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 建设工程法规课程教案

最新 建设工程法规课程教案
最新 建设工程法规课程教案

教案首页

- -

- 1 ● 新课导入:

国家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在建筑开工之前,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履行监管职责,审查建筑工程是否符合开工必备条件以决定是否准许其开工。这样的程序设置有利于政府部门掌握管辖范围内建筑工程的情况,同时也可以避免因盲目施工造成的资源浪费。

● 教学过程和教学内容设计:

● 施工许可制度

一、施工许可证的申领范围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装饰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

根据我国《建筑法》规定,不是所有的建筑工程都必须申领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大,结构复杂的工程才必须申领施工许可证。

1. 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下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筑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

工许可证。

2. 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

3、抢险救灾工程、临时性建筑工程、农民自建两层以下(含两层)住宅工程无需申领施工许可证;军事房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的管理,按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制定的办法执行。

二、施工许可证的申领时间和条件

领取施工许可证的时间必须是在开工日期之前。

开工日期是指建设项目或单项工程设计文件中规定的永久性工程计划开始施工的时间,以永久性工程正式破土开槽开始施工的时间为准。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已经办理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即获得有效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

(二)在城市规划区进行建设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

(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要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

(五)有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施工图设计文件并已经按照规定通过审查。 施工图纸是实现工程建筑的最基本的技术文件,是施工的依据。

(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

(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建筑法规》课程教案解析

《建筑法规》课程教案 一、建设法规概论 1.工程法律关系构成的三要素及其内容 (1)主体,a. 国家机关:权利机关――人民代表大会, 行政机关――a)国务院、 b)各级人民政府、 c)国家各主管部门; b. 社会组织:投资建设方, 勘察、设计、施工单位, 监理、审计、招投标代理等单位, 银行; c. 个人。 (2)客体,土木工程的对象,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务, 表现在――a)财(建设资金、货币)、 b)物(建筑物、材料、设备、机械)、 c)行为(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活动)、 d)非物质财富(方案、专利等)。 (3)内容,建设权利、建设义务的具体表现。 2.工程建设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与终止 (1)法律关系的产生: 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之间形成了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如主体A与主体B签订了合同,主体双方就产生了相应的权利和义务,此时受法律规范调控的法律关系即告产生)。 (2)法律关系的变更: 1) 主体变更(主体变,相应权利义务也不变,也称为合同转让)。 2) 客体变更,是指法律关系中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发生化(范围变更、性质变更)。 3) 法律关系主体与客体的变更,必然导致相应的权利和义务,即内容的变更。 (3)法律关系的终止:是指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权利义务不复存在,彼此丧失了约束力,包括, 1) 自然终止(法律关系所规范的权利义务顺利履行); 2) 协议终止(法律关系主体之间协商解除某类工程建设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义务); 3) 违约终止(法律关系主体一方违约,或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某类法律关系规范的权利 不能实现)。 3.工程建设的法律行为 (1)法律事实: 是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按是否包含当事人的意志为依据分为两类, 1) 事件(指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而产生的自然现象),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课程教学大纲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课程教学大纲 一、课程名称:建设工程合同管理 二、学分:3 三、先修课程: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及精神 四、课程的性质、目的和任务: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课程是网络教育考试的一门必修专业课。这门课程的主要特点是应用法律的思想方法作为经济活动的行动指南。设立本门课程的目的是:在法律精神的指导下科学地管理建设工程合同、维护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及社会公众利益、促进社会经济的有序、健康发展。掌握有关的经济法律精神及中心内容并应用于建设工程实践是其最终目的和任务。 五、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及主要内容: 第一章合同法律基础 一、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对合同法律基础有基本的认识。了解该课程的基本框架。本章要了解有关经济法律的基本精神。理解经济法律的有关基本概念。重点掌握经济法律的几大基本制度。 二、课程内容 经济法、经济法的效力、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法人制度、代理制度、财产所有权和债权制度、担保制度、实效制度。 第二章合同法总则 一、学习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体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基本精神。了解合同的基本框架。本章要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法律精神。理解合同的基本内容及原则。重点掌握合同的订立、成立及履行。 二、课程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合同的订立、成立、合同的效力、合同的履行、合同的变更、合同的转让、违约的责任。 第三章建设工程合同概述 一、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具有建设工程合同的综和观念。本章要了解建设工程合同的法律依据。理解建设工程

合同的构成及特征。重点掌握建设工程合同订立 要点。 二、课程内容 建设工程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合同的种类、合同订立的基本程序及内容、分辨几种典型的违法合同。 第四章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及管理 一、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具有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综和观念。本章要了解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概念及特征。理解合同订立的程序及内容。重点掌握合同主体 的权利、义务内容…。 二、课程内容 工程勘察、设计概念、工程勘察、设计招投标概念、合同订立的程序及内容、合同的管理内容。 第五章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 一、学习要求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的意识。了解施工招投标的基本框架。本章要了解建设工程实行招投标制的意义及作用。理解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的基本过程。重点掌握招标、投标文件的编制方法及基本内容。 二、课程内容建设工程招投标概念、招投标的实行范围、实行招投标的程序、招标、投标文件的基本内容及行文方式。 第六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一、学习要求 通过本章的学习,要求学生具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的基本认识。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框架。本章要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及特征。理解合同组成的基本内容。重点掌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基本内容及行文方式。 二、课程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概念及特征、合同协议、合同的通用条款、合同的专用条款、《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第七章FIDIC 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

