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造林苗木质量分级

四川省造林苗木质量分级
四川省造林苗木质量分级

ICS:65.020.20

董诚亮开垦到两分到两粪坑分

DB B 61

备案号:

DB51/T 705—2007

目次

四川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前言 (Ⅱ)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2)

4.质量分级 (2)

5.检测方法 (2)

6.标签与证书 (5)

附录A(规范性附录)育苗自然类型区划表 (6)

附录B(规范性附录)苗木质量检验证书式样 (7)

附录C(规范性附录)四川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8)

I

DB51/T 705—2007

II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和GB/T1.2-2002

《标准化工作导则第2部分:标准中规范性技术要素内容的确定方法》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是《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6000-1999 )和《容器育苗技术》(LY/T10000-1991)在四川实施的补充,并完善了下述内容:

---增加了适合四川的树种和苗龄型。

---对测量工具作了统一规定,并规定了没有主根的树种的根长测定方法。

---对在圃苗木、离圃苗木、造林地苗木的定义和抽样方式作了明确规定。

---明确了抽样检测精度。

---规定了苗批质量判定要求。

---增加了苗木质量检验过程的要求和对标签填写要求,统一了检验证书式样。

四川省地方标准DB51/T305-1999《经济林主要树种丰产栽培技术规范(木本粮油、木本药材、经济竹类)》中苗木质量标准(附录D)部分由本标准取代。

本标准由四川省林业厅提出,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批准。

本标准由四川省林木种苗站归口负责解释。

本标准起草单位:四川省林木种苗站

本标准协作单位:四川农业大学林学园艺学院

四川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四川省林业厅造林处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冯德宾胡庭兴万涛覃自刚范蓉赵兰苏万楷张成康柳

参加本标准起草人:马良潘庆牧张中山曾道群陈勇龚勤德喻发强康华忠刘箭秦贺伟

李秀珍双全方华浦涛王安勇冲曲珍

DB51/T 705—2007

四川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Tree seedling quality grading of major species for afforestation in Sichuan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四川境内主要造林树种有关苗木术语的定义、分级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规定了苗木标签和质量检验证书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四川省境内植树造林用的在圃苗木、离圃苗木和起苗造林后不超过一定时限的造林地苗木,不适用于温室培育的苗木。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部分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考虑使用的方便,引用部分已在本标准中列出。引用文件修改后,其适用本标准范围的树种(品种)的苗龄型、苗木类型、育苗方式亦与本标准相同,则优先采用引用文件对应的分级指标。

GB 6000-1999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LY/T10000-1991容器育苗技术

3.术语和定义

3.1 苗木类型与育苗方式

苗木类型指依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划分的苗木群体,如播种苗、扦插苗(插条苗、插根苗)、嫁接苗等。本标准育苗方式指育苗是否采用容器而划分的育苗类型,如大田育苗、容器育苗。

3.2 苗龄

苗木的年龄。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1个年生长周期作为1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如:

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2表示4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

0.5-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的苗木。

1(2)-0表示1年干2年根未经移植的插条苗、插根或嫁接苗。

1(2)-1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插根或嫁接移植苗。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插条苗、插根或嫁接苗在原地(床、垄)根的年龄。

3.3 一批苗木(苗批)

同一树种在同一苗圃,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基本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苗木,称为一批苗木(简称苗批)。

3.4地径

1

DB51/T 705—2007

2 苗木地际直径,即播种苗、移植苗为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粗度;插条苗和插根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

粗度;嫁接苗为接口以上正常粗度处的直径。

3.5 苗高

自地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

3.6 根系长度和根幅

起苗修根后应保留的根系长度和根幅。

3.7 ?级侧根

直接从主根长出的侧根。

3.8 苗木抽样

在评估苗木群体质量时,按随机或者系统布点方式抽取检测样本的过程。

3.9 在圃苗木

指育苗地尚未起苗出圃的苗木。

3.10 离圃苗木

指起苗后尚未栽植的苗木。

3.11 造林地苗木

指栽植后不超过一定时限(当年二月-九月造林后30天内,其他时段造林后50天内)的苗木。

3.12 综合控制条件

指苗木具备的下属条件:无检疫对象病虫害,苗干通直、色泽正常,萌芽力弱的针叶树种顶芽发育饱满、健壮,充分木质化(未达生长周年而出圃的容器苗除外),无机械损伤。

3.13 样本

指样地(样段、样行)或样捆内所有苗木的总称。

4.质量分级

4.1 苗木质量分级以综合控制条件、根系、地径和苗高确定。综合控制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为不合格苗木,达到要求者以根系、地径和苗高三项指标分级。未达Ⅱ级苗标准的为不合格苗。

4.2苗木质量分级评定指标见本标准附录C。

4.3分级时,首先看根系指标,以根系所达到的级别确定苗木级别,如根系达I级苗要求,苗木可为I 级或Ⅱ级,如根系只达Ⅱ级苗的要求,该苗木最高也只为Ⅱ级,在根系达到要求后按地径和苗高指标分级,如根系达不到要求则为不合格苗。造林地苗木不测根系。

4.4合格苗分Ⅰ、Ⅱ两个等级,由地径和苗高两项指标确定,在苗高、地径不属同一等级时,以地径所属级别为准。

5.检测方法

5.1 抽样方法

5.1.1 在圃苗木抽样

将一个苗批的育苗地块或相邻的若干地块划为一个调查区,按从北向南、从东向西的顺序,随机或机械布点,以便设置样方。对于调查区内苗木高度差异较大且连片的,面积达到或超过调查区的10%,应分成不同的调查区按不同苗批对待,分别调查抽样。

5.1.2 离圃苗木抽样

对扎成捆或包装成形的苗木,本着有代表性原则随机抽取包装,再在每个包装中随机抽取样苗作为检测样品。

5.1.3 造林地苗木抽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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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根据苗批出圃档案和造林档案,随机选择造林点,并落实造林小班。在小班内抽取样行或者样段,样行或样段内的苗木作为检测样品。

5.2 抽样数量

样地(样段、样行)、样捆的初始数量根据下述公式确定: (1) S=5min

max X X ? (2) C(%)=?

?X S ?100 (3) N=)(2

E c t ? (4) M=INT(N n

)

式中:S —粗估标准差;

max X —最大苗高值;

min X —最小苗高值;

C —苗高变动系数;

?

