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避碰与值班五章38条,编者:胡周

船舶避碰与值班五章38条,编者:胡周
船舶避碰与值班五章38条,编者:胡周

一、适用范围(1)款:本规则适用于公海和连接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中的一切船舶。

(2)款:本规则条款不妨碍有关主管机关为连接公海而可供海船航行的任何港外锚地、港口、江河、湖泊或内陆水道所制定的特殊规定的实施。这种规定,应尽可能符合本规则条款。

(3)款:本规则不妨碍各国政府为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所制定的关于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或笛号,或者为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所制定的关于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的任何特殊规定的实施。这些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号型或笛号,应尽可能不致被误认为本规则其他条文所规定的任何号灯、号型或信号。

(4)款:为实施本规则,本组织可以采纳分道通航制。

(5)款:凡经有关政府规定,某种特殊构造或用途的船舶,若不能完全遵守本规则任何一条关于号灯或号型的数量、位置、能见距离或弧度以及声号设备的配置和特性的规定时,则应遵守其政府在号灯或号型的数量、位置、能见距离或弧度以及声号设备的配配置和特性方面为之另行规定的尽可能符合本规则条款要求的规定。

二、责任(1)款:本规则条款并不免除任何船舶或其所有人、船长或船员由于遵守本规则条款的任何疏忽,或者按海员通常做法或当时特殊情况所要求的任何戒备上的疏忽而产生的各种后果的责任。

(2)款:在解释和遵守本规则条款时,应充分考虑一切航行和碰撞的危险以及包括当事船舶条件限制在内的任何特殊情况,这些危险和特殊情况可能需要背离本规则条款以避免紧迫危险。

三、一般定义在除条文另有解释外,十三个名词(1)款:船舶:用作或者能够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各类水上船筏,包括非排水船筏、地效船和水上飞机。

(2)机动船:用机器推进的任何船舶。

(3)帆船:任何驶帆的船舶,如果装有推进器但不在使用。

(4)从事捕鱼的船舶:使用网具、绳钓、拖网或其他操纵性能受到限制的渔具捕鱼的任何船舶,但不包括使用曳绳钓或其他并不使其操纵性能受到限制的船舶。

(5)水上飞机:能在水面操纵而设计的任何航空器。

(6)失去控制的船舶:由于某种异常情况,不能按照本规则条款的要求进行操纵,因而不能给他船让路的船舶。

(7)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由于工作性质,使其按本规则条款的要求进行操纵的能力受到限制,因而不能给他船让路的船舶。“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船舶

A:从事敷设、维修或起捞助航标志、海底电缆或管道的船舶;

B:从事疏浚、测量或水下作业的船舶;

C:在航中从事补给或转运人员、食品或货物的船舶;

D:从事发放或回收航空器的船舶;

E:从事清除水雷作业的船舶(包括探雷和扫雷作业);

F:从事拖带作业的船舶,而该项拖带作业使该拖船及其他被拖物体驶离航行的能力严重受到限制者。(钻井平台)

(8)限于吃水的船舶:由于吃水与可航水域的可用水深和宽度,致使其驶离航向的能力严重受到限制的机动船。

(9)在航:船舶不在锚泊、系岸或搁浅。

(10)船舶的长度和宽度:总长度和最大宽度。

(11)互见:只有当一船能自他船以视觉看到时,才应认为两船是在互见中。

(12)能见度不良:任何由于雾、霾、下雪、暴风雨、沙暴或任何其他类似原因而使能见度受到限制的情况。

(13)地效船:主要操作方式是利用表面效应,贴近水面飞行的多式船艇

第二章驾驶和航行规则

四、适用范围。

五、瞭望:每一船舶应在任何时候用视觉、听觉以及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一切可用手段保持正规的瞭望,以便对局面和碰撞危险做出充分的估计。

六、安全航速:每一船舶在任何时候都应以安全航速行驶,以便能采取适当而有效的避碰行动,并能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距离以内把船停住。

七、碰撞危险:(1):每一船舶都应使用适合当时环境和情况的一切可用手段断定是否存在碰撞危险,若有任何怀疑,则应当认为存在这种危险。

(2):如果装有雷达设备并可使用,则应正确予以使用,包括远距离扫描,以便获得碰撞危险的早期警告,并对探测到的物标进行雷达标绘或与其相当的系统观察。

(3)不应当根据不充分的信息,特别是不充分的雷达观测信息作出推断。(4)款:在断定是否存在碰撞危险时,考虑的因素(1)如果来船的罗经方位没有明显变化,则认为存在这种危险;(2)即使有明显的变化,有时也可能存在这种危险,特别是在驶近一艘很大的船或拖带船组时,或是在近距离驶近他船时。

八、避免碰撞的行动(1)款:为避免碰撞所采取的任何行动应遵循本章各条规定,若当时条件许可,应急基地、及早地进行和充分注意运用良好的船艺。(2)款:为避免碰撞而作的航向和(或)航速的任何变动,若当时环境许可,应大得足以使他船用视觉或雷达观测时容易察觉到;应避免对航向和(或)航速做一连串的小变动。

(3)款:若有足够的水域,则单用转向可能是避免紧迫局面的最有效行动,只要这种行动是及时的、大幅度的并不致造成另一紧迫局面。

(4)款:为避免与他船碰撞而采取的行动,应能导致在安全的距离驶过,应细心查核避碰行动的有效性,直到最后驶过让清他船为止。

(5)款:若须避免碰撞或须留有更多时间来估计局面,船舶应当减速或者停止或倒转推进器把船停住。

(6)A项:根据本规则任何规定,要求不得妨碍另一船通行或安全通行的船舶应根据当时环境的需要及早地采取行动以留出足够的水域供他船安全通行。 B项:如果在接近其他船舶致有碰撞危险时,被要求不得妨碍另一船舶通行或安全通行的船舶并不解除这一责任,且当采取行动时,应充分考虑到本章各条可能要求的行动。

C项:当两船相互接近致有碰撞危险时,其通行不得被妨碍的船舶仍有完全遵守本章各条规定的责任。

九、狭水道:(1)款:沿狭水道或航道行驶的船舶,只要安全可行,应尽量靠近其右舷的该水道或航道的外缘行驶。

(2)款:帆船或小于20m的船舶,不应妨碍只能在狭水道或航道以内安全航

行的船舶的通行。

(3)款:从事捕鱼的船舶,不应妨碍任何其他在狭水道或航道以内航行的船舶通行。

(4)款:船舶不应穿越狭水道或航道,如果这种穿越会妨碍只能在这种水道或航道以内安全航行的船舶的通行。后者若对穿越船的意图有怀疑,可以使用第三十四条4款规定的声号。

(5)款:A在狭水道或航道内,若只有在被追越船必须采取行动以允许安全通过才能追越时,则企图追越的船,应鸣放第三十四条3款1项所规定的相应的声号,以表示其意图。被追越船如果同意,应鸣放第三十四条3款2项所规定的相应声号,并采取使之能安全通过的措施。如有怀疑,则可以鸣放第三十四条4款所规定的声号。B 本条并不解除追越船根据第十三条所负的义务。

(6)款:船舶在驶近可能有其他船舶被居间障碍物遮蔽的狭水道或航道的弯头或地段时,应特别机警和谨慎地驾驶,并应鸣放第三十四条5款规定的相应声号。

(7)款:任何船舶,若当时环境许可,都应避免在狭水道内锚泊。

十、分道通航制:(1)款:本条适用于本组织所采纳的分道通航制,但并不解除任何船舶遵守任何其他各条规定的责任。

(2)款:使用分道通航制的船舶应:A项:在相应的通航分道内顺着该分道的交通总流向行驶;

B项:尽可能让开通航分隔线或分隔带;

C项:通常在通航分道的端部驶进或驶出,但从分道的任何一侧驶进或驶出时,应与分道的交通总流向形成尽可能小的角度。

(3)款:船舶应尽可能避免穿越通航分道,但如不得不穿越时,应尽可能以与分道的交通总流向成直角的船首向穿越。

(4)款:A当船舶可安全使用临近分道通航制区域中相应通航分道时,不应使用沿岸通航带。但长度小于 20 米的船舶、帆船和从事捕鱼的船舶可使用沿岸通航带。

B 尽管有本条 4(1)规定,当船舶抵离位于沿岸通航带中的港口、近岸设施或建筑物、引航站或任何其他地方或为避免紧迫危险时,可使用沿岸通航带。

(5)款:除穿越船或者驶进或驶出通航分道的船舶外,船舶通常不应进入分隔带或穿越分隔线,除非:

A:在紧急情况下避免紧迫危险;

B:在分隔带内从事捕鱼。

(6)款:船舶在分道通航制端部附近区域行驶时,应特别谨慎。

(7)款:船舶应尽可能避免在分道通航制内或其端部附近区域锚泊。

(8)款:不使用分道通航制的船舶,应尽可能远离该区域。

(9)款:从事捕鱼的船舶,不应妨碍按通航分道行驶的任何船舶的通行。(10)款:帆船或长度小于 20 米的船舶,不应妨碍按通航分道行驶的机动船的安全通行。

(11)款: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当在分道通航制区域内从事维护航行安全的作业时,在执行该作业所必需的限度内,可免受本条规定的约束。

(12)款: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当在分道通航制区域内从事敷设、维修或起捞海底电缆时,在执行该作业所必需的限度内,可免受本条规定的约束。

十一、适用范围:本节条款适用于互见中的船舶。

十二、帆船:(1)款:两艘帆船相互驶近致有构成碰撞危险时,其中一船应按下列规定给他船让路:

A两船在不同舷受风时,左舷受风的船应给他船让路;

B两船在同舷受风时,上风船应给下风船让路;