建筑力学教案

绪论 建筑物是人类生产活动的必要场所,在建筑物中所有承受力的部分,如梁,板,墙柱都必须运用建筑力学的知识进行科学的计算,才能确保建筑物的正常使用。 一.建筑力学的研究对象 对于土建专业来说,建筑力学的研究对象是杆件和杆件结构。 荷载:主动作用在建筑物上的力 结构:在建筑物中承受并传递荷载而起骨架作用的部分。 构件:组成结构的单个物体。 构件的分类:杆件:一个方向的的尺寸远远大于另两个方向的尺寸。 薄壁构件:一个方向的的尺寸远远小于另两个方向的尺寸。 实体构件:三个方向的尺寸都比较大的构件。 二建筑力学的主要任务 建筑力学是研究结构和构件承载能力的科学 承载能力是承受荷载的能力,它包括结构和构件的强度,刚度和稳定性。 强度:是指结构或构件抵抗破坏的能力。 刚度:是指结构或构件抵抗变形的能力。 稳定性:是指构件保持原有平衡状态的能力。 建筑力学的任务就是解决为建筑物的既安全又经济合理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和科学的计算方法。

三.建筑力学内容简介 包括:力系的简化与平衡,材料的强度,刚度与稳定性,结构的内力和位移的计算三个部分 四.建筑力学的学习方法: 1.注意理解它的基本原理和基本方法,基本概念和术语。 2.掌握它的分析问题的方法和解题思路,不死记硬背 3.课下多做练习,作业尽量要自己完成,解题的过程就是实践的过程,通过这个过程来检测对概念,原理,方法的理解和掌握是必须的。 4.对作错的题应当认真查找原因,请教老师,及时纠正。 第一篇力系的合成与平衡 引言 本篇学习力系的合成和力系的平衡 力系:把同时作用在物体上的一群力,称为力系 力系的合成:在不改变力系对物体作用效果的前提下,用一个简单的力系来代替复杂力系,就称为力系的合成。 简单力系和复杂力系又互胃等效力系。 平衡:物体在力系作用下,相对于地球静止或匀速直线运动,称为平衡。 平衡状态:建筑力学中把运动状态没有变化的特殊情况称为平衡状态。

《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教案

第1讲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课程名称建筑法规 授课日期 授课班级 授课地点 教学目的 与要求 了解建筑工程法律制度,了解建造师的基本情况。 教学设计(方法、教具、手段、内容) 一、概述; 二、建造师的执业要求; 三、建造师的基本条件; 四、建造师的职业范围。 重点难点 及 解决方法课外作业参考资料

课后总结 任课教师贾宪涛2011年3 月16 日教研室主任年月日 第一讲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一、概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建筑业健康有序的发展,离不开规范有效的法律环境。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实施过程,实际是在一定的法律环境下,围绕着如何履行建设工程合同(以施工合同为主)的一系列行为的总和。建造师作为工程项目管理团队的核心,必须具备较高水平的合同管理能力,熟悉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这是确保工程项目管理目标依法、依约实现的必然要求,也是承包商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客观需要。更为紧迫的是,我国加入WTO后,中国建筑承包商不仅要继续面对国内的激烈竞争,还将面临来自跨国承包商巨头在更高层面上的竞争。而前者与后者的差距更多地体现在合同管理水平和法律意识方面,如果不能及时有效地缩小这种差距,那么中国承包商无疑将在激烈的竞争中处于下风,甚至被淘汰出局。 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本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把“建设工程合同与合同管理”、“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纳入到要求建造师应当掌握的知识体系中。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设置于综合考试科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中,共有知识点22个,其中要求掌握的有14条,熟悉的有4条,了解的有4条。

在学习大纲这部分内容时,要求学员通过学习形成两个知识体系:第一,要求一级建造师充分掌握我国建设工程合同的主要内容及合同管理的基本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清晰完整的合同知识体系;第二,要求一级建造师充分掌握我国建设领域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并在此基础上初步形成一个清晰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这两个知识体系不是相互独立的,而是相互联系的。合同始终依存于一定的法律环境,而法律则通过合同调整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建立合同和法律这两大知识体系,是提高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合同管理水平和法律意识,进而实现工程项目管理水平实现质的飞跃的必然要求。 二、建造师的执业要求 (1)建造师执业前提 建造师经注册后,方有资格以建造师名义担任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及从事其他施工活动的管理,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未经注册的,不得以建造师名义从事建设工程施工项目的管理工作。 (2)建造师执业基本要求 建造师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的各项规定,恪守职业道德。 (3)建造师执业分类 建造师执业划分为14个专业:房屋建筑工程、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电力工程、矿山工程、冶炼工程、石油化工工程、市政公

建筑力学与结构教案设计(一)

教案

构上的集中力或分布力系,如结构自重、家具及人群荷载、风荷载等。间接作用是指引起结构外加变形或约束变形的原因,如地震、基础沉降、温度变化等。 4.按照承重结构所用的材料不同,建筑结构可分为混凝土结构、砌体结构、钢结构、木结构和混合结构五种类型。 1.1.2建筑结构的功能 (1)结构的安全等级 表1.1 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 安全等级破坏后果建筑物类型 一级很严重重要的房屋(影剧院、体育馆和高层建筑等) 二级严重一般的房屋 三级不严重次要的房屋 (2)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 表1.2结构的设计使用年限分类 类别设计使用年限(年)示例 1 5 临时性结构 2 25 易于替换的结构构件 3 50 普通房屋和构筑物 4 100 纪念性建筑和特别重要的建筑结构 (3)结构的功能要求 建筑结构在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应满足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三项功能要求。(4)结构功能的极限状态举例讲解举例讲解