?X —苗高平均值;

t —可靠性指标(精度为95%时,t =1.96);

E —允许误差百分比;

N —样地(样段、样行)、样捆的初始数量(个);

M —一个样地(样段、样行)或样捆中抽取样苗的数量(株);

INT —表示取整数运算;

n —一个苗批的抽样样株数量下限值(株)。

一个苗批的抽样样株数量下限值(n)见下表: 该苗批苗木总株数(株) 总抽样样株数下限值(株)

1000以下 50

1001~10000 100

10001~50000 250

50001~100000 300

100001~500000 500

500001以上 750

5.3 检测要求

5.3.1 量具与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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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测量地径使用游标卡尺或特制量具,读数精确到0.05cm ;测量苗高使用钢卷尺或木制直尺,读数精确到1cm 。

抽样样品的地径、苗高指标统计精度分别达到95%,可靠性指标为95%;根系指标统计精度达到80%,可靠性指标为95%。其中一项指标达不到精度要求则应按5.1方法补充样地(样段、样行)或样捆进行调查。

精度计算按下述公式:

(1) n

x n i i

x ∑==1

(2) s =1

2

12??∑=n n x x n i i (3) n s

s x =

(4) x E s x

=(%)?196

(5) P(%)=100—E 式中:x —样本检测值平均数; s —样本检测值标准差;

s x

—样本检测值标准误; E(%)—样本检测值误差百分数;

P(%)—样本检测精度;

x i

—样本第i 样株检测值; n —表示样本总样株数。

5.3.2 检测

5.3.2.1 播种苗、移植苗的地径测量土痕处。如土痕处膨大的测其上部位。

5.3.2.2 嫁接苗的地径测量部位在接口以上1cm 处。

5.3.2.3 扦插苗的地径在萌发主干基部处。如有膨大或不圆等现象,则测其上部正常部位。

5.3.2.4 苗高的测量是从地径沿苗干至顶芽基部的长度。

5.3.2.5 根幅取以无土根系自然下垂的长、短根幅的平均值。

5.3.2.6 根系长度按主根长度计,无主根的以最长根系计。大于5cm 长的I 级侧根数统计直接从主根上长出的长度大于5cm 以上的侧根条数。无主根的大于5厘米Ⅰ级侧根测定,从其根基部测起。

5.3.2.7 控制指标通过感官判定。

5.3.3 检测操作规定

5.3.3.1苗木质量检测时,必须两人一组进行,一人检测,一人记录,记录者应回报检测数据。

5.3.3.3对检测数据的计算结果,检验员在认真复核后将有关数据转抄到检验(测)证书上。

5.3.3.4检验员对检测结果负责,认真填写检测记录表和苗木检验证,并在记录表和证书上签名。

5.4 分级统计与苗批质量判定

DB51/T 705—2007 5.4.1 样株分级统计

对达到精度要求的样本各单株数据和控制指标进行分级统计,分级方法按4.1~4.5条,分级指标见附录C。分级指标的确定应参考育苗自然类型区域,见附录A。

5.4.2 苗批质量判定

5.4.2.1在圃地苗批抽样检测其合格苗达到附录C规定的I、II级苗百分率,视为苗批合格。

5.4.2.2离圃苗木和造林地苗木抽样检测其合格苗(I、II级苗)率达到95%,视为苗批合格。

6.标签与证书

6.1检测结束后,填写苗木检验证书。凡出圃的苗批,均应附苗木检验证书。向外县(区)调运的苗批要经过检疫并附检疫证书。苗木检验证书式样见附录B。

6.2离圃的苗批应附上填写完整的苗木标签。造林地苗批的标签和检疫证书应归档保存。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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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附录(规范性附录)A

育苗自然类型区划表

类型区 完整县(市) 涉及部分区域的县(市)

四川盆地 锦江 青羊 金牛 武侯 成华 龙泉驿 青白

江 新都 温江区 金堂 双流 郫县 蒲江 新

津县 自流井 贡井区 大安区 沿滩区

荣县 富顺县 江阳区 龙马潭 泸 县

旌阳区 广汉市 罗江县 中江县 涪城区

游仙区 三台县 盐亭县 梓潼县 元坝区 广元市中区 剑阁 苍溪 船山区 安居区蓬溪县 射洪县 大英县 内江市中区 东兴区 威远县 资中县 隆昌县 乐山市中区 沙湾区 五通桥 井研 丹陵 青神 东坡区 彭山 仁寿 广安区 华蓥山市 岳池县 武胜县 邻水县 安岳 乐至 雁江区

资中 简阳 顺庆区 高坪区 嘉陵区 阆

中市 南部县 营山县 蓬安县 仪陇县

西充县 翠屏区 通川区 达县 开江 大竹

邻水 渠县 名山 巴州区

都江堰、彭州、邛崃、大邑、崇州、宣汉、纳溪、合江、绵竹、什邡、

宜宾、江安、南溪、洪雅、沐川、峨眉山、平昌、江油、安县、夹江、犍为

盆周边 缘山地

朝天区 青川、旺苍 、平武、北川(以上

为盆周北缘山地)、雨城区、宝兴、天全、

芦山、荥经、峨边、马边、金口河、万源、

通江、南江、古蔺、叙永、兴文、筠连、珙

县、高县、屏山、长宁(以上为盆周南缘山

地) 江油、安县、绵竹、什邡、宣汉、平昌(以上为盆周北缘山地)、彭州、汶川、沐川、都江堰、崇州、大邑、洪雅、邛崃、雅安、峨眉山、雷波、美姑、 宜宾县、南溪、江安、纳溪、合江、夹江、犍为(以上为

盆周南缘山地) 川西南

山 地 汉源、石棉、西昌、越西、冕宁、喜德、甘洛、昭觉、普格、盐源、德昌、会理、会东、宁南、布拖、金阳、攀枝花东区 攀枝花西

区 攀枝花仁和区 米易县 盐边县

美姑、雷波 川西高

山峡谷

及高原

丘陵区 阿坝、红原、炉霍、道孚、壤塘、若尔盖、九寨沟、松潘、黑水、茂县、理县、马尔康、小金、金川、丹巴、新龙、巴塘、雅江、康定、泸定、九龙、稻城、乡城、得荣、木里

(白玉 石渠 理塘)

甘孜、色达、德格

DB51/T 705—2007 附录(规范性附录)B 苗木质量检验证书式样

苗木质量检验证

川林种检No: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存根

育苗单位——————————————————————————————

树种————————苗木种类——————苗龄——————

数量(万株)————其中:Ⅰ级苗————Ⅱ级苗—————

起苗日期——————发苗日期——————

检验员:检验员证编号:

检验日期:年月日

苗木质量检验证

川林种检No:

育苗单位:

树种:苗木种类:苗龄:

