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标准(国标)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标准(国标)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标准(国标)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 6000-1999

Tree seedling quality grading of 代替GB6000-1985

major species for afforestation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的定义、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植树造林用的露地培育的裸根苗木,不适用于容器苗和温室中培育的苗木。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苗木种类stock type

依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划分的苗木群体,如播种苗、播条苗、插根苗、移植苗、嫁接苗等。

2.2 苗龄stock age

苗木的年龄。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1个年生长周期作为1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如:

1-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2表示4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

2-2-2表示6年生移植苗,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两年。

0.2-0.8表示1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十分之二年生长周期移植后培育十分之八年生长周期。

0.5-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的苗木。

1(2)-0表示1年干2年根未经移植的插条苗、插根或嫁接苗。

1(2)-1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插根或嫁接移植苗。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插条苗、插根或嫁接苗在原地(床、垄)根的年龄。

2.3 一批苗木a lot of seedlings

同一树种在同一苗圃,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基本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苗木,称为一批苗木(简称苗批)。

2.4 地径caliper

苗木地际直径,即播种苗、移植苗为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粗度;插条苗和插根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粗度;嫁接苗为接口以上正常粗度处的直径。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1999-11-10批准 2000-04-01实施

2.5 苗高seedling height

自地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

2.6 根系长度和根幅root length and width

起苗修根后应保留的根系长度和根幅。

2.7 I级侧根first degree lateral root

直接从主根长出的侧根。

2.8 苗木新根生长数量total number of new roots

将苗木栽植在其适宜生长的环境中经过一定时期后,所统计的新根生长点的数量,简称TNR。

3 分级要求

3.1 苗木等级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3.2 合格苗木以综合控制条件、根系、地径和苗高确定。

3.3 综合控制条件达不到要求的为不合格苗木,达到要求者以根系、地径和苗高三项指标分级。

3.4 综合控制条件为:无检疫对象病虫害,苗干通直、色泽正常,萌芽力弱的针叶树种顶芽发育饱满、健壮,充分木质化,无机械损伤,对长期贮藏的针叶树苗木,应在出圃前10~15天开始测定苗木TNR,TNR值应达到附录A中对相应树种的要求。

3.5 分级时,首先看根系指标,以根系所达到的级别确定苗木级别,如根系达I级苗要求,苗木可为I级或Ⅱ级,如根系只达Ⅱ级苗的要求,该苗木最高也只为Ⅱ级,在根系达到要求后按地径和苗高指标分级,如根系达不到要求则为不合格苗。

3.6合格苗分Ⅰ、Ⅱ两个等级,由地径和苗高两项指标确定,在苗高、地径不属同一等级时,以地径所属级别为准。

3.7苗木分级必须在庇荫背风处,分级后要做好等级标志。

4 检测方法

4.1抽样

4.1.1 起苗后苗木质量检测要在一个苗批内进行,采取随机抽样的方法,按表1规则抽样:

4.1.2 成捆苗木先抽样捆,再在每个样捆内各抽10株;不成捆苗木直接抽取样株。

4.2 检测

4.2.1 地径用游标卡尺测量,如测量的部位出现膨大或干形不圆,则测量其上部苗干起始正常处,读数精确到0.05cm。

4.2.2苗高用钢卷尺或直尺测量,自地径沿苗干量至顶芽基部,读数精确到1cm。

4.2.3根系长度用钢卷尺或直尺测量,从地径处量至根端,读数精确到1cm。

4.2.4根幅用钢卷尺或直尺测量,以地径为中心量取其侧根的幅度,如两个方向根幅相差较大,应垂直交叉测量两次,取其平均值,读数精确到1cm。

4.2.5 大于5cm长I级侧根数是统计直接从主根上长出的长度在5cm以上的侧根条数。4.2.6 3.4的内容除TNR外用感官检测。

4.2.7 TNR的测量:将随机抽取的30株苗木用河沙进行盆栽,置于最适生长环境(白天温度25℃±3℃,光照12~15h,夜间温度16℃±3℃,黑暗9~12h,空气相对湿度60%~80%)下培养,2~4天浇一次水,依树种经过一定天数后将苗木小心取出,洗净根系的泥沙,统计新根生长点(颜色发白)数量。

4.2.8 苗木检测工作应在背荫避风处进行,注意防止根系失水风干。

5 检验规则

5.1 苗木成批检验。

5.2 检验工作限在原苗圃进行。

5.3 苗木检验允许范围,同一批苗木中低于该等级的苗木数量不得超过5%。

5.4 检验结果查不符合5.3规定,应进行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5.5 检验结束后,填写苗木检验证书(表2)。凡出圃的苗木,均应附苗木检验证书,向外县调运的苗木要经过检疫并附检疫证书。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苗木质量等级表

表A1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表A1(续)

DB33 177-2005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I CS65.020.20 DB33 B61 备案号:17342-2005 浙江省地方标准 DB33/ 177—2005 代替DB33/ 177-1994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Tree seedling quality grade of major species for forestation 2005-08-10发布2005-09-01实施

