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管理论文银行贷款论文: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

银行信贷管理论文银行贷款论文: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
银行信贷管理论文银行贷款论文: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

银行信贷管理论文银行贷款论文: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的法律风险防范【摘要】在委托贷款的法律关系中,商业银行与委托人之间存在的是委托关系。但如果商业银行在办理委托事务时存在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商业银行应负赔偿责任。所谓过错要看银行是否违反应尽的义务。对商业银行在贷前调查、授信风险评价及贷款支付等方面提出风险防范建议。

【关键词】委托关系;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

一、委托贷款业务的法律性质

委托贷款作为一种融资方式,既避免了企业之间因非法拆借而扰乱了金融秩序,又使得委托人的资产得以升值,同时也解决了借款人的资金困难,商业银行从中收取代理费用,是一件“三赢”的好事。然而,委托贷款涉及多个法律关系,即由委托人与银行(受托人)的委托贷款法律关系,银行(受托人)与借款人的贷款法律关系,委托人与借款人之间没有直接的关系,他们是依靠银行这个纽带联结起来的,一旦发生借款人经营不善,到期不偿还借款,甚至破产,委托人又如何向借款人主张权利,银行应不应当承担责任呢?从法理上讲,在委托贷款的法律关系中,商业银行与委托人之间存在的是委托关系,而因委托关系而为的民事法律行为,其后果是由委托人承担的。但如果受托人在办理委托事务时存在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负赔偿责任。所谓过错要看银行是否违反受托人应尽的义务。

二、商业银行在委托贷款业务中的义务

在委托贷款的法律关系中,商业银行作为办理贷款业务的专业机构,处于相对有利地位,对贷款应负注意义务的程度要高于委托人,应当负有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而委托人因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处于弱势地位,其对贷款风险的注意程度肯定比银行的注意程度低,不可能对委托人提出同银行一般的要求。对于商业银行而言,善良管理人注意义务的标准即是按照法律法规及监管的基本规定要求,若银行按《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三办法一指引”等外部管理规定的基本要求对委托贷款尽到责任,则应视为履行了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无须按与委托贷款风险相比为高的标准进行委托贷款的管理。以固定资产贷款的风险评价及审批为例,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本情况进行合规性的审核时,银行确定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的基本要求,即比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批文齐备、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规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银行即履行了所负的注意义务。《贷款通则》等规范性文件对银行在委托贷款业务中应尽的部分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根据《贷款通则》的规定,委托贷款系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贷款人(受托人)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贷款风险。受托人不得给委托人垫付资金。而中国人民银行在《关于商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同样明确,委托贷款由商业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商业

银行对于委托贷款业务,只收取手续费,不得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以上文件对银行在委托贷款业务中的权利义务作了较清晰的规定,其中明确商业银行不得垫款,根据委托人的指示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是其义务。银行除履行上述义务外,基于委托法律关系,在贷前调查、风险评价、贷款审批、贷款支付及贷后管理等方面也必须达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程度,否则,一旦出现贷款损失,则委托人可以就银行在委托贷款业务中未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而要求银行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委托贷款业务中商业银行法律风险防范建议

1、按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的基本要求进行贷前调查、授信风险评价及贷款支付。虽然委托贷款的对象和用途等要素由委托人确定,但银行也应对借款人资质、信用状况、财务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对借款人的基本情况、还款来源、担保情况进行基本审查,并按“三办法一指引”的要求进行贷款资金的支付。

2、加强委托贷款合同管理。1)在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合同时,建议要求委托人作为一方当事人在合同上签字。若银行分别与委托人及借款人签订合同,建议借款合同及相应的担保合同经委托人书面确认。2)在履行委托贷款合同时,如果需要变更委托人的指示,建议取得委托人书面同意;委托人指示的变更,建议要求以书面形式作出,银行保留相应的书面文件。3)银行作为受托人,应明确其作为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特别是不应承担任何因委托人和借款人原因造成的风险

损失。

3、及时告知委托人关于借款人情况变动。银行在委托贷款发放后,建议将从公开信息渠道可获知的借款人出现的任何可能影响贷款安全的情况及时书面通知委托人。

4、在诉讼时效内催收、提起诉讼。银行在贷款逾期后应承担包括向借款人发送催收通知书并获取证据、协助委托人进行诉讼等义务;建议在与委托人的委托合同中明确银行为办理委托贷款催收事项所支出的包括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等合理费用由委托人承担。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委托贷款协议纠纷诉讼主体资格的批复》,贷款人(受托人)可以借款合同纠纷为由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即以银行为原告提起诉讼向借款人主张债权。

5、及时行使担保物权或向保证人主张权利。银行在贷款逾期后应在时效内及时行使担保物权或向保证人主张权利。

6、履行反洗钱职责。银行应根据《反洗钱法》、《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的要求所建立的内部控制制度,履行反洗钱职责。

【参考文献】

[1]乔亚东,程志腾.制约当前委托贷款业务发展的几个因素[J].金融理论与实践,2006.(12).

[2]又称交易上必要的注意,以交易上的一般观念认为具有相当知识经验的人,对于特定事件应尽的注意作为标准.

[3]马晓波.论外资企业间委托贷款融资方式[J].当代经济,2009.(11).