数量(万株):其中Ⅰ级:%Ⅱ级:%

起苗日期:发苗日期:苗圃土壤:

种子类别:□良种□普通种子证书号:

苗木检疫:□已检疫□未检疫证书号:

种子(条、根、穗)来源:

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签发意见:

本批苗木经检验,合格苗率为%,[准予][不能]使用。

签发机关(印章)检验员:

检验员证编号:

检验日期:年月日

注:1.一个苗批附一份苗木质量检验证。2.本证转让、涂改和重复使用无效。

7

苗木分级

一、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华南地区常用绿化苗木中50种植物若干规格的质量分级,包括乔 木类、灌木类、地被类等植物。 本标准适用于苗圃露天种植的园林绿化苗木。 本标准不适用于造型树,古树名木及其他特殊苗木。 二、参考标准 DB440300/T28-2006城市园林绿化用苗—木本苗木分级 GB6000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CJ/T24-1999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 三、名词术语 胸径:乔木主干离地表面1.3米处的直径,使用胸径尺进行测量。此定义不适用于柚子树、桂花等测量胸径存在争议的苗木。 基径:苗木主干离地0.1米处的基部直径,使用胸径尺进行测量。此定义不适用于鸡蛋花等测量基径存在争议的苗木。特别说明:鸡蛋花等个别苗木测量基径时,一般是贴着土壤面测量基径(此处不考虑嫁接的苗木,如红鸡蛋花与白鸡蛋花嫁接)。 冠幅:乔木冠部投影最大与最小直径的平均值。 苗高:植株从地表面到植株自然状态下最高点的垂直高度。 枝下高:乔木从地表面到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高度。

裸干高:棕榈科植株从地表面到最低叶鞘以下裸干的高度。

主枝:在树上直接从中心主干上分生出来的直径不小于胸径20%的枝条叫主枝,也称一级分枝。 二级分枝:从主枝上分生出来的直径不小于主枝直径20%的枝条叫二级分枝。 树形:苗木栽培中人工培养和自然生长的空间结构,分为单干形、轮生形、球形、伞形、棕榈形、丛生形以及其他树形。 四、技术要求 在参考《CJ/T244-1999城市绿化和园林绿地用植物材料——木本苗》相关标准的前提下,本标准主要以胸径(基径)、冠幅、苗高、裸干高、分枝数(叶片数)、枝下高为分级指标,结合树形进行苗木分级。其中,乔木包括假植苗、地苗两大类,灌木包括袋苗、地苗两大类,本常用绿化苗木标准只适用于在同一类中进行分级,假植苗、袋苗、地苗不能平行比较。 五、苗木检测方法及检测规则 检测方法:苗木质量等级标准检测以观感评价、实测实量为基本方法。观感评价包括树形端正度、树干弯曲度、树冠疏密度等影响绿化美观效

DB33 177-2005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I CS65.020.20 DB33 B61 备案号:17342-2005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 177—2005 代替DB33/ 177-1994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Tree seedling quality grade of major species for forestation 2005-08-10发布2005-09-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为执行《种子法》和我省林业种苗产业发展的需要,对原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177-1994《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其技术内容与GB 6000-1999等效,同时保留了原标准中实践证明符合我省苗木生产和造林用苗的内容。 本标准与DB33/ 177-1994《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删去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标准23个,保留了22个,修改了5个;新增加了30个; ——苗木质量等级与GB 6000-1999一致,不再列入Ⅲ级苗,而采用二级制,只制定Ⅰ、Ⅱ级苗木的等级; ——去掉了苗木产量和密度指标。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劳勤、应叶青、洪兆龙、吴家胜、何云芳、骆文坚、程晓建、陈源、翁甫金、孔伟丽。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DB33/ 177-1994。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的术语、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露地培育的裸根苗木,不适用于容器苗和温室中培育的苗木。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苗木种类stock type 依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划分的苗木群体,如播种苗、插条苗、插根苗、嫁接苗等。 苗龄stock age 苗木的年龄。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1个年生长周期作为1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1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如: 1-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2表示4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 2-2-2表示6年生移植苗,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两年。 0.2-0.8表示1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十分之二年生长周期后移植培育十分之八年生长周期。 0.5-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的苗木。 1(2)-0表示1年干2年根未经移植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 1(2)-1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在原地(床、垄)根的年龄。 一批苗木 a lot of seedlings 同一树种在同一苗圃,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基本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苗木,称为一批苗木(简称苗批)。 地径caliper 苗木地际直径,即播种苗、移植苗为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粗度;插条苗和插根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粗度;嫁接苗为接口以上正常粗度处的直径。 苗高seedling height 自地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 分级要求

果树苗分级标准

果树苗分级标准

————————————————————————————————作者:————————————————————————————————日期: 1

1 果树分级标准 (枣树,黑枣,蓝莓,樱桃,葡萄) 枣树 用实生酸枣做砧木嫁接繁殖的苗木,一般根系发达,主要根据苗高和基部干粗(地面以上5厘米处干的粗度)来分级。 (1) 一级苗 苗高1.0米以上,基径1厘米以上。 (2) 二级苗 苗高0.8~1.0米,基径0.8~1厘米。 (3) 三级苗 苗高0.6~0.8米,基径0.6~0.8米,基径0.6~0.8厘米。 根蘖苗分级时还需考虑根系发育情况。 (1) 一级苗 苗高1.2~1.5米以上,基径1.2~1.5厘米以上,根系发达,具直径2毫米以上、长20厘米以上的侧根6条以上。 (2) 二级苗 苗高1.0~1.2米基径1.0~1.2厘米,具直径2毫米以上、长15厘米以上的侧根6条以上。 (3) 三级苗 苗高0.8~1.0米,基径0.1~1.0厘米,具直径2毫米以上、长15厘米以上的侧根4条以上。 黑枣 在我国北方大部地区、为便于栽植、销售,一般于秋季起出分级假植。 枣树落叶后,就可起苗。要求保全根系,不伤枝皮。枣苗起出后,进行分级. 分级标准如下: 一级100~130厘米, 二级70~100厘米, 三级70厘米以下瘦弱小苗。 每50或100株打成一捆。 假植:选在背阴处挖假植沟,沟深100厘米,宽150厘米,长度根据苗量而定。把捆好的枣苗由沟同一端开始放,一排枣苗加一层土,土与苗根要充分接触,浇水一次,再加少量土。 包装:枣苗运输时要进行包装,对捆好的枣苗,根部蘸上泥浆,用湿透的蒲包或麻袋包裹以保水。运输时,要用帆布盖严,以防在运输过程中吹干苗木和冻坏根系。

