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部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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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部分内容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存货包括种子、化肥、燃料、农药、原材料、机械零配件、低值易耗品、在产品、农产品和工业产成品等。

存货按照下列原则计价:购入的物资按照买价加运输费、装卸费等费用、运输途中的合理损耗以及相关税金等计价。生产入库的农产品和工业产成品,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支出计价。领用或出售的出库存货的核算,可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但是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

盘亏、毁损和报废的存货,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和残料价值后的余额,计入其他支出。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资产包括牲畜(禽)资产和林木资产等。

农业资产按下列原则计价:购入的农业资产按照购买价及相关税费等计价,幼畜及育肥畜的饲养费用、经济林木投产前的培植费用、非经济林木郁闭前的培植费用按实际成本计入相关资产成本。产役畜、经济林木投产后,应将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预计净残值率按照产役畜、经济林木成本的5%确定;已提足折耗但未处理仍继续使用的产役畜、经济林木不再摊销。农业资产死亡毁损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实际成本扣除应由责任人或者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后的差额,计入其他收支。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分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利息等计入投资收益。出售、转让和收回对外投资时,按实际收到的价款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劳动资料,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列为固定资产。

(五)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1.购入的固定资产,不需要安装的,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加采购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和交纳的有关税金等计价;需要安装或改装的,还应加上安装费或改装费。

2.新建的房屋及建筑物、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固定资产,按竣工验收的决算价计价。

3.接受捐赠的固定资产,应按发票所列金额加上实际发生的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调试费和应支付的相关税金等计价;无所附凭据的,按同类设备的市价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计价。

4.在原有固定资产基础上进行改造、扩建的,按原有固定资产的价值,加上改造、扩建工程而增加的支出,减去改造、扩建工程中发生的变价收入计价。

5.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6.盘盈的固定资产,按同类设备的市价计价。

(六)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固定资产折旧制度,按年或按季、按月提取固定资产折旧。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可在“年限平均法”、“工作量法”等方法中任选一种,但是一经选定,不得随意变动。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下列固定资产应当计提折旧:1.房屋和建筑物;2.在用的机械、机器设备、运输车辆、工具器具;3.季节性停用、大修理停用的固定资产;4.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

下列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1.房屋、建筑物以外的未使用、不需用的固定资产;2.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3.已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4.国家规定不提折旧的其他固定资产.

(七)每年年度终了,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短期投资、应收账款、存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进行全面检查,对于已发生损失但尚未批准核销的各项资产,应在资产负债表补充资料中予以披露。这些资产包括:1.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2.无法收回的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3.盘亏、毁损或报废的存货;

4.死亡毁损的农业资产;

5.盘亏或毁损的固定资产;

6.毁损或报废的在建工程。

(八)体经济组织的负债分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

长期负债指偿还期超过一年以上(不含一年)的债务,包括长期借款及应付款、一事一议资金等。

(九)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负债按实际发生的数额计价,利息支出计入其他支出。对发生因债权人特殊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计入其他收入。

(十)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投资者投入的资产要按有关规定进行评估。投入的劳务要合理计价。

村集体经济组织接受捐赠的资产计入公积公益金;对外投资中,资产重估确认价值与原账面净值的差额计入公积公益金;收到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及拍卖荒山、荒地、荒水、荒滩等使用权收入,计入公积公益金。

(十一)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各项生产、服务等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包括产品物资销售收入、出租收入、劳务收入等。村集体经济组织一般应于产品物资已经发出,劳务已经提供,同时收讫价款或取得收取价款的凭据时,确认经营收入的实现。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包及上交收入是指农户和其他单位因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组)办企业上交的利润等。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业税附加返还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按有关规定收到的财税部门返还的农业税附加、牧业税附加等资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补助收入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

(十二)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支出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因销售商品、农产品、对外提供劳务等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支出,包括销售商品或农产品的成本、销售牲畜或林木的成本、对外提供劳务的成本、维修费、运输费、保险费、产役畜的饲养费用及其成本摊销、经济林木投产后的管护费用及其成本摊销等。

管理费用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及固定员工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和维修费等。

二、会计科目

(一)会计科目表

顺序号科目编号科目名称(见附件1)

(二)会计科目使用说明

113内部往来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单位和农户的经济往来业务。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单位和农户发生应收款项和偿还应付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收回应收款项和发生应付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因所属单位和农户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而发生的应收承包金或村(组)办企业的应收利润等,年终按经过批准的方案结算出本期所属单位和农户应交未交的款项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发包及上交收入”科目;实际收到款项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因筹集一事一议资金与农户发生的应收款项,在筹资方案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时,按照筹资方案规定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一事一议资金”科目;收到款项时,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五、本科目应按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单位和农户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六、本科目各明细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单位和农户欠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款项总额;期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欠所属单位和农户的款项总额。各明细科目年末借方余额合计数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应收款项”项目内反映,年末贷方余额合计数应在资产负债表的“应付款项”项目内反映。

131牲畜(禽)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或培育的牲畜(禽)的成本。本科目设置“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两个二级科目。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幼畜及育肥畜时,按购买价及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幼畜及育肥畜),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发生的饲养费用,借记本科目(幼畜及育肥畜),贷记“应付工资”、“库存物资”等科目。

三、幼畜成龄转作产役畜时,按实际成本,借记本科目(产役畜),贷记本科目(幼畜及育肥畜)。

四、产役畜的饲养费用不再记入本科目,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库存物资”等科目。

五、产役畜的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应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照直线法分期摊销,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产役畜)。

六、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对外销售时,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同时,按照销售牲畜的实际成本,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七、以幼畜及育肥畜和产役畜对外投资时,按照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长期投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值与牲畜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八、牲畜死亡毁损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照过失人及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金额,借记“应收款”、“内部往来”等科目,如发生净损失,则按照扣除过失人和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后的净损失,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按照牲畜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如产生净收益,则按照牲畜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同时按照过失人及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超过牲畜资产账面价值的金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132林木资产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或营造的林木的成本。本科目设置“经济林木”和“非经济林木”两个二级科目。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经济林木时,按购买价及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经济林木),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或营造的经济林木投产前发生的培植费用,借记本科目(经济林木),贷记“应付工资”、“库存物资”等科目。

三、经济林木投产后发生的管护费用,不再记入本科目,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库存物资”等科目。

四、经济林木投产后,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部分应在其正常生产周期内,按照直线法摊销,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经济林木)。

五、村集体经济组织购入非经济林木时,按购买价及相关税费,借记本科目(非经济林木),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购入或营造的非经济林木在郁闭前发生的培植费用,借记本科目(非经济林木),贷记“应付工资”、“库存物资”等科目。

六、非经济林木郁闭后发生的管护费用,不再记入本科目,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库存物资”等科目。