前言 本标准为全文强制性标准。 为执行《种子法》和我省林业种苗产业发展的需要,对原浙江省地方标准DB33/ 177-1994《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其技术内容与GB 6000-1999等效,同时保留了原标准中实践证明符合我省苗木生产和造林用苗的内容。 本标准与DB33/ 177-1994《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删去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等级标准23个,保留了22个,修改了5个;新增加了30个; ——苗木质量等级与GB 6000-1999一致,不再列入Ⅲ级苗,而采用二级制,只制定Ⅰ、Ⅱ级苗木的等级; ——去掉了苗木产量和密度指标。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浙江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浙江省林业种苗管理总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劳勤、应叶青、洪兆龙、吴家胜、何云芳、骆文坚、程晓建、陈源、翁甫金、孔伟丽。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DB33/ 177-1994。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浙江省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的术语、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露地培育的裸根苗木,不适用于容器苗和温室中培育的苗木。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苗木种类stock type 依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划分的苗木群体,如播种苗、插条苗、插根苗、嫁接苗等。 苗龄stock age 苗木的年龄。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1个年生长周期作为1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1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如: 1-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2表示4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 2-2-2表示6年生移植苗,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两年。 0.2-0.8表示1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十分之二年生长周期后移植培育十分之八年生长周期。 0.5-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的苗木。 1(2)-0表示1年干2年根未经移植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 1(2)-1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在原地(床、垄)根的年龄。 一批苗木 a lot of seedlings 同一树种在同一苗圃,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基本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苗木,称为一批苗木(简称苗批)。 地径caliper 苗木地际直径,即播种苗、移植苗为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粗度;插条苗和插根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粗度;嫁接苗为接口以上正常粗度处的直径。 苗高seedling height 自地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 分级要求

果树苗分级标准

果树苗分级标准

————————————————————————————————作者:————————————————————————————————日期: 1

1 果树分级标准 (枣树,黑枣,蓝莓,樱桃,葡萄) 枣树 用实生酸枣做砧木嫁接繁殖的苗木,一般根系发达,主要根据苗高和基部干粗(地面以上5厘米处干的粗度)来分级。 (1) 一级苗 苗高1.0米以上,基径1厘米以上。 (2) 二级苗 苗高0.8~1.0米,基径0.8~1厘米。 (3) 三级苗 苗高0.6~0.8米,基径0.6~0.8米,基径0.6~0.8厘米。 根蘖苗分级时还需考虑根系发育情况。 (1) 一级苗 苗高1.2~1.5米以上,基径1.2~1.5厘米以上,根系发达,具直径2毫米以上、长20厘米以上的侧根6条以上。 (2) 二级苗 苗高1.0~1.2米基径1.0~1.2厘米,具直径2毫米以上、长15厘米以上的侧根6条以上。 (3) 三级苗 苗高0.8~1.0米,基径0.1~1.0厘米,具直径2毫米以上、长15厘米以上的侧根4条以上。 黑枣 在我国北方大部地区、为便于栽植、销售,一般于秋季起出分级假植。 枣树落叶后,就可起苗。要求保全根系,不伤枝皮。枣苗起出后,进行分级. 分级标准如下: 一级100~130厘米, 二级70~100厘米, 三级70厘米以下瘦弱小苗。 每50或100株打成一捆。 假植:选在背阴处挖假植沟,沟深100厘米,宽150厘米,长度根据苗量而定。把捆好的枣苗由沟同一端开始放,一排枣苗加一层土,土与苗根要充分接触,浇水一次,再加少量土。 包装:枣苗运输时要进行包装,对捆好的枣苗,根部蘸上泥浆,用湿透的蒲包或麻袋包裹以保水。运输时,要用帆布盖严,以防在运输过程中吹干苗木和冻坏根系。

果树苗分级标准

果树分级标准 (枣树,黑枣,蓝莓,樱桃,葡萄) 枣树 用实生酸枣做砧木嫁接繁殖的苗木,一般根系发达,主要根据苗高和基部干粗(地面以上5厘米处干的粗度)来分级。 (1)一级苗苗高1.0米以上,基径1厘米以上。 (2)二级苗苗高0.8~1.0米,基径0.8~1厘米。 (3)三级苗苗高0.6~0.8米,基径0.6~0.8米,基径0.6~0.8厘米。根蘖苗分级时还需考虑根系发育情况。 (1)一级苗苗高1.2~1.5米以上,基径1.2~1.5厘米以上,根系发达,具直径2毫米以上、长20厘米以上的侧根6条以上。 (2)二级苗苗高1.0~1.2米基径1.0~1.2厘米,具直径2毫米以上、长15厘米以上的侧根6条以上。 (3)三级苗苗高0.8~1.0米,基径0.1~1.0厘米,具直径2毫米以上、长15厘米以上的侧根4条以上。 黑枣 在我国北方大部地区、为便于栽植、销售,一般于秋季起出分级假植。 枣树落叶后,就可起苗。要求保全根系,不伤枝皮。枣苗起出后,进行分级. 分级标准如下: 一级100~130厘米, 二级70~100厘米, 三级70厘米以下瘦弱小苗。 每50或100株打成一捆。 假植:选在背阴处挖假植沟,沟深100厘米,宽150厘米,长度根据苗量而定。把捆好的枣苗由沟同一端开始放,一排枣苗加一层土,土与苗根要充分接触,浇水一次,再加少量土。 包装:枣苗运输时要进行包装,对捆好的枣苗,根部蘸上泥浆,用湿透的蒲包或麻袋包裹以保水。运输时,要用帆布盖严,以防在运输过程中吹干苗木和冻坏根系。