DB52_294-2007代替DB52T_294-199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ICS B 21 DB52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 294—2007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Seeding quality grade of major tree species for afforestation 2007-04-17 发布 2007-05-01 实施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目 次 目 次..................................................................................................................................................I 前 言. (1) 1 范围 (2) 2 术语和定义 (2) 3 分级要求 (3) 4 检验方法 (3) 5 检验规则 (4) 6起苗、包装和运输 (4)

前 言 为了提高我省林业工程建设质量和苗木生产水平,本标准结合贵州实际,对黔DB52/T 294(1991年修订具体内容与DB52/T 298-89同)的《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其技术内容与GB 6000-1999等效。 本标准与DB52/ 294-199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删去原来28个树种中的7个,保留21个(其中修订20个):增加13个树种,修订后共有34个树种; ——苗木质量等级采用二级制(同 GB 600-1999),即制定I、II级苗木的质量等级; ——增加苗木根系长度,大于5厘米的一级侧根数或根幅作为苗木的质量指标; ——增添影响苗木质量的主要形态指标作为综合控制条件; ——去掉苗木产量和密度指标。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贵州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林业种苗站、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淑均、尹晓阳、杨安敏、于曙明、金天喜、姜云力、高鹤、李德芬、许杰。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DB52/ 294-1991。

果树苗分级标准

果树分级标准 (枣树,黑枣,蓝莓,樱桃,葡萄) 枣树 用实生酸枣做砧木嫁接繁殖的苗木,一般根系发达,主要根据苗高和基部干粗(地面以上5厘米处干的粗度)来分级。 (1)一级苗苗高1.0米以上,基径1厘米以上。 (2)二级苗苗高0.8~1.0米,基径0.8~1厘米。 (3)三级苗苗高0.6~0.8米,基径0.6~0.8米,基径0.6~0.8厘米。根蘖苗分级时还需考虑根系发育情况。 (1)一级苗苗高1.2~1.5米以上,基径1.2~1.5厘米以上,根系发达,具直径2毫米以上、长20厘米以上的侧根6条以上。 (2)二级苗苗高1.0~1.2米基径1.0~1.2厘米,具直径2毫米以上、长15厘米以上的侧根6条以上。 (3)三级苗苗高0.8~1.0米,基径0.1~1.0厘米,具直径2毫米以上、长15厘米以上的侧根4条以上。 黑枣 在我国北方大部地区、为便于栽植、销售,一般于秋季起出分级假植。 枣树落叶后,就可起苗。要求保全根系,不伤枝皮。枣苗起出后,进行分级. 分级标准如下: 一级100~130厘米, 二级70~100厘米, 三级70厘米以下瘦弱小苗。 每50或100株打成一捆。 假植:选在背阴处挖假植沟,沟深100厘米,宽150厘米,长度根据苗量而定。把捆好的枣苗由沟同一端开始放,一排枣苗加一层土,土与苗根要充分接触,浇水一次,再加少量土。 包装:枣苗运输时要进行包装,对捆好的枣苗,根部蘸上泥浆,用湿透的蒲包或麻袋包裹以保水。运输时,要用帆布盖严,以防在运输过程中吹干苗木和冻坏根系。

樱桃苗分级标准蓝莓苗木分级标准 项目 分级 一级二级 根 初生根数 初生根长 新茎粗 根系分布 5条以上 7厘米以上 1.0厘米以上 均匀舒展 3条以上 5厘米以上 0.8厘米以上 均匀舒展 分级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 -11-26 阅读:1183次 [关闭] 一、种子与苗木 (一)种子 (1)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1999); (2)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 (3)林木种子贮藏(GB/T10016—1988); (4)林木良种审定规范(GB/T14071—1993); (5)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原则与方法(GB/T 14072—1993); (6)主要造林阔叶树种良种选育程序与要求(GB/T 14073—1993); (7)林木引种(GB/T 14175—1993); (8)林木采种技术(GB/T 16619—1996); (9)林木育种及种子管理术语(GB/T 16620—1996); (10)母树林营建技术(GB/T 16621—1996); (11)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子代遗传测定技术(LY/T 1304—1999); (12)林木种子检验仪器技术条件(LY/T 1343—1999);(13)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选择技术(LY/T 1344—1999);(14)主要针叶造林树种种子园营建技术(LY/T 1345—1999);(15)中国林木种子区杉木种子区(GB/T8822.2—1988);(16)中国林木种子区马尾松种子区(GB/T8822.6—1988)。

(二)苗木 (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T 6000—1999); (2)育苗技术规程(GB/T 6001—1985); (3)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LY J128—1992); (4)容器育苗技术(LY/T 1000—1991); (5)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LY/T 1185—1996); (6)林木组织培养育苗技术规程(LY/T 1882—); (7)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1部分:裸根苗(DB45/T 628.1—代替DB/450000B6101—1993) (8)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2部分:容器苗(DB45/T 628.2—) (9)油茶容器育苗技术规程(DB45/T 625—); (10)香樟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和质量分级(LY/T 1729- ); (11)扁桃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DB45/T 624—); (12)《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 (13)《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国家林业局)。 二、森林培育技术 (一)生态公益林及林业生态工程建设 (1)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GB/T 18337.1—); (2)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GB/T 18337.2—); (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 18337.3—); (4)生态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规程(GB/T 18337.4—);

果树苗分级标准

(枣树,黑枣,蓝莓,樱桃,葡萄) 枣树 用实生酸枣做砧木嫁接繁殖的苗木,一般根系发达,主要根据苗高和基部干粗(地面以上5厘米处干的粗度)来分级。 (1)一级苗苗高米以上,基径1厘米以上。 (2)二级苗苗高~米,基径~1厘米。 (3)三级苗苗高~米,基径~米,基径~厘米。 根蘖苗分级时还需考虑根系发育情况。 (1)一级苗苗高~米以上,基径~厘米以上,根系发达,具直径2毫米以上、长20厘米以上的侧根6条以上。 (2)二级苗苗高~米基径~厘米,具直径2毫米以上、长15厘米以上的侧根6条以上。 (3)三级苗苗高~米,基径~厘米,具直径2毫米以上、长15厘米以上的侧根4条以上。 黑枣 在我国北方大部地区、为便于栽植、销售,一般于秋季起出分级假植。 枣树落叶后,就可起苗。要求保全根系,不伤枝皮。枣苗起出后,进行分级. 分级标准如下: 一级100~130厘米, 二级70~100厘米, 三级70厘米以下瘦弱小苗。 每50或100株打成一捆。 假植:选在背阴处挖假植沟,沟深100厘米,宽150厘米,长度根据苗量而定。把捆好的枣苗由沟同一端开始放,一排枣苗加一层土,土与苗根要充分接触,浇水一次,再加少量土。 包装:枣苗运输时要进行包装,对捆好的枣苗,根部蘸上泥浆,用湿透的蒲包或麻袋包裹以保水。运输时,要用帆布盖严,以防在运输过程中吹干苗木和冻坏根系。