教案 授课题目 1.2 结构抗震知识授课时间 3.1 授课时数 2 授课方法讲授 教学目标掌握地震的类型及破坏作用,抗震设防分类、设防标准及抗震设计的基本要求 教学重点地震的破坏作用及抗震设防目标 教学难点地震的破坏作用及抗震设防目标 教学容、方法及过程附记 新课导入:1976年7月28日,在省、丰南一带发生了7.8级强烈地震, 这是我国历史上一次罕见的城市地震灾害,和市受到严重波及,地震破坏围 超过3万平方公里,有感围广达14个省、市、自治区,相当于全国面积的三分之一,这次地震的震中位于市区。 1.2.1地震的基本概念 (1)地震基本概念 1.地震俗称地动,是一种具有突发性的自然现象,其作用结果是引起地面的颠簸和摇晃。 2.地震发生的地方称为震源。 3.震源正上方的地面称为震中。 4.震中附近地面运动最激烈,也是破坏最严重的地区,叫震中区或极震区。 5.震源至地面的距离称为震源深度。 6.地震按其发生的原因,主要有火山地震、塌陷地震、人工诱发地震以及构造地震。 7.根据震源深度不同,又可将构造地震分为三种:一般把震源深度小于60Km的地震称为浅源地震;60~300Km称为中源地震;大于300Km成为深源地震。中国发生的绝大部分地震均属于浅源地震。举例讲解

建设法规教案第一章

课程名称建设法规 授课对象:工程造价专业年级:2011级大专班 课程类型专业基础课 授课方式课堂讲授 考核方式笔试闭卷考试 主讲教师李明 授课时间2011年秋季第一学期 学时;64 实践课0 学时 基本教材建设法规作者顾永才杨雪梅出版社及 出版时间科学出版社2011.1 补充教材无 注:教案按授课次数(模块单元)填写,每次授课均应填写一份。重复班授课不另填写教案。

周次第1周,第1,2次课 章节名称第一章概论 授课班级2011级大专班 授课课时4课时 授课形式讲授,讨论,启发式教学 教学目的 1.通过教学学生应了解的知识:法的产生法律形式的特点法律的发展 2.通过学习学生应识记的知识:法律的本质和特征 3.通过学习学生应能够初步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使 学生通过学习学会分析法律适用时间、空间及对人的效力教学重点法的本质、法的特征;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特征、职能和作用;社会主义法与社会主义道德;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社会主义法的实施 教学难点法的本质、法的特征;法律意识的养成。详讲并结合案例讲解 课外作业 1.法的本质、法的特征 2.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特征、职能和作用 3.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教学后记本章主要讲述了法的起源、本质、基本特征、及其历史类型和发展趋势;讲了社会主义法的本质和特点、创制、渊 源、实施;讲了

社会主义法律意识的作用和培养;讲了社会主义法律关系 的构成要素,它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组成以及法律关系 的产生、变更和终止的条件。 授课主要内容或板书设计 1.1工程建设法律概述 一、法律基础概念 二、法的特征 ?法律是体现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行为规范,具有规范性。 ?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行为规范,具有国家意志性。 ?法律是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具有国家强制性。 ?法以权利义务为主要内容。 教学过程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 分类导入: 向全体公民普及法律常识,把法律交给广大人民,这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这是党领导社会主义革命建设的全部活动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重要的一环,而且也是衡量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标志。 新授: 法的基本理论

10级《建筑力学》课程教学计划

海南大学课程教学计划 课程名称:建筑力学 教学单位:土木建筑工程学院 课程类别:必修课课程属性:技术基础课 学时:64学分:4 适用专业:建筑学 先修课程:高等数学 教务处督导科电话:66279099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教务处电话:66279232 一、授课对象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学专业2010级 二、授课时间、地点,任课教师 三、课程简介及教学目标 建筑力学是建筑学专业的一门重要专业基础课,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应具备系统的建筑力学基本知识,对后续专业基础课、专业课有必不可少的指导作用。它系统地解决了工程结构中构件设计的基本要求,为学习有关专业课程打下良好的基础。本课程的任务是:研究作用在结构(或构件)上力的平衡关系,构件的承载能力,为保证结构(或构件)安全可靠及经济合理提供理论基础和计算方法。 四、学时与学分 总学时64,共4学分,其中理论课58学时,实验课6学时。 五、教材与参考教材 1.李前程、安学敏编著,《建筑力学》,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1998年。 2.周国瑾、施美丽、张景良编著,《建筑力学》,同济大学出版社,2006年。 3.吕令毅、吕子华编著,《建筑力学》,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年。 六、教学手段和教学方法 1.采用多媒体投影和板书相结合,讲解和讨论相结合的教学方式。 2.课后布置作业,作业中的普遍问题在课堂上讲解和讨论。 七、教学进度安排

八、对学生的要求 1. 学生应按时上课,遵守课堂纪律,因事或因病请假须有书面假条,并经学工办主任签字方有效,否则以缺课论。 2. 课外学习包括课前预习、课后复习、课后作业(或思考题)等。教师在