七、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林木采伐出售时,按照实现的销售收入,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经营收入”科目;同时,按照出售林木的实际成本,借记“经营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八、以林木对外投资时,按照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长期投资”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合同或协议确定的价值与林木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九、林木死亡毁损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照过失人及保险公司应赔偿的金额,借记“应收款”、“内部往来”等科目,如发生净损失,则按照扣除过失人和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后的净损失,借记“其他支出”科目,按照林木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如产生净收益,则按照林木资产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同时按照过失人及保险公司应赔偿金额超过林木资产账面价值的金额,贷记“其他收入”科目。

141长期投资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准备在一年内(不含一年)变现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村集体经济组织举办企业等投资。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以现金或实物资产(含牲畜和林木)等方式进行长期投资时,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合同、协议确定的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合同或协议约定的实物资产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三、收回投资时,按实际收回的价款或价值,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按投资的账面价值,贷记本科目,实际收回价款或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四、被投资单位宣告分配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应收款”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应收款”科目。

五、投资发生损失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按照应由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的金额,借记“应收款”、“内部往来”等科目,按照扣除由责任人和保险公司赔偿金额后的净损失,借记“投资收益”科目,按照发生损失的投资的账面金额,贷记本科目。

六、本科目应按长期投资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七、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长期投资的实际成本。

153固定资产清理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出售、报废和毁损等原因转入清理的固定资产净值及其在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清理收入。

二、清理完毕后发生的净收益,借记本科目,贷记“其他收入”科目;清理完毕后发生的净损失,借记“其他支出”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被清理的固定资产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转入清理但尚未清理完毕的固定资产净值,以及固定资产清理过程中所发生的清理费用和变价收入等各项金额的差额。

154在建工程

一、购建固定资产过程中发生的劳务投入,凡属于一事一议筹劳且不需支付劳务报酬的,按当地劳务价格标准作价,借记本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支付劳务报酬的,按实际支付的款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内部往来”等科目;收到以劳务形式投资时,按当地劳务价格标准作价,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科目。

二、购建和安装完成并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时,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工程完成未形成固定资产时,借记“经营支出”、“其他支出”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本科目应按工程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尚未完工或虽已完工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项目实际支出。

212应付福利费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收益中提取,用于集体福利、文教、卫生等方面的福利费(不包括兴建集体福利等公益设施支出),包括照顾烈军属、五保户、困难户的支出,计划生育支出,农民因公伤亡的医药费、生活补助及抚恤金等。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经批准的方案,从收益中提取福利费时,借记“收益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发生上述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支出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已提取但尚未使用的福利费金额。如为借方余额,反映本年福利费超支数;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应按规定转入“公积公益金”科目的借方,未经批准的超支数额,仍保留在本科目借方。

231一事一议资金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兴办生产、公益事业,按一事一议的形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于一事一议筹资方案经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通过时,借记“内部往来”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农户交来的一事一议专项筹资时,借记“现金”等科目,贷记“内部往来”科目。

三、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一事一议资金购入不需要安装的固定资产的,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四、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一事一议资金购入需要安装或建造固定资产的,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固定资产完工后,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五、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于使用一事一议资金而没有形成固定资产的项目,在项目支出发生时,借记“在建工程”科目,贷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项目完成后按使用一事一议资金金额,借记“管理费用”、“其他支出”等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科目,同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公积公益金”科目。

六、本科目应按所议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同时,必须另设备查账簿对一事一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情况进行登记。

七、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用于一事一议专项工程建设的资金;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一事一议专项工程建设的超支数。

301资本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收到投入的资本。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以固定资产作为投资时,按照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以劳务形式投资时,按当地劳务价格,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以其他形式投资时,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物资”等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将公积公益金转增资本时,借记“公积公益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按照协议规定投资者收回投资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固定资产”等有关科目。

三、原生产队积累折股股金及农业合作化时期社员入社的股份基金,也在本科目中核算。

四、本科目应按投资的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五、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有的资本数额。

311公积公益金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从收益中提取的和其他来源取得的公积公益金。

二、从收益中提取公积公益金时,借记“收益分配”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应计入公积公益金的征用土地补偿费及拍卖荒山、荒地、荒水、荒滩等使用权价款,或者收到由其他来源取得的公积公益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收到捐赠的资产时,借记“银行存款”、“库存物资”、“固定资产”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按国家有关规定,并按规定程序批准后,公积公益金转—37—增资本、弥补福利费不足或弥补亏损时,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应付福利费”或“收益分配”科目。

四、本科目的期末贷方余额,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公积公益金数额。

322收益分配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当年收益的分配(或亏损的弥补)和历年分配后的结存余额。本科目设置“各项分配”和“未分配收益”两个二级科目。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用公积公益金弥补亏损时,借记“公积公益金”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收益)。

三、按规定提取公积公益金,提取应付福利费,外来投资分利,进行农户分配等时,借记本科目(各项分配),贷记“公积公益金”、“应付福利费”、“应付款”、“内部往来”等科目。

四、年终,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将全年实现的收益总额,自“本年收益”科目转入本科目,借记“本年收益”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收益),如为净亏损,作相反会计分录。同时,将本科目下的“各项分配”明细科目的余额转入本科目“未分配收益”明细科目,借记本科目(未分配收益),贷记本科目(各项分配)。年度终了,本科目的“各项分配”明细科目应无余额,“未分配收益”明细科目的贷方余额表示未分配的收益,借方余额表示未弥补的亏损。

五、年终结账后,如发现以前年度收益计算不准确,或有未反映的会计业务,需要调整增加或减少本年收益的,也在本科目(未分配收益)核算。调整增加本年收益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未分配收益);调整减少本年收益时,借记本科目(未—39—分配收益),贷记有关科目。

六、本科目应按收益的来源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七、本科目的余额为历年积存的未分配收益(或未弥补亏损)。

511发包及上交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农户和其他单位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及村(组)办企业上交的利润等。本科目设置“承包金”和“企业上交利润”两个二级科目。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上交的承包金或利润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年终,村集体经济组织结算本年应收未收的承包金和利润时,借记“内部往来”或“应收款”科目,贷记本科目。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以前年度应收未收的承包金和利润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内部往来”或“应收款”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贷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22补助收入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的财政等有关部门的补助资金。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收到补助资金时,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补助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贷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41管理费用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活动发生的各项支出,如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管理用固定资产的折旧和维修费用等。

二、发生上述各项费用时,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付工资”、“现金”、“银行存款”、“累计折旧”等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费用项目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借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51其他支出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与经营管理活动无直接关系的其他支出。如公益性固定资产折旧费用、利息支出、农业资产的死亡毁损支出、固定资产及库存物资的盘亏、损失、防汛抢险支出、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损失、罚款支出等。

二、发生其他支出时,借记本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应付款”等科目。

三、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借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561投资收益

一、本科目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外投资取得的收益或发生的损失。

二、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投资收益时,借记“现金”、“银行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转让、收回投资或出售有价证券时,按实际取得的价款,借记“现金”、“银行存款”及有关资产科目,按原账面价值,贷记“短期投资”、“长期投资”科目,按实际取得价款和原账面价值的差额,借记或贷记本科目。

三、本科目应按投资种类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

四、年终,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贷方;如为净损失,转入“本年收益”科目的借方,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三)、会计报表