樱桃苗分级标准 蓝莓苗木分级标准 葡萄苗分级标准 一等葡萄苗木质量标准: 根条:侧根数为6条以上,侧根长为20cm以上,侧根基粗为以上,侧根分布:分布均匀,不偏向一方,舒展,不卷曲,有较多小侧根及须根。 蔓(一年生):基部粗度在以上,剪留节数为4-5节,芽眼饱满健壮。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一、种子与苗木 (一)种子 (1)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1999); (2)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 (3)林木种子贮藏(GB/T10016—1988); (4)林木良种审定规范(GB/T14071—1993); (5)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原则与方法(GB/T 14072—1993); (6)主要造林阔叶树种良种选育程序与要求(GB/T 14073—1993);(7)林木引种(GB/T 14175—1993); (8)林木采种技术(GB/T 16619—1996); (9)林木育种及种子管理术语(GB/T 16620—1996); (10)母树林营建技术(GB/T 16621—1996); (11)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子代遗传测定技术(LY/T 1304—1999);(12)林木种子检验仪器技术条件(LY/T 1343—1999); (13)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选择技术(LY/T 1344—1999);(14)主要针叶造林树种种子园营建技术(LY/T 1345—1999);(15)中国林木种子区杉木种子区(GB/—1988); (16)中国林木种子区马尾松种子区(GB/—1988)。 (二)苗木 (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T 6000—1999); (2)育苗技术规程(GB/T 6001—1985); (3)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LY J128—1992); (4)容器育苗技术(LY/T 1000—1991); (5)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LY/T 1185—1996); (6)林木组织培养育苗技术规程(LY/T 1882—2010); (7)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1部分:裸根苗(DB45/T —2009代替DB/450000B6101—1993) (8)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2部分:容器苗(DB45/T —2009)(9)油茶容器育苗技术规程(DB45/T 625—2009); (10)香樟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和质量分级(LY/T 1729-2008 );(11)扁桃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DB45/T 624—2009); (12)《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2001年); (13)《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国家林业局 2004)。

常用苗木产品主要规格质量标准

常用苗木产品主要规格质量标准 一、种植土壤的要求 适宜植物生长的最佳土壤(体积比)为:矿物质45%、有机质5%、空气20%、水30%。土壤团粒最佳为1~5mm。要求土壤酸碱适中,排水良好,疏松肥沃,不含建筑和生活垃圾,且无毒害物质。土壤改良需因地制宜,现简要罗列下述土壤改良范例,仅供施工参考 1、如果现场土壤粘性过高,建议加20%(或依实际定量)细河沙及泥碳土改造,混合均匀,以利排水透气。 2、沿海人造地区,建议可在混合黑土、红土(土壤厚度为30~60cm)中加入有机质土壤改善(树皮堆肥等),肥料(鸡粪1kg/平方米,磷肥0.2kg/平方米,石灰1kg/平方米)。 3、对保湿性差、养分少的土壤,建议可在40cm厚客土中加入珍珠岩粉等40L/平方米,固体复合肥料0.25kg/平方米。 4、排水较差的地方,建议可在底层铺约20cm厚的珍珠岩,再打入3-4根珍珠岩填充的通风管。 5、若车库顶板上种植土含有堆坡设计时,由于顶板荷载所限,要求堆坡部份采用轻质土(轻质土配比为:34%壤土,33%泥炭,33%珍珠岩+蘑菇肥),或在保证乔木种植土厚度要求的前提下更换底层土壤为陶粒填充或铺储排水板,保证排水畅通。 6、花坛可施用老牛粪肥3kg/平方米,化肥(N:P: Mg=10:10:10:1)100-150g/平方米。 7、北方碱性土,可以施硫酸亚铁等调节PH值至6左右满足植物生

长的要求。 8、清理、消毒、杀菌、改良: (1)、种植前应对种植区域的土壤理化性质进行初步分析,如有地下害虫,应提前进行杀菌、除虫。及时拔除土壤中杂草根、清理大石块等。标准:自表层土壤30CM 内中不能有超过直径大于20CM 的石头,同时将种种植土壤翻松,保持土壤表层疏松、通气和良好的透水性能。 (2)、土壤的改良: 植物栽植前应对土壤进行改良,添加腐质土、沙、珍珠岩进行土壤的改良,具体为由施工方报技术措施方案,由甲方审核确定。 9、栽植植物铺土,应满足以下最低种植土层厚度,如土层厚度不够则应进行局部换土处理。 10、草坪种植地、花卉种植地应翻耕20CM---30CM,搂平耙细,去除杂物,平整度和坡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11、土层的沉降处理,对高回填区,在种植前进行沉降处理。 二、种植土土方处理注意事项: 1、所有混合土壤必须将所有成分混合均匀,景观施工管理有权力对所有已完成再造型和回填土的种植区域的土壤做随机抽样,以确保合成土各成分混合均匀。 2、用指定符合要求的土壤进行土方再造型以达到设计要求呈自然

贵州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前言 为了提高我省林业工程建设质量和苗木生产水平,本标准结合贵州实际,对黔DB52/T294(1991年修订具体内容与黔D298.B-89同)的《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其技术内容与GB 6000-1999等效。 本标准与DB52/ 294-199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删去原来28个树种中的7个,保留21个(其中修订20个);增加13个树种,修订后共有34个树种; ——苗木质量等级采用二级制(同GB 6000-1999),即制定Ⅰ、Ⅱ级苗木的质量等级; ——增加苗木根系长度,大于5厘米的一级侧根数或根幅作为苗木的质量指标; ——增添影响苗木质量的重要形态指标作为综合控制条件; ——去掉苗木产量和密度指标。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贵州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林业种苗站、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淑均、尹晓阳、杨安敏、于曙明、金天喜、姜运力、高鹤、 李德芬、许杰。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DB52/ 294-1991。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植树造林苗木术语、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起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植树造林的露地培育的裸根苗木,不适用于容器苗和温室中培育的苗木。 2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2.1 苗木种类 stock type 根据不同的繁殖材料(如种子、营养器官)和培育方法划分苗木群体,如播种苗、插条苗、埋根苗、移植苗、嫁接苗等。 2.2苗龄stage age 苗木的年龄。从开始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为止,为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一个年生长周期作为一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不足一个生长周期的用小数表示。第1个数字为原苗床培育的年数(或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 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如: 1-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2表示4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 2-2-2 表示6年生移植苗,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两年 0.2-0.8 表示1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十分之二年生长周期移植后培育十分之八年生长周期。 0.5-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的苗木。 1(2)-0 表示1年干2年根未移植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 1(2)-1 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在原地(床、垄)根的年龄。 2.3一批苗木 a lot of seedlings 同一树种在同一苗圃,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基本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苗木。 2.4苗高seedling height 苗木高度自地径到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 2.5地径 caliper 地际直径播种苗、移植苗为苗木土痕处的粗度;插根苗、插条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粗度;嫁接苗为嫁接口以上正常粗度处的直径。 2.6根系长度和根幅root length and width