C如左舷受风的船看到在上风的船而不能断定究竟该船是左舷受风还是右舷受风,则应给该船让路。

(2)款:就本条规定而言,船舶的受风舷侧应认为是主帆被吹向的一舷的对面舷侧;对方帆船,则应认为是最大纵帆被吹向的一舷的对面舷侧。

十三、追越:(1)不论第二章第一节和第二节的各条规定如何,任何船舶在追越任何他船时,均应给被追越船让路。

(2)一船正从他船正横后大于 22.5 度的某一方向赶上他船时,即该船对其所追越的船所处位置,在夜间只能看见被追越船的尾灯而不能看见它的任一舷灯时,应认为是在追越中。

(3)当一船对其是否在追越他船有任何怀疑时,该船应假定是在追越,并应采取相应行动。

(4)随后两船间方位的任何改变,都不应把追越船作为本规则条款含义中所指的交叉相遇船,或者免除其让开被追越船的责任,直到最后驶过让清为止。

十四、对于局面:(1)款:当两艘机动船在相反的或接近相反的航向上相遇致有构成碰撞危险时,各应向右转向,从而各从他船的左舷驶过。

(2)款:当一船看见他船在正前方或接近正前方,在夜间能看见他船的前后桅灯成一直线或接近一直线和(或)两盏舷灯;在白天能看到他船的上述相应形态时,则应认为存在这样的局面。

(3)款:当一船对是否存在这样的局面有任何怀疑时,该船应假定确实存在这种局面,并应采取相应的行动。

第十五条交叉相遇局面:当两艘机动船交叉相遇致有构成碰撞危险时,有他船在本船右舷的船舶应给他船让路,如当时环境许可,还应避免横越他船的前方。十六、让路船的行动:须给他船让路的船舶,应尽可能及早地采取大幅度的行动,宽裕地让清他船。

十七、(1)款:A两船中的一船应给另一船让路时,另一船应保持航向和航速。B然而,当保持航向和航速的船一经发觉规定的让路船显然没有遵照本规则条款采取适当行动时,该船即可独自采取操纵行动,以避免碰撞。

(2)款:当规定保持航向和航速的船,发觉本船不论由于何种原因逼近到单凭让路船的行动不能避免碰撞时,也应采取最有助于避碰的行动。

(3)款:在交叉相遇局面下,机动船按照本条 1 款(2)项采取行动以避免与另一艘机动船碰撞时,如当时环境许可,不应对在本船左舷的船采取向左转向。(4)款:本条并不解除让路船的让路义务。

十八、船舶间的责任

除第九、十和十三条另有规定外:

(1)款:机动船在航时应给下述船舶让路:

A失去控制的船舶;

B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

C)从事捕鱼的船舶;

D帆船。

(2)款:帆船在航时应给下述船舶让路:

A失去控制的船舶;

B)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

C从事捕鱼的船舶;

(3)款:从事捕鱼的船舶在航时,应尽可能给下述船舶让路:

A失去控制的船舶;

B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

(4)款:A除失去控制的船舶或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外,任何船舶,如当时环境许可,应避免妨碍显示第二十八条规定信号的限于吃水的船舶的安全通行。B限于吃水的船舶应充分注意到其特殊条件,特别谨慎地驾驶。

(5)款:在水面的水上飞机,通常应宽裕地让清所有船舶并避免妨碍其航行。然而在有碰撞危险的情况下,则应遵守本章条款的规定。

(6)款:A地效船在起飞、降落和贴近水面飞行时应宽裕地让清所有其他船舶并避免妨碍他们的航行;

B在水面上操作的地效船应作为机动船遵守本章条款的规定。

十九、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的行动规则

(1)款:本条适用于在能见度不良的水域中或在其附近航行时不在互见中的船舶。

(2)款:每一船应以适合当时能见度不良的环境和情况的安全航速行驶,机动船应将机器作好随时操纵的准备。

(3)款:在遵守本章第一节各条时,每一船应充分考虑到当时能见度不良的环境和情况。

(4)款:一船仅凭雷达测到他船时,应判定是否正在形成紧迫局面和(或)存在着碰撞危险。若是如此,应及早地采取避让行动,如果这种行动包括转向,则应尽可能避免如下各点:

A除对被追越船外,对正横前的船舶采取向左转向;

B对正横或正横后的船舶采取朝着它转向。

(5)款:除已断定不存在碰撞危险外,每一船当听到他船的雾号显似在本船正横以前,或者与正横以前的他船不能避免紧迫局面时,应将航速减到能维持其航向的最小速度。必要时,应把船完全停住,而且,无论如何,应极其谨慎地驾驶,直到碰撞危险过去为止。

第三章号灯和号型

二十、适用范围

(1)款:本章条款在各种天气中都应遵守。

(2)款:有关号灯的各条规定,从日没到日出时都应遵守。在此期间不应显示别的灯光,但那些不会被误认为本规则各条款订明的号灯,或者不会削弱号灯的能见距离或显著特性,或者不会妨碍正规瞭望的灯光除外。

(3)款:本规则条款所规定的号灯,如已设置,也应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从日出到日没时显示,并可在一切其他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显示。

(4)款:有关号型的各条规定,在白天都应遵守。

(5)款:本规则条款订明的号灯和号型,应符合本规则附录一的规定。

二十一、定义

(1)款:"桅灯"是指安置在船的首尾中心线上方的白灯,在 225 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安装要使灯光从船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 22.5 度内显示。

(2)款:"舷灯"是指右舷的绿灯和左舷的红灯,各在 112.5 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 22.5 度内分别显示。长度小于 20 米的船舶,其舷灯可以合并成一盏,装设于船的首尾中心线上。

(3)款:"尾灯"是指安置在尽可能接近船尾的白灯,在 135 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 度内显示。

(4)款:"拖带灯"是指具有与本条 3 款所述"尾灯"相同特性的黄灯。

(5)款:"环照灯"是指在 360 度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6)款:"闪光灯"是指每隔一定时间以频率为每分钟闪 120 次或 120次以上的号灯。

二十二、号灯的能见距离

本规则条款规定的号灯,应具有本规则附录一第 8 款订明的发光强度,以便在下列最小距离上能被看到:

(1)款:长度为 50 米或 50 米以上的船舶:桅灯=6海里,其他的为3海里。(2)款:长度为 20米或 20米以上但小于 50 米的船舶:桅灯=5海里,其他2海里。

(3)款:长度等于 12 米或12米以上但小于20米的船舶:桅灯范围3海里,其他2海里。

(4)款:长度小于12米的船舶:舷灯范围1海里,其他2海里。

(5)款:不易察觉的、部分淹没的被拖带船舶或物体:白色环照灯,3 海里; 二十三、在航机动船

(1)款:在航机动船应显示:

A在前部一盏桅灯;

B第二盏桅灯,后于并高于前桅灯;长度小于 50 米的船舶,不要求显示该桅灯,但可以这样做;

C两盏舷灯;

D一盏尾灯。

(2)款:气垫船在非排水状态下航行时,除本条 1 款规定的号灯外,还应显示一盏环照黄色闪光灯。

(3)款:除本条 1 款规定的号灯外,地效船只有在起飞、降落和贴近水面飞行时,才应显示高亮度的环照红色闪光灯。

(4)款:A长度小于 12 米的机动船,可以显示一盏环照白灯和舷灯以代替本条 1 款规定的号灯;

B长度小于 7 米且其最高速度不超过 7 节的机动船,可以显示一盏环照白灯以代替本条 1 款规定的号灯。如可行,也应显示舷灯;

C长度小于 12 米的机动船的桅灯或环照白灯,如果不可能装设在船的首尾中心线上,可以离开中心线显示,条件是其舷灯合并成一盏,并应装设在船的首尾中心线上或尽可能地装设在接近该桅灯或环照灯所在的首尾线处。

二十四、拖带和顶推

(1)款:机动船当拖带时应显示:

A垂直两盏桅灯,以取代第二十三条 1 款(1)项或 1 款(2)项规定的号灯。当从拖船船尾至被拖物体后端的拖带长度超过 200米时,垂直显示三盏这样的号灯; B两盏舷灯;

C一盏尾灯;

D一盏拖带灯位于尾灯垂直上方;

E当拖带长度超过 200 米时,在最易见处显示一个菱形体号型。

(2)款:当一顶推船和一被顶推船牢固地连接成为一组合体时,则应作为一艘机动船,显示第二十三条规定的号灯。

(3款:机动船当顶推或旁拖时,除组合体外,应显示:

A垂直两盏桅灯,以取代第二十三条 1 款(1)项或 1 款(2)项规定的号灯;

B两盏舷灯;

C一盏尾灯。

(4)款:适用本条 1 或 3 款的机动船,还应遵守第二十三条 1 款(2)项的规定。(5)款:除本条 7 款所述外,一被拖船或被拖物体应显示:

A两盏舷灯;

B一盏尾灯;

C当拖带长度超过 200 米时,在最易见处显示一个菱形体号型。

(6)任何数目的船舶如作为一组被旁拖或顶推时,应作为一艘船来显示号灯:

A一艘被顶推船,但不是组合体的组成部分,应在前端显示两盏舷灯;

B一艘被旁拖的船应显示一盏尾灯,并在前端显示两盏舷灯。

(7)一不易觉察的、部分淹没的被拖船或物体或者这类船舶或物体的组合体应显示:

A除弹性拖曳体不需要在前端或接近前端处显示灯光外,如宽度小于 25 米,在前后两端或接近前后两端处各显示一盏环照白灯;

B如宽度为 25 米或 25 米以上时,在两侧最宽处或接近最宽处,另加两盏环照白灯;

C如长度超过 100 米,在(1)和(2)项规定的号灯之间,另加若干环照白灯,使得这些灯之间的距离不超过 100 米;

D在最后的被拖船或物体的末端或接近末端处,显示一个菱形体号型,如果拖带长度超过 200 米时,在尽可能前部的最易见处另加一个菱形体号型。

(8)款:凡由于任何充分理由,被拖船舶或物体不可能显示本条 5款或 7 款规定的号灯或号型时,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使被拖船舶或物体上有灯光,或至少能表明这种船舶或物体的存在。