樱桃苗分级标准蓝莓苗木分级标准 项目 分级 一级二级 根 初生根数 初生根长 新茎粗 根系分布 5条以上 7厘米以上 1.0厘米以上 均匀舒展 3条以上 5厘米以上 0.8厘米以上 均匀舒展 分级

DB52_294-2007代替DB52T_294-199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ICS B 21 DB52贵州省地方标准 DB52/T 294—2007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Seeding quality grade of major tree species for afforestation 2007-04-17 发布 2007-05-01 实施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目 次 目 次..................................................................................................................................................I 前 言. (1) 1 范围 (2) 2 术语和定义 (2) 3 分级要求 (3) 4 检验方法 (3) 5 检验规则 (4) 6起苗、包装和运输 (4)

前 言 为了提高我省林业工程建设质量和苗木生产水平,本标准结合贵州实际,对黔DB52/T 294(1991年修订具体内容与DB52/T 298-89同)的《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其技术内容与GB 6000-1999等效。 本标准与DB52/ 294-199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删去原来28个树种中的7个,保留21个(其中修订20个):增加13个树种,修订后共有34个树种; ——苗木质量等级采用二级制(同 GB 600-1999),即制定I、II级苗木的质量等级; ——增加苗木根系长度,大于5厘米的一级侧根数或根幅作为苗木的质量指标; ——增添影响苗木质量的主要形态指标作为综合控制条件; ——去掉苗木产量和密度指标。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贵州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林业种苗站、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淑均、尹晓阳、杨安敏、于曙明、金天喜、姜云力、高鹤、李德芬、许杰。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DB52/ 294-1991。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发布时间: -11-26 阅读:1183次 [关闭] 一、种子与苗木 (一)种子 (1)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1999); (2)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 (3)林木种子贮藏(GB/T10016—1988); (4)林木良种审定规范(GB/T14071—1993); (5)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原则与方法(GB/T 14072—1993); (6)主要造林阔叶树种良种选育程序与要求(GB/T 14073—1993); (7)林木引种(GB/T 14175—1993); (8)林木采种技术(GB/T 16619—1996); (9)林木育种及种子管理术语(GB/T 16620—1996); (10)母树林营建技术(GB/T 16621—1996); (11)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子代遗传测定技术(LY/T 1304—1999); (12)林木种子检验仪器技术条件(LY/T 1343—1999);(13)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选择技术(LY/T 1344—1999);(14)主要针叶造林树种种子园营建技术(LY/T 1345—1999);(15)中国林木种子区杉木种子区(GB/T8822.2—1988);(16)中国林木种子区马尾松种子区(GB/T8822.6—1988)。

(二)苗木 (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T 6000—1999); (2)育苗技术规程(GB/T 6001—1985); (3)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LY J128—1992); (4)容器育苗技术(LY/T 1000—1991); (5)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LY/T 1185—1996); (6)林木组织培养育苗技术规程(LY/T 1882—); (7)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1部分:裸根苗(DB45/T 628.1—代替DB/450000B6101—1993) (8)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2部分:容器苗(DB45/T 628.2—) (9)油茶容器育苗技术规程(DB45/T 625—); (10)香樟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和质量分级(LY/T 1729- ); (11)扁桃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DB45/T 624—); (12)《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 (13)《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国家林业局)。 二、森林培育技术 (一)生态公益林及林业生态工程建设 (1)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GB/T 18337.1—); (2)生态公益林建设规划设计通则(GB/T 18337.2—); (3)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GB/T 18337.3—); (4)生态公益林建设检查验收规程(GB/T 18337.4—);

果树苗分级标准

(枣树,黑枣,蓝莓,樱桃,葡萄) 枣树 用实生酸枣做砧木嫁接繁殖的苗木,一般根系发达,主要根据苗高和基部干粗(地面以上5厘米处干的粗度)来分级。 (1)一级苗苗高米以上,基径1厘米以上。 (2)二级苗苗高~米,基径~1厘米。 (3)三级苗苗高~米,基径~米,基径~厘米。 根蘖苗分级时还需考虑根系发育情况。 (1)一级苗苗高~米以上,基径~厘米以上,根系发达,具直径2毫米以上、长20厘米以上的侧根6条以上。 (2)二级苗苗高~米基径~厘米,具直径2毫米以上、长15厘米以上的侧根6条以上。 (3)三级苗苗高~米,基径~厘米,具直径2毫米以上、长15厘米以上的侧根4条以上。 黑枣 在我国北方大部地区、为便于栽植、销售,一般于秋季起出分级假植。 枣树落叶后,就可起苗。要求保全根系,不伤枝皮。枣苗起出后,进行分级. 分级标准如下: 一级100~130厘米, 二级70~100厘米, 三级70厘米以下瘦弱小苗。 每50或100株打成一捆。 假植:选在背阴处挖假植沟,沟深100厘米,宽150厘米,长度根据苗量而定。把捆好的枣苗由沟同一端开始放,一排枣苗加一层土,土与苗根要充分接触,浇水一次,再加少量土。 包装:枣苗运输时要进行包装,对捆好的枣苗,根部蘸上泥浆,用湿透的蒲包或麻袋包裹以保水。运输时,要用帆布盖严,以防在运输过程中吹干苗木和冻坏根系。