主要造林树种设计

主要造林树种设计-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主要造林树种设计 ★马尾松 一、经济特性及市场前景 马尾松生长快,适应性强,造林更新容易,能适应干燥瘠薄的土壤,是我省重要的先锋造林树种和主要用材林树种。它寿命长,树姿挺拨,苍劲雄伟,亦是营造风景林的好树种。木材经防腐处理,可作矿柱、枕木、电杆;木材纤维长,是造纸和人造纤维的主要原料,也是产脂树种和薪材树种。 二、生态学特性 马尾松喜光、喜温。垂直分布在200~500m的山地、丘陵。适生于年均温13-22℃,绝对最低温度不到-10℃。多分布于山地及丘陵坡地的下部、坡麓及沟谷、高亢台地,忌积水及排水不畅地形。对土壤的度要求不严,能耐干燥瘠薄的土壤,喜酸性至微酸性土壤。但在土层深厚、肥沃、湿润的丘陵山地生长迅速,成材快。 三、树种生长数学模型或产量模型 树高-年令方程:H=C1(1-K A/20)1/1-C3 其中:K=1-(S/C1)1/1-C3,C1=+ C3=+×10-3-1.0868×10-4S2 式中:H为树高,A为年令,S为地位指数。 20年生,树高12.6m,年平均0.63m,胸径13.8cm,年平均0.69cm,单株材积0.06100m3。

四、育苗 1、采种:采种时应选15-40年生树冠匀称、干形通直、无病虫害的健壮母树。可在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球果由青绿色转为栗褐色,鳞片尚未开裂时采集。用人工加热法使种子脱粒(出籽率3%),将采集到的种子经筛选、风选,晾干,装入袋中,置通风干燥处贮藏。种子纯度为80-95%,千粒重10.4克,每公斤纯种子76,000-90,000粒,室内发芽率85%。马尾松种子一般贮藏期为1年,若将干燥种子用塑料袋密封,放在0-5℃低温下可贮藏1-2年。 2、育苗:选择土壤肥沃、排水好、湿润、疏松的沙壤土、壤土作圃地。施足基肥后整地筑床,要精耕细作,打碎泥块,平整床面。播种季节在2月上旬至3月上旬。播种前用30℃温水浸种12-24小时。条播育苗,条距10厘米,播种沟内要铺上一层细土。每亩用种子5公斤。种子播后要薄土覆盖,可用焦泥灰盖种,以仍能见到部分种子为宜,然后盖草。播种后约20-30天左右幼苗出土。待幼苗大部分出土后,揭除盖草。幼苗出土后40天内应特别注意保持苗床湿润。5-7月可每月施化肥1-2次,每亩每次施硫酸铵2-5公斤。马尾松苗太密时,可以进行间苗移栽,通常分2次,第1次移栽在5月中、下旬,第2次移栽在7月上、中旬进行。在雨后阴天或阴雨天,略带宿土,不仅可以全部成活,幼苗生长也好。 五、造林技术 造林从1月中下旬至2月中下旬均可进行,主要用1年生苗栽植造林。 ⑴、造林密度:220株/亩。株行距*1.5M。一级苗高15CM 以上,地径0.3CM以上。 ⑵、整地方式:块状整地不小于50×50cm,深度均不小于20cm,带状整地带宽不小于70-100cm。栽植穴底径不小于

17个速生及高价值树种造林技术要点

主要树种造林技术要点 潘潘 1、马尾松 马尾松是我国南方主要造林树种,是我市优良的乡土用材树种,常绿乔木,极喜光,深根性,适应性强,耐瘠薄,喜酸性土壤。生长迅速,每亩年生长量可达0.67~1m3。培养纸浆纤维板12年可主伐,培养建筑材20~30年主伐。 一、种苗要求: 1、种源:我市马尾松良种有: (1)漳平五一国有林场嫁接种子园生产的良种:或经选育鉴定的优良无性系:经子代测定,8年生的每亩平均树高、胸径、蓄积分别达7.2m、8.9cm、4.5162m3,分别超过省定丰产林标准的42.8%、78%、282%;最大单株树高9.4cm,胸径13.4cm。 (2)上杭白砂国有林场、武平十方、永定仙师91-92营建的实生种子园生产的良种。 2、苗木规格: (1)裸根苗(播种苗):苗龄1年,顶芽饱满,无机械损伤。Ⅰ级苗地径>0.35cm,苗高>20cm,根系长度15cm,根系>5cm,长Ⅰ级侧根数10条以上,Ⅱ级苗地径0.25~0.35cm,,苗高15~20cm,根系长度12cm,根系>5cm,长Ⅰ级侧根数8条以上。 (2)播种容器苗:苗龄半年的容器苗高度>10cm;苗龄1年的容器苗苗高>16cm,地径0.3cm。顶芽饱满,充分木质化。苗木长势好,苗干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已形成良好根团。容器不破碎,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 (3)无性系扦插容器苗:苗龄0.5年,苗高>8cm。其它要求与播种容器苗相同。 二、造林技术: 1、造林地选择:宜选择土层深厚,质地较疏松、较肥沃的林地。 2、造林地准备: (1)林地清理:全面炼山或全面劈杂,带状整地。全面炼山要求8~9月份开设炼山防火线,平行等高线20m宽,垂直等高线10m宽,局部危险带加宽,全面劈草炼山,炼山要彻底,对未燃烧的灌木、枝桠等要集中堆烧。 (2)整地挖穴:10~12月份进行整地挖穴,造林密度167株/亩,株行距为2×2m,穴位沿等高线水平设置,上、下行穴位“品字形排列。挖明穴,穴规格为60×40×30cm,挖穴时,表土、心土必须分开堆放。 (3)回表土、施基肥:一般在12月份进行,将穴周围的草木灰和表土回入穴内,以增加穴内养分,回表土必须拣净枝桠和草根等杂物,根据立地质量情况,每穴施过磷酸钙200-250g,并与穴内表土充分拌匀。 3、栽植:栽植时期为每年1~2月份。 (1)容器苗必须将塑料袋撕破,栽植深度比营养土深3~5厘米,做到栽直、穴中、压实、培土。 (2)裸根苗在起苗、运苗过程中,要保持苗根湿润,切忌风吹日晒。起苗后,立即把苗根蘸上黄泥浆。栽植做到栽直、舒根、压实。 三、幼林抚育管理: 造林后一般连续抚育和施肥三年,每年4~5月扩穴抚育,9~10月全面锄草一次,次年根据立地质量情况15~25cm,沟距树干40~60cm,追肥后立即覆土。每株施用氮肥200-250g。施肥方法采用沟施,即:在每株树上坡开一弧形沟,沟长40~60cm,宽10~20cm,深15~25cm,沟距树干40~60cm,追肥后立即覆土。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湖南)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湖南) (DB43/094—2005) 发表日期:2008年8月15日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的术语和定义、分级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分级指标,假植、包装、运输的要求。本标准除特殊说明外,一般只适用于植树造林用的常规大田育苗,不适用于容器苗和保护地培育的苗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000-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43/T093-1995 湖南省地方标准《林木育苗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播种苗 用种子培育的苗木。 3.2 插条苗 利用树木的茎或枝的一部分进行扦插或埋压而繁殖的苗木。3.3 截根苗 指在幼苗长出(4~5)片真叶,苗根尚未木质化时用锐利的铁铲或截根刀在一定的浓度将苗木的主根截断,促进侧根生长的苗木。3.4 嫁接苗 将植物的枝或芽接在另一株植物的根、苗干或树枝上使之愈合而繁殖的苗木。