(9)款:凡由于任何充分理由,使得一艘通常不从事拖带作业的船不可能按本条 1 或 3 款的规定显示号灯,这种船舶在从事拖带另一遇险或需要救助的船时,就不要求显示这些号灯。但应采取如第三十六条所准许的一切可能措施来表明拖带船与被拖船之间关系的性质,尤其应将拖缆照亮。

二十五、在航帆船和划桨船

(1)在航帆船应显示:

A两盏舷灯;

B一盏尾灯。

(2)款:在长度小于 20 米的帆船上,本条 1 款规定的号灯可以合并成一盏,装设在桅顶或接近桅顶的最易见处。

(3)款:在航帆船,除本条 1 款规定的号灯外,还可在桅顶或接近桅顶的最易见处,垂直显示两盏环照灯,上红下绿。但这些环照灯不应和本条 2 款所允许的合色灯同时显示。

(4)款:A长度小于 7 米的帆船,如可行,应显示本条 1 或 2 款规定的号灯。但如果不这样做,则应在手边备妥白光的电筒一个或点着的白灯一盏,及早显示,以防碰撞。

B划桨船可以显示本条为帆船规定的号灯,但如不这样做,则应在手边备妥白光的电筒一个或点着的白灯一盏,及早显示,以防碰撞。

(5)款:用帆行驶同时也用机器推进的船舶,应在前部最易见处显示一个圆锥体号型,尖端向下。

二十六、渔船

(1)款:从事捕鱼的船舶,不论在航还是锚泊,只应显示本条规定的号灯和号型。

(2)款:船舶从事拖网作业,即在水中拖曳爬网或其他用作渔具的装置时,应显示:

A垂直两盏环照灯,上绿下白,或一个由上下垂直、尖端对接的两个圆锥体所组成的号型;

B一盏桅灯,后于并高于那盏环照绿灯;长度小于 50 米的船舶,则不要求显示该桅灯,但可以这样做;

C当对水移动时,除本款规定的号灯外,还应显示两盏舷灯和一盏尾灯。

(3)从事捕鱼作业的船舶,除拖网作业者外,应显示:

A垂直两盏环照灯,上红下白,或一个由上下垂直、尖端对接的两个圆锥体所组成的号型;

B当有外伸渔具,其从船边伸出的水平距离大于 150 米时,应朝着渔具的方向显示一盏环照白灯或一个尖端向上的圆锥体号型;

C当对水移动时,除本款规定的号灯外,还应显示两盏舷灯和一盏尾灯。

(4)款:本规定附录二所述的额外信号,适用于在其他捕鱼船舶附近从事捕鱼的船舶。

(5)款:船舶不从事捕鱼时,不应显示本条规定的号灯或号型,而只应显示为其同样长度的船舶所规定的号灯或号型。

二十七、失去控制或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

(1)款:失去控制的船舶应显示:

A在最易见处,垂直两盏环照红灯;

B在最易见处,垂直两个球体或类似的号型;

C当对水移动时,除本款规定的号灯外,还应显示两盏舷灯和一盏尾灯。

(2)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除从事清除水雷作业的船舶外,应显示:

A在最易见处,垂直三盏环照灯,最上和最下者应是红色,中间一盏应是白色; B在最易见处,垂直三个号型,最上和最下者应是球体,中间一个应是菱形体; C当对水移动时,除本款(1)项规定的号灯外,还应显示桅灯、舷灯和尾灯;

D当锚泊时,除本款(1)和(2)项规定的号灯或号型外,还应显示第三十条规定的号灯号型。

(3)款:从事一项使拖船和被拖物体双方在驶离其航向的能力上受到严重限制的拖带作业的机动船,除显示第二十四条 1 款规定的号灯或号型外,还应显示本条 2 款(1)和(2)项规定的号灯或号型。

(4)款:从事疏浚或水下作业的船舶,当其操纵能力受到限制时,应显示本条 2 款(1)、(2)和(3)项规定的号灯和号型。此外,当存在障碍物时,还应显示:

A在障碍物存在的一舷,垂直两盏环照红灯或两个球体;

B在他船可以通过的一舷,垂直两盏环照绿灯或两个菱形体;

C当锚泊时,应显示本款规定的号灯或号型以取代第三十条规定的号灯或号型。

(5)款:当从事潜水作业的船舶其尺度使之不可能显示本条 4 款规定的号灯和号型时,则应显示:

A在最易见处垂直三盏环照灯,最上和最下者应是红色,中间一盏应是白色;

B一个国际信号旗"A"的硬质复制品,其高度不小于 1米,并应采取措施以保证周围都能见到。

(6)款:从事清除水雷作业的船舶,除显示第二十三条为机动船规定的号灯或第三十条为锚泊船规定的号灯或号型外,还应显示三盏环照绿灯或三个球体。这些号灯或号型之一应在接近前桅桅顶处显示,其余应在前桅桁两端各显示一个。这些号灯或号型表示他船驶近至清除水雷船 1000 米以内是危险的。

(7)款:除从事潜水作业的船舶外,长度小于 12 米的船舶,不要求显示本条规定的号灯和号型。

(8)款:本条规定的信号不是船舶遇险求救的信号。船舶遇险求救的信号载于本规则附录四内。

二十八、限于吃水的船舶:限于吃水的船舶,除第二十三条为机动船规定的号灯外,还可在最易见处垂直显示三盏环照红灯,或者一个圆柱体。

二十九、引航船舶

(1)款:执行引航任务的船舶应显示:

A在桅顶或接近桅顶处,垂直两盏环照灯,上白下红;

B当在航时,外加舷灯和尾灯;

C当锚泊时,除本款(1)项规定的号灯外,还应显示第三十条对锚泊船规定的号灯或号型。

(2)款:引航船当不执行引航任务时,应显示为其同样长度的同类船舶规定的号灯或号型。

三十、锚泊船舶和搁浅船舶

(1)款:锚泊中的船舶应在最易见处显示:

A在船的前部,一盏环照白灯或一个球体;

B在船尾或接近船尾并低于本款(1)项规定的号灯处,一盏环照白灯。

(2)款:长度小于 50 米的船舶,可以在最易见处显示一盏环照白灯,以取代本条 1 款规定的号灯。

(3)款:锚泊中的船舶,还可以使用现有的工作灯或同等的灯照明甲板,而长度为 100 米及 100 米以上的船舶应当使用这类灯。

(4)款:搁浅的船舶应显示本条 1 或 2 款规定的号灯,并在最易见处外加: A垂直两盏环照红灯;

B垂直三个球体。

(5)款:长度小于 7 米的船舶,不在狭水道、航道、锚地或其他船舶通常航行的水域中或其附近锚泊时,不要求显示本条 1 和 2 款规定的号灯或号型。

(6)款:长度小于 12 米的船舶搁浅时,不要求显示本条 4 款(1)项和(2)项规定的号灯或号型。

三十一、水上飞机:当水上飞机或地效船不可能显示按本章各条规定的各种特性或位置的号灯和号型时,则应显示尽可能近似于这种特性和位置的号灯和号型。第四章声响和灯光信号

三十二、定义

(1)款:“号笛”一词,指能够发出规定笛声并符合本规则附录三所

载规格的任何声响信号器具。

(2)款:"短声"一词,指历时约 1 秒的笛声。

(3)款:"长声"一词,指历时 4~6 秒钟的笛声。

三十三、声号设备

(1)款:长度为 12 米或 12 米以上的船舶,应配备一个号笛,长度为20 米或 20 米以上的船舶除了号笛以外还应配备一个号钟,长度为100 米或 100 米以上的船舶,除了号笛和号钟以外,还应配备一面号锣。号锣的音调和声音不可与号钟相混淆。号笛、号钟和号锣应符合本规则附录三所载规格。号钟、号锣或二者均可用与其各自声音特性相同的其他设备代替,只要这些设备随时能以手动鸣放规定的声号。

(2)款:长度小于 12 米的船舶,不要求备有本条 1 款规定的声响信号器具。如不备有,则应配置能够鸣放有效声号的其他设备。

三十四、操纵和警告信号

(1)款:当船舶在互见中,在航机动船按本规则准许或要求进行操纵时,应用号笛发出下列声号表明之:

--一短声表示"我船正在向右转向";

--二短声表示"我船正在向左转向";

--三短声表示"我船正在向后推进"。

(2)款:在操纵过程中,任何船舶均可用灯号补充本条 1 款规定的笛号,这种灯号可根据情况予以重复:

A这些灯号应具有以下意义:

--一闪表示"我船正在向右转向";

--二闪表示"我船正在向左转向";

--三闪表示"我船正在向后推进"。

B每闪历时应约 1 秒,各闪应间隔约 1 秒,前后信号的间隔应不少于 10 秒; C如设有用作本信号的号灯,则应是一盏环照白灯,其能见距离至少为 5 海里,并应符合本规则附录一所载规定。

(3)款:在狭水道或航道内互见时:

A一艘企图追越他船的船应遵照第九条 5 款(1)项的规定,以号笛发出下列声号表示其意图:

--二长声继以一短声,表示"我船企图从你船的右舷追越";

--二长声继以二短声,表示"我船企图从你船的左舷追越";

B将要被追越的船舶,当按照第九条 5 款(1)项行动时,应以号笛依次发出下列声号表示同意:

--一长、一短、一长、一短声。

(4)款:当互见中的船舶正在互相驶近,并且不论由于何种原因,任何一船无法了解他船的意图或行动,或者怀疑他船是否正在采取足够的行动以避免碰撞时,存在怀疑的船应立即用号笛鸣放至少五声短而急的声号以表示这种怀疑。该声号可以用至少五次短而急的闪光来补充。