每章节教学开始以课堂提问、课堂抽查等形式检查学生的预习情况;在每次课结束后根据讲课内容布置作业、思考题及设计作业。 3. 教师非常鼓励以小组形式完成课后作业,但是希望交上来的作业都是同学们独立完成的。如果发现作业有抄袭的迹象,将以不合格论。 九、考核方式及成绩评定方法 本课程考核由期末卷面考试(占总成绩的70%)和平时抽查、平时作业、实验报告(占总成绩的30%)等部分组成,其中,期末卷面考试采用教考分离闭卷方式。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科目考试大纲.doc

2007年2、3月本科教学工作回顾 ◆2007年2月28日,教育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会议”视频会议召开,学校领导和各学院分管本科教学的副院长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吴启迪副部长主持,周济部长就如何贯彻落实教育部1号文件和2号文件精神做了重要讲话。会后刘经南校长就如何打造国际一流本科教育和学校本科教育发展问题做了重要讲话。曾国安副院长代表学院参加了本次会议。 ◆2007年3月2日下午,学校在行政大楼第一会议室召开了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会议,教务部吴平部长就教学检查和教学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本学期本科教学工作主要任务做了重要讲话。李文鑫副校长就“武汉大学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卓越工程实施方案”的提出背景、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建设内容等做了全面的介绍,并要求各学院根据学校“卓越工程”精神和实施方案制定出学院本科教育发展规划。刘经南校长做了重要讲话,他指出“卓越工程”是学校本年度最重要的工作,强调要认清形势,寻找差距,更新观念,转变思想,实现教育创新,要打造国际一流的本科教育。学院曾国安副院长参加了本次会议。 ◆2007年3月4日,学院本科生教学管理办公室组织工作人员全天办理本科学生报到注册工作,3月5日与学生工作办公室核对名单,并把尚未到校和注册的学生名单上报教务部。根据学院安排,2003级学生将于4月份报到,其他各年级学生除个别人员外都按时到校,体现了学院学子新学期良好的精神风貌。 ◆2007年3月5日上午10时,学院副院长曾国安教授、本科教学管理办公室主任上官海兰、副主任王艳等深入课堂,对开学第一天我院各班级的课堂教学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向各系进行了通报。 ◆2007年3 月上旬,大学生英语竞赛的报名工作完成。我院学子踊跃参与,共有369 人报名参加竞赛。

《建筑力学》课程教学大纲

精心整理 《建筑力学》课程教学大纲 (适用专业:建筑类专业) 一、课程的性质与要求 建筑力学是研究结构受力及构件承载能力的课程,是中等职业学校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的重要基础课,它包含静力学、材料力学及结构力学三部分内容.根据大专建筑类专业教育标准和培养方案提出的目标及对本课程的要求,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具有对一般结构作受力分析的能力;对构件作强度、刚度、稳定性核算的能力;了解材料的主要力学性能并有测试强度指标的初步能力。为今后直接应用于设计、施工实践和学习结构课程打下必要的力学基础。 第一部分建筑力学(上) 课题一绪论 建筑力学的研究对象和任务、建筑力学的内容简介、建筑力学的学习方法。 课题二静力平衡 力和平衡的概念;静力学基本公理,力的可传性原理;三力平衡汇交定理;力系的分类及特征。

平面汇交力系合成的几何法及平衡的几何条件。 力在直角坐标轴上的投影,投影与分力的区别,合力投影定理;平面汇交力系合成的解析法及平衡的解析条件。平衡方程及其应用。 力对点之矩;合力矩定理。 力偶;力偶矩、力偶的性质;平面力偶系的合成和平衡条件。 课题三支座反力 支座的类型,各种支反力的求解方法。 课题四材料力学概论 材料力学的基本概念,材料力学的研究对象---杆件,性质和任务,强度、刚度、稳定性的概念 变形固体的概念及其基本假定;杆件变形的基本形式; 课题五轴向拉伸和压缩 课题九梁的弯曲 弯曲变形的分类;梁的计算简图的典型形式. 直梁平面弯曲时横截面上的内力一弯矩和剪力,内力正负号规定;截面法求指定截面上的内力,用剪力方程、弯矩方程作简单梁的剪力图和弯矩图;荷载集度、剪力和弯矩之间的微分关系及其在绘制内力图上的应用;叠加法绘制弯矩图;区段叠加法绘制弯矩图。 纯弯曲时的正应力公式及其推导;弯矩与挠曲线曲率间的关系,抗弯刚度;梁的正应力强度条件及强度计算;矩形截面与工字形截面梁剪应力的计算公式介绍,常用截面梁的最大剪应力公式;梁的剪切强度条件;梁的强度条件;梁的合理截面形状及变截面梁,提高梁抗弯强度的措施. 课题十应力状态 梁内任一点的应力状态、单元体,平面应力状态,主应力、主平面,最大剪应力,强度理论简介。 梁变形的概念;叠加法求梁的变形;梁的刚度条件;提高梁刚度的措施。