资产负债表(见附件2)

补充资料:

收益及收益分配表(见附件3)

年度村会02表编制单位:单位:元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部分内容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一条所称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国法律、行政法规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第二章应纳税所得额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九条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节收入

第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三)项所称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股权、债权等财产取得的收入。

第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

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十八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五)项所称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将资金提供他人使用但不构成权益性投资,或者因他人占用本企业资金取得的收入,包括存款利息、贷款利息、债券利息、欠款利息等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应付利息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六)项所称租金收入,是指企业提供固定资产、包装物或者其他有形资产的使用权取得的收入。

租金收入,按照合同约定的承租人应付租金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二十一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项所称接受捐赠收入,是指企业接受的来自其他企业、组织或者个人无偿给予的货币性资产、非货币性资产。

接受捐赠收入,按照实际收到捐赠资产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第二十五条企业发生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及将货物、财产、劳务用于捐赠、偿债、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或者利润分配等用途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转让财产或者提供劳务,但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不征税收入)第(一)项所称财政拨款,是指各级人民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但国务院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行政事业性收费,是指依照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按照国务院规定程序批准,在实施社会公共管理,以及在向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特定公共服务过程中,向特定对象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费用。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二)项所称政府性基金,是指企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代政府收取的具有专项用途的财政资金。

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第(三)项所称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是指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

第三节扣除

第三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所称损失,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损失,转让财产损失,呆账损失,坏账损失,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企业发生的损失,减除责任人赔偿和保险赔款后的余额,依照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扣除。

企业已经作为损失处理的资产,在以后纳税年度又全部收回或者部分收回时,应当计入当期收入。

第三十四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

前款所称工资薪金,是指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形式或者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员工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第三十五条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基本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准予扣除。

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和标准内,准予扣除。

第三十六条除企业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人身安全保险费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外,企业为投资者或者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第三十八条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准予扣除:

(一)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

(二)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借款的利息支出,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

第四十条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三条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第四十四条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第四十六条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第四十八条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劳动保护支出,准予扣除。

第四十九条企业之间支付的管理费、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以及非银行企业内营业机构之间支付的利息,不得扣除。

第四节资产的税务处理

第五十六条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第五十七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一条所称固定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产品、提供劳务、出租或者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时间超过12个月的非货币性资产,包括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五十八条固定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固定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发生的其他支出为计税基础;

(二)自行建造的固定资产,以竣工结算前发生的支出为计税基础;

(三)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以租赁合同约定的付款总额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租赁合同未约定付款总额的,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承租人在签订租赁合同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为计税基础;

(四)盘盈的固定资产,以同类固定资产的重置完全价值为计税基础;

(五)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固定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六)改建的固定资产,除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规定的支出外,以改建过程中发生的改建支出增加计税基础。

第五十九条固定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固定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固定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固定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房屋、建筑物,为20年;

(二)飞机、火车、轮船、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为10年;

(三)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具等,为5年;

(四)飞机、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为4年;

(五)电子设备,为3年。

第六十二条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计税基础:

(一)外购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二)通过捐赠、投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等方式取得的生产性生物资产,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生产性生物资产,是指企业为生产农产品、提供劳务或者出租等而持有的生物资产,包括经济林、薪炭林、产畜和役畜等。

第六十三条生产性生物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的折旧,准予扣除。

企业应当自生产性生物资产投入使用月份的次月起计算折旧;停止使用的生产性生物资产,应当自停止使用月份的次月起停止计算折旧。

企业应当根据生产性生物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理确定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生产性生物资产的预计净残值一经确定,不得变更。

第六十四条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如下:

(一)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10年;

(二)畜类生产性生物资产,为3年。

第七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五条所称存货,是指企业持有以备出售的产品或者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或者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存货按照以下方法确定成本:

(一)通过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购买价款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二)通过支付现金以外的方式取得的存货,以该存货的公允价值和支付的相关税费为成本;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收获的农产品,以产出或者采收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和分摊的间接费用等必要支出为成本。

第七十三条企业使用或者销售的存货的成本计算方法,可以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个别计价法中选用一种。计价方法一经选用,不得随意变更。

第三章应纳税额

第四章税收优惠

第八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八十四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组织:

(一)依法履行非营利组织登记手续;

(二)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

(三)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

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

(四)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

(五)按照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该组织注销后的剩余财产用于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记管理机关转赠给与该组织性质、宗旨相同的组织,并向社会公告;

(六)投入人对投入该组织的财产不保留或者享有任何财产权利;

(七)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开支控制在规定的比例内,不变相分配该组织的财产。

前款规定的非营利组织的认定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

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第九十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二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所称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一)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二)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第九十五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一)项所称研究开发费用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

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第九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是指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条第(二)项所称企业安置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的加计扣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第一百三十三条本条例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企业所得税计算

20XX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了内、外资企业所得税法,并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1、企业所得税的概念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所征收的一种税收。

2.征税对象为应纳税所得额

企业所得税以应纳税所得额为课税对象,应纳税所得额是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的规定,为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的应税收入总额扣除各项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后的余额,而不是依据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出来的利润总额。

3.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办法

企业所得税以企业一个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为计税依据,平时分月或分季预缴,年度终了后进行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4.企业所得税实行比例税率。

基本税率为25%。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合禁止行为,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1).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2).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不得享受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低税率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才可以享受20%的低税率优惠。对于从事国家限制合禁止行为的企业,即时达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标准,也不的享受低税率优惠。

5.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基本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各项扣除-以前年度亏损

其中部分扣除项目的标准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下列项目可按照实际发生额或规定的标准扣除。

1.工资、薪金支出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据实扣除。工资、薪金支出是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与其有雇佣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2.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按标准扣除,未超过标准的按实际数扣除,超过标准的只能按标准扣除。

(1)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2)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3)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结转以后纳税年度扣除。

3.社会保险费。

(1)企业依照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范围和标准为职工缴纳的

《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有关会计科目的核算和要求(最新)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有关会计科目的核算和要求 一、“银行存款”科目 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帐户设置相应明细科目,只有一个账户的也不能直接以一级科目核算,必须要开设明细科目核算。定期存款应入银行存款,设二级科目核算。 二、“应收款”科目 (一)预收款项的核算 当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时收到以后年度一次性租金时,可通过“应收款——预收租金”进行核算。如一次性收到10年的租金100万元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款——预收租金”,然后在每一年将“应收款——预收租金”转入当年的“发包及上交收入”或“经营收入”科目。注意要分年确认收入,不能于收到款项当年全部确认收入,每年年初按合同台帐按合同年度挂应收承包款和承包结算。 例1 2006年5月,李四与股份经济社签订鱼塘承包合同,期限三年,一次性收齐承包金45000元,款存信用社。 第一年:(1)签订承包合同,按当年标的挂账,金额15000元 借:应收款——应收承包款——鱼塘承包——李四 15000 贷:应付款——承包结算——鱼塘承包——李四 15000 (2)收到鱼塘承包款45000元 借:银行存款——信用社 45000 贷:应收款——预收租金——李四 30000 应收款——应收承包款——鱼塘承包——李四 15000