(5)款:船舶在驶近可能被居间障碍物遮蔽他船的水道或航道的弯头或地段时,应鸣放一长声。该声号应由弯头另一面或居间障碍物后方可能听到它的任何来船回答一长声。

(6)款:如船上所装几个号笛,其间距大于 100 米,则只应使用一个号笛鸣放操纵和警告声号。

三十五、能见度不良时使用的声号:在能见度不良的水域中或其附近时,不论白天还是夜间,本条规定的声号应使用如下:

|(1)款:机动船对水移动时,应以每次不超过 2 分钟的间隔鸣放一长声。(2)款:机动船在航但已停车,并且不对水移动时,应以每次不超过2 分钟的间隔连续鸣放二长声,二长声间的间隔约 2 秒钟。

(3)款:失去控制的船舶、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限于吃水的船舶、帆船、从事捕鱼的船舶,以及从事拖带或顶推他船的船舶,应以每次不超过 2 分钟的间隔连续鸣放三声,即一长声继以二短声,以取代本条 1 或 2 款规定的声号。(4)款:从事捕鱼的船舶锚泊时,以及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在锚泊中执行任务时,应当鸣放本条 3 款规定的声号以取代本条 7 款规定的声号。

(5)款:一艘被拖船或者多艘被拖船的最后一艘,如配有船员,应以每次不超过 2 分钟的间隔连续鸣放四声,即一长声继以三短声。当可行时,这种声号应在拖船鸣放声号之后立即鸣放。

(6)款:当一顶推船和一被顶推船牢固地连接成为一个组合体时,应作为一艘机动船,鸣放本条 1 或 2 款规定的声号。

(7)款:锚泊中的船舶,应以每次不超过 1 分钟的间隔急敲号钟约 5秒。长度为 100 米或 100 米以上的船舶,应在船的前部敲打号钟,并应在紧接钟声之后,在船的后部急敲号锣约 5 秒钟。此外,锚泊中的船舶,还可以连续鸣放三声,即一短、一长和一短声,以警告驶近的船舶注意本船位置和碰撞的可能性。(8)款:搁浅的船舶应鸣放本条 7 款规定的钟号,如有要求,应加发该款规定的锣号。此外,还应在紧接急敲号钟之前和之后各分隔而清楚地敲打号钟三下。搁浅的船舶还可以鸣放合适的笛号。

(9)款:长度为 12 米或 12 米以上但小于 20 米的船舶,不要求鸣放本21

条 7 款和 8 款规定的声号。但如不鸣放上述声号,则应鸣放他种有效的声号,每次间隔不超过 2 分钟。

(10)款:长度小于 12 米的船舶,不要求鸣放上述声号,但如不鸣放上述声号,则应以每次不超过 2 分钟的间隔鸣放其他有效的声号;

(11)款:引航船当执行引航任务时,除本条 1、2 或 7 款规定的声号外,还可以鸣放由四短声组成的识别声号。

三十六、招引注意的信号

如需招引他船注意,任何船舶可以发出灯光或声响信号,但这种信号应不致被误认为本规则其他条款所准许的任何信号,或者可用不致妨碍任何船舶的方式把探照灯的光束朝着危险的方向。任何招引他船注意的灯光,应不致被误认为是任何助航标志的灯光。为此目的,应避免使用诸如频闪灯这样高亮度的间歇灯或旋转灯。

三十七、遇险信号:船舶遇险并需要救助时,应使用或显示本规则附录四所述的信号。

第五章豁免

三十八、豁免

在本规则生效之前安放龙骨或处于相应建造阶段的任何船舶(或任何一类船舶)只要符合 1960 年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要求,则可:

(1)款: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 4 年内,免除安装达到第二十二条规定能见距离的号灯。

(2)款: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 4 年内,免除安装符合本规则附录一第7 款规定的颜色规格的号灯。

(3)款:永远免除由于从英制单位变换为米制单位以及丈量数字凑整而产生的号灯位置的调整。

(4)款:A永远免除长度小于 150 米的船舶由于本规则附录一第 3款(1)规定而产生的桅灯位置的调整。

B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 9 年内,免除长度为 150 米或 150米以上的船舶由于本规则附录一第 3 款(1)规定而产生的桅灯位置的调整。

(5)款: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 9 年内,免除由于本规则附录一第 2 款(2)规定而产生的桅灯位置的调整。

(6)款: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 9 年内,免除由于本规则附录一第 2 款(7)和第 3 款(2)规定而产生的舷灯位置的调整。

(7)款:在本规则生效之日后 9 年内,免除本规则附录三对声号器具所规定的要求。

(8)款:永远免除由于本规则附录一第 9 款(2)规定而产生的环照灯位置的调整。

船舶值班与避碰题库完整

1.在能见度不良情况下会遇两船 已经按《规则》第十九条采取 行动后,有关《规则》条款适 用问题,下列说确的是()。 (77064:63) A.通常不再适用互见中有关避 让或避碰责任(义务)的条款 B.在能见度不良情况下两船互 见后,仍然应当执行互见中的 声号条款。 C.船舶应当鸣放能见度不良时 的声号 D.以上说法均正确√ 2.“船舶之间的责任”条款适用 的能见度是()。 (77070:64) A.能见度良好的情况 B.任何能见度,但必须两船在 互见中 C.能见度大于5 n mile的情 况 D.能见度大于2 n mile的情 况√ 3.“直航船的行动”条款适用的 能见度是()。 (77073:65) A.能见度良好的情况 B.任何能见度,但必须两船在 互见中√ C.能见度大于5 n mile的情 况 D.能见度大于2 n mile的情 况 4.“让路船的行动”条款适用的 能见度是()。 (77075:66) A.能见度良好的情况 B.任何能见度,但必须两船在 互见中√ C.能见度大于5 n mile的情 况 D.能见度大于2 n mile的情 况 5.“交叉相遇局面”条款适用的 能见度是()。 (77077:67) A.能见度良好的情况 B.任何能见度,但必须两船在 互见中√ C.能见度大于5 n mile的情 况 D.能见度大于2 n mile的情 况 6.“追越”条款适用的能见度是 ()。 (77079:68) A.能见度良好的情况 B.任何能见度,但必须两船在 互见中√ C.能见度大于5 n mile的情 况 D.能见度大于2 n mile的情 况 7.“帆船”条款适用的能见度是 ()。 (77082:69) A.能见度良好的情况 B.任何能见度,但必须两船在 互见中√ C.能见度大于5 n mile的情 况 D.能见度大于2 n mile的情 况 8.“对遇局面”条款适用的能见 度是()。 (77084:70) A.能见度良好的情况 B.任何能见度,但必须两船在 互见中√ C.能见度大于5 n mile的情 况 D.能见度大于2 n mile的情 况

船舶值班与避碰模拟试卷

《船舶值班与避碰》试卷 班级:姓名:____________ 学号: ___________ 成绩 _____________ (本试卷卷面总分100分,考试时间90分钟) 答题说明:本试卷试题均为单项选择题,请选择一个最适合的答案,并将该答案按答题卡要求,在其相应的位置上用2B铅笔涂黑,每题1分,共100分。 1. 在航机动船应显示: A.完全不必显示后桅灯 B.舷灯,尾灯,桅灯 C.当停车后不显示桅灯 D.仅在对水移动时显示 舷灯尾灯

2. 追越条款(规则十三条)适用于: A.任何船舶在互见中追越其他任何船舶 B.能见度良好的水域中 C.大洋上 D.公海中互见时 3. 机动船从事海上拖带时,在白天应悬挂: A.当拖带长度小于等于200米时,悬挂一个菱形体,当拖带长度超过200米时,则应悬挂两个菱形体 B.应悬挂一个菱形体 C.当拖带长度大于等于200米时,应悬挂一个菱形体 D.当拖带长度超过200米时,应悬挂一个菱形体 4 用摩尔斯码发出的遇险信号是: A.六短一长声 B.三短声 C.三长声 D.三短三长三短声

5 夜间在航船舶(装有可使用雷达)在决定安全航速时应考虑下列哪些因素:①、能见度情况;②、所选用的雷达距离标尺;③、背景灯光;④、风浪情况。 A.① B.①②③ C.①③ D. ①②③④ 6 当你驾驶的机动船对两船相遇局面难以断定时,你最好是: A.减速、停车或倒车把船停住 B.把自己当作直航船,并保向保速 C.把自己当作让路船,并及早地采取大幅度的转向 D.鸣放警告声号或使用灯光信号警告来船 7 船舶在互见中的行动规则适用于: A.能见度不良时的互见 B.能见度良好时的互见 C.不论当时的能见度如何,只要两船接近到号灯的规定能见距离,该规则就适用

