专家咨询、下达计划、签订任务书五个基本环节。 发布项目指南和申报通知指市科委根据科技发展规划和需求,发布优先支持的领域和方向,明确项目申报条件、时间、渠道、方式等。 项目申请指项目申请者根据项目指南和申报通知要求,提交项目申请资料。 专家咨询指市科委对符合要求的申报项目进行专家评审、评估。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0.07.02 •【字号】渝质监发[2010]108号 •【施行日期】2010.08.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质量管理和监督 正文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渝质监发〔2010〕108号) 市计量质检院,各区县(自治县)质监局,市局各直属单位,市局机关相关处室:《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试行)》已经2010年6月3日第7次市局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日 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重庆市地方标准管理,提高标准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规定,制定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重庆市地方标准(以下简称地方标准)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备案、复审、修订、废止,以及地方标准的实施和实施情况的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制定(含修订,下同)地方标准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第四条制定地方标准应当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制定地方标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与贸易有关的强制性地方标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报。 第五条重庆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市质监局)是重庆市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统一组织制定地方标准,组织地方标准的实施,对重庆市地方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检查。其中,食品安全地方标准由重庆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制修订和发布,市质监局负责编号。工程建设、兽药、环保、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估、医疗器械等地方标准由市质监局和相关部门联合发布,市质监局负责编号。 重庆市各有关行政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在本部门本行业开展标准化研究,提出地方标准项目建议,承担草拟地方标准的任务,负责在本部门、本行业实施地方标准,依法在本部门、本行业对地方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重庆市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可以承担本专业技术领域内地方标准的起草任务,同时负责本专业技术领域地方标准的技术归口工作。 鼓励企事业单位、科研机构、大专院校,以及标准化组织积极承担或者参与地方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工作。 第二章地方标准的制定范围 第六条对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但又需要在本市范围内统一的技术要求,可以制定地方标准(含标准样品的制作)。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条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款必须执行。 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制定地方标准: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质量兴农战略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质量兴农战略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11.12 •【字号】 •【施行日期】2020.11.1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 《重庆市质量兴农战略实施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两江新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农业农村、发展改革、科技、财政、商务、市场监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落实《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2022年)》,深入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加快推动我市高质量发展,结合重庆实际,市农业农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研究制定了《重庆市质量兴农战略实施方案(2020—2022年)》。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重庆市农业农村委员会重庆市发展改革委员会 重庆市科技局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2日 重庆市质量兴农战略实施方案(2020—2022年 )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落实《国家质量兴农战略规划(2018- 2022年)》,深入实施质量兴农战略,加快推动我市农业高质量发展,结合重庆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 2022 年,质量兴农制度框架基本建立,初步实现产品质量高、产业效益高、生产效率高、经营者素质高、特色产业竞争力强,农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 ——产品质量高。优质农产品供给数量大幅提升,有效满足个性化、多样化、高品质的消费需求,农产品供需在高水平上实现均衡发展。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绿色、有机、地理标志、良好农业规范农产品认证登记数量年均增长 6%。 ——产业效益高。农村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农业多种功能进一步挖掘,农业分工更优化、业态更多元,低碳循环发展水平明显提升,农业增值空间不断拓展。规模以上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达到2.2∶1,畜禽养殖规模化率达到 66%,水产健康养殖示范面积稳步增加。 ——生产效率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土地产出率、资源利用率全面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达到 5.5万元/人,土地产出率达到 6000 元/亩,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 5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508。

重庆市渝中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重庆市渝中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渝中区政府 •【公布日期】2021.04.25 •【字号】 •【施行日期】2021.04.2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经济运行,发展规划 正文 重庆市渝中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 2021年计划草案的报告 一、2020年计划执行情况 2020年,全区上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重庆作出的重要指示要求,认真执行区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批准的年度计划,积极应对抗疫大战和抗洪大考,全力以赴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三大攻坚战取得决定性进展,“八项行动计划”三年任务总体完成,年初计划确定的目标、项目和任务相继落地,“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总体完成,为“十四五”发展奠定了较好基础。 (一)努力战疫战洪稳增长。面对发展困难不慌神,组建一系列工作专班攻坚克难,有力克服经济下行、疫情洪灾等不利影响,有序实现了经济回升、发展回稳。全力应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全区总动员、各方齐联动,迅速组建指挥体系、责任体系、工作体系,织密筑牢社区防控力量、排查网络,依靠全社会力量