(3) 同时结转当年承包款 借:应付款——承包结算——鱼塘承包——李四 15000 贷:发包及上交收入——农业承包收入——鱼塘承包 15000 第二年按如下分录挂账: (1)按当年合同标的挂账 借:应收款——应收承包款——鱼塘承包——李四 15000 贷:应付款——承包结算——鱼塘承包——李四 15000 (2)同时将预收租金冲减当年应收承包款 借:应收款——预收租金——李四15000 贷:应收款——应收承包款——鱼塘承包——李四 15000 (3)同时结转李四当年承包收入 借:应付款——承包结算——鱼塘承包——李四 15000 贷:发包及上交收入——农业承包收入——鱼塘承包 15000 第三年与第二年作同样分录处理。 (二)对于长期挂帐的应收款,按会计法确认坏帐损失,通过法定程序(参照狮山镇[2005]53号文第23条,要经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核销,并列入其它支出)计提坏帐准备或予以注销,并报农办备案。 (三)发包及上交收入是反映承包款的收入,包括农业承包收入、土地承包收入、企业上交利润、其他承包收入,一般来说对于出租土地可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土地承包收入”,地上建筑物的出租在新制度上是应通过“经营收入——出租收入”科目进行核算,但若村不通过“经营收入”科目核算,可通过“发包及上交收入——其他承包收入——物业”科目进行核算。 三、“固定资产”科目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

XXX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 XXX 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章程 (2019年9月日经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XXX**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本社住所:重庆市黔江区XXX**村***组***号 邮政编码:409XX 第三条本社是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以行政村区域为范围,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四条本社依法代表全体成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分配等职能,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具体职责为: (一)保护和管理农村集体所有或使用的土地(含林地、园地、四荒地)和水面资源; (二)运营管理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性资产,组织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拓展物业经营; (三)提供社员生产经营和生活所需的服务;

(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财务会计、民主理财、收益分配和产权制度;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本社在XXX党委和**村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XXX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成员 第六条成员资格界定遵循“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 第七条成员登记基准日XXXX年XX月XX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人员,自动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1.本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住居民;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本人依法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的(包括婚生和非婚生,计划生育和非计划生育的人员); 3.基于婚姻关系,将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 4.本村村民依法办理子女收养手续且其所收养子女户口已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 5.刑满释放后户口迁回本村的人员。 第八条已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下列人员,不因户口迁出而丧失成员资格: 1.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 2.解放军、武警部队现服役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村级财务制度X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村级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加快村级财务规范化管理工作进程,确保集体经济的巩固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村合作经济组织财务制度(试行)》(财农字[1996〕50号)等规定,结合我村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达到“财务收支透明化、票据管理规范化、民主监督全程化”。 第三条村级财务工作在镇政府的领导下,接受农经行政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财会人员 第四条村设置财会机构,配备财会人员,包括会计、出纳和保管员。会计、出纳和保管员之间不得互相兼职,但可以兼任其他工作。村主要干部及其直系亲属或近亲属不得任本村的财会人员。 第五条会计、出纳和保管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学习,能胜任业务工作。财会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无正当理由,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调换会计、出纳。如确需变动的,必须经村两委会集体讨论提出意见,由村提出书面申请,经镇乡农经站考核同意,再经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会议(注:可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替代,下同)讨论通过,镇政府批准,报市农经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村财会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各项财务计划的编制和参加有关生产、经营管理的会议;有权对单位有关资金的筹集、使用和财产保管等方面的工作提出建议和进行检查监督;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村经济合作社的财务收支情况,反映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有权不办理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对认为是违反财务制度的收支,应立即制止和纠正;制止和纠正无效时,应立即向村经济合作社社长或镇乡农经站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第七条村财会人员离任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办理交接手续时,由村主要负责人、财务监督小组成员参加,镇农经站派员监交,在未办理交接手续前,不得擅自离职。 第八条村会计享受与村其他主要干部同等的劳动报酬和福利待遇。 第三章财务预决算和重要项目报告 第九条要本着实事求是、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编制预决算。财务预决算包括年度综合预决算和单项预决算。重要项目和工程的实施,必须实行单项预决算。 第十条年初财务预算方案由村两委会提出,提交村社员大会或村社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报镇农经站备案。年终要进行财务决算和分析,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审议结果,并在公开栏中公布预算、决算。 第十一条对重大项目实行报告制度。大额工程项目须经村两委会集体研究,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并报经镇农经站审核同意后,方可实行公开招投标。对重大生产经营项目的承包方式,承包指标和5000元以上的支出项目以及其他重大项目,须报镇农经站审查备案。 第四章会计核算 第十二条会计科目的设置和使用,以及各种帐簿的设置、启用、登记、结帐、交接,应符合现行会计代表制的规定。 第十三条出纳要按月或定期把原始凭证交会计登帐,会计要定期核对收支、现金库存和银行存款情况,做到相互配合、互相监督。结报时要使用现金结报单,随带并审核“诸暨市村级经济合作社收款专用发票”存根和银行存款对帐单等资料。 第十四条村财会人员要及时记帐,近期结帐,做到帐证、账实、帐款、帐帐、帐表五相符。年终时,按权责发生制原则,将承包欠款、末收水利电排费等应收款项和末付村干部误工补贴等应付款项纳入帐内核算。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

XXX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 XXX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章程 (2019 年 9 月日经成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促进本社集体经济发展,维护和保障全体社员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 XXX**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本社住所:重庆市黔江区 XXX**村*** 组*** 号邮政 编码: 409XX 第三条本社是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以行政村区域为范围,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第四条本社依法代表全体成员行使集体财产所有权,承担资源开发与利用、资产经营与管理、农业生产发展与服务、财务管理与 分配等职能,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具体职责为: (一)保护和管理农村集体所有或使用的土地(含林地、园地、四荒地)和水面资源; (二)运营管理农村集体所有的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和非经营性性资产,组织集体资产的发包、租赁,拓展物业经营; (三)提供社员生产经营和生活所需的服务;