《船舶值班与避碰(二三副)》试题答案

《船舶值班与避碰(二三副)》试题 1.D 2.D 3.B 4.B 5.B 6.B 7.B 8.B 9.B 10.D 11.B 12.A 13.D 14.C 15.C 16.B 17.D 18.D 19.B 20.A 21.C 22.D 23.D 24.C 25.C 26.D 27.D 28.D 29.D 30.C 31.D 32.D 33.A 34.C 35.A 36.D 37.D 38.C 39.C 40.D 41.A 42.C 43.D 44.C 45.C 46.C 47.B 48.B 49.C 50.D 51.C 52.D 53.D 54.B 55.D 56.A 57.B 58.D 59.C 60.D 61.C 62.D 63.D 64.C 65.B 66.C 67.A 68.C 69.D 70.D 71.D 72.B 73.D 74.A 75.A 76.A 77.C 78.D 79.A 80.A 81.D 82.A 83.C 84.C 85.A 86.A 87.C 88.D 89.D 90.A 91.B 92.C 93.C 94.A 95.D 96.C 97.D 98.C 99.B 100.D 101.B 102.D 103.D 104.B 105.D 106.A 107.B 108.C 109.C 110.C 111.C 112.A 113.D 114.B 115.D 116.A 117.A 118.C 119.A 120.D 121.C 122.C 123.D 124.C 125.D 126.A 127.B 128.D 129.C 130.A 131.D 132.A 133.A 134.C 135.A 136.D 137.B 138.A 139.B 140.A 141.B 142.D 143.C 144.D 145.C 146.A 147.A 148.D 149.A 150.B 151.C 152.C 153.A 154.A 155.D 156.C 157.D 158.B 159.D 160.D 161.C 162.B 163.B 164.B 165.D 166.D 167.B 168.C 169.B 170.C 171.D 172.A 173.B 174.A 175.B 176.A 177.A 178.A 179.D 180.C 181.C 182.C 183.C 184.D 185.D 186.B 187.D 188.C 189.C 190.B 191.C 192.C 193.A 194.B 195.C 196.C 197.C 198.C 199.A 200.C 201.C 202.B 203.D 204.C 205.A 206.D 207.C 208.D 209.D 210.B 211.D 212.C 213.B 214.A 215.D 216.D 217.D 218.B 219.C 220.D 221.D 222.C 223.D 224.C 225.B 226.D 227.D 228.D 229.D 230.A 231.C 232.A 233.D 234.B 235.C 236.B 237.B 238.D 239.C 240.C 241.C 242.C 243.D 244.B 245.D 246.D 247.D 248.D 249.D 250.C 251.C 252.A 253.C 254.A 255.D 256.B 257.A 258.D 259.B 260.C 261.A 262.C 263.C 264.C 265.C 266.C 267.C 268.C 269.C 270.C 271.A 272.A 273.C 274.B 275.A 276.A 277.D 278.D 279.D 280.D 281.A 282.C 283.D 284.A 285.D 286.C 287.C 288.B 289.D 290.B 291.D 292.C 293.A 294.C 295.C 296.D 297.D 298.C 299.D 300.C 301.A 302.C 303.D 304.B 305.C 306.C 307.D 308.A 309.C 310.D 311.D 312.C 313.C 314.D 315.A 316.A 317.C 318.B 319.B 320.B 321.B 322.C 323.C 324.C 325.B 326.B 327.A 328.D 329.B 330.A 331.C 332.B 333.C 334.C 335.C 336.C 337.B 338.B 339.C 340.D 341.B 342.B 343.B 344.B 345.B 346.A 347.C 348.B 349.C 350.C 351.B 352.D 353.C 354.D 355.B 356.A 357.C 358.B 359.D 360.D 361.D 362.D 363.B 364.A 365.D 366.D 367.D 368.D 369.D 370.D 371.D 372.D 373.D 374.C 375.A 376.A 377.C 378.A 379.D 380.C 381.D 382.D 383.A 384.A 385.D 386.A 387.C 388.D 389.D 390.A 391.A 392.B 393.B 394.C 395.D 396.C 397.D 398.B 399.C 400.C 401.D 402.D 403.A 404.C 405.D 406.C 407.B 408.D 409.D 410.B 411.D 412.C 413.A 414.C 415.D 416.A 417.C 418.D 419.D 420.D 421.D 422.C 423.B 424.B 425.D 426.D 427.A 428.C 429.B 430.C

船舶值班与避碰4

船舶值班与避碰练习题(4) 1、在确定包括合格的甲板部普通船员在内的驾驶台值班人员构成时,特别应考虑下列因素:①装备在驾驶台上的无人机舱控钮、警报和指示器的使用程序及限制②助航仪器,如雷达或无线电定位仪以及其它船舶安全航行的设备的使用和操作状态③驾驶台是否配置认可的GMDSS无线电设备 A.①② B.①③ C.①②③ D.②③ 2、构成规则十三条定义的追越局面的条件应包括: A.在互见中 B.追越船应为机动船 C.两船构成碰撞危险 D.追越船与被追越船的种类相同 3、关于《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的水域,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不限于公海和各沿海国家的领海 B.不包括内陆湖泊,即使该湖泊与海连通并可供海船航行 C.包括各沿海国家的海港水域 D.包括可供海船航行的内河 4、下列说法正确的是:①、互见中,一艘机动船与一艘限于吃水的船舶航向相反相互驶近构成碰撞危险时,应执行对遇局面条款②、互见中,两艘限于吃水的船舶航向相反相互驶近构成碰撞危险时,应执行对遇局面条款③、互见中,两艘相同种类船舶航向相反相互驶近构成碰撞危险时,应执行对遇局面条款 A.①②③ B.②③ C.① D.①② 5、在能见度不良的水域听到他船重复鸣放一长声接四短声的声号,下列判断正确的是:①他船正执行引航任务②他船一定在航对水移动③他船可能在航不对水移动 ④他船可能处于锚泊 A.①③ B.③ C.①④ D.①② 6、船舶可以背离《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以避免的危险包括:①航行中的紧迫危险②与他船碰撞的紧迫危险③与他船的碰撞危险 A.①② B.① C.②③ D.①②③ 7、在雾区中,一船在雷达上发现与正横以前的他船不能避免紧迫局面时,应:①立即减速或停车,并维持航向②鸣放三短声,立即倒车③立即采取大幅度的右转 A.①②③ B.①② C.②③ D.① 8、甲板值班的交班驾驶员应告知接班驾驶员下列事项:①锚位和所出锚链的情况②转流时船舶回转等安全注意事项③主机状态和应急使用的可能性④对船舶安全有关的其他情况 A.①②③④ B.②③④ C.①②③ D.①② 9、下列哪种方法可以认为是与雷达标绘相当的系统观测?①对ARPA雷达保持不间断的连续观测②利用雷达的机械方位盘的平行线对回波进行系统的连续观测③利用两次雷达观测的物标方位距离变化估计DCPA A.① B.①②③ C.①② D.①③

船舶值班与避碰(E卷)讲解

船舶值班与避碰 适用对象:无限、近洋、沿海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二/三副 (本试卷卷面总分100分,及格分为8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答题说明:本试卷试题均为单项选择题,请选择一个最适合的答案,每题1分,共100分。 1. 下列哪一种船舶无需执行《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A. 执行护航任务的军舰 B. 执行任务中的辑私艇 C. 我国加入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公约时作出保留的我国非机动船 D. 从事捕鱼的船舶 2. 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A.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优先于"地方规则" B.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不适用于港口,江河,湖泊或内陆水域,因为这些水域受地方规 则的约束 C.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于与公海相连的,并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港口,江河,湖泊 或内陆水域,但《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受到地方规则的限制 D. 当你驾驶一艘船舶进入制定有地方规则的水域,不必考虑《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 任何规定 3.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不妨碍_______为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和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制定 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或号型. A. 有关的主管机关 B. IMO授权的组织 C. 各国政府 D. 以上都不对 4. 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 任何特殊构造或用途的船舶,只要其政府确定,即可自行制定有关号灯、号型的配置、 安装等技术方面的规定 B. 军舰可以不设置后桅灯 C. 航空母舰可不把舷灯装设在船的最宽处 D. B和C均正确 5.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三条"定义"中提及的"机动船"一词应是指: A. 用机器推进的任何船舶 B. 任何装有推进器的船舶 C. A、B都不对 D. A、B都对 6. 你船在海上航行,用望远镜看到前方船显示上面一个球体,下面一面方旗的信号,它表示 什么意义? A. 他船失控 B. 从事敷设电缆的船舶正在作业 C. 遇险船需要救助 D. 从事清除水雷作业的船舶警告来船接近是危险的 7. 号型应在下列哪一时间内显示? A. 从日出到日没 B. 白天 C. 从0600-1800 D. 从日没到日出 8. L < 12米船舶各色环照灯的最小能见距离为: A. 1海里 B. 2海里 C. 3海里 D. 4海里 9. 机动船在航时,除显示桅灯外: A. 仅在对水移动时,显示舷灯和尾灯 B. 仅在对地移动时,显示舷灯和尾灯 C. 在不对水移动时,不需显示舷灯和尾灯 D. 不论是否对水移动,均应显示舷灯和尾 灯

船舶值班

课题:船舶值班 目的:通过学习明确《STCW》公约对船舶驾驶人员值班的要求、强制性标准和 建议性指南,为今后的工作打下扎实 的基础,同时能顺利地通过海事局的 考试。 重点:《STCW》公约与《值班规则》对值班驾驶员的要求、强制性标准和建议性 的指南。 难点:利用本课题的知识准确地解答有关考题。 方法:讲授法 主讲:zhangweixin 教材:船舶值班与避碰(大连海大)及参考资料《STCW》公约和《值班规则》。步骤:一、适于值班 二、值班安排和应遵循的原则 三、驾驶台程序指南 四、航行值班 五、布置作业

教学内容: 本课题主要阐述《STCW》公约有关船舶驾驶人员值班的法定要求,强制性标准和建议性指南。介绍驾驶台工作的组织及工作程序。 一、适于值班 1、保持安全值班的重要性 (1)、避免船舶发生海难事故; (2)、保证船舶随时处于适航状态;(3)、保证船舶所装货物得到妥善保管; 2、适于值班的规定 (1)、适于值班(STCW)公约附则第Ⅷ章“值班规则”规定)各主管机关为了防止疲劳应: 1)、制定和实施值班人员的休息时间;2)、值班制度的安排能使所有值班人员的效率不致因疲劳而削弱,班次的组织能使航行开始各班次人员均已充分休息,或用其他办法使其适于值班。 (2)、强制性标准 1)、所有分派负责值班的高级船员或组成值班的普通船员应在24h内至少有10h的休

息时间; 2)、10h休息时间可分为至多不超过二段,其中一段至少有6h; 3)、有紧急、演习或其他超常工作情况下不必保持第1和第2规定的休息时间要求;4)、10h休息时间可降低到不少于连续6h,条件是这种降低不超过2天,并7天时间内的休息时间不少于70h; 5)、一定时间内的平均工作小时最长每天不应超过12h; 6)、严禁酗酒,值班人员值班前4h内禁止喝酒,值班期间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不得超过0.08%; 7)、严禁服用可能导致不能安全值班的药物,严禁吸毒、贩毒; 8)、主管机关应要求将值班安排表张贴在显而易见处每6个月检查一次。 (3)、建议和指导 在《STCW》公约B部分,关于适于值班的指导中对防止疲劳作出如下规定。1)、在遵守休息时间的要求时,“压倒其他工作条件”(超常工作情况)需解释为仅指