齐心协力、各基层单位奋战努力,打赢了抗疫阻击战、抓牢了常态化防控。高效应对百年一遇的洪水,迅速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全区干部职工连续42天坚守岗位、奋战一线,全速抢通滨江道路、全力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实现了“人员零伤亡、灾害零次生”。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一对一”“点对点”化解企业、工地、市场、商场、学校、景区、影剧院等单位的抗疫困难,复工复产、复市复消、复学复课有序实现,经济社会恢复性增长、常态化发展态势持续向好,经济增长速度逐季回升,赶超了全市服务业发展速度。 (二)着力稳存引增强产业。面对经济下行不泄气,用心开展“战疫情·送温暖”活动,用情兑现各级复苏政策,成功稳住金融、商贸两大基本盘,努力推进文化旅游、专业服务、数字经济、大健康等优势产业。西部金融中心主承载区建设坚实有力,中银金租等标志性机构落地,绿色信贷余额、发行绿色债券位居全市第一,存贷款余额保持万亿规模,保费收入、代理证券交易额再创新高。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核心区建设扎实有效,解放碑获批全国示范步行街、改造成果亮相进博会,“游母城、享美食、购潮品”促销激活人气、商气,新增国际知名品牌8个、品牌首店29个,解放碑、大坪商圈社零总额分别达到900亿元、180亿元。优势产业抓住契机夯实基础稳步复苏回暖,洪崖洞等景区改造升级,来福士水晶连廊等景点投用,“渝快链”等公共服务平台投用,全市首个城市候机楼建成,全市首个数字经济产业园、西部首个信创基地、全国最大生物样本库张江生物银行、全球知名五大行高力国际等相继落地。招商稳商育商一体推动保稳促增添后劲,落地招大引强项目105家,新增世界500强企业5家、总部企业50家,新登记市场主体1.36万户,发放“助企贷”4亿元、保稳促增财政专项资金1.2亿元,累计减税降费近50亿元。 (三)全力抢时赶工促投资。面对工期紧张不松劲,提速前期工作节奏、加快开工施工进度,把失去的时间抢回来、落下的进度赶上来。优化工作机制有成效,

重庆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 (修订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重庆市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加强我市工程建设标准的管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提高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水平,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建设领域工程建设标准的立项、制定、发布、实施监督及复审等标准化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是指在工程建设领域,通过制定标准、实施标准和对标准实施进行监督,实现最佳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的技术活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以下简称“地方标准”)是经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批准立项并组织制定、发布实施且在我市行政区域应用的技术标准(含标准设计、工法)。 本办法所称团体标准是指由社会团体批准发布、服务于工程建设的标准。

本办法所称企业标准是指对企业范围内需要协调、统一的技术要求、管理要求和工作要求所制定的,服务于工程建设的标准。 本办所称标准设计是指工程建设构配件与制品、建(构)筑物、工程设施和装置等的通用设计文件及应用设计 文件。 本办法所称工法是指以工程为对象,以工艺为核心,运用系统工程原理,把先进技术和科学管理结合起来,经过一定工程实践形成的综合配套的施工方法。 第五条地方标准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统一计划、统一审批、统一发布、统一备案、统一管理。 第六条标准属于科技成果。对技术水平高,取得显著经济、社会和环境效益的地方标准,应予以奖励。 地方标准成果可纳入单位和个人业绩考核、职称评审、企业资质判定的主要业绩。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全市工程建设标准化工作的管理,其职责是: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管理,保证标准设计编制质量,提高工程设计技术水平,确保工程质量和综合效益,根据《重庆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市工程建设标准设计(以下简称“标准设计”)的编制管理以及监督实施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标准设计是指经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立项批准、组织编制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应用的工程建设构配件与制品、建(构)筑物、工程设施和装置等的通用设计文件,以及为推广使用工程建设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下简称“四新”技术)而编制的应用设计文件。 第四条标准设计的主要范围为: (一)地方性工程建设构配件和制品的构造图; (二)地方性建(构)筑物、工程设施和装置的构造图; (三)推广使用的工程建设“四新”技术应用设计图; (四)其他有利于提高工程设计技术水平的应用设计文件。 第五条标准设计分为通用标准设计和推荐标准设计。通用标准设计是指技术相对成熟、相关标准规范完善,或为贯彻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而编制的工程建设构配件、制品或构造等通用设计文件。推荐标准设计是指为推广使用工程建设“四新”技术而编制的应用设计文件。 第六条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市标准设计组织实施与

监督管理工作。其职责是: (一)制定本市标准设计的规划、计划; (二)组织编制、修订标准设计;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组织推广应用标准设计,并对标准设计的应用进行监督管理; (四)落实工作经费保障通用标准设计的编制及推广应用。 区县(自治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标准设计的推广应用及监督实施工作。 第七条鼓励设计等单位开展标准设计编制。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把标准设计编制情况作为加强企业资质管理、优秀勘察设计评选、项目招标投标等监管工作的重要内容,并根据工作实际,每年安排一定工作经费支持通用标准设计的编制及宣贯、培训。 第二章申报与立项 第八条标准设计的编制、修订实行计划管理,年度计划由市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发布。 第九条列入标准设计编制、修订年度计划的项目,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技术产业政策和行业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建设水平,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二)技术应用在我市范围具有一定规模; (三)技术应用应经过一年以上的实践,具有推广应用的前景。 第十条标准设计的编制、修订由设计等单位提出申请,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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