樱桃苗分级标准 蓝莓苗木分级标准 葡萄苗分级标准 一等葡萄苗木质量标准: 根条:侧根数为6条以上,侧根长为20cm以上,侧根基粗为以上,侧根分布:分布均匀,不偏向一方,舒展,不卷曲,有较多小侧根及须根。 蔓(一年生):基部粗度在以上,剪留节数为4-5节,芽眼饱满健壮。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林业行业主要技术标准与规程 一、种子与苗木 (一)种子 (1)林木种子检验规程(GB2772—1999); (2)林木种子质量分级(GB7908—1999); (3)林木种子贮藏(GB/T10016—1988); (4)林木良种审定规范(GB/T14071—1993); (5)林木种质资源保存原则与方法(GB/T 14072—1993); (6)主要造林阔叶树种良种选育程序与要求(GB/T 14073—1993);(7)林木引种(GB/T 14175—1993); (8)林木采种技术(GB/T 16619—1996); (9)林木育种及种子管理术语(GB/T 16620—1996); (10)母树林营建技术(GB/T 16621—1996); (11)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子代遗传测定技术(LY/T 1304—1999);(12)林木种子检验仪器技术条件(LY/T 1343—1999); (13)主要针叶造林树种优树选择技术(LY/T 1344—1999);(14)主要针叶造林树种种子园营建技术(LY/T 1345—1999);(15)中国林木种子区杉木种子区(GB/—1988); (16)中国林木种子区马尾松种子区(GB/—1988)。 (二)苗木 (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GB/T 6000—1999); (2)育苗技术规程(GB/T 6001—1985); (3)林业苗圃工程设计规范(LY J128—1992); (4)容器育苗技术(LY/T 1000—1991); (5)国有林区标准化苗圃(LY/T 1185—1996); (6)林木组织培养育苗技术规程(LY/T 1882—2010); (7)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1部分:裸根苗(DB45/T —2009代替DB/450000B6101—1993) (8)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第2部分:容器苗(DB45/T —2009)(9)油茶容器育苗技术规程(DB45/T 625—2009); (10)香樟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和质量分级(LY/T 1729-2008 );(11)扁桃绿化苗木培育技术规程(DB45/T 624—2009); (12)《林木种苗工程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2001年); (13)《林木种苗工程项目建设标准(试行)》(国家林业局 2004)。

贵州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前言 为了提高我省林业工程建设质量和苗木生产水平,本标准结合贵州实际,对黔DB52/T294(1991年修订具体内容与黔D298.B-89同)的《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其技术内容与GB 6000-1999等效。 本标准与DB52/ 294-199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删去原来28个树种中的7个,保留21个(其中修订20个);增加13个树种,修订后共有34个树种; ——苗木质量等级采用二级制(同GB 6000-1999),即制定Ⅰ、Ⅱ级苗木的质量等级; ——增加苗木根系长度,大于5厘米的一级侧根数或根幅作为苗木的质量指标; ——增添影响苗木质量的重要形态指标作为综合控制条件; ——去掉苗木产量和密度指标。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贵州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林业种苗站、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淑均、尹晓阳、杨安敏、于曙明、金天喜、姜运力、高鹤、 李德芬、许杰。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DB52/ 294-1991。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植树造林苗木术语、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起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植树造林的露地培育的裸根苗木,不适用于容器苗和温室中培育的苗木。 2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2.1 苗木种类 stock type 根据不同的繁殖材料(如种子、营养器官)和培育方法划分苗木群体,如播种苗、插条苗、埋根苗、移植苗、嫁接苗等。 2.2苗龄stage age 苗木的年龄。从开始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为止,为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一个年生长周期作为一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不足一个生长周期的用小数表示。第1个数字为原苗床培育的年数(或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 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如: 1-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2表示4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 2-2-2 表示6年生移植苗,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两年 0.2-0.8 表示1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十分之二年生长周期移植后培育十分之八年生长周期。 0.5-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的苗木。 1(2)-0 表示1年干2年根未移植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 1(2)-1 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在原地(床、垄)根的年龄。 2.3一批苗木 a lot of seedlings 同一树种在同一苗圃,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基本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苗木。 2.4苗高seedling height 苗木高度自地径到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 2.5地径 caliper 地际直径播种苗、移植苗为苗木土痕处的粗度;插根苗、插条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粗度;嫁接苗为嫁接口以上正常粗度处的直径。 2.6根系长度和根幅root length and width

主要造林树种设计

主要造林树种设计-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主要造林树种设计 ★马尾松 一、经济特性及市场前景 马尾松生长快,适应性强,造林更新容易,能适应干燥瘠薄的土壤,是我省重要的先锋造林树种和主要用材林树种。它寿命长,树姿挺拨,苍劲雄伟,亦是营造风景林的好树种。木材经防腐处理,可作矿柱、枕木、电杆;木材纤维长,是造纸和人造纤维的主要原料,也是产脂树种和薪材树种。 二、生态学特性 马尾松喜光、喜温。垂直分布在200~500m的山地、丘陵。适生于年均温13-22℃,绝对最低温度不到-10℃。多分布于山地及丘陵坡地的下部、坡麓及沟谷、高亢台地,忌积水及排水不畅地形。对土壤的度要求不严,能耐干燥瘠薄的土壤,喜酸性至微酸性土壤。但在土层深厚、肥沃、湿润的丘陵山地生长迅速,成材快。 三、树种生长数学模型或产量模型 树高-年令方程:H=C1(1-K A/20)1/1-C3 其中:K=1-(S/C1)1/1-C3,C1=+ C3=+×10-3-1.0868×10-4S2 式中:H为树高,A为年令,S为地位指数。 20年生,树高12.6m,年平均0.63m,胸径13.8cm,年平均0.69cm,单株材积0.06100m3。