银行委托贷款合同实用版

YF-ED-J115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银行委托贷款合同实用版 An Agreement Between Civil Subjects To Establish, Change And Terminate Civil Legal Relations. Please Sign After Consensus, So As To Solve And Prevent Disputes And Realize Common Interests.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银行委托贷款合同实用版 提示:该合同文档适合使用于民事主体之间建立、变更和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请经过一致协商再签订,从而达到解决和预防纠纷实现共同利益的效果。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________(以下称甲方)与中国工*银行 ________(以下称乙方)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委 托贷款协议: 一、甲方愿将自主使用的资金人民币 ________万元(大写)存入乙方,并委托乙方 以贷款方式贷给________有偿使用。 二、甲方存入资金在乙方开立委托贷款基 金存款专户,用于甲方指定的贷款项目,乙方 负责在存入的资金额度内发放委托贷款。 三、委托贷款的对象、用途、金额、期 限、利率均由甲方在国家法律、政策允许的范

围内根据具体情况核定。 四、用于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委托贷款,必须纳入国有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取得有权批准单位正式批准文件,方可办理。 五、委托贷款项目由甲方审核指定,并附可行性分析报告、有关批准文件、企业财务报表等材料交乙方,由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项目进行调查。 六、甲方指定的贷款单位在接到甲方或乙方的通知后,直接向乙方或乙方代理人申请办理委托贷款,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贷款手续。 七、借款单位接受乙方或乙方代理人对委托贷款的调查、监督和检查贷款使用情况。 八、乙方对贷款项目进行调查过程中,应

交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交通银行办公室文件 交银办…2005?228号 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公司客户委托贷款业务 管理办法》等规章的通知 各省分行、直属分行: 为进一步规范委托贷款业务管理,现将《交通银行公司客户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和《交通银行公司客户委托贷款会计核算规定》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按照本办法和会计核算规定,认真履行受托人职责,规范办理委托贷款发放、监督使用和协助收回各流程手续。 二、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总行将重新制订《交通银行委 —1 —

托贷款总协议》和《交通银行委托贷款单项协议》。协议文本另行下发后,各行应立即启用新的协议文本。 三、对于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开办外汇委托贷款业务,按本办法和《转发外汇局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交银办函…2004?345号)有关规定办理。 四、企业网上银行专用委托贷款不适用于本办法。 五、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总行将适时调整委托贷款业务指导费率并另行发布。 六、本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分级备案中,备案材料包括:委贷总协议、委贷单项协议、借款凭证和业务审批书的复印件。各省直分行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本月新发生业务的备案材料以邮寄方式寄出。情况紧急,并经总行同意的,以传真方式进行备案。 七、原会计核算规定中的“委托贷款保证金户”更名为“委托已发放户”。 交通银行办公室 二ΟΟ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 —

交通银行公司客户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客户委托贷款(以下简称委托贷款)业务,保护委托人和本行(受托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委托贷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以及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理委托贷款应贯彻执行国家金融方针政策,接受银监会的监管,做到依法经营、规范管理、防范风险。本行不办理非定向委托贷款。 第三条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本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贷款业务。本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不代垫资金,只收取手续费,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贷款风险。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借款人,系指委托人指定的从本行取得委托贷款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体工商户。借款人承担偿还全部委托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担保人,系指由委托人确定并按《担保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本行办理的委托贷款提供担保的企事业 —3 —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及对策分析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X与对策分析 目录 摘要.............................................................................................I 一、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隐患的主要表现 (1) (一)信贷风险削弱了商业银行的持续发展能力 (1) (二) 削弱了商业银行经营的流动性 (1) (三)违规经营、违章操作造成信贷资产损失 (2) 二、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成因分析 (2) (一)社会因素 (2) (二)企业因素 (3) (三)银行因素 (3) 三、商业银行信贷风险对策分析 (4) (一)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 (4) (二)建立贷款风险预警机制 (4) (三)完善经营人员激励机制 (5) (四) 健全和完善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机制 (5) (五)完善对信贷企业的制度建设 (7) (六) 完善国家有关法制建设,加强与政府的沟通 (8) 参考文献 (10)

【论文摘要】信贷风险是我国国有商业银行经营中面临的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也是制约国有商业银行建立现代金融制度的主要障碍。本文通过对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隐患的主要表现来分析其原因,从而制定出商业银行信贷风险的对策分析。【关键词】信贷风险不良资产信贷资产商业银行管理成因分析【Abstract】Credit risk is one of the important issues facing the state-owned mercial banks, is the main obstacle for state-owned mercial banks to establish a modern financial system. This paper mainly for mercial bank credit risk to analyze the reasons, so as to formulate a strategy analysis of credit risk of mercial banks. 【Key Words】Credit risk;Non-performing asset;Credit assets;mercial bank management;genetic analysis ;

银行委托贷款委托合同标准版本

The Legal Relationship Established By Parties To Resolve Disputes Ultimately Realizes Common Interests. The Document Has Legal Effect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Consultation.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银行委托贷款委托合同标 准版本

银行委托贷款委托合同标准版本 温馨提示:本合同文件应用在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解决或预防纠纷而确立的法律关系,最终实现共同的利益,文书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贷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 ________(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____年____字第____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币种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小写) 用途 利率 期限年个月(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 月xx日)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甲方在提用借款前,应向乙方提交提款计划,按提款计划提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提款手续后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的金额放出。 第四条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第五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