船舶值班与避碰 易错题

注:X/X中,第一个字母为正确答案,第二个为错误答案 对遇局面 NO.14 一船发现另一船的两盏桅灯和两盏舷灯,应认定()。 A.对遇局面 B.追越 C.A和B均正确 D.A和B均不正确 D/A 一船发现另一船的两桅灯和两舷灯,应认为()。 A.适用对遇条款 B.适用追越条款 C.适用交叉条款 D.A、B、C都不对 D/A 互见中,两机动船在下列哪种情况时,不一定符合对遇局面()。 A.看到他船前后桅灯成一直线,且两盏舷灯 B.在相反航向上,且在同一航向延长线上对驶构成危险 C.在航向交角小于半个点的航向上对驶构成危险 D.以上均符合 A/D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当一机动船对位于本船右前方的来船是否处于“对遇局面”持有怀疑,则应假定为“对遇”,并应立即左转 B.当一机动船对位于本船右前方的来船是否处于“对遇局面”持有怀疑,则应假定为“对遇”,并应立即右转 C.A、B都对 D.A、B都不对 D/B 互见中,两机动船在下列哪种情况时,才符合对遇局面()。 A.在夜间能看到他船前后桅灯成一直线和两盏舷灯时 B.在夜间,能同时看到他船的两盏舷灯时 C.在相反或接近相反的航向上,且在同一或接近的航线上对驶致有构成碰撞危险

D.以上均符合 C/D 互见中,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艘机动船与一艘限于吃水的船舶航向相反致有构成碰撞危险时,应执行对遇局面条款 B.两艘限于吃水的船舶对驶致有构成碰撞危险时,应执行对遇局面条款 C.A、B均正确 D.A、B均不正确 C(对吗?)/B(考虑到机动船有可能是“三船”) 互见中,当你船在海上航行看到左前方6.5 n mile处有一船舶的前后桅杆接近一直线,但你对当时两船是形成对遇局面还是小角度交叉还有怀疑,此时,你船应()。A.向右转向,鸣一短声 B.向左转向,鸣二短声 C.减速、倒车,鸣三短声 D.继续判断是否存在碰撞危险 D/A 构成对遇局面的条件是()。 ①互见中; ②两船的航向相反或接近相反; ③致有构成碰撞危险; ④两艘同为机动船; ⑤一船位于另一船的正前方或接近正前方。 A.①~⑤ B.①~④ C.①②④ D.②~④ A/B 当你发现在右前方直至正前方有一船队向本船驶来,经观察,发现正前方一艘来船方位不变,在这种情况下,本船应()。 A.大幅度右转并鸣放一短声 B.大幅度左转并鸣放二短声 C.保速保向并鸣放至少五短声 D.立即停车、倒车,把船拉住并鸣放至少五短声

船舶值班与避碰试卷之十

船舶值班与避碰统试卷十 (本试卷卷面总分100分,及格分为8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答题说明:本试卷试题均为单项选择题,请选择一个最适合的答案,并将该答案按答题卡要求,在其相应的位置上用2B铅笔涂黑,每题1分,共100分 1.《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不妨碍有关港口或港外锚地的特殊规定的实施,这些特殊规定应由哪个部门制定? A.各国政府 B. IMO C.有关主管机关 D.港务公司2.《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不妨碍各国政府为_______制定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笛号或号型。 A.军舰 B.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 C.军舰及军舰护航下的船舶 D.军舰及军舰护航下的船舶或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 3.在我国管辖的水域内,我国的哪种船舶可免受《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约束:A.政府公务船在执行公务时 B.从事捕鱼的船舶 C.我国的非机动船 D.自航式钻井平台 4.《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定义的船舶“长度”是指: A.船舶水线处的长度 B.载重线证书中登记的长度 C.总长度 D.垂线间长 5.应同时显示号灯,号型的时机是:Ⅰ、晨昏蒙影Ⅱ、能见度不良的白天Ⅲ、能见度良好的夜间Ⅳ、月光明亮的夜间 A.Ⅰ B.Ⅰ、Ⅱ C.Ⅰ、Ⅱ、Ⅲ D.Ⅰ、Ⅱ、Ⅳ6.L ≥ 50m 船舶的舷灯最小能见距离为: A. 5海里 B. 3海里 C. 2海里 D. 1海里 7.在海上,仅看到来船的一盏红灯,则来船可能为: A.在航帆船 B.在航中的机帆并用船 C.搁浅船 D. L>7米的机动船 8.限于吃水的船舶在航时显示: A.同长度机动船规定的号灯 B.用垂直三盏红灯代替机动船的桅灯,其它同机动船号灯 C.同长度机动船规定的号灯,另可显示垂直环照红灯三盏 D.垂直三盏环照红灯 9.下列哪种船锚泊时,不应显示锚灯: A.从事清除水雷船在锚泊中作业时 B.从事补给船在锚泊中作业时 C.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从事水下作业船在锚泊中作业时 D.帆船 10. L=110米的机动船在锚泊时,在夜间应显示: A.前锚灯 B.前、后锚灯,还应显示甲板工作灯C.前、后锚灯,还可显示甲板工作灯 D.后锚灯 11.夜间在海上看到接近垂直的白、红、白三盏号灯时,他船是:

船舶值班避碰简答资料

1、《72规则》主要对哪几方面的内容进行了规定? 答:对避碰信号的规定; 对避碰责任的规定; 对避碰行动的规定。 2、机动船的定义?按《72规则》相关条款精神,机动船可分为哪几类?举例说明。 答:定义,用机器推进的任何船舶。 1)普通机动船(广义),用机器推进的任何船舶,如《规则》第3条、第34条1款。 2)狭义机动船,除一般拖带、限吃水、操限船、失控船、捕鱼船等以外的机动船,如《规则》第23条、第35条1款。 3)专门机动船,除狭义机动船范畴外,还包括一般拖带、限吃水的机动船,如《规则》第14条、第15条。 3、哪些船舶在锚泊时不需要显示"锚泊船"的号灯或号型? 答:(1)从事捕鱼的船舶; (2)从事疏浚或水下作业的船舶; (3)潜水作业的船舶, (4)长度小于7米的船舶,不是在狭水道、航道、锚地、或其他船舶通常航行的水域中或其附近锚泊时。 4、简述一船是否为"限于吃水船"应考虑的因素。 答:(1)吃水与可航水域的水深和宽度的关系。一艘船舶在某一水域中航行,其可航水域的宽度将取决于该船的吃水与所处水域的水深之间的关系,以及该处水域的自然地理所形成的条件; (2)驶离所在航向的能力。可航水域的宽度,是决定一艘船舶驶离所在航向的能力是否受到限制的一个主要因素。在确定一船是否"限于吃水"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可航水域的宽度,而不是龙骨下的水深;但是可航水域的宽度限制必须是由于水域水深无法满足该船的吃水所导致; (3)必须是一艘机动船。 5、试述"不对水移动"的含义?《72规则》中哪些船舶在显示号灯时分"对水移动"和"不对水移动"?分别如何显示? 答:"在航"可分"对水移动" 和"不对水移动",其中"不对水移动"是指消除"动力"和"惯性"的船舶运动状态。 《72规则》中下列船舶在显示号灯时分"对水移动"和"不对水移动": 1)从事捕鱼船中的拖网和非拖网,拖网:不对水移动,上绿下白,船长大于等于50M,后桅灯。对水移动另加舷灯和尾灯。非拖网:不对水移动,上红下白。对水移动另加舷灯和尾灯。 2)失去控制的船舶,不对水移动,二红灯,对水移动,另加舷灯和尾灯。 3)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不对水移动,红白红,对水移动,另加桅灯、舷灯和尾灯。 6、《规则》各条款中的不应妨碍的船舶和不应被妨碍的船舶

船舶值班与避碰试卷之九

船舶值班与避碰统试卷九 (本试卷卷面总分100分,及格分为8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答题说明:本试卷试题均为单项选择题,请选择一个最适合的答案,并将该答案按答题卡要求,在其相应的位置上用2B铅笔涂黑,每题1分,共100分 1.《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不妨碍有关港口或港外锚地的特殊规定的实施,这些特殊规定应由哪个部门制定? A.各国政府 B. IMO C.有关主管机关 D.港务公司 2.《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不妨碍各国政府为_______制定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笛号或号型。 A.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 B.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 C.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或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 D.特殊构造或用途的船舶3.我国的非机动船在______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机动船舶海上安全航行暂行规则》。 A.海上航行 B.海上从事运输 C.海上从事运输、捕鱼 D.海上从事运输、捕鱼或者其他工作 4.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是指由于_____使其按照本规则条款的要求进行操纵的能力受到限制,因而不能给他船让路的船舶。 A.某种异常情况 B.工作性质 C.操纵性能不良 D.任何原因5.红舷灯的水平光弧显示范围为: A. 112.5度 B. 225度 C. 180度 D. 135度 6.20m≤L<50m 船舶的拖带灯最小能见距离为: A. 5海里 B. 3海里 C. 2海里 D. 1海里 7.在海上,仅看到来船的一盏绿灯,则来船可能为: A.在航帆船 B.在航中的机帆并用船 C.搁浅船 D. L>7米的机动船 8.白天在海上看到来船的一个圆柱体号型和垂直两个球体号型,则来船为:A.限于吃水的船舶锚泊 B.限于吃水的船舶失控 C.限于吃水的船舶搁浅 D.限于吃水的船舶在从事疏浚作业,操纵能力未受到限制,但存在障碍物 9.从事清除水雷作业的船舶在航不对水移动时,夜间应显示: A.“红、白、红信号灯”,因为该船是一艘“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 B.三盏品字形环照绿灯 C.桅灯、舷灯、尾灯 D.桅灯、舷灯、尾灯,三盏品字形环照绿灯 10.下列说法哪些正确? A.长度大于等于50米的锚泊船,除显示前后锚灯外,还应用工作灯照明甲板 B.长度大于等于50米的锚泊船,除显示前后锚灯外,还可用工作灯照明甲板