四、育苗 1、采种:采种时应选15-40年生树冠匀称、干形通直、无病虫害的健壮母树。可在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球果由青绿色转为栗褐色,鳞片尚未开裂时采集。用人工加热法使种子脱粒(出籽率3%),将采集到的种子经筛选、风选,晾干,装入袋中,置通风干燥处贮藏。种子纯度为80-95%,千粒重10.4克,每公斤纯种子76,000-90,000粒,室内发芽率85%。马尾松种子一般贮藏期为1年,若将干燥种子用塑料袋密封,放在0-5℃低温下可贮藏1-2年。 2、育苗:选择土壤肥沃、排水好、湿润、疏松的沙壤土、壤土作圃地。施足基肥后整地筑床,要精耕细作,打碎泥块,平整床面。播种季节在2月上旬至3月上旬。播种前用30℃温水浸种12-24小时。条播育苗,条距10厘米,播种沟内要铺上一层细土。每亩用种子5公斤。种子播后要薄土覆盖,可用焦泥灰盖种,以仍能见到部分种子为宜,然后盖草。播种后约20-30天左右幼苗出土。待幼苗大部分出土后,揭除盖草。幼苗出土后40天内应特别注意保持苗床湿润。5-7月可每月施化肥1-2次,每亩每次施硫酸铵2-5公斤。马尾松苗太密时,可以进行间苗移栽,通常分2次,第1次移栽在5月中、下旬,第2次移栽在7月上、中旬进行。在雨后阴天或阴雨天,略带宿土,不仅可以全部成活,幼苗生长也好。 五、造林技术 造林从1月中下旬至2月中下旬均可进行,主要用1年生苗栽植造林。 ⑴、造林密度:220株/亩。株行距*1.5M。一级苗高15CM 以上,地径0.3CM以上。 ⑵、整地方式:块状整地不小于50×50cm,深度均不小于20cm,带状整地带宽不小于70-100cm。栽植穴底径不小于

17个速生及高价值树种造林技术要点

主要树种造林技术要点 潘潘 1、马尾松 马尾松是我国南方主要造林树种,是我市优良的乡土用材树种,常绿乔木,极喜光,深根性,适应性强,耐瘠薄,喜酸性土壤。生长迅速,每亩年生长量可达0.67~1m3。培养纸浆纤维板12年可主伐,培养建筑材20~30年主伐。 一、种苗要求: 1、种源:我市马尾松良种有: (1)漳平五一国有林场嫁接种子园生产的良种:或经选育鉴定的优良无性系:经子代测定,8年生的每亩平均树高、胸径、蓄积分别达7.2m、8.9cm、4.5162m3,分别超过省定丰产林标准的42.8%、78%、282%;最大单株树高9.4cm,胸径13.4cm。 (2)上杭白砂国有林场、武平十方、永定仙师91-92营建的实生种子园生产的良种。 2、苗木规格: (1)裸根苗(播种苗):苗龄1年,顶芽饱满,无机械损伤。Ⅰ级苗地径>0.35cm,苗高>20cm,根系长度15cm,根系>5cm,长Ⅰ级侧根数10条以上,Ⅱ级苗地径0.25~0.35cm,,苗高15~20cm,根系长度12cm,根系>5cm,长Ⅰ级侧根数8条以上。 (2)播种容器苗:苗龄半年的容器苗高度>10cm;苗龄1年的容器苗苗高>16cm,地径0.3cm。顶芽饱满,充分木质化。苗木长势好,苗干直,色泽正常。根系发达,已形成良好根团。容器不破碎,无机械损伤,无病虫害。 (3)无性系扦插容器苗:苗龄0.5年,苗高>8cm。其它要求与播种容器苗相同。 二、造林技术: 1、造林地选择:宜选择土层深厚,质地较疏松、较肥沃的林地。 2、造林地准备: (1)林地清理:全面炼山或全面劈杂,带状整地。全面炼山要求8~9月份开设炼山防火线,平行等高线20m宽,垂直等高线10m宽,局部危险带加宽,全面劈草炼山,炼山要彻底,对未燃烧的灌木、枝桠等要集中堆烧。 (2)整地挖穴:10~12月份进行整地挖穴,造林密度167株/亩,株行距为2×2m,穴位沿等高线水平设置,上、下行穴位“品字形排列。挖明穴,穴规格为60×40×30cm,挖穴时,表土、心土必须分开堆放。 (3)回表土、施基肥:一般在12月份进行,将穴周围的草木灰和表土回入穴内,以增加穴内养分,回表土必须拣净枝桠和草根等杂物,根据立地质量情况,每穴施过磷酸钙200-250g,并与穴内表土充分拌匀。 3、栽植:栽植时期为每年1~2月份。 (1)容器苗必须将塑料袋撕破,栽植深度比营养土深3~5厘米,做到栽直、穴中、压实、培土。 (2)裸根苗在起苗、运苗过程中,要保持苗根湿润,切忌风吹日晒。起苗后,立即把苗根蘸上黄泥浆。栽植做到栽直、舒根、压实。 三、幼林抚育管理: 造林后一般连续抚育和施肥三年,每年4~5月扩穴抚育,9~10月全面锄草一次,次年根据立地质量情况15~25cm,沟距树干40~60cm,追肥后立即覆土。每株施用氮肥200-250g。施肥方法采用沟施,即:在每株树上坡开一弧形沟,沟长40~60cm,宽10~20cm,深15~25cm,沟距树干40~60cm,追肥后立即覆土。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湖南)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湖南) (DB43/094—2005) 发表日期:2008年8月15日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的术语和定义、分级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分级指标,假植、包装、运输的要求。本标准除特殊说明外,一般只适用于植树造林用的常规大田育苗,不适用于容器苗和保护地培育的苗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000-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43/T093-1995 湖南省地方标准《林木育苗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播种苗 用种子培育的苗木。 3.2 插条苗 利用树木的茎或枝的一部分进行扦插或埋压而繁殖的苗木。3.3 截根苗 指在幼苗长出(4~5)片真叶,苗根尚未木质化时用锐利的铁铲或截根刀在一定的浓度将苗木的主根截断,促进侧根生长的苗木。3.4 嫁接苗 将植物的枝或芽接在另一株植物的根、苗干或树枝上使之愈合而繁殖的苗木。