委托贷款法规及解读

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商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经营,加强委托贷款业务管理,促进委托贷款业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委托贷款,是指委托人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借款人、用途、金额、币种、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协助监督使用、协助收回的贷款,不包括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和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 委托人是指提供委托贷款资金的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现金管理项下委托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在现金管理服务中,受企业集团客户委托,以委托贷款的形式,为客户提供的企业集团内部独立法人之间的资金归集和划拨业务。

住房公积金项下委托贷款是指商业银行受各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委托,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代为发放的个人住房消费贷款和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第四条委托贷款业务是商业银行的委托代理业务。商业银行依据本办法规定,与委托贷款业务相关主体通过合同约定各方权利义务,履行相应职责,收取代理手续费,不承担信用风险。 第五条商业银行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应当遵循依法合规、平等自愿、责利匹配、审慎经营的原则。 第二章业务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制度,合理确定部门、岗位职责分工,明确委托人范围、资质和准入条件,以及委托贷款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措施等,并定期评估,及时改进。 第七条商业银行受理委托贷款业务申请,应具备以下前提: (一)委托人与借款人就委托贷款条件达成一致。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研究开题报告

商业银行信贷风险防范研究 200709级金融学学号:070962883370011学习中心:庆阳财校姓名:段建梅 信贷风险的形成是一个从萌芽、积累直至发生的渐进过程。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借款人财务商务状况的重大不利变化很有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贷款人除了可以通过约定一般性的违约条款、设定担保等方式来确保债权如期受偿之外,还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交叉违约条款”。交叉违约的基本含义是:如果本合同项下的债务人在其他贷款合同项下出现违约,则也视为对本合同的违约。一般来说,债权人都是以当事人未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为由,追究债务人的违约责任,但交叉违约条款突破了这一限制,它颇有“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的味道,即试图赶在借款人其他贷款合同项下的债务出现偿还危机之前采取救济措施,以避免自己处于比其他债权人更糟的处境。此种违约形态在我国现行法上虽无明确规定,但它并不违反合同法的有关法理及法律精神,现行《合同法》中的不安抗辩权可以作为其适用的法理依据。因此,交叉违约条款可以作为约定条款订入合同之中,以使贷款人能够及时全面的掌控借款人的信用水平。 论文提纲: 一、信贷风险的形成 二、次贷危机的警示 三、如何防范信贷风险 1、要加强宏观经济运行的分析,高度关注经济周期波动可能带来的风险。 2、要科学设计信贷产品。 3、要把握宏观经济走势与具体产品的关系。 4、要做好预警,控制规模与风险。 5、是金融创新要坚持“谨慎经营”原则。 参考文献: [ 1 ]易宪容.“次贷危机”对中国房市的启示[ J ]. 人民论坛,2007, (17) : 32 - 33. [ 2 ]付敏. 我国资产证券化问题讨论综述[ J ]. 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06, (4) : 75 - 79. [ 3 ] [芬兰]大卫·G·梅斯等著. 方文等译. 改进银行监管[M ]. 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6. [ 4 ]徐孟洲,徐阳光. 论金融机构破产之理念更新与制度设计[ J ].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 2006, (1) : 26 - 32.

银行委托贷款合同书范本(标准版)

银行委托贷款合同书范本 ________银行受_________(甲方)委托,办理委托贷款。为此,与________银行____________(乙方)协商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向__________办理委托贷款,用于______ 项目,资金总额_______万元,期限__年,即从年月日至年月日,利率___‰。 二、甲方委托乙方对贷款项目的可行性、偿还能力及经济效益进行调查,对担保单位的资信情况和担保能力进行审查,由乙方写出书面报告,并以乙方名义与借款单位签订借款合同。 三、乙方负责对贷款的使用进行监督和了解项目经济效益实现情况,按甲方要求填写《委托贷款情况检查表》,并报送甲方。 四、___________(单位)若因经济效益问题和其他意外经济损失,到期无力偿还贷款,乙方不承担经济责任。 五、如借款单位到期不还贷款,乙方负责从借款单位开户银行的存款帐户或从担保单位银行帐户上扣收。发生延付,按延付总额按日加收____的罚息。

六、乙方同意签订本协议后,在“委托贷款项目审查表”上签注同意代理意见,连同借款合同、借据、调查报告等材料及时寄送甲方;甲方将贷款资金汇到乙方帐户后,乙方当即拨交借款单位。 七、劳务费按月贷款余额的‰按季从利息收入中扣收。劳务费收入甲方得 %,乙方得%. 八、委托贷款资金按借款合同从甲方汇出之日起息,乙方负责按季把贷款利息和甲方应收的劳务费以及到期应收回的本金及时汇往甲方帐户(____万元以上用电汇),并开列清单(见清单样式。若电汇请在资金汇出时同时将清单寄往甲方) . 九、本协议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业务终了资金结清,协议自动终止。 十、本协议正本一式2份,双方各执1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地址:地址: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案例分析题