船舶值班与避碰试题三(含答案)

试题三 1.我国的哪种船舶可免受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约束: A. 政府公务船在执行公务时 B. 从事捕鱼的船舶 C. 我国的非机动船 D. 自航式钻井平台 2.在某国制定有地方规则的港口水域航行的船舶应遵守: A.《国际海上避碰规则》 B.该国有关主管机关制定的地方规则 C.《国际海上避碰规则》或地方规则 D.《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但《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受到地方规则的限制时,应遵守地方 规则 3.《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于: A. 公海 B. 与公海相连接并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 C. A+B D. 一切水 域 4.《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的船舶包括: A、气垫船 B、地效翼船 C、水面上的水上飞机 D、以上均是 5.下列哪项是正确的? A. 由于水域的宽度太窄,致使一船偏离所驶航向的能力严重地受到限制,则该船即为" 限于吃水船" B. 由于通航密度太大,致使一艘深吃水船舶偏离所驶航向的能力严重地受到限制,则该 船即为"限于吃水船" C. A、B都对 D. A、B都不对 6.号灯和号型可用来表示: A. 船舶的大小 B. 船舶的种类 C. 船舶的动态 D. 以上均正确 7.有关号灯和号型的规定,应在________时均应遵守. A. 能见度不良 B. 任何能见度 C. 各种天气条件下 D. 能见度良 好 8.20m≤L<50m 船舶的拖带灯最小能见距离为: A. 5海里 B. 3海里 C. 2海里 D. 1海里 9.本船朝西航行,在西南方向发现一船绿灯,则该船的航向区间为: A. 西南~西北西 B. 东北~西北西 C. 东北~南南东 D. 西南~北北 西 10.在海上,仅看到来船的一盏红灯,则来船为: A. 在航帆船 B. 在航中的机帆并用船 C. 搁浅船 D. L>7米的机动船 11.规则对下列哪一种船有显示桅灯的规定: A. 从事拖网作业的捕鱼船 B. 从事非拖网作业的捕鱼船 C. 失控船 D. 执行引航任务的在航机动船 12.地效翼船仅在起飞、降落和在贴近水面飞行时,应显示的号灯包括: A.一盏高强度黄色环照闪光灯 B.一盏高强度红色环照闪光灯 C.一盏高强度橙色环照闪光灯 D.一盏高强度绿色环照闪光灯 13.在海上,当你看到来船的号灯仅为红、白、红垂直三盏灯,则来船为: A. 除清除水雷作业和拖带以外的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对水移动时 B. 从事潜水作业的小船

船舶值班与避碰2

《船舶值班与避碰(二三副)》 一、单项选择题(共100题) 5、下列说法哪种正确?________。(28496:第1章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船舶在互见中的行动规则)) (A-0,B-0,C-0,D-0,错误-0) A.直航船一经发现让路船右转企图通过本船尾时,即可增速或右转以协同行动 B.直航船一经发现让路船左转企图通过本船首时,即可减速或左转以增大通过距离 C.A、B都对 D.A、B都不对 6、下列说法正确的是________。(28522:第1章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船舶在互见中的行动规则)) (A-0,B-0,C-0,D-0,错误-0) A.任何直航船在独自避让行动时,如当时环境许可,不应对本船左舷的船舶采取向左转向 B.当一艘失控船处于直航船位置时,由于无法采取行动,故不用考虑17条的任何规定 C.直航船的义务就是保速保向 D.以上说法均不正确 8、显示垂直三盏环照红灯和航行灯的甲船,在狭水道中航行,看到显示在航机动船号灯的乙船舶从其右舷向左穿越水道,构成碰撞危险,谁是让路船()。(77104:第1章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船舶在互见中的行动规则)) (A-0,B-0,C-0,D-0,错误-0) A.甲船 B.乙船 C.甲船和乙船互为让路船 D.甲船和乙船负有同等避让责任 9、互见中,一帆船与一操纵能力受到的船舶交叉相遇致有构成碰撞危险,应:(29841:第1章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船舶在互见中的行动规则)) (A-0,B-0,C-0,D-0,错误-0) A.适用交叉局面条款 B.帆船应给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让路 C.两船均应采取避让行动,因为该两船负有同等的避让责任和义务 D.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应给帆船让路 10、追越条款优先于________。(28416:第1章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船舶在互见中的行动规则)) (A-0,B-0,C-0,D-0,错误-0) A.船舶在任何能见度情况下的行动规则 B.船舶在互见中的行动规则 C.船舶在能见度不良时和行动规则 D.A+B 13、“帆船”条款适用的能见度是()。(77082:第1章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船舶在互见中的行动规则)) (A-0,B-0,C-0,D-0,错误-0) A.能见度良好的情况

船舶值班与避碰试卷之七

船舶值班与避碰统试卷七 (本试卷卷面总分100分,及格分为8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答题说明:本试卷试题均为单项选择题,请选择一个最适合的答案,并将该答案按答题卡要求,在其相应的位置上用2B铅笔涂黑,每题1分,共100分 1.《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的水域是: A.海洋 B.与海洋连接的并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 C.公海以及与公海相连接并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 D.连接于公海,并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感潮水域 2.港口或港外锚地的特殊规定,应由哪个部门制定? A.各国政府 B. IMO C.有关主管机关 D. A、B、C都可 3.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A.任何特殊构造或用途的船舶,只要其政府确定,即可自行制定有关号灯、号型的配置、安装等技术方面的规定 B.军舰可以不设置后桅灯 C.上述的特殊规定应尽可能不致被误认为《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其它各条规定的号灯、号型或信号 D.以上均不对 4.对某种特殊构造和用途的船舶所制定的另行规定,应: A.尽可能符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要求的规定 B.尽可能不致被误认为《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其他条文的规定 C.不受《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限制 D.根据实际需要 5.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包括: A.从事拖带作业的船舶 B.在航中从事补给的船舶 C.限于吃水的船舶 D.失火中的船舶 6.船长为多少米的船舶其舷灯可合并成一盏,显示在船舶首尾中心线上方? A.小于20米 B.小于等于12米 C.小于12米 D.小于等于20米7.在显示号灯时间内,不应显示别的灯光,是指: A.会被认为是本规则订明的灯光 B.会削弱号灯能见距或显著特性的灯光 C.会妨碍正规了望的灯光 D.以上都是 8.20m≤L<50m 船舶的拖带灯最小能见距离为: A. 5海里 B. 3海里 C. 2海里 D. 1海里 9.船长小于多少米的在航机动船,当其最高船速不超过7节时可用一盏白灯代替其它号灯? A. 20米 B. 12米 C. 7米 D. 50米

船舶值班、操纵与避碰统考试题及答案4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 2005年第1期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全国统考试题(总第36期) 科目:船舶值班与避碰试卷代号:922 适用对象:无限、近洋、沿海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二/三副 (本试卷卷面总分100分,及格分为8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答题说明:本试卷试题均为单项选择题,请选择一个最适合的答案,并将该答案按答 题卡要求,在其相应的位置上用2B铅笔涂黑,每题1分,共100分 1.《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适用于: A. 船舶能够到达的一切水域 B. 除内陆水域外的一切水域 C. 公海以及与公海相连接并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 D. 可供海船航行的一切水域 2.有关主管机关可在下列______水域制定特殊规定。 A. 沿海水域,包括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 B. IMO所许可的水域 C. 有关主管机关确定的水域, 包括毗连区和专属经济区 D. A、B、C都不正确 3.《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不妨碍_____为军舰及护航下的船舶和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制定额外的队 形灯、信号灯或号型. A. 有关的主管机关 B. IMO授权的组织 C. 各国政府 D. 以上都不对 4.对某种特殊构造和用途的船舶所制定的另行规定,应: A. 尽可能符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要求的规定 B. 尽可能不致被误认为《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其他条文的规定 C. 不受《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限制 D. 根据实际需要 5.根据《避碰规则》2001年修正案的规定,船舶一词系指用作或者能够用作水上运输工具的各类 水上船筏,包括: A.非排水船舶和水上飞机 B.非排水船舶、地效船和水上飞机 C.地效船和水上飞机 D.非排水船舶、水上飞机和潜艇 6.拖带灯是指具有: A. 与环照灯相同特性的白灯 B. 与环照灯相同特性的黄灯 C. 与尾灯相同特性的白灯 D. 与尾灯相同特性的黄灯 7.号型应在下列哪一时间内显示? A. 从日出到日没 B. 白天 C. 从0600-1800 D. 从日没到日出 8.L ≥ 50m 船舶的舷灯最小能见距离为: A. 5海里 B. 3海里 C. 2海里 D. 1海里 9.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地效船在贴近水面起飞、降落和飞行时,除显示机动船的号灯外,还应显示高密度的环照红色闪光灯 B.地效船在水面航行时,仅需要按照机动船显示号灯 C.A和B均正确 D.A和B均不正确 10.机帆并用的船舶,在白天应在船的前部最易见处悬挂一个: A. 悬挂尖端向上的圆锥体 B. 悬挂一个菱形体 C. 悬挂尖端向下的圆锥体 D. 悬挂一个圆柱体 11.在海上,当你看到他船的号灯为白、绿、白垂直三盏号灯,垂直两盏白灯和左右舷灯时,他船为: A. 非拖网渔船在放网时 B. 在航对水移动的拖网渔船在放网时 C. 在航对水移动的拖网渔船在收网时 D. 非拖网渔船在收网时 12.限于吃水的船舶在航时显示: A. 同长度机动船规定的号灯 B. 同长度机动船规定的号灯,垂直环照红灯二盏 C. 同长度机动船规定的号灯,另可显示垂直环照红灯三盏 D. 以上都对