3.5 移栽苗 经移植培育的苗木。 3.6 根蘖苗 母树根蘖培育而成的苗木。 3.7 苗龄 即苗木的年龄。指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一个年生长周期作为一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栽后培育的年龄;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栽后培育的年龄,数字间用短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苗。 示例: a) 1-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栽; b) 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栽; c) 2-2表示4年生移栽苗,移栽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 d) 2-2-2表示6年生移栽苗,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两年; e) 0.2-0.8表示1年生移栽苗,移植一次,十分之二年为生长周期,移植后培育十分之八年生长周期; f) 0.5-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 g) 1(2)-0表示1年干2年根未经移植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 h) 1(2)-1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移植苗。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在原地(床、垄)根的年龄。 3.8 地径 苗木地际直径,即播种苗、移栽苗为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直径;插条苗、插根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直径;嫁接苗为接口以上正常粗度处的直径。 3.9 苗高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Tree seedling quality grading of major species for afforestation 标准号:GB 6000-1999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的定义、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 本标准适用于植树造林用的露地培育的裸根苗木,不适用于容器苗和温室中培育的苗木。 2 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2.1 苗木种类 stock type 依繁殖材料和培育方法划分的苗木群体,如播种苗、播条苗、插根苗、移植苗、嫁接苗等。 2.2 苗龄 stock age 苗木的年龄。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1个年生长周期作为1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如: 1-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2表示4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 2-2-2表示6年生移植苗,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两年。 0.2-0.8表示1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十分之二年生长周期移植后培育十分之八年生长周期。 0.5-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的苗木。 1(2)-0表示1年干2年根未经移植的插条苗、插根或嫁接苗。 1(2)-1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插根或嫁接移植苗。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插条苗、插根或嫁接苗在原地(床、垄)根的年龄。 2.3 一批苗木 a lot of seedlings 同一树种在同一苗圃,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基本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苗木,称为一批苗木(简称苗批)。 2.4 地径 caliper 苗木地际直径,即播种苗、移植苗为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粗度;插条苗和插根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粗度;嫁接苗为接口以上正常粗度处的直径。 2.5 苗高 seedling height 自地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 2.6 根系长度和根幅 root length and width

贵州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前言 为了提高我省林业工程建设质量和苗木生产水平,本标准结合贵州实际,对黔DB52/T294(1991年修订具体内容与黔D298.B-89同)的《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进行修订。修订后的标准名称为《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其技术内容与GB 6000-1999等效。 本标准与DB52/ 294-1991《主要造林树种苗木》相比,主要差异如下: ——删去原来28个树种中的7个,保留21个(其中修订20个);增加13个树种,修订后共有34个树种; ——苗木质量等级采用二级制(同GB 6000-1999),即制定Ⅰ、Ⅱ级苗木的质量等级; ——增加苗木根系长度,大于5厘米的一级侧根数或根幅作为苗木的质量指标; ——增添影响苗木质量的重要形态指标作为综合控制条件; ——去掉苗木产量和密度指标。 本标准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贵州省林业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贵州省林业种苗站、贵州省林业科学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姚淑均、尹晓阳、杨安敏、于曙明、金天喜、姜运力、高鹤、 李德芬、许杰。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DB52/ 294-1991。

文档来源为:从网络收集整理.word版本可编辑.欢迎下载支持.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等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植树造林苗木术语、分级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和起苗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贵州植树造林的露地培育的裸根苗木,不适用于容器苗和温室中培育的苗木。 2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以下术语和定义 2.1 苗木种类 stock type 根据不同的繁殖材料(如种子、营养器官)和培育方法划分苗木群体,如播种苗、插条苗、埋根苗、移植苗、嫁接苗等。 2.2苗龄stage age 苗木的年龄。从开始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为止,为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一个年生长周期作为一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不足一个生长周期的用小数表示。第1个数字为原苗床培育的年数(或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 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植后培育的年数,数字间用短横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如: 1-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 2-2表示4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 2-2-2 表示6年生移植苗,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两年 0.2-0.8 表示1年生移植苗,移植一次,十分之二年生长周期移植后培育十分之八年生长周期。 0.5-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的苗木。 1(2)-0 表示1年干2年根未移植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 1(2)-1 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在原地(床、垄)根的年龄。 2.3一批苗木 a lot of seedlings 同一树种在同一苗圃,用同一批繁殖材料,采用基本相同的育苗技术培育的同龄苗木。 2.4苗高seedling height 苗木高度自地径到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 2.5地径 caliper 地际直径播种苗、移植苗为苗木土痕处的粗度;插根苗、插条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粗度;嫁接苗为嫁接口以上正常粗度处的直径。 2.6根系长度和根幅root length and width