(四)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经营管理、财务会计、民主理财、收益分配和产权制度; (五)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组织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本社在 XXX党委和 ** 村党组织领导下,在法律法规和 政策范围内开展经济活动并接受 XXX人民政府的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成员 第六条成员资格界定遵循“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程序规范、群众认可”的原则。 第七条成员登记基准日XXXX年 XX月 XX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本村人员,自动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1.本村拥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原住居民; 2.父母双方或一方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本人依法取得本集 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常住户口的 ( 包括婚生和非婚生,计划生育和非计 划生育的人员 ); 3.基于婚姻关系,将户口迁入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 ; 4.本村村民依法办理子女收养手续且其所收养子女户口已迁入 本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 5.刑满释放后户口迁回本村的人员。 第八条已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下列人员,不因户 口迁出而丧失成员资格: 1.高等院校、中等职业学校的在校学生 ; 2.解放军、武警部队现服役的义务兵和初级士官 ;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讲义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核算的基本方法 会计工作的基本环节:会计对象 -- 科目 -- 凭证 -- 账簿 -- 编制报表 为做好这项工作,需了解与掌握一些基本理论与基本操作方法。 一、会计要素:会计要核算的内容很多,因此要对所核算的对象进行分类,即会计对象的分类,对经 济业务内容按经济特征所进行的基本分类我们就把之称为会计要素。 六大会计要素: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收益 (一)反映财务状况的(静态)会计要素:(结合资产债表讲解) 1、资产:由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并由村拥有或控制的经济资源,并预期会带来经济利益的流入。(通俗的讲:就是我现在拥有的或控制的资源----钱、财、物) 2、负债;过去的交易、事项形成的现实义务,履行该义务会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村集体经济组织。(通俗的讲:就是应给别人的) 3、所有者权益:所有者在村集体组织中享有的经济利益。就是资产减去负债后的余额。 4、会计等式: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编制资产负债表的理论依据) (二)反映经营成果的(动态)会计要素:(结合收支明细表、收益分配表讲解) 1、收入:在销售农产品,提供劳务及让渡资产使用权(出租)等日常活动中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2、费用:为组织收入与管理所发生的各种经济利益的流出。 3、收益:在一定期间的经营成果。 4、会计等式:收入-费用=收益(编制收益及收益分配表的理论依据) (三)六大会计要素的平衡关系 资产+费用=负债+所有者权益(含收益)+收入 二、会计科目:对会计要素按经济特征进行的分类。 三、会计账户:根据会计科目在账簿中开设的户头 会计科目与会计账户的联系与区别。 联系:名称一致、反映的经济内容相同。

村集体经济组织机构会计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 前言 1、制度出台的背景 2、培训内容 一、背景 “十五”(2000--2005)之处,中国开始了以减轻农民负担为中心,取消“三提五统”等税外收费、改革农业税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税费改革。 2000年起从安徽开始,通过逐步扩大试点省份,到2003年在全国全面铺开。 从2004年开始,改革进入深化阶段。 2005年,全国有28个省份全面年征了农业税,河北、山东、云南也按中央要求将农业税税率降低到2%以下。 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高票通过决定,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农业税条例》,取消除烟叶以外的农业特产税、全部免征牧业税,中国延续了2600多年的“皇粮国税”走进了历史博物馆。 “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随着支农资金规模的不断扩大,宣传支农政策,管好用好资金,提高使用效益,加强村级财务管理愈发重要。 为此,为适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从事经济发展为主,同事兼有一定社区管理职能的时机情况,全面核算、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动和社区管理的财务收支,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于2004年9月30日发布,2005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颁发的《村合作组织会计制度(试行)》同时废止。《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规范的内容,既涉及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生产经营,也涉及到农村社会管理,这与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是基本一致的。 二、培训内容 村报账员岗位会计实务知识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实务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实务 (总分:68.00,做题时间:90分钟) 一、单项选择题 (总题数:28,分数:28.00) 1.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中流动性最强的是( )。 A.存货 B.应收款项 C.货币资金 D.固定资产 A. B. C. √ D. 本题考查货币资金的定义。货币资金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中流动性最强的资产。 2.村集体经济组织( )支出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费用。 A.利息 B.差旅费 C.罚款 D.防汛抢险 A. B. √ C. D. 本题考查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费用的核算。管理费用包括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费、差旅费、管理用固定资产折旧费和维修费。 3.某单位向村集体经济组织投资25000元,双方约定入股份额占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的25%,村集体经济组织原有资本60000元,则应计入公积公益金的数额为( )元。 A.5000 B.6250 C.15000 D.20000 A. √ B. C. D. 本题考查公积公益金的计算。已知外单位实际投资25000元,但是根据协议投资者的入股额应该占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的25%,就是说外单位的投资占25%,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原有资本占75%,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原有资本是60000元,那么按照协议的规定,外单位的投资可作为资本入账的金额为60000× (25%/75%)=20000(元),25000-20000=5000(元)。 4.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于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追还的应收款项,按规定程序批准核销后,应当计入( )。 A.经营支出 B.管理费用 C.坏账损失 D.其他支出 A. B. C. D. √ 本题考查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处理。 5.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部单位和外部个人发生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通过( )账户进行会计核算。A.“库存现金” B.“应收款” C.“银行存款” D.“内部往来”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示范章程 (试行) 本示范章程中的〔〕内文字部分为选择性内容,【】内文字部分为解释性内容,或……部分为补充性内容。 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章程 (年月日成员大会通过。〔年月日成员大会修订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巩固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促进集体经济发展,规范集体资产管理,维护本社和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名称: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组经济(股份经济)合作社。 本社法定代表人:【注:理事长姓名】。 本社住所:。 第三条本社以维护集体成员权益、实现共同富裕为宗旨,坚持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共享收益的原则。 第四条本社集体资产包括:

(一)本社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资源性资产; (二)本社成员集体所有的用于经营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农业基础设施、集体投资兴办的企业及其所持有的其他经济组织的资产份额、无形资产等经营性资产; (三)本社成员集体所有的用于公共服务的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方面的非经营性资产; (四)本社接受政府拨款、减免税费、社会捐赠等形成的资产; (五)依法属于本社成员集体所有的其他资产。 根据资产清查结果,截至年月日,本社集体土地【注:包括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总面积为亩,集体账面资产总额为元,负债总额为元,净资产总额为元。经营性资产总额为元。 第五条本社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以集体土地等资源性资产所有权以外的集体经营性资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依法履行管理集体资产、开发集体资源、发展集体经济、服务集体成员等职能,开展以下业务: (一)保护利用本社成员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社集体使用的农村土地等资源,并组织发包、出租、入股,以及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等; (二)经营管理本社成员集体所有或者国家所有依法由本社集体使用的经营性资产,并组织转让、出租、入股、抵押等;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讲解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讲解 第一节货币资金与往来业务核算 一、货币资金的核算货币资金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中流动性 最强的资产。根据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及其用途不同,货币资金分为“现金”和“银行存款”。 (一)现金的核算:现金是指存放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现金是日常经济活动中一种是重要的支付手段。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正确进行现金收 支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村集体经济组织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通过“现金” 账户进行会计核算,属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现金增加,贷方登记现金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 [例1]村集体从镇中心银行账户中提取现金500元备用。 借:现金500 贷:银行存款500 注:该业务导致现金增加,应记入该账户借方,同时,村集体在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存款减少,应记入“银 行存款”账户贷方。 [例2]村主任出差时借款1000元,以现金付讫。 借:内部往来—村主任1000 贷:现金1000 注:村集体借出差旅费,内部应收款增加,应记入“内部往来”账户借方;同时,现金减少应记入“现金”账 户贷方。 (二)银行存款的核算:银行存款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存放于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货币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除按规定领取的备用金外,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存入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开设的银行账户;除了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用备用金直接支付外,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货币收支业务,都必须通过镇农村会 计服务中心开设的银行账户进行结算。 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存款的收付及其结存情况通过“银行存款”账户进行核算,属资产类账户。借方登记该账户的增加,贷方登记该账户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实际持有数。 [例1]村集体存入镇中心开户银行1000元现金。 借:银行存款1000 贷:现金1000 注:该业务导致村集体的现金减少,银行存款增加,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借方和“现金”账户贷方。 [例2]村集体收到村办渔池上交的利润10000元。 借:银行存款10000 贷:发包及上交收入—发包收入—渔池承包金10000 注:该业务导致村集体的银行存款和收入增加,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借方和“发包及上交收入”账户贷方。 二、应收款项的核算应收款划为两类:一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部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二 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单位和农户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 (一)应收款的核算:应收款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部单位和外部个人发生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债权,属资产类账户。该账户借方登记应收及暂付款项,贷方登记已收回或经批准核销的应收款,余额在借方,表示应收而未收回和暂付的款项。应按收款的不同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户。 [例1]村集体出售给镇企业农用塑料薄膜一批,成本16000元,售价18520元,货款尚未收到。 借:应收款—镇X企业18520