《建筑法规》教学大纲

黑龙江东方学院 《建筑法规》教学大纲建筑工程学部建筑学专业教研室

精选文库 《建筑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编号:0313011 适用专业建筑学专业(建筑装饰设计方向)学分:_1 总学时24 (理论学时24 ;实践(实验)学时:_0_) 课程性质: 专业任选课 、课程简介: 《建筑法规》课程以现行《建筑法》为基本依据,结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 行政规章展开论述;以法学原理作为指导,按照建筑工程建设的顺序依次论述。 、本课程的目的任务 建筑是凝固的音乐,音乐是流动的建筑。在房地产业中,建筑业是其中的一 个有机组成部分;在房地产开发中,建筑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环节;在房地产法中, 建筑法是其中的一个基本组成部分。房地产市场的和谐运转和健康秩序的维持离 不开健全的房地产法制建设。本课程开设的目的在于运用所掌握的建筑法规规范 建筑工程建设,促进和保护建筑业的发展。 三、本课程与其他课程的关系 《建筑法规》课程是建筑学其他课程的辅助课程。 四、本课程的基本要求 以《建筑法》为依据,系统掌握贯穿于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法律制度,包 括建筑许可、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建筑工程的施工、 建筑工程的监理、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等。并在具体问题 学习中,理解其中所体现的民事、经济、行政、刑事法律关系。 五、课程内容 1.理论教学内容: 绪论(2学时)重点:法学基础理论 难点:理解法学基础理论 内容:法学基础理论,包括主体要素、行为要素,特别是合同在形成及履行 过程中的法律问题。了解第一章建筑法概述(2学时)

精选文库 第三节 建筑施工合同的内容。 第六章建筑工程的监理 重点:法学基础理论 难点:理解法学基础理论 第一节建筑立法概况、建筑法律关系 了解 第二节 建筑立法的发展过程; 了解 第三节建筑法律关系及其构成。 掌握 章建筑许可 (4学时) 难点: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一节 建筑许可概述;建筑施工许可制度;建筑活动从业资格制度 了解 第二节 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的范围及申请许可证的条件 掌握 第三节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及从业要求。 掌握 第三章建筑工程的发包与承包 (4学时) 重点:建筑工程的招标与投标的相关内容 难点:准确掌握国招标与投标相关知识 第一节 建筑工程的招标与投标;建筑工程承包合同。 了解 第二节建筑工程招标的范围、方式及程序; 掌握 第三节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效力。 掌握 第四章 建筑工程的勘察设计 (4学时) 重点: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问题 难点:掌握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相关问题 第一节 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者资格管理制度;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掌握 第二节 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 掌握 第五章建筑工程的施工 (2学时) 重点:建筑施工合同的内容 难点:熟练掌握施工合同的内容 第一节建筑施工企业;建筑施工合同 掌握 第二节 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申请与审批。 掌握 掌握 (2学时) 重点:建筑施工许可制度 第

《建设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建设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1课程基本信息 课程中文名称:建设法规课程英文名称:Constructiom laws and regulations 课程代码:01B50505 学时/学分:24/1.5 课程类别:专业基础课程性质:必修 考核性质:考查课适用专业:工程管理 先修课程:土木工程材料、运筹学后续课程:毕业设计 开课单位:土木与建筑工程学院开课学期:7 课程团队负责人:团队成员: 2 教学目标 本课程是土木工程专业的专业基础模块必修课,介绍建设法规体系与立法原则、建设工程招投标法规、建设工程合同法规、建设工程质量法规和建设工程其他法规。本门课程是一门理论性很强的课程,需要熟悉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树立工程建设方面的法律意识,使学生具备懂法、守法和运用的能力。通过本课程的学习,要求学生达到以下目标: 2.1 知识目标: 1、熟悉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2、掌握施工许可法律制度。 3、熟悉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4、掌握建设工程安全法律制度。 5、掌握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 6、掌握建设工程监理法律制度。 7、熟悉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 2.2 能力、素质目标:

1、能正确运用所学习的建筑法规指导实际工作,具备解决工程建设中相关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并遵守建筑法规的规定; 2、具备相关行业与领域工程管理类专业人员国家执业资格要求的理论知识; 3、具备具有追求创新意识和可持续发展理念,具备良好的人文社会科学素养和工程职业道德。 4、培养学生工程建设的法律意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4 各教学环节对教学目标的贡献 注:1、用☆☆☆、☆☆、☆分别表示该项教学环节的贡献度为大、中等、小。2、教学环节可以是讲课、实验、课堂讨论、习题、社会调查等多种教学环节。

《建筑力学 》课程标准

xxxx学院 应用建筑力学课程标准 1.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xxxx学院各相关专业。 学时范围:72 学时。 2.制定本标准的依据 2.1 教育部教高[2000]2号:《高等职业学校、高等专科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 点》。 2.2教育部教高[2006]16号:《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2.3xxxx学院各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2.4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技能鉴定规范·各相关工种》。 3.课程性质与作用 3.1 课程性质:公共基础课 3.2 课程作用:为了保证结构和构件具有足够的承载力,一般来说,都要选择较好的材 料和 截面较大的构件,但任意选用较好的材料和过大的截面,势必造成优材劣用、大材小用, 造成巨大的浪费。于是,建筑中的安全和经济就形成了一对矛盾。《建筑力学》的任务就 是为解决这一矛盾提供必要的理论基础和计算方法。 4.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关系 5. 课程总体设计思路 5.1课程设置依据 根据高职高专人才培养目标及高职高专的特点设置,并顺应实践领域对学生的要求。