商业银行贷款业务案例分析题 1、2003年6月某行对亨利贸易公司发放贷款450万元,期限6个月,由AAA级企业启明贸易公司担保。贷款到期后,由于亨利贸易公司管理不善,企业经营处于停顿状态,无力偿还到期贷款。该行即对担保单位进行催收,被启明贸易公司拒绝之后,该行对担保单位依法起诉,由于败诉造成贷款债权悬空。 造成败诉的原因是贷款担保不具真实性。原来,担保单位在签订担保合同时,仅同意担保200万元,为解决担保金额不足问题,在寻找新的担保单位或足额担保十分困难的情况下,亨利贸易公司隐瞒银行和担保单位双方,擅自将担保合同金额更改为1200万元(大写金额则在贰百万元前加上壹千)。而该行信贷员违反操作规程,未到担保企业核对贷款保证,仅凭 "担保企业为AAA级,且双方企业均与该行有多年的信贷关系,以往也有过类似的担保,担保应没有问题"的主观臆断,就出具了"经过核保,该笔贷款保证金额充足,风险较低"的贷前调查意见,造成贷款决策失误,致使担保单位以借款企业与银行联合欺诈为理由庭审胜诉,该行贷款债权因而悬空。此笔贷款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2、某省分行营业部某支行开户企业A轻工业进出口公司,长期向银行提供虚假报表,而该支行信贷人员未能认真履行职责深入开展贷前调查,致使这一问题长期未被发现,调查人员仅依据假企业财务报表做形式上的贷前调查分析,从而得出错误的判断和结论,误导了贷款投向。1999年11月4日至2000年4月28日陆续为该企业 (当时

信用等级A级)新增贷款7笔,金额410万元。贷款3个月后,企业开始欠息,贷款到期后形成呆滞。此笔贷款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3、某市分行某支行1999年12月28日向某经贸有限公司 (股份制A级企业)发放贷款40万元,贷款调查报告中对该企业已有不良记录未作如实说明,贷款审查、审批时也未发现企业已有呆滞贷款55万元未归还,致使该笔贷款到期后形成呆滞。此笔贷款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4、某市分行某支行1999年10月10日向AA级企业甲投资有限公司贷款500万元,期限一年,用于购买显像管,保证人为乙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信贷员在调查报告中明确指出保证人已对外担保2400万元,有逾期贷款1396万元,保证能力不足。而在贷款审查审批时,未采纳调查报告意见,批准了该笔贷款,调查人员未在贷款审批书中签署意见。此笔贷款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5、2000年8月21日某分行营业部向某商业总公司贷款200万元,由某贸易有限公司担保,但担保单位净资产仅1492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却高达7500万元,担保能力不足,对此,调查审查资料中没有如实说明。 此笔贷款的主要问题是什么? 6、2000年9月20日某支行向某市JZ广告影视传播有限公司发放抵押贷款100万元,抵押合同约定抵押物为LS陵园的土地,但该企业尚未取得这块土地的土地使用权证,抵押无效。对此重要信息,调查中没有任何详细说明,该笔贷款后来逾期。此笔贷款的主要问题

商业银行个人信贷操作风险防控要点及案例解析汇编

商业银行个人信贷操作风险防控要点及案例解析 操作风险是指由于不完善或有问题的内部操作过程、人员、系统或外部事件而导致的直接或间接损失的风险。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操作风险防控要点主要有三大方面,即内部欺诈、外部欺诈及流程管理。 (一)操作风险 1、内部欺诈 一是隐瞒客户不良信用记录。当信用记录为“查无此人信息”,且打印件上身份证号码与基本资料中显示的身份证号码不符时;当个贷档案(正本)中信用报告为复印件时;当打印件、复印件上有明显人为修改痕迹时;当借款人、财产共有人和财产所有人信用报告不全时。 二是人为调高客户信用等级评分。当评分指标证明材料与贷款申报材料不一致时;当评分指标证明材料收集不全时。 三是隐瞒重大风险。当对调查报告表述存在异议时;当调查报告所举数据、证明材料等收集不完善、不充分时。 四是假名、冒名贷款。当客户经理拒绝检查人员检查指定客户的贷款时,贷款资料中申请人前后签字明显不符时,建议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借款人的借款基本情况;对单笔金额较大的贷款,且材料瑕疵较多的借款人,建议通过联网核查系统核查申请人身份。 五是抵押物不符合担保准入规定。核对土地使用权证所登记相关记载是否合规;核对房屋所有权证所登记相关记载是否合规;核查抵押物所有权人年龄与其身份证件和户口是否相符,财产所有人是否为未成年人。 2、外部欺诈 一是收入证明虚假。应向借款人收入证明开具单位调查其职务、级别、收入等情况;借款人如有其它收入来源的,应核实相关证明材料(租赁收入、股本分

红等)。 二是购房行为不真实。实地调查了解房屋的位置、朝向、结构、销售等情况;通过面谈或电话等方式知悉借款人对房屋情况的了解程度,了解借款人购房行为的真实性;向房地产权登记部门查询销售合同的备案情况。 三是资金用途不真实。实地查看生产经营情况,向交易对手查询,核实交易合同的真实性;核查贷款发放后,借款人是否直接将信贷资金划转入个人投资参股的法人类企业账户;发放贷款时严格核查借款人账户是否为资本投资账户。 四是汽车购销行为不真实。与借款人联系了解其购车行为的真实性,详细了解借款人的家庭财务情况;密切关注汽车经销商财务状况,防止其利用按揭贷款套取资金。 3、流程管理 一是基础资料未核实。当复印件为传真件时,建议复查原件;当复印件无“与原件核对相符”章和客户经理签名时,建议复查原件;当公司章程明确规定不得为股东和其他自然人提供抵押时,当公司章程未经工商管理部门签章确认时,建议向工商部门查询登记备案原件。 二是对共有权人的调查流于形式。贷款调查面谈时,调查人员应同时约谈借款人和共有权人;贷款合同签约时,借款人和共有权人应同时到场签订合同。 三是抵押登记不落实。客户经理必须参与抵押登记过程,办理与取回抵押登记手续须由不同的银行工作人员执行,不得委托中介机构和第三方代为办理;房屋登记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分立的,必须首先核实土地使用权证和房产所有权证是否已经抵押,并按照相关要求办妥抵押手续;对存量贷款权证办理情况进行清理整改,及时跟踪楼盘产权证办理情况,落实抵押登记。 四是贷款催收不及时。按月进行当月逾期贷款警示和次月到期贷款提示;强化贷后管理,加强监督检查。