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实施方案

村集体经济组织股份制改革实施方案 **** 山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实施方案(试行) (2015 年 4 月日经全体村民会议讨论通过) 为深积极稳妥推进我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依据《** 市恩阳区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村集体资产管理,壮大我村集体经济实力,结合村情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不动摇,以规范经 营管理、理顺 分配关系为核心,以“清产核资、明晰产权、量化资产、设置股权、管理分配”为主要内容,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不断提高集体资产的运行质量和经营效益,促进集体经济发展壮大和农民持续增收。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勇于探索,积极稳步推进的 原则;坚持 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多种形式并举的原则;坚持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相统一的原则;坚持集体资产按份共有、同股同权、

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原则;坚持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规范化改革的原则。 三、运行机构成立** 市恩阳区**** 山专业合作社,全面 负责村级经营 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公益性资产)的登记管理、推广营运。公司下设董事会、监事会、财务部3 个部门。董事会: 懂事长:*** 成员:*** 职责: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全面做好公司的营运管理,做好全村各类集体资产的登记管理,采取灵活多样的手段做好资产性、经营性资产的营运管理,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监事会:监 事长:*** 成 员:*** 职责:全面做好合作社管理运营、账务公开的监督检查,及时做好群众的咨询、来电来信解释回复,完成其他临时性工作。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一、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一)总则 1、为适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从事经济发展为主,同时兼有一定社区管理职能的实际情况,全面核算、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动和社区管理的财务收支,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按村或村民小组设置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称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 3、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4、为适应双层经营的需要,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实行统一核算和分散核算相结合的两级核算体制。凡是作为发包单位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收支、结算、分配等会计事项都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各承包单位实行单独核算,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不记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账内。 5、村集体经济组织应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也可以按照民主、自愿的原则,委托乡(镇)经营管理机构及代理记账机构代理记账、核算。 6、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收入和支出的核算原则上采用权责发生制。 7、本制度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制,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 8、财政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管理和监督。 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9、本制度自2005年1月1日起施行。1996年财政部颁发的《村合作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试行)》同时废止。 (二)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1、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分为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和固定资产。 2、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流动资产包括现金、银行存款、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等。 3、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货币资金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单位和农户收取现金时手续要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所有现金均应及时入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应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严格现金开支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准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经办人有权向民主理财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账款相符。要组织专人定期或不定期清点核对现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定期与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核对账目。支票和财务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货币资金与往来业务核算 ?一、货币资金的核算货币资金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村集体经济组织资产中流动性最强的资产。根据货币资金存放地点及其用途不同,货币资金分为“现金”和“银行存款”。 ?(一)现金的核算:现金是指存放于村集体经济组织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现金是日常经济活动中一种是重要的支付手段。村集体经济组织应该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现金管理的规定,正确进行现金收支核算,监督现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例1]村集体从镇中心银行账户中提取现金500元备用。 ?借:现金500 ?贷:银行存款500 ?注:该业务导致现金增加,应记入该账户借方,同时,村集体在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存款减少,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贷方。 ?[例2]村主任出差时借款1000元,以现金付讫。 ?借:内部往来—村主任1000 ?贷:现金1000 ?注:村集体借出差旅费,内部应收款增加,应记入“内部往来”账户借方;同时,现金减少应记入“现金”账户贷方。 ?(二)银行存款的核算:银行存款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存放于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的货币资金。村集体经济组织除按规定领取的备用金外,超过限额的现金必须存入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开设的银行账户;除了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以用备用金直接支付外,在经营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货币收支业务,都必须通过镇农村会计服务中心开设的银行账户进行结算。 ? [例1]村集体存入镇中心开户银行1000元现金。 ?借:银行存款1000 ?贷:现金1000 ?注:该业务导致村集体的现金减少,银行存款增加,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借方和“现金”账户贷方。 ? [例2]村集体收到村办渔池上交的利润10000元。 ?借:银行存款10000 ?贷:发包及上交收入—发包收入—渔池承包金10000 ?注:该业务导致村集体的银行存款和收入增加,应记入“银行存款”账户借方和“发包及上交收入”账户贷方。 ?二、应收款项的核算应收款划为两类:一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部单位和个人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二是村集体经济组织与所属单位和农户发生的应收及暂付款。 ?(一)应收款的核算:应收款是指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外部单位和外部个人发生的各种应收及暂付款。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债权,属资产类账户。该账户借方登记应收及暂付款项,贷方登记已收回或经批准核销的应收款,余额在借方,表示应收而未收回和暂付的款项。应按收款的不同单位和个人设置明细账户。 ?[例1]村集体出售给镇企业农用塑料薄膜一批,成本16000元,售价18520元,货款尚未收到。 ?借:应收款—镇X企业18520 ?贷:经营收入18520 ?同时,结转成本:

某村财务管理制度

为了认真执行新《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进一步加强农村财务管理,推进财务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促进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适应村级财务指导中心执行“村帐镇代理”工作的有关精神和村财务管理的需要,结合本村村民委员会章程和村实际情况,经研究充实修订如下: 一、财务预决算制度 1、村级财务做到年初有预算,年终有决算。预、决算年度与会计核算年度同步,即每年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 2、预决算的主要内容包括年度各项收入和各项支出的综合预算和专项预算,重要的项目和工程实施必须实行专项预算,专项决算;年度终了,必须编制综合决算。 3、村里零星公益事业(如村间道路等项目),均不得另设临时组织,其筹资款等一律列入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核算。 4、预算必须坚持统筹兼顾、增收节支、量入为出、留有余地的原则。预算方案须在每年一月底前编制完毕,报镇农经站审核后,经村民(代表)会议议论通过,张榜公布,并于每年2月底前报“中心”、镇农经站备案(附年度收支预算方案)。 5、要做好财产清查及债权债务的清理工作,由“中心”根据村年度实际收支情况会同村双委详细编制收到决算,并将决算向村民(代表)公布和说明,同时在村务公开栏张榜公布,接受群从监督。 6、实行离任审计制度。村委会届满时,应及时结报财务账目,按时办理移交手续,并送交审计单位进行离任审计。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1、开设一个基本账户,杜绝多头开户,严禁开设存折户。 2、除1000元以下日常小额开支和差旅费、支付给个人的工资、报酬、补贴、福利、资金、向个人购农副产品及其它物资外,原则上实行支票转账结算;严格按照账、款、印鉴分开保管原则,具体操作如下: (1)支票和村财务负责人印鉴由村报账员保管,财务专用章由“中心”会计保管; (2)资金转账、支取现金业务,先由村报账员填制好资金使用计划单,经村财务负责人签字,再由报账员开具支票加盖村财务负责人、报账员印鉴,附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经“中心”会计审核并加盖村财务专用章和会计印鉴后,到天银信用社办理相关手续。 3、现金收入由村报账员按规定负责管理,并及时将现金存入天银信用社。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现状