3.5 移栽苗 经移植培育的苗木。 3.6 根蘖苗 母树根蘖培育而成的苗木。 3.7 苗龄 即苗木的年龄。指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一个年生长周期作为一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栽后培育的年龄;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栽后培育的年龄,数字间用短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苗。 示例: a) 1-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栽; b) 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栽; c) 2-2表示4年生移栽苗,移栽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 d) 2-2-2表示6年生移栽苗,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两年; e) 0.2-0.8表示1年生移栽苗,移植一次,十分之二年为生长周期,移植后培育十分之八年生长周期; f) 0.5-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 g) 1(2)-0表示1年干2年根未经移植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 h) 1(2)-1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移植苗。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在原地(床、垄)根的年龄。 3.8 地径 苗木地际直径,即播种苗、移栽苗为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直径;插条苗、插根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直径;嫁接苗为接口以上正常粗度处的直径。 3.9 苗高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Tree seedling quality grading of major species for afforestation 标准号:GB 6000-199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的定义、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植树造林用的露地培育的裸根苗木,不适用于容器苗和温室中培育的苗木。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苗木种类 stock type 依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划分的苗木群体,如播种苗、播条苗、插根苗、移植苗、嫁接苗等。 2.2 苗龄 stock age 苗木的年龄。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1个年生长周期作为1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如: 1-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2表示4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 2-2-2表示6年生移植苗,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两年。 0.2-0.8表示1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十分之二年生长周期移植后培育十分之八年生长周期。 0.5-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的苗木。 1(2)-0表示1年干2年根未经移植的插条苗、插根或嫁接苗。 1(2)-1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插根或嫁接移植苗。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插条苗、插根或嫁接苗在原地(床、垄)根的年龄。 2.3 一批苗木 a lot of seedlings 同一树种在同一苗圃,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基本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苗木,称为一批苗木(简称苗批)。 2.4 地径 caliper 苗木地际直径,即播种苗、移植苗为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粗度;插条苗和插根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粗度;嫁接苗为接口以上正常粗度处的直径。 2.5 苗高 seedling height 自地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 2.6 根系长度和根幅 root length and width

苗木验收标准

绿化工程验收规范 一、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1、乔灌木的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适时进行补栽。珍贵树种、孤植树和行道树成活率应达到98%。 2、花卉种植地应无杂草、无枯黄、无病虫害,各种花卉生长茂盛,种植成活率应达到95%以上,并对未成活植物及时进行补栽。 3、草坪无杂草、无枯黄、无虫害,覆盖率应达到95%以上。 4、绿地整洁,无杂物,表面平整。 5、植物材料的整形修剪应符合设计要求。 6、竣工验收后,填报竣工验收备案表,绿化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应符合规定。 二、专业术语和定义 1、苗木类型:按苗木的生物学特性分为常绿乔木、落叶乔木、常绿灌木、落叶灌木、常绿藤木、落叶藤木、竹类、地被等种类; 2、乔木:树体高大,具明显主干者为乔木。 3、灌木:树体矮小,通常无明显主干,多数呈丛生状或分枝较低。 4、藤蔓类:地上部分不能直立生长,常借助茎蔓、吸盘、吸附根、卷须、勾刺等攀附在其他支持物上生长。 5、大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15 米以上的乔木。 6、中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8 米至15 米的乔木。

7、小乔木:自然生长的成龄树株高在5 米至8 米的乔木。 8、胸径(干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1.2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表示。 9、米径:指乔木主干离地1 米处的直径。 10、地径(基径):指苗木主干离地表面0.2 米处的直径,常用字母D 表示。 11、冠幅:指苗木树冠垂直投影面的直径,字母P 表示。 12、苗木高度:指苗木自地面至最高生长点的垂直高度,常用字母H 表示。 13、分枝点高:指从地表面到苗木树冠的最下分枝点的垂直高度。 14、净干高:指苗木从地面至分支点的垂直高度。 三、苗木验收质量要求 1、苗木外观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