中国农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农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发展, 规范委托贷款业务操作程序,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结合农业银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业银行开办委托贷款业务,其宗旨是完善银行服务功能,满足社会各方面的需求。 第三条 农业银行开办的委托贷款,是指农业银行作为受托人,按照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的意愿,以农业银行的名义发放的贷款。第四条 农业银行根据委托方指定的委托对象、用途、期限、利率、项目承办单位、受益人等,办理委托贷款业务。因借款人的原因造成贷款到期不能偿还的,农业银行不承担借款人偿还贷款本息的责任。 第五条 开办委托贷款业务的农业银行分支机构,需报总行审批,并持总行的批准文件及其他有关材料,向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备案。

第二章 委托贷款的受理和发放 第六条 委托贷款的受理。农业银行要对委托人资格、委托人委托资金来源和用途等基本情况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委托人资金来源是否是本行借款,委托资金来源和运用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委托贷款利率是否符合人民银行的规定等。审查同意后方可与委托人签订委托贷款委托合同。 第七条 委托人要根据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及时在农业银行开立委托贷款基金账户,将委托贷款资金存入该账户。委托贷款的总额不得超过委托贷款基金存款总额。委托贷款的期限必须在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对发放委托贷款必须坚持“先存后贷,先拨后用”的原则。 第八条 农业银行根据委托贷款合同确定相应的机构人员办理委托贷款业务,衔接委托方与借款方的关系,及时向委托方和上级行反映办理委托业务过程中的情况和问题,管理委托贷款。 第九条 农业银行根据资金到位情况、委托方《委托贷款通知单》要求,及时与借款方签订委托贷款借款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时办理委托贷款的发放。第十条

商业银行票据质押委托贷款业务流程

XX银行票据质押委托贷款业务流程 1 总则 1.1为加强和规范我行票据质押委托贷款管理,根据《贷款通则》、《XX银行授信担保管理办法》、《XX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XX银行委托贷款业务流程》、《XX银行银行承兑汇票贴现管理办法》和《XX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我行相关制度,制定本流程。 1.2本流程中票据质押委托贷款是指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及个人等提供资金,以借款人所持有的商业汇票作为质押物,由我行(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并协助收回贷款,其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的金融业务。 1.3本流程由总行制定和修改,公司业务部门负责管理。 1.4本流程自2014年4月28日起实施。原《XX银行票据质押委托贷款实施细则》(XX银制〔2012〕166号)同日废止。 2 流程岗位及所属条线 机构层级条线名称流程岗位 分行会计条线经办岗 - 1 -

机构层级条线名称流程岗位 支行公司业务条线客户经理岗 支行会计条线经办岗 支行会计条线主管岗 流程调用流程调用 3 管理规定 3.1可用于质押的商业汇票 可用于质押的商业汇票包括:符合监管要求的金融机构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和经我行保贴的商业承兑汇票。票据须是借款人合法持有的,具有真实贸易背景的商业汇票,票据未标注“不得转让”字样。 3.2质押率和期限 3.2.1银行承兑汇票:质押率按照拟质押票据综合价值能完全覆盖到期贷款本息确定,最高为100%。综合价值以质押当日该汇票可贴现金额确定。 商业承兑汇票:质押率参照我行法人客户担保管理相关制度和我行商票保贴制度执行,综合价值以质押当日该汇票可贴现金额确定。 3.2.2委托贷款的具体期限由委托人根据委托贷款用途和借款人的资金情况同借款人协商确定。 3.2.3质押票据的到期日一般应早于贷款到期日。存在质押多张票据的情况下,原则上以其中最远的票据到期日作为委托贷款的到期日。 - 2 -

浅析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与防范对策

: 浅析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风险与防范对策[摘要]当前个人信贷业务市场空间不断拓展,消费贷款规模不断扩大,但该项业务中存在不少问题和风险,应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对策,化解商业银行个人信贷业务的风险。 [关键词]商业银行;个人信贷;风险、及其应对措施。 近几年,商业银行面对竞争日益激烈和存贷差不断缩小的现状,其信贷业务需要进行新的突破。客户数量大、资源丰富、单笔贷款金额小且风险相对较低的个人客户,由于其资金使用频率高、周转快,客户议价能力相对较弱,资金收益率高等特点,越来越受到商业银行的青睐。近年来个人信贷业务不断发展壮大,市场空间不断拓展,个人住房信贷、个人汽车消费信贷、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信贷、助学信贷等个人信贷业务迅速发展起来。其中,国家对住房消费、汽车消费、农村消费等领域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大,是拉动个人信贷业务提升的主要原因。2009年上半年,个人住房按揭贷款迅猛增长,新增量达4 661. 76亿元,同比增幅超过150%; 2009年以来,国家发布的与汽车市场有关的政策共有9次,在政策的强劲拉动下,汽车市场增长明显。汽车金融将成为国内汽车消费信贷的发展方向,农村消费信贷将成为金融机构新的增长点。2009年,全国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余额增加9. 59万亿元,同比多增4. 69万亿元。截至2009年6月末,中国居民消费性贷款余额为43 891. 64亿元,其中上半年累计新增个人消费贷款6 508亿元,比2008年同期多增3 920亿元。个人信贷业务呈现出的快速增长态势,与中国一系列扩大内需政策紧密相关,大型商业银行仍占据个人信贷