围内农民投工、投劳或通过撵地投入土地形成的公社医院、学校、场镇、电站、农机站、供销社电影院等等公共服务设施及企事业 不一定,非农业户口在农村也有可能是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例如当兵回家和大学毕业回家的就算是农村经济组织成员,原因

是兵役法和大学户籍管理都要求哪里来哪里去的原则,这些人在当兵时或上大学时按照要求迁出户口,当兵退伍后在当地政府进行安置,政府安排工作后就算是城市居民,就算与原籍脱离关系,放弃工作安排的政府会补贴一笔安置费,户口迁回原籍还算是原籍经济组织成员;大学生毕业后可以双向选择,可以考公务员进国家单位或正规单位落户,就算城市居民,与原籍脱离关系,对于毕业后的大学生可以自带户口(口袋户口)成为黑户,也可以户口寄居(人才市场或城市的集体户口)成空靠户,也可以户口迁回原籍成为原籍经济组织成员。 农业户口不一定是经济组织成员,例如出嫁女的户口和田份在原籍,而事实上生活和生产在夫家(农户),说明男方已经提供其土地,只要迁移户口到夫家就是夫家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的出嫁女为了两头占没有办理户口迁移,结果成为两头空,这是自找麻烦。虽然法律规定男女平等(只能享受一份),土地使用三十年不变(前提是交农业税)的使用权,但不是拥有权,拥有权的条件是人和户口俱在,人才是最重要的,人离万事空。 对于根本不可能在男方获得土地的出嫁女(例如农家非或客观原因无法迁出户口的,如刚出嫁到港澳台等无法获得定居的侯鸡群,事实上他们暂时还依靠农村的土地,所以她们还是原籍经济组织成员。

1如果集体经济组织的其它成员(原来的村民,不是你们后来迁入的那类)他们承担的提留款,修路费,民兵训练费等多项费用,也参加过植树等集体活动和其它作为本村村民应尽的义务你们都有做到同等同量,你们就已经尽到义务。根据《民法通则》的公平原则,你也可以享受到同等同量权利。 2义务,在民规定为。公民个人,法人或其它的组织对其必须履行的职责,其职责不能转由第三方履行承担。 参考资料《民法通则》 对于区法院的判决你不服可以提出上诉。并向检察院提出做出判决的法院工作人员有徇私嫌疑,只要你的请求合理合法就行 大队(现在的村)、生产队(现在的村民小组)建制经过改革、改造、改组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还包括经济联合总社、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 中的生产、供销、信用、消费等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是社会主义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经济。参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有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经营自留地、自留山、家庭副业和饲养

《村集体经济会计制度》有关会计科目的核算和要求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有关会计科目的核算和要求 一、“银行存款”科目 银行存款应按银行帐户设置相应明细科目,只有一个账户的也不能直接以一级科目核算,必须要开设明细科目核算。定期存款应入银行存款,设二级科目核算。 二、“应收款”科目 (一)预收款项的核算 当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时收到以后年度一次性租金时,可通过“应收款——预收租金”进行核算。如一次性收到10 年的租金100 万元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应收款——预收租金”,然后在每一年将“应收款——预收租金” 转入当年的“发包及上交收入”或“经营收入”科目。注意要分年确认收入,不能于收到款项当年全部确认收入,每年年初按合同台帐按合同年度挂应收承包款和承包结算。 例1 2006 年5 月,李四与股份经济社签订鱼塘承包合同,期限三年,一次性收齐承包金45000 元,款存信用社。 第一年:(1)签订承包合同,按当年标的挂账,金额15000 元借:应收款——应收承包款——鱼塘承包——李四15000 贷:应付款——承包结算——鱼塘承包——李四15000(2)收到鱼塘承包款45000 元 借:银行存款——信用社45000 贷:应收款——预收租金——李四30000 应收款——应 收承包款——鱼塘承包——李四15000

(3)同时结转当年承包款借:应付款——承包结算——鱼塘承包——李四15000 贷:发包及上交收入——农业承包收入——鱼塘承包15000 第二年按如下分录挂账: (1)按当年合同标的挂账借:应收款——应收承包款——鱼塘承包——李四15000 贷:应付款——承包结算——鱼塘承包——李四15000 (2)同时将预收租金冲减当年应收承包款 借:应收款——预收租金——李四15000 贷:应收款——应收承包款——鱼塘承包——李四15000 (3)同时结转李四当年承包收入 借:应付款——承包结算——鱼塘承包——李四15000 贷:发包及上交收入——农业承包收入——鱼塘承包15000 第三年与第二年作同样分录处理。 (二)对于长期挂帐的应收款,按会计法确认坏帐损失,通过法定程序(参照狮山镇[2005]53 号文第23 条,要经过村民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核销,并列入其它支出)计提坏帐准备或予以注销,并报农办备案。 (三)发包及上交收入是反映承包款的收入,包括农业承包收入、土地承包收入、企业上交利润、其他承包收入,一般来说对于出租土地可入“发包及上交收入——土地承包收入”,地上建筑物的出租在新制度上是应通过“经营收入——出租收入”科目进行核算,但若村不通过“经营收入”科目核算,可通过“发包及上交收入——其他承包收入——物业”科目进行核算。 三、“固定资产”科目按照《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 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 一、总则 (一)为适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从事经济发展为主,同时兼有一定社区管理职能的实际情况,全面核算、反映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动和社区管理的财务收支,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按村或村民小组设置的社区性集体经济组织(以下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执行本制度。 (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登记会计账簿,编制会计报表。 (四)为适应双层经营的需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实行统一核算和分散核算相结合的两级核算体制。凡是作为发包单位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生的收支、结算、分配等会计事项都必须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核算。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的各承包单位实行单独核算,所发生的经济业务不记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账内。