贵州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前言 为了提高我省林业工程建设质量和苗木生产水平,本标准结合贵州实际,对黔DB52/T294(1991年修订具体内容与黔D298.B-89同)的《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其技术内容与GB 6000-1999等效。 本标准与DB52/ 294-199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删去原来28个树种中的7个,保留21个(其中修订20个);增加13个树种,修订后共有34个树种; ——苗木质量等级采用二级制(同GB 6000-1999),即制定Ⅰ、Ⅱ级苗木的质量等级; ——增加苗木根系长度,大于5厘米的一级侧根数或根幅作为苗木的质量指标; ——增添影响苗木质量的重要形态指标作为综合控制条件; ——去掉苗木产量和密度指标。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贵州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林业种苗站、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淑均、尹晓阳、杨安敏、于曙明、金天喜、姜运力、高鹤、 李德芬、许杰。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DB52/ 294-1991。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植树造林苗木术语、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起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植树造林的露地培育的裸根苗木,不适用于容器苗和温室中培育的苗木。 2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2.1 苗木种类 stock type 根据不同的繁殖材料(如种子、营养器官)和培育方法划分苗木群体,如播种苗、插条苗、埋根苗、移植苗、嫁接苗等。 2.2苗龄stage age 苗木的年龄。从开始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为止,为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一个年生长周期作为一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不足一个生长周期的用小数表示。第1个数字为原苗床培育的年数(或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 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如: 1-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2表示4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 2-2-2 表示6年生移植苗,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两年 0.2-0.8 表示1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十分之二年生长周期移植后培育十分之八年生长周期。 0.5-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的苗木。 1(2)-0 表示1年干2年根未移植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 1(2)-1 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在原地(床、垄)根的年龄。 2.3一批苗木 a lot of seedlings 同一树种在同一苗圃,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基本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苗木。 2.4苗高seedling height 苗木高度自地径到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 2.5地径 caliper 地际直径播种苗、移植苗为苗木土痕处的粗度;插根苗、插条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粗度;嫁接苗为嫁接口以上正常粗度处的直径。 2.6根系长度和根幅root length and width

我国造林分区及主要造林树种表

---我国造林分区及主要造林树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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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造林分区及主要造林树种表区域范围主要造林树种 1.大兴安岭山地洮儿河以北的大兴 安岭山区 兴安落叶松、樟子松、红 皮云杉、白桦、蒙古栎、 甜杨、朝鲜柳、杨树 2.小兴安岭、长白山山地沈丹线以北的小兴 安岭、张广才岭、 长白山山区 红松、兴安落叶松、长白 落叶松、鱼鳞松、樟子松、 长白松、赤松、红皮云杉、 冷杉、白烨、水曲柳、黄 菠萝、胡桃楸、紫椴、糠 慑、蒙古栋、械树、黄榆、 杨树 3.松辽平原内蒙古东部、黑龙 江和吉林中西部平 原地区、辽宁的辽 河平原 樟子松、油松、兴安落叶 松、长白灌叶松、日本落 叶松、白榆、小黑杨、小 钻杨、三北一号杨、旱柳、 灌木柳、垂暴109柳、胡 枝子、紫穗槐、沙棘 4.内蒙古东部与冀北坝上高原山地包括内蒙古东部、 洮儿河以南大兴安 岭余脉及河北坝上 高原山地 樟子松、华北落叶松、红 皮云杉、油松、蒙古栎、 白榆、小黑杨、大青杨、 旱柳、胡枝子、沙棘、山 杏、山楂 5.华北中原平原长城以南、太行山 以东、淮河以北的 平原及汾、渭平原 地区 侧柏、桧柏、毛白杨、群 众杨、沙兰杨、1-214 杨、1-72杨、1-69杨、 刺槐、旱柳、白榆、臭椿、 国愧、楸树、泡桐、水杉、 桑、梨、苹果、桃、杏、

枣、花椒、葡萄、白蜡、杞柳、紫穗槐、柽柳 6.燕山、太行山山地冀北(不含坝上)、 冀西、北京、晋东 的燕山、大行山山 区 油松、侧柏、华北落叶松、 日本落叶松、刺槐、栓皮 栎、槲栎、臭椿、香椿、 元宝枫、黄楝、毛白杨、 群众杨、旱柳、核桃、板 栗、柿、枣、山桃、山杏、 山楂、花椒、苹果、杜梨、 沙棘、胡枝子、紫穗槐、 黄栌 7.辽南与山东丘陵辽东半岛丘陵山 地、山东省津浦路 以东的丘陵山地 (胶莱盆地列入5 区) 油松、赤松、黑松、侧柏、 日本落叶松、萌芽松、刺 槐、麻栎、栓皮栎、臭棒、 楸树、白榆、香椿、银杏、 毛白杨、旱柳、枫杨、黄 连木、核桃、板栗、花椒、 苹果、梨、桃、山楂、胡 枝子、紫穗槐、黄栌 8.黄土高原丘陵太行山以西、大青 山以南、日月山以 东、秦岭以北的黄 土丘陵地区 油松、华山松、华北落叶 松、日本落叶松、侧柏、 刺槐、旱柳、白榆、臭椿、 毛白杨、河北杨、青杨、 泡桐、楸、桑、核桃、枣、 花椒、山杏、山桃、桃、 杏、苹果、梨、杜梨 9.黄土高原土石山地陇东子午岭、陕北、 黄龙山和乔山、晋 西、吕梁山、宁夏 六盘山地区 油松、华山松、华北落叶 松、日本落叶松、侧柏、 白皮松、槭树、白榆、刺 槐、辽东乐、旱柳、河北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DB43/094—2005) 发表日期:2008年8月15日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的术语和定义、分级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分级指标,假植、包装、运输的要求。本标准除特殊说明外,一般只适用于植树造林用的常规大田育苗,不适用于容器苗和保护地培育的苗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000-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43/T093-1995 湖南省地方标准《林木育苗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播种苗 用种子培育的苗木。 插条苗 利用树木的茎或枝的一部分进行扦插或埋压而繁殖的苗木。 截根苗 指在幼苗长出(4~5)片真叶,苗根尚未木质化时用锐利的铁铲或截根刀在一定的浓度将苗木的主根截断,促进侧根生长的苗木。 嫁接苗 将植物的枝或芽接在另一株植物的根、苗干或树枝上使之愈合而繁殖的苗木。 移栽苗 经移植培育的苗木。

根蘖苗 母树根蘖培育而成的苗木。 苗龄 即苗木的年龄。指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一个年生长周期作为一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栽后培育的年龄;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栽后培育的年龄,数字间用短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苗。 示例: a) 1-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栽; b) 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栽; c) 2-2表示4年生移栽苗,移栽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 d) 2-2-2表示6年生移栽苗,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两年; e) -表示1年生移栽苗,移植一次,十分之二年为生长周期,移植后培育十分之八年生长周期; f) -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 g) 1(2)-0表示1年干2年根未经移植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 h) 1(2)-1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移植苗。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在原地(床、垄)根的年龄。 地径 苗木地际直径,即播种苗、移栽苗为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直径;插条苗、插根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直径;嫁接苗为接口以上正常粗度处的直径。 苗高 自地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 主根长 指由主干发出的主根所达到的最大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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