5.2课程目标定位 本课程是土建施工类专业的一门重要的专业基础课,通过对建筑结构中的各构件在荷 载作用下的受力及变形的分析,能够对结构构件的选材及截面尺寸进行设计,也为下一步 “建筑结构”、“地基与基础”、“混凝土结构设计”及“建筑结构荷载设计”等专业课的学 习打下基础。 5.3课程内容选择原则 本课程在内容选择上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为目标,以实际工程作为理论知识的载 体,分单元、任务进行学习,通过完成任务实现教学目标。在内容的选择上以必需和够用 为准则,以强化应用为重点,简化了对一些理论的推导和证明,对土木工程较实用的内容 列举了较多的例题。且各单元均编写有单元概述、学习目标、教学建议、思考题和习题, 考虑到高职教育的国际化,还提供了中英文对照的关键词。 5.4课程项目设计(或学习情景设计等) 6.课程目标 6. 1知识目标 本课程的知识目标是通过课堂讲授使学生掌握建筑结构的中各部分构件及系 统在荷 载作用下的受力特性及变形特性,并对受力及变形进行分析计算。 6. 2能力目标 本课程的能力目标是通过本课程学习,要求学生能够对结构构件的选材及截面尺寸 进行设计。 6. 3素质目标 本课程的素质目标是培养有责任心并且深刻认识到建筑结构安全重于泰山的专业技 术人才,同时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身心健全的现代化高素质人才。

建筑力学课程标准

《建筑力学》课程标准 1.概述 课程的性质 建筑力学是建设工程管理专业最重要的专业基础课之一,建筑力学是今后学生毕业后从事施工、设计、管理的必备基础知识。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学生掌握建筑力学中杆件的受力性能与简单的计算,达到能够认识并绘制结构施工图的能力。 课程设计理念 本课程立足于学生会施工、懂设计、善管理的实际能力培养,对课程内容做了实质性改革,以力学知识、理论知识够用为原则,精简力学理论计算和复杂理论,打破以传统知识传授为主要特征的传统学科课程模式,转变为以模块、项目为中心组织课程内容和课程教学,让学生更加结合工程实际为学习知识,发展职业能力。 行业、企业专家深入到本专业教学教改中,结合实际工程需要,本课程最终确定了以下工作模块:静力基本知识、平面体系的几何组成分析、静定结构的内力分析、应力与强度、结构变形计算、压杆稳定、超静定结构的内力计算。这些模块主要是针对学生职业技能的培养,并为今后学生执业资格考试奠定基础。 课程开发思路 以项目教学为指导,将建筑力学与结构这门课程打造成理实一体化的课程,用相应的工程实例来学习每一个模块的学习,让学生在学中做,做中学。 2.课程目标 2.1知识目标 (1)了解力学基本概念、结构、构件类型构; (2)了解平面体系的几何组成,并会简单判定结构几何性质; (3)掌握拉、压、弯、剪构件的内力计算; (4)掌握梁构件中应力计算,会判定梁破坏的条件; (5)掌握超静定结构的内力计算,并会绘制内力图,判定结构的危险位置;

2.2素质目标 (1)具有较好的学习新知识和技能的能力; (2)具有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力和制定工作计划的能力; (3)具有综合运用知识与技术从事程度较复杂的技术工作的能力; (4)具有自学能力、理解能力与表达能力; (5)培养学生理论指导实际、实际提升理论的能力。 2.3能力目标 (1)具有一定的力学分析能力; (2)具有构件的强度计算能力; (3)具有构件的刚度计算能力; (4)具有构件的稳定性计算能力。 3.课程内容和要求

学习建设法规的目的与意义

学习建设法规的目的与意义 中共中央印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指出:“公民道德建设的过程,是教育和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以活动为载体,吸引群众普遍参与,是新形势下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培养良好的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一靠教育,二靠实践。积极开展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在道德实践中突出思想内涵,强化道德要求,将使人民群众在自觉参与中陶冶情操,为道德建设奠定坚实可靠的基础。 道德实践是加强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道德实践是道德形成、发展的基本前提,也是构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体系的内在要求。人们道德理想的树立和道德信念的巩固,离不开丰富多采的道德实践。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必须高度重视道德实践的作用,把道德实践渗透到道德建设的全过程。 其一,道德实践是吸引群众参与道德建设的有效载体。作为道德建设的主体,人民群众既是道德建设的实践者,也是道德建设的受益者,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巨大的道德建设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根本上说,道德建设是与人民群众生活、工作息息相关的,它集中体现着人民群众的利益。道德建设搞得好,人们思想道德水平高尚,社会风气优良,百姓安居乐业,人民群众的实际利益便能得到切实保障;反之,就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害。 其二,道德实践是提升公民道德境界的重要保证。道德实践属于养成教育,是知行统一的过程。公民道德境界包括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道德行为等各个方面,其中,道德行为是衡量人们道德境界高低的重要标准。在从道德认识到道德行为的演变过程中,道德实践发挥着关键作用。一方面,实践是认识的源泉,是认识发展的动力,只有在道德实践中亲身体验和感悟道德的力量,才能逐步提高对道德的认知程度,进而支配各自的道德行为;另一方面,实践是认识的目的,是道德形成和发展的前提,道德认识的正确与否,依赖道德实践的检验,通过生动具体的道德实践,道德认识才能逐步升华为相对稳定的道德行为,达到知行统一的目的。有效克服当前道德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理论与实践相背离、知与行相脱节的现象,根本途径也在于引导人们积极投身道德实践,在实践中不断强化道德修养,提升道德境界。 其三,道德实践是落实基本道德规范的具体措施。《纲要》首次鲜明地提出了“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20字公民基本道德规范。这些道德规范涵盖了人们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现代文明相融合的结晶。把这些基本道德规范变成人民群众的自觉意识和行动,同样离不开道德实践的支撑。一方面,落实20字基本道德规范,需要教育与实践两者协调一致、共同推进;另一方面,将20字基本道德规范融入道德实践,能够与广大群众创造美好生活的愿望产生强烈共鸣,增强道德实践的吸引力、感召力。道德实践是落实《纲要》的关键环节,是重在建设、以人为本原则的具体体现。在开展群众性道德实践活动中,必须始终注意正确把握以下三个方面的关系。一是道德教育与道德实践的关系。道德教育和道德实践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相互联系、不可分割,两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一方面,要把道德教育贯穿于道德实践的全过程。注重发挥道德实践的教育功能,围绕道德教育主题组织实践活动,使人们明确实践的意义和要求,增强参与道德实践的主动性、自觉性。另一方面,在道德教育中引入道德实践。只有与道德实践相结合,围绕公民道德生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深入开展道德实践活动,道德教育才有时代感和感染力,才能