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明确审批人和经办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向单位和农户收取现金时手续要完备,使用统一规定的收款凭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取得的所有现金均应及时入账,不准以白条抵库,不准坐支,不准挪用,不准公款私存。应严格遵守库存现金限额制度,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必须建立健全现金开支审批制度,严格现金开支审批手续。对手续不完备的开支,不准付款;对不合理的开支,经办人有权向民主理财小组或上级主管部门反映。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及时、准确地核算现金收入、支出和结存,做到账款相符。要组织专人定期或不定期清点核对现金。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定期与银行、信用社或其他金融机构核对账目。支票和财务印鉴不得由同一人保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进行 监督检查,对发现的薄弱环节,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加以纠正和完善。 (四)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收款项包括单位和个人的各项应收及暂付款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拖欠的应收款项要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积极催收。对债务单位撤销,确实无法追还,或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以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按规定程序批准核销后,计入其他支出。由有关责任人造成的损失,应酌情由其赔偿。 (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建立健全销售业务内部控制制度,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四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四 摘要:本文主要介绍了为适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从事经济发展为主,同时兼有一定社区管理职能的实际情况,全面核算、反映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活动和社区管理的财务收支,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加强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工作,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会计核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的制度。

┃┠──────────┼────────────┼─────────┨┃ 12 │153 │固定资产清理 ┃┠──────────┼────────────┼─────────┨┃ 13 │154 │在建工程 ┃┠──────────┼────────────┼─────────┨┃││二、负债类 ┃┠──────────┼────────────┼─────────┨┃ 14 │201 │短期借款 ┃┠──────────┼────────────┼─────────┨┃ 15 │202 │应付款 ┃┠──────────┼────────────┼─────────┨┃ 16 │211 │应付工资 ┃┠──────────┼────────────┼─────────┨┃ 17 │212 │应付福利费 ┃┠──────────┼────────────┼─────────┨┃ 18 │221 │长期借款及应付款 ┃┠──────────┼────────────┼─────────┨┃ 19 │231 │一事一议资金 ┃┠──────────┼────────────┼─────────┨┃││三、所有者权益类┃┠──────────┼────────────┼────────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考试试题答案范文

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考试试题答案 一、填空题 1.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做好会计人员后续教育工作,不包括(村委会和村民理财小组成立)。 2.村集体经济组织为取得租赁收入而发生的租赁支出应计入(经营支出)。 3.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的资产租赁给村民发生的收入应计入(经营收入)。 4.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管理的对象是(村集体的资金及资金运动)。 5.村集体经济组织以房屋对外投资,投资协议价值与房屋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计入(公积公益金)。 6.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一事一议筹劳进行生产公益设施建设,不需要支付劳务报酬的,按当地劳务价格作价,借记“在建工程”,贷记(公积公益金)。 7.成本计算时涉及到的几个程序如下:A.确定成本核算对象; B.确定成本计算期间; C.明确成本项目; D.正确划分成本开支范围; E.选择合理的简便易行的费用和用工的分摊方法; F.正确计 算产成品和在产品的成本,其正确的顺序是(ABCDEF)。 8.李庄村集体用公积公益金弥补上年亏损8500元,应作账 务处理(借:公积公益8500贷:收益分配—未分配收益8500)。

9.计算经营收益时,涉及的账户不包括(补助收入) 10.某果园因自然灾害毁损一批果树,账面价值7000元,保险公司赔偿7500元,则下列会计处理正确的是(应计入“其他收入”500元)。 11.某果园种植果树,本期营林面积1200亩,育成面积400亩,从定制到育成要4年。其中400亩已抚育2年,300亩抚育1年木,100亩刚种植,则抚育中林木折成育成林木数量为(275亩)。 12.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本社的(权力机构)。 13.农户承包集体耕地、林地、果园、鱼塘等上交的承包金属于(发包及上交收入)。 14.往来款项的管理与核算涉及的账户不包括(银行存款)。 15.星海村工厂2012年3月根据收购合同在年内向村民收购红薯3000000公斤,每公斤元,村集体经济组织先支付收购款1500000元的90%,其余款项按合同规定于购入种苗时付清。另用现金支付挑选整理费30000元,红薯已验收入库。则该批红薯的成本是(1530000)元。 16.狭义的财务支出是指为获得可供分配的收益而发生的(收益性支出)。 17.“一事一议”资金是(为专项事务从村民中筹集的专项资金)。

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经济业务会计分录

村集体经济组织日常经济业务会计分录 1、村级财政转移支付业务。 (1)收到转移支付财政补助: 借:银行存款、应收款 贷:补助收入—村级转移支付资金收入 (2)用转移支付资金开支,如管理费用: 借:管理费用、应付工资 贷:现金、应收款等 2、收到各企业占地费或租赁费。 借:银行存款 贷:发包及上交收入—上交收入 3、收到财政拨付得卫生所改造费、村村通修路费等。 借:银行存款 贷:公积公益金—卫生所改造费、村道路补助收入等 4、收到驻地各单位过节资助款。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公积公益金 5、村集体经济组织拍卖企业款。 借:银行存款 贷:公积公益金 6、购买、维修、更新、出售固定资产 (1)购买不需要安装即可使用固定资产,按其买价、采购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缴纳得有关税金等之与作为固定资产成本。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2)购买需要安装才可使用得固定资产,按其买价、采购费、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缴纳得有关税金等再加上安装调试费作为固定资产成本。 购入未安装时借:在建工程 贷:现金、银行存款、应付款 发生安装调试时借:在建工程—安装调试费 贷:银行存款等 安装完毕使用时借:固定资产—固定资产总成本 贷:在建工程 (3)固定资产维修,计入有关支出项目。 借:经营支出、管理费用、其她支出 贷:现金、银行存款、库存物资、应付工资等 7、代收水、电及有线电视费。 借:现金 贷:应付款—应付自来水公司 —应付供电局 —应付有线电视

8、收往来款、包括经起诉后法院帮助追回得应收款。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应收款、内部往来 9、收发救济、救灾款。 (1)收到救济、救灾款时: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内部往来 (2)发放救济救灾款时: 借:内部往来 贷:现金 10、有关单位、个人上交承包款、租赁费。 借:银行存款、现金 贷:发包及上交收入—上交收入 11、有关部门土地补偿收取及发放。 (1)收到有关部门土地补偿: 借:银行存款 贷:公积公益金、内部往来 (2)发放时: 借:内部往来—土地补偿款 贷:银行存款 12、办公费(村干部电话费、订阅报纸杂志费、日常纸张、水电费)、差旅费、培训费、汽车燃油费、村级材料打印费等。 借:管理费用—xx费用 贷:现金 13、过节开支(唱戏、歌舞开支、春节文艺开支)。 借:应付福利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 14、为村内安装自来水管道,如大型得计入“固定资产”,小型得直接冲减“应付福利费”。 借:固定资产(大额) 应付福利费(小额) 贷:现金、银行存款 15、发放村民福利,包括米、面水果、钱等。 借:应付福利费 贷:现金、库存物资 16、村民杂工费。 借:管理费用、其她支出 贷:内部往来、现金 17、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搞公益或农业基本建设。 (1)筹集资金: 借:现金 贷:一事一议资金—xx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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