业务市场的主要份额。但是,我国商业银行在发展消费信贷方面还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许多制约因素。随着消费贷款规模的不断扩大,该项业务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也逐步显露出来。为此,商业银行应结合个人信贷业务的特点,加强对该业务隐藏风险的分析与识别,以便及时采取措施,防范风险。 一、个人信贷业务中存在的风险因素 (一)信用风险是个人信贷业务的主要风险 个人客户信用风险主要表现在收入波动和道德风险方面,指个人客户作为债务人在信贷业务中的自行违约或作为保证人为其他债务人提供担保过程中的违约。商业银行对消费者信用的把握决定了个人信贷的开展程度。在欧美等国家,个人信贷之所以成为人们普遍接受和认可的消费方式,除传统观念的差异外,主要是个人信用制度、银行或专业评级公司专业的信用评级体系等比较健全。另外,由于具有先进的信用消费管理体系,银行和商家可借助于计算机网络及时了解消费者的信用情况,因而能够迅速确定是否应向消费者提供贷款。例如,欧美等国家的消费者到银行申请消费信贷业务,银行可通过专业的信用评价体系对申请贷款客户进行信用评分,通过相关系统查询该客户以往贷款有无不良记录,判断客户能否按时还款后,再通知下一流程办理相关业务。我国目前虽然建立了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可以借此查询个人信用信息,但由于种种原因,一些银行信息不能完全收录到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有时甚至根本查询不到申请人的信用信息,银行只能掌握申请人提供的有限资料,在审批时缺乏

银行委托贷款操作流程管理办法

附件: XX委托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为了促进XX委托贷款业务发展,规范委托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根据《XX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XX[2008]14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一、相关规定 第一条 XX现行开办的委托贷款由委托人自行确认借款人和XX推荐借款人两种方式。 第二条委托贷款单笔委托资金额起点为10万元以上,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款项总额,贷款未到期或到期未收回,委托人不能提取相应的委托款项委托贷款。借款人不得提前归还,个别特殊情况,由借款人向XX、委托人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提前还款。 第三条发放委托贷款必须坚持“先存后贷,不得透支”的原则。委托贷款的期限必须在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一年以内,结息方式统一为利随本清。 第四条委托贷款业务不进行授信,实行XX审批制度,贷款对象、贷款方式、贷款利率等须经县XX审批后方可办理。(审批材料按授信要求上报,以《XX委托贷款申请书》代替授信审批书) 第五条委托贷款业务办理机构。指定各XX营业部作为业务办理机构,营业部主任或经县XX确定的信贷人员为委托贷款第一责任人。经办人收到委托人申请后,应及时确定借款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委托人办理相关手续。个别特殊情况,据县XX贷审会或风险委批复为准。 第六条委托贷款收益及费用的计算口径: ㈠借款人系委托人自行确定的,收益及相关费用的计算口径: 1、利率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贷款基准利率的2.3倍。委托贷款借款人归还委托贷款本息后,委托人的利息收入营业税及附加(5.6%)由XX代征,在委托人收益中直接扣划。 2、手续费按贷款本金的1-3%收取(计算公式=委托贷款本金×

手续费比例),按合同约定在贷款出帐日一次性收取。 3、借款人系委托人自行确定的,委托人还须向XX出具《承诺书》(附件九)。 ㈡借款人由XX推荐类的,收益及相关费用的计算口径: 1、借款合同利率按人民银行贷款基准利率签订。在委托贷款借款人归还委托贷款本息后,委托人的利息收入营业税及附加(5.6%)由XX代征,在委托人收益中直接扣划。 2、手续费计算口径:计算公式=委托贷款本金×(现行贷款执行利率-贷款基准利率)×期限。手续费由借款人在贷款出帐日一次性向XX缴纳。手续费最低收取标准为委托贷款本金的2%(年)以上。 第七条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合同号编排规则:XX(社别)委借字第机构号+年份+顺序号(五位)=15位号。一份委托合同对应一份借款合同,如同一委托人委托发放不同种类、不同借款人委托贷款须分别签订委托合同和借款合同。 二、申请与审查 第八条委托人向XX申请办理委托贷款,应填写《XX委托贷款申请书》(附件二),并提供相关材料,并逐级审批。 第九条受理审批后信贷人员确定借款人,对委托贷款按规定审查后,须及时将委托贷款审查结果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委托人通报。委托人对贷款调查结果无异议,按时将委托资金划入XX委托贷款资金帐户,经办人员与客户签订《委托贷款委托合同》(附件三),委托人出具《委托贷款通知单》(附件四),XX根据《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及《委托贷款通知单》的要求与借款人签订《委托贷款保证借款合同》(附件六)、《委托贷款抵押借款合同》(附件五)或《委托贷款信用借款合同》(附件七)。 第十条委托方将资金划入委托贷款资金户时,XX需按委托人属性进行客户帐转内部帐账务处理,会计分录为: 借:2117 个人结算帐户---委托人户; 或2011 活期存款——委托人户 贷:262202 个人委托贷款资金——委托人户 262201 企业委托贷款资金——委托人户