建设工程招投标与合同管理教案5-2.doc

周次第 5 周,第2次课备注 授课方式理论课(丿);实验课(); 实习() 教学 时数 教学目的及要求教学目标 枣庄科技职业学院教案 【5-2 ] 章节单元四项日二建设工程投标人资格审查名称 1.了解资格审查的主要内容 2.掌握资格预审文件的基本组成 3.掌握资格预审的基本程序 4.了解资格审查屮对潜在投标人的基本条件的审查 能力标准及要求 1.能够根据招标文件内容和项目特点选择相应资格审查方式并进行审查 2.能够根据我国招投标法及相关法规1E确编制资格审杳文件 教 学 重 点 与 难 点

(一)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资格审查 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应当具有承接该项目的能力,这是保证项目屮标后,中标人能够切实履行合同义务。保质、保量的完成招标项目工作的前提,是招标成功与否的关键所在。资格审查是对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的实力、经验、业绩和信誉做出限定并实行审查。目的是为了在招标投标过程屮,剔除资格条件不适合承担(或履行)合同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 潜在投标人,是指知悉招标人公布的招标项目的有关条件和要求,有兴趣并愿意参加投标竞争的人,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既是招标人的一项权利,也是人多数招标活动经常采取的一道程序,这个程序的采取,对保证招标人的利益,促进招标活动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投标活动参照国际惯例,并借鉴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比较成功的做法,实行资格审查制度。资格审查制度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公开招标的,实行资格预审:邀请招标的,实行资格后审。无论是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都是主要审查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是否符合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2)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包括专业、技术资格和能力、资金、设备和其他物质设施状况,管理能力,经验、信誉和相应助工作人员;(3)近5年内没有与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有关的诉讼案件或严重违法行为。此外,如果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另有规定的,招标人必须依照其规定,不得与这些规定相冲突或低于这些规定的要求。 (二)工程勘察设计招标资格预审 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公开招标的实行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后,发出投标邀请书前,对资格预审申请人的资质、信誉、业绩和能力的审查。实行资格预审目的是审查确定资格预审申请人是否有能力承担招标项目,履行相应的合同义务。通过资格预审,初选一批经验丰富,人员要求、技术能力、财务能力等方面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或合同段)丁?作资格的潜在投标人,将投标竞争者的数量缩小到合理的范围。既能使招标人対潜在投标人心里有数,也有利于简化评标工作,同时,还避免一些不具备资格的投标人在投标过程屮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浪费。

建筑法规教学大纲

《建筑法规》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名称:《建筑法规》课程编码:××××(暂空) 英文名称:Building codes 总学时:22 其中实践学时:0 学分:2 适应层次:高职专科开课学期:第五学期 适用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装饰艺术设计 课程类别:理论 课程性质:专业拓展课 先修课程:建筑施工组织、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建筑工程质量验收、 建筑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等 学习形式:课堂教学、案例教学、课堂讨论相结合 一、课程性质及目的 (一)课程性质 本课程为职业技能拓展课,以我国现行《建筑法》为基本依据,结合国家最新颁布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司法解释展开论述;以法学原理为指导,按照建筑工程建设顺序依次论述;集中、系统阐述贯穿于建筑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重要问题,在具体问题的说明中,根据法律关系的不同分别进行解析。同时,对违反建筑法律法规的责任、建筑工程纠纷的解决作必要阐述。 (二)课程目的 通过对本课程的学习,目的是使学生初步对课程涉及的相关的建设法规有所了解和掌握,树立法律意识,从而达到掌握建筑法规,遵守建筑法规、应用建筑法规的目的;培养学生在将来的实际工作中自觉抓住学习机会,获取相应的法律知识,以增强自己的竞争力。 教学目标:

1.基础知识目标 了解建筑法规的基本概念和表现形式,掌握基本建筑法规知识和理论。 2.能力训练目标 能正确运用所学习的建筑法规指导实际工作,具备解决工程建设中相关法律问题的基本能力,并遵守建筑法规的规定。 3.个性品质目标 培养学生工程建设的法律意识,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 二、课程内容及学习方法

(二)教学、学习方法 在遵循学以致用的指导原则的基础上,课程教学突出理论联系实际的教学理念,以人为本,从关注教向关注学转变,突出学员的主体地位,着重培养学生运用知识的能力, 课程教学以课堂讲授为主、采用多媒体课件教学,注重引导学员积极思考课堂提问,并适时引导和组织学生就与课程相关的热点与难点问题进行讨论。 教学方法上以启发和引导式教学为主,主要采取多媒体教学、讨论式教学、案例式教学等方法。 本课程与该专业其他课程的关系,本课程在学习和掌握建筑施工组织、建筑工程计量与计价、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建筑工程事故分析与处理等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相关课程的基础上,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建筑的法律法规。本课程可作为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建造工程师考试中相关法规内容的学习和补充。参考教材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三、章节安排及课程学时分配(见表)