我国造林分区及主要造林树种表

---我国造林分区及主要造林树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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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造林分区及主要造林树种表区域范围主要造林树种 1.大兴安岭山地洮儿河以北的大兴 安岭山区 兴安落叶松、樟子松、红 皮云杉、白桦、蒙古栎、 甜杨、朝鲜柳、杨树 2.小兴安岭、长白山山地沈丹线以北的小兴 安岭、张广才岭、 长白山山区 红松、兴安落叶松、长白 落叶松、鱼鳞松、樟子松、 长白松、赤松、红皮云杉、 冷杉、白烨、水曲柳、黄 菠萝、胡桃楸、紫椴、糠 慑、蒙古栋、械树、黄榆、 杨树 3.松辽平原内蒙古东部、黑龙 江和吉林中西部平 原地区、辽宁的辽 河平原 樟子松、油松、兴安落叶 松、长白灌叶松、日本落 叶松、白榆、小黑杨、小 钻杨、三北一号杨、旱柳、 灌木柳、垂暴109柳、胡 枝子、紫穗槐、沙棘 4.内蒙古东部与冀北坝上高原山地包括内蒙古东部、 洮儿河以南大兴安 岭余脉及河北坝上 高原山地 樟子松、华北落叶松、红 皮云杉、油松、蒙古栎、 白榆、小黑杨、大青杨、 旱柳、胡枝子、沙棘、山 杏、山楂 5.华北中原平原长城以南、太行山 以东、淮河以北的 平原及汾、渭平原 地区 侧柏、桧柏、毛白杨、群 众杨、沙兰杨、1-214 杨、1-72杨、1-69杨、 刺槐、旱柳、白榆、臭椿、 国愧、楸树、泡桐、水杉、 桑、梨、苹果、桃、杏、

枣、花椒、葡萄、白蜡、杞柳、紫穗槐、柽柳 6.燕山、太行山山地冀北(不含坝上)、 冀西、北京、晋东 的燕山、大行山山 区 油松、侧柏、华北落叶松、 日本落叶松、刺槐、栓皮 栎、槲栎、臭椿、香椿、 元宝枫、黄楝、毛白杨、 群众杨、旱柳、核桃、板 栗、柿、枣、山桃、山杏、 山楂、花椒、苹果、杜梨、 沙棘、胡枝子、紫穗槐、 黄栌 7.辽南与山东丘陵辽东半岛丘陵山 地、山东省津浦路 以东的丘陵山地 (胶莱盆地列入5 区) 油松、赤松、黑松、侧柏、 日本落叶松、萌芽松、刺 槐、麻栎、栓皮栎、臭棒、 楸树、白榆、香椿、银杏、 毛白杨、旱柳、枫杨、黄 连木、核桃、板栗、花椒、 苹果、梨、桃、山楂、胡 枝子、紫穗槐、黄栌 8.黄土高原丘陵太行山以西、大青 山以南、日月山以 东、秦岭以北的黄 土丘陵地区 油松、华山松、华北落叶 松、日本落叶松、侧柏、 刺槐、旱柳、白榆、臭椿、 毛白杨、河北杨、青杨、 泡桐、楸、桑、核桃、枣、 花椒、山杏、山桃、桃、 杏、苹果、梨、杜梨 9.黄土高原土石山地陇东子午岭、陕北、 黄龙山和乔山、晋 西、吕梁山、宁夏 六盘山地区 油松、华山松、华北落叶 松、日本落叶松、侧柏、 白皮松、槭树、白榆、刺 槐、辽东乐、旱柳、河北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湖南)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DB43/094—2005) 发表日期:2008年8月15日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1 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的术语和定义、分级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分级指标,假植、包装、运输的要求。本标准除特殊说明外,一般只适用于植树造林用的常规大田育苗,不适用于容器苗和保护地培育的苗木。 2 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000-1999 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DB43/T093-1995 省地方标准《林木育苗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播种苗 用种子培育的苗木。 3.2 插条苗 利用树木的茎或枝的一部分进行扦插或埋压而繁殖的苗木。3.3 截根苗 指在幼苗长出(4~5)片真叶,苗根尚未木质化时用锐利的铁铲或截根刀在一定的浓度将苗木的主根截断,促进侧根生长的苗木。3.4 嫁接苗 将植物的枝或芽接在另一株植物的根、苗干或树枝上使之愈合而繁殖的苗木。