[原创]交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原创]交通银行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交通银行办公室文件 交银办…2005?228号 关于印发《交通银行公司客户委托贷款业务 管理办法》等规章的通知 各省分行、直属分行: 为进一步规范委托贷款业务管理~现将《交通银行公司客户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和《交通银行公司客户委托贷款会计核算规定》印发你们~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严格按照本办法和会计核算规定~认真履行受托人职责~规范办理委托贷款发放、监督使用和协助收回各流程手续。 二、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总行将重新制订《交通银行委 托贷款总协议》和《交通银行委托贷款单项协议》。协议文本另行下发后~各行应立即启用新的协议文本。 三、对于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开办外汇委托贷款业务~按本办法和《转发外汇局关于跨国公司外汇资金内部运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交银办函…2004?345号,有关规定办理。 四、企业网上银行专用委托贷款不适用于本办法。 五、根据市场变化情况~总行将适时调整委托贷款业务指导费率并另行发布。 六、本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分级备案中~备案材料包括:委贷总协议、委贷单项协议、借款凭证和业务审批书的复印件。各省直分行应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将本月新发生业务的备案材料以邮寄方式寄出。情况紧急~并经总行同意的~以传真方式进行备案。 七、原会计核算规定中的“委托贷款保证金户”更名为“委托已发放户”。 交通银行办公室 二ΟΟ五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交通银行公司客户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客户委托贷款,以下简称委托贷款,业务~保护委托人和本行,受托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委托贷款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以及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我国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的风险及其防范

二、我国商业银行住房贷款发展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发展现状分析 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产生于上世纪80 年代中期,而住房体制改革的货币化道路从1998 年才正式的开始,在2003年以后,政府提出把房地产行业发展为支柱性产业的主张,并开发大力开发房地产市场,通过房地产市场的发展,带动周边产业的快发增长。通过房贷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等,引导个人住房贷款向“消费式投资”方向发展,此后便迎来了我国房地产市场高速增长的十年。虽然我国的房地产在过去十几年快速的发展,商业银行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是在2014年以来,我国的宏观经济与房地产市场均出现了较大的变化,对商业银行的房贷产生了很大的影响。我国个人住房贷款的发展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从我国最近十几年的房贷余额来看,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发展速度惊人,规模不断扩大。在中央银行发布的《2014 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中,截止到2014 年末,我国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5.63 万亿元,同比增长22.6%,个人购房贷款余额为11.52 万亿元,同比增长17.5%,2015年更是达到14.18万亿元。在银行信贷业务中的比重也不断提高。在1998 年,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只有426 亿元,与2015年的规模相比,增长了二十多倍。据统计在1998—2015年间,占消费贷款余额的比重平均在80%左右,大大推动了商业银行消费贷款业务的增长。我国个人住房贷款历年的统计数据如下图3-1所示:

图3-1 2000—2014年我国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单位:万亿元) 数据来源:2014 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 (二)商业银行个人房贷存在的问题 1.融资渠道单一 从各大商业银行披露的财务数据看,2011年至 2014年的各大商业银行的个人住房贷款总量呈现持续增加的态势,中国建行银行作为国内最大的个人住房贷款银行,2014年贷款余额居于首位,达到 22538.15亿元,占总贷款金额的比例高达23.79%,这一数据明显的高于其他的商业银行,具体的数据对比见表 3.1。在个人住房贷款持续增加的同时房贷风险也在增加,会对银行的经营产生负面的影响。我国银行的盈利模式与美国银行有较大的差异,我国商业银行主要依赖商业银行发放贷款盈利,美国的资本市场结构相对健全,不仅有以商业银行、抵押贷款公司以及储蓄机构为主的一级市场,二级市场也十分的发达,可以实现市场化的融资,增加了融资的渠道,为银行等贷款机构提供更多的资金来源。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中二级市场还没有完全的建立起来,导致商业银行的融资渠道受到限制,既增加了商业银行的信贷风险,也阻碍了社会资金顺利的流动。 表3-1 2011—2014年三大行个人住房贷款情况比较(数据来源:各银行年度报表) 银行名称 分类 2011 2012 2013 2014 0.338 0.560.83 1.18 1.59 1.84 1.99 2.7 2.98 4.76 6.2 7.147.5911.52 14.18 2468101214162000200120022003200420052006200720082009201020112012201320142015