《建筑力学》课程教学大纲

《建筑力学》课程教学大纲 课程代码:120131021 课程英文名称: Building Mechanics 课程总学时:64 讲课:56 实验:0 习题:8 适用专业:建筑学 大纲编写(修订)时间:2017年5月 一、大纲使用说明 (一)课程的地位及教学目标 1.课程地位: 《建筑力学》是建筑学专业学生必修的技术专业必修课。它以高等数学、物理学为基础,通过本课程的学习,培养学生具有初步对建筑工程问题的简化能力,一定的力学分析与计算能力,是学习有关后继课程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基础。 2.教学目标: (1)理论及习题课教学目标 培养学生具有一般结构受力分析的基本能力;熟练掌握静力学的基本知识;掌握静定结构的內力和位移计算;掌握基本杆件的强度、刚度、稳定性计算;基本掌握简单超静定结构的內力的计算;通过观察,了解力学实验的基本过程。 (2)学生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 本课程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应从本专业的培养目标、特点及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对基本力学原理和理论的讲授以实际应用和后续专业课程的要求为目的,教学內容以必需够用为度,讲授结构的计算简图、结构的几何组成、静力学基础等基本知识,重点讲授常用杆件及静定结构的內力分析和计算、內力图的绘制方法、应力分析和强度计算、位移分析和刚度计算,讲授杆件的稳定性计算、简单超静定结构的內力计算、內力图的绘制方法。 (二)知识、能力及技能方面的基本要求 课程需要掌握的知识要点: 1、了解结构的计算简图、几何组成等基础知识; 2、熟练掌握静力学的基本知识和运算; 3、掌握静定结构的內力和位移计算; 4、掌握基本杆件的强度、刚度计算; 5、了解杆件稳定性计算的基本概念; 6、基本掌握简单超静定结构的內力的计算; 7、了解力学实验的基本过程。 (三)实施说明 1.教学条件 (1) 采用辅助教材及参考书目作为教学辅导资料; (2) 以国家标准规范为指定设计参照标准; (3) 为学生提供指定专业制图教室、制图桌、制图工具等; (4) 学生课下自学可利用系资料室、校图书馆、网络资源。 2.教学手段 (1) 理论讲授课采用多媒体进行教学; (2) 习题课采用“教师讲解+分组讨论”方式进行教学。

法律法规教案

法律法规教案 第一章农村政治发展政策 课型:新授课 教学方式:讲授法 课时:4课时 教学目的: 1、了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紧迫性和重要意义。 2、了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3、了解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 4、了解农村改革发展的制度保障。 教学重点:了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和主要任务。 教学难点:了解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教学过程: 第一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1-2) 教学重点:知道建设新农村的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 教学难点:了解新农村建设的紧迫性和主要任务 教学内容: 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紧迫性 1、农业现代化水平仍然较低 2、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仍在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平面不足。 3、农村的生产生活设施落后。 4、农村文化卫生事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滞后。

5、农民的自治权益和外出务工权权益没有得到有力保障。 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意义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建设全面推进的力量之基。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发展的持久动力。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前时提条件。 4、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 5、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大举措。 6、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实现党的宗旨,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必 然要求。 三、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目标 总体目标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 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任务 1、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 2、推进现代农业建设。 3、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4、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 5、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思考题:怎样理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内涵? 第二节农村改革发展政策(3-4) 教学重点:了解农村改革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重大原则 教学难点:农村改革发展的制度保障

建筑法规教学大纲

建设法规教学大纲 一、课程基本情况 开课单位:建设工程系 课程代码: 总学时:60 总学分: 适用专业:建筑施工与监理 授课方式:必选 考核方式:考查 先修课程:建筑工程概预算、建设工程监理、建筑施工、建筑结构、房屋建筑学 参考教材:建设法规与案例分析(徐占发主编、机械工业出版社) 二、课程的性质、任务和目的 (一)课程的性质、任务和目的 本课程是建筑施工与监理专业的专业课之一。本课程的任务是使学生增强法制意识并获得基本的建设法律`、法规知识,从而在建设市场的经济活动和业务实践中,学会用法律武器,提高自己竞争能力及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本领。 (二)本课程与其它课程的关系 本课程需要学生具备房屋建筑学、建筑结构、建筑工程概预算、建筑施工、建设工程监理等课程的知识,并要注重专业实践能力的培养和锻炼。 三、课程的内容和学时分配 (一)课程内容 前言 建设法规课程的任务和学习方法。 第一章建设法规概论(2学时) 1.1建设法规的概念 建设法规的定义、建设法规的特征。 1.2建设法规体系及构成 建设法规体系场、建设法规的构成。 1.3建设法规的实施 建设行政执法、建设行政司法、专门司法、建设法规的遵守。 1.4建设法规现状及规划 第二章城市及村镇建设规划法规(2学时) 2.1城市规划的定义与种类目 城市、城市规划、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的种类。 2.2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 城市规划编的方针与原则、城市规划编制与审批的权限、城市规划编制的内容。2.3城市规划的实施 城市规划实施的概念、城市规划公布制度、选址意见书制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制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度、违反城市规划法规的责任。 2.4风景名胜区、历史文化名城及村镇规划管理 风景名胜区的规划管理、历史文化名城的规划管理、村镇建设的规划管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