值班与避碰

值班与避碰 2007年第1期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全国统考试题(总第42期)科目: 船舶值班与避碰试卷代号:922 适用对象: 无限、近洋、沿海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二/三副 (本试卷卷面总分100分,及格分为8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答题说明: 本试卷试题均为单项选择题,请选择一个最适合的答案,并将该答案按答题卡要求,在其相应的位置上用2B铅笔涂黑,每题1分,共100分 1.《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不妨碍有关港口或港外锚地的特殊规定的实施,这些特殊规定应由哪个部门制定? A.各国政府 B. IMO C.有关主管机关 D.港务公司 2.《国际海上避碰规则》不妨碍各国政府为____制定额外的队形灯、信号灯、笛号或号型。 A.军舰 B.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 C.军舰及军舰护航下的船舶 D.军舰及军舰护航下的船舶或结队从事捕鱼的渔船 3.在我国管辖的水域内,我国的哪种船舶可免受《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的约束: A.政府公务船在执行公务时 B.从事捕鱼的船舶 C.我国的非机动船 D.自航式钻井平台

4.《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定义的船舶“长度”是指: A.船舶水线处的长度 B.载重线证书中登记的长度 C.总长度 D.垂线间长 5.应同时显示号灯,号型的时机是: Ⅰ、晨昏蒙影Ⅱ、能见度不良的白天Ⅲ、能见度良好的夜间Ⅳ、月光明亮的夜间 A.Ⅰ B.Ⅰ、Ⅱ C.Ⅰ、Ⅱ、Ⅲ D.Ⅰ、Ⅱ、Ⅳ 6.L ≥50m船舶的舷灯最小能见距离为: A. 5海里 B. 3海里 C. 2海里 D. 1海里 7.在海上,仅看到来船的一盏红灯,则来船可能为: A.在航帆船 B.在航中的机帆并用船 C.搁浅船 D. L>7米的机动船 8.限于吃水的船舶在航时显示: A.同xx机动船规定的号灯 B.用垂直三盏红灯代替机动船的桅灯,其它同机动船号灯 C.同长度机动船规定的号灯,另可显示垂直环照红灯三盏 D.垂直三盏环照红灯 9.下列哪种船锚泊时,不应显示锚灯: A.从事清除水雷船在锚泊中作业时 B.从事补给船在锚泊中作业时 C.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从事水下作业船在锚泊中作业时 D.帆船

船舶值班与避碰课程教案

船舶值班与避碰课程教案 课程名称:中文名称:《船舶值班与避碰》 英文名称:Collision Avoidance (Watchkeeping & Collision Avoidance) 课程编号: 承担课程的二级学院(部):商船学院航海系(教研室)船艺教研室 教案编写教师:方泉根、张秋荣、施朝建 授课对象:航海技术+英语专业编制时间:2004 .02.01 总学时数36 总学时数分配 总学分课堂教学实验(上机)讨论参观 考核方式考试18 18 教学活动设计的总体思路: 以课堂教学与讨论相结合的方式,使学生能掌握《1972年国际避碰规则》(2001年修正案)以及STCW公约关于适于值班及航行值班的法定要求,并结合海上避碰实例阐述规则条文的精神实质,最终以达到让学生深刻理解《规则》含义的目的及值班的要求,对以后的海上安全航行起指导作用。 教学手段选择及其说明(包括所需要的教学资源): 整个课程主要采用Power Points 和其他多媒体教学软件的方式进行授课,并结合授课内容在课堂中有组织有计划地展开讨论,所以该课程的授课地点应安排在装有相应教学设备的多媒体教室。 参考书籍与文献 序号书籍(文献)名称作者出版社(杂志)出版时间 1 Collision Prevention and Watchkeeping of Ship 方泉根张秋荣上海海运学院 自编英语教材2002.12 2 船舶避碰与值班吴兆鳞大连海事大学出版社1998.11 3 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释蔡存强人民交通出版社1995.6 4 海船号灯、号型蔡存强、韩宝威上海海运学院1996.12 5 避碰问答蔡存强董明上海海运学院1996.12 编写负责人系(教研室)主任 (签字)方泉根(签字) 第一章:海上避碰规则概论本章答疑时数: 每节题目教学重点和难点课时分配教学组织安排 第一节 避碰规则的历史海上避碰规则的发展简史,主要为`近代与现代的发展历史,特别是现行1972年海上避碰规则的由来0.5 讲课 第二节 避碰规则的内容与构成1972年海上避碰规则的内容及其相应的章节与结构0.5 讲课 第三节 规则的适用范围1972年海上避碰规则所适用的水域和船舶的范围 1.0 讲课加讨论 第四节: 一般定义1972年海上避碰规则中所常用的13种专用术语的定义与解释 1.0 讲课加讨论

船舶值班与避碰(A卷)(船长知识)

船舶值班与避碰(A卷) 适用对象: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船长/大副,近洋、 沿海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船长/大副 (本试卷卷面总分100分,及格分为80分,考试时间100分钟) 答题说明:本试卷试题均为单项选择题,请选择一个最适合的答案,每题1分,共100分。 1.在采取避让行动时,仅对航向作了一连串的小变动的做法,是属于: A. 对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各条的疏忽 B. 对海员通常做法可能要求的任何戒备上的疏忽 C. 对特殊情况可能要求的任何戒备上的疏忽 D. 以上均不对 2.没有充分地注意到船间效应、岸壁效应,是属于: A. 对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各条的疏忽 B. 对海员通常做法可能要求的任何戒备上的疏忽 C. 对特殊情况可能要求的任何戒备上的疏忽 D. 以上均不对 3.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只要他船业已背离《国际海上避碰规则》采取行动,本船即可背离规则采取行动 B. 判断一船所采取的背离规则的行动正确与否,应取决于该行动是否符合规则有关驾 驶和 航行规则各条的规定 C. A、B均正确 D. A、B均不正确 4.有关背离规则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船舶为避免紧迫危险可以背离规则 B. 船舶在特殊情况下可以背离规则 C. 船舶只有在特殊情况和为避免紧迫危险同时存在的条件下才可以背离规则 D. A和B正确 5.下列哪些船舶应保持正规了望? A. 独木舟 B. 锚泊中的从事非拖网作业的非机动船 C. 失控船 D. 以上均应保持正规了望 6.下列哪句话是正确的? A. 在雾中应注意守听他船的雾号 B. 雾中没有听到雾号说明附近没有他船的存在 C. A、B均正确 D. A、B均不正确 7.正规了望的手段包括: A. 视觉 B. 听觉 C. 雷达了望 D. A、B、C都是 8.《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第五条"了望"的适用对象是指: A. 了望人员 B. 当班驾驶员与了望人员 C. 驾驶员 D. 驾驶台所有值班人 员 9.“了望条款”的目的是: A. 对当时的局面及碰撞危险作出充分的估计 B. 及早发现来船,并对其是否与本船构成碰撞危险作出系统的分析

船舶避碰与值班

船舶避碰与值班 第二章号灯、号型、声响和灯光信号 第一节号灯和号型概述 一、号灯和号型的作用 二、号灯和号型的适用范围 第二十条第一款:本章条款在各种天气中都应遵守。 2.第二十条第2款号灯的显示时间 (1)从日落到日出;(2)能见度不良时,从日出到日没(3)其他一切认为必要的情况下:是指晨昏蒙影期间、能见度良好但由于各种原因天色较暗的白天以及能见度不良的水域附近3.不应显示的灯光 (1)会被误认为《规则》订明的号灯的灯光,如驾驶台下方窗口朝前的室内灯光 (2)会削弱号灯能见距离或显著特性的灯光,如甲板照明及舷灯附近的室内灯光 (3)会妨碍正规瞭望的灯光,如驾驶台内及海图室的灯和甲板照明 4.号型的显示时间 第二十条4款规定:有关号型的规定,在白天都应遵守。 5.显示号灯、号型的注意事项 (1)开航前应当实验和检查各号灯是否正常显示,并备妥号型和应急号灯 (2)在交接班时应检查号灯是否工作正常,若发现损坏或熄灭,应当及时更换或修复(3)航行中发现他船时,应检查本船的号灯是否正常显示 (4)注意检查本船有无其他会被误认为或干扰号灯特性的灯光,如有的话,则应及时处理(5)不得显示不符合本船情况的号灯或号型;如主机故障失控,应当显示失去控制的船舶的号灯或号型,但主机修复后应当立即关闭这种号灯或号型,而应当显示机动船的号灯或号型。 三、第二十一条号灯的定义与能见距离 1.号灯的定义 (1)桅灯:是指安置在船的首尾中心线上方的白灯,在225°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的正前方到每一舷正横后22.5°内显示。 (2)舷灯:是指右舷的绿灯和左舷的红灯,各在11.5°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的正前方到各自一舷的正横后22.5°内分别显示。长度小于20M的船舶,其舷灯可以合并成一盏,装设于船的首尾中心线上。 (3)尾灯:指安置在尽可能接近船尾的白灯,在135°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的灯光,其装置要使灯光从船的正后方到每一舷67.5°内显示。 (4)拖带灯:是指具有与尾灯相同性质的黄灯 (5)环照灯:是指在360°的水平弧内显示不间断灯光的号灯 (6)闪光灯:是指每隔一定时间以频率为每分钟闪120次或120次以上的号灯 2.第二十二号条灯的能见距离 号灯能见距离指:大气透射率0.8,即相当于13n mile大气能见度的黑夜,以正常的视力应当见到的最小距离。 桅灯6尾灯3舷灯3拖带灯3环照灯3操纵5 第二节各类船舶的号灯和号型 一、在航机动船(第二十三条) 1.适用范围 本条适用于“在航”机动船,包括在航对水移动和在航不对水移动两种状态。不适用于(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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