银行委托贷款操作流程管理规定

银行委托贷款操作流程管 理规定 High quality manuscripts are welcome to download

附件: XX委托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为了促进XX委托贷款业务发展,规范委托贷款业务操作流程,根据《XX委托贷款业务管理办法》XX[2008]148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操作流程。 一、相关规定 第一条 XX现行开办的委托贷款由委托人自行确认借款人和XX推荐借款人两种方式。 第二条委托贷款单笔委托资金额起点为10万元以上,委托贷款总额不得超过委托款项总额,贷款未到期或到期未收回,委托人不能提取相应的委托款项委托贷款。借款人不得提前归还,个别特殊情况,由借款人向XX、委托人申请,征得同意后,方可提前还款。 第三条发放委托贷款必须坚持“先存后贷,不得透支”的原则。委托贷款的期限必须在三个月以上(含三个月)一年以内,结息方式统一为利随本清。 第四条委托贷款业务不进行授信,实行XX审批制度,贷款对象、贷款方式、贷款利率等须经县XX审批后方可办理。(审批材料按授信要求上报,以《XX委托贷款申请书》代替授信审批书) 第五条委托贷款业务办理机构。指定各XX营业部作为业务办理机构,营业部主任或经县XX确定的信贷人员为委托贷款第一责任人。经办人收到委托人申请后,应及时确定借款人,应在15个工作日内通知委托人办理相关手续。个别特殊情况,据县XX贷审会或风险委批复为准。 第六条委托贷款收益及费用的计算口径: ㈠借款人系委托人自行确定的,收益及相关费用的计算口径: 1、利率双方自行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贷款基准利率的倍。委托贷款借款人归还委托贷款本息后,委托人的利息收入营业税及附加(%)由XX代征,在委托人收益中直接扣划。 2、手续费按贷款本金的1-3%收取(计算公式=委托贷款本金×手续费比例),按合同约定在贷款出帐日一次性收取。 3、借款人系委托人自行确定的,委托人还须向XX出具《承诺书》(附件九)。 ㈡借款人由XX推荐类的,收益及相关费用的计算口径:

[标准合同]银行委托贷款委托合同

银行委托贷款委托合同借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开户金融机构: 账号: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贷款人名称: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借款人(以下称甲方): 贷款人(以下称乙方):

乙方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向甲方发放________(币种)资金委托贷款。甲、乙双方按____年____字第____号《委托贷款委托合同》约定的条款和委托人____年____月____日提出的《委托贷款通知单》所列各项,并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经协商一致,按以下条款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币种、项目、种类、金额、用途、利率、期限如下: 币种项目 种类 金额(大写) (小写) 用途 利率 期限年个月(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二条甲方应在乙方的营业部门开立贷款账户和存款账户,用于办理用款、还款、付息等。 第三条甲方在提用借款前,应向乙方提交提款计划,按提款计划提款。乙方应在甲方办理提款手续后________个营业日内将贷款按约定的金额放出。 第四条甲方用下列资金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应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归还全部借款本息。并按乙方要求提交具体还款计划,按还款计划还款。 第六条利息计付方式。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委托人研究的利率计算利息。自乙方划拨贷款之日起计息,按________结息。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遇国家调整利率或委托人要求调整利率,乙方有权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调整本合同项下贷款利率,并毋需通知甲方,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贷款由取得委托人许可的担保人以保证或(和)抵押的方式提供担保。并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和本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 第八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有权检查贷款使用情况,甲方应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本合同条款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必要时应取得委托人同意,由甲、乙、委托人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未按约定的日期和约定的金额将贷款放出,应根据违约金额,按实际违约天数每日向甲方支付万分之________的违约金。但出现本条第2项的情况时除外。 2.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乙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已发放的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银行规定加收________%的利息。乙方收回贷款和收取加息可直接从甲方存款账户中扣收。 3.甲方擅自提前归还借款,乙方在取得委托人有关提前还款通知时,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提前归还借款总额万分之____的违约金;

委托贷款对借贷关系和社会资金配置的影响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360docs.net/doc/e610651482.html, 委托贷款对借贷关系和社会资金配置的影响作者:袁振兴 来源:《河北经贸大学学报》2016年第01期 摘要:近年来,我国商业银行的委托贷款规模不断扩大,对借贷关系和社会资金配置产生了明显影响。委托贷款作为商业银行的中间业务,拉长了委托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增加了社会资金的配置成本,降低了社会资源配置效率;委托人对借款人的监督比商业银行更有激励和效率;委托贷款对金融资源错配的纠偏作用可能会增加社会资源配置成本。所以,从宏观视角来看,委托贷款的司法设计并非经济学上的最优设计,如果商业银行从委托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借贷关系中退出,通过市场化设计允许企业间的直接借贷,可能会提高整体社会福利。 关键词:货币政策;委托贷款;借贷关系;商业银行;资源配置;宏观调整;金融机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中图分类号:F83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2101(2016)01-0090-05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商业银行的委托贷款规模不断扩大,据央行数据显示,截至2013 年末,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委托贷款余额8.2万亿元,2014年达10.71万亿元。2014年委托贷款占社会融资规模的比例达到了15.2%,而这一比例在2010年时仅为7.9%。委托贷款业务的快速发展引起了各界的关注。从1995年制定《商业银行法》到2015年《商业银行委托贷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发布,体现出了监管部门试图通过制定法律法规以规范委托贷款业务的意图。本文从委托贷款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入手,通过法律和经济学两个视角的比较,研究委托贷款对借贷关系和社会资金配置的影响。 一、关于委托贷款法律法规的沿革 在法律上,委托贷款是从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中衍生的中间业务。1995年颁布实施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①是关于商业银行贷款业务的最高法律规范。该法律虽然没有对委托贷款做出直接的规定,但是,商业银行可以“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第3条第2款)”和“商业银行开展信贷业务,应当严格审查借款人的资信,实行担保,保障按期收回贷款;商业银行依法向借款人收回到期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受法律保护。(第7条)。”的条款明确了:(1)商业银行是贷款主体,赋予了商业银行贷款的合法性;(2)明确了商业银行在贷款中的权利和义务,这对委托贷款产生了基础性的影响。 1996年8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制定并实施了《贷款通则》,首次明确了委托贷款是商业银行的贷款业务之一,并把委托贷款界定为“由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及个人等委托人提供资金,由贷款人(即受托人)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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