3.5 移栽苗 经移植培育的苗木。 3.6 根蘖苗 母树根蘖培育而成的苗木。 3.7 苗龄 即苗木的年龄。指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一个年生长周期作为一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栽后培育的年龄;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栽后培育的年龄,数字间用短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苗。 示例: a) 1-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栽; b) 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栽; c) 2-2表示4年生移栽苗,移栽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 d) 2-2-2表示6年生移栽苗,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两年; e) 0.2-0.8表示1年生移栽苗,移植一次,十分之二年为生长周期,移植后培育十分之八年生长周期; f) 0.5-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 g) 1(2)-0表示1年干2年根未经移植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 h) 1(2)-1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移植苗。 注:括号的数字表示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在原地(床、垄)根的年龄。 3.8 地径 苗木地际直径,即播种苗、移栽苗为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直径;插条苗、插根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直径;嫁接苗为接口以上正常粗度处的直径。 3.9 苗高

《果树栽培技术》课程标准

《果树栽培技术》课程标准 课程名称:果树栽培技术 适用专业:园艺技术 课程定位:园艺技术专业核心课程 开设学期:园艺技术专业三年级第一学期 课程学时:72 1、前言 1.1课程的性质 《果树栽培技术》是园艺技术专业的一门核心课程,园艺技术专业的培养目标之一,就是培养适应果树生产第一线需要的高等技术应用型人才,《果树栽培技术》是实现培养目标以及学生就业方向的主要课程之一,在专业课程体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果树栽培技术》学习领域基于果树生产过程开发,定位于高等职业教育,紧扣任职岗位要求,强化果树育苗、果园建立、果园管理“三果”技术培养,紧密结合职业技能考核,及时融进新观念、新理论、新技术,呈现课程的职业性、实用性和开放性。 《果树栽培技术》课程的前导课程为《植物与植物生理》、《土壤肥料》、《农业气象》等,后续课程有《园艺产品贮藏与加工》、《市场营销》等。 通过《果树栽培技术》的学习,使学生熟悉果树栽培各个环节的操作规程,按照果树产业相关企业对人才的需求,培养综合素质和技能。掌握培育果树苗木、建立果园、进行果园综合管理的技术,能够

培育果树的嫁接苗和扦插苗;能够因地制宜地进行果园规划设计并付诸实施;能够根据果树树种和环境等具体情况,进行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果品生产;养成认真负责,吃苦耐劳,敢于动手,善于表达,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的职业素质,达到取得高级果树工技能证书的要求,为就业奠定基础。 1.2课程设计 1.2.1课程设计理念 《果树栽培技术》课程设计以《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6】16号)和《教育部关于启动高等学校教学质量与进行改革过程精品课程建设工作的通知》(教高【2003】14号)文件精神为指导,以岗位需求和高级果树工职业资格标准为依据;专任教师与兼职教师、果树行业专家、生产单位人员相结合,学校与果树行业合作共同开发为途径;基于果树生产过程开发学习项目和教学内容,理论和实践一体化教学;职业能力培养为主线,依托校内实训室、校园果树资源、校内实训果园和校外实训基地,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培养学生自主学习、自觉学习、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为中心,提高学生就业竞争力。 1.2.2课程设计思路 1.2.2.1根据园艺技术专业岗位要求,明确课程的任务 在调查研究和分析河南省以及国内果树产业行业对人才需求,以及听取学生反馈意见的基础上,明确了园艺技术专业人才培养的目标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DB43/094—2005) 发表日期:2008年8月15日 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的术语和定义、分级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分级指标,假植、包装、运输的要求。本标准除特殊说明外,一般只适用于植树造林用的常规大田育苗,不适用于容器苗和保护地培育的苗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形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6000-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质量分级》DB43/T093-1995 湖南省地方标准《林木育苗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播种苗 用种子培育的苗木。 插条苗 利用树木的茎或枝的一部分进行扦插或埋压而繁殖的苗木。 截根苗 指在幼苗长出(4~5)片真叶,苗根尚未木质化时用锐利的铁铲或截根刀在一定的浓度将苗木的主根截断,促进侧根生长的苗木。 嫁接苗 将植物的枝或芽接在另一株植物的根、苗干或树枝上使之愈合而繁殖的苗木。 移栽苗 经移植培育的苗木。

根蘖苗 母树根蘖培育而成的苗木。 苗龄 即苗木的年龄。指从播种、插条或埋根到出圃,苗木实际生长的年龄。以经历一个年生长周期作为一个苗龄单位。 苗龄用阿拉伯数字表示,第1个数字表示播种苗或营养繁殖苗在原地的年龄;第2个数字表示第一次移栽后培育的年龄;第3个数字表示第二次移栽后培育的年龄,数字间用短线间隔,各数字之和为苗木的年龄,称几年生苗。 示例: a) 1-0表示1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栽; b) 2-0表示2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栽; c) 2-2表示4年生移栽苗,移栽一次,移植后继续培育两年; d) 2-2-2表示6年生移栽苗,移植两次,每次移植后各培育两年; e) -表示1年生移栽苗,移植一次,十分之二年为生长周期,移植后培育十分之八年生长周期; f) -0表示半年生播种苗,未经移植,完成二分之一年生长周期; g) 1(2)-0表示1年干2年根未经移植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 h) 1(2)-1表示2年干3年根移植一次的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移植苗。 注:括号内的数字表示插条苗、插根苗或嫁接苗在原地(床、垄)根的年龄。 地径 苗木地际直径,即播种苗、移栽苗为苗干基部土痕处的直径;插条苗、插根苗为萌发主干基部处的直径;嫁接苗为接口以上正常粗度处的直径。 苗高 自地径至顶芽基部的苗干长度。 主根长 指由主干发出的主根所达到的最大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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